施工過程中需要與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各方進行有效的溝通和協調,共同推動工程的順利進行。以下是一些關于施工的注意事項和經驗總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一
企業為了保證生產設備正常安全運行,保持其技術狀況完好并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裝備素質而編制的一些規定和章程。一般應包括:設備管理體制及機構設置的規定,固定資產設備管理制度,設備前期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改造、更新設備管理制度,進口設備、重點設備管理制度,檢修計劃設備管理制度,檢修技術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管理與維修的財務管理制度,設備統計、考核制度,設備事故管理制度,壓力容器等特殊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的使用、操作、維護和檢修規程,潤滑設備管理制度規范,備件管理辦法等。
一、設備使用、維護規程的制訂、修改與執行
設備使用、維護規程是根據設備使用、維護說明書和生產工藝要求制定,用來指導正確操作使用和維護設備的法規。各大公司所屬廠礦、公司都必須建立、健全設備使用規程和維護規程。
規程制定與修改的要求
1、廠(礦)首先要按照設備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設備類型,并按照設備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復雜程度以及使用、維護難度,將設備劃分為:重要設備、主要設備、一般設備三個級別,以便于規程的編制和設備的分級管理。
2、凡是安裝在用的設備,必須做到臺臺都有完整的使用、維護規程。
3、對新投產的設備,廠(礦)要負責在設備投產前30天制訂出使用、維護規程,并下發執行。
4、當生產準備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時,在改變工藝前10天,生產廠(礦)要根據設備新的使用、維護要求對原有規程進行修改,以保證規程的有效性。
5、崗位在執行規程中,發現規程內容不完善時要逐級及時反映,規程設備管理專業人員應立即到現場核實情況,對規程內容進行增補或修改。
6、新編寫或修改后的規程,都要按專業管理承包制的有關規定分別進行審批。
7、對使用多年,內容修改較多的規程,第三年要通過群眾與專業管理相結合的方式,由廠(礦)組織重新修訂、印發,并同時通知原有規程作廢。
8、當設備發生嚴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產修復時,必須制定可靠的措施和臨時性使用、維護規程,由廠(礦)批準執行。缺陷消除后臨時規程作廢。
設備管理使用、維護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一)設備使用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1、設備技術性能和允許的極限參數,如最大負荷、壓力、溫度、電壓、電流等;
3、操作設備的步驟,包括操作前的準備工作和操作順序;
4、緊急情況處理的規定;
6、設備運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設備維護規程應包括的內容:
1、設備傳動示意圖和電氣原理圖;
2、設備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
3、定時清掃的規定;
5、運行中常見故障的排除方法;
6、設備主要易損件的報廢標準;
7、安全注意事項。
設備使用、維護規程的貫徹執行
1、新設備投入使用前,要由廠(礦)專業主管領導布置貫徹執行設備使用、維護規程,規程要發放到有關專業、崗位操作人員以及維修巡檢人員人手一冊,并做到堆積不離崗。
2、生產單位要組織設備操作人員認真學習規程,設備專業人員要向操作人員進行規程內容的講解和學習輔導。
3、設備操作人員須經廠級組織的規程考試及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4、生產單位每周都要組織班組學習規程,車間領導及設備管理制度人員,每月要對生產班組規程學習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抽查情況納入考核。
二、設備管理制度內容
設備技術狀況的管理
對所有設備按設備的技術狀況、維護狀況和管理狀況分為完好設備和非完好設備,并分別制訂具體考核標準。
各單位的生產設備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技術狀況指標,即考核設備的綜合完好率。專業部門,要分別制訂出年、季、月度設備綜合完好率指標,并層層分解逐級落實到崗位。
設備潤滑管理
(一)對潤滑設備管理制度工作的要求:
1、各單位機動部門設潤滑專業員負責設備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廠礦或車間機動科(組)設專職或兼職潤滑專業員負責本單位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修理車間(工段)設潤滑班或潤滑工負責設備潤滑工作。
2、每臺設備都必須制訂完善的設備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并認真執行。
3、各廠礦要認真執行設備用油三清潔(油桶、油具、加油點),保證潤滑油(脂)的清潔和油路暢通,防止堵塞。
4、對大型、特殊、專用設備用油要堅持定期分析化驗制度。
5、潤滑專業人員要做好設備潤滑新技術推廣和油品更新換代工作。
6、認真做到廢油的回收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二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明確目標,落實責任。
2、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各項管理制度,遵章守紀,確保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3、按規定標準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著裝整齊。
4、講文明、懂禮貌,施工現場不得亂涂、亂畫,不得隨地便溺,不得亂倒垃圾、亂潑臟水,下班前將所管轄分擔區清理干凈。
5、現場推行標準化、規范化作業,采用標準的電源箱、柜、集裝箱式的電焊機,設置標準的安全圍欄。
6、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文明施工責任劃分定置圖、工程設置總平面布置圖及工程概況說明、項目負責人。
7、施工現場要設置大塊醒目標語,各種標志、警示齊全。
8、材料堆放牢固整齊,按不同物資、型號分類堆放,且要有標識。
9、場區平整,道路暢通,作業場地安全設施完備。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三
1.1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3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系,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2.1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為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并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制度化、規范化。
2.3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1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3.5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1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監督執行。
4.2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并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核,審查安全報表。
4.3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并行之有效的運作。
5.4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制成標語牌立于顯著位置。
5.8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5.10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
6.1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3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進。
6.5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核。
6.6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范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并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并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1監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每周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為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7.4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并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了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9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并入檔備案。
8.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筑物(或構筑物)拆除以及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并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建立驗收確認,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后,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會其正確使用。
8.4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并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行人、車輛等較為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并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工地應設置吸煙室,吸煙人員必須到吸煙室吸煙。
8.13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布置干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并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冬季施工應采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1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后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xx元。
9.1.6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并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于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xx元罰款。
9.2.6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并限期進行交底。
9.2.14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著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未經批準,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未經批準私自占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施工用水、用電、力能布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范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凡因治安、保衛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各承包商應為本單位人員制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筑物柱、梁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后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墻面,承包商應采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后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墻面,應盡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后,應采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準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涂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采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并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對已保溫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溫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并罰款500—1000元。
9.2.35設備與系統保溫期間,承包商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溫碎片隨地散落,并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布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煙區,并應設置防護及標志。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煙區以外發現吸煙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后排放。違者罰款500—2000元。
9.3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后應主動簽字并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四
1: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防火責任制度,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3: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了火顯隱患和一些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顯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
4:建立施工現場防火檔案,確立施工現場的防火重點部位。
5:施工現場內要粘貼各種防火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警報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6: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施工現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9: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0:部門配制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紀錄上報。
11: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12:施工人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門匯報(書面材料)。
13:施工現場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
14: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16:發現安全問題或消防隱患及時處理并報相關部門。
17:施工現場內具體落實地巡查制度,根據人口密度調查巡查頻率,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備案。
18: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象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施工現場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1、各房建單位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對本單位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立即進行整改。
2、專(兼)職防火人員對防火重點部位要堅持每天檢查兩次(班前、班后),對一般部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并及時報告領導。
3、施工班組每周要組織班長、工段長,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進行一次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整改并報防火負責人或質安部,管理制度《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4、班組、部位要落實責任,堅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火安全情況要列入交接班內容。
5、各級防火安全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以便備查。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并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并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設備。
5、倉庫一般應采用天然采光,如確需照明,應采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獨安裝電源刀閘箱,并設在庫外,且應采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并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并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設備,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余退回。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五
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制定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性火災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前后的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劃分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可燃材料堆放區、危險物品倉庫等,并設置明顯的防火警示標志。
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了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學會使用消防滅火器材,掌握撲救火災初期的應急方法。特別要加強對電、氣焊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使之持證上崗。
臨時用電必須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達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配電箱設置、線路敷設、接零保護、接地裝置、電氣聯接、漏電保護等各種配電裝置應符合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施工電源線的拆裝必須統一由專業電工操作,杜絕亂扯亂掛的現象;員工食堂、宿舍等場所嚴禁用電爐子做飯、取暖,不得用“熱得快”燒水,照明燈具、電熱毯等必須定時開關,人員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
嚴格落實易燃易爆場所動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件采用非燃材料做遮擋隔離板,防止焊珠四處迸濺而造成火災隱患;施工現場外設立了吸煙區,不得在施工現場,庫房、宿舍和床上等易燃易爆場所吸煙。
通過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手段,減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有效地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六
1、施工時間為:每日8:30---19:00,其中12:00---14:00 18:00---19:00之間不得使用噪音較大的設備、設施。如需加班,應提前向物管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加班。非施工時間,施工人員嚴禁在小區內逗留或留宿。
2、嚴禁向樓下扔垃圾、紙屑、煙頭等廢棄物。
3、《裝修施工許可證》應放于施工現場、《裝修出入證》應隨身攜帶,隨時備查。
4、施工中注意安全,出現人身事故,由責任者自負。
5、嚴禁在小區內閑逛或洽談業務。
6、下班后鎖好門窗,關閉水電氣閥門或開關,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7、未經同意,不準擅自施工,不準無證進入小區。
8、更換施工方案需經物業公司同意。
9、施工期限原則上規定為90天,如超過須經裝修管理人員批準后方可辦理延期。
10、施工期間,室內防盜、防火、人身安全工作由裝修公司負責,業主自裝的由用戶負責,施工期間的防火責任人為裝修公司負責人(自裝的為業主本人)。
11、施工期間,每個施工現場必須配置至少4公斤的滅火器,否則,物管公司有權責令停工整改。
12、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13、動用明火,請到物管處備案。
14、施工期間,嚴禁在小區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炒)鍋、電水壺、電熱棒等大功率家用電器以及在施工現場做飯和擅自動用明火作業。
15、施工期間,須遵守電梯使用規定:
(11)電梯內禁止吸煙、吐痰、涂污和丟棄雜物。
(12)禁止兒童在電梯附近嬉戲玩耍。兒童乘電梯應由成人陪同。
(13)嚴禁使用客梯搬運貨物、垃圾等。
(14)不得擅自裝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特別需要,應報經物管處批準且派專人護運方可。
(15)乘電梯時,不可將身體倚靠轎門,進出門時不許長時間站在門中間,以免擋住電眼。
(16)使用電梯禁止動作粗野,只按運行之按鈕,不得擊打按鈕,撞擊門板。
(17)搬運貨物,不得超過限定重量。
(18)不得開啟轎頂安全窗裝運較長物件。
(19)搬運物品時使用不當或蓄意損壞電梯,由當事人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
16、梯出現下列情況,應及時報告物管處:
(1)門的開和關失去控制;
(2)運行時有明顯的速度異常;
(3)運行時有異常的振動和響聲;
(4)有漏電現象。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七
1)建立健全現場料具管理制度和責任制,現場料具要嚴格按平面圖布置碼放,分片包干負責。
2)加強現場平面布置的管理,根據不同施工階段,材料及物資變化,設計變更等情況,及時調整堆料現場的位置,保持道路暢通,減少二次倒運。
3)隨時掌握施工進度及用料信息,搞好平衡調劑,正確組織材料進場。材料計劃要嚴密可靠,及時準確保證施工需要。
4)嚴格按平面布置堆放料具、成堆、成線,經常清理雜物和垃圾,保持場地、道路、工具及容器清潔。
5)認真執行材料的驗收、保管、發料、退料、回發等手續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記錄和各種臺帳,對來料原始憑證善保存,按月盤點核算。
6)施工現場必須由專職材料員進行現場材料的管理工作,材料員必須通過考核,持證上崗;材料員的人員配置以能夠使生產及管理工作正常運行為準。
7)材料進場必須以施工用料計劃為準,嚴格進行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有關資料(送料憑證、合格證、材質證明等)必須齊全。
8)現場材料保管必須如下規定:
a)需要施工現場外臨時存放在施工用料時,必須經有關管理部門批準,按規定辦理臨時占地手續且材料碼放不得妨礙交通和影響市容。
b)現場內露天存放的工程用料必須按施工平面布置圖中標明的位置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底墊高度不得小于10cm,地面要墊上木方,并有排水措施,堆料存放應界線分明,避免混放。
c)現場臨時倉庫中放的料具必須分類規格碼放整齊,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必須專庫存放。
d)凡施工現場存放的材料,必須按照其物理及化學性能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進行保管,如防潮、防雨、防曬等措施。
9)施工用料發放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a)施工現場必須建立限額發料制度,并設立材料定額員。
b)在施工過程用料必須進行限額材料,其中主要材料必須建立定額考核臺帳。
c)現場的原材及半成品料分開碼放,制作統一的標志牌,將合格不合格或待檢的材料掛上相應的標牌,成品料標明規格、型號及所用的工程部位以防混淆。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八
若我司有幸中標,我們將在裝飾施工的全過程中,根據客觀存在的粉塵、污水、噪音和固體廢棄物等環境因素,實施全過程污染預防控制,盡可能地減少或防止不利的環境影響。
預防為主,加強宣傳,全面規劃,合理布局,改進工藝,節約資源,為企業爭取最佳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
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頒布的環境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應根據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周圍實際環境狀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報告確定應紅點保護噪聲敏感點,對項目可能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噪聲影響提出可行的控制措施,并落實在實際施工管理中。
(1)施工申報
由于特殊原因須在夜間11時至次日早晨6時內從事超標準的、危害居民健康的施工作業活動的,必須事先向作業活動所在地的區、縣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向周圍居民進行公告。
(2)施工噪聲及振動的控制
a、施工噪聲的控制
合理安排施工機械作業,有噪聲作業活動盡可能安排在不影響周圍及社會正常生活的時段下進行。
對于有噪聲設備附近加設可移動的簡易隔聲屏,盡可能減少設備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離噪聲設備附近距離操作的施工人員應佩戴耳塞,以降低噪聲機械對人耳造成的影響。
項目施工現場應加強噪聲污染控制影響,采取各種措施減少施工在此期間對周圍的影響。
(3)施工運輸車輛噪聲
a、運輸車輛駛入城市區域禁鳴區域,駕駛員應在相應事端內遵守禁鳴規定,在非禁鳴路段和時間每次按喇叭不得超過0.5秒,連續按鳴不得超過3次。
b、加強施工區域的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而增加的車輛鳴號。
(4)其它噪聲
a、運輸車輛進出口應保持平坦,減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車輛顛簸噪聲和產生的振動。
b、城市施工區域不得用高音喇叭及鳴哨進行生產指揮。
c、禁止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從高空拋擲鋼材、鐵器等施工材料及工具而造成的人為噪聲。
d、在居民區域內禁止使用喚人喇叭。
(1)公司負責對承建項目建設期間的建筑施工場界噪聲定期監測,并填寫《建筑施工場地噪聲測量記錄表》。
(2)如發現有超標現象,應采取對應措施,減緩可能對周圍環境敏感點造成的環境影響。
如施工所在地政府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噪聲有特定的要求,將按照其要求執行。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九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采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筑部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檢查的方法:
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項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
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于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準。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了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并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準,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
1、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一級動火:
(1)、嚴禁區域內;
(3)、各種受壓設備;
(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等場所;
(6)、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
3、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安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4、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進行臨時焊、割等用火作業;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業。
5、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紅藕,方可動火。
6、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均屬三級動火作業。
7、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或安全主管人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8、動火申請表要明確用火地點,配備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看火人和有效時間等內容,并保留存根備查。
9、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用火證的規定進行作業,不得擅自更改作業內容,如有變化應重新辦理動火證。
10、用火證當日有效,工作完成后由作業人員將用火證交回安全員處,再次作業再次辦理。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賤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作業。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作業。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作業。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
施工現場各部門,專業防火措施
1、木料堆場嚴禁吸煙。
2、木料堆場嚴禁動用明火。
3、木料堆、制作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
4、夜間作業不得使用碘鎢燈照明。
5、下班前必須將木屑、零星木塊等清除干凈。
6、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
7、必須配備消防滅火器材。
1、嚴格執行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庫房包括門窗設備必須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須按規定設置報警器和避雷針。
2、配備相應的值班巡邏力量。認真執行值班、巡邏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單獨設置倉庫存放,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3、各種材料應分類分規格存放整齊。
4、倉庫管理人員離庫時,應隨時關窗斷電、鎖門。
5、管理員應認真執行各類物資器具的收、發、領、退、核制度,做到帳、卡、物相符。
6、提貨單、憑證、印章有專人保管,已發貨的單據應當場蓋注銷章。
7、倉庫內嚴禁用碘鎢燈取暖,不準私燒火爐、電爐。嚴禁火種進入。
8、倉庫通道嚴禁堆放障礙物,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9、按標準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大險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倉庫內嚴禁吸煙和帶有火種的人進入,倉庫附近動火須經審批。
11、下班前應作巡視檢查,關窗、斷電、鎖門,根據需要安排值班人員。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塔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塔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0、嚴禁在屋頂用明火熔化柏油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一
為加強施工現場保衛消防工作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依據國家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保衛工作基本標準》等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1、施工現場要建立警衛和巡邏護場制度,現場警衛要忠于職守,工作期間佩戴值勤標志,做好警衛值班記錄。
2、施工工地要加強工人管理(特別是對外包隊伍管理),建立人員登記花名冊,掌握底數,并對工人加強遵紀守法教育,非工地人員不得留宿,特殊情況須經保衛部門批準。
3、工地財務室、食堂、材料倉庫、職工宿舍等易發案部位要責成專人管理,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盜竊案件。
4、施工現場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5、做好成品保護工作,貴重金屬物品和材料必須及時入庫保管,設專門警衛力量看管。
1、工地要確定重點防火部位,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工具,經常對消防滅火器材的質量和使用效能實施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
2、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應設明火宣傳標志。
3、施工現場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在場區內修建車輛回轉場地。
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工地應在適當地點設吸煙室。
5、施工工地應加強對露天存放的易燃材料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火災。
6、倉庫內易燃物品必須與其它材料分開存放,油漆、稀料設專庫保管。
7、現場要加強對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嚴格出入庫手續,未使用完的易然材料及包裝、盛裝容器,必須送回倉庫妥善保管。
8、施工現場嚴禁非工程動火,工程動火,必須履行動火審批手續,用火部位有易燃物品又不能移開的,要設專人看火,落實防火措施。
9、加強對電器線路、設備、設施定期檢查,及時更換老化破損的電源線路,防止發生電氣火災事故。
10、冬季施工,未經保衛組織及負責人批準,并由現場專業電工實施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裝、使用電熱器具。
11、施工現場不準使用電爐取暖、燒水、做飯,不得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稀料等易燃材料升火、助燃。
12、工程內不準任何人居住或做為倉庫儲存易煙易爆材料,特殊情況需要住人或存放一般材料時,必須與建設單位簽訂協議,并經上級機關批準,但應落實安全和防火責任。
13、施工現場必須認真整改公安機關和公司保衛部門發出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施工現場設置的消防器材、工具、要在工程全部竣工后在撤出施工工地。
14、發生火災事故,現場如何人都有責任向公安消防隊報火警,保護現場,并通知公司保衛部門。
15、施工現場發生治安、刑事案件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迅速報告上級和通知保衛部門。遇有受傷人員要在報案的同時,采取緊急護理,并保護好發案現場。
16、本制度在上級的指導和監督下由施工工地,項目經理和現場消防組織具體實施。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二
1.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并應遵循安全、美觀的基本原則,在設計與施工中必須貫徹國家、行業和地方的有關安全、防火、環保、建筑、電氣、給排水等現行標準和技術規程。
1.2設計施工必須確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體性,不得任意改變建筑物的承重結構,不得破壞建筑物外立面,如需改動,應由業主到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若需開安裝孔洞,在設備安裝后應按原有外墻裝飾效果修整。
1.3采購的裝飾材料質量應符合該產品有關標準的質量要求和設計要求,供貨單位應提供產品質保證書或檢驗報告。施工前,必須由業主、項目經理、施工隊長對材料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
1.4裝飾不得隨意改變排水立管、給水管道、地漏等設施。
1.5對安裝、使用有特殊規定的材料制品和調和施工應按其產品說明書的規定進行。
1.6供需雙方在裝飾前應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中應包括設計要求、材料選型和等級、施工質量、期限、保修等內容。
2.1管道排列應符合設計要求,管道安裝應固定牢固,無松動,龍頭、閥門安裝平整,開啟靈活,出水暢通,水表運轉正常。采用目測和手感的方法驗收。
2.2管道與器具,管道與管道連接處均應無滲漏。采用通水的方法,目測和手感的方法檢查有無滲漏。
2.3水管裝不得靠近電源,水管與燃氣管的間距應小于50mm,用鋼卷尺檢查。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三
1.項目組成員外出執行任務時需要向項目經理請示,施工隊長外出前需要向主管項目經理請示。
2.項目現場的所有員工每天都必須準時。由于項目進展需要加班時,所有員工必須服從。
3.施工項目經理外出時應通知項目副經理。
4.請病假需要病假證明。
5.事假應向項目經理申請并填寫請假單。
6.無故曠工三次或者連續曠工三天的,予以除名。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每天召開例會。
2.日常會議由施工項目經理召集,項目組管理人員和施工隊長參加。定期會議的數據和決定應由項目組指定專人記錄和存檔。施工項目經理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的人員范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重要事項上報公司總經理。必須堅決執行常會作出的決定。
4.施工班組之間需要協調的問題應提交日常會議解決。在例會上,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指示精神、作業要求、安全狀況和最新工程動態。
5.每周例會由公司總經理召集,施工項目經理和項目組人員參加。定期會議的數據和決定應由項目組指定專人記錄和存檔。公司總經理可根據具體情況擴大參與范圍。
6.公司各部門之間、甲、乙雙方之間的協調問題應提交周會解決。定期會議應傳達最新的工程趨勢、最新的公司文件和公司精神。
1.文件管理由項目組負責。
2.對施工現場的日常會議、每周會議和臨時現場會議進行記錄。
3.登記現場工作人員。施工隊成員身份證復印件整理歸檔。
5.整理和歸檔項目中的其他文件、數據和文件。
6.各類檔案應分類保管,備份不得丟失。同時,應建立相關的電子文件,以便于查閱。
7.項目組人員辦理檔案借閱手續。填寫項目資料借閱表,并及時歸還。
1.材料和外購件的入庫必須經過項目經理的驗收和簽字。不合格材料不得入庫,采購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倉庫管理員必須清點所有材料和外購件,然后才能入庫和記錄。填寫材料、外購件入庫單。如有可能,應將其輸入電子文件以備將來參考。
3.材料和外購件的賬簿必須有日期、入庫數量、出庫數量、接收人、存放地點等欄
4.倉庫內材料、外購件分類存放,堆放整齊有序,做好標識管理。應預留足夠的通道,以便于搬運。
5.油漆、稀釋劑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倉庫內。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如果散裝材料和外購件不能入庫,應對數量進行清理和覆蓋,以防雨淋和日曬,避免損失。
7.儲存在倉庫中的'材料和外購件必須做好防火和防潮保護。未經授權的人員不得進入倉庫的重要區域。
8.材料和外購件出庫時,必須填寫領料單,由施工項目經理簽字批準,領料員簽字。
9.借用工具和設備,建立借用物品賬戶。嚴格辦理借閱手續,及時催收入庫。實行誰收、誰留、誰賠的原則。
1.施工期間不允許吸煙。
2.施工現場必須到指定的廁所。廁所使用后應隨時進行清潔。
3.材料、外購件等物品分類堆放整齊。不要沿途濺落,及時清潔保養。
4.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必須分類堆放,及時清運。工作結束后,應清理材料。
5.現場施工人員著裝必須統一、規范、整潔。
6.工作場所必須保持干凈整潔,輪流清潔,生活垃圾和生產垃圾要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堅決杜絕酒后上崗,酒后鬧事,打架斗毆,勾結,毀謗等現象。
8.嚴格控制施工機械噪聲,盡量減少噪聲擾民。
1.新工人進入現場必須了解“三級安全生產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應佩戴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設備,如安全帶。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械設備。上崗前檢查各項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種作業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佩戴相應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首先檢查砂輪是否有裂紋或危險。切割材料時,應力均勻,切割部位應夾緊牢固。
5.高空作業時,系好安全帶。禁止在空中無扶手的攀爬物上自由行走。
6.深溝施工邊坡應穩定,并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緣和凹坑應嚴格圍擋、覆蓋,并設置必要的安全標志。
8.根據需要設置足夠的通道和安全梯。
9.裝卸和堆放材料、設備和施工車輛及坑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10.配備專職人員指揮大中型施工機械。
11.小型和電動工具應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體系”。
13.在施工現場懸掛、粘貼安全施工標志。
14.嚴禁違章指揮和操作。
1施工現場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負責(持證上崗),其他人員不得接電。
2.施工現場每層必須配備各種安全配電箱。
3.臨時用電采用三相五線制,二次漏電保護。應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管線必須使用橡膠護套管線。電線必須牢固地架設,通常是架空的,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體上。
5.嚴禁用花式線、銅芯線拉接。違者將受到嚴懲。
6.所有插頭和插座應完好無損。一個電氣開關不能用于多種用途。
7.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在故障或過載情況下運行。
8.有限公司。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四
為了加強保衛工作,保證施工現場物品及人員安全,保障工程項目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望相關人員及班組遵照執行。
1、門衛值班人員上崗時要堅守崗位,敢于勸阻、制止擾亂工地治安秩序的行為,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
2、門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不得看書、下棋、睡覺或做其他有礙本職工作的事情,不得擅自離崗,亦不得隨便讓他人代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嚴禁酒后值班。
3、門衛值班人員要對當天發生的情況,在記錄本上注清楚,以便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值班人員要建立交接班記錄本,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時,經接班人員核查無誤后,雙方簽字后方可接班,以便分清責任。交接班時間為早上7:00,傍晚5:00。
4、門衛人員必須保證晝夜輪流值班,嚴禁私自離開工作崗位,值班時間不得睡覺喝酒;晚班要不斷進行巡邏檢查,違者罰款100元/次。
5、所有人員的小汽車、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全部停放于停車場相應位置,并擺放整齊,由門衛負責通知督促。如門衛人員擅自將上述車輛放入施工現場,每次罰款100元。
6、工地大門日常關閉,僅運輸材料的貨車或上級部門領導車輛方可通過大門進入施工現場;所有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只有通過小門進入施工現場;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與工程無關人員嚴禁進入施工現場;外來辦事人員必須由本工地管理人員帶領方可進入施工現場;與工程無關人員嚴禁在大門周邊范圍逗留。
7、所有離開施工現場的貨車,必須全部檢查,外運材料必須有保管員簽字,門衛值班人員認真查驗、登記無誤,方可放行;所有離開現場的人員,如果攜帶工具袋、工具箱,必須全部進行檢查。門衛人員如違反上述情況,每次罰款100元。
8、日常檢查或巡視中,如發現有偷盜者,迅速報警并通知管理人員。
9、白天值班期間,門衛要負責大門附近的衛生環境。
10、節假日、敏感時期要加強保衛工作。
11、如因值班期間因值班門衛玩忽職守造成財產損失,項目部視情況的嚴重性給予值班門衛罰款甚至辭退處理。
12、門衛人員禮貌待人,嚴肅制度,搞好大門內外衛生,疏通車道,及進處埋門外設攤及圍觀人群,主動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綜合治理等檢查。
白天值班人員:xxx
晚上值班人員:xxxx
報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
急救電話:120
項目經理電話:xxxx
棟號長電話:xxx
本管理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樂好國際城項目部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五
2: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3: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了火顯隱患和一些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顯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
4:建立施工現場防火檔案,確立施工現場的防火重點部位。
5:施工現場內要粘貼各種防火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警報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6: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施工現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9: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0:部門配制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紀錄上報。
11: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12:施工人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門匯報(書面材料)。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16:發現安全問題或消防隱患及時處理并報相關部門。
17:施工現場內具體落實地巡查制度,根據人口密度調查巡查頻率,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備案。
18: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象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施工現場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六
1、場內道路應經常維護并保持暢通;載重車輛通過較多的道路彎度與寬度應符合相關法規要求;急轉彎、陡坡地段應設置明顯的交通標志;靠近河流和陡坡處的道路,應設置護欄和明顯警告標示。
2、機動車裝載要求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要求。
4、機材部/綜合部按工作職責范圍負責對駕駛員、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訂車輛安全管理措施。
5、駕駛員負責對本人駕駛的車輛情況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進行處理,并做好檢查記錄。
6、發生場內的交通事故的'處理:
如發生場內交通事故,按長大公司的《事故處理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執行。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七
為了切實抓好車間的凈化裝修工程,確保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的順利進行,特制定現場施工管理規定如下:
1、施工現場的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圖紙設計進行施工,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須按照合同要求,嚴禁使用偽劣不合格產品,按照規范保質、保量搞好凈化車間的裝修。
2、應該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施工人員懂得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從思想上重視安全工作。施工現場應該注意火災事故、觸電事故、高空墜落事故,各單位要把安全工作做到實處,滅火器、保險帶以及個人安全防護的安全措施必須到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特別是電焊工、電工,必須持證上崗,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3、各施工單位做出施工進度計劃(報甲方備案),使凈化裝修工程按期完成。
4、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安裝技術夾層上的管道和設備,盡量避免頂板安裝以后再進行踩踏,造成頂板的破壞。
5、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現圖紙所設計的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不科學、不美觀,或者相互有障礙,應及時與甲方溝通,經研究、協商后進行合理變更。
6、各施工單位要互相配合,協作施工,各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好已經安裝的設備、管道、門窗、彩鋼板等,各單位互相監督,誰損壞誰負責,如果沒有發現是誰損壞的,由分項的施工方自己負責修復。彩鋼板安裝后,各單位在彩鋼板上開眼安裝管道必須保證準確無誤,如果施工錯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錯誤方負責。
7、搞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互相監督度文明施工行為,搞好施工現場的衛生工作。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一定要集中處理,嚴禁亂扔、亂放.嚴禁隨地大小便,特別是頂棚上,堅決不允許小便、亂扔垃圾,如有發現罰款100元,嚴禁酗酒、打架、偷盜。各單位要互相監督,一定要文明施工。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制度(匯總18篇)篇十八
1、為加強項目安全管理工作,保護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促進項目生產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2、項目安全管理要責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完善的項目安全”的保證體系。
3、項目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理,做到嚴明職責、嚴密制度、嚴肅紀律、嚴格考核。
4、本辦法適用于工地各項目經理部。
(一)項目必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應設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經理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機械安全工作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并協助搞好機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項目經理部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一名,特殊情況下,可設二名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必須經地方勞動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安全員證后方可上崗。
(三)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時,須報安全部門批準,并配備經培訓獲得安全員證的其他人員接替工作。
(四)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安全職責
a、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對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一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項目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組織領導本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相應的保證措施。
5、領導本項目安全小組和負責檢查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堅持每月對本項目生產進行一次大檢查,主持召開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研究本項目安全生產有關問題。
6、督促、檢查副經理、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自管轄的安全工作,對本項目事故隱患的整改在技術、資金、物資上給予妥善安排和保證,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
7、加強對本項目職工的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8、推進現代科學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9、項目經理是項目范圍內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對職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負有主要責任,組織職工法制教育,把預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細,負責處理案件、事件調解糾紛。
b、項目副經理安全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二責任。
2、協助經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生產規章制度。
3、貫徹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4、協助經理組織本項目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等,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參加項目生產調度會,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確保安全生產。
6、加強對職工遵守紀律的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7、做好本項目職工勞逸結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勞動保護工作,嚴格執行公司關于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標準。
8、本項目發生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事故原因及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制定預防措施。
9、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督促、檢查項目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在經理外出期間,承擔和行駛經理的安全職責,努力實現本項目安全生產目標。
c、項目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1、監督并保證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安全技術職能人員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匯報。
3、加強本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遵章守紀自覺性,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4、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專項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d、項目工會負責人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綜合治理責任。
2、督促并協助行政領導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把勞動保護列入工會重要議事日程,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3、貫徹“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方針,組織并協助開展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教育職工遵守勞動法令、制度和各種操作規程。
4、參加本項目發生的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善后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傷亡事故的措施,認真做好群眾監督工作。
5、監督項目逐步改善職工的工作條件和女工保護工作,維護職工勞動保護的合法權利和義務,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競賽活動。
6、參加本項目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參與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e、項目施工技術人員安全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從技術上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2、主持項目安全技術業務會,組織技術人員學習貫徹各種安全法規、制度和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制定項目單項工程安全措施。
3、向項目職工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時,同時進行安全交底,講解施工工藝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深入施工現場及時解決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4、督促并指導工人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生產,對施工生產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糾正。
5、協助搞好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f、項目安全技術人員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積極宣傳和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動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
2、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隱患,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糾正違章指揮。
3、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對新上崗上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協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搞好本項目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做到特殊工種工人100%持證上崗。
4、負責施工現場重要危險部位的警示、安全標語牌的制作,宣傳工作,參加本項目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會議。
5、參加項目安全生產會議、定期向經理等匯報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安全生產方面的建議和要求,按時上報安全生產各類報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臺帳。
g、作業隊長、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作業隊、班組工人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認真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督促作業隊、班組工人正確使用各種勞動防護用品。
2、組織好每天的安全生產班前講話,作業中檢查、班后小結及換班交接工作,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
3、全面了解掌握作業隊、班組人員的思想動態,經常對作業隊、班組進行遵章守紀教育,嚴格執行勞動紀律,教育職工在任何情況下不違章蠻干,對新上崗的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
4、對本作業隊、班組發生的各類事故,要詳細記錄,立即上報,積極參與事故的調查,并組織作業隊、班組人員分析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隱瞞事故。
5、在生產過程中發現制備、現場存在明顯事故隱患,并隨時可能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有權停止作業,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崗位,及時向領導報告。
6、組織好作業隊、班組每周安全日活動,認真做好各類安全活動記錄,總結安全生產經驗,找出教訓,針對問題采取措施,使生產經常處于安全狀態。
7、及時表揚作業隊、班組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將安全生產情況填入原始記錄,做為工人考核、評比、定級、升級、競賽評獎的條件之一。
(一)項目經理必須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副經理或黨小組負責人親自牽頭,組織項目工會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項目專職安全員共同進行。并積極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專項和重點檢查。
(二)項目安全檢查要有重點。特別要做好易發“商空墜落”、“機械傷害”、“淹弱”、“觸電”、“火災”等事故場所的檢查,邊查邊改,同時各項目根據各自承擔工程的實際情況,推行項目安全檢查表,做到安全生產檢查規范化、標準化。
(三)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訂整改計劃,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須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作業。
(一)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項目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上崗作業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酒后作業和在嚴禁煙火的場所吸煙、動火。
(二)嚴格執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操作。
(三)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須系好安全帶;水上作業穿好救生衣;高處和交叉作業時不得往下投擲物料;嚴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裝上班作業。
(四)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隨意攀登腳手架、龍門架、雙導染、懸梯和吊唁鉤、鏟斗,不得私自操作電動開關和私接亂接電源線,非特種作業人員嚴禁從事特種作業,非機械操作工嚴禁撥弄或開動機械設備,不得在施工現場打鬧玩耍,不得將家屬、小孩或無關人員帶入施工現場。
(五)非操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爆破警戒區、鋼筋(鋼索)張拉區、吊裝作業區、龍門架拼裝或拆除區。對施工現場各種防護設施裝置,防護圍欄、蓋板、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隨意挪動。
(一)班組是項目一切生產活動的主體,項目經理必須重視班組的安全管理,加強安全優秀班組和合格安全班組的建設。
(二)班組應認真貫徹執行總公司、公司和項目制訂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根據各班組工作實際情況,制訂本班組職工基本行為規范,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設備維修檢查制度,并制訂水上和高處作業須知,吊裝拆除作業、安全用電、防火滅火須等班組安全制度。
(三)班組必須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搞好本班組安全工作,班組要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活動例會,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文化知識和本工種施工工藝及操作規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隱患,提出預防增強和提高本班組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自我保護和群體保護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組長要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和安全交底,要交清當天作業的內容、人員分工、危險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應的預防措施;作業前要對施工機具、防護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班中要求進行安全巡檢,班后要小結,輪班作業換班時應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對作業中發現的不安全行為、隱患要隨時指出、糾正。
(五)班組在作業過程中,組員要互相關心、互相督促,做到“不傷害”;對班組內使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工具要認真維修保養,確保安全有效。班組在一個分項工程任務完成后,應將剩余的鋼筋、木料、水泥等運到指定地點,按規定分類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筑垃圾扔在安全網內。作業場所積聚的油跡、水跡、粉塵要清掃干凈,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一)項目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及有關領導,經現或有關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采用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項目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后,應當在24小時內上報公路主管部門,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應同時立即報告地方安全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組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發生傷亡事故,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詳細作出記錄,在消除現場危險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復生產。
(四)事故發生后,必須按國務院[1991]年發布的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總公司具體規定處理。
(一)在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具備條件的確優秀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優秀安全班組和個人的條件如下:
1、圓滿完成本項目下達的各種生產任務,符合第六點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的班組和作業隊。
2、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輕傷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內未發生過一般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實現了“安全年”的作業隊或班組。
3、能模范的執行、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熟悉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業務知識,努力完成本職生產任務,連續兩年未發生過個人責任事故的個人。
4、能積極參加上級和本項目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能對本項目、本班組的事故隱患治理提出改進措施和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成效的,能堅持原則,敢于制止“三違”現象,在排除事故隱患,使職工人身和國家財產免受損失,為單位的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
(二)獎勵的具體標準由各項目自定。
(三)在項目施工中,因“三違”而導致輕傷、重傷、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對項目和責任者的處罰和行政處分按總公司職工傷亡事故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項目發生機械事故后,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按總公司機械設備安全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裝或赤腳、赤膊上班作業者;機床作業不戴手套,不戴防護鏡者。
3、在油庫、料庫庫房內,乙炔發生器室,木工棚內吸煙、動火者。
4、在高處、水上工作平臺上作業,追拉推打開玩笑者。
5、施工機械、車輛超座載人以及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駕駛證駕駛他人施工機械、車輛者。
6、有意損壞安全網、安全帶、安全標志、交通標志、通航信號、消防器材者。
7、不聽安全人員勸告或故意辱罵、動手阻撓安全人員正常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