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后感是一種自我表達的方式,通過文字記錄自己的思緒和感受,與讀者分享交流。在這里,我分享了一些我個人寫的讀后感范文,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幫助。
野性的呼喚感悟讀后感(實用18篇)篇一
文學總是人學,盡管小說的主角巴克是一只狗。1000個人眼中有1000個巴克,作為在校大學生的我,讀出了的是一個青年的轉變過程。
剛開始巴克從嗷嗷待哺到逐漸成長的四年(大學躺著也中槍)來,它在法官家過的是悠閑、富足的貴族生活。恰如優秀青年在學校無憂無慮地學習,常年拿著專業課第一,各種獎項應有盡有。
但是,生活就像心電圖,當一馬平川時你已經掛了,要活著,必然是高低起伏的。巴克被人賣了,先受到了紅汗衫男人的調教,得到了第一條醒悟:
在拿著棒子的人面前永遠沒有機會戰勝他。(在一個高富帥拿著錢向你炫耀時沒有機會戰勝他。所以北愛中吳狄和安迪打賭是很傻很天真的。)。
巴克后來又被帶到了北極,正如在校青年正式踏入了社會。作者十歲左右就開始做報童和罐頭工人,在街頭斗毆中練就了一身本領,成了小流氓頭。經歷融化在作品里,變成了殘酷社會的真實寫照。第一次對巴克的觸動就是生命的凋零。當同行的一條狗柯利熱情地向前迎向一條愛斯基摩狗時卻被不分青紅皂白,也沒有任何宣告,狠狠地咬了一口,又被三四十只愛斯基摩犬踩在身下,興奮地叫著、咬著直至死亡。在南方(學校),奉行著愛和友誼法則,尊重私有財產和個人感情是很自然很正常的事情;而在北方(社會),肆虐的卻是棒子和牙齒法則,誰還顧全考慮仁義道德,誰就是傻瓜!誰遵守這些道理,誰就要被淘汰。
于是巴克開始學會了各式各樣的生存,學會了不挑食(剛開始找工作不能挑三拈四的)學會了狡黠詭秘地偷竊(資本的原始積累)最終長成了一條壯壯的狗(扎穩根的青年)。
《這個殺手不太冷》中當小女孩問“生活是一直如此艱辛,還是僅僅小時候如此?”雷諾回答:“一直如此。”過了一關還有一關,接下來巴克碰到了領頭狗(公司老總)的挑戰。“它預料布克會是一個危險的對手。于是,它覺得應該先下手為強,只要有任何展示它牙齒的機會,它絕不錯過。”而巴克學會了“把自己的野心掩藏起來,耐心地等待時機。”最終奪得了領頭狗的位置,很快學會了管理手下的狗,讓大家跑起來“像一條狗一樣”
跟對人很重要,可惜狗不能主宰自己的去向。在第一個主人麾下,他們一同創造了旅程的記錄。因為主人有破紀錄的目標,有作為一個政府的信使經歷了各式各樣的危險,從不退縮的性格,有對狗兒們賞罰分明和愛護。在第二個主人手下,沒有了創紀錄可言,像機器工作一樣死板,但畢竟還有基本的愛護,所以他們歷盡艱險還是完成了任務。在第三個主人手里,繁重的任務,心毒手狠地對待,徹底把巴克變成了皮包骨頭,經歷了生命最重的磨難。物極必反,在最后的主人桑頓手里,巴克得到了愛——其他人照顧狗是出于責任感或商業利益,他照顧狗卻如同在照顧自己的孩子。
曾聽過一句話:這輩子所有的挫折與困難是為了某一時刻幸福降臨所做的鋪墊。桑頓給了巴克靈魂的救贖,就像一個闖蕩多年的青年遇到了攜手走入婚姻的至愛。十分懷疑他們上輩子是一對情侶,這一章我看的版本名字為:只為一個人的愛。如果你想感受生命的炙熱與美好,就好好讀這一章吧,太多的美好不能詳述,與狂熱赤誠的愛有關,與死亡面前的不離不棄有關,與靈魂的信任有關。
書名揭示了結局。在淘金之旅中,身體內的野性使巴克與狼奔跑在銀色的月光之下(結識道上的兄弟),在主人消失后終于甩掉最后的羈絆與狼共舞(成為黑社會老大)。最后變成當地了傳說,使伊哈特人毛骨悚然地悲嘆。這一結局也折射出作者渴望冒險的性格,身體不時不是充斥著野性奔騰的血液。十三歲時他曾經只身駕駛小船穿過暴風雨中的舊金山灣;十七歲時他上了一捕獵船做水手,經過朝鮮、日本,到白令海一帶去獵海豹;即使有了豐厚的經濟收入,但他仍不滿足于平靜的生活。一九零六年,他建造一艘船,自己駕著去環游世界,走到了澳大利亞。
杰克·倫敦與海明威一樣是我喜愛的作家,而他們都在自殺中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我認為他們在結束生命前都是怯懦的,無法面對生活的艱辛鼓足勇氣地活下去。對海明威而言,他沒像《老人與海》中老頭航行到家即使魚只剩下光光的脊骨也安然沉沉地睡去;對杰克·倫敦而言,他沒像《熱愛生命》中被人們發現時“只是一股勁地向前蠕動。”
希望每個人都能在人生的旅途中堅持到底,在七老八十時回憶著年輕時的坎坷與美好,對著膝下的孫輩安然地說:“給你講一個故事,故事里的人從來沒有放棄……”
野性的呼喚感悟讀后感(實用18篇)篇二
當杰克倫敦發現當時期(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美國人愛好去北部極地去尋找金礦,這需要大量壯實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現了小說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愛犬,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的溫暖山谷里,不料被賣到美國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個即偏遠又寒冷的地方。
小說早巴克的形象是強者的向征,通過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說中寫狗就是寫人,賦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動,所以稱狗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許多優秀品質,但他最終走進狼群,回歸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遠古的歌,我們又怎能做到原樣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學的一種表達方式了。
野性的呼喚感悟讀后感(實用18篇)篇三
寒冬蕭條,沉沉睡去,野性將喚醒凄厲的詩行。”
跟隨第二個主人,它來到北方,它努力學會了許多生存的方式,開始退化,具備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長期潛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復蘇了”祖先們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體內”舊有的習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頭,沖著星光發出狼一般的長嗥……”在這時,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來了,這是生活使然,接著,巴克的統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詐,使它成為狗隊的首領,從而滿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記憶中,“它更為清晰的是因遺傳而來的記憶”……已經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復蘇,在作者筆下循序漸進自然的協調使得整個故事一氣呵成,讓人欲罷不能,也正是這緩慢而有序的過程,使得這種呼喚有力而影響深遠,使人不得不產生某種聯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對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復雜的。它有奸詐,也有忠誠;
它有文明,也有野蠻。可是,這就是真實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燦爛,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喚感悟讀后感(實用18篇)篇四
巴克是法官家的一只愛犬。因為美國20世紀的“淘金熱”而被賣到北部極地去拉雪橇。在輾轉過程中,因為性格暴躁而遭到一頓毒打,又眼見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當地狗的攻擊而慘死。它第一次認識到“大棒”和“利齒”的殘酷性,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決挺住,絕對不能倒下。行進到路程的一半,巴克的野心占了上風。它不斷的制造麻煩,意圖挑戰兇悍老辣的領頭狗斯比茨,最后引發了一場惡斗。巴克贏了,并且取代了斯比茨的領頭位置。極地環境惡劣,生活的艱辛,還有行路跋涉之苦,它都挺了過來,并且變得更加結實強健。接著,巴克又落到了根本不適合來北極探險三個男女的手中。它們陷入了困境,面臨滅頂之災。這時,一個叫桑頓的男人救了它。桑頓對巴克十分疼愛,巴克對桑頓也非常忠誠。它幾次救了桑頓的命。桑頓遇害后,巴克加入了狼群,回歸了大自然。
讀了這本書,我最欽佩巴克堅強不屈的精神。無論極地的生活多么艱苦,條件有多么惡劣,它都戰勝了這些困難。巴克還很聰明,在極為嚴酷的生存斗爭中,面對各種各樣的人與狗,它都能保護好自己,堅強的活下來。巴克它懂得感恩,它三次跳進湍急的河流,冒死就出桑頓,它近乎盡全力追咬殺害桑頓的土著人等等。
我想,做人也是這樣。在任何環境下都要堅強,還要知道遇到品行不端的人怎樣保護好自己,并且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報”這個道理。
野性的呼喚感悟讀后感(實用18篇)篇五
這學期,我讀了一本書,書名是《荒野的呼喚》。
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被盜賣到阿拉斯加干苦工,勞動極為繁重,環境極為艱險。狗隊每天拉雪橇在雪地上行走40英里,而每只狗所得到的食物是根本吃不飽的一磅半魚干。狗統統被累倒拖垮后就被主人賣掉,來榨取最后一滴油水。棍棒象征的是統治它們的權力,巴克的第一課就是“棍棒教育”。巴克忍受了各種虐待,在極為惡劣的環境下,鼓足勇氣,練成吃苦的精神,比其它狗更機敏、更勇猛,最后和史皮茲爭奪強者地位,結果史皮茲被咬倒,巴克成為生存斗爭的勝利者。在巴克的內心,時常涌動著一種原始的返祖現象,野性的力量在呼喚著他,最后他回到狼群中。這不說明它的退化,而說明它要在更加直接地進行生存競爭的地方,證明自己是強者。最后巴克也確實以勇猛和聰明,贏得狼群的領袖地位。
巴克原本是一只文明狗,但由于環境的改變,它掙脫了文明的束縛。從一只寵物狗,變成一只拉雪橇的狗,最后再成為狼王的領袖。我們這個社會,不就是一個弱肉強食的社會嗎?強者生存,是在動物世界里永恒的真理。
《荒野的呼喚》是一本好書,我們要學習巴克,學會生存法則,向著自己的目標前進。
野性的呼喚感悟讀后感(實用18篇)篇六
《野性的呼喚》是杰克·倫敦的代表作,它講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被賣到阿拉斯加充當雪橇狗,在嚴酷的生存環境和主人的逼迫下從文明回到了原始的野蠻。這本書把環境的惡劣、人類的貪婪和殘忍以及生命和霸權的斗爭描寫得淋漓盡致。
巴克在冒險剛開始時還太天真,經不起磨煉,但他以極強的適應性在嚴酷的環境中生存了下來,并一步步打敗了所有的對手,成為了雪橇狗中的王者,此時,他體內野性的力量越來越強大,回歸到大自然中的愿望也越來越強烈。更重要的是,他在經受前幾位主人的虐待后,從他最后的主人約翰·索恩頓身上學到了愛和忠誠,當約翰·索恩頓被印第安人所殺時,巴克體內的野性完全爆發了,巴克像狼一樣咬死了殺害主人的兇手,報仇之后的他和狼群一道回到了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狗,但他也是有靈性的,當主人虐待他時他能明白,但當主人愛他時他也能明白,他能理解愛和忠誠,愛和忠誠的力量是無限的,當約翰·索恩頓與人打賭,讓巴克拉動一座半噸重的雪橇的是對主人的愛和忠誠,當約翰·索恩頓被印第安人所殺時,驅使巴克為主人報仇的也是愛和忠誠。
這本小說寫的是狗,也是反映人的世界。在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嚴酷環境下的生存斗爭是你死我活的,這種殘酷的斗爭在人的世界也是有的。狗群的霸權之爭也是在反映人的世界之中的權力斗爭,當然還有愛和忠誠的力量在人類世界中也屢見不鮮。
總之,這本小說寫得很不錯,我推薦同學們都讀一下。
野性的呼喚感悟讀后感(實用18篇)篇七
今天,我終于讀完了《野性的呼喚》這本書,心情久久不能平靜。
《野性的呼喚》這本書的作者是美國作家杰克·倫敦。這本書主要講了主人公巴克是一只接受過文明教育的南方狗,但是不幸被賣到了北方當了一直拉雪橇的狗,這對它打擊很大。當它看到自己的伙伴被當地狗的攻擊下慘死,它才認識到世界上沒有公平的游戲法則,從而激發了它的野性。它殺死了惡狗斯貝茨。當它一切的一切時,它的原始野性也全部爆發了出來,最終回歸了屬于它自己的生活。
讀完了這本書,我有所感悟:最明顯的感悟是向往,向往自己喜歡的生活。正如主人公巴克向往野性,但是,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樣,向往著這邊,眷戀著那邊,實在不知道自己要選擇哪個,放棄哪個。現在的很多家長都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把孩子的向往、自由、都剝奪了。我希望所有的家長起碼都能夠給予孩子向往與自由。總歸,能給孩子一個靈魂的歸宿。
野性的呼喚感悟讀后感(實用18篇)篇八
狂風咆哮著,瘋狂地侵蝕著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獵犬艱難的踩著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掙扎著向前挪動,有幾只犬已經累得直喘粗氣,而在其中的一只犬與它們截然不同,它依舊一個勁的往前挪動。
狂風依舊不留情的肆虐著,但他們只好又慢慢的拖著沉重的貨物向前移動,或許北極極地氣候已經完全麻木了它們的肢體,更麻木了它們的精神,它們為了生存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們還是得向前,在它們的腦子里生命已經不是那么偉大了,在它們眼中只有兩個字——前進。每當我翻開這本《野性的呼喚》時,我的內心既感到憤怒有充滿力量。
其實故事很簡單,一只嬌生慣養的南方犬被賣弄到北極,北方的極地嚴寒氣候一度讓這只嬌生慣養的南方犬很難適應,它拉過雪橇,被他的群體欺負過,挨過餓,參與過群犬爭首,但它從來沒放棄過在北極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終在它主人死后,擺脫了與人類的關系,成為北極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倫敦用他那粗獷豪放的語言把整個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嬌生慣養的南方犬被賣弄到了北方,極地氣候讓它擺脫它過去養尊處優時留下的壞脾氣,受過凍,挨過餓,為了生存,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堅持著,奮斗著,成為北極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動的同時我不禁想問什么樣的作家會寫出如此悲慘而又令人充滿力量的作品呢?杰克·倫敦,生于舊金山,他來自“占全國人口十分之一的窮困不堪的底層階級,在一個既無固定職業又無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長大,他做過巡警,做過水手,當過保安,在失去父親的情況下他還邊干活邊寫作,最后寫出了一本本好書,屹立與書壇。
是啊,他們的成功都必須要熱愛生命并為之去奮斗,司馬遷在監牢中寫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霍金在全身癱瘓的情況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學說,最令我們驕傲與學習的應該是美籍華人,現役nba球員林書豪,他在大學時想進入籃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萊加州大學、斯坦福大學以及ucla,但都沒能被回應,但他在哈佛大學開始了他的籃球夢,他帶領哈佛大學獲得ncaa進步最快球隊,他也在比賽中獲得mvp,最佳防守運動員等等榮譽稱號,有幸他參加了2010nba選秀,被選中,但他的追逐夢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風順,他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輾轉幾支球隊,最終在紐約尼克斯對穩定下來,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場99-92戰勝新澤西網隊的比賽中,林書豪得到25分,5個籃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場對陣華盛頓奇才隊的比賽中,林書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個兩雙,得分超過了湖人隊的科比·布萊恩特,帶領球隊奪得8連勝,被美國媒體評為進步最快的運動員,他的成功離不開他對籃球的熱愛,他的刻苦訓練幫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擁有一片藍天,但他們只知道等著成功,并不去準備,熱愛生命的人是會去奮斗,這樣生命才會來呼喚你!
野性的呼喚感悟讀后感(實用18篇)篇九
如此渾渾噩噩地過了四年,終于要直面現實的殘酷,正視物質的重要,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許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過去,逝者如斯,是該好好為自己剩下的歲月規劃規劃了。此刻發現這幾年來竟一無所學,以往種種如走馬觀燈般掠過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顆被世俗磨得稍嫌虛偽的心、一雙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無所得!或許還剩一份源自亙古深埋于我們內心深處的狂躁與悸動,正因為它,我們還有著一份動力讓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為它,即便你一無所有,仍可從頭開始!
那樣太累!倒不如在這迷茫中任生命伴著亙古的旋律向前馳騁,展現它該有的輝煌!
野性的呼喚感悟讀后感(實用18篇)篇十
有一本書,從溫情到仇怨,從高雅到回歸,一切融入其中。這是一個發生在血脈與溫情之間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馳騁的不朽傳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喚》。書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莊園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錯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運注定在此改變。它被一位叫曼紐爾的莊園園丁助手給騙了,曼紐爾以散步的名義把巴克給拐賣了。巴克從國王變成了雪橇犬。在適者生存的環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則,經過幾次輪換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著救命之恩的主人結下了深厚的情誼。那個人叫約翰·索頓。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殺死后,它的仇也報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為了頭狼。這本書讓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陽光下奔跑,無拘無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類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個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個生命的向往,沒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這是一部為自由而寫的精神之書,是自然的感嘆。它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那就是人一輩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當我們的情況有所逆轉時,我們一定要用堅定的意志去面對,毫不退縮,用意念使自己頑強地活下去。
野性的呼喚感悟讀后感(實用18篇)篇十一
杰克倫敦是一位偉大的美國作家。他最具代表性的一部作品,就是《野性的呼喚》。暑假里,我讀完了這本書,感到很受震撼。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它的名字叫巴克。巴克原本是美國南方一位法官家的愛犬,因為幾番周折,被迫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一路上,巴克經歷了五個主人,經受了各種各樣的考驗,它內心中的野性也被呼喚了出來。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這篇小說的第二章——野性在復蘇。這章故事之所以讓我久久不忘,是因為作家把巴克在法官家里和在野外的生活作了對比。以前在法官家當寵物的時候,巴克從來都不會狼吞虎咽,更不會去搶其他寵物的食物。從法官家離開以后,巴克再沒有得到足夠的食物,后來的主人每天只給它一條魚,但這根本不能滿足一天的食物需求。于是,巴克慢慢開始爭奪、偷取其他動物的食物。到后來甚至練成了這樣的本事:即使在夢中都能察覺到周圍的聲響,會用牙齒把腳趾間的冰塊舀出來,還會預測風向,在拉雪橇時節省力氣。盡管生活變得很艱苦,但巴克始終都是非常可愛的。比如,巴克的腳和愛斯基摩犬的不同,拉雪橇時腳趾是分開的,所以拉完雪橇后非常疼。這時,巴克就會四腳朝天躺下來,就是餓得發慌,它也不愿意站起來去領他的那份魚,它的主人只好親自把魚給他送過去。后來,巴克的主人把自己的皮鞋筒割下來,包在巴克的腳上做了四雙小皮鞋。一天早上,主人忘了給巴克穿上鞋,它就躺在地上,死活不愿意起來,四只腳可憐兮兮的伸在空中,好像在說你不給我穿鞋我就不走了。就這樣,巴克適應著各種環境,戰勝了各種困難,用自己的勇氣和耐心抵達了路途的終點。
讀完這本書,我想起了老師告訴我們的一句話,困難像彈簧,你弱它就強。是啊,連巴克都知道面對困難要頑強、要堅持,那我們在遇到困難的時候,更要相信自己,只要持之以恒,就一定會柳暗花明又一村的。
野性的呼喚感悟讀后感(實用18篇)篇十二
讀了這部充滿野性的、放蕩的書之后,我真想與巴克、白牙在一起進入荒野,給自己自由。
這本書包含著兩個故事:《野性的呼喚》和《白牙》。
前者講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金毛大狗,被園丁從家鄉拐賣到加利福尼亞的一個大牧場。然后又被帶到育康河地區。
在那里,它漸漸的從一只家庭寵物狗變成了一條優秀的雪車犬。在那時,巴克會常常與狼見面,但它們彼此很親熱。在它的最后一任主人———桑頓被印第安人射死后,狂怒的巴克殺死了幾乎所有的印第安人,并激發了它的野性,重回荒野。
《 白牙》則是它的姐妹篇: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被天生的環境塑造成了一只為主人奉獻忠誠的狗。在被賣到美人史密斯手中之后,又被塑造成了一只兇猛殘忍的斗狼。最后,在慈愛的主人斯科特在感化下,它又重新變成了一只溫順的狼。
“心里久久不能平復”,是我放下這本書時的感受。巴克野性的回歸;白牙命運的變化多端——充分證明是環境的好壞是改變它們的原因!
所以你對它們好,它們就對你好,在今后的生活里,我一定要好好對待周圍的動物啊!
野性的呼喚感悟讀后感(實用18篇)篇十三
文學總是人學,盡管小說的主角巴克是一只狗。1000個人眼中有1000個巴克,作為在校大學生的我,讀出了的是一個青年的轉變過程。
剛開始巴克從嗷嗷待哺到逐漸成長的四年來,它在法官家過的是悠閑、富足的貴族生活。恰如優秀青年在學校無憂無慮地學習,常年拿著專業課第一,各種獎項應有盡有。
但是,生活就像心電圖,當一馬平川時你已經掛了,要活著,必然是高低起伏的。巴克被人賣了,先受到了紅汗衫男人的調教,得到了第一條醒悟:
在拿著棒子的人面前永遠沒有機會戰勝他。(在一個高富帥拿著錢向你炫耀時沒有機會戰勝他。所以北愛中吳狄和安迪打賭是很傻很天真的。)。
巴克后來又被帶到了北極,正如在校青年正式踏入了社會。作者十歲左右就開始做報童和罐頭工人,在街頭斗毆中練就了一身本領,成了小流氓頭。經歷融化在作品里,變成了殘酷社會的真實寫照。第一次對巴克的觸動就是生命的凋零。當同行的一條狗柯利熱情地向前迎向一條愛斯基摩狗時卻被不分青紅皂白,也沒有任何宣告,狠狠地咬了一口,又被三四十只愛斯基摩犬踩在身下,興奮地叫著、咬著直至死亡。在南方(學校),奉行著愛和友誼法則,尊重私有財產和個人感情是很自然很正常的事情;而在北方(社會),肆虐的卻是棒子和牙齒法則,誰還顧全考慮仁義道德,誰就是傻瓜!誰遵守這些道理,誰就要被淘汰。
于是巴克開始學會了各式各樣的生存,學會了不挑食,學會了狡黠詭秘地偷竊,最終長成了一條壯壯的狗。
野性的呼喚感悟讀后感(實用18篇)篇十四
那是北美巍峨的群山與廣闊的草原,冰河河谷中回蕩著悠遠的狼嚎,灰白的身影絕塵而去,忠誠的狼犬不離不棄地守護著主人的營地。
那是一只優秀的狼犬,在他出生前,他的父親,為贏得他母親的芳心,與另一頭公狼展開生死決斗。他剛剛出世幾個月,便被人類搗毀了家,本以為母親來了,會出手相助,而她卻陰差陽錯的認起了“主人”;被“人神”帶回了營地,因為個頭小,常常受小狗的頭頭:列·列,以及其他小狗的欺負,經常被咬得渾身留血,這時候,總是被拴在樹上的母親,給他一點安慰,人類從不給他一丁點的愛撫;過了幾個月,他已經越長越大,因為小狗們一日復一日的追打,他的性格越來越孤僻,所以,他一見到人類,就露出尖利而雪白的虎牙,他們的主人——灰色海獺說:“既然是雪白的虎牙,就給它起名雪虎吧。”于是,狼仔有了第一個名字。
小狗們的追打,讓雪虎練就了快速的奔跑速度,但同時也塑造了他兇狠、陰險、狡猾、邪惡的性格。他日漸成長,繼承了他母親狗的身材,父親狼的技巧。他幾乎是狗、狼完美的結合體。
之后,雪虎的遭遇,又使他命懸一線……也許是他冷酷的外表,柔軟的內心,使幸運之神垂青了他。在一次搏斗中,一個好心的白人——威登·斯各特救下了他,一開始,雪虎仍以屠殺為樂趣,但是,斯各特嚴厲地教導他,不允許他這樣做,于是雪虎也嚴厲地要求自己,不能這么做,不能這么做……一遍又一遍,因為他在服從神的意旨呵!
后來,一向冷峻的雪虎,知道了斯各特這么做是為他好,隨后,他決定,把自己的靈魂與自己的肉身,全部的交給斯各特——“主人”!與主人相處的時間非常快樂,雪虎也在盡自己最大的努力,來學會那些小狗咿咿呀呀的撒嬌聲,可常年的怒吼,使雪虎的聲帶變得粗糙,但他仍哼出一些咿咿呀呀的聲音,而這種聲音,只有斯各特才聽的出來。雪虎那顆冷冰冰的心終于融化了呵!
雪虎之所以這樣堅強,是他童年時代的不確定練就的,那時候,他的每一天都在動蕩之中,親人的離去,人類的毒打,還有大自然的無情,使他變的冷漠無情,所以,才那樣的堅強吧!
最后,讓我們重溫一些已經頗感陌生的詞語:勇敢、自由、信任、忠誠,還有感恩。感謝杰克·倫敦先生,用他的筆記錄下已經消逝的荒野。
野性的呼喚感悟讀后感(實用18篇)篇十五
看了杰克·倫敦的短篇小說《野性的呼喚》,薄薄的一本小書,帶來深深的思索。書中描寫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從一只家養寵物,變成一只適應蠻荒之地艱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終心中的野性被喚醒而成為一只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為什么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戰,敢于鋌而走險,甘愿忍受隨之而來的肉體和心靈的折磨?這可能源于原始的本能,即對食物和異性的欲望。在群居野生動物中,經過決斗,勇猛、狡詐的王者可以獲得最多的異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會中的人僅有勇猛、狡詐的品質還不夠,更需要擁有智慧、技巧去戰勝其他獵手與獵物。
文明社會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夠在蠻荒社會中,在棍子與牙齒的法則下能夠生存所必須具備的野蠻本能。這樣才能敢于拼搏、敢于爭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擁有智慧。文明社會比蠻荒社會在形式的層面上復雜,雖然兩個社會在本質上是一樣的,都信奉棍子與牙齒的法則,但如果在斗爭中不講究方式、方法,不適應文明社會形式上的要求,就會失敗。
總之,個體想在群體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欲望,不要讓其被各種因素所束縛,所磨滅。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觀環境因素;也需要現代的技巧與狡詐,來打敗對手,壯大自己。
野性的呼喚感悟讀后感(實用18篇)篇十六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是美國著名作家杰克·倫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喚》。
讀完這本書,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堅強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開肉綻,也不愿意屈服。但我不贊成巴克用這種方式來爭奪王位,這樣結果一定是兩敗俱傷。
我們作為人類,一定要做得更好。在學習和生活中,我們不能讓挫折和失敗成為我們的絆腳索,阻止我們前進。小小的失敗算什么?連巴克都挺得過去,我們還不行嗎?失敗一次沒關系,但是要從失敗中吸取教訓,向著目標繼續奮斗。只要有堅持下去的決心,希望之光就會驅散絕望之云。就像我做奧數一樣,遇到不會做的題,不能向它屈服,輕易放棄,而是要認真分析題意,開動腦筋,刻苦鉆研下去,要持之以恒,相信這樣一定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野性的呼喚感悟讀后感(實用18篇)篇十七
去學校圖書室借書,無意間看到《野性的呼喚》。《野性的呼喚》!杰克·倫敦寫的!名著!我毫不猶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這兒躺了兩個月,一向沒有時間看。前兩天,我最終打開了書本。看著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著對荒野的深刻描述,看著他對資本主義社會的深刻揭露,我欲罷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個靠不住的熟人賣到北方的某個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禮貌城市,所以它不但沒見過雪,并且他并不明白那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強食。但很快從柯利身上明白了這一點—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強食的環境中為生存而拼殺,原有的尊嚴蕩然無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歸。在受盡磨難、奄奄一息的時候,布克被約翰·桑頓搭救,從此布克感受到愛的溫暖,并知恩圖報。可是,在約翰·桑頓遇害后,布克最終切斷了與人類社會的紐帶,在荒野的聲聲呼喚感召下,匯入狼群,重歸自然。
這本書是以動物為題材寫的一部小說,情景曲折、生動趣味,并有著必須哲理的結尾給人了必須的遐想。布克是一只十分剛強的狗,它不肯隨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計地使自我不受到其他狗的約束,并成為雪橇犬中的“領頭狗”。
最令我感動的是,它對善待它的主人十分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讓它跳懸崖它都毫不猶豫的向下跳。并且它機靈、勇敢,雖然它有時也爭強好勝,但絕不魯莽行事,它事事都細心謹慎,把握好最佳時機在果斷出擊,決不猶豫。這也許是我們要學的精神吧!
野性的呼喚感悟讀后感(實用18篇)篇十八
看了杰克·倫敦(jacklondon1876—1916)的短篇小說《野性的呼喚》,薄薄的一本小書,帶來深深的思索。書中描寫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從一只家養寵物,變成一只適應蠻荒之地艱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終心中的野性被喚醒而成為一只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為什么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戰,敢于鋌而走險,甘愿忍受隨之而來的肉體和心靈的折磨?這可能源于原始的本能,即對食物和異性的欲望。在群居野生動物中,經過決斗,勇猛、狡詐的王者可以獲得最多的異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會中的人僅有勇猛、狡詐的品質還不夠,更需要擁有智慧、技巧去戰勝其他獵手與獵物。
文明社會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夠在蠻荒社會中,在棍子與牙齒的法則下能夠生存所必須具備的野蠻本能。這樣才能敢于拼搏、敢于爭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擁有智慧。文明社會比蠻荒社會在形式的層面上復雜,雖然兩個社會在本質上是一樣的,都信奉棍子與牙齒的法則,但如果在斗爭中不講究方式、方法,不適應文明社會形式上的要求,就會失敗。
總之,個體想在群體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欲望,不要讓其被各種因素所束縛,所磨滅。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觀環境因素;也需要現代的技巧與狡詐,來打敗對手,壯大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