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一個由職員組成的組織,它通過協作和分工來實現經濟目標。最后,希望大家通過閱讀這些公司總結范文,能夠對自己的寫作提升和思考有所啟發。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一
1、井下供電線和照明設施、電氣設備不準亂拆拿作他用。
2、所有閘刀開關必須安裝安全護蓋;保險絲不準用銅、鋁、鐵線代替。
3、所有供電線必須保證接頭包扎好,嚴禁芯線裸露。
4、所有供電線路必須整齊掛好,嚴禁電線落地和與風水管相纏繞在一起。
5、嚴禁破壞供電線路和照明設施,照明必須使用36v安全電源,嚴禁使用危險電源照明。
6、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電線、燈泡、保險絲和用電設備。
7、用電時必須注意安全,嚴防觸電。
8、嚴禁用線掛在閘刀開關上或掛在閘刀出入口端進行接電,必須嚴格按用電要求進行接電用電,要持證作業。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鑒管理、公文打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三條歸檔范圍: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工程項目竣工圖、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第四條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專管,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第五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應通過行政秘書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案經行政秘書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摘錄和復制工作必須在檔案室完成,并由檔案管理人員作好記錄。
第六條檔案的銷毀:。
1、任何部門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內部檔案,須經行政秘書批準后方可銷毀。
3、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專人監督銷毀。
第七條公司印鑒由行政秘書負責保管。
第八條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總經理簽字許可后行政秘書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九條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證明及對外發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存檔,以備查詢。
第十條公司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聯系工作回來后,必須向總經理(或行政秘書)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第十一條行政秘書因使用印鑒不當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負責。
第十二條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行政秘書負責。
第十三條各部門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行政秘書安排落實。
第十四條各部門打印的所有公文或文件,除實用份數外,須交一份給行政秘書留底存檔。
第十五條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門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辦公室。
2、辦公室主任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分發給各個部門。由部門主管簽字領回。
3、除常規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他用品的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由行政秘書根據辦公室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遵守辦公用品齊全、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將辦公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簽字。
7、辦公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第十六條勞保用品的購發:勞保用品的配給,由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實際工作需要作出計劃,計劃單經倉庫管理員簽字后報總經理批準,由外聯部經理統一購買、倉庫管理員負責發放。
第十七條行政秘書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閱報刊計劃及預算,報總經理審批后,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第十八條行政秘書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并進行處理、分類、登記,并分別送到有關部門。
第十九條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損毀,閱后放回原處。
第二十條行政秘書負責為各部門郵發信件、郵件。
1、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行政秘書處理。
2、所有公發信件及郵件一律不封口,由行政秘書進行登記后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3、各類掛號信,須經各部門主管批準,行政秘書登記后方可郵發。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辦公室研究后并提交總經理批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解釋權歸辦公室。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生效。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三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進程逐步加快以及旅游產業地位的不斷提高,人力資源作為社會生產力的第一要素,將是發揮中國旅游資源比較優勢,提升中國旅游企業國際競爭力,實現跨越式發展的必要條件。大家在有關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論文寫作時,可以參考這篇“旅游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不足與對策”人力資源管理論文。
本文指出旅游企業在人力資源中存在企業管理制度不完善,企業人力資源觀念淡薄,旅游企業缺乏人才管理,旅游企業缺乏員工培訓的問題。可以通過實施旅游企業員工職業生涯規劃的方法,建立人力資源信息管理體系來促進旅游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改善。
許多旅游企業認為員工辭職是因為工資太低,卻從不找自身的原因。員工流失過多是因為企業沒有系統的員工職業生涯規劃,另外,企業制度的不健全,企業未來的發展前景不明確,公司的穩定性較低,從而使員工對企業與自身的發展缺乏信心,員工的激情與情感就無法全部投入到工作及企業中。尤其在員工獲得一定福利后,員工就更加會考慮自身前途的發展與機會。俗話說的好“要讓馬兒跑,先讓馬吃草”,所以,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中必須建立一套可行的人才管理制度,來預防企業員工的流失。
但在現實中,企業的職業生涯規劃管理流程并不好,很多企業只是片面的認識人力資源管理,企業相關的管理人員并沒有做出明智的決策,也沒有去執行正確的職業生涯規劃管理。另一方面,企業老板對所用的員工心存懷疑,尤其在財務上心存顧慮,這種情況會使員工沒有安全感,對自己的工作也會變得懶散;有些老板會讓自己的親戚來擔任一些重要的崗位,但靠關系進來的員工,認為自己身價高,不會被炒魷魚,在公司胡作非為,不聽從管理,給公司帶來損失,這就需要企業老板唯才是用了。
(二)企業人力資源觀念淡薄。
企業的人力資源呈現出供不應求的想象,尤其是高管人員與技術人才的缺乏使企業不能更好的`發展。作為企業不能等到用人時才去招聘,這就需要人力資源管理人員事先做好企業的用人計劃、經營計劃、生產計劃、發展計劃等。在薪酬管理上,企業認為只要給員工物質上的獎勵,就會留住人才,而忽視了員工精神上的激勵,對于員工來說,報酬是一種自我的滿足,但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如果說有的員工更需要精神上的獎勵,這時企業就不要再通過加薪滿足員工了。這就需要企業的管理人員要做好員工的個人調查,從而留住人才。在這個知識經濟的時代,企業對員工的素質要求也越來越高了。大部分旅游企業的管理人員只是片面的了解管理的知識結構,缺乏相關的管理知識,這種情況下,企業如何提高人才的素質,如何科學的整合人力資源,實現員工素質與結構的和諧,就顯得特別重要。
中國旅游企業的發展歷史和文化背景,造成了許多旅游企業在吸納人才方面存在嚴重的危機。在企業初、中期吸納人才不足,尤其是高層人才嚴重不足。有資料統計,愿意到中小型旅游企業工作的大學生不到10%,碩士生不到3%,博士幾乎沒有人。就算有碩士生和大學生進入旅游企業,其工作時間不超過2年。旅游企業不僅缺乏人才,而且也不懂的用人。企業不會用人主要表現在:對老員工存在不用或任職不合理,對新進的員工盲目重要。還有一些受家族制的旅游企業,在用人方面任人唯親,排斥外來員工,從而造成人力資源利用不合理,人才嚴重外流。
(四)旅游企業缺乏員工培訓。
企業要實現可持續的發展,一定要對員工進行相應的培訓,這是長遠發展的治國之策。旅游企業認為對員工培訓是勞心費力又花錢的事情,又怕員工長了本事就跳槽,這是企業不可避免的想法。然而開展員工培訓是開發企業的人力資源,提高員工素質的一種手段。對那些工作優異而且具有發展潛力的員工進行培訓,在將來可以擔任重要的任務,為那些進行培訓的員工制定職業規劃設計,從而達到留住人才的效果,讓員工有歸屬感和使命感,這樣員工才會為企業創造財富。
(一)從組織的整體角度分析。
首先要大力宣傳職業生涯規劃管理的意義與作用,它通過科學的測評手段幫助員工了解自己的職業能力、性格、興趣,從而為員工找出最合適的職業規劃。企業文化對于新進員工的職業規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如果沒有好的組織氛圍作支撐,要營造員工職業生涯規劃的良好氛圍就會特別困難。要想營造好的氛圍引導員工進行職業規劃設計,就需要開展員工的職業生涯管理理論的學習,為他們打下堅實的理論知識,從而營造企業員工重視職業生涯規劃設計的良好局面。
旅游企業設計員工職業規劃指導課程的時候,要把理論指導與實踐指導進行有效的結合起來,并設置專門的職能部門對新進員工的職業規劃設計進行專門的指導,從而提高員工職業生涯規劃指導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員工在進行職業生涯規劃指導時,不能僅僅局限于用思想教育和專業教育來代替,還應該加強人才測評建設和職業咨詢的力度。一方面,我國有很少的企業使用這一手段,而國外,人才測評卻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主要指導手段。所以,旅游企業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或開發一些適合自己的測評工具。另一方面,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管理會因為每個員工的實際情況不同有所變化。剛進來的員工經驗不足,對職業社會很迷茫,缺乏感性認識,因而,要針對每個員工的情況進行職業規劃咨詢輔導,來滿足員工的需求。只有通過科學的手段進行測評,才能使員工更為科學、客觀的自我評估,當員工知道了這些測量結果后,才能清楚地認識自己,消除職業生涯規劃過程中的迷惑。
(二)從職業生涯管理本身的角度分析。
企業在進行員工職業規劃管理時,首先對員工進行一個調查和評估,了解員工的職業能力,然后結合工作分析與職位描述,通過人力資源規劃與組織目標,確定員工的個人職業錨和職業發展方向。企業通過給員工設定一個難度適中的目標,去激勵他們向著這個目標不斷努力,帶給員工動力和希望。員工在確定職業生涯發展目標之后,企業便為員工建立職業規劃和發展計劃,不斷地向新進員工講述其自身職業能力的優缺點,幫助新進員工進行分析職業規劃和職業生涯的評估。通過分析員工在某個職位中是不是合適,有沒有發展前景,可以用來作為下一輪職業生涯決策時的主要參考依據,也可以用來反饋職業選擇、目標確定等決策是否正確。
(三)實施旅游企業員工職業生涯規劃的方法。
在旅游企業里,員工職業生涯規劃受到了一定的局限與制約,因而,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也成為了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當務之急是如何準確、科學的把握企業內部員工職業生涯規劃方向,從員工和企業兩個角度進行把握和實施。一方面,從企業員工個人的職業生涯規劃方面,讓員工認識到自己的優缺點,找出自身發展的動力與不足,從而不斷促進和融合企業與個人的結合點,制定出企業內部崗位晉升與發展的規劃圖。
企業的管理者要樹立“以人為本”的發展觀念。在旅游企業的職業生涯規劃方面,管理者要多去關心員工,開發員工的潛力,幫助員工全面發展,用科學的方法引導員工認識自我,促進員工的發展目標與企業的目標彼此融合。從而,不斷尋找與完善企業職業生涯規劃中存在的問題,將人力資源管理的發展作為企業發展戰略之一。
(四)建立人力資源信息管理體系。
企業實現人才資源管理的制度化,減少企業人才流失及其危機的管理。由于員工希望得到終身的就業就會,這就需要組織不斷投入大量的資金培訓員工,員工不斷進行教育,企業就會建立起系統的人力資源信息。組織通過這些信息,及時了解員工的各種狀況,對可能發生的情況做到有備無患。認清需要保留哪些雇員,即核心員工,同時,也讓這些核心員工明白組織對他們的期望,在對組織內部核心員工了解的基礎上把目光投向組織外部,制定更好地組織的用人政策。從人才需求信息和人才供給狀況分析,組織應采取適當的策略取向。在擁有充分的資金和信息的基礎上,人力資源投資應根據人才戰略,實施以個性化為基礎的差別化政策,提高員工和企業的創新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四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時間:每周周一至周日:早7:30時至晚5:00時。
2、休假時間:每周周一至周三輪流安排休假。
3、事假:須提前一天申請,特殊原因也必須到崗請假,得到經理批準后才可離崗,違者按曠工論。
4、遲到:凡未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班者,無論任何理由均記遲到。
5、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以及假滿未歸者均算曠工。
6、病假:請病假需出具病假條及醫院證明、病歷,急診可立即打電話,非急診要提前請示。無醫院證明或病歷按曠工算。
7、上班時間若要外出須得到經理同意。
二、儀容儀表
1、工作期間須統一著工裝制服,制服要完整清潔及稱身。
2、不得留怪異發型及染發,女性不得佩戴太夸張的發飾。
4、男性不得蓄須,臉部要清爽宜人。女性不得濃妝艷抹,稍作修飾即可。
5、保持鞋襪清潔,鞋子每天上班前要擦亮。
6、保持身體氣味清新,不得有異味。女性不得使用味道濃烈的香水。
7、工作場所禁止大聲喧嘩、禁止是用不文明的詞匯。
四、安全制度:
1、員工必須服從領導,聽從指揮,遵守勞動紀律,不得違章作業。
2、所有員工必須注意防火、防盜、防暴、防機械事故,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同時上報領導。
3、要認真檢查設備,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顧客生命安全及公司財產安全。
4、發現形跡可疑或不法行為的人或事,要及時報告領導。
5、旅游區不得出現打架鬧-事行為,若發現此不良狀況立即報告,并幫忙疏導圍觀群眾。
6、若發生緊急事故,全體員工必須服從指揮,通力合作,發揚見義勇為、奮不顧身的精神,全力保護公司財產及顧客生命財產安全。
7、員工不得打架斗毆,不允許將社會不良青年帶進工作場所及與之交往,要保護自身安全。
六、獎懲制度:
為提高服務質量,促進經濟效益和企業行業競爭力,建立一支嚴格、負責、團結、奉獻的高素質員工隊伍,公司堅持獎懲分明,獎優罰劣,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獎懲原則。
獎勵:1、對保護公司財產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挺身而出的,見義勇為的員工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2、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成績顯著者,在工作崗位上作出重大貢獻或對公司某崗位實現技術改革者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3、在服務中創造優異成績,如拾金不昧等,為公司贏得重大聲譽及多次受到顧客表揚者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的,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懲罰、紀律處分:
1、上班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罰10元;
3、工作時間干私事、影響公司形象的、儀容不整的、發現一次各罰10元;
七、衛生制度:
1、工作現場設施、設備、辦公桌椅等由本室員工打掃,擺放整齊,保持干凈衛生。
2、及時清理環境衛生,保持景點、道路清潔;責任區衛生清理每周集中進行一次。
八、交接-班制度
1、有準確的時間觀念,每班必須提前15分鐘接收工作,整理儀容,進行接-班準備。
2、收銀員:整理好帳目,清點所有現金交與財務部指定的收款人員。
3、值班人員清點設備、物品等,作好值班記錄。
4、保安下班前認真檢查各種設施、設備,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
一、總則
1. 為弘揚我公司企業文化,通過組織旅游活動,讓員工擁抱自然,放松心情,增進員工之間溝通交流,感受公司大家庭的和諧、溫暖,規范公司旅游組織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除非轉正員工) 3. 本制度施行遵循:自主、自愿原則。
二、細則
1. 公司綜合部每年需組織員工旅游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補貼相關旅游補助經費。
2. 旅游過程中的路線、交通、住宿、景點安排等問題,由公司綜合部負責聯系旅行社統一安排。
3. 安排旅游地點時需考慮交通便利、時間問題。避免員工因長途旅行造成勞累,從而影響公司正常運作。
4. 按照自主、自愿原則,員工可選擇參加旅游或不參加。若員工因工作原因不能參與旅游,,那該員工可享受相應職位的旅游補助。
5. 旅游補助標準:
旅游補助標準表
注:員工未轉正的'不享受此項福利。
6. 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則,員工家屬于與未轉正員工如有意愿參加旅游活動,亦可向綜合部報名自費參加。
7. 旅游活動組織人員在與旅行社聯系時,必須說明在旅游過程中,不得強迫本公司員工購物、消費。
三、 旅游活動紀律:
1. 貴重物品需隨身攜帶,注意保管,切勿離手。
2. 行程中或自由活動時若有刺激性活動項目,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患有心臟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壓者等切忌從事水上、高空活動,必須隨身攜帶應急藥物。
3. 團體旅行時,員工需記錄領隊或導游的聯系方式,不可擅自脫隊。單獨離隊,應征得全部導游和領隊同意,并隨身攜帶電話,以免發生意外。
4. 抵達景區游覽前,謹記導游交代的集中地點、時間、所乘游覽巴士車號。萬一脫隊,請于集中地點等候導游返回尋找。
5. 外出旅行,注意身體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鮮、已剝皮的水果,不可光顧路邊無牌照攤檔,忌暴飲暴食,應多喝開水,多吃蔬果類,少抽煙,少喝酒。
6. 在旅游中,暢游奇山秀水、名勝古跡固然令人心曠神怡,但也因四處奔波、體力消耗造成極度疲勞。因此,在旅游活動期間,游客除了保證充足的睡眠之外,需隨身攜帶充足的營養食品和飲水,以便及時補充身體所需。
7. 旅游有時會經過一些危險區域景點,如陡坡密林、懸崖蹊徑、急流深澗,在這些危險區域,要盡量結伴而行。千萬不要獨自冒險前進。
8. 忌分散活動,至少保持兩三人的人數才分散活動。切忌單獨外出。
為宏揚我公司企業文化,通過組織旅游活動,讓員工擁抱自然、放松心情,增進員工之間溝通交流,感受公司大家庭的和諧、溫暖,規范公司旅游組織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施細則
1、公司根據經營及季節情況每年度統一組織公司員工旅游一次。
2、旅游經費由公司統一安排,經費使用富余不折現,不找余。
6、因工作原因需加班未能參加當年統一安排旅游的,其旅游經費不可折現發放,但可以享受統一旅游期間雙倍工資獎勵并給予適當調休。
7、因個人原因未能參加當年統一安排旅游,視為放棄本次旅游權利,其旅游經費不可折現或累計入下次旅游。
二、旅游經費
1、員工旅游原則上的經費指標為800元/人。
2、入職不滿6個月的,需自行承擔實際發生的旅游費用的50%。
3、以上旅游經費指標為上限,由公司統一安排,經費使用富余不折現,不找余。
4、如在旅游過程中,個人參加非計劃項目,所需費用由個人承擔,不在該指標范圍內。
5、員工家屬如有意愿參加旅游活動,亦可向公司申請自費參加。
三、注意事項
1、外出旅游前公司應為參加旅游的員工購買相關保險。
2、如需跟團旅游,需提前向旅行社說明,不得強迫本公司員工購物消費。
3、貴重物品隨身攜帶,自行保管。
4、旅游中如遇刺激性項目,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
5、隨身攜帶電話,禁止脫隊。外出應征得領隊同意,結伴而行。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五
一、公司財務由總經理直接主管,一切費用支出實行總經理一支筆簽字有效,若無總經理簽字,一切費用由經手人自行負責。
二、出納帳務要做到日結、月結,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并于當月末做好資金盤存表,報總經理一份。
三、會計要做到帳務清楚,帳帳相符,嚴格執行會計和國家相關制度,準確及時做好會計報表。
四、各種費用的報銷必須做到票據合法、有效,簽字完善(即須有經手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核人),填寫規范,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五、報銷單據的填寫:。
1、出差交通費、住宿費、會務費、伙食補貼等,填寫紅色差旅費報銷單。
2、上述以外的發票,填寫黑色費用報銷單。
3、單據填寫要求字跡清楚,一律用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填寫無效。
六、因公借款,應于事后七日內到財務部報銷,不得拖欠,并堅持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原則。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六
一、為確保公司“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安全,根據《湖北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二、辦公大樓的“四防”保衛工作,由辦公室和值班人員共同承擔,實行24小時值班;各實體的“四防”工作,由實體經理負責。
三、對進入辦公大樓的外來人員,值班員必須驗證,問明來意,方可放行,不允許委托外單位人員來辦公樓取物品。
四、禁止收舊貨、推銷物品等閑雜人員進入辦公區;從辦公樓內取走物品,值班人員應索取放行憑據后,方可放行。
五、工作人員最后離開辦公室、會議室者,應隨手關閉冷、暖氣、電燈、電扇、電腦,切斷電源,鎖門。
六、認真落實下列防火措施:
1、不許在辦公室使用電爐及超負荷電器;
2、不許自裝電源插座,自接電源;
3、不許將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帶入辦公室;
4、辦公室內的各種電器暫不使用時,要切斷電源,妥善保管;
5、會議室、辦公室的空調機、熱水器等電器,下班或會后,使用人要負責切斷電源;
6、不得隨意搬動滅火器材。
七、三木內不許存放“三密”文件和現金,凡屬“三密”文件,應送機要室保存;嚴格管理文件、公章、重要資料、文書檔案,及時妥善處理打印廢紙。
八、財務室保險柜內,不得存放大量現金和有價證券。
九、各部門、各實體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認真整改,防患未然。公司的“四防”工作由辦公室每半年組織一次檢查,每年進行一次評比。
十、違反上述規定,導致發生事故的,要逐級追究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七
第一條 為加強分公司固定資產、材料、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的管理,保證物資及時供應、合理分配使用,滿足生產、經營的需要,提高分公司整體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分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分公司將物資分成四大類:固定資產、材料、低值易耗品及辦公用品。
第三條 分公司財務工作人員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分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公-款,不得損公肥私,一經發現處以1000元的罰款。
(五)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六)合理分配分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七)對有關工商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會計要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
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九)會計要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分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分公司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十)會計要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十一)完成分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一、對財務人員的要求
1、所有參與財務管理的人員要有高度責任心, 工作認真負責,按章辦事。
2、總經理審批一定要嚴格控制在年度預算范圍內,如果因特殊情況超出必須經總經理同意方可執行。主管會計要及時做好各項報表和帳目,現金會計每周六要及時準確地把收支情況報給主管會計,并要謹慎審核各項開支實行錢帳分開。
3、現金會計和主管會計一定要配合好,把所有帳目要每月一結,每月一公布,做到帳款相符,不得拖延。
4、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公-款,不得損公肥私,一經發現處以1000元—10000元的罰款。
二、辦公室開支審批
1、所有辦公室開支要先做出預算,報經總經理簽字批復后憑借條從現金會計處借款,憑發票報銷。無批條擅自開支的不予報銷,由個人自理。如總經理不在單位時,必須經電話征求同意后方可執行。
2、辦公開支5000元以上必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若時間緊急且有人外出必須電話征求同意后方可執;500元以下(含500元)由總經理簽字。
3、各位員工的開支要及時報給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處報帳。
4、所有報銷單具一律粘好,干凈、利落、美觀。
三、團隊帳目審批
1、所有團隊、散客一經簽定合同,應及時把所收團款交到財務部,不得個人保留團款,一經發現處以100元---1000元的罰款。
2、原則上團款專款專用,導游外出帶團需從財務部借款時,現金會計必須查看該團團款回收情況,以計調部出具的預算單上所需金額為準借出費用。如需墊款必須經總經理同意簽字,以保持公司正常的現金流量。
3、所有團隊的支出一律由計調部出具團隊預算單,并簽字后報給財務部,財務部要嚴格審核各項開支是否在預算內,各種票據數字是否吻合且有效后,方可予以報賬。
4、所有團隊團款出團前付80%,余款在團隊返回后三日之內必須全部結清,出現呆帳、壞帳追究責任,誰造成的損失誰負責;散客出團前必須全部交清費用,否則不予發團,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5、所有團隊在報帳時必須有合同、計調部預算單、行程、報銷清單、意見反饋表,缺一不可,否則不給予報帳。并裝訂成冊。
四、業務經費開支審批
1、公司所有因業務需要的開支必須事先征求業務副總同意后方可支付,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2、業務副總審批時必須嚴格把關,根據團隊競爭情況靈活把握,節約一切不必要開支,把業務經費控制在年初預算內,單團經費原則上不超過該團毛利潤的10%,并且單團單列。
3、業務經費包括:請客、送禮、乘車費、團隊加酒水等其他開支。
4、總經理對業務經費進行監督。
五、門市部
用團款。
2、門市部的所有開支一律列好所需開支清單并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支出,財務把所需費用匯至其門市部帳戶上,然后憑發票報帳。
3、門市部每月向總經理報2次帳,并匯報門市部的`近期情況。
六、、工資、獎金、出差補助
1、員工當月工資于每月28號發放,門市人員工資由財務部直接匯至門市部帳戶上。
2、業務獎金一旦團款全部收清,立即發放,門市的業務獎金由財務部直接匯至其帳戶上。
3、出差時需通知辦公室,經同意后方可,出差補助由總經理簽字后報給財務。
4、下鄉鎮跑業務時,費用一律列入各自團隊的經營費用當中。
七、財務部與計調部的合作
1、財務部與計調部之間要協作共進,互相幫助,共同把公司的核心工作做好,為公司的其他工作做好后勤工作。
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節約,精打細算之原則,在企業經營中制 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登記工作。
四、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記賬,算 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精確,賬目清楚,日 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 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 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務人員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 手續的,不得離職。
財務管理制度細則:
一,對財務人員的要求
1、所有參與財務管理的人員要有高度責任心,工作認真負責,按章辦事。
2、總經理和財務副總審批一定要嚴格控制在年底預算范圍內,如果因特殊情況超出必須經總經理和財務副總同意方可執行。每月要及時做好各項報表和賬目。
3、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公-款,不得損公肥私,一經發現處以1000元-10000元罰款。
二、辦公室開支審批
1、所有辦公室開支要先出預算,報經總經理和財務副總簽字批準后憑借條從財務處借款,憑發票報銷。無批條擅自開支的不予報銷,由個人自理。如總經理和財務副總不在單位時,必須經電話征求同意后方可執行。
2、各位員工的開支要及時報給總經理和財務副總簽字后到財務處報賬。
3、所以報銷單據一律粘好,干凈、利落、美觀。
三、團隊賬目審批
1、所有團隊、散客一經簽定合同,應及時把所收團款交到財務部,不得個人保留團款,一經發現處以100元--1000元的罰款。
2、原則上團款專款專用,導游外出帶團需從財務部借款時,必須查看該團團款回收情況,以計調總出具的所需金額為準借出費用。
3、所有團隊的支出一律由總經理和財務副總簽字后報給財務部,財務部要嚴格審核各項開支,各種票據數字是否吻合且有郊后,方可予以報賬。
4、所以團隊團款出團前付80%,余款在團隊返回后五日之內必須全總結清,出現呆賬、壞賬追究責任,誰造成的損失誰負責;散客出團前必須全總交清費用,否則不予發團,特殊情況須總經理財務副總批準后方可。
5、所以團隊在報賬時必須有合同、行程、報銷單、游客意見表、旅游接待計劃書,
缺一不可,否則不予報賬,并裝訂成冊。
四、業務經費開支審批
1、公司所有因業務需要的開支必須事先征求總經理和財務副總同意后方可支付,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2、總經理和財務副總審批時必須嚴格把關,根據團隊競爭情況靈活把握,節約一切不必要的開支,把業務經費控制在預算內,單團經費原則不不超過該團毛利潤的10%,并且單團單列。
3、業務經費包括:請客、送禮、乘車費、團隊加酒水等其他開支。
4、總經理和財務副總對業務經費進行監督。
五、工資、獎金、出差補助
1、員工當月工資于次月8號之前發放。
2、業務獎金一旦團款全部收清,立即發放。
3、出差時需經同意后方可,出差補助由總經理和財務副總簽字后到財務總報銷。
4、下鄉鎮跑業務時,費用一律列入各自團隊的經營費用當中。
以上各條請大家共同遵守。
企業應有較完善的旅行社財務管理制度,并加以實施。具體操作如下:
一、對財務人員的要求
1、所有參與財務管理的人員要有高度責任心, 工作認真負責,按章辦事。
2、總經理審批一定要嚴格控制在年度預算范圍內,如果因特殊情況超出必須經總經理同意方可執行。主管會計要及時做好各項報表和賬目,現金會計每周六要及時準確地把收支情況報給主管會計,并要謹慎審核各項開支實行錢賬分開。
3、現金會計和主管會計一定要配合好,把所有賬目要每月一結,每月一公布,做到賬款相符,不得拖延。
4、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公-款,不得損公肥私,一經發現處以1000元-- 10000元的罰款。
二、辦公室開支審批
1、所有辦公室開支要先做出預算,報經總經理簽字批復后憑借條從現金會計處借款,憑發票報銷。無批條擅自開支的不予報銷,由個人自理。如總經理不在單位時,必須經電話征求同意后方可執行。
2、辦公開支5000元以上必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若時間緊急且有人外出必須電話征求同意后方可執;500元以下(含500元)由總經理簽字。
3、各位員工的開支要及時報給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處報賬。
4、所有報銷單具一律粘好,干凈、利落、美觀。
三、團隊賬目審批
1、所有團隊、散客一經簽定合同,應及時把所收團款交到財務部,不得個人保留團款,一經發現處以100元---1000元的罰款。
2、原則上團款專款專用, 導游 外出帶團需從財務部借款時,現金會計必須查看該團團款回收情況,以計調部出具的預算單上所需金額為準借出費用。如需墊款必須經總經理同意簽字,以保持公司正常的現金流量。
3、所有團隊的支出一律由計調部出具團隊預算單,并簽字后報給財務部,財務部要嚴格審核各項開支是否在預算內,各種票據數字是否吻合且有效后,方可予以報賬。
4、所有團隊團款出團前付80%,余款在團隊返回后三日之內必須全部結清,出現呆賬、壞賬追究責任,誰造成的損失誰負責;散客出團前必須全部交清費用,否則不予發團,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5、所有團隊在報賬時必須有合同、計調部預算單、行程、報銷清單、意見反饋表、 日志,缺一不可,否則不給予報賬。并裝訂成冊。
四、業務經費開支審批
1、公司所有因業務需要的開支必須事先征求業務副總同意后方可支付,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2、業務副總審批時必須嚴格把關,根據團隊競爭情況靈活把握,節約一切不必要開支,把業務經費控制在年初預算內,單團經費原則上不超過該團毛利潤的10%,并且單團單列。
3、業務經費包括:請客、送禮、乘車費、團隊加酒水等其他開支。
4、總經理對業務經費進行監督。
五、門市部
1、門市部的所有團隊收入一律及時匯到財務賬戶上,不得擅自保留團款和挪用團款。
2、門市部的所有開支一律列好所需開支清單并用傳真方式傳至總公司處,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支出,財務把所需費用匯至其門市部賬戶上,然后憑發票報賬。
五、工資、獎金、出差補助
1、員工當月工資于次月10日發放,門市人員工資由財務部直接匯至門市部賬戶上。
2、業務獎金一旦團款全部收清,立即發放,門市的業務獎金由財務部直接匯至其賬戶上。
3、出差時需通知業務經理和辦公室,經同意后方可,出差補助由總經理簽字后報給財務。
4、下鄉鎮跑業務時,費用一律列入各自團隊的 費用當中。
七、財務部與計調部的合作
1、財務部與計調部之間要協作共進,互相幫助,共同把公司的核心工作做好,為公司的其他工作做好后勤工作。
2、計調部每天下班之前把當天的所出團隊情況報給財務部,以便財務及時掌握所出團隊的情況,并做好團款的預支。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八
第一條為了加強燃氣管理,規范燃氣市場,保障燃氣的正常供應和安全使用,維護燃氣用戶和燃氣經營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燃氣的規劃,燃氣工程的建設,燃氣的儲存、輸配、經營和使用,燃氣設施的保護,燃氣器具的經營、安裝、維修以及相關的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市市政管理委員會是本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
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等城六區以外的區、縣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燃氣管理工作。
規劃、建設、公安、消防、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產監督等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各自職責,負責燃氣管理工作。
第四條燃氣發展堅持統一規劃、協調發展、公平競爭、方便用戶的原則。
燃氣經營堅持特許經營、安全第一、保障供應、誠信服務的原則。
第五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燃氣的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劃部門編制本市燃氣管網、站點規劃,并征求建設、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環境保護等部門意見,按法定程序報批后實施。
第六條城市新區開發、舊城區改建應當按照燃氣管網、站點規劃,配套建設相應的燃氣設施;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劃要求,預留燃氣設施配套建設用地,預留的燃氣設施配套建設用地,未經法定程序調整規劃,不得改變用途。
第七條新建、擴建、改建燃氣工程項目,應當符合本市燃氣管網、站點規劃,經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依法辦理相關建設審批手續。
經批準的燃氣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燃氣工程的消防及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與使用。
第八條從事燃氣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活動的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依法承攬燃氣工程。
燃氣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和規定,確保燃氣工程質量。
第九條燃氣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組織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燃氣工程驗收合格后二十日內,建設單位應當將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部門出具的驗收合格文件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燃氣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整理燃氣工程項目的文件資料,建立健全燃氣工程項目檔案,及時向市城建檔案館和有關部門移交燃氣工程項目檔案。
第十一條本市對燃氣特許經營權實行安全經營許可證管理制度。
燃氣經營企業必須取得西安市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燃氣經營活動。
第十二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站點設置符合燃氣管網、站點規劃;
(二)有固定的、符合安全規定的經營場所;
(三)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注冊資金;
(四)有符合標準的儲存、輸配、充裝設施;
(五)有具備國家規定相應資格的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六)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責任制度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搶險搶修人員和設備;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從事燃氣經營的企業必須向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領取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對符合法定條件的,作出批準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燃氣特許經營權可以通過公開招投標、拍賣的方式取得,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十四條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實行年審制度。
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需要延期的,應當于經營期限屆滿一個月前向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
第十五條瓶裝液化氣供應站點,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建筑耐火要求不低于二級,不得用可燃材料裝修,電器、照明設施按防爆要求設置;
(三)瓶庫面積不少于十五平方米,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保持通風;
(四)配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瓶裝液化氣供應站點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締。
第十六條進行瓶裝燃氣充裝的,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未按規定的質量、計量和壓力標準充裝燃氣;
(二)向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鋼瓶充裝燃氣;
(三)向超過殘液量標準的鋼瓶充裝燃氣;
(四)用槽車直接向鋼瓶充裝燃氣或者用鋼瓶相互倒灌燃氣。
第十七條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質量、計量和壓力標準向用戶供氣。
管道燃氣設施因施工、檢修等原因需要降壓或者停氣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在三日前通知用戶,并按規定的時間恢復供應;因突發事故降壓或者停氣的,應當及時告知用戶。
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停業或者歇業的,應當在六十日前向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第十八條燃氣價格及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應當按照價格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燃氣價格的確定與調整,應當實行聽證制度。
第十九條燃氣計量表及計量表前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由燃氣經營企業或者產權所屬單位負責維護和更新,用戶應當給予配合;燃氣計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由用戶負責維護和更新。
第二十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對用戶安全用氣給予技術指導,每兩年免費對燃氣計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應當書面通知用戶。
第二十一條用戶應當依照安全用氣規定使用用氣設備及其附屬設施。
燃氣經營企業發現用戶違反安全用氣規定的,應當予以勸阻、制止,提出改正意見。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氣行為或者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改正的,燃氣經營企業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以采取暫停供氣的安全保護措施。
第二十二條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到燃氣經營企業查明地下燃氣設施的相關情況,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在三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建設工程施工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與燃氣經營企業協商,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監督下施工。
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改裝、遷移或者拆除燃氣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燃氣經營企業制定施工方案,確保燃氣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條建設工程竣工后,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及時接通輸氣管道,保障正常供氣,不得違法收取費用。
第二十四條在燃氣輸配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活動:
(一)建造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二)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三)擅自開挖溝渠、挖坑取土或者種植深根作物;
(四)擅自動用明火作業;
(五)擅自打樁或者進行其他作業;
(六)其他損壞燃氣設施或者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在燃氣輸配管道的上下或者兩側埋設其他地下管線的,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并遵守管線工程規劃和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在本市經營的燃氣器具,必須經具備法定資格的檢測機構抽樣進行氣源適配性檢測,檢測結果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公布。
燃氣器具經營企業應當在燃氣器具的明顯位置標注氣源適配性檢測標志。
在本市經營燃氣器具的,應當設立安裝、維修售后服務站點。
第二十六條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對燃氣的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經營、使用、設施保護、消防安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限期消除。
第二十七條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舉報和投訴制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箱,受理有關燃氣安全、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的舉報和投訴,并及時予以處理。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燃氣事故或者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向燃氣經營企業或者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報告。
燃氣經營企業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搶險搶修,并同時報告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等部門應當建立燃氣安全預警聯動機制,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隱患報告后,立即處理。
第二十九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制定燃氣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備案。發生燃氣事故時,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采取相關的安全措施,及時組織搶修。
第三十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安全檢查、安全防護、維修保養、事故搶險、搶修等制度,有關的情況應當有書面記錄。燃氣設施存在事故隱患或者發生故障的,應當及時排除,確保燃氣設施安全運行和正常供氣。
第三十一條燃氣經營企業必須安裝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并按規定與公安消防報警系統聯網。
本市非居民用氣單位應當在安裝天然氣設施和設備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設備層等區域或者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安裝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并按規定與公安消防報警系統聯網。
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在確認上述場所安裝的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工作正常后,方可供氣。燃氣經營企業、非居民用氣單位應當對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委托專業檢測機構定期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應當及時維修或者更新。
第三十二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對燃氣設施進行日常巡查,并在重要的燃氣設施上設置明顯統一的安全警示標志。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損壞、覆蓋、移動、涂改燃氣安全警示標志。
第三十三條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定,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用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
(二)進行危害室內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活動;
(三)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裝置和燃氣設施;
(四)加熱或者在使用時倒臥燃氣鋼瓶;
(五)傾倒燃氣鋼瓶殘液;
(六)擅自改換燃氣鋼瓶檢驗標志和漆色;
(七)在地下建筑、高層建筑、古建筑、文物保護單位以及人員密集的場所使用鋼瓶燃氣;(八)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未取得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并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未經年審或者年審不合格的,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燃氣經營企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銷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在降壓或者停氣時未提前公告或者未及時通知用戶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經營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燃氣器具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及物品,并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消防報警裝置、緊急切斷裝置或者安裝后不能正常運行的,以及未按規定與公安消防報警系統聯網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公安消防機構責令改正,并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燃氣經營企業未設置明顯統一的安全警示標志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處2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百元以上2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燃氣泄漏事故的,處5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其他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六條對個人處5千元以上罰款,對燃氣經營企業處5萬元以上罰款、停止經營或者吊銷安全經營許可證的,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四十七條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用戶造成損失的,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二)燃氣設施是指燃氣生產、儲運、輸配、供應的各種設備及其附屬設施和計量裝置;
(三)燃氣工程是指燃氣設施和燃氣供應站點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四)燃氣器具是指燃氣灶具、燃氣烘烤器具、燃氣熱水和開水器具、燃氣取暖器具、燃氣報警器具,液化石油氣鋼瓶及調壓閥和燃氣表等。
第四十九條本條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九
1.每日12點鐘前對電梯進行一次安全巡檢。
2.巡檢人員應認真執行巡檢簽到規定,在電梯機房設置的簽到表上依時簽到,并將巡檢情況記錄在表格上。
3.巡檢中發現不正常的異響聲、振動、不平層、滲油(超過國家標準)等現象或安全保護元件存在問題,應立即停止電梯運行,報告相關領導并與維保單位聯系,防止事故的發生或擴大。
4.電梯日常巡視內容。
a.機房內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齊備。
b.機房溫度是否超過規定,清潔狀況是否良好,機房內不得堆放雜物。
c.通訊設施應靈敏暢通,照明良好。指示牌應準確無誤。盤車手輪、開閘扳手應放置明顯位置。
d.電動機、減速箱油色、油位、溫升、聲音正常,無振動、異味,通風應良好,做好外部清潔。
e.制動器動作正常,制動線圈溫升正常,制動輪上不能有油污。
f.指示儀表正常,各繼電器、接觸器動作正常,無異味及異響聲。
g.電梯在運行中無異響、振動。開關門安全觸板動作正常。
h.樓層顯示、廳外按鈕、轎廂內按鈕外觀完好,功能正常。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
第一條為加強車站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運輸暢通,根據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結合車站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車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站長負責制,班組安全員必須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確保運輸暢通。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車站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全領導組)是車站安全管理的組織領導機構,由站長和班組長構成。
組長:王健
運轉甲班安全員:張濤
運轉乙班安全員:趙宏旭
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車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全領導組的日常事務由安全員負責處理。
第五條安全員負責對本班組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講解及組織學習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公司及安全領導組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站長是本車站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各班組安全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班組必須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八條車站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1、切實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公司安全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監督車站各班組切實按章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分管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班組對職工的安全考核比且對班組長進行定期的安全考核。
7、參加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采購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制定發放和使用標準,并監督執行。
9、把安全生產納入車站績效的考核范圍并與績效工資掛鉤,嚴格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九條各班組安全員要協助站長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班組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條兩端扳道房及運轉室,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月度會議時負責向站長匯報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各項生產設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班組長,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條對新到站職工或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項教育(即人身安全通用標準、崗位安全標準、車站線路及設備情況)才能準其進入崗位學習。對改變工種的職工,也同樣需要進行三項教育才能上崗學習。
第十三條對在一線從事值班員、調車員、扳道員等工種的職工,必須每月進行崗位和人身安全標準的學習和考試,考試成績必須達到車站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于安全考試的最低分數才能繼續上崗,否則安全領導組有權暫停其工作并進行培訓。對全體車站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標準的宣傳和教育。
第十四條各種行車設備和站場設備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向上級申請更新或改造。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遇有高溫、嚴寒、潮濕、雷電等危險的勞動環境時,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八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班組安全員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十九條夏季應努力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冬季應努力做好防寒過冬工作,進行經常性的衛生檢查,不斷改善勞動環境,按規定發放保健防護用品,提高班組職工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條積極地組織員工參加公司的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職工,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二十一條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作業。
第二十二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站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檢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各班組自行組織的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各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對經常使用的通信設備和站場設備應在每天交接班時進行檢查。
第二十三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班組不能進行整改的,或不具備單獨整改條件的,要立即報告安全領導組統一安排整改。
第二十四條車站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月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安全領導組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班組的基本條件: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八條工作中造成的行車事故以及人身安全責任事故,交由安全領導組依照《事規》以及公司的各項事故處理規定處理,觸及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門。
第二十九條各班組可根據此車站管理制度制定更符合班組現狀的現行制度,但必須在此制度的框架內,不得隨意修改此制度所規定的內容。
第三十條本規定由車站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車站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一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船舶的安全管理,杜絕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船舶設備設施和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船舶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違章、玩忽職守以及發生火災、海損、機損、工傷亡、溢油污染等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處罰。
二、職能分工:安全辦負責對各類事故隱患的調查、處理和處罰,包括:火災、工傷亡以及污染事故、海損事故、機損事故。
三、安全檢查隱患管理
對各種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根據查出問題的性質以及對設備的影響程度,按a、b、c進行如下分類管理:
1、 a類問題——為重大問題,主要包括:
1)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
2)嚴重影響設備主要總成件壽命和性能的問題;
3)容易導致重大機械、安全事故發生的問題。
查出a類問題——每個罰責任人300~500元(視設備關鍵程度和問題的嚴重程度而定),并責令設備停用,限期整改。
2、 b類問題——為嚴重問題。主要包括:
1)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
2)影響設備使用壽命的問題;
3)導致一般總成機械事故發生的問題、安全事故發生的問題。
查出b類問題——每個罰責任人200~300元(視設備關鍵程度和問題的嚴重程度而定),限期整改。
3、 c類問題——為一般問題,即a、b類問題之外的其它與安全及設備管理不相符的所有問題。查出c類問題——必須限期整改。
四、事故處理:
發生事故,要按其性質進行嚴肅處理,做到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未經處理和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對事故責任者,要視其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給予通報批評、紀律處分及一定的經濟處罰。根據事故損失大小可分為五類進行處理:
1、小事故:直接損失金額在三千元以內者。
給予事故責任者批評你教育,并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70%~80%。全年發生2次及以上,取消該船的先進評選資格。
2、一般事故:直接損失金額在三千元至一萬元以內者。
給予事故船舶在公司內通報批評,主要負責人扣除半月工資、事故責任者扣除當月工資,取消該船的先進評選資格。
3、大型事故:其直接經濟損失金額在一萬元至五萬元以內者。
取消該船的先進評選資格,其主要負責人扣除當月工資、事故責任者扣除2個月工資。
4、重大事故:其直接經濟損失金額在五萬元至十萬元以內者。取消該船的先進評選資格,其主要負責人扣除2個月工資。事故責任者扣發3個月的工資并解除勞動合同。
5、特大事故:其直接經濟損失金額在十萬元以上者。
該船舶及主要負責人、事故責任者除按重大事故處理外,主要負責人及事故責任者都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五、船舶每季度為零事故、零違章,給予船舶600元獎勵。
六、以前有關的規章制度與本規定發生沖突的,以本規定為準。
七、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加強船舶明火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船舶、港口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深圳港口水域內進行明火作業的一切中外籍民用船舶,包括從事商業運輸的軍事船舶,以及承接船舶明火作業的單位及人員。
第三條專業修船廠內,以及修船廠設置的浮船塢的船舶明火作業,應遵守交通部、公安部、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頒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規定》。
第四條船舶明火作業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港務監督〈以下簡稱港務監督〉及其派駐各地的監督站實施統一審批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明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持有船舶檢驗部門頒布的《焊工合格證》,船員應持有《船舶消防》培訓證書。承接船舶明火作業的單位必須持有港務監督核發的《修船廠家船舶明火作業許可證》,明火作業的主管人員和帶(領)班人員,必須經港務監督培訓,并取得港務監督簽發的《船舶明火作業安全員》證書。
第六條船舶進行明火作業,作業單位和船方應在開始作業24小時前按規定的格式向港務監督站遞交《船舶明火作業申請書》(附件一),在消防重點部位和危險處所的明火作業,還應作業單位和船方主管負責人簽名。
第七條申請明火作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責任人,對整個明火作業負完全責任。
第八條港務監督接到船舶明火作業的申請后,應到現場進行核查,確認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在符合明火作業安全技術要求后,發給《船舶明火作業批準書》(附件二)。船方或作業單位取得港務監督簽發的《船舶明火作業批準書》后,應向有關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報備。
第九條船舶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交通部發布的《運輸船舶消防管理規定》和國家標準gb/t13386的規定和要求,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條燃油、潤滑油艙(柜)、機艙,油船供油艙、泵艙、隔離艙、壓載艙等處所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封閉與其相連通無法拆卸的管系、閥門,按照船舶檢驗局《船舶浦除可燃氣體檢驗規則》的要求,清除艙內油、氣,并由船舶檢驗部門或者其認可的機構檢驗,取得《船舶可燃氣體清除證書》。
液化氣船、散裝液態化學品船和油輪的明火作業,除遵守本辦法外,還應遵守國家其他有關的特別規定。
測爆合格的艙室或處所,明火作業必須在4小時內開工,否則應重新測爆認可。作業前和作業后,應有專人對施工區域及受影響處所隨時復測可燃氣體農度。
第十二條船舶明火作業時,必須有安全員專門負責監督護,并在港務監督核定的范圍和時間內進行,不得擅自擴大明火作業范圍和超過作業時限。明火作業完畢,作業人員要徹底清理現場。在確認無殘留火種時,安全員方可撤離。
第十三條對危險性大的明火作業,港務監督可責成作業單位申請消防車、船舶實施現場監護,被監護船舶應支付有關費用。油輪、液化氣體船專用碼頭禁止船舶明火作業。
第十四條船舶在明火作業時發生火災,應立即采取一切措施組織自救,同時,迅速報告港務監督和公安消防部門,并接受港務監督和公安消防部門的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船舶在明火作業時,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有不安全因素,港務監督可作出停止明火作業的決定,作業單位必須服從。
第十六條船舶申請明火作業,應交納辦理審批費、現場監視費,并提供交通便利。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辦法的,港務監督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處罰規定,給予處罰。
第十八條本辦法“明火作業”是指伴有裸露的火焰和熾熱工件的作業。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蛇口港務監督頒布的《船舶明火作業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三
1.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3.倉庫物品應當分類,嚴格按照“五距”(燈距、堆距、行距、柱距、墻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貨物,嚴禁堵塞消防門及消防器材。
4.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5.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電器設備的周圍和主線槽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0.5米。
6.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7.倉庫應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不準住人。
8.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確保消防器材有效。
9.落實倉庫溫度、電源安全管理責任和24小時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10.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方案,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12.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13.庫區范圍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14.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1.倉儲部門經理是倉庫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經營管理的倉庫安全生產負責,重點加強倉庫消防安全、貨物安全、貨物裝卸安全管理,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2.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范。3.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完成公司下達的安全目標。
4.認真落實倉庫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倉庫消防安全、防汛、防白蟻、防盜等工作,嚴禁在倉庫儲存限類貨物。5.做好防臺風、防汛、防火工作,定期進行應急預案演練。6.做好員工安全培訓,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加強安全生產教育與宣傳,強化員工安全意識。
7.每月進行一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檢查重點包括:倉庫結構安全及衛生狀況、庫區消防安全、庫區安全用電情況、叉車安全技術、現場作業規范等,發現隱患及時落實整改。8.認真落實責任區的安全器材配備及檢查,確保消防系統正常運作。嚴禁煙火,安全用電,禁止堵塞消防通道。10.落實公司叉車使用、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叉車等裝卸設備的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確保車容車貌、安全技術良好。11.制定并落實叉車裝卸和貨物搬運操作流程,確保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確保裝卸作業安全。
12.要求員工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定,實行電梯安全使用監督制度,避免電梯超載、撞擊。
13.落實進出倉庫車輛的捆綁、苫蓋和其他安全規范監督。
1.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
2.倉管員是所在庫區的防火責任人,消防管理及消防防范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禁止在庫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做好庫區周圍的禁煙和防火管理,負責每月定期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進行維護檢查,并認真填寫《消防器材檢查卡》。
3.庫區范圍嚴禁明火作業,如特殊情況需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申請,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準,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4.必須按“五距”要求安全堆放貨物,按規定留出安全通道,嚴禁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貨物,對超限貨物設置圍欄,并做好安全標識。
5.按規定做好安全隱患巡查工作,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隱患,并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6.確保安全用電,離開倉庫時必須關閉庫區內照明設施,庫區內嚴禁使用生活電器設備。杜絕在倉庫私自亂拉電線和安裝照明設備,對于外來客戶因工作需要臨時拉線用電時,需報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準,并確保用電安全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7.認真落實現場安全操作流程,做好現場安全生產監督,及時制止并報告違章作業行為。
8.不得隨意帶人進入倉庫,對需進入倉庫辦理業務的外來人員要實行登記制度,并要求來訪人員不得明火、不得隨意走動、不得攀爬登高。
9.如公司范圍發生火災或受臺風暴雨襲擊,應按照公司應急預案要求和統一部署,采取防范措施,積極參加抗災搶險,確保人員、財產安全。
10.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報告,并保護事故現場,積極配合相關調查處理工作。
1.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防火安全作為倉庫管理工作的首要工作,自覺執行“四抓”即:抓隱患、抓苗頭、抓措施、抓效果。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庫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庫區域內嚴禁吸煙,倉庫配套的休息間嚴禁煮食。3.倉庫內不準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加熱器具,不準超負荷用電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4.每年至少兩次對庫房內燈具、電線等設備進行檢查。禁止亂拉臨時線,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線路。5.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
6.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7.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安全與保障部檢修。8.下班時做到人走燈滅、關窗、鎖門。
9.在遇有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人員,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10.每月檢責任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在消防卡進行登記,對不合格的滅火器及時報告更換,確保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清潔、完好。
11.倉庫內嚴禁點燃明火和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須經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1.貨物必須按照“五距原則”堆放,并按貨物包裝提示安全堆碼,貨物擺放要分類、整齊、穩定、限高。
2.對包裝材料穩定性較差的貨物、包裝有鋒利菱角的貨物、疊層且偏高的貨物要設圍欄,警示標牌。3.禁止貨物堵塞消防設施及消防通道。
4.防止白蟻,倉庫要定期進行白蟻防治檢查和消殺,倉庫所有工作人員都有對出入庫的貨物進行白蟻檢查,嚴禁有白蟻的貨物出入庫房。
5.切實做好庫區內的防盜工作,確保倉庫門窗緊固有效,杜絕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對進入倉庫操作人員或其他檢查人員采取登記制度,倉管人員離開倉庫時必須鎖上倉庫大門,倉庫大門不準隨便交與他人保管。
6.在雨季和臺風季節到來前,檢查倉庫大門、窗戶是否緊固,墻體、屋頂是否有穿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庫區內準備好繩子、蓬布等防風、防汛工具,同時,要密切注意天氣預報,如有臺風來襲,安排人員巡邏值班,發生險情隨時報告并組織搶險,確保庫內人員、財產安全。
(一)叉車司機安全職責。
1.遵守國家相關安全法規、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社會公德,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持證上崗,自覺遵守操作流程,防止發生裝卸安全責任事故。
2.愛崗敬業,不斷學習,提高叉車操作技能。愛護設備,做好叉車的日常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做好作業前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叉車安全技術隱患。杜絕叉車帶病作業。3.文明裝卸,愛護貨物,確保裝卸作業安全.4.杜絕發生因車輛停放不穩定而盲目作業引發的安全事故。5.杜絕叉載超高、超寬、超長貨物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6.杜絕發生盲目操作而撞擊損壞電梯安全責任事故。7.嚴禁把叉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車輛,杜絕用叉車搭載如何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叉車設備。
8.嚴禁酒后駕駛叉車,杜絕疲勞作業,休息時間不要沉湎于網絡、麻將。
9.嚴格遵守庫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公司應急救援行動。
(二)叉車作業規范。
1.叉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并獲得叉車操作資格,并通過體檢和視力測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過程要確保“三不傷害”。
2.做好出車前安全檢查,檢查項目包括叉車剎車系統、方向系統、輪胎、叉臂平衡、燈光、升降及門架是否正常,如有缺陷禁止僥幸作業。
3.嚴禁酒后駕駛叉車,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行為。
4.杜絕利用叉車設備載運任何人員,杜絕用叉車門架載運貨物,不準用單一叉臂撬載貨物,不能把叉車交給無操作資格的人員操作。
5.作業前必須根據貨物包裝規格調整叉臂長度、寬度,并確認叉臂平衡固定。
6.作業前確認車輛停靠穩定、車輪有三角墊、貨物包裝正常穩定,方可進行裝卸作業。
7.控制安全行駛速度,空車行駛不準超10公里/每小時;叉載貨物行駛速度不超5公里/每小時,行駛過程應抬高叉臂離地面20-30公分,叉臂后傾15度。
8.在出入庫門、通道及交叉口時,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通過”原則,在作業區門口放置安全提示牌,并減速慢行,鳴笛警示。
9.在進出倉庫門和集裝箱箱門及其它狹窄地帶作業時,應注意避免碰掛周邊設施及人員。叉載貨物進入電梯要注意觀察,不得撞擊電梯,不得在地面和電梯內調整貨物位置。10.在坡道上行使時,上坡載貨時需要叉車正向行駛,下坡應倒車行駛,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杜絕在坡道臨時停放叉車。
11.杜絕叉載超高貨物,裝載貨物影響視線時,應倒車運行或專人指揮引導。
1.庫區保安人員對來訪人員、車輛進行登記審核,確認有正常來訪目的且無攜帶危險物品后方可放行;對離開庫區的人員、車輛要核查驗放,對提貨車輛憑出門條核對驗放。2.保安人員引導外來車輛有序進入庫區,監督外來車輛慢速行駛。
3.要求提交貨車輛在制定地方安全停放車輛,嚴禁堵塞消防通道,確保道路暢通。
4.保安員及倉庫管理人員要加強對提交或司機的管理,要求司機對停妥車輛熄火,嚴禁司機在庫區范圍隨便走動,嚴禁司機在車底休息,防止司機在庫區抽煙,隨意大小便、亂丟垃圾,對違反上述規定者,給與批評教育和警告,對情節嚴重的給于500元罰款,并報告公司與對方單位進行交涉。
5.加強庫區范圍消防管理工作,嚴禁任何單位或人員攜帶或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物流基地;嚴禁任何人員在禁煙區吸煙,庫區范圍嚴禁生火或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須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業。
6.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定期檢查庫區范圍的電線路,嚴防因水浸,蟲噬,自然老化等,及時更換老化電路、開關;嚴禁在物流基地超負荷用電,杜絕在倉庫違規使用電烙鐵、電熨斗、電飯煲等高功率電器。
7.加強安全宣傳與教育,不斷完善消防安全警示標志。8.做好庫區的安全保衛,積極采取防盜措施,確保24小時巡邏值班,在庫區內配備監控器、報警器和必要的防爆工具。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四
一、根據國家生物安全相關法規法律和本院特點,制定并健全生物安全操作規程和管理規范,定期評價和更新生物安全相關規章制度。
二、評價本院工作中所涉及的生物危險程度并指導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三、組織學習并貫徹執行國家生物安全工作相關文件、生物安全法規,開展生物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進行實驗室相關人員培訓和考核工作。
四、健全、完善生物安全管理隊伍培訓考核生物安全管理人員,加強生物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五、組織、指導生物安全工作,對我院生物安全工作實行定期檢查和日常管理,檢查、督促各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
六、對臨床試驗工作進行生物安全危害評估、生物安全審查及核準。
七、查處實驗室生物安全違規事件,對生物安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進行整改檢查。
八、指導實驗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應急處理、提供意外事件的緊急救助及保健治療措施,并報上級有關管理部門。
九、指導、監督各部門安全員工作。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五
樓道、梯間是供師生上、下,過路的通道,為了確保安全暢通,現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學校根據青少年學生的特點和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條件、環境等客觀因素,做好各項活動的組織管理工作,確保護欄和扶手必須完好堅固、走廊樓梯照明設備齊全,預防非正常傷亡事故發生。
二、學校堅決不搞無預案緊急集合一類的活動,課間活動和放學時,樓道口安排教師值守,維護學生活動秩序。
三、安排樓層值周教師,主要維持下課課間學生活動秩序、樓層學生活動紀律以及上下樓秩序,避免樓道擁擠。
四、升旗儀式、做課間操、下課或臨時集會,各區域值班人員要值班到位,班主任老師要提前到班級中,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下樓梯,散會或散場按班級先后有序離開會場,防止因擁擠、踩踏造成傷亡。
五、教育學生上下樓時必須分道而行,由該樓層梯間值班人員專門負責;要求學生上下樓梯時有序緩慢右行,要聽從值班老師的指揮,嚴禁擁擠,當發現有學生摔倒時,學生應立即停止上下,迅速將摔倒者扶起,及時送醫務室處理。
六、教育學生不在教室里打跳,翻越門窗;不在走廊上追逐嬉戲,不翻爬護墻使身體重心外傾,造成危險;不在走廊上“齊步走”造成共振,以免損壞樓板。
七、師生共記“排隊右行,腳步要輕,不摸不靠,肅靜無聲”十六字原則。
八、如因管理不善,安全崗位不到位造成傷害事故,崗位責任人要負其相關的法律責任。
拾萬鎮中心小學校。
20xx年9月。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六
中心機房是支持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重要場所。為保證機房設備與信息的安全,保障機房有良好的運行環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園網中心機房由網絡信息中心負責管理。根據工作需要,中心機房需配備系統管理員一名,負責系統數據和系統日志備份、系統安全檢查、系統相關參數的配置與軟件安裝;負責對機房內各類設備進行安全維護和管理。
二、系統管理人員必須加強對網絡信息中心設備的運行監控,認真處理網絡數據,數據損壞后須及時檢查,如出現錯誤應立即改正;發現網絡故障等問題要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有關情況和操作及時記入維護日志。
三、網絡信息中心機房內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各類設備、設施實行規范操作,并做好日常維護和保養。定時做好中心服務器的日志和存檔工作,任何人不得刪除運行記錄的文檔,否則追究責任。
四、網絡管理、維護和開發人員要確保數據信息的安全,數據資料和軟件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拷貝、下載和外借,嚴禁任何人使用未經檢測允許的介質(軟盤、光盤等)。嚴禁未經許可私自在服務器上安裝軟件。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機房內的各類設備、資料及物品。
五、系統管理員須制定ip地址分配表、中心內部線路的布局圖,給每個交換機端口編上號碼,以便操作和維護。系統管理員須經常注意機房內溫度、濕度、電壓等參數,并做好記錄,發現異常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六、機房內服務器、網絡設備、ups電源、空調等重要設施由專人嚴格按照規定操作,嚴禁隨意開關。系統管理員的操作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統設置。
七、網絡信息中心機房的核心服務器要做好安全設定,包括端口、漏洞、補丁等,做好防范措施,要設置自動殺毒程序更新及系統補丁更新,重要數據要定期做好本地備份和異地備份。
八、網絡信息中心機房的核心交換設備,路由器、交換機的配置要有規劃和記錄,每次配置列表要備份并進行詳細記錄,以便故障出現時及時恢復。
九、機房的網絡線路包括光纖跳線、電纜及光纜等要做好標記,方便查找。
十、管理員必須在上、下班時間檢查機房設備和系統運行情況,并做好運行記錄。設備(ups電池)壽命到期,要提前提出更換方案。
十一、保持機房整潔、衛生。所有設備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將任何廢棄物品留在機房內;不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機房內物品不允許私自帶出。管理人員離開機房時,必須鎖好門窗,如暫時離開,須隨手關門。
十二、嚴格加強機房安全管理,采取防火防盜、防潮防雷措施。管理人員能熟練操作消防器材,每周檢查一次消防器材。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十三、做好信息數據的安全保密工作,一旦發現中心服務器有被侵入及惡意攻擊記錄,應及時采取措施制止并向主管領導報告;若發現網上有色情及政治敏感內容,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十四、做好電源及ups管理。
1、機房內的電源開關、電源插座要明確標出控制的設備。
2、不得隨便更改線路和變動開關。
3、熟悉ups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
4、對ups的工作異常情況要做好記錄,并及時聯系有關單位進行處理。
5、ups應妥善保養,每3個月放電一次。
十五、做好空調管理。
1、網絡信息中心機房為保證設備良好的工作環境,應保持合適的機房溫度和濕度,機房溫度應保持在23℃--26℃,機房濕度應低于70%。
2、定期進行日常巡視,確保空調系統的正常運行。
3、定期進行一次室外機的清理,防止因散熱不良造成空調的工作異常。
4、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修。
十六、機房鑰匙有專人保管,禁止外借,主任處留一份備用存檔。
十七、如機房發現意外和緊急情況要及時報告單位主管,對重大事故要注意保護現場,并采取果斷措施制止事態發展,同時向院領導匯報。
十八、如管理人員對上述規定執行不力或違反規定,按照學院考核辦法處理。
十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七
1、嚴守校門,嚴禁閑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負責檢查各室門窗關鎖情況,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安全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系。
1、每天下午放學時,值周教師要管好校門口,護送乘車學生上車。
3、下午放學,由各班主任負責讓學生準時乘車。
4、嚴禁補差過晚,誰補差誰負責護送學生。
5、嚴格按學生騎自行車規定要求執行學生騎車,并得到家長的同意、簽字。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規范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擅自脫離課堂及不按要求進行教學。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設備設施情況,并做好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4、學校要按要求、標準配置設備、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1、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經常給飲水桶清洗、消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并做好記錄。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等。
4、嚴禁學生課間擅自出校園,上班時間學生外出必須有老師條子門衛才可放行。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活動方案,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校長室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教師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滅鼠、自然實驗等可能觸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的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教學過程中教師不要隨意讓學生做開啟電源等工作。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安全。
十、節假日值班保衛制度:
1、凡重要節假日必須由學校作出值班保衛安排,教職工有義務做好此項工作。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堅守崗位、加強巡視、做好記錄。
3、嚴禁擅自脫崗、私自調崗。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臺帳資料,確保安全工作有臺帳。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實行定期檢查安全工作制度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八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屬權范圍內起重機械安全的管理。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73號)。
《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第13號)。
《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勞安字[1991]8號)。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程》(勞動部1962年4月26日頒布)。
電力工業部《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1994版。
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且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噸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4.1安監部是公司起重機械安全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與考核,組織有資質的單位定期檢驗。
4.2特種設備專責工程師參與起重機械及其主要零部件的購置、大修、改造、檢驗、停用、起用、報廢的調研論證、資質審查、項目制訂、協調和上報等相關工作。
4.3設備管理部負責起重機械的維護管理和安全管理。
5.1總則:
5.1.1為加強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預防起重機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設備的安全,特制定本標準。
5.1.2本標準所稱“起重機械”是指各類起重機、電動葫蘆、升降機。
5.1.3本標準由安監部和設備管理部共同監督,做到責任到人,明確職責,以確保本標準的實施。
5.2購置。
5.2.1購置起重機械必須在安全監察機構鑒定認可的專業制造廠家中選購。
5.2.2進口的起重機械必須持商檢合格證。
5.3安裝、檢修。
5.3.1從事起重機械安裝、檢修的單位,必須經安監部對其資質進行審查,符合要求后,與其簽訂、安裝檢修合同。
5.3.2安裝、檢修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5.3.2.1有三年以上的起重機械安裝、大修和改造的資歷。
5.3.2.2有熟悉各類起重機械結構、安裝工藝及驗收規范的工程技術人員。
5.3.2.3有一整套比較完善的安裝、大修、改造起重機械的質保體系、通用施工工藝、安裝質量的評定標準,并有相應的檢測設備。
5.3.2.4起重工、行車工必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
5.3.3起重機械安裝、維修保養、改造業務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轉包或者分包。
5.3.4安裝、大修、改造后的起重機械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經安裝、檢修單位自檢合格后,由安監部向有資質的安全監察機構提出驗收檢驗申請,檢驗后出具檢驗報告,取得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后方可使用。
5.3.5安裝、大修、改造的起重機械驗收合格后,負責該項目的安裝、檢修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技術文件和資料等,一式兩份移交給鶴壁豐鶴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分別由公司資料室和設備管理部存入特種設備的技術檔案。
5.4安全檢驗。
5.4.1起重機械每年由市技術監督局進行檢驗。
5.4.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起重機械必須進行安全檢驗:
5.4.2.1新安裝、大修及改造過的起重機械,在交付使用前;
5.4.2.2閑置時間超過一年(包括一年)的起重機械,在重新使用前;
5.4.2.3經過暴風、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受到損壞的起重機械;
5.4.2.4安全檢驗前,安監部向市技術監督局報送下列技術文件:
a)起重機械質量合格證書(應有詳細的性能資料);
b)起重機械、電氣部分及有關技術圖紙資料;
c)安裝記錄、調試記錄報告;
d)安裝單位的檢驗報告。
5.4.3檢驗合格的起重機械由市技術監督局發給《安全檢驗合格證》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4.4起重機械進行安全檢驗,使用部門必須提前半個月向安監部提出書面申請。
5.5使用與管理。
5.5.1起重機械必須檢驗合格。
5.5.2起重機械的司機、起重工、指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技術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領取《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5.5.3使用起重機械須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下列內容:
5.5.3.1司機守則;
5.5.3.2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5.5.3.3起重機械維護、保養、檢查和檢驗制度;
5.5.3.5起重機械作業和維修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5.5.4設備管理部應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內容包括:
5.5.4.1設備出廠技術文件;
5.5.4.2安裝、修理記錄和驗收資料;
5.5.4.3使用、維護、保養、檢查和試驗記錄;
5.5.4.4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報告;
5.5.4.5設備及人身事故記錄;
5.5.4.6設備的問題及評價。
5.5.5起重機械的維護保養,由維護單位經常檢查起重機械,包括年度檢查、每月檢查、每日檢查:
5.5.5.1每年對在用的起重機械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5.5.5.2每月至少檢查下列項目:
a)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b)吊鉤、吊具有無損傷;
c)鋼絲繩、軌道、滑輪、吊鏈等有無損傷;
d)配電線路、集成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e)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
f)停用一個月以上的起重機械是否正常。
5.5.5.3每日作業前應檢查下列項目:
全性能等;
c)鋼絲繩的安全狀況。
5.5.6經檢查發現起重機械有異常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5.5.7起重機械的主要受力構件發生嚴重腐蝕、裂紋、塑性變形超過極限,如無法修復或無修復價值時,應及時申請報廢;設備的主體構件喪失整體穩定性時,也應申請報廢。起重機械的報廢按《固定資產管理標準》辦理審批及注銷手續,報相關部門備案。
5.5.8安監部在設備管理部的配合下,建立健全起重機械設備檔案等必要的規章制度。
5.5.9設備管理部結合本部門具體情況,建立設備檔案,日常使用、保養、檢修和試驗記錄等。
5.5.10安監部門負責監督有關規章制度的切實執行。
6.1本標準由安監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6.2違反本標準中的任意一項,扣xxx——xxx元。
旅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9篇)篇十九
為了確保實驗室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和安全,防止發生實驗室感染事件,保護實驗環境的安全。
適用于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同時包括一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和專業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3.1生物安全委員會
3.2單位法人
對實驗室生物安全負總責,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批準與頒布,負責生物安全防護設備、防護用品的保障,負責生物安全管理相關資源的保障。
3. 3生物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與監督檢査。
3.4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門
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修訂,應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組織機構和管理體系。
3.5人事管理部門
負責實驗室新上崗人員的上崗培訓,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健康監護和個人健康檔案的建立,負責實驗人員的免疫接種計劃的制訂和實施。
3.6教育培訓管理部門
負責實習進修人員及課題項目合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
3.7實驗室主任
實驗室負責人為生物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生物安全、專業技能培訓計劃的制定和實施;負責落實部門生物安全管理員;負責監督實驗室人員按照生物安全管理要求開展實驗活動;負責實驗室菌、毒種和生物樣本的安全管理。
3.8實驗人員
應自覺遵守相關制度,自覺學習和接受相關知識培訓,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開展實驗活動和操作儀器設備,有做好個人防護和對他人安全負責的義務。
3.9其他部門的職責參照相關規定執行。
4.1培訓要求
所有實驗操作人員、實驗輔助人員、工勤人員必須經過傳染病防治知識、生物安全防護知識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培訓要有計劃性和可持續性,并有完整的培訓記錄。應對被培訓者和培訓者進行考核和評估。經考核合格者方有上崗資格,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生物安全知識和專業技能培訓,中途發生換崗的,上崗前應再次接受專業技術培訓,部門應做好培訓并記錄培訓情況,資料統一交培訓管理部門備案。必要時應對培訓工作的成效進行評估。
4.2準人要求
4.2.1人員控制
只有在告知潛在風險并符合進人實驗室條件要求的人才能進入實驗室。在開展涉及有關病原微生物的工作時,實驗室負責人應禁止或限制人員進入實驗室。一般情況下,易感人員或具有免疫缺陷、過敏史或感染后會出現嚴重后果的人員,不允許進入實驗室。實驗室負責人對工作人員是否有上述情況,應事先進行評估后再決定是否容許其進入實驗室工作,并負有最終責任。
4.2.2項目準入
實驗室開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活動必須按照要求進行審批,未經許可不得超范圍開展髙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不得在低于防護要求的實驗室開展實驗活動;開展實驗活動前實驗室應組織相關實驗活動項目的風險評估,并經生物安全負責人批準。
4.3安全計劃
實驗室必須制訂年度安全計劃,實驗室負責人每年對安全計劃至少審核和檢査一次,情況發生變化的應及時進行修訂。
4.4生物安全自查要求
實驗室負責人應定期對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情況組織進行自行檢査,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檢查后應形成書面的檢查記錄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備案,并及時整理歸檔。
4.5個體防護要求
所有實驗人員必須經過個人防護的培訓,個人防護用品應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技術標準,使用前應仔細檢查,不使用標識不淸、破損的防護用品,按不同級別的防護要求選擇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及類型,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
進人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和動物實驗室,必須按照規定要求穿防護服,戴口罩、帽子、手套等防護用品。個人應根據從事實驗活動的性質、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進行相應防護,不得隨意降低防護等級。實驗人員不得穿拖鞋、短袖工作服進入實驗區域從事實驗活動。嚴禁穿著實驗工作服離開實驗室到辦公區域和其他公共區域。
從事髙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時應當有2名或以上工作人員同時參加(但建議不要超過3人),禁止單獨一人從事高危險度的實驗室檢測工作,以防發生意外。在同一個實驗室的同一個獨立安全區域內,只能同時從事一種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關實驗活動。
4.6實驗準備要求
進入生物安全實驗室工作的檢驗人員在進入前,需做好充分的實驗準備工作,填寫實驗材料清單,禁止實驗過程中隨意頻繁出、入實驗室,而導致生物安全實驗室以外場所的污染及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
4.7實驗清單要求
進入生物安全實驗室工作的檢驗人員工作前應準備實驗清單,內容包括實驗操作內容、實驗器材和物品、消毒物品的種類和數量及要求。
4.8記錄要求
進入生物安全實驗室工作的檢驗人員在實驗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自覺按照規定操作程序進行操作,不得隨意改變操作程序,同時做好相關的實驗記錄,包括記錄實驗室使用情況和安全監督情況,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記錄檔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記錄要求字體工整、字跡清晰、信息完整,不得用記號筆、鉛筆等不能長久保存的筆記錄。
4.9消毒要求
實驗人員完成實驗后,在離開實驗室之前,要及時清理實驗臺面,并對實驗室臺面及空間采用可靠有效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劑進行充分的消毒,要求詳見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20xx版,確保消毒規范有效。
4.10廢棄物處理要求
病原微生物實驗廢棄物處理嚴格按《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和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規范處置,未經消毒滅菌處理的實驗廢棄物和實驗器材、設備嚴禁帶出實驗室。
4.11設施設備要求
實驗室應根據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類,對不同的病原微生物采取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證實驗活動過程中的安全。生物安全柜安裝后或每次檢修后,應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和專業人員對每一臺生物安全柜的運行性能和高效過濾器完整性進行驗證,每年至少—次。
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設施和設備配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關規定。對生物安全實驗室設施和設備進行定期檢測驗證。
4.12菌(毒)種和生物樣本管理要求
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按《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要求執行,相關材料應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相關部門應定期及時地將新近分離、采集的有保存價值的菌(毒)種、陽性生物樣本每季度辦理一次交存手續,按期交菌(毒)種庫、生物樣本庫統一保存,并做好交接記錄。接收部門應制備菌(毒)種和生物樣本清單,并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科(所)應加強對工作毒種的安全管理,應對工作毒種的去向進行監管,形成過程性記錄,定期歸檔備查。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個人名義接受、保存和饋贈、交換菌(毒)種和生物樣本。
4.13責任落實
單位每年應定期和各實驗室負責人簽訂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責任書,各實驗室和實驗人員簽訂生物安全責任書,實驗室負責人為生物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安全責任人和生物安全監督員,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4.14外來人員管理
外來人員需要參觀、考察生物安全實驗室時,應事先經生物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門)批準,持準入證在相關人員陪同下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進入實驗室。實習、進修人員應接受實習進修單位的相關培訓,考核合格后,簽訂安全承諾書,在指導老師陪同或指導下進入實驗室開展工作,不得獨自從事髙風險檢測、研究工作,原則上不給予門禁授權,確實需要授權的部門應以書面形式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并以保證其生物安全為前提。
物業保潔人員禁止進入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和pcr實驗室、凈化實驗室、生物模擬實驗室等專業實驗室內部從事保潔活動。確因需要進入的必須做好個人防護,并在所在部門業務人員指導下開展工作,所在部門對物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外來設備維修人員需要進入實驗室時,應事先辦理準人手續,進入實驗室工作時應做好個人防護,并由所在部門派人陪同下進行。嚴禁營銷人員進人實驗區。
4.15門禁管理
實驗人員進、出實驗室應從更衣通道進入,走廊門禁止授權給所在部門負責人,嚴格遵照物流、人流分開,實驗廢棄物從污物電梯通道拿出實驗室。
實驗室人員進、出實驗室時應隨手關門,使實驗室門禁處于正常關閉狀態,對于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等專業實驗室的門應隨時關閉,以免使實驗操作區域受到外界影響而導致實驗結果的不確定性或實驗室操作區域氣流外溢而污染其他區域。
4.16實驗人員能力評估
實驗室負責人每年定期組織對從事實驗活動的檢測、輔助人員的專業能力等進行一次全面評估,評估材料及時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4.17責任追究
若有違反上述規定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和實驗室負責人的相應責任。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和所在責任部門負責人、生物安全監督員的相應責任。
4.18應對實驗動物及感染動物實驗室進行安全管理,實驗室、實驗人員應具備相關部門的資質才能從事相關實驗活動,嚴禁從事超范圍的動物感染實驗活動。
4.19本制度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監督,未盡事宜由院長(主任)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5.1《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5.2《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衛生部45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