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中的條款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則,以保證合作的公平性和合法性。我們可以通過閱讀一些成功的合同協議樣本來學習寫作的技巧。
停薪留職合同期限(優秀18篇)篇一
甲方:___________(代表學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___有關文件精神,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愿就下列條款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停薪留職的時限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停薪留職期間,乙方保證做到:
1.不享受____________在崗職工的.工資及一切福利、社保待遇;
3.一切言論和行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
4.向學校繳納勞保儲備金(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____________元,(每月繳費標準為月工資的______%,共計______個月),繳納人事檔案管理費和人員占編費______元,人事檔案管理費______元/月,人員占編費______元/月,共計______個月),兩項合計______元,簽訂協議時一次付清。
三、乙方停薪留職期間,甲方保證做到:
1.不給乙方下達工作任務,并保留乙方公職和編制;
2.按規定給乙方調整檔案工資,并計算連續工齡;
3.按規定給乙方辦理各種社會保險手續。
四、乙方停薪留職期間,保證主動與甲方保持經常聯系,否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停薪留職期滿,需調出學校,或按時回校自找接收單位上崗,不得續辦停薪留職手續;如乙方逾期一個月未回校辦理任何手續,甲方按規定給乙方作自動離職處理,并與學校解除一切關系。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共同信守,并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人事部〔1983〕61號“關于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為合理安排企業過剩人員,準許部分職工停薪留職,自謀職業,從事有益于社會的勞動.乙方自愿申請停薪留職,另謀職業,經與甲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停薪留職期限:從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到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共為____年.
二,停薪留職期間,甲方應保留乙方的國營職工的工籍,并連續計算其工齡.二,停薪留職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按工資調整政策予以評定,評定的附加條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條件,甲方應予乙方升級,待合同期滿后,乙方回原單位工作時,按調整后的工資級別執行.
三,停薪留職后,乙方可以從事各種正當的經營活動,需要辦理的手續,由本人自理;如確需甲方出具證明的,甲方可以證明其實屬停薪留職人員.
四,停薪留職后,乙方不享受工資,獎金,勞保福利,醫療費,糧食副食補貼等待遇.
五,停薪留職期間,乙方按基本工資的___%向甲方繳納勞動保險基金___元,每月____日前繳納.逾期六個月連續不按期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自動離職處理.
六,停薪留職期間,如乙方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退職辦法予以處理.
七,停薪留職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開除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開除.
八,停薪留職期滿,乙方愿意回原單位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按時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職期滿后一個月內,乙方未申請回原單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九,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合同條款如與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有抵觸,按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
十,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停薪留職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主管部門,(如經公證,應交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單位(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停薪留職合同期限(優秀18篇)篇二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用人單位如果想與員工約定長達6個月的試用期,必須首先與員工簽訂3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
試用期工資不能低于正式工資的80%,并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注意,加班費等另計。入職當日應該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限,并根據合同期限長短,適當約定試用期。
胡設定勞動合同期限,只約定試用期的無效,該期間視為合同期限。
試用期合同是在勞動合同簽署之前,因用人單位在短時期內對所聘工作人員的`能力需要觀察、了解,而和被聘用者簽訂的短期用工合同。試用期合同其實完全不被勞動法認可,試用期合同可相當于短期的正式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中就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權的限制做了明確規定:除勞動者有不符合錄用條件、處于醫療期內、不能勝任工作、違紀違法等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以外,即使用人單位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或經濟性裁員時,只要在試用期內,也仍然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被聘用者在試用期內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關于試用期的期限,法律規定如果勞動合同期限是三個月以上、一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如果勞動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該約定不成立,約定的期限即為勞動合同的期限。
停薪留職合同期限(優秀18篇)篇三
“這是低級錯誤。”律師說,在擔保合同中,約定擔保期限是最基本的。但是,一些人知道要為借款約定期限,卻忘了給擔保約定期限,豈不知擔保也是會過期的。
那么,擔保期限究竟怎么算呢?一般存在以下三種情況:
第三種情況,有約定擔保期限但未明確約定,如在合同中約定“擔保人的保證責任為借款全部付清為止”,這種情況下,擔保期限應從最后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算的2年,超過2年擔保人同樣可以免責。
綜上,我們可以了解到,擔保和訴訟期限一樣,不可能永遠有效。擔保合同一般是借貸合同的附屬合同,只有借貸合同有效的情況下,附屬合同主張的權益才能受到保護,普通民事訴訟期限為2年,因此法律規定的擔保期限最長也是2年。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幫助到您。
停薪留職合同期限(優秀18篇)篇四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時間,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終于合同的終止之時。任何勞動過程,都是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中進行的。在現代化社會中,勞動時間被認為是衡量勞動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勞動合同的一項重要內容,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當事人雙方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由于勞動合同期限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因此,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用統一的目標來約束當事人的意志。確定勞動合同期限除了堅持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外,還要掌握這樣兩條原則:
第一,有利于企業發展生產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勞動關系,實現社會生產勞動,使勞動者獲得物質上的一定利益。而勞動者的勞動和獲得的物質利益,都必須依賴企業發展生產,取得好的經濟效益。因此,訂立勞動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須從生產實際出發,根據企業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來確定。
第二,兼顧當事人雙方利益的原則。在堅持有利于企業發展生產的原則下,要兼顧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因為訂立勞動合同是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的事情,關系到雙方的利益。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時,不能只強調企業的生產工作需要,也應當兼顧勞動者個人利益,尊重勞動者個人意愿。
總之,當事人雙方都應當處理好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合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科學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對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發展都有很大幫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長期規劃和目標任務,對勞動力的使用進行科學預測,合理規劃,使勞動合同期限能夠長短并用,梯次配備,形成靈活多樣的格局。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專業技術水平、自身發展計劃等因素,合理的選擇適合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單獨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這就是說,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中的法定條款,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而如果約定試用期,則只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并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
第二,勞動期限應和勞動合同期限掛鉤,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資金擔保違法,可酌情提供擔保人。用人單位要求新入職員工試用期提供擔保,可能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以收取保證金(物)的形式,一種是以提供擔保人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形式。第一種是我國勞動法明令禁止的;另一種是要求提供擔保人來承擔連帶責任,在我國沒有法條作出過明文的允許或禁止,勞動者可以本著自愿的原則提供。
第四,試用期企業須有理由退工,員工可無理由走人。《勞動法》規定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必須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時,才能辭退。而員工只要“通知”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須提供任何理由。
小結:勞動合同期限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比較重要的條款,對期限進行了約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應該在期限內履行和享受自己的法律義務和權利。如果大家對勞動合同期限方面的知識還有什么不清楚的,或者想了解更多關于勞動合同期限方面的知識,可以到我們的法律常識欄目進行深入了解。
停薪留職合同期限(優秀18篇)篇五
股權轉讓居間合同范本。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
標的公司: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股權轉讓居間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因獲知乙方能夠提供股權轉讓相關信息并協助甲方完成股權轉讓,現委托乙方尋找、介紹股權轉讓出資方,而乙方亦獲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尋找,介紹出資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雙方簽訂正式合同并嚴格履行,以達到雙方目的。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標的公司的股東組成及資產情況。
上海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
上海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尋找或介紹出資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應盡力為甲方尋找或介紹出資方,并盡可能促成出資方與甲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協助股權轉讓的數額為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受讓股權比例為兩標的公司_________________%的股權。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居間人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受委托時甲方應出示營業執照等合法資格證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為甲方的居間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紹甲方控股標的公司的相關情況。
3、乙方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即按照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內容為甲方尋求機會,并為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項過程中,因甲方過錯造成損失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應配合乙方與意向公司的談判;。
6、甲方應按協議要求向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用。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居間報酬、費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傭金,此傭金的有關稅款及居間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應在股權轉讓款全部到位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傭金。
除本條規定的傭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報酬。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與甲方簽署出資合同,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傭金或任何形式的居間費用。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時支付傭金,則自應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在對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預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業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否則需要承擔對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以及間接損失(包括律師費等訴訟相關費用)。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轄法院。
1、本合同經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_,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違法的;。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7)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向___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雙方承諾。
1、乙方應本著誠信、專業、高效的職業精神為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
2、甲方為所提供的一切資料負責,并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應要求乙方做出有違強國家和行業法律、法規的事情。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或。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或。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停薪留職合同期限(優秀18篇)篇六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企業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表明的建立的勞動關系自何時開始至何時結束。根據《勞動法》第20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可以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了具體明確的起始和終止時間。勞動合同期滿,勞動關系即告終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根據《勞動法》第20條的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只明確合同的起始日期,而沒有明確終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勞動合同。這種合同一般要明確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當事人雙方應該終止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任何一方不得終止合同,直到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才可終止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完成一定的工作后,勞動關系即告終止。
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必須遵循勞動法的基本原則,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的原則。只要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即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可以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指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為相互了解對方而約定的考察時間,它是整個勞動合同期限的組成部分。
不同的合同期限可以約定不同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得設試用期;滿6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停薪留職合同期限(優秀18篇)篇七
1、合同法第214條規定: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超過20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2、根據以上規定,房屋租賃合同(包括定期租賃合同、不定期租賃合同以及續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為20年。
3、房屋租賃期限最長20年:
是指當事人每次簽訂的租賃合同所約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
并非指數次簽訂租賃合同或者數份租賃合同的總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
4、這樣規定,給雙方當事人在20年期限屆滿后有補充、調整的機會,有利于公平原則的實現。
5、如果租賃合同20年到期時,雙方當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賃關系,可以采取兩種方式:
二是雙方當事人根據原合同確定的內容再續簽租賃合同,當事人可再訂租期為20年的合同,此稱約定更新。
6、定期和不定期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均不得超過20年。
7、續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房屋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續訂租房屋賃合同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8、房屋租賃期限超過20年,并非整個租賃合同無效;而是超過20年部分租賃期限無效,也就是租賃期限按20年計算。
1、解除租賃合同通知書。
2、租賃合同終止協議。
3、無固定期限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
當事人約定了租賃期限的',為定期租賃;未約定租賃期限的,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而未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均不得超過20年。租賃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出租人有權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明確租賃期限,并在租賃期滿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義務在房屋租賃期滿后返還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繼續租用原租賃的房屋,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前3個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出租人應當按照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限將租賃房屋交給承租人使用,并保證租賃合同期內承租人的正當使用。出租人在租賃合同期滿前需要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賠償承租人的損失。未規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應當準許,承租人有條件搬遷的,應當責令搬遷;如承租人搬遷確有困難的,可給予一定期限讓其找房或騰退部分房屋。
件。記者昨日通過采訪律師了解到,除了不動產租賃有期限外,對于汽車租賃的時間也有規定,一般不能超過十年。
租賃三十年與法律相抵觸。
年4月12日,某單位與楊某簽訂《門面出租協議》,將臨街的兩間門面出租給楊某使用至2034年12月31日,楊某一次性付清了全部租金。之后,該門面于11月24日出賣給其他單位,該單位有意收回門面,卻在價格賠償等方面與楊某多次協商未果。今年,該單位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解除《門面出租協議》。
為妥善解決糾紛,承辦法官決定先行調解。楊某認為自己有《門面出租協議》,應受法律保護,一開始不愿意調解。承辦法官仔細看過《協議》后,告知楊某這份出租協議約定的租期三十年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如果楊某執意堅持,有可能造成經濟損失。經過法官耐心闡釋法律條款,楊某同意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議:由單位退還楊某部分租金和補償其經濟損失共計7萬元,雙方解除房屋租賃協議,楊某退還房屋。
土地租賃合同年限最長為多少年。
關于土地租賃最高期限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第二十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該期限適用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屬于對特殊主體的特別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所以除特別主體意外,其他一般主體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不得超過20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停薪留職合同期限(優秀18篇)篇八
為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應約定明確的期限。
在實踐中,確實有一些職工在工作中表現消極,經常違反企業規章和勞動紀律但情節又夠不上勞動法規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情形,在這種情況下,企業要解除勞動關系就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而不解除勞動關系又給企業造成損失。
在另外一些情況下(如職工不勝任工作),企業雖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而勞動合同到期終止,企業并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國有企業除外)。
因此,如果約定明確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宜太長),企業就有相當的主動權,可以避免承擔因辭退引發的賠償責任。
1.勞動合同應盡量詳細地約定雙方的義務。
約定雙方義務的益處既在于保證雙方按照合同嚴格履行職責,防止出現違約情況;也在于一方違約時,能夠有明確的處罰依據。
對于企業來講,在勞動合同中,應明確職工的工作崗位及其具體職責,并明確對于該崗位工作的具體要求。
這樣,員工有違反職責的行為,就有明確的處理依據。
2.勞動合同最好約定明確可行的違約責任和罰則。
約定違約責任和罰責,既可以起到警戒作用,更能夠成為日后作出相應處理的有力依據,上了法庭也不需要在違約責任問題上依賴法官的自由裁量,為保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利提供必要的保障。
對于違約責任,主要是指違約賠償責任,可以由企業與職工雙方商定各種違約情形下具體的賠償數額;對于職工違紀的處罰方式,可以是警告、記過、扣工資、開除等。
對于職工的違紀處罰,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不可能太詳細,可引用企業規章的規定。
3.最好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或者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指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一旦出現某些事由,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不再受勞動合同約束;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即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如果勞動者發生某些行為,企業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
但應注意,不能把法定的解除勞動合同而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也約定在勞動合同中并規定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者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的好處在于:一旦有約定情形出現,企業就可以不再履行勞動合同,而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比如某公司約定:職工當月無故曠工2天,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支付補償金。
如果按照法律規定,職工曠工2天,顯然不太可能被認為是嚴重違反企業規章。
如果沒有上述約定,企業以此解除勞動合同很可能被判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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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職合同期限(優秀18篇)篇九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指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為相互了解對方而約定的考察時間,它是整個勞動合同期限的組成部分。
不同的合同期限可以約定不同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得設試用期;滿6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停薪留職合同期限(優秀18篇)篇十
我是20xx年來這家房地產中介公司做房產經紀人的,公司跟我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可合同快到期時,人事經理找到我,說我這一年里工作非常出色,打算延長我的勞動合同期限,于是就將合同期限變更成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了,當時我也沒多想,就在變更后的合同上簽了字。
你的理解是對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變更的對象,只限于勞動合同中的部分條款,即依法可以變更的條款,但合同當事人條款及合同期限條款等是不能進行變更的。
而勞動合同續簽是指原訂的勞動合同終止執行后,由于工作需要,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一致,繼續簽訂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續簽的定義和特征,延長勞動合同到期時間符合勞動合同續簽的相關特征,因此變更勞動合同期限應該算是續簽了勞動合同。
根據你首次和單位已簽訂過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及又延長了一年的勞動合同期限,完全符合兩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只要你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應當訂立。
你單位試圖以變更勞動合同期限的方式來規避簽訂勞動合同的次數,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停薪留職合同期限(優秀18篇)篇十一
我國土地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權是可以轉讓和租賃的,那么,農村土地出租期限是多久?最高期限是多少呢?下面,來買地網就來帶大家一起看看-中-國的法律法規對農村土地出租都有哪些規定。
第一種情況土地出租最長可達七十年。
需要說明,承包土地跟土地出租是同一概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第二十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該期限適用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屬于對特殊主體的特別規定。這種形式的承包政策性強,法律要求嚴格。
第二種情況土地出租最長可達二十年。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土地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土地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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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農村土地出租超過20年的部分無效嗎?
處理該問題主要有兩種辦法:第一種辦法是:《農村土地承包法》作為土地承包方面的特別法,應當適用其規定。只要土地出租的期限不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即可。比如: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為 15年,那么出租的期限不得超過15年。
第二種辦法是:應當執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的規定。所以除特別主體以外,其他一般主體訂立農村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不得超過20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停薪留職合同期限(優秀18篇)篇十二
勞動合同期限 - 期限分類
勞動合同期限根據本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建立***、穩定的勞動關系,這不僅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一種保護,而且也是對用人單位長期利益的一種保護。由于之前很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短期化,企業的短期化行為造成勞動者的短期化行為,使勞動者對企業沒有歸屬感,缺乏信任,造成企業人才隊伍不穩定,有“培養一個,跳槽一個”的現象。企業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留住人才,增強企業與員工之間的互信,增強員工的忠誠度,有利于建立***、穩定的勞動關系。而且勞動合同法較《勞動法》給了企業更大的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按照《勞動法》用人單位只有在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才可以裁減人員。
勞動合同法除延續《勞動法》以上規定外,增加了兩種用人單位可以裁減人員的情形:(1)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2)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同時,勞動合同法放寬了用人單位裁減人員的程序要求。《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裁減人員的,都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勞動合同法》將《勞動法》以上規定內容調整為,用人單位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才應當按照以上規定的程序執行;裁減人員不足二十人且占企業職工總數不足百分之十的,無須按照以上規定的程序執行。由以上可見,企業完全沒有必要的勞動合同法生效前突擊裁員,突擊裁員也不會減輕企業的負擔。
勞動合同期限 - 期限確定
勞動合同期限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當事人雙方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由于勞動合同期限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因此,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用統一的目標來約束當事人的意志。確定勞動合同期限除了堅持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外,還要掌握這樣兩條原則:第一,有利于企業發展生產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勞動關系,實現社會生產勞動,使勞動者獲得物質上的一定利益。而勞動者的勞動和獲得的物質利益,都必須依賴企業發展生產,取得好的經濟效益。因此,訂立勞動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須從生產實際出發,根據企業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來確定。第二,兼顧當事人雙方利益的原則。在堅持有利于企業發展生產的原則下,要兼顧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因為訂立勞動合同是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的事情,關系到雙方的利益。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時,不能只強調企業的生產工作需要,也應當兼顧勞動者個人利益,尊重勞動者個人意愿。總之,當事人雙方都應當處理好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合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
科學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對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發展都有很大幫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長期規劃和目標任務,對勞動力的使用進行科學預測,合理規劃,使勞動合同期限能夠長短并用,梯次配備,形成靈活多樣的格局。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專業技術水平、自身發展計劃等因素,合理的選擇適合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單獨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這就是說,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中的法定條款,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而如果約定試用期,則只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并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
第二,勞動期限應和勞動合同期限掛鉤,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具體來說就是,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半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到一年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資金擔保違法,可酌情提供擔保人。用人單位要求新入職員工試用期提供擔保,可能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以收取保證金(物)的形式,一種是以提供擔保人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形式。第一種是我國勞動法明令禁止的;另一種是要求提供擔保人來承擔連帶責任,在我國沒有法條作出過明文的允許或禁止,勞動者可以本著自愿的原則提供。
第四,試用期企業須有理由退工,員工可無理由走人。《勞動法》規定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必須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時,才能辭退。而員工只要“通知”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須提供任何理由。
停薪留職合同期限(優秀18篇)篇十三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___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協議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協議規定___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六、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甲方(出款人):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
停薪留職合同期限(優秀18篇)篇十四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擔保期限究竟怎么算呢?一般存在以下三種情況:
第三種情況,有約定擔保期限但未明確約定,如在合同中約定“擔保人的保證責任為借款全部付清為止”,這種情況下,擔保期限應從最后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算的2年,超過2年擔保人同樣可以免責。
綜上,我們可以了解到,擔保和訴訟期限一樣,不可能永遠有效。
擔保合同一般是借貸合同的附屬合同,只有借貸合同有效的情況下,附屬合同主張的權益才能受到保護,普通民事訴訟期限為2年,因此法律規定的擔保期限最長也是2年。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后,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沖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 托 人: (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擔 保 人: (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鑒于:
1.甲方擬與 (以下簡稱“貸款銀行”)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 擬借款金額為(小寫) (大寫) ,借款期限 ,從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應甲方請求為其向貸款銀行提供借款擔保,并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據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在甲方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條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確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并取得借款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條 關于反擔保等風險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為乙方接受和認可的反擔保,其反擔保措施為以下一種或數種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
甲、乙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2)以第三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
第三方與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并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法人、自然人)與乙方簽訂不可撤消的、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應承擔辦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辦理抵押/質押登記、對抵押物/質押物進行保險、公證和律師見證)產生的一切費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1)甲方承諾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 %的風險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大寫) ,付至乙方指定賬號。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還貸或甲方還貸款已存于還款賬戶的相關證明的次日,將保證金返還給甲方或按約定劃到還款賬戶充抵甲方部分貸款。
(3)如果甲方未按時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有相應證據證明甲方將會發生預期違約,乙方有權隨時動用保證金減輕乙方的代償責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償責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股權持有方式:
第三條 擔保費用及其他費用
1.擔保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以乙方承擔的擔保金額為基數,按照年費率 %收取,共計(小寫) (大寫)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證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有權收取擔保費并將其歸乙方所有。
如果因甲方和貸款銀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無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證合同無效,該擔保費不予退還。
在甲方或反擔保方提前違約或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擔保費不予退還。
2.其它費用:
乙方進行代償或訴訟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實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質押等風險控制措施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之保證
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甲方具有簽訂和執行與貸款銀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
4.甲方對向貸款銀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全部責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質押物不存在任何潛在的爭議。
6.甲方保證不使乙方因為其提供借款擔保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甲方保證認真、及時、充分地履行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
8.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以下重大事項,包括: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的變更,任何訴訟、仲裁和行政爭議程序,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
9.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并予積極配合,提供檢查所需報表和相應材料。
10.甲方保證在簽訂貸款合同后將每月的財務報表報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報財務報表及說明。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規定或乙方認為必要的現行有效的營業執照、章程等有關文件、批件等相關資料以及與本次貸款和擔保有關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12.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的股東構成和股權比例不得發生變化,不得將業務委托他人經營或管理,不得處置任何資產,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資產,不得怠于收回債權或怠于對債務人提起仲裁或訴訟。
第五條 乙方之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擔保人按反擔保措施對乙方的損失承擔擔保責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依法對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質押物等(包括股權及股權所代表的資產)行使處置權,以彌補乙方的損失,甲方將放棄任何抗辯權,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對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交的證明文件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責任。
5.乙方有權查閱甲方的財務報告及相關的經營業務狀況和業務合同、協議等。
6.經甲方申請,乙方可自主將上述保證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條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條 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一切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的、完整的和準確的,否則,乙方有權依法追究單獨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責任。
2.因甲方或反擔保人違約,致使乙方向貸款銀行代為承擔甲方的償付義務,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對乙方的該部分損 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上述有關人士的賠償責任不因各自所任職務的終止而解除。
第七條 保證合同項下的索賠
1.甲方未按照貸款合同向貸款銀行履行還款義務,使得貸款銀行按保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代為償付,且乙方因履行擔保義務而為甲方向貸款銀行代為償付后,乙方對甲方、反擔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繼承人享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
2.乙方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收費外,還有權按日墊款金額的 ‰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的追債通知后的七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償清全部墊款、利息及違約金。
第八條 滯納金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等。
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甲方應按逾期費用總額的 ‰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 違約事項和責任
1.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即為違約。
2.如果甲方進入破產程序,或進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項下違約并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股東之間發生爭議,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東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訴,即視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和預期違約。
3.在甲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事項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等同于甲方貸款余額的資金存在乙方賬戶,否則,乙方有權訴諸法律。
第十條 乙方行使權利和救濟手段的放棄
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若乙方未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或相應的救濟手段,并不表示乙方最終的放棄,也不表示乙方默認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保證合同的修改
1.甲方認為需要對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進行修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及說明。
無論相關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須在得到乙方的書面確認后,視為乙方同意相應修改,否則,所作修改無效。
2.如果修改內容中涉及增加保證合同金額和/或保證合同延期的情況,甲方還須增加和/或延長對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反擔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等),否則,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第十二條 法律的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在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須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終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登記機關、公證機構等執 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停薪留職合同期限(優秀18篇)篇十五
相信有些人還沒有寫過銷售合同呢,這就一起學習一下。做一名銷售,要時刻站在客戶的角度考慮。承諾給客戶的事情也一定要做到最好,不可因為任何原因而辜負承諾。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產品銷售合同的合同期限”,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甲方:_會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方賣場的正常運營,促進乙方所經營系列酒水的銷售,甲方確定乙方為甲方下列產品的供貨商,經雙方協商就供求關系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確定乙方為甲方所需下列產品的供貨商:
酒類:系列。
二、乙方為促進以上產品在甲方賣場的銷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贊助人民幣元作為乙方系列產品的廣告宣傳費,乙方提供若干臺展示柜給甲方無償使用,甲方負責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潔,正確使用,保養及維修。
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所供酒系列作及時報價。乙方所供其他產品價格如有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價格統一,結算按標準市價。
四、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甲方經營所需增加供貨品種。
五、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所供產品的合法“三證”。乙方負責的酒水出現質量問題,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擔。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合格產品;。
2.乙方所供產品的質量保證,售后服務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如發現酒水質量不合格或出現其他質量問題,乙方須向甲方作出市場聚倍的補償;。
4.如發現假酒現象,乙方須向甲方作出“假一賠十”的補償;。
乙方所供系列品種價格見《附表》。
六、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書面或口頭)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必須將貨品送到甲方倉庫,如遇市場短缺等特殊情況除外。送貨費用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送貨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有關送貨規定。貨收妥,由甲方開具相關驗收單交乙方作為結算憑證。
八、結算方式:
貨到甲方現場經雙方驗收完畢,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貨款的60%,余款40%待二次進貨時付清,依此類推。
九、因甲方經營原因(如停業、拖欠貨款,阻止乙方銷售等),造成本協議不能正常執行時,合同順延。
十、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一、協議有效期內,未盡事宜,另商議,按補充協議方案簽定。
十二、協議有效期內,如甲乙雙方產生糾紛,進行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移交合同簽訂地司法部門解決。
十三、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日期:日期:
甲方:(賣方):
住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預訂方):
聯系電話:
住所:
郵編:
證件名稱:
證號: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乙方預訂區街(路)號《》項目幢層室(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取得該房屋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書號:),并經測繪機構預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平方米。該房屋甲方定于年月日交付給乙方。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元,總房價為人民幣元,乙方采取一次性、分期或按揭方式付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協議時,支付定金人民幣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買賣單價應以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單價為準。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天,乙方于_年_月超過預訂期,乙方未與甲方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解除本協議的,定金不予返還。
第五條甲方同意將發布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模型、樣板房所標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2、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1、甲方未以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單價作為商品房買賣價格的;。
2、甲方未遵守第五條約定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該房屋已存在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
第八條除本協議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預訂期內提出解除本協議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第九條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乙雙方簽訂商品買賣合同后,本協議自行終止。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向。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于確認之日后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于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于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后應當在____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復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____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復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____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于特殊情況下無法在____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____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后的____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周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_: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對于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____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于收到后____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并書面確認,____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復或書面確認后未在____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并在對賬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賬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
(1)預付貨款(2)貨到付款(3)鋪貨后按結算周期付款,鋪貨期為______日。
2.采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賬及結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周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賬周期為:每月______次,具體對賬日期為每月______日。對賬日前____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賬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賬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周期為:
a____日b____日c____日d____日e其他。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賬周期、結算周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賬周期、結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對賬、結算辦法另行制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____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____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____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延遲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后,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和結算。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____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并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后,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停薪留職合同期限(優秀18篇)篇十六
在2月7日電話咨詢中還有一個問題迷惑用工單位,即勞務派遣用工總量調整期限是2年還是更長?筆者認為這也是用工單位沒有正確理解《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后簡稱《暫行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結果。
對《暫行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筆者認為應包括以下幾個內容:
1、用工單位在203月1日前使用勞務派遣員工數量超過其用工總量(即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人數與已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人數之和)10%的,對超過部分應當制定調整(減少)使用勞務派遣員工數量的方案,在3月1日前將勞務派遣員工的數量調整(降至)其用工總量10%以內。
2、對12月28日前已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如到期時間在203月1日以后的,可以繼續履行到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協議)到期之日。
這其中如果勞動合同與勞務派遣協議到期時間不一致的,不論誰先到期,之后的勞務派遣行為均受用工總量的.限制,否則繼續履行沒有法律依據支持。
3、用工單位應當將已制定的調整用工方案提交管轄的人保行政部門備案。具體備案時間《暫行規定》雖沒有規定,但用工單位應當盡快(至少在年5月1日前)()將調整用工方案予以交付備案,避免因未提交備案而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爭議或者行政糾紛。
4、用工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員工數量在未達到用工總量10%以內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新的勞務派遣員工(包括之前已離職的勞務派遣員工)。
從以上解釋可以看出用工總量的調整現階段只是針對2014年3月1日前用工單位已使用的勞務派遣員工,對于2014年3月1日之后的勞務派遣行為是否合法關鍵看用工單位用工總量是否超過10%,超過10%的逾派遣員工只能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構成違法用工。
停薪留職合同期限(優秀18篇)篇十七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xx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本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年月至年月日止,共五年。
第二條乙方享有的工作條件與辦公設施。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不受侵害、人體健康不受損傷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品與設施條件。
3.甲方將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包括參加各種行業研討和培訓會。
第三條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報酬和福利。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甲方。以上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職責由甲方員工規章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予以規定。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專業特點、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根據合同簽署時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位,保證乙方的月均工作報酬不低于元人民幣,并向乙方提供各種保險,包括但不限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若合同簽署后,遇甲方工作需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則乙方具體的薪酬待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職工有權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節日、婚嫁等假期,具體標準見《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第四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調度。
2.乙方實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時間必須在崗。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崗狀況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規定》計扣薪酬。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1.甲方與乙方嚴格按照本勞動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3.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4.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程序見《員工辭職管理辦法》。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4)甲方頻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員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為乙方繳納各種保險和公積金,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解散、前算或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合同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自行終止。在勞動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七條經濟補償。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2)乙方依據第六條6款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按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執行。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必須按合同約定標準結算欠發乙方的工作報酬。
4.若由于甲方崗位需要,甲方認為有必要對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針對此次培訓的服務協議,并約定服務期限。若乙方違反約定,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參見《員工學習培訓管理辦法》。
5.在乙方履行合同期間,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不得將從原崗位工作中獲得的資料、技術信息或客戶名單等商業秘密泄漏于與甲方從事相同或相似業務或其他有競爭關系的新雇主,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且乙方無權依據第七條1款要求甲方經濟補償。
停薪留職合同期限(優秀18篇)篇十八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如果不是臨時的工作,通常都是三個月以上的期限。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項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項、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項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項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第三十八條。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