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欧美精品欧美久久欧美_久久艹综合_亚洲视频区_精品久久久久久亚洲精品_福利视频不卡_夜夜操天天插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

時間:2025-06-21 作者:MJ筆神

范文可以為我們的寫作提供一個框架,幫助我們更好地組織思路和結構。以下是一些優秀范文的匯總,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一些對寫作的新的認識和理解。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篇一

中小學安全工作是關系到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長,關系到千家萬戶幸福和社會穩定的大事。200x年,我們城關中學認真貫徹落實江澤民同志“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指示精神,在縣委、政府,縣文教體局的直接領導下,根據我校地處繁華地段、學生人數多、居住分散的特點,始終把安全工作作為各項工作的首重列為議事日程,確保學生有一個安全、和諧、健康的成長環境。現將一年來的安全工作簡單回顧如下:

一、領導重視,機構健全。

我校成立了以校長蘇永樹為組長、副校長楊梅玲、總務主任任廣學、政教主任張志亮、教務主任趙清華為副組長,各班主任、體育教師及門衛為組員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訂了《城關中學安全教育制度》、《城關中學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城關中學大型活動審批制度及重大傷亡事故報告制度》。校長負總責,分管領導總務主任、政教主任具體抓,做到機構健全,隊伍精干、責任明確。分管領導每季度有匯報、有研究,把工作納入年度計劃,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檢查、有獎懲。

二、宣傳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

搞好宣傳教育是提高師生安全意識的重要一環。學校充分利用班會、校會、廣播、板報、校報等多種形式,宣傳安全工作的重大意義,組織廣大師生認真學習貫徹縣文教體局《關于加強我縣中小學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見》,并將安全知識滲透到各科教學中去。平時重抓學生的交通安全,聘請縣交警隊交警向全體師生講解遵守交通規則的重大意義和《河南省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的有關條款,給學生上了一堂生動的交通安全教育課。利用陰雨天體育課組織學生觀看省教育廳統一制作的《中小學安全教育錄像帶》,對學生進行了較系統的防火、防盜、防震、防病、防溺水、防觸電、防煤氣中毒、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知識教育,提高了學生的安全意識,增強了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穩定,安全就是幸福,安全就是文明的認識。

三、安全工作無小事,明確責任抓落實。

我校安全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校長一再強調,安全工作無小事,責任明確抓落實。校長與各班主任簽訂了《城關中學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使校長與各班主任人人明確職責,責任落實到實處,有效促進了我校安全與穩定。對班主任的幾點要求是:

1、班主任要對全班安全工作負總責,做好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進行苦口婆心的安全教育,切實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促使學生行動落實。

2、學生無故不到校,班主任應及時和家長取得聯系,查明原因,上報學校。否則,出現問題造成不良后果,追究班主任的責任。

3、嚴禁動用交通工具組織學生外出,從關口上把好學生外出的安全關。

4、教師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后果及重大事故者,按照縣文教體局有關規定,一經發現,立即停職,嚴重者開除公職。

5、各班主任要對班內發生的安全事故及時處理,及時上報,重大事故不得超過12小時。對遲報、漏報或有意瞞報者,要追究責任。要求總務主任做到:

1、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對校舍不安全因素進行全面檢查與維修,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確定專人負責伙食管理工作。定期對炊事員進行健康檢查,炊事員必須具備健康合格證。伙食保證干凈衛生,每天保證讓學生喝上開水。

3、醒學生加強防范措施,防止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的發生。冬季,各教室要用食醋熏蒸的方法預防感冒,確保學生身體健康。

四、規范安全管理,消除不良隱患。

我校聘請了城關鎮派出所所長劉金科擔任法制副校長,協助學校整治校園周邊環境,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保證良好的教學環境和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領導和教師加強了對學校各個環節各個部位的管理。強化學校紀律,要求學生上下樓梯不擁擠,靠右行,杜絕校內追逐嬉鬧及打架現象,嚴禁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及器械進校。加強了門衛制度,上課鎖大門,下課鎖小門,學生進校不準隨便外出上街,確需外出必須出具班主任老師批準的出門證。放學時打好疏散學生時間差,請交警隊為我校開辟了學生綠色通道,為學生的交通安全保駕護航。力爭管住校內,止住校外,確保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在假期將至時,分發《致家長一封信》,強調家長要緊密配合學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形成家校配合,齊抓共管的局面。實行節假日領導輪流值班制,在微機室、多媒體教室、多媒體備課室等存有貴重物品的辦公室都安裝了防盜裝置。平時,認真做好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的自查,確保實驗室的絕對安全。另外,我們還定期對食堂、水源、電源線路等容易發生安全隱患的地方進行檢查、整治。今春“非典”期間,杜絕校外人員進入校區。學校配備了體溫計,師生堅持晨檢,堅持體溫一天兩匯報制度和零報告制度。要求教職工和學生盡量不參加校外大型集會活動,對缺勤的學生和教職工跟蹤調查,及時掌握其活動情況和健康狀況。加強了對教室、宿舍、食堂等重點場所的定期消毒工作,尤其是學校食堂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順利完成了春季非典防治工作。

學校安全工作是一項長期而復雜的工作,必須常抓不懈、警鐘常鳴。今后,我校將繼續與家庭、消防、交通、衛生等部門更加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確實保證學校擁有良好的教學秩序和教學環境,讓廣大師生在一個安全、和諧的環境中工作、學習和生活。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篇二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和保障單位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經主管部門登記的其他單位及有用工的個體經濟組織(統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推行社會化、網格化、專業化管理和消防技術服務。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員會應當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定期評估本行政區域消防安全狀況和發布有關信息,督導單位整改重大火災隱患,協調解決區域性消防安全問題。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消防安全信息溝通,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村)委會和行業協會開展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時將重大火災隱患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及其消防安全委員會,并通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消防協會應當指導和協助餐飲、酒店、網吧、娛樂等有關行業協會制定本行業消防安全自律性規范,對本行業單位開展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專業知識宣傳,培訓有關消防安全管理從業人員,引導、支持和幫助會員單位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其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第五條 縣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將下列范圍中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并具有一定規模的單位,確定為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州(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消防安全管理需要,也可以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一)人員密集場所管理單位;

(二)廣播電視臺和郵政通信樞紐;

(三)縣級以上國家機關;

(四)檔案館和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五)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六)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七)重要的科研單位。

符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單位,可以通過消防安全公共服務網上平臺進行申報,由當地州(市)或者縣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定為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具體界定標準,由省公安機關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消防安全管理需要制定并公布。

第六條 單位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實行目錄列管。州(市)、縣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對確定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高危單位制作列管目錄;公安派出所按照管轄范圍,對轄區內負責日常消防監督檢查的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制作列管目錄。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將列管目錄報所屬公安機關,由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員會備案后向社會公布。

列管目錄應當包括單位名稱、消防安全責任人姓名和職務、消防安全管理人姓名和職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建筑消防安全情況、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情況等內容。

第七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分別負責對列管目錄內的單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的情況;

(三)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情況;

(四)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消防演練的情況;

(五)按照本單位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的情況;

(六)經常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的情況;

(七)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定期組織維護消防設施、器材的情況;

(八)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的情況;

(十)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及管理要求的情況。

前款第一項至第七項主要檢查有關工作記錄,第八項至第十項按照一定比例抽查。

專項消防安全檢查活動中,按照活動要求抽查單位履行有關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

第八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建設消防安全公共服務網上平臺,對單位提供下列服務:

(一)公示消防政策法規及消防安全技術標準、要求;

(二)公示有關部門和組織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三)公布本行政區域單位消防安全情況;

(四)公布消防行政許可、備案、消防監督檢查、消防行政處罰、火災事故調查等情況;

(六)提示、指導單位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發布消防安全常識、消防安全提示和火災案例警示;

(八)提供消防業務咨詢、消防事項辦理、消防教育培訓等服務信息;

(九)公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高危單位有關信息;

(十)發布各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各行業、系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火災應急預案、火災應急演練等示范文本。

擔負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的部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在消防安全公共服務網上平臺分別錄入、更新本行業、本系統、本單位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網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情況。

第九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內容,按網格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員,并組織開展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實行多戶聯防、區域聯防,組織群眾開展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工作;

(二)制定消防安全公約,督促居(村)民遵守,督促網格內有關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職責;

(六)對獨居老人、殘疾人、兒童等人員的用火用電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監護責任人員加強監護。

居(村)委會應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協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對網格消防管-理-員進行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

第十條 單位應當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規定的職責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明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的機構或者人員,落實必要的經費;

(六)不在經營場所內違規存放、使用煙花、爆竹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險品;

(十)組織員工熟悉工作場所滅火器材、消防設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發生火災時及時組織、引導人員安全疏散,并組織初起火災撲救。

第十一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應當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和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防安全自我評估報告備案制度;

(三)對外營業的,應當將本單位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消防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向社會公開。

第十二條 古城鎮、連片村寨管理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在人員密集場所設置禁煙、禁火消防安全標志,禁止或者限制吸煙、使用明火;

(三)按照安全技術規程安裝、使用電器、燃氣設備;

(五)將集中儲存的柴草、飼料等可燃物堆垛在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并避開電氣線路;

(六)保障消防車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

(七)確保建筑消防設施完好有效和消防用水量充足;

(八)改造既有建筑時,盡量選用不燃、難燃材料;

(十)根據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配備適應撲救低耐火等級密集建筑火災的消防器材和裝備。

第十三條 有用工的從事餐飲、旅館、網吧、服裝、玩具、家具、電子器件等生產經營活動的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應當遵守下列消防安全規定:

(一)不得違規使用聚氨酯泡沫、木材、化纖織物等易燃、可燃裝修材料;

(二)按照消防安全標準安裝、使用電器產品、燃氣用具,并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

(五)不得違規在生產經營場所留宿人員;

(六)不在生產經營場所違規存放煙花爆竹、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八)設置室內消火栓或者消防卷盤和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無室內消火栓的四層以上旅館,在每層樓梯間的休息平臺安裝消防卷盤,其水源可由市政管網或者屋頂水箱供給,屋頂水箱應當保存必要的消防用水。

第十四條 按照消防技術標準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應當落實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每班值班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值班人員應當掌握火警處置及啟動消防設施設備的程序和方法,及時發現并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第十五條 電力、燃氣供應單位應當定期對電力、燃氣使用單位用電、用氣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整改。電力、燃氣使用單位接到整改通知后不及時整改可能引發火災的,電力、燃氣供應單位可以依法采取停止供電、供氣等必要的處理措施。

第十六條 單位在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時,應當通過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消防演練,使員工具備下列消防應急能力:

(一)掌握消防基本常識和預防火災、逃生自救等基本技能;

(二)熟悉工作場所滅火器材、消防設施、安全出口的位置;

(四)主動在工作場所勸阻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

(五)發生火災時,迅速逃生自救和引導其他人員安全疏散,參加有組織的初起火災撲救。

第十七條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同相鄰單位和群眾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

二、防火巡查、檢查。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單位、科室負責人及職工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備案。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并定期進行檢修,保證完整、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

四、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五、用火、用電、用氣管理。

(一)對于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應當進行安全處理;

(二)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

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

(三)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管,離開時要切斷電源;

(五)燃氣、電氣管線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管,定期檢查。

六、火災隱患整改。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實際,制定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或是歷史遺留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匯報。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安排專人看管,嚴格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明確分工,相互協調,熟練掌握消防業務基本技能,能夠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發生火災后保護現場,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 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 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篇三

第一條為規范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的管理,加強農機監理隊伍正規化建設,推進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和《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山東省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包括農機安全監理員、農機檢驗員、農機考試員和農機事故處理員。農機安全監理員,是指各級農機監理機構中依法履行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在職在編工作人員。檢驗員,是指各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中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的農機安全監理人員;考試員,是指各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中負責對申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的人員進行各科目考試的農機安全監理人員;農機事故處理員,是指各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中負責農機事故處理的農機安全監理人員。

第二章農機安全監理人員職責

第三條農機安全監理員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農業機械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

(二)負責農業機械號牌和行駛證核發工作;

(三)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核發和審驗工作;

(四)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生產檢查和違法駕駛人的教育、處罰工作;

(五)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六)履行農機監理法規規章和政府以及農機行政主管部門賦予的其它職責。

第四條農機檢驗員職責

嚴格按照《農業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規定負責轄區內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技術檢驗。

第五條農機考試員職責

(一)嚴格執行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駕駛人考試標準和考試紀律;

(二)負責轄區內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人各科目的考試工作

第六條農機事故處理員職責

(一)負責農機事故的現場勘察、調查取證、責任認定和損害賠償調解等工作;

(二)負責農機事故的統計、分析,?提出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章農機安全監理人員條件

第七條農機安全監理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熱心農機化事業,?熱愛農機監理工作。

第八條農機檢驗員、考試員、事故處理員在具備本辦法第七條所列條件的同時,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較強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工作責任心強,作風正派,?秉公執法;

(三)從事農機安全監理工作三年以上的在編在崗農機安全監理人員;

(五)熟練掌握農業機械的駕駛、操作技術,持有相應機型駕駛證,并有三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第四章培訓與考試

第九條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根據農機監理人員工作職責要求和提高人員素質的需要,對安全監理人員進行分類分級培訓、考試。

省農機安全監理站負責市級(含)以上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和縣級(含)以上專項業務安全監理人員的培訓和考試、考核;設區的市農機安全監理站負責縣級(含)以下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的培訓和考試、考核。

第十條農機安全監理員考試、考核內容

(一)國家、省有關農機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農機安全監理業務知識;

(三)農業機械常識和農機安全操作規程;

(四)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五)農業機械駕駛操作技能。

第十一條農機檢驗員考試、考核內容

(一)國家、部、省有關農機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農業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等相關技術標準;

(三)安全生產基本常識、農業機械常識;

(四)安全技術檢驗裝備的應用。

第十二條農機考試員考試、考核內容

(一)理論考試

1?、國家、部、省的有關農機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農業機械常識和農機安全操作規程;

3?、安全生產基本常識;

4?、駕駛人考試的相關規定及評分辦法。

(二)技能考核

1?、掛接農具;

2?、田間作業;

3?、場內駕駛;

4?、道路駕駛。

技能考核按照《拖拉機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的駕駛人科目二、 科目三、科目四考試內容與評定標準進行考核,每個科目只允許考試一次,前一個科目不合格,以下科目不再進行。

第十三條農機事故處理員考試、考核內容

(一)國家、部、省有關農機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農機事故處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程序;

(三)農業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四)農機事故勘察設備的使用;

(六)模擬農機事故現場勘察、調查取證、責任認定和損害賠償調解。

第五章證件管理

第十四條農機安全監理員和檢驗員、考試員、事故處理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報省農機辦審批后,分別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機安全監理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機檢驗員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機考試員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機事故處理員證》,并在省農機安全監理網頁上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機安全監理證》每年集中辦理申領一次,其它證件每2?年一次。

第十五條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取得相關證件后方可從事相關農機監理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機安全監理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機檢驗員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機考試員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機事故處理員證》是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和崗位技術資格證明,必須妥善保管,不得轉借、涂改和偽造。

第十六條本辦法第十四條所述證件有效期均為2?年,省農機安全監理站每2?年對持證人員審驗一次。審驗合格的,簽注審驗章;審驗不合格的,收回相應證件予以注銷,并在省農機安全監理網頁上公布。

第十七條本辦法第十五條所述證件損壞或遺失的,填寫《農機安全監理證件補(換)發申請表》,逐級上報省農機安全監理站。經核查屬實的,予以補(換)發。

第十八條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因退休、工作崗位變動等不再從事農機安全監理工作及相關崗位技術工作的,應收回相應證件上繳省農機安全監理站予以注銷,并在省農機安全監理網頁上公布。

第十九條農機安全監理員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機安全監理證》程序:

(一)縣級(?含)?以上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填寫《農機安全監理證件審批表》,由設區的市農機安全監理站審查申報人資格,向省農機安全監理站申請,由省農機安全監理站審核后報省農機辦批準。

(二)縣級以下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由縣級農機安全監理站申請,市級農機安全監理機站負責審核后報市農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條農機檢驗、考試、事故處理員證申領程序:

(一)所在單位同意,?填寫《農機安全監理證件審批表》;

(二)設區的市農機安全監理站審查申報人資格,向省農機安全監理站申請,由省農機安全監理站審核后報省農機辦批準。

第六章行為規范

第二十一條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行為規范:

(一)?忠于職守,嚴格執行各項規定;

(二)堅持依法行政,按規定程序辦理業務;

(三)?秉公執法,不徇私情;

(四)服從上級領導,令行禁止;

(五)?紀律嚴明,有錯必糾;

(六)強化為民-意識,不斷完善便民措施;

(七)?文明監理,優質服務;

(八)?加強業務學習,提高自身素質。

第二十二條農機安全監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

(二)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活動;

(三)敲詐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賄賂;

(四)酗酒、滋事等其它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五)?參與有損農機監理形象的活動;

(六)違法執法或者違規收費、?罰款?;

(七)?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請客送禮;

(八)酒后駕車;

(九)態度蠻橫,語言粗野;

(十)著標志服或駕駛執法車輛出入娛樂場所。

第二十三條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執行公務時必須持證上崗,著裝整齊,佩帶農機安全監理行業標志,舉止端莊,規范用語,為機手提供優質服務。

第二十四條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對超越法律、法規規定的監理人員職責范圍的不當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并同時向農機行政主管部門和上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報告。

第二十五條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在農機事故處理和辦理行政處罰過程中,遇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等要求回避的情形或當事人要求回避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六條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在非工作時間,遇有其職責范圍內的緊急情況,應當依法履行職責。

第七章考核與獎懲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農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管理權限,對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對工作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跡的監理人員,給予獎勵。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八條農機安全監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離崗位或由主管部門給予相應的處分或予以辭退,觸犯刑律的,交有關部門處理,?并由所在單位收回相關證件,上繳省農機安全監理站予以注銷。

(一)有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二)、(三)、(四)、(五)款所列行為的';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三)審驗不合格或無故不參加審驗的;

(四)受到刑事處罰的;

(五)其它違反農機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等必須調離監理崗位工作的。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推進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規范化建設,提高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縣級以上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

第三條??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規范建設應當堅持依法行政、公正廉潔、高效便民、層級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規范建設的總體要求:機構體系健全,隊伍建設規范,裝備設施齊全,業務管理科學,執法公正文明,監管嚴格高效,服務熱情周到,依法履行農機安全監管職責,確保農機安全生產,保障農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

第二章??機構建設

第五條??各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是農機化主管部門所屬的承擔農機安全宣傳教育、農業機械牌證核發審驗、農機安全生產檢查、農機事故處理等公共安全管理職責的執法單位,接受同級農機主管部門領導和上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六條??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開展以下工作: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農機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農業機械的登記和備案;

(三)農業機械的安全技術檢驗;

(四)駕駛操作人員的考試證件核發和審驗;

(五)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六)農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違法違規行為查處;

(七)農機事故統計、報告、調查處理;

(八)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授權的其它事項。

第七條??各地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名稱應規范,崗位設置應科學合理、分工明確,既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又高效運轉、方便群眾。

第八條??具體承擔農業機械登記和駕駛證核發業務的農機安全監理機構一般應設置以下崗位:業務領導、登記審核、安全技術檢驗、駕駛人考試、牌證管理、檔案管理以及安全檢查、事故處理、統計分析、安全宣傳教育等。

農業機械登記和駕駛證核發工作流程的相鄰崗位不能兼任。安全技術檢驗、駕駛人考試、安全檢查、行政處罰、事故現場勘察、事故責任認定、損害賠償調解等工作至少由2人共同完成。

第三章??人員隊伍

第九條??各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的人員配備根據本地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保有量和駕駛操作人員數量合理確定,應當滿足崗位設置的要求,與所承擔的職責和工作任務相適應。

第十條??各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要嚴格執行《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管理規范》,加強對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的管理。

第十一條??各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要明確其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做到責任到人、持證上崗,并在工作場所或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示。

第四章??設施裝備

第十二條??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具有適應農機安全監理工作需要的辦公場所,配備宣傳教育、信息化管理和辦公自動化等儀器設備,并按照農機安全監理行業標識規范設置相關標識標志。

第十三條??承擔牌證核發業務的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設有方便群眾、滿足業務工作需要的辦證場所,辦證場所環境衛生整潔,配置桌椅、飲用水、筆墨、膠水等用品。

第十四條??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具有滿足需要的考試場地、考試機具及配套設施,逐步實現無紙化考試和電子樁考。

第十五條??縣級及設區的市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配備固定式或移動式安全技術檢測設備,以配備移動式安全技術檢測設備為主。

第十六條??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配備安全檢查、事故處理、應急救援、移動檢測等專用車輛并統一行業標識,安全檢查、應急救援車輛應裝備擴音、通信等設備,事故處理車輛應裝備事故勘察儀器。

第五章??業務規范

第十七條??辦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業務,按照《拖拉機登記規定》、《聯合收割機及駕駛人安全監理規定》及其工作規范執行。對不符合標準要求、檢驗不合格、不按規定檢驗的不得辦理登記業務;嚴禁跨行政區域發牌發證。

第十八條??辦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申領業務,按照《拖拉機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聯合收割機及駕駛人安全監理規定》及其工作規范執行。對未提供身份證明原件、醫院體檢證明和申請人情況與所提供資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第十九條??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登記證書等牌證制作,按照《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牌證制發監督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辦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和駕駛證核發等業務應使用全國統一的計算機管理軟件。

第二十二條??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制定農機安全宣傳教育計劃,開展經常性的農機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普及農機安全生產知識。

第二十三條??農機安全檢查應當在法律、法規和規章設定的職責范圍內開展,并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檢查和處罰。

第二十四條??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按照農機事故處理相關法規的規定,進行事故的報案登記、受理、立案、現場調查、責任認定、損害賠償調解等工作。

第二十六條??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按照農業機械化管理統計制度的要求,及時、準確、全面地做好農機安全監理業務統計和農機事故統計分析工作。

第二十七條??農業機械安全監理工作業務檔案應按規定立卷歸檔,符合檔案管理標準和要求,執行檔案保管期限和借閱制度。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及駕駛人的檔案應專庫存放,且具備防潮、防火、防盜、防蛀等功能,各類檔案排列有序,完整規范,便于查找。重要電子檔案應做好備份。

第二十八條??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建立健全業務印章使用保管、牌證物資管理、設備管理、財務管理等制度。

第六章??服務標準

第二十九條??各級農機安全監理人員應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服務、幫民解困、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觀念,做到紀律嚴明、舉止端莊、語言文明、行為規范。

第三十條??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公開行政審批事項及辦事依據、辦事程序、收費項目及標準、辦事人員及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一條??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在崗工作和執行公務時,應著裝整潔,佩帶統一標識標志;開展農機安全檢查等執法活動,應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嚴格按照執法程序,規范執法,文明執法。

第三十二條??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辦理業務實行“首問負責制”,嚴格執行限時辦結的規定。對符合法律規定、手續齊全的,應當場辦結;材料不全的,應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對依法不能辦理的,應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第三十三條??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實行服務承諾制,推行“一站式”辦公、進村入戶、預約服務,簡化審批程序,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事周期,提高效率,方便群眾。

第七章??監督考核

第三十四條??農機安全生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和農機化管理工作考核內容,建立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三十五條??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崗位制約機制,執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第三十六條??上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加強對下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不斷完善層級監督長效機制,建立通報、督辦、暫停業務、責令整改等制度。

第三十七條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設立行風舉報電話和意見箱,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應安排人員負責調查落實,及時處理。

第三十八條?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公用經費保障機制,加強對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經費收支情況的監督。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各地可依據本規范,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條??本規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篇四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維護學校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外來人員,是指進入校區內務工和從事經營、基建、維修等活動的校外人員。

第三條學校的門衛應當認真負責,協同配合,共同實施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外來人員應當遵紀守法,遵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尊重社會公德,服從學校有關部門的管理。

第五條學校原則上不準外來人員住宿。

第六條嚴禁在校內違章建設、搭建外來人員住宿場所。因基建施工需要臨時搭建的,應經學校同意后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工程結束后立即拆除。

第七條用工部門負責對外來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對其進行安全、法制和校規校紀教育。

第八條門衛負責對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工作的檢查和監督。

第九條外來人員違反校紀校規和本規定,經批評教育不改或拒不接受管理的,應當予以辭退并負責清理出校。

第十條本規定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規定中的條款若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抵觸時,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風電場外來參觀學習人員安全告知書

為確保人身、設備安全,提高外來學習參觀人員安全意識,杜絕人身、財產損失,現對進入風電場需要注意的事項告知如下:

7、參觀學習結束后,請將安全防護用品及時歸還,確保安全防護用品無損毀、無遺漏。

8、參觀學習過程中請相互監督、提醒、關照,做到安全、文明、有序的參觀學習。

風電場外來工作人員安全告知書

各位來賓,歡迎您光臨湘電風能紅牧風電場!本生產現場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物體打擊、起重傷害、高處墜落、車輛傷害、機械傷害、噪聲、火災和觸電等傷害。為了保證您的安全和健康,請配合我公司熟悉并遵守如下規定:

1、請在我公司陪同人員引導下有秩序的進入我公司生產現場;進入生產現場,請走指定安全通道,聽從陪同人員管理,嚴禁自行在生產區域內活動。

2、工作過程中,請不要同現場作業人員交談,以免影響其注意力。如有問題可以通過陪同人員咨詢。

3、進入生產現場,請遵守各種安全警示標志的提示,禁止在生產現場觸摸各種開關、操作任何設備,這不僅會給自己帶來人身安全風險,也可能給我公司員工帶來意外傷害。

4、嚴禁酒后進入本現場,禁止在生產現場抽煙,禁止在參觀過程中嬉戲、打鬧,禁止各種不文明行為,請勿在生產現場玩手機或擅自-拍照。

5、進入生產現場需佩戴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必須系好下頜帶,攀爬風機時必須穿好安全帶,刮好安全滑塊。

6、請注意現場內作業的起重機,禁止在吊物下面停留,并應主動避讓,以免受到碰撞和重物傷害。

7、生產現場可能存在臨時占用安全通道現象,請注意腳下工件、設備的位置,防止絆倒、滑跌傷人。

8、如遇火災或突發事件,請跟隨我公司員工或陪同人員一起疏散到安全地方。

9、工作完畢后,請您跟隨我司陪同人員將安全帽等防護用品歸還領用處。請相互監督、提醒、關照,做到安全、文明、有序參觀。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篇五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規范車輛停放和停車場服務活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指供車輛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內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

公共停車場是指根據規劃獨立建設以及公共建筑配套建設的供社會公眾停放車輛的場所。

專用停車場是指供本單位、居住區車輛停放的專用場所。

道路停車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設置的臨時停放車輛的泊位,含車行道停車泊位和人行道停車泊位。

第四條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本市停車場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停車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行道停車泊位的車輛停放管理工作。

規劃、建設、物價、工商、交通運輸、國土資源、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能范圍內協同做好停車場管理工作。

第五條停車場管理應當堅持統籌規劃、配套建設、規范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

第二章停車場的規劃、建設

第六條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和交通需求狀況,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等部門科學合理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經向社會公示征求意見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停車場的設置應當符合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停車場專項規劃,并與區域停放車輛需求狀況、車輛及行人安全通行條件和道路承載能力相適應,確保道路基本功能。

停車場的設計方案應當符合國家、自治區和本市有關設計規范和設置標準。

第七條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建筑物、居住區和商業街(區)、旅游景點、大(中)型建筑等,必須按照規定的設計規范和設置標準配建、增建停車場。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應當按照規劃和標準配建停車場或者配置專門的場地,供本單位及其職工的車輛和外來辦事人員的車輛停放使用。

新建工程配建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時驗收和同時交付使用。

鼓勵新建工程超過停車場設置標準增建停車位。

第八條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查建設項目時,涉及配建停車場的,應當征求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

第九條下列建筑物和場所未按照停車場設計規范和設置標準配套建設停車場的,建設單位或業主應當在改建、擴建時補建或者以購買等方式補足停車位:

(一)火車站、客運碼頭、機場、公路客運站;

(三)建筑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場、旅館、餐飲、娛樂等經營性場所;

(四)建筑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區。

改變建筑物使用性質,使原配建的停車位達不到規定標準的,應當就近補建或者以購買等方式補足停車位。未補足停車位之前不得改變建筑物使用性質。

第十條停車場的用地性質,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經批準建成的停車場使用性質或者縮小使用范圍。確需改變停車場使用性質或者縮小使用范圍的,應當報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本辦法實施前已擅自改變停車場使用性質或者縮小使用范圍的,應當在本辦法實施之日起一年內自行糾正并恢復使用。

第十一條鼓勵單位和個人采取多種方式投資建設和開辦公共停車場。鼓勵建設立體式停車場和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公共停車場。建設和開辦公共停車場實行“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

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的,按規定給予公共停車場建設優惠,具體優惠辦法由市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二條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規劃和建設,并及時向社會發布停車服務信息。

公共停車場經營者和道路停車泊位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向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停車服務信息。

第三章公共停車場管理

第十三條公共停車場經營管理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出入口的顯著位置設置停車誘導、停車場標志和信息公示牌;

(三)配置必要的通風、照明、排水、通訊、消防、監控等設施;

(四)維護停車場內車輛停放秩序和行駛秩序;

(六)保持停車場環境衛生整潔。

第十四條從事公共停車場經營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在辦理上述登記手續后10日內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備案時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一)停車場經營管理制度;

(二)停車場消防安全技術資料;

(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四)停車場平面圖;

(五)停車泊位數量和經營時間。

停車場經營者變更登記事項或者解散的,應當按規定向工商、稅務部門辦理相關變更、注銷登記手續,并自變更、注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同時向社會公告。

第十五條公共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車輛停放收費管理的制度。

實行政府定價的公共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向物價部門申請辦理收費審批手續,執行核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公共停車場經營者可以根據所在區域、路段等級實行級差收費和計時收費。

第十六條公共停車場經營者除遵守第十三條規定外,應當履行下列服務職責:

(一)負責對進出車輛查驗登記;

(二)公示停車場名稱、服務內容、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依據、監督電話以及營業執照;

(三)停車收費按規定出具稅務統一發票;

(四)配備安全防范設施和管理人員,履行停放車輛的安全管理義務。

第十七條公共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加強對停車設施的維護管理,出現設施損壞的,應當及時修復,保持正常運行。

公共停車場經營者因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車輛丟失或者損毀,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章專用停車場的管理

第十八條專用停車場應當配置必要的通風、照明、排水、消防、交通等設施,并保持其正常運行。

第十九條居住區停車場或停車泊位不能滿足需求時,經業主依法共同決定,可以在業主共有的道路及其他空置場地施劃停車泊位。

停車泊位不得占用綠化用地、消防通道和按照規劃配建的專用設施用地,不得阻礙交通,不得妨礙居民正常生活。

第二十條居住區按規劃要求配建的停車場及停車泊位應當提供給本居住區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使用,不得閑置。

停車泊位轉讓的,應當優先轉讓給本居住區內的業主;租用停車泊位的業主享有該停車泊位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一條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居住區內停車管理服務的,應當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物業服務合同未就停車管理服務作出約定的,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確定。

第二十二條居住區內的'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按照物業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其停車收費應當嚴格執行價格管理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

第二十三條專用停車場在滿足本單位停車需要的前提下,可以向社會提供經營性停車服務;向社會提供經營性停車服務的,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章的規定。

第五章道路停車泊位的設置和管理

第二十四條設置道路停車泊位應當遵循嚴格控制、嚴格管理原則。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停車場專項規劃和本辦法的規定設置道路停車泊位,其中設置人行道停車泊位時應當征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設置道路停車泊位的方案草案應當向社會公示,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公示期不得少于30日。

禁止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市道路范圍內設置臨時停車場及各種形式的道路停車泊位或停車指示標志。

第二十五條下列城市道路范圍內禁止設置道路停車泊位:

(二)側分帶與人行道之間寬度小于5米的路段;

(三)凈寬小于3米的人行道;

(四)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的共用道;

(五)距離公共交通站外延30米范圍內;

(六)大型公共建筑周圍疏散通道及消防通道、無障礙設施通道;

(七)人行過街通道的出入口及兩側5米范圍內;

(八)道路管線井蓋設施周邊1米范圍內;

(九)消防栓30米范圍內;

(十)已建成能夠提供充足車位的公共停車場服務半徑300米范圍內;

(十一)其他應當禁止設置的路段。

第二十六條停車泊位的停車標志、標線應當規范、清晰、醒目;停車收費的,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收費標識和公示牌;采用電子儀表收費方法的,應當在醒目位置明示電子儀表收費設施的使用說明,確保設施整潔、完好。

公示牌的內容包括經營者名稱、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依據、停車種類、停車時段、監督投訴電話等。

第二十七條已設置的道路停車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調整或者撤除道路停車泊位:

(一)道路停車泊位不符合設置技術標準或條件的;

(二)道路交通狀況發生變化,道路停車泊位影響車輛、行人通行的;

(三)道路需要改建、擴建及維修、養護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已設置的道路停車泊位不符合標準的,可以向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異議,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核實處理。

第二十八條道路停車泊位的經營管理權依法實行有償出讓。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以公開招標或者拍賣的方式確定經營者,招標或拍賣所得收益上繳財政,用于城市道路設施的維護和公共停車場的建設。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停車需求在非繁忙路段施劃適當的免費道路停車泊位。

第二十九條道路停車收費實行政府定價,市物價部門按照同一區域道路停車高于路外停車的原則并區分車輛類型、停車時段、區域等因素確定停車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道路停車收費采取按時或者按次方式計費。

采取按時計費的,根據周邊區域的道路交通狀況可以實行短時免費停車和累進計費的辦法計費。

短時免費停車的方案由市公安機關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條舉行重大活動或者遇有突發公共事件時,相關區域道路停車泊位的經營者應當按照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暫停道路停車泊位的經營。

第三十二條道路停車泊位的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服務規范:

(一)工作人員佩戴統一標識和工作牌證;

(二)引導車輛有序停放;

(三)確保停車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

(四)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停車收費標準,出具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

(五)采用停車計費儀表設施計費的,在醒目位置明示使用說明;

(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發生火災、破壞、偷盜等情況,應當及時采取相應處置措施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三十三條道路停車泊位經營者應當按照公示的停車種類提供停車服務,不得拒絕車輛進入空位停放。

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道路停車泊位的正常使用。

第六章車輛停放管理

第三十四條車輛應當在停車場有序停放。駕駛人停放車輛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停車場管理制度,服從工作人員的引導,不得壓線、跨線停車;

(二)不得損壞停車場設施、設備;

(三)汽車應當按照泊位設計車型靠道路右側順向停放;

(四)摩托車、非機動車停放應當朝向一致;

(五)在限制時段的道路停車泊位,不得超出規定的時間段停車;

(六)按規定支付停車費用。

駕駛人不遵守前款項規定的,停車場工作人員有權拒絕該車輛停放。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駕駛人有權拒付停車費用:

(一)工作人員不配戴統一標識和工作牌證的;

(二)不出具或者出具不符合規定的票據的;

(三)不按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停車費的;

(四)不按照要求公示經營者名稱、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依據、停車時段、監督投訴電話的。

第三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物價、公安交通、城市管理等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經營者的違法行為,接受投訴的部門應當及時處理。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建筑物、場所的建設單位未按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補建或者以購買等方式補足停車位的,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辦理建筑物改建、擴建和改變使用性質的審批手續。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擅自改變停車場使用性質或縮小使用范圍的,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恢復原狀,可按照改變停車場性質或縮小范圍的泊位數處以每泊位1000元的罰款;逾期未恢復原狀的,強制恢復,并按照改變停車場性質或縮小范圍的泊位數處以每泊位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停車場經營者違反第十六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服務職責或規范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各自權限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況嚴重的,提請工商行政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四款規定,在城市道路范圍內設置臨時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或停車指示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各自權限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強制拆除,并按泊位數處以每泊位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拒絕車輛進入空位停放、或者妨礙道路停車泊位的正常使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各自權限責令改正,并可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停車場經營者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出具收費票據、違法收費的,由物價、稅務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四十三條公安交通、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二)違法設置道路停車泊位或參與道路停車泊位經營的;

(三)對違法行為不依法予以查處或者不向有管轄權的行政管理部門通報的;

(四)其他不履行或者不當履行停車場管理職責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市轄縣范圍內停車場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注:查看本文相關詳情請搜索進入安徽人事資料網然后站內搜索停車場安全管理規范。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篇六

廚房是重點防火安全區域,為了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廚房工作人員必須認真熟悉以下操作管理規范。

一、使用燃氣具前要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按要求正確操作。在不使用燃氣時,要注意關好閥門。

二、使用燃氣設備的房間必須保持通風良好;灶具周圍不要放置易燃雜物。

三、定期檢查燃氣管道是否漏氣,檢查方法為用肥皂水刷在管道接口處,如果有氣泡冒出,證明該處漏氣,需要進行修理。

四、對灶具連接膠管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磨損立即進行更換,嚴禁違規操作。

五、發現漏氣時,立即關閉氣源,清除火種,切勿啟動和關閉電氣設備,打開門窗通風,進行檢修。

六、使用燃氣灶具時,不得離開現場,防止火被溢出的湯水或風撲滅,造成漏氣。

七、灶具發生故障時,不要強行使用,需立即請專業人員修復。

八、廚房工作結束時,要認真檢查廚房區域安全情況,關閉門窗;關閉一切不必繼續工作的設備電源,以免帶來安全隱患。

九、使用燃氣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改、遷、裝燃氣設施和用具。

十、消防器材配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醒目。

十一、禁止在廚房內進行非食品生產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十二、不準在廚房內亂扔煙頭、火柴棒,工作人員不準在庫房、操作間區域吸煙。

十三、必須愛護各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設施除用于防火救災之外,一律不得用于與消防工作無關的方面。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篇七

3.高層建筑內廚房不應該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煤氣、天燃氣管道應從室外單獨引入,不應該穿過客房或其他公共區域。廚房中的氣瓶應集中在一起管理,距燈具等明火或高溫表面要有足夠的間距,以防高溫烤爆氣瓶,引起可燃氣體泄漏,造成火災。廚房中的灶具應安裝在不燃材料上,與可燃物有足夠的'間距,以防烤燃可燃物。

5.廚房灶具旁的墻壁、抽油煙罩等容易污染處應天天清洗,油煙管道至少應每半年清洗一次。

9.工作結束后,操作人員應及時關閉所有的燃氣燃油閥門,切斷氣源、火源后方可離開。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篇八

一、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二、 工作人員要堅持崗位,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三、 工作人員應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組織學習消防知識。

四、 接卸油品時現場要有監護人員,并在現場配備好消防器材。

五、 做好消防設備、器材、工具的日常維修、保養和定期檢查,確定設備處于完好狀態。

六、 加油站要制定好滅火作戰預案,并及時組織開展現場應急演練。

七、 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知識培訓,使員工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維護、保養技能。

(1)操作人員應掌握本崗位的操作技術和防火安全規定,做到精心操作.防止油品滲漏、濺灑。

(2)加油站內嚴禁煙火,并設立醒目的宣傳牌,嚴格用火、用電管理。嚴禁在加油站內從事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諸如檢修車輛、敲擊鐵器等。

(3)對安全閥、呼吸閥、接地線等,應經常檢查、測試,保證安全好用。

(4)嚴禁攜帶一切危險物品人站;加油站內嚴禁閑雜人員隨意出入和逗留。客車進站加油時,乘客必須先下車,待加油完畢,車輛駛出站外再上車。

(5)雷擊時應停止加油、卸油作業。

加油站須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防火責任制度,實行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須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的火險隱患和違章現象要及時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火險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確立本加油站的防火重點部位安全。

1、站內要粘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通道,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2、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的使用進行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3、站內消防器材,必須按消防部門制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4、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5、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6、配制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上報。

7、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8、加油站負責人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9、營業場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10、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

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查。

11、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要定期檢查和更換。

12、發現安全問題或消防隱患及時處理。

13、站營業場所內具體落實檢查制度,消防隱患及時處理并備案。

14、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圖片、錄像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體人員必須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處于戒備狀態,樹立常備不懈的精神,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

一、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培訓工作

1.嚴格落實崗前培訓制度,所有員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

2.加油站每月組織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3.加油站經理負責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工作,使全體員工達到“三懂”、“三會”;

4.積極參加公安消防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和有關會議。

二、積極開展消防實戰演練工作

1.根據加油站實際情況,制定切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預案必須注明火災蔓延及發展情況,如何組織滅火,疏散引導等具體情況;

3.加油站所有工作員工必須熟悉預案,每月組織一次滅火和疏散演練。確保發生火災時能夠有效的組織滅火和引導人員疏散。

三、認真做好消防設備管理工作

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堆放任何物品賭賽通道。

四、不斷加強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以人為本,強化安全教育,堅持進行每周開展安全案例學習工作,強化安全意識;

2.嚴格執行安全防火規定,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管理制度,杜絕“三違”現象;

3.遇到雷雨天時,應停止加油和卸油作業;

4.維修設備時嚴禁使用鐵質用具,不得使用化纖棉紗和非防爆通訊工具;

5.冬季應加強防火檢查,雨季應做好防洪工作,保證設備安全。

五、全面落實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檢查管理要求

1.加油站每日應全面進行防火檢查和巡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3.檢查必須做好記錄,存檔備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必須及時消除,對一時整改不了的,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并限期整改。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篇九

為保證生產設備正常運行、設備檢維修和施工過程中避免發生意外設備事故和其他傷害,保證檢維修過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質量,制訂本制度。

1施工、檢修前準備。

1.1編制施工、檢修計劃應做到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應包括對安全裝置設施的檢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參與的施工、檢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1.2施工、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施工、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施工、檢修人員交待好任務的同時,書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1.3施工、檢修負責人在施工、檢修前,要組織人員對施工、檢修過程進行風險評價,做好施工、檢修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

1.4施工、檢修存在危險物質的設備時,必須進行清洗置換和有效隔離,方可作業;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1.5設備檢維修負責人要對移交施工、檢修的設備置換處理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確認合格方可辦理移交。

1.6施工、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專人監控,方能施工、檢修。

2施工、檢修安全規定。

2.1施工、檢修人員要對施工、檢修項目進行檢查,符合危險作業的項目辦理審批手續;施工、檢修前準備工作符合施工、檢修要求方可進行施工、檢修。

2.2一切施工、檢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2.3凡施工、檢修時,要在施工、檢修場所懸掛警告牌。特殊作業,要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

2.4在受限空間容器內及不通風處作業,應采取臨時通風措施,或使用空氣呼吸器等,并設專人監護確保作業安全。

2.5凡施工、檢修用的臨時照明,應使用36v或者12v電壓的安全行燈,絕緣要良好,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線。

2.6拆卸有危險物質設施,應穿戴好規定的防護用品,防止中毒和灼傷等傷害。

2.7遇有易燃易爆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2.8設備內檢修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擔任,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檢修人員保持有效聯絡。

2.9在施工、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可能危害施工、檢修人員時,必須立即撤出設備。再次施工、檢修時必須重新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

2.10較大型設備內檢修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及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

3竣工驗收。

3.1施工、檢修竣工后,施工、檢修部門要細致檢查,切勿將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機械設備內,并將搭設的工作架臺拉設的臨時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3.2施工、檢修移交驗收前,不得拆除懸掛的警示牌。

3.3竣工驗收時,使用和施工、檢修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是否全部符合施工、檢修標準,安全裝置是否恢復齊全。

3.4檢維修設備(設施)竣工驗收單,簽字驗收后;交由設備(設施)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篇十

3月16日,《淮委信息化頂層設計》和《淮委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法》經淮委網絡安全與信息化領導小組(擴大)會議審議后正式印發。

以水利部《水利信息化頂層設計》和《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共享頂層設計》為依據,淮委網絡安全與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于年組織編制了《淮委信息化頂層設計》,提出了淮委信息化“五統一”和應用“五統一”的發展布局和要求,通過建立“3類應用+3個平臺+2套數據庫+2個信息安全+1個運行環境+1個保障體系”(簡稱“332211”體系),構建淮委信息化綜合體系。

為保障《淮委信息化頂層設計》的有力執行,依據《水利部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法》,結合淮委實際情況,淮委同期出臺了《淮委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法》,從機構與職責、項目前期、項目實施、項目驗收、運維管理、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等方面對淮委信息化項目的建設以及管理提出了具體規定和要求。

《淮委信息化頂層設計》、《淮委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法》的推出施行,是淮委信息化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保障,是淮委深入開發業務應用和廣泛利用流域水利信息資源,強化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全面實現流域管理數字化,最終實現“智慧淮河”的堅實基礎。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篇十一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正常運行,發揮水利工程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的水利工程,是指開發、利用、控制、調配和保護水資源的各類工程,包括水庫(含山塘,下同)、水電站、水閘(含涵閘,下同)、堤防(含護岸,下同)、泵站、渡槽、倒虹吸、溝渠、堰壩、機電井、輸(供)水管道(隧洞)等。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職責,保障水利工程安全正常運行,發揮水利工程在水資源開發利用和防災減災中的作用。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的監督管理。

發展和改革、財政、國土資源、建設(規劃)、環境保護、交通、電力、農業、林業、安全生產監管、民政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水利工程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包括街道辦事處,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并管理的水利工程以及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水利工程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 水利工程實行分級和分類管理。水利工程的分級、分類標準,按照國家和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水庫、水電站、大中型水閘、堤防、大型泵站、一個流量(每秒一個立方米流水量)以上的渡槽和溝渠等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影響的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

第六條 水利工程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安全管理責任制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安全負責,明確并公布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責任人,對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考核。

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工程安全負行業管理責任。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水利工程主管部門對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安全負管理責任。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對其管理的水利工程安全負直接責任。

第二章 建設質量與建設安全

第七條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辦理項目審批、核準或者備案手續。

需要報請審批、核準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在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方案的同時,應當制定管理方案,明確水利工程建成后的管理單位、管理經費來源、安全保障措施等事項。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第八條 水利工程建設涉及項目選址、土地(水域)使用、環境保護、移民安置等管理活動的,按照城鄉規劃、土地(水域)、環境保護、移民安置、地質災害防治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應當符合流域綜合規劃,涉及防洪的,應當符合防洪規劃。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是否符合流域綜合規劃和防洪規劃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第十條 設計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范圍內承攬設計業務。設計單位和設計人員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并在設計文件上蓋章和簽字。設計單位和設計人員對水利工程的設計質量負責,在設計使用年限內承擔相應的質量和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 監理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范圍內承攬監理業務。

監理單位承擔監理業務時,應當按照要求指派具有相應資格的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實行現場監理。工程的重要部位和隱蔽工程施工時,監理人員應當實行全過程旁站監理;未實行全過程旁站監理的,監理人員不得簽署監理意見。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范圍內承攬施工業務。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工程施工安全以及施工期間的工程度汛安全。

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三條 水利工程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明確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水利工程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出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或者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要求縮短確保水利工程質量所必需的合理建設工期。對違法干涉建設工期的行為,建設、施工單位有權拒絕。

第十五條 水利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時,應當及時組織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水利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者進行后續工程施工。水利工程驗收的要求和程序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水利工程驗收合格后的三十日內,工程所有權人或者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將該工程的權屬、主管部門、管理單位、規模、功能等情況報具有相應監督管理權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本條例生效前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水利工程,應當在本條例生效后的六個月內辦理備案手續。

第三章 運行安全

第十七條 水利工程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水利工程安全運行要求,落實相應的管理單位,配備相應的專業技術(操作)人員。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管理能力和實際需要,決定本行政區域內國有的水利工程由一個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進行集中管理。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負責人和技術(操作)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管理能力和專業技能,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培訓。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水利工程技術(操作)人員應當具備相應資格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日常維護、安全運行、應急處置等相關制度,加強對水利工程的安全監測、日常巡查、維修養護、控制運行、安全保衛等工作,完善水利工程技術檔案,規范操作規程,保障水利工程完好和運行安全。

鼓勵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采用先進技術和措施,對水利工程實行信息化管理。

第十九條 逐步推行國有水利工程管理與養護相分離。

國有水利工程可以通過招標、承包等方式委托專業化養護企業,承擔維修養護工作。

第二十條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所負責管理的水利工程的規模、受益范圍,確定或者督促集體經濟組織確定水利工程管理組織。

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基層水利技術推廣機構應當加強對水利工程管理組織的業務指導和技術服務。

第二十一條 承擔公益性任務的水利工程所需的運行、管理、維修和養護經費,按照水利工程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承擔。

有經營收入的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其經營收入中計提工程大修、折舊和維護管理費用,專款專用。

海島或者農村的飲用水工程管理單位的經營收入尚不能滿足工程運行和維修、養護支出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補助。對為農業服務的農田水利工程的運行、維修和養護資金,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補助。

第二十二條 水庫大壩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實行安全鑒定制度。水庫大壩主管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組織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工作。

對危險壩、病壩,水庫大壩主管部門和水庫管理單位應當采取除險加固等措施。在危險壩、病壩除險加固前,水庫管理單位應當對水庫采取空庫運行或者限制蓄水措施。水庫管理單位未對水庫采取空庫運行或者限制蓄水措施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下達空庫運行或者限制蓄水應急指令:

(三)小型水庫,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下達應急指令并監督實施。

水閘的定期安全鑒定和病險水閘的限制運行指令,參照前兩款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水庫、水電站、水閘和堤防等水利工程需要降低等級或者報廢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技術論證,制定方案,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報請相關機關批準后組織實施。

水庫、水電站、水閘和堤防等水利工程存在安全隱患,對公共安全或者生態環境構成嚴重威脅,應當降低等級或者報廢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據管理權限,提出強制降低等級或者報廢的意見,并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報請相關機關批準后由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組織實施。

水庫、水電站、水閘和堤防等水利工程降低等級或者報廢的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降低等級或者報廢所需費用由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承擔,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一時難以承擔且情況緊急的,可以申請財政資金預支;緊急情況結束后,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當返還相關費用。

第二十四條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認為需要調整水庫等水利工程原有功能的,應當進行技術論證,并在征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利害關系人意見后提出調整方案,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報請相關機關批準后由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水資源優化配置和防災減災要求,認為需要調整水庫等水利工程原有功能的,由相應的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技術論證,并在征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利害關系人意見后提出調整方案,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報請相關機關批準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水庫等水利工程功能調整對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或者利害關系人的利益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補償。

第二十五條 水庫管理單位認為水庫汛期限制水位需要調整的,應當在進行技術論證后提出申請,由相應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必要時,水行政主管部門也可以按照監督管理權限,直接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六條 水庫、水閘放水,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當根據當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水庫、水閘放水預警方案,做好預警工作,相關的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也應當組織做好相應的安全防范工作。

預警方案的制定應當聽取相關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第四章 工程保護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根據水利工程所處的地質條件、工程結構、工程規模、安全需要和周邊土地利用狀況,對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劃定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設置界樁和公告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損壞界樁和公告牌。

下列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按照以下標準劃定:

(七)一級堤防的管理范圍為堤身和背水坡腳起二十米至三十米內的護堤地,二、三級堤防的管理范圍為堤身和背水坡腳起十米至二十米內的護堤地,四、五級堤防的管理范圍為堤身和背水坡腳起五米至十米內的護堤地(險工地段可以適當放寬);堤防的保護范圍為護堤地以外的三米至十米內的地帶。

前款規定以外的水利工程是否劃定管理范圍與保護范圍以及范圍的具體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照前款決定。

第二十八條 大型水庫、大型水閘、東苕溪右岸西險大塘、錢塘江北岸堤塘和南岸蕭紹堤塘以及跨設區的市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由工程所在地設區的市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提出劃定方案,經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前款規定以外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由設區的市或者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按照管理權限提出劃定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九條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一)堆放物料,傾倒土、石、礦渣、垃圾等物質;

(二)在堤身、渠身上墾植;

(三)圍庫造地、庫區炸魚;

(五)建設影響工程運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

(六)其他影響工程運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為。

在水利工程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影響水利工程運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砂、開礦等活動。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不影響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的前提下,確需新建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審批。

第三十條 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水利工程,應當按照其原有的功能、建筑特點和歷史風貌,加強管理和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損毀。

第三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水利工程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危害水利工程安全和污染水源,破壞生態環境。

第三十二條 禁止機動車輛在堤頂、壩頂、渠頂、戧臺、護堤地和水閘工作橋上通行,但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和水利工程管理、維護的車輛除外。

確需利用堤頂、壩頂、渠頂、戧臺、護堤地和水閘工作橋兼作道路的,應當經過技術論證,不得危及水利工程的安全和正常運行。道路建設質量應當符合道路技術等級標準,并由道路主管部門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和交通標志、標線,負責道路的日常維修管理。道路的安全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對已兼有道路通行功能的水利工程,根據水利工程安全狀況和防汛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提出限制或者禁止機動車輛通行的意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決定并組織實施。

第三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的義務,不得侵占、毀壞水利工程及其附屬設施。

因建設需要確需臨時占用、拆除水利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征得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同意,報相應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在規定期限內恢復原狀或者改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恢復原狀或者改建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 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水利工程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三)前兩項規定以外的水利工程,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水利工程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對水利工程建設、運行、維護以及安全管理等相關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對水利工程存在安全隱患、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的,應當責成建設、施工和水利工程管理等單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完善管理制度。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監督檢查情況書面記錄并簽名,存檔備查。

第三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制定水利工程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水利工程出現險情征兆時,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險情,并按照規定報告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在排除水利工程險情時,有權采取應急處置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和配合。

第三十七條 水利工程投入使用滿二年或者根據實際需要,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水利工程主管部門可以會同工程所有權人或者工程管理單位,組織專家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對水利工程設計、施工、運行狀況進行評價,編制項目后評價報告,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第三十八條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免收農業灌溉定額內用水水費,相關費用由當地財政補助給水利工程管理單位。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水利工程主管部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機關按照管理權限,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一)違反法律、法規以及本條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實施行政許可的;

(三)違法要求縮短水利工程合理建設工期,情節嚴重的;

(四)未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組織水庫大壩安全鑒定的;

(六)其他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行為。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未對工程的重要部位或者隱蔽工程進行全過程旁站監理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監理單位限期改正,可處該項監理業務收費總額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對監理人員可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水利工程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而進行后續工程施工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未在其經營收入中計提水利工程大修、折舊、維護管理費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拒不執行水庫降低等級或者報廢決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未按照預警方案規定做好預警工作,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發生安全事故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擅自移動、損壞水利工程管理范圍、保護范圍的界樁或者公告牌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狀,可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 違反第二十九條規定,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內從事禁止性行為,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情節較輕的,可處一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侵占、損毀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水利工程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利用水利工程開展經營活動時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破壞生態環境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第五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在未兼作道路的水利工程堤頂、壩頂、渠頂、戧臺、護堤地和水閘工作橋上通行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處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水利工程損毀的,應當予以賠償。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侵占、毀壞水利工程及其附屬設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第五十二條 因實施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行為,造成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予以補償或者賠償。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海塘、灘涂圍墾的管理和保護,《浙江省海塘建設管理條例》、《浙江省灘涂圍墾管理條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水利工程的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動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前款所稱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澇、灌溉、水力發電、供水、圍墾等(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各類水利工程。

第三條?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落實整改措施,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條?項目法人(或者建設單位,下同)、勘察(測)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建設監理單位及其他與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保證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依法承擔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項目法人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項目法人在對施工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時,應當對投標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進行審查。有關人員未經考核合格的,不得認定投標單位的投標資格。

第七條?項目法人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施工可能影響的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擬建工程可能影響的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有關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滿足有關技術規范的要求。對可能影響施工報價的資料,應當在招標時提供。

第八條?項目法人不得調減或挪用批準概算中所確定的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費用。工程承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項目法人應當組織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以下簡稱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建設過程中安全生產的情況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對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進行調整,并報原備案機關。

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并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編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項目概況;

(二)編制依據;

(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相關負責人;

(四)安全生產的有關規章制度制定情況;

(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

(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八)其他有關事項。

第十條?項目法人在水利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一條?項目法人應當將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項目法人應當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或擬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物的說明;

(三)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五)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三章?勘察(測)、設計、建設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勘察(測)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測),提供的勘察(測)文件必須真實、準確,滿足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測)單位在勘察(測)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勘察(測)單位和有關勘察(測)人員應當對其勘察(測)成果負責。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并考慮項目周邊環境對施工安全的影響,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以及特殊結構的水利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有關設計人員應當對其設計成果負責。

設計單位應當參與與設計有關的生產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建設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建設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建設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以及項目法人報告。

第十五條為水利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提供有關安全操作的說明,保證其提供的機械設備和配件等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能達到國家有關技術標準。

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從事水利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從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動。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水利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工程報價中應當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上述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在建設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時,應當根據項目法人編制的工程度汛方案、措施制定相應的度汛方案,報項目法人批準;涉及防汛調度或者影響其它工程、設施度汛安全的,由項目法人報有管轄權的防汛指揮機構批準。

第二十二條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以及總監理工程師核簽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圍堰工程;

(八)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邊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施工單位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按照分級管理權限,負責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負責水利工程施工現場的具體監督檢查工作。

第二十七條?水利部負責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三)組織、指導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機構的建設、考核和安全生產監督人員的考核工作以及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工作。

第二十八條?流域管理機構負責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

第二十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三)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機構的建設工作以及有關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三十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對水利工程施工現場實施監督檢查。

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當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監督人員。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監督人員應當經水利部考核合格。

第三十一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當自收到本規定第九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的有關備案資料后20日內,將有關備案資料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抄送項目所在地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并報水利部備案。

第三十二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三條?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及時受理對水利工程建設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對超出管理權限的,應當及時轉送有管理權限的部門。舉報制度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布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對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舉報;

(二)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并形成書面材料;

(三)督促落實整頓措施,依法作出處理。

第六章?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第三十四條?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建設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流域管理機構應當編制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水利部備案。

第三十五條?項目法人應當組織制定本建設項目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緊急救援的組織機構、人員配備、物資準備、人員財產救援措施、事故分析與報告等方面的方案。

第三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根據水利工程施工的特點和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水利工程建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三十七條?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項目法人及其他有關單位應當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報告。

第三十八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有關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第三十九條?水利工程建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與處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條?違反本規定,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的實施辦法,報水利部備案。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加強疫苗儲存、運輸管理,保證疫苗質量,保障預防接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據《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條例中規定的疫苗儲存、運輸過程中的管理。

第三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應具有從事疫苗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接種單位應有專(兼)職人員負責疫苗管理。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應配備保證疫苗質量的儲存、運輸設施設備,建立疫苗儲存、運輸管理制度,做好疫苗的儲存、運輸工作。

第四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規范實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疫苗儲存、運輸中的管理。

第五條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在銷售疫苗時,除提供按照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文件外,同時應提供疫苗運輸的設備、時間、溫度記錄等資料。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供應或分發疫苗時,應提供疫苗運輸的設備、時間、溫度記錄等資料。

第六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批發企業在接收或者購進疫苗時,應當索取和檢查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提供第五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及資料。收貨時應核實疫苗運輸的設備、時間、溫度記錄等資料,并對疫苗品種、劑型、批準文號、數量、規格、批號、有效期、供貨單位、生產廠商等內容進行驗收,做好記錄。符合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

第七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批發企業對驗收合格的疫苗,應按照其溫度要求儲存于相應的冷藏設施設備中,并按疫苗品種、批號分類碼放。

第八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應按照先產先出、先進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則銷售、供應或分發疫苗。

第九條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應定期對儲存的疫苗進行檢查并記錄。發現質量異常或超過有效期等情況,應及時采取隔離、暫停發貨等措施,并及時報告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接到報告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質量異常或過期的疫苗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應定期對儲存的疫苗進行檢查并記錄,發現質量異常的疫苗,應當立即停止供應、分發和接種,并及時向所在地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不得自行處理。接到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接種單位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質量異常的疫苗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儲存的疫苗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過期、失效時,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集中處置。

第十二條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應指定專人負責疫苗的發貨、裝箱、發運工作。發運前應檢查冷藏運輸設備的啟動和運行狀態,達到規定要求后,方可發運。

第十三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使用的冷藏車或配備冷藏設備的疫苗運輸車在運輸過程中,溫度條件應符合疫苗儲存要求。

第十四條疫苗的收貨、驗收、在庫檢查等記錄應保存至超過疫苗有效期2年備查。

第三章疫苗儲存、運輸的溫度監測。

第十五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現行版)、《預防接種工作規范》等有關疫苗儲存、運輸的溫度要求,做好疫苗的儲存、運輸工作。對未收入藥典的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說明書儲存和運輸。

第十六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應按以下要求對儲存疫苗的溫度進行監測和記錄。

(一)應采用自動溫度記錄儀對普通冷庫、低溫冷庫進行溫度記錄。

(二)應采用溫度計對冰箱(包括普通冰箱、冰襯冰箱、低溫冰箱)進行溫度監測。溫度計應分別放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凍室的中間位置,冰襯冰箱的底部及接近頂蓋處,低溫冰箱的中間位置。每天上午和下午各進行一次溫度記錄。

(三)冷藏設施設備溫度超出疫苗儲存要求時,應采取相應措施并記錄。

第十七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應對運輸過程中的疫苗進行溫度監測并記錄。記錄內容包括疫苗名稱、生產企業、供貨(發送)單位、數量、批號及有效期、啟運和到達時間、啟運和到達時的疫苗儲存溫度和環境溫度、運輸過程中的溫度變化、運輸工具名稱和接送疫苗人員簽名。

第四章疫苗儲存、運輸的設施設備。

第十八條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應具備符合疫苗儲存、運輸溫度要求的設施設備:

(一)用于疫苗儲存的冷庫,其容積應與生產、經營、使用規模相適應;

(三)用于疫苗運輸的冷藏車;

(四)冷藏車應能自動調控、顯示和記錄溫度狀況。

第十九條設區的市級、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具備符合疫苗儲存、運輸溫度要求的設施設備:

(一)專門用于疫苗儲存的冷庫或冰箱,其容積應與使用規模相適應;

(三)用于疫苗運輸的冷藏車或配有冷藏設備的車輛;

(四)冷藏車應能自動調控、顯示和記錄溫度狀況。

第二十條鄉級預防保健服務機構應配備冰箱儲存疫苗,使用配備冰排的冷藏箱(包)運輸疫苗。并配備足夠的冰排供村級接種單位領取疫苗時使用。

第二十一條接種單位應具備冰箱或使用配備冰排的疫苗冷藏箱(包)儲存疫苗。

第二十二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應有專人對疫苗儲存、運輸設施設備進行管理和維護。接種單位應對疫苗儲存設備進行維護。

第二十四條本規范由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篇十三

參加人員:(間簽到表)

主持人:陳剛

會議紀要:

對上周施工完成情況進行進度分析,對于有進度滯后的項目采取相應措施,并布置下周施工計劃安排。對于上周施工過程中的生產、質量及安全方面的問題予以協調解決。現將會議主要內容紀要如下:

一、施工生產情況

(1)大壩作業面施工進度無滯后,但后期進度壓力大,仍需加快施工進度。

(2)一級站廠房施工進度有一定滯后,后期應加快施工進度。

(3)左岸新增灌漿平洞盡快展開石方明挖作業,爭取早日具備進洞洞挖條件。

(4)壩基el1689m以下接縫灌漿于3日內(即4月13日前)安排施工。

(5)右壩肩固結灌漿施工作業面盡快展開。

(6)右岸引水隧洞應盡快恢復作業面施工。

二、施工質量情況

(1)大壩砼澆筑作業面部分銅止水、橡膠止水未對中,影響止水施工質量。

(2)混凝土橫縫面經常出現蜂窩、麻面等情況,主要原因為鍵槽模板架設穩定性偏低,該部分混凝土振搗因此不密實。混凝土橫縫面蜂窩、麻面有可能是導致接縫灌漿橫縫滲水的原因之一。

(3)混凝土加強振搗,尤其是混凝土施工縫的處理。混凝土振搗作業人員盡量采用熟練工人。

(4)鋼筋制作安裝施工過程中注意相鄰鋼筋接頭錯開距離應符合規范要求。

(5)大模板每個預留孔都必須布置拉筋,拉筋焊接長度應符合規范要求。

(6)大壩混凝土應按要求進行養護和冷卻通水施工。

(7)大壩拔管多個管路存在堵塞的情況,應及時疏通,保證拔管質量。

(8)砂石骨料生產成品砂中細度模數偏高,泥粉含量偏高,因此在選料過程中必 1

須按要求進行,不能用于砂石生產的毛料不得用于生產。

三、施工安全情況

(1)施工人員進行高空作業時普遍存在不系安全帶、不掛安全繩、不設安全網的危險行為,這點上必須加強安全意識,不要嫌麻煩,認真做好安全防護,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

(2)觀測橋爬梯位置有一些人行預留孔,為保證安全,應在孔周圍布置簡易防護欄桿,并在孔處加設夜間照明,保證人行安全。

(3)門機起吊物品應選用相應型號的鋼絲繩起吊,不得直接采用普通繩子或鐵絲起吊物品。

(4)門機起吊模板屬危險風險較大施工,應派遣熟練工人進行操作,用專門的信號工負責信號指揮,門機駕駛員按照信號指揮規范起吊,保證施工安全。

(5)大壩大模板人工架設過程中,施工作業人員按要求增設葫蘆和鋼絲繩,以起到保險保安全的作業。

(6)在施工區范圍進行地質災害的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及時處理,防止地質災害的發生,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四、施工環境情況

(1)徹底解決砂石料場生產過程中的的粉塵問題,作業隊應采取得到措施保證砂石生產中揚塵情況控制在規范要求下。

(2)場內交通道路也必須解決揚塵的問題,作業隊應按照要求進行灑水防塵。

五、防洪度汛情況

(1)即將進入汛期,作業隊應派專人進行庫區水情觀測和天氣預報了解的工作。

(2)本周施工隊應按要求進行導流洞出口后河道的清理工作,挖除導流洞出口的堆石,保證不影響導流洞的過流能力。

六、作業隊提出問題及解決措施

(1)建議項目部增設門機專業維修人員,工資待遇問題另外協商。以保證門機在出現故障的時候以最快的時間予以解決,保證不影響施工進度。項目部將針對該問題盡快向分局匯報。

(2)作業隊指出門機操作人員的交接-班時間與操作工人時間不協調、門機操作工工資待遇低等問題。項目部將針對此問題向項目經理吳總匯報,積極予以協調解決。

(3)大壩施工過程中各操作工人應與項目部管理人員及門機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多多溝通,共同努力把這個工程做好。

2

3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篇十四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水利基建投資的不斷擴大,水利工程施工及監管按以往計劃經濟的安全管理方式,已不能滿足經濟發展的需求。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由于組織機構、人員、檢測儀器、技術手段、資料歸檔等方面的因素,導致水利施工企業整體的安全管理工作滯后,以至影響企業的發展與生存,安全管理如不能從事后處理轉變為事前控制,水利施工企業將難以適應現代化水利工程建設的需要,根據本人從事質量與安全監督工作多年的實踐,現提出以下有關安全管理措施僅供同仁參考:

1、安全機構設置方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及要求,水利部在2015年9月1日出臺了《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定》,明確了項目法人的安全責任,其中第二章第九條明確規定,項目法人應當組織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以下簡稱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建設過程中安全生產的情況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對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進行調整,并報原備案機關。

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并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編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項目概況;

(二)編制依據;

(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相關負責人;

(四)安全生產的有關規章制度制定情況;

(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

(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八)其他有關事項。

《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項目法人應當將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項目法人應當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將下列資料報送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或擬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物的說明;

(三)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五)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

2、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方面

施工企業均應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安全生產辦公室,各分公司、項目部也相應設有安全領導小組。責任明確、分工明確。根據工程施工過程不同,編制施工方案,《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定》中第二十三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以及總監理工程師核簽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2.土方和石方開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裝工程;5.腳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圍堰工程;8.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我市水利施工企業當前的狀況是:具體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太少,多數水利施工企業在人員設置上僅只是公司設置一名專職安全員,基層施工單位多數未設,水利工程施工多為野外作業,遠離城市,多數水利施工企業承接的水利工程不是跨區就是跨省,無形增加了水利安全監督管理的難度,加上專職安全員的人數不夠,造成無法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施工現場安全教育工作流于形式,施工現場的三級安全教育中,連起碼的班組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都未進行教育。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員的配備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建設部已出臺了對建設工程當中安全員的配備辦法,但水利工程的行業主管部門還沒有出臺相關的辦法。從水利施工現場實際來看,施工現場安全員由兼職應轉換成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到位,現場的監督檢查及事故隱患就會得到有效控制,保證施工生產的安全。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篇十五

為深入貫徹全河工作會議和黃委岳中明主任調研信息化工作時的講話精神,3月6日,黃委信息化工作交流座談會在鄭州召開。水利部網絡安全與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蔡陽主任受邀,在會上作了題為《貫徹國家信息化戰略的幾點思考》的專題報告。

會議全面梳理了國家和水利信息化的發展要求,分析了治黃信息化面臨的形勢和要求,聽取了信息化“六個一”的主要內容和做法介紹,交流了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經驗和體會,觀看了黃委信息化“六個一”重點工作成果演示。

會議指出,黃委黨組大力推進信息化“六個一”重點工作,是順應國家信息化戰略和水利信息化發展趨勢及要求的'重大決策,對于解決黃委當前比較突出的“數據資源碎片化和應用資源碎片化”問題,加強信息資源整合共享和樹立全委信息化一盤棋的意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短短的一年時間里,黃委信息中心強化組織協調,委屬有關單位積極協作配合,“六個一”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各單位代表表示,將進一步貫徹落實各項工作要求,以信息化促進管理規范化,通過信息化帶動治理體系現代化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篇十六

第一條? 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實行政府領導、部門監管、單位負責、社會參與、綜合治理的安全防范責任機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納入對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目標績效考核內容。

第四條? 省人民政府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情況,制定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方案,明確責任,對國家下達的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標,實行目標管理。

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縣級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上一級人民政府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方案和下達的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標,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安全責任。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是同級人民政府實施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的組織協調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決定和部署,指導、協調、督促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三)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四)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目標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同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日常工作。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監督管理職責。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負責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相關管理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實行責任制,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條?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在鄉(鎮)配備專職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協管員接受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協助履行部分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委托邊遠鄉(鎮)派出所履行部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并對其進行監督指導。

第八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下列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一)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與轄區內村(居)委會簽訂道路交通安全目標責任書;

(二)利用農村廣播、宣傳欄和集市等,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三)建立群眾性-交通安全組織,開展車主和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對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進行管理;

(五)組織道路交通安全檢查,治理占道經營,消除安全隱患;

(六)建立機動車和駕駛人信息臺帳及危險路段的管理制度;

(七)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九條? 單位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當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簽訂道路交通安全目標責任書。

第十條? 單位應當遵守下列道路交通安全責任規定:

(一)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教育所屬人員嚴格遵守;

(二)制定交通安全目標和工作方案,建立培訓和考核評比制度;

(三)建立和落實所屬機動車的使用、保養、維修、檢查制度;

(四)建立所屬人員的機動車及其駕駛人登記制度;

(五)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及時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第十一條?? 專業運輸單位和其他擁有專用運輸車輛的生產經營單位,除遵守第十條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錄用機動車駕駛人時,不得錄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機動車駕駛人;

(三)機動車駕駛人被錄用后,1年內累積記分滿12分的,不得安排駕駛車輛;

(八)建立機動車駕駛人長途營運、超時營運強制休息和出勤駕駛人異地駐車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應當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按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共享目錄相互提供業務數據。

第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應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共同制定公路交通事故、擁堵等突發事件的救援預案以及特殊氣象條件下公路應急預案,提高快速處置能力。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利用電視、廣播等媒體及公路收費站、服務區、跨線橋、顯示屏等,及時發布公路交通流量、道路狀況、氣象預報等信息。

第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單位實行道路交通安全信息記錄制度。對單位的車輛、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超過控制指標、發生負同等以上責任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超過控制指標等信息予以記錄,并可以公布。

第十六條? 公民發現突發道路交通事件、道路塌方、路橋垮塌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緊急情況和重大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縣、鄉(鎮)人民政府或者交通運輸部門報告。

接到報告的縣、鄉(鎮)人民政府或者交通運輸部門應當立即對報告事項進行核實、確認,并采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對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第十八條對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的單位,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報本級人民政府給予通報批評,并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的建議。

專業運輸單位和其他擁有專用運輸車輛的生產經營單位發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責任追究。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職責,本行政區域內1年發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農業、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監管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職責、日常監督檢查不到位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加強港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港口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保障港區道路交通安全和有序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港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進入公司港區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及在港區道路上進行作業的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和本規定。

一、機動車輛

第三條:任何機動車輛進入港區都必須遵守門衛管理制度,主動出示證件,辦理手續,接受檢查,服從管理。

第四條:凡要進入港區的機動車輛的車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不符規定的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港區。

第五條:本公司及外來駐港辦事單位的非營運車輛必須停放在劃定的停車泊位,嚴禁亂停。

第六條:進入港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嚴格遵守港區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的指示,減慢速度,隨時注意港區作業人員及行人的動向,及時避讓。

第七條:港區道路臨時受堵,通行車輛必須按秩序靠右停車,等候通行,嚴禁亂停占道。港區內禁止鳴汽笛。

第八條:到港裝、卸貨機動車輛,應服從現場調度人員的指揮,按序進行。未輪到裝卸作業的車輛,應聽從現場指揮,靠邊排隊等候,不得影響其他車輛通行,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嚴禁搶檔。

第九條: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裝載貨物,防止發生滴、撒、揚現象,嚴禁超重、超高、超長、超寬。 第十條:除指定地點外,不準在港區內任何道路上修理車輛。嚴禁在港區內試車、學習駕車和無證駕駛機動車輛。

第十一條:外來車輛,未經安保部門同意,一律不得在港區過夜。經批準允許在港區內停放過夜的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

二、非機動車與行人

第十二條:進入港區的非機動車應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在倉庫、庫場通道及工作場所任意停放。

第十三條:外來非機動車進入港區,必須經過門衛值班人員的同意。各類非機動車輛不準進入生產作業區域。

第十四條:任何人員進入港區,均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注意安全,不準在港區道路上閑逛逗留,橫串馬路時要注意來往機動車輛,注意避讓,不準與機動車輛搶道。嚴禁在港口作業區、交通道路從事經商活動。

三、道路設施

第十五條:港區道路的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并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

第十六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遮擋、損毀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未經港區安保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堆物、作業及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

四、交通事故處理

第十七條:在港區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并迅速報告港區安保部門;造成人身傷亡等重大事故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同時迅速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現場人員、車輛應當予以協助。

第十八條:在港區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損失輕微,雙方當事人對事因無爭議的并愿意自行調解處理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港區安保部門可協助事故雙方當事人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第十九條:由于駕駛員駕駛機動車操作不當,造成損壞港區設備、設施等事故的,由港區安保部門負責處理,照價賠償,協商處理不妥的,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五、附則

第二十條:凡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人,港區安保部門有權按有關規定和制度對其處理,情節嚴重的,報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試行。

第一條:為加強港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港口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保障港區道路交通安全和有序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港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進入公司港區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及在港區道路上進行作業的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和本規定。

一、機動車輛

第三條:任何機動車輛進入港區都必須遵守門衛管理制度,主動出示證件,辦理手續,接受檢查,服從管理。

第四條:凡要進入港區的機動車輛的車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不符規定的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港區。

第五條:本公司及外來駐港辦事單位的非營運車輛必須停放在劃定的停車泊位,嚴禁亂停。

第六條:進入港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嚴格遵守港區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的指示,減慢速度,隨時注意港區作業人員及行人的動向,及時避讓。

第七條:港區道路臨時受堵,通行車輛必須按秩序靠右停車,等候通行,嚴禁亂

停占道。港區內禁止鳴汽笛。

第八條:到港裝、卸貨機動車輛,應服從現場調度人員的指揮,按序進行。未輪到裝卸作業的車輛,應聽從現場指揮,靠邊排隊等候,不得影響其他車輛通行,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嚴禁搶檔。

第九條: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裝載貨物,防止發生滴、撒、揚現象,嚴禁超重、超高、超長、超寬。

第十條:除指定地點外,不準在港區內任何道路上修理車輛。嚴禁在港區內試車、學習駕車和無證駕駛機動車輛。

第十一條:外來車輛,未經安保部門同意,一律不得在港區過夜。經批準允許在港區內停放過夜的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

二、非機動車與行人

第十二條:進入港區的非機動車應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在倉庫、庫場通道及工作場所任意停放。

第十三條:外來非機動車進入港區,必須經過門衛值班人員的同意。各類非機動車輛不準進入生產作業區域。

第十四條:任何人員進入港區,均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注意安全,不準在港區道路上閑逛逗留,橫串馬路時要注意來往機動車輛,注意避讓,不準與機動車輛搶道。嚴禁在港口作業區、交通道路從事經商活動。

三、道路設施

第十五條:港區道路的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并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

第十六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遮擋、損毀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未經港區安保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堆物、作業及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

四、交通事故處理

第十七條:在港區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并迅速報告港區安保部門;造成人身傷亡等重大事故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同時迅速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現場人員、車輛應當予以協助。

第十八條:在港區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損失輕微,雙方當事人對事因無爭議的并愿意自行調解處理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港區安保部門可協助事故雙方當事人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第十九條:由于駕駛員駕駛機動車操作不當,造成損壞港區設備、設施等事故的,由港區安保部門負責處理,照價賠償,協商處理不妥的,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五、附則

第二十條:凡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人,港區安保部門有權按有關規定和制度對其處理,情節嚴重的,報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和《河南省〈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本市道路上通行的各種車輛、行人、乘車人以及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均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本規定。

第三條機關、軍隊、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應當經常教育所屬人員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的法規和規章。

第四條市公安局是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各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具體負責本規定的實施。

第二章道路

第五條編制城市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應當符合道路交管理的要求。

道路的規劃、設計應當征求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意見;道路建設竣工后,組織竣工驗收的單位應當通知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參加驗收。

第六條道路的.規劃、設計應充分考慮客運車輛停靠站、調頭站的設置、布局,保障客運車輛停靠站時不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在始發站、終點站有停車場地。

第七條城市營業性客運車輛和單位專用通勤交通班車的行駛路線和站點設置,應經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同意,并設立明顯標志。

第八條新建、改建道路,市政和公路建設部門應按照國家標準設置交通標志、標線。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負責,所需經費從城市維護費中支出。

第九條住宅樓、公共場所和商業場所、體育場館、影劇院、醫院等公共建筑,應當按照公安部、建設聯合發布的《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和《停車場規劃設計規則》的要求,配建或增建相應停車場(庫)。

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批準,不得改變停車場(庫)的使用性質。

第十條市區內單位及專業運輸單位的各種車輛應停放于停車場(庫)。禁止擅自占用道路或公共場地停放車輛。

第十一條城市道路上臨時停車場地的設置應當經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同意,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批準,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統一管理。

第十二條禁止在道路上設置機動車貨運市場。

第十三條橫跨車行道的管線、標語必須保證交通凈空高度在五米以上,行道樹、花木以及戶外廣告不得妨礙交通安全。

第十四條經批準挖掘道路的,應按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機關和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批準的面積、時間和要求施工。

第三章車輛

第十五條公安機關或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可以根據交通管理的需要,調整交通流量,規定車輛禁行路線和禁行時間。

第十六條貨運機動車(含客貨兩用車)不準在禁行路線和禁行時間內通行。因特殊情況必須通行時,應報經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批準后,辦理通行手續。

限制人力車、畜力車、拖拉機、三輪車(含人力三輪車、機械驅動三輪車、農用三輪摩托車,下同)在市區道路上行駛。上述車輛不得在市區入戶。

人力車、畜力車、拖拉機、三輪車確需在市區道路上行駛的,應經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批準,在規定的路線和時間內通行。農民用上述車輛進城賣菜、賣瓜的,應持鄉(鎮)人民政府證明,到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辦理專用通行牌證,并按規定的路線、時間通行,在指定地點停放。

第十七條途經市區的機動車輛,應在規定的道路上和時間內通行。

第十八條禁止農用機動車從事客運。禁止用人力車、畜力車、三輪車、殘疾人專用車在市區從事客運和貨運。

第十九條載重三噸以上的柴油車、八噸以上的貨車以及掛車、半掛車,未經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批準,不準在市區道路上行駛。

尾氣排放超標的機動車,不準在市區道路上行駛。

第二十條機動車整車噪聲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機動車允許噪聲標準》。

在非禁鳴喇叭路段行駛的機動車應按規定使用喇叭。禁止機動車使用高音、怪音喇叭。

第二十一條機動車進入市區和在市區道路上行駛必須保持車身清潔。

第二十二條車輛在道路上因故障不能行駛時,應當及時拖至不影響交通的地點。

未及時拖離且影響交通的,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可以采取措施拖離,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出租汽車應使用專用號牌,在車門上噴刷單位名稱和出租標記,小型出租客車應在車頂中央安裝“出租”字樣的頂燈。

第四章交通安全責任制

第二十四條道路交通管理實行交通安全責任制。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軍隊、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均應建立交通安全責任制,實行領導負責、逐級落實、目標管理。

第二十五條各級公安機關負責組織指導、綜合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單位交通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第二十六條機關、軍隊、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應指定機構或人員負責本單位交通安全工作。

第二十七條個體機動車駕駛員應當參加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定的交通安全組織,開展交通安全活動。

第二十八條各單位應按下列規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一)貫徹道路交通管理的法規、規章,制訂和實施交通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

(二)教育機動車駕駛員和其他人員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的法規、規章;

(四)建立機動車使用、檢查、維修、保養制度,保證車況良好;

(五)協助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維護門前的交通秩序,沿街單位門前實行車輛定位停放;

(六)建立交通安全獎懲制度;

(七)辦理有關交通安全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條單位交通違章按月計算,不得超過下列指標:

(二)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人次與本單位駕駛員總數之比:十人以下的單位為百分之十五,十一人至五十人的單位為百分之十,五十一人至一百人的單位為百分之八,一百零一人的單位為百分之六。

第三十條單位機動車輛發生責任交通事故,按年計算不得超過下列指標:

(一)十臺車輛以下的單位,發生三起一般事故或一起重大事故;

(二)十一臺至四十臺車輛的單位,發生六起一般事故或二起重大事故;

(三)四十一臺車輛以上的單位,發生八起一般事故或三起重大事故。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連續三個月無交通違章和交通事故的單位,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頒發《城市交通安全單位》流動牌;一年內交通違章不超標和無交通事故的單位,由公安機關授予“城市交通安全先進單位”,并通報表彰。連續二年被授予“城市交通安全先進單位”的,在次年年審時,駕駛員免審。

第三十二條單位交通違章超過指標的,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可根據超標幅度、情節輕重,發超標通知書、掛黃牌警告,一年內三次超過指標的,從第三次起對單位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違章每次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對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的每次處一千五百元以下罰款。

單位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連續在三次超標的,除按上款規定罰款外,可責令違章車輛停車三至七天。

第三十三條單位責任交通事故超過指標的,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可根據超標幅度、情節輕重,發超標通知書、掛黃牌警告、責令肇事車輛停車三至十四天,并可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對嚴重違章和肇事的責任人,除按有關法規、規章規定處罰處,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可以責令其在規定時間內參加交通安全活動。

對拒絕參加交通安全組織的個體機動車駕駛員,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可以暫扣或吊銷駕駛證。

第三十五條對違反本規定第十六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可以扣押、沒收車輛。

對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出租汽車,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可以暫扣駕駛證或行車執照。

未經批準占用或挖掘道路的,除按有關法規、規章規定處罰外,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占用、挖掘單位或個人的占道、挖掘工具。

第三十六條掘動道路的單位未按要求施工的,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每逾一日處以一百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被處罰的單位,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罰、交納罰款。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納罰款的,每逾一日增加罰款一元至五元。

第三十八條被處罰的單位和個人,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申請復議。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篇十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公安廳(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現將《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試行)》(以下簡稱《規范》)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督促抓好貫徹落實。

組織實施好《規范》,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全會關于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指導意見》(安委?2011?4號)的具體體現,是深化道路客運隱患整治行動、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客觀要求,對促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各地交通運輸、公安、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對道路旅客運輸企業的綜合治理,認真抓好《規范》的學習宣傳、檢查督導和貫徹落實工作。要強化宣傳工作。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公安、安監部門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宣貫工作方案;針對企業規模、經營特點,實施分類指導、分批宣貫;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和行業信息平臺,開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貫活動,使廣大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深入了解《規范》的具體內容和相關要求,增強貫徹執行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強化督促指導。圍繞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督促企業對照《規范》的內容和要求,逐條逐款進行落實和整改。對于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矛盾,要加快研究解決;對于《規范》實施過程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要及時總結和推廣。要強化聯合檢查。組成聯合檢查組,深入轄區內的道路旅客運輸企業,通過明察暗訪等形式,加強督導檢查。對貫徹落實《規范》不到位的企業,要現場督辦企業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確保《規范》貫徹執行到位。

第三十七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按相關規定,為其營運客車安裝符合標準的衛星定位裝置(臥鋪客車應安裝符合標準且具有視頻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接入符合標準的監控平臺或監控端,并有效接入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

第三十八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建立衛星定位裝置及監控平臺的安裝、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動態監控工作臺賬,規范衛星定位裝置及監控平臺的安裝、管理、使用工作,履行監控主體責任。

第三十九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配備或聘請專職人員負責實時監控車輛行駛動態,記錄分析處理動態信息,及時提醒、提示違規行為。對違法駕駛信息及處理情況要留存在案,其中監控數據應當至少保存1個月,違法駕駛信息及處理情況應當至少保存3年。

第四十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按照法律規定設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車速限值以及車輛行駛道路的實際情況,合理設置相應路段的車輛行駛速度限速標準。對異常停車、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逆向行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給予警告和糾正,并事后進行處理。

第四十一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確保衛星定位裝置正常使用,保持車輛運行時在線。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對故意遮擋車載衛星定位裝置信號、破壞車載衛星定位裝置的駕駛人員,以及不嚴格監控車輛行駛動態的值守人員給予處罰,嚴重的應調離相應崗位,直至辭退。

第四十二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運用動態監控手段做好營運車輛的組織調度,并及時發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報、安全提示、預警信息。

第四十三條鼓勵有條件的道路旅客運輸企業積極通過科技手段,加強動態監控工作。

第四節運輸組織。

第四十四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在申請線路經營時應當進行實際線路考察,按照許可的要求投放營運車輛。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建立每一條客運線路的交通狀況、限速情況、氣候條件、沿線安全隱患路段情況等信息臺賬,并提供給客運駕駛人。

第四十五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在安排運輸任務時應當嚴格要求客運駕駛人在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特殊情況下可延長2小時,但每月延長的總時間不超過36小時),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于20分鐘。

對于單程運行里程超過400公里(高速公路直達客運600公里)的客運車輛,企業應當配備兩名以上客運駕駛人。對于超長線路運行的客運車輛,企業要積極探索接駁運輸的方式,創造條件,保證客運駕駛人停車換人、落地休息。對于長途臥鋪客車,企業要合理安排班次,盡量減少夜間運行時間。

第四十六條對于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公路達不到夜間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道路旅客運輸企業不應在夜間(晚22時至早6時)安排營運客車在該路段運行。

第四十七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規范運輸經營行為。

班線客車要嚴格按照許可的線路、班次、站點運行,在規定的停靠站點上下旅客,不得隨意站外上客或攬客,不得超員運輸。駕乘人員要對途中上車的旅客進行危險品檢查,行李堆放區和乘客區要隔離,不得在行李堆放區內載客。

客運包車要憑包車客運標志牌,按照約定的時間、起始地、目的地和線路,持包車票或包車合同運行,不得承運包車合同約定之外的旅客。駕乘人員要對旅客攜帶物品進行安全檢查。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不得掛靠經營,不得違法轉租、轉讓客運車輛和線路牌。

第四十八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對途經高速公路的營運客車乘客座椅安裝符合標準的安全帶。駕乘人員負責做好宣傳工作,發車前、行駛中要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帶。

第四十九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與汽車客運站簽訂進站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嚴格遵守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

第五節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五十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根據關鍵崗位的特點,分類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并監督員工嚴格執行,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作業。第五十一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制定客運駕駛人行車操作規程,客運駕駛人行車操作規程的內容應至少包括:“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車輛技術狀況檢查、開車前向旅客的安全告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車注意事項、惡劣天氣下的行車注意事項、夜間行車注意事項、應急駕駛操作程序、進出客運站注意事項等。

第五十二條道路運輸企業應當制定車輛日常安全檢查操作規程,車輛日常安全檢查操作規程的內容應至少包括:輪胎、制動、轉向、燈光等安全部件檢查要求和檢查程序,安檢不合格車輛返修及復檢程序等。

第五十三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制定車輛動態監控操作規程,車輛動態監控操作規程的內容應至少包括: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監控平臺設備的檢修和維護要求,監控信息采集、分析、處理規范和流程、違章信息統計、報送及處理要求及程序,監控信息保存要求和程序等。

第五十四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建立乘務員安全服務操作規程,乘務員安全服務操作規程的內容應至少包括:乘務員值乘工作規范,值乘途中安全檢查要求,車輛行駛中相關信息報送等。

第五十五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根據安全運營實際需求,制定其他相關安全運營操作規程。

第五十六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基礎檔案制度,明確安全生產管理資料的歸檔、查閱。

第五十七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各部門、各崗位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安全運營的全過程考核,定期通報獎懲情況,根據考核結果做出獎懲處理。第五十八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制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對于在旅客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行車安全事故,客運駕駛人應及時向事發地的公安部門以及所屬的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報告,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按規定時間、程序、內容向事故發生地和企業所屬地縣級以上的安監、公安、交通運輸等相關職能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并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應當定期進行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和分析,總結事故特點和原因,提出針對性的事故預防措施。

第五十九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第六十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制度。健全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第六十一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宣傳和教育制度。普及安全知識,強化員工安全生產操作技能,提高員工安全生產能力。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配備和完善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的設施和設備,定期更新宣傳、教育的內容。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應予以記錄并建檔保存,保存期限應至少為3年。

第六十二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社會監督機制,規范道路客運旅客安全告知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號碼、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件信箱,完善舉報制度,充分發揮乘客、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用。對接到的舉報和投訴,企業應當及時予以調查和處理。第六十三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還應當建立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所需要的其他制度。

第五章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

第六十四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自身管理規定,對營運車輛、客運駕駛人、運輸線路、運營過程等安全生產各要素和環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十五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和特點,采用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

第六十六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登記和治理,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于能夠立即整改的一般安全隱患,由運輸企業立即組織整改;對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隱患,運輸企業應組織制定安全隱患治理方案,依據方案及時進行整改;對于自身不能解決的重大安全隱患,運輸企業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依據有關規定進行整改。

第六十七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檔案,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隱患排查治理日期;隱患排查的具體部位或場所;發現事故隱患的數量、類別和具體情況;事故隱患治理意見;參加隱患排查治理的人員及其簽字;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復查情況、復查時間、復查人員及其簽字。

第六十八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隱患形成的原因、特點及規律,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第六十九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建立安全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七十一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根據相關管理部門的要求和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目標應至少包括道路交通責任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財產損失、萬車公里事故起數、萬車公里傷亡人數等指標。

第七十二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考核與獎懲制度。針對目標,對各部門、各崗位人員進行安全績效考核,通報考核結果。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根據安全生產年終考核結果,對安全生產相關部門、崗位工作人員給予一定的獎懲。對全年無事故、無交通違法記錄、無旅客投訴的文明安全駕駛人予以表彰獎勵。

第七十三條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內部評價機制,每年至少進行1次安全生產內部評價。評價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管理、車輛管理、生產安全監督與檢查、應急響應與救援、事故處理與統計報告等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的適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根據相關規定定期聘請第三方機構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評估。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應當根據與第三方機構評估結果和安全生產內部評價結果及時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內容和方法,修訂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持續改進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七章附則。

第七十四條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主題詞:運輸企業安全規范通知。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2012年1月31日印發。

最新水利安全管理規范(實用18篇)篇十八

3月29日,水利部在京召開水利部網絡安全與信息化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全體會議,會議傳達中央網信領導小組20工作要點,研究部署今年水利網絡安全與信息化重點工作。受水利部部長、領導小組組長陳雷委托,水利部副部長、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劉寧主持會議并講話,水利部總工、領導小組副組長汪洪出席會議。

會議聽取了水利部網信辦工作總結和《年水利信息化工作要點》(以下簡稱《2017年工作要點》)匯報,審議了《關于推進水利大數據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會議充分肯定了20水利網信工作成效,陳雷部長明確提出了水利網信工作新思路,先后召開了領導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全國水利網信工作視頻會議和水利網信工作理論專題講座等;正式印發《水利信息化“十三五”發展規劃》,出臺《水利部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信息化建設與管理的指導意見》,審議通過《水利網絡安全頂層設計》;一批水利信息化重點工程取得積極成果,水利網絡安全防護能力明顯提升,實現了“十三五”水利網信工作良好開局。

會議同意《2017年工作要點》,要求各級水利網信部門要全面貫徹中央網信領導小組“四個著力”要求,圍繞國家網絡安全與信息化發展戰略,結合水利改革與發展實際需求,深化信息技術與水利業務的融合,抓好《2017年工作要點》相關部署的落實,確保網信安全運作高效,推動“數字水利”向“智慧水利”轉變。

會議提出,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國務院正式印發了《促進大數據發展的行動綱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農業部、環境保護部等相關部委已陸續出臺了推進大數據工作的指導意見或實施意見。水利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行業,是大數據形成和應用的重要領域之一,出臺《指導意見》非常必要。會議要求,在確保水利數據安全的前提下,積極做好水利數據采集、存儲管理和水利大數據資源的挖掘分析和生產運用,推進水利大數據有關共享、開放工作。

猜你喜歡 網友關注 本周熱點 精品推薦
寫心得體會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吸取經驗教訓,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小編為大家準備了一些心得體會的參考材料,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銑工是當前制造業中的重要工序之一,對于
范文范本可以幫助我們培養良好的寫作習慣和風格,提高我們的寫作效率和質量。范文范本2:接下來是一篇關于環境保護的范文范本,希望能夠引起大家對環境問題的重視和行動。
通過思想匯報,我們可以記錄下自己的成長和變化,為自己的未來發展做出計劃。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思想匯報范文,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參考和啟發。敬愛的黨組織:我被黨
心得體會是對于某一特定經歷或事件的感悟和思考,有助于我們對自身的觀察和思考能力的提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優秀心得體會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希望能給大家
調研報告還應包含對結果的解釋和建議,以便讀者能夠理解和采取相應的行動。以下是一些經典調研報告的摘要,希望能為大家寫作提供一些啟發和靈感。普洱市轄9縣1區,其中有
通過實踐報告的撰寫,我們可以提高我們的分析、總結和表達能力。以下是一些經驗豐富的實踐者整理的一些實踐報告范文,供大家學習和參考。最后,對學生在實習期間參觀珠海網
民族團結是促進民族交流互鑒、促進民族融合發展的關鍵所在。我們希望通過閱讀范文,能夠進一步認識到民族團結對于國家穩定和發展的重要性。為認真貫徹落實《xx縣委宣傳部
通過學期工作總結,我們可以更好地認識自己的學習風格和優勢,有針對性地提升自己的學習能力。學期工作總結是一種重要的寫作任務,以下是一些典型的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范本的作用在于提供一個范式,幫助人們更好地構建自己的表達方式。下面是一些范文的示范,希望能夠為大家提供一些寫作的參考和借鑒。同志們:區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經過大會
通過月工作總結,可以加深對工作任務的理解和把握,并持續改進自己的工作能力。在下面的范文中,我們可以看到一些寫得特別好的月工作總結,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在學校里,我們可以接觸到各種不同的文化和思想,提升我們的審美和開闊我們的視野。以下是一些學校總結的經典案例,希望能夠給大家提供一些參考和借鑒。美好愿望:事業有成
職業規劃需要不斷調整和更新,以適應不斷變化的職場環境和個人發展需求。職業規劃是一個持續的過程,我們需要不斷反思和調整自己的職業目標和計劃,以適應職業市場的變化和
寫心得體會可以培養我們的觀察力和思考能力,使我們能更好地認識和理解所學知識。以下是一些總結自己學習和工作經驗的心得體會,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一些啟示和思考。
范文范本可以樹立我們的寫作目標,幫助我們更清晰地了解自己想要表達的觀點和意圖。借鑒一些優秀范文的寫作經驗,對提高您的寫作水平會有所幫助。從小學到初中,知識本身對
報告范文需要系統性地收集、整理和展示相關的數據、事實和觀點。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報告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這些范文涵蓋了各個領域和主題,希望能夠給大家提供一
在現代社會中,通知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它能夠幫助組織和個人有效地管理時間和資源。以下是經過精心挑選的一些范文,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寫作上的啟示。公司全體員工:公司
范文范本是學習寫作的好素材,它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掌握總結的技巧和方法。為了方便大家的學習和參考,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范本,供大家共同探討。
月工作總結是我們工作中重要的一環,要認真對待,做到科學、規范、有條理。接下來是一些具有啟發和借鑒意義的月工作總結案例,希望能對大家的寫作有所啟示。尊敬的領導,同
優秀學生在與人相處時,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和人際交往技巧,受到廣泛認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優秀學生的典型案例,希望能夠給大家提供一些參考和啟發。
有時候我們會遇到寫作難題,范文可以給我們提供思路和啟發。請大家觀看以下范文范本,希望對大家的寫作能夠有所幫助。摘要:父親在幼兒家庭教育中扮演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心得體會是在我們學習、工作或生活中的一種寶貴經驗總結。請大家閱讀以下范文時,注意其中所表達的思想和感悟,或許可以啟發到我們。熱處理實驗是金屬材料學中非常重要的一
通過月工作總結,我們可以了解自己工作中的優點和不足,為進一步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提供依據。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一些優秀月工作總結范文,這些范文涵蓋了不同領域和職業的總
總結范文可以幫助人們加深對某一領域的理解,拓寬知識面,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總結范文,供大家參考學習。在今年五月份,我有幸參加了學校組織
在寫作過程中,參考范文范本可以幫助我們把握寫作的重點和思路。1.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范文范本,旨在為大家提供寫作的參考和借鑒,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啟示和靈感。
通過閱讀優秀的范文,我們可以學習到不同的寫作技巧和表達方式。希望這些范本對大家的寫作能夠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幫助大家提高寫作水平。(北京農學院,北京102206
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金融業務的組織,如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金融實務經典案例,供大家參考和學習。習任務重,業余時間少,我院師生利用不
職業規劃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了解自己,選擇適合自己的職業道路。職業規劃是人生成功的關鍵之一,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職業規劃心得和建議。王維有詩云:“人生若晨露,天道
總結自己的心得體會不僅可以加深對自己的理解,還能為他人提供有益的借鑒。下面是一些寫心得體會的經典范文,希望能夠對大家的寫作提供一些參考。物理學科競賽講座是一場對
寫心得體會可以讓我們更加清晰地認識和理解自己的所思所想。非常推薦大家閱讀這些心得體會范文,相信它們會給我們的寫作帶來一些新的啟示和突破。我們坐大巴去了保定大唐熱
月工作總結不僅可以幫助我們總結過去的工作,還能幫助我們制定下一個月工作的計劃。通過閱讀這些月工作總結范文,我們可以學習到一些寫作技巧和表達方法,為自己的總結增色
在大班教案中,教師通過系統性的規劃和安排,幫助幼兒全面發展。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大班教案范文,希望能夠給教師們提供一些啟示和參考。教學目標:1.能快速清楚、正
出納還需要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與其他部門保持緊密合作,提高整體工作效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出納崗位培訓教材,希望能夠幫助新人更快地適應和掌
范文范本鼓勵我們勇于創新和嘗試,同時也提醒我們在創作過程中要謹慎選擇和運用范本。希望通過下面的范文范本,大家能夠了解更多寫作的技巧和套路,提升自己的寫作能力。
江西是中國的教育強省,擁有多所高水平的大學和研究機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江西總結范文,希望可以給大家在寫作上提供一些幫助和啟示。進入xx中學以來,我一直以提
心得體會可以是對一次旅行、一次讀書、一次活動或者一次困惑的思考和總結。以下是一些精選的心得體會范文,供大家閱讀和參考,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些幫助。組織生活會是一種
職業規劃是一個系統性的過程,通過對自身條件和職業目標的評估,制定明確的職業發展路徑。下面是一些職業規劃的成功案例和故事,希望能激勵大家堅持自己的職業目標和夢想。
自我評價是對自己在一定時期內的表現進行客觀、全面的評價和總結,有助于我們更好地認識自己。在下面的范文中,我們可以看到不同人在自我評價時的不同角度和側重點。
通過工作計劃書的編寫,我們可以準確評估工作所需資源和預測所面臨的挑戰。通過查閱這些工作計劃書范文,你可以了解到行業內一些成功人士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希望對你的工作
實習報告有助于提高我們的文案能力和表達能力,培養我們的寫作思維和邏輯思維。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實習報告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教學。預防保健康復為一體的綜合性
工作心得的寫作不需要過于繁瑣和冗長,要突出重點,簡潔明了地表達出自己的思考和體會。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具有啟示性和指導意義的工作心得總結范文,希望能給大家在工作
學生會工作計劃是對學生會過去工作的總結和對未來工作的展望,通過良好的計劃安排,為學生會的發展提供明確的方向和目標。為了方便大家制定學生會工作計劃,以下是一些學生
閱讀范文范本可以讓我們了解行業或領域中的一些經典案例和成功故事。小編為大家找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范本,供大家參考和學習,希望能夠對大家的寫作能力有所提高。
范文范本是一種寫作素材,它具有示范和示例的作用,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組織和展開文章內容。請大家注意,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一些范文范本,供大家參考學習。
銀行是金融風險管理的重要機構,通過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維護金融系統的穩定運行。這些銀行推出的新產品和活動都非常值得關注,快來看看吧。回顧這半年來的工作,我在單位
心得體會的寫作可以幫助自己在各個方面有所提高,真正實現知行合一。心得體會是一種寶貴的經驗總結,以下是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能對大家的寫作有所幫助。在我國,隨著城市
工作鑒定是對個人在工作中的表現進行評估和總結的一種重要工作。歡迎大家一起來看看以下的工作鑒定范文,相信會對大家的工作評價有所幫助。我叫×××,在×××工作,現任
黨組織認真審查每一個入黨申請人的思想品德和組織觀念等。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集的優秀入黨申請書范文,讓我們一起學習寫作技巧。xx,性別,民族,籍貫,xx年xx月出生
范文范本的目的是鼓勵讀者深入思考和反思,進而提升自己的寫作和表達能力。以下是一些范文的樣例,希望能夠引發大家對寫作的思考和探索。這份報告被廣泛使用。根據上級部署
心得體會是對個人或團體在某一經歷、事件或任務中的觀察、思考和領悟的總結和歸納。它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所學知識,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質。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
圖書館是學校中最寧靜的地方,我喜歡在那里安靜地讀書。借鑒他人寫作的優點和特點,可以提高我們自己的寫作水平。時光荏苒,光陰飛逝,x年的大專彈指一揮,轉眼就要告一段
通過個人總結,我們可以善于總結經驗,避免重復犯錯,提高效率和質量。以下是一些優秀的個人總結范文,希望能夠給大家提供一些參考和借鑒的思路。光陰荏荏,時光如梭,在師
教師心得體會中可以包括教學方法、學情分析、教育心理等方面的內容。這里整理了一些優秀教師的心得體會,他們從不同角度出發,分享了自己的教學經驗和感悟。我很樂意為您提
綜合實踐是一種結合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的學習方式,能夠提高學生的綜合能力。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一些綜合實踐活動的精彩瞬間吧。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還不健全。因為這節
范本是一種學習的參考材料,通過借鑒范本可以提高寫作的水平和能力。范文范本4:下面是一篇關于青春期教育的范文范本,對于父母和孩子們來說有很好的參考價值。
范文范本是一種經驗和智慧,通過研讀范本,我們可以汲取前人的經驗和智慧,提高自己的寫作水平。范文二:關于環保的范文,讓我們認識到環保對我們的重要性。望洋興嘆字面意
范文范本是我們學習寫作的好幫手,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寫作規則和技巧。小編為大家準備了一系列的總結范例,希望能夠給大家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創意。“80后”員工,
工作心得體會可以幫助我們發現問題、分析原因,并提出改進的建議和方法。接下來是一些優秀的工作心得體會案例,希望可以給大家帶來一些思考和啟示。第一段:引言(200字
心得體會是對自己在一段時間內的學習、工作或生活等方面的體驗與感悟的總結。以下是一些關于心得體會的經典范例,供大家參考和借鑒。高中生活中,課堂筆記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財務工作總結是在一段時間內對財務管理和報表制作等財務活動進行總結和概括的一種書面材料,它可以幫助我們評估和改進財務工作的效果和質量,我想我們需要寫一份財務工作總
通過職業規劃,我們可以為自己設定明確的目標,并制定實現這些目標的具體措施和時間表。以下是一些職業規劃案例,供大家參考和學習,希望能夠對大家制定自己的職業規劃有所
優秀學生具有良好的學習習慣和方法,能夠高效地利用時間。小編為大家準備了一些優秀學生的學習經驗分享,有助于提高大家的學習效果。經過三個星期的實習,過程曲折可謂一語
青春是充滿了夢想和希望的時期,我們應該珍惜它并充實它。以下是一些青春成長的故事,讓我們一起感受成長的力量。茶茗滌蕩,書韻飄香——這便是我的小窩的味道。陋室中蘊藏
范文范本是作文中常見的一種參考模板,可以提供給學生們參考和借鑒。希望大家能夠從以下范文范本中汲取營養,提升自己的寫作能力和水平。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大家好,
司法工作總結是對工作過程和結果的全面回顧和評估,它能夠幫助我們找到工作的不足和差距,進一步改進和提升。這里收集了一些成功的司法工作總結范文,希望能對大家的寫作有
心得體會是對人生經驗的總結和總結,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應對類似的情況和問題。在這里,小編整理了一些獲獎心得體會,希望對大家寫作有所啟發。銷售是一項高度有挑戰性的工
制定策劃書時,需要圍繞項目的目標和核心價值,準確表達項目的理念和使命。希望大家通過閱讀策劃書范文,能夠提高自己的策劃能力,為未來的項目工作做好準備。
實踐報告是對實踐活動進行記錄和分析的重要手段,通過寫實踐報告,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實踐的本質和規律。現在,讓我們一起來閱讀一些實踐報告的范文,相信它們會對你
教師心得體會的寫作可以促使教師對自己的教學進行全面、系統的反思,發現問題并加以改進。以下是一些教師在實際教育教學中總結的經驗和感悟,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示。
心得體會不僅是對過去的回顧,更是對未來的規劃和思考,它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發現問題和改進自我。小編整理了一些精彩的心得體會范文,讓我們一起來欣賞和學習。
范文范本是我們學習寫作的好幫手,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寫作規則和技巧。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欣賞一下小編為大家準備的這些范文范本吧。20xx年是全面貫徹落實十
范文范本是對于某個主題或問題進行詳細研究和總結后得出的典型案例,它可以讓我們更好地理解和應用相關知識。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優秀范文范本,供大家借鑒和學習。
范文范本是指一類具有指導性和示范作用的文本,可以用來幫助寫作者更好地掌握和運用相關寫作技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些范文范本,供大家參考,希望能為大家提供一些
范文范本可以激發我們的創造力和寫作潛力,幫助我們寫出更加出色的作品。對于寫作,每個人都需要一些范文范本來提供參考和指導,幫助我們不斷進步。省公司紀檢審計監察處:
范文范本是學習寫作的重要教材,通過閱讀范文,我們可以吸收優秀作品的精華,提高自己的寫作水平。接下來,我們一起來欣賞一些優秀的范文范本,一起感受其中的魅力和獨特之
期末考試即將來臨,我們需要認真總結一下這個學期的學習成果了。考試答題技巧非常重要,下面是一些關于期末考試答題技巧的指導。經過了期末考試,我要根據自己的成績做好反
心得體會是一種對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問題進行總結和歸納的方式,有利于我們更好地掌握知識和技能。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一些心得體會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在現代社會中,對
培訓心得體會是參與培訓過程后對所學知識、經驗以及感悟進行總結和歸納的一種表達方式,它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整理和鞏固所學的內容。閱讀以下培訓心得體會,你會發現其中的
范文范本可以幫助我們理解和掌握作文的結構、內容和語言運用。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范文范本,希望能增加大家的寫作技巧和視野。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的市場經濟
總結是對過去的回顧,也是對未來的展望,通過總結我們可以更好地規劃我們的人生路徑。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優秀心得體會范文,供大家參考。希望這些范文能夠激發你們
發言稿的語言應該簡練明了,節奏感強,以增加演講的吸引力和表現力。以下是一些精選的發言稿樣本,包含了不同主題和用途的演講內容。尊敬的各位領導:大家下午好!在這金風
培訓心得體會是一種對培訓經歷的記錄,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總結和吸收培訓中的內容。這是我在培訓中所學所悟的一種記錄和分享,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一些啟示和思考。
個人總結是對過去一段時間內個人經驗和教訓的概括,有助于我們未來的發展規劃。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以下個人總結范文,相信會對你的寫作起到一定的幫助。轉眼,我來到物流
工作計劃是在工作過程中對各項任務的安排和分配,以及目標的設定和實現方式的一種書面材料,它能夠幫助我們合理規劃工作進程,提高工作效率,我覺得我們需要寫一個工作計劃
自我評價是一個重要的學習和成長的過程,通過它我們可以不斷地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這些范文是根據多年經驗總結出來的,希望可以為大家提供一些寫自我評價的指導和方法。
心得體會是在學習和工作過程中對自己的經驗和感悟進行總結和概括的一種文字表達。下面是一些精選的心得體會范文,希望能對大家的寫作提供一些借鑒和參考。芭蕾舞是一種優雅
心得體會幫助我們在面對相似情境時更加從容應對,提高工作和生活效率。在下面的范文中,大家可以找到一些寫心得體會的典型結構和表達方式。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進步,年輕
每個月的工作總結都是我們計劃下一個月目標和改進自己工作方法的基礎。在這里,我們可以參考一些精彩的月工作總結范文,從中吸取經驗和提升自己的寫作能力。尊敬的各位領導
實踐報告是對實際工作經驗和實踐活動進行總結和分析的一種書面材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實踐報告的例子,供大家參考和借鑒。一、綜述:炎炎的暑假終于到來,廈門大學自動
范文范本可以幫助讀者培養對文字的理解和分析能力,提高閱讀理解的水平。范文范本是在一段時間內對學習和工作生活等表現加以總結和概括的一種書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們思考
范文范本是我們進一步提升自己寫作能力的工具,通過研究和模仿范文的寫作風格和表達方式,我們可以找到自己的寫作風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優秀范本,希望能夠給大家提
自我評價有助于我們建立自信,認識到自己的潛力和能力,并為未來設定更高的目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自我評價范文,希望對大家在寫自我評價時有所幫助。四年的大學生存
范本是指在某個范疇內比較有代表性的樣本,可以為我們提供模仿和學習的對象。小編特選了一些精華的范文范本,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一些新的思考和進步的機會。在我看來,領導
心得體會是對過去一段時間內個人經歷和感受的總結,它能夠幫助我們回顧并總結自己的成長和收獲。在這里,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心得體會的范文,希望能夠給大家提供一些
通過年度總結,我們可以從更宏觀的角度審視自己的人生,深刻認識到時間的流逝和價值的實現。以下是一些經典的年度總結范文,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些啟示。職場中,述職報告為
范文范本的創作不僅需要扎實的寫作功底,還需要對所寫主題有深入的了解和獨到的見解。5.范文范本的收集和整理是一個相對復雜的過程,我們努力為大家提供最全面和優質的范
范文范本是我們學習寫作的有力助手,可以幫助我們提升寫作的表達能力。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精彩范文范本,相信能夠給大家帶來很多啟發。按照x《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查糾整
心得體會是對自己成長軌跡的記錄,可以幫助我們回顧過去,更好地規劃未來的學習和發展方向。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觸動心靈的心得體會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
閱讀范文范本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各種不同領域的總結寫作,從而拓寬我們的視野和知識面。下面是一些經過精選的范文,希望對大家的總結寫作有所啟發。創業之星實訓作為一種新型
閱讀范文有助于我們形成正確的寫作觀念,提高寫作的邏輯性和連貫性。想要寫一篇好的總結,可以先參考一些優秀的范文范本,從而提高自己的寫作水平。1、景區路面:干凈衛生
自我評價是一個自我了解的過程,通過對自己的評價,我們可以更好地認識自己的潛力和可能性。在自我評價中,我發現自己在學習動力的激發和時間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不足,但我
主站蜘蛛池模板: 91免费在线视频 | 日韩欧美亚洲一区 | 狠狠狠狠狠狠 | 欧美精品片 | 国产成人91高清精品免费 | 色拍拍欧美视频在线看 | 欧美成年| a毛片在线看免费观看 | 色小说香蕉 | 久草6| 天天操天天摸天天舔 | 色综合精品久久久久久久 | 久久AV亚洲精品一区无码 | 日韩在线播放视频 | 亚洲综合精品一区 | 欧美日韩精品国产一区二区 | 欧美午夜一区 | 亚洲精品综合 | 夜夜夜爽bbbb性视频 | 国产福利高清在线视频 | 久草青青在线视频 | 色资源网站 | 日韩在线精品视频 | 亚洲一区二区三区四区精品 | 九九热国产在线 | 国产精品亚洲精品日韩已方 | 91短视频免费 | 欧美精品一区在线 | 日韩精品区 | 日本一区二区高清视频 | 久久综合狠狠综合久久 | 一区二区中文字幕 | 欧美成人三级一区二区在线观看 | 久在线| 久久99深爱久久99精品 | 欧美欧美欧美欧美 | 五月天婷婷基地 | 麻豆网站在线 | 日韩欧美一区二区三区免费观看 | 亚洲欧美视频网站 | 黄色在线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