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鄉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方案篇一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深入推進法治高塘和平安高塘建設為載體,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在工作中堅持依法行政、依法公正執法,提升廣大群眾法制觀念為中心,解放思想,務實創新,奮力拼搏,全面推進我鄉法治建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1、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鞏固和加強,法治理念得到進一步提升,依法辦事氛圍濃厚。
2、基層基礎法治建設工作明顯加強,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
3、政法隊伍文明執法,公正司法的水平明顯提高。
4、經濟發展的法治環境明顯優化。
5、群眾學法、用法、守法的自覺性和思想道德水平明顯增強。
6、嚴格貫徹執行矛盾糾紛排查制度,努力遏制、預防和減少各類糾紛和犯罪行為的發生。
7、全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矛盾糾紛受理率、調解率達100%,調解成功率達98%以上。
8、深入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繼續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一)推進民主政治建設
1、進一步推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能力的改革與完善。按照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領導,使其更好地發揮橋梁紐帶作用。
2、進一步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自治機制。堅持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議事制度,繼續開展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動,規范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的作用,努力探索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社會矛盾防范化解機制,依法妥善處理農村各種社會矛盾,不斷增強村自治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功能。
3、進一步堅持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層工會組織,發揮其在民主管理、協調勞動關系、保障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等方面的作用;重視用制度保障農民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4、加強對民間糾紛的排查和及時調處,發揮調解組織在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二)推進依法行政
1、建設廉潔勤政、高效務實的法治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以及“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的要求,建章立制,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項基礎性工作。
2、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依法界定和規范政府在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的職能;合理劃分和依法規范行政機關的職能和權限;認真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進一步強化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工作,使行政行為更加規范、透明。
3、進一步完善政府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健全公眾參與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實行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完善行政決策程序,重大決策事項以及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事先組織座談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健全完善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制度,實行對違法決策造成嚴重后果者追究責任的制度。
4、加強行政效能建設。把行政效能作為政府工作目標考核和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首問負責制,健全公開辦事制、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績效考核制,逐步形成操作性強、內容完善的行政效能制度體系,通過規范化的內部審核,進一步強化過程管理,提高考核的實效性。
5、依法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完善信訪制度,實行領導干部接待日制度,黨政干部和分工在村鄉干部下訪制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保障信訪人、舉報人的權利和依法享有人身安全,對可以通過復議、訴訟、仲裁等程序解決的事項,應積極引導信訪人、舉報人通過相應的程序和途徑解決;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及時反映矛盾,及時解決矛盾;積極支持基層組織的人民調解工作,增強基層預防化解矛盾的能力,建立維護穩定工作的新體制。
(三)深化普法教育
1、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全社會參與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體制。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二年,要切實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檢查和督促,確保法制宣傳教育規劃落到實處;
2、進一步豐富法制宣傳教育內容。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深入學習宣傳有關經濟社會發展、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以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聯的法律、法規。
3、以“六五”普法教育為契機,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進機關、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外來務工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加強領導干部法制宣傳教育,著力培養法制觀念;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制宣傳教育,著力提高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能力;讓廣大農民通過新農村法制學校,提高學法、守法的自覺性和維護自身權益的合法性;加強農民法制宣傳教育,提高農民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自覺性,培養和增強農民參與村民自治活動和其它社會管理的能力;創新農村基層法制宣傳教育的途徑和形式,積極研究探索對農村外出務工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的有效工作方法。
(四)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發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能作用,根據人事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充實工作班子,嚴格制定工作計劃,進一步加強組織、協調、指導工作,推進依法治鄉戰略的實施。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加強督促檢查,強化分類指導,推動工作落實。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形成黨委統一領導、全社會齊抓共管、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落實經費,保證依法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依法治鄉工作研究,以適應“法治高塘”、“平安高塘”、“和諧高塘”建設的需要。
鄉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方案篇二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提高我鎮各項事業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推進我鎮建設進程,根據全國普法辦《關于開展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的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的十七大確定的目標任務,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不斷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積極推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民群眾的權益,為促進我鎮經濟協調發展,構建和諧,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通過創建活動,進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促進黨委部門提高依法執政能力,促進政府依法行政,促進司法機關公正司法,促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促進公民法律素質和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動我鎮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樹立法治、平安、生態、和諧的新形象。
開展法制創建活動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服務中心、服務大局,充分發揮民主法治建設在推進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維護社會和諧方面的促進和保障作用;要堅持以人為本,依靠人民群眾,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在創建活動中的主體作用;按照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堅持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充分發揮法律、制度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發展中的促進作用。堅持服從、服務于我鎮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有重點、有步驟、有秩序、循序漸進地推進。
1、推進黨委部門依法執政能力建設。進一步增強黨委部門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推進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保障和促進人大、政府、政協及司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用法,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堅持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
2、推進依法行政。以建設服務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潔型政府為目標,著力轉變政府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深入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實行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理念,根據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以及民生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治理活動;加強對公務員法律知識培訓及年度考試考核,把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的情況作為公務員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內容。
3、堅持公正司法。積極穩妥地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形成權責明確、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高效運行的司法體制;有效規范司法行為,依法及時糾正司法過錯行為;健全維護司法公正的各項監督制約機制,切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4、加強制度體系建設。根據我鎮實際,以保障和促進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建立起比較完善的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相配套,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規范性文件和制度體系,使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各方面有章可循。
5、加強經濟法治建設。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依法加強市場監管,嚴肅查處商業賄賂;提高物權保護水平,完善投資保護措施;健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節能降耗、勞動用工、稅費收繳等監管體制,促進各類企業依法經營;加強市場誠信體系建設,促進公平競爭、誠實信用等市場經濟基本法律原則和制度的落實。
6、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健全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擴大基層群眾自治范圍,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鎮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共同體;加強基層政權建設,完善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制度,實現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發揮社會組織在擴大群眾參與、反映群眾訴求方面的積極作用,增強社會自治功能。
7、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突出學習宣傳憲法,牢固樹立憲法意識;廣泛宣傳有關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發展以及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公民意識教育,弘揚法治精神,推進社會主義法律文化建設,在全社會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的理念;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增強鄉干部工作人員依法辦事的素質和本領;大力推進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全面開展“法律廣場”、“法律大集”活動;拓展宣傳領域、創新宣傳形式、增強宣傳效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質,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
8、拓展和規范法律服務。完善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等法律服務體系,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拓展法律服務領域,提高法律服務質量,推動法律服務更好地服務于人民群眾,服務于經濟和社會發展;規范法律服務市場,加強法律服務行業自律組織建設,促進法律服務健康發展。
9、維護社會安定和諧。加強社會管理體系建設,妥善處理不同利益群體關系,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完善社會利益協調機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機制,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健全和完善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建立健全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銜接配合的工作體系,依法調處各類社會矛盾糾紛;不斷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體制和機制,切實保障弱勢群眾合法權益;建立健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益的制度和機制,保障群眾安居樂業;推進和諧文化建設,培育文明社會風尚,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10、建立健全法治監督體系。完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綜合運用各種監督形式,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加強行政監督和司法監督,促進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充分發揮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暢通各種監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達。
第一階段:安排部署。2021年6-8月,全面啟動“法治”創建工作,完成“法治”創建活動工作方案、年度計劃,成立領導組和辦公室,落實工作經費等工作。召開動員會,制定有關制度,公布考核細則,進行全面發動。
第二階段:全面實施。2021年9月-2020年12月,全面貫徹落實“法治”創建工作各項任務,鎮每年制定一個年度計劃,每年召開一次工作部署會議,每年組織一次考核,每年開展一次人大政協審議或視察活動,每年進行一次總結表彰。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2021年,逐級進行總結、驗收和表彰。
1、加強領導,形成合力。“法治”創建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法治”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法治”創建工作日常的組織、協調、指導、綜合、檢查等工作。各村鎮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創建活動,加強對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把創建活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和解決創建活動中的重大問題。
2、健全機制,推動創建。要把創建活動納入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督促檢查,促進創建活動各項任務的落實。
3、大力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加大對創建活動的宣傳力度,向社會廣泛宣傳創建活動的意義、任務和工作重點,宣傳創建活動中出現的好經驗好典型,吸引更多的群眾自覺投入到創建活動中來,努力擴大創建活動的群眾基礎,為創建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和輿論氛圍。
4、突出重點,穩妥推進。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總結創建工作經驗,抓好創建活動的重點,找準活動的切入點,提出階段性工作目標與要求,統籌規劃、分段實施、穩妥推進。要注重培育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要加強調查研究,提高工作指導水平。
5、強化督查,夯實基礎。把創建活動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實行目標責任制考核,加強督促檢查,促進創建活動各項任務的落實。研究探索科學的創建活動評價體系和考核辦法,定期進行檢查考核和評比表彰,推進創建活動扎實開展。
6、加強基礎建設,落實各項保障。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對創建活動人、財、物的支持,積極開展創建省級示范司法所活動;提供必要的創建活動經費,確保創建工作正常開展。
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創建活動的具體實施辦法和措施。在開展創建活動中出現的有關重要的問題和建議,及時報告鎮領導組辦公室。
鄉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方案篇三
為在新發展階段持續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建設法治政府,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持續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和對我省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法治政府建設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謀劃,聚焦推動我省“十四五”取得“十個新突破”和推進“六個強省”建設,加快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全面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能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龍江、實現黑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確保法治政府建設正確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一切行政機關必須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堅持問題導向,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切實解決制約法治政府建設的突出問題;堅持改革創新,積極探索具有黑龍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設模式和路徑;堅持統籌推進,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的整體推動、協同發展。
(三)總體目標。到2025年,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進一步增強,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基本完善,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能力顯著增強,行政效率和公信力顯著提高,社會治理特別是基層治理水平明顯提高,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各地區各層級法治政府建設協調并進,更多地區實現率先突破,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龍江、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四)推進政府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完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職能,厘清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關系,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強化制定實施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職能,更加注重運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當干預微觀經濟活動的行為。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實行扁平化和網格化服務管理。推進編制資源向基層傾斜,鼓勵、支持從上往下跨層級調劑使用行政和事業編制。
全面實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完善落實公開、動態調整、考核評估、銜接規范等配套機制和辦法。調整完善各級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加強標準化建設,實現同一事項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的統一。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普遍落實“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分級分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精簡行政許可事項,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等渠道,全面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我幫辦”。堅決防止以備案、登記、行政確認、征求意見等方式變相設置行政許可事項。推行行政審批信用承諾制。大力歸并減少各類資質資格許可事項,降低準入門檻。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將更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納入改革。積極推進“一業一證”改革,探索實現“一證準營”、跨地互認通用。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投資領域行政執法監督,全面改善投資環境。全面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新設證明事項必須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
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完善與創新創造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規則和標準,做到標準公開、規則公平、預期合理、各負其責。根據不同領域特點和風險程度確定監管內容、方式和頻次,提高監管精準化水平。
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提高政務服務效能。全面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完善首問負責、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辦理等制度。推進落實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辦”,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題式集成服務。推進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增強政務服務平臺服務能力,優化整合提升各級政務大廳“一站式”功能,全面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城通辦、就近能辦、異地可辦。全面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讓企業和群眾評判政務服務績效。堅持傳統服務與智能創新相結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務需要。
(六)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緊緊圍繞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入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及《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及時總結各地優化營商環境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適時上升為法規制度。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切實防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加強政企溝通,落實領導干部聯系服務民營企業制度,全面推行投資項目服務專班和首席服務員機制,加強與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的常態化聯系,及時回應、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和訴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過程中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加強和改進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及時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助力推動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制度完備、治理完善的高標準市場體系。
健全整頓機關作風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持續推進“辦事不求人”,繼續開展領導干部體驗式走流程,持續深化流程再造、服務優化集成。持續強化營商環境監督,提升投訴舉報案件辦理質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報力度。組織開展年度市(地)營商環境評價。開展全省營商環境年度監測,深入了解市場主體和群眾對營商環境的滿意度和變化感知度。
(七)強化招商引資和自貿試驗區、哈爾濱新區法治服務保障。完善招商引資機制,出臺安商護商政策,強化全要素服務保障。制定黑龍江省招商引資項目服務保障條例,完善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以制度創新為核心,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抓好集成式借鑒、首創性改革、差異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國際競爭力的制度創新成果,辟建體制機制改革試驗田。制定自貿試驗區條例。支持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法治研究中心建設,加強自貿試驗區建設相關法律問題研究。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規范、保障和服務作用,全面加強自貿試驗區、哈爾濱新區等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
(八)加強重要領域地方立法。圍繞維護國家“五大安全”戰略定位、落實國家和省“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積極推進生態文明、鄉村振興、優化營商環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創新、現代產業、招商引資、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領域立法。及時清理不適應改革創新、高質量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機制。增強政府立法與人大立法的協同性,統籌安排相關聯相配套的政府規章的立改廢釋工作。聚焦實踐問題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細化精準化水平,增強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加強前瞻性研究論證,編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完善立法論證評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評估力度,認真論證評估立法項目必要性、可行性。豐富立法形式,注重解決實際問題。積極運用新媒體新技術拓寬立法公眾參與渠道,完善立法聽證、民意調查機制。建立健全立法風險防范機制,將風險評估貫穿立法全過程。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將有關部門履行立法工作職責所需必要經費列入同級政府部門預算統籌保障。政府部門要做好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審查修改、調研論證、提報審議等工作。推進政府規章層級監督,強化省政府備案審查職責。推進區域協同立法,強化計劃安排銜接、信息資源共享、聯合調研論證、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監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嚴禁越權發文、嚴控發文數量、嚴格制發程序。制定黑龍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協調機制,防止政出多門、政策效應相互抵消。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推動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全面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明確審核范圍,統一審核標準。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工作機制。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采取約談、通報或者專門督導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規范性文件中存在的問題。推進各級備案審查機關健全并落實專家參與審查工作機制。
(十一)強化依法決策意識。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要牢固樹立依法決策意識,嚴格遵循法定權限和程序作出決策,確保決策內容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作出重大決策前,應當聽取合法性審查機構的意見,注重聽取法律顧問、公職律師或者有關專家的意見。把是否遵守決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決策作為對政府部門黨組(黨委)開展巡視巡察和對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開展考核督察監督、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防止規避集體決策、搞個人專斷。
(十二)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及《黑龍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增強公眾參與實效,提高專家論證質量,充分發揮風險評估功能,確保所有重大行政決策都嚴格履行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年度目錄公開制度。建立健全決策過程記錄和材料歸檔制度。涉及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重要規劃、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設項目等,應當通過舉辦聽證會等形式加大公眾參與力度,深入開展風險評估,認真聽取和反映利益相關群體的意見建議。鼓勵委托具有資質的專業機構、社會組織等第三方對除國家安全、國家經濟命脈等重大事項外的事項開展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
(十三)加強行政決策執行和評估。完善行政決策執行機制,決策機關應當在決策中明確執行主體、執行時限、執行反饋等內容。依法推進決策后評估工作,將決策后評估結果作為調整重大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制度。重大行政決策一經作出,未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變更或者停止執行。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
(十四)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權責清晰、運轉順暢、保障有力、廉潔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大力提高執法執行力和公信力。繼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省級原則上不設執法隊伍,設區市與市轄區原則上只設一個行政執法層級,縣(市、區)一般實行“局隊合一”體制,鄉鎮(街道)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的改革原則和要求。加強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協作執法的組織指揮和統籌協調。在行政許可權、行政處罰權改革中,健全審批、監管、處罰銜接機制,防止相互脫節。穩步將基層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下放給基層,堅持依法下放、試點先行,堅持權隨事轉、編隨事轉、錢隨事轉,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建立健全鄉鎮(街道)與上一級相關部門行政執法案件移送及協調協作機制。大力推進跨領域跨部門聯合執法,實現違法線索互聯、執法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兩法銜接”信息平臺建設,推進信息共享機制化、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規范化。落實不同層級行政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加強行政執法工作保障機制建設。
(十五)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加大食品藥品、公共衛生、自然資源、黑土地保護、野生動物保護、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水利、金融服務、教育培訓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分領域梳理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巡查,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違法風險。落實嚴重違法懲罰性賠償和巨額罰款制度、終身禁入機制,讓嚴重違法者付出應有代價。暢通違法行為投訴舉報渠道,對舉報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的有功人員依法予以獎勵和嚴格保護。
(十六)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全面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統一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門外由省政府統籌本地區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證件制發、在崗輪訓等工作,省政府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加強對本系統執法人員的專業培訓,落實相關規范標準。落實國家統一的行政執法案卷、文書基本標準,提高執法案卷、文書規范化水平。完善落實行政執法文書送達制度。全面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細化量化本地區各行政執法行為的裁量范圍、種類、幅度等并對外公布。全面梳理、規范和精簡執法事項,凡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一律取消。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著力解決涉企現場檢查事項多、頻次高、隨意檢查等問題。落實各類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全面嚴格落實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對人陳述、申辯、提出聽證申請等權利。除有法定依據外,嚴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區域或者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的措施。行政機關內部會議紀要不得作為行政執法依據。
(十七)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方式,努力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免予處罰清單。落實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省政府定期發布指導案例。
(十八)完善突發事件應對制度。加強突發事件應對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規規章,提高突發事件應對法治化規范化水平。加強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恢復重建、調查評估等機制建設。健全應急預案體系,進一步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落實突發事件應對征收、征用、救助、補償制度,規范相關審批、實施程序和救濟途徑。完善特大城市風險治理機制,增強風險管控能力。健全規范應急處置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機制制度,切實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加快推進突發事件行政手段應用的制度化規范化,規范行政權力邊界。
(十九)提高突發事件依法處置能力。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強化各地區各部門防范化解本地區本領域重大風險責任。推進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強化執法能力建設。強化突發事件依法分級分類施策,增強應急處置的針對性實效性。按照平戰結合原則,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處置程序和協調聯動機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注重提升依法預防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和快速反應能力。依法嚴懲利用突發事件哄抬物價、囤積居奇、造謠滋事、制假售假等擾亂社會秩序行為。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公開和危機溝通,完善公共輿情應對機制。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法律法規教育培訓,增強應急處置法治意識。
(二十)引導、規范基層組織和社會力量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完善鄉鎮(街道)、村(社區)應急處置組織體系,推動村(社區)依法參與預防、應對突發事件。明確社會組織、慈善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參與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地位及其權利義務,完善激勵保障措施。健全社會應急力量備案登記、調用補償、保險保障等方面制度。
(二十一)完善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工作機制。貫徹落實《黑龍江省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積極引導人民群眾依法維權和化解矛盾糾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學習和弘揚新時代“東萊精神”。在全省鄉鎮(街道)建立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機制。積極推廣人民調解“大慶模式”,整合各類法律服務資源,完善非訴訟糾紛解決工作機制。
(二十二)加強行政調解工作。依法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交通損害賠償、治安管理、環境污染、社會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識產權等方面的行政調解,及時妥善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各職能部門要規范行政調解范圍和程序,組織做好教育培訓,提升行政調解工作水平。堅持“三調”聯動,推進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有效銜接。
(二十三)有序推進行政裁決工作。發揮行政裁決化解民事糾紛的“分流閥”作用,完善體系健全、渠道暢通、公正便捷、裁訴銜接的裁決機制。全面梳理行政裁決事項,明確行政裁決適用范圍,穩妥推進行政裁決改革試點。推行行政裁決權利告知制度,規范行政裁決程序,推動有關行政機關切實履行行政裁決職責。強化案例指導和業務培訓,提升行政裁決能力。
(二十四)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貫徹落實《黑龍江省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整合行政復議職責,按照事編匹配、優化節約、按需調劑的原則,合理調配編制資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權威、統一高效的行政復議體制。健全優化行政復議審理機制。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委員會作用,為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提供咨詢意見。全面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不斷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復議決定書以及行政復議意見書、建議書執行監督機制。全面落實行政復議決定書網上公開制度。
(二十五)加強和規范行政應訴工作。認真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應當就實質性解決行政爭議發表意見。健全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機制,推動訴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切實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檢察院開展行政訴訟監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訴訟,積極主動履行職責或者糾正違法行為。認真做好司法建議、檢察建議落實和反饋工作。支持人民法院發布行政審判年度白皮書。
(二十六)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和普法工作。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決定》,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融合發展,加快整合各類法律服務資源和力量,積極推進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務評價指標體系,強化公共法律服務質量監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務推廣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覽會(哈洽會)仲裁國際法律服務論壇影響力,充分發揮仲裁在促進國際投資合作、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方面的優勢和作用。進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務交流合作,加強黑龍江大學東北亞仲裁學院建設,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養力度。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加強法律援助工作,切實保障弱勢群體合法權益。貫徹落實《黑龍江省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實施方案》,實施“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全面貫徹實施“八五”普法規劃和《黑龍江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完善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等普法責任制,加強以案釋法,提高普法的針對性、實效性,在全社會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圍。
(二十七)形成監督合力。堅持將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納入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全局統籌謀劃,突出黨內監督主導地位。推動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積極發揮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執法監督、行政復議等監督作用。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對行政機關公職人員違法行為嚴格追究法律責任,依規依法給予處分。暢通行政執法監督與紀檢監察和審計監督的聯動機制。走好網上群眾路線,認真對待網民在政府網站的留言和意見建議。
(二十八)加強和規范政府督查工作。嚴格實施《政府督查工作條例》,推進督查立項、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規范化建設。各級政府依法組織開展政府督查工作,重點對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上級和本級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督查對象法定職責履行情況,本級政府所屬部門和下級政府的行政效能開展監督檢查,保障政令暢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進廉政建設、健全行政監督制度。積極發揮政府督查的激勵鞭策作用,堅持獎懲并舉,對成效明顯的按規定加大表揚和政策激勵力度,對不作為亂作為的依規依法嚴肅問責。進一步明確政府督查的職責、機構、程序和責任,增強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
(二十九)加強對行政執法制約和監督。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積極推進省市縣鄉四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嚴格按照權責事項清單分解執法職權、確定執法責任。嚴格執行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和評查、行政執法機關處理投訴舉報、行政執法考核評議等制度。大力整治重點領域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問題,圍繞中心工作部署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專項行動。嚴禁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嚴禁將罰沒收入同作出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考核、考評直接或者變相掛鉤。建立并實施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
(三十)全面主動落實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開透明贏得人民群眾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公開,做到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全部公開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質量,做好信息發布,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合理信息需求。加強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提高政務公開能力和水平。鼓勵開展網絡問政、黨風政風熱線等活動,增進與公眾的互動交流。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持續開展政府守信踐諾行動,建立健全“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提升公務員信用意識。建立政務誠信監測治理機制,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制度,將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黑龍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向社會公開。加大失信懲戒力度,重點治理債務融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等領域的政府失信行為。
(三十二)加快推進信息化平臺建設。統籌建設全省各級互聯、協同聯動的政務服務平臺,實現從省到村(社區)網上政務全覆蓋。提升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動政務服務品牌。加快推進政務服務向移動端延伸,實現更多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促進城市治理轉型升級。加強政府信息平臺建設的統籌規劃,優化整合各類數據、網絡平臺,防止重復建設。
建設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統一公開查詢平臺,2023年年底前實現全省現行有效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統一公開查詢。
(三十三)加快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按照“誰主管、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依托省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推動立法、執法、司法等不同領域、不同部門之間信息共建共享、數據互聯互通。加快推進身份認證、電子印章、電子證照等統一認定使用,優化政務服務流程。加強對大數據的分析、挖掘、處理和應用,善于運用大數據輔助行政決策、行政立法、行政執法工作。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進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規則。在依法保護國家安全、商業秘密、自然人隱私和個人信息的同時,推進政府和公共服務機構數據開放共享,優先推動民生保障、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等領域政府數據向社會有序開放。
(三十四)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執法。加強“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2022年年底前推動實現各方面監管平臺數據的聯通匯聚。積極推進智慧執法,加強信息化技術、裝備的配置和應用。推行行政執法app掌上執法。探索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解決人少事多的難題。建立全省統一、與國家級平臺銜接的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共享平臺,將執法基礎數據、執法程序流轉、執法信息公開等匯聚一體,建立執法信息數據庫。
(三十五)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各級黨委要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領導職責,安排聽取有關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影響法治政府建設重大問題。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認真貫徹落實法治黑龍江、黑龍江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謀劃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主動向黨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重大立法工作及時向黨委請示報告,政府立法工作計劃報黨委審定。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推進本地區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作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進、抓實抓好。各地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要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協調督促推動。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工作,2025年前實現對各級政府督察全覆蓋。創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電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實效,努力實現督察增效與基層減負相統一。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按時向社會公開。扎實做好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頭雁”效應,促進全省法治政府建設水平整體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強化指標引領。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權重,將依法行政情況作為對地方政府、政府部門及其領導干部綜合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十七)全面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帶頭遵守執行憲法法律,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堅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不得違背法律法規隨意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決定。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機制,各級政府負責本地區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政府領導班子每年應當舉辦2期以上法治專題講座。各級政府要認真制定并嚴格落實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計劃,進一步增強會前學法的針對性、時效性。市縣政府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部門負責人任期內至少接受1次法治專題脫產培訓。充分發揮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訓基地的作用,積極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相關教育培訓活動。加強各部門和市縣政府法治機構建設,優化基層司法所職能定位,保障人員力量、經費等與其職責任務相適應。把法治教育納入各級政府工作人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的必訓內容。對在法治政府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加強政府立法能力建設,有計劃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養和儲備。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在完成政治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學時的基礎上,確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學時的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培訓。加強行政復議工作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強化行政復議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管理,大力開展崗位練兵、業務培訓和辦案能手評選等活動,通過案卷評查、案例評析以及庭審觀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復議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加強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隊伍建設,提升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參與重大決策的能力水平。加強行政裁決工作隊伍建設。
(三十八)加強理論研究和輿論宣傳。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政府理論研究。引導省高端智庫和重點培育智庫、研究教育基地加強法治政府有關問題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設評估專家庫,提升評估專業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設成就經驗宣傳力度,傳播政府法治建設的時代強音。
各地區各部門要全面準確貫徹本實施方案要求,壓實責任、狠抓落實,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省委依法治省辦要抓好督促落實,確保方案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
鄉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方案篇四
為進一步落實中共長治市xx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轉發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年在全省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x法治辦〔20xx〕2號)精神,加快推進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市場監管依法行政水平,積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單位的創建活動,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貫徹落實省委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的部署要求,力爭形成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干部職工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得到提升的法治政府。
成立我局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單位創建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xxx黨組書記、局長
常務副組長:xxx正科級領導
副組長:xxx副局長
xxx副局長
xxx副局長
-副主任科員
成員:各股(室)、所、隊、協會負責人
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法規股,具體負責創建活動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場監管職能。
1、認真組織學習《憲法》、《民法典》以及與市場監管有關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提高全局干部職工的法治思維和依法治理能力,建立完善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等學習制度,對全局干部職工開展多種形式法律法規的知識培訓,提高法治理念,為我局的創建活動提供有力保障。(責任機構:黨辦、法規股)
2、繼續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積極開展商標、廣告、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領域的執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市場經濟秩序。(責任機構:各業務股、各市場監管所)
3、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以案釋法制度,在執法實踐中深入開展以案釋法和警示教育。(責任機構:法規股、各業務股、各市場監管所)
4、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開展“12。4”國家憲法日集中宣傳教育活動。嚴格落實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制度。(責任機構:法規股、各業務股、各市場監管所)
5、與公安、檢察院等司法機關加強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對查處的重大案件,及時與公安、檢察院聯系,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責任機構:法規股、業務股所)
6、加強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制度建設,探索建立行政復議專家咨詢庫和行政爭議化解聯席會議機制,不斷提升行政復議辦案質量,提高我局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率。(責任機構:法規股)
(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1、利用企業信息共享平臺,完善數據導入、加強信息利用,切實發揮平臺在塑造我區企業信用中的作用;突出企業信息公示,在做好年報公示、總結和數據分析的基礎上,深入推進企業信息公示制度,加強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管理,強化市場“清出”,擴大信用監管的影響力;繼續抓好開展誠信單位培育、公示工作,積極營造“誠實立身、信譽興業”的良好社會氛圍。(責任機構:信用股、各市場監管所)
2、認真落實“12315”投訴機制,方便群眾投訴舉報、反映問題。重視運用和規范互聯網監督,積極推動網絡監督。(責任機構:市場股、12315投訴舉報中心)
3、推進市場監管體制改革,全面推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基本實現全覆蓋,充分體現監管的公平性、規范性。(責任機構:信用股、各市場監管所)
(三)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未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執法證件,不得從事執法活動。(責任機構:法規股)
2、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進一步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營造更加公開透明、規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環境。(責任機構:法規股、各業務股、各市場監管所)
3加強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的文件不得印發。
聘用法律顧問,保證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責任機構:法規股)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從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深刻認識示范創建活動對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意義。
2、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切實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推動法治政府示范單位創建活動。
3、加強宣傳,營造氛圍。把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單位創建活動與市場監管工作結合起來,營造創建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