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有法律效力嗎篇一
致?????????????公司:
本人??????????(身份證號碼:??????????????)由于個人原因,本人決定解除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特向公司遞交本辭職通知。
本人承諾在辦結離職交接手續前繼續妥善履行義務,辦理時將按照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指引做好交接工作,否則本人愿意承擔相關責任。本人同意,在提出本通知后,公司可選擇30日內的任意一日與我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本人確認:在職期間,公司已經依法履行了用人單位的相關義務,本人再無任何未結清的權利、款項,與公司無其他爭議。
特此通知!
通知方:(簽名)
年???月???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有法律效力嗎篇二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和第38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并由用人單位批準。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并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就不會出現由你承擔《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僅無需提前30天,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要求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合法權益,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只要沒有《勞動合同法》第25條的內容,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都是不合法的。
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后,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你就有口難辯了。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并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內容最好明確以下內容:
3、請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并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單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辦理了交接的重要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視為無需交接。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資及加班報酬,均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后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有法律效力嗎篇三
xx有限責任公司:
因貴公司有下列第——項之情形,嚴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迫使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勞動合同自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解除。
特此通知!
通知方(簽字):xx
20xx年5月x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有法律效力嗎篇四
(適用于企業單方解除的情形)
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公司依法解除此前與您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過失性解除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害;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關系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非過失性解除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經濟性裁員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公司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只是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您的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您需要結算一下薪資和補償金事項:
1、您薪資結算至????? 年??? 月??? 日;計??????? 元;
2、此種情形下
(1)公司需要支付您相當于?? 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 元。
(2)公司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您需要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理智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公司
年??? 月??? 日
注:本勞動合同解除書一式兩份,公司和勞動者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有法律效力嗎篇五
(員工工號: ):
你與xxx公司于年 月 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因下列第 項原因,根據《公司勞動合同制實施辦法》第 條第 款的'規定,決定從年 月 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超過規定醫療期仍不能上班工作;
3、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5、員工連續待聘滿六個月。
經濟補償為元,醫療補助費為元。
請你于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內到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
日期: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有法律效力嗎篇六
xxx:
您于20xx年x月x日與本公司簽訂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因您有下列第項原因,根據雙方勞動合同之約定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之規定,經認真研究,公司決定于20xx年x月x日解除與您簽訂的勞動合同:
a、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b、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c、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g、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j、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k、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請您于20xx年x月x日前到公司部門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并自行持本通知書及個人檔案到您戶口所在地區縣(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20xx年x月x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有法律效力嗎篇七
范文一: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決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與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規定與你進行離職結算。請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簽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范文二:
__________: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的相關規定,您于_____ 年 _____月
_____ 日與 __________公司提出協商解除此前__________ 公司與您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___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至___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公司予以同意。
經協商一致后,您的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您需要結算一下薪資和補償金事項:
1、您薪資結算至_____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計_____ 元; 2、此種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您需要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離職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__________ 公司___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
范文三:
同志:
您于 _____年_____ 月起就職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_____ 。現因下列第 (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簽訂的為期_____ 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于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解除,勞動關系同時解除。
1. 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 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6. 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7.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1.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 請您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有法律效力嗎篇八
同志:
您于 年 月起就職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 .現因下列第____(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 年 月 日簽訂的為期 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于 年 月 日解除,勞動關系同時解除。
1. 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 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6. 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7.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 醫療期滿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關于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范本關于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范本
11.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
請您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有法律效力嗎篇九
有限責任公司:
因貴公司有下列第——項之情形,嚴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迫使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勞動合同自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解除。
特此通知!
通知方(簽字):
20xx年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