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解除合同通知書格式篇一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單位依法進行裁員;
5、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6、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9、因員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無效;
10、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1、勞動合同到期;
12、員工已達退休年齡。
13、其它:_______________
請您于前述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內到單位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和工作交接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公章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
注:以前述1至4項、11項原因解除或終止時,需提前30日通知員工;
本通知一式兩份,單位與被通知人各留一份。
簽收欄:_______________
上述通知我已收取,內容已知悉。
簽收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合同通知書格式篇二
你與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公司于 年 月 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因下列第 項原因,根據《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公司勞動合同制實施辦法》第 條第 款的規定,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超過規定醫療期仍不能上班工作;
3、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5、員工連續待聘滿六個月。
經濟補償為 元,醫療補助費為 元。
請你于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內到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xx公司
年 月 日
解除合同通知書格式篇三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勞動合同的.終止: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的相關內容請看下面:
如何正確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條件?什么時候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條件?在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如何避免出現勞動糾紛?下面內容會為您詳細解讀: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范本)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決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與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規定與你進行離職結算。請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簽收:
年 月 日
關于解除勞動合同通知的送達問題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的送達,是指用人單位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交給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的行為。它的意義在于它是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發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的一項重要義務。一般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之日即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用人單位履行送達程序必須嚴格遵守兩項原則:一是實際履行。用人單位必須向勞動者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這一環節絕不可忽略。二是充分履行。用人單位應當本著負責、誠信的原則向勞動者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其送達程序及方式足以讓一位有正常辨別力、判斷力的第三人認為該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已經送達勞動者。同時,鑒于送達屬于用人單位應盡的義務以及用人單位在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及訴訟中對于勞動合同的解除承擔舉證責任,因此,用人單位應當注意完整保留履行送達程序的相關證據。
解除合同通知書格式篇四
您好!我是位于××區路號房屋的房東王××,您于20xx年5月與我簽訂《租房協議》,約定您租賃我的上述房屋,租期一年,從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租金每月10000元。該合同租期屆滿后,您繼續使用該房屋,但您未與我續簽租賃合同,故您我雙方存在不定期租賃合同關系,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我作為出租人有權隨時通知您解除租賃關系,因我現在需要使用該房屋,現依法通知您:
一、自本通知函發之日起,您我之間的不定期房屋租賃關系終止,請您在收到本書面通知后7日內(最遲在20xx年7月15日前)搬出××區路號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內不搬出××區路號房屋,本人將通過必要的'法律途徑予以解決,并有權要求您承擔相應的損失。
特此通知。本通知函一式兩份,快遞郵寄一份給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內容相同。
此致
通知人:
年月日
解除合同通知書格式篇五
致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先生:
您好!
我與貴公司作為雙方當事人x年x月xx日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合同第八條“交付期限”約定貴公司(作為房屋出賣人)應當在20xx年9月30日前向我交付合同項下的房屋(號房),但截至20xx年xx月xx日,貴公司仍未向我交付該房屋,貴公司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本人作為合同一方當事人(房屋買受人)現依據該合同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之約定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與貴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解除后依合同之約定貴公司應向我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并賠償其他損失。同時,我亦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等途徑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之權利。
特此告知。
買受人: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