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民法典規定的合伙合同篇一
近年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合同在我國日益普遍。民法典作為我國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善了合同法律框架,明確了合同的效力原則。深入研究和理解民法典關于合同效力的規定,對于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實踐中,我深刻體會到民法典關于合同效力的規定對于確保合同的穩定性、保證公平交易等方面所起到的積極作用,也明白了在現實中需要進一步加強自治、自律和審慎選擇的重要性。
第二段:民法典合同效力的基本原則
民法典中明確了合同效力的基本原則,即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自愿原則體現了合同的自由原則,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和需要自由約定合同的內容。平等原則要求合同各方在合同過程中處理和解決問題時要平等相待。公平原則表明合同雙方在約定合同內容和履行義務時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來進行衡量和協商。誠實信用原則則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過程中應當信守承諾,遵守合同約定并以誠實的態度進行交易。這些基本原則的確立,為合同效力提供了法律保障,維護了公平交易,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
第三段:合同效力與自主及自律的關系
合同效力的實現需要合同當事人的自治和自律。自主是指合同當事人可以基于自己的意愿和需求自由約定合同內容和履行義務。而自律則是指合同當事人應當在合同過程中以誠實信用的態度和自律的精神來履行合同。只有合同當事人能夠充分發揮自主和自律的作用,才能保證合同效力的實現。在實踐中,我見證了許多因缺乏自律和自主而導致合同效力受損的案例。因此,作為法律從業人員,我們應當引導和教育合同當事人加強自主意識,自覺遵守合同約定,從而進一步提升合同效力的實現程度。
第四段:合同效力與審慎選擇的重要性
合同效力的實現還需要合同當事人進行審慎選擇。在合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應當明確約定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并對可能發生的風險作出預判和規避。合同當事人應當全面了解合同的內容和影響,并依法辦事,確保合同不會成為不合法、不合理的約束。只有合同當事人能夠審慎選擇,做出明智的合同決策,才能確保合同效力的最大化,降低風險的發生率,為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提供堅實的基礎。
第五段:結語
民法典對于合同效力的規定在我國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的意義。合同效力的實現需要合同雙方堅守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同時合同當事人也要加強自主意識和自律精神,實現合同的互信和公平交易。審慎選擇在合同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只有當事人能夠對合同進行全面分析和評估,并能夠做出明智的決策,才能夠確保合同效力的最大化。在未來的工作中,我們應當進一步加強對民法典合同效力規定的研究和理解,為維護合同的穩定性、促進經濟發展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務和支持。
民法典規定的合伙合同篇二
房屋租賃合同在現實生活中是一種常用的合同類型,房屋租賃合同看上去比較簡單,合同條款也比較少,但房屋租賃合同的糾紛卻時常發生。根本的原因是甲乙雙方當事人合同條款訂得不全面,在履行房屋租賃合同過程中經常會出現一些原來沒有考慮到的情況。為了避免糾紛,在簽訂及履行房屋租賃合同時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法律問題。
一、合同的主體資格問題。
1、在簽訂合同時,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如果沒有房產證,則要看出租方有無房屋買賣合同或授權委托書等手續。出租方要審查承租方的咨信情況,租金支付能力,社會誠信狀況。
2、承租方還要審查,出租的房產是否已經被抵押(此點尤其對于想長期租賃的承租人來說非常重要)。
3、大型店面房統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對出租的房屋不擁有產權,只是接受各位業主的委托統一對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內有個別業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場攤位自己做生意,由此發生糾紛如何處理,在簽訂此類合同時承租方應當要求出租方對此有承諾或保證。
4、有些特定內容的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方應當事前辦理好報批核準登記手續。例如專業性的市場,開辦單位要對外大量分別出租攤位,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規定,應當事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市場登記證》,只有領了《市場登記證》方可對外招商宣傳及出租,這一點也是承租人應當注意的。
5、在房屋租賃期內,公司作為出租方如果發生了破產、企業轉制、公司歇業或被注銷等情況,如何補救,承租方如不能繼續租賃房屋由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如何補償。
6、在房屋租賃期內,承租人作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可否沿續原來的房屋租賃合同,繼續居住使用該房屋。
二、租賃合同的標的物。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要求寫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間數層數、建筑面積,房產證編號,并把房地產的規劃紅線圖及房產平面圖作為合同附件。還要寫清楚房屋的附屬設施。有時合同中最好要標明租賃房屋的用途是居住,還是用作經營場所。
三、租賃期限的起算。
租賃期限的起算一般有二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從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起算。第二種情況,考慮到承租方要對房屋進行裝修等因素,或出租方要辦理有關報批登記手續,租賃期間的起算時間可約定在幾月幾日開始或者合同簽字后多少日開始,從合同簽訂之日到正式開始起算租賃期限的這段時間稱為免租期(一般為一個月)。免租期內,承租方無需承擔租金,但于此期間發生的裝潢施工所耗水、電費則應承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一次合同租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四、租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年租金標準一般是固定的,但也可以雙方約定租金按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額每年遞增。租金支付時間,由雙方約定,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或按年度支付,但在約定按年度支付時,雙方應約定年度的概念及起始時間,否則,可能引起誤解。
五、租賃房屋的交付。
合同中應當約定房屋的交付時間。租賃房產交付時,雙方應約定派代表到現場檢查房產的完好情況,應當結清前期的水電費、通訊費、閉路電視費等有關費用,并簽署房產交付確認書及有關財物移交清單。
六、履約保證金。
為了保護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場,或拖欠有關費用,應當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通常是押三付一)。
七、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當明確,水電費、通訊費、治安費、保潔費等費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擔,哪些有承租方承擔。并且承租方作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規有效的稅務發票以免被稅務部門查處。
八、合同中應約定,房產及其設施哪些部位由出租方進行定期維修保養,哪些由承租方維修。
這里應當注意,出租方對房產及設施的定期維修保養應當事先通知承租方,并盡可能在承租方認為合適的時間進行以保證承租方的正常經營不受影響或干擾。
九、水、電供應出租方應確保房產具有持續的、不間斷的、能滿足承租方滿負荷正常運轉要求的水、電、通訊等各技術條件的供應。比如,作為商場或工廠用途的,供電量應不小于250kw或電容量不小于300kva。
還要約定,如上述技術條件非因市政部門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因故中斷,則出租方應當在多少時間之內修復。
十、承租方只承租部分樓層或房屋用于經營活動的,出租方須確保承租方可根據其營業需要,自行確定營業時間,并確保承租方在其營業時間內可根據需要正常使用公用的各通道、電梯、空調、員工盥洗室等設施。
十一、承租方在租賃的房產立面墻上做招牌、廣告,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涉及到墻體、頂樓部分是出租方與其它各產權人共同使用的,承租方在使用廣告位臵之前,應由出租方與其它產權人共同約定各自的廣告牌位臵。
十二、優先購買權,在租賃期內,出租方與承租方之間的優先購買權也應約定清楚。
例如,出租方有一幢三層樓的大樓,每層有五間房屋,承租人只承租一樓中的二間,在租賃期內,出租人準備整幢大樓出賣,那么,原來的承租人有無優先購買權,優先購買權的范圍是什么。篇二:房屋租賃合同(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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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的合伙合同篇三
隨著我國《民法典》的正式施行,合同法也得到了全面修訂和完善。合同是民法典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合同的效力問題,人們一直關注和討論。經過近期的學習和思考,我對民法典合同的效力問題有了一些新的認識和心得體會。在下文中,我將從合同成立、合同效力范圍、合同效力強制力等方面展開討論,分享我的體會。
合同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基石,其成立是合同效力的前提和保證。合同成立需要遵守民法典中的相關規定,即要求當事人之間有完整的合意,合同內容要明確,合同雙方的行為不能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只有在合同成立的基礎上,合同才具備效力。在實際操作中,我發現合同成立并不是一個簡單的過程,需要當事人的真實意愿和合法行為的雙重保證。在合同的起草和簽訂過程中,要保證雙方的權益得到平等保護,并且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爭議解決的方式,以防止合同效力的爭議和后期糾紛的出現。
合同效力范圍是另一個需要關注的問題。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合同效力范圍包括合同的生效、合同的變更和合同的終止等多個方面。合同的生效是指當事人之間產生民事法律關系的開始,合同的內容和執行方式要嚴格按照合同書面約定的方式進行。合同的變更需要當事人之間的協商和雙方的一致意見,一旦達成變更協議,新的約定會取代原有約定產生法律效力。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關系的終結,包括履行完畢、解除、撤銷、終止等多種方式。合同效力范圍的明確對于當事人的權益保護和合同關系的穩定都具有重要意義。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們應當深入了解合同的效力范圍,并依法遵守和履行合同的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和維護市場秩序。
在合同效力的問題上,我還對合同效力的強制力進行了相關研究和思考。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合同效力是具有強制力的,受到法律保護并可強制履行。這意味著當事人在合同簽訂后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在實際操作中,有時當事人并不主動履行合同義務,需要采取法律手段來強制對方履行義務。因此,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要明確自己的權益和義務,并在合同中規定好違約責任和救濟措施,以保障自身的利益。
總結起來,民法典合同的效力問題是一個復雜而重要的法律問題,關系到市場秩序的維護和當事人權益的保護。合同效力涉及合同的成立、效力范圍和效力強制力等多個方面,在實際操作中需要仔細思考和探索。我深切體會到,了解合同法律規定、明確自身權益和義務,并且依法履行合同,是維護合同效力的關鍵。只有通過不斷學習和提高,才能更好地應對和處理合同效力的各種問題,為助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民法典規定的合伙合同篇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現甲方將座落于,面積租給乙方,甲方應保證該房產真實合法有效并本人有權利出租該房屋。現已未抵押。
二、租賃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幣整(:元),支付方式,押金人民幣(:元)。簽定合同當天內支付六個月租金和押金(1個月租金),同時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每季度提前一天交付下季度租金。
三、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費、物管費、衛生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租賃期間,如甲乙方任何一方因特殊情況需要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違約方支付給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押金數,并辦理好退租金和退房屋的交接手續。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五、甲方的責任: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延遲期間內甲方應按20元天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六、乙方的責任:
1、乙方如果拖欠租金,應按20元天計算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5天以上,甲方可以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并追究違約責任。
2、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金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房屋,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屬于乙方的全部物件。搬遷后____日內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必要時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
七、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乙方享有優先權。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或者出現其他合同未盡事宜,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法典房屋租賃合同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雙方需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房屋租賃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自有產權(或授權委托租賃)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擬出租給乙方用于辦公營業場所。
第二條租賃期限
本意向書擬約定租賃期限為______年,既: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費用繳納方式
1、本意向書約定房屋的租金擬為每年________元人民幣(約每平方米________元/天)。租金由乙方以____方式支付。甲方_______提供稅務部門認定的正式發票。
2、租金按每________為一期結算一次,由乙方在_________滿期前的一周內以________方式支付當期租金。
水費、電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和規定的時間繳納給有關部門,不得拖欠。
3、租賃期間物業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4、租賃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按稅務部門的相關規定承擔。
5、除本意向書列明需由乙方單獨承擔或雙方共同承擔的費用外,其他與本意向書有關的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應提供本意向書約定房屋的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房屋平面圖和房屋整體消防合格證復印件給乙方作為本意向書的附件。
2、甲方應允許乙方按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定,在承租房屋外立面無償安裝、使用牌匾、燈箱等行業標識,并按同行業標準安裝符合行業要求的消防設施,甲方提供方便,具體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自行辦理和承擔。
3、雙方在雙方正式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后,甲方應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前將上述房屋交與乙方,房屋從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開始計算租金。
如甲方延遲交房,房屋開始計算租金的日期相應順延。甲方在裝修期免收租金。免租期為____天,免租期內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能耗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本意向書僅作為甲乙雙方供需的意向,反映了雙方擬訂的《房屋租賃意向書》基本條件,不作為約束雙方房屋租賃行為的法律文件,不具法律效力,待條件成熟,雙方正式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租賃條件與本意向書相悖,以《房屋租賃合同》為準。
第六條本意向書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民法典規定的合伙合同篇五
模板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甲方(贈與人):215;(寫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贈人):215;(寫明姓名、住址)甲乙雙方就贈送215;(贈與的標的物,如贈與微機一臺,應寫明“浪潮386型微機一臺”,如其他物品,也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215;(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交割,辦理什么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215;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215;(簽字、蓋章)乙方:215;(簽字、蓋章)年215;月215;日知識拓展:贈與合同的注意事項贈與合同是一種雙方、無償的行為,在實踐中簽訂贈與合同應注意如下幾點:
一、贈與合同的內容要具體明確。贈與合同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雙方、贈與的財產名稱、財產目前狀況、贈與合同履行的時限以及方式、贈與是否附條件以及什么條件、贈與合同的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方式。
二、從贈與人的角度考慮,若贈與行為在交付財產或轉移權利之前有可能撤銷,建議不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因為一旦公證將很難撤銷;從受贈人的角度考慮,若擔心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則應積極勸說贈與人將贈與合同進行公證。
三、如果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時對受贈人有一定的要求,則可作為一個贈與的條件。如果受贈人無法滿足贈與人提出的條件,或者受贈人的`行為讓贈與人不滿意,則贈與人可以名正言順的拒絕履行贈與義務。
四、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約定辦理有關手續的內容。
五、贈與人應在贈與合同中說明贈與財產存在的瑕疵,否則由此給受贈人造成損失的將承擔責任。
民法典規定的合伙合同篇六
第九條 【訂立合同的能力】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第十條 【合同的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第十二條 【合同內容】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十三條 【訂立合同方式】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
第十四條 【要約】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十五條 【要約邀請】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
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第十六條 【要約的生效】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第十七條 【要約的撤回】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第十八條 【要約的撤銷】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第十九條 【要約不得撤銷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
(一)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第二十條 【要約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
(一)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二)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第二十一條 【承諾的定義】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條 【承諾的方式】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承諾的期限】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
(一)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
第二十四條 【承諾期限的起點】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發之日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要約以電話、傳真等快速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
第二十五條 【合同成立時間】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條 【承諾的生效】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承諾到達的時間適用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承諾的撤回】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第二十八條 【新要約】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
第二十九條 【遲到的承諾】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該承諾有效。
第三十條 【承諾的變更】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第三十一條 【承諾的內容】承諾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的以外,該承諾有效,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的內容為準。
第三十二條 【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條 【確認書與合同成立】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成立地點】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十五條 【書面合同成立地點】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第三十六條 【書面合同與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條 【合同書與合同成立】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十八條 【依國家計劃訂立合同】國家根據需要下達指令性任務或者國家訂貨任務的,有關法人、其他組織之間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合同。
第三十九條 【格式合同條款定義及使用人義務】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第四十條 【格式合同條款的無效】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第四十一條 【格式合同的解釋】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第四十二條 【締約過失】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第四十三條 【保密義務】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典規定的合伙合同篇七
相信大家都有寫過租賃的合同了,這就一起看看吧。租賃開辟了新的融資渠道,租賃業務的蓬勃發展,說明了租賃比擁有某項財產更為有利。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民法典下的租賃合同”,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擁有的座落于 街 號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用于經營。該門面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2、甲方必須保證對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并且保證該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沒有用于抵押擔保。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5%,租金提前一個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具體為: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元。租賃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為,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30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如有意續租,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60 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范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臺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八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其他約定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有位于蕪湖市魯港鎮 的門面 間,經甲乙雙方共協商,甲方將此門面出租給乙方,經雙方商定,簽訂合約如下:
一、甲方將門面房屋租給乙方,租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每年 元(大寫: )
二、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如因經營需要改造和裝修,必須在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和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其裝修、改造費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在租房期間經營范圍內發生的營業稅、房屋出租稅、工商稅、衛生檢疫費、電話網絡使用費、閉路電視費、消防安全費用(包括乙方經營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負。
四、乙方租用該房后要加強安全管理,應安全用電和小心火燭,以防發生火災和失盜,如因乙方過失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若連帶造成毗鄰和甲方財物損失,乙方應負賠償和修復責任。
五、乙方在租房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禁黃、賭、毒和在經營范圍內打架斗毆,違法違紀行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乙方在租房期間應保持墻面及門前場地的清潔衛生,如
七、乙方租房時必須提供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復印件。
八、乙方不得將所租門面轉租他人,否則,甲方可立即終止合同,且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不續租門面時,必須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并在合同期內三天前將空房交給甲方,甲方將乙方租房時所交的押金(扣除水電費后的余額)退還乙方。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為活躍經濟,服務社會。經過甲、乙雙方商議,現就有關門市房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場地為濱江公寓東側臨街第二鋪面,其營業室面積約47平方米。其假層式樓屋使用權屬甲方。
二、租賃期從_年7 月20日起至年月日止,共
三、年租金第一年度為元,在_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二年度為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三年度為元,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乙方如果不按時付清租金,甲方可收回房產,乙方違約所以造成的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負責。
四、裝潢問題。現有裝潢屬于甲方所有,乙方如果要再進行裝潢,應該事先經過甲方同意,合同期滿后其裝潢設施不得人為損壞,無償留給甲方。
五、設備、設施問題。屬于營業性設施、設備為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乙方帶走。屬于房產設施和水、電設備為甲方所有,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得拆除和移動。
六、乙方在經營中要遵紀守法,經常進行房屋和水、電、氣的安全和防火檢查,不得改變房屋結構,水泥地板承重不得超過400 公斤/ 平方米,如果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按時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氣、清潔費用,并負責門市前的日常保潔和治安工作。
七、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擅自將門市房轉租給他人,如果有特別情況,需要經過甲方同意并在合同上簽字方可以轉讓,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產,并不退未到期租金。
八、租賃期間除房產稅以外的稅費由乙方負責。
九、甲方收取乙方水電押金元。租賃期滿待乙方交清當期
水電費后,甲方一次返回押金(不計息)。
十、經營期滿時,乙方應該保證燈亮、排污暢通,門窗和玻璃完好,如果有損壞,乙方應按價值賠償(自然陳舊不在此列)。
未盡事宜,由雙方商議。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過雙方簽字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 乙方使用,乙方承租公攤便道相關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甲方將位于 租賃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租賃期限:租賃期為5年,自20_年9月1日起至20_年8月31日止。
2、用途:乙方承諾租賃該便道僅作為銀行安裝atm機使用。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1、租金:租金為人民幣 /年。上述租金只是該房屋的出租金,不含物業服務、水電、管理、衛生等費用。
2、支付方式:甲方提供正式合規的發票,乙方按年度支付租金,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支付。
3、支付時間:每年度的租金在當年度起始15日前(即:每年的9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按照該房屋的規劃設計,保證設 施的完好和能夠正常使用。
2、甲方對該房屋要進行維修,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督。
4、甲方不得擅自干涉乙方在自己承租的場地內進行合法的正常工作。
5、合同期內,乙方對該房屋及設施有合法的使用權。所發生的物業、水電、管理、衛生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繳納租金和其它費用。
7、乙方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基礎上,可以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修內容必須符合當地政府的相關規定。在合同終止或解除租賃關系時,乙方有權搬走屬于乙方自己的物品,對不能搬走或不能搬動的,歸甲方所有。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租
1、甲乙雙方要單方終止本合同,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解除本合同工。
2、甲方有在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能提供該房屋的合法性。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和使用。
(3)甲方未盡房屋應盡的修善義務,嚴重影響居住和使用。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轉租、轉借承租房。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改變承租房的用途。
(3)未按合同約定,按時繳納租金和相關費用。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租賃期滿,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5、合同期滿,乙方要續租,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要繼續對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六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新的法定代表人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人,并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年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000元(大寫:叁仟元)人民幣。
第八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1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元)人民幣。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兩倍的滯納金。
第九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