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規章制度能夠提升組織的工作效率和員工的歸屬感。下面是我們為您準備的一些規章制度范本,供您參考和借鑒。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一
為了加強工廠倉庫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安全,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規定適用于工廠范圍內所有倉庫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1所有倉庫,應設專(兼)職倉庫保管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
3.2所有物料,無論是新購入、領后收回,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
3.3庫房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
3.4庫房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3.5庫房內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必須經生產部安全管理者批準,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3.6庫房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庫管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3.7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3.8庫房內不準人員住宿、休息,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3.9物料的存放。
3.9.1物品應分類存放,置放有序。應保持一定的通道(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3.9.2庫管員應根據物料說明書的要求,采取適當的保存措施,確保物料存儲環境(如溫度、濕度等)符合規定。
3.9.3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并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3.9.4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3.10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3.11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3.12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二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三)、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一)、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二)、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3、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并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立即放回原處。
2、如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三
1.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實行倉庫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倉庫保管員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
4.倉庫內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倉庫內嚴禁吸煙,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方可作業。
6.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后,方可入庫。
8.倉庫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9.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內停放及維修。
10.倉管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并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倉庫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墻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斗、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四
為了加強工廠倉庫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安全,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規定適用于工廠范圍內所有倉庫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1所有倉庫,應設專(兼)職倉庫保管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
3.2所有物料,無論是新購入、領后收回,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
3.3庫房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
3.4庫房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3.5庫房內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必須經生產部安全管理者批準,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3.6庫房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庫管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3.7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3.8庫房內不準人員住宿、休息,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3.9物料的存放。
3.9.1物品應分類存放,置放有序。應保持一定的通道(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3.9.2庫管員應根據物料說明書的要求,采取適當的保存措施,確保物料存儲環境(如溫度、濕度等)符合規定。
3.9.3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并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3.9.4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3.10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3.11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3.12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五
一、學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維修和管理由總務處統一負責,要對全校消防設施器材建立完整的.電子檔案,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維修器材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二、學校新建樓體必須按消防安全設計要求配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設施、器材。
三、學校消防器材、設施由專人負責看護和管理,并應將其數量、狀況、位置記錄在冊,出現問題及時報告,保證其完好有效性。
四、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未經同意,嚴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五、各駐校經營單位、各建筑工地,必須按規定配置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并負責管理、維護,確保完好有效。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六
第十七條學校成立防火委員會及各級消防組織,通過加強消防組織建設,增強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十八條學校防火委員會職責:
(二)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代表學校與各單位簽定《防火安全部門領導責任書》;
(三)根據校園防火安全工作的特點,制定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
(四)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就改進和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見;
(六)依照學校的有關規定,對校園內發生的火災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九條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設在保衛處調查研究科),既是學校防火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也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防火安全辦公室接受當地公安消防機關的指導和監督,其職責是:
(五)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七)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組織或協助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十)定期向學校分管領導匯報防火安全工作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第二十條各單位防火領導小組職責:
(三)針對本單位特點對所屬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識;
(七)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八)協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事故的原因,認真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條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防火領導小組除應當履行本規定第二十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建立防火檔案,設置防火標志,嚴格防火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須的操作規范的文字內容,應在設備周圍明顯處上墻告示。
(二)建立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
(三)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七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行出入登記制度。
2、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準,報安環科備案,并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廠安環科審批后,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5、庫房內只準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行《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定》。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八
1、根據消防器材、設施的安全特殊性,有安委辦、負責選型、配發、登記和統一管理,公司安排統一采購。
2、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車間負責人領取并成為管理責任人、責任人應根據實情對消防器材、設施實行細化管理,具體落實到每個員工,要經常檢查,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不留安全消防死角。
3.1部門配備的滅火器材及設施(水槍、水帶),安全管理部門根據型號、規格、數量、金額、位置進行編號掛卡(每個滅火器打號,另掛管理卡片),分類入冊,區域負責人要把每個滅火器和消防栓落實到班組成員,將要固定位置,專人負責(按編號掛卡落實到具體人),做到“四包”,即包在位、包齊全、包完好、包清潔。人員落實后(含以后的人員變動)及時報安委后辦公室。
3.2各生產班組、工作區域上班前后要檢查滅火器材、設施的“四包”情況,并制表填寫檢查記錄,建檔存放,形成制度,“四包情況”的交接是班與班工作交接的重要內容之一。
3.3各部門負責人要經常教育所屬員工知道自己崗位的放火責任,清楚防火任務,懂得遵守操作過程的極度重要性,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設施。
3.4消防器材和設施非火警不得動用,因火警動用后,要在48小時內及時報安委會辦公室并書面報告火警的全部情況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以便領導做出相應的安全整改決策。
3.5確屬特殊情況需動用消防水帶和消防水,申請部門必須向安委會辦公室寫出書面申請,生產期間動用消防水必須經生產部經理同意,由消防管理人員查看現場,提出具體要求后,方可動用,否則按違章動用處理。
3.6消防栓和滅火器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
3.7班組要設立兼職安全員,消防器材及設施不止在班組位置上的,班長要協助兼職安全員管理好,發現滅火器壓力偏低、藥劑失效、泡沫結塊等異常現象,要及時書面報告安全管理部門(寫清滅火器編號),克服麻痹思想,確保滅火器材的“三性”(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完好。
3.8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設施,要嚴格按編號、位置進行管理,禁止亂拿、亂放,嚴防認為損壞和丟棄(車間內的壁式消防栓和管理區域內地式消防栓,水泵結合器等水井閥落實到責任人后,報安委會備案)。
3.9安全管理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要不定期進行檢查,規范管理,作好登記,建立檔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重的要速報安委會進行處理和整改,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做到位置清楚、數量、性能心中有數,每月向安委會辦公室書面匯報消防器材及設備的綜合情況。
3.10要確保消防設施安全過冬,各部門根據生產管理區域的劃分,負責區域內的消防栓、水泵結合器、消防水罐、泵房及管線等冬季防凍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要督促、檢查。
3.11各種報警器、火災探測器禁止亂動,調校由專人負責。
3.12消防器材用放于明顯處,提取方便,并保持完好狀態。
3.13報警按鈕禁止隨意亂動,慌報火情的予以嚴肅處理。
3.14廠區、車間內的消防設施、報警裝置,每個員工都有義務負責維護保養,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3.15公司內的消防通道未經同意,禁止占用(包括挖溝、收放物料、設備、雜物等)。如必須占用時,須先征得安委辦同意并采取臨時措施后,方可占用。
3.16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17安委會每年組織員工進行一至兩次的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培訓和演練。
3.18安全管理部門對違反消防器材及設施規定的人員,有權規范、糾正和制止,對嚴重違規者有權提出經濟和行政處罰意見。
3.19消防器材及設施管理維護的好壞納入公司年終考核,是考評部門和個人進行評比的重要依據之一,每月情況納入目標管理考核。
4.1各部門、車間根據消防要求欲購置及使用年限到期后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實施,需購置滅火器的部門、車間填報《消防器材增置、換藥、檢修申請單》報安委會審批。
4.2各部門、車間對使用報廢或損壞的滅火器材、設施,于事發24小時內報安全管理部門認定、核實(損壞的要寫出書面報告),經批準后,購置和更換。
4.3需對滅火器試壓、換藥、充裝等檢測、維修和保養的,由安全管理部門聯系采購部門與指定廠家聯系實施。
4.4流動值勤的保安、安全消防員,要認真檢查規范消防器材的定位、數量、有無損壞、性能狀況等,每班要將滅火器材的情況登記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4.5對配設、發放在各部、車間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安全管理部門每月進行檢查匯總,統計消耗(損壞)情況報公司處理,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到實處。
5滅火器的選擇。
正確、合理地選擇滅火器是成功撲救火災的關鍵,應當根據不同類火災選擇不同類型的滅火器。
5.1撲救a類(固體可燃物,如木料、棉、麻等)火災應選用水型泡沫,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5.2撲救b類(可燃液體,如汽油、柴油、甲醇、乙醚等)火災用使用干粉、泡沫、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這里值得注意的是化學泡沫滅火器不能滅b類極性溶劑火災,醇、醛、酮、醚、酯等都屬于極性溶劑,因為化學泡沫與有機溶劑接觸,泡沫的`水分會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這樣就不能起到滅火的作用。
5.3撲救c類(可燃氣體,如煤氣、遺缺、甲烷等)火災選用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九
第一條:為確保消防設施及器材始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加強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20xx)》、《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gb50444-20xx)及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消防設施、器材是預防和撲救火災的重要工具。公司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實行由公司負責人負總責,逐級負責的管理職責制。綜合辦是公司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對本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
第三條:凡更新、新配消防設施、器材的,應確保生產、經營單位具備相應的資質,產品到達相關標準。
第四條:新建、改建或擴建的工程項目,應按照建筑工程消防技術標準規范及項目建設“三同時”要求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器材。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足或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
公司綜合辦負責新配備消防設施、器材的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條:本制度所指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標志、消防泵、噴淋滅火系統、氣體保護系統、應急照明系統以及生產區、倉庫及辦公區等處的其它消防設施。
第六條:工藝操作、檢維修人員須經過消防設施及器材的操作培訓,熟練掌握其使用方法,做到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基本結構、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第七條: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臺帳宜包括以下資料:所在部門、設施(器材)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配備時間、更換(維修)時間、使用情景等。
第八條:各部門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臺帳及“三定”管理制度,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定期的維護和保養,確保其完整、有效、好用。
第九條:移動式滅火器材管理。
(1)日常管理。
滅火器箱不允許被遮擋、拴系或上鎖以及其它影響取用滅火器的情景。
2.移動式滅火器實行“三定”管理,即定人、定位、定期。
移動式滅火器應由車間將其劃分至各班組,由各班組落實具體的職責人進行日常管理、維護保養,確保其齊全、完好、干凈整潔,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器材或器材箱應粘貼管理標簽,標明器材名稱、所在部位、管理部門及職責人、出廠日期或維修(更換)時間等信息。
移動式滅火器定點放置,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不得影響工藝操作或施工,不得隨意移動,用后要及時復位。
(2)設置管理。
1.手提式滅火器設置時頂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大于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2.手提式滅火器懸掛設置時必須穩固,地面設置時滅火器要設置在平坦場地,不能設置在臺階上,在沒有外力作用下,滅火器不得自行滑動。推車式滅火器不能采用繩索、鐵絲或鎖鏈等進行捆扎、固定。
3.在滅火器箱的箱體正面和滅火器設置點附近的墻面上應設置指示滅火器位置的標志,這些標志宜選用發光標志。
4.滅火器設置時要求銘牌朝外,器頭向上,便于人員識別和緊急情景下使用。
5.滅火器材不宜設置在潮濕、高溫等環境及強腐蝕性場所,必須設置時,宜采取設置滅火器箱等防護措施。在室外設置的滅火器,也宜設置在滅火器箱內。滅火器箱門的開啟要方便,靈活,且箱門開啟后不得阻擋人員的安全疏散。
(3)檢查和維修管理。
1.滅火器的配置、外觀等應至少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2.每次送修的滅火器數量不得超過單元配置滅火器總數量的14。
3.檢查或維修后的滅火器均應按原設置點位置擺放。
4.滅火器的維修有必須的期限要求,應嚴格按照下表進行維修。
滅火器類型。
維修期限。
干粉滅火器。
手提式(貯壓式)干粉滅火器。
出廠期滿5年;首次維修以后每滿2年。
推車式(貯壓式)干粉滅火器。
二氧化碳滅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當滅火器存在機械損傷、明顯銹蝕、滅火劑泄露、被開啟使用過或貼合其他維修條件時應及時進行維修。
(4)滅火器的報廢管理:
1.當滅火器有下列情景之一的滅火器應報廢:
a筒體嚴重銹蝕(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13),表面有凹坑;。
b筒體明顯變形,機械損傷嚴重;。
c器頭存在裂紋,無泄壓機構;。
d筒體為平底等結構不合理;。
e沒有間歇噴射機構的手提式;。
g筒體有錫焊、銅焊或補綴等修補痕跡;。
h被火燒過。
2.滅火器出廠時間到達或超過規定的報廢期限時應報廢。
滅火器類型。
報廢期限(年)。
干粉滅火器。
手提式(貯壓式)干粉滅火器。
10推車式(貯壓式)干粉滅火器。
二氧化碳滅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12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
滅火器報廢后,應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則進行更換。
1.消防水為消防救援最有效的手段,因故如需停水須事先征得公司消防管理部門的同意。
2.室內及室外消火栓不得埋壓、阻塞、遷移、拆除或占用,如必需變動時,須經公司綜合辦批準后辦理。消火栓應統一編號,非事故狀態下,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消防管理部門允許,不得擅自使用室內消火栓內物品。
3.消火栓位置必須明顯,便于使用,室外消火栓大出水口應朝向道路,半徑2米內不準種植樹木,半徑5米內不準停放其他車輛或堆放物品,周圍通道不準堵塞。
4.消火栓由消防主管部門每季度檢查、試驗一次,每半年潤滑一次。入冬前,消火栓要排積水并進行保溫處理,做好其防凍工作。
5.室內消火栓參照滅火器的管理,進行“定人”管理,確保內部附件的齊全、完好。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部門負責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確保設施、器材的完好。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
1、庫房安全防火,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要創建無火災、無失盜、無蟲鼠霉變,無差錯事故的四無庫房,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庫房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不得隨意亂接電源線,不得使用電爐子等禁止使用的其它電器設備。
3、庫房內不準存放易燃雜物,物資存放距照明燈不得小于0.5米。
4、非庫房人員未經允許一律不得進入庫房。
5、庫管員要了解本庫物資對易碎、易潮的物資要特別維護,經常保持庫內正常的溫度、濕度,合理庫存。
6、庫管員要經常清潔庫內地面、貨架、物資的塵土,保持庫內干凈整齊。
7、庫管員下班前要關閉水、暖、電源的開關,鎖好門窗,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上班后如發現庫房內有被盜跡象,要保護現場,并盡快通知經理及相關人員處理。
8、庫管員有維護所在區域安全秩序的義務,發現漏電、漏水及可疑人員,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9、庫房所備消防設施不得亂動或挪作它用,周圍不許堆放任何物品,并經常檢查,使之保持有效狀態。
10、庫管員應熟知滅火器材的屬性,并能正確熟練地使用各種滅火器材。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一
1、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于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墻距、梁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
2、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并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布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并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溫。
5、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8、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準入庫或歸垛。
10、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庫房、露天堆垛、罐區,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時,事先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進行現場監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11、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2、在庫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
13、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二、裝運管理
1、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2、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罩,并不準進入庫房。
3、運輸易燃、可燃物品的車輛,一般應當將物品用苫布苫蓋嚴密,隨車人員不準在車上吸煙。
4、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化學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除干凈。
5、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物品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物品。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庫房內停放和修理。
6、庫房、堆場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三、電源管理
1、庫房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需要安裝時,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的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和本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2、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庫房,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3、各類庫房的電線主線應架設在庫房外,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庫房悶頂架電線。
4、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60瓦以上的燈泡。
5、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公司領導批準,使用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到期及時拆除。
6、每個庫房單獨安裝開關箱,并設在庫房外,且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在庫區及庫房內使用電器機具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電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
8、電器設備除經常檢查外,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
庫房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四、火源管理
1、庫區內嚴禁吸煙、用火。 2、公司電暖氣的使用由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3、公司電暖氣的維護、維修由電工部門負責。
4、為保證安全,電暖氣不得隨意挪動。
5、電暖氣上不得覆蓋、晾曬任何物品、衣物以防止火災。
6、電暖氣上不得噴水、附近不得存放溶媒及易燃物品。
7、電暖氣的使用時間由管理部門統一規定,為避免超負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隨意調試、更改使用時間。
五、消防設施
1、倉庫區域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
2、庫房、貨場應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寒冷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機等消防設備采取防凍措施。
4、倉庫應當裝設消防通訊、信號報警設備。
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免受火災危害,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倉庫建筑
1.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倉庫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并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和驗收倉庫的建成。
2.倉庫、貨場必須生活區、維修工房分開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與煙囪、明火作業場所,架空電力線等的安全距離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4.儲存易燃物品庫房地面,應當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庫區的加工間和保管員辦公室應當單獨修建或用防火墻與庫房隔開。
6.倉庫區域內應當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車通道。
7.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庫房、貨場應當根據防雷的需要,裝置避雷設備。
二、儲存管理
1.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于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墻距、梁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
2.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的有關規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并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布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并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溫。
5.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8.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準入庫或歸垛。
10.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庫房、露天堆垛、罐區,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
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時,事先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進行現場監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11.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2.在庫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
13.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三、裝運管理
1.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2.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罩,并不準進入庫房。
3.運輸易燃、可燃物品的車輛,一般應當將物品用苫布苫蓋嚴密,隨車人員不準在車上吸煙。
4.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化學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除干凈。
5.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物品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物品。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庫房內停放和修理。
6.庫房、堆場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編制人:
審核(項目經理):
河南城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湄潭天壺碧水藍天項目部
1 目的
為了加強工廠倉庫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安全。
2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工廠范圍內所有倉庫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 管理規定
3.1 所有倉庫,應設專(兼)職倉庫保管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
3.2 所有物料,無論是新購入、領后收回,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
3.3 庫房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
3.4 庫房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3.5 庫房內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必須經生產部安全管理者批準,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3.6 庫房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庫管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3.7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3.8 庫房內不準人員住宿、休息,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3.9 物料的.存放
3.9.1 物品應分類存放,置放有序。應保持一定的通道(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3.9.2 庫管員應根據物料說明書的要求,采取適當的保存措施,確保物料存儲環境(如溫度、濕度等)符合規定。
3.9.3 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并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3.9.4 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3.10 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3.11 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3.12 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 門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第一責任人為店長,日常維護保管為店長助理為第二責任人,消防第二責任人每月補助50元/月。
2. 實行各門店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門店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門店均要與門店管理部行政督導經理簽訂《防火責任書》。
3. 安全部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門店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營運部中心工程部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 門店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小組,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 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定期和不定期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 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門店(玉林、旗艦店),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 門店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 門店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 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 門店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燈箱由當班消防小組成員負責,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門店店助負責,則門店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 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安防設備除外)
12. 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
13. 柜臺、陳列柜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14. 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 銷售商品其中高度白酒、洋酒、伏特加等,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 門店內所有小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 門店設置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確保消防器材正常使用,發現問題及時記錄上報。
2. 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3. 門店店長/工程部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匯報(書面材料)。
4. 店長助理每周定期對全門店進行消防檢查,主要檢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實,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險隱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等。
5. 門店店長助理的消防安全檢查報告,每月呈報門店管理部行政督導經理和總部行政部。
6. 門店管理部須有專人負責政府消防安全檢查部門對門店的安全檢查的準備、問題的整改等事宜。
7. 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和上報區域主管;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8. 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用電設備,執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據需要,設置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等新技術來加強商場的預防、滅火功能。
9. 檢查防火檔案、滅火作戰計劃、季度消防演習報告等,負責消防的安全員對相關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采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10. 檢查消防工作定期總結、評比、獎懲情況,特別是對事故信息的分享,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是否定期、不間斷在進行。
附則:門店滅火器擺放原則
一、說明:因各門店平面結構各不相同,無法給出統一的擺放位置,現列出以下擺放原則,請各門店學習后自行擺放。
1、擺放原則:滅火器擺放位置須通風、干燥。不得受烈日曝曬、接近熱源,或者受劇烈震動。滅火器前方一米內不要擺放任何遮擋物,擺放高度不得低于0.08m。
2、門店擺放位置:滅火器需覆蓋電子設備處(電腦等);貨物堆積處(門店備貨或其他);易燃酒品貨架處(裸瓶洋酒、裸瓶白酒)。
3、擺放效果:不影響顧客的走動;擺放位置較顯眼且便于取用;將滅火器也一并列入門店衛生區域規劃。
二、品牌部建議擺放位置:
1、收銀臺側面
2、裸瓶酒較多的貨架一側(如洋酒區)
3、門店小庫房門店(如無小庫房則擺放在門店后部)
4、貨物堆積較多區域
5、其他位置請門店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擺放。
某某酒類供應鏈有限公司
人資行政中心
關于加強公司倉庫防火安全管理
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及公司財產免受火災危害,制定本規定。
(一)要求細則
一、庫房內嚴禁吸煙、用火,庫房設置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組建義務消防小組,第一責任人為儲藏物流部經理,小組組長由儲藏物流部經理指定2-3名,分區域管理并落實區域責任人,簽訂《防火責任書》,消防第一責任人每月補助50元/月。
二、儲存白酒、伏特加、洋酒庫房的地面,應當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三、儲存商品的庫房、貨場應當根據防雷的需要,裝置避雷設備。
四、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架,貨架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于1.2米。
五、白酒、伏特加、洋酒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并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六、白酒、伏特加、洋酒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滲漏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七、白酒、伏特加、洋酒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對可能帶有火險隱患的商品,應當存放到觀察區,經檢查確無危險后,方準入庫或歸垛。
八、儲存白酒、伏特加、洋酒的庫房區域,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進行這些作業,事先必須經倉庫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調配專職或義務消-防-隊員進行現場監護,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后,應當對現場認真進行檢查,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
九、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房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十、裝卸白酒、伏特加、洋酒,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十一、庫房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果需要安裝電器設備,應當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和本規則的有關規定執行,并由正式電工進行安裝和維修。
十二、儲存白酒、伏特加、洋酒的庫房,應當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十三、各類庫房的電線主線都應當架設在庫房外,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應當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庫房悶頂架線。
十四、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燈泡。燈頭與物品應當保持安全距離。 十五、庫房管理人員在離開庫房時要進行安全檢查并必須切斷電源。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季度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倉庫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倉庫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某某酒類供應鏈有限公司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二
庫房內依貨品性質、廠商品牌進行庫區與儲位規劃管理,以及實行5s管理。
庫房內規劃叉車行道和人員走道,以便進貨、補貨整理和出貨。
每日進出貨的同時整理庫房內貨品,整齊放置,保持庫房秩序。
貨品庫存高度不可過高,避免傾倒與擋住燈具或風扇。
庫房內貨品的擺放應整齊有序,便于取放;無法堆疊的貨品應以層板、托盤、臺車存放。
拖板車、液壓手推車等常用性裝卸搬運工具等應在庫房內劃分固定放置位置。
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清潔,要有防火、防盜、防潮、防塵、防光、防蟲、防鼠安全措施和通風措施。
庫房門鑰匙由各班班長掌管,倉庫主管留存一套。
班長不上崗和不在崗時,應事先依職級逐次指定臨時鑰匙掌管人,并辦理好書面交接手續。
非指定人員不準擅自動用庫房各部位鑰匙,如有特殊情況,要說明原因,并征得班長同意后方可使用,用完應及時歸還。
庫房各部位鑰匙任何人一律不得帶出,如遇修配等特殊情況,需經倉庫主管批準。
倉庫主管留存鑰匙應妥善安全保管,非緊急情況下不得動用。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三
為了加強倉庫管理工作,防止產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損壞或變質,特制定本規定。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原材料、包裝材料及成品的貯存管理。
1、倉庫重地,嚴禁非倉庫工作人員隨意出入;有事須進庫房時,必須有庫房人員陪同。
2、倉庫應以“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正確選擇倉位,合理使用倉容,堆碼合理、整齊,無倒置現象。物品碼放應距墻面20厘米以上,必要時,采取上苫下墊措施。
3、倉庫內溫度應控制在5-38℃,濕度在30-80%之間。做好倉庫溫濕度管理工作,每日應上、下午各一次定時填寫《溫濕度記錄表》。溫濕度異常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采取措施。
4、倉庫應保持光線充足,保持通風透氣,避免陽光直射,不積水,不積塵,不結蜘蛛網,陰雨天氣及時關窗。
5、倉庫內實行色標管理,合格區為綠色、退貨區為黃色、不合格區為紅色。
6、倉庫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應及時報質管人員確認和處理,將有問題的產品放入不合格區存放,待查明原因后,作退貨或銷毀處理,處理結果應有記錄。
7、倉庫應定期進行清潔打掃,保持庫房環境清潔,配置消防、安全防鼠、防蟲、防塵設施,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霉、防蟲、防鼠、防污染工作。
8、對各類養護儀器及設備設施應定期檢查。
9、酒精等化學品必須進行隔離存放,搬運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時,嚴禁煙火,做好防護措施。
9.1化學品管理職責:采購部負責公司化學品采購。原材料庫負責對庫存化學品進行管理。
9.2化學品管理規定細則:原材料庫對庫存化學品進行隔離存放,庫區內嚴禁煙火。庫存化學品臺帳,標識卡片等必須標注生產日期,以生產日期為準,按生產日期或保質期出庫。化學品存放地點應避免高溫線照射,溫度過高應采取通風降溫措施。
10、物品入庫/出庫管理:
10.1所有原材料、包裝材料及成品必須經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由庫管員辦理入庫手續,填寫物料卡片,原材料和配件要填寫該批料的生產日期和有效期,填寫倉庫物料標示卡。10.2成品必須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庫管員根據成品進倉單辦理入庫手續,同時填寫有關帳、卡。
10.3庫存物品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出庫。發放的物料必須是檢驗合格的物料。
10.4原材料、包裝材料出庫時,由領用部門填寫領用單,到庫房領用,庫管員根據審核后的領用單進行發貨。
10.5成品出庫時,庫管員根據銷售部提供的《出庫單》進行發貨,詳細記錄發貨數量,編號及貨物流向。
10.6所有存貨每季度盤點一次,及時填寫有關帳,卡必須做到帳卡物相符。
10.7發生盤盈(虧)時,庫管員應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并查明原因,責任人須提交說明報告,如數額巨大,公司有權追究其責任。
10.8對于退回的不合格品,庫管員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隔離存放,同時做好不合格狀態標識未經批準,不得擅自使用。
10.9倉庫內無人時必須關燈,斷電,并關好門窗做好防盜措施。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四
檔案庫房管理制度目的是確保檔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長檔案的壽命。
一、 為了維護庫房管理秩序,保證檔案資料的完整與安全,非庫房管理人員不得進入庫房。
二、 認真做好防高溫高濕、防光、防盜、防霉、防蟲、防暑、防塵、防有害氣體、防震、防雷擊工作。加強電源、消防器材管理。庫內嚴禁吸煙、生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庫房窗、門要及時關閉上鎖。做好對平時溫濕度測試和記錄,采取有效措施調節庫房的溫濕度。
三、 對庫房內檔案的保管情況,每月進行一次抽查,每季進行一次大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報告,并進行妥善處理。
四、 接收、移出、借閱、銷毀檔案資料和工作人員調動必須嚴格嚴格手續。檔案資料要進行消毒、殺蟲處理,定期更換防蟲藥物。建立檔案資料、檢索工具、設施設備的統計臺帳,做到帳物相符。
五、 檔案資料排放要整齊有序,調出的案卷入時入庫、對號入座,不得放在辦公室。保持庫房內外清潔衛生,不準堆放公私雜物。
六、 檔案管理人員要忠于職守,充分履行自己的職責;不失密、不泄密,不得私自將檔案資料帶出庫外或摘抄有關內容。對違反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其責任。
檔案查閱利用制度
一、查閱利用我館檔案資料,利用者須憑本人在工作單位或鄉鎮、村委會、居委會介紹信;查閱利用開放檔案亦可憑本人身份證。
二、查閱檔案資料,利用者須填寫查閱利用檔案資料申請單。
三、利用者領出、交還檔案必須當面清點,并只能在查閱室查閱檔案;不得抄閱與介紹信和申請單上無關的檔案資料;不得將檔案資料轉給他人抄閱。
四、查閱檔案時不準在閱覽室吸煙、喝茶、喧鬧;不準在檔案資料上圈點、劃線、折疊、抽頁、裁剪;不準在檔案原件和檔案館出示的檔案證明上涂改。違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責任。
五、摘抄、復制檔案資料須經接待人員同意并使用檔案館統一印制的檔案史料摘錄卡。制發檔案證明由接待人員摘抄或復印,經核對無誤后加蓋業務專用章,否則不能作憑證使用。
六、查閱機密性質的檔案,必須經縣委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準,否則不予接待。
七、館藏檔案的公布、出版權屬于我館所有,未經我館同意,任何機關和個人無權公布、出版。
檔案銷毀制度
一、 為了提高館藏質量,有效地保護檔案,對確認失去保管價值的檔案,應當進行銷毀。
二、 銷毀檔案必須經本館鑒定小組嚴格鑒定后進行,嚴禁任何個人擅自銷毀。
三、 檔案銷毀前,必須造具銷毀清冊,輸審批手續,報縣委分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準,銷毀1949年以前的歷史檔案,必須同時報國家檔案局批準。
四、 銷毀檔案時,必須指定銷毀地點,并派出兩個以后監銷人員實施。檔案銷毀后,監銷人員須在銷毀清冊上簽字,并注明銷毀方式和日期。
五、 嚴禁將需要銷毀的檔案作廢品賣給收購商,或作其它用途,嚴防泄密。
六、 銷毀清冊應歸檔保存,以便日后查考。
“十防措施”
為了切實做好防高溫、高濕、防火、防光、防盜、防霉、防蟲、防鼠、防塵、防有害氣體、防雷擊(含防震)工作,根據衡東氣候特點及我館實際情況,特制訂如下措施:
一、庫房溫濕度常測記,適時通風和密閉,使用空調去濕機、使用木炭、化學吸濕劑。
二、庫內使用白熾燈,安裝鐵窗、鐵門,報警器。
三、建立消防安全隊,加強培訓,提高技能,嚴禁煙、火,防止事故發生;庫外設立安全區,消防器材和電源落實到人管理。
四、建立值班責任制,加強巡邏保安全,庫房管理設專人,無關人員不入內;接待查閱設專人,防止檔案被盜、丟失、撕頁、裁剪和涂改。
五、柜內常換防霉防蟲藥,檔案資料進館先消毒;管理人員勤清掃、勤檢查,防止霉菌、蟲卵入庫內。
六、定期放鼠藥,隨時關門窗,防止老鼠入庫內。
七、庫內、庫外、查閱室清潔衛生常保持,檔案資料、檢索工具、檔案用品常除塵。
八、庫房周圍搞綠化,美化環境,凈化空氣,減少有害氣體。
九、安裝避雷設施,及時檢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消防安全人員
領導小組
第一負責人:法人代表 局長
組長:分管副局長
副組長:檔案管理股股長
消防安全員:檔案管理股全體人員
防火負責人職責
一、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規定,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與行政管理制度規劃,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二、抓好干部、職工的法制教育和防火安全教育,以增強全員法制觀念和防火安全意識。
三、組織制訂防火安全制度,并認真部署貫徹。
四、認真組織防火檢查、監督,主持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五、按消防安全法規,配備和管理好消防安全設施,定期組織消防訓練,豐富全員消防安全知識,以達到自防、自救、自衛和自治的需要。
六、對本單位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群眾加以撲救,并負責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五
1、食堂庫房及食品料設立庫管員專人管理,非庫房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2、庫房保管員須持健康證上崗,按照食品從業人員衛生要求,做好保持良好衛生習慣。
3、庫房建立好食品原料入、出庫賬簿,堅持入、出庫驗收登記制度。未經驗收的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要求的食品原料嚴禁入庫儲存。
4、食品原料分類、分架、隔墻(15厘米)、離地(20厘米)安全儲存,標識明顯。
5、食品出庫堅持先進先出,縮短儲存時間,避免食品原料變質腐爛。
6、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報告制度,經批準及時處理過期、腐爛變質食品原料。
7、庫房環境做到防火、防盜、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蠅、防塵、防鼠,確保食品原料衛生安全。
8、庫房衛生定期打掃,儲存物品定時整理,保持干燥、通風、整潔,確保食品原料衛生安全。
9、庫房嚴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學類物品及其他任何私人物品。
10、庫房儲存食品原料,因庫管員的原因造成損失,學校追究庫管員責任。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六
1、產品入庫。外購產品到貨后,庫房管理員應按供應人員填寫的《采購入庫清單》仔細核對產品的數量、規格、型號,核對無誤后入庫,經品質部驗收合格并填寫《檢驗移交單》后入庫。
2、對需要質量驗收的產品,入庫時先標識待驗品,按規定及時通知品質部進行驗收,經認定合格的產品放入指定合格品區域。
3、判定不合格則需隔離堆放,并標識“不合格品”標識。
4、在驗收過程中發現數量、規格型號、顏色、質量及單據等不符合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反映,以便及時查清、解決問題,必要時通告對方。
5、對臨時寄存在庫房的貨品,必要時劃出區域,隔離存放,做好“待處理品”標識。
6、對退貨產品的處理應按《退貨清單》進行清點和出入帳,并查明退貨原因。對退貨屬返修產品,需報生產部與供應部,由生產開具《返修產品領料單》進行返修;對退貨屬報廢產品由品質部驗收簽字后入廢品庫,并報總經理批準后進行報耗。
7、對于不合格品、生產過程中合理消耗產生的廢品需入廢品庫,經品質部和相關責任人簽字后方可入庫。廢品庫需明確劃分。
8、入庫物資的堆放必須符合先進先出的原則。
9、入庫物資應及時入庫。
1、凡屬產品配套設備,由生產部出具生產通知單和生產領料清單。由倉庫保管員進行分解消化,專人來領取配套設備,嚴格按《領料清單》的規格、型號、數量等發放。
2、單位所用的.物資發放,需嚴格審批手續、必要時需務副總經理批準,憑《產品領料單》發放。
4、物資(包括成品)的發放力求先進先出,具體按倉庫產品先進先出執行規范進行操作。當面點清數量,核對規格名稱,并及時登記處入帳(手工及電腦帳),做到帳、物相一致,帳、帳相符。
5、廢品庫內物資的處理,要有相關領導的簽字,并保留處理清單。并負責組織出庫,倉庫人員嚴格清點數量,出庫時開具產品出庫單,并及時登記入帳。
1、產品定期盤點數量,確認庫存的余缺情況,上報相關部門,并有財務部進行抽查。
2、倉庫應編制平面定置圖,將產品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裝破損,妥善保管,杜絕積壓,反對浪費,及時提供相關信息。
3、倉庫做到通風、干燥、清潔、安全,防塵和避光防止產品損壞變質。儲存易燃物品的庫房還應做到密封、并遠離火源、熱源。
4、有色金屬上貨架,保持通風,非金屬及電器材料,應分品種、規格、型號存放,擺設合理,立卡設數,對設備工量具等勤清點檢查,以防生銹,發放問題及時處理。
5、做好產品的標識管理,包括產品標識及監視和測量狀態標識,嚴防誤用。
6、對有貯存期限要求的產品,按時檢查庫存情況,以便及時發現變質苗頭。對超期物資標志待處理標識及時開具送驗單交品質部重新驗證,驗證符合要求的標志合格品可繼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標志“不合格品”識移交廢品庫。并作好記錄。
7、對于長期庫存(既超過保質期限經品質部合格的庫存產品)在電腦帳及手工帳中做好標并及時及通知財務部。
1、 遇到緊急情況如失火及突發性天災時應及時聯絡應急領導小組,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
2、 滅火使用泡沫及干粉滅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滅火器)。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七
學校食堂的庫房是儲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場所,規范的庫房管理也是保證師生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環節。為此,特制定食堂庫房管理制度。
1、食堂的庫房必須保持清潔,每天清掃,保護良好的環境衛生。
2、庫房要保持干燥、通風、整詰,防止物資因受潮而霉爛變質。
3、食堂庫房應設專人管理,做到隨手關門,非庫房管理人員不得任意進出。
4、庫房物品應按標記標識有序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裝,食品必須隔墻15厘米,離地面20厘米。
5、在庫房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滅蠅、滅鼠藥、農藥及個人用品。
6、超過保質期或霉爛變質食品要及時銷毀,不得存放在庫房內。
7、食品原材料進出庫必須有完整的記錄。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八
1 中心庫是廠內各單位材料、產品的統一管理庫,統一代保管獨立核算單位的材料、產品。中心庫必須嚴格執行物資紀律以及政策、規章、制度。
2 中心庫對各分廠、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材料、產品,分別獨立建帳。
3材料的管理
3.1 各分廠及各分類管理獨立核算單位可自建材料帳,每季度決算前先行盤庫,并與中心庫房對帳,經中心庫管理人員核對無誤、簽字認可后,編制季度庫存材料報表,隨決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別報廠財務科一份、辦公室兩份。
3.2 各獨立核算單位購回材料后,由所在單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員填寫一式兩份料票,會同中心庫管理人員點收、入中心庫、簽字后,一份留中心庫入帳,一份由獨立核算單位財務入帳。
3.3 為滿足分廠生產現場需要,方便分廠使用,對中心庫存放不便的材料,中心庫管理人員與分廠材料管理人員共同點收、入庫后,可由分廠材料管理人員領出,分廠自存。
3.4 各獨立核算單位用料時,填寫一式兩份用料單,經所在單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負責人簽字后,向中心庫領取,中心庫管理人員按生產計劃和材料定額發放,用料單一份留中心庫結帳存查,一份交獨立核算單位財務入帳。
3.5 用料單必須有分廠材料消耗負責人與中心庫管理員的共同簽字后,財務方可入帳,對于手續不齊全的,財務人員可拒絕入帳。
3.6 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料票不得積壓突擊出具,分廠自存的材料,用料后必須在一周內完善手續;每月底前對本月內使用的、未向中心庫房出具料票的所有材料補簽完所有手續。
4 產品的管理
4.1 各分廠及各分類管理獨立核算單位可自建成品帳,每季度決算前先行盤庫,并與中心庫房對帳,經中心庫管理人員核對無誤、簽字認可后,編制季度庫存成品報表,隨決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別報廠財務科一份、辦公室兩份。
4.2獨立核算單位的產成品經驗收合格后,根據成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由所在單位主管人員填寫一式兩份入庫單,會同中心庫管理人員點收、入中心庫、簽字后,一份留中心庫入帳,一份由獨立核算單位財務入帳。
4.3 各獨立核算單位的產成品出庫時,填寫一式兩份出庫單,經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向中心庫領取,出庫單一份留中心庫結帳存查,一份交獨立核算單位財務入帳。
4.4 出庫單必須有分廠負責人與中心庫管理員的共同簽字后,財務方可入帳,對于手續不齊全的,財務人員可拒絕入帳。
5 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材料、產品帳應與中心庫的材料、產品帳,帳物相符。各分廠每季度小盤庫,半年大盤庫,年終總盤庫,并與中心庫核對,編制報表。中心庫每季清查、清點所有帳務,年終總盤點,如有差誤,應及時向分廠及廠領導提出,并查明、清理。
6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材料、產品庫存不得超過廠定的限額標準。中心庫發現超額時,應及時向廠領導反映。
7各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帳、中心庫的廠保管帳作為廠財務科的匯總核算依據。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十九
一、為確保危險品庫房的絕對安全,保護公司財產不受損失,保障公司正常運行,特作如下規定:
二、危險品庫房須經有關部門批準,方可使用。
三、庫房保管人員應了解所管物質的化學性質、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識,并能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及應急知識。熟悉庫房各項安全規定,并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四、庫房應設倉庫負責人和足夠的保衛人員晝夜值班、巡邏,并設置必要的通訊、消防、報警等設施。
五、外來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進入危險品倉庫,如需進入的,應先關閉通訊工具,并經有關領導批準,由倉庫管理員帶領方可進入。
六、不得將化學性質不同的危險品存放在一起。
七、庫區內入口處應設防火警示牌,各庫房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牌,并標明品名、危險等級、安全定員定量及消防的辦法。
八、庫內民用爆炸物品碼垛應利于行走、搬運方便、通風良好、堆放穩固。按經營批號規格型號成垛堆放。應留有0.6米的通道,便于檢查、清點和裝運。走道內禁止存放任何物品;堆垛邊緣距墻不小于0.2米。炸藥、索類成品箱堆高不應大于1.8米,工業、黑火藥不應超過1.6米。
九、進入庫區的駕駛員應符合本單位《危險品裝卸管理制度》要求。
十、庫房管理應做到帳、卡、物相符,日清月結,保持庫房內外整潔衛生。嚴禁一切易燃易爆物品或帶有靜電設施進入庫區。
十一、做好防潮、防熱、防凍、防洪、防火、防雷、防蟲、防盜、防破壞和庫內無灰塵、無禁物、無水汽凝結、無漏雨、無滲水、無包裝損壞、無銹蝕、無鼠蟲蛀咬、庫周圍15米內無易燃物,庫區內設置溫、濕度表。
十二、嚴禁在倉庫內開箱取產品。取試驗樣品應在倉庫管理人員參加下,將產品箱移至庫房屏障外指定地點進行。啟箱工具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二十
1、產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產品應登記。
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3、經檢驗合格包裝的成品應貯存于成品庫,其容量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庫房內不得存放個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別是外觀與產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4、產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5、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6、產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產品有明顯標志。
7、貯存產品,應在外包裝上標明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9、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定期通風換氣。
10、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11、成品碼放時,與地面,墻壁應有一定距離,便于通風。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員、車輛通行,要設有溫、濕度監測裝置,定期檢查和記錄。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二十一
1.主食、副食分類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庫房要定期清掃,保持庫房、貨架清潔衛生,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檢查驗收工作。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4.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做好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5.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墻、離地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霉變。
6.肉類、水產品、禽蛋等易腐食品應分別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明顯標識并有溫度顯示裝置。肉類、水產品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絕生熟混放。
7.冷凍設備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過1cm)、氣足。
8.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安裝符合要求的擋鼠板。
興鑫幼兒園。
20xx年8月。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二十二
對幼兒園的物資、食品進行管理,保證幼兒安全、減少浪費、提高效率。
適用于幼兒園對物資、食品使用的控制。
3.1 倉庫管理員
——負責物資、食品的倉庫管理工作。
3.2 其他部門
——負責物資、食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4.1 幼兒園的倉庫分為:物資庫、食品庫。
4.1.1物資庫管理的物資包括:辦公用品、教材、教具、幼兒用品、設備、工具、備品、配件等。
4.1.2食品庫管理的物資包括:糧食、食用油、醬油、醋、調料、蔬菜、干菜等。
4.2 物資入庫及入庫驗收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4.2.1物資入庫
a) 物資采購回來后,由采購人員填寫《入庫單》(蔬菜除外)一式三聯(庫管聯、財務聯、采購聯),連同采購物資交檢驗人員進行質量檢驗、檢驗合格后,由檢驗人員簽字確認,交庫管員進行驗收,驗收后簽字確認,并保存庫管聯。
b) 依據《入庫單》,由庫管員在物資臺帳上進行進帳處理,必要時填寫物資卡片。
c) 采購人員在報銷時,《入庫單》上必須有庫管員、檢驗員簽字,財務人員方可給予報銷。
4.2.2 根據物資分類,管理員對物資入庫情況(包括:物資名稱、規格、類型、數量、單價、金額等)建立臺帳。
4.3 物資標識
a) 管理員負責在倉庫內設立標識(可以插牌、劃定區域等)
b)狀態標識
——合格區;
——不合格區。
c) 物資標識
——建立物資卡片,注明物資名稱、規格型號、出入庫記錄等
4.4 物資防護
4.4.1 物資存放倉庫的基本條件:
——窗明庫凈,無蜘蛛網(每周清掃不得少于一次);
——通風良好(每天通風);
——光線充足;
——防雨、防潮、防鼠、防蟲等;
——具有足夠的擺放架。
4.4.2 對易燃、易爆、揮發性強的物資應單獨設置倉庫或隔離存放,并應注意:
——無明火、遠離熱源;
——擺放在地下;
——配備滅火器;
——保持包裝完好;
——庫房結構堅固,門窗封閉牢固;
——倉庫門內開;
——對于有毒有害物資,應實行“雙人雙鎖制”進行管理。
4.4.3 易發霉、生銹的物資:
——注意通風;
——放置在有防潮設施的倉庫內。
4.4.4 易碎、易損的物資:
——體積較小的物資,應放置在貨架的底層或地上;
——體積較大的物資,應靠墻立放,物資上方不能有懸掛物資;
——有膠墊保護。
4.4.5 食品:
——防鼠、防蟲、防蛀、防潮;
——先進先出的原則;
——嚴禁貯存過期食品;
——所有食品必須分類、上架擺放;
——所有盛裝容器、袋子必須符合相關衛生要求,每次使用完后進行清洗,保持外觀干凈;
——對于易發生霉變的食品,包括米、面、干菜等,盡可能計劃采購,并定期晾曬。
4.5 出庫手續的辦理
a) 物資領用人應憑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的《領料單》到倉庫辦理物資出庫手續;
b) 管理員根據《領料單》上所列物資,逐一發放;
c) 管理員根據《領料單》內容登記倉庫物資臺帳;
d) 對于有毒、有害物資,還應在《有毒、有害物資登記表》上進行記錄;
e) 管理員應于每日下班前,將《領料單》匯總后核對,并進行相關的帳務處理;
f) 管理員按照物資分類負責建立并填寫《物資借用登記表》,在物資借用時,經借用人簽字確認后,方可辦理借用手續。
4.6 定期盤點工作
4.6.1 每學期末,管理員應對倉庫內物資進行逐一清點;
4.6.2 根據清點結果,填寫《庫存物資盤點表》;
4.6.3 管理員應將庫存物資臺帳的余額和盤點表上的實物進行核對:
4.6.4管理員應在放假前,將學期《庫存物資盤點表》送交財務室審核,并上報園長。
4.6.5 財務室應于放假前對倉庫物資進行抽樣或全部核對,并將核對結果上報園長。
4.7 記錄管理
依據《記錄控制程序》財務室、倉庫管理員負責對記錄進行收集、整理、編目、歸檔。
專業庫房消防管理制度(匯總23篇)篇二十三
規范倉庫的管理,為正常的物業服務和后勤保障及時提供合格物品。
適用于物業服務及xx集團公司所需采購的物品儲存的管理。
3.1庫房保管員負責物品的儲存控制。
3.2總工辦或各使用部門負責所需物品的進貨檢驗。
4.1出入庫手續。
c)對入庫物品、庫管員應填寫《入庫單》并及時登記入賬;。
f)對有儲存期要求的物品要保證先入先出,防止過期、變質;。
g)維修用料及保修期內住戶、公共設施施工用料憑《維修派工單》到庫房辦理領用手續,超過保修住戶用料憑物業公司財務室開具的收據辦理領用手續。
4.2物品碼放要求。
a)庫內物品要分區、分類碼放整齊,保持防火通道暢通;。
b)庫存物品應盡量上架,上輕、下重,保持貨架穩定、易取;。
c)怕潮濕的物品,如需放在地上,應采取防潮措施(如鋪墊防潮層);。
d)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應嚴格按《化學危險品管理規定》儲存。
4.3庫房環境要求。
a)室內應防暴曬和風雨侵襲,屋頂不得漏雨,墻面不得滲水,室內保持干燥通風;。
b)不準使用電爐等明火或大功率發熱設備,配備足夠消防器材,并保證在有效期內。
4.4每半年對庫物品進行一次盤點,保持帳、卡、物一致。
zgb-008《化學危險品管理規定》。
入庫單。
領物(料)單。
物品標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