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后感可以讓我們反思自己的成長歷程和心靈之旅,成為自我認知和思考的重要工具。讀后感是一種對于閱讀過程中的所思所感進行總結和歸納的一種表達方式,通過寫讀后感,我們可以進一步深化對于作品內容的理解和把握。首先,寫讀后感之前,我們需要認真閱讀作品,確保對于內容有充分的理解和把握。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一些優秀的讀后感范文,希望可以給大家提供一些啟發。總結是在一段時間內對學習和工作生活等表現加以總結和概括的一種書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們思考,我想我們需要寫一份總結了吧。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總結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總結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里的奇案讀后感大全(17篇)篇一
一個法律、道德兩難的思想實驗。像在看一場辯論,充滿激烈的思辨碰撞。
最終兩位作者都給出了平局(逃避了責任),開放地留空間給讀者。對我而言,和書中大多法官一樣,清楚自己的偏向,但無法認定說這就是對或錯。另外受益的是從前只看到聽到道德上的討論。這里可以多看到法律相關的邏輯。
讀到故事背景就想到扳道工,一個自己已經有了偏好的題目:為救萬人殺害一人,如果本人不同意,仍是犯罪。生命被量化會衍生出諸多問題:如書中提到的器官捐獻(搶奪),暴君主義,各種形式的社會歧視等。但1)生命神圣更像道德認知。而沒有美德未必是犯罪。如果有一半的法官或一半的人群認為此案無罪,那就更不敢說自己的道德優于別人。2)本案比扳道工更難的是,扳道工是旁觀者,而探險者是在切實求生。
求生欲強過道德,是否也是人之常情。用設身處地的方式去想,我會迂腐地選擇餓死不會參與抽簽,可也不想指責探險者或法官12參與抽簽。更進一步,和喜歡的人在一起我會選擇主動犧牲。但如果只是和陌生人呢?我不希望犧牲的人是我,甚至會暗自希望有其他人樂于犧牲。所以“道德高尚”可能只是程度的區別。無法自負地去隨意指摘。
另外也想到“救畫還是救貓”那個辯題。我是個認為貓的生命比文物重要,近處的哭聲比遠方哭聲重要的人。但確實也沒法說愛文化的人有何過錯。這個辯題很狡猾,如果把貓換成人,或換成蚊子,恐怕都沒什么好辯了。但對貓,每人的好惡不一投入情感不同,就很難界定。像法律一樣,固然可以畫一條線定下規矩,但這條線能多精準,真不好說。
同時有赦免、陪審團、聽證等方式保留特事特辦的可能,避免一刀切帶來的困境。不過再好的政策也會有漏洞。法官自身的道德和學識,合適的監督體系,也都是關鍵。
最后,我自己對本案的裁決,應該會是“定罪不處刑”吧。像“鄧玉嬌案”和“辱母案”一樣,都認定了防衛過當造成了故意傷害。但從其他角度做了從輕處理。這有法律的進步,更有輿論監督的貢獻。(不過鮑毓明案覺得還是輕了。)書中基本只提到一次輿論力量(民調)。但今天輿論監督可能地位更重要。當前社會發展更快,新生事物涌現更多,立法有著明顯的滯后性,不少情況無法可依。對民眾教育提高,給民眾信息透明,對民眾言論開放,能促進人權的保障和社會的進步。
里的奇案讀后感大全(17篇)篇二
有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同理,對同一種現象,不同的人因為自身不同的人生經歷、不同的三觀、不同的思維模式或者其他各方面林林總總的的差異,從而形成不同的觀點看法。
面對不同的觀點和看法,首先我們要有一種包容的心態去看待它,我們應該允許并且歡迎不同觀點的存在,其理由在于:第一,通過不同的人提出不同的觀點,對一個論題不斷的填充豐富,才能夠從不同的角度充分地對論題進行深入透徹的分析,開拓出一條走向真理的道路。打個比方,一條小河很難順順利利匯入大海,因為可能在半道她就干涸了,但是無數條河流匯聚在一起,才有可能真正通往寬闊的大海;第二,我一直認為,人類最偉大的一項技能就是創造,從無到有,從有到新。而這種突破很大程度上是不同想法碰撞的結果。我以前經常會聽到很多企業打廣告說“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不評價企業本身,就這句話而言,吾深以為然;第三,每個人應該都是自由的,無論你是否同意他的觀點,別人都有權利提出自己的觀點的權利。伏爾泰說:“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允許不同聲音的存在,是對自由精神的認可。
其次,有選擇的吸收借鑒不同的觀點,為己所用。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發現很多東西,尤其是對事物的觀點評價都沒有辦法單純用對或者錯來評價它,因為它本身其實沒有對錯之分,可能只是說這種觀點在某種特定的設置條件下更加匹配適合的問題。我們可以對這些觀點進行消化吸收,取其精華,去其糟粕,與自己相同立場的觀點可以不斷豐富踏實自己的論據,不同立場的觀點可以開拓新的思路,或者從對立面上為自己的想法尋找新的論據。當然,對于一些錯的一目了然完全沒有參考價值的觀點,可以直接pass掉。
最后,通過不斷思考梳理,整理出自己的個人觀點,在有條件的情況下篩選出自己認為最合適的一種下定結論。不能一味聽取別人的意見,你自己總是有自己思考的方式。你自己思考以及總結的過程才是你真正的財富。
里的奇案讀后感大全(17篇)篇三
這個將情、理、法的矛盾展現的淋漓盡致的案件就是法理學上著名的“洞穴奇案”,該案例是美國的法理學家富勒在真實案例的基礎上改編而成的法律虛構案,因其引發了數十年經久不衰的探討而被譽為法理學史上永恒的“洞穴”,是西方法學院的必讀文本。在《洞穴奇案》這本書中,作者從不同角度,對本案的罪與非罪作出了14種不同回答。目的不僅在于求得結論,更在于將各法理學派無比精妙卻又相互對立的觀點融入爭論之中,在思辨中啟迪智慧、碰撞思想,向讀者展現出一場華山論劍般的抗辯盛宴。
就拿被告的行為是否構成緊急避險來說,我們都知道緊急避險作為一種法律允許的行為,它的客觀特征就是,當一種合法權益遇到危險而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時,不得已損害一種較小合法權益來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
從無罪的角度,作者認為在水盡糧絕的洞穴中,在被困20天之久的情況下,殺掉1人的替代選擇就是5人全部餓死,這難道不是最強烈意義上的不得已嗎?同時,人們總是希望有更多的人從悲劇性事故中存活下來,就如同英國的法學家邊沁所言“所謂正義就是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所以犧牲1人來挽救4人當然保護了較大的合法權益。
讀到此處,我相信大多數人都會認為被告的行為足以援引緊急避險的抗辯而被宣告無罪。但是,作者對該問題的思考并沒有就此結束,而是從對立的角度尋求突破,進而犀利地指出減輕饑餓并非只有殺人一種選擇,比如可以等待第一個餓死的人出現然后吃掉他。此外,把一命看得輕于四命無疑是功利主義,而功利主義正當性的前提是犧牲的利益和保留的利益都是可以計算和衡量的,然而,人的生命是可以計算的嗎?如果您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什么樣的對價能夠讓您交出自己的生命呢?事實上,在法律看來,每一個生命都具有絕對價值,任何犧牲都必須是自愿的,這是文明社會不言而喻的真理。
聽完上述辯駁,原本堅定的無罪判斷開始動搖,不禁感慨,作者竟然如此輕易地在三言兩語之間就顛覆了我們的想法,我想這就是思辨的魅力。繼續讀下去,發現作者又從刑罰目的、法律解釋、道德底線、受害人承諾、囚徒困境等角度,以自己頭腦中的智慧展開針鋒相對的辯論。跟隨作者的思路走下去發現自己對罪與非罪的判斷一次又一次被顛覆,于是驚嘆于作者能夠做到不斷站在自己的對立面換位思考,在自我辯駁之中,完善觀點,逐步接近無懈可擊。
作為公訴人不正是需要這種思辨的素養嗎?公訴業務的核心就是出席法庭指控犯罪,而庭審現場是社會公眾感受公平正義最直接生動的舞臺,是檢察機關教育群眾、(展示形象的窗口。成為一名公訴人之后,我不斷問自己如何才能以最佳效果將正義用看得見的方式展現,做到“說得清、訴得準、辯得明、判得了”呢?本書的作者給了我答案,那就是要培養自己的思辨思維,換位到辯方的角度自我審視,在反復思考中理清觀點、夯實依據、做足準備、強化指控。
這本閃爍著思辨光芒的好書,啟發我認識到與公訴結緣就意味著要與思辨同行,唯有在思辨中不斷求索,才能在平凡的崗位上履行好守護公平正義的光榮使命!
里的奇案讀后感大全(17篇)篇四
01、在一個叫做紐卡斯的國家,五名探險者在探險中遭遇意外,受困山洞,洞口被落石死死封住。由于探險者們沒有按時回家,家屬都報了警,營救部隊知悉后迅速前往事發地點展開搜救。
在等待救援過程中,五人攜帶的食物都已消耗殆盡。為了維持生存等待營救,其中一名探險者威特莫爾,提議通過抽簽,吃掉其中一人。可是就在抽簽前,威特莫爾又收回了意見,但其他四人仍然執意要抽簽,并且恰好抽中了威特莫爾。
成功獲救后,幸存的四名探險者被以殺人罪起訴。
這是法學家富勒提出的一個非常著名的虛構案例。在庭審中,富勒通過五位法官之口,表達了五種不同的司法觀點。五十年后,《洞穴奇案》的作者薩伯,在富勒的基礎上續寫了九個新的觀點。
在這些不同的觀點中,不乏彼此針鋒相對的。
其中有兩位法官談到了自己對于生命價值的截然不同的看法。
02、塔利法官認為,在洞穴事故中,威特莫爾的命運是值得同情的。但在這起悲劇中,通過抽簽決定的一命換多命是一項再劃算不過的“交易”。
以殺人做為手段確實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但是在這樣一個事實中,一個將死的人通過犧牲自己,使得剩余的人存活下來,我們不會有人否認,這是一個遠遠優于讓所有人都共同死去的選項。
如果你還覺得這點難以接受,那么讓我們改變一下數目。假如犧牲一個人,拯救的是一百萬人,那我們的選擇將是顯而易見的——我們將毫不遲疑的選出那名“志愿者”。也就是說,盡管我們會產生感性上的偏差,但這種一命換多命的“交易”總是劃算的,區別只在于數目比例上的大小罷了。
面對塔利法官的觀點,特朗派特法官則認為,殺人永遠不是“劃算”的交易。
生命是一個無法用數字衡量的單位。如果我們承認,人生而平等,生命是無價的,那么一個生命與兩個生命就是同樣珍貴的,與一百萬個生命相比同樣如此。
03、所以,生命究竟是否可以計算?
在我們的許多英雄故事中,犧牲一位英雄拯救成千上萬的人,總是會被傳為佳話,但這并不必然意味著這樣的行為具備合理性。如果我們承認生命可以冠以數字來衡量,那么是否就意味著,生命并非無價,而是存在價值區間的。
如此一來,現實中的一切不平等,就找到了冠冕堂皇的理由。富人可以購買窮人,只要出的價格足夠,他可以買一個,兩個,一百個。在事故中出了人命,有錢人也可以大大方方拿錢消災。
然而事實是,無論多少金錢,多少條額外的生命,都無法彌補一條生命的消逝所帶來的遺憾,以及這些遺憾,在其他與這條生命存在羈絆的生命中所撕開的空洞。
所謂的電車難題,利用的也是同樣的困境。當兩條車軌綁上了不同數字的生命,我們道德和價值觀就開始在數字的利益計算中迷失了。
04、價值衡量是人類在社會進化中發展出來的一種本能,利益權衡更是一個人被視為成熟、理性的標簽。但如果我們所有的一切,都可以通過數字計算得失,那諸多看似美好的事物,就有了利益的前置條件。
愛情的美好,是只有當沒有車與房的顧慮時;親情的溫暖,是只有當沒有可供糾紛的遺產時;生命的無價,是只有當沒有數字的比較時。
如果是這樣,那你和我就必須承認,你我存在的意義,就是做為社會這把巨大算盤的,串在一條條利益鏈上的冰冷的算珠。
里的奇案讀后感大全(17篇)篇五
事情開始于一堂作文課。達萊納女士給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業,要求全班二十五個同學在早上九點至十點半之間,散布到小鎮上的各個角落,去仔細觀察和體會,回來之后寫下自己的所見所想。誰料就在這個時間,一向和平的小鎮居然發生了一起謀殺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二十五片作文最終讓二十五個同學都化身為偵探!這普通的學生作業里,每個人都暗藏著蜘絲馬跡。
在最初寫作文的時候,二十五個同學都沒有預測到自己所寫的一篇作文有一天會變成破案的依據。達萊納女士也完全沒有想到,她布置的觀察寫作任務會演變成偵探任務,而派她到小鎮各個角落的二十五個同學,實際上成了二十五個小偵探。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因為這個故事非常吸引人,我買了那幾本書時,我就想一直看這本書。這本書非常容易懂。書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觀察、善于思考的優點,很值得我去學習,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這本書,也都去學習。并像書中的'主角一樣擁有一顆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里的奇案讀后感大全(17篇)篇六
“五名洞穴探險者受困山洞,水盡糧絕,無法在短期內獲救。為了維生以待救援,大家決定抽簽吃掉一人,犧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莫爾是這一方案的最初提議人,但在抽簽前又收回了意見;其他四人仍執意抽簽,恰好選中了威特莫爾做犧牲者。獲救后,這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并被判處絞刑。”這就是我所讀的,北京三聯書店出版社2012年4月版《洞穴奇案》,書封上寫的著名假想公案——洞穴奇案的簡要案情。
四名被告有罪或無罪的結論雖然簡單,但細讀書中虛構的十四位法官各自就罪與非罪闡述的理由,顯示了法律本身的引人入勝。
首先總結四個爭議的焦點。
一是一命換多命劃算,還是生命具有絕對價值;
二是按照法律條文斷案,還是探究法律的目的;
三是本案四名被告是否構成緊急避險;
四是五名探險者重回自然狀態,達成新的契約,還是仍然屬于紐卡斯國法律管轄。
接著逐一解析以上四個爭議焦點。
第一點:我大學時初次接觸這個故事,認為四名被告無罪,理由就是犧牲一個人的命救活四個人的命,這不是很劃得來嗎?直到看到生命的價值都是平等的,我們能夠為一百人的生命而殺掉一個人嗎?一百萬人呢?什么時候殺人的“收益”會超過“損失”,以至于我們可以開始談論“劃算的交易”?有這樣的一個點嗎?在預防性殺人中永遠都沒有劃算的交易,有的只是手上帶著鮮血的幸存者。由此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在絕境之下人心中的道德律令應該戰勝求生的本能,寧愿自己餓死也絕不做殺死他人的事。這種觀點當時對我的沖擊甚大,顯然前一種觀點就是我們這個社會盛行的功利主義,一切都可以計算和交易,以至于某些道德準則早就被我們拋到九霄云外,熟不知有些價值可以計算,但生命卻不一樣。正是這種對生命價值的漠視,導致撞傷不如撞死這種可怕的觀點盛行,看懂這點也就能明白為什么墮胎在美國是一個重要的公共議題,而在我國墮胎自由似乎是不言自明的共識。
第二點:本案中紐卡斯國的法典規定:“任何人故意剝奪他人的生命都必須被判處死刑。”有法官就認為要嚴格按照法律條文的字面意思來適用法律,反對法官按照個人理解的公平正義來解釋法律。有法官則認為一個人可以違反法律的表面規定而不違反法律本身,刑法的目的是威懾,而這種極端情況下的威懾卻沒有意義。那有法官就提出,刑法的目的可不止一種,除了威懾還有報復和改造,假定我們必須根據法律的目的來解釋法律,當法律有許多目的或這些目的有爭議時,我們該如何處理?這牽涉到價值位階發生沖突時,如何取舍的問題。不同的社會不同的時代主導的價值觀不一樣,所做的選擇就會不同。
第三點:關于四名被告的殺人行為是否構成違法阻卻事由,本書用了“自我防衛”和“緊急避難”兩個概念,我讀完后發現以中國刑法的概念應該理解為“緊急避險”。緊急避險之所以不認為是犯罪,就是因為行為人不具備犯罪故意。那么本案中四名被告是否具有殺人故意就成了爭議的焦點。有罪一派認為,通過抽簽這種有計劃的方式選擇一個受害人,就證明了四被告人的故意,但另一派則認為,在四被告人陷入絕境的情況下,被害人雖然不是侵犯者,但除了殺死一個人沒有其他自救的辦法,所以絕境構成了緊急避險的事由,在抽簽這種公平公正的方式下,四名被告不具有殺人的故意。
第四點:我覺得這個觀點最別出心裁。福斯特法官舉出一句法諺,“法律存在的理由停止時,法律也隨之停止。”基于社會契約論的基本假設,他認為在本案的絕境之下,五名探險者已經脫離文明狀態,重回自然狀態。這時,他們五個形成自治的共同體,文明社會的法律對他們已經沒有管轄權,該五人基于一致同意達成新的契約才是具有約束力的“法律”。那按照福斯特的觀點推演,既然案發時他們處于自然狀態,獲救后,紐卡斯國的法官也沒有理由對他們做出審判,因為法官們是文明社會的法官,而案發時他們處于自然狀態。但福斯特法官的契約論觀點就沒法解釋被害人撤回同意后,四名被告殺害威特莫爾的正當性何在。倒是塔利法官從另一個角度的論證頗具說服力。他說五人平等地承擔死亡是公平的,因為如果威特莫爾退出抽簽,且假設他撤回同意得到尊重,那么剩下的每個人被抽中的概率就從原來的五分之一變成了四分之一,這樣就會增加另一個人退出抽簽的可能性,如果再退出一個人,剩下的人被抽中的概率又會上升變成三分之一,最終的結果就是導致抽簽計劃擱淺,等待五人的就是被餓死的結局。這就表明威特莫爾撤回同意不是他退出抽簽的正當理由,如果公正要求平均分配風險,就需要他們對威特莫爾撤回同意置之不理,因為選擇抽簽而不是等待最弱的伙伴死亡是正當的。
法律文書缺乏說理性一直是我國司法工作人員受人詬病之處,這體現了我們法律思維能力的匱乏。上半年網上瘋傳的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的一份所謂翻版“許霆案”的最偉大判決書,確實不失為近年來我看到最具說理性的一份法律文書。既有各種理論的分析,又不失法官的溫情。精讀《洞穴奇案》,同樣是享受不同法哲學思想交鋒的一場精神之旅,如何充分有效說理,是需要長久思考和訓練的技藝。
里的奇案讀后感大全(17篇)篇七
這個假期我閱讀了法律著作《洞穴奇案》,引發了我對于法律問題的深思。
“五名洞穴探險者受困山洞,水盡糧絕,無法在短期內獲救。為了維生以待救援,大家決定抽簽吃掉一人,犧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莫爾是這一方案的最初提議人,但在抽簽前又收回了意見;其他四人仍執意抽簽,恰好選中了威特莫爾做犧牲者。獲救后,這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并被判處絞刑。”這就是我所讀的,北京三聯書店出版社4月版《洞穴奇案》,書封上寫的著名假想公案——洞穴奇案的簡要案情。
立法至上原則極其重要,從該原則引申出來法官有義務忠實適用法律條文。根據法律的平實含義來解釋法律,不能參考個人的意愿或個人的正義觀念。我非常懷疑謀殺是犯罪的法律條文是否確實有一種通常意義上的“目的”,最主要的是這樣的法律規定反映了人們內心的確信,即謀殺是錯誤的,應懲罰犯有謀殺罪的人。人民不允許法官們適用自己的道德觀點,法官的任務是解釋立法機關的語詞,這些語詞反映了立法機關的道德觀點,也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道德觀點。不能以正義之名,而置法律于不顧。
我認為雖然法律的完善可能更重要,但因為法律的局限性,適當的自由裁量權必定是合理的,否則讓法律僵化且不具可操作性。我們不可能忽略以“轉發”500次為例,此標準體現了可操作性,若無此種標準,則賦予裁決者的自由裁量權范圍未免太寬泛。當然人們可以批評此標準是僵化的,正因為如此,制定標準應當做到科學、合理而免受質疑。
既然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是必須的,所以我認為不能限制法官僅使用平義解釋。我也不同意最后一句話,因為沒有一致的結論說明法官在本案的法律解釋中,應當采用何種解釋方法才是正確的。假如采用客觀目的解釋,又何謂客觀目的呢?定然是誰也無法說服誰,此時自然會有人會去批判對方加入了自己道德上的觀點,同時,絕對的、不拋棄情感的理性是不存在的。同理,我們無法說清楚何謂本案中的“正義“,因此上文所謂的“以正義之名”判無罪,不一定是置法律于不顧。
不同的人對此有著不同的看法,有些法官堅持法律的條文,認為屬于故意殺人,覺得應該按照法律條文,受到該受的懲罰,有些法官認為法律是建立在所有人都承認的道德基礎之上的,他們在洞里,所處的環境與法律所適用的環境完全不同,因此,法律對他們是沒有約束力的,還有法官認為應該跟隨自己的內心,他們殺人也是處于迫不得已,這不同于現在生活中普遍的饑餓,因為在現在這樣的生活中,人們可以去選擇其他的方式,比如打工等,但是殺人是他們獲得食物的唯一選擇,但是,接著又有法官提出不同的看法,他們可以等到有人無法承受而死去的時候再吃死掉的人,接著就有另一個法官提出了一個想法,便是最開始提出這個想法的人可能就是覺得自己會最先死掉的那個人,那個人后來的退出,是不想參與這個活動,最后來通過別人對他的同情而獲得食物,但是只要一個人退出,每個人被殺掉的概率會增加很多,這對其他人來講,都是絕對不可能同意的。
這本書很小,篇幅不長,但是你在書中可以看到許多的人對這一個事件的眾多看法,而且,你可以看到后面的法官對前面法官的一些看法的批判,我個人覺得這是一本很有意義值得去細細品讀的一本書。
里的奇案讀后感大全(17篇)篇八
我讀了一本書,叫作《神秘洞穴大冒險》,這本書很幽默也很驚險,還告訴了我一些知識和道理。
故事的主要內容是這樣的:毛毛一行人去洞穴探險,可是在觀賞時地面突然塌陷,毛毛他們進入了一個未知的洞穴。他們一直都在找出口,就是要回去吃飯。可是他們找了很多都是死路,而且食物也沒有多少了。在一次尋找中,毛毛和他的`哥哥進入了一個支洞穴,但出口突然被落下來的石頭堵住了,毛毛和他的哥哥已經和外界隔離了,幸好毛毛發現了一個狗洞,他們爬了一個多小時才出來。最后,毛毛在一個瀑布里發現了一個洞,他們進去后發現水很渾濁,不能出去。這時水急速增加,他們差點就要淹死了,但是水又下降了。過了一天,毛毛的哥哥在洞里面找了兩遍,發現了太陽光。他們都高興極了,馬上就游泳過去。最終他們從可怕的洞穴里出來了。
這本書讓我懂得了遇到任何困難也不能害怕,放棄,只有用智慧,用勇敢解決才能走向成功。
里的奇案讀后感大全(17篇)篇九
在一次和朋友的談話中,他跟我說了一本書,就是《洞穴奇案》,用朋友的話說"極具神奇色彩,堪稱法學獨秀之一",最讓我有一種去看的沖動的就是,他告訴我"你對此案例的所有看法都會在法官的看法當中"。所以就專門去圖書館找了這本書,讀罷此書不由長吁一口氣,竟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因為書中充滿了晦澀難懂的法律專業術語,對于我這個法學初生牛犢來講確實應接不暇。然而,我就是帶著一種"要產生自己獨特的法官之外的見解"的非正常思維去讀的,一看就不舍得放下:一個虛擬的案例,竟能引發如此多的觀點,邏輯般的充滿了法律、哲學、正義、人性情感太多的思辨,讓我不禁深深陷入其中,領略這法律的無盡魅力和作為法律人的無限風光。
該書主要討論的案例是由美國20世紀法理學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學評論》發表了一個假象公案:五名洞穴探險人受困山中,水盡糧絕,而且無法在短期內獲救。為了維持生命以待救援,大家約定抽簽吃掉其中一人,犧牲他以救活其他四人,維特摩爾使這一方案的最初提議人,但在抽簽前又收回了意見。其他四人任執意抽簽,而恰好選中了威特摩爾做犧牲者。獲救以后,這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并被初審法庭判處了絞刑。本書的前一作者圍繞這一案例進一步虛構了最高法院上訴法庭五位大法官對此案的判決書。1998年法學家薩伯延續了富勒的游戲,假設五十年后這個案子有機會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也針對這個案子各自發表了判決意見。本書可以說就是十四位法官判決書的集合。
自然我們不是每天都面臨著洞穴探險者案那離奇的事情,我們置身其中的政治、法律、文化以及生活中的點點滴滴與書中所說或者是大異其趣,但這些都不影響我們從其論述中獲得富有現實意義的教義和理性,同時也是對于正義和社會整體道德情感關注和熱議,所以我們才會對那些似乎與我們不是有太大關聯的李麗云案、許霆案和鄧yu嬌案的關注。因此我可以說,雖然對于洞穴奇案沒有陪審團,沒有媒體大眾的關注,甚至可以說是幾個大法官坐而論道,但其中的嚴禁法律推理,公開理性論辯以及對于公平正義的探求確實讓人嘆為觀止。因每個人的.經驗、判斷各不相同,所以就舉兩個例子,談談幾個大法官的主要觀點和辯論中的精妙技巧。
首席大法官的主要觀點是:法典規定,任何人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必須判處了死刑。根據這一條,我們基本是可以斷定其是"不僅公正明理,而且是法律所允許的唯一方案"。然而福斯特法官以"探究立法精神"為題,用了兩個新觀點巧妙的繞過了首席法官的罪刑法定掛點:實定法是建立在人在社會中可以共存的基礎之上的,一旦失去了這一基礎,實定法就不再適用,而是用自然法則,因此本案不適用于聯邦現行法律;其次法律的規定應該通過它顯而易見的目的來規定,因此他認為本案應該判無罪。另一論點就是饑餓是否構成緊急避難的問題,認為饑餓不是殺人理由的唐丁法官舉了另外一個例子:被告沃爾金由于盜竊一個面包被指控,被告的抗辯理由是自己當時處于饑餓狀態,法庭沒有接受他的答辯理由。因此唐丁法官認為"如果饑餓不能成為盜竊事物的理由,怎么能成為殺人并以之為食物的正當理由呢?"而另一方贊同積極避難的斯普林漢姆法官卻認為沃爾金案與本案有很大的差異性:首先,沃爾金可能不是一直處于饑餓狀態或者有生命危險,不知其挨餓程度;其次,除了犯罪,沃爾金還可以有其他的選擇,比如找工作甚至乞討等等,然而本案中的探險者沒有這樣選擇,殺人成為了唯一的途徑。這樣的精彩辯論怎能不讓我拍案叫絕!
說實話,看這個案例,我都很是揪心:從法律以外的理由的卻是可以刀下留人,我們似乎也是期待著法官不要殺他們,這就讓我想起一句話"我們對‘法律’和‘司法’經常有兩種矛盾的情緒:一方面我們堅持罪刑法定,希望它是客觀的,法官不應當有任何價值判斷;另一方面,許多人法律司法應該代表正義,不應拘泥于法律條文"正如中國古人云:人之情無窮,而法之意有限;以有限之法而御無窮之意,則法之所以不如人情也。還有一點就是被殺的人最后反悔了,但任沒有逃脫被殺的厄運,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老師經常說的多數人的"暴政"(把自己的命交給幾個人就可以決定了,我想不管處于什么情況下,沒有多少人是愿意的,如果這樣也可以那不是太沒有安全感啦!)我想從一個法律人的思維來講,我們既然制定了法律就應該接受這個哪怕有些殘酷的事實,我們不是要求法律毫無瑕疵,更多在意案件的合法性基礎,所以盡管時間的背后有復雜的起因和可原性的事實,但我還是認為至少應該判有罪,至于具體懲罰上,就看當時當地的具體實況吧。
里的奇案讀后感大全(17篇)篇十
洞穴奇案是1949年美國著名法學家富勒所提出的一個著名的虛擬案例,在當時引起了法學界的極大爭議,而洞穴奇案這本書是1998年由薩伯再次提出并補充新的觀點后所撰寫的。
洞穴奇案的提出者富勒做出了一個假設:在公元4300年,發生了一起案件。這起案件講述了五名探險隊員因為山體崩塌被困在了一個洞穴之中。因為與組織者失去了聯系,組織者立刻請求救援,但因為探險隊員被困于深山之中,救援設備無法進入,救援的進度十分緩慢。探險隊員僅僅帶了勉強維持生命的食物。在被困后第二十天,探險隊員與營救人員取得聯系,并從救援人員處得知了至少十天之后他們才有可能獲救。但是當時探險隊員們所帶的食物已經消耗殆盡,而洞穴中也不存在任何可以維持生命的食物,在咨詢醫療專家后得知,他們不可能在沒有食物的情況下,堅持到營救隊的到來。又過了八小時后,其中一名探險隊員代表所有的五位被困人員詢問營救隊員,如果吃掉其中一人,是否可以再活十天,營救隊長雖然不愿回答,但最后還是給出了肯定回答。于是被困者中一名名叫威特莫爾的隊員提議抓鬮決定吃誰,但在臨抽簽時反悔,但其他四人仍然要求繼續抽簽,由一名同伴替他抽簽,而威特莫爾也未對此舉表示反對。
最后在事發第二十三天,洞中的石頭被營救隊員鑿開,映入營救隊員眼中的是四名奄奄一息的幸存者以及一名體無完膚的尸體,而這具尸體正是威特莫爾,他不幸被抽中,成為了其他四人的食物。于是一起案件被送至法院,一審法院以謀殺罪判處四人絞刑,四位被告不服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而這本書就是在寫法院中十四位大法官的不同判決意見。
這些法官所提出意見每一個都蘊含著十分濃厚的法理氣息以及實證主義的理論。十四位大法官代表著十四種對于案件的情況以及不同法學思維的認知。其中富勒筆下的五名大法官,兩名認為應當維持原判支持有罪判決,兩名反對,一名法官選擇棄權;薩伯筆下的九名大法官,四名支持有罪判決,四名支持無罪判決,而另一人請求回避。
每一種想法細讀下來都可以說是一環扣一環,十分流暢且有理有據,他們的觀點之間有些卻是互相對立的,而這本書最有意思的也就是這種思維之間的相互碰撞,細細品讀其中觀點,可以很好的增強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拓展自己對其他事情的認識方面,可以說是一本值得一讀的佳作。
里的奇案讀后感大全(17篇)篇十一
當我看到這本書的時候,心想作文里會有奇案呢?我帶著好奇心讀完了這本書。事情開始于一堂作文課,男孩埃爾萬班上的法語老師,給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業,要求全班25個同學在早上9點至10點之間,散布到小鎮的各個角落,去仔細觀察和體會回來后寫下自己的所見所想。誰料就在這個時間段,一向和平的小鎮居然發生了一起謀殺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25篇作文最終讓25個同學都化身為偵探!這最普通的學生作業里,每個人都暗藏著蛛絲馬跡。
在最初謝作文的時候,這25個學生誰會想到自己的一篇作文,有一天會對破案有幫助呢.達萊納老師也沒想到,她布置的一次觀察寫作任務,會對謀殺案提供破案的證據。讓25個學生變成了25個小偵探。
這本書給了我很大的啟發,讓我知道寫作文就是要,多觀察周圍發生的一系列事情,仔細觀察、多多思考是寫好作文的基礎,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
里的奇案讀后感大全(17篇)篇十二
看書可以讓我們感受文化,增長知識,明白道理,讓我們不用出門,就可以看到世界各地發生的事情。今天,我就給大家推薦一本我很喜歡的書——《作文里的奇案》。
《作文里的奇案》是法國大文豪伊夫格勒韋的著名作品。故事中的小主角是男孩埃爾萬和女孩卡桑德拉,他們倆是天真、活潑而且有著遠大志向的孩子。他們在尋找案件真相的過程中,遇到啦許多麻煩事,但他們那堅持到底、永不放棄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
故事的起因,還得從一堂作文課開始說起。埃爾萬班上的作文老師給同學們布置啦一個特殊的作業——在9點到10點半之間的一段時間里,同學們各自到小鎮的各個角落,去仔細觀察體會,回來時寫下自己的所見所想。本來,這只是一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中學生創作采風活動,但是,在這個時間段,一向和平的小鎮,卻發生啦一起兇狠的謀殺案,一位疑似公證員的人被殺啦!這25篇作文,里面竟然是一條條十分珍貴的線索,使本來毫無頭緒的案件,有啦新線索。埃爾萬和卡桑德拉便利用這些作文開始尋找案件的真相,途中的困難他們都一一解決。最后終于解開啦謎底。
在生活中,我們也應該將埃爾萬和卡桑德拉那種堅持、勇敢的精神發揚起來。當你無助、彷徨時,堅持和勇敢是你人生道路上的指明燈,照亮你前行的道路;當你失落、沮喪時,堅持和勇敢就會像清晨的第一縷陽光,溫暖你呵護你,帶給你力量和希望!當遇到困難和挫折時,不要退縮,而是應該迎頭趕上,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到達勝利的頂峰!我們在學習中也應該保持著這份堅持和勇敢。當遇到難題時,不要想著我不會做,而是應該多讀讀題目、多翻翻書本、多查查資料。山窮水復疑無路之后,必定會柳暗花明又一村!
這么精彩的一本書,我想大家肯定也迫不及待地想看看啦吧!
里的奇案讀后感大全(17篇)篇十三
事情開始于一堂作文課。達萊納女士給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業,要求全班二十五個同學在早上九點至十點半之間,散布到小鎮上的各個角落,去仔細觀察和體會,回來之后寫下自己的所見所想。誰料就在這個時間,一向和平的小鎮居然發生了一起謀殺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二十五片作文最終讓二十五個同學都化身為偵探!這普通的學生作業里,每個人都暗藏著蜘絲馬跡。
在最初寫作文的時候,二十五個同學都沒有預測到自己所寫的一篇作文有一天會變成破案的依據。達萊納女士也完全沒有想到,她布置的觀察寫作任務會演變成偵探任務,而派她到小鎮各個角落的二十五個同學,實際上成了二十五個小偵探。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因為這個故事非常吸引人,我買了那幾本書時,我就想一直看這本書。這本書非常容易懂。書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觀察、善于思考的優點,很值得我去學習,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這本書,也都去學習。并像書中的主角一樣擁有一顆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里的奇案讀后感大全(17篇)篇十四
”戴上墨鏡,世界在你眼前就立即失去了光彩,個人的不幸往往是脆弱者觀察生活的墨鏡。”
在這本書中,那位有趣的法語老師達萊納女士的想法——讓班里的25位學生,散布在城鎮的各個角落,觀察街上的行人,展開想象,來寫一篇作文。可誰都沒有想到,這卻與一個謀殺案有關,主人公矣爾萬,展開行動,搜集到了全班同學的作文,做了一次奇異的“游歷”。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外面天暗的仿佛吞噬了星空,外面有事狂風暴雨,讓我們每一個人都打個寒顫。我打開陽臺門,好冷啊,手凍得跟冰似的,忽然,我看到放在陽臺上的幾株多肉被風吹得東倒西歪。唯獨梅花卻傲然挺立。我把它們都抱回屋,盯著梅花出了神,腦子里思索著什么,于是我翻了翻資料:這種植物的春花溫度點比普通的植物要低,所以在寒冷的季節開放。后來古人也用梅花這種精神來贊頌有著一樣品德的人。
我恍然大悟,又把她重新送回"暴風雨之中”,看著他傲然挺立,我的心也不再害怕這暴風雨的夜晚了。
里的奇案讀后感大全(17篇)篇十五
當我看到這本書的時候,心想作文里會有奇案呢?我帶著好奇心讀完了這本書。事情開始于一堂作文課,男孩埃爾萬班上的法語老師,給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業,要求全班25個同學在早上9點至10點之間,散布到小鎮的各個角落,去仔細觀察和體會回來后寫下自己的所見所想。誰料就在這個時間段,一向和平的小鎮居然發生了一起謀殺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25篇作文最終讓25個同學都化身為偵探!這最普通的學生作業里,每個人都暗藏著蛛絲馬跡。
在最初謝作文的時候,這25個學生誰會想到自己的一篇作文,有一天會對破案有幫助呢。達萊納老師也沒想到,她布置的一次觀察寫作任務,會對謀殺案提供破案的證據。讓25個學生變成了25個小偵探。
這本書給了我很大的啟發,讓我知道寫作文就是要,多觀察周圍發生的.一系列事情,仔細觀察、多多思考是寫好作文的基礎,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
里的奇案讀后感大全(17篇)篇十六
在這個暑假,老師給我們介紹了幾本書,其中令我影響最深的就是這本《作文里的奇案》了。
故事開始于一堂作文課,男生埃爾萬的老師給埃爾萬班級的25個人布置了一項特別的作業:讓大家在上午的9點到10點半之間的一個半小時當中,到這個小鎮的各個地方觀察,然后寫下自己看到的東西。可是就在這個時間段中,這個只有三萬人的和平的小鎮中發生了一件離奇的謀殺案:一位公證員離奇的死在了自己車里!不過男孩埃爾萬號召他的24個同學們在他們寫的25篇作文里找到了關鍵的線索,從而破解了這一樁公證員謀殺案!
這本書讓我知道了如果在生活中留心觀察任何一件事,就沒有什么可以難倒我們!
在20**年的2月26日,也就是我生日那天,我爸爸送了我一本書,這本書的名字叫"作文里的奇案。"
事情開始于一堂作文課。男孩峻爾是班上的法語老師,給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業,要求全班二十五個同學在早上九點至十點半之間,散布到小鎮上的各個角落,去仔細觀察和體會,回來之后寫下自己的所見所想。誰料就在這個時間,一向和平的小鎮居然發生了一起謀殺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二十五片作文最終讓二十五個同學都化身為偵探!這普通的學生作業里,每個人都暗藏著蜘絲馬跡。
在最初寫作文的時候,二十五個同學都沒有預測到自己所寫的一篇作文有一天會變成破案的依據。達萊納女士也完全沒有想到,她布置的觀察寫作任務會演變成偵探任務,而派她到小鎮各個角落的二十五個同學,實際上成了二十五個小偵探。
這本書給我留下了一個很好很直觀的答案,那就是:認真觀察,找出事物的表面之下隱藏的聯系。這就是推理的秘密,也是寫好作文的秘密。
《作文里的奇案》一書由法國作家伊夫。格勒韋著,在我看來,這是一部很不錯的.適合中小學生的讀物,在陪孩子讀這部小說時,他很專心且熱情高漲,我們一起讀得很輕松。
這是一部視角獨特的推理偵探小說,事情起于一堂中學生法語課,法語老師布置采風作文,范圍在一個小鎮上,時間是某一天的上午9:00至10:30,作文內容是通過各自的觀察寫一篇文章。主人公埃爾萬和同班25位同學根據老師要求依時分布在小鎮的每個角落,把自已的所見所思所感記錄下來,沒想到與此同時,往常平靜的小鎮正上演著一場離奇的謀殺案,小作者們的作文成了破案的重要線索。主人公埃爾萬組織幾個同學圍繞作文展開對本案的調查,最后為警方順利破案提供了關鍵線索。
孩子喜歡本書最大的原因是他熱衷于偵探小說,()以前讀《福爾摩斯探案集》就曾愛不釋手,我喜歡本書原因就多了,其一是故事情節緊湊,推理縝密,環環相扣,能激發讀者的思考;其二是故事中出現的人物大多是中小學生,天性爛漫天真,充滿了對社會的好奇,調皮又不失社會責任感;其三也是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故事中的25篇中學生作文,角度不同,體裁不一,有散文、詩歌、小說、科幻,文筆流暢又不失天真,對學生作文有很強的指導意義。老師的精彩點評也為故事增色不少。
談到讀完小說的啟發,我認為有以下幾點:一是要進一步培養小孩的觀察能力,有良好的觀察力和觀察習慣,有利于小孩心智的成長;二是作文要思路開闊,不能拘泥于形式,不能千篇一律,要有作者對生活的理解,要天馬行空,發揮想像力,思想有多豐富,想像有多大跨度,文章就會有多精彩,國內的學生作文指導,傳統呆板,很難激發學生的想像力,這種走出課堂,走向生活,從生活中就地取材的作文思路很具有借鑒意義。
《作文里的奇案》這本書有兩個主角——埃爾萬和卡桑德拉。在同學們寫街頭觀察日記時,有一個公務員被殺了,埃爾萬和卡桑德拉想協助警察,他倆竟從同學們的日記里找到了那個"兇手".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因為這個故事非常吸引人,我買了那幾本書時,第一眼就迫不及待的打開了這本書,我看第一頁時,我就想一直看這本書。而且這本書非常容易懂。書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觀察、善于思考的優點,很值得我去學習,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這本書,也都去學習學習。并像書中的主角一樣擁有一顆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里的奇案讀后感大全(17篇)篇十七
這個故事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認真觀察,用心體會,找出事物表面之下隱藏的真相,多思考,多分析,這也是我們寫作文的最好的秘密絕招。
還記得有一次考試的時候,試卷上的作文要求是我從來沒見到過的,我想了半天也落不了筆,眼看時間已經過去一小半了,我心里特別著急,可是越著急越想不出來怎么寫。忽然,我想到從題目入手,題目是《照片里的故事》,我想到那個周末剛好和爸爸媽媽去拍了全家福,想到當時攝影師姐姐一直在讓我們擺各種造型,俏皮的,有溫馨的,特別有意思,比如有一個造型是當時要求爸爸媽媽背靠背坐在草地上,我站在他們倆中間從后面探出一個小腦袋,想到這些我又看了一遍作文要求,哇!太棒了,一下子我就豁然開朗了,不一會兒我就完成了一篇生動有趣的作文,老師也覺得這篇作文寫得特別真實,還得了優星呢,我想這就是認真觀察用心體會的好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