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可以為各方提供合法權益保護的依據,降低合作風險。以下是一份精心整理的合同協議范文,包括了衡量合同質量的重要要點。
協議退費問題(實用12篇)篇一
賠償人:汪,男,26歲,漢族,車主,現住__鄉__村,身份證號碼:
被賠償人:,男,56歲,漢族,農民,現住__市__縣__村,身份證號碼:
20__年__月__日,汪在公路上騎摩托車正常行駛的過程中,由于騎著自行車看牛導致岔道,和汪駕駛的摩托車相撞,致使受傷。被撞傷后立即被汪送到x醫院住院治療,經檢查,是大腿骨處骨折受傷,住院天后于20__年x月__日好轉出院。
經雙方進行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自愿達成以下賠償交通事故協議條款:
三、雙方再無其他爭議。
四、本交通事故協議書范文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賠償人:(簽名)被賠償人:(簽名)。
協議退費問題(實用12篇)篇二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_________________(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乙方)就房屋漏水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甲方房屋衛生間馬桶上水管漏水造成裝修損失,雙方就上述損失數額協商達成一致,共計_______________元。
二、經雙方簽署協議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賠償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
三、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后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系。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五、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此事處理即告終結。
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
以后因這次賠償的結果亦有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八、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捺手印后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協議退費問題(實用12篇)篇三
乙方:_________(乙方子女姓名:____________)。
為減輕乙方經濟負擔,保證乙方子女在甲方所屬____________學校完成學業,領到畢業證時達到不花一分錢學費送子女讀書的目的,雙方特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子女在入學后系統完成第一階段、第二階段規定的學分后,經乙方及乙方子女本人申請后,由甲方將乙方子女安排到用人單位參加勤工儉學(即工學交替)。
(二)甲方應保證乙方子女勤工儉學期間月收入根據專業不同分別不低于_________元(含吃住在內)如低于該標準的,本人申請,甲方重新調整單位。
(三)督促用人單位按月代扣部分工資(扣滿乙方向甲方交納的學費為止,剩余部分由乙方子女自行支配),甲方定時憑據到用人單位領取并代家長保管。在乙方子女領到畢業證時,甲方將代扣代保管的.錢全部退還給乙方。
(四)如乙方或乙方子女要求把勤工儉學的部分工資直接寄給乙方的,甲方應督促乙方子女按期寄給乙方。
(一)乙方子女在校讀書期間,乙方應及時按甲方的規定向甲方交納所有費用。
(二)配合甲方教育子女培養節約意識、艱苦樸素精神,督促子女按時寄錢回家。
(一)乙方及乙方子女不愿意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見習、實習)者;。
(二)乙方子女在勤工儉學(見習、實習)期間擅自跳槽、辭職者;。
(三)乙方子女在勤工儉學(見習、實習)期間因嚴重違紀違法而受到開除或法律處罰者;。
(四)乙方子女中途休學、退學、勒令退學、被開除者;。
(五)乙方要求子女自行支配勤工儉學(見習、實習)工資的或乙方子女自己要求支配勤工儉學(見習、實習)工資的。
(二)乙方子女在勤工儉學(見習、實習)期間,平均月收入達不到規定標準,乙方書面申請而甲方又不予以調整的。
(一)乙方要求子女自行支配勤工儉學工資或要求子女直接把錢寄回乙方時,乙方應向甲方出示書面申請。
(二)乙方子女要求將勤工儉學工資直接寄回乙方時,乙方子女應向甲方出示書面申請。
(三)乙方或乙方子女不同意參加勤工儉學(見習、實習)時,應向甲方出示書面申請。
(四)乙方或乙方子女要求將勤工儉學工資直接寄給乙方時,乙方子女在領取畢業證時,乙方應向甲方出示乙方子女已寄清乙方所交學費的書面證明,否則,緩發畢業證,待乙方子女完全寄清乙方所交學費后再發給畢業證。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協議退費問題(實用12篇)篇四
________________區地稅局:
茲有________________,單位社保號為:________________。因公司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網上系統操作社保扣費,當天立即發現扣社保名單中有這兩位員工: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社保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社保號:________________)分別已于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月________日辦理了離職手續,但立即在系統上操作撤消時,系統顯示“已扣款無法撤消”。當天又電話咨詢稅管員(因無前臺咨詢電話),他說要拿到代扣款銀行的“電子繳稅系統回單”原件及復印件,到同和地稅前臺辦理退費申請。因代扣款銀行的“電子繳稅系統回單”只有在每月________日公司發薪日才能打出單,所以現在才能辦理退費申請。
退費月份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對應的“電子繳稅系統回單”號:______________,應退還的險種及金額如下:
對應的“電子繳稅系統回單”號:________________,應退還生育保險________元。
請予以辦理。
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協議退費問題(實用12篇)篇五
1、幼兒園按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凡入讀我園的幼兒需按幼兒園規定一次性交納每學期的保教費、伙食費、代收代管的保險費、體檢費等。
2、幼兒園開學一月以內插班的,需交納全期費用。
3、幼兒園開學一月以上插班的幼兒,按月交費,入讀時,若當月時間過半按半月交費,當月時間不足半月按全月交費。(含保教費、伙食費、代收代管的保險費、體檢費等)。
4、中途插班的幼兒交納生活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二、收費標準:幼兒園收費標準:
保教費:2500元/期,生活費:400元/月。
代收代管:保險費、互助金、體檢費(根據當年標準)。
三、退費。
(一)幼兒入學后因故要求退費的,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闡明理由,出具有關退學、退費材料和憑證。
1、入讀時間在半個月以內申請退學退費的,扣除一個月的保教費,退還其余費用。生活費退費標準:幼兒園扣除幼兒在園入讀時間的生活費,不足半個月按半個月計算,超過半個月按全月計算后退還其余費用。
(二)若幼兒在園期間請假退費。
1、請假時間在連續一周以上者(連續請假,周六、周日不計算)退費只限生活費,按實際月繳費標準退費,未請假幼兒概不退費。
2、若幼兒因特殊情況請假,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協議退費問題(實用12篇)篇六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_____》,約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光伏系列產品,由于甲方提供的部分產品與乙方的具體要求有偏差,且存在一定的質量問題。為妥善處理甲乙雙方之間存在的爭議,減少雙方因此產生的損失。根據誠實信用、公平互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就合同賠償事宜達成以下共識:
一、甲方因產品質量問題,同意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人民幣_____元。(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日內支付)。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產品質量賠償金后,對于《_____》項下產品任何質量問題,乙方承諾免去甲方因該產品所產生質量問題的一切責任。
三、甲方賠償乙方后,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維修、檢查、排除危險等措施),以避免損失的擴大。乙方同時應當為甲方提供切實、有效的'協助義務。
四、本協議具體最終法律效力,如之前有與本協議相抵觸的約定,按本協議約定為準。
五、有關或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若達不成協議,甲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發生法律效力。
2、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協議退費問題(實用12篇)篇七
1、幼兒園按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凡入讀我園的幼兒需按幼兒園規定一次性交納每學期的保教費、伙食費、代收代管的保險費、體檢費等。
2、幼兒園開學一月以內插班的,需交納全期費用。
3、幼兒園開學一月以上插班的幼兒,按月交費,入讀時,若當月時間過半按半月交費,當月時間不足半月按全月交費。(含保教費、伙食費、代收代管的保險費、體檢費等)。
4、中途插班的幼兒交納生活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二、收費標準:幼兒園收費標準:
保教費;1600元/期,生活費:300元/期,接送費;400元/期。
代收代管:保險費、互助金、(根據當年標準)。
三、退費。
(一)幼兒入學后因故要求退費的,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闡明理由,出具有關退學、退費材料和憑證。
1、入讀時間在半個月以內申請退學退費的,扣除一個月的保教費,退還其余費用。生活費退費標準:幼兒園扣除幼兒在園入讀時間的生活費,不足半個月按半個月計算,超過半個月按全月計算后退還其余費用。
(二)若幼兒在園期間請假退費。
1、請假時間在連續一周以上者(連續請假,周六、周日不計算)退費只限生活費,按實際月繳費標準退費,未請假幼兒概不退費。
2、若幼兒因特殊情況請假,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3、在園超過一個月退半費,超過兩個月學費免退。
陽光幼兒園。
協議退費問題(實用12篇)篇八
為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要求,本著服務師生,安全第一的原則,經學校與食堂承包人協商簽訂本責任書。
一、牢固樹立“優質服務,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強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采購糧油、蔬菜必須渠道正常、票證等手續齊全,且保證在運輸、儲藏方面無污染。
三、飯、菜熟透,不向師生供應生冷、霉變食品,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四、食堂所有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執證上崗。各食堂必須辦理衛生許可證。
五、協助值日教師維護好飯場秩序,嚴防擁擠、燙傷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六、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操作間。加強水源、電源管理,使用電器必須規范操作,經常檢查線路,防止火災發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證用水衛生。
七、要定期對食堂灶具進行消毒,定期打掃環境衛生,定期進行滅蠅、滅鼠工作,認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學校要盡可能創造條件,為食堂正常運作提供良好環境。
九、安全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發現不安全事故,視具體情況進行嚴肅處理,重大問題交由上級機關甚至司法機關處理。
十、本責任書每學年度簽訂一次,一式三份,學校、分管領導、食堂承包人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蓋章):
邵莊初級中學分管領導(簽字):
食堂承包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協議退費問題(實用12篇)篇九
1、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為房地產估價師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未取得《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的人員,不得以房地產估價師的名義從事房地產估價業務。
2、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由本人提出申請,經聘用單位送省級房地產管理部門初審后,統一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注冊。準予注冊的申請人,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核發《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
人事部和各級人事(職改)部門對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的使用情況有檢查、監督的責任。
3、凡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和不能按第十三條要求提供證明文件的,不予注冊。
4、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一般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持《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者應當到原注冊機關重新辦理注冊手續。
再次注冊,應有受聘單位考核合格和知識更新、參加業務培訓的證明。
5、凡脫離房地產估價師工作崗位連續時間二年以上者(含二年),注冊管理機構將取消其注冊。
6、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登記內容變更,須在變更前30日內向原注冊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證書注冊及常見問題。
1、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幾年內注冊不需要繼續教育?《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規定,取得執業資格3年內(自執業資格證書簽發日起)申請初始注冊的,不需要繼續教育。
2、逾期幾年注冊需要滿足繼續教育?繼續教育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規定,取得執業資格超過3年(自執業資格證書簽發日起)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合格標準的證明材料。
根據《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暫行)規定,繼續教育滿足必修課60學時和學時學時。其中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組織實施的30學時的必修課和30學時選修課的繼續教育;其余各為30學時的必修課和30學時的選修課的繼續教育,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選定的單位組織實施的繼續教育。
3、高校老師取得執業資格注冊需要提高什么材料?
高校老師取得執業資格證書注冊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申請表;
(2)執業資格證書(或注冊證書)和身份證件復印件;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4)教師證復印件;
(5)所在高校出具從事房地產估價教育或研究的證明;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
4、延續注冊繼續教育需要達到什么規定?
《房地產估價師繼續教育管理規定》(暫行)規定;在一個注冊期內需要完成繼續教育必修60學時、選修60學時。
5、在“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系統”里身份證號有誤,如何處理?
(1)如果是由于身份證15位轉18位出現不一致的,需要提供派出所出具身份證號更改證明,并和更改申請、身份證復印件一起上報省級注冊管理部門。
備考資料。
6、辦理了變更,在“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系統”里執業單位是錯誤的,如何處理?
由于“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系統”是于才使用,數據正在逐步完善,可能數據存在差錯。如果辦理了變更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系統”里執業單位是錯誤的,請將注冊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上報到省注冊管理部門。
7、辦理了延續,在“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系統”里注冊有效期是錯誤的,如何處理?
由于“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系統”是于20才使用,數據正在逐步完善,可能數據存在差錯。如果辦理了延續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系統”里注冊有效期是錯誤的,請按照延續注冊要求申報延續注冊。
8、能否申請非專職估價師?
不能申請非專職注冊。規定中取消了房地產估價師專職與非專職的類型。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后只能在取得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單位注冊。注冊單位需要將注冊人員的人事檔案委托人才服務中心托管并繳納社會保險。
9、房地產估價機構名稱更名后,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如何變更注冊證書上的執業機構名稱?
房地產估價機構名稱更名后,單位的注冊房地產估價師需要辦理變更注冊。
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一式二份):
(1)房地產估價師變更注冊申請表;
(2)與更名后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更名核準通知書;
(5)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身份證件復印件;
(7)更名后新單位的估價機構資質證書復印件;
(8)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在“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系統”中,選擇“執業單位”時要用到彈出窗口的功能。有些計算機安裝了具有“攔截彈出窗口”功能的軟件,使“注冊系統”無法正常使用。遇到這種情況時,可以先暫停或關閉具有“攔截彈出窗口”功能的軟件,再進行網上的注冊申請工作。
請與資質管理部門聯系,將單位名稱加入“中國房地產估價師”網站上的“注冊系統”中。
12、變更注冊和延續注冊需要重新換發新證嗎?
根據《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151號),從年3月1日開始,房地產估價師延續注冊和變更注冊都要在建設部進行終審,終審后,將換發新的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書。
13、延續注冊繼續教育達到多少學時?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通知,自9月1日至月31日,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申請延續注冊的,繼續教育必須滿足60學時(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組織實施的必修課30學時、選修課30學時的繼續教育。如果必修課學時多于30學時,多的學時可以認同為選修。
1月1日后,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申請延續注冊的,繼續教育必須滿足120學時(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組織實施的必修課30學時、選修課30學時的繼續教育;省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的必修課30學時、選修課30學時的繼續教育)。
取得繼續教育學時,按照《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暫行)》執行。
協議退費問題(實用12篇)篇十
(2)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章。
到國有企業就業的畢業生,通常用人單位是具有檔案管理權的,比如“中國一拖”、“中信重工”等,只要在用人單位意見處蓋上該單位公章即可,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不用蓋章。檔案轉寄詳細地址填寫為用人單位的詳細地址。
到民營企業、私營企業等非公單位就業的畢業生,通常用人單位是不具備檔案管理權的,除了用人單位意見蓋上該單位公章外,還要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處加蓋檔案接收地人事部門意見。檔案有意愿托管在洛陽市人才服務中心的,可以加蓋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章。檔案轉寄詳細地址填寫為洛陽市黃河南路1號人才服務中心。
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畢業生,通常沒有就業單位,可以在用人單位處蓋洛陽市人才服務中心人事代理公章,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蓋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章。檔案轉寄詳細地址填寫為洛陽市黃河南路1號人才服務中心。
就業協議書:1、法律依據,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定的,為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簽訂就業協議的一種書面合同,
資料共享平臺
《就業協議書填寫問題》()。2、內容與目的,主要體現畢業生情況和意見、用人單位情況和意見及學校意見;3、時效,其協議約定僅指學生在畢業后到用人單位去工作的一份書面合同。4、簽發部門,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簽證部門是各級縣、市人事調配部門。勞動合同:1、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2、目的,是指勞動者同企業、事業等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3、內容、時效,規定以書面形式訂立,其中載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合同終止等條款,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4、與單位發生勞動關系開始。5、簽發部門,勞動合同的簽證機關是各級勞動行政部門。
就業協議僅僅是確立了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更進一步確立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畢業生千萬不要認為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就萬事大吉,應注意報到后及時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為了更加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畢業生可在簽訂就業協議時了解勞動合同的內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條款,畢業生也可向招聘人員索要樣本或復印件。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業協議書的簽訂。因為高校畢業生就業是通過各級人事調配部門在規定時間內來落實的。畢業生持學校發放的《畢業生報到證》和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到用人單位所屬縣、市人事局辦理報到手續,并憑其開具《行政介紹信》到具體的用人單位報到,此時的畢業生具有干部調動性。否則,畢業生就不具備干部調動性,對今后的技術職稱評定、晉升、社會養老保險、退休年限造成一定的影響。
協議退費問題(實用12篇)篇十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
家庭住址: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
(五)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日支付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元/月。
(七)甲方實行計時或者崗位工資的,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____元/月。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____元,計件單價為____元或者完成工作額的____%提成。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計入乙方工資。
(八)甲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九)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社會保險。
(十二)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十三)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之前告知乙方,并有乙方簽字為證。
(十五)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十六)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十七)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泄漏。
(十八)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九)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二十)本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十一)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十二)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執行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關于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按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二十三)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九、其他約定。
(二十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五)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
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者調解無效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3、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
4、社會保險費按國家規定繳納,雙方不能協商約定。
5、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協議退費問題(實用12篇)篇十二
導語:對于忠誠協議的褒貶不一,在司法裁判中,有些法院的裁判支持忠誠協議,有些法院否認忠誠協議,也有些法院對于此類案件直接不予受理。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
摘要:本文通過對2003年上海市閔行法院承認忠誠協議的案件,引出對于忠誠協議效力問題的探討。對于忠誠協議的褒貶不一,在司法裁判中,有些法院的裁判支持忠誠協議,有些法院否認忠誠協議,也有些法院對于此類案件直接不予受理。在法學理論界的觀點主要分為肯定說、否定說、中立和其他,本文主要介紹了肯定說與否定說,在此基礎上,分析忠誠協議的內涵與表現形式,分析了忠誠協議的性質與具體條款的效力,認為夫妻忠誠協議并不是身份協議,它實質上是夫妻之間就忠實義務而達成的一個對婚姻契約的補充協議;并且偏向于承認忠誠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內容與形式不違反法律規定,法院應當對其財產條款的部分進行審理。
關鍵詞:忠誠協議、法律效力
段宇2000年通過征婚,與同是離異的鄭婉相識。交往不久,他們就到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由于雙方均系再婚,為慎重起見,2000年6月份,夫妻倆經過“友好協商”,共同簽署了一份“協議書”,對婚前婚后的財產歸屬做了約定。同時,雙方還約定,夫妻結婚后應互敬互愛,對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觀和責任感。協議書中還特別強調了夫妻間的“違約責任”:若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出現婚外情等破壞夫妻感情的情況,有過錯的一方應當給予無過錯的一方經濟賠償30萬元人民幣。
協議簽訂后不久,鄭婉就發現丈夫段宇與別的異性有染。20010年10月14日凌晨,鄭婉得知丈夫在看望由前妻撫養的兒子時,留宿于前妻家中;2001年8月11日晚,鄭婉又發現段宇與另一陌生女性一起進人其在常州的家,至次日凌晨1時仍未離開。為此,夫妻倆矛盾不斷加劇,危機四伏的婚姻終于破裂。2002年6月,段宇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判決雙方離婚。與此同時,鄭婉清也以段宇違反“夫妻忠誠協議”為由提起反訴,要求法院判令段宇支付違約金30萬元。
受理此案后,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段宇和鄭婉在自愿基礎上訂立的協議有效,且鄭婉提供的證據證實了段宇與其他女性的不正當行為,可以認為他已經違背了夫妻間關于彼此忠誠的約定。故判決段宇支付鄭婉清賠償金30萬元。
判決做出后,段宇不服,向上海市某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后在上訴期間,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段宇支付鄭婉清25萬元人民幣。
這是一起因丈夫有婚外情而引發的“夫妻不忠賠償案”。男方因違反了“忠誠協議”,最終賠償了女方25萬元。這是婚姻法修改后,道德協議發生法律效力的首起判例。它開了一個先河:即通過協議的合法方式,讓法律作用于婚外情,以致后來不少法院都紛紛效仿。
在本案中,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簽訂的“忠誠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這是本案爭議的最大焦點。
近年來,夫妻之間為保障婚姻關系的和諧穩定,以賠償金作為承擔違約責任形式的夫妻忠誠協議不斷出現。因夫妻一方不忠而喪失財產的所有權或支付對方一定數額的賠償金的夫妻忠誠協議,自司法權介入之后,便成為社會各界的焦點話題 。
但是對于忠誠協議的褒貶不一,在司法裁判中,有些法院的裁判支持忠誠協議,如上述案例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判令男方因違反“忠誠協議”而賠償女方30萬元,開創了法律作用于婚外情的先河之后,不少法院紛紛效仿;有些法院否認忠誠協議,如青島市市北法院認為,呂某和劉某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應準予離婚,但雙方簽訂的“忠誠協議”屬一種道德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也有些法院對于此類案件直接不予受理。
在法學理論界的觀點主要分為肯定說、否定說、中立和其他。他們首先在“忠誠協議”的定義和屬性上就產生了爭議。有學者認為,忠誠協議是屬于婚姻當事人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性自由的合理約束,其賠償責任是當事人對違反配偶義務時財產責任的約定。也有學者將“忠誠協議”類比為戀人之間的海誓山盟,認為在未兌現時須承擔高額違約金顯得不合情理 。
目前在我國,《婚姻法》第4條規定:“夫妻之間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之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這是否就是法律對夫妻之間忠實義務的規定。但是這只是一項宣言性的條款、一種法律精神或原則,是倡導性的規定,并不能單憑這一條來狀告配偶對自己不忠。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3條也有明確規定:“當事人僅以婚姻法第四條為依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雖然在現在的司法實踐中,最高院解釋規定,忠誠協議類案件不予受理。但是在理論界,忠誠協議的爭議仍然存在,法院到底是應該支持還是回避關于此類案件的審理,以及忠誠協議到底為何性質,都值得探討。
“忠誠”的判斷標準因人而異,一般認為是個倫理性的道德概念,指人與人之間應該忠心,誠懇相待。夫妻間的忠誠、忠實,主要指夫妻關系中一方對另一方要忠心、誠實,不做有損夫妻感情和夫妻間道德關系的事;廣義解釋還包含不得惡意遺棄配偶他方,不得為第三人利益犧牲、損害配偶他方利益。
“忠誠協議”,狹義上是指婚姻當事人雙方簽訂的相互忠誠于對方并在一方發生違約情形時給予對方配偶約定賠償金或補償金的約定。而廣義上可以泛指婚姻當事人或者戀愛關系中的雙方口頭或書面約定的有關一方出現不忠誠于另一方的行為時應承擔相關賠償和補償責任的協議。 “忠誠協議”,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常指以維持男女間的感情為目的簽訂的,主要內容表現為男女各方應忠于雙方的感情或維系雙方的關系,協議的重點在于,若一方背叛雙方的感情或關系時,應向對方承擔某種責任。承擔責任內容以當事人的約定具體而有區別。據簽訂協議簽訂主體的不同,可分為戀人間忠誠協議,夫妻間忠誠協議,其他不正當關系主體間忠誠協議,這里所討論得僅指夫妻間忠誠協議的相關問題。
從“夫妻忠誠協議”的實例看,主要有兩方面的內容:人身關系協議和財產關系協議。即在滿足協議約定的特定條件下,有引起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變動以及導致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相對喪失的可能性 。
法學理論界將忠誠協議的表現形式歸納為以下幾點:(1)在違背忠誠協議的情形下,給付守約方一定數額的賠償或精神補償金。現實生活當中,主要是以“空床費”等形式出現。(2)在違背忠誠協議的情形下,違約方在離婚時財產分割是缺失優勢。主要是指,守約方可在離婚時,于同等條件下分得較多的財產。(3)在違背忠誠協議的情形下,約定以離婚為前提條件的懲罰賠償條款。諸如一方提出離婚,則要給付對方一定數額的賠償;或者是婚前約定以后不能離婚的。
(4)在違背忠誠協議的情形下,約定婚姻自動解除或失效。(5)在違背忠誠協議的情形下,約定違約一方自殘、自虐、自殺等(人身傷害性自罰行為);或者要求用不當的方式公開道歉,認錯,賠禮道歉等有損其人格尊嚴的。(6)在違背忠誠協議的情形下,約定違約一方自動無條件喪失監護權,探望權的。
我國《合同法》第2 條第2 款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即合同法排除了身份關系的協議。那么關于忠誠協議性質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它是否是人身關系合同。
一些主張忠誠協議有效的學者認為,“忠誠協議”就是一個合同關系,因為它符合合同法關于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所有要件;一些主張忠誠協議無效的學者認為,有些夫妻間“忠誠協議”并不符合合同法的規定。例如,有的“忠誠協議”中約定:夫妻中的一方有出軌行為,雙方即解除婚姻關系。但是,我國《婚姻法》規定,法院判決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才能予以判決離婚。如此認為忠誠協議中的條款很可能與法律有直接或間接的沖突,而致使該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效。所以,認為忠誠協議是被合同法所排除的,是因為它的基礎是人身關系,而認為其為合同法所規范的是因為協議的內容往往包含了財產關系。
忠誠協議的性質就決定著忠誠協議的效力問題。《婚姻法》第4條規定:“夫妻之間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之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可以說這是忠誠協議忠誠義務的法律依據,夫妻相互保持忠誠是婚姻關系最為本質的要求,婚姻關系穩定與否在很大程度上有賴于此。所以,筆者認為忠誠協議雖然有人身關系的存在,但是其中有關違約賠償的部分應屬合同法調整范圍,因為違約賠償的夫妻忠誠協議,實際上是對婚姻法中抽象而原則性的法律倡導性的義務(即忠實義務)的具體化 ,完全符合婚姻法的精神和原則,它有利于教育督促全體婚姻當事人信守法律,忠于婚姻,減少婚姻中性利益的沖突,維護婚姻和諧和家庭穩定。所以,綜上所述,夫妻忠誠協議并不是身份協議,它實質上是夫妻之間就忠實義務而達成的一個對婚姻契約的補充協議。
“忠誠協議”的效力問題是“忠誠協議”問題的核心。上文中提到,法學理論界對于忠誠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肯定說、否定說、中立說及其它。有效說,承認夫妻忠誠協議的效力,理認為我國法律并未禁止夫妻雙方簽訂夫妻忠誠協議;夫妻忠誠協議符合新《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則,是將婚姻法宣言性的規定具體化,具有操作性,是審判的依據;新《婚姻法》實質上是把道德的要求上升為法律的義務,夫妻忠誠協議并非單純道德范疇的問題;夫妻忠誠協議符合婚姻的契約實質,其本身而言可以作為民事法律行為的一種來理解,原則上是具備效力的。無效說,否定夫妻忠誠協議的效力,認為新《婚姻法》第46 條是我國法律干涉夫妻現實婚姻“不忠誠”行為的窮盡和限度;夫妻應當相互忠實、尊重的原則,僅是一種價值倡導、提倡,不存在法律上的規范意義;我國當前的法律不允許通過協議設定人身關系;承認其效力可具有婚姻功利化等負面效應;侵權損害通過契約預定,有損公序良俗原則。
兩種學術觀點雖均具有自身的邏輯軌跡,但是,深入推敲是有缺陷的,兩種學說均沒有系統的分析和總結有關夫妻忠誠協議的具體內容和形式,而“規律”的認定其是有效或者無效的,是不符合法理精神的,更是不科學的。筆者主張應該具體分析有關夫妻忠誠協議的具體內容和形式作區別對待,結合夫妻忠誠協議的實際價值和社會效果來做認定其是否有效。究其緣由,主要是因為現實生活當中有不同的夫妻忠誠協議,具有不同的內容和形式,而往往是有質的區別的,在法律定性上理應有所差異 。
探討“忠誠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關鍵在于看其是否違背了相關的法律規范和法律精神。有學者就指出,夫妻相互忠實,與夫妻同居一起,構成夫妻關系最核心最本質的內容。配偶是否應該相互忠實,應該置于法律控制之下。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中,沒有作出相關的禁止性規定。因此,“忠誠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看其內容條款是否有與法律規范和法律精神相違背之處。如果沒有,又符合協議的基本要求,則理應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則沒有法律效力。
首先,夫妻之間的忠誠協議里有關人身條款的效力,應當依據不同的情況分別認定。如有的夫妻在忠誠協議里約定“如一方發生婚外戀情況,則另一方放棄對孩子的探視權。”當事人把不許對方探視子女作為對方違反忠誠義務的懲罰、借此報復對方、發泄心中怨恨,這種條款的效力則值得質疑。因為父母對子女探視權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法定權利,除非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發展的情況,不能剝奪父母的探視權。另外,有的夫妻在忠誠協議的約定如果一方違反了忠誠義務,則雙方解除婚姻關系,這種約定也不能賦予其法律效力。因為婚姻法規定了離婚應該經過法定的程序。其次,關于忠誠協議中約定的財產條款的效力判斷,夫妻在忠誠協議里約定以財產損害賠償作為一方違反忠誠義務的責任,有學者認為這種條款可以視為一種對夫妻財產歸屬附延緩條件的約定 。所謂延緩條件,是指法律行為效力的開始取決于其條件成就的事實,忠誠協議中是將一方違反忠誠義務作為夫妻財產轉移的條件,這種條件是將來發生的不確定的事實,且符合法律的規定。
當然,承認忠誠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有一個條件,即內容與形式上與法律法規不相沖突、符合立法和司法精神,也符合公認的公序良俗,且有相對明晰的條款、規定了相應責任,具有協議的基本形態,則通常可以認為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介紹了承認忠誠協議的第一案,2003年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判令男方因違反“忠誠協議”而賠償女方30萬元,開創了法律作用于婚外情的先河,自此不少法院紛紛效仿;但是也存在不少法院否認忠誠協議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頒布《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當事人僅以婚姻法第四條為依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明確規定了不予受理以忠誠義務為內容的案件,自此法院均開始不予受理忠誠協議類案件,這引起我們的思考,法院能否回避忠誠協議案件的審理。
通過對忠誠協議性質與效力的分析,筆者認為夫妻忠誠協議并不是身份協議,它實質上是夫妻之間就忠實義務而達成的一個對婚姻契約的補充協議;并且偏向于承認忠誠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內容與形式不違反法律規定,法院應當對其財產條款的部分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