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需要明確約定合同的期限、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具體事項,以保證交易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在下面提供的范文中,你可以找到許多常用的合同協議條款和格式。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一
用電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供電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為了明確電力客戶(以下簡稱用電方)與供電企業(以下簡稱供用方)在電力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電力法》、《合同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根據用電方自愿申請,供電方同意向用電方提供用電類別為居民生活用電、供電容量為_______千瓦、______相______線、額定頻率為50赫茲、額定電壓為______伏的電力。
2、本合同所指電價系國家定價。用電方可選擇執行以下一種電價:
居民生活用電峰谷電價。用電方按規定交納電能計量裝置改造費_____元,供電方負責安裝峰谷分時計量電能表。自裝表接電之日起,用電方一年內不得變更峰谷用電。滿一年后,用電方如要求變更為執行居民生活用電電價的,應到當地供電營業廳按規定辦理變更用電手續,但用電方交納的峰谷電價電能計量裝置改造費不再退回,供電方也不再向用電方收取其他費用。
3、供電方按國家規定裝設用電計量裝置,該裝置安裝在用電方,其記錄作為結算電費的依據。用電方應對用電計量裝置負責保管,如發現封印損壞或脫落應及時通知供電方,供電方應及時維修和處理。用電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容量范圍內用電,因用電方原因造成用電計量裝置損壞的,由用電方按電力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賠償。
4、用電方認為供電方裝設的計費電能表不準時,有權向供電方提出校驗申請。如計費電能表的誤差在允許范圍內,則校驗費用由用電方負擔;如計費電能表的誤差超出允許范圍時,則校驗費由供電方負擔。用電方對檢驗結果有異議時,可在15天內向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申請檢定.用電方在申請驗表期間,其電費仍應按期交納,驗表結果確認后,再行退補電費。
5、用電方未經供電方同意,私自轉供電、私自改變用電性質、私自引入其他電源,以及私自遷址、更動用電計量裝置等均屬違約用電,應對由此造成的人身觸電傷亡和電(氣)器火災等事故承擔責任,供電方將按《供電營業規則》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6、用電方私自開啟用電計量裝置封印、繞表用電和其他致使用電計量裝置失準的行為均屬竊電行為,供電方將按《供電營業規則》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7、供電方實行定期抄表,按期向用電方結算電費,用電方應在通知的期限內向供電方繳納電費。逾期不繳清電費的,用電方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自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電費違約金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一計算。經供電方催繳,用電方仍未付清所欠電費和違約金的,供電方依法中止供電。用電方一旦付清所欠電費和違約金,供電方應在24小時內恢復供電。
8、計費電能表的出線端處為雙方產權分界點,依此點指向供電電源側的線路、電能表等配電設施均屬供電方所有,計費電能表的出線端處指向用電側的線路及防觸、漏電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俗稱漏電保護器)等用電設施均屬用電方所有。雙方按其產權歸屬,各自承擔運行維護等責任。
9、供電方應保證供電質量。用電方應安全用電,并裝設漏電保護器。因供電方電力運行事故造成家用電器損壞的,按《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10、本合同在供電方裝表接電后生效,其他未及事宜按《供電營業規則》有關規定辦理。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時間:年月日。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二
(征求意見稿)。
用電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供電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電力監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用電地址、用電容量和用電性質。
(二)用電容量:千瓦(安)。
(三)用電性質:居民生活用電。
用電人不得擅自改變用電性質用電、向用電地址外轉供電力,并不得超過上述容量用電。
第二條供電方式、供電質量。
(一)供電人以交流50赫茲、電壓伏(單相/三相)電源向用電人供電。
(二)在電力系統正常的狀況下,供電人供給用電人的供電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電力行業標準。
因故需要中止供電的,供電人應按下列要求采取有效方式事先通知用電人或進行公告: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需要停電時,供電人應提前7天通知用電人或進行公告;因電網發生故障或者電力供需緊張等原因需要停電、限電的,供電人應當按照批準的應急預案或有序用電方案執行。引起停電或限電的原因消除后,供電人應盡快恢復供電。不能盡快恢復供電的,供電人應向用電人說明原因。
第三條用電計量。
供電人應當在供電設施與受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或供用電雙方協商同意的地點,安裝計量檢定機構依法認可的用電計量裝置。用電人使用的電力電量以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為準。
雙方都有保護用電計量裝置完好的義務。用電人不應在表前堆放影響抄表或計量準確及安全的物品。如發生用電計量裝置丟失、損壞、封印脫落或過負荷燒壞等情況,發現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因用電人責任致使用電計量裝置出現故障或滅失的,由用電人承擔維修或更換費用;其他原因引起的,由供電人負責維修或更換,不收費用。用電計量裝置出現故障或滅失期間用電量,由雙方根據正常結算周期內用電量協商確定。
如發現用電計量裝置記錄失常,雙方均有權向合法計量檢定機構申請檢定。如檢定合格,檢定費用由提出請求方負擔;如不合格,該費用由供電人負擔。在申請檢定期間,用電人應先按正常結算周期內用電量交納電費,檢定結果確定后,供電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退補相應電量的電費。
第四條電價及電費結算。
(一)用電人選擇執行以下第種電價:1.居民生活用電電價2.居民生活用電峰谷電價。
(二)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電人計收電費,并采用等簡便有效方式,便于用電人查詢電價、用電量、電費和支付情況等信息。
(三)用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雙方約定的結算周期和結算方式,在日前足額交付電費。
用電人應當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防觸電、漏電的剩余電流保護器,并負責運行維護。
供用電設施維護責任分界點為(見附圖)。分界點電源側電力設施供電人產權部分由供電人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電力設施由用電人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第七條合同變更、轉讓和解除。
在合同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轉讓或解除合同。用電人需要增加、減少用電容量,變更戶名、改變用電性質、另行選擇電價、遷移用電地址、移動表位、過戶等的,應先行結清電費,并攜帶有關申請和證明文件,到供電人用電營業場所辦理手續。
供電人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書面形式公開做出的服務承諾,自動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但為用電人設定義務或不合理地加重責任的除外。供電人公開做出的承諾標準低于本合同約定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供電人裝表接電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后,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用電人。
1.用電人逾期未交付電費的,供電人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欠費總額的1‰加收電費違約金,自逾期之日起計算超過30日,經催交仍未交付電費的,供電人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中止供電。
2.用電人發生違約用電行為和竊電行為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供電人。
1.供電人未保證供電質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給用電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居民家用電器損壞,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選擇以下第方式解決爭議:。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二)。
第十二條附件。
(一)。
(二)。
上述附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電人:(簽章)用電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圖:
供用電設施維護責任分界點示意圖。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三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
供熱人: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氣地址、用氣性質和用氣量。
(一)用熱地點:_________。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_________平方米,_____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氣量為:蒸汽量為_____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_____吉焦/小時;用熱量為_____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第三條?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種類和用熱性質,按照_________政府(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熱費以_________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第四條?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定,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__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三)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四)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五)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六)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小時以上的,供熱人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七)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反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提前_________小時通知媒體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八)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第六條?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二)有權要求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人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消費結清。
(五)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帳號如有變更,應當即使通知供熱人。
(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七)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1)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期間。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_________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
供熱人(蓋章):_________用熱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四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
供熱人: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氣地址、用氣性質和用氣量。
(一)用熱地點:_________。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_________平方米,_____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氣量為:蒸汽量為_____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_____吉焦/小時;用熱量為_____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第三條?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種類和用熱性質,按照_________政府(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熱費以_________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第四條?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定,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__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三)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四)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五)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六)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小時以上的,供熱人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七)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反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提前_________小時通知媒體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八)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第六條?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二)有權要求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人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消費結清。
(五)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帳號如有變更,應當即使通知供熱人。
(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七)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1)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期間。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_________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
供熱人(蓋章):_________用熱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五
用熱人: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氣地址、用氣性質和用氣量。
(一)用熱地點:_________。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_________平方米,_____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氣量為:蒸汽量為_____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_____吉焦/小時;用熱量為_____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第三條?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種類和用熱性質,按照_________政府(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熱費以_________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第四條?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定,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__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三)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四)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五)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六)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小時以上的,供熱人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七)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反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提前_________小時通知媒體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八)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第六條?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二)有權要求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人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消費結清。
(五)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帳號如有變更,應當即使通知供熱人。
(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七)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1)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期間。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_________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
供熱人(蓋章):______用熱人(蓋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
_年____月____日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六
簽約時間:_________。
供熱人: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氣地址、用氣性質和用氣量。
(一)用熱地點:_________。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費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氣量為:蒸汽量為_____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_____吉焦/小時;用熱量為_____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第三條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種類和用熱性質,按照_________政府(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熱費以_________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第四條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定,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__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三)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四)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五)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六)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小時以上的,供熱人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七)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反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提前_________小時通知媒體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八)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第六條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二)有權要求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人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消費結清。
(五)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帳號如有變更,應當即使通知供熱人。
(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七)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1)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期間。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
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_________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
供熱人(蓋章):_________用熱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七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供水人可供水量、壓力、用水人計劃用水量、用水時間,以及水費的計算方法。
可供水量:_________(方/小時)。
計劃用水量:_________(方/小時)。
單位:_________(方)/元。
用水時間:_________。
水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設備安裝費用的負擔:_________。
第三條?水費的交付時間和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四條?雙方協商同意的其它條款:_________。
第五條?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七條?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委員會申請_____或起訴于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條?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城市供用部門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簽訂地點:_。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八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熱力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熱地點、面積及用熱量。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費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熱量為:蒸汽量為____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______吉焦/小時;________用熱量為__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第三條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種類和用熱性質,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
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將熱費以_________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第四條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認,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三)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人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四)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五)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六)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丁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個小時以上的,供熱人應當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七)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法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應當提前______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_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八)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第六條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二)有權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熱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五)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賬號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通知供熱人。
(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七)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___________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l)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物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_______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九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私人房屋,由乙方承包建設施工,為使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障,同時如約履行義務,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建設范圍。
除基礎以外,乙方負責承建甲方一樓至四樓所有房屋建設,(包括鋼筋制作、樓梯、圍墻、水電、前后外墻裝飾),房屋內部建設至毛墻毛地板,。
二、建設方式。
包工不包料,甲方負責提供建設所需材料,乙方負責建設施工所需設備、工具、器具以及安全保障設施。
三、承包價。
按照房屋建筑面積元/平方米,總價以乙方承建的房屋實際建筑建筑面積確定。
四、付款方式。
采用階段性付款,乙方完成一樓建設,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壹萬元,二樓至三樓采用同樣方式,全部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權利和義務。
(一)義務。
1、甲方必須按照施工進度提供建設所需材料;因材料不到位造成窩工,甲方承擔損失。
2、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建設工程款;
3、乙方必須按照房屋建設質量標準和甲方要求完成房屋建設任務;因乙方原因導致返工,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4、對建筑材料,乙方需提前兩天通知甲方,以便準備。
5、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材料進行妥善管理,避免造成損失和浪費。
(二)權利。
1、甲方有權對工程質量進行檢驗,對質量不合格的有權要求返工。
2、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時間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六、安全約定。
合同約定單價已包含安全施工費,乙方必須做好施工現場安全措施,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到安全作業,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需承擔乙方建設總費用10%的違約責任,若任何一方嚴重違約,造成重大損失,必須按價賠償。
八、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共識的,甲乙雙方均可向沾益縣人民法院起訴。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作為此合同的副件,該附件與此合同同效。
十、此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房屋建設驗收合格,完全支付工程款后自動失效。
十一、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二〇xx年月日。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十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供熱人:______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熱力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熱地點、面積及用熱量。
(一)用熱地點:__________。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____平方米,收費面積為____平方米。
(三)用熱量為:蒸汽量為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吉焦/小時;____用熱量為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第三條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種類和用熱性質,按照________政府____(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
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將熱費以____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第四條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認,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三)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人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四)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議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五)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六)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個小時以上的,供熱人應當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七)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法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應當提前____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八)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第六條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二)有權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熱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五)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賬號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通知供熱人。
(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七)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____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1)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物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____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_________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由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供熱人用熱人。
(蓋章):(蓋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字):(簽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十一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______村北區______的一間單間。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賃期限及約定。
1、該房屋租賃期共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_元,共計______元。
(大寫: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房屋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四、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五、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______%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說明。
水電數字由甲乙雙方與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時的水電數字:電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十二
訂立合同雙方:
為了協調天然氣供、用雙方的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確立正常的供用氣秩序、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天然氣,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供、用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天然氣的氣質,一律以各油氣田供氣部門指定的用戶接管點氣質作為供氣氣質。用氣人對氣質若有特殊要求,經供氣部門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
第四條天然氣按體積進行計量,天然氣體積計算的狀態標準為20攝氏度(293.15k),絕對壓力為101.325千巴(1標準大氣壓)。
第五條天然氣流量計量按石油部部頒標準syl04—83《天然氣流量的標準孔板計量方法》執行。
第六條凡需要進行天然氣流量計量標準測量的用氣人,必須制定科學的設備、儀器、儀表的管理、操作、維護等制度和規程,并嚴格按制度和規程的要求,由計量部門對標準節流裝置及計量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定校核,以確保量值的.準確性。
第七條在氣量結算時,以供氣人的測量值為準。供用雙方應定期對計量儀表進行檢查校核。用氣人對供氣人的氣量測量值有疑義時,可及時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氣人的測量值為準進行氣量結算,用氣人不得拒付。若供氣人的氣量測量確有錯誤,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氣人應根據校正值予以調整,并按調整后的氣量結算。
第八條供、用雙方應確定專人負責天然氣計量的具體業務聯系。當發生意見分歧時,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計量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在調解或仲裁期間,雙方應履行各自的職責,不得影響生產的正常進行。
第九條天然氣的價格,包括國家規定的井口氣價,凈化費和輸氣費。
一、井口氣價:目前按照石油部(87)油財字第247號《關于轉發合同務院國發c1987)26號文件(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等四個部門關于在全國實行天然氣商品量常數包干辦法報告的通知)的通知》的規定,即包干基數以內的商品氣的井口氣價暫按各地現行價格,超過包干犯基數的部分,井口氣價每立方米按零點二六元價格結算。今后天然氣價格進行調整,均以國家批準的文件規定執行。
二、天然氣的凈化費:指為滿足集輸工藝生產需要和用戶要求,對天然氣進行脫油、脫水、脫硫等凈化處理用費。此項費用按實際成本向用戶結算。
三、商品氣的管輸費:指根據商品氣的管道輸途距離的不同取不同的管輸費。管輸費的具體收費辦法,由石油部制定。
第十條天然氣款(包括井口氣價,凈化費和管輸費)的結算辦法,原則規定如下:
一、對日用氣指標在5萬立方米(含5萬立方米)以上的用戶,按日考核,按日結算。
二、對日用氣指標在5萬立方米以下的用氣戶,采用雙方同意的時間辦理結算。
三、用戶不按合同規定交付氣款、凈化費和管輸費,供氣部門可按合同規定對其加收罰金和違約金。罰金、違約金支出均由用戶自有資金負擔。
第十一條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對氣款、凈化費和管輸費結算:
一、對當地用戶采用同城托收承付或支票結算。
二、對異地用戶采用異地托收承付結算。
三、代理托收承付結算,即供氣人各集氣、配氣站,可在附近銀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單位辦理托收。
第十二條供氣人按用氣人的平均日用氣指標(用戶年用氣指標除以扣除用氣人計劃檢修期后的全年計劃生產天數)向用氣人供氣。
用氣人不按合同規定的用氣計劃用氣,其過期的指標,供氣人不予補足,因供氣人的原因而影響的用氣量,供氣人應補足用氣指標。
當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影響供用氣量時,供、用氣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供氣人及用氣人的生產裝置和設備檢修時間,由供用雙方根據氣源生產及用戶情況進行協商后作出統一時間安排,雙方均應嚴格執行。
第十四條供、用氣雙方,任何一方因突發事故需要減少或停止供用氣時,事故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對方,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減少損失。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十三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甲方將路單元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建筑面積)。
2、該房屋現有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1、該房屋租賃期壹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居家住房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1、該房屋每年租金為元(大寫:)。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租金元整,同時繳納押金元,押金在租賃期滿乙方歸還鑰匙并繳清水、電、氣等費用后一次性無息退還。
1、在租賃期內,水、電、氣、數字電視等的使用費及日常維修保養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附件中所列物品。如有損壞的,乙方應照價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所有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十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號______(小區)___棟___單元___樓___號的房屋___間(套),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裝修及設備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交納期限和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交納方式為____支付,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元)。由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個___月付款一次,應在付款期末前___天支付。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2.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電話、衛生及物管等費用。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水、電、氣底數各是:水____噸,電____度,氣____方。
第七條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后,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____元。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第九條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作廢。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住址:住址: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十五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籍貫:
身份證號:
借貸人(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籍貫:
身份證號: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姓名:
籍貫:
身份證號:
一、為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依據《民法典》第____20____年____月____日準時一次性以人民幣結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還貸日不能全部歸還貸款者,甲方有權向丙方如數追償乙方的上述貸款,丙方無條件的有義務按《民法典》第2章21條規定,向甲方還貸。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擔保責任為連帶責任擔保,適應《民法典》第26條規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擔保期內,若不能如期償還借款時,可將權屬歸己的實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將抵押物折價清償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方追償。
五、違約金支付方式:方不按合同諸條款約定償還貸款者,若超過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擔違約金外,還必須承擔如下責任:
1、損害賠償金。即:追款誤工費、交通費。
2、實現債權的起訴費,交通食宿費,聘請律師費及其他鑒定等費用,由違者承擔。
六、上述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產生約束力,至甲方收清貸款日止失效。
七、該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發生爭執無法協商處理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出借人:
借貸人:
擔保人: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十六
訂立合同雙方:
為了協調天然氣供、用雙方的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確立正常的供用氣秩序、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天然氣,根據《_____》及有關規定,經供、用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天然氣的氣質,一律以各油氣田供氣部門指定的用戶接管點氣質作為供氣氣質。用氣人對氣質若有特殊要求,經供氣部門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
第四條?天然氣按體積進行計量,天然氣體積計算的狀態標準為20攝氏度(293.15k),絕對壓力為101.325千巴(1標準大氣壓)。
第五條?天然氣流量計量按石油部部頒標準syl04—83《天然氣流量的標準孔板計量方法》執行。
第六條?凡需要進行天然氣流量計量標準測量的用氣人,必須制定科學的設備、儀器、儀表的管理、操作、維護等制度和規程,并嚴格按制度和規程的要求,由計量部門對標準節流裝置及計量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定校核,以確保量值的準確性。
第七條?在氣量結算時,以供氣人的測量值為準。供用雙方應定期對計量儀表進行檢查校核。用氣人對供氣人的氣量測量值有疑義時,可及時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氣人的測量值為準進行氣量結算,用氣人不得拒付。若供氣人的氣量測量確有錯誤,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氣人應根據校正值予以調整,并按調整后的氣量結算。
第八條?供、用雙方應確定專人負責天然氣計量的具體業務聯系。當發生意見分歧時,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計量主管部門調解或_____。在調解或_____期間,雙方應履行各自的職責,不得影響生產的正常進行。
第九條?天然氣的價格,包括國家規定的井口氣價,凈化費和輸氣費。
一、井口氣價:目前按照石油部(87)油財字第247號《關于轉發合同務院國發c_____7)26號文件(_____批轉國家計委等四個部門關于在全國實行天然氣商品量常數包干辦法報告的通知)的通知》的規定,即包干基數以內的商品氣的井口氣價暫按各地現行價格,超過包干犯基數的部分,井口氣價每立方米按零點二六元價格結算。今后天然氣價格進行調整,均以國家批準的文件規定執行。
二、天然氣的凈化費:指為滿足集輸工藝生產需要和用戶要求,對天然氣進行脫油、脫水、脫硫等凈化處理用費。此項費用按實際成本向用戶結算。
三、商品氣的管輸費:指根據商品氣的管道輸途距離的不同取不同的管輸費。管輸費的具體_____辦法,由石油部制定。
第十條?天然氣款(包括井口氣價,凈化費和管輸費)的結算辦法,原則規定如下:
一、對日用氣指標在5萬立方米(含5萬立方米)以上的用戶,按日考核,按日結算。
二、對日用氣指標在5萬立方米以下的用氣戶,采用雙方同意的時間辦理結算。
三、用戶不按合同規定交付氣款、凈化費和管輸費,供氣部門可按合同規定對其加收罰金和違約金。罰金、違約金支出均由用戶自有資金負擔。
第十一條?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對氣款、凈化費和管輸費結算:
一、對當地用戶采用同城托收承付或支票結算。
二、對異地用戶采用異地托收承付結算。
三、代理托收承付結算,即供氣人各集氣、配氣站,可在附近銀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單位辦理托收。
第十二條?供氣人按用氣人的平均日用氣指標(用戶年用氣指標除以扣除用氣人計劃檢修期后的全年計劃生產天數)向用氣人供氣。
用氣人不按合同規定的用氣計劃用氣,其過期的指標,供氣人不予補足,因供氣人的原因而影響的用氣量,供氣人應補足用氣指標。
當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影響供用氣量時,供、用氣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供氣人及用氣人的生產裝置和設備檢修時間,由供用雙方根據氣源生產及用戶情況進行協商后作出統一時間安排,雙方均應嚴格執行。
第十四條?供、用氣雙方,任何一方因突發事故需要減少或停止供用氣時,事故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對方,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減少損失。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十七
訂立合同雙方:
為了協調天然氣供、用雙方的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確立正常的供用氣秩序、安全、經濟、合理地使用天然氣,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供、用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天然氣的氣質,一律以各油氣田供氣部門指定的用戶接管點氣質作為供氣氣質。用氣人對氣質若有特殊要求,經供氣部門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
第四條天然氣按體積進行計量,天然氣體積計算的狀態標準為20攝氏度(293.15k),絕對壓力為101.325千巴(1標準大氣壓)。
第五條天然氣流量計量按石油部部頒標準syl04—83《天然氣流量的標準孔板計量方法》執行。
第六條凡需要進行天然氣流量計量標準測量的用氣人,必須制定科學的設備、儀器、儀表的管理、操作、維護等制度和規程,并嚴格按制度和規程的要求,由計量部門對標準節流裝置及計量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定校核,以確保量值的準確性。
第七條在氣量結算時,以供氣人的測量值為準。供用雙方應定期對計量儀表進行檢查校核。用氣人對供氣人的氣量測量值有疑義時,可及時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氣人的測量值為準進行氣量結算,用氣人不得拒付。若供氣人的氣量測量確有錯誤,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氣人應根據校正值予以調整,并按調整后的氣量結算。
第八條供、用雙方應確定專人負責天然氣計量的具體業務聯系。當發生意見分歧時,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計量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在調解或仲裁期間,雙方應履行各自的職責,不得影響生產的正常進行。
第九條天然氣的價格,包括國家規定的井口氣價,凈化費和輸氣費。
一、井口氣價:目前按照石油部(87)油財字第247號《關于轉發合同務院國發c1987)26號文件(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等四個部門關于在全國實行天然氣商品量常數包干辦法報告的通知)的通知》的規定,即包干基數以內的商品氣的井口氣價暫按各地現行價格,超過包干犯基數的部分,井口氣價每立方米按零點二六元價格結算。今后天然氣價格進行調整,均以國家批準的文件規定執行。
二、天然氣的凈化費:指為滿足集輸工藝生產需要和用戶要求,對天然氣進行脫油、脫水、脫硫等凈化處理用費。此項費用按實際成本向用戶結算。
三、商品氣的管輸費:指根據商品氣的管道輸途距離的不同取不同的管輸費。管輸費的具體收費辦法,由石油部制定。
第十條天然氣款(包括井口氣價,凈化費和管輸費)的結算辦法,原則規定如下:
一、對日用氣指標在5萬立方米(含5萬立方米)以上的用戶,按日考核,按日結算。
二、對日用氣指標在5萬立方米以下的用氣戶,采用雙方同意的時間辦理結算。
三、用戶不按合同規定交付氣款、凈化費和管輸費,供氣部門可按合同規定對其加收罰金和違約金。罰金、違約金支出均由用戶自有資金負擔。
第十一條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對氣款、凈化費和管輸費結算:
一、對當地用戶采用同城托收承付或支票結算。
二、對異地用戶采用異地托收承付結算。
三、代理托收承付結算,即供氣人各集氣、配氣站,可在附近銀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單位辦理托收。
第十二條供氣人按用氣人的平均日用氣指標(用戶年用氣指標除以扣除用氣人計劃檢修期后的全年計劃生產天數)向用氣人供氣。
用氣人不按合同規定的用氣計劃用氣,其過期的指標,供氣人不予補足,因供氣人的原因而影響的用氣量,供氣人應補足用氣指標。
當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影響供用氣量時,供、用氣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供氣人及用氣人的生產裝置和設備檢修時間,由供用雙方根據氣源生產及用戶情況進行協商后作出統一時間安排,雙方均應嚴格執行。
第十四條供、用氣雙方,任何一方因突發事故需要減少或停止供用氣時,事故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對方,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減少損失。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十八
貸款方:______。
借款方:______。
擔保方: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
請作為擔保人,貸款方已審查批準,經三方,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為了的需要,現申請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元:。
第二條借款利率:本合同所涉借款利率為日。借款時間以對應日為準。
第三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天,自______起至______止。
2、還款期限如下:還款時間為______。
3:付息方式:借款利率為日提前付息,以實際使用天數結算,多退少補。
第四條擔保條款。
1、擔保方為借款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向保證方主張債權。
2、擔保范圍和期限:擔保方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期限為主合同到期后的6個月。
3、擔保費用:借款人按照貸款額元的﹪向擔保人繳納擔保費用。
第五條各方權利與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4、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擔保方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視為詐騙,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有權加收日5‰罰息。
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約定追回借款本息,且按借款額的日5‰要求借款方支付違約金。
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協商可續訂合同,但合同的順延并不當然排除借款方按照前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結算利息,否則借款方仍要按照本條前款約定支付違約金。
如借款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支付利息,則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利息的雙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
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有權收回貸款本息。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日期:____________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十九
第一條貸與人_________將第三條所載的動產,無償貸與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約定_________使用后,返還其物。
第三條貸與人_________將第三條所載的動產,無償貸與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約定_________使用后,返還其物。
第四條借貸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借用人應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處。
第七條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應事先將設計書及費用估計提示貸與人,征得其同意。
第八條借用人返還借用物時,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應否回復原狀,取決于貸與人。如貸與人不允許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時,應償還其費用,但以其現存的增加價額為限。
第九條空口無憑,受立此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與人(簽字):_______借用人(簽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供用熱合同(實用20篇)篇二十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租賃物。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及相關配套設施:__________________。
3、質量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_____年_____個月_____日,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租賃物的用途或性質:______________。
租賃物的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租賃物的維修。
1、出租人維修范圍、時間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維修范圍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
第八條、租賃物的改善或增設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改善或增設他物不得因此損壞租賃物。
第九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物。
第十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租賃期屆滿,雙方有意續訂的`,可在租賃期滿前____日續訂租賃合同。
第十三條、租賃期滿租賃物的返還時間為:__________。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