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一種法律文件,用于規定雙方在特定事項上的權益和責任。- 如果您對合同協議不太了解,不妨看一下下面的范文,或許可以幫助到您。
塔吊合同書協議書(熱門16篇)篇一
發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福建泉州地區新奧燃氣公司承建天然氣管道進戶安裝及室外管道業務,根據國家有關合同法、勞動法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正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承包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1、甲方負責乙方的天然氣管道進戶安裝及室外管道業務及工程完成后,經新奧燃氣工程部門及有關質檢部門驗收合格的結算(驗收后十五天內結算付款)。
2、甲方督促乙方高空作業人員的保險憑持崗證(限購2人)保險費由乙方負責,但乙方必須滿一年以上的工作。
3、甲方及時提供材料,(材料乙方自提運費自負)不得延誤工程,如因材料而誤工,超過三天時間以上,甲方承擔每人30元/天的生活費。因新奧燃氣公司變更施工方案不屬甲方責任。
1、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場地施工,(乙方無條件無理由拒不進場)按圖施工,合格率要達到100%,不合格的要無條件返工,返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2、保證施工安全,高空作業時,乙方具有專業水平持證的人員操作,甲方派人現場監管,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3、所有設備、輔材等歸乙方自負,杜絕偽劣、不合格產品及材料進入并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浪費、亂丟、一經發現甲方按質論價由乙方賠償。
4、乙方進入施工場地,必須按勞動部門有關規定戴好安全帽、工作服上班,未按規定所造成的.事故及罰款由乙方自負。并做到文明施工,服從新奧公司現場監管和意見。
1、甲方按每戶元計價(包安裝戶外進氣管和戶外立管及室內進戶掛表安裝)工程完工經驗合格,乙方負責開正式發票。甲方在下五天內付清乙方所承建驗收合格的工程款。
2、野外管道施工,甲、乙雙方商定議價,乙方同意后再施工(結算方式按第三條第一款執行)。
3、乙方中途退場,停工所做的工程概不結算,如扣壓甲方的工具設備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和賠償并負法律責任,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4、甲方臨時抽調乙方人事其它的工作,按每人每天元結算。
5、甲方只認乙方簽本協議的簽字人,其他人與本協議無關。
6、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開支與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簽字人:_________簽字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塔吊合同書協議書(熱門16篇)篇二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1條租賃設備概況(略)。
第2條租賃期限。
第3條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費用的組成原則。
3.1.1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設備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設備市場租賃價格后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生3.1.2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3.1.2若發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3.1.2.1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設備改型或設備參數增加或降低。
3.1.2.2由于現場原因,原設備施工已無法實施。
3.1.2.3由于現場原因,設備在報停后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3.2停置處理。
3.2.1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發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3.2.2塔吊在租賃期間,由于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生連續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設備發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3.2.3如果設備要發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3.2.4塔吊書面報停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3.2.5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停或啟用設備。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項目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設備驗收合格后,甲方沒有啟用該設備,則從上述之日到正式啟用之日視為設備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條執行。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后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設備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設備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3.3.2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審核簽字后于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3.3.3設備進出場費: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后,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設備拆除后,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余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甲方責任。
4.1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設備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設備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設備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并承擔相應責任。
4.2確保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設備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4.4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4.5負責機械設備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衛工作和機械設備的防護工作。
4.6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系,保證設備運轉不受影響。
4.7甲方無償為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為乙方駐場人員創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4.8提供滿足設備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設備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范圍內,設備發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于現場電壓不穩,造成設備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4.9負貴搭拆設備工作范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4.10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并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4.11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后暫停為甲方服務。
4.12設備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4.13甲方對于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為罰款無效。
4.14甲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乙方責任。
5.1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設備符合行業規定。
5.2負責設備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5.3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為滿足項目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5.4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范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5.5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承擔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費用。
5.6設備發生故障后,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臺設備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設備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5.7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5.8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5.9負貴設備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10乙方承擔由于設備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的安全責任。
第6條爭議。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后即告終止。
第8條合同份數。
8.1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8.2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合同書協議書(熱門16篇)篇三
各位家長:
公司規定:廠區內兒童禁止隨處跑動。因工作區危險性非常大,容易使孩子受到傷害,所以各家長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在公司規定區域范圍內活動。同時住公司員工家屬要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配合公司工作。一、兒童必須在家長陪同下在院內活動。二、在公司院內指定位置(家屬樓前空地、健身器材、籃球場)活動。三、禁止兒童在無人陪同下在馬路上玩耍,在家長陪同下要注意車輛進出避讓。四、禁止兒童到車間前方(大門前方、門崗周邊、辦公區內)活動。五、各家長在日常生活中要教育兒童在院內活動不得對公司內任何物品進行破壞(包括車輛、健身設備、院內建筑物等)如出現類似事件,請各家長按照物品的原價格進行賠償。為確保兒童安全特與各家長簽訂此協議。各家長必須嚴加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如兒童發生任何意外情況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家長簽字:__有限公司:
(蓋章)(蓋章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合同書協議書(熱門16篇)篇四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1條:租賃設備概況。
序號。
設備名稱。
型號。
數量(臺)。
吊鉤高度。
臂長(m)。
基礎方式。
第2條:費用組成。
塔吊月租費包括在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和每臺塔吊3個司機的人工費等。
第3條: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費用的組成原則。
3.1.1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設備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設備市場租賃價格后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生3.1.2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3.1.2若發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3.1.2.1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設備改型或設備參數增加或降低。
3.1.2.2由于現場原因,原設備施工已無法實施。
3.1.2.3由于現場原因,設備在報停后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3.2停置處理。
3.2.1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發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3.2.2塔吊在租賃期間,由于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生連續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設備發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3.2.3如果設備要發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3.2.4塔吊書面報停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3.2.5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停或啟用設備。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項目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設備驗收合格后,甲方沒有啟用該設備,則從上述之日到正式啟用之日視為設備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條執行。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后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設備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設備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3.3.2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審核簽字后于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3.3.3設備進出場費: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后,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設備拆除后,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余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甲方責任。
4.1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設備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設備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設備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并承擔相應責任。
4.2確保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設備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4.4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4.5負責機械設備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衛工作和機械設備的防護工作。
4.6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系,保證設備運轉不受影響.
4.7甲方無償為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為乙方駐場人員創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4.8提供滿足設備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設備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范圍內,設備發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于現場電壓不穩,造成設備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4.9負貴搭拆設備工作范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4.l0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指揮作業,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并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4.11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后暫停為甲方服務。
4.12設備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4.13甲方對于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為罰款無效.
4.14甲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乙方責任。
5.1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設備符合行業規定。
5.2負責設備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5.3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為滿足項目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5.4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范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5.5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承擔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費用。
5.6設備發生故障后,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臺設備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設備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5.7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5.8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5.9負貴設備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10乙方承擔由于設備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的安全責任。
第6條爭議。
6.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后即告終止。
第8條合同份數。
8.1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8.2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塔吊合同書協議書(熱門16篇)篇五
甲方:
乙方:
大型活動名稱:
租賃場館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大型活動乘辦方負責人:
電話:
移動電話:
依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治安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各級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規范的相關規定,以及國家對各類大型社會活動的各項安全規范要求,本著“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北京市康瑞龍祥體育發展有限公司與本次大型活動的承辦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以約束和規范簽約雙方的安全行為,確保本次大型活動的安全。
本協議書的簽訂雙方單位應當對協議書內的各項條款嚴格遵照執行,并承擔相關責任。
1.1依照各級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安全規范和房山區體育中心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要求,甲方有權配合公安、消防機關或單獨對乙方活動期間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有權提出整改建議和要求。
1.2對乙方聘用的在活動現場從事展臺施工搭建的單位和人員的資質進行審核、備案,對不能提供有效資質材料、證件的施工單位或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場施工。
1.3所有進入活動場地的乙方工作人員、參展商、展臺施工搭建人員和參觀觀眾等相關人員,應當佩帶配有照片的有效證件或持有相關票證,對未按規定佩帶有效證件人員、無票人員或其他無關人員甲方有權阻止其進入活動區域。
1.4保證活動場地符合國家和本市建筑、消防、衛生等安全標準,并向承辦者提供場所人員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電系統等涉及場所使用安全的資料、證明。
1.5根據安全要求設立安全緩進通道、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設置明顯的引導指示標志,并保證暢通。
1.6甲方為場地配備應急廣播、照明設施,并確保完好、有效。
1.7甲方確保停車設施不被擠占、挪用,并維護安全秩序。
1.8甲方保證安全防范設施與大型活動安全要求相適應。
1.9甲方配備專業工作人員,保證重點部位安全和重要設施正常運轉。
2.1乙方應依照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負責提供相關報送公安、消防機關的審批材料,履行各項報審、報批手續。
2.2乙方應進行安全風險預測或者委托專業評估機構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訓練。
2.3乙方應建立并落實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安全措施、崗位安全職責,并指派一名主管領導負責本次活動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并配置一定數量的、具備相當安全保衛工作經驗的保衛人員負責本次活動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
2.4依照大型社會活動“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對本次活動期間出現的非甲方原因發生的各類安全問題及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2.5乙方為大型活動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質保障。
2.6乙方組織實施現場安全工作,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
2.7乙方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勸阻和制止妨礙大型活動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2.8乙方應接受公安等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9乙方保障臨時搭建的設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
2.10按照實施安全許可的公安機關的要求,配備必要的安全檢查設備,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對拒不接受安全檢查的拒絕其進入。
2.11乙方應當為所有進入活動場地的乙方工作人員、參展商、展臺施工搭建人員等相關人員制作并按要求佩帶配有照片的有效證件或持有相關票證,對未按規定佩帶有效證件人員、倒證、冒用他人證件、無票人員或其他無關人員,現場管理人員有權阻止并隨時將其請出活動區域。
2.12活動區域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施工作業,嚴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1活動場地內的建筑物、各類設施、器材等,乙方不得損壞、丟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丟失、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3.2由于乙方對本協議書中規定各項條款的監督、檢查、管理和執行的力度不夠或未能予以嚴格落實而造成任何事故的.,乙方將被甲方視為事故的第一責任方進行責任追究和索賠。
3.3因違反上述內容及甲方其它相關規定的行為,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損失、因本次活動展臺搭建施工單位或人員的過錯造成的損失,按所造成損失的價值。由乙方和展臺搭建施工單位,按事故責任比例,共同負責賠償甲方的直接或間接的全部經濟損失。
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4.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4.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5.1雙方對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5.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合同書協議書(熱門16篇)篇六
承包方(甲方):
租賃方(乙方):
甲方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塔機事宜,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議定本租賃合同事項條款如下:
一、租賃塔機名稱(型號、規格):qtz63(slp5013)。
二、租賃時間:乙方設備進場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之日起至甲方通知拆除當天為止。
三、預計工期:12個月(如果甲方原因使用不滿三個月按三個月收費)。
四、收費標準。
1、塔機月租金元/月。
2、塔機操作費:前期2人操作,每月工資3500.00元,增加到四人操作每月工資4500.00元(兩個操作人員,兩個指揮人員)。
3、最后不足一月使用時,按日租金計算。
五、付款方式:(本條款按第四條收費標準逐臺核算);。
1、塔機進出場費共貳萬捌仟元整,乙方設備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支付進出場費壹萬伍仟(15000.00)元,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后支付進出場費余款13000.00元。
2、塔機安裝完畢并經甲方監理和乙方驗收合格之日一個星期之后第一天起算租金。
3、塔機租金從正式起動計算之日90天支付一次,拖欠時間超過5天,乙方將按租金20%天收取滯納金,拖欠時間超過7天,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4、操作人員工資當月發放,超過十天,操作人員有權停機,
六、甲方權利及責任:
1、甲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該塔機在合同期限內使用權屬甲方。
2、塔機安裝期間,甲方應按照乙方提供的需要制作塔機基礎,基礎應達到《塔要使用說明書》及有關技術要求,并對制作塔機基礎負責,同時提供安裝時間、電源,租賃過程中吊鉤以下(除料斗外)部件費用由甲方承擔。工地塔機日常保養所須的油料及配件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保證塔機24小時正常工作。
4、甲方有保護塔機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吊運。
5、甲方在使用塔機計費結束前,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該塔機正常拆出的障礙物已清除,拆塔道路暢通,免費提供拆塔所用的鋼管及架子,配合乙方共同完成拆塔工作。租賃截止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截止時間(并付清租賃費時間)為準,該時間為計費結束時間。
6、租賃期間甲方應按照有關施工法規定及工地管理規章制度,以及塔機操作規程對塔機操作人員進行嚴格管理,并將操作人員的每月考勤及工作表現評述及時反饋乙方。
七、乙方權利及責任。
1、該塔機產權屬乙方。
2、乙方負責塔機的安裝調試,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達到運行標準。
3、乙方應保障該塔機正常運行,若出現故障,應立即組織力量維修排除,一般故障必須在5小時內排除,較大的故障在48小時內排除,若超過48小時,按日租金3倍扣除租金。每月不得超過一次,乙方塔機每月有2天維護保養時間(保養時間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操作人員應與甲方簽訂有關上崗手續,認真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正確指揮及工作安排,乙方操作人員離開工地,必須征得甲方主管同意。
5、在租賃期間,如乙方塔吊因本身機械因素(含塔吊倒塌、塔身斷裂、大臂斷裂等),造成的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事故,應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
6、塔機使用的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保證甲方正常施工,如因乙方塔機證照不全,造成停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補充協議:
1、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塔機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因乙方操作員操作失誤造成的人員傷亡及損壞甲方財產,造成的一切損壞由乙方全部承擔。
2、乙方操作人員由甲方提供食宿,不另收費。
3、第一次安裝高度30米,增高費從增高之日起,每增高一節(2.0米),每節每月增加壹佰伍拾元計算,附墻按250元/道月租費(兩道)。
4、此塔機租賃價格乙方不開具發票。
九、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支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合同書協議書(熱門16篇)篇七
暑假將至,為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最大限度地保證學生的身心安全,特制定以下協議:
1、學生要自覺接受學校的安全教育,假期中要遵紀守法,不得干一些有損他人、集體、國家利益的事情。嚴禁參與社會上的幫、伙,打架斗毆。一言一行,體現文明,一舉一動,保持風度。
2、嚴禁爬墻、攀樹或其它高大建筑物等,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駕駛機動車輛,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三輪車、超員車等,不騎英雄車,不在路上追逐打鬧,靠右行走,注意避讓車輛,按時回家;外出如實告知父母并保證安全,不在夜晚獨自外出;嚴禁返校逗留玩耍。
4、遇高溫、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時不到高大建筑物、高大樹木下躲避,也不到水溝、橋下避雨。
5、注意防火。不帶火種進入校園和林區,不在野外進行野炊、玩火、燃放煙花炮竹等。不隨意野外用火,不在地頭、堰邊點火。
6、注意勞動安全。在家勞動時,要正確使用勞動工具,嚴禁拿勞動工具戲耍。
7、講究個人衛生和飲食衛生。要勤洗刷,防止病從口入;不吸煙,不喝酒;不吃“三無”食品和變質食物,以防中毒。預防“流感”等各種傳染病。
8、安全用電,不隨意觸摸或修理開關、燈具、電線等,不靠近高壓線;不玩或持有危險物品,如刀子、木棍、鞭炮、打火機、火柴等。
9、不進網吧或游戲廳,不看不健康書籍和碟片,不賭博,不進不健康場所,不從事迷信活動,反對邪教;不參加其它一切有害健康的活動或游戲。
10、加強防盜防搶意識。警惕盜竊、搶劫等犯罪活動,遇上違法犯罪事件時,應沉著、冷靜、靈活、機智,設法脫險,及時報警,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11、掌握正確的應急方法和自救知識,善于處理一切突發事件,做好其它意外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理等。
12、在家中聽從父母教導,樹立高尚情操,保持健康的心態,遇到問題冷靜思考,正確對待,不走極端;根據自己的假期學習計劃,完成假期作業,做好功課的預習。
學生承諾:
道托初級中學。
塔吊合同書協議書(熱門16篇)篇八
承包方(甲方):
租賃方(乙方):
甲方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塔機事宜,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議定本租賃合同事項條款如下:
一、租賃塔機名稱(型號、規格):qtz63(slp5013)。
二、租賃時間:乙方設備進場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之日起至甲方通知拆除當天為止。
三、預計工期:12個月(如果甲方原因使用不滿三個月按三個月收費)。
四、收費標準。
1、塔機月租金元/月。
2、塔機操作費:前期2人操作,每月工資3500.00元,增加到四人操作每月工資4500.00元(兩個操作人員,兩個指揮人員)。
3、最后不足一月使用時,按日租金計算。
五、付款方式:(本條款按第四條收費標準逐臺核算);。
1、塔機進出場費共貳萬捌仟元整,乙方設備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支付進出場費壹萬伍仟(15000.00)元,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后支付進出場費余款13000.00元。
2、塔機安裝完畢并經甲方監理和乙方驗收合格之日一個星期之后第一天起算租金。
3、塔機租金從正式起動計算之日90天支付一次,拖欠時間超過5天,乙方將按租金20%天收取滯納金,拖欠時間超過7天,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4、操作人員工資當月發放,超過十天,操作人員有權停機,
六、甲方權利及責任:
1、甲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該塔機在合同期限內使用權屬甲方。
2、塔機安裝期間,甲方應按照乙方提供的需要制作塔機基礎,基礎應達到《塔要使用說明書》及有關技術要求,并對制作塔機基礎負責,同時提供安裝時間、電源,租賃過程中吊鉤以下(除料斗外)部件費用由甲方承擔。工地塔機日常保養所須的油料及配件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保證塔機24小時正常工作。
4、甲方有保護塔機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吊運。
5、甲方在使用塔機計費結束前,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該塔機正常拆出的障礙物已清除,拆塔道路暢通,免費提供拆塔所用的鋼管及架子,配合乙方共同完成拆塔工作。租賃截止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截止時間(并付清租賃費時間)為準,該時間為計費結束時間。
6、租賃期間甲方應按照有關施工法規定及工地管理規章制度,以及塔機操作規程對塔機操作人員進行嚴格管理,并將操作人員的每月考勤及工作表現評述及時反饋乙方。
七、乙方權利及責任。
1、該塔機產權屬乙方。
2、乙方負責塔機的安裝調試,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達到運行標準。
3、乙方應保障該塔機正常運行,若出現故障,應立即組織力量維修排除,一般故障必須在5小時內排除,較大的故障在48小時內排除,若超過48小時,按日租金3倍扣除租金。每月不得超過一次,乙方塔機每月有2天維護保養時間(保養時間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操作人員應與甲方簽訂有關上崗手續,認真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正確指揮及工作安排,乙方操作人員離開工地,必須征得甲方主管同意。
5、在租賃期間,如乙方塔吊因本身機械因素(含塔吊倒塌、塔身斷裂、大臂斷裂等),造成的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事故,應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
6、塔機使用的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保證甲方正常施工,如因乙方塔機證照不全,造成停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補充協議:
1、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塔機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因乙方操作員操作失誤造成的人員傷亡及損壞甲方財產,造成的一切損壞由乙方全部承擔。
2、乙方操作人員由甲方提供食宿,不另收費。
3、第一次安裝高度30米,增高費從增高之日起,每增高一節(2.0米),每節每月增加壹佰伍拾元計算,附墻按250元/道月租費(兩道)。
4、此塔機租賃價格乙方不開具發票。
九、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支付定金后生效。
塔吊合同書協議書(熱門16篇)篇九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2、工程地點:3、工程結構:4、工程層數及總高度:層,總高米。
第二條租賃機械及附件的名稱、型號。
1、名稱:塔吊2、型號:型3、數量:臺。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塔吊進出場費(安裝拆卸費)元/臺(不含稅,此費用指正常安裝拆卸費用,若施工現場或施工需要25噸以上汽車吊拆卸時額外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塔吊進場安裝合格后,甲方付清進出場費。
2、塔吊月租金元/臺(不含稅,含機組人員工資),按月結算,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計算,租費元/天。安裝完畢后,由陜西特種設備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發證準許使用之日起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資料不齊全導致不能備案檢測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則租費按實際使用日期開始計算。付款方式:墊資三個月,第四個月付清上月租金,以后每月30號前付清上月租金。機械出場前付清剩余租金。一次包死不做調整。
3、如甲方原因機械安裝完成后15天內,未能檢測或因故停用,租賃費用按機械安裝完成日至出場日計算,進出場費仍由甲方承擔。如機械安裝后正常投入使用,則按第三·2條執行。如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通知乙方安裝機械,則乙方有權另行安排本機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據工程實際開工情況與乙方另行協商機械使用時期。
4、塔吊租金包含:機械的使用費、司機的工資、維修保養、保險等。
5、塔吊的進出場費包含:機械的運費、安裝、拆卸、調試、政府部門部門檢測驗收費等。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節做一次性預埋的須支付地下節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機(地下節),爆破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確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則不計成本費。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進場安裝、拆卸時場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員的住宿、飲食。(飲食費用乙方自理)。
2、甲方負責將動力電源接至基礎邊的電源箱內,滿足塔吊的用電需要,電費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塔吊的基礎施工,乙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及預埋件。制作基礎所有費用甲方承擔;甲方負責基礎的驗收與維護,并將結果及相關資料提供給乙方。
4、機械進場前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建設部門要求的`備案登記資料,由乙方申報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關資料或資料不全所造成的監檢部門的一切罰款,均由甲方承擔。
5、機械進場后,甲方配合卸貨,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裝、頂升加節,頂升加節需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
6、機械運作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違反操作規程,強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員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違章指揮時,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書面通知乙方停機的確切時間,為拆機做好場地及出場道路暢通等工作,并辦理機械租賃費的結算手續。
8、甲方如現場條件不滿足拆機的要求或未按約定支付租賃費的,則視為機械正常工作,按天計取租賃費。
9、項目所在地安、監等政府部門的正常工作關系,由甲方負責協調,并承擔相關費用。
10、因甲方原因需給塔吊加裝防碰撞措施,其費用由甲方自負。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義務。
1、提供給甲方完整的設備技術資料,企業資質證書,特種設備安拆許可證,配備操作人員,負責塔吊安裝的驗收,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接受政府部門的安全檢查及按要求整改達標。
2、塔吊安裝由乙方負責,安裝前乙方應提供給甲方安裝時的技術資料,甲方配合現場施工,乙方負責提供塔吊基礎預埋及螺栓、附墻及技術資料。一次性預埋材料或鉆孔由甲方負責。
3、機械進出場,乙方與甲方必須辦理相關的出入庫手續(清單附后)。
4、乙方作業人員進入工地必須遵守工地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統一指揮。在不違反操作規程的情況下,乙方必須盡快組織搶修,若超過6小時扣除當天租費。
5、甲方未按時支付租金,超過一個月時乙方有權停機,直到付清上月租金為止,停機期間月租金不變。因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6、負責為所租賃的設備配備機組人員兩名,其中包括機長一人。機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機組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持證上崗,乙方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進度要求必須加班。
7、機組人員密切配合,保證24小時正常施工,搞好優質服務(執行公司服務保證措施和服務守則)。
8、乙方應保證機械維修保養制度的落實,機組應按照〈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機隨時處于最佳性能狀態。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運行記錄和月檢記錄。
9、下列情況造成的停機乙方仍收取臺班費用:
a.社會停電(8小時以內)。
b.甲方要求的停機(在提前一周的通知情況下,根據停機時間長短,在半月之內不計租金,半月至1個月,按實際停用天數*783元*30%計租金,一個月以上停機按實際停用天數*783元*50%計租金)。
c.政府部門規定的惡劣天氣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節假期20天不計取月租金。超過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則按實收費)。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a.施工前甲乙雙方應對機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b.信號工要按照吊裝要求指揮吊裝,指揮失誤造成的事故(損失)一律由甲方負責,司機禁止在無信號的情況下吊裝,否則后果自負。
c.機械本身的損害及乙方機械操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害及停工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六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有效期為合同簽定之日至所有款項付清為止,款項付清后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合同書協議書(熱門16篇)篇十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茲由乙方承建了南昌二期____區工程,需臨時租用甲方的5013塔吊貳臺,安裝高度40米,80(5710)塔吊貳臺,安裝高度75米,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出租。為明確租賃原則及雙方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特訂立下列租賃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圓滿順利完成雙方的共同職責。
一、租用期限:
根據乙方工程總體施工進度計劃,需租用甲方的塔吊期限為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實際租用進出場日期為準)。如需延期租用,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征得甲方同意后繼續租用。
二、租費計價方法:
根據乙方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計價方法計算租費:塔吊進場安裝調試完畢,塔機檢測合格(出具證書)至乙方向甲方報停之日止計算租賃費,按月計價,塔吊租費基價:
1、5013每臺玖仟伍佰元月(包括附墻、維護費、保養費及資料費)。
2、80(5710)每臺壹萬壹仟元月(包括附墻、維護費、保養費及資料費)。
3、塔吊預埋底架每臺伍仟元。
4、塔機檢測合格并出具證書即日開始算租費,實際使用不足一個月的按日計算。
5、以上租賃費不含稅。租費不含塔吊司機工資。春節放假期間租賃費雙方平攤,但免收租賃費時間不超過十五天。
三、塔吊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
1、塔吊場外運輸費及安拆費,合計為每臺每次貳萬伍仟元(此價不含稅),由甲方包干使用。
2、乙方補貼甲方塔機監控系統(黑匣子)費用壹萬元整。
3、塔吊停機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拆卸的,租費按實際耽誤天數向乙方結算。
四、塔吊司機工資:
塔吊司機由乙方自行安排,工資不在租費內。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簽訂后塔機進場安裝完畢,初次安裝費、檢測費等塔機檢測合格后,乙方暫付塔吊進出場費伍萬元,塔吊基礎腳標準件貳萬元,及塔機監控系統費用壹萬元。地下室頂板施工完成后一個月內,再支付塔吊進出場費伍萬元,及前幾個月的塔吊租賃費。
2、租費在次月____日支付塔機租費,塔機拆塔退場后在15內一次性付清租賃、拆卸等費用。
3、乙方如不能按時支付月租費,超過二十天收取滯納金,每延遲壹天收取滯納金5,并有權停機,租費照算。
六、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的共同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行政部門頒布的有關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的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
2、安裝和使用單位的安裝操作人員,設備操作人員均須相關機構培訓且持有效證件上崗。
3、設備安裝完畢后,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參加驗收。驗收合格由雙方簽字后方可使用,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甲乙雙方均有維護設備完好的義務。各自應制定相應的設備管理制度,對設備進行定期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并做好與設備相關的安全技術資料工作。
(二)甲方責任:
1、合同簽訂生效后,認真安排塔吊進場計劃,保證乙方按時使用,負責提供塔吊基礎圖及預埋件圖紙。
2、及時完成塔吊的安裝工作,以利塔吊的檢驗及驗收工作。
3、負責塔吊的檢測,并做好使用備案。
4、每月定期派出保養維修人員對塔吊進行檢查、檢修、維護、保養及填報資料,便于塔吊的`正常使用。
5、塔吊如發生故障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修理,盡可能利用空閑時間積極修復,修復時間________區2小時趕到現場,____區或異地按路線而定。________區在8小時不能修復的,免收壹天租費。____區及異地按____區修復時間中另增加路途時間。對無故不修的甲方責任,加倍扣除租費,提高服務質量,樹立為施工現場服務思想,積極配合完成施工任務。
(三)乙方責任:
1、塔吊基礎必須保證有足夠的承載力,本塔吊基礎承載力應滿足為20噸平方,以乙方工地工程師簽字為依據。
2、確定塔吊進場日期,日期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并于兩天前做好場地準備,保證電通、路通基實。電源接至塔吊底部,按要求設置電箱,電源開關及防護接地裝置、電壓應保證380伏35千瓦要求,排除塔吊安裝或拆卸過程中的一切障礙物及腳手架,保證塔吊降之高度8米,保證塔機拆除時25汽吊到塔機基礎的路基扎實,如因工程原因無法達到的超出費用由乙方承擔。
3、按甲方要求保質完成塔吊的設備基礎及附墻預埋件的預埋,并保證尺寸準確性。
4、合理布置吊運構件和材料堆放位置,吊裝物綁扎牢固,由于綁扎不慎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以甲方吊鉤為界)。
5、提供甲方在設備的安裝、拆卸過程中所需的電源、氣割、電焊機等設備。
6、塔吊在乙方使用期間,乙方必須按照塔吊安全使用規范執行,并由專人負責指揮及調度,以免發生班組糾紛及事故。
7、塔吊設備基礎及塔身附著點預埋鐵件等(附墻超過8米均由乙方負責)。
8、配合甲方做好塔吊的使用備案。
七、合同簽訂后,如乙方原因無法履行或中途停工需要塔吊提前退場,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付補償損失費萬元。
八、租用期間乙方或第三者原因造成塔吊損壞,或由于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并負其它責任。
九、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分清責任,甲乙雙方各負其責。
十、本合同未詳之處或因違約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通過訴訟解決。合同修改處需雙方蓋章,否則修改內容無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各執兩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有效,貨款兩訖后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
塔吊合同書協議書(熱門16篇)篇十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簽字后生效,至乙方交還甲方本設備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自動解除;。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人代表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塔吊合同書協議書(熱門16篇)篇十二
租方:華西企業建筑公司一處(以下簡稱甲方)。
用方:祥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塔吊租給乙方創業園研發中試大樓項目使用,為保證塔吊正常運轉作業,滿足乙方施工需要的同時,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益、義務等,經雙方領導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1、機械型號:qtz125g。
2、機械數量:1臺。
3、進場時間:
4、租用期限:甲方機組人員進場至拆卸前一天。
5、租金:17500元/月,每月5號前支付上月租金。
6、安裝費:(包括運輸、安裝、加節、調試、勞動局驗收、拆卸、退回、保修等工作)。安拆期間所有費用一次性包干,合計人民幣叁萬貳仟元正,塔吊安裝完成后第二天先支付甲方安拆費壹萬柒仟元正整,余款待工程竣工,塔吊拆離工地前一次性付清余款。
7、甲方配備開塔吊人員:
(1)機長:壹人。
(2)司機:肆人。(應為4人,2人開機,2人指揮)。
(3)甲方配備叁臺對講機,二付吊繩及二個吊斗供乙方使用。(各留一付備用)。
塔吊合同書協議書(熱門16篇)篇十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在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設備租賃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使用單位:
1.4設備概況(見下表)。
名稱型號。
設備編號。
數量。
單位。
臂長(m)。
高度。
進出廠費(萬元)。
每月租費(萬元)。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根據工程情況,租賃期限暫定為: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注:開始計費時間以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承租通知拆除之日終止。如若使用時間超出合同規定時間,則以實際發生時間計算,租賃費用及其它合同條款不變。)。
3.1設備進出場費:元。(大寫:)。
3.2設備租賃費:元/月。(大寫:)詳見1.4條款。
3.3租賃費中包括以下內容:設備及附屬材料的使用費用:機械設。
備維修及保養費用:司機工資以及獎金。
3.4國節假日、停工、停電、停水、塔基整修、大風大雨、非出租方原因造成連續停機7天以內,不減少租費,7天以上按60%收費。冬季停機按收取停機費。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
4.1設備進出場費:設備安裝調試合格驗收后,承租方即一次付清。
4.2設備租賃費按每月支付,每月30日前支付,否則出租方有權停機,后果由承租方負責。
4.3工程完工后,機械設各出廠前,承租方要一次性結清剩余所有租費;如不能結清,出租方有權不拆除設備,其后果由承租方一方承擔,每逾期一天,出租方有權加收的違約金。
4.4結算方式:以支票支付。
第五條出租方的責任。
5.1向承租方提供各種手續齊全,且性能良好的設備。
5.2根據現場及地質情況,向承租方提供基礎處理方案及圖紙,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5.3對設備的基礎進行驗收,合格后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并參與聯合驗收。
5.4按照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制度,對機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機械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5.5配備足夠的有本市操作證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積極配合施工,保證24小時服務,隨叫隨到,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在設備性能允許的范圍內滿足施工要求,不得故意刁難用戶,否則承租方有權進行批評或按職工管理條例進行處罰,直致更換工作人員。
5.6設備進場后,根據現場施工情況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吊裝技術交底……。
5.7設備若出現故障,應積極進行搶修,凡因故障停機連續超過6小時以上,承租方有權扣除相應的租賃費用。
5.8承擔因操作人員違章操作、機械故障而造成的事故損失。
5.9每月向承租方了解設備及操作人員的工作情況,虛心聽取用戶意見,滿足用戶的合理要求,不斷改進工作,提高服務質最。
第六條承租方責任。
6.1按照出租方提出的要求清理現場、道路,準備專用配電箱,負責接通電源。
6.2負責確定基礎的.位置、類型及方位,進行基礎勘探,并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及安全技術交底,編寫基礎施工方案,負責基礎施工。
6.3負責硅基礎的實驗,并將實驗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出租方,以便于基礎的驗收和設備安裝。
6.4負責設備及其附屬材料的安全保衛工作,如果發生丟失承租方負全部責任。
6.5對機械設各工作半徑內且影響其安全工作的,變壓器、高壓線、房屋、人行通道等進行防護。因防護不當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6.6承租方配備足夠的專職指揮人員、信號工、掛鉤人員,且必須持證止崗,配戴明顯標服飾,以便于安全工作。因無證指揮、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6.7如若機械設備需要項升、錨固、加固高,承租方應提前五天通知出租方,以便工作安排。錨固前按規定的技術要求搭好腳手架、平臺、頂升、錨固時應給出租方工作人員留出足夠的施工時間。
6.8向出租方司機提供食宿條件。
6.9吊鉤以下的吊索、扁擔、灰斗、磚籠、卡環等,山承租方配備,因吊索具出現問題造成事故,承租方負全部責任。
6.10承租方負責牽頭,組織承租方相關部門、項目有關人員、出租方及安裝單位共同對機械設備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啟用。啟用時承租方項目負責人須向出租方機長出具啟用通知書;報停時出具報停通知書。
6.11為保證機械設備安全正常的運行、提高服務質.承租方每周給24小的機械保養時間,具體保養時間視施工情況而定。
6.12為保證出租方更好的為施工服務,承租方項目負人應積極反饋現場司機的工作情況。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違約責任山違約方負全部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8.1雙方協商解決。
8.2協議下成,向當地法院申訴。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出租單位:承租單位:(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塔吊合同書協議書(熱門16篇)篇十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財產:
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每月租金進出場費及拆裝費租憑物塔吊價值(____________元)。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租金執行,每月______日—______日給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產生的租金不含稅費和發票費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賠償給甲方,塔吊基本高度為______節,超出高度加節另附租賃費,每節每天30元,每套附墻每天______元,加節加附墻以甲方通知單為準。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廠家出廠時的基本配置為標準出租給乙方,不含其它附屬配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天,(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根據租用財產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____________元,(所租財產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條、甲方塔吊司機______人由乙方負責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車司機操作吊車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甲方要積極配合,服從乙方人員的指揮,按時作業,保證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輔助作業人員將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須符合操作規程標準,如發生松散落物發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揮不當發生的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基礎,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基礎不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吊車正常運轉,及時辦理安檢手續,保證作業時間,出現故障及時搶修乙方必須配合協助,因故障導致停工每天不得超過____________小時,如超過扣除甲方當天租賃費。
第七條、塔吊設備產權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間僅擁有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處理甲方擁有的塔吊機,更不得抵押或賣與他人,租賃期滿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現本條所描述的情況視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價值購買此塔吊,并及時付款,未到合同期滿退還所租塔吊,按原約定租期計算租金。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此合同履行地為銀川市。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如需安裝監控設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自己安裝。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以后發生業務不另簽合同,一律按此合同執行。
第十條、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報停工時間,由甲方負責人確認為準,否則視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執行,冬季停工不予報停,繼續向承租方收取租費。
第十一條、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施工現場、并負責安裝調試,退還撤離施工現場由甲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元,如乙方未按時支付,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補充開之日期從開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材料員: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材料員: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塔吊合同書協議書(熱門16篇)篇十五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簽名: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簽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名稱:山東華夏qtz40塔吊一臺。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標準,每月元(大寫元)加節每月大寫貳佰元)不含稅費。由乙方指派專業人員使用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設備到施工現場后首付租金40000.00元(大寫,安裝完畢運行正常后按雙方事先約定半年一付。
3、甲方必須保證塔吊在安裝完成能正常運行,若不能正常運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且退還一切費用。
三、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1、乙方對租賃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賃物返還經雙方檢查驗收,必須能正常運行使用,如造成租賃物人為損壞、丟失,由乙方照價向出租人賠償。
2、在租賃期間,租賃物的自身機械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耗材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更換鋼絲繩、附軸等。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變更:
1、在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轉移第三人,應正式通知乙方,租賃新物的所有權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2、在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將租賃物資轉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物,如有發生,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所有的損失。
五、其他約定:
1、進場的拉運費、安裝費由承租人承擔。
2、因出租的機械設備的各項技術安全資料不齊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物的質量以及提供相應合格證書等,如租賃物在使用過程中因其自身質量問題(如塔吊臂斷裂等)所造成的事故損失由甲方承擔。
4、計費時間:
1)塔吊附著必須按規定規范安裝。
2)、租金計算按安裝調試合格之日開始計算,截止日期按退單日期計算。起止時間雙方簽訂協議為合同附件。
3)、如冬季不退還,按實際停工及復工時間計算。
5、乙方必須按時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壓箱或電機正常磨損發生故障必須及時維修,維修費用及人員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不及時派專業人員進行維修所造成的工期延誤,所有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6、由乙方人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運行時,申報甲方,辦理退還塔吊建筑機械的協議手續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賃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塔吊合同書協議書(熱門16篇)篇十六
法定代表人:職務:經理。
乙方(承租方):黑龍江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承租方施工地址:哈爾濱市。
法定代表人:職務:
電話:現住址: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結合市場的租賃慣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充分協商后,在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完全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履約,不得違約,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出、承租標的物(塔吊)現狀:良好。
(一)名稱:塔式起重機(下簡稱塔吊)(標準高度)。
(二)型號:(三)塔吊的設備編號: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承租塔吊的數量:壹臺。
(一)租賃期限:共計承租月。
甲方從月乙方從年月日起止將塔吊還交甲方場地。
(二)特別約定:
1、租賃期滿,租賃費結清后,經甲方同意,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在承租臺數、租金租期等條款雙方重新約定,重新簽訂塔吊租賃合同。
2、冬季停工停機起不得早于當年的11月日,如早于該日期,租金應交到該日期,租金按實際日期計算。
3、春季開工開機日期不得晚于當年的3月日,如晚于此日期,租金從此日期開始計算;如早于此日期,租金按實際日期計算。
4、春開冬停的日期由甲乙雙方簽字予以確認。
5、塔吊在乙方施工現場安裝完畢后,經甲乙方在安裝檢測調試認定書上簽字,之后乙方方可使用塔吊,乙方并負責維護、維修、保養工作,承擔維護、維修、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如果乙方未在安裝調試認定書上簽字而使用塔吊,就視為默認塔吊達到施工使用標準。
6、乙方在甲方場地提出設備時,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在出庫單明細上確認簽字,設備返還進按出庫單驗收。
第四條:租金及給付期限(租金用人民幣支付)。
1、每臺塔吊租金為(大寫)2、本合同雙方簽字即生效,簽字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大寫)。
3、余下租金乙方提前10天支付,例如1月1日支付1月10日以后的租金。
4、租金總額是否包含稅金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五條:抵押金。
1、合同簽訂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抵押金,待本合同履行期滿后,乙方將塔吊還交給甲方,經甲方驗收后,認為可以退還押金時,甲方將抵押金退還給乙方,乙方向甲方交付收到抵押金的收條。
2、在乙方不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時,抵押金可抵部分租金。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乙方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塔吊標準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月租金,每增加壹節每月增加租金(大寫)。
2、甲方有權監督和檢查乙方對塔吊的維護保養工作。
3、如果甲方發現乙方的塔吊操作者違反《塔吊操作規程》。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更換懂得《塔吊操作規程》的操作者,否則,甲方塔吊的損壞修理費、更換零部件費用由乙方按價賠償。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塔吊操作者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
5、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協助乙方安裝調試塔吊,達到生產使用要求,雙方在安裝調試認定書上簽字確認。安裝調試認定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租賃后發現因塔吊自身原因的機械、電路故障造成停工,甲方應及時安排修理技師到現場進行修理,若未及時派人修理因此所引起的乙方誤工所連帶的一起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7、甲方保證塔吊生產年限為20xx年生產并在塔吊進場時保證塔吊鋼絲繩是新換的、導輪運轉靈活、電氣電路穩定、駕駛操作系統靈敏,各項技術指標正常,并保證甲方24小時到現場機修服務。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裝卸費用,裝卸費用含汽車吊、人工費費用。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乙方安裝調試塔吊,并達到生產使用要求。
2、如果不是乙方的原因,塔吊出現故障,經生產廠家或技術監督部門鑒定,確定責任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修理費和更換零部件的費用。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其塔吊每月保證完成27個工作日,否則乙方有權扣除塔吊少于27個工作日之外天數的租金。
4、乙方有義務按時支付增加標準節的租金。
5、乙方有義務做好塔吊的維護保養工作。
6、乙方有義務對其操作手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
7、乙方有義務按甲方要求更換不按《塔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的操作者。
8、塔吊在甲方場地交付乙方后,所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檢測費雙方協商確定為壹萬元,合同到期后再次的拆卸費、返還塔吊的運輸費雙方協商確定為壹萬元,生產期間所發生的電費等費用,全部有乙方承擔。
9、乙方必須盡職盡責地保管、維護保養塔吊,否則丟失了塔吊按甲方購價格上線賠償,如發生塔吊毀損,乙方按市場零售價向甲方賠償。
10、本合同履行期滿后,乙方將塔吊還交甲方場地,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向甲方要收到塔吊的收條。
第七條: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地震、戰爭等因素)造成塔吊毀損、滅失等事故乙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雙方違約條款。
(一)甲方的違約條款。
1、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必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
2、如果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違約條款。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并繼續履行本合同。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甲方有權收回塔吊,發生的拆運等經濟損失由乙方按實際發生支付賠償金。
3、如果乙方違約,剩余的租金及抵押金不予退還。
4、如果乙方將塔吊轉租,賣掉、抵賬,超載造成塔吊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新塔吊價格賠償。
第九條:本合同未約定到的條款,雙方再經過協商,達成一致后,作為合同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雙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到甲方單位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履行期滿,費用結清,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