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金融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對于借款人和出借人都具有重要意義。在下面,我們將為大家提供一些常見的借款合同示例,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最高額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專業18篇)篇一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和《民法典》及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借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簽訂之日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_________%計算,并在還款時一并償清,若發生逾期不還,將按_________%計算相應罰息。
第二條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天,借款方應保證按期償還借款。如確需延期償還,應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由貸款方審核是否辦理續借手續。
第三條借款方以保險合同所規定的權利作為質押,以確保本合同的履行,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息和罰息。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后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并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并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貨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最高額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專業18篇)篇二
最高額保證通常適用于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具有經常性的、同類性質業務往來,多次訂立合同而產生的債務,如經常性的。
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關系等。對一段時期內訂立的若干合同,以訂立一份最高額保證合同為其擔保,可以減少每一份主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所帶來的不便,同時能起到債務擔保的作用。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額的保證擔保,貨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和《借款合同條例》及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借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簽訂之日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_________%計算,并在還款時一并償清,若發生逾期不還,將按_________%計算相應罰息。
第二條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天,借款方應保證按期償還借款。如確需延期償還,應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由貸款方審核是否辦理續借手續。
第三條借款方以保險合同所規定的權利作為質押,以確保本合同的履行,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息和罰息。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后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并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并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貨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
申請書。
借款憑證延期還款。
協議書。
授權。
委托書。
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最高額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專業18篇)篇三
出借人:
保證人1:
保證人2:(以稱債權人)(下稱保證人)。
鑒于借款人(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署了編號為《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且保證人已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臺向的內容,愿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圓臺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1.1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下債權人發放給債務人的借款本金(大寫):人民幣萬元整。
二、保證擔保范圍。
2.1本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債權人實現值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三、保證方式。
3.1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四、保證期間。
4.1保證人保證期間為自本臺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辦理借款展期予續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權人主張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證責任。
5.l如果主合同項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應付款項,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清償保證范圍內的所有應付款項。
5.2保正人款及時履行保證責任的,還應承擔債權人向其索償的訴訟費用、律師謝、差旅費、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3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它擔保方式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它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債權人是否向其它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能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提出異議。
5.4主合同項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對。
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的承諾和保證。
6.1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信息,并保證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債權人對其資信、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6.2簽署和履行本保證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證人碰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6.3.1保證人或家庭成員發生對經濟狀況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證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4保證人承諾: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的變更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仍需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增加借款金額、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辦理展期的,應征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僅按主合同原約定的借款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2、保證人保證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準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保證人應往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內向債權人承擔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債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解決。
8.2在爭議解決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9.1本合同主債權設定了其他擔保權的,則債權人可以選擇使擔保權的順位(包括同時或先后)以實現債權。
10.文本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簽約方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部分無效、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同意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兩年。
第十一條、提示及聲明。
11.1債權人己提示保證人詳細閱讀本合同條款:
11.2保證人聲明,債權人已就合同條款作必要說明,保證人在合同條款與債權人理解一致的基礎上簽署本合同,否則已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清楚。
債權人:
地址:
保證人1: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活:
保征人2: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最高額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專業18篇)篇四
借款人:
保證人:
保證人:
保證人: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自年月日至月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最高貸款限額為人民幣(大寫)。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為準。在上述借款期間內,借款人應在最高貸款限額內逐筆向貸款人提出申請,貸款人有權根據國家信貸政策和貸款人實際情況對各筆貸款進行逐筆審批并決定是否發放。
第二條借款期限:本合同項下的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當筆借款借據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息: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發放時的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為準,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當筆借款借據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調整方式為,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保證人。
第四條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月、季或年)付息,每(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為違約。本金至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貸款還款方式的,則該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保證方式:保證人自愿為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所有債權提供保證擔保。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各保證人間無論是同時或是分別提供保證,均為連帶共同保證關系。
第六條保證期間:本合同保證期間根據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分別確定,各筆借款的保證期間自該筆借款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貸款人依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則視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七條保證擔保范圍:保證擔保范圍為黨課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催討查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三條的約定提高了利率,保證人同意對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證條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保證人仍需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四、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和/或物的擔保,無論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也可以同時要求保證人和物的擔保承擔擔保責任,人的擔保、物的擔保居于同一清償順序,本合同保證人同意對本合同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五、保證人承諾密切關注借款人的經營狀況,若借款人進行破產清算,則應推定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借款人的破產清算行為,保證人應預先行使追償權。六、貸款人向任何一個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視同向其他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
展期后,貸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其利率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確定。
第十條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一、未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二、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四、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六、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七、卷入重大不訴訟的;八、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九、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十、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十一、未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委托經營、托管、租賃、合資、兼并、合并、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十二、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十三、發生偷(逃)稅、破產、解散、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退)營業執照的;十四、發生其他嚴重償還債務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十一條保證人如發生第十條四至十四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一)未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二)未按期歸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三)未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四)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同的履行:一、借款人應在本社開設賬戶,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戶時即視為履行了發放貸款義務。二、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保證人賬戶中扣劃。
第十四條信息使用:借款人、保證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保證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其他:
一、本合同第一條中最高貸款限額指最高貸款本金余額不得超過最高限額,但如因本金計息、費用承擔等原因而使債權超過最高貸款限額的部分仍在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二、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及其他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若發生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證人承擔。
四、本合同被擔保債務已經清償,但這種清償被有關法律文書確認為無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七、本合同一式份,貸款人執二份,借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乙方:日期:
簽訂時間:年月日。
文檔為doc格式。
最高額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專業18篇)篇五
貸款人(全稱):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全稱):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全稱):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記載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并辦妥相關手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3)借款人、擔保人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劃款方式。
貸款以現金和銀行轉帳的方式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內。
第四條還款方式。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不得挪用他用,不得利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按時足額歸還本金。
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有義務向貸款人出具借款的使用情況和財務支出情況。
4、借款人、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5、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六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質物情況。
2、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律師費以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賬戶中劃收。
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罰息、履約金或費用。
5、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6、當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全部還清、抵/質押權消滅后,將應退還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明、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還給抵/質押人。
第七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有以下情況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提供虛假的借款資料。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或保險等法律手續未按貸款人要求辦妥。
(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破產、解散或發生其他影響其償還能力的狀況的。
(4)借款人、擔保人出現影響貸款人的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其他情況:
第八條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擔保。
1、保證擔保的:
(1)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貸款人承擔連帶責任。
(2)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4)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任何賬戶中劃收;。
(5)借款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愿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于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6)保證人出現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的,或保證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的,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2、抵/質押擔保的:
(1)借款人或擔保人同意以下列財產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抵押物/質物。
(2)上述抵押物/質物作價人民幣(大寫),抵押物/質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質物的凈收入為準。
(3)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抵/質押財產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4)抵/質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質物的從物、從權利、混合物、附合物。
(5)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義務,并隨時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監督檢查。
(6)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
方式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出售、出租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
(7)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提前行使抵押權。
(8)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而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或者質物(權利)價值非因貸款人原因減少的,出質人應當根據貸款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或恢復質物的價值。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權利憑證),并將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抵/質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質押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質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質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貸款人保管。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由出質人在本合同簽訂前交貸款人保管。
(10)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質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質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質物(權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質物(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抵/質押人為兩人以上的,抵/質押權人行使抵/質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質押人的抵押物/質物(權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借款違約罰息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甲方有權收取與乙方約定的1%履約金。逾期每天收取_______滯納金,甲方及甲方委托人上門辦理借款追收手續的,每次收取_______元手續費。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4、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放。
5、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擔保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并按借款金額的10%收取乙方的違約金。
6、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影響抵/質押權人實現抵/質押權的行為。
第十條費用的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抵押登記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以下方式解決:
2、仲裁。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到期”包括貸款人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質物(權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或出現權屬爭議影響貸款人實現抵/質押權。
第十三條三方約定的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高額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專業18篇)篇六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于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最高額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專業18篇)篇七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額的保證擔保,貸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余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用途。
種類利率。
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
3.借款人和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后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并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并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___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貸款方。
借款單位(公章)貸款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保證擔保人。
保證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最高額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專業18篇)篇八
職務: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_______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___‰,逾期貸款加計利息_______%,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_______%。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高額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專業18篇)篇九
保證人1:
保證人2:(以稱債權人)(下稱保證人)。
鑒于借款人(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署了編號為《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且保證人已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臺向的內容,愿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圓臺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1.1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下債權人發放給債務人的借款本金(大寫):人民幣萬元整。
二、保證擔保范圍。
2.1本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債權人實現值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三、保證方式。
3.1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四、保證期間。
4.1保證人保證期間為自本臺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辦理借款展期予續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權人主張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證責任。
5.l如果主合同項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應付款項,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清償保證范圍內的所有應付款項。
5.2保正人款及時履行保證責任的,還應承擔債權人向其索償的訴訟費用、律師謝、差旅費、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3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它擔保方式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它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債權人是否向其它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能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提出異議。
5.4主合同項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的承諾和保證。
6.1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信息,并保證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債權人對其資信、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6.2簽署和履行本保證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證人碰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6.3.1保證人或家庭成員發生對經濟狀況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證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4保證人承諾: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的變更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仍需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增加借款金額、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辦理展期的,應征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僅按主合同原約定的借款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2、保證人保證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準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保證人應往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內向債權人承擔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債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解決。
8.2在爭議解決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9.1本合同主債權設定了其他擔保權的,則債權人可以選擇使擔保權的順位(包括同時或先后)以實現債權。
10.文本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簽約方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部分無效、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同意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兩年。
第十一條、提示及聲明。
11.1債權人己提示保證人詳細閱讀本合同條款:
11.2保證人聲明,債權人已就合同條款作必要說明,保證人在合同條款與債權人理解一致的基礎上簽署本合同,否則已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清楚。
債權人:
地址:
保證人1: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活:
保征人2: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最高額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專業18篇)篇十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年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
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最高額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專業18篇)篇十一
借款人:
貸款人:
保證人:(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額的保證擔保,貨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
3.借款人和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后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并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并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貨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貨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貨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貨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或合同專用章)。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最高額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專業18篇)篇十二
特別提示:本合同系借款人與保證人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為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貸款人特提請保證人對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內容予以充分注意,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貸款人(全稱):。
保證人(全稱):。
1.
2.
3.
由于借款人(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期間及最高額訂立一系列債權債務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保證人愿為債務人依上述主合同與債權人形成的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額。
保證人自愿為債務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債權人處辦理的各類借款業務,所形成的債務的最高余額人民幣(大寫)提供保證擔保。
第二條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額內,債務人可以申請循環使用上述信用。每一筆業務的起止日、到期日、種類、利率及金額以主合同的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為準。
第三條在本合同約定期間和最高余額內,債權人發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時無須另行辦理擔保手續。
第四條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主要包括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仲裁)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五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期間。
(一)本合同擔保的每筆借款合同的保證期間單獨計算,自每筆借款合同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二)債權人與債務人就合同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三)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債務被債權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確定的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七條保證人承諾。
(一)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及其它相關資料、信息,并接受債權人對保證人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監督檢查;(二)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保證人自愿承擔保證責任;(三)保證人不按合同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開立于甘肅省內任何一家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的任何一個賬戶中劃收相關款項;(四)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貸款人可以就保證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行公告催收;(五)發生以下事項時,保證人應于事項始發后5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1.保證人隸屬關系變更、高級管理人員變動、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組織結構調整;2.保證人停業、歇業、停業整頓或者被申請破產、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注銷登記、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它解散事由;3.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發生重大訴訟、仲裁事件;4.保證人變更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事項。(六)保證人改變資本結構或經營體制,包括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等行為,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債權人并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七)保證人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者以其資產為自身或者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債權人并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
第八條被擔保債權的確定。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最高額保證擔保的債權確定:(一)債權確定期間屆滿。“債權確定期間屆滿”包括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以及債權人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義務或者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債權人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二)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或債務人、保證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三)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保證責任的承擔。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支付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的,債權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一)任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權人未受清償。“期限屆滿”包括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債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的約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到期的情形;(二)債務人、保證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三)債務人、保證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四)債務人、保證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五)保證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六)其他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情形。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債權人不履行約定義務,造成保證人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二)保證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本合同所擔保債權最高余額的%向債權人支付違約金;造成債權人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2.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關資料、信息;3.發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項的情形,未立即通知債權人;4.實施本合同第七條第(六)項、(七)項的行為,未事先征得債權人同意;5.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行為。
第十一條合同的獨立性。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保證人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一)由進行仲裁。(二)在債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債權人(簽章)保證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簽章)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保證人(簽章)保證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
最高額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專業18篇)篇十三
抵押權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債務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甲方擬為乙方在一定期間內的借款簽訂一系列《擔保合同》,為乙方的融資業務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資金安全,乙方自愿將其名下的土地抵押給甲方做最高額反擔保。經雙方自愿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依對應融資業務合同享有的對于債務人的融資債權,融資最高余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本合同所稱的“對應融資業務合同”,是指債務人與第三方簽訂的一系列借款合同。
本合同所稱的“擔保”,如無特別說明,則已包含“反擔保”。
第二條擔保期間與額度。
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擁有的土地使用權作抵押財產,為甲方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期間內與乙方形成的對應融資業務合同項下的所有融資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反擔保。擔保最高余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為債權余額,已還部分不計)。
債務人根據對應融資業務合同約定可在最高額度內循環使用上述融。
資額度。具體每筆融資業務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額以具體業務合同、相關債權憑證為準。
乙方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期間為:從對應融資業務合同項下全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______年。
特別約定:只要在本條約定的期間內甲方與乙方簽訂了融資業務合同,乙方就自動為對應融資業務合同項下甲方的債權在最高余額內承擔擔保責任,甲、乙雙方無須逐筆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手續。
第三條擔保方式。
擔保方式為不可撤銷之連帶擔保責任,即無論對應融資業務合同的債務人因何種原因未按約定償還債務,乙方將無條件履行全部債務的清償義務。
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人為第三人的,即使債務人向甲方提供了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的,甲方有權就所有擔保物或任一擔保物行使抵押權,乙方對此無異議。
第四條抵押物情況。
3、在甲方行使抵押權時,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不足以清償甲方所有債權的,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及債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繼續清償。
3、甲方為實現抵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抵押物處臵費、過戶費等。
第六條抵押人承諾。
1、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使用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3、抵押物沒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復抵押等情況。
4、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的出租情況。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它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孳息等。
本合同書的法律效力獨立于《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等對應融資業務合同,無論前述民法典律效力如何,乙方依據本合同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的法律后果不發生任何改變。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抵押物,由乙方占管。乙方應合理使用抵押物、維護抵押物的完好無損,負責抵押物的維修、保養,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加強和改善管理的要求,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因國家建設或者商業開發等需要占用本合同項下抵押的土地時,若乙方能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雙方可重新簽訂抵押合同,抵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解除原抵押關系;若乙方不能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抵押物,債務又不能提前清償的,在土地被占用時,乙方若獲得土地補償,維持原有的抵押關系,雙方持原抵押合同及土地占用補償協議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變更登記;乙方若獲得貨幣補償應將補償款提存至甲方;若獲得其他物質或權利補償,應將補償物抵押或質押在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最高額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專業18篇)篇十四
1、合同主體,即最高額保證借款合同的借款人、貸款人、擔保人。作為貸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符合國家法律規定。作為借款人的金融機構對貸款人和擔保人的資格、能力、經濟狀況應當進行嚴格審查,以避免主體不合格而影響合同的效力。
2、最高貸款限額、幣種、貸款期間和方式。
最高額保證借款合同最重要的條款,核心內容就是最高額貸款限額是重中之重,它是指“最高債權發生額”即“累放額”,還是指“最高債權余額”,可由借款人、貸款人、擔保人在不違反強制性規定情況下自行協商確定。
3、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亦稱保證責任期間。即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存續期間。它涉及到債權人應當在什么時間內向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同時關系到保證人在什么時間內不承擔保證責任,為此在最高額保證借款合同中,借、貸、擔保三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對保證期間加以明文規定。
4、保證責任范圍及保證方式。
保證責任范圍是指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具體項目,包括本金、利息、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等項目。其目的就是解決保證人承擔多少保證責任的問題。
保證方式分為一般保證、連帶保證和按份保證三種。
5、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的權力與義務、違約責任,糾紛解決方式,管轄等屬于合同的一般條款,可由借、貸、擔保三方自行約定。
您也可以直接聯系客服為您解決問題(添加微信/打電話)。
最高額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專業18篇)篇十五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抵押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額的保證擔保,貸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余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
3.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抵押內容。
抵押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財產(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主要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3.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權,從權利和孳息。
4.抵押人負責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所登記的抵押權的存續時間應與抵押擔保期間一致。
5.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在30天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重復抵押或用與清償其他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借款人:______貸款人:_____抵押人:______。
最高額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專業18篇)篇十六
合同編號:甲方:。
抵押權人(出借人):
住所地:
聯系電話:
乙方:。
借款人:
證件號:
住所地:
電話/手機:
丙方:
抵押人:
證件號:
住所地:
電話/手機:
第一條:總則。
乙方因經營需要,向甲方借款,為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丙方自愿以其財產為甲方的相關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在遵循誠實信用、公平互利原則的基礎上,三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遵照履行。
第二條: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限額。
1.本合同擔保的借款最高限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最高限額是指本合同期限內任一時點實際形成的借款余額合計總額)。在該借款最高限額和本合同約定時間內,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需要,可以向乙方分筆發放,每一筆借款的金額、期限以借款借據或相關借款憑證為準。
2.借款利率按月利率計算,自借款之日起每月月末支付當月利息。
第三條:借款抵押期限及還款方式。
1.丙方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向甲方保證,以抵押財產為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所欠甲方的全部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2.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合同項下每一筆借款借據或相關債權憑證確定的還款期限或還款計劃,清息還本。
第四條:丙方所提供的抵押、其它保證。
丙方以位于的土地房屋(建筑面積平方,)向甲方提供抵押,該抵押物已作為乙方于年月日向所借款項(原借款)的抵押物。現以該抵押物價值扣除原借款本金額度之后的額度,作為本合同項下之借款抵押。本抵押權人為第二抵押權人,順位于之后。
第五條:抵押房地產擔保范圍。
丙方在本合同項下擔保的范圍為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債權人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其它相關費用等。
第六條: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丙雙方按照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要求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屋他項權證。
第七條:保險。
抵押期間,丙方應為抵押房地產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間,甲方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不足支付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及采取其他方法進行追索。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占管。
抵押期間,丙方承諾對占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九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做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抵押期間,丙方確需出租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規定的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離該房地產,并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內容須與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丙方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
第十一條:丙方保證及承諾。
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最高額借款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并與乙方、丙方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愿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證履行,并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十二條:房地產抵押物關系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應費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合同即告終止。甲丙雙方共同(也可以由丙方委托甲方)在抵押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第十三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乙方及丙方違反第十一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債務人死亡、動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及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
借款期限或借款續期屆滿后5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本合同經公證后成為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本合同作為丙方不可撤銷授權甲方將抵押房地產提交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的文件依據,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由于拍賣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四條:拍賣。
甲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托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拍賣費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丙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丙方均委托甲方代為辦理。
第十五條:費用。
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公證費及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費、訴訟費、律師費用等)等概由丙方承擔。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按第六條約定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產為多人共同共有,簽署有效的相關文書。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特別約定。
乙方違反第三、八、九、十、十一條規定及補充協議規定必須按借款金額的20%承擔違約賠償。另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強制執行,變賣、拍賣或訴訟期、執行期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額的0.1%計算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復計算。
補充協議為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改修的繼續有效。
本合同隸屬于編號為的最高額借款合同,其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空格部分自行填寫,若本合同內容與最高額借款合同中的內容有沖突的,以最高額借款合同內容為準。
第十八條:通知條款。
所有的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電傳方式發出的30日后,視為對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發出的10日后,視為對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變更地址、聯系方式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并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后,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方才生效。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爭議,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或申請強制執行,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提示條款。
乙方及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丙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抵押權人:年月日。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最高額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專業18篇)篇十七
貸款人:
保證人:(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額的保證擔保,貨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
3.借款人和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后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并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并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銀行和???????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貨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貨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貨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貨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最高額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專業18篇)篇十八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抵押人(債務人):
地址:
基于甲方擬為乙方在一定期間內的借款簽訂一系列《擔保合同》,為乙方的融資業務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資金安全,乙方自愿將其名下的土地抵押給甲方做最高額反擔保。經雙方自愿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依對應融資業務合同享有的對于債務人的融資債權,融資最高余額為人民幣叁佰萬元。
本合同所稱的“對應融資業務合同”,是指債務人與第三方簽訂的一系列借款合同。
本合同所稱的“擔保”,如無特別說明,則已包含“反擔保”。
第二條擔保期間與額度。
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擁有的土地使用權作抵押財產,為甲方自20xx年9月16日至20xx年9月15日期間內與乙方形成的對應融資業務合同項下的所有融資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反擔保。擔保最高余額為人民幣叁佰萬元(為債權余額,已還部分不計)。
債務人根據對應融資業務合同約定可在最高額度內循環使用上述融。
資額度。具體每筆融資業務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額以具體業務合同、相關債權憑證為準。
乙方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期間為:從對應融資業務合同項下全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特別約定:只要在本條約定的期間內甲方與乙方簽訂了融資業務合同,乙方就自動為對應融資業務合同項下甲方的債權在最高余額內承擔擔保責任,甲、乙雙方無須逐筆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手續。
第三條擔保方式。
擔保方式為不可撤銷之連帶擔保責任,即無論對應融資業務合同的債務人因何種原因未按約定償還債務,乙方將無條件履行全部債務的清償義務。
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人為第三人的,即使債務人向甲方提供了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的,甲方有權就所有擔保物或任一擔保物行使抵押權,乙方對此無異議。
第四條抵押物情況。
3、在甲方行使抵押權時,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不足以清償甲方所有債權的,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及債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繼續清償。
3、甲方為實現抵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抵押物處臵費、過戶費等。
第六條抵押人承諾。
1、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使用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3、抵押物沒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復抵押等情況。
4、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的出租情況。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它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孳息等。
本合同書的法律效力獨立于《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等對應融資業務合同,無論前述合同法律效力如何,乙方依據本合同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的法律后果不發生任何改變。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抵押物,由乙方占管。乙方應合理使用抵押物、維護抵押物的完好無損,負責抵押物的維修、保養,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加強和改善管理的要求,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因國家建設或者商業開發等需要占用本合同項下抵押的土地時,若乙方能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雙方可重新簽訂抵押合同,抵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解除原抵押關系;若乙方不能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抵押物,債務又不能提前清償的,在土地被占用時,乙方若獲得土地補償,維持原有的抵押關系,雙方持原抵押合同及土地占用補償協議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變更登記;乙方若獲得貨幣補償應將補償款提存至甲方;若獲得其他物質或權利補償,應將補償物抵押或質押在甲方。
第十條抵押登記。
甲乙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到抵押物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它權利證書交甲方保管。土地所有權性質是國有劃撥時,乙方應按國家土地出讓規定將土地出讓金提存在甲方;土地所有權性質是國有租賃時,乙方應將土地租賃期內所有租金繳納完畢并同意按甲方按租金價值辦理等值抵押;土地使用權是無證的租賃土地,乙方應提供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抵押的證明文件、租賃合同和合法使用的文件,將全部租金繳納完畢后,在乙方當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抵押,公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上述抵押發生變更的,甲乙雙方應在簽訂變更合同之日起1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抵押關系終止的,合同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20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實現。
1、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上述“期限屆滿”包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有權宣布的主合同提前到期及有權提前行使抵押權的情形。
2、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物時,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臵任何障礙。
第十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物,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1)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土地;。
(2)因抵押物的價值減少。
2、甲方處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權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權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繼續追償;在清償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后還有剩余的,甲方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
3、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4、在債務人到期還清貸款,解除甲方擔保責任后,甲方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乙方。
5、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擔保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告知甲方。
6、甲方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保證甲方免受侵害。
7、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鑒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及訴訟的費用。
8、在清償了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乙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抵押手續。
第十三條乙方在對應融資業務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到期而未能清償或甲方發生代償之日起七日內,應無條件履行擔保義務,向甲方清償全部債務,逾期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直接依法進行拍賣或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處臵乙方資產,以實現本合同書項下全部債權。
乙方逾期未履行上述擔保義務,甲方有權根據所擔保的債務總額按日萬分之五比例向乙方追究違約金,直至乙方對所有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仍須履行。
第十七條雙方涉及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書面通知或其他文件,以雙方在本合同中確定的住所或通訊方式發送,并在下列日期內視為送達:
1、信函方式,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發函后五個工作日;。
2、傳真方式,以傳真電話發生之日;。
3、專人送達,以對方工作人員或其委托代理人簽收之日。
第十八條其它。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一份,效力相同。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如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甲方可就本合同項下抵押標的物按下列任意一條執行也可以一并執行:。
(3)甲方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甲方債權連同乙方抵押物直接轉讓給第三人而無需征得抵押人同意。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應將本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文件交給甲方。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