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遵守是每個人應盡的義務,也是保證社會和諧與穩定的基礎。在制定規章制度時,可以借鑒下面給出的范文,在此基礎上進行修改和完善,以適應組織的實際情況。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一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適用公司叉車駕駛人員。
1、原料、成品庫裝卸。生產部門配料、拉料。
2、生產部負責本公司叉車的維修、調度及管理。
3、倉庫服務部負責庫房物資裝卸用叉車的使用、保養、及叉車人員的考核。
4、安全、環保部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安全檢查和考核。
1、資格要求: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公司的安排,不準叉運非公司物資,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13、嚴禁超載行駛。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維修部門處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維修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年應協助維修部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全廠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1、叉車檢查記錄。
2、日常維修記錄。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二
機動叉車:
一、操作者必須持有特種設備使用操作證,按《設備管理規定》中崗前安全教育、三好、四會、五項紀律的培訓,方可上崗作業。
二、起動
1.起動前,先將換擋手柄置于空檔的位置。接通電源,轉動預熱手柄起動,起動后立即將手柄撥回原位。如果在10秒鐘內不能起動。應停歇5分鐘后重新起動。如連續三次不能起動時,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起動。
2.起動后,聽發動機運轉是否正常,檢查液壓系統有無漏油,升降油缸是否有力,變速箱油料是否足夠,水箱的水量是否符合要求。
3.檢查發電機是否充電,大、小燈、后燈、制動燈、轉向燈和喇叭是否工作正常,示警燈是否都熄滅了。
4.檢查前后輪胎氣壓,清除嵌在胎紋間的'石子和夾物等。
三、開車
1.起步時應采用慢速檔,起步后試驗制動器和轉向是否良好。
2.行車變速應先脫開離合器,再操作手柄變速。
3.在轉彎時、在人較多的場所、在裝運搬運貨物時應減速慢行。
4.不準分離離合器后滑行,行駛中不要將腳踏在離合器踏板上,踩離合器分離時,動作要迅速,結合時要平穩。
5.前后換向時,要待叉車完全停穩后才能換向。
四、進行裝卸,堆垛作業時
1.貨叉在規定的負荷中心,最大裝載量不得超過叉車能力。
2.根據貨物大小調整叉間距離,使貨物重量均勻分布兩叉之間。
3.貨叉插入貨堆時,貨叉架應前傾,貨物裝入貨叉后,貨叉架后傾,使貨物靠緊叉壁才準行駛。
4.升降貨叉時,一般應在垂直位置下進行。
5.在進行裝卸時,必須使用手制動,使叉車穩定。貨叉架下面禁止有人。不得在貨叉上乘人開起。
6.載貨行駛時,應使貨叉后傾,貨叉離地面300mm左右,在一般情況下運行時,不得作劇烈的剎車和急轉彎。
7.當貨叉架前后傾后至極限位置或開至最大高度時,必須迅速地將操縱手柄置于中間靜止位置,在操縱一個手柄時,注意不使另外的手柄移動。
8.當搬運大體積貨物時,貨物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叉車應倒車低速行駛。
9.裝載貨物下大坡度時,應將貨物與叉壁系牢,并且慢速行駛避免急剎,必要時應倒車行駛。
10.不得用貨叉撥起埋入物,必要時,先計算撥取力。
五.停車
1.拉緊手制動桿,換擋手柄置于“空”速擋。
2.發動機熄火之前,慢速運轉2~3分鐘。
3.清洗車內外的污穢,檢查各部緊固件連接有無松動或滲漏。
電動叉車:
一、操作者按《設備管理規定》中崗前安全教育、三好、四會、五項紀律的培訓及考核,方可上崗作業。
二、每天工作前,應首先檢查下列安全功能:
※? 喇叭功能正常。
※? 操縱功能完好。
※? 剎車功能正常。
※? 液壓功能正常。
三、制動:1、當操縱臂向上移動至最高位置時或向下移動到最低位置時,叉車實現斷電停止運行。
2、當方向開關在正常運行時轉至反向位置,則可執行電制動功能。控制運行速度可以控制行走電機制動力的大小。
四、轉向:轉向由操縱臂控制,轉向角度可以在左右方向各90?范圍內任意位置。
五、停車:松開方向選擇開關,將貨叉降到最低位,使液壓系統內無系統壓力;松開操縱臂,操縱臂將自動回到停車制動位置,將鑰匙開關旋至off。
六、使用安全與保養:
1.嚴格按照說明使用,切勿充電不足,過充電或過放電。
2.電池單體電壓低于1.7v時,應停止使用并及時充電。充電完畢電解液密度調整到http://立方厘米。
3.充電過程中控制電解液溫度不得超過45℃,充電時打開所有蓄電池加水帽,嚴禁接近明火。
4.補充液須使用蓄電池專用水,加水過程中不能混入雜物,否則造成自放電或產生毒氣體等。切勿補水過程并保持電池表面的清潔與干燥,否則會降低蓄電池的容量,縮短蓄電池的使用壽命。
5.每周使用人員進行一次液面和連接線可靠的檢查保養,液面過低會造成蓄電池發熱、燒損等事故。
6.使用過的蓄電池如暫時不用,應充足電,促貯存在通風干燥處,每月補充電一次。
7.當電壓低于21v時,即表明蓄電池電量不足,盡快將蓄電池進行充電方可繼續使用。
七、上下班前后,必須做好相關點檢保養工作,保持設備清潔完整。
1 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e10-03電動平衡重式叉車駕駛人員。
2 內容及要求
2.1 叉車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作業。
2.2 每日駕駛前,要按照日常檢查表檢查車輛狀況,確保叉車正常安全運行。
2.4 禁止超載和偏載重運行,左右的叉子要經常保持重量均等,確保重心位置裝貨。不準吊拉人員或其他人員進入叉子或用叉子托起的物品下面。
2.5 禁止急速啟動、停止和轉彎,以防止貨物傾卸,擦傷地面。
2.6 電動平衡重式叉車的工作場所限定在材料庫內運行,嚴禁出庫,嚴禁穿越導軌,違者罰款50元/次,扣2分/次。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三
為了規范車間、廠區叉車的使用,特制訂《叉車使用管理規定篇》。具體規定如下:
1、叉車司機是叉車駕駛、維護、保養,并為公司提供叉車服務的第一責任人。
2、叉車使用必須經過培訓,叉車駕駛必須指定專人擔任。未經叉車管理人員同意,除叉車司機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駕駛叉車。
3、叉車行駛中駕駛員應集中注意力,不得飲食,打手機和攜帶他人等。
1、叉車啟動異常應立即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維修,嚴禁擅自拆修叉車。
2、車輛啟動前,必須檢查叉車的制動,貨叉,輪胎等,使之處于完好狀態。叉車啟動時應保持較低的啟動速度,駕駛員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并注意避讓。
3、行駛過程中切勿進行上下操作,不準任何人上下車。
4、叉車應平穩啟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在潮濕或光滑的路面上轉向時須減速。
5、作業時嚴禁超載,偏載。
6、嚴禁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
7、嚴禁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嚴禁使用慣性裝載卸貨。
8、嚴禁貨叉上站人,嚴禁叉車載人。
9、嚴禁搬運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貨物。
10、叉車作業時貨叉下不得站人。貨叉載物升降時,以叉車為圓心半徑1m的范圍內不準有人。
11、叉車駕駛員損壞物品,設施或發現已損壞貨物、設施時要如實上報叉車負責人。
12、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空。
13、不能將叉車停在緊急通道口,出入口,消防設施旁。
14、叉車加油時必須將柴油機熄火關掉鑰匙嚴禁攜帶火源或靜電來源。加完油后,應該將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放歸原處存好。嚴禁將有關工具隨意亂放。
1、發現叉車有不正常現象,應當立即停車,并及時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檢查。
2、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保養。嚴禁擅自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的行為。定期嚴格按照叉車廠家的《叉車整車的維護使用手冊》進行維護保養。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四
為了規范車間、廠區叉車的使用,特制訂《叉車使用管理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1、叉車司機是叉車駕駛、維護、保養,并為公司提供叉車服務的第一責任人。
2、叉車使用必須經過培訓,叉車駕駛必須指定專人擔任。未經叉車管理人員同意,除叉車司機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駕駛叉車。
3、叉車行駛中駕駛員應集中注意力,不得飲食,打手機和攜帶他人等。
1、叉車啟動異常應立即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維修,嚴禁擅自拆修叉車。
2、車輛啟動前,必須檢查叉車的制動,貨叉,輪胎等,使之處于完好狀態。叉車啟動時應保持較低的啟動速度,駕駛員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并注意避讓。
3、行駛過程中切勿進行上下操作,不準任何人上下車。
4、叉車應平穩啟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在潮濕或光滑的路面上轉向時須減速。
5、作業時嚴禁超載,偏載。
6、嚴禁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
7、嚴禁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嚴禁使用慣性裝載卸貨。
8、嚴禁貨叉上站人,嚴禁叉車載人。
9、嚴禁搬運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貨物。
10、叉車作業時貨叉下不得站人。貨叉載物升降時,以叉車為圓心半徑1m的范圍內不準有人。
11、叉車駕駛員損壞物品,設施或發現已損壞貨物、設施時要如實上報叉車負責人。
12、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空。
13、不能將叉車停在緊急通道口,出入口,消防設施旁。
14、叉車加油時必須將柴油機熄火關掉鑰匙嚴禁攜帶火源或靜電來源。加完油后,應該將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放歸原處存好。嚴禁將有關工具隨意亂放。
1、發現叉車有不正常現象,應當立即停車,并及時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檢查。
2、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保養。嚴禁擅自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的行為。定期嚴格按照叉車廠家的《叉車整車的維護使用手冊》進行維護保養。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五
一、目的:
1.1.加強叉車的規范化管理,提高叉車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率。
1.2.確保叉車的安全運行,避免公司財產和人員受到損失和傷害。
二、范圍:
公司所有叉車和涉及的管理、駕駛和使用部門和人員。
三、職責:
3.1.設備管理部:
3.1.負責叉車的申購、報廢、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等工作。
3.2,負責設備臺賬中叉車的登記、管理卡、維修記錄的登記。
3.3.負責叉車年檢、大修的對外聯絡。
3.2.叉車維保、管理人員(公司指派的叉車維保管理人員):
3.1.1.負責叉車的日常點檢、維護和保養。
3.1.2.負責叉車用配件、燃油的控制和申購。
3.1.3.負責叉車年檢、大修的聯系和協調。
3.1.4.負責叉車各車間、部門使用外的日常協調和調度。
3.1.5.負責叉車駕駛員作業過程的安全作業的指導和監督。
3.2.1.負責所屬叉車工的工作分配和考勤。
3.2.2.負責所屬叉車工的薪資核算。
3.3.叉車工:
3.3.1.服從專屬使用部門的工作安排。
3.3.2.在使用專屬使用部門使用外,服從叉車管理人員的統一調度。
3.3.3.嚴格按本規定的要求進行作業和日常保養。
3.4.監察部:
3.4.1.按本規定的要求,對叉車管理和作業過程中的違規、違紀現象進行檢查和處理。
四、具體的管理、作業規定:
4.1.1.在用、新增及改裝的叉車由設備管理部到所在地區勞動行政部門辦理登記,建立叉車檔案,經勞動行政部門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核發牌照后方可使用。
4.1.2.叉車定期檢驗周期為一年,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車車的定期檢驗。定期檢驗不合格或者政府部門頒發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
4.1.3.設備辦理不應建立健全每輛叉車的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內容包括:
1)、出廠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
2)、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3)、安全技術檢驗報告;。
4)、車輛事故記錄。
4.2駕駛人員管理:
4.2.1所有駕駛叉車人員必須市、區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組織考核、發證,獲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4.2.2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者取消操作資格。
4.2.3無證、無效及過期證件的人員,不得從事叉車操作。
4.2.4非工作期間叉車司機不準操作叉車玩戲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2.5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和閑談。
4.2.6.叉車駕駛員須服從使用部門的安排,使用部門使用間歇期間,經叉車維保管理人員與各使用部門協調后的統一調度。
4.3.1叉車鑰匙由使用部門指派專人保管,并做好上下班的交接,由當班負責人收發。
4.3.2操作人員離開車輛,必須拔下鑰匙,做到“人離鑰匙離”。
4.3.3使用結束后,鑰匙需及時交還到當班負責人處。
4.4使用前點檢:
4.4.1.叉車駕駛員在駕車前須做好叉車的.自我點檢。
4.4.2.按照《叉車點檢表》(如附件1)對叉車各個部位和系統進行仔細檢查。
4.4.3.點檢完成,對叉車車況進行判別,車況良好投入運行,發現異常即停止運行并及時報告叉車維保和管理人員,及時進行維修和維護。由叉車維保、管理人員判別,達到良好狀態,方可投入運行。
4.5.行駛過程安全注意事項:
4.5.1.叉車起步時要由慢而快,應先對制動器和轉向功能進行驗證,要看清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方可起步。
4.5.2.前后換向時,應使叉車完全停止后方可進行。
4.5.3.轉彎時必須慢速行駛,倒車是須注意車后的人和物品。
4.5.4.叉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km/hr。
4.5.5.叉車不得載人行駛,除司機室外,其它部位嚴禁乘人。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
4.5.6.叉車行駛過程中須時刻注意行駛路徑上的物品,防止物品損壞。
4.5.7廠內叉車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毫米,門架須后傾。不得作劇烈的剎車和急轉彎。
4.6.叉運貨品和裝卸過程的安全原則及注意事項:
4.6.1.在未發動前必須注意車輛周圍環境等各方面因素,確保運載的安全。
4.6.2.在叉起物品是須注意周圍其他物品的位置,防止貨叉叉壞和傾覆其他貨品。
4.6.3.貨叉在規定的負載中心,最大負載不超過額定起重量。如貨物重心改變,其起重能力應按車上起重量規定執行。
4.6.4根據貨物大小調整叉間距離,注意貨品的平衡,使貨物重量均勻地分配兩叉之間。
4.6.4貨叉插入貨堆時貨叉架應前傾,貨物裝入貨叉后貨叉架應后傾,使貨物緊靠叉壁,然后才可行駛。
4.6.5升降貨叉時,一般應在垂直位置下進行。
4.6.6在進行裝卸時必須使用手制動,使叉車穩定。并絕對禁止叉架下有人。
4.6.7車輛不得超載使用,鏟工件時,鏟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全車高度的2/3。
4.6.8貨叉架前后傾至極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必須迅速地操縱手柄置于中間靜止位置。在操縱一個手柄時,注意不得使另一個手柄移動。
4.6.9當搬動貨物時,貨物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叉車應倒車低速行駛。正常情況嚴禁倒車行駛。
4.6.10嚴禁用貨叉等屬具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禁止單叉作業或用貨叉頂物、拉物,禁止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物品,禁止用貨叉挑翻貨盤的方法卸貨。禁止高速叉取物品。
4.7.叉車的停放和應注意事項:
4.7.1.叉車在停止使用時,應按定置管理規定,在定置地點停放,隨用隨開,用后及時歸位。
4.7.2.停車后,拉緊手制動桿,換檔手柄置于“空”速檔。
4.7.3.工作完畢,貨叉應置于地面,不得懸空,將車剎穩。
4.7.4.清洗車內外的污物,檢查各部緊固件連接有無松動或滲漏。
4.8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置:
4.8.1.叉車在行駛和叉運、裝卸過程中損壞公司設施、物品和叉車本身,或因疏于點檢和維護造成叉車非正常故障等均屬于叉車事故。
4.8.2.叉車發生事故時,應馬上報告叉車維保管理人員。叉車維保管理人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根據事故的內容和性質報告給使用部門的主管和設備管理部門。
4.8.3.使用部門的主管和設備管理部門,須在2個工作日內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以書面形式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經生產運營執行審批后,報監察部門備案。
4.8.4.由叉車維保管理人員、設備管理部和叉車使用部門須在規定時間內跟蹤預防措施的執行和落實。
4.9.叉車管理和安全使用的獎懲規定:
4.9.1.對違反本規定4.2“駕駛人員管理”相關條款的,第一次發現,對相關責任人處罰100元,第二次發現扣發200元,三次以上,扣發500元。
4.9.2.對違反本規定4.4,“使用前點檢”按照《叉車檢查表》中的項目在上車前對車況進行檢查,或是存在不檢、漏檢及不及時上報檢查結果的情況。凡是由下一位檢查出的前一位未報告的問題,由前一位員工承擔責任。第一次扣罰50元。第二次扣發100元,三次以上扣發200元。
4.9.3.對違法本規定5.5“行駛過程安全注意事項”,和4.6“叉運貨品和裝卸過程的安全原則及注意事項”造成公司設施、物品和貨品損壞的,每發生一次除了按造成的損失的30%作出賠償外,第一次追加扣發150元。第二次追加扣發200元。三次以上追加扣發500元。
4.9.4.對違反第4.7,”叉車的停放和應注意事項”的,除4.7.1按《車間定置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外,對違反其他條款的,每次處罰50元。
4.9.5.對違反4.8“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置”的規定,發生安全事故上報和處置者,每次處罰200元。
五、附則:
5.1.本規定的解釋權歸生產運營中心和公司監察部。
5.2.本規定自20__年8月1日前實行。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六
為了合理使用機動叉車,減少叉車故障發生,降低維修成本,現特對機動叉車使用管理作如下規定:。
1、所有叉車司機上崗前,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合格的叉車駕駛證(或者經過本廠培訓合格者),無證上崗者嚴禁開叉車,違規者每次作100元處罰。
2、叉車啟動前先檢查機油,柴油、液壓油位、水箱水位以及輪胎氣壓夠不夠檢查確定合格后方可起動,否則因此造成叉車損壞而大修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3、叉車在行駛過程中,如有異響或者嚴重冒煙的立即停車檢查,第一時間上報主管及相關部門技術人員,必須在排除異常后方可開車,以免小毛病不除而發生更大的故障發生。
4、定期對機動叉車進行維護保養,建立機動叉車維護保養的責任制度,要求司機每天在下班前對叉車表面的灰塵、油污清潔干凈,重要活動部位如轉向輪、升降鏈條等加黃油潤滑,使之在活動時保持順暢潤滑;定期每兩個月更換機油,空氣格、機油格、柴油格、打黃油等外修維護保養跟進與監督,減少叉車因維護保養不足造成大修情況發生。
5、安全行駛,速度適中,注意前后左右來人,杜絕叉車撞人、撞物導事故發生。
特此規定!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七
制定廠內叉車操作的安全規定,確保廠內機動叉車的安全管理。
適用所有機動電瓶、柴油、手動液壓叉車。
3.1叉車的種類按輸出的動力分電瓶式、柴油式、手動液壓叉車。
3.2廠內道路是指在公司管轄區域內允許車輛通行的地方。
4.1人力資源部負責特種作業駕駛培訓和考核,辦理特種車上崗合格證。
4.2使用部門負責叉車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
5.1駕駛人員的培訓和資格認證。
5.1.1叉車駕駛員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的基本要求。
5.1.3培訓合格的叉車工每兩年應復審,合格后方可上崗。
5.2.1駕駛叉車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上崗的駕駛員。
5.3叉車的檢查及維護。
5.3.1日常檢查。
a)各班使用叉車前,駕駛員必須進行日常檢查,做好記錄,填寫《叉車日常點檢表》。
b)若發現叉車的安全裝置失靈或其他部件故障造成安全隱患時應停止使用叉車,填寫《設備維修單》,通知主管人員,待叉車修好后使用。
c)各班在交接班時,需在主管處填寫《叉車鑰匙管理記錄表》,方可下班或上班。
d)各班在使用電瓶叉車,更換電瓶時需填寫《叉車電瓶更換記錄表》。
5.3.2日常維護。
a)操作過程中的撞、擦均應報告,以找出原因,避免再次發生。
a)叉車的維修應由專業人員完成。
b)實心輪胎橡膠厚度小于2.5厘米時,應更換輪胎。
5.4.1公司職能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公司的所有叉車應作性能檢查,以發現任何不安全行為以及不安全狀況,并采取改正措施。審核可以通過查看叉車檢查記錄、現場安全檢查、與叉車司機面對面溝通等多種形式完成。
5.4.2公司職能部門每年需組織一次叉車年審。
5.5叉車操作、駕駛規則。
5.5.1廠區內叉車嚴禁搭人,一經發現重罰當事人,并扣除當月全部績效。
5.5.2日常檢驗即三檢制,在出車前,收車后和利用行駛中間的停歇時間檢視車輛。
5.5.3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5.5.4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5.5.5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5.6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5.5.7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5.5.8制動液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指數并系緊安全帶后再行駛再起步。
5.5.9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平穩可靠。
5.5.10廠內駕駛叉車速度不得超過5km/h;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40cm,門架須后傾。
5.5.11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載物行駛時,貨叉不能升得太高,以免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5.5.13叉車在行駛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其他車輛、物體保持安全距離。
5.5.14通過廠區內道路口時,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5.5.15倒車時,駕駛員須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方準倒車。
5.5.16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
5.5.18將叉車沖洗擦拭干凈,進行日常例行保養后,停放車庫或指定地點。
5.5.19嚴禁在貨叉下面進行檢修或其他長時間停留作業。
5.5.20叉載物品時,應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5.5.21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品或設備;嚴禁叉車超負荷作業。
5.5.22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5.5.24禁止用貨叉或托盤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5.5.25叉車裝卸物品時,必須將物品平穩、緩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適位置,嚴禁長時間用貨叉使物品停留在高處。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八
為了規范公司叉車管理,保證各項工作有序、安全運行,特制訂本辦法。
公司范圍內所有叉車及叉車駕駛人員。
1、xxx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按管理規定進行交通安全檢查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考核.
2、行政部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及特種證件的審核、保管工作。
3、叉車組長/班長負責公司所有叉車調度、日常保養、安全使用、叉車人員培訓及考核工作。
4、制造廠各部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5、工務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二、三級維護保養及維修,并負責對叉車人員進行叉車保養知識培訓。
6、成本課負責叉車所需物資的計劃提報,及物資管理、以及公司所有叉車的調配工作。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九
為了規范車間叉車的使用,特制定《關于叉車使用管理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一、責任人。
叉車責任人為車間叉車司機,隸屬于車間進行管理。
二、責任。
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規定。
2、服從車間管理,保質保量地完成班長及調度安排的日常各項工作任務。
3、維護車輛的清潔和完整,經常對其安全附件和性能檢查,并按規定進維修和保養。
4、嚴禁酒后駕車。
2、車輛在作業過程中嚴禁急停、急剎車、急轉彎,限速行駛;。
4、行駛過程中調節好叉車臂高度,避免劃傷地面。
四、處罰。
1、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如叉壞物資將按公司材料原價賠償損失。
2、在作業過程中,不服從車間指揮,經核實第一次罰款50元并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3、在車間內超速行駛,第一次處罰50元并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4、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撞壞附屬物及公共財產,視其情節罰款或按財產原價賠償。
7、工作期間飲酒或酒后上崗,處罰100元/次;。
8、叉車司機嚴禁在作業過程中嚴禁載人,如違規處罰50元/次;。
10、嚴禁將車間各項標識牌、標識線等進行破壞,在加油后需檢查是否存在漏油等情況,在叉運作業中需將叉車臂提升到合適高度,避免將地面進行劃傷,如違規處罰100元/次。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
為了規范車間叉車的.使用,特制定《關于叉車使用管理規定篇》。具體內容如下:
叉車責任人為車間叉車司機,隸屬于車間進行管理。
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規定。
2、服從車間管理,保質保量地完成班長及調度安排的日常各項工作任務。
3、維護車輛的清潔和完整,經常對其安全附件和性能檢查,并按規定進維修和保養。
4、嚴禁酒后駕車。
1、車輛嚴禁超載、超速、載人,杜絕駕駛員以外的人隨意動用車輛。
2、車輛在作業過程中嚴禁急停、急剎車、急轉彎,限速行駛。
3、車輛開始作業前需檢查制動情況,作業扣需將叉車在指定位置停放,嚴禁在生產線隨意停車。
4、行駛過程中調節好叉車臂高度,避免劃傷地面。
1、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如叉壞物資將按公司材料原價賠償損失。
2、在作業過程中,不服從車間指揮,經核實第一次罰款50元并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3、在車間內超速行駛,第一次處罰50元并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4、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撞壞附屬物及公共財產,視其情節罰款或按財產原價賠償。
5、上班時間,司機人員嚴禁脫崗、睡覺。經發現一次罰款50元并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6、下班后,需將叉車停放到指定地點,并將叉車臂降到地面高度,如違規處罰50元/次。
7、工作期間飲酒或酒后上崗,處罰100元/次。
8、叉車司機嚴禁在作業過程中嚴禁載人,如違規處罰50元/次。
9、叉車司機工作結束后,未將鑰匙帶走,或將叉車交由車間操作者作業,如違規處罰100元/次。
10、嚴禁將車間各項標識牌、標識線等進行破壞,在加油后需檢查是否存在漏油等情況,在叉運作業中需將叉車臂提升到合適高度,避免將地面進行劃傷,如違規處罰100元/次。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一
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我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三、職責。
1營運部負責成品倉裝卸用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四、程序。
(一)資格要求。
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公司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違者罰款200元/次,因此導致了嚴重后果的因由叉車司機承擔最少80%以上的責任。
(二)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
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
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駕駛規定。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
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
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
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
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
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
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
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
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30c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7遵守貨運站場的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
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
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
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10叉車出入門口或裝卸貨物時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12嚴禁超載行駛,不得在危險品區域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四)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
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
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
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
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9所有違反操作規定導致貨物或車輛、人員損害的由叉車司機承擔60%以上責任,故意違反規定的將依情加大處罰力度。
(五)停放要求。
(六)保養規定。
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維修部門處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維修師傅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
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每個月最少打兩次黃油。
每月最少要給升降鏈條加黃油一次。
4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全廠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五。獎勵制度,對于每個叉車司機在一個月內無差錯、安全事故,叉車保養良好的每月另給獎金壹佰元。
連續一年無安全責任事故及對叉車保養良好者獎勵20xx元/年。
六嚴格做好相關記錄。
(二)制作維修單,對于每一次的維護做好詳細的記錄,每漏記一次罰10元。
公示:叉車司機名單(非以下名單的任何工作人員嚴禁開啟叉車,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但凡導致意外事故的當事人承擔一切后果!)。
佛山市順德區望望物流有限公司。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二
制定公司叉車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確保叉車駕駛安全,減少事故發生。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在廠內作業的叉車。
3.職責。
3.1管理部負責規劃并維持廠區交通秩序,負責公司叉車駕駛人員的培訓考證工作。
3.2公司所屬叉車由各使用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檢查與保養。
3.3公司承包商叉車由各承包商指定專人負責檢查與保養,其公司所屬部門負責監督。
3.4安管部門負責監督稽查廠內叉車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發現不合格事即開具異常矯正單并追蹤改善。
4.規定。
4.1.5如遇前面有人,應當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車路線。
4.1.6轉彎時須提前減低車速,禁止高速急轉彎;。
4.1.7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4.1.8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
4.1.9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要調整兩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貨架;小件貨物應放入集物箱(板)內,防止掉落。
4.1.10后退時左手應抓握方向盤,右手抓住后扶手,臉朝右后方目視確認行進路線并有蜂鳴器提示行人注意。
4.1.12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4.1.13嚴禁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4.1.15嚴禁裝卸貨物的同時升降貨叉。嚴禁單貨叉作業;。
4.1.16貨叉在升降時,起重架應與地面垂直,不得使起重架前傾;。
4.1.17貨叉舉起后貨叉下嚴禁站人;。
4.1.18載物時貨叉的起升、下降和門架的前、后傾操作應緩慢平穩;。
4.1.19叉載重量應符合載荷中心曲線標示牌的規定;嚴禁超載;。
4.1.20嚴禁停車后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4.1.21嚴禁將叉車停在緊急出口及消防設施旁;。
4.1.25叉車必須裝置防火帽,并經常清理帽內積炭,確保性能安全可靠。
4.1.26叉車必須隨車配備滅火器,并隨時保持滅火器壓力處于正常狀態。
4.1.28嚴禁在疲勞或其它不適宜的情況下駕車;。
4.1.29嚴禁酒后駕車,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打手機;。
4.2保養。
4.2.1日常保養:
日常保養以全車清潔、潤滑和檢查各部狀態為主。詳見附件《叉車日常點檢表》。
如日常點檢發現異常,應實時聯系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嚴禁叉車駕駛人員在無資格的情況下自行處理。
4.2.2一級保養。
一級保養以檢查各部性能,調整間隙為主。
4.2.3二級保養。
二級保養以處理不良狀態和調整間隙為主,首先應對叉車進行預檢,記錄各項不正常現象,進行相應維護。
4.2.4保養單位。
日常保養由各使用單位指定使用人負責,一級保養、二級保養由須由專業人員或保養商負責。
4.3異常發生對策。
4.3.1如出現一般故障或發生輕微碰擦事故,必須將叉車。
停放在安全位置,聯系專業人員進行相關修繕等工作。
4.3.2如發生嚴重事故,則應立即報告部門主管,并通知管理部及安管部門人員進行處理。
4.3.3叉車司機不得自行維修叉車,有問題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并聯系專業人員或保養商進行維修。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三
操作注意事項:
1、經培訓并持有駕駛執照的司機方可開車;
2、在開車前檢查各控制和警報裝置,如發現損壞或有缺陷時,應在修理后操作;
4、平穩地進行起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在潮濕的或光滑的路面,轉向時須減速;
5、裝物行駛應把貨物放低,門架后傾;
7、行駛時應注意行人、障礙物和坑洼路面,并注意叉車上方的空隙;
8、不準人站在貨叉上,車上不準載人;
9、不準人站在貨叉下,或在貨叉下行走;
10、不準從司機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縱車輛和屬具;
11、不要搬運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貨物,小心搬運尺寸較大的貨物;
14、離車時,將貨叉下降著地,并將檔位手柄放在空檔位置,發動機熄火并斷開電源,將手制動拉好,在坡道停車時,還須用墊塊墊住車輪。
要使叉車工作正常可靠,發揮叉車潛在能力,要有經常維護措施。技術維護保養措施,一般為:
1、日常維護,每班工作后。
2、一級技術保養,累計工作100小時后,一班工作制相當于2周。
3、二級技術保養,累計工作500小時后,一班工作制相當于一個季度。
一、日常維護。
1、清洗叉車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點部位是:貨叉架及門架滑道、發電機及起動器、蓄電池電極叉柱、水箱、空氣濾清器。
2、檢查各部位的緊固情況,重點是:貨叉架支承、起重鏈拉緊螺絲、車輪螺釘、車輪固定銷、制動器、轉向器螺釘。
3、檢查轉向器的可靠性、靈活性。
4、檢查滲漏情況,重點是:各管接頭、柴油箱、機油箱、制動泵、升降油缸、傾斜油缸、水箱、水泵、發動機油底殼、變矩器、變速器、驅動橋、主減速器、液壓轉向器、轉向油缸。
5、輪胎氣壓檢查:不足應補充至規定值,確認不漏氣。檢查輪胎接地面和側面有無破損,輪輞是否變形。
6、制動液、水量檢查:查看制動液是否在刻度范圍內,并檢查制動管路內是否混入空氣。添加制動液時,防止灰塵、水混入。向水箱加水時,就使用清潔自來水,若使用了防凍液,應加注同樣的防凍液。水溫高于70℃時,不要打開水箱蓋,打開蓋子時,墊一塊薄布,不要帶手套擰水箱蓋。
7、發動機機油量、液壓油、電解液檢查:先拔出機油標尺,擦凈尺頭后插入再拉出檢查油位是否在兩刻度線之間。工作油箱內油位應在兩根刻度線之間;油太少,管路中會混入空氣,太多會從蓋板溢出。電瓶電解液也同樣要處在上下刻度線之間,不足則要加蒸餾水到頂線。
8、制動踏板、微動踏板、離合器踏板、手制動檢查:踩下各踏板,檢查是否有異常遲鈍或卡阻。手制動手柄的作用力應小于300n,確認手制動安全可靠。
9、皮帶、喇叭、燈光、儀表等檢查:檢查皮帶松緊度是否符合規定,沒有調整余量或破損有裂紋,須更換;喇叭、燈光、儀表均應正常有效。
10、放去機油濾清器沉淀物。
二、一級技術保養。
按照“日常維護”項目進行,并增添下列工作。
1、檢查氣缸壓力或真空度。
2、檢查與調整氣門間隙。
3、檢查節溫器工作是否正常。
4、檢查多路換向閥、升降油缸、傾斜油缸、轉向油缸及齒輪泵工作是否正常。
5、檢查變速器的換檔工作是否正常。
6、檢查與調整手、腳制動器的制動片與制動鼓的間隙。
7、更換油底殼內機油,檢查曲軸箱通風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機油濾清器和柴油濾清器濾芯。
8、檢查發電機及起動電機安裝是否牢固,與接線頭是否清潔牢固,檢查碳刷和整流子有無磨損。
9、檢查風扇皮帶松緊程度。
10、檢查車輪安裝是否牢固,輪胎氣壓是否附合要求,并清除胎面嵌入的雜物。
11、由于進行保養工作而拆散零部件,當重新裝配后要進行叉車路試。
(1)不同程度下的制動性能,應無跑偏,蛇行。在陡坡上,手制動拉緊后,能可靠停車。
(2)傾聽發動機在加速、減速、重載或空載等情況下運轉,有無不正常聲響。
(3)路試一段里程后,應檢查制動器、變速器、前橋殼、齒輪泵處有無過熱。
(4)貨叉架升降速度是否正常,有無顫抖。
12、檢查柴油箱油進口過濾網有否堵塞破損,并清洗或更換濾網。
三、二級技術保養。
除按一級技術保養各項目外,并增添下列工作:
1、清洗各油箱、過濾網及管路,并檢查有無腐蝕,撞裂情況,清洗后不得用帶有纖維的紗頭,布料抹擦。
2、清洗變矩器、變速箱、檢查零件磨損情況,更換新油。
3、檢查傳動軸軸承,視需要調換萬向節十字軸方向。
4、檢查驅動橋各部緊固情況及有無漏油現象,疏通氣孔。拆檢主減速器、差速器、輪邊減速器,調整軸承軸向間隙,添加或更換潤滑油。
5、拆檢、調整和潤滑前后輪轂,進行半軸換位。
6、清洗制動器,調整制動鼓和制動蹄摩擦片間的間隙。
7、清洗轉向器,檢查轉向盤的自由轉動量。
8、拆卸及清洗齒輪油泵,注意檢查齒輪,殼體及軸承的磨損情況。
9、拆卸多路閥,檢查閥桿與閥體的間隙,如無必要時勿拆開安全閥。10、檢查轉向節有無損傷和裂紋,轉向橋主銷與轉向節的配合情況,拆檢縱橫拉桿和轉向臂各接頭的磨損情況。
11、拆卸輪胎,對輪輞除銹刷漆,檢查內外胎和墊帶,換位并按規定充氣。
12、檢查手制動機件的連接緊固情況,調整手制動桿和腳制動踏板工作行程。
13、檢查蓄電池電液比重,如與要求不符,必須拆下充電。
14、清洗水箱及油散熱器。
15、檢查貨架、車架有無變形、拆洗滾輪、各附件固定是否可靠,必要時補添焊牢。
16、拆檢起升油缸,傾斜油缸及轉向油缸,更換磨損的密封件。
17、檢查各儀表感應器,保險絲及各種開關,必要時進行調整。
四、全車潤滑。
新叉車或長期停止工作后的叉車,在開始使用的二星期內,對于應進行潤滑的軸承,在加油潤滑時,應利用新油將陳油全部擠出,并潤滑兩次以上,同時應注意下列幾點:
1、潤滑前應清除油蓋、油塞和油嘴上面的污垢,以免污垢落入機構內部。
2、用油脂槍壓注潤滑劑時,應壓注到各部件的零件結合出擠出潤滑劑為止。
3、在夏季或冬季應更換季節性潤滑劑(機油等)。
叉車的保養分為四類,即日常保養,一級保養,二級保養、三級保養。日常保養是每天都要進行的保養,通常每工作50小時后進行一級保養,每工作200個小時后進行二級保養,每工作600個小時后進行三級保養。
8、叉車的日常保養具體內容有:
(1)檢查發動機曲軸箱和空氣濾清器內的機油量,燃油箱內的燃油量以及散熱器內的冷卻水量,不足時按要求添加。
(2)檢查蓄電池內電解液面的高度,視需要而添加,并保持蓋子氣孔暢通,極柱與導線接頭接合緊密牢固。
(3)檢查液壓制動器和手制動器的自由行程及工作可靠性,并視需要加注制動液和排除系統內的空氣。
(4)檢查視輪胎氣壓并清除嵌入胎紋的雜物。
(5)檢查車輛液壓系統油箱中的.工作油量及管路,接頭等處有無滲漏現象。
(6)檢查滅火水箱的水位。
(7)檢查儀表、燈光、喇叭等的工作情況。
(8)上述各項檢查完畢后,起動發動機,檢查發動機的運轉情況,并檢查傳動系、制動系以及液壓升降等系統的工作是否正常。
叉車一級保養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1)檢查發動機的油量、機油粘度及機油中的臟污程度。
(2)清潔蓄電池,視需要添加蒸餾水。
(3)檢查風扇皮帶外表及其松緊度。
(4)檢查變速箱、驅動橋及工作油泵、水泵驅動裝置有無異常噪聲。
(5)按要求在離合器、制動器縱連桿各部位加注機油或潤滑脂。
(6)檢查起升油缸、傾斜油缸活塞桿的磨損情況,若有輕微擦傷痕跡可用油石或細砂布磨平。
(7)檢查并緊固輪胎的螺栓、螺母。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四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明確叉車司機的薪酬管理體系。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職責。
程序。
5.2制作維修單。
(一)、薪資構成體系:
1.基本工資+提成工資。
2、基本工資+績效考核(保底工資)。
1.基本工資+提成。
1-1.基本工資:20xx元/月。
1-2、提成工資:0.8元/噸,車皮裝運提成工資:1元/噸。
說明:1.底薪作為工作人員平常的考勤工資,按照公司的相關考勤制度執行;
2、基本工資+績效考核(保底工資)。
2-1.基本工資:20xx元/月。
2-2、績效工資:800元/月。
說明:
1.基本工資作為工作人員平常的考勤工資,按照公司的相關考勤制度執行;
2、績效工資由部門負責人進行每月的績效考核評分。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五
3.1職責。
3.1.1儲部負責班組所有叉車調度、日常檢查、保養、安全使用、叉車人員的管理工作。
3.1.2汽修班負責叉車的日常維修、維護工作。
3.2資格要求。
3.3駕駛前檢查。
3.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3.4駕駛規定。
3.4.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3.4.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4.3.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3嚴禁超載行駛。
3.5裝卸規定。
3.5.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5.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3.5.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3.5.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3.6停放要求。
3.6.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3.7保養規定。
3.7.1日常維護,每班接班后。
3.7.3檢查腳制動器、轉向器的可靠性、靈活性。
3.7.5放去機油濾清器沉淀物。
4.1本制度制(修)訂及解釋權歸倉儲部所有。
4.2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執行。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六
為加強叉車操作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定》、《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并結合實際制定本安全規程。
1、人員。
1.1、駕駛叉車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通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勞動局和安監局所發證件必須到質監局進行換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1.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打手機。
2、啟動。
2.1、車輛啟動前,檢查剎車、方向盤、方向燈、貨叉、輪胎、升降架、電瓶電路等,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2.2、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
2.3、叉車在載物起步時,司機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不穩定之貨物應予以固定。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
3、行駛。
3.1、叉車在運行時,不準任何人上下車,貨叉上嚴禁站人。
3.2、空載時貨叉距地面10cm~20cm;載貨行駛時貨叉離地高度15cm~20cm,起升門架須后傾到限。
3.3、如遇前面有人,應當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車路線。
3.4、在交叉或狹窄路口,必須先停、看、聽后再開車,看時需用手指左邊并喊“沒問題”、指右邊并喊“沒問題”進行確認;須轉彎時還應打轉向燈。
3.5、叉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km/h。
3.6、后退時左手應抓握方向盤,右手抓住后扶手,臉朝右后方目視確認行進路線之情形。
3.7、嚴禁超載、偏載行駛。
4、作業。
4.1、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4.2、貨叉舉起后貨叉下嚴禁站人。
4.3、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4.4、裝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貨架。小件貨物應放入集物箱(板)內,防止掉落。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時應倒車緩慢行駛。
4.5、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貨盤),不要刮碰扶持物品之人員。嚴禁裝卸貨物的同時升降貨叉。不準用單貨叉作業。
4.6、行駛時嚴禁向前探身,手腳不得放入主桅之間。
4.7、需要叉車輔助人員工作時,應使用專門用于叉車的籃子,貨叉應叉入籃子下面專用的固定槽中。
4.7.1、在吊籠中工作的人員:數量不超過2人,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所有工具裝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籃子須與叉車桅桿固定,籃子門必須關閉。
4.7.2、在吊籠高空作業過程中,叉車駕駛員:。
4.7.2.2、如果是維修燈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屬工具的工作,叉車駕駛員應戴好安全帽,坐在駕駛室協助,并對叉車周圍狀況作安全監護,提示行人繞行。
4.8、裝卸時應注意貨物的前后左右不得與其它貨物重疊。裝卸長度較小的貨垛時應防止貨叉前端帶起其它貨物。
5、停車。
5.1、任何時候都不能將叉車停在緊急出口及消防設施旁。應盡量停在叉車的停車位,如因工作的緣故無法停靠時,應以不阻礙廠區交通及廠區作業為原則停靠。
5.2、叉車不使用時(司機離開駕駛室周圍3m之區域及離開駕駛室時間超過3min以上均視為不使用),司機應將貨叉落地,關掉電源,排文件置于空檔、手剎車拉緊并把鑰匙帶走。
6、充電。
6.1、使用充電器時,要選用與叉車配套的充電器,要輕拿輕放。
6.2、充完電后,應先關掉電源,再拉出充電器插頭,并將充電器掛好,嚴禁隨意放在地上。
7、附則。
1、叉車司機不得自行維修叉車,有問題應及時現場主管,由現場主管聯系保養商維修。
2、本規程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在實施過程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不斷的完善。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所有。
3、本規程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七
第一條駕駛人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并經有關部門考核批準,發給合格證件,方準單獨操作,嚴禁無證駕駛。實習司機除持有實習證外,必須有正式司機隨車帶教。
第二條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第三條車輛發動前,應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液壓系統等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嚴禁帶病出車。
第四條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行駛中如遇不良條件,應減速慢行。在廠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出入廠門、車間、庫房門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第五條車輛不準超載使用。叉工件時,叉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叉車規定的'最高高度的2/3,運行時叉件離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第六條車輛在運行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任何人上下車和扒車、跳車。除司機室外,車輛的其它部位嚴禁乘人。
第七條工作完畢后,必須將車輛剎穩并摘檔熄火,叉車的叉腳應放落地面。
第八條叉車必須隨車備有1211滅火機1臺。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八
1、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2、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3、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滑行。
4、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5、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10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6、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7、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8、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9、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1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1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1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1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15、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16、叉車不經過銷售公司領導同意,不得外出作業,后果自負。
最新叉車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9篇)篇十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全工程承包合同條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內容:
乙方負責甲方年西出口立交橋48片預制箱梁運輸、吊裝作業。
第二條工程要求:
2、工期要求:工期期限為:20xx年月日,單項工程工期進度根據現場。
第三條合同價款:本合同采用單價包干方式。
箱梁運輸、吊裝總包干費用為叁拾肆萬伍仟陸佰元整(345600元)。
1、公路運輸(進出場)費用(含裝卸費):壹仟貳佰元/片(1200元/片)。
運輸費:1200/片×48片=57600元。
2、吊車吊裝及安裝費用:陸仟元/片(6000元/片)。
吊裝及安裝費:6000元/片×48片=288000元。
以上綜合單價結算時不作任何調整,綜合單價已充分考慮了工程施工環境、交通道路、現場條件,充分考慮了人工、材料、機械的場內外運輸、施工技術、成品保護、檢驗、調試、驗收、樣品、管理、利潤、噪聲排放費用及污染費用、雨季氣候條件、建安營業稅及附加的其它稅金費用等因素,結算時不再調整。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根據單項工程要求向乙方提供工程地點及設備人員要求,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可靠性負責。
2、負責與地方其他相關管理部門溝通,協調乙方進場事宜,并協調現場工作條件。
3、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安全業績及各種資質,特別是安全資質進行審驗。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相關的構件,并對因乙方責任引起的構件損壞及人員傷亡提出賠償。
5、甲方有權對乙方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進度影響提出整改,對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并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提出經濟賠償。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箱梁運輸、吊裝作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有權要求乙方做相應的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按時組織人員及設備,配合甲方完成施工。
2、乙方應按相關技術規范及單項工程技術要求,完成運輸及吊裝作業,并按單項工程要求保證工期要求及作業質量。
3、乙方進場施工應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損毀,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4、乙方負責提供乙方所有人員的人身保險及公眾責任險,對于乙方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他人員因任何意外或受傷而因此依法可獲的任何賠償或補償,甲方將不負任何責任。
5、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必要的避險措施。
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應做相應的賠償。
第六條費用結算及付款。
1、本合同無預付款。
2、單價結算時不作任何調整,總價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
3、工程在由甲方、監理、業主驗收后無進度及質量問題的前提下,并當乙方提交足額正規有效的發票后,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結束后3個月內,向乙方匯全部工程款。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甲方可以暫扣乙方工程款及要求乙方每日按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執行期內,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地區及行業的有關法規政策的規定或相關規范執行合同,否則違約方承擔責任。
2、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不能完成工程內容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另外委托其他單位。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的違約賠償金,并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損失。
3、甲方因作業場地協調不利原因影響乙方施工作業進度,工期要求可以相應調整。
4、如因乙方過錯、質量問題,而引起工程返工,由此引發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如給甲方及其他第三方造成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積極補救措施外,免收損失部分施工費,并賠償全部損失。
5、如乙方產生違約金、賠償金或甲方墊付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則甲方可在其應付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后如果有未完工工程,則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工程完工。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處理,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白城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3、如因乙違反合同約定而產生糾紛、訴訟,則乙方除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外,還應當承擔對方因處理和解決該糾紛及索賠而產生或必然產生的各種費用。
4、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調一致,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的各款亦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