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規章制度是為了維護秩序和規范行為而制定的一系列規定和規范。規章制度的執行需要有明確的責任和獎懲機制,以保證規章制度的有效實施。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一
在居民小區,垃圾的清掃、外運,一般是由物業管理公司承辦的,是物業管理公司的一項基本工作任務。小區居民如約繳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就應獲得清潔的衛生環境,因為物業管理費中,必然包含了對小區垃圾清運這一必不可少的內容。
物業將小區的衛生工作承包出去,是可以理解,無可厚非的。但一個前提是,小區的衛生工作應該不折不扣,不能或有或無,物業不能通過轉承包,從中獲得更大的利益,也不能推卸小區的衛生工作責任。否則,就是對業主的不負責任,也是變相詐取業主的利益。
小區垃圾房變成了垃圾回收站,是小區居民不能接受的,其責任完全在于物業。物業僅對清潔工分揀垃圾行為發整改文件,不采取任何卓有成效的措施,小區居民可以通過正當途徑與物業理論,要求物業盡職,或者遲繳、少繳物業管理費。
垃圾房是環衛基礎設施,與居民生活和城市環境息息相關,加強對垃圾房的建設升級改造,就顯得十分必要,而杭州啟用生態環保垃圾房的做法,無疑值得珠海借鑒。
據報道,生態垃圾房的工作原理是采用生物菌除味技術,將致味的有機物轉化為良性的細胞成分、無味的二氧化碳和水。整個垃圾房的運行不需要人工操作,全部由電腦控制。工作原理是在垃圾房頂端裝上一個太陽能板,白天通過吸收太陽能轉化為電能,一部分電能輸送到垃圾房的集成控制器上,另一部分電能則用于垃圾房的照明,大大方便了倒垃圾的居民和過往行人。特別讓人叫絕的是,集成控制器可以控制生物除味劑的噴淋時間和頻次,將藥水直接噴淋到垃圾箱里,起到消毒、除臭的功效,還能殺滅蚊蠅小蟲,并能根據室外氣溫自動噴灑。
第一條 為加強xx花園衛生工作的管理,創造清潔、優美、舒適、文明的.生活環境,促進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xx花園的衛生保潔管理由新新花園物業管理部統一負責。
第三條 xx花園的所有人員都應尊重保潔人員的勞動,不得妨礙阻撓保潔人員的工作。
第四條 xx花園所有人員都應做到:
(一) 愛護公共環境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和煙頭等廢棄物。
(二) 不得損壞和擅自移動保潔設施。
(三) 講文明、講道德、講衛生,自覺搞好家庭衛生和經營場所的衛生。
(四) 做到垃圾袋裝化,并按規定時間倒入保潔設施內,實現日產日清。
(五) 嚴禁從窗口、陽臺向下拋擲垃圾、雜物、廢棄物等。
(六) 有義務確保和維持所有污水渠、排水管道暢通。
第五條 對于違反上述各條規定的,物業管理部有權勸阻和制止,情節嚴重的,提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處罰。
總之,科學技術既是第一生產力,也是服務大眾的最為便捷實用的手段。希望這種不臟不臭不耗能無污染的生態垃圾房能夠在每個小區都遍地開花,讓“關閉垃圾房”不再成為小區業主費盡腦汁討論的問題。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二
1、嚴禁保安員執勤著裝不整齊,不按規定著裝佩帶不全。
2、嚴禁保安員當班時看閱書報小說,玩游戲機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嚴禁保安員值班時打瞌睡或聚眾聊天嬉鬧。
4、嚴禁飲酒執勤或在商戶門前及住宅區吸煙。
5、嚴禁交接班不清楚,必須搞好本班衛生
6、嚴禁非法扣留他人證件及物品或接受住戶的錢物。
7、嚴禁在突發事件,緊急情況中臨陣脫逃或視之不理。
8、嚴禁保安員之間,監守自盜,以權謀私,向住戶收取費用。
9、嚴禁違反保安器材、消防器材的操作規定或轉借。
10、嚴禁無故不參與保安會議培訓學習訓練及集體活動。
11、嚴禁拉幫結派、搞不團結、頂撞上級。
12、嚴禁未經批準缺勤和擅離崗位或請假不按時歸隊。
13、嚴禁隱瞞不向上級匯報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或可能造成的后果。
您好、請進、請講、請稍等、請您出示證件、請您把車停好、請您登記、請問您找誰、抱歉、對不起、謝謝、再見等。
(一)門衛
1、按時到崗,交接后換崗,堅守崗位不脫崗。保持個人儀表整潔,門崗周圍環境清潔、嚴格做好小區外來進出車輛及人員的登記工作;。
2、注意觀察人員進出情況,發現疑點應當及時詢問,阻止小商小販進入小區叫賣等。
3、對進出小區的各類車輛進行有效疏導,保持出入口的整潔和暢通。
4、外來人員必須登記方可進入小區,裝修工人必須按規定時間進行施工。
5、大型車輛嚴禁進入小區,必須進入的必須由物業經理批準方可進入。
7、裝修用沙子、石子、必須裝袋方可進入小區、刨墻廢料由業主自行運出禁止長時間堆放在樓下、樓道屬于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一切物品。
(二)巡邏
1、增加巡邏時間、,要勤巡查,多看、多聽、多問注意發現可疑的人、事、物,預防案件、事故的發生,力爭做到萬無一失;。發現匪警、火警等警情立即報警和報告負責人,。
2、對轄區設置的消火栓箱、雨水井蓋、安全警示標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設施、設備進行巡查發現缺失、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應及時報告并記錄。
1、堅守崗位,不間斷注視監視屏及控制柜的運行狀況,記錄準確和完整。發現周界報警、探頭等監控設備故障,要及時報告小區維修人員采取措施消除故障,保持正常使用。
2、按規定保存監控錄相、設備運行、排除異常情況等記錄。
3、發現異常情況或匪警、火警等警情立即報警,同時報告小區負責人和相關處警單位,并監控處理過程。
4、監控室屬于保密場所閑人免進!嚴禁帶朋友和其他人等在監控室內會客及聊天,
(三)車管
1、正確引導轄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對違反車輛停放規定的業主進行勸導并協助整改。
2、保持車庫、車棚整潔,車輛停放有序,消防器材完好有效。發現車輛門窗未關,漏油、漏水等情況及時通知車主,對漏油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好防范措施。
考核標準
5、交班后對本崗位所管轄的部位認真檢查,檢查后要認真記錄。發現未記錄者罰款50元
6、對待來公司辦事人員態度要和藹,講究禮貌,文明執勤。接到投訴罰款20元。
7、工作期間,當班人員必須著裝整齊、整潔、不得著便裝。違者罰款20元。
8、發現脫崗、睡崗一次罰款50元造成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再做處罰。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三
想必很多人見過物業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具有權威性、完整性、排他性、可執行性、相對穩定性和公平公正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區物業規范管理制度,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為了保證小區住戶的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保證小區工作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一、忠于職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進出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嚴盤細問,可疑人員和車輛未經批準,禁止入區。
二、加強晝夜值班巡查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報警,并向上級報告,保護事發現場,出現重大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禁曠工、遲到早退,嚴格請銷假制度,從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負責區內的公共設施、設備、共用設施設備的看管工作,防止丟失現象發生,屬于責任問題依照內部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五、實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晝夜24小時不斷人。
六、本小區住戶什么時候叫門及時開門,禁止私自給住戶和其它人員配發鑰匙。
七、嚴格禁止與外來閑雜人員在門崗或門衛室聊天閑談,除領導臨時指定替換,不準門衛人員私自用任何人頂替值班。
八、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員一定要把當天值班情況認真記錄清楚,雙方簽名,注明日期。
九、負責門崗大門口到公路衛生區的環境衛生,不得堆積雜物和垃圾。必須經常打掃,保持干凈、整潔。門洞內禁止住戶停放車輛,外來車輛一律停在大門外,禁止小商販入內。
十、雨天掃凈門洞內積水,雪天全部上崗打掃轄區內積雪,如雪天無故不到,按處罰辦法處理。
十一、做好安全預防事故宣傳教育工作,與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團結,密切配合,服從領導,共同把小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實行獎懲制度,一年內不出現丟失現象和其它事故,每人獎200元。
為建設和諧文明小區,規范小區物業管理活動,保持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結合《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規約(草案)》、《市三塘園懷園小區議事規約(草案)》制定本制度。
凡在小區居住的所有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都納入本管理范圍。
業主大會是物業小區內全體業主組成機構。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
本屆業主委員會是會設主任、委員共七名。業主委員會主要任務是監督執行《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規約》、《市三塘園懷園小區議事規約》、《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制度》,維護小區全體業主的權益,完全自愿原則,不享受小區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業小區的使用與維修。
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必須共同執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配合物業管理人員做好各項管理工作,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區內共用部份共用設施設備,自覺維護物業小區的整潔、美觀,遵守政府對市容環境要求的相關規定。不擅自改變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愛護小區的公共環境。小區所有公共設施屬小區全體業主所共有,包括小區道路、球場、綠化、果樹、供電、供水設施、路燈、電動拉閘、管理人員辦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覺維護物業小區內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準在小區公共部位或違反規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質,不得發出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以及進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4.業主飼養寵物,應遵守政府有關規定,寵物外出必須由主人牽引并即時清理排在小區公共場所的寵物糞便。
5.機動車在小區內應控制時速低于5公里。車輛出入應按要求出示證件,本物業小區內禁止鳴笛。
機動車應該放在每個業主車庫中或者公共車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綠化帶停放。
本物業小區公共車位由物業管理人員施畫。僅用于業主和訪客車輛的臨時停放。
6.業主需要進行房屋維修時,應通知物業管理人員或業主委員會并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維修完工后即時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業服務費用的交納。
本小區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管理人員(保安)工資福利、公共場所電水費,維修費等等。
1.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約定每月10號前向業主委員會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時補交。
2.對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業主委員會應進行催繳或委托物業服務人員催繳,可采用上門催繳、電話催繳、書面催繳等多種方式,并可采用相應催繳措施。
3.欠費六個月以上或拒繳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在小區內顯著位置公布欠繳情況。
4.欠費總金額過高時,業主委員會授權物業服務人員依法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五、財務管理。
本小區設收款記賬員一名。本小區財會收支情況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開、透明,接受小區全體業主監督。
一、目的:
規范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適用范圍:
新天美地花園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3.1__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3.2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貫徹下去。
四、關于服裝、裝束。
4.1進公司必須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凈;。
4.3進公司須戴工作證;。
4.4嚴禁工作證借給別人或借別人工作證入公司;。
4.5凡遺失工作證、工作服應盡快申請補領;。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證,若要更改一定要經人事部辦理;。
4.7公司發放的安全鞋僅限在廠內使用;。
4.8公司發放的作業服、安全鞋、圍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關于上班時間。
5.1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5.3雇員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
5.4嚴禁無故曠工;。
5.5上、下班必須簽到;。
5.6不許代別人簽到;。
5.7不得涂改簽到表。
六、關于廠內設備和備件。
6.1設備、備件要小心使用,應保持設備整潔美觀;。
6.2注意整理整頓;。
6.3道路要保持暢通,不許擺放東西;。
6.4嚴禁對花園內的設備亂涂、張貼;。
6.5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6.6凡故意破壞設備、設施,從嚴處理;。
6.7凡盜竊本公司財物,從嚴處理;。
6.8設備引起故障時必須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不得擅動機器。
一、目的。
規范部門員工行為,加強部門員工隊伍建設,提高部門員工素質.
二、適用范圍。
蘇州東弘商務管理有限公司物業部全體成員.
三、著裝規范。
1、統一著裝。
a、著裝標準:公司制服、黑色(皮)鞋;。
2、工作證的佩戴:
a、進入公司范圍必須佩戴工作證;。
b、工作證不得擅自涂改、轉借;。
3、公司發放物品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盡快申報;并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或補領。
四、上班時間。
2、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外出;。
4、上、下班必須打卡,嚴禁代打;。
5、簽到表不得私自涂改,私自涂改視無效處理.
五、公司設備設施。
1、設備設施須謹慎使用,并應保持整潔美觀;。
2、道路保持暢通,不得亂擺亂放東西;。
3、嚴禁對公司內的設備設施亂涂張貼;。
4、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5、凡故意破壞消防設備設施,一律從嚴處理;。
6、嚴禁偷盜公司財物,一經發現從嚴處理.
六、懲罰措施。
1、無故早退或遲到,罰款20元;。
2、無故曠工一天扣除兩天工資.
3、連續曠工3天或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4、忘記簽到或故意簽錯日期罰款20元;
5、代人打卡或簽到,代與被代均罰款50元;。
6、擅自涂改簽到表,罰款50元.
7、故意弄臟設備設施或不規范使用設備設施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罰款20元;凡故意損壞公司消防、監控以及其他設備設施,應按購入價2倍予以賠償,并處以相應罰款。
8、屢次不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的人員,罰款50元;。
9、凡盜竊公司財物,除按公司規定予以賠償外,另立即開除并扣當月工資50%;。
10、凡在創業園內私自張貼,涂寫等,予以警告并罰款50元.
七、考勤。
1、考勤內容:。
到規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視為遲到;。
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者,視為早退;。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班者,均視曠工處理.
2、考勤須知:。
對曠工者,應責成其書面檢討,并扣發其當天工資,并扣發當月各項獎金;曠工兩天以上者,每增加一天,加扣其當天工資的20%;連續曠工3天或3天以上者,1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或因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次數較多者,情節嚴重,均應作除名處理.
八、文明規定。
1、所有員工應舉止文明、團結互助;對于破壞團結、拉幫結派者一經發現均作除名處理。
3、所有人員不得在創業園內亂丟亂扔垃圾煙頭,保護衛生成果,如有違反,罰款10元;。
4、各個崗位非值班人員禁止入內,一經發現,罰款20元.
九、其他。
1、服從公司的規章制度和上司領導,如有不服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或開除處理。
2、發生緊急情況應立即上報、聯絡;。
3、嚴禁在創業園或公共環境內隨地吐痰或亂丟亂扔垃圾;。
4、不得高聲喧嘩、嚴禁賭博;。
5、嚴禁盜竊,一經發現,從嚴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7、嚴禁脫崗,上下班應做好交接工作;。
8、未經許可嚴禁私自集會、演說或抗議,如有發現根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9、嚴禁在創業園內打架,凡有打架者,無論任何原因,一律無條件開除;嚴禁用任何方式威脅、恐嚇同事;以上現象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法律責任。
10、疏忽報告、聯絡而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處以相應罰款;。
11、盡量避免在辦公區域或公共場所內吸煙;。
12、不按時填寫工作交接班紀錄或不按時填寫工作記錄者,罰款20元;。
13、內部開會培訓時間無故不到者,罰款20元,并給予警告.
本制度屬公司物業部相關規章制度,對于違反以上相關規章制度者將根據情況視情節予以警告、罰款、開除等處理,對違反法律法規、或造成重大損失者將移送公安機關或相關部門處理.
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解讀如下20__年3月24日,省十一屆人大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新規6月1日起施行,《廈門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一、業主大會召開問題。
1、《規定》明確要求建設單位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建設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符合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的法定條件后30天內,應當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或鎮政府提交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報告;建設單位未提供報告的,業主也可以向街道辦等自行書面提出成立申請。
2、《規定》明確由建設單位承擔首次業主大會成立所需的經費,并協助街道辦或鎮政府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
3、街道辦或者鎮政府應當在接到書面報告或者請求之后30天內成立籌備組。
二、對同一物業管理區內分期開發的物業,業主委員會成立規定。
對同一物業管理區內分期開發的物業,《規定》要求按照建筑面積比例預留未開發物業的委員名額,以保證后期業主的合法權益。
三、關于物業更換問題:舊物業被炒,2個月內須交接撤出。
1、《規定》明確,對物業企業要進行資質管理,加強信用評價和監管,建立誠信檔案。對違法違規嚴重的物業企業要列入警示名單,2年內不得參加本市的物業服務競標。
2、對那些物業服務合同到期或者業主大會表決“炒掉”的舊物業,《規定》明確,舊物業應在合同終止或者決定之日起60天內撤出服務人員,退出物業管理區域,同時移交有關資產、物品和費用。
3、拒不撤出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則列入警示名單,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可依法吊銷或提請吊銷其資質證書。
四、物業經營收入須在顯著位置公示。
1、《規定》明確規定,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扣除經營管理費用后的經營收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內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經營管理費用支出不得超過經營收入的30%。成立業委會后,具體管理成本與經營收入比例由業委會與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約定。
2、新規實施后,沒有業委會的小區公共收入將重點列入主管職能部門監管。新規明確,扣除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管理費用后的經營收入應存入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專戶,經業主大會決定,可以用于抵扣業主的物業管理費用以及業主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的支出。
3、《規定》還要求經營收入的收支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和市建設主管部門的網站進行公示,業主可以進行監督。
4、專項維修金屬業主所有。首期專項維修金由建設單位按照造價計算的投資總額的2%,在竣工驗收備案前一次性劃入專項維修金專戶,并按棟(戶)建賬。
1、新規指出,物業服務企業不得為業主指定搬運、裝修等特約服務,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限制業主自由選擇搬運、裝修等服務。一旦違反規定,可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還將列入警示黑名單。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四
1、直接上級:護衛主管。
2、認真做好交接班質量記錄,按時交接班。上崗前按市場物業管理處的要求整理好自己的儀容儀表,熱情禮貌服務。愛護公物及崗位上的各種設備。
3、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堅決執行上級的.一切指示,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4、對日常安全工作進行自檢。
5、熟悉當值崗位的地形地物,熟悉市場的基本情況(包括樓層結構、消防、監控等器材與經營者及業主入住情況等)。
6、巡查市場各樓層的房間門、走道、消防通道、電梯間、設備間、消防間、配電間等有無異常情況。
7、巡查消防、監控等器材設備是否完好、有無短少,供水、供電系統有無跑、冒、滴、漏異常情況及氣味。
8、查看是否有可疑人員、可疑情況等,對在巡查中發現的重大情況或重大問題,必須立即上報,按規定和管理權限作相應的應急處理。
9、巡查施工人員是否佩帶臨時出入證,是否按裝修管理規定要求、規范施工(特別是動火施工),是否有非該作業區域的人進入,是否有亂扔裝修垃圾等情況。
10、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有無侵占公共部位現象,電梯運行是否正常。
11、管理好市場內的安全標識。
12、嚴禁以任何形式向經營者及業主索要財物、小費。不得無故脫崗、離崗。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五
明確各安全崗位管轄范圍,加強各安全崗位工作責任心,及時、妥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確保管理服務區域零發案率。
適用于xx物業服務中心。
3.1崗位執勤責任制。
3.1.1安全班長對本班次各崗位人員的工作狀態、工作積極性、儀容儀表全權負責。
3.1.2本班次(區域)發生的任何有影響的事件,班長都應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匯報。
3.1.3本班次(區域)如發生治安事件,班長當屬第一責任人。如查實后屬我方原因造成,班長及當事人承擔相應的經濟及其他有關處罰。
3.1.4各班班長對本班次班員的任何行為有權給予公正處理,且不得徇私舞弊,置于不理。
3.2交代任務完成制。
3.2.1上級下達于班組及各部門需相互合作的任何事情,班長都應無條件完成。
3.2.2完成任務的經過及困難可在完成后向上級匯報,的確需及時協調解決的問題可及時匯報。
3.2.3養成:“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說過就做,做了再說”的工作作風和習慣。
3.2.4任何顧客或上級交代的任務均不得無故推脫,如需推遲完成時間,必須在交接班記錄上交接清楚,確保下一班明確,防止發生工作被動的現象。
3.3.1各班組如需申領工作文具等物品,須由班長每月底統計后上報主管,經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領取。
3.3.2任何人領用物品均須講明領用原因及物品去向。
3.3.3任何人不得無使用原因至資料室、倉庫領用物品。
3.4設備資產使用制度。
3.4.1本班班長對本班次使用的設備全權負責。
3.4.2如發現設備有細微損壞,應及時上報修理,對人為損壞的設備,將追究班長及當事人責任并須賠償。
3.4.3本班次損壞的設備應在當天安排修理。
3.5業余形象責任制。
3.5.1各班組下班后,應整隊集合,不得喧嘩,警備器材應隨身攜帶到安全宿舍,按規定位置掛放,不能亂扔亂放,如有丟失時應立即上報,并照價賠償。
3.5.2閑時不得在服務區內追逐喧嘩,不得踩踏草坪,在服務區域內不得赤膊,培訓室不得將腳搭于椅子上,不得亂動椅子、在培訓室抽煙。
3.5.3按時到食堂打飯并且排隊,不能穿拖鞋上食堂吃飯,赤背在娛樂室看電視。
3.5.4不得酗灑、賭博或打架、惡意破壞公物或顧客物品。
3.5.5以上各條由各班組長負責監督,如有違反,班組長應按《員工手冊》規定對當事人進行教育,除在(月)業績考核中予以體現外,還須按《員工手冊》的規定予以處罰。
3.6管轄區域責任制。
3.6.1扣分制(2―10分)。
a.對所屬轄區消防設施不熟悉者。
b.對進入車輛不按要求登記,導致質量記錄填寫不完整或不準確者。
c.管轄區域內有違章現象不及時制止者,收受他人財物者。
d.管轄區域內發生治安糾紛事件不及時趕到現場者或有意回避不盡職者。
e.對管轄區域內不明底細人員不聞不問者。
f.不盡忠職守,遇事隱瞞不報者。
3.6.2處罰制(5―20分)。
a.外圍公共區域內發生被盜事件,將視情況扣罰班長及當事人員50―100元。
b.晚上樣板房、辦公室工作人員下班后,如發生樣板房、辦公室等室內發生丟失物品事件,扣罰當值班長、班員100―200元。
c.非經公司同意,擅自調動人員或內部調整安排不當造成損失者扣罰當值班長50―100元。
d.對所屬班組軍訓督導不力,造成班組軍訓落后,扣罰班長50―100元。
e.安全防范意識淡薄,造成轄區內的`治安管理工作盲目,且不管不問,扣罰當值班長50―100元。
f.以上各項將視情況按員工手冊之規定給予通報批評,下發過失通告書、降級或辭退處理。
g.交接班時間所發生的各類事件,具體發生時間無法明確界定的,雙方不得推諉、扯皮,由此產生的責任,由雙方分擔。
h.因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者將予以降級、辭退處理。
3.7安全督察責任制。
3.7.1在安全主管領導下,負責安全工作現場及內部管理。
3.7.2全權負責管理服務區域安全崗位安排、業務指導等,及時向主管匯報。
3.7.3負責對夜間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巡查監督,對在晚班期間發生的任何事件負直接管理責任。
3.7.4負責對各班的軍訓進行督促指導,對配置的各種設備資產進行管理檢查(如對講機、警備單車、雨衣、雨鞋、巡更棒、電警棍、耳機等),制定表格定時檢查核對,將使用情況上報主管。
3.7.5協助主管做好班員的培訓與思想工作和內務衛生管理,積極開展業余文化活動。
3.8.1主動收集各類信息,及時準確發布信息,并對信息的正確收集、發布、準確處理、反饋負責。
3.9安全主管責任制。
3.9.1在服務中心副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安全部的日常管理、現場管理、部門內部管理工作。
3.9.2安排工作計劃、培訓計劃的編制及落實,對安全班工作完成情況及培訓效果負責。
3.9.3負責各種安全類設備損壞及更換的上報工作。
3.9.4負責安全員的入職引導工作,同時協助公司進行骨干力量的培訓及選拔工作。
3.9.5負責管理服務區域各安全崗位的管理及消防工作的具體實施。
3.10安全主管、安全督察、各班班長以“誰管轄、誰當班、誰負責”,為責任劃分原則,當發生影響公司及服務中心聲譽的事件時,按管理責任分擔處罰。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六
為做好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工作,為廣大居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舒適的生活環境,為了做好車位安排工作,在廣泛征求業主意見的基礎上,經馮莊社區、香格里拉小區業主委員會、麗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議,確定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方案如下:
1)地面車位不對外開放,已報名業主經物業公司審核,業主委員會監督方可參加搖號,東區27個車位,西區42個車位進行搖號,西區預留3個做為臨時停車位,供來訪車輛使用。
2)公開透明操作,社區指導、業主委員會監督、物業公司執行。
3)車位申請登記時,需提供房產證或承租合同、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及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4)車位按搖號前后順序安排車位,按戶為計算單位,選定后,車主需要繳納一年的停車服務費,欠繳物業費的業主請結清費用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后方可取得使用權。
1、取得車位使用權的業主車輛進出一律刷卡通行,外來車輛進入小區,須經門崗登記,接受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并按市物價局、市房管局相關文件規定繳納臨時停車費,營運車輛進入小區必須經門崗登記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區內滯留。
2、進入小區的車輛,應服從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不得在小區支干道、車行道、消防通道隨意停放車輛,不得跨騎路牙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各類標識及其他公用設備,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3、車輛進入小區禁止鳴笛,應減速慢行,避免發生意外。
4、車輛停放后,車主應隨身攜帶好貴重物品,鎖好車輛車門,設置好防盜系統。
5、車輛帶貨出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時必須由業主到管理處填寫物品出門單,領取放行條,經門崗查驗后方可離區。
1、對于違章停放的車輛,物管處有權聯系相關職能部門協助處理,清理費用由車主承擔。
2、本規定只適用于車輛進入小區后行駛、停放的秩序維護,不承擔車輛等其他義務,如發生意外由xxx門處理。
3、當地面臨時停車位飽和時,其余車輛不得進入小區,自行在小區外尋找停車位。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七
1消防/安保控制中心機房是重點防火部位,機房內嚴禁吸煙,不得動用明火。
2機房內應保持整潔及設備的完整。
3進入機房人員須進行登記,其內容為姓名、單位、進出時間和事由,離開機房時隨手關閉非常開的.照明燈具。
4消防中心值班人員應忠于職守,嚴謹認真,熟悉業務,嚴格執行各項操作制度。
5巡檢人員應負責設施的保養、維修和運行管理工作,及時排除各類故障,并做好巡檢記錄。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八
1、本制度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質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計算機軟件、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等等。
3、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4、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5、遵守公司秘密文件、檔案資料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得當,借用秘密文件、檔案資料必須經總裁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機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6、文件和檔案資料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經總裁批準。
7、發現公司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總裁匯報。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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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設和諧文明小區,規范小區物業管理活動,保持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結合《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規約(草案)》、《市三塘園懷園小區議事規約(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業管理范圍:凡在小區居住的所有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都納入本管理范圍。
二、物業管理機構:業主大會是物業小區內全體業主組成機構。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
本屆業主委員會是會設主任、委員共七名。業主委員會主要任務是監督執行《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規約》、《市三塘園懷園小區議事規約》、《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制度》,維護小區全體業主的權益,完全自愿原則,不享受小區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業小區的使用與維修。
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必須共同執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配合物業管理人員做好各項管理工作,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區內共用部份共用設施設備,自覺維護物業小區的整潔、美觀,遵守政府對市容環境要求的相關規定。不擅自改變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愛護小區的公共環境。小區所有公共設施屬小區全體業主所共有,包括小區道路、球場、綠化、果樹、供電、供水設施、路燈、電動拉閘、管理人員辦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覺維護物業小區內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準在小區公共部位或違反規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質,不得發出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以及進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4.業主飼養寵物,應遵守政府有關規定,寵物外出必須由主人牽引并即時清理排在小區公共場所的寵物糞便。
5.機動車在小區內應控制時速低于5公里。車輛出入應按要求出示證件,本物業小區內禁止鳴笛。
機動車應該放在每個業主車庫中或者公共車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綠化帶停放。
本物業小區公共車位由物業管理人員施畫。僅用于業主和訪客車輛的臨時停放。
6.業主需要進行房屋維修時,應通知物業管理人員或業主委員會并遵守有關。
規章制度。
: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維修完工后即時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業服務費用的交納。
本小區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管理人員(保安)工資福利、公共場所電水費,維修費等等。
1.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約定每月10號前向業主委員會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時補交。
2.對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業主委員會應進行催繳或委托物業服務人員催繳,可采用上門催繳、電話催繳、書面催繳等多種方式,并可采用相應催繳措施。
3.欠費六個月以上或拒繳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在小區內顯著位置公布欠繳情況。
4.欠費總金額過高時,業主委員會授權物業服務人員依法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五、財務管理。
本小區設收款記賬員一名。本小區財會收支情況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開、透明,接受小區全體業主監督。
2019年一月一日。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ft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
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為加強小區消防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和廣大業主、住戶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貴港市有關消防規定,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一條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物業管理公司經理為消防負責人,管理公司所有員工均為義務消防員。消防負責人和義務消防員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災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根據各住宅樓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通方案。
5、接到火警報告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第二條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嚴禁在設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雜物,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道口。
第三條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電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設施。宅區內切莫亂扔煙頭和火種,消防栓關系公共安全,切勿損壞,圈占或埋壓。
第四條住宅區內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炮竹、炸藥、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不得在本宅區內燃放煙花、炮竹。
第五條安全使用石油氣,石油氣爐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煙頭及火柴余灰要隨時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第六條住戶應用管道液化石油氣,不私自用灌裝氣。不得亂倒殘液、明火試漏、高溫烘烤;不得私自拆修氣閥等部件;一旦發現有泄氣現象及時向煤氣公司報告。
第七條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住宅房內嚴禁安裝白熾燈、熒光燈、高壓泵燈、點鎢燈四種火災危險性較大的燈具,以免發生事故。
第八條各住戶進行室內裝修,須向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動工。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守,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應采用不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須經消防機關批準,按規定進行防火處理。
第九條發生火災,應立即告知管理處或撥火警電話119,并關閉電閘,盡快脫離火區進行呼救,撤離火區時,禁止乘坐電梯,應走樓梯通道,以免被困發生意外。
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小區的防火管理,保障業主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消防法規,制訂本規定:
一、小區的防火工作依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自救的原則,依靠業主實行綜合治理,并接受上級領導監督。
二、小區的防火管理實行分工負責制,物業管理處具體負責。
三、管理處加強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工作,所有物業管理人員必須培訓上崗,并對業主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
四、管理處制訂防火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以及掌握本小區物業的防火情況,協調有關方面采取相應措施,并監督實施。
五、管理處負責組織業主開展防火自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
六、管理處定期對小區的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使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并將檢查情況報公司備案。
七、管理處在進行公共消防設施檢查、試驗、維修、保養前應提前通知業主加強防范,如遇消防設施故障,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八、任何情況下消防設施停水、停電不得過夜。
九、管理處積極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及業主進行初期火災撲救和安全疏散演練。
十、嚴禁外來裝有危險品車輛進入小區停放,制止兒童在住宅區內玩火。
十一、管理處員工及業主有責任發現初期火災后按規范進行處理,對情況嚴重難以撲滅的,應及時打“119”電話求救,并協助維持火場秩序,配合事故處理。
十二、業主應自覺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亂拉臨時電氣線路,嚴禁擅自拆、改、裝燃氣(燃油)設施和用具。
十三、遵守市政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杜絕火險隱患。
十四、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必須嚴格遵守裝修管理規定,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十五、不準從窗戶向外扔煙頭,沒熄滅的火種不得倒入垃圾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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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二節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
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三節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第四節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第五節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六節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七節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第八節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九條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第十條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第十一條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
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第十二條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一
1.協助住宅小區物業工程管理部經理開展養護工作,完成領導下達的任務和指標。
2.負責對住宅小區供電系統的養護維保操作,制訂住宅小區供電設備的維修、檢修計劃。
3.住宅出現供電故障之后,必須立即派出;謹記停電時,及時啟動柴油發電機,保證強電系統的基本運作。
4.負責住宅小區業主二次裝修工程的監管工作。
5.根據強電系統運行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節能供電措施。
二、住宅小區弱點技工崗位職責。
1.協助住宅小區物業工程管理部經理開展養護工作,完成領導下達的.任務和指標。
2.負責消防自動報警系統、通風系統、樓宇自控系統、安保報警系統、廣播系統等弱電系統的運行、養護、維修管理工作。
3.根據實際情況,發揮弱點系統最大功用,開展弱電系統的增效改造工作。
三、住宅小區水暖技工崗位職責。
1.協助住宅小區物業工程管理部經理開展養護工作,完成領導下達的任務和指標。
2.負責住宅小區給排水系統的養護、管理,保證各類管理暢通無阻,無嚴重的泡水、漏水、冒水、滴水等現象以及事故隱患。
3.負責住宅小區空調系統的運行和養護工作,保證空調設備完好、無超標噪聲和滴漏現象。
4.按照規定,做好空調、給排水系統的養護工作,制訂檢修計劃。
5.根據住宅小區實際情況,實施節能計劃,保證設備發揮最大功用,延長使用壽命。
四、住宅小區倉儲崗位職責。
1.負責管理住宅小區物業公司各類備用設備零件、技術文件說明書等的保管。
2.負責處理住宅小區各類設施設備的售后聯系、廠家服務等。
3.物料存放整齊后及時入賬。
4.負責收集登記,正確及時地做出統計報表。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二
3、財務檔案:逐年形成的財務收支報表、物業維修基金使用報表等;。
4、文件檔案:有關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公司文件等;5、管理資料:綠化資料、日常巡查(清潔、維修、保安)記錄、值班記錄,車輛管理記錄、監控記錄、榮譽資料等。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三
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客戶關系。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與客戶交流工作。
3 職責
客服部負責對客戶聯系與服務的統一管理。
4 工作要求
4.1 客戶入住時,客服部要為客戶做好登記;
4.2 客戶的投訴或報修,由客服部統一受理;
4.3 對客戶的投訴,要求做到'有求必應,有應必解,有解必答';
4.6 客服部走訪工作應注重與有投訴、建議或意見的客戶之間的交流,并切實為他們解決問題。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四
為建設和諧文明小區,營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氛圍,保持小區全體住戶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小區環境,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省、市、區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凡在局機關住宅小區居住的所有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都納入本管理范圍。
2、局辦公室是小區內全體住戶的主要管理部門。辦公室必須按照局黨委的決議、決定,配合物業管理人員做好各項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
3、各住戶必須自覺遵守區政府對“文明小區”的要求和相關規定外,各單元均應選出“單元長”。“單元長”負責制定單元“輪值”制度,協調住戶關系,并檢查督促本辦法的順利執行。
4、各住戶應自覺維護物業小區的整潔、美觀,保持小區的公共衛生,不得高空拋物;愛護小區內道路、球場、綠化、供電、供水設施、供氣、排水、有線電視、消防、安全、路燈、電動拉閘、治安室等公用設施。若損害公共設施和設備,須照價賠償。
5、自覺維護物業小區內的公共生活秩序,不準在小區公共部位或違反規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質,不得發出影響其他住戶正常生活的噪音,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不得發生鄰里糾紛。
6、原則上小區內不應飼養寵物,特殊情況應報辦公室批準。飼養期間須嚴格遵守政府有關規定,對寵物進行防疫處理,嚴禁污染環境和傷及他人的.情況發生。
7、車輛出入應按要求出示證件,本小區內禁止鳴笛。機動車應該放在規定地點停放。長期在小區內停放車輛的住戶,應予門衛處登記備案。
8、各住戶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用途。未經許可不得租借、轉讓他人居住;不得以住房為工具從事經營活動;更不得利用住房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及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一經查出,辦公室有權實行斷電斷水措施,對住戶主要責任人進行說服教育;屢教不改者,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嚴禁對房屋承重結構進行拆改;嚴禁拆鑿共用墻壁、天花及地板;未經許可不得在公共部分如樓道、門廊、車棚等加建、改動;公共部分嚴禁堆放雜物,否則作棄物處理。
10、小區公共部分的維修改造由辦公室根據局黨委決定進行;各住房戶室內維修由住戶自行負責。其中在水電安裝方面分兩種形式給予一定補償:一是經住戶申請,由辦公室派人進行維修,所需材料由住戶承擔;二是住戶在經過辦公室核準后請人維修,由辦公室報銷人工費用。
11、凡家庭成員中有本系統干部的住戶均以同等權利享受優惠待遇。除天然氣、有線電視已實行社會化管理外,電費按市價減半,水費、上網費、物業費均為免費。
12、小區住戶不得私自出租和轉讓住房。凡因工作調離、在外購房或其它原因欲出租住房的,一律向局辦公室申請,經辦公室同意后,將租住者姓名、家庭情況、與住戶的關系及身份證明等資料登記備案,并以市場價收取水費、電費、上網費和物業管理費,分別為1.2元/度/月、1元/立方/月、30元/月和0.2元/平方米/月;凡因各種原因欲變賣住房的,必須向局辦公室提交申請,由國資局評估,并回購為國有資產,按需要留用或變賣給本單位無房職工,以保證小區住戶結構的單純性。回購住房的基本估價原則為:建筑面積市場均價按年遞減2%剔除房屋折舊。
例如:118平方米住房,1993年竣工,計算方法為:市場價2400x面積118等于283200元,年遞減2%折舊x15年等于30%,283200元x30%=84960元,折后總價為283200元-84960元=198240元。
另:xx樓因是集資建房,五年內不得出租、轉讓。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五
為建設和諧文明小區,規范小區物業管理活動,保持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結合《市三塘園xx小區管理規約(草案)》、《市三塘園xx小區議事規約(草案)》制定本制度。
凡在小區居住的所有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都納入本管理范圍。
業主大會是物業小區內全體業主組成機構。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
本屆業主委員會是會設主任、委員共七名。業主委員會主要任務是監督執行《市三塘園xx小區管理規約》、《市三塘園xx小區議事規約》、《市三塘園xx小區管理制度》,維護小區全體業主的權益,完全自愿原則,不享受小區任何福利待遇。
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必須共同執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配合物業管理人員做好各項管理工作,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區內共用部份共用設施設備,自覺維護物業小區的整潔、美觀,遵守政府對市容環境要求的相關規定。不擅自改變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愛護小區的公共環境。小區所有公共設施屬小區全體業主所共有,包括小區道路、球場、綠化、果樹、供電、供水設施、路燈、電動拉閘、管理人員辦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覺維護物業小區內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準在小區公共部位或違反規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質,不得發出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以及進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4.業主飼養寵物,應遵守政府有關規定,寵物外出必須由主人牽引并即時清理排在小區公共場所的寵物糞便。
5.機動車在小區內應控制時速低于5公里。車輛出入應按要求出示證件,本物業小區內禁止鳴笛。
機動車應該放在每個業主車庫中或者公共車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綠化帶停放。
本物業小區公共車位由物業管理人員施畫。僅用于業主和訪客車輛的臨時停放。
6.業主需要進行房屋維修時,應通知物業管理人員或業主委員會并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維修完工后即時清理余泥垃圾。
本小區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管理人員(保安)工資福利、公共場所電水費,維修費等等。
1.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約定每月10號前向業主委員會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時補交。
2.對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業主委員會應進行催繳或委托物業服務人員催繳,可采用上門催繳、電話催繳、書面催繳等多種方式,并可采用相應催繳措施。
3.欠費六個月以上或拒繳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在小區內顯著位置公布欠繳情況。
4.欠費總金額過高時,業主委員會授權物業服務人員依法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本小區設收款記賬員一名。本小區財會收支情況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開、透明,接受小區全體業主監督。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六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ft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
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物業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 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創建良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社區消防建設要按照“基礎工作社區化、消防建設 社會化”的總要求,大力加強社區消防組織、消防設施、消防教育、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功能,逐步實現社區消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提高”。
第三條
第四條 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區組織機構,發 城市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和居民 揮管理和服務功能,發動和依靠群眾,實行群防群治。 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指導下,按照本規定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 各區政府財政部門應將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經費列入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職責
第六條 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街道辦事 處、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的主要領導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安全 1 財政預算,并實行專款專用。
工作。公安派出所具體履行所轄社區的消防安全監督行政職能。
第七條 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 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單位、駐社區單位負責人和居民代表共同組成的社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本轄區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
第八條
第九條
責:
(一) 將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作為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的內容,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組織、督促、協調社區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 督促指導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定期開展社區 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受理群眾舉報,開展消防咨詢服務。
(三) 負責社區單位的消防安全監督,定期開展消防安全 檢查。
(四) 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 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 負責社區消防宣傳陣地建設和公用消防器材維護、 管理的監督指導,督促社區內物業管理單位按要求設置消防宣傳板報,配備、維護和保養樓棟內的消防器材。
(六) 組織、督促和指導建立社區義務消-防-隊。
(七) 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2 每個生活小區都應當建立由社區志愿者和社區安全 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 保衛人員等組成的義務消-防-隊,并開展定期演練。
和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年度考評,落實獎懲措施。
(八) 建立健全社區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 案。
(九) 參與組織轄區火災撲救,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 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第十條
職責:
(一) 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 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全。
(二) 對居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巡邏,發現 和糾正消防違章行為。
(三) 負責住宅樓院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維護和保養, 確保完整好用。
(四) 組織建立義務消-防-隊。
(五) 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安全檔案。
(六) 制訂居民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 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材料,為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七) 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疏散周圍群眾,組織人員撲救 初期火災。火災撲滅后,應協助公安消防機構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第十一條 公安派出所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 下列職責:
3 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
(一) 確定專(兼)職消防民-警,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的監督和指導。
(二) 加強對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消防業務 指導。
(三) 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對社區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消防 專業培訓。
(四) 幫助社區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各項消防規章制度,完 善消防業務檔案。
(五) 指導社區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社區 消防安全工作經驗。
(六) 把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列為社區民-警職責,作為評比 考核內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檢查
第十二條 街道辦事處每季度應當對管理單位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為:
(一) 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 單位、部位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有關 消防審核、驗收或者檢查手續是否完備。
(三)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 單位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情況。
(五) 滅火器材的配備和維護情況。
(六) 燃氣、火源、電源的管理情況。
第十三條 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單位對轄區消防設施、 4
消防器材的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居民住宅的樓院、通道的消防安全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對居民家庭隨時進行防火提示。
第十四條 消防安全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時發現問題應及時督促單位整改。
第十五條 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應當建立消防巡查制度。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 小區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
(二) 小區消防車道或住宅樓通道是否暢通。
(三) 消防火災險情,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利用現有滅火器 材,實施有效處置。
巡查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記錄巡查的內容、部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措施,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督促糾正。
第四章 火災隱患整改
第十六條 社區單位、居民家庭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第十七條 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單位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或單位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吸煙、 使用明火的;
(二) 違章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
(三)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 散通道暢通的;
(四) 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 消防設施管理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六) 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十八條 對于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檢查人員要對整改期限予以明確。
第十九條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檢查人員應當督促社區單位或居民家庭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對于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社區單位要立即向上級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 對于社區單位涉及規劃布局等原因而不能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第五章 基礎設施、檔案建設
第二十一條 社區消防要本著“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的原則,加強社區消防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第二十二條 新建住宅樓除按照《建筑防火設計規范》設置固定消防設施外,還應配備以下消防器材:
每戶配置自救滑繩1副。
第二十三條 各個社區要依托社區警務室、保衛室和值班
室等設置消防服務室,安裝報警電話,設置消防器材箱,配備滅火器、水帶、水槍、消防斧、救生繩、應急照明等工具,隨時接受居民群眾的求助。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單位開展消防工作不得向居民額外收取各種費用。
第二十五條 街道辦事處應設消防工作業務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 社區基本情況檔案。
(二) 轄區重點單位名冊和基本情況檔案。
(三) 火災隱患檔案。
(四) 火災統計檔案。
(五) 防火檢查檔案。
(六) 消防宣傳培訓檔案。
(七) 消防會議記錄。
(八) 街道辦事處與轄區單位、社區居委會簽訂的《消防安 全責任書》檔案。
(九) 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六條 社區居委會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 社區居委會基本情況檔案。
(二) 防火檢查檔案。
(三) 消防巡查檔案。
(四) 消防器材配備檔案。
(五) 居委會與各居民簽訂的《居民防火公約》檔案。
(六) 消防宣傳活動檔案。
(七) 消防會議記錄。
(八) 其他有關檔案。
第六章 消防宣傳培訓
第二十七條 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單位要建立社區消防宣傳陣地,設置固定宣傳設施:
(一) 在社區內主要道路兩側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
(二) 在社區公共活動場所設置消防宣傳櫥窗;
(三) 在每個居民樓旁設置消防宣傳欄;
(四) 在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
(五) 有條件的社區可建立有線廣播網絡,負責平時的消防 宣傳和火災時的報警及疏散指示。
第二十八條 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對有關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按照部署組織好本轄區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傳日活動。
第二十九條 社區應當根據季節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學生放假期間,加強對轄區中小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材料,增強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第三十條 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組織群眾到消防站參觀,開展火場逃生演練,提高群眾 的消防素質。
第三十一條 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轄區單位主要負責人及重要崗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培訓。
第七章 獎懲
第三十二條 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作為社區年度綜合檢查、考核、評比的內容。對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因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失職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依法設立社區居委會的鄉、鎮,其社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小區的防火管理,保障業主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消防法規,制訂本規定:
一、小區的防火工作依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自救的原則,依靠業主實行綜合治理,并接受上級領導監督。
二、小區的防火管理實行分工負責制,物業管理處具體負責。
三、管理處加強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工作,所有物業管理人員必須培訓上崗,并對業主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
四、管理處制訂防火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以及掌握本小區物業的防火情況,協調有關方面采取相應措施,并監督實施。
五、管理處負責組織業主開展防火自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
六、管理處定期對小區的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使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并將檢查情況報公司備案。
七、管理處在進行公共消防設施檢查、試驗、維修、保養前應提前通知業主加強防范,如遇消防設施故障,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八、任何情況下消防設施停水、停電不得過夜。
九、管理處積極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及業主進行初期火災撲救和安全疏散演練。
十、嚴禁外來裝有危險品車輛進入小區停放,制止兒童在住宅區內玩火。
十一、管理處員工及業主有責任發現初期火災后按規范進行處理,對情況嚴重難以撲滅的,應及時打“119”電話求救,并協助維持火場秩序,配合事故處理。
十二、業主應自覺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亂拉臨時電氣線路,嚴禁擅自拆、改、裝燃氣(燃油)設施和用具。
十三、遵守市政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杜絕火險隱患。
十四、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必須嚴格遵守裝修管理規定,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十五、不準從窗戶向外扔煙頭,沒熄滅的火種不得倒入垃圾桶內。
1.目的
2.適用于正式接管的小區防火工作
3.職責
3.1 總經理為公司第一防火責任人,對公司的防火管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3.2 管理處經理為防火管理直接責任人,對防火管理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3.3 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對防火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
3.4 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消防員負責對防火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4.程序要點
4.1 防火管理委員會
4.1.1 組織架構圖
4.1.2 管理職責:
a)防火管理委員會:
——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研究整改火險隱患,改善消防設施設備條件; ——督促整改本部門存在的消防隱患,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 ——遇有火災必須親臨火場組織指揮撲救。
b)防火總指揮(總經理):
——對外個公安消防局鑒定《小區防火安全責任書》;
——領導消防管理中心工作;
——審批各種消防安裝工程經費開支。
c)主管經理:
——督促落實消防管理中心各項工作的開展;
——審議消防管理中心各類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及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審核消防管理中心年度經費預算,消防器材購置計劃,維修計劃和消防經費開支; ——代表消防管理中心同分公司各部門簽定《小區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書》; ——遇有火災親臨現場組織指揮、調度相關人員參加撲救。 d)消防管理中心主管:
——指導消防器材的配置、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負責對住宅小區重點防火部位的管理;
——監督火險隱患的整改,制止違章作業;
——編制消防安全工作計劃,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方法;
——及時完成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火災事故統計匯總上報; ——同公安消-防-隊溝通與連絡。
e)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
——對消防中心值班監控的管理和住宅小區防火巡檢;
——監督消防員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不安全行為;
——合理配置滅火器材及保管;
——按本規程4.4.1的要點進行防火巡查。
f)消防中心消防員:按《消防系統運行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相關要點進行監控管理。
4.2 防火基本原則
4.2.1 “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受公司總經理的委托,對公司的防火管理負主要負責,起監督、檢查、督導作用。
4.2.2 堅持“專門機關同群眾相結合”的原則。消防管理中心是公司消防管理的專門機構,在行使防火管理工作中具有最高權利力,積極發揮消防督導作用,走“群防群治”的心肝路線。
4.2.3 “時效制”原則。對消防設施、設備,應定時檢查和維修保養;對重點防火部位及火險隱患的地方應經常檢查,及時整改;對出現的火警、火災應在第一時間沒趕赴現場處置。
4.2.4 服從“統一指揮”的原則。消防管理中心對防火工作統一管理,統一指揮,各部門應遵守和服從,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4.2.5 法制原則。防火管理應堅持“依法治火,依法管火”的法制原則,建立完善各種防火管理規章制度。
4.3 防火業務建設
4.3.1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各類防火技術規范。
4.3.2 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防患于未然。
4.3.3 建立以秩序維護部全體安全員員為主的義務消-防-隊,組織培訓義務消-防-隊伍,健全義務消-防-隊管理制度。
4.3.4 制定各種防火管理制度和各種防火安全管理計劃,完善消防培訓制度,提高消-防-隊員業務技能素質。
4.3.5 制定一日防火檢查制度,不定期對消防系統設備進行維修,檢查和保養,確保消防系統設備的運行管理落到實處。
4.3.6 制定重點防火部位滅火預案,并進行定期演練,重點檢查和防范。
4.4 日常檢查
4.4.1 巡檢內容:
a)自動報警(滅火)系統的檢查:
——打開消防主機門檢查線路,接口有無松動、脫落,信號燈顯示是否正常;
——火災探測器探頭應無灰塵,無污染,接收效果好,指示燈閃亮;
——緊急按扭和啟動鍵完好無損。
b)安全疏散出口的檢查:
——樓梯間、消防走火通道、電梯前室、疏散出口均應保持暢通無阻,不得堆放任何雜物;
——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自動啟閉的門應有手動開啟裝置;
——當門開啟后,門扇不應影響疏散走道和平臺的寬度;
——太平門應為推閂式外開門;
——疏散出口應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標識。
c)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標志的檢查:
——檢查出口指示燈安裝是否牢固;
——針對檢查中出現的缺陷取下來進行修復,再裝回原位。
d)室內消防栓檢查:
——檢查箱上手動報警合,彈片是否松動、損壞,測試時消防中心有無報警信號顯示。清潔箱內器材時應小心,不得碰動報警器,以免彈片松動報警,引起住客不安; ——檢查報警按扭,指示燈及報警控制線路功能是否正常、無故障。
e)滅火器配置檢查:
——檢查發現重量減輕10%時,應及時更換充氣。
f)機房檢查:
——對配電箱柜、配電室、高壓開關柜室、中央空調房、水泵房、電梯機房等應重點檢查;
——檢查機房內有無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嚴禁煙火;
——檢查機房內推式滅火器的放置位置、重量以及保養情況。發現損壞,重量減輕漏氣應及時更換充氣。
h)樓層檢查:
i)電氣線路檢查:
——檢查電氣線路,防止漏電、短路、過負荷、接觸電阻過大,電火花,電弧等引起火災;
——檢查電氣線路應防老化、破損、斷落、碰線等,發現及時通知電工維修;
——開關、插座之底盒應為鐵盒或阻燃塑料盒,來線應套蛇皮管或阻燃塑料管,接線頭外應套黃臘管。
j)防排煙系統檢查:對于高層或超高層建筑的防排煙系統,應定期清洗送風管道、排風管道、排煙口、防火閥和正壓送風口,避免煙氣堵塞或管道不通。
4.4.2 巡檢要求:
c)每周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組織對公共娛樂場所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f)每兩個月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組織對高層、超高層建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4.4.3 隱患與處置:
c)對違章施工人員違反操作安全規程的,應立即令其停止施工。不辦理證而擅自動火的,發現后除責成其補辦動火證外,并對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處理。
4.4.4 復查:
b)對重點防火部位(會所、高層、機房、電房、配電箱柜)應經常復查,將復查結果進行整理歸檔,建立防火檔案。
4.5.1 隊務工作:
a)消防管理中心實行24小時監控。分早、中、晚三班,班組長跟班輪值巡查; b) 交接時由班組長整隊結合,并對值班情況進行講評。
c) 具體的交接-班管理按《秩序維護部交接-班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相關內容執行。
4.5.2 排班
a) 每周星期五按時倒班(特殊情況除外);
b) 排班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負責,根據每個消防控制中心的設備及監控情況合理配置消防員值班。
4.5.3 消防文書:
c)各類記錄表歸檔管理的保存期為3年。
4.5.4 隊務會議: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每周星期二定時召開隊務會,總結每周消防員的值班防火檢查、日常工作等情況,并對值班過程中出現的違紀和存在的各種問題及時整改及糾正。
4.5.5 獎懲制度:消防管理中心每月應進行評比,對工作表現突出,業務知識和技能熟練的消防員進行申報嘉獎,對違紀現象及工作較差的給予糾正,限期整改。不能改正的給予辭退處理。
4.5.6 內務管理:內務管理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負責,按《安全員員、消防員內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內容執行。
4.6 動火安全管理
4.6.1 在重點部位動火,必須由消防主管經理會同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會審,無異議才能動火,動火后要認真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而引燃著火。
4.6.2 動火前必須做到“八不、四要、一清”標準:
a)“八不”:
——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
——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未配備有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b)“四要”
——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發生火災、燃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c)“一清”動火人員和現場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才能離開現場。
為了加強本小區(大廈)消防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和業主、住戶生命財產的安全,制訂管理制度如下: 1、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陰,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禁止在未經允許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2、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好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標志和事故照明設施。
3、進行室內裝修須向管理處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動工。施工中使用燒焊、用火、用電作業,必須認真落實防火安全保障措施,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應采用不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須經消防機關批準,按規定進行防火處理。
4、小區(大夏)嚴禁存放煙花爆竹、炸藥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
5、遵守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嚴禁使用鐵絲和超規格的保險絲;不得使用殘缺的燈頭和破損的電線。
6、不得在小區(大廈)內焚燒廢紙廢物、燃放煙花爆竹。
7、小心使用煤氣爐具;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8、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管理處和撥“119”火警電視,并關閉電閘,關閉所有門窗,迅速離開住所。
安全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安全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根據省、市用水、用電、用氣有關制度,結合本小區(大廈)具體情況,對本小區(大廈)供水供電供氣制度如下:
1、住戶須掌握必要的安全用水、用電和用氣常識,遵守自來水分司、電業局、煤氣公司的有關管理制度。
2、供水、供電、供氣管線自計量表有管理權(要求住戶保養、更換等),住戶(包括業主)不得私自改動、更換各表。
3、住戶如需增加水、電、煤氣容量,須按規定程序向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批同意并交納增容。
4、嚴禁私自改動、搭接供水、供電及供氣之管道、線路、嚴禁私自加大供電線路容量或超負荷用電。
5、住戶違反安全用水、用電及用氣規定,不采納管理部門有關安全使用的意見和措施,或拒絕管理部門檢查,導致發生事故的,該住戶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對其他住戶和設施之公用部分損失。
6、住戶采取任何方式影響供水、供電及供氣之計量準確度的,或繞越電度表、水表用電用水,管理部門將即刻停止其水、電或煤氣供應,追補六個月以上的費用,并處以追補費用的一至十倍的罰款。
財務管理制度
1、本企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接受審計、稅務監督,加強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公共積累的財產歸集體所有。
2、本企業按國家規定設立財會核算組織,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項帳目,并按期編制資產負債表。
物業各項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全體業主(住戶)的利益,搞好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工作,保障房屋和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我們根據有關法規的精神制定了如下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警請全體業主(住戶)認真遵守;違者,管理處有權視情給予批評或經濟處罰。讓我們攜手共同營造文明、安全、潔凈、優美、舒適、溫馨的居住環境。
小區治安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小區公共秩序,保障住戶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請全體住戶和外來人員確實遵守。
1、小區(大廈)進出口設有保安門崗,進出小區(大廈)的人員應主動出示證件,接受保安人員的詢問和檢查。
2、一切與小區(大廈)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小區。業主(住戶)雇請的外來人員必須持有關證件到管理處辦理登記手續,領取臨時出入證,憑證出入;住戶應教育自己雇請的人員遵守物業管理制度,并承擔因其違法的連帶責任。
3、凡在小區(大廈)留宿的人員,戶主應負責向當地居委會(派出所)辦理暫住人口登記手續。
4、所有物品的進出均應接受保安人員的檢查;較重要物品的進出,必須持有管理處的出門條,保安方允許放行。
5、小區(大廈)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政府明令禁止擁有的物品。
6、密切配合物業管理處的治安管理工作,支持管理人員及保安人員執行公務。
7、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物業管理處或附近的值班保衛人員。
為了保護小區(大廈)環境清潔和美觀,特制定本規定,請住戶和進入小區(大廈)的其他人員共同遵守。
1、嚴禁亂倒垃圾。各住戶的生活垃圾應裝入垃圾袋并封口于規定的時間放置垃圾桶內,以便保潔員及時清運。
2、自覺遵守公共衛生秩序,不亂丟垃圾、果皮、紙屑、煙頭,不隨地吐痰,不往室外拋物和倒水。
3、樓內公共位置一律不準私自占用或堆放、吊掛雜物。
4、業主裝修垃圾必須裝裝放置在管理處指定的地點,嚴禁到處拋棄。
5、小區(大廈)內任何公共場所均不得亂涂亂畫亂貼及亂樹標志、廣告牌等,違者負責清除和粉刷費用。如屬小孩所為,則由家長承擔。
6、避免在小區(大廈)內大聲喧嘩。中午和晚上休息時間應調低視聽電器的音量及停止喧鬧的娛樂活動,以免妨礙鄰居休息。
7、飼養害寵物必須遵守政府有關規定。攜帶寵物到戶外活動必須防止污染環境,排泄的糞便要及時清除。
違反以上規定者,物業管理處可予以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賠償損失、罰款等。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七
目的:規定本公司管轄各小區內保潔工作的職責程序和要求。對保潔工作質量實施控制,為業主戶創造一個清潔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范圍:適用于某小區樓內和樓外的清潔管理。
1、各項目管理處負責組織和檢查指導清潔工作。
2、保潔員按規定的衛生標準進行保潔。
1、打掃樓內的保潔員每人配備掃把、拖把、水桶、簸箕、抹布;。
2、打掃室外保潔員配備掃把、大掃把、刷子、垃圾裝運車等。
3、管理處負責人每周檢查一次清潔工具使用保管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補發,確保清潔工作需要。
1、管理處負責人每天要對保潔工作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清潔衛生檢查表';。
2、項目經理每月對保潔員的工作質量和效果進行檢查;。
3、公司每季度檢查一次某小區的清潔工作情況并指導工作。
(一)、室內保潔。
1、電梯保潔每天兩次;。
2、每天清掃、拖抹樓道一次;。
3、擦抹樓道內的公共設施設備每周一次;。
(二)、室外保潔。
1、一天兩次清掃道路、公共場地等;。
2、清運垃圾桶、果皮箱內的垃圾;。
(三)、清潔方法。
1、樓道清潔。
(1)、先清掃電梯轎廂并拖抹內地板,按《不銹鋼的清潔》程序清潔電梯內壁;。
(2)、從頂層自上而下清掃、拖抹樓道;。
(3)、用抹布擦抹各層的公共設施設備;。
2、窗戶清潔。
(1)、使用抹布蘸取洗滌凈或去污粉抹凈所有窗框。
(2)、用鏟刀鏟除玻璃上的污跡。
(3)、用玻璃刮帶海綿的一側蘸取玻璃清潔劑抹凈內外,再用清水徹底清洗。
(4)、用玻璃水刮刮凈水跡。
3、燈具的清潔。
(1)、關好電源,取下燈罩。
(2)、用濕抹布擦抹燈罩內外污跡和蟲子,再用干抹布抹干水分。
(3)、將抹干凈的燈罩裝上。
4、不銹鋼的清潔。
(1)、先用中性清潔劑溶液抹表面,再用無絨抹布抹凈表面水分。
(2)、至少許不銹鋼油于抹布上對其表面進行擦抹,使表面保持光澤;。
(3)、用無絨干抹布擦抹。
5、噴水池的清潔。
(1)、平時清潔:用撈篩打撈噴水池漂浮物。
(2)、定期清潔:。
a、打開排水閥門,放至50cm時,保潔員入池清潔;。
b、用長柄手刷加適量清潔劑自上而下刷洗;。
c、擦抹池內燈飾、水泵、水管、噴頭上的'青苔污垢;。
d、排盡池內污水并對池底進行拖抹;。
e、注入新水,清洗水池周圍污跡。
6、雨污水管井的疏通。
(1)、用鐵鉤打開檢查井蓋;。
(2)、用長竹片捅搗管內粘附物;。
(3)、沖刷管道內壁;。
(4)、放回檢查蓋,清洗地面污物。
(四)、垃圾處理。
1、生活垃圾的處理。
(1)、業主將生活垃圾裝入塑料袋中,放到樓道垃圾桶內;。
(2)、保潔員每天早晚兩次將桶內的垃圾送到垃圾中轉站;。
(3)、環衛部門每天兩次運送垃圾,做到日產日清,不過夜。
(五)、應急措施。
1、突發火災應急措施。
(1)、救災結束后,經消防部門許可,組織保潔員參加清理工作;。
(2)、清運火災殘留物,打掃地面;。
(3)打掃地面積水。
2、雨污水井、管道、化糞池堵塞的應急措施。
(1)、維修工迅速趕到現場,進行疏通,防止污水外移造成不良影響。
(2)、該責任區保潔員協助維修工處理;。
(3)、撈起的雜物直接裝上垃圾車,避免二次污染;。
(4)、疏通后,迅速打掃地面被污處。
3、暴風雨過后的應急措施。
(1)、及時清掃各責任區內所有地面上的垃圾、紙屑、樹葉等;。
(2)、查看各責任區內雨污水井是否暢通。
(六)、消殺服務。
1、主要針對老鼠、蒼蠅、蚊子;。
2、定期對雨污水井、化糞池、垃圾中轉站、綠化帶等易引發和滋生蚊蠅蟲鼠的發源地和聚集地進行噴藥、投藥。
(七)、保潔質量標準及保潔頻率。
分類項目質量標準方法及保潔頻率。
電梯廳門、內壁無污跡、印跡,有金屬光澤擦抹若干次/天、消毒1次/周。
地板無煙頭、紙屑、污跡等拖抹2次/天,全天保潔。
內外按鍵無污跡、印跡擦抹若干次/天。
轎廂照明燈擦抹1次/周。
樓內樓道梯級無煙頭、紙屑、污跡等清掃、拖抹1次/天。
單元門無廣告、無灰塵擦抹若干次/天。
扶手無灰塵、無污跡等擦抹2次/天。
消火栓箱、燈開關報警按鈕等無廣告、無灰塵、無蜘蛛網擦抹1次/天。
地下室無回塵、無雜物清掃1次/天,拖抹1次/2天。
樓頂、雨篷無雜物、排水通暢清掃1次/天。
天棚、轉角掃塵無灰塵、無蜘蛛網清掃1次/半月。
樓道玻璃無污跡、無明顯灰塵請刮1次/月。
樓道燈、煙感探測器、噴淋頭無明顯灰塵、無蜘蛛網外擦抹1次/月,內抹1次/半年。
樓外衛生道路、人行道防滑瓷磚無明顯污跡清掃2次/天,沖刷1次/天。
停車場無雜物、無油污清掃2次/天,隨時中點除污。
散水坡無泥沙、污垢、雜物等清掃2次以上/天。
綠化帶無煙頭、紙屑、枯枝敗葉等清掃2次以上/天。
宣傳欄無積塵、無廣告、無污跡擦抹1次/天。
路燈(柱)無污跡、無廣告擦抹1次/天。
消火栓無積塵、無廣告、無污跡擦抹1次/天。
崗亭無污跡、無雜物擦抹2次/天。
垃圾樓外表干凈、無污跡擦抹1次/天,沖刷1次/周。
雨污水井水流暢通、井蓋無污跡疏通1次/周。
小區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八
為建設和諧文明小區,營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氛圍,保持小區全體住戶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小區環境,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省、市、區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凡在局機關住宅小區居住的所有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都納入本管理范圍。
2、局辦公室是小區內全體住戶的主要管理部門。辦公室必須按照局黨委的決議、決定,配合物業管理人員做好各項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
3.各住戶必須自覺遵守區政府對“文明小區”的要求和相關規定外,各單元均應選出“單元長”。“單元長”負責制定單元“輪值”制度,協調住戶關系,并檢查督促本辦法的順利執行。
4.各住戶應自覺維護物業小區的整潔、美觀,保持小區的公共衛生,不得高空拋物;愛護小區內道路、球場、綠化、供電、供水設施、供氣、排水、有線電視、消防、安全、路燈、電動拉閘、治安室等公用設施。若損害公共設施和設備,須照價賠償。
5.自覺維護物業小區內的公共生活秩序,不準在小區公共部位或違反規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質,不得發出影響其他住戶正常生活的噪音,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不得發生鄰里糾紛。
6.原則上小區內不應飼養寵物,特殊情況應報辦公室批準。飼養期間須嚴格遵守政府有關規定,對寵物進行防疫處理,嚴禁污染環境和傷及他人的情況發生。
7.車輛出入應按要求出示證件,本小區內禁止鳴笛。機動車應該放在規定地點停放。長期在小區內停放車輛的`住戶,應予門衛處登記備案。
8.各住戶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用途。未經許可不得租借、轉讓他人居住;不得以住房為工具從事經營活動;更不得利用住房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及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一經查出,辦公室有權實行斷電斷水措施,對住戶主要責任人進行說服教育;屢教不改者,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嚴禁對房屋承重結構進行拆改;嚴禁拆鑿共用墻壁、天花及地板;未經許可不得在公共部分如樓道、門廊、車棚等加建、改動;公共部分嚴禁堆放雜物,否則作棄物處理。
10.小區公共部分的維修改造由辦公室根據局黨委決定進行;各住房戶室內維修由住戶自行負責。其中在水電安裝方面分兩種形式給予一定補償:一是經住戶申請,由辦公室派人進行維修,所需材料由住戶承擔;二是住戶在經過辦公室核準后請人維修,由辦公室報銷人工費用。
11.凡家庭成員中有本系統干部的住戶均以同等權利享受優惠待遇。除天然氣、有線電視已實行社會化管理外,電費按市價減半,水費、上網費、物業費均為免費。
12.小區住戶不得私自出租和轉讓住房。凡因工作調離、在外購房或其它原因欲出租住房的,一律向局辦公室申請,經辦公室同意后,將租住者姓名、家庭情況、與住戶的關系及身份證明等資料登記備案,并以市場價收取水費、電費、上網費和物業管理費,分別為1.2元/度/月、1元/立方/月、30元/月和0.2元/平方米/月;凡因各種原因欲變賣住房的,必須向局辦公室提交申請,由國資局評估,并回購為國有資產,按需要留用或變賣給本單位無房職工,以保證小區住戶結構的單純性。回購住房的基本估價原則為:建筑面積市場均價按年遞減2%剔除房屋折舊。
例如:118平方米住房,1993年竣工,計算方法為:市場價2400x面積118等于283200元,年遞減2%折舊x15年等于30%,283200元x30%=84960元,折后總價為283200元-84960元=198240元。
另:xx樓因是集資建房,五年內不得出租、轉讓。
13.本物業管理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14.本物業管理制度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