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是一種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形式,通過價格的形成來實現供需匹配。下面是一些買賣中的常見誤區和誤解,希望能幫助大家避免類似的錯誤。
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一
出租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南省林地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承包合同書。
一、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依法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2、承包期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產品,依法享有國家政策范圍內的相應補助。并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設相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該林地被國家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因需水電,應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義務制定村規民約,協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費使用村組道路進行運輸。
四、承包方式: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租金( )元。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五萬元。
2、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分立和合并更變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4、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二
甲方(賣方):身份證號碼:乙方(買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及房屋買賣事宜,經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總價為人民幣元。
三、甲方陳述:該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宅基地及房屋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其轉讓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損失,甲方愿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雙方簽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元定金;甲乙雙方約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于__________前辦理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如因甲方原因,該房屋未在約定時間內交付給乙方,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買受該房,甲方定金不予返還。
五、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好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甲方接到請求后應向乙方返還所有已收房款。
六、土地稅由甲方承擔,契稅由乙方承擔;其他稅務由國家指定各自承擔。
七、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完善后,甲方將房屋及相關原件交付給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筆房款。
八、甲方確保房屋建筑質量達到國家標準,該房屋發生的任何質量問題均由甲方承擔。
九、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該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權、處置權、以及因國家動拆遷安置政策帶來的所有權益均與甲方無關。
十、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等其他證件未能辦理前,以本合同為準。十。
二、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點為乙方戶籍所在地。十。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電話:
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三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于合肥市區路小區號樓單元室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大寫。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甲方房款_______元。
四、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不得有任何除甲方以外的第三人主張該房產的`合法權利,并不得在本合同簽訂后又與其他方簽訂關于本合同所記載的房屋的買賣合同并辦理過戶手續。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甲方須將房屋過戶給乙方,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協商后可延期,但延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六、房屋的相關產權證明辦理完過戶手續后十日內,甲方應將將水、電、氣、有線電視等相關附屬設施過戶給乙方。
七、辦理房產證過戶所應繳納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但不包含甲方房屋貸款費用,且過戶前甲方必須結清該房屋銀行剩余貸款。
八、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即將該房屋交由乙方占有使用,同時,甲方須將水、電、氣、有線電視等附屬設施的費用結清。
九、違約責任:______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嚴格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則須雙倍返還乙方已付定金,同時返還乙方所支付的預付款,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付定金。
十、雙方約定其他事項:______。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約定,約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向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房地產管理部門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電話:______電話:______。
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四
山林亦指有山有林的地區。那么農村山林。
甲方:(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買方共三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陽新能及兒子陽開江將自家位于九內組(小地名:擺磅高坡又名楊梅樹)的一片約有3000棵幼杉木林地賣給乙方,雙方經實地勘查,自愿買賣此處山林。為保證買賣雙方土地,收益、處置等權利事宜,防止日后發生爭執,特定立本合同。
一、雙方協議此處山林總價為人民幣大寫肆萬貳仟圓整。(420xx.00元)。雙方簽字之日一次付清。
二、山林四抵界線:(坐山向)左抵溝(與陽志品的山相臨),右抵兩組墳山梁(以大巖石為界)直下轉陽新恩獨田上坎,(獨田右上角灣距離田16米,中間距離田14米,左田角平過灣7米處向上斜向田中距離14米處靠攏。注:左田角平過灣新恩只有三棵杉木。)之后直下灣至三岔灣處向左出坳再下灣直至抵排內組山界,上抵大路,下抵排內組山界。
三、購買期限從20xx年元月1日至2040年元月1日止,共20xx年;如果到期由于各種原因無法砍伐,乙方可自行延長砍伐期限,直至采伐條件成熟為止,甲方不能拒絕;延長砍伐期限后,乙方每年須付給甲方貳仟圓(20xx.00元)人民幣作為借土養木費進行補償。
四、在乙方擁有林權期間,國家、企事業單位、個人如征用此處山林,清苗補償歸乙方所有。地皮補償總額甲乙雙方平均分配。
五、乙方在購買此處林地之后,乙方獨有對此山林所有林木的支配權、受益權(注:此林乙方三人平均出資購買,受益平均分配)。與甲方無任何瓜葛。
六、此處林地如有土地糾紛,貸款抵押等事務全由甲方負責處理。如果糾紛給乙方帶來損失的,甲方要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乙方。
七、如合同期未滿,乙方已經主伐此山林木材完畢之后,甲方可提前收回該土地使用。
八、為維護法律尊嚴,雙方約定違約金為壹佰伍拾萬圓人民幣。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三人各持一份。
十、本合同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高堯村九內組組長簽字:
證明人簽字:
巫不社區高堯村委簽字:
雙方簽定合同時間:年月日。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有二處山林,座落在黃沙累村三組。(小地名楓木山、過水沖水溝上)。經甲乙雙方查閱資料、實地考察,共同協商,自愿買賣二處山林,為保證買賣后乙方、土地權屬方的管理、處置、收益等權利事宜,防止日后發生爭執,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買賣山林四界權屬份額。第一處山林。小地名:楓木山。山界為:東至嵐江河,南至岌下河,西至金字頂,北至岌下河(蔣漢陽屋南邊岌)。此山面積為三十一畝。甲方土地權占十五點五畝,權屬內所有杉松全部賣給乙方;尚仁里鄉卿家巷村五組所占十五點五畝,被甲方租賃所造林杉林權屬為二八分成,甲方所占八成全部賣給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權證復印附后為證)。第二處山林。小地名:過水沖水溝上(鄧家屋后右邊進家沖)。山界為:東至大岌龍玉青山,南至岌鄧姓門口村公青山,西至鄧姓家挑水吃水溝,北至漕盧宗豆山,此山面積為四十一畝,土地權屬為尚仁里村八組。甲方占八成全部賣給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權證復印件附后為證)。
二、買賣管理年限。上述二處山林的權屬、管理、采伐期限自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底終止,為期拾陸年。買賣期內四至界限內所有杉松均歸乙方所有,采伐時乙方如有越界采伐現象和合同期內山林所發生的天災人禍,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采伐時分成約定。按甲方與土地權屬方的造林分成合同規定分成。
本合同期內有關采伐修山撫育、間伐所需要的費用乙方必須與土地權方協商按分成比例分擔,甲方不負任何經費。
四、土地、分成糾紛責任。若甲方租憑土地造林時,與山林權屬方沒有搞清楚的事情,在乙方管理、采伐、出售時,土地權屬方提出與本合同這外的其它要求(如土地權屬另有其人)等,買賣期內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與土地權屬方負全部責任,乙方不負但任何責任。
五、上述二處山林買賣價值。(甲方:劉吉生所占土地權屬山林、租賃土地造林所占份額)總價值壹拾陸萬貳千圓整(1620xx.00元)人民幣賣給乙方。不含土地權屬方所占的山林分成份額。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卿家巷村五組代表、尚仁里村八組代表各執一份,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金額一付清給甲。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出租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南省林地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承包合同書。
一、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依法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2、承包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產品,依法享有國家政策范圍內的相應補助。并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設相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該林地被國家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因需水電,應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義務制定村規民約,協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費使用村組道路進行運輸。
四、承包方式: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租金()元。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五萬元。
2、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分立和合并更變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4、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鑒證單位(簽章)鑒證人:
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五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協商后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坐落于_________村用材林(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北至:森林類別:_________,地類:林地)年使用的百分之百林(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共_________畝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轉讓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止。
三、轉讓費于協議簽定之日一次性付清,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四、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義務與權利。
1、甲方保證本次流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在原取得過程中合法有效,并保證本次流轉的林地符合林權的有關法律,法規,轉讓年限不得超過甲方剩余承包年限。
2、乙方對已轉讓林地依法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六、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_________元。
2、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中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中證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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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六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有二處山林,座落在黃沙累村三組。經甲乙雙方查閱資料、實地考察,共同協商,自愿買賣二處山林,為保證買賣后乙方、土地權屬方的管理、處置、收益等權利事宜,防止日后發生爭執,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處山林。小地名:楓木山。山界為:東至嵐江河,南至岌下河,西至金字頂,北至岌下河。此山面積為三十一畝。甲方土地權占十五點五畝,權屬內所有杉松全部賣給乙方;尚仁里鄉卿家巷村五組所占十五點五畝,被甲方租賃所造林杉林權屬為二八分成,甲方所占八成全部賣給乙方。第二處山林。小地名:過水沖水溝上。山界為:東至大岌龍玉青山,南至岌鄧姓門口村公青山,西至鄧姓家挑水吃水溝,北至漕盧宗豆山,此山面積為四十一畝,土地權屬為尚仁里村八組。甲方占八成全部賣給乙方。
上述二處山林的權屬、管理、采伐期限自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二0xx年底終止,為期xx年。買賣期內四至界限內所有杉松均歸乙方所有,采伐時乙方如有越界采伐現象和合同期內山林所發生的天災人禍,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按甲方與土地權屬方的造林分成合同規定分成。本合同期內有關采伐修山撫育、間伐所需要的費用乙方必須與土地權方協商按分成比例分擔,甲方不負任何經費。
若甲方租憑土地造林時,與山林權屬方沒有搞清楚的事情,在乙方管理、采伐、出售時,土地權屬方提出與本合同這外的其它要求(如土地權屬另有其人)等,買賣期內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與土地權屬方負全部責任,乙方不負但任何責任。
總價值壹拾陸萬貳千圓整(162000。00元)人民幣賣給乙方。不含土地權屬方所占的山林分成份額。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卿家巷村五組代表、尚仁里村八組代表各執一份,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金額一付清給甲。
甲 方 代 表簽章:
乙 方 代 表簽章:
年 月 日
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七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樹木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畝顆林木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乙方于簽訂合同當日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元。剩余款項待砍伐結束裝運完畢時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購銷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在度假村組團內樓房___棟。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其面積以《建筑面積計算規則》為準。
二、商品房售價為人民幣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筑稅和公證費。
三、付款辦法。
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40%,計人民幣_____元(其中10%為定金)。待房屋建筑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筑稅款由甲方代收代繳。
四、交房時間。
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費________(按房價的萬分之一/日計取)。
六、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電保修半年,暖氣保修一個采暖期)。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房屋時(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承擔應交房屋售價萬分之一的罰金。甲方通過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時,以同等條件由乙方付給甲方作為獎勵。
八、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對所購房屋享有所有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管理規定及度假村管理辦法。
十、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兩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圍圖。
2.度假村別墅暫行管理方法。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九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南省林地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承包合同書。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依法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2、承包期限為年,從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1、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產品,依法享有國家政策范圍內的相應補助。并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設相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該林地被國家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因需水電,應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義務制定村規民約,協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費使用村組道路進行運輸。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租金xx元。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五萬元。
2、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分立和合并更變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4、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年x月x日
鑒證單位(簽章)鑒證人:
20xx年x月x日
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自愿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 林木達成以下協議。
1、 甲方賣給乙方 畝林木,小地名 ,樹種為雜木、 。
2、甲方賣給乙方林木資金共計 元整,乙方先付 元作為定金,剩余資金必須在砍伐林木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資金未全部付清前不能砍伐任何一株林木,否則甲方將報告林業部門、林業森林公安按盜伐林木進行處置。
3、乙方負責到林業相關部門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甲方提供給乙方此片林木林權證辦理采伐手續。
4、乙方必須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林木砍伐結束,超過砍伐期限甲方有權對此片林木進行重新拍賣。
5、在砍伐林木中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
6、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 元。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一
事由原山林權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將林權經營山林賣給(以下簡稱乙方),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甲方將林權證上的現有山林以萬元的價格出賣給乙方。(除杉樹)。
二、在砍伐時的手續及造林等歸方負責,方不承擔因此帶來的損失和麻煩。
三、方在方指定范圍內遇到山林界址糾紛由方出面承擔全部責任,超出指定范圍內的由方自行承擔。
四、在砍伐期間方盡可能提供住宿等給方工人,但生活及日用品由方工人自行承擔。
五、方預付萬元定金開工,余下萬元山林費在方施工一半以后需一次性結給方。
六、工人在山上工作時如有工傷等,方概不負責,一切由方承擔。
七、山上下來運材需經過他人的山、田等運路由方出面調停。
八、自購買之日起,一年內必須完成砍伐,逾期方可自行處理。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法律效應,經同雙方認可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10月24日。
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買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所種林木__________顆出售給__________。
1、林木品種為:_____
2、林木價格:_____
3、林木數量:_____
4、總價款:_____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在__________日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1、交付時間和期限:本協議簽訂后天內交付。
2、交貨地點: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1、甲方保證所售林木已如實陳述上述林木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所售林木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證按協議約定支付林木價款。
3、甲方保證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后,甲方放棄對林木的一切權利。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方法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6、本協議簽訂后,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所得賠償款等權利。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甲方___________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乙方___________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若遇因國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因乙方購買的林木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后,乙方仍需在該地塊種植。故此,乙方在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再者,因該地塊與甲方剩余租賃地塊相鄰,故此,在此明晰該地塊的面積為__________畝,四至為:東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三
出租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南省林地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承包合同書。
一、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依法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2、承包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產品,依法享有國家政策范圍內的相應補助。并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設相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該林地被國家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因需水電,應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義務制定村規民約,協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費使用村組道路進行運輸。
四、承包方式: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租金()元。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五萬元。
2、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分立和合并更變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4、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鑒證單位(簽章)鑒證人:
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四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有二處山林,座落在黃沙累村三組。(小地名楓木山、過水沖水溝上)。經甲乙雙方查閱資料、實地考察,共同協商,自愿買賣二處山林,為保證買賣后乙方、土地權屬方的管理、處置、收益等權利事宜,防止日后發生爭執,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處山林。小地名:楓木山。山界為:東至嵐江河,南至岌下河,西至金字頂,北至岌下河(蔣漢陽屋南邊岌)。此山面積為三十一畝。甲方土地權占十五點五畝,權屬內所有杉松全部賣給乙方;尚仁里鄉卿家巷村五組所占十五點五畝,被甲方租賃所造林杉林權屬為二八分成,甲方所占八成全部賣給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權證復印附后為證)。第二處山林。小地名:過水沖水溝上(鄧家屋后右邊進家沖)。山界為:東至大岌龍玉青山,南至岌鄧姓門口村公青山,西至鄧姓家挑水吃水溝,北至漕盧宗豆山,此山面積為四十一畝,土地權屬為尚仁里村八組。甲方占八成全部賣給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權證復印件附后為證)。
上述二處山林的權屬、管理、采伐期限自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_年底終止,為期拾陸年。買賣期內四至界限內所有杉松均歸乙方所有,采伐時乙方如有越界采伐現象和合同期內山林所發生的天災人禍,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按甲方與土地權屬方的造林分成合同規定分成。本合同期內有關采伐修山撫育、間伐所需要的費用乙方必須與土地權方協商按分成比例分擔,甲方不負任何經費。
若甲方租憑土地造林時,與山林權屬方沒有搞清楚的事情,在乙方管理、采伐、出售時,土地權屬方提出與本合同這外的其它要求(如土地權屬另有其人)等,買賣期內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與土地權屬方負全部責任,乙方不負但任何責任。
(甲方:劉吉生所占土地權屬山林、租憑土地造林所占份額)總價值壹拾陸萬貳千圓整(________元)人民幣賣給乙方。不含土地權屬方所占的山林分成份額。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金額一付清給甲。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在場人簽字:
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五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購買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杉xx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山xx位于 省 縣 鄉 村 組小地名為 的地方,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共 畝,約為 株,此片杉xx為 ,由 戶人家于___xxxx___年共造,林里面不雜其他人造的林。
二、經雙方協商甲方愿將此片杉xx以總價款為: 元的價格出售給乙方。
三、雙方同意:
1、乙方付清總價款之日起,甲方此片林地上的土地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此片林地上的所有林木所有權即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做任何形式的處置,甲方不得干涉。
2、工程林還款由乙方負責。
3、若有糾紛、界限不清引起的各種問題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提供林權證、身份證、造林合同證等證件給乙方辦理砍伐許可證
5、此山砍伐期至___xxxx___年底,若辦不到砍伐許可指標可延期至___xxxx___年底砍完,租地養樹費由乙方負責,由乙方按每年每株一元補付給甲方。
6、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即林木搬出林地前甲方發現有人有意偷盜、滅失、毀損林木的,甲方有責任及時告訴乙方。
7、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即林木搬出林地前甲方有意偷盜、滅失、毀損林木的,甲方承擔造成的全部損失。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 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十、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聯系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對方,
2、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在砍伐林木時要主動告知甲方并提供其合法證明文件(砍伐證)。
十
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訴訟解決。
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愿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手印或授權代表簽字蓋手印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名蓋手印:
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名蓋手印:
電話:
乙方簽名蓋手印:
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名蓋手印:
電話:
___xxxx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六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買賣_____樹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遵照執行:
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樹賣給乙方。
風險提示: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而且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到合同內容的順利履行、實施,產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同樣的合同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容易引發爭議。
如: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上述______樹的合法處理權,保證上述_____樹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乙方應在合同簽定后____月內取走上述______樹。
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于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應盡量采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盡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______樹的出賣價格,共計______元。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自行負責具體開挖、包裝、裝卸、運輸上述______樹的相關事宜,并自行承擔安全責任。
第五條:乙方移栽上述_____樹的成活問題與甲方無關。
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機構或。那么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而約定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訴訟解決。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行,避免糾紛。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于向違約方主張。
第七條: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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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七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加快現代林業旅游觀光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__縣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進綠色生德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從維護法律程序的嚴肅性、制約性,懲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發,為確保發包方、承包方合法權益,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發包給乙方。
單位:畝、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組:
樹種樹齡。
面積(株數)。
林地所有權。
四至東至:西至:
南至:北至:
承包費共計(大寫)人民幣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費。
乙方承包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發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現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
(2)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管理林木、林地資源。
(3)督促乙方植樹造林,綠化所承包荒山并監開發旅游農業生態養殖。
(4)監督、檢查、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所承包經營林地和的行為。
(5)依法依規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約定。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護權,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4)按照統一規劃或承包合同約定,組織落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承擔的林業旅游觀光基礎設施建設。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自主經營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繼承權;并依法享有開發林地、發展林下經濟的權利。規劃旅游生態放養經營權。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內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約定依法獲得全部投入賠償補償及社會保障費用。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有權自主流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4)有權依法制止(舉報)破壞林地,毀壞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志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依法合理的保護利用林業用地。做到依法經營,旅游觀光等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毀壞,確保承包的森林資源改造和生態環境不斷改善。
(2)承包經營期限內,可自主流轉所承包林權權屬,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以外的其他經濟組織或人員的,須依法經甲方同意,林權需要變更的,要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須經甲方備案,并及時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林木需要采伐時,要提出采伐申請,經依法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時限,負責采伐跡地更新造林工作。
(4)負責承包期內林木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對盜伐濫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負有直接責任;遇有破壞林地、毀壞林木等違法行為,在制止的同時須及時上報林業主管部門。
(5)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旅游林木生產經營、林權權屬流轉。
(6)如遇國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須服從大局需要,配合林業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違約方要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在合同約定未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在規劃林地的旅游生態種養的項目建設發展,享有自主經營使用權,甲方及生產隊村民,村委會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乙方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四)甲、乙雙方其他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變化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執行中如遇有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由乙方選定仲裁機構或應訴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經營合同期限內,國家建設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終止合同。其項目規劃發展等林木補償費全部支付給乙方,林地補償費由甲乙雙方屆時依據乙方對林地投入和立地條件改善情況及承包所剩時間等價格因素協商確定。
(三)承包期滿時,林權所有權交還甲方,林木及附屬物的處置,由甲、乙雙方自行約定(在評估作價的基礎上,作價給集體,或再承包方受讓),屆時依約定處理,處結后甲方收回其權屬。甲方在另行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四)如國家法律政策對集體林地、林木權屬有新的規定時,以修改后的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五)本合同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對合同負有法律責任。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鄉(鎮、辦事處)政府、縣(市、區)林業局各執一份。
(一)發包時林木、林地評估材料。
(二)發包時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材料。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鑒證機關(蓋章):
經辦人(簽字)。
日期:
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買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所種林木______顆(占地三畝)出售給______。
1、林木品種為:____________
2、林木價格:____________
3、林木數量:____________
4、總價款:____________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在______日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______元。
1、交付時間和期限:本協議簽訂后天內交付。
2、交貨地點: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1、甲方保證所售林木已如實陳述上述林木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所售林木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證按協議約定支付林木價款。
3、甲方保證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后,甲方放棄對林木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所得賠償款等)。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方法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6、本協議簽訂后,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所得賠償款等權利。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甲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乙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若遇因國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因乙方購買的林木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后,乙方仍需在該地塊種植。故此,乙方在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再者,因該地塊與甲方剩余租賃地塊相鄰,故此,在此明晰該地塊的面積為三畝,四方為: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農村山林買賣合同(優秀19篇)篇十九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南省林地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承包合同書。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 依法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2、承包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產品,依法享有國家政策范圍內的相應補助。并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設相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該林地被國家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因需水電,應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義務制定村規民約,協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費使用村組道路進行運輸。
四、承包方式: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租金( )元。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 五萬 元。
2、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分立和合并更變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4、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