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年度總結,我們可以更清楚地認識到自己在成長過程中所經歷的變化和成果。在下面的總結范文中,我們可以看到不同領域的成功人士是如何總結自己的一年的。
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熱門14篇)篇一
2021年,我鎮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不斷健全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扎實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現將我鎮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了以由黨委書記任組長,黨委副書記、鎮長任副組長,各分管領導為成員的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并指定了專人負責此項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府辦公室要求,出臺政務信息公開保密和審查制度,嚴格區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工作信息。三是完善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本著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則,及時完善鎮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對主動公開的信息范圍(目錄)、內容、查詢方法以及對申請公開的步驟、處理程序等作了明確規定。四是加強政務信息公開載體建設。利用網站政務公開欄主動公開相關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登陸網站,按照標題、文號等方式進行查詢。
1、主動公開政務信息情況。一是通過各媒體發表政務信息123條。二是向市政務信息公開網及時提供以下政務信息:(1)鎮工作動態,如花街鎮組織開展平安創建宣傳活動、花街鎮召開新任調解主任就職儀式等工作;(2)機構及職能信息,包括我鎮領導分工的調整、內設及下屬機構職責等;(3)鎮人事信息。三是及時更新單位政策法規、財政預算等內容。
2、依申請公開政務信息辦理情況。2021年度我鎮無申請公開政務信息情況。
3、部門信息公開支出及收費情況。由于我鎮未發生關于部門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因此未發生與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申訴)有關的費用;信息公開支出由中心財務保障,未收取任何信息公開費用。
2021年,我鎮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進展,但離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務信息公開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二是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還不夠全面,三是信息公開更新還不夠及時。
為此,我鎮將采取以下改進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強化信息公開的責任意識、大局意識、服務意識,確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及時、準確。二是更好地接受社會公眾對信息公開情況的監督。
2022年,我鎮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政務信息辦的指導與支持下,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認真貫徹落實《政務信息公開條例》,切實加強政務信息公開業務的學習和培訓,不斷提升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2、強化公開力度。進一步細化、優化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不斷加大政府信息的公開力度,以社會需求為導向,選擇社會關注度高的信息作為突破口,不斷豐富信息公開的內容,繼續強化信息內容更新。
3、完善制度建設。進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開工作規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開配套制度,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檢查。重視依申請公開辦理效率和答復質量,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更大進展。
4、強化輿論宣傳。通過宣傳欄、網站、微博、微信、報紙、電視等各種媒體,強化宣傳的力度、廣度與深度,積極引導社會公眾正確行使知情權。
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熱門14篇)篇二
2020年,我局政務公開工作緊緊圍繞中央、省、茂名市及xx市政務公開工作要求,深入貫徹落實《條例》、《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粵府辦〔2020〕19號)、《茂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的通知》(茂府辦函〔2020〕199號)和《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貫徹落實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的通知》(信府辦〔2020〕36號),以為民、便民、利民為原則,進一步推進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穩妥公開重大經濟、社會、民生、重點工程項目等民生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力大的審計信息,在更高層次、更廣領域充分發揮國家審計“免疫系統”功能。一是及時依法公布年度審計工作報告。2020年9月19日,劉毅局長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作《關于xx市2020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和2020年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情況報告》。二是加強對公共財政、專項資金審計、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國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審計結果的公告力度。相關審計結果及時、如實上報國家審計署、省審計廳統一向社會公告。三是進一步加強審計實施階段工作的公開力度。2020年我局開展的全部29個審計項目,在審計進點時都向被審計單位隨審計通知附送審計“八不準”紀律,公開舉報電話,切實加強審計現場管理,防范審計風險,努力提高審計獨立性、公信力。四是認真辦理人大議案或政協提案。凡是市人大、政協提案涉及到的審計事項,我局積極與相關代表、委員溝通,組織人員認真研究落實。四是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參與度和監督力度。進一步建立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機制,注重成員單位對審計項目計劃、審計現場管理、審計結果報告等方面的反饋意見,促進審計科學發展。
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熱門14篇)篇三
20-年以來,新灣鄉在縣委、縣政府的精心指導下,認真圍繞重點工作和年度目標任務,我鄉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縣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及時公開了本單位機構設置、機構職能、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領導分工、政策法規、規劃計劃等信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現將我鄉相關工作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做好我鄉政務公開工作,我鄉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了我鄉紀委書記-同志作為分管領導,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
(二)完善工作機制。
建立了政務公開工作信息報送制度,安排專職人員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并定期對政務公開工作情況進行自查。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審核制度,發布的信息由單位精干人員負責起草,然后由分管領導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最終由主要領導審定簽發。
(三)加快平臺建設。
完善政務輿情制度,積極征求群眾意見建議,及時回復群眾疑問,進一步加強與群眾之間的互動交流,拉近與群眾之間的距離。著力加強門戶網站管理及運行,力爭及時、準確、全面。同時,加強網站之間的協同聯動,積極轉載國家、省、市、縣重大政策等相關信息。
(四)強化政策解讀。
在門戶網站欄目上,及時轉發省、市、縣各項重大政策及權威解讀,推動各項政策在我鄉貫徹執行。同時,結合我鄉實際,進一步加大解讀力度,將政策宣傳落實到位。
(五)加強輿情監控。
加強與上級網絡輿情監測部門的溝通協調,對網上出現的重大輿論動向,及時向上級報送和反饋。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一)予以公開。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2.沒有現誠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2.重復申請。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申請人逾期末按收費通知要求交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其他。
(七)總計。
3、是信息采集不夠豐富、個別欄目更新數量較少,欄目內容較舊。
改進情況:。
3.強化信息內容,多公開實用信息,特別是群眾關注的民生問題,及時為村民解決難題。
無
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熱門14篇)篇四
2022年,企石鎮人民政府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并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要求,本著為民、利民、便民的原則,認真組織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系統,填報本鎮信息公開內容,并及時對公開內容進行更新和充實,做到全面真實、及時準確、重點突出,充分運用政府信息查閱點、政務公開欄等方式進行公開,逐步建立了信息公開申請受理、保密審查、監督檢查等一系列制度,嚴格了政府信息公開程序,形成群眾監督、內部監督的輿論監督體系。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化、透明化,不斷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行政規范性文件。
5
6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10583。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519。
行政強制。
19。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5829.93。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2.重復申請。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其他。
(七)總計。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復議后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一)存在問題。
1.政務公開的信息與公眾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2.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是一項日常性工作,長效工作機制不完善。
3.公開工作的程序操作不熟練。
(二)改進措施。
1.加強學習,提高認識。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上級部門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管理文件的精神和規范性文件,統一認識,強化服務理念,建設服務型機關。
3.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加強信息公開工作體制機制建設,采取有利措施,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
本年度,本機關未收取信息公開處理費。
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熱門14篇)篇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我縣有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現將我單位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現公布行政服務中心2011年度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等情況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六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數據統計時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為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和我縣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對縣行政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縣行政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暨政務公開工作的機構,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指南》和《目錄》的編制工作情況。根據《條例》有關規定,參照《******自治縣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和《******自治縣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試行)》,結合安監部門工作實際,制定《******自治縣行政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自治縣行政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目錄》。2011年9月1日起,機關各股(室)根據《指南》和《目錄》,按規定程序在政府信息生成和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通過上述有效載體和方式,公開(發布)有關政府信息。
(三)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情況。為妥善處理好公開和保密的關系,對即將進入公開程序的各類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制定了相關的規定,必要時送縣保密局審查。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范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和發布的協調工作,由******自治縣行政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綜合股負責具體落實。政府信息發布,以局領導簽發件為準。特別是以******自治縣行政服務中心名義制發的公文和政務活動、重大文化活動和文化動態、各類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等,嚴格遵守信息發布秩序,維護******自治縣行政服務中心政府信息的嚴肅性、一致性。
(五)《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工作。為更好履行《條例》規定職責和義務,******自治縣行政服務中心不斷健全、完善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常態性、基礎性工作,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局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及其他保障工作,并在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系統建設、政府信息梳理和公開等基礎性建設工作的同時,在開展理論學習、培訓等方面也取得了進展。
******自治縣行政服務中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47條。
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我中心的政府公開信息,我單位政府信息可到***縣政府官方網政務公開欄(http://**/)等渠道公開。
我單位2011年沒有接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也沒有接到申訴、投訴,全年沒有行政復議情況。
完善并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常態性、基礎性工作:一是需加強機關干部對信息公開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報送機制,提高信息公開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傳力度,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為民服務的影響力;三是需提升技術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僅能從依申請公開渠道獲得所需信息,還能從網上服務獲得信息,最大限度地為民服務。
1、統一認識,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及時提供,定期維護,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運作,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得政府公開信息務。
2、在不斷健全、完善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常態性、基礎性工作的同時,進一步辦好網上服務平臺、互動平臺等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系統的服務能力,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更多渠道獲得政府公開信息。
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熱門14篇)篇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現公布惠州市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部分組成,內容涵蓋本單位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各項制度。
我局成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和信息保密審查小組,由分管局領導任組長,各股室、執法大隊及市場監督管理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落實專人負責,不斷落實和完善“三審三校”制度,確保稿件內容正確無誤,大力宣傳市場監管領域各項工作。
我局積極推進一般事項公開向重點事項公開、結果公開向全過程公開,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的質量。一是公開的內容更加充實。公開目錄強化執法信息公開,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事項相關信息公開;加大信息公開范圍,內容覆蓋食品經營、醫療器械、藥品經營等監管領域。二是公開的時間更加及時。我局要求各股室提高信息公開效率,及時公開各自負責領域信息內容。嚴格按要求做到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固定性工作長期公開,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的時效性。三是信息公開重點更加突出。堅持把群眾最關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項作為信息公開的重點。緊緊圍繞食品藥品安全相關事項,特種設備和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等領域,及時將相關政策傳播落實,讓公眾第一時間了解前沿信息。
(三)規范化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
規范使用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及時將線下受理的依申請信件錄入系統,實現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等全流程電子化管理。
2022年,我局共發布政務公開206條次,其中依申請公開7條,均在時限內完成,無出現逾期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行政規范性文件。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29351。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964。
行政強制。
129。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2022年,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依申請公開事項7宗,已依法及時予以受理和回復,提供政府信息沒有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7
7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2
2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5
5
2.重復申請。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其他。
(七)總計。
7
7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2022年,惠陽區市場監管局因政府信息公開而發生的行政復議有0宗、行政訴訟的案件有0宗。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復議后起訴。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主要問題:2022年,我局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但與公眾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部分信息公開不夠及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還需進一步細化和完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公開形式便民性需要進一步提高。
改進情況:一是進一步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切實提高廣大職工對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作為加強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二是進一步加強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層層落實責任,確保把政務信息公開、辦事公開工作落到實處。三是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開各項制度。
本年度,本機關未收取信息公開處理費。
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熱門14篇)篇七
201x年,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上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相關部門的支持幫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對比新時代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新要求,還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現在:一些單位的依法公開意識還不強,工作缺乏剛性規范,存在隨意性;各鄉鎮、部門之間的工作進展還不平衡;各鄉鎮信息公開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相對滯后等。下一步,要加強制度落實,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程序化、常態化;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妥善處理依申請公開,進一步健全監督保障機制,加大電子政務建設力度,大力提升網上辦公水平,及時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通過宣傳引導,進一步提高各級各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對公務人員的政府信息公開知識教育,把《條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業務工作中,成為行政機關工作流程的一個重要環節,自覺推行信息公開。
二是進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組織廣大干部深入學習《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繼續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使他們能全面地把握《條例》精神,提高執行《條例》的能力,進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質量。
三是進一步規范公開內容。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實施指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建設,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同時,從政府信息公開的重點領域入手,不斷提高公開信息的全面性、時效性和規范性,特別是要切實抓好群眾關注、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政府信息的公開。
四是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條例》和上級有關規定,制定完善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對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嚴格的檢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實施有檢查、定期有通報、年終有考核、違規違紀有責任追究的工作機制,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扎實有序推進。
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熱門14篇)篇八
2010年,我局在黨工委、管委會和市公安局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行政服務水平為重點,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工作精神,繼續圍繞增強工作透明度,加強民主監督,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系,促進依法行政、優質行政、廉潔行政,規范政府信息公開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創新政府信息公開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水平,為全市經濟跨越式發展創造良好的政務環境作出了應有的貢獻。現將我局一年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2010年政務公開工作總體情況。
位活動,通過典型引路,示范先行,起到了以點帶面的輻射作用。
(二)規范建設,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質量。積極推進一般事項公開向重點事項公開、結果公開向全過程公開、自定公開內容向群眾點題公開“三個轉變”,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我們主要做到“三個更加”:一是公開的內容更加充實。下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意見》,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等作了進一步的明確。各單位、交警大隊、消防大隊均按照實施意見要求有條不紊的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二是公開的時間更加及時。針對公開項目的不同情況,確定公開時間,做到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固定性工作長期公開。經過一段時間的督促檢查,現大部分單位都能夠自覺地、及時地進行公開。三是公開重點更加突出。堅持把群眾最關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項公開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重點,從信息公開、電子政務和便民服務三個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開的力度。
好事做實、將實事做好,以發案即破、打早打小保民安、護民利。二是制作發放“警民聯系卡”,向群眾公示服務承諾、辦事辦證程序、時限和結果等,方便群眾及時了解公安業務辦理規則,提高公安機關辦事效率。三是大力實行警務公開,不斷增強警務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和親和度,尤其是窗口單位全部設臵了警務公示欄,內容包含辦事制度、辦案程序、民警姓名和電話,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四是不斷推出公安窗口便民利民新機制,受到辦事群眾廣泛好評。五是全面推進社會公調機制,通過法院、檢察院、學校、街道等行政、社會力量調節治安案件,規范民警行為,真正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
意性,有力地促進了我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并使得我局在行風評議等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
二、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也存在一定的問題:一是各單位種政府信息公開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由于個別單位及民警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不夠,導致此項工作推進不夠,與其他部門存在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開主動性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絕大多數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等方式進行,但個別單位存在不主動問題,給工作造成一定的阻礙和被動。三是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還需要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化、法制化是有效開展各項工作的載體,我局在這一點上還有待加強和完善,進一步加強和落實制度建設,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寓于全市公安工作中來,切實讓人民群眾滿意。
三、下部工作安排。
(一)抓考核促提高。一是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進一步提高干部特別是應公開單位領導干部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抓緊抓好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二是將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結合,把政府信息公開納入社會評議政風、行風的范圍。發動群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是否真實、準確、全面,時間是否及時,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制度是否落實到位等進行評議,評議結果與年終干部考核相掛鉤。三是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對工作不力、搞形式主義的要嚴肅批評,限期整改;對不履行主動公開義務、弄虛作假、侵犯群眾民主權利、損害群眾合法利益、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責任,嚴肅查處。
(二)抓先進促后進。以示范單位建設為抓手,培育和挖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先進典型,對做得好的單位進行表揚,對做得不好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直至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三)抓督查促落實。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一是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由指揮中心、宣傳科、紀檢監察、警務督察以及應公開部門等有關人員組成督導組,按照各自職責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實施專項監督;逐級開展督查活動,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有關單位對全局應公開單位進行明查暗訪,通報督查情況,督促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二是自覺接受人大、政協、人民群眾的監督,特別是要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等社會監督的作用,進一步完善投訴信箱、監督投訴電話等形式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暢通群眾投訴渠道。三是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監督員隊伍建設,完善政務監督員工作機制,發揮政務監督員作用,聽取工作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四)抓重點促深化。一是突出政府信息公開的重點領域。按照“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切合實際,穩步實施”要求,在深化完善和鞏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開”的力度。特別是把與群眾聯系密切的領域、行政執法領域作為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開的重點。同時,要求按照有關規定,對上述領域的行政事項進一步公開辦事程序、辦事標準、辦事結果,并在工作質量、態度、時效等方面作出承諾,不斷增強工作透明度。二是突出政府信息公開的重點環節。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限、責任單位等進一步作出明確規定。繼續優化審批辦事服務,對各項辦事指南的公開進行進一步細化。從辦事者的角度出發,將整個辦事流程詳細告知群眾,對每個環節的疑難作出說明解釋。借助大情報體系建設契機,探索行政執法過程中的權力約束機制,確保執法處罰公開公正。
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熱門14篇)篇九
根據市科技局工作實際,結合政務公開工作《條例》《辦法》和《任務分解表》,對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回顧。調整了分管領導,明確以市科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為我局政務信息及政務公開工作分管領導,并在xx市政府信息公開網公開發布;健全組織領導及協調管理機制,強化考核問責,已將政務信息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我局年終“職能目標”考核,占5分,高于占比4%的要求。主動公開非涉密信息,信息上網前均進行保密、文字審核,確保“先審核、后公開”,做到上網信息未經審核,不得公開。年內,主要領導市科技局局長在《xx日報》公開解讀關于全社會r&d(研發)經費投入激勵政策解讀1次;其他分管領導也利用局辦培訓等方式,公開解讀我局年內出臺的政策制度。“96128”政務專線向市長熱線辦報送了聯絡員,有專人接聽群眾來電。
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熱門14篇)篇十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2009年海口市(市區)。
人民政府(局、辦、委)。
(樣本)。
(機關印章)。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2009年海口市(市區)。
人民政府(局、辦、委)。
海口市(市區)人民政府(局、辦、委)。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引言。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海口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由海口市(市區)人民政府(局、辦、委)編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咨詢情況、復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并附相關的說明和指標統計表。本報告可在海口市(市區)人民政府(局、辦、委)網站×××(填寫網址)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填寫相關部門和聯系方式)。
一概述。
海口市(市區)人民政府(局、辦、委)2009年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條,其中全文電子化達×%。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政策法規類的信息×條(內容可具體描述),占總體的比例為×%(內容可具體描述);規劃計劃類的信息×條(內容可具體描述),占總體的比例為×%(內容可具體描述);屬于本單位業務類信息×條,占總體的比例為×%(對本單位業務類信息的進一步分析,由各單位依據自身的實際工作情況酌情展開)。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方面的信息有×條,(主要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實際情況描述,包括1.影響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疫情、災情或者突發事件的預報、發生及其處理情況;2.扶貧、優撫、教育、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等方面的標準、條件及實施情況;3.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的批準文件、補償標準、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開情況進行歸納總結。)對社會產生的影響和意義(由各單位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客觀評價)。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屬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方面的信息×條,(主要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實際情況描述,包括:1.重大城市基礎建設項目的公開招標中標情況及工程進度情況;2.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政府采購限額標準、采購結果及其監督情況;3.政府財政預算、決算和實際支出以及審計等信息的公開情況進行歸納總結。)對社會產生的影響和意義(由各單位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客觀評價)。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海口市(市區)人民政府(局、辦、委)采用了×××公開形式。(包括政府公報或者其他報紙、雜志,政府網站,政府新聞發布會以及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設立的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政府信息公告欄、電子屏幕等場所或者設施和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其中最常用的形式和最受歡迎的形式等,并對不同公開形式的工作進行總結。)。
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根據工作實際說明和總結)。
海口市(市區)人民政府(局、辦、委)2009年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件,其中通過海口市(市區)人民政府(局、辦、委)網站×××(填寫網址)“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提交的網上申請有×件,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的申請有×件,通過公開受理窗口當面提交的申請有×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大約×%屬××類信息,×%屬××類信息,其余是涉及××、××等的信息(從工作實際出發,可按業務分類進行統計分析)。
在已經答復的×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件,占總數的×%,主要涉及×××(描述這些信息的范圍)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開”×件,占總數的×%,主要涉及×××(描述這些信息的范圍)等信息。
“不予公開”的×件,占總數的×%。主要是因為××(說明原因);
“信息不存在”的×件,占總數的×%。主要是因為××(說明原因);
“非本機關政府信息”的×件,占總數的×%,主要是因為××(說明原因);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件,占總數的×%。主要是因為××(說明原因)。
其它要說明的問題(如從申請的對象分析,以本地公民為主,占全部申請的×%,也有部分是來自××、××的外地公民。以組織名義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請有×件,主要是××類公司或企業,具體以部門的工作實際情況靈活掌握)。
四咨詢情況。
海口市(市區)人民政府(局、辦、委)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詢×次,其中公共查閱室接待×次,咨詢電話接聽×次,當面咨詢接待×次,網上咨詢×次。海口市(市區)人民政府(局、辦、委)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次。
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根據工作實際說明和總結)。
五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海口市(市區)人民政府(局、辦、委)2009年度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件,其主要事由是×××;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件,其主要事由是××;此外,本單位還收到各類針對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申訴案(包括信訪、舉控)×件,主要集中在×××方面。對申訴案的受理率為×%,審結率為×%。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本段主要對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分析,歸納目前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如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值得注意的問題、信息公開申請和答復的處理程序、工作流程等實際工作中還存在哪些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如何改進我們的工作,需要采取哪些措施等)。
七說明與附表。
(一)其他說明(包括對統計指標的說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說明的情況,如統計期限、統計范圍是否包括下屬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等)。
(二)附表。
附表1主動公開情況統計單位:條。
指標數量。
主動公開信息數。
附表2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單位:條。
指標數量。
依申請。
公開信息申請總數。
其中:1.當面申請數。
2.傳真申請數。
3.電子郵件申請數。
4.網上申請數。
5.信函申請數。
6.其他形式申請數。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3.不予公開答復數。
4.信息不存在答復數。
5.非本機關政府信息答復數。
6.申請內容不明確答復數。
附表3咨詢情況統計。
指標單位數量。
提供服務類信息數條。
網上咨詢數人次。
咨詢電話接聽數人次。
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人次。
附表4申訴情況統計表單位:件。
指標數量。
行政復議數。
行政訴訟數。
行政申訴數。
其中:對本單位首次處理不滿意的行政申訴數。
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熱門14篇)篇十一
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局高度重視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好上級相關文件要求,確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時、準確公開,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為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提供服務,取得了較好成效。根據規定,現將我局20xx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
一是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我局高度重視安全監管方面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它提到建立長效安全監管機制及落實有效安全監管的高度,成立了xxxxx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親自擔任,領導小組由宣教中心和各股室負責人組成,指定分管副局長具體抓,明確落實工作人員,負責組織、協調和推動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二是加強培訓,加大投入。為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積極動員和安排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明確了職責、程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等,要求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不斷提高相關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同時,積極推進辦公軟件正版化工作,為正常開展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
三是規范工作,健全平臺。根據上級要求,我局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分類要求,堅持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精心編制目錄、指南、索引號編碼,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平臺,并分階段及時報送和更新信息公開內容,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全面、及時、準確。
四是拓寬渠道,增加途徑。為了進一步拓寬信息公開的方式和途徑,我局積極、及時地通過電視、上網、報紙和其他公開方式將政府信息進行公示,并采用接待來訪、電子信箱、傳真電話、發放宣傳手冊和資料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規、政務動態及時對外公布,大大地增加了信息公開的透明度。
20xx年,按照規定的主動公開信息范圍,按要求發布或更新信息,累計主動公開信息35條,其中:公開指南1條,公開目錄條,機構概況3條,領導信息2條,政策法規15條;明確了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公布了辦公時間、地址、受理程序等。
(一)申請情況
無。
(二)申請處理情況
無。
無。
無。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以來,雖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剛剛起步,在具體推進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宣傳教育培訓不足,具體工作人員業務不熟,缺乏專業信息技術人員,對信息公開工作認識不深,對社會宣傳力度不夠等等,均有待今后予以高度重視并加以解決。
下一步,我局將按照上級和縣委、縣政府有關信息公開的各項要求和目標,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培訓,加深干部職工對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一是規范流程,以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為著力點,建立長效機制。二是創新途徑,補充完善。及時更新、擴大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不斷創新公開形式,探索新途徑,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服務水平。三是進一步制定一套適應本單位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保障信息通暢。四是強化管理,服務公眾。
20xx年3月24日
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熱門14篇)篇十二
以網站建設為重要平臺,做好科技宣傳工作,繼續做好政務公開相關工作。我局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嚴格按照要求,進一步加快網站信息更新,完善網站服務功能,維護網站運行安全。下一步,我局將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進一步加強網站管理、維護隊伍的建設。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網站管理人員、技術維護人員、信息采編人員綜合能力、專業技能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建網、管網能力。
2.進一步完善網站功能。充分運用好網絡作為做好科技工作和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工具和平臺,不斷提高網上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進而提高我局公共管理和服務水平,更好地服務我市經濟建設,促進社會和諧。
3.進一步的優化網站版面和欄目設計,使網站主頁更加簡潔大方。使我局的服務、宣傳等作用得以充分發揮,樹立政府部門的良好形象。
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熱門14篇)篇十三
在信息化的社會里,信息成為及其寶貴的資源,而政府則是信息的最大擁有者,及時、準確的公開信息資源,最大限度地開發利用信息資源已成為時代發展的需要。2007年4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頒布,標志著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步入法制化軌道,對于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合法化、制度化、規范化和保障公民知情權具有重要意義。《條例》的有效實施將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加強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對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兩年以來,各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進展,但還存在許多問題,需要引起各方的關注和重視。
政府信息公開是陽光行政的應有之舉,是政治文明的具體表現,是現代社會政府的責任。在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一個地區行政效率的高低已成為該地區競爭力的關鍵因素之一,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樹立行政機關透明、開放、清廉的良好形象,加快國際化、市場化進程,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但在當前政府部門實際運行過程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顯得蒼白而無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亟待提高。由于歷史和現實的諸多原因,我國政府信息公開還是存在以下幾個主要問題:
1、各級政府和領導重視程度不高。從總體上看,我國只是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開的框架,多數部門信息公開仍停留在淺表層面。由于主要領導認識程度的差異,各地、各部門的信息公開的狀況也不平衡。由于我國的信息長期處于為政府所壟斷的現狀,注定了信息公開不可能在短時期內就取得大的突破。在很多官員眼中,政府信息是一種公共資源,更是權力的象征,對這一公共資源的分配則往往能變現為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公開越多,做事會越難”,這種思維還停留在管制型政府的水平上,不符合服務型政府的職能轉變。
2、一些地方和部門存在阻礙信息暢通的誤區。當前,在確保政務信息暢通中還存在著三個誤區,這同樣成為了條例實施中遇到的主要問題。誤區一,隨意擴大政府文件保密范圍。很多政府部門在制定和印發文件的時候,出于謹慎,常常會有意擴大保密的范圍,把一些不應當確定為秘密的事項確定為秘密事項。誤區二,重形式輕內容。隨著政務信息公開越來越成為發展的大趨勢,一些政府部門在政務信息公開中,被動地進行政務信息公開。對信息公開的內容,帶有一定的選擇性,很多公眾迫切需要掌握、與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信息獲取難。此外,在信息公開中,沒有建立相應的信息分類和查詢制度,缺少對信息的整理,在大量的信息中,公眾想要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也很困難。一些網站所公布的文件和信息甚至是幾個月都沒有更新,還有一些政府網站成了內部網,公布的都是政府內部各處室之間的工作動態。誤區三,重公開而輕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在很多人看來就是信息的簡單發布。
3、政府信息公開上存在一些盲區。盡管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出臺和實施,是政府社會管考,試大網站收集理水平提高的重大進步,但是一些“信息”是否公開仍處于“盲區”。如一些級別會議記錄、領導批示、人事財務問題、對社會穩定問題等。特別“危及社會穩定”會否成為行政機關“規避”公開的最大保護傘,值得觀察。雖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其余都可公開。但第八條同時規定:“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社會穩定的概念有很大的彈性。現在所有的事件都牽涉到人,一牽涉到人,就涉及穩定問題。因此,此類信息公開尺度如何把握是個難題。
4、公開信息的分類缺乏操作性。政務信息一般可分為三類:可公開的信息、依申請可公開的信息和應當保密的信息。但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操作性不強,尤其是信息公開和信息安全的界限還沒有弄清楚,實施難度較大。條例雖具體規定了十幾類信息是必須公開的,但仍給政府機關留有較大自由裁量的空間;要求信息公開的同時,又規定信息公開前要進行保密審查,送有關部門批準。信息公開是政府體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但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安全的范圍很廣,哪些信息是可以公開的、哪些信息是不利于國家安全的,在理論上無法簡單界定,特別是在社會轉型期,各種矛盾凸顯的形勢下,二者之間的界限更難區分。
5、政務公開手段落后,不能滿足人民群眾獲取信息的要求。政府信息公開的手段大多限于宣傳條幅、公告欄、公告手冊等,運用網站公布的政務信息比重依然較小,運用新聞媒體公布的政務信息更是微乎其微。致使群眾和企業獲得政務信息的渠道不暢,有些已公開的事項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
6、部分單位和部門政府信息公開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內容簡單、流于形式的現象。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應該既包括行政事務辦理的結果又包括行政行為的程序。目前有關部門信息公開的形式普遍比較單一。有的單位只是將一些行政程序編印成冊供政務信息使用者在現場查閱,或僅在辦公場所設立《公開欄》。有的單位雖然將一些行政許可事項搬上了紅盾信息網,但是要么只是公布了機關的工作流程、機構設置、規劃方案、機關工作作的制度等簡單的信息,要么雖然公布諸如注冊登記的相關信息,但是更新速度太慢,一年或兩年以前的信息也赫然在列。除此,在公開內容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過于抽象的現象,偏重公布最終結果,而對決策前和決策過程中的信息公布較少。或者只公開那些不得不公開的、大家都知道的事項,把有可能影響部門利益的事項加以回避,或者只公開一些程序性要求,回避實質性事項。
7、政府信息公開變成了政績公開,政務公開欄變成了政績光榮榜,而對人民群眾關心的公共事務的決策依據、決策過程閉口不談,尤其回避工作中的失誤和不足。
二、成因剖析。
1.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內尚有許多部門和工作人員認為公開的內容、時機、方式、范圍等都是本部門的權力。有的甚至認為將與群眾利益相關的信息公開后,造成議論紛紛的局面,會影響社會穩定,存在著“讓老百姓知道的東西多了只能添亂”的錯誤思想,因此不愿也不敢將“信息”公開,對上級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部署采取拖延、敷衍的態度。
2.權力意識濃厚、服務意識淡漠,使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受阻。政府信息公開的實質是推進政府提高服務質量的手段,政府信息公開中出現的問題歸根結底是服務意識問題。如果一個部門、一個單位把當行使政府職責看成是手中的權力而非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時,那么其政務公開必定是避重就輕搞形式,以種種借口推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盡可能縮小公開范圍、壓縮公開深度。目前,尚有不少部門認為,本部門負責的事務就是本部門的權利范圍,不愿也不必讓他人知曉。
如何進一步推動政府信息公開,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提高政府領導干部“陽光意識”。當前政府信息公開的操作性不強,信息公開的有效保障不多,信息公開的程度還遠遠不夠。這就使得信息公開的程度取決于部門主要領導的“陽光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政府官員要樹立“陽光意識”,轉變思想觀念,認識到信息公開的目的是促進政治民主、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保密是為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二者都是國家利益之所在,不可偏廢。要使“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精神逐步成為政府官員的執政理念。
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但相關部門實施辦法仍未出臺。各個政府和各個部門應根據《意見》的要求,在2008年10月底前加快制定本級政府和本部門信息公開實施細則以及具體的實施辦法。特別是要根據《政府信息公開公開條例》第四章“監督和保障”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考核評議制度、監督檢查制度、報告制度、舉報調查制度、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責任追究等11項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公開條例的貫徹執行。
3、進一步把握“公開”與“保密”的尺度。第一、法律、法規對某一信息有明確的公開或保密規定。在這種情況下,除非當事人申請有權機關確認相應法律違憲和確認相應法規違法,相應信息則必須公開或保密。第二、法律法規對某一信息沒有公開或保密的規定。除非行政機關有證據證明該信息公開會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否則相應信息必須公開。第三、法律法規對某一信息有保密規定,但保密的范圍、條件或對象不明確,相應信息是否能在某些范圍內、在某種條件下向某些對象公開,則應取決于相應法律考試,大網站收集法規制定機關對法條的解釋和法院以往對相應案件的判例。第四、隨著形勢的發展和時間的推移,國家秘密就要適時進行變更和調整,該降密的降密,該解密的解密。同時,強化保密管理,運用現代技術和管理手段為信息公開與保密提供保障,切實提高發現和查處泄密隱患、泄密事件的能力。
4、完善信息公開管理機制。要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篩選和發布機制,建立相應的歸類查詢制度。在政府網站上,以專欄的形式,將群眾急需的信息及時地向外發布。政府部門還應該加強調研,到基層群眾中了解群眾最想知道的信息,建立與群眾的經常溝通機制。同時,在信息提供中應該強化服務意識,把它當成一種面向社會公眾提供的服務,才能更好地向群眾提供信息。
5、完善政府行政行為過程公開。目前,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集中于結果公開、程序公開,而對過程公開基本上沒有涉及。社會公眾所期望的信息公開涉及面更寬,如官員財產情況,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的發生、處置過程等。應加大對于重大公共決策,過程的公開比結果的公開,及時公布“正在調查、討論、審議、處理過程中的信息”。如舉辦新聞發布會、在各種會議提供市民旁聽席、開展意見征求會等。
6、進一步強調公民參與。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除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外的政府信息,原則上都應向社會公開。各級行政機關必須按法定的重點范圍主動公開為公民、法人等政府信息申請提供便宜服務。如果政府部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的義務,公民、法人可以通過舉報、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途徑予以監督和追究。
7、漸進的將條例完善為法律。進一步修改和完善《保守國家秘密法》、《檔案法》、《統計法》等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相對應沖突的法律法規。同時,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能從行政法規盡快“升格”為法律,將更好地推進整個公權領域、公共領域的透明化,更為全面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權。
總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只是打造“陽光政府”邁出了第一步。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無論從思想、行動到制度都非易事,這是一個不懈努力的長期過程。民主化和現代化一樣,也要一步步地扎實推進,腳踏實地從辦得到的事情做起,無須操之過急!
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熱門14篇)篇十四
201x年,通過政府信息平臺共發布各類政務信息1000余條,并及時清理了政府門戶網站不合時宜的內容;開展政策解讀6期;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3期;在線辦事服務1591件;互動交流收到留言17件,辦結15件,剩余2件正在辦理,其中公開答復5件。通過微信等新媒體發布信息685條。針對五原輿情和網民關注熱點問題,形成“三問專報”2期,網情快報51期。開通了“活力五原”、“游在五原”等多家微信公眾平臺和政務服務微信評價系統,各鄉鎮開通了微信公眾號,及時發布政策解讀、工作動態、特色產業、值班信息、精準扶貧、防災減災等信息,并組建了信息員隊伍,通過信息員將政府信息傳達到村民小組。同時,及時了解民情民意,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極大地提高了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