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總結自己的心得體會,我們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成長過程和改進自己的不足之處。下面這些心得體會范文是經過精心挑選的,希望能為大家寫作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
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一
近年來,隨著社會治安的日益嚴峻,輔警的角色變得日益重要。作為銜接警方與社區居民的紐帶,輔警在維護社會穩定和保護人民安全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為了更好地履行自身職責,我參加了一期輔警學習內務條令的培訓。在這次培訓中,我深刻地領悟到了內務條令對一名輔警的重要性,并從中汲取了許多心得體會。
首先,內務條令對于輔警的存在意義不言而喻。內務條令不僅規范了輔警的工作紀律和行為規范,還明確了輔警的權責和職責。在學習內務條令的過程中,我明白了好的紀律行為是一名輔警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比如,在執勤過程中,我們需要始終保持精神狀態飽滿,嚴格遵守輔警執勤制度,不得與他人閑聊或干擾他人工作。同時,內務條令也明確了輔警在應對突發事件時的職責,比如指揮疏導交通、阻止違法行為等。這些精確的規定確保了輔警在工作中的高效性和專業性。
其次,內務條令的學習使我對法律法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內務條令不僅包括對輔警的管理要求,還倡導了尊法守法的主旨。通過學習內務條令,我熟悉了相關的刑事和治安法規,掌握了判別和處理違法行為的基本能力。我了解到,作為一名輔警,我們不僅要嚴于律己,更要以身作則,引導社會大眾依法守法。在實際工作中,我會根據內務條令所規定的程序和法律法規的要求,正確履行職責,不濫用權力,依法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再次,內務條令的學習促使我意識到自身形象的重要性。內務條令要求輔警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和儀容儀表,在公開場合穿戴整潔、莊重。我明白了儀容儀表的重要性不僅是為了展現輔警的形象和工作態度,更是為了增強對人民群眾的信任。在輔警執勤過程中,我們經常與社區居民接觸,如能展示出良好的形象,必能贏得人民群眾的支持和認可。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注重自身形象的塑造,努力向人民群眾傳遞正能量和正面形象。
最后,內務條令的學習強調了團隊合作的重要性。輔警的工作需要協調各個環節的合作,與其他部門和輔警同事之間需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內務條令強調了輔警之間的相互幫助和合作,薈萃了團隊精神的理念。在實際工作中,我將積極與同事和其他部門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協調,通過信息的共享和工作的協同,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綜上所述,內務條令學習給予我許多寶貴的經驗和啟示。它不僅是一份管理規范,更是輔警從業準則的體現。通過學習內務條令,我明白了紀律行為、法律法規、形象塑造和團隊合作的重要性,并深刻理解了這些對于輔警來說是多么關鍵。我深信,只有在不斷學習和提高自身素質的過程中,我們輔警才能更好地履行職責,為社會穩定和人民安全發揮更大的作用。
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二
通過學習公安部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讓我加深了對條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強了對內務條令重要性的認識,也進一步提高了自身嚴格遵守內務條令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接下來我將以此次學習貫徹《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為契機,立足本職工作,強化自我監督,自我檢視,彌補不足,改進作風,切實將《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作為律己標準和紀律紅線,時刻堅守人民警察的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決做到令行禁止,以實際行動忠誠履行好新時代公安工作的使命任務。
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三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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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丫x派出所負責。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同志,我組織所里民輔警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開展了集中學習,對《條令》內容進行了詳細解讀,對內部關系、警容風紀、日常制度、內務設置、辦公秩序、接待群眾、值班備勤、應急處突等方面進行了重點學習。同時,我個人也結合實際,對《條令》進行了深入仔細的自學。通過《條令》的學習,我收獲頗多,感悟頗深。
一是深入學習很必要。《條令》關系著全警日常工作、學習、生活,對推進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有著重要作用,能夠讓全警充分認識到紀律作風事關公安工作興衰成敗,事關公安民警事業前程。
二是嚴格執行很重要。要自覺按照《條令》的內容和要求嚴格規范自身言行,牢固樹立強烈的警紀警容意識,切實杜絕警容風紀不整的頑疾,增強組織紀律觀念和集體榮譽意識,做到令行禁止。
三是示范引領不可缺。作為楊溪所的主要負責同志,我將帶頭學習,模范遵守,時刻以內務條令的標準約束自己,加強對全所民輔警的督促檢查,切實將學習實效體現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爭創文明規范基層所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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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令》的認真學習,我對公安機關的工作、學習、生活的秩序規范有了全新、直觀的認識。
一是進一步提高了思想認識,明確了學習《條令》的重要意義。通過對《條令》的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我深切明白了《條令》在內務管理、執法辦案、警容風紀等方面對提升隊伍管理規范化水平,深入推進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重要意義。
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四
按照局黨委的統一部署要求,我認真學習了《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以下簡稱《內務條令》),通過學習,我深刻領會到《內務條令》是人民警察一切行動的行為準則,學好落實好《內務條令》既能充分展現良好警察形象,又能提高綜合素質。作為警務督察民警,我將始終以《內務條令》為遵循,對標對表、爭做表率,不斷鑄牢忠誠警魂、培育優良警風、嚴明紀律規矩、提高職業素養、樹立良好職業形象。同時,我將立足督察崗位,結合工作實際,把《內務條令》與公安部各項規章制度結合起來,從監督、檢查方面從嚴要求全體民輔警,引導全體民輔警自覺做到“講規矩、守紀律、知敬畏、存戒懼”,積極改進工作作風,增強隊伍的凝聚力、戰斗力、執行力,為鍛造一支讓黨放心、人民群眾滿意的高素質過硬樂安公安鐵軍提供堅實的紀律保障,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五
特警內務條令是特警部隊的一項重要法規,它規范了特警部隊成員的行為舉止和工作要求,對于提高特警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執行任務的能力具有重要意義。近期,我在特警部隊接受了一段時間的特警內務條令的學習,認真領會其中精髓,深感受益匪淺。在這里,我要分享一下我的學習心得體會。
第二段:加強自律,增強責任心。
特警內務條令中明確要求特警隊員要加強自律,不僅要愛護裝備,也要注意服從號令、加強禮儀修養以及不違反有關單位的規定。通過學習,我深刻認識到自律的重要性。作為一名特警隊員,我們要時刻保持高度的紀律,嚴格要求自己,做到自我約束。同時,我們要增強責任心,明確自己所承擔的義務和責任,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敬業精神,做到勤勉盡責。
第三段:提升綜合素質,掌握必要知識。
特警內務條令中強調了特警隊員應當掌握的必要知識和技能,如熟悉特警器材的使用和維護、掌握常用武器的操作和保養等。通過學習,我意識到作為特警,只有具備過硬的綜合素質和掌握必要的知識技能,才能在執行任務時更加從容和有效。因此,我主動參加各種訓練、學習班,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力爭達到更高的培訓水平。
第四段:養成良好習慣,保持良好形象。
特警內務條令中明確規定特警隊員要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和個人形象。通過學習,我深刻認識到這對于特警隊員來說至關重要。良好的生活習慣是一種自覺遵守的自律,不僅體現了隊員的修養素養,更是執行任務的基礎。同時,保持良好形象是作為一名特警隊員的必備條件,因為我們作為一支執法部隊應該以高質量的形象示人,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第五段:精益求精,不斷進取。
通過特警內務條令的學習,我認識到作為一名特警隊員要始終保持對自身能力的不斷追求和提升。特警隊員需要具備專業素養,掌握執法的先進技術,熟悉各類情況下的應對方法。只有不斷學習和實踐,才能夠更好地適應任務的需求,提升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因此,我決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學習和進修,精益求精,為自己的成長和部隊的發展貢獻力量。
結尾:
特警內務條令學習給我帶來了許多新的認識和體驗,我通過不斷的學習和實踐,逐漸擁有了一種健全的內務基礎和良好的心態。我將以特警內務條令為依據,扎實工作,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能力,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做出自己的貢獻。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將始終將內務條令作為我學習和行事的基本參考,不忘初心,砥礪前行,為我特警隊伍的崛起貢獻我的力量。
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六
按照市局和縣局的要求和部署安排,我認真地學習了《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通過學習,我加深了對內務條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強了對內務條令重要性的認識和體會,也進一步提高了自己時刻牢記內務條令,時刻以內務條令嚴格要求自己。
一是提高了思想認識,深刻領會其重要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是全體人民警察的行為準則,是推動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要求,是鞏固和提高戰斗力的'重要保證,對于建設一支信念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的公安隊伍具有重要意義。我們必須提高認識,全面了解內務條令內容和要求,做到入眼入腦入心。
二是切實把內務條令的要求嚴格落實到日常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要從自身做起,嚴于律己,狠抓落實,加強習慣養成,堅持培養警容嚴整、作風優良,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服務人民,保障社會安定、人民安寧!
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七
特警內務條令是特警部隊的基本規范,是特警隊員必須遵守的紀律準則。作為一名特警隊員,我深知只有嚴格遵守內務條令,才能確保隊伍的戰斗力和紀律性。近期,我在學習內務條令的過程中有了一些心得體會,下面將從四個方面進行總結和歸納。
首先,內務條令的學習使我認識到紀律性的重要性。特警是一支高度紀律化的隊伍,只有嚴格規范行為、嚴守紀律,才能保持隊伍的戰斗力和形象。內務條令中明確規定了特警隊員的一些基本行為規范,如服從命令、服從組織、保守機密等。通過學習和遵守內務條令,我深刻體會到了紀律對于部隊的重要性,它不僅可以提高隊員們的執行力和組織效率,還可以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其次,內務條令的學習讓我認識到了嚴格要求自己的必要性。特警隊員應該時刻保持良好的形象和軍人風度,要求自己必須是先進的,模范的榜樣。內務條令中規定了隊員在服裝整齊、操行端正、禮貌待人等方面的要求。通過學習內務條令,我認識到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特警隊員,首先要求自己,從做起,嚴格要求自己,力爭做到無可挑剔。
第三,內務條令的學習提醒我注意細節,注重細致管理。內務條令中對特警隊員的日常生活細節和儀容儀表等方面都有明確的要求。例如,要求隊員在日常訓練中,必須穿戴整齊,儀容儀表端莊。通過學習內務條令,我意識到只有抓好細節管理,才能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使隊伍更加整齊,確保訓練和行動的順利進行。
最后,內務條令的學習使我懂得了團結協作的重要性。特警部隊是一個集體,每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為集體盡心盡力,發揮自己的能力和潛力。內務條令中強調了特警隊員之間的相互幫助和合作精神。通過學習內務條令,我明白了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團結合作才能成就輝煌。只有旗鼓相當、齊心協力,才能打勝仗,圓滿完成各項任務。
通過學習特警內務條令,我深刻認識到紀律、要求、細節和團結協作的重要性。只有抓住這些要點,才能保持良好的隊伍形象,提高隊伍的執行力和戰斗力。內務條令的學習,不僅是一種規范,更是一種態度和素養的培養。我將會把內務條令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自覺遵守,時刻保持良好的軍人形象和操守,不斷加強自身的修養,為特警部隊的發展和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
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八
按照上級要求,近日我認真學習了公安部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通過學習,我加深了對條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強了對內務條令重要性的認識,也進一步提高了自己時刻牢記內務條令,時刻以內務條令嚴格要求自己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下面我把此次對條令學習的心得體會報告如下:
通過認真學習,我深刻領會到這次新修訂的內務條令是全體人民警察一切行動的行為準則,學好內務條令不僅能提高個人的綜合素質,更能進一步提高自己依據內務條令帶兵的能力。
在此次學習活動中,我將認真制定學習計劃,逐章逐條對條令進行學習,全面理解掌握條令的內容和要求,特別是重點學習修改及新增的內容,經常學,反復學,學以致用;從自身做起,把條令要求落實到日常工作和生活當中,嚴格要求自己,主動帶頭學習,并嚴格按照要求狠抓落實,加強日常養成,點滴入手,常抓不懈,貫穿一切工作生活之中;加強對條令學習認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自覺鉆研業務,夯實基礎。
通過此次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的學習,不僅提高了個人的綜合素質,更進一步解決了自身條令意識淡化的問題,也同時解決了公安日常工作管理中的一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問題。我將以此次學習活動為契機,學以致用,注重養成,將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相關要求融入日常工作、生活、訓練當中,切實把條令要求落實了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
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九
作為一名剛入警的基層民警,對于這次對內務條令深刻的學習,我更加明確了自己該如何更快地轉換自己的身份,擺正自己的心態。內務條令是全體人民警察一切行動的行為準則,也是伴隨我在公安工作中成長的一本指南。所以要時刻以條令嚴格要求自己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下面是我對內務條令學習的心得體會:
一、擺正心態,提高認識,加強學習。內務條令是我不斷成長的指路明燈。我剛進入公安工作,對人民警察的行為準則還不太明晰,在工作中還會存在一些疑問,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通過這次的學習,我明白要不斷提高自己的認識,按照條令規定來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同樣,我也意識到了學習的重要性,之前我對學習內務條令的積極性還不高,對人民警察內務紀律的理解停留在表面,通過這次系統認真的學習后,我深刻理解了條令的豐富內涵,從中受益良多,思想和認識也有了長足的進步。在之后我也會經常拿出來學習,制定詳細的學習計劃,盡快地強化意識,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二、堅持不懈,從自身做起,把條令條例的落實應用到工作和日常生活當中。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主動學習并且及時溫習條令條例。既然選擇了這份公安事業,我就會全身心投入,干一行愛一行,多向身邊的同事學習,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不斷充實自己,走好自己的每一步。
通過此次條令條例的學習,我將以此次活動為契機,把條令的要求落實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去,不斷提高自身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在繼續加強條令學習的同時,扎實提升自己的業務知識和理論水平。
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十
古語有云:無規矩不成方圓。規矩是什么?對于人民警察而言,《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以下簡稱《條令》)便是公安機關開展內務建設的“家規”,既是公安民警的“生命紅線”,更是公安隊伍的“保鮮劑”。
在此次學習活動中,我按照學習計劃,立足本職工作,以身作則,在辦公室主動帶頭學習《條令》,把《條令》貫穿指導自身工作的方方面面,積極改進工作作風,帶動身邊人,引導周邊同志,自覺做到講規矩、守紀律、知敬畏、存戒懼,不僅對提高自己綜合素質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更進一步提高了依據《條令》帶兵管理的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時刻對照《條令》要求,自我檢視,彌補不足,筑牢忠誠警魂、培育優良警風、嚴明紀律規矩、提高職業素養,始終以鐵一般的理想信念、責任擔當、過硬本領、紀律作風嚴格要求自己,以實際行動忠誠履行好新時代公安工作新使命!
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十一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讓我對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以及建立規范有序的工作、學習、生活秩序、良好的紀律作風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認識。
今后,我將結合自身工作,從點滴做起,抓好習慣養成,繼續認真學習條令規定,把它作為紀律“紅線”和律己標準,時刻保持清醒頭腦,自覺遵守各項紀律和工作制度,在執法辦案、警容風紀等方面不斷提升業務水平,時刻堅守人民警察的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樹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
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十二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以下簡稱《內務條令》)作為警察“生命紅線”,對公安民警在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做了嚴格規定。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內務條令》進一步規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建設,推進新時代公安工作現代化和公安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人民警察是一個特殊的群體,這是由所從事工作的特殊性決定的,所以人民警察除了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外,還應有一些特殊的紀律來約束和規范。只有將條令融入骨子里,變成一種潛意識的行為,才能真正實現向一名合格人民警察的轉變。《內務條令》從各個方面多種形式為公安民警設定限制和規范,有助于社會秩序的構建與維護,避免權力濫用傷害民眾利益,從而真正做到服務于民。對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不論涉及什么人,都要嚴肅查處,決不姑息,堅決維護公安機關鐵的紀律,依法從嚴治警、打造人民滿意的公安隊伍。
通過認真學習《內務條令》,加深了對紀律條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強了對紀律條令重要性的認識和體會,也進一步提高了自己時刻牢記紀律條令,時刻以紀律條令嚴格要求自己。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嚴格規范工作、學習、生活秩序,鑄牢忠誠警魂、培育優良警風、嚴明紀律規矩、提高職業素養、樹立良好形象,始終以鐵一般的理想信念、鐵一般的責任擔當、鐵一般的過硬本領、鐵一般的紀律作風嚴格要求自己,忠實履職、服務人民,為公安事業奮斗終身。
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十三
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出行的安全暢通成為美好生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如何讓人民群眾在平安出行中體會到和諧交通的應有之義,回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追求新期待,是一名交通警察必須思考的問題。
內務建設是公安機關各項建設的基礎,是鞏固和提高公安隊伍戰斗力的重要保證。它的基本任務就是嚴格規范工作、學習、生活秩序,鑄牢忠誠警魂、培育優良警風、培養鐵一般的紀律部隊。內務條令是指導公安民警執勤執法、應急處突、接待群眾、警容禮儀等公安工作各個方面的規范。通過學習我們對內務條令的認識再次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道路”就是交通警察的主戰場,疏導交通、勸導違章、打擊違法、處理事故,每天都有不同的故事發生,每天都要接觸到不同的交通參與者,我們的形象直接影響群眾在心目中對人民警察的認識。所以作為一名交通民警必須時刻以最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每一次敬禮、每一次勸導、每一次處罰都必須審視自己的內心,對照內務條令我規范了嗎?只有做到嚴字當頭才能把學習內務條令轉化為提升執法形象的重要抓手。
警察的工作有難度、有挑戰、更有風險,但唯其如此才更能體現責任與擔當。通過內務條令的學習加上不折不扣的執行,可以讓每一位警察都能以飽滿的精神狀態投入到為人民服務當中,我堅信精神狀態飽滿到什么程度,工作的動力就能達到什么程度;精神狀態昂揚到什么程度,砥礪奮進的勇氣就到什么程度;公安機關每一位人民警察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才能贏得人民群眾的信賴與支持。
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十四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是為規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建設,推進新時代公安工作現代化和公安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制定的條令,條令里對人民警察的警容風紀、值班備勤、內務設置、接待群眾等都作出了規定,作為一名窗口民警應當將條令內容落實和應用到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來,以條令的內容嚴格要求自己,努力提升職業素養,積極改進工作作風,扎實開展各項工作,以良好的形象接待前來辦事的人民群眾。
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十五
篇1:按照要求,我認真學習了《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以下簡稱《內務條令》)。通過學習加深了對《內務條令》的理解和掌握,同時增強了對其重要性的認識和體會,也進一步提高了自己時刻牢記條令條例,時刻以條令條例嚴格要求自己的自覺性、主動性和積極性。下面把我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學習的認識體會淺談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學習的重要意義。
在學習了《內務條令》之后,我認真研究文件的精神實質,并深刻領會其含義,《內務條令》是全體人民警察一切行動的行為準則,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實質是依法治警,其主要表現形式就是隊伍建設的標準化、制度化和法律化。公安隊伍的正規化建設就是公安機關運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來規范隊伍建設的各個方面和環節,其中包括公安隊伍的內務管理。此次條令條例學習,不僅對提高自己綜合素質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更進一步提高了做好新時代基層民警的能力。
二、從自身做起,把《內務條令》的落實應用到工作和日常生活當中。
我在全面了解條令條例的內容和要求基礎之上,特別重點學習了條令條例修改的內容,弄清條令的主要變化,強化其條令意識,堅持經常學、反復學,學以致用,學深學透,入心入腦,不留死角。
把此次《內務條令》學習成果運用到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主動帶頭學習《內務條令》,并嚴格按照制度狠抓落實,嚴格要求,加強日常養成,教養一致,從點滴入手,常抓不懈,貫徹到一切工作日常生活之中。
通過此次《內務條令》的學習,不但對我個人綜合素質有所提高,更進一步解決了自身條令意識淡化的問題。并且我要以此次活動為契機,學以致用,注重養成,將《內務條令》融入日常生活、工作、訓練當中,努力成為人民群眾滿意的公安民警。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自2021年10月28日起施行。條令對公安機關以及人民警察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推動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學習條令內容精神,我深刻認識到其重要性,下面把我對內務條令學習的體會報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條令實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是為規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建設,推進新時代公安工作現代化和公安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全文共18章,232條內容詳細,覆蓋面廣。通過閱讀學習,研究條令精神,深刻領悟其含義,我深知條令是全體人民警察一切行動的準則,對于堅守對黨和人民的初心使命有著重要的意義。
二、加強落實,嚴于律己,從自身做起,把條令的落實應用到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我會努力將此次條令學習成果運用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嚴于律己,主動帶頭,多回顧自省,發現不足,及時改正。并按照制度狠抓落實,嚴格要求,加強日常養成、點滴入手、常抓不懈,貫徹到一切工作日常之中。
三、
加強學習,提高自我約束能力,加強自我檢視,提高自身素養。要加強學習,自覺遵守,從思想上深刻認識到條令的重要性,標準性。我將嚴格落實學習成果,對照條令規定,加強自我檢視,反躬自省,彌補不足,改進作風。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對照內務條令找差距,找不足。加強警容風紀、紀律作風養成,切實做到儀表端莊,舉止文明,精神飽滿,樹立好人民公安良好形象。
通過此次條令學習,不但對我個人綜合素養有所提高,更進一步解決自身對人民警察內務條令認識不足的問題。并且我也要以此次機會和契機學以致用,注重養成,將條令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中去,切實把條令要求落實到實處。
第三章的內容是內部關系,主要講的是上級和下級關系,條令的規定可以看出上級與下級關系是相互尊重、相互幫助的關系,明確了上級的責任,同時也明確了下級的履職盡責。內部關系協調好對工作效率有很大的幫助,能做到上傳下達,貫徹落實執行。條令規定上級對下級應當做到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我認為嚴管就是厚愛,公安工作是一項嚴謹責任重大的工作,把工作要求提高,是對自己的負責,也是對黨和政府賦予我們權力的一種負責。下級對上級應當做到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履職盡責,主動匯報,尊重上級,維護上級權威,積極建言獻策,堅決完成好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我認為,作為下級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是首要的,這樣才能貫徹執行上級的政策方針,也是作為下級應盡的職責。
第四章警容風紀。警服代表的不僅僅是個人的精神面貌,也代表著國家政府的形象,法律賦予了公安民警執法權力,同時對我們公安民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著警服體現的是人民警察的身份,能讓人民群眾認識到人民公安為人民,可以提高公信力,讓人民群眾有安全感,著警服另一方面也能威懾違法犯罪行為,甚至可以制止違法犯罪行為。著警服不僅提高了執法力度而且還提升了公安民警的正面形象。條令在行為規范上作出了相應的規定,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一言一行中都有規定,這些規定都能體現出我們公安民警綜合素質,同時也能塑造我們公安民警的光輝形象。
通過此次階段的學習,讓我更加的明白我們公安工作是一項嚴謹、責任重大、公平正義的工作,提高了我的責任擔當,同時我也會將我所學所悟用以實際工作中去,把公安工作做得更細更好。
第一條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制定本條令。第二條公安機關內務建設的基本任務,是通過建立規范的工作、學習、生活秩序,培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以下簡稱公安民警)優良的作風和嚴格的紀律,樹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提高公安隊伍的戰斗力,保證公安機關圓滿完成服務人民群眾、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的任務。第三條公安機關內務建設,貫徹從嚴治警、依法治警方針,按照公安機關的性質、任務和特點,堅持高效務實、加強監督、著眼基層的原則,培養公正廉明、英勇善戰、無私無畏、雷厲風行的優良警風。
第四條宣誓,是公安民警對自己肩負的神圣職責和光榮使命的承諾和保證。新錄用的公安民警必須進行宣誓。
(一)宣誓大會開始。(二)奏(唱)國歌。(三)講話(簡要說明宣誓的意義,講解誓詞的基本精神)。(四)宣讀誓詞(宣誓人立正,右手握拳上舉至耳部,由預先指定的一名宣誓人在隊前逐句領讀誓詞,其他人高聲復誦)。(五)宣誓人代表講話。(六)領導講話。
(七)奏(唱)警歌。(八)宣誓大會結束。宣誓時,若結合授銜、授裝進行,應當先授銜、授裝,后宣讀誓詞。
第十五條著裝公安民警應當按照著警服,保持警容嚴整。(一)除不宜或者不需要著裝的情形外,在工作時間必須著警服。(二)應當配套穿著警服,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三)應當規范綴釘、佩帶警銜標志、警號、胸徽、帽徽、領花、臂章等,不得佩帶其他與人民警察身份或者執行公務無關的標志。
(一)公安民警應當保持頭發整潔。非特殊任務需要,不得染彩發,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長發、大鬢角、卷發)、剃光頭或者蓄胡須,女性公安民警發辮不得過肩。(二)公安民警不得紋身,不得染指甲、留長指甲,不得化濃妝。第十七條舉止公安民警應當舉止端莊,談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態良好。(一)著警服或者執行公務時,不得邊走邊吃東西、扇扇子;不得在公共場所或者其他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攬腰;不得嬉笑打鬧、高聲喧嘩;不得席地坐臥。
動出示證件,說明來意。
第十九條會議(一)會議應當力求精簡,講求實效。(二)派出所、警隊等基。
層實戰單位應當實行每日例會制度,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
總結。
部署有關工作。(三)。
2/13縣級公安機關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體公安民警大會,由領導總結、報告工作,表彰先進,布置工作任務。第二十條請示報告(一)各級公安機關必須建立嚴格的請示報告制度,確保公安信息暢通。(二)發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自然災害事故、民警重大違法違紀事件及傷亡情況,必須及時向上一級公安機關報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隱瞞或者拖延不報。(三)下級公安機關必須定期向上級公安機關報告有關公安業務和隊伍建設的基本情況。(四)上級公安機關對下級公安機關的請示,必須認真研究,及時回復。第二十一條請假銷假(一)下級公安機關主要領導人員離開本地區,必須向上一級領導請假,特殊情況下不能及時請假的,應當及時報告。(二)公安民警工作時間非因公外出,必須按級請假,按時銷假;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擅自離崗。(三)執行特殊或者緊急任務時,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請假。(四)請假人員因特殊情況經批準后,方可以續假。未經批準,不得超假或者逾假不歸。(五)國家進入緊急狀態或者工作需要時,請假人員應當立即返回單位。第二十二條工作交接(一)公安民警在工作變動、離(退)休、辭職或者被辭退、開除公職時,必須將自己負責的工作情況和掌管的文件、材料、證件、武器、彈藥、器材等進行移交。移交工作應當在本人離開工作崗位前完成。
(二)公安民警因故暫時離開崗位時,應當將自己負責的工作向代理人員交代清楚。第二十三條證件(一)證件是公安民警身份和執行職務的專用憑證和標志,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制作、發放。(二)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公安民警不得使用與實際身份不相符的證件。(三)在依法執行職務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公安民警應當隨身攜帶證件,并主動出示以表明人民警察身份。(四)證件應當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復制、轉借、抵押、贈送、買賣。嚴禁將證件用于非警務活動或者非法活動。(五)公安民警工作單位、職務或者警銜發生變動的,發證部門應當將其原證件收繳,并換發新證件。
(六)公安民警發現證件遺失、被盜(搶)或者嚴重損壞、無法繼續使用的,應當及時報告所屬公安機關并補辦。第二十四條印章(一)各級公安機關印章的刻制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呈報批準,并在指定處刻制。嚴禁私刻公章。(二)使用印章應當按照規定權限,嚴格履行審批手續,認真登記,嚴格用印監督。嚴禁利用印章謀私或者開具空白信件。
(三)印章應當指定專人保管。印章丟失的,必須及時上報,并通報有關單位。(四)經批準作廢的印章,應當登記造冊,上交制發機關即行銷毀;停止使用的印章,應當上交制發機關處理。第二十五條文件收發和保管各級公安機關文件應當指定專人收發和保管。收發文件應當辦理登記,妥善保管,并嚴格執行保密規定。需要歸檔的文件,應當按照要求立卷歸檔;不需要歸檔的文件,應當登記造冊、指定專人銷毀。第二十六條保密公安民警必須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嚴守保密紀律,保守公安秘密。公安機關應當根據工作情況,經常進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嚴肅處理。
第二十七條公安機關應當簡化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眾。
3/13言文明,認真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扯皮、耍態度,嚴禁態度冷、硬、橫。第三十二條公安民警應當熱情為求助的群眾提供必要的幫助,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對群眾報警、報案應當及時妥善處理。各級公安機關的警車在臨時停靠或者行駛中,乘車的公安民警應當隨時隨地接受群眾的報警與求助。
第三十三條安排適當警力備勤,配備相應器材和交通工具,保障隨時執行各種緊急任務。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及刑警、巡警、交警部門和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應當設置值班室,建立值班備勤制度。第三十五條值班人員職責(一)接待報警、報案、檢舉、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來訪的人員。(二)發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緊急情況,立即報告上級,并按照上級指示或者預案做出應急處理。(三)及時、妥善處理公文、電話等。
(四)維護本單位工作、學習、生活秩序,承擔內部安全保衛工作。(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第三十六條值班記錄建立值班記錄制度,詳細記錄值班期間發生的重要事項及其處置情況。記錄的主要內容包括:(一)問題或者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有關人員的姓名和主要情況;(二)向上級報告的時間,接受報告人的姓名和答復的主要內容;(三)對上級指示的傳達、辦理情況和時間;(四)負責處理的單位和人員姓名;(五)值班人員姓名。值班紀錄應當存檔,妥善管理。第三十七條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切實履行職責。值班人員因故經批準離開崗位時,應當有人代崗。換班時,下班人員應當將工作情況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并履行交接手續。第三十八條值班備勤人員在值班備勤之前和期間不得飲酒,值班備勤期間不得進行妨礙值班備勤秩序的娛樂活動。
第四十三條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第四十四條裝備的維護保養(一)使用的裝備應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二)對封存和外出人員留下的裝備,應當指定專人定期維護保養。
4/13。
識,掌握維護保養、保管、檢查和正確使用的方法。
第五十五條公安機關應當重視安全工作,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各項安全制度,實行安全工作責任制。第五十六條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安全教育,增強民警的安全意識,正確處理隊伍內部問題,積極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第五十七條公安機關領導布置任務時,應當交代安全要求,并采取相應保障措施。公安民警應當時刻保持警惕,嚴格遵守各項安全制度。(一)執行拘留、逮捕等任務時,應當認真設計方案,周密組織實施,嚴防被違法犯罪分子傷害或者誤傷群眾。(二)執行審訊、看管、押解等任務時,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防止發生脫逃、暴獄、襲警等事件。(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第五十八條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如實及時報告上級,查明原因,總結教訓,妥善處理。第五十九條衛生健康(一)公安機關應當經常對民警進行衛生健康教育。(二)公安機關應當每年組織對民警進行一次體檢;積極開展文娛、體育活動,增強體質,豐富民警業余文化生活。
第六十條警徽(一)警徽是人民警察的象征和標志。公安民警必須愛護警徽,維。
新華報業網訊據公安部網站消息,經國務院批準,監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4月21日聯合公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以下簡稱《紀律條令》),自6月1日起施行。《紀律條令》全文如下:
第一條為了嚴明公安機關紀律,規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行為,保證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條令。
5/13。
第二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關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的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條令給予處分。
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處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依法給予處分。
公安機關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追究紀律責任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第四條對受到處分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延期晉升、降低或者取消警銜。
第五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違法違紀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監察機關派駐同級公安機關監察機構可以調查下一級監察機關派駐同級公安機關監察機構管轄范圍內的違法違紀案件,必要時也可以調查所轄各級監察機關派駐同級公安機關監察機構管轄范圍內的違法違紀案件。
監察機關派駐同級公安機關監察機構經派出它的監察機關批準,可以調查下一級公安機關領導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
調查結束后,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監察機關派駐同級公安機關監察機構應當向處分決定機關提出處分建議,由處分決定機關依法作出處分決定。
第二章違法違紀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
第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違反規定滯留境外不歸的;
(二)參與、包庇或者縱容危害國家安全違法犯罪活動的;
(三)參與、包庇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活動的;
(四)向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的;
(五)私放他人出入境的。
第八條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的,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故意違反規定立案、撤銷案件、提請逮捕、移送起訴的;
(三)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的;
(五)違反規定延長羈押期限或者變相拘禁他人的;
(六)違反規定采取通緝等措施或者擅自使用偵察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
第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6/13。
(一)違反規定為在押人員辦理保外就醫、所外執行的;
(三)指派在押人員看管在押人員的;
(四)私帶在押人員離開羈押場所的。
有前款規定行為并從中謀利的,從重處分。
第十一條體罰、虐待違法犯罪嫌疑人、被監管人員或者其他工作對象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實施或者授意、唆使、強迫他人實施刑訊逼供的,給予撤職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開除處分。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四)因工作失職造成被羈押、監管等人員脫逃、致殘、致死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
(五)在值班、備勤、執勤時擅離崗位,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不履行辦案協作職責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在執行任務時臨危退縮、臨陣脫逃的。
第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利用職權干擾執法辦案或者強令違法辦案的;
(二)利用職權干預經濟糾紛或者為他人追債討債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隱瞞或者偽造案情的;
(二)偽造、變造、隱匿、銷毀檢舉控告材料或者證據材料的;
(三)出具虛假審查或者證明材料、結論的。
第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分:
(一)違反規定吊銷、暫扣證照或者責令停業整頓的;
(二)違反規定查封、扣押、凍結、沒收財物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分:
(一)擅自設定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的;
(二)違反規定設定罰款項目或者實施罰款的;
7/13。
(三)違反規定辦理戶口、身份證、駕駛證、特種行業許可證、護照、機動車行駛證和號牌等證件、牌照以及其他行政許可事項的。
以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的名義收取錢物,不出具任何票據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二)受雇于任何組織、個人的;
(三)利用職權推銷、指定消防、安保、交通、保險等產品的;
(八)違反規定收受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干股的。
第十八條私分、挪用、非法占有贓款贓物、扣押財物、保證金、無主財物、罰沒款物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命令,或者在執行任務時不服從指揮的;
(二)違反規定進行人民警察錄用、考核、任免、獎懲、調任、轉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大過處分:
(一)在工作中對群眾態度蠻橫、行為粗暴、故意刁難或者吃拿卡要的;
(二)不按規定著裝,嚴重損害人民警察形象的;
(三)非因公務著警服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的。
第二十一條違反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的,依照《公安民警違反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行政處分若干規定》給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一)違反警車管理使用規定或者違反規定使用警燈、警報器的;
(三)違反規定使用警械的。
第二十三條工作時間飲酒或者在公共場所酗酒滋事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造成后果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開除處分。
8/13。
攜帶槍支飲酒、酒后駕駛機動車,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四條參與、包庇或者縱容違法犯罪活動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參與、組織、支持、容留賣淫、嫖娼、色情淫亂活動的,給予開除處分。參與賭博的,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從重處分。
第二十五條違反規定使用公安信息網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第三章附則。
經國務院批準,監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4月21日聯合公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以下簡稱《紀律條令》),自6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系統規范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紀律以及對違反紀律行為給予處分的部門規章。
公安部黨委歷來高度重視公安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始終堅持從嚴治警,積極推進公安隊伍的正規化、制度化建設。在認真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會同監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了《紀律條令》。《紀律條令》共3章、31條。結合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隊伍建設實際,設定了76種具體違法違紀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涉及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執法執勤、內務紀律等。這些違法違紀行為及其適用處分的設定,充分體現了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職業特點,體現了公安機關從嚴治警的剛性要求。
《紀律條令》與公安部先后頒布實施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獎勵條令》配套銜接,這“四大條令”對促進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推進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必將發揮重要作用。
三部門要求,各級監察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安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格依法依紀查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違法違紀的案件。對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不論涉及什么人,都要嚴肅查處,決不姑息,充分發揮《紀律條令》的教育和威懾作用,維護公安機關鐵的紀律。同時,要重視日常監督,不斷拓寬監督渠道,把依法從嚴治警、打造人民滿意的公安隊伍的要求落實到具體工作的各個方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明公安機關紀律,規范公安機關人民警。
察的行為,保證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條令。
第二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
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關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的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條令給予處分。
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處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
9/13。
任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依法給予處分。
公安機關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追究紀律責任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第四條對受到處分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應當依照有。
關規定延期晉升、降低或者取消警銜。
第五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違法違紀涉嫌犯罪的,應當。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監察機關派駐同級公安機關監察機構可以調查。
下一級監察機關派駐同級公安機關監察機構管轄范圍內的違法違紀案件,必要時也可以調查所轄各級監察機關派駐同級公安機關監察機構管轄范圍內的違法違紀案件。
監察機關派駐同級公安機關監察機構經派出它的監察。
機關批準,可以調查下一級公安機關領導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
調查結束后,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監察機關派駐同級公安機關監察機構應當向處分決定機關提出處分建議,由處分決定機關依法作出處分決定。
第二章違法違紀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
第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違反規定滯留境外不歸的;
(二)參與、包庇或者縱容危害國家安全違法犯罪活動的;
(三)參與、包庇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活動的;
(四)向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的;
(五)私放他人出入境的。
第八條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的,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故意違反規定立案、撤銷案件、提請逮捕、移送起訴的;
(三)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的;
(五)違反規定延長羈押期限或者變相拘禁他人的;
(六)違反規定采取通緝等措施或者擅自使用偵察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
第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違反規定為在押人員辦理保外就醫、所外執行的;
(三)指派在押人員看管在押人員的;
10/13。
(四)私帶在押人員離開羈押場所的。
有前款規定行為并從中謀利的,從重處分。
第十一條體罰、虐待違法犯罪嫌疑人、被監管人員或。
者其他工作對象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實施或者授意、唆使、強迫他人實施刑訊逼供的,給予撤職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四)因工作失職造成被羈押、監管等人員脫逃、致殘、致死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
(五)在值班、備勤、執勤時擅離崗位,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不履行辦案協作職責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在執行任務時臨危退縮、臨陣脫逃的。
第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利用職權干擾執法辦案或者強令違法辦案的;
(二)利用職權干預經濟糾紛或者為他人追債討債的。第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隱瞞或者偽造案情的;
11/13。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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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十六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學習宣傳月動員部署會后,本人通過集中學習、個人自學、[條令課堂]自我測試等方式持續加強鞏固深化學習效果。通過學習讓我加深了對《條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強了對《條令》重要性的認識和體會,也進一步提高了牢記《條令》、敬畏《條令》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一要找準工作定位,愛崗敬業。作為一名基層派出所的教導員,始終堅持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抓好所里民輔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則。以學習《條令》為契機,主動對照《條令》檢視自身和工作,認真查擺自身差距和不足,把《條令》的“精髓”落實應用到自身的工作和日常生活當中,并以嚴謹的警容風紀,飽滿的工作熱情和扎實的工作作風投入公安工作。
二要勤學善思,盡心盡責。以扎實開展“八揚八治”深化作風建設活動為抓手,持續發揮好頭雁效應,把《條令》的重要內涵學深悟透,以身示范帶動民輔警從要我學的思想到我要學的轉變,努力營造學習《條令》的良好氛圍。在內務管理、執法辦案、警容風紀等方面,做到學以致用。主動擔當作為,發揚好“學中干,干中學”的斗爭精神,做到求真務實,實干當先,讓鑄警魂、明警紀、育警風、強素質、樹形象的內涵銘記于心。
三要廉潔自律,執法公正。帶頭嚴格執行各項紀律,始終把規矩挺在前面,把學習《條令》與學習黨規黨紀、法規法紀、警規警紀結合起來,自覺遵章守紀,堅持守住“四條底線”。即:法律底線、紀律底線、政策底線、道德底線。
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十七
近期,縣局組織民警學習了《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以下簡稱《內務條令》),通過學習,我增加了對《內務條令》的理解和掌握,認識到是改進公安民警作風建設的重要舉措,也進一步提高了自己時刻以《內務條令》嚴格要求自己的主動性和自覺性。作為樂安縣公安局法制大隊黨支部的書記,通過學習,我有以下幾點心得體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堅決落實,管好隊伍,當好“火車頭”:一是要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學習的重要意義。通過原原本本學習《內務條令》內容,不斷發現法制大隊在日常內務管理、執法辦案、警容風紀等方面中的不足,不斷提升隊伍管理規范化水平,充分展示新時代公安民輔警的良好形象。二是要按照《內務條令》要求,堅持不懈從自身做起。《內務條令》是人民警察的行為準則,我們必須努力學習,嚴格遵守,如此才能更好地踐行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總要求。我們必須從自身做起,將《內務條令》的學習成果落實到日常的工作與生活中去,發揮主觀能動性,嚴格要求自己,提高職業素養,努力成為一名作風優良、本領過硬的新時代公安民警。三是要對照檢查,提高全法制大隊民輔警的日常養成。此次《內務條令》學習,我會以身作則,同全體民警、輔警一起對照《內務條令》,從自身查原因,找差距,補短板。把《內務條令》的要求貫穿指導自身工作的方方面面,自覺做到“講規矩、守紀律、知敬畏、存戒懼”,積極改進工作作風,以實際行動忠誠履行好新時代公安工作新使命!
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十八
知之愈明,則行之愈篤;行之愈篤,則知之愈明。學習條令,關鍵在于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令》精神實質,重點在于規范和約束自己的行為,目的在于促進各項工作。
作為基層派出所的領導,我們不僅要帶頭學習,更應率先垂范、以身作則,主動對照《條令》檢視自身不足,作文吧加深理解,掌握《條令》的精髓,做到學以致用、知行合一,切實把條令落到實處,融入日常生活、工作、訓練當中,帶領同志們以嚴謹的警容風紀、飽滿的工作熱情和扎實的工作作風投入公安工作,主動擔當作為,更好地踐行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總要求。
學習內務準則心得體會內務條令心得體會(模板19篇)篇十九
近日,根據局黨委統一部署要求,我認真學習了2021年4月9日第6次公安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以下簡稱《內務條令》),通過認真學習,我進一步加深了對《內務條令》的理解和內容的掌握,深刻領會到《內務條令》是人民警察一切行動的行為準則。
無規矩不成方圓,《內務條令》是人民警察必須學習和遵守的紀律。作為一名人民警察,要牢固樹立紀律意識,自覺做到“講規矩、守紀律、知敬畏、存戒懼”;要從嚴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職業素養,不斷改善自己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習慣。我既是一名人民警察,也是一名基層派出所的所長,我深知自己的使命與職責,我會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不但自己認真學習,同時帶領全所民輔警把《內務條令》學習好,并將學習所得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使全所民輔警時刻保持良好的警容風紀,樹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以飽滿的工作熱情投入到公安工作中去,更好地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