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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生活會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一
黨員管理制度。其具體工作主要是:根據黨員數量、分布和流動情況,建立黨的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審查和鑒定;嚴格黨員的組織生活,加強監督和整頓紀律;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表彰優秀黨員,清除黨內腐朽分子,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等。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積極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全面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1.引導黨員嚴格履行義務,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
2.組織黨員參加黨的活動。
3.嚴格黨員組織關系和黨籍管理。
4.保持黨員隊伍的純潔性。
一是黨員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的制度。只有把黨員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并在其中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黨內外群眾的監督,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才能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才能保證基層黨組織有堅強的戰斗力。黨員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既是黨員享有的基本權利,也是黨組織的重要職責。
二是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通常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大會或黨小組會,以及黨員領導干部單獨召開的黨內民主生活會。黨員在組織生活會上,應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這項制度是加強黨員管理,對黨員進行批評監督,促進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提高黨的戰斗力的一項組織保證。
三是黨員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制度。這項制度是黨員接受黨組織教育和監督的一種方式,是黨組織了解掌握黨員思想和工作情況的一種途徑,是我們黨內生活的優良傳統之一。
四是黨日制度。是指黨的組織和黨員進行黨的活動的專門時間的規定。這一制度,對于活躍黨內民主生活,增強黨員黨的觀念,增進黨的團結,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五是黨員交納黨費制度。是指黨員按照有關規定,向黨組織交納用于開展黨的活動的經費。按期交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一個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具體表現。黨員交納黨費,不僅僅是在經濟上資助黨,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黨員交納黨費的標準,按照中央組織部有關規定執行。
六是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根據從嚴治黨的方針,把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融為一體,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基本制度。
七是轉移黨員組織關系制度。黨組織在黨員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點時,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黨員組織關系由一個單位或地區轉移到另一個單位或地區。
八是黨籍管理制度。黨籍指的是黨員資格。黨籍管理是黨員管理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請入黨的人被黨組織批準后,就算取得了黨籍。預備黨員也有黨籍。黨組織對黨員黨籍的處理必須采取十分嚴肅和慎重的態度。
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是黨員管理的一個新課題,也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
黨員管理工作經過長期的探索和實踐,在新的歷史時期,廣泛采用了以下幾種方法和途徑:
(1)。“三會”指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一課”指按時上好黨課。是黨組織生活的基本形式,認真堅持,對于健全黨的組織生活,嚴格黨員管理,加強黨員教育,提高黨員素質,加強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黨員領導干部的雙重組織生活會。根據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既要參加所在單位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又要參加定期召開的黨員領導干部的民主生活會。雙重組織生活,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黨性鍛煉,增進思想交流,加強民主監督,改進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3)“創先爭優”活動。“創先爭優”主要是指黨內創建先進黨支部,爭當優秀黨員的活動。這是近幾年來在廣大基層黨組織中廣泛開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種組織活動形式。這項活動要制定出既有先進性,又切實可行的評選條件,努力在“爭創”上下功夫,定期評選表彰,以激勵黨員奮發進取,建功立業。
(4)黨員目標管理。黨員目標管理是近年來各地在加強黨員隊伍建設中廣泛采用的一種管理方法。這種管理方法要求黨組織按照黨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和黨員個人的實際情況,提出和議定黨員在一個時期內在履行黨員義務、發揮黨員作用方面的具體目標,通過定期檢查、考核,來督促和激發黨員更好地發揮先鋒模范作用。這種方法在實踐中取得了積極的效果,應不斷總結和完善。
(5)黨員聯系戶。這是農村黨員聯系群眾,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一種形式。具體內容是,黨的基層組織分配每個黨員經常聯系一戶或幾戶非黨群眾,向他們宣傳黨的方針、政策,了解他們的思想、生產、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助帶動他們勤勞致富,及時向黨組織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6)黨員責任區。所謂黨員責任區,主要是企業黨組織根據黨員的不同工作崗位、工作性質、實際能力和活動范圍,把需要黨員承擔和完成的各種生產指標、行政事務、社會工作以及基層黨組織分配的各項任務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以責任制的形式落實到每個黨員,從而形成以一個或幾個黨員為主體,以一定數量的群眾為對象,以一定的區域為活動范圍的黨員責任區。從而密切黨員與群眾的聯系,以發揮黨員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7)黨員主題實踐活動。黨員主題實踐活動是基層黨組織在黨員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領導、有計劃地組織黨員結合行業特點和本單位的工作實際,圍繞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而開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強黨員黨性,提高黨員素質,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推動經濟發展的黨內活動。這類活動把黨員教育管理的內容和方法融為一體,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和經濟建設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梁,為黨員發揮模范作用提供了廣闊的舞臺,受到黨員和群眾的普遍歡迎。
(8)談心活動。同志之間比較深入地相互交談,是交流思想,交換意見的一種有效方式。談心活動有集體談心和個別談心兩種形式。談心的目的在于溝通思想,統一認識,解決矛盾,互相幫助,增強團結,做好工作。談心一定要以誠相見,以心換心,還要有搞好團結、解決問題的愿望和實事求是神。
(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通知》,明確提出了流動黨員管理的基本規范。
流動黨員組織關系的轉移。
黨員流動符合有關政策規定,黨組織應及時為他們轉移組織關系。其中外出時間較長。
(6個月以內)或外出時間較長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使用。
《流動黨員活動證》。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參加會議、學習進修等,應開具黨員證明信,交所去地區、單位的黨組織。
流動黨員轉移組織關系的基本要求是:黨員所去單位黨組織健全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其所去單位的黨組織。黨員所去單位黨組織不健全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其所去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黨組織,或轉到其所去單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黨員在流動中將人事關系和檔案材料保存在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的,這些機構的黨組織如具備管理條件并經同級地方黨委同意,可以接收尚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的組織關系。
根據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精神,中央組織部于1994年12月下發了《關于試行。
決定從1995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試行。
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是加強流動黨員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加強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各地積極探索,創造了許多成功的經驗。一些地方采用外出黨員管理證、管理手冊等辦法,取得了較好效果。但是,僅靠個別地方發放有關流動黨員管理的證件,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全國范圍內統一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就是為了適應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的客觀要求。試行這一制度,有利于促進黨員的合理流動,有利于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有利于更好地發揮流動黨員的作用。
《流動黨員活動證》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制定的統一式樣,定點印制,并加強管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經費,可從黨費中開支,不得向黨員個人收取工本費和發證手續費。
《流動黨員活動證》由基層黨委負責發放。發放時,要登記造冊,詳細登記持證外出黨員的姓名、所在支部、發證時間、外出原因、外出地點、外出時間等情況,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流動黨員活動證》一般應貼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發證的基層黨委在照片上加蓋印章。特殊情況末貼照片的,應與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同時使用。
流動黨員活動證的使用。
《流動黨員活動證》適用于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下列情況不能使用《流動黨員活動證》:
(1)短期。
(六個月以內)外出參加會議、學習進修、借調工作、辦理公務、休假探親的黨員,仍開具黨員證明信。
(2)長期。
(六個月以上)外出務工經商且有固定地點的黨員,應轉移正式組織關系。
(3)流動性較大,無固定地點,但可以經常返回原所在單位的黨員,仍在原單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4)集體外出、地點相對集中,且有3名以上黨員的,可通過建立黨支部。
(臨時黨支部)或黨/組進行管理。
取得聯系及離開的時間;"備注欄"用于說明其他欄目未盡事項,包括外來黨員的先進事跡或犯有錯誤等情況。
1.因私出國、去港澳臺或自費出國留學的黨員組織關系的處理。
1)短期請假出國或去港澳臺探親或辦理私事的黨員,其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2)出國或去港澳臺長期定居的黨員,出境以后即停止黨籍,其組織關系和檔案材料轉到縣或相當于縣一級的黨委組織部門,以保存備查。
3)黨員出境逾期(包括續假)一年以上未歸者,其組織關系及檔案材料轉到縣或相當于縣一級的黨委組織部門以保存備查。
4)經批準出境定居的預備黨員,不再辦理轉正手續,不保留其預備黨員資格。
5)自費出國留學的黨員,在學成回國之前,其黨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6)黨員本人在出國、出境之前提出要求退黨的,可按黨章規定辦理退黨手續。
2.因私出國或去港澳臺地區回來后的黨員的組織關系的處理。
1)黨員如期回國,應及時向原單位黨組織匯報出境期間的情況,黨組織也要主動關心了解他們在外的情況,如無問題,即可恢復其黨員組織生活。
2)黨員超過假期回國,本人要向黨組織申訴理由,經過審查,如理由正當且又無問題者,即可恢復其組織生活。無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錯誤的黨員,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適當的批評教育,在必要時也可給予適當的處分,待本人有了認識時,也可恢復其黨員組織生活。
3)無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國的黨員,一般不能恢復其組織生活,按自行脫黨處理。如發現有嚴重問題者,經審查,如情況屬實,要嚴肅處理,有的還要給予開除黨籍的處分。
3.自費出國留學的黨員學成回國后其組織生活問題的處理。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及人事勞動制度改革的深入,黨員流動的數量越來越多,范圍越來越廣。為了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促進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使流動的黨員能夠及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監督,更好地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對黨員流動中組織關系管理問題作出了如下規定:
(1)黨員外出務工經商或從事其它正當職業,有固定地點、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黨員所在黨組織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至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時間在3至6個月的,應出具黨員證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負責安排其參加黨的有關活動。黨員應及時主動與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聯系,轉遞黨員組織關系。
(2)黨員短期外出3個月以內,或外出時間較長但無固定地點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應通過適當的方式主動與原所在黨組織保持聯系,匯報外出活動情況,按時交納黨費。
(3)黨員3人以上集體外出,地點相對集中的,原所在黨組織應在他們中建立黨小組或黨支部(或臨時黨支部)。對外出時間在3個月以上的,應同時出具有關證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單位的黨組織負責管理這些黨員,原所在黨組織應繼續同他們保持聯系。
(4)外來經商黨員較多的集貿市場,應在這部分黨員中建立黨支部或黨小組。根據不同情況,這些黨支部或黨小組,可由鄉鎮、街道黨組織領導,也可由當地工商管理部門黨組織或個體勞動者協會黨組織領導。
(5)黨員要求流動應向所在單位及其黨組織提出申請,凡符合人員流動有關政策規定的,黨組織應予以同意并及時為黨員轉移組織關系。所去單位尚未建立黨組織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所去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黨組織,或轉到所去單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
(6)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流動服務機構的黨組織,具備管理條件并經同級地方黨委同意,可以接收在人員流動過程中尚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的組織關系,并根據不同情況,組織這些黨員過組織生活,收繳黨費。
(7)在人員流動問題上,因單位與單位或單位與個人發生爭議,而提交仲裁機構或有關主管部門進行仲裁的,有關單位黨組織應根據仲裁結論確定是否辦理轉移黨員組織關系手續。
(8)黨員擅自離職,黨組織應給予批評教育;本人堅持不改的,可區別不同情況作必要的處理。涉及黨籍處理的,應慎重對待。
(9)在黨員流動中,沒有轉來黨組織關系或沒有出具黨員證明信的,所去地方或單位的黨組織,不得承認其黨員身份和安排其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10)凡是按照規定轉來黨組織關系的,有關地方和單位黨組織應予接納,不應拒絕接收。
(11)以上各項適用于退伍軍人、大中專畢業生中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黨員的組織關系管理。
黨員生活會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二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社區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充分發揮社區各類黨員在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先鋒模范作用,依據《黨章》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根據社區黨員年齡、職業特長、身份及其活動規律,對社區黨員有針對性地實行“分類管理、分類教育”的管理辦法。
第三條社區黨員分類管理必須堅持有利于黨組織教育管理監督,有利于黨員發揮作用,有利于黨員參加活動的原則。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居住在街道社區的社區直管黨員、在職黨員、離退休黨員、流動黨員。
第五條直管黨員是指黨的組織關系由社區黨組織直接管理的黨員。
第六條社區直管黨員按照“從嚴治黨、制度規范、方法創新、注重實效”的原則,嚴格實行屬地管理。
第七條根據直管黨員的數量,不斷完善黨的組織領導體制。在具備條件的街道建黨委或黨工委,在社區建總支,在居民小區、樓院建支部,單元建小組。
第八條社區黨組織要適應新形勢,創新和改進直管黨員的教育形式,完善組織生活,嚴格教育管理制度,使直管黨員能力強、作風正和紀律嚴明。
第九條社區黨組織要充分發揮直管黨員在社區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創新活動載體,廣泛開展黨員責任區,爭當思想政治工作宣傳員、社區環境監督員、社區服務工作員、社區治安聯防員、科技信息普及員、青少年教育輔導員“六大員”等爭先創優活動,為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提供廣闊舞臺。
第十條加強社區黨員陣地建設,積極創造條件建立社區業余黨校、黨員活動室、黨員電教站、“五老”聯絡站等載體,為黨員的教育和管理提供場所和設施。
第十一條在職黨員是指居住在社區內,黨組織關系隸屬于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的在崗干部職工黨員。
第十二條在職黨員由黨員所在單位黨組織和居住地社區黨組織實行“雙重管理”。對社區直屬之外的在職黨員逐步實行居住地街道社區黨組織與黨員所在單位黨組織“雙向監督、雙向管理”的辦法。
第十三條建立社區黨建聯席會議,由街道社區黨組織召集,駐社區單位黨組織參加,每半年研究一次在職黨員“雙重管理”工作;社區黨組織建立在職黨員工作站,作為聯席會議的常設機構和在職黨員日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站由社區黨組織牽頭,站長由社區黨組織書記兼任,工作人員主要由社區干部和黨員志愿者組成。工作站的主要職責是:
1、做好社區在職黨員的登記、建檔工作;
2、組織社區在職黨員參加社區志愿者活動;
3、加強在職黨員的監督,側重于“八小時”以外的監督,負責記載并定期向在職黨員所在單位反饋其在社區表現情況。
第十四條建立“雙卡”,即:建立在職黨員基本情況及參與社區活動卡,登記居住在轄區內的在職黨員的職業、年齡、專業特長、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情況,并記錄社區內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和社區活動情況;建立在職黨員參與社區活動情況反饋卡,對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和社區活動情況,每半年向在職黨員所在單位黨組織反饋一次。
第十五條街道、社區黨組織要根據社區內在職黨員的職業特點和個人特長,按照自愿就近、靈活務實的原則,通過建立黨員先鋒崗、黨員責任區、“六大員”志愿服務隊等方式,組織社區內在職黨員開展扶貧濟困、醫療保健、法律咨詢、文體娛樂、科技宣傳、環境保潔、治安保衛等方面的志愿活動。
第十六條在職黨員所在單位黨組織要主動將單位黨員介紹到所在社區,積極鼓勵、引導和支持所屬黨員參加社區建設和社區活動,主動聽取街道社區黨組織的.反饋意見,并把黨員參加社區建設和活動情況作為對黨員進行民主評議、目標管理和評比表彰的重要內容和依據。
第十七條離退休黨員是指居住在本社區內的、從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的黨員。
第十八條根據新形勢下離退休黨員的特點和實際,區分不同情況實行分類管理。
2、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離退休后,原單位黨組織要將離退休黨員的組織關系按程序轉入居住地社區黨組織,由居住地社區黨組織和離退休黨員單位黨組織“雙重管理”,在原單位享有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不變,仍由原單位負責。
第十九條建立社區離退休黨員支部或黨小組,由社區離退休黨員推選產生支委會或小組長,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1、負責離退休黨員的登記、建檔工作;
2、加強對離退休黨員的日常教育管理,組織離退休黨員定期開展組織生活;
3、定期對離退休黨員進行走訪慰問,做到政治上關心,生活上幫助;
4、組織離退休黨員參加力所能及的社區志愿者活動。
第二十條建立“雙卡”,即:建立離退休黨員基本情況及參與社區活動記錄卡,登記離退休黨員的年齡、特長、身體健康狀況、家庭住址等情況,并記錄離退休黨員參與社區建設和社區活動情況;建立離退休黨員參與社區活動情況反饋卡,對離退休黨員參與社區建設和社區活動情況每半年向原單位黨組織反饋一次。
第二十一條離退休黨員是城市繁榮和穩定的重要力量,離退休黨員的教育要按照“政治堅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的總要求,建立離退休黨員參加學習教育制度,每月至少組織集中學習或教育活動一次,方式要多樣,次數要適當。要經常組織形勢會和會,加強離退休黨員的思想政治教育,使離退休黨員保持和發揚革命傳統,做到退崗不褪色。
第二十二條建立聯系離退休黨員制度。各單位黨組織要制定專門在職黨員干部聯系本單位離退休黨員,及時了解離退休黨員的思想、學習和生活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關心他們的生活,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讓他們時刻感受到黨組織的關懷和溫暖。
第二十三條根據離退休黨員的身體狀況和需要,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多方面培養他們的愛好和興趣,豐富他們的文化生活,把他們的思想和精力引導到健康向上的社區文化娛樂活動中來。
第二十四條根據離退休黨員的興趣愛好和特長,按照“適時、適宜、適度”的原則,多形式、多渠道、多方面發揮離退休黨員的作用,鼓勵和支持他們發揮余熱,為社區做貢獻。
第二十五條流動黨員是指組織關系在我市,連續外出達三個月以上的黨員;黨組織關系沒有轉入街道社區或臨時轉入的轉業、復員、退伍軍人與黨員和學生黨員;勞動關系、組織關系仍在原單位的下崗失業黨員;組織關系在外地,由異地進入我市城鎮務工經商的黨員。
第二十六條由社區黨組織牽頭,建立流動黨員管理服務站。站長由社區黨組織書記擔任,對流動黨員實行屬地掛靠和分層管理,服務站主要職責是:
2、辦理流動黨員的組織關系進出接轉手續;
3、協助社區黨組織對流動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
4、為流動黨員提供就業信息、就業門路和有關務工經商手續的政策咨詢和服務等。
第二十七條對企業和社會組織中的流動黨員,通過在具備條件的企業、行業內部建立黨組織,實行歸口管理;對沒有黨組織的企業、新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的黨員,建立活動證制度和定期報到制度,實行動態監督和動態管理。
第二十八條對流出黨員,建立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登記聯系制度、駐地報到制度、親屬聯系制度。原則上,流出黨員分三個層次管理:
3、季節性流出、時間不足半年的,指定專人與其本人或親屬聯系,經常掌握其思想、工作、生活情況,每次返回時,采取書面或口頭方式主動聽取黨員本人的思想和。
第二十九條根據流動黨員分散、流動性大的特點,按照“業余、小型、分散”的原則,合理安排流動黨員組織生活的時間、內容和形式。
第三十條引導流動黨員經常采取電話聯系、書面等形式向社區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自覺接受社區黨組織的教育和管理。
黨員生活會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三
為扎實有效地推進創先爭優工作,根據_的要求,結合機關支部實際情況,把“五個好”(領導班子好,黨員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工作業績好,群眾反映好)作為爭創活動的出發點,以黨總支創先爭優活動為契機,帶領支部黨員將“五帶頭”(帶頭學習提高,帶頭爭創佳績,帶頭服務群眾,帶頭遵紀守法,帶頭弘揚正氣)落到實處。為使我支部“創先爭優”活動取得最大實效,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提高黨組織的凝聚力,我支部承諾如下:
一、加強黨支部理論學習,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1、加強本支部學習型領導班子建設,支委會班子成員要積極參加各級黨組織開展的各項學習活動和黨務工作培訓,努力提高自身政治思想水平,提高基層黨組織黨建水平,提高對上級黨組織所部署工作的執行能力。
2、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學習的表率作用,定期開展黨員領導干部和支部委員講黨課活動,提高全體黨員的學習熱情。
3、積極探索創新的組織生活形式,通過形式豐富的學習活動,深入開展政治理論、方針政策等方面的學習和培訓,特別是認真學習年初市委黨代會、市人大、政協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市委“一--三”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四個濰坊”建設思路,將黨員學習制度化、常態化。支部組織不少于4次的支部學習活動。
4、利用信息化平臺,促進全體黨員學習交流。組織全體黨員利用市委組織部“黨政干部學習網”共享平臺,及時了解學習黨組織發布的各類信息、規章制度和各類學習資料,并與其他支部黨員分享。
二、強化黨風廉政建設,提高黨員拒腐防變的能力。
1、利用反腐倡廉每季一課的學習機會,組織全體黨員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中央和部的廉政規章制度和要求,全面了解8禁止和52個不準,嚴格遵守黨員干部的各項組織紀律。
2、不定期開展警示教育,組織全體黨員以觀看錄像、案例討論等方式,及時對黨內(尤其是身邊)發生的違法亂紀事件進行深入剖析,警示全體黨員遠離違法犯罪,提高黨員拒腐防變的能力。
3、勇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要求所有黨員做到遵章守紀,自覺維護黨員和群眾的合法權益,敢于批評和自我批評,在緊急任務和重大事件面前,要立場堅定、旗幟鮮明、迎難而上、敢于負責,自覺維護大局。
三、密切聯系群眾,提高黨組織的凝聚力。
1、努力幫助群眾解決思想問題,密切黨群關系。支部委員分工負責黨員群眾的思想動態,及時解答黨員群眾在思想上的困惑。黨組織的各項活動,歡迎入黨積極分子和群眾的參與和監督。
2、對群眾反映的意見要及時處理。加強黨支部與群眾的聯系,切實關心群眾生活,深入了解群眾意見和建議。對能夠在支部層面解決的意見和建議,在2周內予以答復。對于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給予解釋和說明,并向上級黨組織反映。
四、貫徹落實自主創新戰略,努力為創新型國家建設貢獻力量1、建設學習型黨組織,努力掌握新技術新業務。積極配合單位人才培養、文明單位創建和企業文化建設,營造愛崗敬業、人人爭當創先爭優先鋒的氛圍。
2、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在_領域帶頭創新。組織支部黨員認真學習業務理論和實踐知識,深入思考新形勢下工作的定位和做法,在求新、求變上下功夫,在急難重任務面前做表率,主動承擔起應有的責任。
承諾黨員:
__年_月_日。
黨員生活會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四
為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及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特制定黨員管理制度。
1、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黨的組織生活是黨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的重要形式,必須堅持每季度一次,黨員按規定執行。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按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
2、健全黨的民主生活會制度。按照有關規定,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要遵循黨的團結―批評和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達到提高覺悟,統一認識、增強團結,促進工作的目的。民主生活會后,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報送會議情況和會議記錄。
3、認真執行黨的組織生活記錄制度。每次黨的組織生活及組織活動后,及時填寫活動內容,并由黨支部書記簽名。
4、堅持發展黨員工作制度。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訓教育。
5、加強黨籍管理制度和黨費收繳制度。指定專人管理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各類報表的'統計,黨費收繳等工作。
(1)黨員必須履行黨員義務,增強黨性觀念,加強黨性修養,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2)黨員要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自覺參加黨的組織活動,按規定及時交納黨費。
(3)對離退休黨員要根據實際情況搞好分層次管理,健康狀況好的要按時參加組織生活,健康狀況較差的可以適當減少參加組織生活次數,對體弱多病不能參加的要建立聯系制度,確定專人定期聯系。
(4)黨員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不參加組織生活,不按時交納黨費的,要按自行脫黨予以處理。
(5)因工作調動轉移組織關系必須按介紹信的有效期及時辦理接轉手續。
(6)黨員去世后,黨組織必須在五日內把名單上報上級黨組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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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生活會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五
為切實建設公平、分享、提升、創新的企業發展環境,激發員工以成果為導向,形成自覺、自律、自動、奮發向上的工作作風,開創工作新局面。并對個人綜合能力及素質加以認同,弘揚正能量,本著“永遠不讓優秀的員工吃虧”的原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于公司總監及以下全體員工。
積分制管理辦法是用積分a分和b分,對員工的能力和綜合表現進行全方位量化的記載。
a分:
1.a分主要針對員工當月工作績效和遵守工作紀律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2.a分當月基礎分100分,當月清零不累計,超出100分的1:1計入b分;。
b分:
1.b分衡量的是個人綜合能力和道德行為,包括經濟貢獻、團隊建設、能力水平和綜合素質:
a.對所有言行給予相應的獎扣分;。
b.對所有法律、道德范疇認可的好人好事或壞人壞事給予相應的獎扣分;。
c.該分值是一事一議并將及時錄入個人的積分賬戶。
2.建立個人積分檔案,b分終身有效(只要在企業內持續就職)。員工在職期間,b分實行逐月逐年累加,員工離職后即歸零。
1.與表彰獎勵關聯。
2.與年度福利關聯。
3.與晉級加薪關聯。
4.與評定年度優秀員工關聯。
5.與帶薪假期關聯。
1.a分由部門負責人或個人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獎罰申請。
2.b分由個人提出獎罰申請。
3.a分和b分獎罰分數在30分及以下由部門負責人、制度委員會審批即可,超過30分需報總經辦審批。
1.本公司員工的積分初步實行一周一匯總、一周一排名、一周一公示。
2.每月匯總統計,結出當月a分排名、當月b分排名、累計b分排名。
第一部分a分。
(一)工作績效。
1.每周上級安排的工作能保質保量并按時完成,加20分。
2.工作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加5分;工作沒有按時完成,一天扣5分。
3.工作按時完成并超質量完成的,一次加20分;。
4.工作按時并超數量完成的,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給予5-20分獎勵。
5.對于上級安排的工作沒有執行的,一次扣20分;。
6.提交工作成果受到客戶肯定的,項目負責人加30分,組員加15分;。
7.未按要求不認真填寫各類表、簿、卡、冊出現錯誤的,每處錯扣2分;。
10.部門負責人每周按時提交積分申請表的加5分,沒有按時提交的扣5分;。
12.每周任務分:部門負責人有對下屬每周按30獎分*下屬人數和10分罰分*下屬人數的發放任務。獎罰分全部發放則部門負責人加30分,沒有發放完則扣15分。
(二)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及崗位職責的行為表現。
1.經公司主要領導批準,晚上加班每1小時,加10分,以此累加;。
5.領導要求參加的加班不參加的扣15分,經批準不參加的扣5分;。
7.當月考勤無遲到、早退,無事假、病假者加50分;。
8.遲到早退一次扣5分;。
9.病假一天扣10分;。
10.事假每天扣20分;。
11.曠工每天扣100分;。
13.上班時間未經批準外出干私事的一次扣50分;。
14.下班后辦公桌面臟亂者,一次扣10分;。
15.在辦公區域或廁所抽煙者,一次扣20分,發現并舉報者獎50分。
第二部分b分。
(一)個人能力。
6.積極研究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工作質量并有明顯成效的,獎勵50分。
(二)團隊建設。
5.員工降職,其直接上級扣10分;。
6.員工辭職,其直接上級扣10分;。
7.員工獨立為培訓考試出試卷的,每次考試加10分-20分。
(三)經濟貢獻。
3.員工積極學習研究各級政府的相關政策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公司采納,比如合理合法降低了貸款利息,合理合法減免了罰款,合理合法減免了稅費等,獎200分。
(四)綜合素質(與員工做人、做事掛鉤)。
1.員工做好人好事、拾金不昧,給災區捐款、獻愛心等,符合一項獎50分;。
5.為客戶提供最佳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受到賓客表揚者加10分;。
7.員工堅持帶病工作(醫生建議休息的情況),發現一次獎30分;。
10.員工之間發現吵架、罵人、打架等不良行為者,發現一次扣200分;。
11.前臺不在時,辦公室電話響起,主動接聽并做好記錄的一次加5分;。
12.前臺不在時,客人來訪主動接待并倒茶的,一次加5分;。
13.下班后沒有關閉電源者扣5分,發現并幫助其關閉電源者加5分;。
14.下班關閉公司門窗者加5分;。
16.早上上班第一位打卡者,一次加5分。
17.早上上班主動開戶辦公室窗戶、開燈、并為同事們燒開水者,一次加5分。
18.辦公室地面臟,主動清潔地面的加5分;。
19.會前主動布置好會議室,包括:借會議器材,開啟投影儀,放投影布的,每次加5分。
20.會后主動整理會議室,包括:歸還會議器材,關閉投影儀、桌椅擺放整齊、清潔會議桌面和地面的,每次加5分。
21.為公司飲水機加水者,每次加2分(前臺工作人員每天加水2次后方可申請加分);清潔飲水機每次加10分。
22.每周為部門和公司統計積分者,加10分。
1.每月b分第1名享有帶薪假期1天,第2名享有帶薪假期0.5天,此假期可累計;。
4.公司所有員工的考核都統一按照積分制管理工作細則進行,公司總經理、常務副總對公司所有員工享有獎扣分權利,并且每月有獎分100分、罰分20分任務分。但本人不參與積分制管理;總經理、常務副總獎扣分由制度委員會直接計入b分。
6.部門負責人任務分:部門負責人有對下屬每周按30獎分*下屬人數和10分罰分*下屬人數的發放任務。獎罰分全部發放則部門負責人加30分,沒有發放完則扣15分。
8.獎扣分標準可參照上述標準設定,未設定部分則應提出申請,并由制度委員會和總經辦同意后可實施。
1.本規范制度未盡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關制度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執行。
2.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補充。
3.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行。
黨員生活會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六
制度是個社會的游戲規則,更規范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系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1)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以支部為單位,每年開展一次。
(2)在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前,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3)會前要摸清黨員思想狀況,提高黨員對民主評議工作的認識。
(4)每名黨員都要對照《黨章》和不同崗位黨員先進性具體要求,形成自我評議材料。
(5)黨員應向支部大會作個人學習、工作和生活情況總結匯報,認真開展自我批評。
(6)黨支部要組織黨員進行相互批評和民主測評,也可吸收本單位群眾和服務對象參加測評。
(7)要召開支委會,結合黨員本人的匯報情況、互評情況、平時表現和民主測評情況對每名黨員進行評議,并形成評議意見。
(8)對黨員的評議結果,要征求本人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應做進一步的思想交流,努力達到共識。
(9)要將評議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通報,對優秀黨員進行表揚,對評議不合格黨員,按照有關規定,分別作限期改正、勸退和除名處理。
2、“三會一課”制度。
(1)黨支部每季度要至少召開一次黨員大會。會議的主要內容是研究制定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的具體計劃和措施;聽取和審查支委會工作報告;討論決定發展黨員、黨員教育管理等工作;選舉或補選支部委員會委員,選舉出席上級黨員代表大會代表等。
(2)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支委會。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黨組織和本支部黨員大會決議;做好上月的工作總結,研究制定本月的工作。
學習計劃。
;討論和處理支部各項日常工作。
(3)每月召開一次黨小組會議。加強對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圍繞支部近期具體任務,研究落實解決的具體措施,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切實落到實處。
(4)黨支部每半年至少講一次黨課。內容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的基礎知識和一些重要會議、領導講話精神為主。黨課學習以組織黨員聽黨課為主,也可結合黨課內容進行討論,交流心得體會。每人都要記好學習筆記,支部要有學習記錄。
(1)黨支部除每半年組織一次黨課學習外,還要至少組織一次其它形式的學習活動。
(2)支部每年都要制定年度學習規劃,黨員要根據支部規劃,做出個人學習計劃。
(3)學習要采取理論講座、典型報告、座談討論、參觀走訪和電化教育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
(4)學習內容包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也可以結合黨員工作實際,學習業務、法律、科技等知識。
(5)學習活動也可以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不斷提高他們的理論素質和黨性觀念。
(6)參加學習的人員要認真思考,記好學習筆記,寫好學習心得,做到學有所獲,學以至用。
(1)黨支部每季度舉辦一次黨日活動。
(2)黨日活動的規模和內容要按上級黨組織的安排或結合本支部的實際情況而定。
(3)黨員活動日主要以義務勞動、無償服務等形式為主。
(4)活動前黨支部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活動后要做好總結,樹立典型,廣泛宣傳。
(5)要通過黨日活動,達到使黨員了解社會、服務群眾,提高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的目的。
(1)申請入黨的同志從被批準為預備黨員之日起,就有了黨籍。
(2)干部黨員的《。
入黨志愿書。
》納入個人檔案,由檔案管理部門保管,其他黨員的《入黨志愿書》由其所在黨委保管。
(3)凡經組織批準,調動工作單位的黨員,都應及時接轉黨員組織關系。
(4)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不到新單位接轉組織關系的,以自行脫黨論處,取消黨籍。
(5)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完成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6)黨員要求td,應經支部大會討論后宣布除名,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7)勸黨員td,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8)如被勸告td的黨員堅持不退,應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除名,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9)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
(10)黨員經過留黨察看仍堅持錯誤而不改正的,應當開除黨籍。
(11)開除黨籍處分,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后,報市紀檢委審查批準。
(1)按期繳納黨費是《黨章》對黨員的一項基本要求,也是黨員對自己的一次黨性教育。
(2)原則上黨員每月上繳一次黨費,特殊情況可以提前預繳,一般不得延遲繳納。
(3)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4)對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5)黨費標準根據中組部[1994]3號《關于共cd員交納黨費的辦法的規定》標準,按比例繳納。
(6)每個黨員都有自覺按規定足額按時繳納黨費的義務,一般不宜由別人代交。
(7)黨費的收繳和管理由黨委和支部組織委員負責,支部每月向黨員收繳一次黨費報黨委,黨委每季度向市委組織部繳納一次黨費。
(8)黨委每季度對各支部黨費收繳工作進行一次通報,市委組織部每半年對各黨委進行一次通報。
(1)每個黨員都要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
(2)匯報的內容可以是黨員自己的學習、思想和工作情況,也可以是其他黨員的模范事跡、不良傾向或問題。
(3)黨員匯報要抱著對黨負責、對同志負責、對事業負責的態度,忠誠老實,實事求是。
(4)黨員匯報可以是在黨的組織生活會或黨小組會上,也可以單獨找黨組織負責人匯報。
(5)長期外出的黨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
(6)黨組織要認真聽取黨員的思想和工作匯報,做好記錄,并做好個別黨員的思想工作。
(7)對長期不匯報思想的黨員,要進行必要的批評教育。
(1)黨員外出務工經商或從事其他正當職業,應事先向黨支部報告。
(2)黨員長期(6個月以上)在外且有固定地點的,應將其組織關系轉至所在地區或單位黨組織。
(3)黨員3人以上集體外出且地點相對集中,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可建立臨時黨小組。
(4)黨員臨時或季節性外出且無固定地點的,組織關系不動,報黨委審核后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
(5)持《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黨員應參加所在地或單位黨組織的組織生活,主動交納黨費。
(6)因公出國黨員,其組織關系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因私出國黨員,其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7)黨員在外流動期間,應定期向原所在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
(8)持臨時組織關系或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黨員返回單位時,應及時檢查在外地參加組織生活情況。
(9)對外出不向黨組織報告,長期不轉移組織關系,不向黨組織匯報和不交納黨費的流動黨員,黨組織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組織處理。
(10)對外來流動黨員,要及時接收他們的黨員身份證明,安排參加黨的活動。回去后要簽署有關證明,交本人帶回。
(1)對解除勞動關系但未再就業的黨員,要按就近原則將組織關系轉接到社區黨組織。
(2)對暫時不能轉接到社區黨組織的,原單位要認真履行好職責,確保他們“離崗”不“離黨”。
(3)待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和復轉軍人黨員,在待業期間,要將組織關系轉移到居住地所在社區或村黨組織或市民政局、人才中心黨組織,并參加那里的組織生活。
(4)對解除勞動關系再就業和待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復轉軍人黨員就業后,要將組織關系及時轉移到所在單位黨組織。
(5)要本著立足實際、靈活掌握、發揮特長的原則,抓好特殊類型黨員教育管理。
(6)要在政治和生活上關心特殊類型黨員,了解和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
(7)對于個別作用發揮不好、不參加組織生活、不交納黨費、經多方工作仍無改進的特殊類型黨員,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1)黨員在工作調動、參軍、招工、升學、轉業時,從一個地區或單位調到另一個地區或單位時,需要轉移組織關系。
(2)轉移黨的組織關系由黨支部、基層黨委及市委組織部逐級辦理。
(3)轉移黨組織關系介紹信的有效期限長短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但最長有效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4)超過有效期限辦理手續,黨員應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取得有關證明,黨組織方能予以接轉。
(5)對沒有正當理由,長期不轉移組織關系,不按指定單位去報到的黨員,應給予嚴肅批評,并限期報到。
(6)對經批評教育后,仍把組織關系介紹信留在自己手中,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黨員,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處分,或按黨章規定,以自行脫黨論處。
11、“創、聯、幫”活動制度。
(1)每個鄉鎮黨委和黨支部都要成立“創、聯、幫”活動領導機構,黨委書記和支部書記要親自抓,負總責。
(2)各鄉鎮黨委和黨支部要制定“創、聯、幫”
活動方案。
明確長遠目標、年度規劃和推進措施。
(3)每名有活動能力的農村黨員都要按上級黨組織要求,確定“創、聯、幫”活動的具體措施和活動目標。
(4)黨員要把“創三戶”、“聯兩戶”、“幫一戶”作為“創、聯、幫”活動的主要內容。
(5)村黨支部要通過開展“創、聯、幫”活動,帶領農民群眾創出一條致富道路,搞好聯合服務、聯合發展,幫助貧困農民實現共同富裕。
(6)要建立健全“創、聯、幫”活動檔案,并把黨支部和每名黨員的“創、聯、幫”活動情況定期向群眾公布。
(7)每年要召開一次“創、聯、幫”活動推進會,進行階段性總結和部署。
(8)要將每名黨員干部的“創、聯、幫”活動情況作為年終考核評議的一項重要依據。
12、“結對子、幫調整”活動制度。
(1)各市直單位黨組織年初要按市委要求,制定本單位黨員與農村貧困戶“結對子、幫調整”活動方案。
(2)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時與所包扶鄉鎮、村屯黨組織聯系,搞好黨員與農戶的對接。
(3)要組織黨員結合所包扶農戶的實際情況,幫助確定一個切實可行的致富路子。
(4)要組織黨員圍繞所包扶農戶的生產、生活,給予資金、物資、技術、信息等方面的扶持。
(5)黨組織要定期對黨員包扶農戶情況進行檢查指導,樹立和宣傳典型,推進工作落實。
(6)年末要對“結對子、幫調整”活動進行總結,并將總結材料報上級黨組織。
(7)各級黨組織要將開展“結對子、幫調整”活動情況,作為考核評議黨員干部的一項重要內容。
(1)各有關單位黨組織要組織黨員認真填寫黨員參加社區活動聯系卡。
(2)在職黨員要持聯系卡到所居住社區黨組織登記,參加社區黨組織生活及其它活動。
(3)在職黨員要發揮自己的特長,參加社區志愿服務活動。
(4)單位黨組織要對本單位黨員參與社區活動情況定期檢查督促。
(5)社區黨組織要把住區在職黨員參加社區建設和服務的情況做好記載,每季度填寫一次活動卡。
(6)年末社區黨組織要對在職黨員在社區的表現填寫反饋卡,并反映給黨員所在單位黨組織。
(7)單位黨組織要把黨員參加社區活動的表現,作為評議黨員的一項重要依據。
14、黨員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的制度。
(1)黨員編入黨的一個組織,既是黨員享有的基本權利,也是黨組織的重要職責。
(2)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3)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
(1)具有商服職能單位黨組織要在黨員所在商服崗位設立“黨員柜臺”、“黨員攤床”等。
(2)具有社會性服務職能單位黨組織要成立“黨員服務隊”、“黨員維修隊”等黨員自愿服務組織。
(3)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黨組織要實行黨員“掛牌上崗”、“標志上桌”。
(4)企業黨組織要設立“黨員責任區”。
(5)每名共cd員都要佩帶黨徽,亮出黨員身份,接受群眾監督。
(6)各單位黨組織要設立專線電話。對群眾反映有問題的黨員要進行查處,并給予相應處分。
16、踐行共cd員先進性具體要求制度。
(1)各級黨組織要將本部門及不同崗位的黨員先進性具體要求,用宣傳板等工具,置于本單位明顯處,時刻提醒黨員保持先進性。
(2)在民主生活會上,要按照黨員先進性具體要求,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3)在黨員評議活動中,要把黨員先進性具體要求作為評議黨員的重要標尺。
(4)各級黨組織在日常工作中,要按照先進性具體要求教育和引導黨員,保證黨員保持先進性。
發展新黨員工作。
(1)黨支部每年年初都要按照上級黨組織要求,制定年度發展黨員。
工作計劃。
(2)無特殊情況,每個黨支部每年至少要發展一名新黨員,三年以上不發展黨員的,支部書記要向黨委說明原因。
(3)每個支部要保持一定數量的入黨積極分子,經常吸收他們參加有關活動,并分配一定的工作,對他們進行考察和鍛煉。
(4)要遵循發展黨員工作的十六字方針,嚴格履行發展黨員工作程序,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2、積極分子民主推薦制度。
(1)要求入黨的先進分子要主動向黨組織遞交。
入黨申請書。
(2)要通過本單位(村、企業、社區)群眾無記名推薦和黨支部黨員大會通過后,方可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初步人選。
(3)由支部全體黨員無記名民主推薦,2/3以上黨員同意后,方可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預備人選。
3、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制度。
(1)各基層黨組織要通過宣傳黨的政治主張和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黨外群眾對黨的認識,不斷擴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
(2)申請入黨的人主動遞交入黨申請書,由黨支部討論通過后,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
(3)黨支部要指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人。
(4)基層黨組織要吸收入黨積極分子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給他們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對他們進行培養和教育。
(5)培養人每季度對入黨積極分子考核一次,黨支部每半年考核一次,并填寫考核記實。
(6)每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培訓一次,并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進行分析和整頓。
(7)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經過2年(農民和工人經過1年)以上培養教育后,經支委會討論同意,可列為發展對象。
(1)發展對象在經過初審和填寫《入黨志愿書》后,要在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2)發展對象要有本人所居住社區征求意見。
(3)黨支部要對社區黨組織和群眾反映有問題的黨員,進行認真核實,對確有問題的要延期發展或不予發展。
(1)入黨積極分子經培養人推薦,黨小組或黨支部黨員充分醞釀,支委會審查后,可確定為近期發展對象。
(2)黨支部要對近期發展對象進行政審,對從事經濟活動的近期發展對象還要進行經濟審計。
(3)由市委組織員辦對近期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
(4)黨支部要填寫發展黨員請示報告單,并上報黨委。
(5)黨委審查考核后填寫《發展黨員送審報告單》,上報市委組織員辦。
(6)市委組織員辦在初審后,發《入黨志愿書》,由本人填寫。
(7)由黨支部對發展對象進行公示,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
(8)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接收新黨員,形成決議后上報黨委。
(9)黨委審查后報市委組織員辦。
(10)市委組織員辦組織員談話時填寫《發展黨員協審表》,并進行考核談話和簽署意見。
(11)黨委討論審批,簽發《預備黨員批準通知單》上報市委組織員辦,并通知支部和本人。
(12)舉行入黨儀式,入黨積極分子成為預備黨員。
(1)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填寫黨員卡后,由培養人繼續培養教育,定期填寫考核記實。
(2)預備黨員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預備期滿1年后,由本人提出轉正申請。
(3)黨小組提出轉正意見后,由支委會進行審查并征求黨內外意見。
(4)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做出決議,并上報黨委。
(5)黨委討論審批后簽發《預備黨員轉正通知單》上報市委組織員辦,并通知支部和本人,將有關材料歸檔,預備黨員成為正式黨員。
(1)入黨積極分子培養人、黨支部書記、黨委組織委員、市委組織員要切實做好發展黨員的教育、培養和考核工作,認真履行好發展黨員職責。
(2)對不認真履行發展黨員工作程序,違背發展黨員工作原則,敷衍了事,弄虛作假的黨支部書記、黨委組織委員、市委組織員要追究其有關責任。
(3)對預備黨員或新轉正黨員兩年內,在經濟、工作、作風等方面發生重大問題的,要追究與其談話的市委組織員、黨委組織委員、支部書記和培養人的相關責任。
黨員生活會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七
葦湖巷社區網格黨支部黨員組織生活管理制度為了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使之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依據《黨章》和《準則》,針對本社區各支部黨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通過教育管理,嚴格黨員的組織生活,堅持黨內各項制度,強。
化黨員的意識,繼續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二、黨員按照黨章規定履行黨員義務,享受黨員權利,及時編入所。
在社區的黨支部,按時參加黨的各項活動,按期交納黨費,接受黨的教育管理,努力完成黨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社區各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每月一次,每次兩小時,并要提前安。
排活動內容,做到有計劃、有準備,黨員要積極參加支部活動,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四、要建立簽到制度。黨員每次參加活動都要簽到,因病、因事不。
能參加組織生活,都要提前口頭或書面向黨支部請假,如當時來不及請假,事后要補假。凡不請假的,黨支部要查明原因,連續兩次無故不到者,要進行批評。
五、黨員外出探親訪友或其他原因長期外出影響參加正常組織生。
活的,應事先向黨組織請假,說明去向、聯系辦法;外出時間在兩個月以內的,可待回來后向黨組織匯報;兩個月以上的,每個季度至少向黨組織書面匯報或口頭匯報一次;未請假外出,不與黨組織聯系,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未參加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作自行脫黨處理。
黨員生活會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八
各位黨員同志:
你好!在新一屆高校畢業生走出校園、步入社會之際,東陽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心黨支部向你們致以誠摯的祝福和問候,并向為推進社會各項事業全面進步作出貢獻的你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東陽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黨支部自成立以來,在上級黨委的正確領導和關懷下,各項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支部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隨著每年到中心報到的畢業生增多,流動黨員人數也日益增加,截至5月底,我中心黨支部黨員人數已達到1685人,分布在全國各地的各行各業,數量之多,分布范圍之廣,給我們做好流動黨員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許多黨員同志工作流動性大,頻繁更改聯系方式,以至于我們無法聯系到本人。為了進一步做好流動黨員管理工作,根據東陽市委組織部和市直機關工委的指示,我中心將對掛靠的流動黨員進行一次梳理,請各位流動黨員收信后,及時到中心繳納黨費,并告知相對固定的聯系方式(變更后也請及時告知),對于長期沒交黨費的黨員,我中心將按黨章規定作為自動脫黨處理。我中心黨支部將嚴格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努力做好新形勢下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竭誠為大家服務。同時也希望廣大流動黨員時刻牢記黨的宗旨,更加增強黨性觀念,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真正體現出當代共產黨員的先進性。為便于大家及時了解和掌握中心關于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相關規定和動態,我們在東陽人才網上設立了“黨員管理”欄目,以方便廣大流動黨員及時了解中心支部的信息,供大家相互學習交流。為此,我中心黨支部特向廣大流動黨員提出以下要求,請自覺遵守:
1、鑒于我中心黨支部的特殊性,對于有工作單位并可落實黨組織關系的流動黨員,請將黨組織關系落入工作單位,以保證正常的教育、活動和管理。
2、如工作單位無黨組織而需將黨組織關系轉入我中心黨支部的正式黨員須經東陽市委組織部接轉組織關系,憑東陽市直機關工委開具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在規定時間內到我中心辦理黨組織關系掛靠手續。
3、組織關系轉入我中心黨支部后,要認真遵守各項制度,要自覺增強組織觀念,嚴格自律,按期參加組織生活,按時交納黨費。
4、要經常保持與中心黨支部的聯絡,如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發生變化,請及時告知。
5、當人事檔案關系轉出中心時,須將其黨組織關系一并轉出。
最后祝愿廣大黨員事業有成,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xxx。
xx年x月x日。
黨員生活會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九
1、財務檔案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手工賬薄、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及稅務相關資料、各種票據領購使用登記薄、財務人員移交清單及交接登記薄、財務軟件計算機拷貝磁盤或光盤、各種經濟合同、項目成本資料、資產評估報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記合同、驗資報告、審計報告、已作廢的各種票據、已使用完的各種票據存根、各項內部審計報告等。
2、每月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應在每月賬務完成納稅申報后,由會計人員協同會計主管人員整理、裝訂,并登記編號入庫管理。對于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資料、手工賬薄、各種登記薄、移交清單等在年終賬務完后整理裝訂入庫;對于計算機拷貝磁盤或光盤在拷貝后即刻納入檔案管理;對于其他財務資料應該入庫保管的,但根據工作需要暫時保管在不同會計人員手中,但對于十分重要的資料也應先辦理入庫手續,然后由相關財務人員按照正常借閱手續借出,以明確責任,保證財務資料的安全。
3、建立“財務檔案登記薄”,每項財務檔案歸檔前,由主管人員確定檔案的分類,按照不同的檔案類別分別編號登記管理,由檔案管理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在登記薄上簽字(蓋章)。
5、財務資料只能保留在公司范圍內,不能帶出公司。除了財務部門內部工作需要以外,不能借閱給其他人員。如有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因執法需要調閱或借閱公司財務資料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必須出具正式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或“判決書”等法律文件以及工作證件,并由財務負責人批準后,按照以上手續辦理借閱、調閱。
6、財務檔案的保管按照《檔案法》及《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執行。如果超過規定的保管時間需要銷毀的,應上報財務中心并建立“財務檔案銷毀清冊”,在保管人員、主辦會計及財務負責人共同監督下銷毀,“銷毀清冊”作為財務檔案保管;其中未清債權債務雖超過期限也不得銷毀。
7、財務檔案管理人員及其他財務人員不得擅自公布財務資料;不得擅自銷毀、涂改、偽造財務檔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寫、復制財務檔案;不得損毀、分散、丟失財務檔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應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情章嚴重,違反國家法律的,依法移送檢查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8、行政部門應為財務檔案的管理提供必需的條件。
9、財務負責人應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財務檔案管理情況;集團財務中心定期對分支機構的財務檔案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內部審計財務檔案管理情況作為審計重點,確保財務檔案的科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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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生活會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章制度就是規矩,是用來規范我們行為的規則、條文,它保證了良好的秩序,是各項事業成功的保障。而《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的制定,就為黨的工作機關的各項工作提供了依據、夯實了基礎,規范了黨的工作機關設立、職責和運行的基礎主干黨內法規等內容。但是有了《條例》還遠遠不夠,關鍵是要認真學習《條例》相關內容,結合日常工作,真正做到學以致用,讓《條例》發揮應有的效能、作用。黨員要遵守規章制度。
帶頭加強學習。積極參加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積極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帶頭轉變作風。愛崗敬業,盡職盡職,自覺加強黨性鍛煉,不斷提高黨性修養。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作風踏實、深入,服務熱情、周到。帶頭開拓創新。按照承諾情況,認真鉆研崗位專業知識,積極參與創先爭優活動,努力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黨員要遵守規章制度。
敬畏法紀,常修律己之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無論是誰,職位有多高,權力有多大,違反法律都將受到嚴厲制裁。敬畏法紀,就是要尊重法律的神圣,敬畏法律的威嚴,明白法律是至高無上的任何組織和個人都要遵守,黨員要遵守規章制度。
黨員生活會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一
敬愛的黨組織:
您好!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作為今年黨建工作的龍頭任務,早謀劃、早部署、早行動,從嚴從實推動入黨積極分子學習教育扎實開展。
精心調研謀劃。六安市委會專題學習中央《關于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并結合實際研究貫徹措施。市委組織部開展“兩學一做”專題調研,分組深入鄉鎮、村、社區、非公企業、機關、學校等召開由不類型黨員參加的座談會,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同時,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工作籌備組,提前做好請示、匯報和相關準備工作,確保省委部署后市里立即啟動。
超前部署安排。結合全市組織部長會議,專門就開展好“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進行部署、提出要求。出臺《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建設的意見(試行)》,部署開展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工作,建強黨組織,理順隸屬關系,打好組織基礎。全面開展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排查,開展“黨員找組織、組織找黨員”(“雙找”)活動,摸清黨員底數,建立管理臺賬,清除“隱性黨員”和“口袋黨員”。依托市在外人才協會,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外出黨員相對集中地建立流動黨員黨組織,并做好黨員組織關系接轉工作,確保實現學習教育全覆蓋。
廣泛宣傳動員。在《皖西日報》、《六安黨建》和六安先鋒網等設置專欄,并依托電視、網絡、報刊、手機短信和微信易信等,集中宣傳“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相關情況,反映組織動態,提前預熱,營造氛圍。全面開展“弘揚紅色精神、踐行核心價值觀”和“老區精神學習宣傳月”活動,強化全體黨員、干部的黨員意識和黨性觀念。結合“送理論下基層”等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宣講活動,宣傳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有關要求,增強基層黨員、干部參與學習教育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匯報人:xuexila。
匯報時間: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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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生活會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二
堅持黨支部統一領導、各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支委把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擺在重要議程,堅決貫徹落實鎮黨委部署。把黨的作風建設同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結合起來,帶動和促進政風、行業風氣和社會風氣建設。堅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各種不良作風。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積極探索黨的作風建設的新路子,努力培育符合時代要求的新的作風,大力弘揚和展示新時期共產黨人的風范。
黨員領導干部要在作風建設中起表率作用。要求他人做到的,領導干部要首先做到;要求下級做到的,上級要首先做到,一級帶一級,一級抓一級,作出榜樣,抓出成效,齊抓共管,進一步形成健康向上的良好風氣。
加強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習,努力掌握和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堅持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武裝全黨,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不斷深化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不斷改造主觀世界,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把思想作風建設擺在第一位,深入進行馬克思主義發展史的教育,特別是用我們黨不斷推進理論創新的實踐教育廣大黨員干部。堅持開展黨的思想路線的教育、基本國情和基本路線的教育、國際國內形勢的教育。學習和研究問題,鼓勵敞開思想,各抒己見,用擺事實、講道理的方法開展討論。要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創新,做到重實際、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形成認真學習的風氣、民主討論的風氣、積極探索的風氣和求真務實的風氣。
黨員領導干部要傾聽群眾呼聲,關心群眾疾苦,把群眾的安危冷暖時刻放在心上,努力為群眾辦實事。對工作和生活遇到困難的群眾,要格外關注,重點幫助。要深入一線,加強工作指導,善于在新的條件下做好群眾工作。要銳意改革,大膽進取,又要注意使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同人民群眾的承受程度相適應。要宣傳教育群眾,更要學習人的高尚品格和聰明才智。深入群眾要講求實效,不要增加基層和群眾的負擔,堅決反對搞花架子。正確認識和評價干部政績,建立和完善科學的考核標準,堅決剎住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追名逐利的歪風。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不準向下級提出不切實際的要求,不準強迫命令,嚴禁欺壓群眾,切實解決作風粗暴、辦事不公的問題。
黨員領導干部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帶領群眾創造美好生。
活。辦一切事情都要遵循勤儉節約、艱苦創業的原則,量力而行,精打細算,講求實效;反對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加強思想道德修養,培養積極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抵御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的侵蝕,做到一身正氣,一塵不染,以共產黨人的高風亮節和人格力量影響和帶動群眾。
在黨員領導干部中進一步加強民主集中制教育,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制度,堅持和完善黨內政治生活的各項準則,實行民主基礎上的集中與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拓寬黨內民主渠道,使黨員對黨內事務有更多的了解和參與。
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充分發揮清河學校黨支部的作用,重大問題必須提交支委會集體討論決定,黨支部書記要成為黨員干部的表率,胸懷全局,作風民主,多謀善斷,知人善任,做好團結協調工作。
支委成員要增強全局觀念,切實履行職責,積極參與集體領導,落實集體領導下的個人分工負責制。領導干部不論職位高低,都不允許凌駕于組織之上,獨斷專行,都不允許違背集體決定自行其是,擅自行動。堅決克服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內耗嚴重等軟弱渙散現象。
加強理想信念和廉潔從政的教育。黨員領導干部要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正確對待權力、地位和自身利益,做人民的公仆。要自覺抵制各種剝削階級腐朽思想的侵蝕,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以身作則,廉潔自律,管好自己,大力宣傳清正廉潔、克己奉公、敢于同腐敗現象作斗爭的黨員干部的模范事跡,弘揚正氣。
黨員領導干部要發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克服浮躁情緒,把心思用在干事業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實中,創造實實在在的成績;在抓好落實上狠下功夫,察實情、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定下來的事情就要雷厲風行、抓緊實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督促檢查、一抓到底,重要環節要身先士卒、超前指揮,一步一個腳印地把我們的事業推向前進,使各項政績真正經得起實踐、群眾、歷史檢驗。
優良的作風為黨和人民把好選人用人關。
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是選賢任能的關鍵。認真執行并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對干部的推薦提名、考察考核、討論決定等各個環節實行全過程監督。
領導班子要經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進行開誠布公的談心活動,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發現問題,及早提醒,及時糾正。領導干部要堅持黨性原則,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勇于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與錯誤,反對明哲保身、怕得罪人的好人主義;正確對待不同意見,不得壓制批評,更不準打擊報復;增強紀律觀念和法制觀念,自覺用黨紀國法規范自己的行為。
黨員生活會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三
我縣共有在冊流動黨員3662名,流動黨組織161個,其中流動黨委5個,流動黨總支7個,流動黨支部149個,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啟動以來,我縣充分發揮流動黨員雙向管理特點,積極協同流入地黨組織引導廣大流動黨員開展學習教育,破解流動黨員聯系集中難、教育管理難、作用發揮難等問題,不讓一名流動黨員在學習教育中“掉隊”。
一是精心組織抓動員。認真開展流動黨員“大排查、大組建、大提升”活動,摸清流動黨員底數,建立動態信息臺賬。結合組織關系集中排查工作,進一步摸清流動黨員人數、流入地、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全縣“兩學一做”動員會召開以后,各地各單位積極主動與駐外黨組織取得聯系,協調安排學習教育工作。5月初,駐上海、寧波、北京、常州流動黨委陸續召開動員會,傳達縣委“兩學一做”工作會議精神。金牛、龍橋、盛橋等各鎮駐外黨組織也迅速召開動員會,成立學習教育協調機構,統一思想認識,掀起學習教育熱潮。
二是多措并舉促學習。縣委學習教育協調小組辦公室提供內容,鎮、村印制簡便易帶的“兩學一做”手冊,利用流出人員集中返鄉時機,鎮、村干部登門贈送資料,方便黨員隨時對照學習。依托互聯網、手機網絡平臺等開設流動課堂,在縣政府網站、廬江先鋒網等開設“兩學一做”專欄,及時發布學習內容;在手機黨員信息平臺上編發簡要學習內容以及推薦書單;開設縣委組織部微信公眾平臺,及時發布學習教育開展動態,真正讓流動黨員開啟電腦就能學、拿出手機就能學。學習教育開展以來,全縣已發送學習信息20多條,推薦書目10多種,發布微信12期。5月中旬,駐寧波流動黨委邀請鄞州市委黨校孫偉兒教授給與會同志上了一堂生動的黨課。金牛鎮黨委及時向駐上海、杭州、常州、合肥、昆山等5個流動黨支部的59名流動黨員郵寄學習材料,鎮第二指導組專門負責指導各流動黨支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鎮黨委通過“短信課堂”、流動黨員qq群、現場宣講、觀看專題片等方式為流動黨員“補課”充電,各流動黨支部先后組織開展12場次集中學習活動,發放黨章、各類學習資料200多份,各支部委員分別聯系3-5名黨員,開展結對幫學活動。龍橋鎮駐上海流動黨總支各黨支部針對流動黨員特點制定學習計劃,注重聯系本職工作實際,對老弱、行動不便流動黨員采取送學上門、“一對一”幫扶學等方式,做到學習教育不漏一人。
三是互動交流重效果。為加強駐外流動黨組織的交流,共同學習、共同提高,縣委力促駐外流動黨組織區域化開展學習教育,加強互聯互動。5月14日,駐寧波流動黨委組織部分黨員前往駐上海流動黨委交流學習,共同提高。5月22日,駐上海、寧波流動黨委在上海嘉定區召開黨建工作交流座談會,雙方黨委主要負責人介紹學習教育開展的基本情況和取得的成效,并安排了典型發言,會議就如何抓好流動黨組織各項黨建工作交流經驗做法,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并就如何開展流動黨組織“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進行深入討論。盛橋鎮以駐無錫流動黨支部為基地,在學習教育中開展流動黨員“行業互訪”活動,根據流動黨員的行業性質、部門特點進行分類,通過行業介紹、學習交流等形式,讓流動黨員了解不同行業的工作特點,增強對不同領域、行業的認識。龍橋鎮駐上海流動黨總支所屬黃屯、缺口、夾板等黨支部,支部書記帶頭領學,并開展“以學促管”主題活動,積極與鎮黨委對接交流,主動領取“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任務,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融入流動黨員日常生產生活中。5月28日至29日,駐寧波流動黨委鋪崗、明圣、廬城、田埠、梁崗、北侖等支部分別在駐地召開學習教育專題黨課報告會,并進行討論交流,黨員還按照組織程序,主動繳納黨費6000多元。通過學習交流和討論,各流動黨組織認為,要把思想建設放在首位,教育引導黨員尊崇黨章、遵守黨規;要依托“黨員活動日”、三會一課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發揮黨支部自我凈化、自我提高的主動性;要嚴密黨的組織體系、嚴格黨員教育管理、嚴明黨建工作責任制,確保“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落實到位。廣大流動黨員紛紛表示,要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著力解決在思想、組織、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堅定理想信念、保持對黨忠誠、樹立清風正氣、勇于擔當作為,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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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生活會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四
堅持黨支部統一領導、科室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支委把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擺在重要議程,堅決貫徹落實市局黨委部署。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把黨的作風建設同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結合起來,帶動和促進政風、行業風氣和社會風氣建設。堅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各種不良作風。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積極探索黨的作風建設的新路子,努力培育符合時代要求的新的作風,大力弘揚和展示新時期共產黨人的風范。
黨員領導干部要在作風建設中起表率作用。要求他人做到的,領導干部要首先做到;要求下級做到的,上級要首先做到,一級帶一級,一級抓一級,作出榜樣,抓出成效,齊抓共管,進一步形成健康向上的良好風氣。
二、理論聯系實際制度。
價值觀。
三、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制度。
把思想作風建設擺在第一位,深入進行馬克思主義發展史的教育,特別是用我們黨不斷推進理論創新的實踐教育廣大黨員干部。堅持開展黨的思想路線的教育、基本國情和基本路線的教育、國際國內形勢的教育。學習和研究問題,鼓勵敞開思想,各抒己見,用擺事實、講道理的方法開展討論。要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創新,做到重實際、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努力在防洪閘形成認真學習的風氣、民主討論的風氣、積極探索的風氣和求真務實的風氣。
四、心系群眾,服務人民制度。
暴、辦事不公的問題。
五、艱苦奮斗、勤儉節約制度。
黨員領導干部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帶領群眾創造美好生活。辦一切事情都要遵循勤儉節約、艱苦創業的原則,量力而行,精打細算,講求實效;反對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加強思想道德修養,培養積極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抵御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的侵蝕,做到一身正氣,一塵不染,以共產黨人的高風亮節和人格力量影響和帶動群眾。
六、發揚民主、團結共事制度。
在黨員領導干部中進一步加強民主集中制教育,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制度,堅持和完善黨內政治生活的各項準則,實行民主基礎上的集中與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拓寬黨內民主渠道,使黨員對黨內事務有更多的了解和參與。
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充分發揮防洪閘黨支部的作用,重大問題必須提交支委會集體討論決定,黨支部書記要成為黨員干部的表率,胸懷全局,作風民主,多謀善斷,知人善任,做好團結協調工作。
擅自行動。堅決克服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內耗嚴重等軟弱渙散現象。
七、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制度。
加強理想信念和廉潔從政的教育。黨員領導干部要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正確對待權力、地位和自身利益,做人民的公仆。要自覺抵制各種剝削階級腐朽思想的侵蝕,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以身作則,廉潔自律,管好自己,大力宣傳清正廉潔、克己奉公、敢于同腐敗現象作斗爭的黨員干部的模范事跡,弘揚正氣。
八、真抓實干、務求實效制度。
黨員領導干部要發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克服浮躁情緒,把心思用在干事業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實中,創造實實在在的成績;在抓好落實上狠下功夫,察實情、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定下來的事情就要雷厲風行、抓緊實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督促檢查、一抓到底,重要環節要身先士卒、超前指揮,一步一個腳印地把我們的事業推向前進,使各項政績真正經得起實踐、群眾、歷史檢驗。
九、選人、用人制度。
風,既要了解在本單位的表現,也要了解在社會生活方面的情況。要敢于反映真實情況,自覺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以堅強的黨性、優良的作風為黨和人民把好選人用人關。
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是選賢任能的關鍵。認真執行并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對干部的推薦提名、考察考核、討論決定等各個環節實行全過程監督。
十、貫徹黨的紀律制度。
領導班子要經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進行開誠布公的談心活動,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發現問題,及早提醒,及時糾正。領導干部要堅持黨性原則,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勇于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與錯誤,反對明哲保身、怕得罪人的好人主義;正確對待不同意見,不得壓制批評,更不準打擊報復;增強紀律觀念和法制觀念,自覺用黨紀國法規范自己的行為。
黨員生活會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五
制度是個社會的游戲規則,更規范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系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為了使黨員管理走向規范化、制度化,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制定黨員管理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積極適應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全面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二、基本任務。
引導黨員嚴格履行義務,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組織黨員參加黨的活動;嚴格黨員組織關系和黨籍管理;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
三、基本要求。
指導黨員編入黨的一個組織,使每個黨員都置于黨組織的管理監督之下;通過嚴格管理,使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通過嚴格管理,使黨員正確行使黨員權利。
四、基本原則。
堅持從嚴治黨原則、注重實效原則、制度規范原則、組織管理與思想教育相結合原則、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的原則。
1、堅持用黨章以及各類黨內法規嚴格規范黨員的行為。這是黨員管理最根本的依據和最重要的要求。黨員領導干部要認真履行黨章所規定的黨員八項義務,按照黨章關于黨員領導干部的六條基本條件去要求自己。同時,要堅持以“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要求和《黨員權利保障條例》、《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紀律處分條例》、《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黨內重要法規來激勵和約束自己。
2、嚴格組織生活。這是加強黨員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徑。要堅持和完善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生活會制度、談話制度、談心制度、黨員定期匯報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黨費收繳制度、流動黨員管理制度等等。
3、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管理監督。要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談話制度、誡勉制度、函詢制度,強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黨員生活會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六
建立經常性教育制度,進一步增強黨員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努力提高全體黨員的政治素質,是黨員發揮先進性的重要保證。
1.教育內容:學校黨支部要制定學習計劃,每學年制定具體學習內容和篇目,重點圍繞以下三個方面:一是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教育,包括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二是理想、信念和宗旨觀教育;三是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教育。
2.教育方式:一是正面教育。學校黨支部委員每人每年至少為全校黨員上一次黨課或作形式報告,每年組織一次集中培訓;二是互動教育。以支部或黨小組為單位,在過好組織生活會的基礎上,每學期組織一次黨員學習交流活動;三是自我教育。黨員結合實際,堅持每人每一學期讀一本好書,制定個人學習計劃,選擇學習交流的主題,在支部的集中學習會上進行“述學”,使黨員學習由組織引導轉為個人自覺行為。
3.教育管理:實行黨員教育管理責任制。黨支部對黨員在教育中的學習筆記、學習心得、交流材料等進行檢查和認定。
4.教育評估。學校黨支部采取書面測試、查閱學習筆記等方式,對黨員學習情況進行評估,建立黨員學習檔案,合理運用評估結果,把黨員參加學習的情況和學習成果作為對黨員測評的重要依據,與黨員民主評議、優秀黨員評比掛鉤,促使黨員提高學習深度,提高學習效果。
黨員生活會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七
為了發展黨內民主,健全黨內生活,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增強黨的生機活力,保障黨員權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黨員享有的黨章規定的各項權利必須受到尊重和保護,黨的任何一級組織、任何黨員都無權剝奪。
第三條堅持在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黨員享有特權。
第四條。
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黨員應當正確行使黨章規定的各項權利,并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同時必須履行黨章規定的義務,不得侵犯其他黨員的權利。
第五條。
對任何侵犯黨員權利的行為,都應當予以追究;情節嚴重的,必須給予黨紀處分。對侵犯黨員權利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為準繩。
第二章黨員權利。
第六條。
黨員有權參加黨小組會、支部大會、黨員大會以及與其擔任的黨內職務和代表資格相應的會議。黨員因故不能到會的,應當履行請假手續。
黨員有權閱讀按照規定可以閱讀的黨內文件。
黨員有權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訓的要求。黨員接受教育和培訓應當服從組織安排。
第七條黨員有權在黨的會議上參加關于黨的政策和理論問題的討論,并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
黨員有權在黨報黨刊上參加黨的中央和地方組織組織的關于黨的政策和理論問題的討論。
黨員在討論黨的政策和理論問題的過程中,應當自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開發表與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相違背的觀點和意見。
第八條黨員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黨組織、上級黨組織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第九條。
黨員有權在黨的會議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黨員以書面方式提出的批評意見應當按照規定送被批評者或者有關黨組織。
黨員有權向黨組織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的違法違紀事實;有權向所在黨組織或者上級黨組織提出處分有違法違紀行為黨員的要求。
黨員有權向所在黨組織或者上級黨組織提出罷免或者撤換不稱職黨員領導干部職務的要求。
黨員在進行批評、揭發、檢舉以及提出處分或者罷免、撤換要求時,要按照組織原則,符合有關程序,不得隨意擴散、傳播,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實,更不得捏造事實、誣告陷害。
第十條黨員有權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問題時按照規定參加表決。表決時可以表示贊成、不贊成或者棄權。
每個正式黨員都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受留黨觀看處分的黨員除外)。參加選舉的黨員有權了解候選人情況、要求改變候選人、不選任何一個候選人和另選他人。
黨員有權經過規定程序成為候選人和當選。
第十一條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者作出鑒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
申辯、作證和辯護必須實事求是。
第十二條。
黨員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在黨的會議上或者向黨組織聲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反映。黨員不得公開發表同中央決定相反的意見。
第十三條黨員在政治、工作、學習等方面遇到重要問題需要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有權向本人所在黨組織、上級黨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
黨員對于黨組織給予本人的處分、鑒定、審查結論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有權向本人所在黨組織、上級黨組織直至中央提出申訴;黨員認為黨組織給予其他黨員的處分、鑒定、審查結論或者其他處理不當的,有權逐級向黨組織直至中央提出意見。
黨員的合法權益受到黨組織或者其他黨員侵害時,有權向本人所在黨組織、上級黨組織直至中央提出控告。
黨員有權要求有關黨組織對其提出的請求、申訴和控告給予負責的答復。
第三章保障措施。
第十四條。
黨組織應當按照規定召開有關會議,并創造條件保障黨員參加其有權參加的各種會議。會議的組織、召集者要將會議的召開時間、議題等適時通知應到會黨員。
第十五條。
黨組織應當為黨員提供閱讀黨內有關文件的必要條件。黨員因缺乏閱讀能力或者其他原因無法直接閱讀文件的,黨組織要按照規定向其傳達文件精神。
第十六條黨組織應當采取多種形式有計劃地對黨員進行教育和培訓,提高黨員素質。
第十七條黨的代表大會、代表會議和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以及其他重要會議召開后,黨組織要按照規定將會議內容和精神向黨員傳達、通報。
黨組織作出的決議、決定,按照規定及時向黨員通報。
第十八條。
下級黨組織應當根據上級黨組織的安排,積極組織和引導黨員參加黨的政策和理論問題的討論,討論的時間、方式和內容要以適當方式告知黨員,以便黨員參加。黨的地方組織、基層組織應當認真組織黨員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貫徹落實黨的政策的有關問題進行討論。
黨組織要支持和鼓勵黨員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對于黨員的建議和倡議,黨組織應當認真聽取、研究,合理的應當采納;對改進工作有重大幫助的,應對提出建議和倡議的黨員給予表揚或者獎勵。
黨組織要認真聽取各種不同意見。對于持有不同意見的黨員,只要本人堅決執行黨的決議和政策,就不得對其歧視或者進行追究;對于持有錯誤意見的黨員,應當對其進行幫助、教育。
第十九條。
黨組織應當鼓勵黨員在黨內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支持和保護黨員同各種違法違紀行為和不正之風作斗爭。對于黨員的批評、揭發、檢舉、控告以及提出的有關處分和罷免、撤換要求,黨組織要按照規定及時處理。
黨組織要建立健全保護揭發、檢舉人權益的制度。對揭發、檢舉人以及揭發、檢舉的內容必須嚴格保密,嚴禁將檢舉、控告材料轉給被檢舉、被控告的組織和人員;嚴禁對揭發、檢舉人和控告人歧視、刁難、壓制,嚴禁各種形式的打擊報復。
黨組織對于署真實姓名的揭發、檢舉人,應以適當方式回訪或者回函并告知其處理結果;對揭發、檢舉嚴重違法違紀問題經查證屬實的,給予表揚或者獎勵。
黨組織對于不負責地揭發、檢舉、控告以及提出處分和罷免、撤換要求的,給予批評教育;對于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對于受到錯告或者誣告的黨員,應當澄清事實,并在一定范圍內公布。
第二十條。
黨組織討論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重要問題,要進行表決。根據不同情況,表決可以采取口頭、舉手和投票等方式,表決結果和表決方式應記錄在案。對不同意見要如實記錄。
重要問題主要是指:涉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事項;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按干部管理規定應該由集體討論決定的干部推薦、任免、調動和獎懲;涉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發展新黨員;上級黨組織規定應當集體討論決定的其他問題。
黨組織作出重要決議、決定前,應當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征詢黨員意見。對于多數黨員有不同意見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提交下次會議表決。
黨的委員會及其組織部門、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對下級黨組織的表決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于沒有按照規定進行表決的,應當予以糾正。
第二十一條。
黨組織進行選舉時,應當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志。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候選人名單要由黨組織和選舉人充分醞釀討論,對候選人的情況應向選舉人作介紹。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可以投不贊成票,也可以棄權。投不贊成票者可以另選他人。
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黨員在黨內自主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不得阻撓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人到場,不得強迫選舉人選舉或者不選舉某個人,不得搞非組織活動妨礙選舉,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選舉人的投票意向。
第二十二條。
黨組織對黨員作出處分決定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和處分決定必須同本人見面,聽取本人說明情況和申辯。對于黨員的申辯及其他黨員為其所作的證明和辯護,有關黨組織要認真聽取、如實記錄,并進一步核實,采納其合理意見;不予采納的,要向本人說明理由。黨員實事求是的申辯、作證和辯護,應當受到保護。
處分決定應當寫明黨員享有的申訴權以及受理申訴的組織等內容并由受處分黨員簽署意見。本人對處分決定有不同意見的,可以提出申訴;拒不簽署意見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簽署意見的,黨組織要在處分決定上注明。
第二十三條。
對于受到黨紀處分的黨員,黨組織要幫助其正確認識和改正錯誤。對于受到留黨觀看處分的黨員,留黨觀看期間確已改正錯誤的,期滿后應當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錯誤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受黨紀處分的錯誤的,應當開除其黨籍。
第二十四條。
黨組織要認真處理黨員的申訴。對于黨員的申訴,有關黨組織要按照規定進行復議、復查,不得扣壓。上級黨組織認為必要時,可以直接或者指定有關黨組織進行復議、復查。
經復議、復查或者審查決定,對于全部或者部分糾正的案件,重新作出的決定應當在一定范圍內宣布。對于處理正確而本人拒不接受的,給予批評教育;對于無正當理由反復申訴的,有關黨組織應當正式通知本人不再受理并在適當范圍內宣布。
黨員對于黨組織給予其他黨員的處分、鑒定、審查結論或者其他處理提出的意見,有關黨組織應認真研究處理。
第二十五條黨組織對涉嫌違紀黨員的檢查和處理,必須既堅決又慎重,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依紀依法進行。
建立執紀過錯或者錯案責任追究制。對于在執紀過程中有違紀行為或者其他過錯的,應當批評糾正;情節嚴重的,應當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黨組織對于黨員提出的請求,要及時受理。根據具體問題,有的要及時解決,有的要說明情況,有的要進行說服教育。
第二十七條企業、農村和街道、社區等黨的基層組織應注意維護流動黨員的民主權利,保障其正常行使。
第二十八條。
對于確有實際困難的黨員,其所在基層黨組織或者上級黨組織可以給予適當幫助并鼓勵黨員之間開展互助,為黨員正常行使權利創造條件。
第四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九條。
黨的各級組織應當嚴格執行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黨內法規,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和同級黨的代表大會關于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決議、決定;明確同級紀委和黨委工作部門、直屬機構、派出機關以及相當于這一級別的黨組(黨委)在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任務和要求;督促下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切實履行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職責,宣傳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黨內法規,教育和引導廣大黨員正確行使權利。
第三十條。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領導下,做好黨員權利保障工作,受理有關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檢舉、控告和申訴,檢查和處理侵犯黨員權利方面的案件,對黨的領導干部和下級黨組織履行黨員權利保障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
黨的組織、宣傳等工作部門要按照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規定以及上級黨組織的要求,結合自身職能和實際工作,抓好黨員權利保障工作的落實;研究解決職責范圍內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重要問題,向同級黨組織提出貫徹落實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意見和措施,為保障黨員權利的正常行使創造條件、提供服務。
第三十二條。
黨的各級領導干部應模范遵守和嚴格執行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規定;充分尊重和關心黨員權利,重視處理和解決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實際問題;采取切實措施抓好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權利保障工作的落實。
第三十三條。
保障黨員權利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各級領導干部的重要職責。對于在保障黨員權利方面失職、瀆職的,按照規定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對侵犯黨員權利行為的處理是保障黨員權利的重要環節。對于有侵犯黨員權利行為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或者上級黨組織可以采取責令停止侵權行為、責令賠禮道歉、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方式給予處理;情節較重的,按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
對于有侵犯黨員權利行為的黨組織,上級黨組織應當對有關責任者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照規定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處理方式可以獨立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或者與黨紀處分合并使用。
第三十五條。
對于因侵犯黨員權利受到黨紀追究的黨員或者在保障黨員權利方面失職、瀆職受到黨紀追究的黨的領導干部,需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其他紀律處分的,作出或者批準作出處理決定的黨組織應當向監察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組織提出建議;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可以根據本條例,結合各自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并報中央備案。
可以根據本條例,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者補充規定。
第三十七條本條例由中央紀委商中央組織部解釋。
第三十八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黨員生活會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八
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就要嚴格遵守黨員的管理制度,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2019年黨員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黨員管理是黨組織按照黨章和黨內的有關規定,通過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黨員認真履行義務,正確行使權利的活動。其具體工作主要是:根據黨員數量、分布和流動情況,建立黨的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審查和鑒定;嚴格黨員的組織生活,加強監督和整頓紀律;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表彰優秀黨員,清除黨內貪腐分子,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等。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積極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全面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1.引導黨員嚴格履行義務,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
2.組織黨員參加黨的活動。
3.嚴格黨員組織關系和黨籍管理。
4.保持黨員隊伍的純潔性。
堅持從嚴治黨的原則;注重實效的原則;制度規范的原則;組織管理與思想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的原則。
一是黨員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的制度。只有把黨員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并在其中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黨內外群眾的監督,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才能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才能保證基層黨組織有堅強的戰斗力。黨員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既是黨員享有的基本權利,也是黨組織的重要職責。
二是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通常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大會或黨小組會,以及黨員領導干部單獨召開的黨內民主生活會。黨員在組織生活會上,應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這項制度是加強黨員管理,對黨員進行批評監督,促進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提高黨的戰斗力的一項組織保證。
三是黨員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制度。這項制度是黨員接受黨組織教育和監督的一種方式,是黨組織了解掌握黨員思想和工作情況的一種途徑,是我們黨內生活的優良傳統之一。
四是黨日制度。是指黨的組織和黨員進行黨的活動的專門時間的規定。這一制度,對于活躍黨內民主生活,增強黨員黨的觀念,增進黨的團結,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五是黨員交納黨費制度。是指黨員按照有關規定,向黨組織交納用于開展黨的活動的經費。按期交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一個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具體表現。黨員交納黨費,不僅僅是在經濟上資助黨,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黨員交納黨費的標準,按照中央組織部有關規定執行。
六是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根據從嚴治黨的方針,把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融為一體,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基本制度。
七是轉移黨員組織關系制度。黨組織在黨員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點時,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黨員組織關系由一個單位或地區轉移到另一個單位或地區。
八是黨籍管理制度。黨籍指的是黨員資格。黨籍管理是黨員管理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請入黨的人被黨組織批準后,就算取得了黨籍。預備黨員也有黨籍。黨組織對黨員黨籍的處理必須采取十分嚴肅和慎重的態度。
九是流動黨員管理制度。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勞動力在產業間轉移和地區間流動日趨廣泛,外出務工經商和人才流動中的黨員越來越多,流動的范圍越來越廣。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的管理,使他們在流動中能夠及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是黨員管理的一個新課題,也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
黨員管理工作經過長期的探索和實踐,在新的歷史時期,廣泛采用了以下幾種方法和途徑:
(1)“3會1課”。“三會”指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一課”指按時上好黨課。“3會1課”是黨組織生活的基本形式,認真堅持“3會1課”,對于健全黨的組織生活,嚴格黨員管理,加強黨員教育,提高黨員素質,加強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黨員領導干部的雙重組織生活會。根據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既要參加所在單位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又要參加定期召開的黨員領導干部的民主生活會。雙重組織生活,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黨性鍛煉,增進思想交流,加強民主監督,改進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3)“創先爭優”活動。“創先爭優”主要是指黨內創建先進黨支部,爭當優秀黨員的活動。這是近幾年來在廣大基層黨組織中廣泛開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種組織活動形式。這項活動要制定出既有先進性,又切實可行的評選條件,努力在“爭創”上下功夫,定期評選表彰,以激勵黨員奮發進取,建功立業。
(4)黨員目標管理。黨員目標管理是近年來各地在加強黨員隊伍建設中廣泛采用的一種管理方法。這種管理方法要求黨組織按照黨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和黨員個人的實際情況,提出和議定黨員在一個時期內在履行黨員義務、發揮黨員作用方面的具體目標,通過定期檢查、考核,來督促和激發黨員更好地發揮先鋒模范作用。這種方法在實踐中取得了積極的效果,應不斷總結和完善。
(5)黨員聯系戶。這是農村黨員聯系群眾,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一種形式。具體內容是,黨的基層組織分配每個黨員經常聯系一戶或幾戶非黨群眾,向他們宣傳黨的方針、政策,了解他們的思想、生產、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助帶動他們勤勞致富,及時向黨組織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6)黨員責任區。所謂黨員責任區,主要是企業黨組織根據黨員的不同工作崗位、工作性質、實際能力和活動范圍,把需要黨員承擔和完成的各種生產指標、行政事務、社會工作以及基層黨組織分配的各項任務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以責任制的形式落實到每個黨員,從而形成以一個或幾個黨員為主體,以一定數量的群眾為對象,以一定的區域為活動范圍的黨員責任區。從而密切黨員與群眾的聯系,以發揮黨員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7)黨員主題實踐活動。黨員主題實踐活動是基層黨組織在黨員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領導、有計劃地組織黨員結合行業特點和本單位的工作實際,圍繞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而開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強黨員黨性,提高黨員素質,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推動經濟發展的黨內活動。這類活動把黨員教育管理的內容和方法融為一體,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和經濟建設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梁,為黨員發揮模范作用提供了廣闊的舞臺,受到黨員和群眾的普遍歡迎。
(8)談心活動。同志之間比較深入地相互交談,是交流思想,交換意見的一種有效方式。談心活動有集體談心和個別談心兩種形式。談心的目的在于溝通思想,統一認識,解決矛盾,互相幫助,增強團結,做好工作。談心一定要以誠相見,以心換心,還要有搞好團結、解決問題的愿望和實事求是的精神。
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勞動力在產業間轉移和地區間流動日趨廣泛,外出務工經商和人才流動中的黨員越來越多,流動的范圍越來越廣。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的管理,使他們在流動申能夠及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是黨員管理的一個新課題,也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指出,黨的組織部門要制定有效管理流動黨員的措施。中央組織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黨員流動中組織關系管理的暫行規定》和《關于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通知》,明確提出了流動黨員管理的基本規范。
黨員流動符合有關政策規定,黨組織應及時為他們轉移組織關系。其中外出時間較長(6個月以上)、地點比較固定的,應轉移黨員正式組織關系,即開寫黨員組織關系。
介紹信。
轉人所去地區、單位的黨組織。外出時間較短(6個月以內)或外出時間較長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使用《流動黨員活動證》。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參加會議、學習進修等應開具黨員證明信交所去地區、單位的黨組織。流動黨員轉移組織關系的基本要求是:黨員所去單位黨組織健全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其所去單位的黨組織。黨員所去單位黨組織不健全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其所去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黨組織或轉到其所去單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黨員在流動中將人事關系和檔案材料保存在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的這些機構的黨組織如具備管理條件并經同級地方黨委同意可以接收尚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的組織關系。
根據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精神,中央組織部于1994年12月下發了《關于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通知兀決定從1995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
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是加強流動黨員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加強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各地積極探索,創造了許多成功的經驗。一些地方采用外出黨員管理證、管理手冊等辦法,取得了較好效果。但是,僅靠個別地方發放有關流動黨員管理的證件,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全國范圍內統一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就是為了適應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的客觀要求。試行這一制度,有利于促進黨員的合理流動,有利于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有利于更好地發揮流動黨員的作用。
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主要內容是:《流動黨員活動證》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制定的統一式樣印制;《流動黨員活動證》由流動黨員原所在黨組織按規定登記發放,作力流動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黨的活動的憑證;黨員可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在外出所在地或單位的黨組織(基層黨委、黨總支或黨支部一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但不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流動黨員活動證》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制定的統一式樣,定點印制,并加強管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經費,可從黨費中開支,不得向黨員個人收取工本費和發證手續費。
《流動黨員活動證》由基層黨委負責發放。發放時,要登記造冊,詳細登記持證外出黨員的姓名、所在支部、發證時間、外出原因、外出地點、外出時間等情況,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流動黨員活動證》一般應貼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發證的基層黨委在照片上加蓋印章。特殊情況末貼照片的,應與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同時使用。
《流動黨員活動證》適用于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下列情況不能使用《流動黨員活動證》:
(1)短期(六個月以內)外出參加會議、學習進修、借調工作、辦理公務、休假探親的黨員,仍開具黨員證明信。
(2)長期(六個月以上)外出務工經商且有固定地點的黨員,應轉移正式組織關系。
(3)流動性較大,無固定地點,但可以經常返回原所在單位的黨員,仍在原單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4)集體外出、地點相對集中,且有3名以上黨員的,可通過建立黨支部(臨時黨支部)或黨/組進行管理。
接收流動黨員的黨組織對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外來黨員,應于驗證后及時接收并將其編入黨支部、黨小組,同時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對外來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外出地點變更等情況,應在《流動黨員活動證》上如實填寫,并由黨支部負責人簽名蓋章。在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情況一欄內,要簡要地寫明組織生活的內容及外來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在流動地點變更情況一欄內,應注明黨員同外出所在地黨組織取得聯系及離開的時間;備注欄用于說明其他欄目未盡事項,包括外來黨員的先進事跡或犯有錯誤等情況。
流動黨員原所在單位黨組織在黨員外出后,應通過適當方式與黨員繼續保持聯系,了解黨員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況,及時向外出黨員通報黨組織的重要情況。黨員返回后,要認真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記載的內容,聽取黨員匯報外出期間的工作和思想情況,詳細了解他們外出期間的表現。通常情況下,黨組織每年至少應查驗一次外出黨員所持的《流動黨員活動證》,使用滿3年的,應及時換發新證。黨員外出期間,如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將《流動黨員活動證》交外出所在地或單位的黨組織,且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應按自行脫黨處理。黨員私自填寫《流動黨員活動證》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