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需要科學管理和精細規劃,以確保生產過程的順利進行。以下是一些成功企業的生產經驗和案例,供大家參考借鑒。
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一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付的安全職責。
2.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網絡,配備滿足需要的專兼職安全員。
3.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并將考核目標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并嚴格落實執行。
6.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嚴格落實執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根據企業特點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形式落實執行。
8.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對查出隱患問題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從而達到保證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10.建立安全技術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隱患,從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發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需要。
12.建立施工機具和大型機械設備使用、維修保養和管理制度,確保施工機具、機械設備使用安全。
13.建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14.建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的驗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確保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符合要求,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16.建立因工傷亡事故管理制度,進行及時搶救、事故快報、調查處理、事故分析,從而達到防止發生類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確保職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當天工作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防止違章作業,從而保證作業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檔案,掌握安全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
1.生產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1.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范、規程和標準;
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4.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
6.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
7.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施改進措施;
8.做好本項目工程的勞動保護工作,保障操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護措施。
1.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2.在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3.負責提出安全技術項目和實施措施并組織實施。
4.監督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5.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定指示并監督檢查。
2.負責組織本科和各級安全員進行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勞動保護法規學習。
3.負責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的長遠計劃。
4.組織制定、修改、審查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醫務勞動鑒定工作。
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斷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廣,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對企業中存在的重大隱患負責逐級上報,對一切違章、違法行為有權越級向上級反映。
9.對企業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參加企業各種類型的安全生產檢查,并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負責督促整改。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
2.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上級部門違章指揮。
3.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4.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做好紀錄。
5.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員報告。
1.對本人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深刻理解工程技術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責任。
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現代化管理手段,確保本職范圍的安全生產。 3.嚴格貫徹執行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原則。
4.審查本職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生產、檢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參加本職范圍內的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1.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子和安裝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反復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違章指揮,并有權拒絕上級部門的違章指揮。
5.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傷亡事故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領導和安全人員的指揮,遵照規章作業,并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備、工具的安全整潔,做好文明生產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機械和設備,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技術水平,積極參加技術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4.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5.及時反映處理不安全因素,積極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6.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并對上級單位或領導人忽視職工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或控告。
7.上崗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然后立即報告。
第一條: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和標準。
第二條:實施定期檢查。
1.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2.公司下屬單位及項目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車間及施工隊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第三條: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安全檢查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及有關專業人員對某項專業(如垂直提升機、腳手架、電氣、塔吊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第四條:經常性安全檢查。
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巡回安全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第五條: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
季節性安全檢查是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風季等)可能給施工(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進行的檢查。
第六條:施工現場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七條: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和相應的檢測工具。
第八條:安全檢查要認真、詳細記錄,特別是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第九條:根據安全檢查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和加強管理。
第十條:對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作業。
第十一條:要建立隱患登記,下發整改通知單并建立復查、銷案制度。
第一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獎勵,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獎勵。
第二條: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及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大貢獻、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獎勵。
第三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處罰;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處罰。
第四條: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其主要責任者除須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公司將另給予其五百元處罰,并不得參加本年度晉級、評先。
第五條:公司下屬各單位及項目部獎懲辦法,根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執行。
第六條:安全生產制度內容的具體實施由公司財務科落實執行,公司安委會、工會、安全科等部門負責監督執行。
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二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內設部門和下屬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督促落實。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及時檢查并督促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現場安全檢查,切實做到隱患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每年至少組織1次演練。
6、督促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要嚴格依照有關規定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督促有關人員嚴格落實持證上崗規定。
7、在接到事故報告后,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救援,并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處理有關工作。
8、保證本單位生產經營合法性,并組織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9、督促落實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要求,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1、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程、標準。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4、組織對設施、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測檢驗。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6、督促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7、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情況。
8、督促企業與車間(部門)、車間(部門)與班組、班組與員工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做好安全生產管理臺帳記錄。
1、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并認真落實執行,協助上級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2、督促職工做好交接班制度,帶頭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3、對新工人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4、制止違章行為并及時上報。
5、檢查督促班組人員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6、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1、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學習安全技術知識,遵守本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
2、對操作使用的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3、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做到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4、加強對設備的維護保養,保證設備正常、安全運行。
5、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在安全隱患未排除危及自身安全時有權撤離作業現場。
6、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勞動防護用品,持證上崗。
7、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并有權制止組內的違章作業行為。
8、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三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車輛檔案管理。
3、車輛重要部件或證件如有改動,應將改動情況報公司登記備案;
二、車輛檢查。
2、公司每季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1)車輛號牌齊全、清晰,安裝位置正確,無遮擋物;
(2)燈光、喇叭、雨刮器、觀后鏡等裝置齊全有效;
(3)發動機汽缸工作正常,無異響、漏油、漏水等現象;
(4)轉向裝置操作靈活,無過緊或過松現象,高速行駛時車輛不會出現跑偏或擺頭現象;
(5)制動系統良好,符合國家制動規范要求,前后四輪的定位準確;
(6)車輛各種線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輪胎保持良好,輪胎胎冠上的花紋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車標準。
3、公司營運部管理人員上路檢查車輛行駛情況時,在出示檢查證后,司機必須停車配合,如發現車輛狀況不佳的或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的,管理人員有對車輛進行停駛、回場檢查的權力。
三、車輛保養和審驗。
1、關于車輛二級維護、季檢、年審。
(1)車輛每季進行一次二級維護,維修廠必須具有深圳市交通局核準的修配廠;
(4)車輛每年進行綜合檢測年審一次。
2、按規定參加交警、運管部門組織的檢測、年檢、年審。
3、車輛每行駛5萬公里必須進行中修;
4、車輛每行駛10萬公里必須進行大修;
四、車輛報廢規定。
1、報廢條件:
凡車輛技術經濟情況達到下列條件之一者,應予以報廢。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總成或大部分零件嚴重損壞,已無修復價值;
(4)車輛經過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15%的。
(5)經修理和調整后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6)經修理和調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后,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2、報廢程序。
(1)司機申請報廢,經公司核準報市車管所批準,從批準之日起列入報廢車,停止營運。
(2)車輛申請報廢,經公司核準,三個工作日內把報廢車輛的有關證件交還給公司。
(3)報廢車輛由公司辦公室備案。
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四
1、企業法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總體責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4、持續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5、確保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需要。
6、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7、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教育職工自覺承擔安全生產義務。
8、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則佩戴、使用。
9、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檢測、監控。
10、預防和減少作業場所職業危害。
11、安全設施、設備(包括特種設備)符合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按規定定期進行技術檢測檢驗。
為了貫徹落實責任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進一步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特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如下:
1、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并經設備負責人許可方能上崗作業。
2、作業員必須做到“三緊”、“三不”、“一注意”:三緊:衣著緊身:緊腰、緊袖;三不:不系領帶、不戴手套、不戴手飾;一注意:注意眼睛,集中精力。
3、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體是否有松動或脫落跡象。
4、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5、開料機更換鋸片時,必須鎖緊螺絲,弄清鋸片的旋轉方向,切勿反裝。
6、操作鑼機必須注意,主軸的旋轉方向,正確選用切,削刀具、刀頭鎖緊、螺絲必須加上保護墊及螺桿。
7、機器設備啟動前必須了解電源是否正常,并在機器最高轉速時方可進行作業;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作業。 8、機器設備表面及工作臺面不得放置雜物。
9、落地風扇必須平穩放置,遠離作業崗,轉動時風扇嚴禁移動。 10、危險性較高的工作崗位作業員勞動強度不可超過11個小時。 11、操作人員要熟悉本機臺的所有安全防護裝置,熟悉設備性能。 12、任何人不得攜帶火種(打火機等)進入生產區域或禁煙區。 13、酒后嚴禁上崗,因患病或服藥而影響身體狀況者嚴禁上崗。
14、領用油漆,最多存放半天的用量。
15,嚴禁在砂磨設備上磨金屬材料,防止火花進入吸塵管道造成火災。
16、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拆開與維護操作無關的配電系統、設備零部件。
17、嚴禁設備超寬、超高、超厚、超重、超負荷使用。
18、冷壓、熱壓機設備嚴禁邊上升(或下壓)邊送取板,嚴禁把手伸入其間,以免事故發生;立銑設備在小工件加工時采用工裝設備。
19、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用大功率超線路負荷電器設備。
20、嚴禁使用帶有安全隱患、裸露接線板或電動工具。
21、清潔機器必須要機器停止,電源關閉的情況之下方可作業。
22、發現設備異常或有其它危險因素,應立即停機或采取相應緊急措施,并向設備維修人員匯報。
23、機修人員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對機臺安全裝置,運輸設備(包括電梯)進行一次檢驗并做好記錄上交安全主任。
24、一周不少于一次對排塵(風)系統進行清掃、檢驗。
每月最后一個星期日由安全主任(匯同機電人員、各部門主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工作并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做好記錄(安全檢查表)上交總經理;各部門針對各自安全隱患必須第一時間做出整改措施并落實到位。
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五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政策、法令、指標、對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健康負責,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2。在計劃、布置、檢查、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3。建立安全組織機構,配置安全人員,實現安全生產,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
4。每季定期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重大的不安全隱患組織落實整改。對避免重大事故的有關人員實行重獎。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做出防范,執行“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職責者進行嚴肅處理。
二、安全員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制訂和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及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貫徹實施。
2、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組織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考核。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執行情景,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景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有關人員的工作。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組織落實整改。
5、負責編制或修訂公司防火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
6、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和各類事故的綜合上報,參與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鑒定工作。
7、負責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管理。
8、發生事故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參加各種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做到定整改人員、定措施、定期限。
10、負責動火手續的辦理工作。
三、班組長安全職責。
2、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位。
3、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搞好安全設施,設備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堅持完好和正常運行。
5、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用品。
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
7、組織搞好生產現場的清掃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實現安全生產。
四、員工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嚴格控制工藝條件,記錄整潔、準確、可靠,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3、及時巡回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生事故要正確分析、確定、處理、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4、愛護并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加強設備維護。經常堅持作業現場所整潔,搞好安全生產。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器具。
6、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操作,險情異常嚴重時,有權停止作業,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六
為了進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做到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和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強調會前通知、會時簽到、會中記錄、會后落實的要求。運營部門務必定期召開安全學習會,總結安全工作,通報安全狀況,學習相關規定,進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不斷提高駕駛員安全生產觀念。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種例會及專題會議。
第二章職責。
第四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級例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負責部門例會及各種專題會議的監督。
第五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各種會議的會場安排、設備準備,負責管理保存所有會議紀要原件。
第六條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例會及專題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
第七條會議分類。
7、1調研會議:上級領導來公司調研,召開部署性重要會議。
7、3部門例會:原則上由部門經理統一召開,要求部門全員參加;。
7、4分析會:指針對專項問題進行分析的會議,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由召集部門確定。
第八條會議通知。
8、1會議召集部門需在會議召開前一至三個工作日發通知單給各參會部門(人員),并同時抄送綜合管理部。
8、2例會時間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現會議時間調整,公司級例會由總經辦通知各參會人員,部門例會則由部門報總經辦,并說明原因。未通知的,職責部門負責人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8、3會議通知單需明確會議時間、地點、資料和參會人員等。
第九條會議準備。
公司級會議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會場安排、設備準備。如落實會場,布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需在會前半小時準備完畢。部門級會議則由部門經理安排專人負責。
如果召開會議部門有供大家參看的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
應提前準備放置在會議桌上,方便相關人員閱讀。
第十條一般會議紀律。
10、1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會議紀律的維護,準備簽到表,組織參會人員簽到。未準備簽到表,會議組織人會根據公司的《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10、2參會人員提前10分鐘到達會場進行簽到。會議開始時,組織人收回簽到表。會后,組織人在簽到表上標注遲到(注明到會時間、未到人員)。
10、3參會人員如不能按時出席,需提前1個小時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未請假視同缺席或遲到處理。
10、4公司例會需部門經理及副職參加,如部門經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門主管級人員代替,并提前通知行政部。
10、5無故缺席會議者,依據《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運營部安全例會及其他會議紀律。
11、1凡公司營運駕駛員務必自覺努力學習安全知識,按時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學習會。安全學習例會要求駕駛員親自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11、2運營部召開例會時駕駛員務必簽名報到。不得遲到、早退,如遇急事不能參加會議務必提前向公司請假,并得到同意。
11、3凡參會者,在會議中務必端正會風,遵守會場紀律。不得交頭接耳,并認真聽講,做好安全學習資料的記錄。如有疑問,待會議完畢后,方可向安全人員提問。
11、4對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的駕駛員,公司將進行查處。一次未參加者將單獨進行補會。全年三次未參加者,將列入不良記錄名單,公司下年度將不予該駕駛員續簽合同。
11、5公司每月在駕駛員安全學習會上對公司的安全工作狀況進行通報和綜合評定,對好的分隊和個人進行表揚,對差的分隊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或處罰。
11、6公司務必對參會駕駛員進行嚴格的考勤登記并存檔,年終時在安全總結大會上當中公布考勤記錄并對多次遲到、早退、缺席的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11、7公司每月定期組織安全會議一次,專題研究安全工作狀況,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增添安全措施。
11、8公司不定期地針對不同的'主題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活動,以辦板報、廣播宣傳、張貼標語、散發安全宣傳資料、放映錄相等形式大力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和資料,培養員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各主要安全生產職責人要在活動中擔負起員工和出租汽車駕駛員的組識、指導和講解的職責。
第十二條會議記錄。
12、1會議組織部門安排專人進行會議記錄,會后整理會議紀要,并于會后一個工作日內,發各參會部門(復印件),同時抄送綜合管理部。原件(附簽到表)交綜合管理部存檔。
需參會主要人員(或部門)簽字。
第十三條處罰規定。
綜合管理部負責編制每月會議紀律處罰清單,會議召開后的一周內上報給上級領導。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十五條凡本制度未明確規定的獎懲,按《獎懲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七
為進一步強化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落實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推進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進程,公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為依據,認真結合工作實際和當前公司安全管理實際需求,決定對公司原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完善和補充,確保責任具體化,管理系統化,為今后安全管理和建設提供有力依據。
本制度以安全生產體系化建設和“人”、“車”管理為核心,以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針和法律法規為基準,強化員工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全面推動公司安全文化健康持續發展。公司在安全管理中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制度化管理和人文關懷有效結合,確保主導因素(人的因素)在安全生產體系建設中發揮主觀能動性,夯實安全管理基礎,以此推動公司安全生產建設良性發展。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交運發〔20xx〕55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5)《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客運企業組織架構圖
為了貫徹國家交通管理部門各級領導對安全工作的指示,扎實有效地做好公司各項安全工作,確保公司各項安全運輸任務的順利進行,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特訂立以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
第一條公司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公司負責人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崗位負責人具體負責本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1人,負責安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匯總、報告等工作。第三條公司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公司各崗位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第五條公司各崗位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第六條公司建立營運車輛維護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第七條公司監督各崗位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強化現場管理,杜絕違規操作現象發生。
第八條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及時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認真傳達管理部門安全生產指示,通報本公司安全生產形勢、事故案例,抓事故隱患整改。
第九條制定本公司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各個崗位有章可循。
第十條公司以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崗位為主,認真抓好“人”、“車”管理的重點環節,極力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二、安全管理機構設置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安全管理的權威性,特設置安全管理機構。
第二條設立安全管理機構:公司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機構名稱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負責人擔任組長,安全管理人員擔任副組長,各崗位負責人為組員,日常的具體工作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實施。
第三條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人員的任命和更新須以任命書形式加以體現。
第四條公司的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須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進行學習培訓,公司各崗位人員必須依法接受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員要參加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才可上崗。
三、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負責人xx
副組長:安全管理人員xx
組員:業務負責人xxx
財務負責人xxx
行政負責人xxx
車輛技術管理員xxx
gps監控員xxx xxx
一、公司安全生產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組織實施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完善管理,保障安全生產。
2、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崗位責任為基本安全制度。
3、依法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并將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到各崗位,明確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獎懲要求。
4、設置安全生產管理的領導機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有關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名。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參加任職資格培訓,每年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再培訓工作。
5、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經費,安全生產經費必須納入本公司全年經費預決算。
6、依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建立新員工、轉崗員工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從業人員再教育和再培訓制度,并健全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檔案。
7、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教育從業人員嚴格遵守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和操作規程。
8、采用先進的工藝設備,利用先進的管理技術和手段,進行生產經營活動過程的監測監控,及時制止不安全行為和消除事故隱患。
9、為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使用。
10、制定和實施本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操作崗位應急處理措施,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演練一次。
11、建立健全負責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以崗位自查自糾制度為基礎,實施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違章行為,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對因物質、技術條件限制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應當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治檔案,每次檢查內容、結果、整改情況應當記入檔案,并由檢查人員、復查人員簽字。
12、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必須依法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不得瞞報、遲報。公司必須立即組織救援,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妥善處理事故善后工作。
二.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職責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本著“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的原則,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減少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和管理部門指示。
3、研究制定公司方針、目標,安全技術措施規劃,年度(跨年度及中長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安全經費、考核、獎懲方案和重大隱患問題的解決方案,積極改善員工勞動條件,搞好安全生產系統管理。
4、督促各崗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并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和各崗位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
5、確定年度、季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組織各項安全制度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各種活動。
6、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總結,評選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先進典型。
7、建立、健全安全機構,支持安全工作,指導公司的安全生產。
8、負責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事故結案后,研究決定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9、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分析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查找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0、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想安全、管安全。積極做好安全生產中的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搞好全公司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
11、定期聽取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情況匯報,研究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并督促執行。
12、決策安全生產過程中重大問題。
13、組織推動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文化建設。
第二條公司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公司負責人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并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令,以及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規定。
2、會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3、會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他成員組織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會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他成員組織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教育計劃和培訓計劃。
5、審定和保證本公司安全生產投入和安全經營開支,提供安全生產工作必須的人力、物力、財力等各種條件。
6、督促、檢查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隱患。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研究分析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督促、檢查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及管理部門相關要求的貫徹落實。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的人員,除了進行嚴厲批評教育外,并根據有關規定做出處理建議和決定。
7、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公司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并參與一次。
8、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事故時迅速組織搶救,并及時、如實向負有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做好善后處理工作,配合調查處理。
9、定期聽取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計劃。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分析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會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制定解決方案。
10、要把本公司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列入日常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并將落實情況列入日常工作考核。
11、安全生產實行目標管理,審定年度目標,并認真聽取和采納員工關于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和要求。
12、每年向公司工作人員報告安全生產工作和個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情況,接受工作人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第三條業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關于行車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參與制定并完善行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事故防范措施,對車輛的經營業務開發及行車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2、制定安全經營目標及計劃、措施。定期向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生產經營和車輛安全營運等情況,擬定新業務經營計劃,提出合理化安全生產建議。在業務開發及日常經營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安全工作與業務開發同時,確保行車安全。
3、全面掌握公司安全經營情況,對每臺車運營路線的安全狀況進行認真分析、研究與評估,對路線制定運行安全管理方案,并會同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做好路線安全行車管理臺賬和檔案。
4、按照國家、行業和公司關于車輛運行安全的有關規定,組織落實車輛出發前安全、途中運行安全及駕駛人安全管理的各項管理辦法和措施。
5、負責與各相關車輛的信息互通和協調工作,及時解決消除車輛發車過程中出現的事故隱患,及時溝通解決車輛運行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問題。
6、配合落實車輛的安全技術管理,車輛安全設施設備的配置、車輛gps的安裝,安全設施設備防護用品的配置工作,督促檢查車輛維護和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保證車輛處于良好技術狀態,禁止車輛帶“病”運行。
7、監督好營運證、線路牌年度審驗工作,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8、督促協調相關崗位對駕駛人進行業務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
9、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和業務拓展工作。
第四條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結合實際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負責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各個環節進行監督管理,對影響安全的行為有權制止。積極制定事故應急措施,組織應急演練。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
3、負責監督營運車輛二級維護、檢測、年審等工作,確保車輛完好,杜絕車輛帶病行駛,嚴防駕駛員違章違法行為。
4、建立健全與公司安全生產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推進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實施。
5、督促各崗位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定期組織駕駛員和參加安全管理的相關學習培訓。
6、落實公司駕駛員日常教育、考核和聘用制度,按照公安、交通等主管部門相關要求和公司相關規定,聯合公司行政負責人配合落實崗前培訓。
7、負責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剖析事故原因,落實整改措施。嚴格落實事故報告制度,及時準確地進行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嚴禁弄虛作假。
8、做好車輛保險投保工作。
9、加強公司內部消防管理工作。
10、在安全生產過程中有權提出建議,對不利于安全的規定、命令、生產安排等有否決權。
11、推動落實本公司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2、推動落實本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文化建設。
第五條車輛技術管理員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關于行車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參與制定并完善行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事故防范措施,對車輛運行安全管理進行安排和排查,配合業務負責人對車輛的運行路線開發,對行車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2、制定安全營運目標及計劃、措施。定期向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車輛安全營運情況。
3、全面掌握公司安全經營情況,對每條線路的安全狀況進行認真分析、研究與評估,對路線制定運行安全管理方案,并做好路線安全行車管理臺帳和檔案。
4、按照國家、行業和公司關于車輛運行安全的有關規定,組織落實車輛始發安全、途中運行安全及駕駛員安全管理的各項管理辦法和措施。
5、負責與各車輛的信息互通和協調工作,及時解決消除車輛始發過程中出現的事故隱患,及時解決車輛運行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問題。
6、組織落實車輛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車輛安全設施設備的配置、車輛gps的安裝,車輛安全設施設備防護用品的配置工作,督促檢查車輛維護和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保證車輛處于良好技術狀態,禁止車輛帶“病”運行。
7、做好營運車輛二級維護、檢測等工作,確保車輛完好,做好營運證年度審驗工作,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8、配合行政負責人對駕駛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
9、配合安全管理人員完成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及執行工作。
第六條gps監控員安全生產職責
1、嚴格執行道路旅客運輸gps監控系統車載終端的安裝、使用和標準,充分發揮gps監控系統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作用。
2、嚴格執行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gps監控系統管理制度、操控規程和相關技術規范,明確作為gps監控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3、監督駕駛員正確、使用、維護gps監控系統車載終端,保證gps監控系統車載終端的正常使用,督促駕駛員遵守gps監控管理規章、制度和標準。
4、組織開展本公司的gps監控管理系統車載終端的檢查,對檢查出來的隱患及其他安全問題應督促駕駛員改正。
5、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公司gps監控管理制度,對駕駛員的違法、違規和違反公司gps監控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情況嚴重的責令其停止生產活動并立即上報。
6、發生安全事故時,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報告相關主管部門,參與本公司的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7、協助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七條行政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負責公司員工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對新進員工的職業安全、操作規程的培訓與再培訓,把安全培訓納入員工獎懲考核的內容,為安全生產管理提供合格的人力資源。
2、認真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管理,文檔管理,信息資料與保密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搞好安全生產文檔存查基礎管理工作。
3、在公司負責人領導下,配合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使大家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指導思想。
4、配合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檢查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認真執行有關安全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使各崗位人員都能按照安全要求、安全法規和安全規程辦事,避免和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5、加強檔案管理,確保文件臺帳完整無損。對人事檔案、公司公文、安全文檔及其他檔案資料,音像資料等的追蹤整理、歸檔、保管和使用等工作,做到完整、規范,并做到不霉變、蟲蛀和遺失。負責妥善保管公司相關證、照、牌以及公章等重要證章,做到不損壞、不遺失、方便使用。
6、參與事故處理,嚴格執行安全管理規定。發生安全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調配應急救援車輛,積極參與事故救援,及時發布公司事故情況通報等。
7、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事故負責。
第八條財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在會同安全管理人員編制好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投入以及勞動保護等有關財務計劃。
2、按規定提取安全經費,編制全年安全生產經費投入使用的預決算計劃和報告,做好安全經費專款專用。
3、每月統計一次全公司的安全經費的實際投入使用情況,確保安全經費的正常使用。
4、發生安全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籌措應急救援資金,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5、妥善保管好會計賬冊、記賬憑證,以防丟失和備查。
6、做好財務值班、安全防范工作。
7、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事故負責。
第九條駕駛員主要安全生產職責
1、嚴格按照公司安全生產制度配合完成車輛“三檢”等日常安全檢查工作,認真真實做好行車日志的記錄工作。
2、對車輛、安全設備、設施等使用情況進行每日例行檢查。
3、遵守國家法律、條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4、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努力完成各項任務。
5、精心愛護車輛,保證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各種設備齊全。
6、正確駕駛車輛,預防車輛事故。
為提高公司基礎安全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生產資料檔案管理,規范文件、檔案材料的完整性使公司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類安全技術臺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檔案的管理機構
檔案的管理工作由行政負責人負責,根據具體文件、檔案類型指定專人負責。例如:車輛技術檔案,一車一檔等車輛有關檔案,由車輛技術管理員負責;gps監控記錄由監控員負責,沒有指定的均由行政負責人負責統一保管。
第二條檔案的分類(電子檔案、紙質檔案)
電子檔:國家各項關于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交通管理部門發放的各類通知,主要包括: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道路乘客運輸公司安全管理規范》(交運發〔20xx〕55號)
3、 《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4、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全面加強公司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的通知》
按照發放及更新時間設立文件夾進行存儲。
第三條安全生產基礎檔案構成體系
(一)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和管理機構基礎檔案。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三)安全操作規程。
(四)應急預案。
(五)安全檢查檔案。
(六)安全教育和培訓檔案。
(七)道路乘客運輸生產安全資料檔案。
(八)安全生產基礎投入檔案。
(九)應急救援檔案。
(十)人員車輛檔案。
第四條各種相關的安全生產會議記錄(紙質檔案)
(一)公司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的相關資料記錄。
(二)安全小組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相關資料記錄。
(三)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重要活動資料的記錄存檔。
第五條事故檔案歸檔制度
(一)事故的資料應如實入檔。
(二)一些相應事故的現場調查記錄,圖樣,照片存檔。
(三)人證及物證的相關材料和有關資料。
(四)直接的經濟損失和間接的經濟損失相關資料。
(五)相關事故證人的自述資料。
(六)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相關檢查資料。
第六條其他相關資料的存檔
(一)根據公司各崗位安排需存檔的資料;
(二)根據交通管理部門相關規定的保存日期和期限。
執行文件:各類檔案清單
為了加強公司應對突發性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和綜合指揮能力,提高公司各崗位人員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調水平,確保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和滋生次生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公司實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成立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xxx
司機:xxx
公司辦公室應急電話:xxxx,應急車輛:xxx
第二條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接受統一指揮、統一安排、積極參加各類事故的應急處置。
2、自動遞補原則:工作小組領導不在崗時,第一成員自動遞補,承擔應急工作的領導職責。
3、自動停休原則: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動到公司參加應急工作。
4、奉公盡責原則: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要盡職盡責、拒絕冷漠、傳遞溫暖、無私奉獻,不能麻痹大意,全心全意做好應急工作。
第三條適用范圍
發生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或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發性群體傷亡事件時,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機制。
第四條應急處置措施
結合本司實際,制訂各類突發傷亡事件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措施和預案,明確組織領導、崗位職責、資源調配和使用、處置責任,確保一旦發生突發性群體傷亡事件或生產安全事故時,能夠迅速、有效組織協調有關主管部門人員,依法妥善處置。
第五條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發生行車安全事故后,駕駛員應及時向事發地的公安部門以及公司報告,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應按規定時間、程序、內容向事故發生地和安監、公安交警、運管等相關職能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第六條處置流程
1、啟動處置流程:突發群體傷亡事件或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最先接報的崗位人員要第一時間向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領導小組立即通過各種途徑核實事件性質、傷亡情況、事故地點、事故發生的時間等信息,并迅速召集工作小組所有成員,通報事故現場情況,認真分析、研究、評估事故危害程度,要在20分鐘內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先期處置:應急預案啟動后,要迅速派員趕赴現場,會同有關管理部門、人員、維護現場秩序,查實事件性質、發生時間、發生原因、涉及范圍、人員財產損失等基本情況后,及時向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3、信息發布: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事態情況,通過電話發布事件信息,做出緊急疏散和撤離等警報。需要向社會和周邊發布警報時,由小組組長向政府以及周邊交管部門發送警報消息。事態嚴重緊急時,通過組長直接聯系政府以及交管部門負責人,提出要求組織撤離疏散或者請求援助,并隨時保持電話聯系。
4、現場處置:處置人員到達現場后,要協調有關管理部門及時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或次生事故的發生。并安排專人對事故傷亡人員進行登記,包括姓名、年齡、工作單位、家庭地址、聯系電話等。
5、善后處理:應急搶險救援行動結束后,由小組組長下達解除應急救援的命令,按照預案要求組建事故善后處理領導小組,并分設以下四個組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1)事故調查組:負責協調有關主管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2)事故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傷員轉院和賠付處理;
(3)接待工作組:負責事故傷、亡人員親屬的接待,安撫工作;
(4)事故經費保障組:負責事故應急搶救和善后相關費用的經費保障工作。
第七條保障措施
1、工作小組指定專人每天值班,負責協調、處理有關情況,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必須迅速向領導報告。
2、工作人員的電話必須24小時保持暢通。
3、做好物資、設備、設施、技術和人才資源的儲備工作,保障應急處置各項經費和物資。
第八條按照《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倒查制度》和“四不放過”原則,組織開展事故原因調查、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理、舉一反三開展事故警示教育,落實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落實責任,建立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依據《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交運發〔20xx〕55號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建立事故調查小組
根據事故的等級和發生的屬地,公司接受政府部門倒查外,建立以公司負責人為組長、安全管理人員為副組長,相關人員為成員的事故調查組,明確事故調查和責任倒查的責任人和成員。
第二條事故責任倒查的主要內容
1、事故發生的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財產損失;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及相關人員、詳細經過、傷亡數、直接經濟損失估算、事故發生后采取的處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等內容。
2、事故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包括事故現場的勘察和取證,相關人員的調查取證、相關檢驗鑒定報告、事故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論斷等內容。
3、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對事故相關崗位人員進行責任認定:主要包括認定的依據、直接責任人、間接責任人、領導責任人的確定,責任主次關系劃分等內容。
(3)間接責任人是指當事人與事故的發生具有間接的關系,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4、根據責任認定情況,提出處罰措施和事故預防建議,形成事故調查報告。
5、企業負責人對調查報告進行審核、批準,落實處罰措施和事故預防、整改措施。
6、通報事故情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第三條事故責任
公司各崗位人員實行“一崗雙責”。明確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范圍,從而達到“誰管理、誰負責”的目的。公司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負有安全生產的全面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安全管理人員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組織實施和綜合管理及監督的責任;其他各崗位人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建立接受群眾監督管理體系。任何人都要維護安全生產,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義務,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第五條督促檢查,安全領導小組組織檢查安全生產制度的落實情況,發現有違反規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實的,將通報批評并責令立即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
第六條發生重、特大事故時,相關崗位人員立即到現場搶救,了解事故的發生情況,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過”,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管理部門上報。
第七條“一崗雙責”的原則就是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宣傳和教育工作。
第八條各崗位人員對其崗位安全生產情況要認真檢查落實,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第九條各崗位人員在接到隱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確保事故隱患及時排除,并將整改結果上報。
第十條公司負責人對不按有關文件規定和公司一系列安全管理辦法真人貫徹執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對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崗位進行追究。
第十一條公司負責人對失職、瀆職、玩忽職守、不履行職責的進行追究。
第十二條公司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要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條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
為積極應對公司可能發生的公路交通事故,預防和最大程度的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公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能高效有序的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以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到實處。確保一旦發生各類交通事故事故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實施救援,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危害降到最低點。
2、基本原則: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崗負責分、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第二條及時報告減少損失原則
當發生交通事故時,發生事故的人員在迅速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公司進行匯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采取一切應急安全控制措施,充分發揮團隊的力量和智慧,竭盡全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防止事態擴大、減小影響、盡快恢復運營工作。
1、統一指揮積極配合原則
在公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全面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各崗位人員要保證信息暢通,安全、高效、妥善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分崗負責原則
在處理交通事故的過程中,各崗位人員要明確責任和權力,各崗位要密切配合,團結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凡因工作失誤、措施不力等原因而影響事故處理工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人責任。
第三條急救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發生事故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必在30—60分鐘內將事故概況及初步判明的原因組織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匯報分析。
2、事故報告內容如下: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相關的人員。
(2)發生事故的車輛、部位、及運行速度。
(3)旅客人數,傷亡人數、性別、年齡及救助情況。
3、救護和醫療
根據事故發生地點按照公司應急預案中確定的醫療救護網點,迅速聯系地方醫療機構,配合協助醫療部門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及時協調有關醫療救護、醫療專家、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置進行支援。
4、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發生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請求,及時組織、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5、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事故的實際情況,由事故地點政府部門具體負責指揮疏散現場群眾,防止發生人員傷害。
6、要求:
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接到報警后要對報警電話進行記錄,同時對具體情況要問清楚,馬上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報告。
各分工崗位人員接到應急領導小組的命令后,要盡快趕往事發地,同時按分工開展工作,從有關領導下達指令到準備工作就緒,到事故車輛出發必須在30—60分鐘之內完成。
公司負責人進行現場指揮要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到現場后先救人,再救物品、車輛,統一指揮,緊張有序,確保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各崗位人員現場作業要注意安全,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堅決杜絕二次事故的發生,要安排專人注意過往車輛及群眾的安全。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大力營公司的安全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制度實施人員:公司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由公司負責人監督,安全管理人員和行政負責人分別負責組織和執行。
公司負責人及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要參加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后才可以執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并且每年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安全再培訓教育等。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如“安全生產月”活動,由公司行政負責人統一布置,安全管理人員牽頭協調,組織實施。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由各崗位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組織、安排。
第三條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要重點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各個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及各級領導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方面的講話、批示精神;同時要大力宣傳有關安全生產管理、事故預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現場應急的知識;組織從業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
第四條各崗位人員要結合自己的實際,利用各種形式,通過各種渠道,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如發放安全宣傳資料;舉辦安全生產知識咨詢;安全逃生與急救技能現場表演、圖片展覽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教育活動要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吸引全體員工自覺參與。
第五條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要講求實效。安全管理人員要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與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特別是認真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實情況,找出不安全隱患,提出改進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措施,以取得更廣泛的社會影響和良好的效果。
第六條各崗位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計劃,公司負責人要在人、財、物等方面給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通過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公司各崗位人員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最大限度地減少身邊的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
公司推行安全監督制度是充分發揮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乘客監督作用,切實加強公司道路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我司服務質量的重要載體。公司為了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告知監督內容
具體由車輛技術管理員要求駕駛員在相應車輛張貼設置:
(一)公布公司名稱、車輛號牌、駕駛員姓名和監督舉報電話;
(三)不得改變包車線路行車;
(四)禁止乘客攜帶或駕駛員自行裝運易燃、易爆及危險品上車;
(五)禁止駕駛員故意損壞、遮擋或關閉gps;
(六)車輛安全出口及應急逃生出口必須保持暢通,并指導乘客正確使用安全帶和安全錘。
第二條告知監督方法
由駕駛員在車廂內張貼監督內容:
(一)在車內明顯位置張貼標示客運車輛核定載客人數、投訴電話、安全管理人員聯系方式。
第三條監督舉報機制
為規范公司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確保安全費用能夠維護和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保證安全費用的有效投入,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財務負責人對各項安全費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第二條安全生產經費是指公司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公司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三條公司財務負責人單獨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科目,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專項安全費用主要用于安全技改項目、職業衛生改善項目、安全教育宣傳方面等。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安全設施、特種設備的檢測、校驗。
(七)購置、安裝、使用具有車輛衛星定位功能的裝置。
(八)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五條在本制度規定的使用范圍內,安全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公司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第六條公司是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逐月進行提取,公司按規定提取營收總額比例為1。5%,財務負責人負責安全費用的提取并按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專門設立賬戶。
第七條財務負責人負責每月月初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送安全費用的提取數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安全費用的使用進行審批,凡包括上述范圍內的所有支出均可從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使用安全費用時必須經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審查方可辦理使用手續。
第八條財務負責人負責建立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臺帳。
第九條安全費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職責及權限: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由本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提出計劃,安全管理人員根據具體施工情況做出預算,3000元以下開支根據票據報銷;3000元以上的開支由公司負責人審批報銷。
(二)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等項目開支,由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員根據實際情況報公司負責人后,據實列支。
第十條屬于專項資金范圍內費用的使用與報銷,按財務規定要求,報公司負責人審批簽字確認后,方可報銷,財務負責人每季度予以匯總,并與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核對,發現差錯,及時整改。
執行文件:安全生產資金臺帳
為及時了解、掌握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發揮各崗位安全管理職能,提高公司安全生產能力,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工作氛圍,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消除隱患、全員參與、規范運行”的方針,落實完善好本公司的安全會議制度。
第三條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1、及時傳達各級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教訓、當前安全行車注意事項、當月違章或事故駕駛員現身說法等,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
2、 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并提出相應的預防和整改措施。
3、三是布置安全工作任務,要求全體駕駛員及車輛技術管理員參加,無故曠會、遲到的,第一次警告,處100元罰款;第二次罰款200元,寫出書面檢討并通報批評;第三次罰款300元,停崗培訓;第四次解聘處理。
第四條安全會議要做到有準備、有目的、有內容、有效果、有記錄,嚴防流于形式走過場。
第五條安全工作會議實行簽到制,安全工作會議不準缺勤,不準遲到、早退對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安全工作會議的按有規定嚴肅處理,對因工外出需參會人員,要及時補課。
第六條安全管理人員對會議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并存檔。
執行文件:會議記錄
會議簽到表
為了加強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隱患排查的工作質量,及時消除隱患,特制定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定期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和治理,辨識危險源點,強化防范措施,把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安全隱患,盡快給予糾正和解決,把事故風險降到最低,為安全生產提供可靠的保障。
第三條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結合實際情況制定隱患排查和治理方案,明確檢查目標、規范檢查范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取得明顯效果。
第四條安全生產排查的方式
(一)綜合性檢查。車輛技術管理員每月開展一次,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進行一次。
(二)安全領導小組專業性安全檢查。主要針對設施設備、消防設備等進行專業性檢查,每季度開展一次。
(三)在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的安全檢查。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主要針對道路環境、應急預案等進行隱患排查。
(四)季節性安全檢查。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針對不同季節、氣候變化、防范措施、應急方案等隱患排查。
(五)日常性安全檢查。各崗位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缺陷進行隱患排查。
第五條安全生產排查的內容,有安全領導小組分工負責:
(一)行政負責人查安全基礎:是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制定相關制度、規范、規程,并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基礎臺帳;是否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意識,按照“先安全、后生產”的原則開展日常隱患排查工作;是否熟知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有無違章操作行為。
(二)車輛技術管理員查現場操作:各崗位是否存在脫崗、串崗等無人管理的想象;是否認真履行崗位安全職責和操作規程;現場操作是否清晰、標準、到位。
(三)安全管理人員查設施設備:是否有設施設備的相關資料臺帳;是否與有資質的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協議;是否按照要求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設施設備運轉正常;是否按照要求進行巡檢,并建立臺帳。
第六條隱患治理
安全隱患可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導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較小,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導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較大,公司應當局部或全部停產停業,經過專項治理方能解除的隱患。
1、一般安全隱患:能現場整改的排查人員要現場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現場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要指定隱患整改責任人,跟蹤整改,直至隱患消除。
2、重大安全隱患:要對隱患制定專項整改方案、防范措施、整改時限、整改要求、指定整改責任人,在未整改到位之前不能進行局部或全部生產經營活動,重大隱患應及時通過一體系三平臺上報主管部門。
第七條安全領導小組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結果進行統計分析,發現事故隱患的規律、揭示事故隱患的產生原因,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做到有效防范,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
第八條建立健全安全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各崗位人員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包車客戶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人員,將按照“獎懲制度”予以獎勵。
執行文件:安全隱患排查表
為了全面準確掌握本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及時預報安全隱患,做到安全工作有的放矢,實施超前防范、重點監控,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總則
1、公司安全隱患預測預報工作應當遵循實事求是、科學嚴密、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2、各崗位及安全管理人員是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和責任人,應按照行業安全規范和標準做好經常性安全檢查和對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改工作。
3、安全隱患預測預報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組織,聯合車輛技術管理員和駕駛人員執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
第二條報告內容
1、安全隱患是指由于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及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按照可能導致事故損失的程度,安全隱患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公司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公司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事故隱患。
2、各崗位一旦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填寫《安全隱患排查表》,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備案。
3、安全隱患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隱患類別;(2)隱患等級;(3)影響范圍;(4)影響程度;(5)整改措施;(6)整改期限;(7)整改目標。
第三條處理與監控
1、存在安全隱患的崗位,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立即整改的,應制定整改計劃,并采取防范、監控措施。
2、存在安全隱患的崗位,對在短時間內即可能發生事故的隱患,應當立即整頓。
3、完成安全隱患整改的崗位,應及時填報《安全隱患整改報告》。
4、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將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隱患整改工作進行檢查,并在隱患整改結束后進行復查。
第四條責任追究
1、對發現安全隱患,未采取防范和監控措施的崗位,安全管理人員應發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有關崗位在接到通知書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加強管理,立即整改。
2、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隱瞞不報的崗位,責令有關人員立即上報,視情將對崗位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同時可酌情扣除該崗位部分年度安全目標管理考核獎。
3、對接到《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而未進行整改,造成事故的崗位人員,將進行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將按照法律、法規移送相關部門追究責任。
執行文件:安全隱患排查表、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安全隱患整改報告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辨識公司范圍內運輸管理及服務活動中的危險源,確定重大危險源,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加強重大危險源的控制管理,實現對公司安全風險的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崗位安全生產、管理及服務活動中危險源的辨識、評價、控制和管理活動。
第二條危險源實施分級、分類控制和管理,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是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管理工作的執行人員;公司安全領導小組人員同時是公司的風險控制管理領導小組。風險控制執行人員,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領導小組。
第三條領導小組的管理職責
1、組織實施安全生產風險分析,指導對生產、管理和服務活動過程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控制和管理活動,排查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組織制定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
2、負責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控制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督辦和動態檢查。
第四條危險源定義
危險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害、疾病、財產損失或工作環境破壞的部位、區域、場所、空間、設備及其位置。
第五條危險源辨識范圍包括:
1、所有進入工作場所人員,包括企業員工、乘客、以及從事道路活動的車輛、人員。
2、生產工作過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包括天氣狀況遇到雨、霧、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和道路通行情況,車況差的車輛、不符合要求的交通安全標志、設施設備、違法違章操作等。
第六條危險源辨識方法:
1。直接分析法。凡具備以下條件的均應判定為危險源。一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二曾發生過事故且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三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危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
2。現場排查法。如現場觀察、查詢有關記錄、獲取外部信息、安全檢查表等。
第七條危險源的控制方法
1、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把危險源的辨識工作納入公司自檢自查的定期安全檢查范圍。
2、危險源控制做到防范措施、責任、人員、資金和時間“五落實”。確定責任人、實施人員和資金、時間并將情況和活動結果報領導小組審查。
3、一級危險源。應采取安全宣傳、安全培訓、崗前安全教育的方式增強和提高全體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安全防范意識和能力。
4、二級危險源。應制定專項方案、安全措施和風險控措施進行控制。
5、三級危險源。除制定專項方案、安全措施和風險控措施進行控制外還應該編制應急預案做好應急響應的各項措施。
6、四級危險源。制定專項方案、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八條公司危險源辨識和風險控制管理,由安全領導小組公布本公司各類危險源清單,分管的各崗位負責人安排危險源的檢查,危險源辨識和風險控制管理,對本崗位各類危險源辨識與控制情況的檢查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
第九條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組織確定本年度重點危險源排查計劃,報公司負責人批準后更新應急預案后備案。
第十條公司按照編制的計劃組織危險源辨識和風險控制管理。
為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公司安全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提高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公司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
第一條公司設立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用于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獎勵。考核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執行,考核非自查部分涉及到小組成員的崗位,崗位人員自行回避接受領導小組其他成員考核。獎勵的對象主要是安全管理人員、車輛技術管理員、駕駛員及考核項目相關執行崗位。
第二條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由公司按經營收入提取。
第三條安全領導小組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堅持以下原則:
1、崗位回避、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2、注重安全管理效果的原則;
3、自查自評與安全小組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4、抽查考評與定期考評相結合原則;
5、獎優罰劣的原則。
第四條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內容分為基礎工作和安全效果兩部分:
1、基礎工作主要考核貫徹法律法規和行業政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隱患排查、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與落實、緊急狀態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駕駛員從業資格、車輛技術的落實情況等。
2、安全效果主要考核道路運輸責任行車事故次數、人員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和其他責任事故。
第五條具體考核內容:
1、全年無刑事案件發生,無工傷死亡事故;
2、全年無損失(年度控制指標)20xx元以上火災事故;
3、全年無損失(年度控制指標)1萬元以上的其他事故(不含行車責任事故);
4、公司特大交通事故目標是“0”起。
5、不得發生直接經濟損失高于(年度控制指標)2萬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第六條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領導小組對每年12月下旬,對年度目標管理情況進行考核,并于12月31日前書面公布考核結果。
2、公司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
二、安全獎懲制度
第一條獎勵
對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生做出貢獻的崗位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1、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給予100—1000元獎勵。
2、對搶險救災有功者,給予100—1000元獎勵。
3、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個人,給予200元獎勵。
4、舉報安全生產中違法、違章行為的,給予100—500元獎勵。
5、在安全生產重要時段無行車責任事故、文明服務無投訴的,本年度內無安全行車責任事故并被評為安全文明車的,給予300—500元獎勵。
6、對安全工作、消防工作和其他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給予100—500元獎勵。
7、本月無安全生產事故,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和車輛技術管理員享受安全獎,給予300—500元獎勵。
8、年度安全行駛無事故,服務文明,經營規范無投訴的駕駛員,年終公司將給予每車500—1000元獎勵,并在全公司通報表揚。
第二條懲處
1、交通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肇事者,按照事故性質、大小、損失、影響等方面處200—5000元罰款。
2、違章指揮導致事故發生者,按照事故性質、大小、損失、影響等方面處200—5000元罰款。
3、違章違法,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處200—1000元罰款。
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處200—1000元罰款。性質惡劣的,未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追究其相關責任。
5、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生者,處200—1000元罰款。
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處100—1000元罰款。性質惡劣的,予以辭退并積極配合相關管理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7、其他各種違反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處100—1000元罰款。
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或通知的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處50—200元罰款。
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處100—200元罰款。
10、安全生產過程中未按規定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的,處100—200元罰款。
11、安全生產中被交管部門通報批評的,處100—500元罰款。
12、本月安全生產過程中發生亡人事故或有影響的責任事故的,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員不享受安全獎,并處100—20xx元罰款。
13、其他有礙安全的行為,以上每項經濟處罰,都會有相應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通報批評、列為重點觀察對象、解聘開除處理等。
執行文件:獎懲記錄表
公司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員參與,綜合治理;科學管理,持續發展。”的方針,科學地查找、分析和預測生產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促進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實現最低事故率,達到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評價內容
公司安全生產內部評價采用百分制評分表的形式,評價內容主要為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管理、客運車輛管理、生產安全監督檢查、應急響應與救援、事故處理與統計報告等安全生產制度的適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等公司在日常生產運營過程中所應該達到的各項指標和安全生產標準。
第二條評價方法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內部評價工作,具體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聯合業務經理負責組織實施,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內部評價工作可以和年度安全生產檢查、安全生產獎懲考核同時進行(需要避嫌的崗位內容,由其他安全領導小組成員代替評價)。
2、公司將針對企業安全生產內部評價指定安全生產內部評價評分表,各項指標滿分為100分,各項評價的實得分為相應各子項評分實得分之和。
3、各評分項實得分不采用負值,扣減分數總和不得超過該評分項目應得分分值。
第三條評價等級
公司安全
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八
主體責任主要包括組織機構保障責任、規章制度保障責任、物質資金保障責任、教育培訓保障責任、安全管理保障責任、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其他負責人、職能部門負責人、生產車間(區隊)負責人、生產班組負責人、一般從業人員等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并逐級進行落實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從業人員職務調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據。
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包括董事長、總經理、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以及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實際控制的其他人員。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當涵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會議、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安全設施和設備管理、職業病防治管理、安全生產檢查、危險作業管理、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安全生產獎懲、事故報告、應急救援,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內容。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并督促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落實;
(三)確定符合條件的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八)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九)依法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文化建設和班組安全建設工作;
(十)組織實施職業病防治工作,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
(十一)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十二)及時、如實報告事故,組織事故搶救;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從業人員不足100人的,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從業人員在1000人以上的,應當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不低于從業人員5‰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3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從業人員不足100人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從業人員在1000人以上的,應當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不低于從業人員3‰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2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總監,監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專項分管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委員會。
生產經營單位因改制、破產、收購、重組等發生產權變動的,在產權變動完成前,安全生產的相關責任主體不變;產權變動完成后,由受讓方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受讓方為兩個以上的,由控股方承擔安全生產責任。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及監督管理設施設備支出;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產評估檢查、專家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支出;
(十)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定期組織安全檢查,開展事故隱患自查自糾。對檢查出的問題應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監控措施,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并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將治理方案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并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其治理情況進行督辦,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實情況;
(二)設備、設施安全運行狀態,危險源控制狀態,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三)作業場所達到職業病防治要求情況;
(五)發放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情況,從業人員佩帶和使用情況;
(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情況;
(八)其他應當檢查的安全生產事項。
存在下列情形,都可以罰款!
(一)未按規定使用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的;
(二)未按規定存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或者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
(三)未按規定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
(四)未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總監的;
(五)未按規定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活動的;
(六)未按規定執行單位負責人現場帶班制度的;
(七)未按規定報告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罰款怎么罰?看下面!
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主要負責人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責令限期整頓,可處以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主要負責人處以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九
第一條為規范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教育管理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企業經營者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省境內的所有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第三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全省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檢查。
各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本地區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檢查職能。
第四條企業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廠級(包括公司等獨立法人單位,下同)、車間級(包括分廠、分公司等非獨立法人單位,下同)、班組級(包括基本生產部門、基層生產單位等,下同)安全生產教育(簡稱"三級"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級"教育由企業負責組織實施。
廠級安全生產教育應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和企業安全文化等基本知識,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車間級安全生產教育應包括本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
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應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安全防護裝置(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內容。
第五條外省、市進入我省及本省跨縣市務工的人員應按規定經過基礎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并取得《外來務工人員基礎安全知識教育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上崗前,仍須進行企業"三級"安全教育。
第六條企業職工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級或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廠房、新設備、新材料,搬遷新工地、承接新工程等,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七條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知識與操作技能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能上崗工作。
第八條按隸屬關系,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分管副廠長、副經理等企業負責人必須分別經過省、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或指定單位進行的安全管理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發給《企業安全管理培訓合格證書》。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礦山、建筑、化工等危險性較大行業的企業負責人,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取得《企業安全管理資格證書》。
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培訓考核的內容應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管理制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任務、方法、措施及安全技術、安全文化,事故防范、報告及應急處理等。
第九條企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具備培訓資格的單位培訓,并考核合格,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發給《企業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企業注冊安全主任可以承擔企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企業注冊安全主任資格的申請,按照《浙江省企業注冊安全主任制度試行辦法》(浙安委〔20xx〕11號文)執行。
第十條除有專門規定外,企業其他管理人員(包括職能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班組長)、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企業自行組織實施,或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單位組織實施。教育培訓的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規章制度、安全技術和安全文化,有關事故案例、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理措施等。
第十一條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對本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負總責,應帶頭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應納入本單位職工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計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保證。
第十二條企業應建立、健全管理人員和職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檔案,將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時間、內容、授課人員、參加人員、考核及取證情況等登記備案。
第十三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及組織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為確保教育培訓質量,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和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所用的教學大綱、教材和證件等,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制定和印制。
第十四條對于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在防范傷亡事故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和人員,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予以表彰和獎勵。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由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五條本規定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
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指導下,為加強企業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企業預防交通事故的整體能力,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安全培訓教育的目的:提高企業員工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生產經營順利進行。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員工、租賃承包經營者、駕駛員、售票員的培訓教育。
第三條安全培訓教育原則“根據上級要求和公司安全生產經營實際,注重針對性、實用性、實效性的培訓教育原則,開展對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四條職責。
1、由公司各科室負責人組成員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公司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
2、安全管理科負責經營者、駕駛員、乘務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五條員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的形式和內容。
1、公司級安全培訓教育。
其重點是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紀教育,安全生產方針,管理技能培訓,國家有關的政策法令、法規、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崗位職能培訓等。
2、各科室安全培訓教育,其重點是安全生產管理技能培訓和防火、防盜知識培訓,崗位責任制培訓及學習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產培訓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每月對所屬安全生產人員進行一次培訓。
3、駕乘人員安全培訓教育,重點是教育駕乘人員遵章守紀,牢記安全行車守則,講解安全行車操作要領,車輛設備維護保養及對事故安全進行分析,如何采取預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結合安全學習教育活動,對駕乘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培訓。
第六條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對象是全司員工,由公司或各部門負責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培訓教育方式:安全活動日、安全會議、板報、事故現場會、安全圖片展覽、組織看安全電視片、電影、打口頭安全招呼等。
第七條勞動保護培訓教育,對象是生產工人、管理人員,由公司各部門定期組織學習勞動保護法規文件、勞動衛生知識等。要經常教育員工自覺遵守勞動保護規定,講究勞動衛生,注重保護身體安全健康,預防工傷、職業病的發生。
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一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二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 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 國家鼓勵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
第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 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 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單位生產經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病范圍
指本單位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前期預防
1、工作場所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a、職業病危害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b、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應的設施。
c、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和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d、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
e、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3、職業病設施的建設
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經費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
1、單位每年指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檔案,負責配合保定市職業病防治所定期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單位采購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必須符合防治職業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對產生嚴重事業并危害的作業崗位設置警示標志和中文警示說明。
4、發現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應立即采取相應治理措施。
5、各部門、車間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員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第一條 為加強勞保用品使用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減少損耗,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勞保用品依據不同車間、不同工種已制定使用標準發放。
第三條 工人在臨時變動工作崗位時,已領用的勞保用品使用沒有到期的,必須繼續使用,不得重復領用。
第四條 工人變動工作崗位,新的工作崗位需要的用品不足的,可補發增用的勞保用品。
第五條 發放的勞保用品上崗時必須使用。否則,各部門視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第六條 耐用勞保用品,如:防毒面具等發放后由個人保管,個人丟失自補。
第七條 短期使用的勞保用品,如:防護手套、防護眼鏡等必須以舊換新。
第八條 從業幾天就辭職的工人,領用的勞保用品不回收,按原價從工資中扣回。
第九條 以舊換新的具體要求是,必須按發放的原樣物品上交。否則,按不上交舊品處理。
第十條 回收的勞保用品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和倉庫保管員共同認真查驗、清點,不同物品分別存放保管。
第十一條 對回收的勞保用品,有利用價值的要清洗、修補后以備再用。
第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為,將受到處罰。
第十三條 本規定與已發規定相抵觸時,以本規定為準。
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三
一、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國務院、省政府制定的有關《安全法實施條例》、《xx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性文件,堅決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職業安全健康體系和環境保護管理體系,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及國家、集體財產的安全,確保安全文明生產,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本礦的具體情況,特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搞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和環境保護管理,是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一項重要職責,也是每個職工必須遵循的守則,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第二章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進一步增強全礦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效益意識,使干部職工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系,把安全責任放在重于泰山的高度來認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高于一切的首位來抓,通過強化管理,明確責任,獎懲激勵,充分調動干部職工安全生產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鞏固和發展我礦安全生產的大好形勢,使安全生產實現依法治理,從嚴管理,杜絕事故。特制定本制度?(具體獎懲規定見附表)
一、建立健全檢查制度,發動群眾,努力做好群管群查,群防群治,防患于未然。
二、礦部要成立在安委會領導下的由安環科、生產科、設備科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安全生產檢查小組,每月進行兩次安全大檢查,負責對全礦安全文明生產檢查工作。
1、各級領導是否把安全文明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在安全工作中是否支持“三同時”、“五同時”和“四不放過”的原則。
2、規章制度、崗位責任制的建立健全和生產現場是否安全文明。
3、通風防塵、防毒等安全環保措施項目的落實和特殊工種的培訓、持證上崗及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4、各主要生產作業場所的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標志牌的吊掛是否齊全。
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四
為規范公司檢維修作業中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盲板抽堵、高處作業、吊裝、臨時用電、動土、斷路作業等非常規作業的作業程序和安全要求,降低安全風險,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檢維修作業中涉及的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盲板抽堵作業、高處作業、吊裝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制度。
3.1特殊作業
設備檢修過程中可能涉及的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盲板抽堵、高處作業、吊裝、臨時用電、動土、斷路等,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建(構)筑物、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業。
3.2動火作業
直接或間接產生明火的工藝設備以外的禁火區內可能產生火焰、火花或熾熱表面的非常規作業,主要包括:
a)各種氣焊、電焊、鉛焊、錫焊、塑料焊等各種焊接作業及氣割、等離子切割機、砂輪機、磨光機等各種金屬切割作業。
b)使用噴燈、液化氣爐、火爐、電爐等明火作業。
c)燒(烤、煨)管線、熬瀝青、炒砂子、鐵錘擊(產生火花)物件、噴砂和破拆地面等產生火花的其他作業。
d)生產裝置和罐區聯接臨時電源,并使用非防爆電器設備和電動工具。
e)使用管、炸藥等進行爆破作業。
3.3易燃易爆場所
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災危險性分類為甲、乙類區域的場所。
3.4受限空間
進出口受限,通風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或缺氧,對進入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威脅的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如反應器、塔、釜、槽、罐、爐膛、鍋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閉、半封閉場所。
3.5受限空間作業
進入或探入受限空間進行的作業。
3.6盲板抽堵作業
在設備、管道上安裝和拆卸盲板的作業。
3.7高處作業
在距墜落基準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3.8墜落基準面
墜落處最低點的水平面。
3.9墜落高度
作業高度
從作業位置到墜落基準面的垂直距離。
3.10異溫高處作業
在高溫或低溫情況下進行的高處作業。高溫是指作業地點具有生產性熱源,其環境溫度高于本地區夏季室外通風設計計算溫度2℃及以上。低溫是指作業地點的氣溫低于5℃。
3.11帶電高處作業
采取地(零)電位或等(同)電位方式接近或接觸帶電體,對帶電設備和線路進行檢修的高處作業。
3.12吊裝作業
利用各種吊裝機具將設備、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發生位置變化的作業過程。
3.13臨時用電
正式運行的電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電。
3.14動土作業
挖土、打樁、鉆探、坑探、地錨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機、壓路機等施工機械進行填土或平整場地等可能對地下隱蔽設施產生影響的作業。
3.15斷路作業
在廠內交通主、支路與車間引道上進行工程施工、吊裝、吊運等各種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4、 制定依據
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53號)
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企業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示范文本的通知(魯安監函字[20xx]79號)
1 基本要求
動火作業涉及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高處、盲板抽堵等特殊作業時,應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證。
2 分工與職責
2.1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是動火作業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動火作業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2.2 公司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和審核吹掃、處理方案(含盲板圖);組織現場盲板加、拆的檢查確認工作;督促、協調動火及作業環境氣體采樣分析工作。
2.3 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和審核安全作業方案,督促和檢查施工單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實專業安全措施;負責組織、協調盲板加、拆工作,參與現場盲板的檢查確認;負責組織、協調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及現場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2.4 動火作業部位所在單位,負責制定動火作業方案及工藝吹掃處理方案、落實各項安全措施;負責作業現場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監護等工作。
2.5 動火作業人職責
2.5.1 動火作業人應持有有效的本工種作業證。
2.5.2 動火作業人應嚴格執行“三不動火”原則,即沒有經批準的《動火安全作業證》不動火,動火監護人不在現場不動火,防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對不符合要求的,有權拒絕動火。
2.6 動火監護人職責
2.6.1 動火監護人應有崗位操作合格證;了解動火區域或崗位的生產過程,熟悉工藝操作和設備狀況;有較強的責任心,出現問題能正確處理;有處理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
2.6.2 應參加由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監護人培訓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部門發放的《監護人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2.6.3 在接到《動火安全作業證》后,監護人應在班長和基層單位負責人的指導下,逐項檢查落實防火措施,檢查動火現場情況。監護人應佩戴明顯標志,動火過程中不得離開現場,確需離開時,應收回《動火安全作業證》,暫停動火作業。動火作業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
2.6.4 發現動火部位與《動火安全作業證》不相符合,或動火安全措施不落實,有權制止動火;當動火出現異常情況時,有權停止動火;對不執行“三不動火”又不聽勸阻時,有權收回《動火安全作業證》,立即停止動火作業,并向上級報告。
3 動火作業分級
3.1 固定動火區外的動火作業一般分為特殊動火、一級動火、二級動火三個級別。遇節日、假日、夜間或特殊情況,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即在原定動火級別的基礎升高一級。
3.2 特殊動火作業:在生產運行狀態下的易燃易爆生產裝置、輸送管道、儲罐、容器等
部位上及可燃氣體儲罐的圍堰內或其他特殊危險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未拆除易燃填料的涼水塔內的動火作業按特殊動火作業管理。
3.3 一級動火作業: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的除特殊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危險化學品庫、空分的純氧系統及廠區管廊上的動火作業按一級動火作業管理。
3.4 二級動火作業:除特殊動火作業、一級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凡生產裝置或系統全部停車,裝置經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離措施后,根據其火災、爆炸危險性大小,經安全管理部門確認,動火作業可按二級動火作業管理。
3.5 企業內,除特殊動火、一級動火、二級動火范圍以外,劃出的沒有火災危險性區域,為固定動火區。二級以上(含二級)動火區域內,嚴禁設固定動火區。
4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辦理
4.1 動火作業前,由動火所在車間(或裝置)班長或車間主任組織生產單元負責人、動火作業負責人,對作業現場和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動火作業負責人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風險告知,班長或車間主任負責填寫《安全交底和風險告知確認卡》。
4.2 特殊、一級《動火安全作業證》的辦理,由動火作業所在車間班長或車間主任填寫《動火安全作業證》,動火作業所在車間負責人(副主任以上)組織落實動火安全措施,審查合格,經企業分管生產或安全的負責人簽發后,方可動火。
4.3 二級《動火安全作業證》的辦理,由動火作業所在車間班長或車間主任填寫《動火安全作業證》,動火作業所在車間負責人(副主任以上)組織落實動火安全措施,審查合格,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簽發后,方可動火。
4.4 固定動火區的設定由動火所在車間提出申請,經企業涉及生產、設備、安全等專業管理部門審查合格,由企業分管生產或安全的負責人批準。
4.5 《動火安全作業證》安全措施的確認,須由動火作業所在車間的車間主任或班組長逐項確認。
4.6 動火作業涉及到其他管轄區域時,由所在管轄區域車間負責人(副主任以上)審查合格后,在“相關單位意見”一欄會簽,并有雙方單位共同落實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監護人,按動火級別審批后,方可動火。
4.7 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企業設備管理部門必須對作業方案進行確認,對帶壓設備、容器、管線進行測厚,并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簽字。
4.8 作業結束后,動火人和監護人應清理現場,監護人確認無殘留火種,并由動火所在車間班長或車間主任現場驗收,合格后在“完工驗收”一欄簽字。
5 動火分析及合格標準
5.1 氣體取樣檢測分析應按照操作規程進行,特殊動火作業應使用兩臺儀器同時檢測,檢測偏差不應大于儀器有效誤差范圍。取樣檢測的過程要有照片記錄,分析單要注明取樣位置和取樣時間。
小于動火點10m范圍內進行分析。
5.3 動火分析與動火作業的時間間隔不應超過30min,作業中斷時間超過30min應重新分析;每日動火前均應進行動火分析;特殊動火作業期間應隨時進行監測。
5.4 動火分析合格標準:
d)動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質的,應對其濃度進行監測分析。濃度超過《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1)規定的,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并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中“其他安全措施”一欄注明。
5.5 分析報告單必須填寫到《動火安全作業證》或黏貼在存根正面左上方。
6 動火作業安全要求
6.1 作業前,作業單位和生產車間應對作業現場和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6.2 作業前,應對參加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如下:
a)有關作業的安全規章制度;
b) 作業現場和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相應的安全措施;
c)作業過程中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d)事故的預防、避險、逃生、自救及互救等知識;
e)相關的事故案例及經驗、教訓。
6.3 作業前,生產車間應做好如下工作:
a)對設備、管線進行隔絕、清洗、置換,并確認滿足安全作業要求;
b)對放射源采取相應的安全處置措施;
c)對作業現場地下隱蔽工程進行交底;
d)腐蝕性介質的作業場所配備人員應急用沖洗水源;
e)夜間作業場所設置滿足要求的照明裝置;
f)會同作業單位應組織作業人員到現場,了解和熟悉現場環境,進一步核實安全措施,熟悉應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和分布。
6.4 作業前,作業單位對作業現場及作業涉及的設備、設施、工器具等進行檢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a)作業現場消防通道、行車通道應保持暢通,影響作業安全的雜物應清理干凈;
b)作業現場的梯子、欄桿、平臺、篦子板、蓋板等設施應完整、牢固,采取的臨時設施
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五
2、安全職責規定(領導職責、部門職責、崗位職責等)
3、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4、安全履職考核制度
5、安全獎懲制度
1、安全資格(培訓)制度(含企業負責人、安全主任、特種作業人員等)
2、資格證書管理制度
3、一般性教育制度(崗前安全教育、日常“三級教育”)
4、專門性教育制度(新設備、新工藝的專門培訓)
5、安全事項告知制度(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事故應急措施、工傷保險等)
1、勞動保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投入辦法
2、培訓教育宣傳經費安排
3、安全設備、設施、標志等投入規定
4、工傷保險
(一)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
(二)安全評價制度
(三)危險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1、機械設備防護裝置制度
2、電氣設備防護措施制度
3、鍋爐壓力容器檢測制度
(四)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防護、報警裝置管理
2、安全標簽與技術說明書管理
3、使用登記制度
4、儲存保管制度
5、運輸裝卸制度
6、廢棄處理制度
(五)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危險作業的操作規程、作業審批和現場管理等。
(爆破、拆除、吊裝、危險搬運、登高架設、動火、臨時用電、電氣安裝、切割焊接、沖剪壓機械、鍋爐壓力容器等)
(六)環境安全管理制度
1、作業場所管理制度
2、倉庫管理制度
3、共同(或交叉)區域作業管理制度
4、員工集體宿舍管理制度
5、安全警示標志管理制度
1、檢查方式(人員、時間、事項、范圍)
2、檢查記錄
3、整改制度
4、復查制度
包括搶救、報告、現場保護、調查、處理責任人、損害賠償等。
1、安全例會制度
2、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3、重大事故隱患備案制度
4、應急救援預案(備案)制度
5、發包、出租管理制度(安全資質、責任劃分和協調管理等)
6、安全臺帳管理制度
7、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訂購、發放和使用等)
8、特殊保護制度(女工、未成年工)
9、工時管理制度(對超時加班的報批管理)
10、定期體檢和職業病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六
1、在檢修前辦理任務書,明確檢修項目職責人,并服從審批手續。
2、檢修項目負責人必須按檢修任務書的要求,親自和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現場向檢修人員交底,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3、檢修項目負責人實行統一指揮、調度,確保檢修工作的安全。
4、根據檢修任務書的要求,生產單位要為檢修單位創造安全檢修條件,沒有辦完交接手續的檢修單位,不得任意拆卸設備、管道。
5、對檢修使用的工具,設備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6、檢修傳動設備和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上安全鎖卡。
7、檢修人員應檢查檢修中需要的安全防護器具,消防材料的準備情景。
8、檢修人員要檢查動火安全作業書的審批資料和落實情景,以及設備內的安全作業是否可行。
1、設備(槽罐、釜、槽車、排風道等)內作業,必須辦理設備內安全作業證(如下釜安全操作單),該設備必須與其他設備隔絕(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并清洗、置換。
2、進入設備內作業前30分鐘內,要取樣分析有毒、有害物質濃度及氧含量,經檢驗合格辦理設備內安全作業證后方可入內作業,在作業過程中如發現異常,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3、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設備內作業時,必須穿戴適應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毒面具。
4、設備內作業必須設有經驗的作業監護人,監護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作業人員堅持有效的聯絡。
5、設備內作業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景搭設安全梯及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設備內要有貼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的安全電壓照明。
6、嚴禁在設備內外投擲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氣吹風。
7、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使用部門負責人在作業證上簽字,檢修人員方可封閉作業孔。
8、檢修完成后必須檢查設備內是否有異物,并清理,并進行試驗水壓、氣密,并做好記錄準備,清理現場。
9、檢修后的設備必須進行試運行,合格后生產和檢修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1、檢修人員應熟悉工作中碰到的酸、堿和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物質的性質,避免發生灼傷、燃燒、爆炸和中毒事故。
2、檢修人員應明白沙箱、防毒面具、消火栓、滅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確使用。
3、檢修受壓容器,設備和管路之前必須將其壓力降到等于大氣壓。
4、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
5、在檢修時不要觸及電動機有電部位,以及電纜和照明線。
6、使用手電鉆時,工人必須戴上橡膠手套,電鉆外殼應接地。
7、在起重和其他危險工作區域都應掛警告標志,不許外人進入工作區域。
8、檢修完畢后應拆除腳手架,臨時電器線路,警告牌和標志,搬走檢修用的機具,清理設備,屋頂上,地面上等的雜物垃圾,到達工完、料凈、場地清。
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七
第一條 為規范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教育管理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企業經營者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省境內的所有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第三條 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全省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檢查。
各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本地區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檢查職能。
第四條 企業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廠級(包括公司等獨立法人單位,下同)、車間級(包括分廠、分公司等非獨立法人單位,下同)、班組級(包括基本生產部門、基層生產單位等,下同)安全生產教育(簡稱"三級"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級"教育由企業負責組織實施。
廠級安全生產教育應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和企業安全文化等基本知識,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車間級安全生產教育應包括本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
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應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安全防護裝置(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內容。
第五條 外省、市進入我省及本省跨縣市務工的人員應按規定經過基礎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并取得《外來務工人員基礎安全知識教育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上崗前,仍須進行企業"三級"安全教育。
第六條 企業職工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級或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廠房、新設備、新材料,搬遷新工地、承接新工程等,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七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知識與操作技能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能上崗工作。
第八條 按隸屬關系,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分管副廠長、副經理等企業負責人必須分別經過省、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或指定單位進行的安全管理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發給《企業安全管理培訓合格證書》。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礦山、建筑、化工等危險性較大行業的企業負責人,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取得《企業安全管理資格證書》。
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培訓考核的內容應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管理制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任務、方法、措施及安全技術、安全文化,事故防范、報告及應急處理等。
第九條 企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具備培訓資格的單位培訓,并考核合格,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發給《企業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企業注冊安全主任可以承擔企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企業注冊安全主任資格的申請,按照《浙江省企業注冊安全主任制度試行辦法》(浙安委〔20xx〕11號文)執行。
第十條 除有專門規定外,企業其他管理人員(包括職能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班組長)、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企業自行組織實施,或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單位組織實施。教育培訓的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規章制度、安全技術和安全文化,有關事故案例、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理措施等。
第十一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對本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負總責,應帶頭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應納入本單位職工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計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保證。
第十二條 企業應建立、健全管理人員和職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檔案,將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時間、內容、授課人員、參加人員、考核及取證情況等登記備案。
第十三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及組織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為確保教育培訓質量,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和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所用的教學大綱、教材和證件等,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制定和印制。
第十四條 對于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在防范傷亡事故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和人員,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予以表彰和獎勵。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由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五條 本規定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熱門18篇)篇十八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筑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后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范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周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范表演。
f、開展反事故斗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干部的標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