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應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確保表述準確、明確且易于理解。在制定規章制度時,可以參考下面給出的案例,結合組織內部的需要進行修改和完善。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一
一、目的:為加強不合格醫療器械的管理,防止不合格醫療器械流向社會,保證醫療器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二、不合格醫療器械包括內在質量不合格、外觀不合格及包裝不合格,如產生破損、污染、生銹、變質、過期等現象。
三、不合格醫療器械的確認和處理:
4、各級藥監部門抽檢或通報不合格品,由質量管理部簽發通知,移入不合格品庫;
四、不合格醫療器械設專庫專人保管,并做好記錄。記錄內容包括:供貨單位、品名、規格、產品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數量、不合格原因等。
五、不合格醫療器械報損:由保管員填寫“報損單”,經質量管理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報損。
六、需銷毀的不合格醫療器械,由質量管理部會同儲運、經營部負責人組織、監督銷毀,并做好銷毀記錄。銷毀記錄保存三年。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二
為加強藥品及醫用耗材的采購、入庫、保管和出庫的管理,防止資產流失,減少損耗,保證質量,保障醫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采購按照“面向臨床、服務患者”的要求,原則上既要滿足臨床需要,又要防止過量積壓,占用流動資金。藥劑科根據醫院每月或每季度臨床業務用量和庫存量,擬定采購計劃,報分管副院長審批后,按照《醫院藥品及耗材使用目錄》,進行網上采購。嚴禁標外采購和自行采購或超計劃采購。采購毒麻藥品、新特藥品、鋼板及輸液管、透析器等無菌用品要嚴格程序,保證質量和安全。
2、入庫藥庫保管員要按照采購計劃憑票入庫,同時認真核對品名、規格、產地、數量、有效期等,檢查產品包裝無毀損后,方可入庫。醫用耗材要查驗生產批準文號。嚴禁不合格藥品及醫用耗材進入倉庫。
3、保管藥品及醫用耗材要按照其類別、劑型、理化性質和特殊保存要求進行分類存放。24小時對倉庫的溫、濕度進行監控,需冷藏保存的藥品要上墻提示標志,必須進冰箱、冰柜保存。保管員每月對藥品、醫用耗材有效期進行查對,對接近失效的藥品及醫用耗材,必須提前6個月上報藥劑科長及分管副院長。領發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避免倉庫藥品及醫用耗材過期、失效、霉爛、變質。同時做好防火、防盜、防蟲、防鼠工作。庫房區域嚴禁吸煙,并雙人雙鎖保管。
4、出庫藥房或臨床醫技科室領取藥品及醫用耗材,必須由科室負責人或科室指定專人到藥庫領取。先開出庫單,認真核對品名、規格、劑型、產地、單價及數量等,并確認無誤簽名后方可發放。嚴禁無票出庫或代領出庫。領取醫用耗材由臨床或醫技科室按月用量擬定計劃,報分管副院長審批后,方可開據出庫單。
5、處罰凡違反上述管理制度,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扣發當事人當月全部獎金;造成藥品及醫用耗材積壓、失效、被盜等直接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承擔損失的30%—50%,扣發當事人當月全部獎金,直至離崗培訓或調離工作崗位。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三
一、庫房室內外不能有污染源和積水。
二、醫療耗材的采購的原則:在有效期內和醫院物品的消耗速度,充分考慮物品從采購到到庫房的運輸時間,提前一段時間向采購部門或上級發出最少庫存數量預警報告。
三、醫療耗材入庫必須核對送貨發票的名稱、數量、規格、類別、生產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包裝的整潔度。沒有送貨發票、包裝不整潔或者破損、與送貨發票不符的物品應向上級反映,并放待檢區等候上級處理結果;核對清楚的醫療耗材在待驗區等候檢驗科檢驗合格方能入庫。
四、醫療耗材根據類別、存放要求分別放在相應的貨架上,碼放物品是做到輕拿輕放。保持庫房的整齊和干凈。碼放的物品做到從左到右為有效期短到長的堆碼。
五、科室領醫療耗材時,應憑領料單進行領料,必須注明什么廠家。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庫房憑領料單出相應的醫療耗材,且出具相應的出庫單據,且雙反確認無誤在領料單和出庫單上簽字。
六、科室退醫療耗材,應出具相應的開有退貨原因的退貨單,科室連同物品和退貨單一并交予庫房,庫房根據退貨單進行分類堆放。
七、退回庫房和庫房過期醫療耗材。根據醫院制度做出退貨或者交給醫療垃圾管理部門。
八、庫房醫療耗材的每一步管理必須做到票據簡潔、賬務明確、物品流向清晰。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四
一次性衛生材料,是指無菌、無熱原、經檢驗合格,在有效期內一次性直接使用的醫療器械。如無菌注射器、無菌注射針、無菌輸液器、無菌輸血器和無菌輸液袋等。
低值醫用耗材,是指醫用消毒劑類、醫用高分子材料類、敷料類、口腔耗材類、醫技耗材類、麻醉耗材類、計生用品類的醫用衛生材料。如各類消毒液、醫用膠片、醫用高分子夾板、彈力套、各類活檢套件、義齒、紗布、棉簽、避孕環等。
1.嚴格執行醫院醫療器械管理制度,對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進行采購和驗收。驗收記錄應包括: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產品合格證、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價格、購貨日期、驗收日期、驗收結論,驗收人員簽字等內容;按照記錄能追溯到每批無菌器械的進貨來源。
2.從醫療器械生產或經營企業采購無菌器械,應驗明醫療器械生產或經營企業的必要證件(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銷售人員的合法身份,如果是代理產品,還應有有效的產品代理證書。
3.對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實行領用總量控制,實行按需申購領用。科室每月領用量最多不超過30日的使用量,以便于醫院核算的準確性。醫技、臨床科室對近期使用量大的物資實行預先申報制度并說明原因。對所有出現異常領用量的情況,將實施追蹤審核。科室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使用增長幅度,應與同期業務收入增長比例同步,不能明確解釋增加原因的將追究科室的管理責任。
4.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須應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物架上,并保持清潔。拆開外包裝的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必須放置于無菌物品存放柜內。
5.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由設備科統一調配,原則上近有效期者先用。在新品種進入院時,對已有類似庫存的物資,申購科室應負責使用或協助處理。
6.一次性衛生材料必須一人一用一處理,嚴禁重復使用。使用后的一次性衛生材料,嚴格按照一次性衛生材料使用后銷毀制度,進行分類后集中交由清理公司進行無害化處理,并做好記錄。
7.若發現小包裝已破損、標識不清的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應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與生產廠家聯系,予以更換。
8.若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時報告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擅自處理。經驗證為不合格產品,在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下予以處理。
9.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在使用過程中或使用后發生可疑不良事件時,應按規定及時報告省、市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中心。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五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加強醫用耗材購銷管理,嚴格執行采購程序,規范供銷渠道,醫院根據臨床需要通過公開招標或議價的形式,向乙方采購所需產品。為確保產品質量,保證臨床醫療安全,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信、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一致達成如下供貨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供貨范圍、品名及價格等。
乙方為甲方提供各類耗材共計種,所供醫用耗材具體品名、規格型號、單位、單價、廠家等以雙方集中招議標結果為準,并附清單。計劃外產品采購以雙方臨時議價為準。
二、交貨時間、地點與方式。
1、乙方對所供醫用耗材應適當備貨,確保甲方需要。甲方采購中心下達的月采購計劃應在天內供貨到位,臨時采購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供貨,急診或急救耗材必須保證隨時下達計劃隨時供貨,不得因供貨不急時影響甲方正常醫療工作。
2、乙方所供醫用耗材必須事先送達甲方庫房(設備科)辦理驗收入庫手續。醫院非常規備庫材料和非正常上班時間的急診、急救(含手術)材料的供貨,送貨單必須由使用科室主任或負責人簽收后再辦理入庫手續。
3、醫用耗材的運達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破損,由乙方負責。
三、資質保證:
乙方提供的醫用耗材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并具有:
1、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2、醫療器械注冊證(含注冊登記表)。
3、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
4、委托授權書。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組織機構代碼證。
7、稅務登記證。
進口醫用耗材須有進口醫用耗材注冊證和口岸藥檢所的檢驗報告書。乙方所提供的醫用耗材的有效期自貨物通過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且有效期限不低于1年;若在有效期內出現質量問題,要按質量承諾,由乙方負責退貨并承擔因此而導致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六
(一)醫院對部分醫用耗材實行院內招標采購。凡列入醫院內招標采購范圍內的醫用耗材,采購部門不得自行采購,如擅自采購并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醫院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并予以處理。
(二)醫院耗材院內招標采購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程序和原則進行。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醫院成立醫用耗材招標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分管院長、醫院監察部門、醫務、護理、臨床科室負責人及醫療設備科科長及有關人員組成。
2.醫院醫用耗材招標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醫用耗材院內招標采購的開標、評標及有關事項的安排,醫療設備科負責做好院內招標采購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3.醫院醫用耗材招標領導小組應根據臨床醫療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遴選醫用耗材院內招標采購的具體品種。
4.各科室購置醫用耗材需填寫申請表,同時提出所需器材的技術參數、質量要求,但不得規定品牌。少數特殊器材,經招標領導小組同意后,使用科室須提出不少于兩個以上的品牌供設備科參考,招標領導小組應從品牌、質量、療效、價格等方面予以綜合評定。
(四)參加醫院院內招標采購的醫用耗材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證等相關的資格證書和有效證件;。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
4.具有及時供貨能力;。
5.具有較好的商業信譽;。
6.如代理產品必須提供該產品的上級供應商的代理證書。
7.招標領導小組要求的其他有關條件。
(五)招標領導小組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遵紀守法,照章辦事,忠于職守,廉潔自律。
(六)由醫療設備科確定專人,認真做好招標前期的準備工作,做好招標過程中投標、開標、評標全過程的記錄,并存檔備查。
(七)對招標的醫用耗材的中標單位,醫療設備科必須及時訂立并履行購銷合同。
(八)本采購制度適用于政府采購限額以下的除屬固定資產醫療設備之外的院內招標采購。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七
第一條為加強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管理,規范采購行為,保證醫用耗材的質量,根據《衛生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器械集中采購管理的通知》(衛規財發〔2015〕208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醫用耗材,是指應具有醫療器械注冊證或"消"字號的一次性醫療用品、醫用消耗品和試劑。
第三條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主體是各級醫療衛生機構。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縣及縣以上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生產或經營配送企業,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介代理服務機構及其他經辦機構。
第五條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應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六條浙江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由省、市衛生行政部門牽頭,糾風、價格、勞動保障、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參與。
第七條成立浙江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省協調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省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協調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衛生廳,負責省協調小組日常事務和監督管理工作。省協調小組辦公室應根據工作需要,分設若干工作小組。
第八條省協調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一)審定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政策、制度和規范;
(二)審定和調整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目錄;
(三)協調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省協調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政策、制度和規范草案;
(二)擬定和提出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目錄草案;
(四)受理有關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檢舉、投訴和控告;
(五)完成省協調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各設區的市應根據當地采購工作實際,成立市協調小組及其辦公室。
第十一條省級和設區的市應成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辦)。采購辦由本行政區域內的醫療衛生機構代表組成。采購辦的主任單位由醫療衛生機構民-主推薦或協調小組指定產生。
第十二條采購辦的主要職責是:
(一)起草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政策、制度和規范草案;
(二)提出本級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目錄的建議和草案;
(三)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相關信息;
(四)負責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具體實施和日常管理;
(五)完成省或設區的市協調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nextpager}第三章采購方式和目錄管理
第十三條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以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采購、集中限價采購,以及國家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進行。
第十四條省協調小組按照先易后難、分期分批、逐步完善的原則制定、調整和頒布全省范圍的省級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目錄。各設區的市協調小組負責制定、調整和頒布本行政區域除省級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目錄外的市級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目錄,并報省協調小組備案。
第十五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醫用耗材納入省級集中采購目錄:
(一)臨床應用普遍、采購批量和金額大、市場競爭比較充分的醫用耗材;
(二)價格比較穩定、采購單價金額大且符合集中限價
采購方式的醫用耗材;
(三)臨床應用技術風險高、采購單價金額大的醫用耗材;
(四)省協調小組確定的應實行集中采購的其他醫用耗材。
第十六條未列入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其他醫用耗材納入市級或省級醫療衛生機構集中采購目錄:
(一)省級集中采購目錄外且符合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一、二款規定的醫用耗材;
(二)采購單價金額較大的醫用耗材;
(三)省協調小組認定的應由市級或省級醫療衛生機構集中采購的,或市協調小組確定的應實行集中采購的其他醫用耗材。
第十七條對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醫用耗材,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另行采購。對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醫用耗材,醫療衛生機構可以自主選擇采購,也可以在自愿的基礎上實行聯合集中采購。
醫療衛生機構因臨床科研特殊需要,須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類別但其產品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醫用耗材,由醫療衛生機構提出申請,經省或設區的市采購辦按程序審核同意以后,在提出申請的醫療衛生機構內限時限量采購。
第十八條非政府舉辦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向所在區域采購辦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可參加所在區域的醫用耗材集中采購。
第十九條納入省級集中采購目錄的醫用耗材實行醫療衛生機構最高銷售價格政策。省協調小組綜合考慮本省醫療衛生機構歷史采購(中標)價格、銷售價格,周邊省(市)采購(中標)價格、銷售價格,以及產品等級類別、醫療衛生機構使用情況確定全省醫療衛生機構最高銷售價格,并向社會公布。
醫療衛生機構應積極創造條件,在最高銷售價格內降低價格,讓利患者。
其他醫用耗材仍按現行作價辦法作價銷售。
第四章采購與信息管理
第二十條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應通過相應的平臺實施。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平臺應符合省級有關部門制定的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利用第三方平臺的,應按照中介服務代理機構遴選辦法的有關規定產生。中介服務代理機構的服務費用應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納入省級集中采購目錄的醫用耗材應在省級統一的平臺上進行交易。納入市級集中采購目錄的醫用耗材應在市級統一的平臺上進行交易;暫不具備條件的,可逐步過渡到市級統一的平臺上進行交易。市級平臺由各設區的市協調小組按有關規定確定。
第二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生產或經營配送企業,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介代理服務機構及其他經辦機構應按省協調小組的規定和要求,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報送有關信息。
第二十三條納入省級集中采購目錄的醫用耗材的相關信息,由省級統一交易平臺提供人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報送。
納入市級或省級醫療衛生機構集中采購目錄的醫用耗材的相關信息,由市級或省級醫療衛生機構統一交易平臺提供人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報送,并抄送省協調小組辦公室。
未納入集中采購的醫用耗材的相關信息,由醫療衛生機構按隸屬關系分別報送省、市采購辦,由采購辦匯總后分別報送省、市協調小組辦公室。
第二十四條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相關信息,應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分別由省、市協調小組或其授權機構發布。
省、市協調小組及其辦公室應加強信息的溝通和交換,促進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利用率。
${nextpager}第五章專家管理
第二十五條建立全省統一的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專家庫。專家庫的建設應遵循統一建設、分級使用的原則,充分利用和有效整合政府現有的專家庫,體現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的特點,滿足采購、使用和管理的需要。
第二十六條專家庫應由臨床應用、醫用耗材管理、臨床工程技術、財務核算等方面的專家,以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專家組成。
第二十七條納入專家庫的專家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廉潔奉公,具有較高的職
業道德和良好的職業操守;
(二)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能夠體現本專業領域的領先地位;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要求,以及省協調小組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八條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專家的抽取與使用應在協調小組辦公室或公證機構的監督下進行。
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專家應從全省統一建立的專家庫中,按照采購項目的特點和工作需要,以及專家的專業方向、業務特長、區域分布等因素,以一定比例分層次隨機抽取。
第二十九條任何組織、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影響專家獨立履行職責。
第三十條建立、健全專家培訓教育、考核評估、動態調整和保守秘密等制度,完善專家利益回避、獨立履職和責任承擔等機制。
笫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對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監督,實行省市協調小組負責牽頭,監察機關和政府糾風機構與衛生、價格、勞動保障、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聯合監督工作機制。
第三十二條負責對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進行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應當公開辦事程序,接受社會監督。
任何組織、單位和個人有權按照國家規定的途徑和方式,向
負責對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進行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客觀、真實、準確的反映情況。
第三十三條省和設區的市協調小組辦公室應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查處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過程中各方當事人的違規行為,建立對監督對象違規行為的登記和通報等制度。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以往本省制定的醫用耗材采購的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按本辦法執行。國家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五條各設區的市協調小組應依照本辦法,制定本區域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省衛生廳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工作的監督管理,提高醫療質量,降低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價格,防止藥品和醫用耗材購銷領域滋生腐-敗,根據《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醫療機構藥品遴選實施辦法》、《廣東省醫療機構基本用藥供應目錄管理指南》、《關于全省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等規范性文件,結合深圳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各級公立醫療機構采購周期用藥和醫用耗材的遴選、供應目錄動態調整適用本辦法。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商的選擇參考本辦法。
第三條 各級公立醫療機構遴選藥品和醫用耗材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質量優選、價格合理的原則,杜絕不正之風。
第四條 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轄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工作的監督管理。
公立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具體負責本單位藥品和醫用耗材的遴選工作。
第二章 組 織
第一節遴選專家庫和遴選督查員
第五條 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建立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專家庫,設置遴選督查員。
遴選專家庫專家、遴選督查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遵紀守法,奉公廉潔。
(二)熟悉國家、省與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采購、遴選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三)熟悉計算機操作程序。
(四)身體健康,積極參與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評審及遴選督查工作。
(五)未在藥品、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中任職或兼職,未在其管轄或關聯的協會、學會中任職。
(六)藥學(包括中藥和西藥)專家和護理專家需具備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藥品臨床醫學專家需具備副高級(含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七)醫用耗材遴選專家要求專門從事醫用耗材采購管理工作兩年以上或具備設備、檢驗、影像部門及護理中級(含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耗材臨床醫學專家需具備副高級(含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八)遴選督查人員要求從事紀檢、財務、審計、采購等相關工作四年以上。
(九)無違紀違規等不良記錄。
(十)未受過刑事處罰。
第六條 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專家庫專家及遴選督查員候選人,經本人申請,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推薦,經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審核,報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定后成為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專家庫專家和遴選督查員。
第七條 遴選專家和遴選督查員實施動態管理。各推薦單位定期增補、調減本單位遴選專家和遴選督查員,經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增補入庫或調減出庫。非在庫管理的遴選專家和遴選督查員,不得參加我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的遴選和督查工作。
第八條 公立醫療機構以外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條件的人員,個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交相關資質證明,經工作單位所在行政區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審核,報經我委審定后可成為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專家庫專家和遴選督查員。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公立醫療機構或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調減遴選專家或遴選督查員:
(一)退休或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因健康問題不能履行職責。
(三)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遴選工作累計三次以上。
(四)違紀違規,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不能參加遴選工作。
(五)其它不適合繼續履行職責的情形。
第二節 遴選管理組織
第十條 三級公立醫療機構應當分別成立本單位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監督委員會。一、二級公立醫療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將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合并。
委員會委員從本單位已成為衛生系統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專家庫專家和遴選督查員中以選舉方式產生。
第十一條 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監督委員會委員的`人數、專業科別由各公立醫療機構根據單位實際情況確定,其中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委員、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委員人數不得少于15名,合并成立的藥事管理藥物治療及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委員人數不得少于17名。
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委員、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委員與遴選督察員不得互相兼任。
第十二條 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督查員應在醫院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并依照有關規定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醫療衛生、藥事管理、醫用耗材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單位藥事管理、藥學工作、醫用耗材使用和采購監管制度和工作程序。
(二)依照有關規定及技術規范,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工作實施細則、藥品和醫用耗材采配規范,督導本單位有關職能部門具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和供應商的遴選工作。
(三)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辦法要求,對本單位采購周期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目錄進行動態管理。
(四) 建立藥品和醫用耗材使用管理制度,加強臨床安全監管和不良反應監測。
(五) 對醫務人員進行有關藥事管理、醫用耗材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和培訓。
(六) 督導有關職能部門對本單位入庫的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專家、遴選督查員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各公立醫療機構在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周期初始,按照藥品和醫用耗材類別或專科用藥,從我市衛生系統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專家庫中抽選專家成立專業遴選小組,從遴選督查員庫中抽選督查員,共同完成單位本采購周期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目錄的制定工作。
第十四條 三級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專業遴選小組每組專家人數不得少于15名,其它醫療機構每組專家人數不得少于11名,各組專家不得重疊。
專業遴選小組抽選的專家數應為下限標準以上的奇數,其中本單位的專家數,三級綜合醫療機構下限不超過7名,其它醫療機構下限不超過5名,上限不超過每組抽選專家人數的45%。
第十五條 各公立醫療機構隨機抽選遴選督查人員2至5名,參與每組的遴選監督工作。督查人員可重復抽選。
第十六條 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專家和督查員的抽選,由各公立醫療機構通過專家庫管理信息系統完成,并由管理系統直接通知有關人員。選中人員因故無法參加遴選工作的,應及時回復系統,由系統及時補充抽選。
第十七條 選中專家或督查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遴選累計超過三次的,專家庫管理信息系統自動將其凍結,暫停其相關工作,并視為出庫。
要求重新入庫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向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作出說明,提交申請,并經審核、批準后方可重新入庫。
第十八條 抽中參加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的專家和遴選督查員,其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支持,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交通條件,其參加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時間按照出勤對待。遴選單位應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條件,為遴選專家發放勞務津貼。
第三章 規 則
第一節 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
第十九條 遴選藥品和醫用耗材應當符合防治必須、安全有效、使用方便、臨床首選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合理選擇、確定本單位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目錄。
第二十條 列入本單位供應目錄的藥品和醫用耗材,必須從國家和廣東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掛網品種目錄中選擇,優先選擇國家、省、市醫保藥品目錄和基本藥物目錄中的藥品,確保列入本單位供應目錄的藥品和醫用耗材適應單位臨床常用劑型或規格。
在深圳市獲授權集中采購本市藥品和醫用耗材時,各公立醫療機構應在我市集中采購入圍品種中選擇供應目錄的藥品和醫用耗材。
第二十一條 藥品和醫用耗材專業遴選小組應統一時間、地點集中投票,不得分散進行。遴選過程中,除集中、統一的藥品臨床應用情況報告和公開討論外,各組專家不能交流與具體品種有關的任何內容。抽選的督查員全程參與遴選監督。
第二十二條 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工作實行計算機管理。參加投票的專家須在領取的口令密碼條上和遴選確認的供應目錄清單紙質材料上同時簽字,存檔備查。
暫不具備計算機遴選條件的,參加投票的專家須在簽到表和遴選確認的供應目錄清單紙質材料上同時簽字,存檔備查。
抽選的督查員須在簽到表簽字,在確認的供應目錄清單紙質材料上簽注意見。
第二十三條 藥品遴選總品規數須控制在規定范圍,并包括臨床治療必須藥品且不可替代藥品。其中三級綜合醫療機構不超過1500個品規,三級專科醫療機構不超過1200個品規,二級綜合醫療機構不超過1000個品規,二級專科醫療機構原則上不超過800個品規,其它醫療機構原則上不超過600個品規。
第二十四條 各公立醫療機構應當保障國家、省、市基本藥物采購和使用比例。其中三級醫療機構采購國家、省、市基本藥物的品規數原則上不低于本周期藥品采購品規總數的30%,二級醫療機構和專科醫療機構不低于40%,其它醫療機構不低于50%。國家、省、市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五條 嚴格控制抗菌藥物采購品規數。其中三級醫療機構不超過50個品種,二級醫療機構不超過35個品種,其它醫療機構不超過30個品種。
第二十六條 藥品遴選必須嚴格執行《處方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原則上應“一品兩規”,因特殊診療需要使用其它劑型和劑量規格藥品的情況除外。
第二十七條 各公立醫療機構原則上不得遴選重點監控限額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確屬臨床需要、且掛網品種無替代的,應在首次遴選時,向管轄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備案,年度采購總額不得超過藥品或醫用耗材采購總額的3%。
第二十八條 為確保臨床藥品和醫用耗材的安全使用,在遴選列入供應目錄的藥品和醫用耗材之外,可依照委員投票多少另行確定備選品種目錄。
第二節 供應目錄調整
第二十九條各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目錄確定后,如需增補、替換、淘汰目錄內藥品和醫用耗材的,由本單位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和本單位遴選督查員會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序實施。
第三十條 增補、替換藥品和醫用耗材品規時,優先從備選品種目錄中選擇。
備選品種目錄無法滿足需要的,須從國家和廣東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掛網品種目錄中選擇。在深圳市獲授權集中采購本市藥品和醫用耗材時,可從我市集中采購入圍品種目錄中選擇。
第三十一條 增補、替換、淘汰藥品和醫用耗材,由單位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半數以上委員以實名方式投票贊成方可實施。調整結果應當形成書面資料,由投票委員和督查員共同簽名,存檔備查。
第三十二條 增補、替換、淘汰藥品和醫用耗材工作每年不超過兩次。其中調整后凈增加的藥品品規數與本期藥品供應目錄內藥品品規數的總和,須控制在單位總品規數范圍。
第三節 臨時采購
第三十三條 因臨床特殊需要,可啟動臨時采購程序。臨時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須從國家和廣東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掛網品種目錄中選擇。在深圳市獲授權集中采購本市藥品和醫用耗材時,可從我市集中采購入圍品種目錄中選擇。
第三十四條 臨時采購由臨床科室組織科室管理小組討論,集體簽字后書面向本單位藥事和醫用耗材管理職能部門提出申請,經單位藥事和醫用耗材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審核、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金額較大或重要的臨時采購應由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委員投票決定。
第三十五條 臨時采購一次有效,須多次臨時采購的,每次采購均應執行本辦法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臨時采購的藥品和醫用耗材應單獨編制臨時采購目錄,并保留科室申請資料和審批資料。臨時采購的藥品品規數不納入單位總品規數控制范圍,但臨時采購狀態超過三個月,應執行本辦法三十、三十一、三十二條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在供應商暫時無法正常供應目錄內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情況下,各單位可臨時采購替換,待恢復正常供應后,應停止臨時采購替換。但單位供應目錄中已有同類或相似功能的藥品或醫用耗材,以及中成藥和輔助性藥物不得臨時替換。
第三十八條 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急需采購的,經口頭請示后可以臨時采購,但采購工作完成后應及時補辦審批手續。
第四節 網下采購
第三十九條 在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中未入圍、但在臨床治療中不可缺少且無法由其他入圍藥品替代的急救藥品、罕見病種藥品等,以及在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中雖然入圍,但長期不供應的藥品和醫用耗材,經單位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審查同意后,可實行網下采購。
第四十條 網下采購的藥品和醫用耗材,應建立單獨采購目錄,納入單位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目錄,其中在我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中雖然入圍,但長期不供應的藥品和醫用耗材,最高零售價不得高于省價格主管部門公布價格的上限。
第四十一條 網下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在首次采購前須報管轄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 網下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須嚴格控制,網下采購的藥品品規數納入單位總品規數控制范圍。
第四章 監 督
第四十三條 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統一組織實施所管轄的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工作。
第四十四條 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會同紀檢、監察等部門,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的監管。各公立醫療機構應自覺、主動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第四十五條 公立醫療機構在實施采購周期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時,可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及媒體記者到現場監督。
第四十六條 公立醫療機構應妥善保管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工作的所有紙質或電子文檔資料,以備查證。
第五章 懲 處
第四十七條遴選專家、各公立醫院工作人員在遴選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和工作紀律的,由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誡勉談話、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取消遴選專家資格、通報批評、降級降職等處理。
第四十八條 公立醫療機構在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工作中,未按照本辦法要求實施相關管控措施的,由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分別對具體責任人、部門負責人、單位主管領導、單位法人進行誡勉談話,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取消遴選專家資格,通報批評,降級降職等處理。
第四十九條 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商違反有關規定,采取不正當手段,干預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結果、造成嚴重后果和不良影響的,一經查實,由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會同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暫停供貨資格、取消供貨資格的處理。
第五十條 遴選專家、公立醫療機構及內部工作人員、藥品和醫用耗材供應商在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遴選工作中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由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生委負責解釋。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八
為加強藥品及醫用耗材的采購、入庫、保管和出庫的管理,防止資產流失,減少損耗,保證質量,保障醫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按照“面向臨床、服務患者”的要求,原則上既要滿足臨床需要,又要防止過量積壓,占用流動資金。藥劑科根據醫院每月或每季度臨床業務用量和庫存量,擬定采購計劃,報分管副院長審批后,按照《醫院藥品及耗材使用目錄》,進行網上采購。嚴禁標外采購和自行采購或超計劃采購。采購毒麻藥品、新特藥品、鋼板及輸液管、透析器等無菌用品要嚴格程序,保證質量和安全。
藥庫保管員要按照采購計劃憑票入庫,同時認真核對品名、規格、產地、數量、有效期等,檢查產品包裝無毀損后,方可入庫。醫用耗材要查驗生產批準文號。嚴禁不合格藥品及醫用耗材進入倉庫。
藥品及醫用耗材要按照其類別、劑型、理化性質和特殊保存要求進行分類存放。24小時對倉庫的溫、濕度進行監控,需冷藏保存的藥品要上墻提示標志,必須進冰箱、冰柜保存。保管員每月對藥品、醫用耗材有效期進行查對,對接近失效的藥品及醫用耗材,必須提前6個月上報藥劑科長及分管副院長。領發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避免倉庫藥品及醫用耗材過期、失效、霉爛、變質。同時做好防火、防盜、防蟲、防鼠工作。庫房區域嚴禁吸煙,并雙人雙鎖保管。
藥房或臨床醫技科室領取藥品及醫用耗材,必須由科室負責人或科室指定專人到藥庫領取。先開出庫單,認真核對品名、規格、劑型、產地、單價及數量等,并確認無誤簽名后方可發放。嚴禁無票出庫或代領出庫。領取醫用耗材由臨床或醫技科室按月用量擬定計劃,報分管副院長審批后,方可開據出庫單。
凡違反上述管理制度,未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扣發當事人當月全部獎金;造成藥品及醫用耗材積壓、失效、被盜等直接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承擔損失的30%-50%,扣發當事人當月全部獎金,直至離崗培訓或調離工作崗位。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九
一、目的:為控制影響醫療器械質量的各種因素,消除發生質量問題的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質量管理部是公司行使質量否決權的職能部門,它有權在下列情況下作出否決:
1、醫療器械供應單位,經審核或考察不具備生產、經營法定資格及相應質量保證條件,有權要求經營部門停止采購。
2、醫療器械銷售對象,經審核不具備購進醫療器械法定資格的,有權要求經營部門停止銷售和收回已售出的醫療器械。
3、來貨驗收中,對不符合公司《醫療器械驗收制度》的醫療器械,有權拒收。
4、對養護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醫療器械,有權出具停售、封存通知,并決定對該醫療器械的退貨、報損、銷毀。
5、售出的醫療器械發現質量問題,有權要求經營部追回。
6、對不適應質量管理需要的設備、設施、儀器、用具,有權決定停止使用,并提出添置、改造、完善建議。
7、對不符合公司《首營企業審核制度》、《首營品種審核制度》的首營企業、首營品種,有權提出否決。
8、對經審批的首營企業在實際供貨中質量保證能力差;對經審批的首營品種在經營中質量不穩定或不適應市場需要的,向經營部和總經理室提出終止關系,停止購進的否決意見。
9、有權對購進計劃中質量保證差的企業或有質量問題的品種進行否決。
10、對醫療器械質量有影響的其他事項。
一、為保證購進醫療器械的質量和使用安全,杜絕不合格醫療器械進入本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二、經營部為醫療器械購進職能部門。
三、經營部根據市場和經營需要按年、月認真編制進貨計劃。
四、進貨計劃應以醫療器械質量為重要依據。編制計劃應有質量管理部參加審核,協同把好進貨質量關。
五、購進的醫療器械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合法企業所生產或經營的醫療器械;
2、應當符合醫療器械國家標準或醫療器械行業標準;
3、購入產品必須有醫療器械注冊證書,應有法定的批準文號和產品批號,如產品有效期的應規范注明有效期。
4、說明書、標簽、包裝應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管理規定》的規定。
六、對首營企業進行合法資格和質量保證能力審核,并按《首營企業審核制度》辦理審批手續,批準后方可進貨。
七、對首營品種進行合法性及質量情況的審核,并按《首營品種審核制度》辦理審批手續,批準后方可進貨。
八、購進醫療器械應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中須明確質量條款;電話、傳真要貨必須有質量約定,事后須補簽書面合同并明確質量條款。
九、購貨合同應明確質量條款:
1、質量應符合醫療器械國家標準或醫療器械行業標準;
2、醫療器械附產品合格證;
3、醫療器械包裝符合有關規定和貨物運輸要求;
4、進口醫療器械必須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部原印章的《進口醫療器械注冊證》復印件。
十、合同上供貨方簽訂人必須與在購貨方備案的供貨單位銷售人員相一致。
十一、購進醫療器械應要求供貨方開具合法票據。票據上購銷雙方的品名及簽章應與雙方的《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相一致。
三、首營企業審核制度。
一、目的:為了確認首次供貨單位的合法資格及質量保證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營企業是指與本企業首次發生醫療器械購銷關系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
三、首營企業審核的項目有:
1、供貨單位合法資格:蓋有供貨單位原印章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并核對生產、經營范圍。
3、企業質量保證能力:蓋有企業原印章的企業質量認證證書復印件及質量保證協議。
四、經營部負責索取相關資料,并填寫首營企業審批表,交質量管理部進行審核,必要時進行實地考察。
五、首營企業須經質量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與該企業建立購銷關系。
六、對具有合法資格和質量保證能力,且超過六個月合作的首營企業,經進貨質量評審會議討論通過,轉為常規供貨企業,其檔案資料轉入供貨單位檔案管理。
一、目的:為了保證新開發醫療器械品種的合法性,加強對首營品種的質量審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營品種是指公司向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首次購進的醫療器械。三、首營品種審核的項目有:
1、《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附件;
2、醫療器械國家標準或醫療器械行業標準;
4、醫療器械的性能、用途及儲存條件;
5、樣品同批號的檢驗報告書;
6、質量認證情況;
四、首營品種由經營部索取相關資料,并填寫首營品種審批表,交質量管理部審核。
五、質量管理部審核合格,簽署審核意見,報質量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進。
六、質量管理部對首營品種建立檔案,及時收集相關質量信息,對質量不穩定的品種應向經營部提出否決意見,停止進貨和銷售;對質量穩定,適應市場需要且超過六個月試銷期的品種,經進貨質量評審會議討論通過,轉為常規經營品種,其檔案資料歸入質量檔案。
五、醫療器械入庫驗收制度。
一、目的:為保證入庫醫療器械的合法性及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驗收組織:公司設立直屬質量管理部的驗收組。驗收人員必須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了解各類醫療器械的驗收標準,按驗收程序進行操作。
三、驗收必須在規定的驗收區內進行。
四、驗收時限:常溫儲存的醫療器械須在該工作日內驗收完畢;陰涼儲存的醫療器械隨到隨驗收。
五、驗收依據:供貨合同及約定的質量條款。
六、驗收原則:按產品批號逐批驗收,不得遺漏。
七、驗收抽樣:
2、代表性:抽樣須具代表性,即在上、中、下三個部位各抽3個小包裝;
3、標志:抽樣的外包裝上應貼有“驗收”標志。
八、拼箱品種必須逐品種、逐批號進行驗收。
九、驗收項目:
1、供貨單位、醫療器械品名、規格、數量應與合同相符;
2、包裝中應有產品合格證;
3、醫療器械的大、中、小包裝應整潔無污染、破損;
4、醫療器械標簽、包裝標識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品名、型號、規格;
(二)生產企業名稱、注冊地址、生產地址、聯系方式;
(三)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編號;
(四)產品標準編號;
(五)產品生產日期或者批(編)號;
(六)電源連接條件、輸入功率;
(七)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標明有效期限;
(八)依據產品特性應當標注的圖形、符號以及其他相關內容。
5、驗收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必須對照供貨方提供與實物同批號的加蓋供貨方質量管理部門原印章的檢驗報告進行驗證。
7、醫療器械的質量驗收還應檢查醫療器械的外觀性狀,包括色澤、發霉異物、包裝破損等。
十、銷后退回的醫療器械產品,應開箱檢查,核對生產廠商、品名、規格、產品注冊證號、產品批號、有效期等,確認無誤后,方可辦理入庫驗收手續。
十一、驗收過程中發現與合同不符或驗收不合格的醫療器械,填寫拒收報告單報質量管理部審批予以拒收,并做好購進退出記錄。
十二、驗收員在驗收醫療器械時應做好驗收記錄。驗收記錄應字跡端正清楚,不得有空格或缺項。驗收記錄應記載供貨單位、生產廠商、品名、規格、產品注冊證號、產品批號、有效期、數量、到貨日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簽章等。
一、目的:為保證在庫儲存醫療器械產品的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醫療器械產品入庫后,按各類產品對儲存的要求不同合理安排儲存區域。
三、藥品儲存實行色標管理。其統一標準是:
待驗庫(區)、退貨庫為黃色;
合格品庫、待運庫(區)為綠色;
不合格藥品庫為紅色。
四、搬運和堆垛要嚴格按照醫療器械產品外包裝圖示的要求,規范操作。怕壓醫療器械產品控制堆放高度。
五、醫療器械產品堆垛要留有一定距離。醫療器械產品與墻、柱、屋頂(房梁)、設施設備的間距不小于30厘米,與地面的間距不小于10厘米。
六、醫療器械產品應分類相對集中存放,按批號及有效期遠近依次、分開堆碼。
七、妥善保管無菌器械,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應當按照無菌器械存放要求,并與其他醫療器械分區儲存。
八、保管員必須憑驗收員簽字的入庫交接單入庫。
九、醫療器械入庫時,必須認真核對品名、規格、數量、產品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等。對貨與單不符或質量異常的產品拒絕入庫,并及時退返給驗收組。
十、保管員核對無誤后,應在入庫交接單上簽字。
十一、保管員憑銷售發票發貨,嚴禁無票發貨和白條發貨。發貨時,核對品名、規格、數量、產品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等內容。發貨完畢,交復核員復核。
十二、發貨時如發現下列情況保管員有權拒絕發貨,并通知養護組處理:
1、外觀性狀發生變化,包括變色、發霉、生銹、包裝破損、質量變異等。
2、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小包裝出現破損。
3、包裝標識模糊不清或脫落;
4、產品已超過有效期。
十三、每月下旬對有效期在6個月內的醫療器械填寫近效期商品催銷表,報經營部、質量管理部各一份。
十四、庫存藥品要進行月對季盤,做到賬貨相符。
十五、貯存中發現醫療器械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養護員進行處理。
十六、認真做好倉庫的衛生工作,每天下班之前清理倉庫的雜物。做好防塵、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和防鳥工作。
七、醫療器械出庫復核制度。
一、目的':為保證出庫醫療器械質量,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向社會,特制定本制度。
二、倉庫必須配備復核員,對出庫醫療器械的有關項目進行核對。
三、整件復核:復核員必須按發貨憑證對實物進行品名、規格、數量、產品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質量狀況進行核對、檢查。
四、拼箱復核:必須逐一對醫療器械的品名、規格、數量、產品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質量狀況進行核對、檢查。核對無誤后裝箱,并填好拼箱單放入箱內。封箱后,外貼“拼箱”標志。
五、凡復核中發現品名、規格、數量、產品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與票不符及質量不合格的,必須退給保管員加以糾正。
六、為便于質量跟蹤,必須做好醫療器械出庫復核記錄。記錄內容有購貨單位、品名、規格、產品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數量、銷售日期、質量狀況,復核員必須簽章。
七、復核記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少于三年。
一、目的:為保證在庫儲存醫療器械的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養護組織:公司設立直屬質量管理部的養護組,負責公司醫療器械養護工作。
三、養護員應指導保管員對醫療器械按其溫濕度要求合理儲存。
四、養護員每日做好溫、濕度記錄,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上午8時-9時,下午2時-3時)。
五、庫房溫、濕度超過規定范圍,養護員要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六、養護員要定期對庫存醫療器械進行質量檢查,每月抽查庫存批次的1/3,每季度循環一次。對檢查中有疑義的醫療器械,掛黃牌暫停發貨,填寫停售通知單,通知經營部停止開票,同時填寫醫療器械質量復檢單,報質量管理部確認。經確認合格,則恢復銷售;不合格,則配合保管員將該醫療器械移入不合格品庫。
七、養護員應及時做好養護記錄。養護組每季度末對醫療器械的養護情況作出小結,于次月上旬報質量管理部。
八、各項記錄保存至超過醫療器械有效期一年,但不少于三年。
一、目的:為加強醫療器械有效期的管理,保證使用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購進醫療器械除國家未規定外,必須規范標明有效期。
三、銷售醫療器械必須按“先產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則開票。
四、儲運部保管人員對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醫療器械,要逐月填寫“近效期產品催銷表”及時報告經營、質量管理部門催銷處理。
五、有效期到期的醫療器械,由儲運部立即移至不合格品庫,并及時通知質量管理部進行處理。
六、對醫療器械有效期的驗收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有效期在二年以上的產品,驗收時距生產日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有效期在二年以下的產品,驗收時距生產日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3、超過以上規定期限,驗收人員有權拒收,并報請經營部處理。
七、對銷后退回的醫療器械,有效期不足二個月的一律放入退貨庫,并由儲運部通知經營部與供貨單位聯系處理。
一、目的:為加強不合格醫療器械的管理,防止不合格醫療器械流向社會,保證醫療器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二、不合格醫療器械包括內在質量不合格、外觀不合格及包裝不合格,如產生破損、污染、生銹、變質、過期等現象。
三、不合格醫療器械的確認和處理:
4、各級藥監部門抽檢或通報不合格品,由質量管理部簽發通知,移入不合格品庫;
四、不合格醫療器械設專庫專人保管,并做好記錄。記錄內容包括:供貨單位、品名、規格、產品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數量、不合格原因等。
五、不合格醫療器械報損:由保管員填寫“報損單”,經質量管理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報損。
六、需銷毀的不合格醫療器械,由質量管理部會同儲運、經營部負責人組織、監督銷毀,并做好銷毀記錄。銷毀記錄保存三年。
一、目的:為了更好地為顧客服務,提高公司經營信譽,增強市場競爭力,特制定本服務制度。
二、堅持“質量第一、用戶第一”的經營思想,將售后服務工作,提高到與產品質量要求同步。
三、與供貨方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時,同時約定由供貨方對醫療器械的維修條款。
四、公司建立顧客訪問制度,采取不定期上門訪問、書面征求意見或利用各種機會等方式廣泛征求顧客對本公司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意見和要求,同時做好記錄。對顧客反映的意見應及時反饋到有關部門領導,提出改進措施,并組織實施。
五、對顧客來信、來電、來訪提出的問題,有關部門應認真做好接待處理工作,做到態度熱情虛心,處理及時公正。不管顧客提出的意見正確與否,都應虛心聽取,溝通和加強與顧客之間的聯系,并做好相關記錄。
六、公司建立客戶檔案卡,認真處理客戶來信、來訪。每件來函、復函、編號,按產品分別歸檔管理。
七、對顧客在商品質量方面的反饋意見,應及時分析研究處理,認真解決用戶提出的問題,同時將處理意見上報質量管理部門。
八、制定切實可行的崗位責任制,逐漸使客戶服務工作制度化、標準化,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九、隨時了解市場信息,掌握同行業產品價格、質量信息,及時反饋給企業領導,促使領導正確決策。
一、目的:為建立、維護本公司良好的質量信譽,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能部門:經營部及質量管理部為醫療器械質量跟蹤管理的職能部門。
三、經營部除在購進醫療器械時,必須注意產品的質量外,要經常向客戶詢問產品質量情況,了解客戶需求,收集客戶對產品的使用意見和改進意見,并將各類信息及時反饋到生產企業。
四、驗收養護組在驗收、養護過程中也應注意觀察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的質量變化情況,并及時向質量管理部及經營部報告。
五、如有消費者的質量投訴,應及時判明醫療器械質量情況和查清投訴事項,確屬產品質量問題的,應實事求是地解決,做到既維護公司的質量信譽,又使顧客滿意。
六、質量管理部接到質量投訴后,應及時處理,在10天內解決,一個月內結案。并認真做好記錄,并將查證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將處理意見及時告知用戶。
七、對每一筆的質量跟蹤記錄及質量投訴,都應有詳細記錄。各項記錄由質量管理部保存,保存期三年。
十三、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及處理程序。
一、目的:明確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加強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提高醫療器械使用安全和服務質量。
二、定義: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是指獲準上市的、合格的醫療器械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發生的或可能發生的任何與醫療器械預期使用效果無關的有害事件。
三、適用范圍:適用于各部門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方面的管理。
四、職能部門:質量管理部、經營部、零售連鎖公司。
五、報告及處理:
1、經營部應注意向醫院及零售企業收集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情況,如有發生,應查清事發地點、時間、不良反應或不良事件基本情況,并做好記錄,迅速上報公司質量管理部。
2、零售連鎖公司各門店應注意收集顧客反饋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情況,若情況確實,應及時填表反饋。
3、各部門負責人應協助公司質量管理部,進一步了解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發生的情況。
4、質量管理部將經營部和零售連鎖所收集的調查材料匯總后,及時向生產、經營單位反映,并按規定填寫“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表”,及時報藥品監督管理局。
5、對嚴重罕見的不良事件應隨時報告,并建檔保存。
十四、質量教育、培訓及考核制度。
一、目的:為提高企業員工素質和質量意識,以保障公司質量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辦公室為公司質量教育、培訓及考核工作的職能部門。
三、企業每年制定計劃,定期、定向對醫療器械經營人員進行有關國家醫療器械管理的法規、行政規章的培訓和醫療器械知識、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并進行考核。
四、從事質量管理的人員,每年由公司按排接受上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和培訓。
五、從事驗收、養護、計量等工作的人員,要定期接受本企業組織的培訓學習,以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培訓和考核。
六、對新參加工作和中途換崗的員工,必須進行崗前有關法規和專業知識的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七、辦公室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教育、培訓計劃,并建立檔案。
八、質量管理部配合辦公室對員工教育、培訓及考核。
一、目的:為加強質量記錄和憑證的管理,為質量跟蹤提供客觀證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質量管理部負責質量記錄和憑證的制訂、修訂、使用等管理。
三、各相關部門負責本部門質量記錄和憑證的日常使用管理。
四、質量記錄和憑證的填寫要求:填寫正確、完整,字跡清晰,不允許隨意涂改,筆誤應在錯誤處劃一道橫線,并加蓋印章,保持記錄原樣,將正確文字、數據填寫在該項格框內空白處,且不得缺頁空格。
五、質量記錄和憑證的收集歸檔:各部門指定專人保管本部門的質量記錄和憑證,每年末進行分類整理裝訂成冊。
六、質量記錄和憑證的查閱:
1、公司內部工作人員查閱質量記錄和憑證時,需說明查閱原因,經該部門負責人批準。查詢時不得損毀、更改原資料內容和數據。
2、外單位和個人查閱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并由相關部門負責資料安全。
七、質量記錄和憑證的處理:保存期滿的質量記錄和憑證,按照《質量體系文件管理程序》處理。
一、總經理職責。
一、保證企業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醫療器械管理方面的行政規章。
二、按照依法批準的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從事醫療器械經營活動。
三、對企業經營的醫療器械質量負領導責任。
四、簽發本企業的質量文件。
五、組織質量領導小組研究和處理質量管理工作的重大問題。
六、支持質量管理人員充分行使職權。
七、對不合格醫療器械報損的審批。
八、對質量文件、質量記錄和憑證到期銷毀的批準。
九、對質量事故作出處理決定。
二、質量副總經理職責。
一、負責企業貫徹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醫療器械管理方面的行政規章。
二、對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
三、負責領導企業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的實施。
四、督促和保持企業質量體系有效運行;主持質量體系審核工作。
五、指導、監督、檢查質量管理人員工作。
六、對首營企業、首營品種的審批。
七、負責對質量管理工作的檢查和考核,組織對存在問題的整改。
三、質量管理部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醫療器械管理方面的行政規章。
二、起草企業醫療器械質量管理制度,并指導、督促制度的執行。
三、負責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質量審核。
四、負責建立企業所經營的醫療器械并包含質量標準等內容的質量檔案。
五、負責醫療器械質量的查詢和醫療器械質量事故或質量投訴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六、負責醫療器械的驗收和養護,指導和監督醫療器械保管和運輸中的質量工作。
七、負責質量不合格醫療器械的審核,對不合格醫療器械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八、收集和分析醫療器械質量信息。
九、參與購進計劃的質量審核。
十、協助開展對職工醫療器械質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訓。
十一、其他相關工作。
四、經營部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醫療器械管理方面的行政規章。
二、嚴格執行《醫療器械購進管理制度》,負責對供貨單位的合法資格確認。三、負責對購進醫療器械合法性的審核。
四、對從非法定單位購進醫療器械、購進不合法醫療器械承擔責任。
五、負責供貨單位合法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的收集。
六、負責對經營醫療器械的質量標準等資料的收集。
七、負責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所有資料的收集和申報。
八、堅持以“按需進貨,擇優采購”的原則編制進貨計劃。掌握醫療器械庫存情況,合理安排庫存結構,及時組織貨源,力求品種全、質量優、不積壓、不脫銷。
九、負責做好“購進記錄”的記錄工作。
十、協助質量管理部作好質量查詢工作。
十一、嚴格執行《醫療器械銷售管理制度》,負責對購貨單位合法資格的確認。
十二、對銷售醫療器械給不合法單位或個人,承擔責任。
十三、負責購貨單位合法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的收集。
十四、負責做好“銷售記錄”的記錄工作,做到票、賬、貨相符。
十五、負責近效期商品的促銷工作。
十六、負責銷后退回醫療器械的處理工作。
十七、負責對本部門人員執行制度情況的檢查、督促工作。
五、儲運部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醫療器械管理方面的行政規章,嚴格執行公司《醫療器械保管制度》、《醫療器械出庫復核制度》等相關制度。
二、對醫療器械儲存和運輸發生質量問題負主要責任。
三、負責醫療器械的合理儲存。
四、負責在庫醫療器械的安全儲存。
五、負責在庫醫療器械的賬貨相符。
六、負責醫療器械運輸的及時和安全。
七、負責對保管員、復核員、運輸員執行制度情況的檢查、督促。
八、檢查各項質量記錄和臺賬的登記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九、負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在本部門的貫徹實施。
六、驗收員職責。
二、按《醫療器械質量驗收程序》進行操作。
三、對未按《制度》和《程序》驗收或人為不負責將不合格醫療器械驗收入庫的,驗收人承擔全部責任。
四、認真做好醫療器械質量驗收記錄,包括:
1、醫療器械驗收記錄;
2、進口藥品驗收記錄;
3、銷后退回藥品質量驗收記錄;
五、對所有質量記錄和憑證必須按《質量記錄和憑證管理制度》執行。
七、養護員職責。
一、嚴格執行《醫療器械養護制度》。
二、按照《醫療器械在庫養護程序》進行操作。
三、對未按《制度》和《程序》操作,造成醫療器械發生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四、指導保管人員對醫療器械進行合理儲存。
五、負責每天溫、濕度記錄,如溫、濕度超過規定范圍,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六、負責對在庫醫療器械進行定期質量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七、對檢查中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醫療器械立即掛黃牌暫停發貨,并填《停售通知單》和《質量復檢單》,通知經營部停止銷售,質量管理部復查。
八、定期匯總、分析和上報養護檢查、近效期或長時間儲存的醫療器械等質量信息。
九、負責建立藥品養護檔案。
八、倉庫保管員、復核員職責。
一、嚴格執行《醫療器械保管制度》、《醫療器械出庫復核制度》等相關制度。
二、按照《醫療器械入庫儲存程序》、《醫療器械出庫復核程序》進行操作。
三、對未按《制度》和《程序》操作,造成醫療器械發生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四、負責對入庫醫療器械按規定的儲存要求分區、分類存放。
五、協助養護員做好在庫醫療器械養護工作。
六、必須遵循按批號發貨的原則。
七、醫療器械出庫必須進行復核和質量檢查。
八、負責“醫療器械出庫復核記錄”。
九、負責近效期醫療器械報告工作。
十、負責庫內運輸工具、包裝物料、清潔工具等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并應定位放置。
九、開票員職責。
一、熟練操作業務管理系統,嚴格執行計算機操作程序。
二、審核購貨客戶的合法資格,不得向不合法客戶銷售醫療器械。
三、憑銷售合同、客戶要貨計劃或銷售員書面通知、電話要貨記錄等書面憑證開具發票,確保所開票據內容的準確,避免差錯。每月末須將用戶要貨單或要貨計劃裝訂成冊。
四、必須按“先產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則開票。
五、銷后退回醫療器械的開票,必須經銷售員、驗收員簽字,經營部經理審批的“銷后退回產品通知單”,方可開票沖退;客戶在付貨前提出退票的,必須憑保管員簽字的原票據方可開票沖退。
六、醫療器械信息的輸入必須做到一輸、二復核,輸入的醫療器械品名、規格、數量、生產廠商、產品批號、有效期等的準確率必須達到100%。
一、醫療器械質量驗收程序。
一、目的:為對醫療器械入庫質量控制及驗證,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圍:醫療器械入庫前的質量控制。
三、職責:驗收組(員)負責按本程序的規定操作。
四、程序:
1、醫療器械進入待驗庫;
2、首營企業:核對首營企業審批表;
首營品種:核對首營品種審批表、該貨同批號的檢驗報告書;
3、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必須核對該貨同批號的檢驗報告書;
4、進口醫療器械必須核對《進口醫療器械注冊證》。
6、檢查說明書、標簽、包裝、批準文號、合格證、外觀性狀等是否符合規定;
7、驗收合格的醫療器械在抽驗醫療器械包裝袋上,粘貼抽驗標簽;
8、合格醫療器械辦理入庫手續,作好驗收記錄;
9、有質量疑義的產品填寫拒收報告單,報質量管理部確認處理。
二、醫療器械入庫儲存程序。
一、目的:為保證入庫儲存醫療器械質量,規范入庫儲存過程的操作,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圍:所有入庫、在庫醫療器械及入庫儲存的過程。
三、職責:保管員負責按本程序的規定操作。
四、程序:
1、保管員憑入庫交接單入庫,對貨單不符、質量異常、破損、標識模糊或脫落、外觀性狀發生變化,包括變色、發霉、生銹、包裝破損等醫療器械應拒收,有質量問題的醫療器械退回給驗收員。
3、對驗收合格的醫療器械,按其儲存要求分區、分類存放。
4、按外包裝圖示標識搬運和堆垛。
5、按產品批號及有效期依次分開堆垛。
6、按發貨憑證發貨:包括品名、規格、產品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數量等。
7、每月末填報近效期醫療器械催銷表。
三、醫療器械在庫養護程序。
一、目的:為保證在庫醫療器械質量,規范養護過程的操作,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圍:醫療器械儲存過程中的質量控制管理。
三、職責:養護員負責按本程序規定操作。
四、程序:
2、每月對在庫醫療器械進行質量檢查,并作好檢查養護記錄;
3、在養護檢查過程中發現有疑問的醫療器械;
(1)掛黃牌(停止發貨);
(2)填寫“停售通知單”。通知經營部停止開票;
(3)填寫“藥品質量復檢單”報質量管理部復查處理;
(4)根據質量管理部處理意見,不合格的醫療器械移至不合格品庫;合格的摘黃牌,恢復銷售。
4、每季度作養護總結報質量管理部。
四、醫療器械出庫復核程序。
一、目的:為保證出庫醫療器械的質量,規范醫療器械出庫過程的操作,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圍:出庫醫療器械質量控制及醫療器械出庫過程。
三、職責:復核員負責按本程序規定操作。
四、程序:
1、按發貨憑證所列醫療器械的品名、規格、數量、生產廠商、產品批號、有效期等核對;
2、質量狀況檢查;
3、復核過程中發現差錯退保管員;
4、質量不合格的終止發貨,通知養護組處理;
5、拼箱醫療器械填寫拼箱單,封箱,貼拼箱標志;
6、做好復核記錄并簽章;
7、復核無誤,移交待運庫或點交給客戶,并辦理交接、簽收手續。
七、銷后退回醫療器械處理程序。
一、目的:為規范銷后退回醫療器械處理過程,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圍:銷后退回醫療器械的處理過程。
三、職責:
1、銷售員負責確認該醫療器械是否為本公司銷出的醫療器械;
2、經營部經理決定是否接收該醫療器械;
3、退貨庫保管員負責該醫療器械的接收和臨時保管;
4、驗收組負責對該醫療器械的質量驗收;
5、合格品庫保管員負責對驗收合格的銷后退回醫療器械入庫,不合格品庫保管員負責將驗收不合格的銷后退回醫療器械入庫。
四、程序:
1、銷后退回醫療器械,放入銷后退回產品待驗區;
6、保管員作好銷后退回入庫記錄,將該醫療器械放入相應庫區;
7、不合格品,由不合格品庫保管員作好記錄,放入不合格品庫;
10、財務部依據沖票作好核減該單位應收貨款的賬務處理。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
1、醫院所用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必須統一采購,臨床科室不得自行購入和試用。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認真履行對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采購管理、臨床應用和回收處理的監督檢查職責。
3、醫院采購的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的三證復印件應在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備案《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建立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采購登記制度。
4、在采購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時,必須進行驗收,除訂貨合同、發貨地點及貨款匯寄帳號應與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相一致,查驗每箱、包產品的檢驗合格證,內外包裝應完好無損,包裝標識應符合國家標準,進口產品應有中文標識。
5、醫院設置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庫房,建立出入庫登記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物架上,禁止與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將標識不清、包裝破損、失效、霉變的產品發放到臨床使用。
6、臨床使用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前應認真檢查,若發現包裝標識不符合標準裝有破損、過效期和產品有無不潔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它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規定詳細記錄現場情況,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均應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
7、醫院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8、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使用后,按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處置。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一
一、目的:為保證入庫醫療器械的合法性及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驗收組織:公司設立直屬質量管理部的驗收組。驗收人員必須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了解各類醫療器械的'驗收標準,按驗收程序進行操作。
三、驗收必須在規定的驗收區內進行。
四、驗收時限:常溫儲存的醫療器械須在該工作日內驗收完畢;陰涼儲存的醫療器械隨到隨。
驗收。
五、驗收依據:供貨合同及約定的質量條款。
六、驗收原則:按產品批號逐批驗收,不得遺漏。
七、驗收抽樣:
2、代表性:抽樣須具代表性,即在上、中、下三個部位各抽3個小包裝;
3、標志:抽樣的外包裝上應貼有“驗收”標志。
八、拼箱品種必須逐品種、逐批號進行驗收。
九、驗收項目:
1、供貨單位、醫療器械品名、規格、數量應與合同相符;
2、包裝中應有產品合格證;
3、醫療器械的大、中、小包裝應整潔無污染、破損;
4、醫療器械標簽、包裝標識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品名、型號、規格;
(二)生產企業名稱、注冊地址、生產地址、聯系方式;
(三)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編號;
(四)產品標準編號;
(五)產品生產日期或者批(編)號;
(六)電源連接條件、輸入功率;
(七)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標明有效期限;
(八)依據產品特性應當標注的圖形、符號以及其他相關內容。
5、驗收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必須對照供貨方提供與實物同批號的加蓋供貨方質量管理部門原印章的檢驗報告進行驗證。
7、醫療器械的質量驗收還應檢查醫療器械的外觀性狀,包括色澤、發霉異物、包裝破損等。
十、銷后退回的醫療器械產品,應開箱檢查,核對生產廠商、品名、規格、產品注冊證號、產品批號、有效期等,確認無誤后,方可辦理入庫驗收手續。
十一、驗收過程中發現與合同不符或驗收不合格的醫療器械,填寫拒收報告單報質量管理部審批予以拒收,并做好購進退出記錄。
十二、驗收員在驗收醫療器械時應做好驗收記錄。驗收記錄應字跡端正清楚,不得有空格或缺項。驗收記錄應記載供貨單位、生產廠商、品名、規格、產品注冊證號、產品批號、有效期、數量、到貨日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簽章等。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二
高值醫用耗材一般是指屬于專科使用、直接作用于人體的、對安全性有嚴格要求、且價值相對較高的醫用耗材。目前醫院常用的高值耗材有:種植材料、鈦板鈦釘等。為規范醫院醫用高值耗材采購、驗收、登記、使用等行為,提高采購資金效益和采購工作的透明度,保證醫用耗材的質量及使用,保證病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患者知知情權,以最大限度保證合理收費,合理診治,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選擇正規資質的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
1.生產企業必須持有有效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和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登記表》等。
2.銷售企業必須持有時間有效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和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產品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
4.生產企業授權給銷售企業的授權書。
5.銷售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二)由醫學裝備部嚴格按照中標產品統一采購。因高值耗材的特殊性,種植材料的請購由使用科室按照每個月的基本用量提前10個工作日、手術室用的鈦板鈦釘按照手術所需由使用科室提前一至兩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醫學裝備部提出申請,如遇節假日等特殊急用情況,使用科室可向醫學裝備部取得認可后先向中標供應商聯系進小部分應急使用,后期再將程序補充完整。
(一)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種植材料采購數量以月基本消耗量為準;鈦板鈦釘采購數量按手術所需為準,提高及時率,體現具體成效,實現“零庫存”管理。
(二)以月為單位,庫房管理員將供貨商的發貨單、配送時間、發票等信息與使用科室的使用信息進行核對后及時辦理入庫、出庫手續并將當月耗材成本計入使用科室。
(三)使用科室應建立高值耗材的出庫登記、使用登記,以備產品質量的追溯。
(一)使用科室應嚴格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機構診斷和治療儀器應用規范》的有關要求使用高值醫用耗材,嚴格核對患者的信息,對患者所使用的高值耗材的名稱、數量、金額做匯總存檔。
(二)術前由執行診療操作的醫師復核,核對患者信息、高值醫用耗材類型,仔細檢查包裝完好情況,確保消毒到位,密切關注使用過程中可能引起的并發癥,并及時準備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同時,必須進行醫患溝通,征得患者或家屬同意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術前談話中應說明選擇的類型,使用的目的、價格以及不良反應。
(三)術中所有的高值耗材名稱、類型、數目等均需做到一一記錄。
(四)發現使用科室私自購入、使用高值醫用耗材,由我院紀檢委、監察室按相關規定處理。
使用后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銷毀,并做好登記記錄。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三
高值醫用耗材一般是指屬于專科使用、直接作用于人體的、對安全性有嚴格要求、且價值相對較高的醫用耗材。目前醫院常用的高值耗材有:鈦板、鈦釘等。為規范我院醫用高值耗材采購、驗收、登記、使用等行為,提高采購資金效益和采購工作的透明度,保證醫用耗材的質量及使用,保證病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患者知知情權,以最大限度保證合理收費,合理診治,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選擇正規資質的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
1.生產企業必須持有有效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和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銷售企業必須持有時間有效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和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產品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
4.生產企業授權給銷售企業的授權書。
5.銷售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二)由藥械科嚴格按照中標產品統一采購。因高值耗材的特殊性,手術室用的鈦板、鈦釘按照手術所需由使用科室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向藥械科提出申請,如遇節假日等特殊急用情況,使用科室可向藥械科取得認可后先向中標供應商聯系進小部分應急使用,后期再將程序補充完整。
(一)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鈦板、鈦釘采購數量按手術所需為準,提高及時率,體現具體成效,實現“零庫存”管理。
(三)以月為單位,庫房管理員將供貨商的發貨單、配送時間、發票等信息與使用科室的使用信息進行核對后及時辦理入庫、出庫手續并將當月耗材成本計入使用科室。
(四)使用科室應建立高值耗材的出庫登記、使用登記,以備產品質量的追溯。
(一)使用科室應嚴格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機構診斷和治療儀器應用規范》的有關要求使用高值醫用耗材,嚴格核對患者的信息,對患者所使用的高值耗材的名稱、數量、金額做匯總存檔。
(二)術前由執行診療操作的醫師復核,核對患者信息、高值醫用耗材類型,仔細檢查包裝完好情況,確保消毒到位,密切關注使用過程中可能引起的并發癥,并及時準備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同時,必須進行醫患溝通,征得患者或家屬同意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術前談話中應說明選擇的類型,使用的目的、價格以及不良反應。
(三)術中所有的高值耗材名稱、類型、數目等均需做到一一記錄。
(四)發現使用科室私自購入、使用高值醫用耗材,由我院紀檢委處理。
使用后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銷毀,并做好登記記錄。
本制度從即日起執行,請相關科室嚴格遵照。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四
一、目的:為保證在庫儲存醫療器械的.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養護組織:公司設立直屬質量管理部的養護組,負責公司醫療器械養護工作。
三、養護員應指導保管員對醫療器械按其溫濕度要求合理儲存。
四、養護員每日做好溫、濕度記錄,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上午8時-9時,下午2時-3時)。
五、庫房溫、濕度超過規定范圍,養護員要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次。對檢查中有疑義的醫療器械,掛黃牌暫停發貨,填寫停售通知單,通知經營部停止開票,同時填寫醫療器械質量復檢單,報質量管理部確認。經確認合格,則恢復銷售;不合格,則配合保管員將該醫療器械移入不合格品庫。
七、養護員應及時做好養護記錄。養護組每季度末對醫療器械的養護情況作出小結,于次月上旬報質量管理部。
八、各項記錄保存至超過醫療器械有效期一年,但不少于三年。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五
一、為保證購進醫療器械的質量和使用安全,杜絕不合格醫療器械進入本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二、經營部為醫療器械購進職能部門。
三、經營部根據市場和經營需要按年、月認真編制進貨計劃。
四、進貨計劃應以醫療器械質量為重要依據。編制計劃應有質量管理部參加審核,協同把好進貨質量關。
五、購進的醫療器械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合法企業所生產或經營的醫療器械;
2、應當符合醫療器械國家標準或醫療器械行業標準;
3、購入產品必須有醫療器械注冊證書,應有法定的`批準文號和產品批號,如產品有效期的應規范注明有效期。
4、說明書、標簽、包裝應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管理規定》的規定。
六、對首營企業進行合法資格和質量保證能力審核,并按《首營企業審核制度》辦理審批手續,批準后方可進貨。
七、對首營品種進行合法性及質量情況的審核,并按《首營品種審核制度》辦理審批手續,批準后方可進貨。
八、購進醫療器械應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中須明確質量條款;電話、傳真要貨必須有質量約定,事后須補簽書面合同并明確質量條款。
九、購貨合同應明確質量條款:
1、質量應符合醫療器械國家標準或醫療器械行業標準;
2、醫療器械附產品合格證;
3、醫療器械包裝符合有關規定和貨物運輸要求;
4、進口醫療器械必須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部原印章的《進口醫療器械注冊證》復印件。
十、合同上供貨方簽訂人必須與在購貨方備案的供貨單位銷售人員相一致。
十一、購進醫療器械應要求供貨方開具合法票據。票據上購銷雙方的品名及簽章應與雙方的《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相一致。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六
本制度所涉高值醫用耗材是指具有較高價值、專業性強、直接應用于人體,用于支持、維持生命,對人體具有潛在危險,對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須嚴格控制的醫用耗材(包含植入性醫療器械)。
(一)血管介入類:涉及:(冠狀動脈、結構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周圍血管等)導管、導絲、球囊、支架及輔助材料。
(二)非血管介入類:涉及:(氣管、消化道(食管、腸道、膽道、胰腺)、膀胱、直腸等):導管、導絲、球囊、支架、各種內窺鏡涉及的材料。
(三)骨科植入類:人工關節、固定材料、人工骨、修補材料等。
(四)神經外科、普外科、心胸外科等:植入物、填充物等。
(六)起搏器類:起搏器、起搏導管、心臟復律除顫器、起搏導線等。
(七)體外循環及血液凈化:人工心肺輔助材料、透析管路、濾器、分離器等。
(十)其他:人工瓣膜、人工補片、人工血管、高分子材料等植入、置入類醫用耗材。
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對全院高值醫用耗材從采購、配送、儲存、使用、公示、獎懲等全過程實行全程監管實施。
(一)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組織不同類別的采購評選小組,對高值醫用耗材合理分類,對照《xx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醫藥采購平臺采購目錄》、《衛生部全國高值醫用耗材招標目錄》等標準進行二次篩選,確定本機構的高值醫用耗材目錄。目錄內容包括:產品編碼、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生產企業、供應商和價格等內容。
(二)臨床科室使用的高值醫用耗材需在我院高值醫用耗材目錄內,如須使用我院高值醫用耗材目錄外品種,由使用科室以書面形式向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按照要求填寫《xx醫院臨床必需短缺醫用耗材申購表》,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審核確定臨床科室申請。
(三)原則上不得購買省集中采購目錄外的高值醫用耗材,但臨床確實需要且必須使用的高值醫用耗材,由使用科室以書面形式向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采用談判、詢價等方式,確定采購渠道和采購單價,并報南陽市聯席采購辦備案后,方可采購使用。
(四)加強高值醫用耗材價格管理,不得高于省集中采購目錄和南陽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等標準的招標價格。
(一)高值醫用耗材采購活動由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醫學裝備科具體實施。臨床科室不得直接采購。
(二)臨床科室根據臨床業務開展的需要,提出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申請,填寫《醫用高值耗材申購計劃表》或《xx市參保人員醫用高值耗材審批表》,注明使用理由、患者情況、申購耗材的名稱、規格型號、使用數量、價格等。經科主任簽字后報主管院長審批(醫保新農合病人應同時報醫保辦審批)。
(三)醫學裝備科根據省、市中標信息和醫院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選標目錄聯系供貨商。
(四)醫學裝備科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經營企業資質證件進行審查認定并存檔備案,包括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營業執照、廠家授權書等,并檢查證件的有效性。完善入庫、領用登記、使用,保證高值醫用耗材從入庫、領用、使用全過程信息的可追溯。
(一)醫學裝備科倉庫人員根據供應商提供的耗材發票、隨貨通行聯與實物及《醫用高值耗材申購計劃表》進行詳細核對。
(二)醫學裝備科倉庫人員對醫用高值耗材認真核對驗收并登記填寫《高值醫用耗材驗收登記本》。內容包括:耗材名稱、規格型號、外觀質量、生產批號、產品有效期、生產廠家名稱、數量、單價、供貨單位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采購日期等,進口產品應具有中文標識。對入庫的產品根據發票逐批驗收簽字。驗收時如發現問題應及時查證解決。驗收記錄長期保存。確保能夠追溯至每批產品的進貨來源。
(三)醫學裝備科應根據院內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目錄,結合xx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醫藥采購平臺中的產品代碼導信息,建立醫院內高值醫用耗材統一編碼信息。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的有關規定,通過醫藥采購平臺進行網上采購。
(四)醫用高值耗材入庫后,倉庫應及時通知使用科室護士長前來領取,填制衛生耗材出庫單,領用人、出庫人、倉庫保管在出庫單上簽字。
1.根據醫用耗材保管要求按各種性能規格分類保管,整齊存放。
2.將耗材有效期置于醒目處;優先發放近效期耗材,加強巡回檢查,防止出現過期失效、變質的耗材。
(一)臨床科室要嚴格按照規定、規范使用管理高值醫用耗材。各科室不得使用非本專業高值醫用耗材。
(二)臨床醫師要嚴格遵守使用高值醫用耗材診療相關醫療技術,把握高值醫用耗材的適應癥、禁忌癥,做到不盲目使用。執行診療操作的醫師應掌握所使用耗材可能引起的并發癥,并能及時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三)使用高值醫用耗材前,臨床醫師須與患者或家屬進行溝通,說明其治療目的、療效、使用方法及可能引起的不良反應等,并提供兩種及以上耗材使用選擇,達成共識并簽署《知情同意書》。
(四)高值醫用耗材臨床使用前由執行診療操作的醫師復核,核對患者信息、高值醫用耗材類型,仔細檢查包裝完好情況,確保消毒到位,確認無誤后方可實施操作。同時密切關注使用過程中可能引起的并發癥,及時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五)執行診療操作的醫師負責填寫《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登記表》,要求內容: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注冊證號、生產批號、生產單位、數量、使用時間、患者姓名、患者聯系地址及方式。《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登記表》記錄單一式二份,一份隨發票備在設備科,另一份在使用科室存檔作為監督部門抽查時備份。
(六)臨床醫師需在病人住院病歷中手術記錄部分,留存介入診療器材條形碼或其他合格證明文件,(包括具有可追溯性的產備信息、序號、條形碼等),隨病歷保存。
(七)高值醫用耗材使用后,臨床科室需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相關規定,填寫《高值醫用耗材廢物處理交接表》,使用后的高值醫用耗材交醫院指定的醫療廢物處理公司并做好記錄,長期保存。
(八)臨床科室必須對高值醫用耗材的使用進行追蹤觀察并記錄,發現不良事件及時上報。
(一)醫務相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范、指南,引導醫務人員合理使用高值醫用耗材,將高值醫用耗材合理使用情況納入績效考核。組織對醫務人員進行有關高值醫用耗材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臨床應用知識教育培訓,每年組織2次以上全院高值醫用耗材臨床應用知識培訓。
(二)建立高值醫用耗材“雙十"公示制度。定期對高值醫用耗材的使用量、使用率、使用金額進行監測分析。對使用量排名前十的高值醫用耗材和使用金額排名前十的醫務人員進行公示。
完善病歷點評制度,定期組織專家對住院病歷實施專項點評,重點抽取臨時采購品種、使用量、使用率、使用金額排名前列的`耗材使用病歷。
(三)高值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定期召開例會,解決高值醫用耗材使用相關問題。
(四)院紀委、醫務管理部門對高值醫用耗材臨床應用情況加強管理,對存在不合理應用問題的應及時采取干預措施。
1、強化約談制度,對存在違反相關規范標準不合理使用、患者投訴等情況的醫師和科室負責人進行約談。
2、在高值醫用耗材使用采購使用過程中,發現違規違紀現象,情節較輕的院紀委要對其進行予戒勉談話或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進行全院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醫院予以低聘、解聘直至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施行前有關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或同名的,以本制度為準。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七
一、目的:為了確認首次供貨單位的合法資格及質量保證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營企業是指與本企業首次發生醫療器械購銷關系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
三、首營企業審核的項目有:
1、供貨單位合法資格:蓋有供貨單位原印章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并核對生產、經營范圍。
3、企業質量保證能力:蓋有企業原印章的企業質量認證證書復印件及質量保證協議。
四、經營部負責索取相關資料,并填寫首營企業審批表,交質量管理部進行審核,必要時進行實地考察。
五、首營企業須經質量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與該企業建立購銷關系。
六、對具有合法資格和質量保證能力,且超過六個月合作的首營企業,經進貨質量評審會議討論通過,轉為常規供貨企業,其檔案資料轉入供貨單位檔案管理。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八
一、目的:為了更好地為顧客服務,提高公司經營信譽,增強市場競爭力,特制定本服務制度。
二、堅持“質量第一、用戶第一”的經營思想,將售后服務工作,提高到與產品質量要求同步。
三、與供貨方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時,同時約定由供貨方對醫療器械的.維修條款。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十九
一、目的:為控制影響醫療器械質量的各種因素,消除發生質量問題的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質量管理部是公司行使質量否決權的職能部門,它有權在下列情況下作出否決:
1、醫療器械供應單位,經審核或考察不具備生產、經營法定資格及相應質量保證條件,有權要求經營部門停止采購。
2、醫療器械銷售對象,經審核不具備購進醫療器械法定資格的,有權要求經營部門停止銷售和收回已售出的醫療器械。
3、來貨驗收中,對不符合公司《醫療器械驗收制度》的醫療器械,有權拒收。
4、對養護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醫療器械,有權出具停售、封存通知,并決定對該醫療器械的`退貨、報損、銷毀。
5、售出的醫療器械發現質量問題,有權要求經營部追回。
6、對不適應質量管理需要的設備、設施、儀器、用具,有權決定停止使用,并提出添置、改造、完善建議。
7、對不符合公司《首營企業審核制度》、《首營品種審核制度》的首營企業、首營品種,有權提出否決。
8、對經審批的首營企業在實際供貨中質量保證能力差;對經審批的首營品種在經營中質量不穩定或不適應市場需要的,向經營部和總經理室提出終止關系,停止購進的否決意見。
9、有權對購進計劃中質量保證差的企業或有質量問題的品種進行否決。
10、對醫療器械質量有影響的其他事項。
衛生院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篇二十
一、醫院感染管理科負責對全院使用的消毒滅菌藥械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全院消毒滅菌藥械的購入、儲存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存在問題及時上報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
二、醫院必須采購市統一招標品種,任何個人、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購進非中標品種。
三、采購部門應根據臨床需要和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對消毒滅菌器械選購的審定意見進行采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查驗必要證件,監督進貨產品質量,并按規定逐項登記驗收。
四、儲存應陰涼、干燥、通風,發出應做到先進先出,避免失效變質。
五、使用部門應準確掌握消毒藥械的使用范圍、方法、注意事項,掌握消毒滅菌藥劑的使用濃度、配制方法、更換時間、影響消毒滅菌效果的因素等,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科予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