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的文化是通過組織成員共同的價值觀、行為規范和工作方式所形成的,它對組織成員的行為產生著潛移默化的影響。單位的發展與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密切相關,以下是一些單位在人才管理方面的成功經驗分享。
2023年工傷單位事故報告(模板14篇)篇一
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系電話:
工作單位及工種:我單位同事于年日,在從事本單位工作時,
因導致后排等職工送到醫院治療。當時我在意外受傷事故現場,我清楚此次事件的情況,現我自愿為意外受傷事故作證,如有虛假,我愿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證明人:(手印)年月日。
2023年工傷單位事故報告(模板14篇)篇二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我公司于×年×月×日上午9:00左右發生一起工傷事故,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1、職工信息。
2、受傷過程。
×年×月×日上午9:00左右,我公司職工×××在沈陽市開發區給客戶安裝機器時,被掉下的物件砸傷右腳,隨即被送往×××醫院治療,經初步診斷,×××右腳多根趾骨骨折,具體病情詳見住院病歷、診斷證明單等。
3、原因分析。
在事故發生后,公司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原因體現出以下幾個因素:首先,安全教育不足,加之其本人安全意識較低,對生產、生活中的不安全因素在思想上麻痹大意,所以造成了這次事故。
4、糾正預防。
公司管理層在召開事故原因調查分析會后,又立即組織召開了安裝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會,教育外出安裝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遵守安裝要求,杜絕三違現象,必須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
××××年××月××日。
2004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若干問題解釋》第12條對工傷事故導致職工人身損害賠償的責任規定按照工傷保險責任處理,即“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這實際上采取了免除模式,在工傷事故出現時,無論用人單位對工傷事故的發生有無責任,受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都只能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不能通過訴訟的形式請求用人單位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第二款“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該款是規范用人單位以外的侵權第三人與被侵害職工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非常明確地規定勞動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損害賠償應當支持,實際上采取了相加模式。當工傷事故與第三人侵權發生競合,受害職工可以分別依照不同的法律獲得救濟。這個規定意味著勞動者可以得到“雙份賠償”,這是對合法勞動關系的有力保護。
2023年工傷單位事故報告(模板14篇)篇三
勞動局:
201*年*月*日早上*點左右,我公司*員工工作中不慎,將,造成。事故發生后我公司將其送往*醫院,入院進行一系列的檢查治療,于出院。按醫生建議現正休病假。傷情正在恢復當中。
特此報告!
*有限公司。
201**年6月日。
????xx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年月日上午(下午)點分,我公司員工xxx同志在到崗(崗上)上班(工作)時,因,不慎在,發生了傷害事故,當即由同事送往xxx醫院進行檢查,經診斷,醫生認定為,并開據了休息天,天后再到醫院進行復查。我單位認為此事件,是員工在單位工作時間發生的傷害事故,應該屬于國家工傷認定范圍內,特此報告。
北京xxxxxx管理有限公司。
工傷事故報告的作用對于很多出現工傷的人來說很重要,因為在具體的發展過程中工傷的鑒定需要報告,這樣才能夠更好的進行分析和鑒定,整體的鑒定結果才是會準確,這也充分說明了工傷事故報告的作用。在具體寫報告的時候就需要詳細的進行描述和說明,這樣整體的價值和實際的作用才是會更好。
勞動保障相關部門受理工傷申請后,所有的工傷證據就此落實,不產生新的問題。有專門的工傷事故申報表,格式是固定的。
內容要求:
一、發生事故的日期、時間、地點(崗位);
二、證人;。
三、當日救治醫院及轉院(指定醫院)的出院小結、手術記錄、檢查報告等。才能進行工傷認定。傷殘鑒定也須具備上述材料。
切記:你的住院情況。也就是通常說的復印病歷只能到醫院復印一次,不能復印第二次,因此,各項病歷、檢查記錄、出院小結、手術記錄須自己進行復印留底。不過,這些事情是由你所在的單位負責的,不需你去辦理。
一般是由你所在的部門負責人填寫《工傷報告》,然后由公司填寫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定的《//市單位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交予區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然后再到市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也就是傷殘鑒定。最后由公司代理申請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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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傷單位事故報告(模板14篇)篇四
工傷證明應列明姓名、性別、年齡、什么時間、什么地點、做什么工作時受的傷害、受傷害的程度、現在情況怎么樣、是否痊愈、自己的生活受到多大的影響等,把情況寫清楚,工傷鑒定機構會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定級,看你能達到幾級工傷,1―10級能得到賠償,10級以外只能報銷點醫藥費了。
張三是中國xxxxx公司操作工,xxxx年xx月xx日xx時xx分在從事軋鋼工作中,不慎燙傷左腿。經xxx醫院診斷為:左小腿50%xx度燒傷。
上面這段文字適用于《工傷認定申請書》的事故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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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程序:
(1)本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內的企業(包括國有、集體、鄉鎮、私營個體、三資企業)單位發生工傷事故,應由工傷事故單位在當日、最遲第二個工作日快報。
(2)事故快報,可用電話、來人口頭或書面送達等形式報告。
(3)事故單位應向勞動保障(已投工傷保險的)主管部門(或行業管理部門)報告,死亡事故還需同時向區總工會、區公安分局報告。
(4)屬個人因工傷事故采反映的,來人應提供書面報告,寫明事故單位的名稱、地址、法人代表、企業經濟類型、當事人雙方的聯絡電話及事故發生的詳細經過和有關證人、證據。
(5)接報人接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并要求事故單位來人領榷工傷事故報告表》3份,未投保險的領l份。《工傷事故報告表》最遲不得超過15天送達保險退休和勞動社保公司,并由收件人簽收。
2、工傷確認。
(1)在收到《事故調查報告書》后,應在xxx75號令規定的結案期限(結案時間一般90日,最長不超過180日)內給予確認。死亡事故應在現場勘查后盡快給予確認,一般不超過15日,最長不超過法定結案期限給予確認。
(2)對已投工傷保險的,由經辦人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負責人(或分管的領導)簽發,加蓋安全監察專用章。
(3)分別交給事故單位、工傷者或其家屬。
(4)職業病依市職業病診斷組的診斷書予以確認。
(5)當事人對確認的結論不服的,可在收到工傷認定批復后六十日內向臨河區人民政府或巴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交行政復議,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傷殘鑒定。
(1)對受傷者,經醫院治療,醫療終結后,留有殘疾或功能障礙,需做傷殘等級鑒定的,經工傷確認后向本科室領榷醫療終結與鑒定表》、《勞動能力鑒定表》各3份。
(2)有關表格填好并蓋章后,還應提供受傷者本人身份證、病歷證明、各種檢查診斷資料等復印件各1份及受傷部位彩照1張(四寸),送保險退休科審核,材料齊全后即可辦理委托鑒定手續,再到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理傷殘等級鑒定。如需辦理傷殘等級證書的,應提供1寸免冠照片1張。
(3)如對傷殘等級鑒定結論持有異議的,應在收到鑒定結論后15日內向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復查或直接向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
4、批復結案。
2023年工傷單位事故報告(模板14篇)篇五
茲有縣中學職工,女,漢族,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年7月參加工作,中學一級教師,職務為副校長,分管教學,語文骨干教師,任初三年級143班、147班語文課,每周每班5節課。因xx年2月26日星期二早上6:30,副校長照常到教學區視察學生,招呼學生食用營養餐,坐班上課,開展一天的緊張工作。上午第一節課在辦公室坐班備課,第二節上147班語文課,第三、四節繼續到坐班;下午第一節上143班語文課,第二、三節坐班檢查指導教師備課;晚上自習課到143班輔導學生,20:50結束輔導后,劉副校長急匆匆的從三樓準備趕回宿舍照顧讀小學的女兒吃晚點睡覺。可能是因為勞累了一天導致身體不支,當下到最后四級樓梯時不小心絆倒,后背著地,倒地后無法動彈,被后面下來的老師看到后,立即報告校長,聯系家屬,當晚送往縣人民醫院,醫院確診為第11胸椎骨折。
經中學校委會3月18會議討論研究,認為副校長是在學校正常工作日的正常工作中因公負傷,屬于工傷事故,懇請相關部門給予認定為工傷為盼。
2023年工傷單位事故報告(模板14篇)篇六
由于工傷事故發生在一個多種社會關系交錯的領域,工傷事故本身可能存在民事侵權責任與工傷保險責任的競合,如何處理二者之間的關系,在《工傷保險條例》中并無明確規定,學術界和司法實務部門的認識和做法也多有分歧。筆者認為,界定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的法律性質是解決上述問題的基本前提,為此筆者不揣淺陋試對其進行分析,以就教于同行。
(一)我國立法對工傷事故賠償責任法律性質的認定。
我國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的制度規定,經歷了從民事賠償與工傷保險賠償不重復到并行的變化,與此相應對工傷事故賠償責任性質的認識,也經過了從單純保險責任到認可社會保障與侵權責任雙重性質的過程。雖然在早期的立法中對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的屬性,并無法律上的明確規定,但從《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規定中可以推導出處理工傷賠償關系兼有民事賠償關系的原則—不同責任的不重復負擔即互相抵免原則;對并行立法思想的體現,最早見于2002年我國頒布實施的《xxx職業病防治法》第52條的規定: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同年頒布的《安全生產法》第48條也規定:因生產安全受到損失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但令人遺憾的是,在其后出臺的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對此卻未作相應明確具體的規定。
(二)對工傷賠償責任性質認識上的理論分歧。
對工傷賠償責任性質的認識,集中表現在如何處理工傷保險賠償與民事侵權賠償之間的關系問題上。鑒于我國工傷保險立法的現狀,學者們對工傷保險賠償與侵權賠償關系認識上的分歧,主要集中于企業是否應當承擔保險賠償之外的侵權責任,承擔的標準是什么。而對于因第三人過錯造成工事故的,應允許勞動者分別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和侵權損害賠償的權利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對于兩種賠償之間是否需要采用共同項目抵扣的辦法進行協調,即是否允許勞動者雙重受益仍有分歧。對于工傷賠償與民事賠償的順序以及是否允許社保經辦機構代位工傷職工求償等問題也存在不同的觀點。筆者贊同工傷事故具有社會保障和侵權賠償責任雙重屬性的看法。
(一)工傷事故賠償責任首先屬于由社會分擔的保障責任。
界定工傷事故賠償責任性質的目的,并不僅僅是為了對工傷事故這一現象給出處理方案,更為重要的是要考察哪一種處理方案更具有正當性。從工傷事故賠償制度的發展過程可以看出,為勞動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平等保護的追求,一直是該制度發展的主要推動力。實行工傷保險,正是由雇主承擔勞動關系中法定的安全注意義務要求的必然結果。現代社會的工傷保險賠償制度是對雇主過失責任的補充和完善。從這個意義上說,作為社會發展選擇的結果,對工傷事故責任的處理首先應當強調其社會保障屬性,讓工傷職工能夠“傷有所養、死有所賠、遺有所慰”,使工傷職工及其親屬及時得到妥善的救治和普遍救濟。工傷保險賠償標準的法定化以及由保險基金支付保險賠償金的做法,使得賠償結果與具體用人單位的償付能力之間不再有關聯,從而能夠為所有受害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工傷待遇。同時,由社會分擔了原本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防范和化解意外風險的責任,有助于推動社會經濟的發展,保證基本的社會公正。而工傷表現賠償作為一種社會保障,具有一種較為直接的效應,它可以快速地使受害人渡過難關。舍棄工傷保險賠償不用,反而首先追究可能存在的民事責任,則是一種制度浪費,更是一種低效率的救濟選擇。
然而,首先由工傷保險承擔對工傷事故的賠償責任,在于強調在對工傷事故賠償糾紛的處理過程中,受害勞動者不享有對賠償責任順序上的選擇權。這一點是由工傷保險的強制屬性所決定的。工傷保險賠償權是勞動者享有的法定的具有類似“公法”性質的權利,不存在可處分性,不能以協商等方式放棄或讓與。
強調責任分擔的順序,意味著不排斥其他賠償責任的存在。工傷保險制度的本質不僅為損失填補,更具有生存權的保障理念。其中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而補償功能是次要的,其補償標準的整齊劃一決定了它并不能等同于賠償。可以說,保險“賠償”掩蓋了受害勞動者所受損害的個體差異,在保障標準相對較低的情況下,其救濟能力的不足則更加突出。禁止可能存在的其他賠償責任的介入,不利于對勞動者利益的保護,與我國勞動法的立法宗旨也是相悖的。
(二)工傷事故產生原因的多樣性,決定了侵權賠償責任存在的可能。
“工傷”是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受到的意外傷害”。所謂“意外”,是指發生工傷事故的勞動者本身對工傷結果的出現沒有主觀故意,但不排除其他人對工傷損害后果存在過錯。當然對于不可抗力或勞動者單方過錯(過失)造成的工傷事故,其賠償責任由工傷保險獨自承擔,這是工傷保險分散工業災害風險的體現。除此之外,因用人單位過錯或用人單位以外第三人的過錯造成工傷事故的,都可能發生侵權責任的負擔問題。如用人單位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表現為安全設備設施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等;或者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都存在過錯,如用人單位指揮勞動者冒險違章作業,勞動者為追求經濟效益,而勞動者為更多賺錢加班加點、疲勞作業;以及由第三人的過錯造成工作期間的勞動者的人身傷害,如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等。
在由第三人侵權導致工傷的情況下,若完全以保險責任的承擔來覆蓋侵權責任的補償,因不存在免除侵權人責任的法律和道德基礎而不具有可行性。而當同樣的過錯發生在用人單位身上導致工傷事故的,則可以免除其侵權責任,似有對同一事由因主體差別而有不公平對待的嫌疑。對于事實層面上存在著的保險責任和侵權責任兩種責任,如何在法律上進行處理,既取決于我們對勞動法與民法關系的認識和定位,也與工傷保險的范圍和保障程度有著密切的聯系。
(一)工傷事故侵權賠償的范圍不應限于精神損害賠償。
堅持雙重責任制度的情況下,對于勞動者的侵權賠償請求范圍應如何確定,涉及到勞動者獲得雙重補償是否構成不當得利的問題。目前比較一致看法和實踐,更多地傾向于侵權賠償應限于精神損害的范圍,這是值得商榷的。
作為一種一般規則,所有法律傳統都接受“差別原則”,即必須通過相關利益在侵害發生以前的狀態和侵害發生以后的狀態的比較計算侵害賠償。由于這種計算要求所得利益抵消所受損失,因而,雙重責任原則似乎與受害人不應該因遭受侵害而獲得意外收獲這一公認的準則相違背。但我們所討論問題是在兩個人有不同功能的法域內展開的,不同的責任負擔承載、實現著不同的價值,在立法上沒有將價值取向進行整合之前,不同法律制度之間的重疊適用,是立法都對調整對象之間利益平衡的結果,不應在執法中予以修正,否則可能帶來對法制統一的破壞。
僅允許勞動者就精神損害提出賠償,在勞動者實際訴訟能力有限,而精神損害賠償額度不高的情況下,除了其宣示意義外,并不具有太高的價值。而勞動者獲得雙重賠償,是以自身的生命、健康損害為代價的,對于這些無價之權利,賠償多少又為之過呢?我們的社會既然允許一個人通過彩票中獎而牟取巨額利益,為什么一個無辜受害者就不能因為自己遭受他人不法侵害而獲取一筆數額并不太驚人的賠償金呢?在讓勞動者獲得“意外收益”與讓侵權行為人逃避法律責任這間的權衡中,還是應當選擇前者。
(二)工傷事故侵權糾紛不應實行舉證責任倒置。
賦予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過錯導致工傷事故的侵權賠償請求權,是各種因素權衡的結果,在總體制度設計上的傾向性不應影響具體制度設計遵循一般規則。實行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是勞動者可以獲得工傷事故侵權賠償的前提,為此,在具體訴訟中,沒有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必要。在工傷保險賠償先行的情況下,勞動者就用人單位對工傷事故損害存在過錯進行舉證,是訴訟中可能存在的難點,但要求勞動者提出證據證明傷害事故是用人單位惡意行為,或者證明用人單位放任事故的發生和擴大,或惡意隱瞞事故、拖延救助而造成勞動者更為嚴重傷害的后果等,沒有超過一般損害賠償糾紛的證明難度。同時,對此類糾紛,還可以借助法律援助制度緩解勞動者的舉證困難,工會幫助作用的加強,也是不可低估的力量。
相反,如果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則可能引起濫訴等現象,加大糾紛解決的社會成本,更為嚴重的是將導致法律適用上的混亂,出現同類事物的不同處理的后果,有悖公正。畢竟,勞動者享有獲得雙重補償的權利與行使該權利并不是同一概念,堅持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的雙重屬性的目的,也不是要普遍性地擴張用人單位的義務。
綜上所述,工傷事故賠償責任制度的設計,應當與我國現代社會的經濟、社會、文化、倫理、環境相適應,體現現代社會對人的權利的全面關懷的價值觀。實行工傷事故賠償的社會保障和侵權賠償的雙重責任制度,輔之以對中小企業從業人員采取強制性安全培訓措施,讓有限的監管力量發揮最大作用,是符合我國安全生產實際的選擇。
2023年工傷單位事故報告(模板14篇)篇七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認定申請表的'樣式由勞動保障部統一制定兩個人的證明材料,要寫清證明人的個人情況、工作單位、當時事發的經過附聯系電話和身份證復印件。
1、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后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據此申請勞動仲裁請求工傷賠償。
2、應提。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4、備注:單位沒有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參考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金標準。
(三)交通費、食宿費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四)康復治療費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6款。
3、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輔助器具費1、標準:各盛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六)停工留薪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
4、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七)護理費1、標準:(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第3款、第32條。
(八)傷殘補助金。
交材料有: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等。
建議向勞動行政部門具體了解。
2023年工傷單位事故報告(模板14篇)篇八
焦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____年_月_日_時,___在___工作時被角鐵砸傷,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的基本情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及傷亡人員基本情況。
二、事故的處理過程、補救措施及善后事宜。
三、參與事故調查的人員(姓名、職務)。
四、對傷亡人員是否工傷或視同工傷的初步意見。
(單位公章)。
____年_月_日。
說明:事故報告文本格式供各單位起草時參考,具體內容及順序由各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并根據事故不同情況自行安排,但一般均應包括上述要素。
2023年工傷單位事故報告(模板14篇)篇九
xxx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年×月×日×時,×××在×××工作時被角鐵砸傷,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的基本情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及傷亡人員基本情況。
二、事故的處理過程、補救措施及善后事宜。
三、參與事故調查的人員(姓名、職務)。
四、對傷亡人員是否工傷或視同工傷的初步意見。
20××年×月×日。
2023年工傷單位事故報告(模板14篇)篇十
為了對生產安全事故及時準確的報告、調查、處理,防止事故擴大,減少與之有關的傷害和損失,吸取教訓,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業必須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二、公司、項目必須成立應急救援小組,在出現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后,項目部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應急救援小組積極投入施救工作,力求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公司成立以副總經理為組長的救援組,成為應急救援的第二梯隊。
三、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
四、職工傷亡事故,按事故嚴重程度,分為四類:
(一)、輕傷事故:指職工負傷后休一個工作日以上,構不成重傷的事故。
(二)、重傷事故:按勞動部(60)中勞護久字第56號《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執行。
(三)、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四)、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五、職工發生重傷事故后,負傷者或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項目經理報告,項目經理接到報告后,應通過電話或其他快速方法將事故簡況報告公司安全生產部;公司安全生產部視傷害程度分別報告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簡況,力求準確。
六、項目部、公司對已發生的事故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進行嚴肅認真及時、準確地調查報告,并對事故調查的全過程負責。
(一)輕傷事故:由項目分管經理負責組織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并將登記調查表及時報到公司安全生產部。
(二)重傷事故:由項目部負責人組織調查組,公司安全生產部派員參加。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擬定整改措施。由項目部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通知書》于事故后10日內報公司,公司呈報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
(三)死亡事故:由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調查。調查組必須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拍照或者錄像。收集傷亡事故當事人、現場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證言,索取有關當事人、生產、技術和診斷資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擬定整改方案,提出處理意見。項目和公司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的工作。
七、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和現場人員必須嚴格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負傷人員或為防止事故擴大而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現場領導和現場人員要共同負責弄清現場情況,做出標記,并畫出事故的現場圖。
對故意破壞、偽造事故現場者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事故現場調查結束后,依照批準程序方可清理現場。
(一)輕傷事故現場清理,由項目經理報經公司安全生產部批準。
(二)重傷事故現場清理,由公司分管經理批準。
(三)死亡事故現場清理,由公司報請事故調查組批準。
九、對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進行。
(一)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規定執行。
(二)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廠察看、開除。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責任者,應給予處罰或處分,對觸犯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事故的。
(二)扣壓、拖延執行“安全隱患通知書”造成事故的。
(三)設計不符合國家技術規范和安全規定,致使設計本身有缺陷或工藝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四)對新工人或新調換崗位的工人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五)組織臨時性任務,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六)分配有職業禁忌癥人員到禁止其作業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七)因設備、設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輔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八)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九)因不按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十二、對事故責任者的懲處,要同本人見面,要及時宣布,并歸入懲處者本人檔案。
十三、對事故責任者的懲處,如受懲者不服,有權向上級領導機關申訴。
十四、為了正確地記述、反映各項目部安全狀況、,掌握事故發展趨勢,判斷和確定問題范疇及探查事故原因,更好地、有效地做好事故預測、預防工作,各單位應準確、及時的將“事故統計報表”報公司。
“事故統計報表”不能按時報出的,必須申明理由。
十五、職工傷亡事故的處理,需按下列規定批準后方可結案。
(一)輕傷事故由項目部提出處理意見,公司安全生產部批準結案。
(二)重傷事故由項目部填報“職工傷亡事故結案處理審批表”經公司生產副總經理批準結案。
(三)死亡事故由公司填寫“職工傷亡事故結案處理審批表”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結案。
十六、重傷和死亡事故應建立事故檔案,應歸檔的事故資料如下:
(三)現場調查記錄、圖片、照片;。
(四)鑒定、勘察記錄及試驗報告;。
(五)物證、人證材料;。
(六)直面、間接經濟損失材料;。
(七)傷者的自述材料;。
(八)醫療部門的診斷過程及結果;。
(九)處分決定文件;。
(十)事故調查人員的姓名、職務。
2023年工傷單位事故報告(模板14篇)篇十一
xx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我公司于xxxx年x月x日早晨6:00左右發生一起工傷事故,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xxxx年x月x日早晨6:00左右,我公司職工xxx在青島市開發區給客戶安裝機器時,被掉下的`物件砸傷右腳,隨即被送往青島骨科醫院治療,14日下午被轉至xxx人民醫院繼續住院治療。經初步診斷,xxx右腳多根趾骨骨折,具體病情詳見住院病歷、診斷證明單等。
在事故發生后,公司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原因體現出以下幾個因素:首先,安全教育不足,加之其本人安全意識較低,對生產、生活中的不安全因素在思想上麻痹大意,所以造成了這次事故。
公司管理層在召開事故原因調查分析會后,又立即組織召開了安裝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會,教育外出安裝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遵守安裝要求,杜絕三違現象,必須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再次發生。通過此次會議,進一步加強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員工的安全意識和素質。
xxxx。
20xx年x月x日。
2023年工傷單位事故報告(模板14篇)篇十二
張三是中國公司操作工,年月日時分在從事軋鋼工作中,不慎燙傷左腿。經醫院診斷為:左小腿50%度燒傷。
上面這段文字適用于《工傷認定申請書》的事故經過。1工傷事故處理。
辦理程序:
(1)本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內的企業(包括國有、集體、鄉鎮、私營個體、三資企業)單位發生工傷事故,應由工傷事故單位在當日、最遲第二個工作日快報。
(2)事故快報,可用電話、來人口頭或書面送達等形式報告。
(3)事故單位應向勞動保障(已投工傷保險的)主管部門(或行業管理部門)報告,死亡事故還需同時向區總工會、區公安分局報告。
(4)屬個人因工傷事故采反映的,來人應提供書面報告,寫明事故單位的名稱、地址、法人代表、企業經濟類型、當事人雙方的聯絡電話及事故發生的詳細經過和有關證人、證據。
(5)接報人接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并要求事故單位來人領榷工傷事故報告表》3份,未投保險的領l份。《工傷事故報告表》最遲不得超過15天送達保險退休和勞動社保公司,并由收件人簽收。
(1)在收到《事故調查報告書》后,應在國務院75號令規定的結案期限(結案時間一般90日,最長不超過180日)內給予確認。死亡事故應在現場勘查后盡快給予確認,一般不超過15日,最長不超過法定結案期限給予確認。
(2)對已投工傷保險的,由經辦人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負責人(或分管的領導)簽發,加蓋安全監察專用章。
(3)分別交給事故單位、工傷者或其家屬。
(4)職業病依市職業病診斷組的診斷書予以確認。
(5)當事人對確認的結論不服的,可在收到工傷認定批復后六十日內向臨河區人民政府或巴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交行政復議,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對受傷者,經醫院治療,醫療終結后,留有殘疾或功能障礙,需做傷殘等級鑒定的,經工傷確認后向本科室領榷醫療終結與鑒定表》、《勞動能力鑒定表》各3份。
(2)有關表格填好并蓋章后,還應提供受傷者本人身份證、病歷證明、各種檢查診斷資料等復印件各1份及受傷部位彩照1張(四寸),送保險退休科審核,材料齊全后即可辦理委托鑒定手續,再到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理傷殘等級鑒定。如需辦理傷殘等級證書的,應提供1寸免冠照片1張。
(3)如對傷殘等級鑒定結論持有異議的,應在收到鑒定結論后15日內向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復查或直接向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
工傷事故一般在90日內結案,特殊情況不超過180日內結案。對死亡事故應由區人勞社保局作回復。
2023年工傷單位事故報告(模板14篇)篇十三
金工車間。
20xx年2月17日14:00到14:15。
一般安全事故。
x級。
沖床操作工泮雪琴在進行機殼鋼板下料作業時,由于忽視安全操作規程,嫌安全夾使用影響送料速度,私自不用安全夾,在左手取料未及時收回的瞬間被沖壓,后送醫院拍片檢查,醫生診斷,造成左手食指軟組織缺損的傷害。
這是一起由于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引起的事故,本次工傷事故是人的不安全因素所致。
1)員工操作時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
2)安全意識不強,不使用安全輔助工具操作沖壓設備;
3)未對泮某的行為進行制止,監護不到位;
4)該車間對安全工作監管不嚴、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
安全工作管理,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的安全教育;
2)整改各車間各項安全防護設施;
3)加強車間安全防護巡查工作。杜絕各種安全隱患。
1)對車間副主任王杰,罰款50元;
2)對違反操作規程員工泮雪琴,罰款20元。
事故責任人:
負責人簽名:
制表人簽名:
制表日期
通用述職報告范文。
通用頂崗實習報告。
通用保安辭職報告。
2023年工傷單位事故報告(模板14篇)篇十四
xx市xx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上午(下午)_______點_______分,我公司員工xxx同志在到崗(崗上)上班(工作)時,因_______,不慎在_______,發生了傷害事故,當即由同事送往xxx醫院進行檢查,經診斷,醫生認定為_______,并開據了休息_______天,_______天后再到醫院進行復查。我單位認為此事件,是員工在單位工作時間發生的傷害事故,應該屬于國家工傷認定范圍內,特此報告。
xxxxxx管理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