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體現了組織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規章制度的合理性和權威性需要得到全體成員的共識和支持。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一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學生校外住宿”指我校在籍學生在學院統一安排的學生集體公寓以外任何地方的居住行為。
第二條我校學生實行集中學習與管理,所有在籍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自行在校外居住。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居住者,必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自覺遵守相關管理規定。
第三條有下列特殊情況者可以申請在校外居住:
1、患有疾病不能正常住校生活或對宿舍其他成員身體健康產生影響,且同時能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病情診斷證明,可申請外住,并辦理退宿。
2、因特殊情況由家長在校內雅寶賓館陪讀,可申請外住,但學校宿舍不得退宿。
3、畢業班學生由于實習等原因,可申請外住,但學校宿舍不得退宿。
4、大學一年級學生除符合上述第1條申請條件者外,其他原因原則上一律不得外住。
第四條符合外住條件的學生按下列程序辦理手續:
學生本人持書面申請、家長簽署的書面意見和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系領取《南廣學院學生外住申請表》填寫,經所在系審核,簽署意見后報學務部審批,獲得批準后,學生及家長到學務部簽署“外住協議書”符合退宿條件的'學生到公寓管理中心辦理退宿后,到財務處辦理退住宿費手續。
第五條辦理外住手續及走讀期間相關管理規定:
1、學生申請外住手續只在每學年的第一學期的第一個月內集中辦理,無特殊情況,逾期不予受理。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提出申請。
2、學生申請外住的事由必須實事求是,符合申請條件第三條規定的,如發現學生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在校外私自租房等行為,將取消該生外住資格。必須限期搬回指定的公寓居住。對拒不搬回的,一律按夜不歸宿給予紀律處分。
3、學生在走讀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正常上課學習作息制度,按學校、系、班要求參加各項集體活動。
4、被批準外住的學生,必須與家長共同到場和學校簽定外住協議,走讀期間學生在校外一切安全責任由其本人及家長負責。
5、學生走讀期間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不得在校內外從事違法亂紀活動或有違反大學生行為規范的活動,如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6、學生在走讀期間,輔導員、班主任要與學生及家長經常保持聯系,掌握學生走讀期間學習、生活、行為規范等方面情況。
7、被批準外住的學生在走讀期間如個人表現已不符合申請走讀條件的,將取消該生走讀資格。
8、批準外住的學生在走讀有效期期滿后,學生所在系要對走讀學生綜合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如符合條件,可以批準繼續申請;如不符合條件,必須將相關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取消該生外住走讀資格。
9、因特殊情況在學期中途提出退宿申請,經學校批準后,其所交住宿費學校不予退還。
第六條各系要嚴格學生住宿管理,堅決杜絕學生不辦理任何手續在校外私自租房居住行為。
第七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學務部負責解釋。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二
1、必須在住宿前辦理手續,否則取消住宿資格,情節嚴重者并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
2、按時上好早操、早讀和晚自習,無特殊情況不得缺席。住宿生確需出校門需持有班主任簽發的出門證,平時不得出門,如有違反者,學校將酌情處理。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時,應向班主任請假,財政部后報告室長,由室長投入室長報告袋,未請假離校,將嚴肅處理,并扣班級風紀分。
3、應自覺排隊購買飯菜,不得爭先恐后,更不得在外就餐。
4、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子,愛護公共財物。
5、按時將宿舍門鎖好,舍內嚴禁火種;不準亂拉亂接電源;宿舍內不得存放易燃品和易爆品;保管好個人財物,百元以上人民幣應存入銀行;嚴禁私自下河游泳;按照規定地點放置自行車。
6、不得將外人帶入宿舍,更不得留宿。晚上熄燈后應保持宿舍內安靜,不得妨礙他人休息。
7、宿舍制度表、值日表、住宿生登記表必須上墻。內外應保持整潔,按值日生表每天進行衛生打掃,及時將垃圾倒在指定地點。
8、和睦相處,遇到問題應妥善處理,自向無力解決的,應及時匯報老師。
9、住宿生應在生活老師的指導下,協助做好各項管理工作。應自覺服從管理,如有違紀而教育不該的,將根據情況給予嚴肅處理。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三
了確保學生在住宿期間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日常生活平安無事、人生安全,避免和減少住宿生傷害事故發生,提高防范意識,健全住宿部的管理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特簽訂本管理制度及安全責任書。
1、住宿部應當義務對住宿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本住宿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住宿生傷害事故,住宿部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者,并及時通知家長進行處理解決。
2、家長作為住宿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住宿部對你的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發生學生與學生之間的.糾紛問題或傷害事故,家長應保持冷靜,克制情緒,不得在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應當積極配合住宿部進行調解。
3、住宿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遵守住宿部的管理制度,聽從住宿部管理人員的安排,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1、要遵守紀律,嚴格執行管理制度,按時作息,(早6:30起床,晚10:40熄燈)聽從管理人員安排。
2、住宿生應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3、嚴禁半夜外出,翻越大門,去網吧上網,由此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4、在宿舍內嚴禁大聲喧嘩,吵鬧打架,互相追逐,上下樓梯要輕抬腳步,相互之間要互幫互助,團結友愛,如有違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5、離開宿舍前要關好水龍頭,掩好窗,關閉或切斷所用電器或電源,并全面檢查宿舍安全,否則,發生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6、星期天回家,去親友家,上街購置物品,要向管理人員請假。嚴禁私自外出,嚴禁去不安全的地方玩耍,否則,發生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7、住宿生在學校期間,上學、放學、離開住宿部、返回住宿部途中發生一切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8、嚴禁拉引非住宿生,異性同學到宿舍內,嚴禁留宿外人過夜,如有外人主動來宿舍時,請你說服他人迅速離開宿舍。否則造成的意外傷害由當事人承擔。
9、要安全節約用電,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用電爐、電熱毯、熱水器、取暖器、理發器、充電器,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本人自己負責。
10、嚴禁在宿舍內點燃蠟燭,燃燒廢品廢物,嚴禁吸煙、酗酒、打撲克、下象棋、賭博等活動。
11、嚴禁將酒精,易燃易爆物品,有害物品,刀具等不安全的物品帶入宿舍。否則造成意外事故由學生本人承擔。
12、要講究個人和室內衛生,要保持室內外整潔,生活用品要擺放整齊,嚴禁在墻壁上、床架上、門窗或玻璃上亂張貼、畫畫、釘釘子,嚴禁亂堆放廢品廢物,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倒污水。下水池中不亂扔廢物。
13、要防止宿舍內丟失東西,自己要把自己的錢物、手機以及貴重物品保管好,嚴禁偷拿別人的東西。
14、要愛護公物,嚴禁損壞室內外所有設施,如有損壞由損壞人照價賠償。
此責任書要三方簽字,自簽字之日生效(由住宿部留存)住宿部(簽字)或蓋章:
住宿生簽字:
住宿生家長簽字:
年月日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宿舍安全管理,特制訂住宿學生安全管理辦法。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科室,并要機智的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在本宿舍內過夜。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照價賠償并嚴加處理。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五
1、學生宿舍要安排好值日表,輪流值日,保持好室內清潔衛生。
2、在天氣條件允許下,保持宿舍每日通風,確保健康宿舍環境。
3、宿舍內地面、陽臺及客廳要整潔、無垃圾、無積水、無雜物、不隨地吐痰等。
4、按時起床、床鋪被褥要疊放整齊,床上不準堆放各類雜物。
5、室內外墻壁保持干凈,不準亂貼、亂寫、亂畫,不準亂掛衣物及其他物品。
6、室內家具要擺放整齊,桌面保持干凈,不亂放物品。
7、床下干凈,鞋子、洗刷用品統一擺放整齊。
8、每日清理宿舍垃圾,做到人走垃圾無。
9、門窗玻璃、日光燈等要保持干凈,窗臺不亂放雜物。
1、每日對走廊、公共衛生間、樓梯間等區域進行衛生清理。
2、定期對走廊、宿舍及衛生間進行消毒,確保無病菌。
3、嚴禁各類宿舍小廣告的張貼及投放。
4、禁止在走廊、樓梯間等區域存放自行車及各類物品等。
5、禁止向洗刷間、水池、便池等投放各類生活垃圾、剩飯等。
6、學生處及輔導員每日進行檢查,保證每個宿舍達到衛生檢查標準。
7、凡違反以上衛生管理制度者,視情節輕重按照《xx理工大學xx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相應處理。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六
為了確保住宿生有一個安全、文明、有序、清潔、安靜的學習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自信、自理、自律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1、住宿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關心集體,維護集體榮譽,努力創建文明寢室。
2、宿舍每舍舍長負責安排、督促本舍值日,負責管理衛生、紀律、安全保衛工作。
3、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宿舍內保持安靜,禁止追逐打鬧、高聲喧嘩。
4、做好衛生工作,堅持一周進行一大掃,保持地面、墻壁、柜子、門窗清潔,被褥疊放整齊,物品擺放整齊,不準亂拋果皮、紙屑等雜物,不準隨地潑污水,不準隨地吐痰,不準隨地大小便。
5、愛護學校財產。不準私自裝燈泡,私拉電線,私接電源、私插電器,不準在墻上亂釘、亂掛、亂涂、亂畫,不準人為損壞公物,一旦損壞照價賠償。
6、同學們之間相互關懷,相互團結,不講粗話,不打架,不拉幫結派,不許亂竄宿舍、不看不健康的'書,不唱不健康的歌,不談情說愛,嚴禁吸煙、使用明火、酗酒、賭博、做游戲等。
7、做好安全保衛工作,按時關鎖門窗,個人錢物要妥善保管,不能偷竊學校、老師、同學財物,宿舍未經學校許可不能帶外人住宿,住宿生不能在外借宿。
8、學生就寢時值班老師清點人數,絕不允許學生外逃或夜不歸宿。
9、住宿生不能把“三無”食品帶進宿舍,不能隨手亂扔廢棄物品,保持公共場所衛生、整潔。
10、就寢時關好門窗,發現隱患問題及時向蛇舞老師匯報,遇到壞人要學會自救,以防意外事故發生。住校生若出現特殊情況(如生病等)應及時舍務老師報告,然后送往醫院并通知家長。
11、熄燈鈴響后,嚴禁打水、外跑,嚴禁說話、洗漱、吃零食、唱歌、打手電筒等,服從管理,約束自己。
12、宿舍管理人員對學生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首先進行批評教育,對履教不改的(兩次以上)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學校要對其進行嚴肅處理。
住宿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直接取消其住宿資格:
1、住宿生翻墻外出。(如出現意外,后果自負)。
2、住宿生在舍內吸煙、喝酒、賭博或變相賭博。
3、住宿生將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器械帶入寢室。
4、住宿生未經許可私自外出、夜不歸宿。
5、住宿生宿舍內亂接電源,使用其他電器。
6、住宿生在舍內使用明火,點燃蠟燭。
8、住宿生有敲詐勒索其他同學財務的行為。
9、住宿生在校內打架斗毆,聚眾鬧事。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七
一、證照: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文件(復印件)等。
三、衛生管理組織機構或衛生管理人員與從業人員崗位職責。
四、發生傳染病傳播或健康危害事故后的處理情況。
五、衛生操作規程。
六、公共用品用具采購、驗收、出入庫、儲存記錄。
七、公共用品用具(包括外洗物品)清洗、消毒、檢測記錄。
八、設備設施維護與衛生檢查記錄。
九、空氣質量、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檢測記錄。
十、投訴與投訴處理記錄。
十一、有關記錄:包括場所自身檢查與檢測記錄,培訓考核記錄,從業人員因患有有礙公眾健康疾病調離直接為顧客服務崗位記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記錄等。
十二、有關證明:包括衛生設施設備及消毒設施設置情況。
各項檔案應有工作記錄,分類并有目錄,專人管理,有關記錄至少應保存三年。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八
針對我校職工以前給學生代伙存在的種種弊端,學校為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食宿安全,樹立廣大教職工良好形象,提高學校辦學聲譽。根據局鎮領導的指示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校長會辦研究,特制訂本規定:
1、所有領導成員和班主任嚴禁為學生代伙。凡領導成員要為學生代伙者先提交辭職報告,班主任為學生代伙的將即刻進行調整。
2、所有職工不得為他人或親屬代伙提供方便;
5、在職職工代伙人數每超出一人,在年終績效工資中扣1000元/學期;
7、凡代伙職工的家屬,學校在臨時工招錄中實行一票否決;
8、對嚴重擾亂住宿生整頓秩序并造成較壞影響者,學校將上報縣局紀檢部門處理;
以上規定在公布之日起執行,本規定解釋權歸校長室。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九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生住宿管理,維護正常的學生生活秩序,共同營造潔凈、舒適、穩定、安全的學生住宿環境和文明、健康、進取、向上的舍區文化氛圍,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第二條成立xxxx學院學生住宿管理委員會,由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任主任,后勤集團和學生工作處負責人任副主任,各院(系)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人及保衛處、財務處、團委、物業公司、學生會負責人任委員,全面負責學生住宿管理方面的重大事宜,指導和協調學生住宿的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物業公司。
第三條學生工作處、后勤集團、院(系)、保衛處、物業公司按確定的職責,分工協作,共同參與學生住宿的管理。物業公司負責學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條學校在學生入住時按“院(系)、專業、年級、班級相對集中”的原則對學生住宿進行統一安排,學生應服從學校的安排和調整。
第五條學生原則上不允許在校外住宿。確有特殊情況需在外住宿的,應當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生家長簽字、學校有關主管部門審批通過,然后與學校簽訂校外住宿協議。對未辦理相關手續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學生,應搬回學校住宿,學校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相應紀律處分。經學校備案而在校外住宿期間發生安全問題的,除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承擔相關的民事或刑事等全部責任外,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或紀律處分。
第六條學生入住學生公寓,憑住宿繳費收據,到所分配的學生公寓管理室辦理住宿手續,并領取房間鑰匙。
第七條學生住宿的床位一經分定,原則上不再進行個別調整。每個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報本樓棟管理員室備案,寢室長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換,寢室長負責本寢室的生活秩序、治安保衛、清潔衛生和公共家具財物的保管。
第八條公寓管理員在學生住宿安排妥善后,須填寫學生住宿情況登記表,并報物業公司備查。
第九條學生畢業或退、休學時,要到物業公司辦理有關手續方可離校。
第十條物業公司應嚴格按每房定員安排床位,對因未報到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有關人員應積極配合物業公司及時加以調整,任何單位、個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占用空房。
第十一條學生公寓內禁止留宿客人。
第十二條學生入學須填寫借用公物登記卡,寢室內的公共設施和隨房設備,由寢室長簽名驗收,畢業時如數移交。學生個人借用家具有本人辦理借用手續,畢業時如數交還。室內公物如有丟失或人為損壞,有當事人或本寢室學生照價賠償,否則不能辦理離校手續。
第十三條公寓內公用家具、公共設施由公寓管理員負責管理,公寓管理員要定期檢查或抽查,做到帳、物、卡相符。
第十四條全體學生要養成良好的用水用電習慣,自覺節約水電資源。要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燈滅。
第十五條學生寢室內不可使用電爐、電熱褥、電熱杯、電飯鍋、電烙鐵、電熱水器、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可擅自加接電線。因違章用電造成事故,除賠償全部損失外,報有關部門追究當事人責任,并給予處分。
第十六條學生公寓的水電用量按國家規定標準配給(每生每月5度電、2.5噸水,一學年按10個月計算)。超過使用標準的費用由學生個人承擔,超額水電量按民用收費標準計費。學生應主動配合物業管理部門按月交清超用的水電費。
第十七條學生公寓設施的大、中型維修由物業公司安排每年的假期進行。
第十八條學生公寓公共場所的小型維修由管理員負責在管理員室登記報修。
第十九條學生寢室內燈、水龍頭、門、窗、家具等維修由學生在管理員室登記報修。
第二十條在報修基礎上,公寓管理人員和維修人員要查清損壞性質,屬正常損耗,及時免費維修;如屬人為損壞必須追究當事人責任,罰款后予以維修,并按學生管理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學生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寢室內務,保持室內整潔、美觀。遵守學生公寓垃圾袋裝化的管理規定,每日上午8:30前、下午2:30前,將垃圾裝袋投入垃圾桶內。
第二十二條自覺維護公寓的環境衛生。不隨地吐痰,不從窗口亂丟廢棄物、亂倒污水,不亂倒垃圾,不在墻壁上亂寫亂畫,不在公寓內飼養寵物。
第二十三條保持室外良好的衛生環境,保護綠化景點和公共設施。不污染環境,不踐踏草坪。
第二十四條負責安全值班的人員,必須掛工作牌或佩戴值班章,認真值勤,忠于職守,不脫崗、溜崗。值班員認真執行出入、會客、留宿、攜帶物品登記等各項制度,嚴格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公寓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第二十五條學生應自覺維護舍區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
第二十六條學生應按時作息。公寓早上開門時間為6:00時,晚上關門時間為11:00時,熄燈時間為11:30時。按規定時間熄燈后,不起哄。晚歸的學生應自覺填寫晚歸登記單,出示有關證件并說明晚歸原因。對無故晚歸或不服從管理者,由公寓管理員報請所在院(系)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第二十七條每個學生配給一把房間鑰匙,要妥善保管,不轉借他人,丟失時要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不準自行配制鑰匙。畢業離校或宿舍調整時,應將鑰匙主動交還管理室。
第二十八條發生火災事故時,應及時采取報警、撤離現場、滅火等有效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點。發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時,在場學生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管理員、保衛處或公安部門,并協助處理。
第二十九條不在公寓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第三十條保衛部門應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調換。任何人不可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第三十一條嚴禁在公寓內使用明火,如不能焚燒紙張和雜物、不能使用煤氣爐、煤油爐、酒精爐等各類有明火的器具,不點蠟燭。
第三十二條住宿學生要保持公寓安靜,不在公寓內打鬧、喧嘩、奔跑、踢球,晚自習時間及就寢后,不大聲談話、彈唱,影響他人休息。
第三十三條嚴禁小商小販進學生公寓兜售商品,學生亦不能在公寓內搞經營活動。
第三十四條學生在公寓內不得有酗酒、打麻將、賭博、打架斗毆、吸毒、傳播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女生宿舍樓禁止男性進入。如因工作需要進入女生樓的班主任、學生干部,須出示有關的證件,經管理員同意方可進入。女生家長來校探親,須憑本人證件登記,并將證件存放在值班室后,才能進入女生宿舍,離開時取走證件。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學生公寓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由后勤集團負責解釋。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
為確保全體住宿生擁有一個和諧、安靜的生活休息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8、用餐注意衛生,不得亂倒剩飯菜;
10、公寓實行男女生分寓管理,不允許男女生互串宿舍,有事由管理人員代為通知;
以上制度必須認真執行,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公開檢查、停止住宿一周以上、直至紀律處分。
上述12條以100分計入班級考核,其中1、6、8、10項每項5分,其余各項每項10分。期末評比,記入班主任考核。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一
住宿管理制度1..生活教師崗位職責…………………………………………………………32.生活教師教育職責…………………………………………………………43.生活教師紀律八條…………………………………………………………54..寄宿生一日行為規范制度…………………………………………………62.寄宿生一日活動安排………………………………………………………73.寄宿生早操制度……………………………………………………………94.寄宿生自我管理制度………………………………………………………105.寄宿生違紀處理制度………………………………………………………116.住宿生生活學習制度………………………………………………………137..寄宿生就餐管理制度………………………………………………………14二、衛生安全制度1.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152.寄宿生衛生管理制度………………………………………………………163..宿區衛生防疫工作實施方案………………………………………………174..宿區預防傳染病工作方案………………………………………………193.宿舍長、值日生職責………………………………………………………204.食堂衛生管理制度…………………………………………………………215.宿舍食堂消毒制度…………………………………………………………226.學生宿舍內務要求…………………………………………………………237.宿區防火、防震、防意外制度……………………………………………249.住宿學生安全承諾書………………………………………………………2510.住宿區防疫制度…………………………………………………………26三、評比表彰制度1.寄宿管理評比表彰方案……………………………………………………272.優秀宿舍評比及表彰辦法…………………………………………………283..文明宿舍評比標準…………………………………………………………294..整潔宿舍評比標準…………………………………………………………305.好學宿舍評比標準…………………………………………………………316.住宿生優秀標兵評比辦法…………………………………………………327.住宿生文明標兵評比標準…………………………………………………338.住宿生衛生標兵評比標準…………………………………………………349.住宿生環保節儉標兵評比標準……………………………………………3510.住宿生學習標兵評比標準…………………………………………………36四、財產管理制度……………………………………………………………3711.食堂財務公開制度…………………………………………………………3812.寄宿生財產管理制度……………………………………………………39目錄小學生活教師崗位職責1.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的工作任務,全面關心愛護學生。
2.細心照顧學生的衣食起居,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與自理能力。做到“對學生負責,讓家長放心。”3.每天起床鈴、熄燈鈴響時,查看關照學生按時起床就寢。晚間進行巡視,確保學生夜間安全。
4.督查學生做好值日與個人衛生,保持宿區干凈整潔。
5.及時查看宿舍設施的使用情況,防止損壞公物,強調安全用電。發現損壞公物、不安全隱患,及時上報。
6.做好學生的登記點名工作。周一監督學生及時簽到,周末確保所有學生簽離后,鎖好門窗,整理好宿舍內物品、衛生、方可離崗。
7.定期排查安全隱患,檢查學生是否把易燃、易爆、火源及小刀等危險品帶入校園、宿舍,如有發現及時收交并上報。
8.一日三餐要提早到崗,組織學生有序文明就餐。
9.做好宿區安全工作。上課期間,不讓學生進入宿舍。有特殊情況者,需有班主任陪同返宿。節假日不留宿學生。不讓閑雜人員進入宿區,更不得在學校就餐、留宿。
10.發現特殊情況及時處理,同時,報告學校領導。
小學生活教師教育職責1.生活教師務必熱愛教育事業,對學生充滿愛心,工作認真負責細致周到,有任勞任怨、吃苦耐勞的精神。
2.生活教師應通過生活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道德行為習慣。
3.生活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災,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妥善保管自己的生活、學習物品,避免丟失。
4.生活教師要對學生加強文明禮儀與環保教育,并予以引導監督。對新入學的學生應采取適合新生年齡特點的教育方法與措施。
5.生活教師要與班主任經常溝通,熟悉學生情況,做到密切配合。協助班主任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
6.生活教師要與家長做好溝通工作,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主動向家長通過各類方式匯報學生在校情況,聽取家長的意見,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教育好學生。
7.生活教師要全面熟悉學生各方面的情況,并認真做好記錄。對待學生要嚴格公正。要尊重學生的人格,嚴禁體罰與變現體罰學生。
8.管理教師要做好學生每周回家、返校的簽到簽離工作。按照學校接送學生的有關規定,認真履行手續,防備意外。
9.生活教師要加強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避免人為破壞宿舍設施行為發生。
10.生活教師要協助班主任做好思想工作與學困生轉化工作,培養學生的自理、自立能力。
夏季作息時間表起起床:06:00———————————06:10早操洗漱:06:10———————————06:50早早飯:06:50———————————07:30晨檢早讀:07:30———————————08:10第一節課:08:20———————————09:00第二節課:09:10———————————09:50課課間操:09:50———————————10:10第三節課:10:30———————————11:10第四節課:11:20———————————12:00午午飯:12:00———————————12:30午午休:12:30———————————13:35預預備:13:35———————————13:40寫寫字:13:40———————————14:00第五節課:14:00———————————14:40第六節課:14:50———————————15:30大大課間:15:30———————————16:10課外活動:16:10———————————16:50放放學:16:50———————————17:00課余活動:17:00———————————18:00晚晚飯:18:00———————————19:00晚自習一:19:00———————————19:50晚自習二:20:00———————————21:00睡前洗漱:21:00———————————21:30熄燈睡覺:21:30———————————06:00注:1.學生到校時間:7:30學生離校時間:16:50(周二、周五離校時間為15:30))2.上班時間:8:00下班時間:17:00冬季作息時間表起起床:06:00———————————06:10早操洗漱:06:10———————————06:50早早飯:06:50———————————07:30晨檢早讀:07:30———————————08:10第一節課:08:20———————————09:00第二節課:09:10———————————09:50課課間操:09:50———————————10:30第三節課:10:30———————————11:10第四節課:11:20———————————12:00午午飯:12:00———————————12:30午午休:12:30———————————12:45預預備:12:45———————————12:50寫寫字:12:50———————————13:10第五節課:13:10———————————13:50第六節課:14:00———————————14:40大大課間:14:40———————————15:20課外活動:15:20———————————16:00放放學:16:00———————————16:10課余活動:16:10———————————17:00晚晚飯:17:00———————————18:00晚自習一:18:00———————————18:50晚自習二:19:00———————————20:00睡前洗漱:20:00———————————20:30熄燈睡覺:20:30———————————06:00注:1.學生到校時間:7:30學生離校時間:16:00(周二、周五離校時間為14:40))2.上班時間:8:00下班時間:16:10小學寄宿生早操管理制度一、值班人員工作職責1.值班人員負責當天住校生早操管理工作。
2.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二.生活老師職責1.負責早晨6:20準時叫醒學生起床。
2.組織學生迅速到操場集合,認真清點學生。
3.6:30準時組織學生晨跑。
4.6:50結束晨跑,組織學生回宿舍洗漱整理內務。
住校生管理要求:
1、按時就寢,早上6:20準時起床。不得無故戀床。
2、五分鐘之內迅速到操場集合,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席。違者將按學校有關管理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3、認真服從老師的指揮,嚴格按照老師的要求做好各項規定動作,以達到鍛煉身體的目的。
4、學生有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及時向生活老師請假,經老師批準后,方可停止晨練。
小學寄宿生自我管理制度為了鍛煉與培養寄宿生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能力,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樹立主人翁意識,特制定此制度。
1.在住宿后,所有寄宿生都要認真學習各項寄宿管理制度,并在日常生活中嚴格遵守這些規章制度,約束自己的行為。
2.所有寄宿生每天要搞好個人衛生,個人內務,進行自我檢查。衣服干凈整潔、手臉脖子干凈、個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床鋪整理平整潔凈,不在宿舍內懸掛衣物,不將書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凈、齊、美。
3.所有寄宿生都要參與宿舍值日與掃除。按照要求每天值好日,做好檢查。
4.積極參與文明宿舍、整潔宿舍、好學宿舍、文明標兵、衛生標兵、學習標兵等集體與個人的爭先活動,進行自我約束、自我評價。同時,對伙伴進行正確無私地監督與評價。
二、寄宿生參與寄宿管理制度1.每個宿舍都設立宿舍長,協助生活教師進行宿舍的日常管理。安排宿舍值日、檢查每天的衛生情況、組織宿舍掃除。
2.成立由宿舍長構成的常規檢查小組,每天早晨進行衛生常規檢查。
3.成立以宿舍為單位的日常評價小組,對每月的優秀宿舍評比、個人標兵評比等進行常規評價。
4.放學后,生活教師為總指揮,宿舍長或者年級小組長為組織者與管理者,以宿舍或者年級為單位開展有意義的室外體育娛樂活動。實行學生自我組織,自我監督,自我管理。
5.實行桌長就餐管理制度。設立桌長,協助生活教師在一日三餐時進行監督管理。監督組員文明就餐,不喧嘩、不打鬧、不浪費糧食,保持餐桌衛生。
小學寄宿生違紀處理辦法為規范學生在校住宿的各類行為,營造良好的校園學習、生活環境,杜絕不文明行為,根據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一、凡在住宿期間有擾亂宿舍紀律行為的,一經發現,將取消該宿舍與個人所獲得的所有榮譽稱號”與各類評優評先的評比資格,并根據情節輕重、認錯態度、悔改表現等,給予口頭或者書面警告、嚴重警告通報批判、記過取消住宿資格等處分的同時扣除班級管理分。
二、有下列行為者,給予口頭或者書面警告,并扣1分/人次。
1.凡在上課期間,未經教師同意私自回宿舍休息。
2.不按規定時間就寢、串宿舍或者串床位、熄燈后講話或者干其他無關情況影響他人休息。
3.在宿舍、走廊內大聲叫喊、起哄、唱歌、影響他人休息。
4.反鎖房門、拒絕生活教師或者檢查小組進入查房。
5.不按規定參加早鍛煉,無故在宿舍內滯留。
6.在宿舍內亂拉鐵絲、繩子,私接電燈、插座,違章使用電熱水袋、電熱毯等電器,點蠟燭,玩火。
7.走后不熄燈或者不關水,出現“長明燈”或者“長流水”。
8.破壞公共財物情節較輕。
9.將手機、小靈通、游戲機、mp3、隨身聽等物品帶入宿舍者。
10.攜帶貴重物品或者大量現金入學生公寓。
11.在宿舍內打牌,在非娛樂時間下棋。
12.往地面亂扔雜物、亂倒污水、隨地吐痰、在宿舍非廁所處便溺者。
13.不按指定位置擺放物品,不按規定疊被子、整理床鋪。
14.不注意公共道德。在墻面、桌面亂涂亂刻或者在公共建筑物上踢腳印、按手印、亂涂亂畫。
15.宿舍衛生差。
三、有下列行為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通報批判,并扣4分/人次1.未與生活教師、班主任請假,私自離校者。
2.帶危險品進宿區者。
3.破壞公物與公共設施者情節較重。
4.不同意教育,不服從管理,不尊敬師長者。
5.離校、離家出走,高年級男女生夜間互串宿舍、有早戀行為者。
6.宿舍衛生狀況長期極差。公共區衛生輪值不負責者。
7.未經生活老師同意私自在外留宿或者私留他人住宿者。
四、有下列行為者,取消住宿資格。并予以記過以上處分。扣6分/人次1.不按規定請假離校,經教育仍不改正者。
2.帶入管制工具等危險品,嚴重威脅到自己或者他人的健康與生命,或者者已造成不良后果。
住宿。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二
1.遵守住宿紀律,按時歸宿、洗漱、熄燈就寢和起床。要保持室內空氣清新,不存放有異味的'物品,床上物品擺放有序,整齊一致。床下的鞋要放在一條直線上,鞋頭一律朝外,其他物品也要擺放整齊,且無塵土。
2.認真執行用電規定,不在室內使用明火,不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不點蠟燭,不焚燒可燃物,不玩火。
3.愛護公物。住宿同學要愛護室內設備和各種用品,不私自增減、拆卸、更不損壞、丟棄。保持宿舍樓內墻面的潔凈,不亂寫、亂畫,不亂釘、亂貼。
4.不準隨意在宿舍內用餐,特殊情況須經管理老師同意。
5.文明用語,禮貌待人。不說粗話,講話不帶臟字,尊重他人人格,不諷刺、嘲笑、侮辱、挖苦他人。
6.按照安排好的床位住宿。不亂串床位和房間過夜,不留外人住宿,不把酒類帶入宿舍,不賭博,不傳看反動、淫穢物品、不做書寫、張貼大、小字報等違法違紀活動,不將管制刀具帶入學校,不打架斗毆、聚眾鬧事。男、女生不進入對方宿舍。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私自傳借、配置宿舍鑰匙,離開宿舍要關窗鎖門。
8.保護好自己錢物,貴重物品和超過20元現金不得帶回宿舍。
9.尊重老師,尊重勞動。對老師有禮貌,見老師主動問好、讓路。尊重管理員的勞動,協助管理員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三
1、行政部門負責員工宿舍統一管理。
2、值班人員及保安負責員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衛工作。
3、人力資源部配合入住申請等相關工作。
4、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管理。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宿舍管理人員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員必須遵守管理人員要求,在規定房間、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務,由宿舍管理人員列出清單,經員工個人清點確認后簽字,方可領取門鑰匙。
5、員工離職時,對宿舍使用權自然終止,員工應在離職日起三日遷離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應通知宿管人員進行物品清點及移交,并結清入住期間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1.各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褥疊放整齊,保持室內通風,防止疾病漫延,晾曬衣服應統一掛在指定處。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宿舍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對衛生最佳宿舍給予獎勵,對最差宿舍給予50元/次處罰。
3.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及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
4.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不得私接電線進行燒煮、烹飪,不準用電爐、電暖器等高功率電器,違者罰款50元/次。
5.住宿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或大聲喧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6.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除照價賠償外,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7.入住員工不得在公共場所(包括走廊、樓道、洗手間等)亂扔、亂倒垃圾,若有違反者給予30元/次罰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寵物。
9.嚴禁員工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違者罰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違者將給予重罰。
11.宿舍內嚴禁打架、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處罰,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宿舍,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違者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經行政部批準。
14.宿舍住宿人員嚴禁將自行車、摩托車帶入樓內。
15.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監督、指揮者。
在宿舍內賭博、斗毆及釀酒者。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及設施等。
吵鬧、屢勸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往宿者。
1、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員檢查,針對不配合人員將給予重罰。
2、入住員工每人一把門鑰匙,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室內人員物品安全。
3、宿舍當值人員應加臺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人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者,給予當值人員從重處理。
1、居住所耗費的電費、水費、電話費、上網費等相關費用均由員工自理,并需繳納住宿費30元/月/人。
由宿舍管理員統一收齊后,交行政部。
2、水電費由管理員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實際人員數分攤至個人。
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電費補貼。
3、宿舍內易耗品的更換由入住人員自行負責,空調等重大設施的損壞維修如因人為原因造成的,由該宿舍承擔相應費用,如為自然損壞,則由公司聯系維修并承擔費用。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四
1、學生宿舍由學生處分配給各學院(部、直屬系),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分配和調整,學生須按分配的房間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
2、學生進入宿舍必須遵守管理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學生上課時間不會客,休息時間會客在值班室。
3、提高警惕,防火、防盜,離開宿舍要鎖門,攜物外出要到值班室登記。
4、愛護宿舍內一切設備、設施,人為損壞或丟失要照價賠償,不得擅自搬出或調換室內家俱、設施。新生入學要繳家具押金和鑰匙押金,畢業或因其他原因離校時,要按卡片驗收家俱等設施,一切齊全后方可予以辦理離校手續,并退還押金。
5、節約水電,隨手關燈,關水龍頭,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嚴禁使用任何電器設備和煤爐等生火設備,熄燈后禁止使用蠟燭等照明。
6、講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嚴禁在樓道潑水、焚燒廢紙等。樓道不許停放自行車。
7、寢室由寢室長負責,采用輪流值日打掃衛生,值日生每日將垃圾入垃圾桶,倒入垃圾箱,保持室內和寢室門外整齊、潔凈。禁止在寢室內抽煙。
9、禁止從窗口向外潑水、倒垃圾、扔酒瓶,不得將剩飯菜、雜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內,以防下水道堵塞。
10、不準在宿舍樓內經商、打麻將、酗酒、跳舞、玩球或進行其他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11、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起床,晚歸者要說明理由,進行登記。
12、學生不在分配的宿舍和床位就寢時,一日內須向寢室長報告,三日以內須向輔導員報告,三日以上須向院(系)報告。
13、上課、自修和學校明文規定的時間內,學生宿舍不準異性互相來訪和逗留。未經批準,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五
1、為確保公司施工、維護及辦公所用器材、財務和人身安全,保障公司辦公、通信施工和維護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2、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我公司內的倉庫、辦公區域和施工住宿的管理。
3、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各部門、分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與本管理辦法有抵觸的,以本管理辦法為準。
4、本管理辦法由公司安全質量部負責解釋。
1、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設置專門的倉庫管理員,認真貫徹“預防為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必須對倉庫存放的'器材、工具、儀器儀表等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帳本、存卡,登記每筆業務的進出數量,確保數據連續、準確。做到帳(包括電腦帳及帳本)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情況。
3、對倉庫存放的器材、工具、儀器儀表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并分類標識管理、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的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4、存放物品的庫房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嚴禁存放易爆易燃物品;嚴禁在倉庫內吸煙。
5、對倉庫存放的器材、工具、儀器儀表等物資應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或程序執行。防止其在搬運和存放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6、為做好倉庫防火安全,必須配備倉庫專用消防器材,建立健全各項防火規章制度。
7、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方案,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8、為做好倉庫防盜安全,必須配備各種監控設備以保證庫區安全。
9、倉庫應當單獨安裝電源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10、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燙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11、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1、做好辦公場所的防盜措施,門窗要牢固;財務室、機要室、檔案室、保密室等重要辦公室要安裝防盜門和設置技防設施。
2、離開辦公室時要將秘密文件、資料鎖進文件柜或抽屜內,不得放在桌面上,并隨手關門,防止乘隙行竊的案件發生。
3、下班時,應關閉照明,切斷所有電器電源、水源,熄滅火種;關好鎖好門窗,凡使用安全鎖和防盜門的辦公室要用鑰匙反鎖到位;有技防措施的辦公室布防后方可離開,技防設置的密碼要嚴格保密。
4、辦公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5、辦公場所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相關人員要熟悉本室周圍消防器材放置地點及使用方法。
6、辦公室嚴禁存放現金、有價證券和其它貴重物品。
7、嚴格執行節假日值班制度,并做好巡查、值班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8、辦公區域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逐級上報。
1、施工人員外出施工應乘坐正規運輸公司交通工具或公司的施工車輛出行,隨身攜帶能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選擇正規賓館住宿并索要住宿發票。
2、入住賓館后首先應查看、熟悉消防通道、消防器材和周圍環境等,做好出現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工作。盡可能別和陌生人同住一個房間。
3、施工人員應妥善保管好隨身財務和貴重物品,如儀器儀表、筆記本電腦等。
4、集體出差應由工地負責人統一安排集中住宿,不要以工作方便或其他原因為由單獨住宿,以便于集中管理和統一行動。
5、下班期間特別是晚上,未經工地負責人同意,禁止單獨外出活動和私自進入網吧,更不允許夜不歸宿。有事必須向工地負責人請假。
6、在外就餐時,應盡量到衛生條件比較好的餐館就餐,嚴禁酗酒;嚴禁和別人發生爭執或打架斗毆。
7、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如需租用當地房屋居住,應與對方簽訂租住協議,相關事宜一定在協議中做出詳細說明,以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六
為了保證學生的安全,維護正常的學習與生活秩序,住宿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宿舍由舍務處統一安排,住宿生必須按規定的房號、床號住宿,不許私自調換。
2.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聽從舍務教師、班主任、更夫的管理。
3.嚴禁留宿外來人員。不準容留外宿生或其他宿舍的同學在本宿舍住宿,不許將非住宿生帶入宿舍(學生家長例外)。
4.宿舍必須保持整潔,搞好公共衛生與個人衛生,輪流值日打掃宿舍。不亂丟、亂吐、亂擺、亂放、亂貼、亂畫、亂釘、亂掛。嚴禁向窗外、陽臺外丟物品。
5.同學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
6.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起床,就寢時間禁止講話、娛樂、沖涼、洗衣服等,以免影響他人休息。不得在宿舍區高聲喊叫打哨喧嘩。不得在宿舍賭博等。
7.起床后必須按規格化要求將被子、枕頭、鞋子、臉盆按要求疊放整齊。
8.嚴禁在宿舍內用火照明、煮食,私接電線,用電熱器等電器,做到防火、防盜、防室內外事故發生,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舍務領導或老師報告。
9.嚴禁偷盜行為或有意損壞他人物品,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10.愛護公共財物,按要求鎖好門、關好窗。故意損壞公共財物者,除照價賠償外,給予紀律處分。
11.嚴禁把易燃、易爆、易腐蝕、有毒物品帶入或存放宿舍。
12.舍務教師每天進行紀律、衛生、規格化檢查評比,評比結果作為”文明宿舍”評比依據,并計入班積分月量化考評。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七
一、住宿生必須服從學校、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按編定的床位號入位。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早晨5:30起床,嚴禁學生早起,要保持宿舍區的安靜。
三、寢室內的被子、毛巾等日常用品擺放統一、整齊、規范。
四、認真做好寢室及個人的衛生工作,每星期一次大掃除,每天值日輪流。
五、要團結友愛,互幫互助,不說下流話,不打架,不得拉幫結派。
六、損壞東西按價賠償,不得偷竊學校或老師、同學的東西。
七、遇到問題及時向宿舍管理人員或班主任匯報。
八、愛護學校財產,節約用電用水,不在墻壁上亂涂亂畫。
九、住宿生不得亂撒米粒、飯粒及剩菜等,保持公共場所的衛生整潔。
十、加強安全防范,不得帶外人住宿,做到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發生,按時關鎖寢室門窗,遇到壞人壞事應立即報告。
十一、熄燈以后嚴禁說話、打手電筒,禁止到外打水等其它活動。
十二、宿舍管理人員對學生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首先進行批評教育,對履教不改的(兩次以上)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學校要對其進行嚴肅處理。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八
1、在校長的直接領導下,由總務主任管理人員,政工主任負責住宿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由舍務教師具體負責各寢室的管理,各寢室由舍長負責管理本寢人員,舍務教師要按《舍務教師管理制度》要求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如實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2、住宿師生要按時就寢,上自習,不得隨意離校園,無論何種原因決不允許擅自夜不歸宿,如經與家長核實確實有事,須政工主任準假后并將準假條給舍務老師方可離校。
3、按時歸寢、就寢、按時熄燈,保持宿舍肅靜,不得大聲說話、打鬧熄燈后不準聊天,按時起床。
4、宿舍內禁止搞玩撲克、打麻將、飲酒等一切娛樂性活動,不得在寢室就餐。
5、住宿人員不得把校內非住宿人員和親屬家人、朋友等外來人帶入宿舍或留宿,不得串舍就寢,不得配制寢室鑰匙,違者給予行政處分,進行經濟處罰,取消住宿資格,造成后果追究責任。
6、住宿人員不得動用走廊電線盒,不得私自接電,不得使用任何電器,以免發生危險,違者立即取消住宿資格。
7、住宿人員要團結協作,愛護公物,保管自己的錢物,以防丟失。
1、住宿人員按舍長安排及時、認真值日,保持寢室干凈。
2、寢室內,被子要疊整齊,按要求擺放,床鋪平整,使用統一床單,規范管理。
3、臉盆要放在墻下靠墻角處,毛巾皂盒放在臉盆里,鞋要放在床下,擺放整齊,不得隨地亂扔。
4、室內不得亂釘亂掛,嚴禁室內拉線掛衣服,不穿的衣服放到合適的位置。
5、要在衛生間洗漱,夜間用完廁所要及時沖洗,以防污染空氣,有害健康。
6、值日生要及時搞好衛生間的衛生,保持地面、墻壁、水池、便池的清潔,及時清除垃圾。
7、樓內不得亂寫亂畫,樓道衛生由值日生負責,及時清掃。
8、樓道不得存放任何物品,樓梯扶手不得放衣物。
1、住宿人員要嚴格遵守上述制度的各條款,違反制度屢教不改者給予行政處分,取消住宿資格,造成影響和后果,追究有關人的責任。
2、宿舍管理實行考評制度,住宿人員的日常表現與集體和個人的綜合素質評價或師德考評掛鉤。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十九
為了加強規范管理,搞好兩個文明建設,特制管理制度如下:
一、不準倒床吸煙、亂丟煙頭。
二、不準亂拉搭設電線,燈泡限60w以下。
三、不準使用電炒鍋、電爐、電飯煲及用明火做飯取暖。
四、不準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五、不準亂倒臟水和各種雜物,室內生活用具擺放整齊,室外做好衛生環境,每周六集中室內外消毒一次,并由專人檢查衛生工作。
六、不準亂拆亂搭房子和鋪位,按指定位置住宿。
七、不準賭博、不準打架斗毆、酒后鬧事。
八、不準男女混住及民工帶家屬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九、不準損壞公共設施,如有損壞必須賠償。
十、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須住宿者在門衛處辦理登記手續。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二十
公司為關心和照顧員工生活,從實際需要出發,為員工提供更完善之后勤服務,特向公司正式員工設立探親房。以使員工敬業樂業、為公司作出更大、更多貢獻。
1、公司為員工提供探親房,凡公司員工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才可享受。凡需入住探親房者須提前兩天向所在部門及行政部提出書面申請,一般批獲三天,如延續,經批準,要交收一房一宿$50元,但延續不能超過7天。入住探親房者,不準另留外人住宿,晚上24:00前必須關燈睡覺。
2、員工夫妻可以同房(必須持有結婚證書),未婚配偶、直系家屬可以入住,但不能同房,必須分開住。入住者必須節約用水、電,用完水、電請隨手關好,不準開長流水、長明燈。講究衛生,保持室內清潔,愛護室內公物,損壞照價賠償。
3、公司員工及所攜家屬必須服從本公司有關宿舍管理規定,嚴禁在探親房內從事偷竊、“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違者一經發現,公司即將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對涉及員工按照公司《住宿管理制度(一)》規定從重處罰。
4、每周由行政人事部領頭,組織各部門主管不定時檢查衛生、清潔,一旦發現違紀、違章者,先給予口頭警告及處罰人民幣:$50元~100元,嚴重違犯者,即予以開除論處。
住宿生的管理制度(匯總21篇)篇二十一
為加強對學生的行為規范教育,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保證學生個人和學校財產的安全,給學生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衛生、文明、舒適、優美的生活環境,確保學生的人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寢室紀律,不大聲喧嘩、不吵鬧,按時作息,養成科學、文明的生活習慣。
二、公寓內嚴禁違章用火用電,不得隨意亂接電線,亂接電燈,禁用“熱得快”、“取暖器”等。嚴禁在寢室點蠟燭看書,不得焚燒廢紙。不得點蚊香。
三、公寓內要注意防火、防盜,人走時門要及時上鎖,貴重物品錢物要妥善保管,現金盡可能存放在銀行。
四、嚴禁私自留宿外人,不準在走廊上玩籃球和足球。
五、不準在寢室內外摸高、跳臺階,不準在床上蹦跳,不準在寢室內打鬧。
六、不準在寢室內賭博、抽煙、喝酒猜拳,不準玩撲克。禁止傳閱淫穢書刊以及其它淫穢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動。
七、嚴禁夜不歸宿,請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準,在生活指導老師處登記,凡未經準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歸宿處理。
八、愛護寢室設施,不得損壞燈具、開關、水龍頭、玻璃等物品。寢室內的學校財產如有自然破損,應及時向總務處申請報修。
九、每天搞好寢室衛生和內務整理,積極配合管理人員,進行安全衛生檢查。
十、寢室人員離開寢室時,都應自覺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是否關閉。
十一、寢室如發生失竊,失竊者應及時通過指導教師向保衛科報案,寢室其他同學應保護好失竊現場。
十二、外來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學生公寓。寢室內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十三、寢室要經常保持整齊、清潔,室內外無垃圾積水,四壁無積塵蛛網,垃圾倒入指定地方。
十四、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不隨地吐痰、亂拋果皮、紙屑、亂倒污水,不得在門窗墻壁上張貼字畫、刻畫、涂寫、打釘掛物。
十五、同室、相鄰或上下床位的同學要團結友愛、互相照顧、諒解,上鋪上下床時要輕手輕腳、不故意晃動床鋪、不污染下鋪被褥,下鋪要主動為上鋪同學提供便利,在寢室相處做到不起哄、不吵架、不惹事生非、更不得打架斗毆。
十六、嚴格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進出宿舍,按時起床,按時就寢。媳燈后要迅速入睡、保持室內安靜,違者按學校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十七、嚴禁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寢室。
十八、嚴禁深夜溜出寢室、外出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