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錯誤和糾紛的發生,有助于提升整體管理水平和組織形象。規章制度在實施中要注重宣傳和培訓,確保員工的理解和遵守。
最新幼兒園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一
一、幼兒來園和離園教師負責照顧,交接班不能有空檔,必須清點幼兒人數。
二、幼兒戶外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活動前后一定要清點幼兒人數,確保幼兒的安全。
三、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鬧亂跑,進園后不得擅自離開幼兒園。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使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具體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
四、加強每天晨、午檢工作,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來園(如:別針、紐扣、尖針、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內。
五、園內各活動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時防止人員入內。
六、每天下班前要對全園各活動室進行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遺留在室內。
七、園長每天早晚要巡視一遍園所,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教師在活動中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
八、意外事故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包括家長工作。然后必須寫出事故報告,并根據產生影響程度、情節輕重給予處理。戶外活動和放學老師負責,其他時間由當班老師負責。
九、熱開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燙傷事故。
十、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地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十一、幼兒玩大型玩具要加強監護,隨時糾正幼兒的不安全動作,組織活動要有秩序。活動完后,要清點幼兒人數。
十二、幼兒室內外活動時,教育幼兒不大聲喧嘩,要有秩序、不亂跑亂撞,劃定活動范圍,所有教師到位。
十三、幼兒各環節的安全防護措施一定嚴格執行,針對具體情況對幼兒加強常規教育,不得有半點疏忽。
十四、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變相體罰幼兒,杜絕因上述情況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時不會客,不打、接電話,如有急事,須經領導同意后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師下班前,檢查并關閉門窗、水管、電源等。
最新幼兒園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二
為規范駕駛員行車安全,進一步完善駕駛員行車安全檔案管理,結合實際,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檔案的設置
駕駛員檔案設置一人一檔(內含駕駛員檔案本一本、檔案袋一個),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公司車輛駕駛員檔案管理要求,及時、正確、認真、如實填寫檔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錯誤填寫。
二、駕駛員檔案的使用目的
建立車輛駕駛員檔案的目的在于取得駕駛員的招聘、培訓、管理、使用的主動權,正確真實的掌握駕駛員日常動態及操作技能,合理運用科學管理手段,確保生產安全。同時,也是考核基層駕駛員管理工作的依據。
三、駕駛員檔案的使用說明
1、駕駛員檔案是由系統的記錄駕駛員自報名、應聘、培訓及投入使用起,至駕駛員離開本公司(不含內部調動)為止的整個過程。
2、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填寫駕駛員檔案資料,公司安全員必須要認真、如實地做好駕駛員資料的填寫工作;公司在做好駕駛員基礎檔案資料建設的同時,也要掌握駕駛員日常安全生產的第一手資料,對不符合公司要求的駕駛員,要及時予以辭退。
3、駕駛員求職審批表是記錄駕駛員的相關資料(如駕駛員的基本特征、家庭背景、工作簡歷等),為公司招聘、培訓、使用、管理上提供科學、準確地依據。
4、駕駛員招聘、培訓考試表是記錄駕駛員從招聘、培訓至上崗的全過程,通過基礎操作的考核,準確地反映駕駛員的基本技能、特點、駕駛作風等情況。
5、安全行車責任書是在駕駛員上崗前簽訂的,目的是是廣大駕駛員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
6、安全行車記錄表主要記錄駕駛員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行駛里程、累計里程等,目的在于考核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安全駕駛情況等。
7、表揚、獎勵情況記錄表及違章、投訴記錄表是記錄駕駛員在日常工作中工作表現的差異而獲得的表揚、獎勵或批評、處罰等情況,目的在于準確地掌握駕駛員的工作作風、駕駛技能,為安全生產管理提供準確地依據。
8、交通事故記錄表是記錄駕駛員在職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的資料,目的在于考核駕駛員的駕駛技術水平及駕駛作風,杜絕事故苗頭,確保安全行車。
9、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在年審結束后要及時復印存檔,保證駕駛員證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10、駕駛員檔案資料的保存期為駕駛員在職期間的整個過程,即以駕駛員招聘、培訓、錄用至離開本公司為止。
最新幼兒園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三
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是餐飲服務單位法定代表(負責人)或者由餐飲服務單位授權,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質,對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并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的正式從業人員。
二、大型以上餐館(含大型餐館)、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食堂、餐飲連鎖企業總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及承擔重大活動接待任務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設置獨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并至少配備1名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上述六類以外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如無條件,可以配備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不得同時在2個以上(含2個)餐飲服務提供者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餐飲服務提供者在食品安全管理員發生變動后,應當在10天內將新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名單向《餐飲服務許可證》原發證機關備案。
五、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
(1)身體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證明;。
(2)具備相應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知識和工作實踐經驗;。
(3)持有效的培訓合格證明,并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培訓。
(1)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
(2)常見的食品污染因素及其預防控制措施;。
(3)食源性疾病的預防處理原則;。
(4)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要求;。
(5)餐飲服務其他相關食品安全要求。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1)組織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培訓檔案;。
(5)對場所環境衛生和餐廚廢棄物處理進行管理;。
(8)其他保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有關的管理工作。
八、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每年至少參加1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年繼續教育培訓時間應當不少于40學時。
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管理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對12個月內連續3次被不同餐飲服務提供者因履行職責不到位而解聘的食品安全管理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注銷其食品安全管理員資質。
最新幼兒園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四
一、安全保衛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擅自離崗,不干私活,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對陌生人員進出校門,要認真詢問,并做好登記備案工作;未經允許,嚴禁外來人員進校。
三、學校后大門要按時開閉,學校財物帶出校門,要憑有關處室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扣押。
四、學校財務處、庫房、微機室、圖書館等重要部門都要安裝保險安全門、窗上加防盜網,值班保衛人員時常巡查。
五、校外車輛嚴禁進入校園,若查實需要進入校園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
六、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用電、交通、飲食衛生、意外傷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定期舉行演練;若遇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七、寒暑假期間,學生應按時離校。若需到校者,事先個人申請,并經所在系部批準后報保衛處備案。
八、節、假日要安排好安全值班人員,保證24小時聯絡暢通,未經值班人員允許,禁止外來人員及學生進入校園,遇有緊急情況應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九、對故意侵犯學校公物,在校內滋擾,影響教學和生活秩序的人員,除對他們進行批評教育外,還要及時上報各級領導,做好處理工作,杜絕事故的發生。
十、對校內的各種活動器材定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整改,以防學生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一經發生,要及時送醫院救治,并做好家長及其他善后處理工作。
十一、配合有關處室加強對校園超市和學生食堂的安全監管。
最新幼兒園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五
為加強我園的消防用電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用電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用電安全制度:
1、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做到人人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的技能。
2、保障幼兒園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綜合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燈照明完好。
4、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5、幼兒園內所有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6、嚴格要求教師不要用濕手接觸帶電設備,不用濕布擦帶有電的電器,如:電視機、vcd、電扇、計算機等。
7、在使用電器時,應先插電源插頭,后開電器開關,用完后應關掉電器開關后拔電源插頭,拔插頭時要用手握住插頭絕緣體,不要拉住導線使勁拔。
8、不要用濕手觸摸照明燈具開關、插頭,不要超負荷用電。
9、禁止食堂人員私拉、私接各種電器和各種開關與插座。
10、禁止用水管直接沖洗電餅鐺、合面機、蒸車等。
最新幼兒園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六
第一條堅持門衛值班制度,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并得到門衛或園長的允許后方可入園。
第二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
第三條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條定期檢查房舍、設備、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并采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五條嚴禁幼兒觸摸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設備。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用電常識的教育。
第六條教育幼兒要遵守紀律,培養幼兒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園時,家長憑接送卡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后方可離開。
第七條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故的發生。
第八條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的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
第九條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第十條工作人員下班要注意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第十一條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和有關部門制度,培養良好的衛生意識。
第十二條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采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衛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三條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第十四條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第十五條加工用器、容器、餐器應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污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工作室,工作人員應該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的衛生。
第十七條內服、外服藥品要注明標識并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八條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
第十九條未經醫務人員的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壓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條醫務人員應嚴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室或醫院救治。
第二十一條醫務人員應提高醫療保健知識,同時提高應變能力。
第二十二條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清點人數并注意安全。
第二十三條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際能力,切忌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組織幼兒戶外活動時,工作人員應嚴密監護,不得擅自離開或閑談,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五條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特殊情況出現時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
第二十六條加強紀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
最新幼兒園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七
為了規范駕駛員的行為,以便駕駛員更好地為公司服務,公司先就制定該制度,供駕駛員遵照執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駕駛員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項按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三、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
四、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五、上班時間不出車時,駕駛員必須在辦公室等候,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人事部請假。
六、有駕駛任務的駕駛員,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七、駕駛員請事假,必須經人事部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專車駕駛員須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請假。
八、開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專車的駕駛員,相關人員公事外出或外地學習開會期間,駕駛員工作由車管員負責安排。
九、所有駕駛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駕駛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十、晚間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十一、實行“誰駕駛誰負責保管的原則”。
十二、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駕駛員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十三、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十四、駕駛員應經常檢查自己所開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
十五、公務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嚴禁在車內賭博播放帶和,一經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報治安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十七、駕駛員下班后,需回庫(不配駕駛員的高層管理人員除外)。第一次違者,批評教育并罰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處罰,附件一切損失均由駕駛員負責,如失竊,駕駛員須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十八、離開時,駕駛員應注意以下兩件事項。
1、駕駛員需要離開時,必須關好車窗鎖死車門。
2、車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資料,駕駛員又必須離開時,應將它們放于后行李廂內并加鎖。
十九、出發前,駕駛員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后,做好相關工作。在出發前,應確認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二十、所開必須經綜合部及相關領導同意并辦理手續后,才能進行大修理。修理完后,應認真做好確認工作。
二十一、出現事故時,駕駛員應能迅速報警,并向綜合部和公司領導報告。
第三章、禮儀規范。
二十二、駕駛員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要遵照規定規范駕駛。
二十三、駕駛員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
1、駕駛員應執行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駕駛員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
3、當乘車人上車后,駕駛員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駕駛員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地形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準遠離,不得翻閱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駕駛員應予以幫助。
二十四、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二十五、駕駛員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者講話的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時,駕駛員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及時開啟車門,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二十七、行車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應征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章、保護規范。
二十八、駕駛員應愛惜公司,平時要注意的保養,經常檢查的主要機車。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進行檢修,確保正常行駛。
二十九、駕駛員每天抽一定的時間擦洗自己所開,打蠟擦亮,做到晴天停車后無灰塵,雨雪停車后無泥點。前后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土。
三十、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員離開時,要鎖好鎖。防止被盜。
三十一、出車前,注意車容車貌,車外要抹洗干凈,打蠟擦亮,也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三十二、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安全狀態。
三十三、出車前,要例行檢查的燃料滑潤油料電液、冷卻、液制動器和離合器總泵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及輪胎堅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路單票證是否齊全,檢查隨車工具是否齊備。
三十四、按照技術規程啟動引擎,聽聲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裝置堅固情況,查看有無漏油漏水漏氣。如有故障應予排除并報車管部門。
三十五、出車前嚴禁喝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抽煙談笑及做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三十六、行車過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車行人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通過十字路口繁雜地段轉彎拐角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遇到對方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三十七、違反交通規則,因駕駛員故意或本人重大過失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由當事人承擔。
三十八、在執行公務過程中,除認定是駕駛員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人負擔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傷害時,如屬公司損害范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但在范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金額差額的二分之一。
3、當公司交通違章次數超出安全委員會限定的指標時,對公司的罰款由當事人負擔。
三十九、酒后開車損壞者,由駕駛員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四十、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場,駕駛員應做到:
1、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迅速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3、應記錄下對方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4、從對方駕駛證上,記錄下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
5、盡量取得對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聯系相關事宜。
6、牢記對方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場實景。
7、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聯系電話等資料。
8、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得隨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六章、考核與獎懲。
四十一、駕駛員考核依綜合部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四十二、對于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處理。
第七章、其他。
四十三、駕駛員入職時要提供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并履行報告義務。單位在駕駛員入職后的一個月內要與駕駛簽訂勞動合同;駕駛員辭職的,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
四十四、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文檔為doc格式。
最新幼兒園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八
為保證幼兒園正常活動秩序,保障我園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幼兒園財產不受損失,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我園按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并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定期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開展多樣化安全教育活動;每班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4、建立健全領導干部24小時值班、專職保衛護校制度;加強幼兒園教育活動的管理,保證園內活動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園內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保教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情況,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6、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教育局。
7、幼兒園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8、幼兒園對各室安裝防盜門窗,并安裝視頻監控。
最新幼兒園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九
第一條學校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加強學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學活動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條各校應本著“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堅持不懈地抓好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學校應當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堂教學內容,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落實交通安全教育進教材、進課堂的要求;充分利用《人自然社會》等地方通用教材,通過安全教育周、新生入學教育、安全知識講座、周班會、活動課、演練等多種形式和廣播、電視、宣傳櫥窗、板報、校園網等載體,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增長學生交通安全知識,培養學生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
第三條學校安排校外教育教學活動中,應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生外出活動提倡就近、徒步的原則。活動中如涉及用車用船的,要嚴格執行我局有關學生用車用船的規定,必須使用交通部門認可的具有營運資格的客運公司車輛及船只,事先與具有資質的客運企業簽訂書面包車包船運輸協議,合理安排班車、渡船、線路,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應急措施,確保學生出行安全。嚴禁租用其他單位、學校用于接送職工、師生的自備車。
第四條有學生接送車輛的學校必須按規定取得由省公安廳負責制作的“學生接送車”標志牌,并嚴格執行省公安廳等四部門《關于加強中小學學生接送車的管理意見》的有關要求,無“學生接送車”標志牌的學校自備車輛不得接送學生上下學。要嚴格執行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的準入制度,建立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學校應當對每次接送學生的時間、人數等情況,進行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坐中小學生,接送學生時要杜絕超載現象。
第五條學校應通過學校家長會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家長的安全乘車意識和責任,形成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的聯動機制。
第六條各校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教育學生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不乘“黑車”、“病車”和超載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學生放學時盡可能安排值勤教師在樓梯口、校門口進行安全疏導,避免因過于擁擠引發事故。有條件的學校可以視學校門口的交通情況建立學生放學路隊或佩戴小黃帽制度。
第七條城區中小學校的早操、跑步等體育活動應盡量安排在校園內進行,嚴禁學校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集體跑步等體育活動。因體育場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園外開展體育活動的中小學校,可以暫時組織學生在附近的安全場所內進行相關活動。
第八條中小學校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城管部門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實。
第九條杜絕將中小學校校園出租用于停放社會車輛、從事其他非教學活動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
第十條各校應主動與交通、公安部門聯系,加緊落實保障學生交通安全的各項措施,在校園周邊創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環境。
最新幼兒園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食堂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幼兒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圖書室、檔案室、配電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幼兒午睡室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燃點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9、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幼兒園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幼兒園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園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護幼兒、家長和教職工安全。
4、開學前后,教師要組織家長會,提請家長、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建立幼兒園突發事件職工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在幼兒上學、放學高峰時間,一切車輛禁止入園。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并持幼兒園接送卡,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教學樓、功能室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1、保健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2、保健室購買藥品必須按教育局保健中心要求,并在在衛生局指定的醫藥公司購買,不得直接跟廠方和藥商購買,買藥時要逐個進行藥品檢查,發現有偽劣藥品及不合格藥品一律退貨;每次采購藥品不宜太多。
3、每學期初進行藥品清理,對過期藥品、變質藥品進行登記,并注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然后經有關部門驗證后再銷毀。
4、醫生不使用過期藥品,如領藥者發現過期藥品,立即退回處理。
5、收發幼兒藥品,必須請家長在藥袋上注明幼兒姓名、班級、服藥時間、藥量、分幾次服完。幼兒服藥時,必須在保健醫生監護服完藥。
6、經常檢查保健室電器設備,用電開關及線路若有漏電、斷電,應立即報告總務處進行檢修,防止火災的發生。
7、保健室使用高壓鍋消毒時,誰消毒、誰負責,避免超壓發生爆炸事故。
8、醫務人員要堅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嚴防醫源性交叉感染。各種常用衛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學期檢查1-2次。發現生銹、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醫務室人員每周一次深入班級進行體育活動抽查,檢查幼兒體育活動量,為班級教師活動組織提供依據。
10、醫務人員每周一次對食堂和班級及環境進行衛生檢查,向食堂作衛生知識宣傳,督促采購員不買無衛生許可證、無檢疫證的肉類及食品。監督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買回的蔬菜必須進行四步處理(選、洗、泡、切)再煮,杜絕各種傳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12、根據營養標準和季節情況,和食堂、行政、教師代表制定師生食譜。
13、根據幼兒生長發育和季節特點,設立幼兒健康指導專欄,定期更換。
1、幼兒園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做好應急預案,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加強對幼兒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和逃生演練,教育幼兒遇事不驚慌,緊跟班級教師。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幼兒的安全。
4、組建穩定的教師護校、護生救護隊,學校撥付專項資金,加強救護隊的建設。
1、幼兒園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幼兒園衛生及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幼兒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市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必須在市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下實施,幼兒園作好相應的組織工作,提供預防接種后幼兒休息場地和休息的組織工作。幼兒園衛生分管領導及保健醫生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4、開展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幼兒園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5、未經市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1、圖書、資料嚴格編目、登記制度,借出收回賬冊齊全,不定期檢查防盜、防濕、防霉、防鼠害、防蟲害、防火等設施是否完好。
2、圖書、資料分等級存放,特別貴重書刊的借閱實行園長特批制度,貴重書刊要有專人、專櫥收藏,保管人應定期核查。
3、門窗要有防盜設施,離開工作崗位,應隨手關好門窗,防止書刊被竊。
4、嚴禁將火種帶入圖書、資料室,內部消防器材應擺放明顯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時注意檢查,保持性能良好。
5、節日、寒暑假期間應切斷內部電源,實行封閉式管理。
6、對現有報警器材定期檢查,發現報警失靈應及時報修。
7、電子閱覽室是電子設備重地,為維護網絡安全,上機者不準私自裝卸、刪除隨機軟件。不準自帶設備入內連機操作,嚴禁煙火,不準吸煙,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嚴禁在可燃物上使用電熱器具,電器易發熱部位必須做好隔熱處理。室內電器設備及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員應都會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認真清查、關閉各終端機,關好門窗,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2、專人管理,計劃安排使用,未經領導批準,閑人不得入內。
3、使用微機應實行登記制度,購入硬、軟件嚴格審批制度、專人負責審查、登記、保存、賬冊齊全;不得將黃色、有害、國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輸入教學多媒體內。
4、多媒體教室微機價值貴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5、人離教室要隨手關窗鎖門,并注意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種帶入室內,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班級教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2、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范”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安全教育,文明說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后有小結,活動前后清點人數,以防幼兒走失。
3、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戶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任。
5、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務室,必要時送醫院,并及時向園長匯報。
1、幼兒園多功能室、游戲場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和場地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幼兒園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組織安全員定期檢查場地安全和游樂設施安全。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于隨時打開。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1、幼兒園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幼兒園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衛生辦證中心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6、幼兒園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最新幼兒園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一
1、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覺維護交通秩序。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服從辦公室的調度,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有關規定的證件,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準將本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
4、自覺遵守交通安全規定,始終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駕駛車輛時必須集中精力,謹慎駕駛,嚴禁酒后駕車、開車斗氣、開快車等。
5、愛護車輛,及時對車輛進行保養,并保持車輛整潔、干凈。
6、下班時,車輛要及時入庫,不需要入庫的要按規定的停車點停放整齊,不準亂停亂放。
7、了解車輛的性能和運行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修,并配合修理人員檢修,對修好的車輛負責驗收,不準車輛帶“病”上路。
8、認真做好每天的工作記錄,管理人員每周一統計各車工作量,做到實事求是,不虛報、不漏報。
最新幼兒園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二
為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管理,維護道路交通運輸市場秩序穩定,增強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和責任感,減少違法違章行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xx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xx省安全生產條例》、《xx市客運企業及客運駕駛員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從業駕駛員招聘錄用。
第一條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良好職業道德和生活習慣,具有強烈的安全意識和優質服務意識,熟悉客運市場。駕駛技術優良,無劣跡行為。持有與準駕車型相對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和道路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書。
第二條年齡在25歲至60歲以下的男性(女性50歲以下),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聽力、視力、無色盲、肢體運動能力正常,身體健康、心里狀況良好,符合客運汽車駕駛的條件,符合駕駛營運車輛的體檢規定。
第三條出示屬地公安交警機關對駕駛證持有人證明三年內未發生較大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有3年以上駕駛客運車輛的駕駛經歷,同時安全行車30萬公里以上。
第四條通過新入職駕駛員培訓考試合格,審核后符合要求。
第五條愛崗敬業,工作責任心強,愛護車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良好品行。
第六條駕駛員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職業資格證正本交安全科審查,經審理驗證后交正副本復印件,并提供屬地公安交警機關對駕駛證持有人證明三年內未發生較大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張。
第七條公司組建有由安全、車輛技術和營運管理方面的專業人員參加的營運駕駛員綜合技能考核小組,對駕駛員進行崗前培訓和考核合格后,填寫《駕駛員資格審查表》,作為公司駕駛員檔案資料,同時建立駕駛員檔案和臺帳,待公司在中心將其進入平臺后上崗。
第八條公司必須對駕駛員進行實習試用,應安排安全意識強、駕駛技術好、經驗豐富的駕駛員,帶領試用駕駛員到擬駕駛車輛或營運線路上實習試用2-3個月,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和安全責任書。
第九條經綜合考試合格正式聘用后,在公司辦公室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實行統一招聘、培訓、考試,統一勞動保險,統一工資發放、統一考核,統一獎懲的“五統一”管理。
一、違規違紀違反管理制度行為的處理:
駕駛員在從業過程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按照相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其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第十條私自倒客、轉客、改變運行線路行程,不按合同規定行程的線路、時間運行的。
第十一條遇旅客投訴不耐心解釋(態度粗暴、服務質量差),而又不及時與乘務員(導游)一起溝通、協調處理,造成嚴重影響和事態惡化的。
第十二條與乘務員(導游)串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擅自提高客運票價、擅自收取行李托運費、不按實際金額報銷油票或過路費欺騙公司的。
第十三條與乘務員(導游)一起合伙宰客、甩客、攬客,誘導旅客購物、私受回扣的。
第十四條在日常經營過程中發生與旅客吵架、打架等營運糾紛,被行管部門通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對企業信譽、形象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五條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違背行業《服務質量承諾》的。私自承攬包車業務和不辦理出團手續或出團手續不完整而又屢教不改的。
第十六條駕駛員發生行車安全事故不報告或隱瞞事故真相,一經調查核實,駕駛員自行承擔事故損失費用,當年取消駕駛員先進個人評選,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分、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第十七條駕駛員違章劣跡分考核扣滿xx分的、不接受公司內部檢查的、因違反其他規章制度不接受相關處理、學習的。
第十八條凡發生一次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財產損失3萬元-6萬元的安全責任事故,駕駛員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處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10-15%;負同等責任或次要責任的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5-10%。同時,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申請行業管理部門注銷其從業資格證。觸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凡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除交警部門處理外,按責任大小,駕駛員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10-20%。發生一次者,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申請行業管理部門注銷其從業資格證。觸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條一年內發生兩次安全事故而負全部責任的,一次損失超過2萬元人民幣的,處扣罰安全違約金xxx0元并解除勞動合同。觸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一條虛報修車費用、油料費用、過路費和盜賣油料、配件、輪胎、工具的,除如數退賠賬款以外,對責任人處扣罰安全違約金1000-3000元。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觸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二條駕駛員的辭退或解聘及重大處理決定均由公司安委會作出裁定,報請總經理審查批準后施行。
第二十三條駕駛員目標任務績效考核由公司安全科、經營科、服務質量監督辦公室組成考核組。對駕駛員實行記分考核。
第二十四條考核內容:
1、駕駛員聘用考核:駕駛員申請從事公司營運車駕駛員工作的,必須進行統一的審查、崗前培訓、考試和綜合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2、駕駛員優秀評比考核:考核評比先進、優秀、明星駕駛員,考核評比后,進行表彰、獎勵,并按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3、駕駛員適應性考核:考核安全行駛里程、考核違法違規行為、不遵守規章制度的駕駛員,按公司相關規章制度進行嚴肅處理,責令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不得繼續從事營運車輛駕駛工作。
4、考核時間分為:準入、月、季、半年、年度、專項活動和特殊要求的考核活動。
5、行車安全、服務質量、職業道德、勞動紀律、安全學習、培訓考試、遵章守紀、營收任務等。
第二十五條評比條件:
1、認真學習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自覺性、責任感強。
2、模范遵守行業管理部門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在公司起到了帶頭表率作用。
3、工作認真負責,敬業精神強,能高質量完成本職工作。當年內無違章處罰記錄,無旅客投訴記錄、無責任交通事故的。
4、從事營運客車駕駛員,具備以上駕齡和安全行車50萬公里以上及現仍然在我公司從事營運客車駕駛工作。
5、嚴格遵守駕駛員操作規程和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過硬的駕駛技術做到文明行車、禮貌服務,為樹立公司形象卓有貢獻。
6、有典型先進事跡的優先。
第二十六條獎勵。
1、一等獎:精神或物質獎勵,授予榮譽證書和獎金人民幣xxx0元。
2、二等獎:精神或物質獎勵,授予榮譽證書和獎勵人民幣1000元。
3、三等獎:精神或物質獎勵,授予榮譽證書和獎金人民幣500元。
2、凡被評為明星駕駛員,公司將直接向省、市推薦,如被省市級評為明星駕駛員的,將享受其相應級別明星駕駛員待遇。
第二十七條公司安全科應建立駕駛員安全行駛里程臺帳,根據簽單表規定行程逐單逐月統計安全“行駛里程”和“累計安全里程”。
第二十八條若駕駛員發生行車事故后,應根據百萬車公里事故頻率考核細則在累計里程中扣減或截斷安全行駛累計里程,重新開始累計新的'安全行駛里程。
第二十九條對駕駛員的交通違法規章行為實行記分管理,記分周期為一年度(從每年的1月1日至xx月31日),總分為xx分。一個記分周期滿后,因違法違章等行為扣除所余分值,不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
第三十條駕駛員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積分被扣除8分以上11分以下(含11分)的,由公司安全科負責組織為期3-7天的停崗學習,期滿考試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三十一條一個記分周期內積分值扣滿xx分時,公司將終止其勞動合同關系。收回其從業資格證交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注銷;5年內公司不得聘用其從事營運客車駕駛工作。
第三十二條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xx分;。
(一)、凡發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或重傷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責任事故的。
(二)駕駛員在服務過程中嚴重違反服務質量承諾,不尊重乘客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引發事端,與乘客發生爭吵、打架等行為造成嚴重影響或后果的。
(三)、旅游車駕駛員不按照旅行社規定的行程行駛,不配合導游做好旅客的活動安排。任意改變行程,增加購物點購物,誘騙游客消費、強行游客消費的。
(四)、車輛在營運中,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不報警、不求援,不及時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不保護好現場,不協助有關部門處理事故善后事宜的或肇事逃逸的。
(五)、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或公司安全行車管理規定,開“湊合車、英雄車、霸王車、賭氣車”,疲勞駕駛、野蠻駕駛和酒后或醉酒駕車,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而造成極壞惡劣影響的。
(九)、拒絕完成各級人民政府下達的搶險、救災、戰備等經濟運輸任務,擅自將營運客車駛入明文禁止運行的線路和景點區域的。
(十)、不按時投入車輛保險或拒絕投入車輛保險的駕駛員;。
(十一)其它行為造成惡劣影響,嚴重損失的。
第三十三條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6分;。
(一)、由于服務質量差,導致與乘客發生營運糾紛,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害的。
(二)、旅客物品在車上丟失、被盜未按乘客要求協助查找或報警。運輸任務結束后,不及時清理車廂,發現有遺失的物品未及時送還或交有關部門處理的。
(三)、在營運途中如發生車輛故障不能行駛時,沒有向乘客說明原因,沒及時檢修排除故障,不及時聯系其他客車轉運客人的。
(四)、旅游車駕駛員不根據旅行社行程的用車需求、出車、收車具體時間和不服從旅行社(導游)合理安排。索要小費,不主動征求旅客和導游的意見,對填寫服務質量信譽卡,不簽名確認的。
(五)、拒絕接受交通行業管理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的;。
(六)、營運客車未按時進行二級維護或未按規定上線檢測的;。
(八)、發生負同等責任以上交通事故,致使人員重傷或車輛嚴重受損的一般責任事故的;。
(十)、不按規定超會車輛或掉頭,導致事故發生的;。
(十一)、其它行為造成惡劣影響,嚴重損失的。
第三十四條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3分;。
(三)、駕駛員未保證車輛配齊:滅火器、應急錘、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鏈(冬天)、暈車藥、礦泉水、清潔袋、書報、川內主要景區宣傳光碟、規定的相關地圖等。
(四)、駕駛員不遵守《駕駛員操作規程標準》提前到指定地點,打開空調等候旅客。旅客上下車時,不主動打開車門,不熱情扶老攜幼,主動協助擺放行李。等候游客時不耐心,用喇叭鳴號催促旅客的。
(五)、超速或超時疲勞駕駛營運客車的;。
(六)、擅自改變合同規定運行線路,不按規定景區線路營運;。
(七)、違反景區上下游客的規定或無故不按規定時間發車的;。
(八)、旅游包車客運沿途招攬客人或采取欺騙手段招攬旅客和強攬旅客的;。
(十)、車輛門未關好起步,車未停穩開門上下乘客導致發生乘客輕微傷以上事故的;。
第三十五條駕駛員有下列交通違法違規行為的,一次扣2分:
(二)、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防炫目近光燈、遠光燈、示寬燈、尾燈、防霧燈的;。
(三)、發生人員受傷事故負次要責任以上的;。
(四)、駛入或者駛出非機動車道,不避讓非機動車的;。
第三十六條駕駛員有下列交通違法違規行為的,一次扣1分:
(一)、駕駛員一月內有一次未參加安全學習或教育培訓的。
最新幼兒園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三
一、為了加強公司所屬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凡在重慶市華榮凱華物流有限公司從事機動車輛駕駛工作的人員,除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外,都應遵守本辦法。
三、公司各科室積極參與安全管理和安全宣傳活動,教育所屬人員帶頭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本辦法,協助安全管理科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一、駕駛員每月必須參加安全學習一次,學習時憑“安全學習記錄“卡登記考核。全年累計3次不參加學習者,不予辦理年審手續,并送有關部門處理。
二、駕駛員因事不能按時參加學習的,事后一周內,自動到安全管理科補課,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者,每次罰款30元。
三、凡違章肇事駕駛員,由安全管理科組織學習教育或上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參加輪訓。被通知輪訓學習的駕駛員,不得借故拒絕參加接受教育。
四、車輛經營業主,每月參加安全學習一次,按車輛年審日期組織學習,按駕駛員學習考核辦法考勤,無故缺課的按本辦法第十條處罰。
一、駕駛公司所屬各類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經安全管理科審查批準,辦理內部準駕證,方準駕駛公司車輛。無公司內部準駕證駕駛公司車輛的人員,視為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罰款50—200元。
二、駕駛公司客運車輛的機動車駕駛員,須按《重慶市華榮凱華物流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協議書》交納安全信譽保證金。發生重特大事故沒收其保證金,并由當事人補交不足部分。無重特大事故者,退還保證金(不計息)。
三、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書、準駕證和機動車號牌遺失等需補辦,由當事人向安全部門申報,經審核屬實后出具補辦申請,到車輛管理機關辦理。
一、凡公司所屬駕駛員,無違章、肇事,按時參加安全學習的憑“安全學習紀錄卡”到安全管理科辦理年審相關手續。
二、職業道德水準低,駕駛技能差,事故頻繁,不服從安全管理,全年3次以上不參加安全學習以及不再適宜從事駕駛工作的,安全管理科不予辦理年審簽章手續。
三、駕駛員證照年審時,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繳納安全活動有關經費,駕駛證戶籍非本公司出具年審手續的,須向安全部門繳納一定的安全管理費。
駕駛員在行駛中除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外,還必須遵守下列行車規定:
一、駕駛車輛時,須待駕駛證、行駛證、客運準駕證和公司安全管理科制發的內部準駕證,證件不齊或證件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者,不準駕駛車輛。證件不得轉借、涂改或偽造。
二、嚴禁酒后開車,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或由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渡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三、不準超速行駛;嚴禁下坡空檔熄火滑行;不準直流供油;嚴禁將車交給沒有駕駛資格或不符合跟車實習的人以及外單位人員駕駛。
五、車門未關好不準行車,車未停穩不準開車門下客,防止車門、車頂傷人及其它意外事故發生。
六、駕駛車輛時須做到遵章守紀、禮貌行車,中速行駛。轉彎時做到減速、鳴號、靠右行和隨時準備停車;起步做到一看車輛周圍上下有無障礙,二看儀表是否正常,三看有無車輛超車、會車;會車時做到先讓、先慢和先停;超車時做到不強行超車,讓車時不能讓道不讓速;停車做到選好地點,掛好排擋,拉好手剎,塞好三角木;行車中做到情況不明慢,視線不良慢,起步、會車、停車慢,通過交駐路口、狹路、橋梁、彎道、險坡、繁華路段慢;行車中還須做好掌握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掌握道路及裝載情況,掌握氣候及地區變化,掌握各種車輛動態,掌握行人、兒童及牲畜活動的特點。
七、雨霧天能見度不足30公尺,車輛不得載客駛出車站,能見度達到30公尺以上時,必須指定一名觀察員坐在右前排位置協助駕駛員觀察路況,慢速行駛。途中遇濃霧時,必須就地停車,不得冒霧行駛。通過泥濘路段時,要嚴格控制車速,遇危險路段,應停車察看路況,待確認安全后,方能通過,不準盲目冒險行駛。
八、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不準載客加油。
九、駕駛員在開車前、行駛中、收車后必須做好安全例保工作,經常保持車容整潔,嚴格按照車輛保養規定,按期進行保養,使車輛長期保持良好技術狀態。
十、駕駛員須嚴格遵章守紀,自覺服從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和指揮;遵守運政法規,服從運政管理和公司調度管理,車輛加班或包車外出,必須經有關領導和部門批準,不準私自加班。改變營運線路。
十一、駕駛員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自覺安排好休息時間,保證足夠的休息,以較好的精力投入駕駛工作,嚴禁疲勞駕車。
十二、發生行車事故時,駕駛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向交警部門和公司報案,聽候處理,不得偽造或開車逃逸現場。
十三、肇事駕駛員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吸取教訓,寫出深刻檢查,依照本制度規定接受處理。
一、車輛經營者聘用駕駛員時,須經公司安全管理部嚴格審查。雙方簽訂《駕駛員聘用合同》,領取內部準駕證后方能上車。
二、車輛經營與聘用駕駛員簽訂合同時,由駕駛員向公司安全管理科交納安全學習保證金200元。
三、被聘用的駕駛員應承擔車輛運行安全責任,遵守交通法規,做好發車前、收車后、行駛中的例保作業,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向經營者和公司安全管理科報告。
四、督促車輛經營者按期保養車輛,不違章行車,敢于反對違章指揮。
五、駕駛員在受聘期間,發生重大以上責任事故,保證金全部扣除,需再聘按原程序辦理。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500元罰款,扣車學習一星期,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
1、 無證開車或將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
2、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
3、 酒后開車;
4、 人工自流供油;
5、 偷開他人機動車輛;
6、 發生宰客、甩客的;
7、 未經公司進行資格審查,無公司內部準駕證開車肇事的;
8、 發生交通事故被吊銷執照,又在其他地區以不正當行為騙取、購買駕駛證駕駛客車的。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200元罰款。
1、 客車載運危禁物品;
2、 將車交給實習駕駛員單獨駕駛;
3、 使用失效駕駛證、行駛證;
4、 私自帶學徒開車;
5、 發生重特大事故苗頭;
6、 不按車輛保養計劃進行車輛保養作業的;
7、 發生營運糾紛故意堵車、造成交通堵塞的;
8、 無公司內部“準駕證”駕駛營運車輛的。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100元罰款
9、 擅自改變營運線路的;
10、 指使強迫駕駛員違反《道條》和本制度駕車的;
11、 嚴重超載、超速的。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50元罰款
12、 駕駛轉向、制動機件有嚴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車輛的;
13、 人、貨混裝,駕駛室超負、腳踏板、車頂站人行車的;
14、 車未停穩上下乘客的;
15、 穿拖鞋開車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30元罰款
16、 駕駛車輛時不帶駕駛證、行駛證、準駕證的;
17、 駕駛轉向燈、制動燈、后視鏡、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18、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
19、 駕車時吸煙、打電話、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一、公司車輛發生各類交通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須迅速組織安全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現場勘察、原因調查、傷員救治、車輛施救及死亡傷者的善后處理,盡量為車輛經營者減少損失。重大事故,安全管理科領導參與處理;特大事故,公司領導參與處理。
二、公司所有車輛都必須參加由公司統一組織的社會保險,參加社會保險的車輛發生事故損失費用,除保險公司核賠的費用外,免賠部分一律由車輛經營者自理。凡未參加公司統一保險的車輛發生事故,一律由肇事者、車輛經營者自行解決和支付事故費用。
三、發生重、特大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須向上級主管部門寫出《事故報告書》,對事故責任、原因進行分析、制定善后處理方案,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預防整改措施。屬于特大事故,公司領導和安全管理科負責人應書面檢查,并接受上級處理。
一、辦法沒有規定的違章處罰,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重慶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辦法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由安全管理科解釋。
三、本辦法由安全管理科負責組織實施。
最新幼兒園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四
一、認真學習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必須遵守的十三條職業紀律。
1、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
2、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
3、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
4、不準駕駛與駕駛證不相符合的車輛。
5、未按規定審驗或審不合格的,不準駕駛車輛。
6、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8、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9、不準拉國家規定的禁運物品。
10、不準客貨混載。
11、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不準行車。
12、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13、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二、服從局領導分配,聽從指揮,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1、按時上班,不準遲到,不準早退,上班時不準喝酒,酒后上班扣獎金50元,酒后駕車調離駕駛員崗位,上班時間不準有娛樂活動,如發現罰款50元。
2、請病、事假到辦公室填寫請假單,經局領導批準可以休假,星期天上班的,局里統一安排串休。
3、大車司機出車前不準請假,確實需要請假的,無論什么原因一律按事假處理。并用本人的工資雇其它司機或社會司機出車回來后,可消假正常上班。
4、在取送款車不夠用時,可調動其它車輛補充取送款,駕駛員必須服從分配。
5、出車回班后,要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不準耽誤下一班工作。
最新幼兒園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五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不超員,不超速。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8、幼兒上下車時,跟車老師應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11、核實幼兒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幼兒已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最新幼兒園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六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駕駛員的管理、宣傳、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旅客、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舒適的運輸服務。
2、 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產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 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四小時。
4、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的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駕駛員,須遵守《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禁令,違反者一律解聘。
最新幼兒園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七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1、本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旅客、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舒適的運輸服務。
2、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產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四小時。
4、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的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駕駛員,須遵守《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禁令,違反者一律解聘。
廣安市廣安區錦誠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最新幼兒園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八
1、建立以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后勤主任、安全專干為組員的學生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學校學生接送車的安全管理。
2、校長在每學期第一周內,與班主任老師、跟車護送老師、接送車駕駛員等簽訂接送車安全運行和學生乘車組織管理責任狀。
3、車隊要嚴密地制訂學生乘車定車、定座安排表,落實各班主任老師、值班值勤老師、跟車護送老師、學生接送車駕駛員在學校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崗位職責,做到職責公示、分工到人。
4、定期召開學生接送車輛安全例會,認真研究做好學生接送車管理和確保安全運行的對策。對單位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職能管理部門。會議應有具體的文字記錄。
5、學校在租用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員時,應要求對方提供《從業資格證書》、《車輛等級評定報告》和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并協助有關部門將有關資料報縣交通局運管處備案。
6、認真確定每輛接送車的學生乘載數。要根據接送車輛核載人數以及學生居住地分布等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每一輛學生接送車的乘載人數,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人、定車、定座、定線路,從源頭上杜絕學生接送車輛超員現象。
7、學校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接送車駕駛員進行必要的安全行車集中教育,認真總結經驗,提出整改要求,及時消除隱患,確保萬無一失。教育培訓應有文字記載。
8、學生接送車因發生故障一時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協調別的合格車輛應急接送,確保學生上(放)學不受影響。
9、駕駛員資質關,凡有酗酒、嗜賭史及心理障礙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擔任學生接送車駕駛員。學校要預防和堅決制止接送車駕駛員酒后開車、疲勞駕車、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一經發現要協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10、要提前合理編排好學生接送車輛老師跟車護送值班表,確保每天學生上(放)學乘車途中都有一名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維護上下車秩序,并跟車全程護送。
12、要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臺帳,尤其要完善接送車車況、接送車行駛、學生乘車、接送管理制度等臺帳資料,保證學生、駕駛員、跟車教師、接送車等每天都有詳實的乘駕記錄。
13、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及其它安全行車制度,如因違章駕駛造成事故,則由司機本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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