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目標是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價值的最大化,同時滿足客戶和股東的利益。以下是一些公司發展策略的思考,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啟發。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一
第一條為嚴格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勤是一項基礎性管理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福利,進行崗位調整、培訓、績效考核等工作的依據之一,各部門及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和嚴格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以下人員可免于考勤:
第五條考勤內容。
二、每周標準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每個工作日工作時間為:9:00-17:30,午餐及午間休息時間為1小時30分。因國家規定變更或特殊情況下,公司可對工作時間進行適當調整。
第六條考勤員職責。
第七條遲到、早退及曠工管理。
一、凡超過上班時間未打卡到崗、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者按遲到或早退計。按時出勤但忘記打考勤者,需及時在考勤員處登記;忘記打考勤者,在無法證明自己按時出勤情況下,考勤記錄按實際記錄為準。
二、遲到或早退15分鐘后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扣工資1元,遲到早退超過1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兩小時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次數累計5次及以上,視為曠工一天。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偽造休假證明的;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不到崗的;
3、工作時間未經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4、假期滿后,未經批準不按時到崗的.;
5、超過出差批準期限,未經申請同意而不按時到崗的;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二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全部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緣由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緣由,經領導簽署意見后,報考勤治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準后,送考勤治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時間的擔心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擔心排工作餐的賜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需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楚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準后,報考勤治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狀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后無正值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缺乏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六、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三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時間為: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30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簽到有效時間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報道簽到的,應提前通知或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凡超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均屬遲到;凡未經批準,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均屬早退。無故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內扣10元,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上、一個小時以內者扣5元,遲到/早退一個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4、曠工規定:凡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即為曠工。曠工一天從工資中扣20元。
5、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應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處理。加班時間可以調休或按1:1的比例沖抵事假、病假等。
6、員工如遇特殊情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到崗的,應提前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得到許可后方視為正常出勤,否則按遲到、曠工處理。
1、員工請假應按規定填寫《請假條》,并經經理批準后,將請假條上報考勤備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即使辦理請假手續,應向領導說明。
2、員工請假在二天以內的,由經理批準;二天以上的應由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休假時間結束后,無故未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1、公司辦公室人員每周日休息一天。
2、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進行調休。
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行。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四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所有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原因,經領導簽署意見后,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準后,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時間的不安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給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晰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準后,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六、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 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 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 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 具體規定
第七條 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 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 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 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 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 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 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五
1、為加強后勤服務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維護公司的工作秩序,規范公司考勤考紀制度,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后勤服務總公司(含子公司)全體企編員工。
1、公司行政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其職責:組織建立公司考勤管理體系,監督檢查和指導公司各部門(中心)的考勤管理實施工作,每月對各部門(中心)上報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和公示。
2、各部門(中心)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管理工作的責任人,并落實一名專職或兼職考勤員作為本部門(中心)考勤工作的直接管理人。
1、考勤原則: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各部門(中心)認真審核填寫《考勤情況匯總表》(附表1),如實記錄本單位員工每月的考勤信息。考勤結果將作為公司審定發放工資與各類津貼、員工轉正、晉升、年度考核與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對發生瞞報、漏報、遲報等現象的.部門(中心),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考勤依據:由各部門(中心)根據崗位需要,設定每崗位或工種工作時間,確認到崗時間、實際操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并通知到每個員工。
3、考勤紀律: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與部門(中心)的作息制度,不得無故缺勤。因事、因病等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員工請假單》(附表2)。
4、考勤周期:周期為自然月。
5、考勤流程:各部門(中心)在當月末填妥當月考勤表,員工的考勤信息須由本人簽字確認,當月的考勤結果經各部門(中心)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匯總審核考勤報表并存檔。
6、考勤公示:各部門(中心)審核完畢的當月考勤表,需及時發布于公司網站“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遇周六、周日和節假日順延)。
7、考勤復核: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所在部門(中心)提出查詢申請,行政部應及時進行復核。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并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部反映。公司行政部需保存好員工考勤相關資料,保存期一年以上。
8、考勤細則:各部門(中心)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中心)考勤管理制度的實施細則,經分管領導審批后予以實施。
1、每位員工都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
2、試用期員工原則上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天,病假累計不得超過6天,如有超過者,視為試用期不合格。
3、正式員工均享受勞動法規定假期,請假的條件與期限、審批程序與權限、手續材料及相關待遇,詳見附表《員工請假政策信息一覽表》(附表3)。
4、任何假期都應填寫請假單,說明請假理由和請假起止時間,并附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本部門(中心)存檔。
5、員工必須按規定程序和審批權限或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原因事后補假單者,應寫明延遲原因及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6、同一部門同一崗位的管理人員工作期間不得同時請假,以保障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1、加班原則: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部門(中心)工作需要,部門(中心)負責人應上報《員工加班申請表》(附表4),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否則不作加班處理;因崗位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本部門(中心)負責人審核、報分管領導審批后,視作加班。
2、加班范圍:公休、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員工按崗位排班要求上班,不作加班處理,不支付加班費(國定節假日除外)。
3、調休安排: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安排調休(調休當年有效),員工需辦理調休手續。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報本部門(中心)負責人批準,認可加班天數后,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且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若無法調休或無需調休的,由各部門(中心)負責人匯總加班天數,于本月月底前交行政部審核后支付其加班費。
1、凡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 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未到崗工作的;
(2) 請假期限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批準,擅自未到崗工作的;
(3) 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期到調整后的崗位工作的;
(4) 經查明,請假理由不符合實情,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
(5) 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4次按曠工1天處理;
(6) 無故不參加公司、部門(中心)組織的政治學習、業務培訓、會議等集體活動2次,按曠工1天處理。
2、曠工具體處理辦法:
(1) 曠工一次扣發當日工資的200%工資;
(2) 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可視為自動離職;
(3) 對經常曠工的人員,經批評教育無效,公司可給予辭退處理。
1、本制度有關條文與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2、本制度由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3、本制度由后勤服務總公司負責解釋。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六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室員工及管理人員。
在本公司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本制度。
在本公司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員、實習人員在工作時間、請假流程方面應遵守本制度。
1、打卡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中間作為午餐、休息時間,不作為工作時間。
2、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將正常工作日與公休日調換,員工應予服從。如果員工未履行請假手續而無故不上班的,作“曠工”處理。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可先行安排補休,員工應當服從公司的補休安排;如無法安排補休的,公司按2倍工資支付報酬。
3、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4、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1)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行政人事助理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進行管理。
5、行政人事助理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財務部。
6、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確認簽字后,部門經理簽批。
7、員工不得自行倒休,未經批準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
1、對于因工作需要,部門負責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時間以外長期固定超時工作的,盡量安排員工按實際加班時間在當月補休。因工作原因不能當月安排補休的,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適當推遲。補休不得跨年度累計使用。如確實不能安排補休的,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2、公司總部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應通過oa流程進行審批,未經批準的,不作為加班;
總部員工加班由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批;分支機構員工需要加班的,由所在分支機構負責人審批。
3、下列情形不視為加班:
(1)未按規定進行加班審批而自愿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工作的;
(2)出差時路途上花費的時間;
(3)非工作時間出差在外,但并未安排正常工作或未經加班審批的的;
(4)公司或部門組織的旅游、娛樂、體育、聚餐及其他娛樂活動;
(5)公司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6)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個人因素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
(7)公司在非工作時間安排與本職工作不同的值班的。
病假
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連續請病假超過5天的,或者當月累計請病假超過10天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到公司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復查,并以該醫院出具的假條作為請假依據。
4、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2)病假超過上述天數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病假工資。
5、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1)職工自稱“病假”,但在事前或事后均不提交有效病假證明的,缺勤當日按曠工處理。
(2)職工制造虛假病假證明或者通過欺詐、威脅、利誘等不當手段騙取病假證明的,缺勤當日按曠工處理,同時應按公司獎懲辦法處理。
(3)職工出現病假期間外出旅游或在外兼職等情形的,視為職工欺詐取得病假處理。
6、根據法律規定: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醫療期滿后,經公司告知員工醫療期已滿或將滿,如職工仍繼續請假或不能到公司報到的,將視為“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有權直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另行提前通知),并依法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7、病假與考核、獎金的關聯:
(1)本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時,月度考核評為c或c以下;
(2)本年內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時,年度考核評為c或c以下;
(3)本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時,不予發放月度獎金;
(4)本年內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時,不予發放該年年度獎金。
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3、員工請事假在3天以內的(含3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3天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總經理批準。
4、每次批準事假原則上不超過3天,全年累計原則上不超過15天。超過上述標準的,公司原則上不予批準。
未達到上述標準,但無正當事由的,公司亦有權不予批準。
5、員工請事假時,公司有權優先安排年休假。
6、事假為無薪假期,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婚假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職工在本公司入職后結婚的,持有結婚證明,給予婚假10天。
2、婚假應在辦理結婚登記后的六個月休完,超期的單位不再批準。
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行政人事助理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4、本規定中的婚假天數不包括公休假和法定節假日在內。
5、婚假應一次性休完。
6、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固定工資部分正常發放。
但是,與實際上崗相關的津貼、交通補助、餐飲補助、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等,休假期間不再享受。
喪假
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的,可休喪假3天。
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去世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固定工資正常發放。
但是,與實際上崗相關的津貼、交通補助、餐飲補助、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等,休假期間不再享受。
產假及相關生育假期
1、女職工產假為12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需持有醫院開具的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男職工配偶生育的,享受15天陪產假。
4、女職工生育嬰兒后至嬰兒一周歲內為哺乳期,每天有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天的兩次哺乳時間也可以合并使用。女職工哺乳嬰兒滿一周歲后,一般不得延長哺乳期。
5、產假天數包括其中的公休假和法定假日天數。
6、孕檢假:
懷孕女職工,進行產前檢查的,按公假計算。
7、計劃生育假:
(1)女職工放置宮內節育器,憑醫院證明休假算公假。
(2)已婚育齡男女職工,自愿做絕育手術的,憑醫院證明其檢查時間和休假算公假。
8、產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
(1)符合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女職工,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計入個人賬戶。產假期間停發各項工資補貼獎金,生育津貼低于本人月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
(2)不符合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下列處理:
因女職工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違反計劃生育規定)不能領取生育津貼的,公司不予發放產假期間工資或其學習資料大全它補償。
非因女職工自身的原因不能領取生育津貼的(如公司未繳納生育保險),在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公司按本人月工資標準發放工資。
(3)其它未作說明的產假期間,享受正常工資。
(4)如公司正常給職工發放產假工資,之后又申領了生育津貼的,公司有權從生育津貼中扣除公司已經發放的工資。
(5)上述規定中的“本人月工資”標準,按本人月工資中的固定工資部分計算,不含績效獎金與出勤方可享受的津貼。
年休假
1、年休假天數按以下標準計算:
(1)累計工作年限為1年以上,不滿10年者,假期為5天。
(2)累計工作年限為10年以上,不滿20年者,假期為10天。
(3)工作年限滿20年者,假期為15天。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職工在享受年休假后,出現上述情形的,則下年度不得休年休假。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4、員工入職本公司后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可開始享受年休假。
5、公司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統籌安排年休假。公司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或發出休假通知,而職工自愿上班的,視為公司已經相應安排年休假。
6、員工未申請當年年休假的,可于次年6月30日前申請休完。逾期仍未休完的,視為員工自動放棄該年休假。
7、公司給員工的年休假超過法定標準的.,超出部分作為福利年假。福利年假未休的,員工不得要求公司作出補償。
員工所休年假,首先應視為法定年假。
8、年休假為帶薪假期,按正常工資標準發放。
1、員工請假,均應在辦公平臺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4、請假的核決權限
3天以內
3天(含)以上
員工請假時
部門經理
總經理
部門經理以上請假時
上級
總經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行政人事助理(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6、本制度其它條款對請假有特殊規定的,優先執行特殊規定;沒有特殊規定的,按此一般規定處理。
7、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1)休假超期而未另行辦理請假手續的;
(2)以欺騙方式,或以不真實的請假理由取得批假的;
(3)請假未獲得批準而自行休假的;
(4)制度規定的其它情形。
1、在規定時間未打卡或未到崗者,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者視為曠工(最小按曠工半天計算)。
未經許可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開者,視為早退;早退超過30分鐘者,視為曠工(最小按曠工半天計算)。
有正當理由且經核實者,或因公外出者,不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者,每次扣罰工資50元;曠工者,每次(一天為一次)扣罰工資200元,同時還應按公司獎懲辦法進行處理。
3、考勤全勤獎勵
員工在一個自然月里無請假、遲到、早退等事項者,視為全勤,公司給予全勤獎勵。
4、考勤與績效獎金
有下列情形時,不再享受年度績效獎金:
(1)當年度曠工超過10天的;
(2)病假、事假或其它非正常上崗天數(帶薪假期除外)超過60個工作日的;
1、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公司行政辦。
公司有權對制度進行不定時的修訂或補充,員工應按經修訂或補充后的內容執行。
2、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后生效。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七
嚴厲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我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時間為: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30。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簽到有效時間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報道簽到的`,應提前通知或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凡超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均屬遲到;凡未經批準,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均屬早退。無故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內扣10元,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上、一個小時以內者扣5元,遲到/早退一個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4、曠工規定:凡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即為曠工。曠工一天從工資中扣20元。
5、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應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處理。加班時間可以調休或按1:1的比例沖抵事假、病假等。
6、員工如遇特別狀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到崗的”,應提前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得到許可前方視為正常出勤,否則按遲到、曠工處理。
1、員工請假應按規定填寫《請假條》,并經經理批準后,將請假條上報考勤備案方可休假。如遇特別狀況未能即使辦理請假手續,應向領導說明。
2、員工請假在二天以內的,由經理批準;二天以上的應由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休假時間完畢后,無故未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1、公司辦公室人員每周日休息一天。
2、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進展調休。
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行。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八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9:00~17:00。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
第四條、其他工作時間制度:
1、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
2、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
3、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4、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2天。
2、法定節假日:
(1)元旦,放假1日;
(2)春節,放假3日;
(3)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
(4)國慶節,放假2日;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
第六條、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
第九條、任何員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十條、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說明情況,并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一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可細分為幾種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十二條、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十三條、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第十四條、公司通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
1、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3、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4、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五級:
優: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六條、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九
上班遲到或早退15分鐘,罰款20元。
單月內遲到累計滿3次按曠工一次處理;上班遲到或早退30分鐘,罰款50元。
單月內遲到累計滿3次按曠工一次處理;上班遲到或早退60分鐘(含)以上,按曠工一次處理(曠工一次扣除個人2天基本工資)。
發生遲到時,員工應按實際到崗時間進行指紋打卡,遲到不打卡者,視為曠工一次。
所有遲到情況一律不許用存休沖抵。
公司保留對經常性遲到早退的員工,或因遲到早退給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員工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辭退的權利。
上班以后不得私自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
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打卡次數:一日四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中午下班打卡一次,下午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提前告知辦公室,說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
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告知,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告知辦公室,否則按曠工處理。
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
下班后要及時到辦公室登記簽字。
所有上下班未打卡員工,在主管經理證明其按時上班的情況下,必須在2天內告知辦公室補考勤,否則一次罰款20元。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
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2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2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扣除其所未發工資。
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曠工扣款規定: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二倍扣款。
凡曠工連續二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各員工如要離職,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試用期員工提前三日),公司在員工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允許離職。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
第一條為加強考勤管理,規范員工上下班時間,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每周6個工作日,根據員工工種和所擔負的任務,公司各部門視情安排、調整所屬員工輪休。
第三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實行兩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晚班自上午11時至晚上8時。
第四條公司對員工的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公司財務部,電腦、空調事業部所
屬員工,統一到總經理辦公室簽到。辦公室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四次。營業廳早班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兩次;晚班員工上午11點簽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營業廳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六條員工上、下班簽到,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一經發現,扣發代簽人半天工資,當事人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員工于上班時間后1-10分鐘內簽到出勤者,視為遲到;10分鐘后簽到出勤者視為曠工半天;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為曠工一天。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視為早退;員工早退或下班時間不簽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先到公司簽到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總經辦批準,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因公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員工休假(輪休)應提前申請,填寫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批準,交總經辦備案,作為考勤依據,否則,以未簽到作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公司提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講究工作效率;確因公司需
要或任務緊迫,員工放棄休假,視為加班。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送交考勤部門備案,作為考勤和計發工資的依據。加班薪酬的計發,參見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二條員工在下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出勤,以雙薪計發工資: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節(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條員工因病或因事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休假;事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員工工資。
第十四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的出勤在位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第十五條嘉祥、汶上三聯商場,嘉祥工業園,參照本規定制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和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一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標準和程序,加強工作紀律,使公司的考勤管理更加規范和統一,特制定本規定,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一、根據員工違反公司制度的程度對員工進行處罰,處罰分警告、記過、記大過,三次警告作記過一次,三次記過作記大過一次,記大過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公司有權根據《勞動合同法》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條款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系。
二、警告由人力資源部通過書面形式發放給該員工,記過、記大過等處分將由人力資源部通過書面形式發放給該員工所在部門并公示,且在該員工人事檔案中存檔;員工立功后可通過功過相抵。
一、工作時間:
(一)標準工時制:對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崗位,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30至下午17:30。其中含午餐用餐時間一小時(12:00至13:00)。一周五天,8小時/天工作制。
(二)因工作原因需要派駐或出差集團所屬成員公司工作的,派駐人員或出差人員的考勤及工作時間按集團所屬成員公司相關規定執行,集團人力資源部根據集團所屬成員公司提供的考勤依據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二、指紋打卡制度
(一)指紋打卡是公司計算工資和考勤的依據,公司上下班實行指紋打卡制度,所有人員必須上下班打卡,每天2次。(董事長特批人員除外)
(二)公司安排專人負責員工的日常考勤記錄。
(三)由于公司實行上下班交通車制度,由于交通車原因導致上班遲到的經核實后不計入遲到考核范圍。如員工上班打卡時間晚于公司班車到司時間10分鐘之后的,從第11分鐘開始計算遲到。
(四)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采集打卡指紋。
(五)上班忘記打卡或由于指紋打卡不成功原因,應于當日8點40前以公司座機向考勤負責人電話報到以便確認時間,并于當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補卡申請單》,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后由人事考勤負責人備案。超過8:40報到的,算作遲到。超過兩個工作日(不包括兩個工作日)提交補卡申請的記警告一次。
(六)當員工下班時忘記打卡需在次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補卡申請單》,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后交人事考勤負責人備案。超過兩個工作日(不包括兩個工作日)提交申請的記警告一次。
(七)月累計超過三次補卡以上者,從第四次起,每補卡一次扣罰10元,并給予警告一次;未補卡的按曠工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
(一)凡未請假或未被批準公出而在規定上班時間(8:30)后打卡者視為遲到;凡未請假或未被批準公出而在規定下班時間(17:30)前打卡者視為早退。
(二)中午12:00—13:00為進餐及休息時間,以中午吃飯打卡時間計算,若在12:00之前打卡進餐,以早退處理。
(三)13:00仍未到崗工作者、仍然在午休者均視為遲到。中午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人力資源部及行政中心將在午間不定時進行抽查,若當月部門累計被查出3次,該部門將被以書面形式進行張貼通報。(遲到、早退以分鐘為單位進行計算)
(四)遲到:
1、公司根據員工遲到的時間及遲到次數對員工進行處罰:
月累計遲到早退20分鐘開始扣罰,21—30分鐘,罰款20元;
31—60分鐘,罰款40元;1—1。5小時,罰款60元;1。5—2小時罰款80元。
上述遲到除罰款外均給予警告一次。
累計超過2小時以上且半天以內按曠工半天計;超過半天以上且一天以內按曠工一天計。
上述遲到除按曠工罰款外均給予記過一次。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五次給予警告一次,超過五次者每遲到早退一次給予警告一次,累計三次警告則給予記過,累計三次記過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依據勞動法規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可通過oa系統查詢打卡記錄(公共文件柜),考勤負責人不負責每次提醒。
(五)曠工:
未請假、請假未批準、假期滿未續假而不上班、當班時間缺勤無合理解釋的(視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曠工扣罰工資3倍,記過一次,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達到三次曠工記錄則記大過一次,并根據勞動法規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六)遲到、早退的罰款在其本人工資中扣除。
(一日內外出)
(一)員工因公外出必須提前1個工作日在oa工作流中填寫《外出申請單》,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作為考勤依據。
(二)因公外出辦事,當天來不及回公司打卡必須于2個工作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外出申請單》提交部門主管審批并報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作為考勤依據,超過規定時間的每次扣罰10元;因外出沒打卡的,只需寫《外出申請單》,不需另外再寫《補卡單》。
(一)公司可根據具體經營情況,于工作時間之外安排員工加班,被安排加班的員工,除因特殊事由經主管批準外,不得拒絕。
(二)加班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若部門需要加班,部門負責人須提前一個工作日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申請單》,注明加班事由、地點、預計加班時數及指定的加班人員,交由人力資源部確認。《加班申請單》不作為核算加班時間的依據,只作為部門主管申請加班的審批依據。
(三)加班后由員工本人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統計單》,加班統計單要寫明實際加班起止時間、加班時數及加班原因,由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后在加班后兩個工作日內交人力資源部核準,加班方可生效。事先沒有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申請單》、事后沒有遞交或延遲遞交(距加班日期超過3天者)《加班統計單》的,都不計入加班。
(四)員工在公司范圍內(含集團所屬成員公司)加班必須考勤打卡,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記錄為準,做為計算加班的依據,未打卡須加班后一個工作日內在oa系統中辦理補卡申請流程,提交部門經理審批并由人力資源部核準,加班補卡需計入當月補卡次數中按有關規定扣罰。
(五)員工在公司范圍外加班不能回來打卡的,須在加班后一個工作日內在oa系統中辦理補卡申請流程,由部門經理確認并由人力資源部核準,報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處備案。
(六)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應在工作時間內合理安排將工作完成。
(七)在工作時間內應該完成的工作任務而需超時工作的不計加班。
(八)加班應優先安排補休,若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補休的,須算加班費。員工每月實際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人力資源部確認,如部門需要加班工時超過36小時以外的加班一律用于補休,補休可跨年度使用。
(九)補休應提前申請,如因員工個人原因未能及時提出補休申請,而已算給加班費的,公司將不再安排其補休。
(十)公司實行加班公示制度,月累計加班超過36小時的人員進行公示接受公司全體員工監督。
(十一)加班補休由部門主管根據工作情況進行安排,對于加班較多的部門,主管應該及時安排員工補休,以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益。
(十二)加班費的計算:員工工作日加班以員工的有效工作時間計付,加班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以基本工資為計算基數。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的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1、5倍計算,休息日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2倍計算,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的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3倍計算。對于加班較多的部門或個人,公司將按照特殊政策為其計算加班費。
(十三)公司內享受業務提成的人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外拜訪客戶、參加行業報告會、公司展會等業務拓展工作不計任何加班。
(十四)加班費核算:若無特殊規定,月度加班時間中若存在法定日加班,除非加班當事人聲明該法定日加班用以補休,則優先計算法定日加班費,法定日加班不足36小時,而工作日或周末還有加班,則根據上班日期順序,從月初第次到月底將加班時間(不論工作日加班或周末加班)相加,直至與法定日(若存在)加班總數達36小時為止,作為加班費。
(十五)補休:若員工月度加班除去當月調休以及計算加班費后有剩余的(包括工作日嘉加班、周末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將與過去存在的加班剩余時間一起累計,如需調休,則優先從工作日加班扣除相應時數,工作日加班時數不夠扣除補休時數的,則第次從周末加班繼而到法定日加班扣除相應時數。
(一)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員工值班的,員工不得拒絕。有常規值班安排的須于每月25日向人力資源部提交下月值班安排表,各部門法定節假日值班必須事前向行政中心申請,申請通過后并在人力資源部留底備案,無申請或沒有提交值班安排表一律不計算值班補貼。
(二)值班必須上下班打卡,以作為計算值班補貼的依據。
(三)周末值班補貼按50元/日計算。法定假日值班按100元/日計算。
(四)值班不用于補休。
第三章請假、休假管理
(一)公司員工請假一律須經直接上級主管批準,并由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核準,必須在oa系統中辦理相關流程,出差在外或主管出差的情況下可以采取電話請假方式,待主管回來后再補辦請假流程,不得越級請假,越級請假者按曠工處理,未請假、請假未批準、假期期滿未續假而不上班、當班時間缺勤無合理解釋的(視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
(二)員工辦理請假手續需提前向部門主管申請,并在oa工作流中填寫好請假單,依據請假時數報批權限,由相關領導批準生效,作為考勤統計的依據。
(三)部門主管請假所填寫的oa請假流程須報公司領導批準并交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處備案,其他手續相同。
(一)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時間因私事外出等,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批準后方可生效,事假以半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并在當月扣發相應工資和補貼。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以曠工論處。
(二)普通員工請假一天內的由部門主管批準,三天內的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五天內的由副總經理批準,超過五天的由董事長批準。
(三)部門負責人請假超過二天的由董事長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須附授權委托書,工作交接好后方可請假,并在請假期間保持通訊暢通。
(四)員工如經常因事假缺勤,公司將對其個人情況做出判斷以確定其是否勝任其職位。
(一)工齡不滿1年,病假第一周內,薪金為日工資的45%;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30%、25%、20%。
(二)2工齡不滿3年且已滿1年,病假第一周內,薪金為日工資的55%;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50%、45%、40%。
(三)工齡已滿3年,病假第一周內,當日薪金為日工資60%;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55%、50%、45%。
(四)病假超過1個月的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須報董事長審批。
(五)申請病假工資需出具區級以上醫院的合法病休建議書(蓋有醫療單位的公章)及病歷,否則按事假處理。員工如經常因病缺勤,公司將對其健康狀況做出判斷以確實其是否勝任其職位。未轉正員工不能享受病假待遇。
(一)國家法定節假日
國家法定節假日11天,包括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
(二)年休假:
1、年休假是為了緩解員工工作壓力、鼓勵員工調節身心而設立的休假制度,帶薪年休假是對員工上一工作年度的福利。帶薪年休假天數按國家規定,員工在司累計工作在1個工作年度不滿1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個工作年度不滿2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員工滿一個工作年度方可申請休年假,工作年度從員工入職之日起至工作滿一年之日為一工作年度。第二個工作年度為第一個工作年度的休假年度。各部門根據工作具體情況,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休假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部門因工作需要本休假年度不能安排休假的,可以跨一個休假年度安排,但不能一次連休兩年的年假。
3、以20xx年1月1日為年假計算起點,20xx年1月1日之后入職的,以該員工實際入職時間為計算起點。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年假可以累積跨年度使用。
(三)婚假:入職六個月及以上員工享有婚假5天,晚婚者(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可享受13天假期。申請婚假須持結婚證明書,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特殊情況經總裁批準可延長。婚假必須于婚假十五天前辦理請假手續,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續作業。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外地員工不含路途天數,路途天數按省內來回1天,省外來回2天,路途特別遙遠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四)喪假:如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不幸亡故,公司給予3天的假期;如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幸亡故,公司給予喪假1天(外地員工不含路途天數,路途天數按省內來回1天,省外來回2天,路途特別遙遠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五)產假:128天,申請產假須持醫院證明。在小孩一周歲內母親每天有1小時的哺乳假。申請產假須提前三十天辦理請假手續,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續作業。
(六)陪產假:男同事的愛人生產,可享受3天的陪產假,申請陪產假須出具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
(七)員工在婚假、喪假、產假期間,發放全額的基本工資,按實際的休假天數扣除相應的績效工資及午餐補貼。
(一日以上)
(一)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二)員工被派往外地出差或培訓,必須事先在oa系統中填寫公務出差申請,并提交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相關負責人審批,作為考勤依據。
(三)部門主管出差必須事先在oa系統中填寫公務出差申請,報董事長批準并交人力資源部人事專員處備案,其他手續相同。
(四)員工出差期間須每天以電話或郵件形式向部門主管匯報工作情況,部門主管對出差員工負有監督的責任。
(五)出差人員補貼參照《有限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辦法》執行。
2、人力資源部在抽查中發現有員工曠工現象,將立即登記,作為本月工資計發的依據,并附在當月工資表上。
人力資源部每月在oa系統中公布考勤明細(公共文件柜/考勤數據統計表),請各位員工自行查詢并補辦相關手續,人力資源部將不再行每日告知職責。
(一)考勤核算周期:考勤核算周期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
(二)公司對全額出勤的員工給予全勤獎勵,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全勤獎:
1、當月遲到、早退五次以上或累計20分鐘以上;
2、當月補卡次數超過3次;
3、當月請假累計超過1小時或請假2次以上(包括2次);
4、當月有曠工記錄。
(三)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總監、副總監級、經理、副經理150元/月;員工100元/月。
所用相關人力資源流程須在有限公司oa系統中辦理。oa系統中無法辦理的流程,請自行到人力資源部人事專員處領取相關表格辦理流程。
集團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
休假天數具體參考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二
目的:明確出勤紀律,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為員工傳效評估提供依據。
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責任人:行政部經理、各部門、車間考勤員、值班門衛
內容:
1.1本公司實行人機聯動,二級管理,門衛監督的考勤辦法。設有行政部一級考勤員(兼),部門(車間)考勤員(兼),考勤監督門衛和電腦考勤系統。
1.2行政部一級考勤員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檢查、請假、休(調)假登記、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匯總編制。
1.3部門、車間考勤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考勤登記,請假、休假報批和考勤表報送。
1.4各考勤員須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紀律管理。
1.5值勤門衛負責對員工出入刷卡進行監督,并對當班人員外出進行登記。
2.1部門工作時間。
2.1.2部門員工指總經辦、總工辦、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員工)、財務部、制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質監部和中心化驗室等單位工作人員。
2.2生產單位工作時間。
2.2.2生產單位員工指制造部屬下的一、二、三、四車間、倉庫;工程部屬下的空調、制水、鍋爐等單位的工作人員。
2.3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在工作時間范圍內。
2.4各部門、生產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上班,視為加班。
3.1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須由本人新自在電腦考勤系統刷卡,不得由他人代為刷卡。
3.3在正常刷卡時間內刷卡,屬準時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遲到、早退、曠工或缺勤論處,特殊情況按下列各款辦理:
3.3.1值班、加班人員按其當日上、下班刷卡記錄,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并記錄其工作時間(按小時四舍五入計,下同)。
3.3.2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員工,可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其工作時間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并錄入考勤表。
3.3.3調休或請假的員工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的,其請假(或調休)單應有確切記載,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計勤。
4.1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于每天上、下班時對本單位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予以考查,并如實記錄考勤表。
4.2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于每月五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考勤表(應附上當日員工請假、調休或出差單)報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勞資員(兼)匯總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后報送給財務部。
5.1行政部總考勤員在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時,以電腦考勤系統的記錄為準。各部門、車間報送的考勤表與電腦考勤系統記錄有出入,報送人(考勤員)應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認可。
5.2凡不到崗上班亦未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5.3凡上、下班遲到、早退5-3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月累計四次以上者,扣罰崗位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至90分鐘者按缺勤計,遲到、早退9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5.4凡工作時竄崗、溜崗、睡崗者,每次罰款50元。
5.5凡上班時干私活,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工一個月處理,取消年度獎金。
5.6凡當年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竄崗、溜崗、睡崗累計達3次者;上班時干私活、辦私事達2次以上且經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參加年度先進員工評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或優秀。
本管理制度各款規定與其它smp沖突時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三
5、員工年度累積出勤情況將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予以考量。
4、為便于考勤管理人員確認考勤機記錄,除因休假或全天外出未到班到崗而無法指紋簽到的,員工到班到崗(含值勤日)必須簽到/簽退。
5、除經審批確認的特殊情況外,員工出勤時間一律按指紋考勤記錄的時間為準。
1、因季節變化調整工作時間的以綜合管理辦公室的通知為準;
3、有關員工的法定節假日的休假的規定,具體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作給假及調休處理。
1、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6、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職)論處且將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20%以示處罰。
4、員工休假期間達3天以上(含3天)的需做好相關工作交接并在休假期間保持聯絡暢通以及時應對緊急工作處理情形。經獲準休假3天以上的員工,應填寫《日常工作交接單》按流程呈批核實工作交接情況,并于休假前一個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綜合部。
5、未按規定請假即休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的,以曠工(職)論處且將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10%以示處罰;偽造請假事由或請假手續者,一經查明屬實,以曠工(職)論處且將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20%以示處罰。
3、非需住院治療的一般病假,病假期間每日/每小時工資將從應發工資中予以扣除;
5、無正當理由或虛構謊報病假者,一經查實,公司將視情形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關系等不同程度的處罰措施。
2、事假期間每日/每小時工資將從應發工資中予以扣除;
4、員工每年累積事假不得超過12天,超過12天的一律以曠工(職)論。
3、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4、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5、員工本年累計事假8天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3、員工婚假期間享受本崗位基本工資收入。
1、產假期間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3、員工休產假/陪產假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計生假前提交醫院證明,按公司規定的流程填具《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呈批報備。
4、員工產假期間享受本崗位基本工資收入。
1、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公司將酌情給予1-3天喪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2、員工辦理喪假需按流程呈批《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并報綜合部備案;
3、員工喪假期間享受本崗位基本工資收入。
2、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公司確認確不能出勤,核給工傷假的,按照員工月平均工資的60%予以發放;工傷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職)處理。
4、值勤人員職責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電文;
(2)接待來客,收聽電話及整理收文并歸放各部門、各辦公室;
5、值勤人員不得推諉免值或擅離職守,如因病或因故確實不能到值者,應事先自行委托本公司同職人員代值并向綜合部報備,經委托代值的,其一切責任則由代值人員承擔;經取得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同意而免于值班的,經報備綜合部可不予值勤安排。
6、公司值夜另有專人擔任,不須輪值,但其職責除前條所列各項外,尤應注意人員的來往走動,燈火管理及門戶安全等事項。
7、公休日值日時間原則上與日常上下班時間一致,經總經理及董事長核準可稍晚于上班日工作時間到班或稍早于下班時離班;值夜時間以當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內的時間為限,但需候接替人接值后始可離班。
8、在崗人員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故公司不另行報支加班費,但值班期間公司提供全天工作餐,并在每月計算考勤扣除以核定月工資表時將值班天數與法定工作天數并行計算以作平衡,值班一天為正常上班的半天計算,故各部門值班人員務必及時報綜合部門記錄備查。
9、違反上述值勤規定而擅自行事者,皆按正常工作日考勤管理做遲到/早退/曠工(職)處理。
1、員工因需出差或接公司指示出差的,應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
4、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員工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紀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費用;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及時向主管述職。
4、連續曠工(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工(職)達十二日者,除依照上述規定予以處理的外,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四
1、考勤對象為上海公司全體員工。
2、原則上,上海公司全體員工,必須使用指紋/人臉識別考勤設備,并通過考勤系統記錄考勤情況。
3、職能部門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5、項目秩序人員根據現場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為準進行出勤。
一定要按照排班班次出勤,一旦出現錯誤又沒能及時整改,受傷的就是您的錢包啦!
1、遲到、早退、忘打卡視為考勤異常;未打卡且無補卡申請或應出勤而未出勤視為曠工;
2、遲到早退:打卡遲到1秒也是遲到,打卡早退1秒也是早退,可直接造成遲到早退扣款!
3、曠工:應出勤而未打卡的,曠工時長在2小時以內的計0。5日曠工,曠工時長超出2小時的計全天曠工。
特別提醒!根據我們現存的班次時長,一旦產生未打卡且未進行補卡申請的,都將會按照曠工一天計算,所以一定要好好打卡啊。
三天!三天!三天!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過時不予補卡哦。
1、所有類型的請假均需提前發起審批,審批完成后方可休假,嚴禁事后補假的產生;
1、所有異常的處理時限為三天,請及時關注自己的考勤打卡情況;
2、人員請假、外出,均需提前發起申請;
4、員工考勤周期內遲到/早退/忘打卡共計3次免責機會,超出三次的部分,第4—6次,單次產生考勤異常扣款30元,第7次及以上,單次扣款50元。
5、連續曠工3天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最后的最后,如果實在是記不住打卡,那就在上下班時間設置兩個鬧鐘吧,動動小手,曠工沒有,豈不是美滋滋嘛!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五
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考勤管理,讓企業員工具備最基本的員工素質,結合公司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幫助員工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同時為公司科學調度人員、合理配置資源及員工獎懲、晉升等提供科學依據。
新疆多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1. 夏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10晨會,下班時間為20:00
2. 冬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05晨會,下班時間為19:30
考勤與早會10分鐘時間員工須做好一切上崗前準備,早會后立即進入各自崗位的狀態,若繼續進行與作業無關的事情者,按遲到進行扣分。
1.、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先指紋簽到,簽到時應按考勤機提示進行考勤,聽到?“謝謝”后打卡成功:若聽到“”請重新按手指“時,應重新刷指紋。
2、未參加早會者應填寫“未按時早會說明書”說明原因并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交辦公室備案,否則按缺勤處理。
3、因外出任務不能按時打卡早會者,因提前告知領導做好考勤記錄,否則按缺勤處理。
4、因指紋簽到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辦公室登記上下班時間。
5、員工正常休息時間為每月4天。以先后順序為準,如超過2人,或需要調換休息時間,由員工自行協商并上報領導。
6、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而遲到者,情況特殊可不記遲到。
7、全勤獎:一個月無遲到,早退,請假,每人每月獎勵50元,以簽到和宣誓為準。
8、員工連續三天缺勤,未告知上級原因,未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為員工自行離職。
1、 遲到一次扣1分即10元(10:00打卡,10:10早會);
2、 遲到30分鐘以上,以早合時間為準,扣除2分即20元; 遲到超過一小時以上的扣3分即30元; 11:00點以后到崗的,扣5分即50元; 單月累計遲到超3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時額外扣5分紀律分即50元。
3、 單月累計遲到超六6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時額外扣10分紀律分即100元。
4、 單月累計遲到超9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時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1、 未經請假,并未電話通知或轉告公司領導原因,缺勤半天以上即視為曠工。
2、 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因各種原因須外出任務或作業時,應辦理外出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兩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 以上曠工行為按責任人當月日雙倍工資處罰。
1、 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由部門主管胡立明憑本人在事假單說明的實際情況進行批準,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影響公司業務和正常運營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請假。
2、 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半年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如特殊原因須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視為曠工。員工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以本人當月工資為準。
病假個人須提供病假單日的門診病例或醫療證明,病假前均需報部門主管批準。相關病例證明須在病假結束后2個工作日后移交考勤主管。
1、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2、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3、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嚴格執行,望作為企業員工認真遵守。
新疆多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人事部制(執行)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六
1.目的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員工工作績效考核、計發勞動報酬的重要依據。為規范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進一步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正常運行,特制訂本規定。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全體員工。
各駐外分子公司(事業部)參照本規定制訂相應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并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后執行。
3.管理責職。
3.1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是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
a)監督檢查員工考勤紀律,調查處理考勤違紀現象;。
b)設專人負責各部門考勤記錄統計表的收集、錄入、統計匯總與反饋;c)指導、監管各部門及分子公司(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門考勤管理工作,審核分子公司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3.2各職能部門是所屬員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主要負責:
a)教育督導部門員工嚴格遵守公司的考勤紀律。
b)審核本部門員工的相關考勤申請流程,監控員工日常的考勤違紀行為并反饋給考勤主管部門。
c)本部門內指定專人(部門考勤管理員),負責依照本管理規定,做好部門員工每月考勤的統計上報工作。
3.3信息管理部門是考勤管理信息平臺的技術支持部門,主要負責:
a)開發或提供專業的考勤管理信息系統平臺,負責提供系統的技術支持。
b)系統日常操作的指導、咨詢,與供應商確定良好的售后服務。
c)系統故障維護,數據安全管理。
3.4各分/子公司(事業部)是本單位員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負責參照本規定,結合當地政策與實際情況,制訂本公司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并上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后組織落實。
4.相關定義。
4.1“請假”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員工因私不得不離開工作崗位而應履行告知申請和簽批手續的行為。
4.2“遲到”是指到了規定的上班時間,員工未按時到達工作崗位的行為。
4.3“早退”是指未到規定的下班時間,員工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
4.4“曠工”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員工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應到達工作崗位而擅自不到工作崗位的行為。
4.5“竄崗”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未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或非聯系工作需要,員工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并隨意到他人工作崗位的行為。
4.6“怠崗”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員工雖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但不努力工作或沒用心工作或干脆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行為。
5.工作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民間節日和加班。
5.1工作日:實行一周5天工作日制,每天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5.2工作日作息時間。公司根據季節,將工作日工作時間分為夏令、冬令時間。
5.2.3具體工作時間調整以公司行政管理部門發文通知為準,各部門及分子公司(事業部)的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業務需要參照以上要求制訂,具體方案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審核并送總經辦備案。
5.3休息日。公司實行雙休日制,原則上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天休息2天,但生產一線及輪班制崗位的休息日不固定,實行輪休。
5.4法定休假日。公司按國家統一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執行。公司在下列節日期間安排員工休假,若有調整,將以政府部門發布的通知作為依據再行發布通知:
a)元旦:1天(1月1日)。
b)春節: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c)國際勞動節:1天(5月1日)。
d)國慶節:3天(10月1、2、3日)。
e)清明節:1天(農歷清明當日)。
f)端午節: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七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綜合辦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3、公司每天綜合辦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負責領導,由其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4、所有人中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6、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7、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全勤獎。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
9、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辦手續者,須經負責人批準,凡過期或末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發全勤獎,并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1、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1、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簽核后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
5、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1、1-3天由直屬核準。
2、4-6天由經理核準。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依元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第一條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時至12時整。
下午:自14時至17時整。
上述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各地區特殊情形呈總經理調整,但每日實際上班時數不得少于7小時。
第三條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員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七條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員工屬第二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除呈報有關部門主管外,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的1%,充為福利金。
第九條員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
第十條員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曠職一天論,并按 其情節酌以懲處:
1、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2、有涂改情況者;
3、故意毀損出勤卡者;
4、偽造出勤卡者;
如有第1項的情形發生,代打者
1、車間人員全勤獎:標準為每人30元/月,由公司承擔。具體根據員工本人在當月是否滿勤予以計算(正常調休除外)。如公司放假,則當月均無滿勤。
2、如由于公司原因,造成生產車間員工、計時人員停工停產或非正常放假的,則統一按每人25元/天的標準給予補貼。
3、每月總工價的3.5%作為組長的職務補貼與考核工資(各占其中的50%),同時結合其本人出勤比例及每月的綜合考核結果予以計算。如上述兩項未獲得全額的,其差額部分則流入員工薪資的計算范圍之列。
4、每月總工價的1%,作為副組長的職務補貼,同時結合其本人出勤比例計算。如未獲得全額的,其實際差額部分則流入員工薪資的計算范圍之列。
5、個人獎金部分:【每月總工價-每月總工價×4.5%】×10%×個人獎金系數
(注:即每月總工價×9.55%×個人獎金系數)
(1)由組長、副組長根據本組人員的出勤、工作表現等狀況予以評出副組長及組員的個人獎金系數;再由生產部復評或更正,行政參與審核把關。
(2)為適當均衡獎金額度,故要求初評和確認時,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
(3)因組長已享受考核工資,故不參與該獎金系數的評定和具體分配。
6、本組所有人員的基本工資計算:
每天計算出當日總工價,再減去每日提留的上述3~5條款的應分配部分,即為每日余額;然后則根據本組人員在當日的出勤時數,進行計算每人的基本日工資;當月結束后,方最終匯總出基本月工資。
7、如因本組組長請長假不在職期間,而由副組長負責日常工作的,則按相應的比例劃到副組長的補貼中。
8、員工的基本工資、獎金系數與金額、全勤獎及特殊崗位補貼,組長、副組長人員的職務補貼或考核工資等各項明細,均在本人的當月工資單中給予分別單獨列出,以提高薪資計算的透明度,從而達到一目了然的效果。
9、中途離職的人員,則不享受當月全勤獎、獎金或職務補貼、考核工資等。
10、車間人員日常違規、違紀的處罰金額,予以納入生產活動基金庫;行政審核后,由財務單獨劃出,并負責掛帳保管,以作為本車間優秀員工獎金和活動組織開展的專項支出費用,其不足部分由公司承擔。
注:因工作失職或失誤等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處罰款項,則不予納入該基金庫。
11、車間季度優秀員工的評選和獎金額度(一般在100~200元之間),則逐級上報,經行政審核確認后予以發文表彰通報,再以紅包獎勵形式統一發放。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八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十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六
第一條、出勤
1.工作時間:8:00--12:00
14:00--18:00
20:00--22:00(正常加班)
第二條、打卡
1.員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2.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
第三條、事由
1.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要公司主管批準及可,出差事假等超過3天的需經理批準。
2.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準。
第四條、遲到、早退和曠工
1.遲到早退線:上班8:15到達,下班5:45以前離開。
2.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3.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為準。
3.2加班管理
3.2.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3.2.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現場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未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b.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
3.3各類假期規定
3.3.1病假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3.3.2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3.3.3有薪節假日
法定假日視情況執行。
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3.4婚假
3.3.5喪假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3.3.6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3.7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二十
為進一步強化機關部室勞動紀律,規范、完善考勤管理工作,為確保考勤工作的考核實施和監督管理,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機關部室全體員工啟用新指紋考勤系統,特制定本辦法。
機關部室全體員工。
1、20xx年2月25日-28日為指紋采集注冊時間,地點:綜合辦erp信息中心。
2、機關全體員工必須按時進行指紋采集注冊,不按時間采集指紋注冊者(出差人員除外,回廠時及時補采指紋。)自20xx年3月1日起,指紋考勤機不能識別且沒有個人出勤信息的,按曠工處理。
1、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東廠區辦公樓一樓廳內,一臺安裝在西廠區公寓樓一樓廳內。
2、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員工上下班按時考勤,以指紋進行上班簽到、下班簽退的考勤制度。
3、出差、學習及病假、事假等各種休假人員,須填寫請假審批單,經領導批準后,報綜合辦留存備查。否則,按曠工處理。
東、西廠區往來服務人員,按照考勤時所在地點的考勤規則進行考勤,若上班時間臨時到東區或西區往來服務,到達服務地點后在當地補刷指紋一次。
東區考勤時間:
8:00前簽到;12:00后簽退;。
14:00前簽到;18:00后簽退。
西區考勤時間:
8:00前簽到;12:00后簽退;。
13:30前簽到;17:30后簽退。
5、節假日和班后加班,加班者由所在部門填寫加班審批單,并須刷指紋考勤,按加班時間簽到和簽退。班后加班時,加班者簽退后,再做一次上班簽到簽退。
6、各種考勤及處罰,按有關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執行。
1、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應采集兩個指紋,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識別時,可采用另一個手指考勤。
2、簽到及簽退時,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驗證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3、刷指紋時,若無法正常識別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綜合辦反應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4、指紋機全天開機,任意時段都可記錄指紋考勤。
5、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使用方法使用,保持指紋采集窗口的清潔。
6、考勤機由綜合辦專人管理,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
公司員考勤管理制度范文(21篇)篇二十一
為加強學校管理,樹立良好校風校紀,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以下考勤制度:
(一)事假。
1、教職工確有事需請假的,應先寫好請假條,將請假條面交學校領導,經校領導同意方可離校。超過請假期限而未續假的,未履行請假手續而擅自離校的,先離校后履行請假手續的,一律視為曠工(特殊情況可帶假或電話請假,但回校后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事假一天以內的,分別向部分管領導請假;事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3、女職工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可按病假處理。
4、教師請事假1天,扣發本人當月工資40元。后勤工作人員事假1天,扣除本人工資30元。
(二)病假。
1、病假須持相關證明予以說明。病假一天以內,分別向部分管領導請假;病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2、教師請病假1天,扣發當月工資30元。后勤工作人員病假1天,扣除本人工資20元。
3、因不可抗拒的事故住院且不能繼續工作的,按合同有關規定執行。
(三)其它。
2、因事因病請假或因公離校時,必須報告部門主任批準,并移交課程,否則無人上課,應由原任課教師負責,并罰50元。其他人員曠工1小時扣除本人工資20元。
3、曠工:未經學校領導批準,擅自離開教學崗位,一律以曠工論處。曠工一天者,按日平均工資的2倍扣除,曠工累計5天以上者給予辭退。
4、無故連續曠工3天或一學期累計曠工5天以上的給予辭退處理。
5、上班時間聊天、干私活、到宿舍睡覺,或隨意離開學校30分鐘以上,發現一次罰10元-30元。
6、學校集合、開會或參加集體活動等遲到或早退每次扣款10元,缺勤扣款20元,無故缺勤扣款40元。
7、教職員工因私事離崗,全月累計按事假扣發工資。
常規工作處罰規定。
1、全體教職工必須形成“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集體”的觀念。在工作中自覺服從各級管理者的管理與安排,不服從管理與安排的,視具體情節扣款10-100元。
2、無教案上課,一次罰20元。檢查教案和批改作業,未達到《教學常規管理規定》者,每少一次分別罰10元。坐著上課,發現一次扣10元。
3、上課穿拖鞋、背心或玩弄手機、每次罰20元,曠課1節罰50元。
4、體罰學生、擅自對學生停課者,每次罰20元。
5、師德修養差,在校吵架、打架、搬弄是非、影響較壞者,根據情況輕重每次罰30~300元。體罰、變相體罰、辱罵學生,發現一次罰20元。
6、學科合格率低于政教部制訂的教學目標指數,罰全期工資5%。(根據班級情況酌情考慮)。
7、擅自停課、影響教育教學秩序者,罰100元。
8、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給學校財產和師生安全帶來損失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9、違反校紀校規,不履行崗位職責,造成不良影響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10、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一次不到位扣10元,對班級事務處理不當,或不管不問每發現一次扣20元。
11、教師上課對學生要求不嚴,放任自由,學生無故缺課,每發現一次扣任課教師20元。
12、嚴格執行本校《中小學收費管理規范要求》,未經學校同意,班主任及學科教師不準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輔導參考書,違反規定,家長投訴罰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