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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合同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一
第一條為實現依法治理企業,保障公司內部管理的有序進行,促進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開展,提高經濟效益,減少和避免合同糾紛,防范重大風險,進一步加強公司各類合同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議等。
第三條凡以公司名義對外發生經濟活動的,應當簽訂經濟合同。
第四條訂立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五條本制度所包括的合同有買賣、租賃、運輸、設計、銷售、采購、借款、維修、保險等方面的合同,但不包括勞動合同和勞務(勞務派遣)合同。
第六條公司各類合同、協議、授權委托、對外發函等的審批、用章原則上都必須通過釘釘走“合同審批”前置程序。對未通過合同審批前置程序的文件,印章管理人有權拒絕加蓋印章。
第七條法務負責合同的初審工作,主要審核合同信息完整性、內容是否合法、權利義務是否對等、違約承擔等,并結合實際情況給出具體修改建議。
第八條總經辦負責合同的最終審核及蓋章。
第九條合同正式簽訂后,相關經辦人員需在法務處對該合同進行合同編號,并將原件交至公司人資行政部存檔保留。
第十條合同的主體。
(一)訂立合同的主體原則上由公司或所屬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擔任,其他部門、個人等若確需以個人名義對外簽訂合同的,需提前報備。
(二)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等進行基本調查,不得與未經授權許可的自然人簽訂合同,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符的經濟合同。
(三)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須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方能對外訂立書面經濟合同。
(四)對外訂立經濟合同的授權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業務委托兩種授權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別指定的重要人員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權方式,其他一般人員均采用業務委托的授權方式。授權委托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授權生效。
(五)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合同,確有必要簽訂,則在訂立合同時必須附上履約相對方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訂立合同,除及時交割(銀貨兩屹)的簡單小額經濟事務外,應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指形成可保存且有效的合同、協議書、公文信件、函件、數據電文(包括傳真、電子郵件等)等。
(一)當事人的名稱、住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合同抬頭、落款、公章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相關資信材料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等應保持一致。
(二)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產品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承攬合同應詳細約定各時間節點及費用支付等問題。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三)數量條款。
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送貨單、發票等)。
(四)質量條款。
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憑樣品交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生產方式及樣品式樣。
(五)價款或報酬條款。
1、價款或報酬、支付節點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或做相關其他優惠的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
2、價款的支付方式如銀行轉賬、匯票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除涉及金額較小外,一般不采用現金結算,若確實情況特殊需采用現金則需支付時要求對方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收據及發票。
(六)履行期限、地點及方式。
1、履行期限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2、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住所地。
3、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運單,倉庫管理員簽單等。
(七)合同的擔保條款。
在合同簽訂中若對方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提供擔保的,應經總經理批準并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八)知識產權和保密條款。
對制作、創作、設計、開發、研究、商標等可能涉及知識產權權利的合同應當約定知識產權條款對其權利歸屬進行明確約定;對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商業秘密等需對重要內容進行保密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原則上都需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雙方的通訊地址及通訊終端,對于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合同必須約定合同聯系制度。
(十)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要特別注意違約責任,并根據合同的公平性最大限度降低自身違約成本。
(十一)不可抗力。
合同中要明確約定不可抗力發生時各自的損失承擔,以及哪些情形屬于不可抗力。
(十二)爭議解決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除對方明確表示不可改變合同條款外,爭議解決方式一般不采用仲裁。
采用訴訟解決爭議的,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糾紛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重新簽訂書面協議。重新簽訂新協議的.,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相關部門在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通知書后,應當及時向總經辦匯報并通知公司法務,經公司決策后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對方在質量、數量、價格、交貨日期、付款日期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約定,承辦人應及時以公司名義向對方提出書面異議或變更、解除合同的要求,并在咨詢法務處理意見后向總經辦匯報有關情況。
第十五條在合同中可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對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三)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以當事人雙方所達成協議的約定為準。
第十八條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按照合同簽訂程序報原審批人員批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第十九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納入本制度規定的管理范圍。
第二十條公司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第二十一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及時跟進雙方履行情況。履行買賣合同需要交付的,在貨品交付時應簽署相關確認收貨單據,并一式兩份,公司留存一份。向對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存留已開票證明。
第二十二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經辦人員發現對方出現以下情況時,應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備至公司:
(一)經營情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二)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合(兼)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的合同經辦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賬,確認雙方債權債務關系。
第二十四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第二十五條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內(一般在一個月以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見或對方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人員和總經理,并將具體情況告知法務人員,由法務人員根據具體情況擬出可行性意見,報總經理決定。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公司法務和總經理。
第二十六條公司決定采取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并相關證據材料報送公司法務人員。
第二十七條管理職責。
(一)法務是公司合同歸檔管理工作的管理者,其主要職責有:
1、對合同進行歸檔管理(包括掃描并進行電子歸檔管理);
2、對公司各類合同信息完整性審查及內部合同歸檔編號管理;
3、負責日常合同出借及收回登記管理。
(二)人資行政部指定專門人員協助法務開展上述工作。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類合同內部編號管理。
(一)公司各類合同根據公司各分、子公司進行分類。
(二)各類合同均按級編碼進行分類編號,各編號之間以“—”號間隔。
(三)公司各類合同按照四級編碼進行編號歸檔管理。
1、一級編碼:區別各地區的合同。
2、二級編碼:區別合同的公司/部門歸屬。
3、三級編碼:為具體的簽訂年月。
4、四級編碼:根據合同簽訂先后順序編流水號。
(也可依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符合公司需求的編號模式)。
(四)補充協議的處理。
補充協議是指對合同的補充、變更、解除等而訂立的協議,與合同共用一個編號,根據補充協議的簽訂順序在流水號后用括號以阿拉伯數字標識。
第二十九條法務負責履行期限較長(超過一年)合同的履行跟進,對發現履行存在一定風險的合同進行備案并及時跟進,避免造成更大損失。
第三十條合同歸檔后,應納入檔案室存放,由合同管理人管理監護。
第三十一條需查閱或借出檔案的,應當通過釘釘流程發起資質使用流程,并在合同管理人員處報備并登記。
第三十二條公司、所屬各公司全體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
第三十三條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予以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依法向責任人追償:
(一)未通過合同審批流程、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二)為他人提供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三)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第三十四條公司員工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五條凡因未按規定處理合同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第三十六條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合同作為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和憑證,屬于公司商業秘密,相關人員應當保守合同秘密,任何人未經授權不得泄露、傳播、復制。
第三十八條收受他人利益,出賣公司商業秘密或從事商業間諜活動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行政單位合同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二
前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已實施,合同管理內部控制是《規范》的一項重要內容。本制度闡述了行政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目標、主要內容、關鍵崗位及內部工作流程,分析了行政事業單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風險,并提出了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主要措施。
利并承擔民事義務的法人單位,其在履行社會合同,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隨著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及依法行政的深入推進,行政事業單位作為能夠獨立享有民事權管理職責,提供公共服務或從事民事法律行為時簽訂的經濟合同正在逐年增加,單位面臨的合同風險也日趨加大,合同管理已經成為單位經濟管理活動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合同管理指單位為實現合同目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在合同從立項、談判、起草、審批、生效、履行、變更、糾紛解決以及合同歸檔的整個工作流程中所進行的一系列行為的統稱。從工作實踐角度來看,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立項、合同談判、合同起草、合同審批、合同簽約、合同文件、合同執行、合同結算、合同變更等一系列環節和內容。
行政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是指由單位決策層、執行層、監督層共同實施的、旨在合理保證實現單位合同目標、有效維護單位合法權益、降低合同風險、有效提升單位公共服務的效率效果、防范合同舞弊、預防腐敗的過程。
1.確保合同立項民主科學,合同訂立事項須經過決策層的集體科學決策并履行授權審批程序,防止遺漏應訂立合同的經濟事項,防止以口頭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單位名義對外簽訂擔保、代替書面合同辦理經濟事項,防止未經授權擅自以單位名義簽訂合同,或者違反投資及借貸合同。
2.確保合同訂立周密嚴謹,合同訂立前經過公平有效的談判或協商,確保起草的合內容完整,合法有效,無法律漏洞或權利義務瑕疵;合同文本措辭嚴謹,邏輯周密;正式合同訂立前應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核,防止因合同文本失當而導致單位利益受到損害。
3.確保合同履行有效監控,時刻關注合同履行情況,遇有特殊情況造成履約困難,或發生合同糾紛、變更、解除等情況時,確保能及時采取應對措施,維護單位合法權益。
4.確保合同檔案安全完整,確保與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等事項相關的檔案能夠及時整理留存,確保合同檔案安全完整,保密,防止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訂立與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商業秘密。
1.職責分工控制。明確劃分各職能部門在合同管理方面職責分工,確保單位部門職責明確,合理分工,各司其職,順暢溝通。
2.決策機制控制。建立科學、民主、高效的合同訂立決策制度,確保合同立項合理合法能夠有效滿足單位的管理要求,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合同風險。
3.訂立審批控制。建立合同文本訂立審批流程,將與合同管理相關的職能部門均納入審簽流程,確保合同文本周密嚴禁,無重大法律或專業疏漏。
4.履行監管控制。重視合同履約監控,在合同訂立后及時關注合同履約進展,發現隱患及時處理,防止簽訂后因缺乏監管而失控。
5.考核追蹤控制。與合同崗位責任制結合,健全合同管理考核追蹤制度,定期考核合同管理情況及合同履行效果,切實實現合同風險防范問責。
行政事業單位的合同管理同時牽涉單位內部外部的多個部門及崗位,外部包括:合同對方當事人、技術及法律領域專家等。內部包括:合同事項發起部門(合同執行部門)、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審計、紀檢及財務部門,單位決策層及各部門內部的相關崗位工作人員。
2.流程節點簡要說明。
狹義的合同風險是指在合同訂立、履行、變更、終止的過程中因行為不當給合同當事人造成的利益損失,如合同對象選擇不當造成履約困難,合同文本不嚴謹造成單位合法權益損失,合同內容不符合法律法規相關規定造成合同無效等等。合同風險種類多樣,形成原因錯綜復雜,總體來看,行政事業單位的合同風險主要存在于合同調查、談判、起草、審批、簽訂、履行、變更及合同保管等環節。
1.合同調查立項環節。合同調查立項環節,單位面臨的主要風險包括:前期未對合。
同事項作出恰當的可行性評估,未對合同事項做出科學決策,立項重復或者不合理,無法滿足單位管理要求;或者是在對合同對象進行背景調查時,·對被調查對象的履約能力和商業信譽未給予恰當評價,將不具備履約能力的對象確定為準合同對象,將具有履約能力的對象排除在準合同之外,無形中加大合同違約風險。
2.合同協商談判環節。協商談判環節的風險主要包括:忽略合同關鍵條款、對合同中的關鍵、重大問題做出不當讓步;泄露與合同談判相關的單位機密。比如:對合同標的物的數、質量、技術標準。價款、酬金支付方式、履約期限、地點、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方法等涉及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的核心條款做出了不當的讓步或遺漏。最終損害單位利益。
3.合同起草審批環節。在合同文本起草及審批環節,行政事業單位面臨的主要風險。
包括:合同文本內容存在的不合理、不嚴密、不完整、不明確、表述不當或者可能引起重大誤解的條款;合同文本內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導致合同無效;在合同審核過或國家產業政策導致合同無效;在合同審核過程中沒有發現并糾正合同不當內容和條款。
4.合同簽署生效環節。合同簽署生效環節的風險包括:空白法人授權書管理不當,超越法人授權期限或事項簽訂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當,為未經過審批流程的合同加蓋了合同印章;簽署后的合同被篡改;已簽署合同未妥善保管,發生合同糾紛時無法舉證等。
5.合同履行環節。合同履行過程匯總的風險主要包括:本單位或對方沒有恰當地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發生合同糾紛處理不當損害單位利息;危機時發現對方的違約行為并采取補救措施;對方違約時未及時追究其違約責任。
6.合同變更、終止環節風險。此環節包括:應當變更合同內容或條款但未及時給予變更;合同變更未履行內部審批手續至合同變更不當或無效;未達到終止條件的合同終止;合同終止未及時辦理相關的手續等。
1.建立健全內控制度,明確職責分工。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內控制度,明確設置經濟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并根據需要設置合同審核部門,同時應明確歸口管理部門以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在合同管理各個環節的職責。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負責組織合同訂立會審、合同檔案管理等工作,配合合同執行部門監控合同履行,在發生合同糾紛時協調相關部門介入處理;合同訂立事項的發起部門(執行部門)應負責開展合同項目可行性研究、合同履約對象背景調查,經濟事項談判、合同文本起草、對重大合同提出會審申請等工作,同時也應對部門牽頭訂立的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控,并在合同發生糾紛時介入處理;合同審核部門負責對擬定的經濟合同進行審核,重點關注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經濟學和嚴密性。
2.建立科學民族的合同決策機制。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科學、民主、高效的合同訂立決策制度,合同訂立事項立項前應充分論證項目的必要性,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合訂立決策應堅持民主、回避原則、對于部門影響重大或者涉及較高專業技術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應組織技術、法律、財會等領域的專家參與討論決策,必要時可聘請外部專家參與相關工作,以確保合同訂立周密嚴謹,最大限度地保障單位單位的合法權益。
3.完善合同訂立審批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經濟合同訂立審批制度,明確合同在訂立。簽署、變更、解除等環節的授權審批權限,將單位的審計、紀檢、財務等職能部門納入合同訂立審批流程中,與合同事項發起部門(執行部門)及合同歸口管理部門一并作為合同審簽的環節;明確合同的簽署權限;妥善保管印章和空白法人授權書,明確法人授權的期限和事項,防止未經授權擅自以單位名義簽訂合同或者是無權越權代理情況出現。
4.加強合同履行監控,有效防范違約風險。
單位應建立經濟合同履行監管制度,明確由合同執行部門跟蹤合同履行情況,遇合同履行困難或合同糾紛由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協調解決;確保合同當事人遵循誠信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發現履行隱患時及時反饋,并采取保護性措施;確保在發生合同違約或合同糾紛時,能夠迅速反應,在規定時效內依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防止因履約監控缺失損害單位權益。
5.建立合同考核追蹤機制,確保內控機制有效運行。單位應建立合同管理考核追蹤制度,切實建立合同風險防范問責機制,明確合同管理流程中的各崗職責。行政事業單位應定期對合同決策、訂立、履行等管理情況進行分析評估,發現管理隱患及改善解決,在出現合同風險時應科學客戶地分析原因,對于因單位內部人員工作疏忽造成的損失,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確保上述合同管理內控機制能夠有效執行,避免管理程序流于形式。
行政單位合同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三
分行秘書向行政事務部領取,登記領用日期、領用部門、領用名稱、領用份數、領用編號、代表簽名。
1、業務人員向自己所在分行的秘書領取《看樓書》、《業務委托書》、《獨家代理委托書》、《收鑰匙條》,并登記領用日期、領用名稱、領用份數(每種限領5份)、領用編號,使用后將公司存檔一聯交由行政部文員統一保管,并登記使用份數,如有作廢須交回行政文員登記作廢份數。
2、業務人員須經自己所在分行的經理同意,方可向秘書領取《購售房委托合同》、《房屋租賃給約》、房屋轉讓合約》(每次限領一份)。簽署完畢后交由經理審核簽名確認,方可生效。經理聯留存,以備跟進,公司聯、財務聯由秘書送至總部。
3、遺失處罰:
(1)委托書、看樓書遺失者,每份扣款50元,該款項轉入分行活動基金帳戶,并附解釋信一封。
(2)《購售房委托合同》、《房屋租賃合約》、《房屋轉讓合約》等文件資料遺失的.,責任人應在遺失之日起三日內在《深圳特區報上》刊登遺失聲明,并接受罰款1000元,給公司造成損失者,公司有權對責任人進行追償。
1、合同、成效報告、交易須知及房產證原件、查檔單等資料應于簽訂合同當日由分行經理或秘書送至法律部審核,審核通過的,分送財務部和客服部作為辦文及核算之用。
2、財務部以合同和有效成交報告與客戶結算費用和款項。其他情況說明不具有結算效力。
3、區域經理簽成交報告時要核對電腦記錄,確認是否為轉介。
4、(1)所有的退定及退首期房款申請必須經區經簽字審批方可辦理;
(3)退款金額達到8萬元(含8萬)以上必須由交易中心總監簽字審批后方可辦理。
行政單位合同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四
第一條為了規范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指導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代表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三條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第四條勞動合同簽訂。
(一)新員工入職手續辦理完畢后一個月內完成勞動合同簽訂。
(二)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
(三)勞動合同必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章,并加蓋公司公章后生效。
(四)勞務派遣人員勞動合同由勞務派遣單位負責簽訂。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期限。
(一)一般員工,原則上簽訂3年期合同。
(二)續訂勞動合同時,原則上與原勞動合同期限相同。
(三)符合無固定期限規定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六條勞動合同續訂、終止、變更。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勞動合同。
(二)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由乙方提出要求,可續訂勞動合同。
(三)因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或客觀原因發生變化的,經雙方協議一致確認后,可變更勞動合同相應條款。
(四)勞動合同屆滿或合同中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可終止勞動合同。
第七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隨時可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乙方采取欺詐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解除本合同: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九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連續工作15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十條經濟補償或賠償規定。
(一)員工在合同期限內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或自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書中約定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按合同書中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補償。
(二)雙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按損失程度給對方賠償。
第十一條公司與員工因勞動權力和義務產生分歧引起爭議的,依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直至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三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行政單位合同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五
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加強全國人大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國有資產,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保障全國人大行政單位履行職能,根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國人大行政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行為。
本辦法所稱全國人大行政單位,包括全國人大機關行政本級、法制工作委員會、離退休干部局等獨立核算的行政單位(以下統稱人大機關)。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人大機關國有資產,是指由人大機關占有、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稱,即人大機關的國有(公共)財產。
人大機關國有資產包括人大機關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形成的資產,國家調撥給人大機關的資產,人大機關按照國家規定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無形資產等。
第四條 人大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二)推動國有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三)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四)監管尚未脫鉤的經濟實體的國有資產,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五條 人大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資產評估、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產權登記、資產清查、資產統計報告和監督檢查等。
第六條 人大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活動,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
(二)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
(三)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
第七條 人大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實行國家統一所有,財政部、全國人大會辦公廳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人大管理局)監管,單位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財政部是負責中央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對中央行政單位國有資產實行綜合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五)負責中央行政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監督、管理;
(六)對中央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九條 人大管理局根據有關規定負責人大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的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組織實施人大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負責具體組織人大機關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
(四)負責對人大機關資產配置事項進行審核或審批;
(六)負責對人大機關房屋、土地、車輛及規定權限內的資產處置事項進行審核或審批;
(七)按規定向財政部報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情況。
第十條 人大機關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實施具體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二)負責本單位國有資產的賬卡管理、清查登記、統計報告及日常監督檢查等工作;
(四)負責辦理本單位國有資產的配置、處置、出租、出借等事項的報批手續;
(六)向人大管理局負責,并報告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情況。
第十一條 人大機關應當明確國有資產管理的機構和人員,加強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第三章 資產配置
第十二條 人大機關國有資產配置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
(二)與本單位履行職能需要相適應;
(三)科學合理,優化資產結構;
(四)勤儉節約,從嚴控制。
第十三條 對國家或相關主管部門規定有配備標準的資產,人大機關應當按照標準進行配備;對沒有規定配備標準的資產,人大機關應當從實際需要出發,從嚴控制,合理配備。
對人大機關要求配置的資產,能通過調劑解決的,原則上不批準重新購置。
第十四條 人大機關房屋的配置,按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管理的規定辦理。所需支出需要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必須納入部門預算報財政部審批。
第十五條 人大機關土地的配置,按照國家有關土地管理的規定辦理。所需支出需要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必須納入部門預算報財政部審批。
第十六條 人大機關公務用車的配置,按國家有關公務用車管理的規定辦理。
部長級干部專車,由人大管理局配備或批準配備,所需經費納入部門預算報財政部審批。
副部長級干部工作用車和其他公務用車,實行編制管理,按照國家規定的配備標準和車輛編制數配備,所需經費納入部門預算報財政部審批。
第十七條 除房屋、土地、車輛外,人大機關購置其他有規定配備標準的資產,應當按下列程序報批:
(三)財政部根據人大機關國有資產狀況和人大管理局的審核意見進行審批;
(四)經財政部審批同意后,人大機關可以將資產購置事項列入單位年度部門預算,并在編制年度部門預算時將批復文件和相關材料一并報財政部,作為審批部門預算的依據。未經批準,不得列入部門預算,也不得列入單位經費支出。
第十八條 人大機關經批準召開重大會議、舉辦大型活動等需要購置資產的,按照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程序報批。
第十九條 人大機關購置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資產,依法實施政府采購。
第二十條 人大機關資產管理部門應當對購置的資產進行驗收、登記,財務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第四章 資產使用
第二十一條 人大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國有資產使用管理制度,規范國有資產使用行為。
第二十二條 人大機關應當認真做好國有資產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到物盡其用,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防止國有資產使用中的不當損失和浪費。
第二十三條 人大機關對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應當定期清查盤點,做到家底清楚,賬、卡、實相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二十四條 人大機關應當建立嚴格的國有資產管理責任制,將國有資產管理責任落實到人。
第二十五條 人大機關不得用國有資產對外擔保。
第二十六條 人大機關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舉辦經濟實體。在本辦法頒布前已經用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舉辦經濟實體的,應當按照國家關于黨政機關與所辦經濟實體脫鉤的規定進行脫鉤。脫鉤之前,人大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經濟實體的經濟效益、收益分配及使用情況等進行嚴格監管。
財政部、人大管理局應當對其經濟效益、收益分配及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 人大機關擬將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對外出租、出借的,必須事先履行審批程序:
(三)財政部根據人大機關國有資產狀況和人大管理局的審核意見進行審批;
(四)經財政部審批同意后,人大機關方可進行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借事項。
第二十八條 人大機關出租、出借的國有資產,其所有權性質不變,仍歸國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及財政國庫收繳管理的規定上繳中央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九條 對人大機關超標配置、低效運轉或者長期閑置的國有資產,由人大管理局商財政部予以調劑使用或者處置。
第五章 資產處置
第三十條 人大機關國有資產處置,是指人大機關國有資產產權的轉移及核銷。包括各類國有資產的無償轉讓、出售、置換、報損、報廢等。
第三十一條 人大機關國有資產處置的范圍包括:
(一)閑置資產;
(二)因技術原因并經過科學論證,確需報廢、淘汰的資產;
(四)盤虧、呆賬及非正常損失的資產;
(五)已超過使用年限無法使用的資產;
(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處置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人大機關處置國有資產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處置。
第三十三條 資產處置應當由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技術部門審核鑒定,提出意見,按審批權限報送審批。
第三十四條 資產處置審批權限:
(一)房屋處置,按國家有關房屋管理的規定辦理,報財政部備案。
(二)土地處置,按國家有關土地管理的規定辦理,報財政部備案。
(三)車輛處置,由人大管理局審核提出處理意見,報財政部審批。
(四)單位價值或批量價值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的其他國有資產的處置,由人大管理局審核提出處理意見,報財政部審批。
單位價值或批量價值200萬元以下的資產的處置,由人大管理局審批。具體辦法由人大管理局制定,報財政部備案。
(五)人大機關劃轉撤并時處置資產,及向其他部門、向地方調撥資產的,應當報人大管理局、財政部審批。
第三十五條 人大機關國有資產處置應當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資產的出售與置換應當采取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三十六條 人大機關國有資產處置的變價收入和殘值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及財政國庫收繳管理的規定上繳中央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三十七條 人大機關分立、撤銷、合并、改制及隸屬關系發生改變時,應當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清查登記,編制清冊,報送人大管理局、財政部審批、處置,并及時辦理資產轉移手續。
第三十八條 人大機關聯合召開重大會議、舉辦大型活動等而臨時購置的國有資產,由主辦單位在會議、活動結束時按照本辦法規定報批后處置。
第六章 資產評估
第三十九條 人大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相關資產進行評估:
(一)人大機關取得的沒有原始價格憑證的資產;
(二)拍賣、有償轉讓、置換國有資產;
(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條 財政部會同人大管理局組織人大機關國有資產評估工作。
第四十一條 人大機關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實行核準制和備案制。實行核準制和備案制的項目范圍、權限由財政部另行規定。
第四十二條 人大機關國有資產評估工作應當委托有資產評估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
第四十三條 人大機關進行資產評估,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并對所提供的情況和資料的客觀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評估機構獨立執業。
第七章 產權糾紛調處
第四十四條 產權糾紛是指由于財產所有權、經營權、使用權等產權歸屬不清而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五條 人大機關與其他行政單位之間發生的產權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人大管理局、財政部商有關部門、地方調解、裁定。必要時,報國務院裁定。
第四十六條 人大機關與非行政單位、組織或者個人之間發生的產權糾紛,由人大機關提出處理意見,并報經人大管理局、財政部同意后,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照司法程序處理。
第八章 資產統計報告
第四十七條 人大機關應當建立資產登記檔案,并嚴格按照財政部規定的格式、時間等要求,定期將本單位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向人大管理局做出報告,經人大管理局審核、匯總后,報送財政部。
財政部、人大機關應當建立和完善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對國有資產實行動態管理。
第四十八條 人大機關報送資產統計報告,應當做到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并對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變動、處置等情況做出文字分析說明。
第四十九條 財政部應當對人大機關報送的年度資產統計報告進行審核批復,必要時可以委托有關單位進行審計。
經財政部審核批復的統計報告,應當作為預算管理和資產管理的依據和基礎。
第五十條 財政部可以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進行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辦法,由財政部制定。
第九章 監督檢查
第五十一條 財政部、人大管理局、人大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
第五十二條 財政部、人大管理局、人大機關應當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堅持單位內部監督與財政監督、審計監督相結合,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檢查相結合。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全國人大會辦公廳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執行行政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國有資產管理,依照本辦法執行;其他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國有資產管理,執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
人大機關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執行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
一、認真執行各項財經法規,發揚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傳統,發揮經費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嚴格財務審批制度,實行局長、辦公室、經辦人審批簽字。局內一切費用支出、貨款劃撥必須經局長批準、辦公室和經辦人簽字后,方可支付。未經簽批而私自辦理報銷、劃撥手續的,財務人員停職追回。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財會人員和當事人共同承擔。
三、實行當周報賬制。每周的單據于周一由局長簽字報銷,確實不能簽字時,另行通知
四、日常辦公用品統一由辦公室購置,購置時,先寫申請,報局長批準后方可購買。對于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須經局長或局長辦公會議審批。購買時,需兩人以上參加,一人負責,私自購置的不予報銷。
五、財產由辦公室負責登記,造冊存檔。實行領用簽字的管理辦法,做到購進有入庫單,領出有支出憑證。各科室領取辦公用品,科長領取并簽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愛護公物,誰損害誰賠償,誰丟失誰賠償。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會議,需要打印、復印的各種材料、文件、報表,原則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況特殊確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機關的副局長審批,由辦公室出據打印憑證并登記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辦理,私自隨意打印者,費用自理。
七、各種會議,食宿等費用支出,必須經局長,分管局長簽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經批準擅自安排的費用自理。
八、必要的業務招待,要本著“節約、適度、從儉”的原則,由辦公室統一出據派餐單,經局長、分管局長批準并按規定標準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種報表、例會及各鄉鎮計生辦工作人員來局請示、匯報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則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內)。未經批準擅自安排的不予報銷。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費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內,住宿費控制在60元以內(特殊情況除外)。
十、各級舉辦的業務學習、培訓班,經局長同意后,方可參加。學習期間的培訓費、食宿費,按上級業務部門的要求和財務部門有關規定報銷,車船費報銷往返一次。
十一、對外使用的收支憑證一律由財務科負責,其它任何科室無權收支現金。嚴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臨時借款的,必須填寫借款憑證、注明結帳還款日期,經局長審批簽字后,財會人員方可借付。對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給予財會人員紀律處分。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有關財會人員和當事人共同承擔。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財會人員堅持日清月結,每月報表必須于下月5日前向局長提供。
十三、群眾監督。財務人員應做到帳目清楚,手續完備,日清月結,現金收付準確無誤,并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干部職工對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項可以通過正當渠道提出,經領導批準,由財務科解釋,保證經費的正確使用。
行政單位合同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六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檔案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二、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三、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為規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1、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2、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3、負責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并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4、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一文本。
5、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放和管理。
6、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審查。
7、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8、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9、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行政單位合同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七
知不覺加入到__這個大家庭已經一年多了,時間說短不短,說長不長。這段時間給我的感覺卻是非常親切,親切的領導,親切的同事,也非常的溫馨,溫馨的工作環境,溫馨的工作氣氛。過去的近一年多的時間里發生的點點滴滴,更是讓我時常回味,時常想念。在__的這段時間,不僅認識了這么多好同事,更多的是學到了很多東西。在新的一年即將到來的美好時刻,我把自己這一年來的工作做了一個總結,有值得肯定的工作成績,也有不足的工作缺點,也希望通過總結,對自己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也請領導,同事對我的工作進行監督2020年機關財務年終總結2020年機關財務年終總結。
一、在政治思想方面。
我主動要求進步,能夠嚴格遵守局里各項規章制度,在思想和行動上嚴格要求自己。一方面,注重加強自己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修養,思想覺悟和政治理論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另一方面,通過積極參加爭先創優、熱愛偉大祖國,建設美好家園、機關文化建設年、爭做一名合格的公職人員等一系列活動,對提高政治素質重要性的認識更加深刻,對投身社保事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信念更也更加堅定。
二、在學習及文體活動方面。
一是加強政治理論、業務知識學習。從講政治的高度來認識加強理論學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堅持把學習和積累作為提升自身素質,提高工作能力的基本途徑,堅持把參加各種學習活動與自學結合起來,并認真做好重點學習筆記,撰寫相關心得體會,做到個人與組織相一致,理論與業務相結合。同時,通過積極參與每期的科務會、財務例會、業務經辦知識競賽等,加強了對基金財務知識、社保業務政策知識的了解、認識和學習,提高了理論聯系實際的工作能力。二是積極參加局里組織的各項文體活動。其中,代表局機關三支部參加局里組織的羽毛球賽,獲得團體第一名好成績。另外,積極參加全市機關干部才藝大賽,也贏得了榮譽。
三、工作完成情況。
一是在做好和會計賬的對賬工作的基礎上,認真完成了定期與銀行、財政專戶、自治區社保局的各項社保基金收支對賬工作。一方面,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清理未達賬項,保證了基金財務數據的準確性。另一方面,加強與財政的溝通,完成了社保基金投資國債、定期存款進行保值增值的核對統計工作。另外,完成了新系統上線以來,有關基金出納業務的優化及問題的反饋、協調處理工作。同時,從今年1月起全局出納正式開始使用自治區社會保險基金業務與會計一體化信息系統出納管理進行記賬工作,我按照領導安排,完成了該系統的前期測試、組織培訓、問題協調反饋工作,并對各分局出納的實際使用情況進行了必要的交流和指導。為了更好的運用出納管理系統,后期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統一明確了出納系統的操作流程和標準以及使用過程中的重點注意事項,大大方便了出納人員的實際操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做好了全年區屬退休教師差額工資待遇的發放工作。其一,做了大量年初的數據核對以及新增人員的待遇核定工作,為全年工資待遇發放打好了基礎。其二,及時完成了按月足額正常發放及補發差額工資工作,并建立了工資發放匯總臺賬。其三,重點做好了退休教師個人及管理單位的來電來訪來信的接待工作,避免了出現退休教師多跑腿、跑空趟的現象。其四,加強與財政廳企業處的溝通反饋,確保了區屬教師個別特殊人員的待遇發放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三是完成了城鎮居民大額醫療保險的征繳、退費工作。其一,完成了全年大額醫療保險批量報盤提交銀行的扣繳工作。其二,完成了各分局收繳報送的審核整理工作。其三,統一規范了業務流程,并分別建立了征繳、退費情況的電子臺賬,定期與各分局核對。
四是完成了各項基金支付的往來業務。其一,及時完成了基金網銀支付第一步審核、上傳文件操作。其二,做好了醫療保險預留保證金的劃轉支付工作。其三,負責完成了撥付各分局離退休醫療補助金、各險種周轉金等的審核支付操作,以及后續核對整理分局紅聯收據的返還情況的工作。其四,完成了基金支付退票的回單登記、退費險種查詢以及與結算崗的交接工作。其五,及時完成了月底錄入并核對各分局收支情況,以及對各分局收入戶、支出戶的網銀劃款工作。同時,負責完成了每月匯總上繳財政專戶社保基金,并向財政局報送社保基金下月用款申請額度。
五是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及時完成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和任務,并積極發揮自己的長處協助同事處理力所能及的日常事務。
四、在生活作風方面。
生活中繼續發揚勤儉節約、團結互助的優良作風,并有意識約束自己的言行,努力做到:能自己解決的絕不找領導解決,能暫時湊合的絕不跟領導反映,絕不提過分和無理的要求。同時,正確處理好工作與生活的關系,以積極健康的生活狀態為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2020年機關財務年終總結工作總結。
五、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是與領導同事的信任和幫助是分不開的,同時也意識到自身還存在著許多不足之處,與大家的期望還有差距。一是雖然在思想上始終與黨組織保持一致,但在行動上積極向黨組織靠攏方面做得還不夠好;二是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誤,雖然都及時補救,但還是影響了工作效率;三是對工作的繁雜性有時出現厭倦情緒、畏難情緒,精神狀態不夠好,導致進度較慢,需要認真加以克服;四是記賬對賬受其他工作影響不夠及時,同時,因為時間緊,工作(平面設計師年終總結2020)任務多,對支出戶未達賬項的定期清理情況也不理想。五是因為基本在財務崗工作,對具體業務經辦技能掌握較少,進而導致對各項業務政策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不夠,需要進一步加強學習。
針對以上的問題和不足,我將在以后的工作中認真加以克服,同時進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覺悟,通過不斷的學習進行彌補,克服不良情緒,積極主動的做好本職工作。在工作過程中也請領導和同事多批評多指教,使我取得更大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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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合同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八
一、駕駛員及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二、車輛實行統一派車制度,司機接不到辦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車(如遇特殊情況,可經領導批準直接出車,事后通知辦公室)。局領導去省、市和其他縣(市、區)開會、學習或下鄉由辦公室安排車輛。其他人員去省、市和其他縣(市、區)開會、學習、下鄉需要用車時,應提前一天向分管領導申請,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區內原則上不派車,特殊情況除外。司機不按指定路線行駛或執行非領導交派任務的,期間發生事故,一切費用和后果均有司機自負。
三、車輛實行定點加油。所有車輛一律憑所購買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長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則,油款一律不予報銷。
四、司機每天提前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工作,遲到或領導安排出車而不能及時出發的扣發當天考勤費。下班后及節假日期間,要將車輛鎖好入庫,堅決杜絕私自將車輛開出。否則,期間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機自負。
五、堅守工作崗位,有事要請假,嚴禁無事到其他辦公室聊天。
六、司機在執行任務期間,杜絕飲酒,杜絕酒后駕車。違者一次罰款三十元,期間若發生不良后果,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七、司機要堅持“保修并重”、“預防為主”和“保養重于維修”的.原則,要有計劃地安排好自己車輛的保修工作,禁止該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錯誤做法。因使用不當或不按制度規定保養車輛而支出維修、罰款等一切費用由司機本人承擔。
行政單位合同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九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單位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杜絕違紀違法行為,從源頭上預防腐敗,促進單位黨風廉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單位財務管理,是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單位經濟活動和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單位的財務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防止財產、資金流失、浪費或被貪污、挪用。
第三條單位的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購管理、資產管理、往來資金結算管理、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財務監督和財務機構等項管理。
第五條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按法定程序審核、報批。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組成。
第六條單位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和罰沒收入、財政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捐贈、其他收入等必須列入收入預算,不得隱瞞或少列。單位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實物),要據實及時入賬,不得隱瞞,更不得另設賬戶或私設“小金庫”。按規定納入財政預算的資金或罰沒款,要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及時繳入國庫,不得滯留在單位坐支、挪用。
第七條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專項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日常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專項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單位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事業發展設想,并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
第八條對財政下達的預算,單位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用款計劃和項目支出計劃。
第九條單位應加強對財政預算安排的項目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的申報、論證、實施、評審及驗收制度,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專項資金應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項目支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浪費、套取、轉移專項資金,不得進行二次分配。單位應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各項支出應當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財力購置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和其他設施。
第十一條單位的貨物采購、工程(含維修)和服務項目,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政府采購。
第十二條單位工作人員在政府采購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購標準:
2、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3、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
4、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5、與供應商惡意串通:
6、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7、開標前泄露標底:
8、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
9、其他違反政府采購規定的行為。
第十三條單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第十四條單位工作人員不得有下列違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
1、擅自多頭開設銀行結算賬戶:
2、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存儲;
3、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第十五條單位對外支付的勞務費、購置費、工程款、暫(預)付款等,應當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要求實行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形式結算的,不得以大額現金支付。
第十六條加強銀行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單位取得的各項貨幣收入應及時入賬,并按規定及時轉存開戶銀行賬戶,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應由單位專人負責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并定期與單位“總分類賬”核對余額,確保資金完整。“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與“總分類賬”應分別由單位出納、會計管理和登記,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七條單位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條加強往來資金的管理。借入資金、暫收、暫存、代收、代扣、代繳款項應及時核對、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影響資金的合理流轉。預(暫)付、個人因公臨時借款等都應及時核對、清理,在規定的期限內報賬、銷賬、繳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嚴禁公款私借,嚴禁以各種理由套取大額現金長期占用不報賬、銷賬、繳回余款,逃避監管。
第十九條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明確責任、劃分權限實行分檔審批、重大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通過領導集體研究決定。
第二十條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含:現金、各種存款、往來款項、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一條加強對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二條固定資產實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劃分為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類型進行明細核算,不得隱匿、截留、挪用固定資產。建立固定資產實物登記卡,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購建、使用、出租、投資、調撥、出讓、報廢、維修等情況,明確保管(使用)人的責任,保證固定資產完整,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第二十三條單位固定資產不允許公物私用或無償交由與單位無關的經營單位使用。
第二十四條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
第二十五條財務部門應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
第二十六條單位因機構改革或其他原因發生劃轉、撤銷或合并時,應當對單位資產進行清算。清算工作應當在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調撥、劃轉和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二十七條財務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單位內部的其他非獨立工作部門或機構不得脫離單位統一監督另設會計、出納,不得另立賬戶從事會計核算。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八條單位會計機構中的會計、出納人員,必須分設,銀行印鑒必須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會計、出納一人兼,銀行印鑒一人管的現象。
第二十九條財務部門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依法負責。
第三十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和財會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上級單位可派人會同監交。一般財務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可由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單位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三十一條單位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監督工作負領導責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第三十二條財務監督是指單位根據國家有關、雄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及下級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審核、檢查的行為。內容一般包括: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圍及標準、資產管理措施落實、往來款項的發生和清算、財務會計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三條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監督。單位預算的編制應當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單位的發展計劃,應當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壓、收支平衡”的原則。單位對各項支出是否真實可靠,各項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預算,有無漏編、重編,預算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執行等行為事項進行監督。
第三十四條單位收入的監督。收入是指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這部分資金涉及政策性強,應加強監督,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單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2、是否依法積極組織收入;各項收費是否符合國家的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應收盡收,有無超收亂收的情況。
3、對于按規定應上繳國家的收入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是否及時、足額上繳,有無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況。
第三十五條單位支出的監督。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所發生的資金耗費。支出管理是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的重點。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各項支出是否精打細算,厲行節約、講求經濟、實效、有無進一步壓縮的可能。
2、各項支出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開支范圍、開支標準使用;支出結構是否合理,有無互相攀比、違反規定超額、超標準開會、配備豪華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及其他設施。
3、基建或項目支出與行政事業經費支出的界限是否劃清,有無基建或項目支出擠占單位經費,或單位經費有無列入基建或項目支出的現象。應由個人負擔的支出,有無由單位經費負擔的現象。是否劃清單位經費支出與經營支出的界限,有無將應由經費列支的項目列入經營支出或將經營支出項目列入單位經費支出的現象。
第三十六條資產監督即對資產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的檢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范圍使用現金;庫存現金是否超過限額,有無隨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條抵庫的現象;有無違反現金管理規定,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的情況。
2、各種應收及預付款項是否及時清理、結算;有無本單位資金被其他單位長期大量占用的現象。
3、對各項負債是否及時組織清理,按時進行結算,有無本單位無故拖欠外單位資金的現象,應繳款項是否按國家規定及時、足額地上繳,有無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現象。
4、各項存貨是否完整無缺,各種材料有無超定額儲備、積壓浪費的現象;存貨和固定資產的購進、驗收、入庫、領發、登記手續是否齊全,制度是否健全,有無管理不善、使用不當、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損失浪費,甚至被盜的情況。
5、存貨和固定資產是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是否存在有賬無物、有物無賬等問題;固定資產有無長期閑置形成浪費問題;有無未按規定報廢、轉讓單位資產的問題發生。
第三十七條單位的財務執行情況,應在一定的范圍、時期內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三十八條單位應自覺接受審計、財政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行政單位合同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十
xx年度,隨著政府收支科目改革的不斷深入,全國經濟持續穩步發展的形勢下,我局堅持以執行預算為中心,以節約費用為重點,抓好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在省級和本級領導的正確領導下,依靠全體財務人員共同努力,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嚴格遵守《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為局管理和發展提供了優質的服務,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在平凡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現就xx年終財務分析如下:
(一)年終財務分析---年初預算分析。
本年度財政預算為×××元,比上年增加×××元。其中,基本支出×××元,比上年增加xx%,項目支出×××元,比上年增加xx%,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項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年終財務分析---本年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1.財政補助收入情況。
財政補助收入全年共撥入×××元,其中:基本支出全年共撥入×××元,項目支出全年共撥入×××元。
上級補助收入×××元,其他收入×××元。
2.事業支出情況。
事業支出全年共支出×××元,其中:基本支出全年共支出×××元(工資福利支出×××元,商品和服務支出×××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元),項目支出全年共支出×××元(工資福利支出×××元,商品和服務支出×××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元)。在所有支出中,其中xxx費、xxx費、xxx費開支較大,主要原因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上級補助支出×××元,主要用于xxxxxx方面。其他支出×××元,主要用于xxxxxx方面。
3.年終決算情況。
本年度單位共收入×××元,共支出×××元,年末事業結余為×××元,其中基本結余×××元,項目結余×××元,上年結余為×××元,今年比上年多(少)結余×××元。多結余或者是少結余的因是…………………………。
(三)年終財務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1.積極做好對其他應收款的清理工作。
其他應收款主要是職工出差和購物所借款項,這部分借款如不及時進行清理,就不能夠真實反映經濟活動和經費支出,甚至會出現不必要的損失,為此,,采取積極措施加以管理和清算。一是要控制應收款的資金額度。二是要縮短應收款的占用時間。三是要及時對應收款進行清理、結算。針對一些一直拖欠的職工,采取見面打招呼,讓其及時結賬清算。若仍不能進行清還,則每月從工資中扣還一部分,直至把借款清完。
2.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管理。
固定資產是臺站開展業務及其它活動的重要物質條件,其種類繁多,規格不一。在這一管理上,很多人長期不重視,存在著重錢輕物,重采購輕管理的思想。今后要加強這方面管理,財務處在平時的報銷工作中,對那些該記入固定資產而沒辦理固定資產入庫手續的,督促經辦人及時進行固定資產登記,并定期與使用部門進行核對,確保帳實相符。通過清查盤點能夠及時發現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妥善處理和解決管理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制定出相應的改進措施,確保了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收支管理是一個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收支管理,既是緩解資金供需矛盾,發展事業的需要,也是貫徹執行勤儉辦一切事業方針的體現。為了加強這一管理,臺站今后要建立健全了各項財務制度,這樣財務日常工作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實現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對一切開支嚴格按財務制度辦理,極大地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益,達到了節約支出的目的。
4.認真做好年終決算工作。
年終決算是一項比較復雜和繁重的工作任務,主要是進行結清舊賬,年終轉賬和記入新賬,編制會計報表等。財務報表是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和收支情況的書面文件,是財政部門和單位領導了解情況,掌握政策,指導臺站預算執行工作的重要資料,也是編制下年度臺站財務收支預算的基礎。所以我們要非常重視這項工作,放棄周末和假期的休息時間,加班加點,認真細致地搞好年終決算和編制各種會計報表。同時針對報表又撰寫出了詳盡的財務分析報告,對一年來的收支活動進行分析和研究,做出正確的評價,通過年終財務分析,總結出管理中的經驗,揭示出存在的問題,以便改進財務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也為領導的決策提供了依據。
××財務科。
xx年xx月xx日。
相關拓展:財務分析報告注意事項。
積累素材。
1、建立臺賬和數據庫。通過會計核算形成了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但是編寫財務分析報告僅靠這些憑證、賬簿、報表的數據往往是不夠的。比如,在分析經營費用與營業收入的比率增長原因時,往往需要分析不同區域、不同商品、不同責任人實現的收入與費用的關系,但這些數據不能從賬簿中直接得到。這就要求分析人員平時就作大量的數據統計工作,對分析的.項目按性質、用途、類別、區域、責任人,按月度、季度、年度進行統計,建立臺賬,以便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時有據可查。2、關注重要事項。財務人員對經營運行、財務狀況中的重大變動事項要勤于做筆錄,記載事項發生的時間、計劃、預算、責任人及發生變化的各影響因素。必要時馬上作出分析判斷,并將各類各部門的文件歸類歸檔。
3、關注經營運行。財務人員應盡可能爭取多參加相關會議,了解生產、質量、市場、行政、投資、融資等各類情況。參加會議,聽取各方面意見,有利于財務分析和評價。
4、定期收集報表。財務人員除收集會計核算方面的有些數據之外,還應要求公司各相關部門(生產、采購、市場等)及時提交可利用的其他報表,對這些報表要認真審閱、及時發現問題、總結問題,養成多思考、多研究的習慣。
5、崗位分析。大多數企業財務分析工作往往由財務經理來完成,但報告注材要靠每個崗位的財務人員提供。因此,應要求所有財務人員對本職工作養成分析的習慣,這樣既可以提升個人素質,也有利于各崗位之間相互借鑒經驗。只有每一崗位都發現問題、分析問題,才能編寫出內容全面的、有深度的財務分析報告。
報告指引。
財務分析報告盡管沒有固定格式,表現手法也不一致,但并非無規律可循。如果建立分析工作指引,將常規分析項目文字化、規范化、制度化,建立諸如現金流量、銷售回款、生產成本、采購成本變動等一系列的分析說明指引,就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發展趨勢。
財務報告不僅包括iasb現在就應該完善的財務報表,還包括管理者報告、政府報告、企業的社會責任報告等等。
更重要的是,今天的財務報告還和1前一樣,是在紙上完成的。我的祖父,是一名審計師。他完全是在紙上完成自己的工作。在這一點上,目前看來似乎還和100年前完全一樣。
但我想,在今天,隨著網絡和技術的發展,我們是時候改變這種形式了。如果iasb能夠掌控這種形式上的變化,那就太好了。雖然它一直都在關注xbrl,但現在的范圍還是太狹窄了。應該試著讓年輕一代的信息使用者通過網絡來獲取財務信息。看看孩子們,他們都在網上自由交流。他們沒有通訊錄,也不會給倫敦或者哥本哈根寄賀卡---這些都在網上做好了。而我們的財務報告,還只是在紙上。我們必須調整并且趕上來。這也是我在哥本哈根工作時進行的項目之一。我們必須找到一種方式,讓財務報告更加生動,滿足年輕一代的需求。這可能需要一種不同的流程。我們現在習慣于適合a4紙使用的流程。但未來,我們恐怕需要思考一種新的不同的流程來適合我們的ipad,電腦,甚至是手機的使用。
行政單位合同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了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節約開支,規范車輛管理,保證車輛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于我局所有職工(包括勞務派遣員工)和我局所有的公務車輛。
第三條辦公用車由辦公室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并指定車輛管理員具體負責。
第四條局領導不設專車,局領導和各科室工作人員因公事用車提前與辦公室預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和用車范圍給予合理安排調度,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去沈陽市(包括撫順、本溪、遼陽)以外的地區出差,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駕駛員出車。特殊情況下如辦公室人員因工作脫不開,由用車部門可安排開車技術較好的職工開車。
第五條嚴禁公車私用,違者按有關文件規定處理。
第六條用車登記。辦公室統一協調派車,用車前駕駛員到辦公室填寫“用車登記表”,用車登記表分為用車部門、用車事由、帶車人姓名、司機姓名、前往地點、行駛里程、出發時間、交車時間、取車時車況有無異常、交車時車況有無異常等項目,由司機本人如實填寫,每次用車都要登記。登記完畢,到管理員處領取車鑰匙、加油卡。
第七條油料管理。
1、辦公室統一購買加油卡,車輛采用加油卡加油,原則上不準在外現金加油。各科室用車時,到辦公室領取加油卡,加油時要到能使用加油卡的加油站加油,并保留加油小票,交車時粘貼在用車登記表的加油小票粘貼處。
2、特殊情況不能使用加油卡時,駕駛員應與車輛管理員溝通,經車輛管理員同意后方可以現金方式加油,詳細記錄時間、地點、升數、現金額,回單位及時核報,并在加油小票粘貼處寫明情況。
3、車輛管理員要視行駛里程對加油情況審查,防止加油卡私用。
第八條車輛管理人員應加強車輛情況檢查,不派有故障、未檢驗合格、保險到期的車輛。
第九條車輛行駛證放置在車內,車輛管理員要定期檢查,防止丟失。
第十條駕駛員出車前要對車輛認真檢查,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
第十一條駕駛員出車前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身心不適隨時報告,嚴禁帶病駕駛。
第十二條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員通訊工具要保持24小時暢通,便于隨時掌握車輛情況。
第十三條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第十四條嚴禁私自用車、嚴禁酒后開車、嚴禁將車借予他人或非駕駛人員駕駛,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對當事人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車輛管理員,及時處理,不得隱瞞不報。
第十六條當日能返回的派車任務,車輛不得在外過夜,駕駛員必須將車輛停放回單位。
第十七條當日不能返回的派車任務,駕駛員應將車輛停放在安全的地方或有人看管的停車場并將車輛鎖好。
第十八條除確因工作需要在外地不能返回單位外,下班后、公休及節假日公務用車一律回單位停放。
第十九條車輛保養。車輛管理員負責定期按要求進行保養,防患于未然;定期洗車,保持車內外清潔衛生;機件要定期檢查、擦拭、保養,確保車輛完好。
第二十條車輛維修。發現故障,駕駛員須及時報告車管員,車管員須及時向辦公室負責人匯報。車輛維修、設備更換和增添須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司機不得自行決定(特殊情況除外,但事后應及時報告)。車輛在維修的過程中,車輛管理員必須在維修現場進行監督,如發生項目變動,必須及時報告辦公室負責人,經同意后方能維修。長途出車發生故障時駕駛員要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并提出修車意見,經同意后進行修理。辦公室要認真選擇車輛維修單位,車輛修理完畢后,方能結算有關費用。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車輛管理員應加強車輛管理,及時清潔、保養、排除故障、檢車、購買保險,使車輛處于完好狀態。
第二十二條如派出車輛有故障、檢驗過期、保險過期:
1、出車之前用車部門發現,辦公室負全部責任,追究車輛管理員責任。
2、出車之前用車部門沒有發現,行車過程中發生我方無責任的事故,辦公室和用車部門各付一半責任,由辦公室牽頭處理相關事宜。
3、出車之前用車部門沒有發現,行車過程中發生我方負部分或全部責任的事故,用車部門負主要責任,辦公室負次要責任。由用車部門牽頭處理相關事宜。
第二十三條在派出車輛合格的情況下,行車過程中發生事故,用車部門負全部責任,負責處理相關事宜。
第二十四條在行車過程中發生問題,如果因駕駛員駕駛資格或違反交通法規原因導致保險不能正常履行的,用車部門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五條在行車及停車時因違反交通法規所產生的處罰由用車部門和駕駛員負責。
第二十六條酒后開車、將車借予他人、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等以上行為發生嚴重后果的,用車部門負全部責任,行為人承擔全部后果。
第二十七條未進行登記或未告知車輛管理員,私自用車的,出現問題,行為人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八條未經車輛管理員同意,現金加油的,不予報銷。
以上行為如果觸犯刑律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受到刑事處罰我局將會依照《公務員法》給予相關處理。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為使公司行政車輛有效使用、合理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降低車輛油耗,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分公司和工廠行政車輛管理。
1、公司行政車輛的定位:服務于公司經營、生產、營銷、工程、活動等事務。公司行政車輛優先保證工程搶修、銷售重要客戶拜訪和工程驗收、緊急采購和緊急發貨等重要而緊急事宜;各使用部門使用車輛需要經過相應流程審核,經批準后,車輛管理部門安排出車。
2、分公司車輛管理責任人為分公司總經理、工廠車輛和西直門總部車輛管理由行政部直接負責,行政部對分公司車輛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管,并留有車輛備用鑰匙。行政部車輛管理直接負責人負責建立所有車輛檔案,詳細記錄每輛行政車輛的機動車信息、維修保養、車輛年審記、車輛保險稅費繳納等情況,分公司同步建立相應的車輛檔案。
3、嚴禁公司非專職駕駛員駕駛公司車輛,如有特殊原因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否則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4、隨車人員應遵守駕駛員行車規定,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隨意叫駕駛員停車,非停車路段駕駛員有權拒停,嚴禁在車內嬉戲,打擾駕駛員駕駛。
5、為了提高駕駛員服務質量,乘車人員有義務對駕駛員技術、服務質量等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駕駛員考核重要依據之一。具體內容詳見《駕駛員服務質量評估表》。
1、車輛使用申請,實行審批制度,車輛使用部門或個人需理由充分,符合公司行政車輛定位原則;車輛管理部門需考慮事情輕重緩急,并估算派車成本,如確實需要派車方能簽批。
2、原則上使用部門至少提前一天申請車輛。申請流程:使用人提出申請—部門領導批準—車輛管理部門批準—通知駕駛員出車。具體流程:使用部門或個人填寫車輛《派車單》,經部門負責人或高管批準,車輛管理負責人簽字方可派車。
3、工廠車輛申請和西直門總部用車需經行政部車輛管理直接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公司車輛由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如簽字人不在現場,可電話確認,事后第一時間補簽字。
4、特殊緊急情況(如工傷、緊急病人或其它緊急事件)時必須得到車輛管理部門認可同意放行,同時駕駛員在行政日志上注明,車輛返回后由車輛使用部門補辦用車手續。
1、行政車輛費用項目可分為: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維修保養費等。
2、公司統一配置加油卡,由車輛管理部門充值和記錄,當油卡金額不足時,由駕駛員把行車日志記錄提供車輛管理部門,核實后方可充值。
3、車輛管理部門每天統計車輛費用,將費用明細上報至行政部。行政部車輛管理負責人每周末根據統計的行政車輛費用進行分析,并將產生的費用分攤到使用部門或者個人,并列出車輛費用分析柱狀圖。具體內容詳見《行政車輛費用分析表》。
4、報銷行政車輛費用時,車輛管理部門、財務部需對其行車日志進行核對,與行車日志不符的費用和多出油耗不予報銷,由駕駛員承擔。其他由于駕駛員違章行車、停車的費用,公司一概不進行報銷,特殊情況需呈報公司總經理方可報銷。
5、兄弟公司車輛借用需經董事長批準,并仔細核對行車路線和行車產生的費用后,按照相關手續簽字確認。
1、行政部每月底以網絡或電話查詢當月各車輛有無違章記錄,一旦查出超速,闖紅燈,違規亂行駛的罰款記錄,其責任及交通管理部門罰款全由司機個人承擔;特殊情況呈總經理批準可酌情處理。駕駛員違章行車公司對其追加罰款50元/次。3個月安全駕駛無違規行為公司獎勵安全駕駛100元。
2、公司如有駕駛員離職,行政部應查詢離職日前有無違章行駛記錄,如有違章記錄,其罰款將在薪資結算時通知財務扣除。
1、發生車輛事故后駕車駕駛員應迅速以電話通知行政部車輛管理負責人,同時報警并報保險公司備案,請求交通部門處理,若車輛有較大的損傷或人員有嚴重的傷亡時,應同時通知公司車輛負責人或相關領導前往事故現場協助處理。公司相關人員接獲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前往事故地點查勘處理。分公司出現上述問題第一時間通知分公司總經理進行處理。
2、肇事后畏罪潛逃者,公司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并即予解除勞動合同。
1、駕駛員應遵守車輛保養規范的執行,按照每輛車保養規范保養,以維護車輛最佳狀況。
2、如需維修保養,駕駛員須于維修前向車輛管理負責人陳述原因,批準后方可執行。如車輛在出車過程中出現故障,駕駛員應電話通知車輛管理部門,否則維修費用不予報銷。
3、駕駛員須隨時注意輪胎氣壓情形,對于車輛操控若發現異常應立即進維修廠檢查,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預計費用等)。
1、車輛外部整體清潔、無漆皮脫落,風擋、后視鏡和車窗玻璃無明顯污跡、無破碎和裂隙。
2、車輛座椅保持干凈、無污痕。
3、各項服務設施齊全有效、無損毀。
4、車內地面干凈無廢棄物、雜物、車廂內無明顯異味。
5、車內禁止吸煙,如接待客人吸煙,應禮貌勸說。
6、司機每天應填寫車輛日檢表,具體內容詳見附件《車輛日檢表》。
7、定期對車輛衛生等進行抽查,如不符合標準,處罰駕駛員10元/次。并將抽查結果上報行政部。
1、按公司規定著裝,服裝整潔,頭發整齊,駕駛員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
2、對乘車人熱情、禮貌,周到細致;客人上下車時要主動開關車門;客人有行李時要主動幫客人拿行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話。嚴禁對客人有不禮貌的言行舉止,嚴格執行公司保密制度。
3、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如用車時發現關機找不到駕駛員而沒有合理和屬實原因,一律罰款10元/次。
4、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不得酒后駕車。
1、應經常檢查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有效。
2、必須服從車輛管理部門的調度,統一指揮,不得無故拒絕出車。
3、上班時間,如不出車,駕駛員須在自己的辦公地點等待指令或進行車輛保潔等相關工作,不準隨便離開辦公室。有事離開時要告知車輛管理負責人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并按公司規定辦理外出手續。出車返回,應立即告知。車輛應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外出行車時,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難用車人。
4、出車前需將具體時間、去往地點、行駛公里數、各種費用要認真填寫行車日志,并有用車人簽字確認,否則視為駕駛員私自使用公司車輛,車輛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5、出車前認真檢查車輛狀況,排除異常,如不能出車要申報原因,經管理部門批準后安排相關事宜。
6、不可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一經發現,駕駛員和代駕駛人員罰款500元/次。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
7、駕駛員不得用公司車輛搭乘與出車以外其它任何人員,造成嚴重后果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8、做好車輛防盜、防竊工作,離開車輛時,鎖好門窗,確保夜間車輛安全,車輛返回應停在公司指定位置,如車輛去外省市辦理業務過夜,需經總經理同意,并將車輛停放在安全、指定位置。如因駕駛員的疏忽造成的被盜竊損失,保險賠償外的損失由當事人承擔;車輛保養不善造成損失,經濟損失視情況由駕駛員承擔相應部分;若因停放或駕駛不當導致車輛損壞,按損壞程度給予追究駕駛員責任。
1、本制度包含如下附件表格:《車輛派車單》、《車輛日檢表》、《車輛維修保養記錄表》、《車輛年審記錄表》、《行車日志》、《駕駛員服務質量評估表》、《車輛費用分析表》、《行政車輛管理總臺帳》。
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行政單位合同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十二
為了公司車輛管理的正常化,提高公司使用輛的及時性、合理性及規范化,降低公司用車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辦公室主任:負責監管及調度公司現所有車輛的管理權,合理的、有效的及規范化的調度公司行政車輛及采購及模具專用車輛,降低公司用車費用,對公司車輛的年檢、保險以及相關證件的保存做統一安排和歸口管理,車輛的維修、保養、規劃、管理及調度。
各部門主管:負責部門人員用車的申請審批。
4.1個人因公申請使用車輛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報辦公室主任安排車輛。
4.2各部門、車間要求派車的,原則上須提前半天申請,以便辦公室主任統一調度,對非急性事物,辦公室主任須本著有序、節約的管理原則進行統籌安排。
4.3所有車輛使用完畢或下班后,統一停放公司指定停車位,原則上不允許公車私用或將公司車輛開回家等現象。
4.4車輛鑰匙統一放置總經理辦公室,用車完畢后,將鑰匙交辦公室主任,并在車輛使用情況上登記相關信息。
5.1出車前檢查:
5.1.1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液是否足夠,制動器、離合器總泵油是否合乎要求。
5.1.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合乎標準,輪胎螺絲是否緊固。
5.1.3檢查手、腳制動器性能是不良好,各連接管道是否漏油。
5.1.4方向機、轉向器、傳動軸及轉向橫直拉桿是否緊固、有效。
5.1.5檢查喇叭、燈光、雨刮器是否正常,電瓶搭線是否牢固清潔。
5.1.6按照車輛的技術規程啟動車輛,并察聽聲音是否正常。
5.1.7車輛發動后,各種儀表、指示燈工作必須正常(如發現有故障,應馬上熄車并向辦公室主任匯報)。
5.1.8自檢本車確認技術性能良好,方可出車。
5.2出車時注意事項:
5.2.1不得交給他人駕駛,不得進行公司任務以外的活動。
5.2.2嚴守交通規則,嚴格控制車速,寧停三分,不搶一秒。
5.2.3行駛中,發現車輛異常,應立即停車檢修,并及時與辦公室主任聯系匯報情況。
5.2.4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公司委派的任務。
5.3.1保持車輛內外清潔(清潔煙灰盒,檢查車內是否有熄滅煙頭,及車上有無他人遺留物品,防止易燃易爆物品在車內),然后把車輛開回公司指定位置。
5.3.2熄燈、入檔、拉緊手制動器,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標準,輪胎螺絲是否松動。
5.3.3補充好車輛的機油、燃油、冷卻水和電池水。
5.3.4詳細填寫好《用車情況表》,并對車輛當天異常情況作書面記錄,同時向辦公室主任匯報。
5.3.5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尾蓋。
6.1所有車輛的維修與保養由辦公室主任負責。
6.2根據車輛狀況,定期做保養與申請維修,如因保養不及時所導致車輛出現問題,維修費用由責任人承擔10%。
6.3車輛需要維修的,提前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呈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后到公司定點進行維修。更換部件需帶回公司,由倉管員核實后存放在指定位置。未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不可私自進行維修,特殊情況(車輛壞在路上)可先電話通知辦公室主任,得到同意后方可安排維修。如問題較小并費用在200元以下,由最近的修理廠進行修理,開好收據,如超出200元以上修理費的,打電話到定點維修廠,由定點維修廠進行維修。
6.4及時檢查水與油的情況,及時進行補充,如因無水或無油造成車輛維修,由責任人負10%。
7.3發生交通事故,屬次責或無責任的,不在考核范圍。
7.4辦公室主任每月對各車輛使用狀況進行調查,對違章記錄進行通報并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7.5因亂停車、無證、未系安全帶造成的違章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辦公室主任當月提報財務進行相關扣款;因超速、闖經燈造成的違章罰款,當事人扣分,公司負責罰款部分(注:一個年度內累計罰款超過600元的,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8.1正常的停車費、路橋費、洗車費、燃油費,每天上交至辦公室主任做匯總,并在單據背后注明具體情況,由辦公室主任在月底進行報銷。
8.2燃油補助費,公車私用的,按出差次數補助,武義市區范圍按30元/次,永康市區范圍內50元/次。(其他未標注的,視距離遠近,最高補助次數100元/次)。
9.1《洗車、加油記錄表》。
9.2《使用情況表》。
9.3《車輛維修/保養記錄表》。
行政單位合同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十三
局辦公室負責我局對外行文和公文的收發處理工作,為使行文和收文處理規范化,特規定如下:
(一)凡以我局名義上報或下發的文件(報告、請示、紀要、通知、函件等),由承辦科室擬稿,經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初審后,送辦公室核稿,經辦公室核稿后送局領導簽發。重要文件需由局領導審核,主管區領導簽發。聯合行文必須同時送有關單位領導會簽,方可發出。
(二)經局領導簽發的文稿交辦公室統一登記、分類編號。由擬稿科室打印、校對、裝訂,上行文由辦公室發送并催辦,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擬稿科室分發。
(三)行文規則參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國發[xx]23號)有關規定執行,行文流程按局辦公處理系統流程進行。
(一)所有發至我局的公文(含傳真件公文和附有領導的批示或上級部門轉我局處理的公文),由局辦公室統一簽收、登記、編號,送局領導閱示或送有關科室辦理。
(二)文件按辦件、閱件進行分類。辦公室負責人根據文件內容和規定的傳閱范圍,提出辦文意見,送局領導批示或交有關科室閱辦。需要辦理的公文,經請示局領導后辦理,辦公室根據文件內容、領導批示予以催辦。
(三)對急辦件,辦公室應立即將文件送交局領導批閱。領導不在時,辦公室應根據文件內容及時限要求,交相關業務科室或人員辦理。事后及時向局領導匯報并做好督辦工作。
(四)一般公文通過局內網辦理和傳閱。保密文件一律由辦公室專人傳送。
(五)凡外出開會、學習帶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須交辦公室登記存檔。
行政單位合同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十四
為了加強我鄉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認真搞好鄉財縣管鄉用的管理工作,規范各單位的財務核算,根據《會計法》、《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縣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金管理。
鄉屬各單位的財務收支實行統一管理,收入與支出根據各單位收費、經營等實際情況編制預算收支方案,再由鄉鎮政府與鄉財政所結合各單位的實際情況,編制預算方案。
(二)、現金、存款管理。
1、鄉財政所設立資金結算統管賬戶,統一管理各單位財務,貨幣資金(現金、存款)由核算會計管理。各單位現金、存款等貨幣資金須及時存入資金結算賬戶,其他人不得管理現金。
2、任何單位不準坐支現金、不準侵占、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庫、不準留用各項收入。
3、鄉屬各單位不準在鄉信用社私設賬戶,統一由財政所在信用社設立資金結算賬戶。
4、各單位大額支出費用實行銀行轉賬,日常公用支出由報賬員在備用金中支付后再報賬列支。
5、嚴格控制資金出借,未經主管領導同意的不得向外借款。辦理預支資金超過1000元由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辦理。
6、各單位由報賬員可以申請留有20xx元的備用金,用于各單位報賬。
7、核算會計必須每月與開戶銀行及總出納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帳帳,帳實相符。
(三)、收入、支出管理。
1、各單位的收入、支出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坐支”現金。
2、各單位的收入必須按規定存入財政結算戶,私設“小金庫”和公款私存。
3、各單位取得的各項收入通過財政結算戶,支出經審批后,由財政結算戶撥付到支出專戶,才能列支各項費用。
4、嚴格執行單位領導一支筆審批制度。各單位的支出票據,由核算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審核后,由報賬員填經費支出報賬單,財政所稽核后方可列支。
5、支出票據報銷辦法。支出票據由經辦人、證明人和單位領導簽字后,由報賬員在備用金中預支,四費采用一單五簽的審批辦法。
6、各單位的差旅費報支,由出差人員在出差結束后15天內必須報清票據,不得拖延,造成賬務處理不及時。
7、核算會計必須嚴格按會計制度辦事,嚴格審核,報銷票據,準確核算登記帳務,每月30日前記清當月賬務,并及時、準確填報個單位會計報表。
8、核算會計總出納和報賬員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收付憑證,做好各類款項的結算,做到銀行存款日記賬與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并定期和銀行核對賬務,做到賬賬相符,保證各項資金的安全完整。
1、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財產登記簿,所有財產都必須登記入賬并指定專人保管。
2、定期盤點賬務是否相符,需購置、變賣、報廢固定資產時,必須報請鄉領導辦公會議集體研究并報縣政府采購辦公室、國有資產管理機關審批。
3、對出租或承包的固定資產要簽訂合同,對丟失損壞集體財產者,保管員要按賬面財產原值予以賠償。
4、人員工作變動,應及時辦理公有財產的移交手續。
5、新購財產、物資實行政府采購制度。凡涉及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先向采購辦申報審批,然后根據采購辦的審批意見辦理資金支付手續。
三、財務監督與審計。
2、鄉財政所每年必須對各單位的賬務審計一次。
3、鄉財政所負責統一管理票據的領發、繳銷和保管,并對有收費的單位依據票據管理規定嚴格審核領銷票,各單位對領取的票據必須按票據管理法規,妥善管理,不得轉借、轉讓、買賣、代開、銷毀、涂改收費票據。
4、鄉屬各單位干部離任時,凡涉及到有關財務的人員,必須進行離任審計,結清財務手續,并健全移交檔案后,寫出書面審計報告。
四、處罰辦法。
1、會計賬務的處理必須堅持日清月結,每月25日前各單位必須結清當月賬務,否則按《會計法》從嚴追究其責任人的責任。
2、對坐支現金、侵占、挪用公款或專項資金、公款私存、白條抵庫、留用各項收入的單位和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3、對未經領導同意的借款,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按銀行同期最高利息計收利息,并及時追回借出款項。
4、嚴格執行財務審批制度,如發現有不按審批程序擅自開支的,誰批準,誰負責,冰錐、并追究其責任人的責任。
5、對發現有不按規定使用票據者,依據票據管理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6、對造成公共財物損壞、丟失、被盜的,追究財務保管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并由財務保管員按照賬面原值予以賠償。
行政單位合同管理制度(優質15篇)篇十五
一、認真執行各項財經法規,發揚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傳統,發揮經費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嚴格財務審批制度,實行局長、辦公室、經辦人審批簽字。局內一切費用支出、貨款劃撥必須經局長批準、辦公室和經辦人簽字后,方可支付。未經簽批而私自辦理報銷、劃撥手續的,財務人員停職追回。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財會人員和當事人共同承擔。
三、實行當周報賬制。每周的單據于周一由局長簽字報銷,確實不能簽字時,另行通知。
四、日常辦公用品統一由辦公室購置,購置時,先寫申請,報局長批準后方可購買。對于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須經局長或局長辦公會議審批。購買時,需兩人以上參加,一人負責,私自購置的不予報銷。
五、財產由辦公室負責登記,造冊存檔。實行領用簽字的管理辦法,做到購進有入庫單,領出有支出憑證。各科室領取辦公用品,科長領取并簽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愛護公物,誰損害誰賠償,誰丟失誰賠償。
殊確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機關的副局長審批,由辦公室出據打印憑證并登記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辦理,私自隨意打印者,費用自理。
七、各種會議,食宿等費用支出,必須經局長,分管局長簽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經批準擅自安排的費用自理。
八、必要的業務招待,要本著“節約、適度、從儉”的原則,由辦公室統一出據派餐單,經局長、分管局長批準并按規定標準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種報表、例會及各鄉鎮計生辦工作人員來局請示、匯報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則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內)。未經批準擅自安排的不予報銷。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費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內,住宿費控制在60元以內(特殊情況除外)。
十、各級舉辦的業務學習、培訓班,經局長同意后,方可參加。學習期間的培訓費、食宿費,按上級業務部門的要求和財務部門有關規定報銷,車船費報銷往返一次。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財會人員堅持日清月結,每月報表必須于下月5日前向局長提供。
十三、群眾監督。財務人員應做到帳目清楚,手續完備,日清月結,現金收付準確無誤,并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干部職工對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項可以通過正當渠道提出,經領導批準,由財務科解釋,保證經費的正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