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是指向上級機關匯報本單位、本部門、本地區工作情況、做法、經驗以及問題的報告,寫報告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報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有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存在問題報告一
[關鍵詞]涉法涉訴;信訪
中圖分類號:d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1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主體廣泛。從信訪主體涵蓋社會各個層面和各個領域,有城鎮房屋的被拆遷戶,有不服法院判決或判決得不到完全執行的當事人等;有反映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違法采取強制措施,對嫌疑人采取刑訊逼供等,訴求涉及城鄉規劃、土地征用、環境保護、社會保險、勞動糾紛、退休待遇人員等方面。
1.2涉法涉訴信訪人員行為過激。目前,一些信訪人員違反國家信訪法律法規,采取靜坐、下跪,攔截車輛、圍堵、掛標語、沖擊國家機關,威脅、謾罵毆打工作人員等方式上訪,有些信訪人言詞偏激,甚至揚言服毒、跳樓、自殘、報復社會等言論給政府施加壓力。
1.3信訪案件涉及領域交織。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呈現多個方面交織特征,有歷史遺留問題與現實問題交織,有經濟利益訴求與政治權益訴求相互交織,有合理要與不合法方式相互交織,有多數人的合理訴求與與極少數人的無理取鬧相互交織。
1.4無理鬧訪纏訪現象不少。信訪人反映問題大部分是有問題需要解決的,但也有不少上訪人價值取向不正確,借機鬧訪的也不在少數,“不是生活過不去,而是心理過不去;不是沒得到,而是要求得到更多”。堅持過高的、政策規定以外的無理要求,形成無理鬧訪纏訪。
2.1體制機制因素是根本原因
2.1.1政府職責不明。我國職能部門眾多,交叉重疊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是由信訪部門還是由政法辦案部門承辦受理,目前沒有統一界定。可以說都在管但又都管不住,政法部門不愿管,信訪部門管不了,存在推諉扯皮現象,必然會造成當事人上訪案件發生。
2.1.2法律制度原因。我國現行三大程序法即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再審程序對當事人申訴次數未加限制,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即使終審判決,但仍處于不確定狀態,隨時都可能因一方當事人的申訴而被再次審判從而客觀上形成了上訪不止的情形。
2.1.3有效化解措施缺乏。某些地方和部門,不重視初信初訪,對群眾信訪問題不重視、不作為,導致信訪不能在第一時間得到及時化解,問題沉寂較多,迫于維穩壓力,在重大政治活動等敏感時期對老上訪戶、進京越級上訪戶等疑難復雜信訪案件,以穩控為主,只是把涉法涉訴信訪對象穩控在當地,缺乏實質性地化解。
2.2辦案部門主觀因素是直接原因
2.2.1辦案錯誤。少數司法機關辦案人員責任心不強,辦案能力差,在案件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等各個環節,由于證據收集不及時、證據采集不全面,在事實認定不清,適用法律不當的情況下做出判決,造成執法瑕疵或錯誤。
2.2.2辦案不公。個別辦案人員思想道德低下,執法違法、甚至徇私枉法,收受賄賂。在個案處理中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使得信訪人一些合理訴求得不到保障。
2.2.3有錯不糾。少數辦案機關明知案件處理程序不當、處理結果有誤,但怕影響單位及辦案人員形象,不能采取正確有效補救措施進行糾正而是蒙騙敷衍案件當事人。
2.3信訪人認識上偏差是主要原因
2.3.1唯上唯大。中國幾千年的官本位封建思想形成了強烈的人治觀念,部分信訪人存在“信上不信下”,“信官不信法”的觀念。對利益訴求"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反復纏訪鬧訪。
2.3.2缺少法律意識。部分當事人缺乏正確的法制觀念,且思想固執,當案件的客觀事實與法律事實存在差異時,為了其個人利益,會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一旦未獲滿足,就走上訪途徑。認為信訪渠道成本低,希望通過信訪途徑謀求最大利益。
3.1完善信訪制度,暢通信訪渠道,
3.1.1完善信訪領導體制機制。建立以黨委政法委為主領導下的整體聯動、各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統一歸口管理,構建“大信訪”工作格局。各級各部門要把涉法涉信訪工作納入重要議事議程,一級抓一級,因為大多數信訪案件并不是某個政法機關自身能把問題解決好的,而需要其他部門配合尤其是信訪人當地黨委政府。
3.1.2建立機關負責人接待制度。機關一把手要親自坐鎮,對信訪問題能夠當場解決的,立即解決,需要時間的,明確解決問題期限,需要研究回復的,限期答復,使上訪群眾反映的問題能及時得到回復處理。
3.1.3暢通信訪兩大渠道。一是暢通信息渠道。要按照“宜疏不宜堵、宜順不宜激”的原則,堅決杜絕一切“攔卡堵截”正常上訪人員的錯誤做法。可試行開通行風熱線、網上信訪等形式,搭建干群互動交流新平臺。二是暢通排憂解難渠道。對部門職責范圍內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按照“歸口辦理”的原則,落實責任,實行分管領導包案,全程督辦。
3.2解決好依法處理與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關系
3.2.1堅持執法為民思想。信訪群眾大多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對待群眾信訪,要理解、要同情、要疏導,最終要解決。信訪工作人員心里一定要裝著群眾,要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牢固樹立依法治國、執法為民的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文明執法,依法辦事。
3.2.2強化接訪技能。從提高干警接訪能力著手,大力加強干警的政治業務學習,對當事人要耐心細致地開展接訪工作,緩解、消除當事人的對立和不信任情緒,尤其是對上訪老戶,更要注意方式方法,以情相待,切忌簡單粗暴,逐步提升適用法律和駕馭復雜局面的能力。
有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存在問題報告二
當前,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已經成為嚴重影響法院公信力、影響基層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下面,筆者就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形成原因及解決辦法談談個人淺見,以期拋磚引玉。
1、裁判不公引起涉法涉訴信訪。應當說,法院作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所判決的絕大部分案件是經得起法律、經得起歷史檢驗的。但毋庸置疑,個別法官由于自身業務水平低、個人素質差,在案件審判過程中存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錯誤或程序違法,從而導致錯誤判決。雖然大多數錯誤判決的案件能通過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行使上訴、申訴權利或通過法院的內部糾錯機制,及時予以糾正,但也存在極少數錯誤判決案件的當事人由于沒有及時行使上訴、申訴權利,法院難以及時啟動內部糾錯機制,因而使法院判決帶錯出門,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從而導致當事人涉法涉訴信訪。
2、特殊案件引起涉法涉訴信訪。主要表現在以下五類案件:一是歷史問題形成的案件。此類案件由于受訴訟時效、法律溯及力、政策連續性、舉證責任等因素影響,法院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方面存在困難。二是特殊困難群體案件。此類案件由于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牽涉面廣,往往牽一發而動全身,法官在確保辦案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上顧此失彼,難以權衡取舍,稍有不慎,便有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涉法涉訴信訪問題。三是征地拆遷案件。在城市建設和重大工程建設中,當事人雙方往往在補償方式、補償標準上存在分歧難以達成補償協議,從而訴諸法律,雙方當事人經法院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一方當事人反悔,或法院判決生效后一方當事人又認為補償費用過低、補償款未到位,而置法院生效調解協議和判決于不顧,從而引起涉法涉訴信訪。四是破產案件。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由于大部分破產企業嚴重資不抵債,企業償債能力差,債權人受償的期望值過高,當債權人受償的要求得不到滿足時,便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和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如興利泰破產案件,企業破產財產不到1500多萬元,而債權人申報的債權高達8000多萬元,處理稍有不慎,將有可能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五是行政干預案件。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但由于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影響,來自領導的壓力和各方面的干預影響甚至左右了法官對案件的裁判,因而導致裁判不公,造成當事人上訪。
3、執行難引起涉法涉訴信訪。一些案件特別是交通事故案件、安全生產事故案件的被執行人由于經濟條件差,生活困難,缺乏賠償履行能力,導致申請人贏了官司賠了錢,因其合法利益得不到滿足而上訪。少數案件的被執行人惡意逃避執行,或者長期滯留外地,或者故意轉移、隱匿財產,致使法院因找不到被執行人或可供執行的財產,造成執行工作被動,執行難到位,因而引發申請人對法院執行工作不滿,造成涉法涉訴信訪。
4、當事人自身原因引起涉法涉訴信訪。大多數案件的當事人對法院的裁判是息訴服判的,一些案件的判決本身無論是實體上還是程序上并無不當,但也有個別案件的當事人,為滿足一己私利或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故意歪曲事實,曲解法律,反復糾纏、要挾法院,干擾領導的正常工作。有的當事人信訪不信法,逢會必訪,每逢全國“兩會”或國家重大慶祝活動便赴省進京非正常上訪,造成基層工作的壓力,既影響了法院的公信力,又浪費了大量司法資源。有的當事人在長期的非正常上訪中嘗到了甜頭,得到了好處,或得到了補償,或拿到了社保、低保,或領到了困難救濟,自以為找到了致富門路,便樂此不疲,孜孜不倦,以此為常業,成為信訪專業戶。
1、強化措施,把審判質量作為法院工作的生命線來抓。群眾利益無小事,民不患寡而獨患不公。必須始終把公平正義作為法官的畢生追求,把司法為民的各項具體工作措施落實到執法辦案的各個環節。一是加強審判質量管理。建立逐案評查和定期通報制度,變事后監督為事前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啟動內部糾錯程序,防止裁判文書帶錯出門,防止新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發生。2009年我縣法院案件審判質量被評為全市法院系統第1名,并進入全省法院系統先進行列。二是強化法院工作執行力。按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對本院干警目標績效、案件質量、紀律作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等各項指標作為庭室和干警個人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年終根據考核情況堅決獎懲兌現。2009年我縣法院根據績效考核情況,對全院考核排名第1的庭室負責人和分管院領導給予了適當的獎勵,對排名倒數第1、第2的庭室負責人和分管院領導進行了連帶責任追究。三是大力推行審判公開。落實審判公開的各項工作措施,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把能夠公開的事項一律公開,以滿足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和當事人的訴訟權。四是落實司法救助制度。2009年,我縣法院共對10件符合條件的案件給予了減、緩、免交訴訟費,共減、緩、免交訴訟費37萬元。
2、堅持司法為民,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涉法涉訴信訪問題。一是建立多途徑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努力構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結合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充分發揮三調聯動在化解社會矛盾中的作用,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合力,防止社會矛盾糾紛過多地向法院聚集,增加法院的壓力。要大力加強司法調解,把調解始終貫穿于訴訟的全過程,做到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減少當事人之間的對立情緒,促進社會和諧。二是加強依法行政。行政執法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涉及重大工程建設、重大投資項目、重大決策等事項要公開聽證,充分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防止行政權侵害私權利。三是完善案件審判質量考核體系。發回重審率、改判率、錯案責任追究制等法院內部考核指標對確保案件審判質量確實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給基層法院帶來了沉重的壓力。因發回重審率、改判率等指標常常與法院評先評優直接掛鉤,一些基層法院把目光不是盯在案件本身,而是盯在二審法院,在二審法院下功夫,以期減少發回重審、改判案件,降低發回重審率、改判率。對個別二審法院發回重審、指令再審、或按審判監督程序提起再審的案件,也因擔心一票否決或錯案追責而不敢改判。堵不如疏。一些基層一線法官每年經辦的案件達100多件,多的甚至達200多件,工作壓力可想而知,誰能擔保法官不會犯錯?建議改變單純通過發回重審率、改判率作為考核基層法院、基層法官的做法,根據各業務庭室的工作難易和業務特點制定合理的發回重審率、改判率控制指標,同時做到把辦案質量、辦案效率和公眾評價結合起來對基層法院和法官進行考核。通過綜合考評,給基層法院和法官創造一個寬松的審判環境,防止錯調、錯判案件的發生。
3、建立長效機制,形成化解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合力。一是加強案件執法檢查。黨委政法委、人大要加大黨內、人大監督,通過聽取專題情況報告、開展執法檢查等方式,及時調查了解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提出批評意見和建議,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二是建立執行聯動威懾機制。用足、用好現行法律規定的執行制度和措施,依法運用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和手段,強制被執行人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同時加大對拒執罪的打擊力度。建立執行聯動威懾機制,實行被執行人報告財產制度以及媒體曝光、限制高消費、公安機關協查、異地委托執行等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防止因執行不到位引發當事人上訪。如2009年,我縣法院通過啟動執行聯動威懾機制,共執結案件42件,其中執結積案6件,執結標的額6萬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三是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體系。堅持以人為本,有情司法,把解決群眾利益訴求與解決實際困難結合起來,按照法律規定,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制度,落實司法救助資金。對符合條件的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一律減、緩、免交訴訟費用。對被執行人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生活特別困難的當事人,納入司法救助范圍,給予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立面,增加社會和諧因素。同時,勞動保障、民政部門要將一些特殊弱勢群體、破產企業職工納入當地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范圍。
4、標本兼治,暢通涉法涉訴信訪渠道。正確界定正常上訪和非正常上訪。對正常上訪要合理引導,引導群眾通過正當的方式行使權利,通過依法合理的方式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幫助上訪戶解決“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問題,使上訪戶主動息訪罷訴。對非正常上訪,要區分性質,分別處理。對一般的纏訪、鬧訪對象,要加強教育規勸,引導他們依法合理地表達自己的訴求。對長期進行惡意上訪,逢會必訪,逢會必鬧,借上訪之名行要挾敲詐之實,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破壞國家機關辦公秩序的行為,要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堅決依法進行打擊處理。觸犯刑法的,堅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存在問題報告三
上半年,我局全體干部職工在市司法局和區委、區政府的領導與支持下,團結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業務興局、管理強局的工作思路,各項工作得以持續、穩定、健康開展。
在司法行政建設方面,第一加強了領導班子建設,完善和規范了黨委議事、廉政等規章制度。實行每周一例會,堅持重大事項黨委集體討論決策,保障了決策的執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強了機關隊伍建設。實行崗位責任制戰略,營造了熱情洋溢的競爭氛圍;實行規范化戰略,初步實現了物規人矩、責明權確的工作機制;實行人才引進戰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隊伍的綜合素質;實行人性化管理戰略,增強了司法隊伍的戰斗力與凝聚力。第三加強了基層司法所建設。在所務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達標、監督、獎懲等各項工作制度;在隊伍建設方面,加強了對外的學習考察和對內的考核培訓;在業務工作方面,實行了輪崗交流,進一步統一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領導,強化了司法工作觀念。第四加強了工作作風建設。局黨委倡導務實精神,堅持求實作風,面對公證律師等管理上出現的問題,以正確的態度對待,以妥善的方法解決,不隱瞞、不回避、不護短。帶動全局上下日趨形成了嚴謹認真的辦事態度和敢作敢為的良好風氣。第五加強了硬件設施建設。為加強宣傳,局黨委投資近7xxxx元購置了宣傳車、電子顯示屏、筆記本電腦等等宣傳器材,有力地促進了宣傳工作的全面開展。為提高服務水平,又投資十萬余元進行了辦公樓改造和設施更新,建立了全程辦事代理辦公大廳。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熱情、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開展。
同時,在其他方面,通過全局同志的積極進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傳、人民調解、兩勞幫教、社區矯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證、律師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半年來,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還存在著一些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責任制建設雖初見成效,但有待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二是對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調研不足,有些工作處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調研、實施和驗收有機結合起來,把真實效果反映上來,是我們當前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三是由于體制等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礎比較薄弱,不能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四是典型宣傳力度不足,沒有形成融系統性、連續性、成效性為一體的抓典型機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對個別律師事務所出現的一些問題,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這需要我們認真的反思和總結。
(一)加強責任制建設,提高司法行政隊伍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以政治、業務、道德、文化等素質為內涵,司法行政隊伍綜合素質的提速增高,關鍵在于責任制建設。加強和完善責任制建設,有利于創造公正有序的競爭環境,調動干警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改變責任心不強和進取心不高的頹勢;有利于營造生動活潑的工作氛圍,激發干警的創造力與戰斗力,變死氣沉沉的工作局面為勃勃生機;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風貌,挖掘干警的潛能與智能,實現轉變工作態度到提高綜合素質的過渡,最終,使舊觀念、舊作風脫胎換骨,以人為本、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歷久彌堅。
因此,我們要加強責任制建設,做到六個統一。一是原則性與靈活性的統一,責任制既要符合發揮司法行政職能的總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與現實的統一,預期目標這個出發點要與客觀效果這個落腳點相契合,既防止脫離實際,好高騖遠,達不到制訂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觀念,動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與考核的統一,考核反映出的問題是部署工作的依據,考核蜻蜓點水,部署就成了無的放矢,紙上談兵。要通過加強工作考核,為提高素質制造壓力,為轉變作風創造動力,為部署工作明確重點;四是權力(利)與責任的統一,既要明確工作人員的職責,又要賦予其相應的權力(利),既要避免責大于權、有責無權的不平衡現象,又要杜絕權大于責、有權無責的不公平現象,實現責權利的銜接明確,貫穿始終;五是行為與效果的統一,責任制制訂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達到什么結果,體現了行為與效果的有機結合,缺失了效果目標,會導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與整體的統一,個人的崗位職責要與所在科室處所的工作計劃和全局的管理目標和諧統一,這樣才能充分發揮每一個單位成員的才智與力量,建立內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體格局,形成科學化、規范化的管理機制,從而為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司法行政隊伍的綜合素質提供制度與環境支持。
今年以來,我院堅持更新理念,創新工作機制,以源頭預防為主要抓手,努力破解涉訴信訪難題。截止至7月,我院共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31件(其中重信重訪20件),已辦結回復18件,13件正在處理過程中。
(一)強化案結事了意識。案結事未了是涉法涉訴案件產生的主因素,以案結事了為辦案原則,積極開展判后釋疑、延伸服務等工作,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息訪。
(二)創新工作舉措。一是將涉法涉訴案件納入檔案化管理范圍。按照訴訟案件檔案管理的要求,專門印制信訪案件卷宗,依照案件處理流程,對辦結案件進行裝訂。二是將排查摸底工作制度化、經常化。堅持每季度進行一次涉穩矛盾糾紛摸底排查,對發現的問題、苗頭登記造冊,及時上報院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處理;三是完善接訪登記、記錄制度。對每一位來訪當事人或群眾均進行登記,涉及到反映問題的,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和辦案人進行現場處理,由接待人員對處理過程進行詳細記載。
(三)狠抓源頭預防。狠抓案件質量,從源頭上減少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進一步加強審判質量管理,加大案件質量評查力度,堅持案件質效一月一通報,一季一分析,半年一講評,年度一總結。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的原則,逐步提高調撤率,截止到七月份我院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到69%以上,有效地控制了信訪案件源頭。
(四)認真對待初次來信來訪問題。實踐證明,初次來信來訪問題解決不好,會導致一些當事人由信訪變為來訪,由初訪變為重訪,由逐級訪變為越級訪,嚴重擾亂信訪工作秩序。努力提高信訪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實現接待、登記、答復、處理一條龍的崗位責任制,力爭將初信初訪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形成信訪工作的良性發展的局面。
(一)處理涉訴信訪工作的經驗
1、緊緊依靠縣委領導和人大、政府的監督支持。涉訴信訪是十分復雜,調處難度大的突出問題,緊緊依靠縣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府的有力監督支持是扭轉被動局面有力保障。一要按照縣委、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抓好措施的落實,確保重點案件妥善調處,及時化解。二要及時將法院處理涉訴信訪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向縣委匯報,主動與政府溝通情況,提出妥善解決的建議,按照縣委和政府的具體部署攻艱克難,及時調處化解一批重點案件。三要與屬地黨政機關相互配合,及時做好調處和穩控工作。
2、堅持以人為本。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則,對每起案件深入研究分析上訪的訴求,找準上訪的原因,理清是非曲直。對有理訪或合理部分,要加大解決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關懷等措施,促使上訪人息訴罷訪。
3、提高司法能力。一是努力提高案結事了的能力。在處理案件中,按照調解優先的原則,能訴訟調解、執行和解的案件盡最大努力進行調處,減少因對裁判不服引發的新訪。二是努力提高減少質量瑕疵的能力。一些涉及上訪人的案件雖然實體處理沒有錯誤,便由于辦案人工作作風不端正,工作不負責任,出現案件質量瑕疵,引發上訪。要嚴格審判管理和監督,從細微處入手,最大限度減少質量瑕疵。三是增強處理復雜矛盾的能力。前題是要堅定信心,克服厭戰情緒,攻堅克難,為處理復雜矛盾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要把執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增強預防涉訴訪的警覺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訪發生,盡快使老訪息訴罷訪。四是增強程序引導能力。要通過程序引導,使上訪人從訪為訴,減少越級上訪和非正常訪發生。
4、落實責任制和追究制。要按照信訪責任制的要求,堅持一把手負總責,誰主管誰負責,誰辦案誰負責,把重點案件的責任落到實處。要嚴格落實信訪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不負責任,違法裁判等原因引發的信訪問題堅決追究政治責任和經濟責任,增強責任人的危機意識。
有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存在問題報告四
上半年,全縣政法各部門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決的總要求,結合正在開展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和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活動,組織干警認真學習貫徹第二次全國集中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電視電話會議和省市有關會議精神,加強對干警執法為民的思想教育,進一步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觀念和群眾利益無小事的思想,按照集中處理涉法涉訴上訪第二階段工作要求,大力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狠抓了涉法涉訴上訪案件的復查和處理工作。上半年共辦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件,其中涉及公安機關的*件,即*、*信訪案,涉及法院的*件,即*信訪案,沒有中央、省交辦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另外,順利辦結去年遺留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4起,即*案和*涉法涉訴信訪案。
政法各部門把集中處理涉法涉訴上訪工作與正在開展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緊密結合起來,以先進性教育活動推動集中處理工作向縱深發展。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結合《信訪條例》的貫徹實施,在認真解決實際問題的基礎上,廣泛深入地宣傳《信訪條例》,深入開展了對上訪群眾的法制宣傳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導上訪群眾理性合法地通過正當渠道處理自己的訴求。在做好重點上訪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的同時,進一步加大對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提高群眾的法制意識,積極引導群眾通過正當渠道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信訪案中,縣委政法委執法監督部門和縣法院立案庭多次做好周本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其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同時對被執行人*曉之以利,使周的安置補助費順利執行到位。
縣直政法單位負責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部門在做好接訪工作、處理涉法上訪案件的同時,建立了由縣聯席會議、縣委政法委統一牽頭、政法各單位具體負責的處理涉法上訪案件組織機制。縣委政法委先后2次組織縣直政法各單位開展了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工作,采取清理信訪臺帳、走訪鄉鎮和有關單位的方式,將清理出來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逐個建立個案臺帳,實行動態管理。各單位加強與縣委、政府以及各鄉鎮的聯絡,實行信訪工作重心下移、重點前移,掌握上訪動態,建立預警制度,做到有的放矢。通過超前預測民意、暢聽民言、分擔民憂,使群眾話有處說,理有處講,冤有處申,下情上達。特別是在重大節日、兩會期間,增強信訪工作的主動性,把握信訪工作的規律性,堅持依法信訪、負責到底的原則,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焦點、難點問題入手,本著什么問題突出,就努力克服什么問題,什么問題棘手,就認真處理什么問題,什么問題難辦,就著力解決什么問題,把焦點化解在萌芽,把矛盾解決在一線,把問題處理在基層,把法律政策落實到上訪人員的心坎里。
針對涉法涉訴上訪人員多在重要敏感時期上訪這一情況,縣聯席會議和縣委政法委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充分調動各涉案單位和上訪所在鄉鎮(單位)及其親屬共同參與涉法涉訴上訪的處理工作,嚴格實行五個一的包案處理制度。對每一起案件,縣直政法各單位均明確了一名副職領導專抓,一個部門專管,其他部門協助的齊抓共管、責任包干的工作局面。如處理*信訪案件中,縣委政法委分管副書記*多次聽取縣公安局處理情況匯報,督促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同時多次帶領有關人員到上訪人所在地聽取意見,做好協調和勸訪工作。縣公安局、縣安監局、黃興鎮政府等有關單位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分別做好依法處理、質量鑒定、包干穩控等工作,最終使該案順利辦結,當事人息訪息訴。
在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中,縣直政法各單位本著突出重點、注重實效、依法處理、逐案消化的原則,按照全錯全糾,部分錯部分糾,正確的維持,纏訪纏訴的予以依法打擊處理的要求,堅持實事求是,嚴格把握法律、法規和政策界限,嚴格落實依法維護上訪者權益的要求,認真做好案件處理工作。為確保涉法涉訴上訪案件所涉及的相關法律和政策落實到位,縣委政法委每季對縣直政法各單位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情況開展一次督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限期整改。如處理*案中,縣委縣政府成立專門的班子,集中處理,堅持有錯就糾,對原治安案件予以撤銷,對3名被羈押的涉案人予以國家賠償,對涉案的原林業系統公職人員和龍家灘村的相關人員進行了處理,使歷時五年之久的信訪案件圓滿解決,得到了省、市聯席會議的充分肯定。7月5日,省聯系會議下發第*期簡報,對我縣順利辦結該案予以通報。同時對*等通過依法處理仍纏訪纏訴,我們也擬按中政委有關規定向省市報結。
縣直政法各單位堅持實施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零距離接待制度。所謂零距離就是接訪干部和上訪群眾直接正面接觸,有話說在當面,有訴求答復在當時,有問題解決在當場,與上訪人員交心、交談、交底,贏得上訪人信任,取得上訪人理解,博得上訪人支持。如建立信訪接待室(庭),明確專門的負責機構和負責人,制定一整套信訪處理工作程序等。縣法院、檢察均建立了院長接待日制度,縣公安局開展了大接訪活動,通過多種途徑向社會公布,做到盡人皆知。在接待日和大接訪活動中,明確一名領導值班,要求值班人員要做到以五心對待來訪群眾,即熱心、耐心、細心、關心、誠心,同時要求作為首辦責任人,依法受理,負責到底。對于涉法上訪案件,做到一案一檔(或一人一檔),定期回訪,消解矛盾,維護穩定。對問題已解決、群眾反饋意見表示滿意的進行歸檔。對于雖然問題得以解決,但群眾仍不滿意的,要繼續做好思想工作,直至群眾滿意才能歸檔。如縣公安局通過大接訪共接訪50起,其中局長接訪15起,已辦結36起,停訪息訴16起。對未辦結的案件,由信訪辦公室、紀檢監察室和相關所隊對信訪問題的落實解決情況進行跟蹤回訪調查,直至問題徹底解決。
一是結合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活動,針對執法中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整改,把問題解決在初信初訪階段。進一步加強對政法干警執法為民的思想教育,加強執法工作的規范化建設,健全執法司法責任制,加強對執法權力行使的監督制約,提高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
二是基層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抓經濟、促發展、辦實事、暖人心、注實際、講誠信、重信訪、保穩定。提高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度,把不穩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涉法信訪部門接訪人員要繼續堅持五心四一樣,做到四專一提高,即:接待熱心、交談誠心、詢問耐心、記錄細心、息訴有信心;初訪重訪一樣熱情,干部群眾一樣真誠,轄內轄外一樣認真,本地外地一樣對待;專人接待受理,專人審查分流,專人初查督辦,專人歸檔上報,提高息訴率。使本部門處訪的案件一次得到解決,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有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存在問題報告五
我市歷來高度重視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化解工作。今年以來,我們積極貫徹落實上級市政法委關于在全市政法機關開展“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的會議精神,全面引深“涉法涉訴積案大會戰”和“案件評查”活動,按照“案結事了、事要解決”的工作目標,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暢通信訪渠道,嚴格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強化督查督辦,加快辦理進度。截止目前,上級市政法委所交辦的12起涉法涉訴信訪積案已妥善處和化解了8起,剩余4起案件也正在加緊處理過程中,案件息訴率達67%,有力地促進了全市社會大局的穩定。
1、加強領導,統一認識。
根據上級市政法委關于加快解決涉法涉訴信訪積案會議精神,我市及時召開了政法各部門一把手和分管領導參加的會議,成立了“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領導組,我任組長,政法委常務副書記xxx及公、檢、法、司四長為副組長,辦公室設在執法檢查科。對涉法涉訴化解工作進行安排部署,要求案件責任單位高度重視涉法信訪案件化解工作,切實負起維護穩定的政治責任。
2、分解任務,包案到人。
為確保每一起涉法信訪案件都能有效解決,我市對歷年的信訪積案進行了認真梳理,對未化解的信訪積案重新進行了任務分解,嚴格實行領導包案制,明確要求涉案單位一把手為包案領導,要求辦案單位在工作中要做到“三個明確”即:“明確工作目標,明確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按照定人員、定案件、定時間、定結果的要求進行認真處理。同時要求辦案單位或包案負責人在工作中做到“三個結合”,即一是要和涉案的鄉鎮黨委結合,解決當事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同時做好思想溝通工作。二是要和上級本系統領導部門結合,多請示,多匯報,爭取上級領導部門的大力支持。三是要和案件當事人結合,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
3、多方協調,解決訴求。
為確保每一起信訪積案都能有效化解,我們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開展工作:一是變上訪為下訪。包案領導帶領案件承辦人親自到信訪人家中,零距離接觸信訪人,傾聽信訪人訴求,耐心解釋有關法律法規,共同尋找案件解決途徑;二是召開協調會。自活動開展以來,我們組織涉案的鄉鎮領導以及案件責任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協調會8次,聽取各方意見,因案施策、對癥下藥,協調解決辦案部門在化解工作中的難題;三是加強財力保障。結合實際,我們以滿足群眾合理訴求為出發點,堅持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多方籌資40余萬元,圓滿解決了多起久拖未決的涉法信訪積案。
4、加強督查,確保落實。
我市制定了領導包案責任下發通知,要求各包案領導逐案制定化解方案,并檢查督促工作落實。同時,按照責任倒查的要求,對解決問題不力的案件責任人進行通報。5月份以來,市委政委法常務副書記xxx同志每天都要帶人下鄉督查案件化解情況,督促辦案單位加快辦案進度,確保將問題解決在基層,消除越級上訪苗頭。
信訪維穩工作艱巨而嚴重。我市要一如既往的站在講政治、顧全局的高度,在上級黨委和xx市委的正確領導下,高度重視涉法涉訴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全面深入開展政法系統正在進行的“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進一步引深我市化解信訪積案“百日大會戰”活動,切實把涉法信訪工作抓實抓好
一要進一步強化大局觀念,樹立大局意識。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按照“發展是硬道理,穩定是硬任務”的要求,充分認識到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以及對當前乃至今后我市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意義,務必以更加細致的工作措施、更加過硬的工作作風,打贏涉訴信訪案件化解攻堅戰,千方百計推動信訪案件案結事了。
二要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規范信訪秩序。結合目前正在開展的“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進一步加強對政法干警執法為民的思想教育,加強執法工作的規范化建設,健全執法司法責任制,加強對執法權力行使的監督制約,提高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
三要進一步明確工作重點,全面推進“事要解決”。要以“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為契機,以“事要解決”為核心,“案結事了”為標準,對我市目前仍未解決的4起案件做為當前的重點案件,多方協調,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力爭按期有效化解。
四要堅持政法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政法各部門在堅持依法辦案的同時,要加強橫向聯系,對本部門排查的有上訪纏訴傾向的案件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共同做好當事人的穩控工作,堅決防止越級上訪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情況發生。
有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存在問題報告六
2019年在縣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府、市法院的有力監督支持指導下,我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決涉訴信訪問題,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涉訴信訪工作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重復訪、越級訪時有發生,影響了社會穩定。對此,我們深感責任重大。為了有效解決涉訴信訪問題,我們對涉訴信訪案件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找準原因,采取對策,盡快扭轉被動的局面。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真抓實管
一是正視現實,增強做好涉訴信訪工作的政治責任感。我院是涉訴信訪案件較多的單位,面對多年來形成的數十起誘因多樣、案情復雜、調處艱難的涉訴信訪重點案件,我們深感責任重大。為扭轉涉訴信訪工作的被動局面,維護社會穩定,我院多次召開黨組會議和審委會會議,分析形勢,剖析原因,研究具體解決措施,從講政治的高度把處理涉訴訪工作擺上重要日程。二是明確責任,落實任務。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將所有重點案件分解給每位領導,要求必須做到親自接訪勸返,親自研究不息訴罷訪的原因,親自進行協調處理,確保所包案件徹底解決。三是加強督促檢查,促進責任落實到位。為改變領導包案中只動嘴不動手、假包虛包的問題,我院制定了領導包案責任制,每月都定期聽取情況匯報,制定徹底解決問題的措施,檢查督促工作落實。同時,按照責任倒查的要求,對解決問題不力的案件責任人進行通報,確保了大多數重點案件經過包案領導艱苦細致的工作而息訴罷訪。
二、健全制度,完善機制
針對涉法涉訴訪案件不斷呈上升趨勢的局面,我院立足本職,以提高案件質量,突出社會效果作為信訪工作的切入點,努力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完善信訪工作機制。
(一)始終把信訪工作作為重要事項來抓。分析當前法院信訪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在堅持依法處理信訪工作這個前提下,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改進工作作風,強化信訪工作責任制,堅持“一把手負總責,主管院長具體抓”的原則,落實信訪工作的管理責任制。同時,將信訪工作納入法院黨組的重要議事日程,研究解決重大的信訪問題,定期分析信訪工作形勢,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一是完善信訪接待網絡。做到有訪必接,接訪必處、處訪必果的效果。圍繞信訪接待工作的特點,逐步完善以院長接待日為龍頭的信訪接待網絡。除此之外,對群眾來訪要求領導接見凡屬合理的,院領導均親自接待,接待時真誠相待,生人熟人一視同仁,使有理、無理的信訪都能及時公正妥善處理。二是落實信訪責任制。把信訪工作落實到法院干警的崗位責任中,形成以院長領導、立案庭為調控中心,各審判庭廣泛參與的、緊密聯系其他信訪部門的立體信訪網絡,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上級交辦的涉法信訪案件,實行院領導成員包案制,責任到人,一包到底。
(二)制定基礎性制度。根據轄區內涉法信訪工作的實際,按照各負其責、權責相衡、注重長效的基本思路,在對涉法案件的成因、特征進行深入調研和反復討論的基礎上,經過對各項信訪工作制度進行梳理、整合。編印下發了《關于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信訪接待制度》等制度,明確了法院信訪工作的基本原則、組織領導、工作內容、職責范圍、責任追究等內容,對全院的信訪工作進行了全面規范和指導,建立健全了制度體系。其中,重點改革了院長接待日制度。以往的院長接待制度在實際運行當中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常常造成接待盲目、接待重復等現象,降低了院長接待日的實際功能和效率。針對這一情況,我院將院長接待日制度做了必要的調整和修改,采取更加靈活的形式,著重在增強目的性和實效性上下功夫,根據不同類型的案情,按程序和院長分工接待。一是將被動接訪變為主動接訪。院長接待日為每周三的固定時間,采取預約制,通過大熒幕通知當事人,定時間、定地點接待上訪人。二是變盲目接待為有序接待。所有上訪人、信件均由信訪接待員登記,接待后認為應當由分管院長接待的,請示并報分管院長。三是變單一主體為多主體接待。院長接待中根據不同情況,必要時同該案相關的庭長及具體辦案人共同接待上訪人員,提高接待效率。
(三)建立完善農民涉法信訪預防、快速反應等長效機制。建立預防控制機制,防患于未然,將涉農案件中的矛盾化解在萌芽階段。辦案人員要善于從農村發生的各種執法活動、刑事案件、民事糾紛案件和信訪舉報中,發現影響穩定農村社會的不安定因素,將有關信息匯總分析,有重點地排查調處,變被動為主動,實現信訪工作關口前移,將矛盾糾紛就地及時調處化解。要建立快速反應處置機制。一旦發生農民涉法集體信訪、群體性突發事件,辦案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采取相應的措施,妥善進行處理,堅持耐心說服、積極疏導的理念,防止矛盾激化。
(四)切實解決重信重訪問題。群眾多次來信來訪,必然是要求解決的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處理,對上訪老戶包案到人,對于應由本院處理的問題,盡快了解情況,發出督辦函,由承辦人擬定解決措施,限期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寫成書面報告,由信訪人員書面回復信訪人處理情況;對法院已處理,但仍反復纏訴的來信來訪者,認真開導,做好說服解釋工作。
三、創新舉措,務求實效
今年以來,我院堅持更新理念,創新工作機制,以源頭預防為主要抓手,努力破解涉訴信訪難題。截止至7月,我院共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31件(其中重信重訪20件),已辦結回復18件,13件正在處理過程中。
(一)強化案結事了意識。案結事未了是涉法涉訴案件產生的主因素,以案結事了為辦案原則,積極開展判后釋疑、延伸服務等工作,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息訪。
(二)創新工作舉措。一是將涉法涉訴案件納入檔案化管理范圍。按照訴訟案件檔案管理的要求,專門印制信訪案件卷宗,依照案件處理流程,對辦結案件進行裝訂。二是將排查摸底工作制度化、經常化。堅持每季度進行一次涉穩矛盾糾紛摸底排查,對發現的問題、苗頭登記造冊,及時上報院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處理;三是完善接訪登記、記錄制度。對每一位來訪當事人或群眾均進行登記,涉及到反映問題的,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和辦案人進行現場處理,由接待人員對處理過程進行詳細記載。
(三)狠抓源頭預防。狠抓案件質量,從源頭上減少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進一步加強審判質量管理,加大案件質量評查力度,堅持案件質效一月一通報,一季一分析,半年一講評,年度一總結。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的原則,逐步提高調撤率,截止到七月份我院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到69%以上,有效地控制了信訪案件源頭。
(四)認真對待初次來信來訪問題。實踐證明,初次來信來訪問題解決不好,會導致一些當事人由“信訪”變為“來訪”,由“初訪”變為“重訪”,由“逐級訪” 變為“越級訪”,嚴重擾亂信訪工作秩序。努力提高信訪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實現接待、登記、答復、處理一條龍的崗位責任制,力爭將初信初訪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形成信訪工作的良性發展的局面。
四、解決涉訴訪的經驗和教訓
(一)處理涉訴信訪工作的經驗
1、緊緊依靠縣委領導和人大、政府的監督支持。涉訴信訪是十分復雜,調處難度大的突出問題,緊緊依靠縣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府的有力監督支持是扭轉被動局面有力保障。一要按照縣委、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抓好措施的落實,確保重點案件妥善調處,及時化解。二要及時將法院處理涉訴信訪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向縣委匯報,主動與政府溝通情況,提出妥善解決的建議,按照縣委和政府的具體部署攻艱克難,及時調處化解一批重點案件。三要與屬地黨政機關相互配合,及時做好調處和穩控工作。
2、堅持以人為本。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則,對每起案件深入研究分析上訪的訴求,找準上訪的原因,理清是非曲直。對有理訪或合理部分,要加大解決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關懷等措施,促使上訪人息訴罷訪。
3、提高司法能力。一是努力提高案結事了的能力。在處理案件中,按照調解優先的原則,能訴訟調解、執行和解的案件盡最大努力進行調處,減少因對裁判不服引發的新訪。二是努力提高減少質量瑕疵的能力。一些涉及上訪人的案件雖然實體處理沒有錯誤,便由于辦案人工作作風不端正,工作不負責任,出現案件質量瑕疵,引發上訪。要嚴格審判管理和監督,從細微處入手,最大限度減少質量瑕疵。三是增強處理復雜矛盾的能力。前題是要堅定信心,克服厭戰情緒,攻堅克難,為處理復雜矛盾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要把執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增強預防涉訴訪的警覺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訪發生,盡快使老訪息訴罷訪。四是增強程序引導能力。要通過程序引導,使上訪人從訪為訴,減少越級上訪和非正常訪發生。
4、落實責任制和追究制。要按照信訪責任制的要求,堅持一把手負總責,誰主管誰負責,誰辦案誰負責,把重點案件的責任落到實處。要嚴格落實信訪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不負責任,違法裁判等原因引發的信訪問題堅決追究政治責任和經濟責任,增強責任人的危機意識。
(二)處理涉訴信訪工作中吸取的教訓
1、從源頭上消化和遏制涉法信訪問題力度不夠
個別干警沒有充分認識涉訴信訪工作是一項艱難而復雜的工作,大局意識、司法為民意識、責任意識不強,切實把信訪工作貫穿到審理案件的每個環節,穩定當事人情緒,及時化解矛盾工作力度不夠。辦案人遇有信訪苗頭的案件不能及時匯報。對有鬧事苗頭的信訪案件,信息不暢通,溝通不及時,沒能把信訪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
2、對處理信訪問題增加的法院負累估計不足
多數上訪者情緒激烈、言行偏激,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有些人為達到個人目的,以各種手段對法院施加壓力。他們串聯、聚集,穿狀衣,下跪、哭訴,靜坐,圍堵法院和其他國家機關大門,攔截領導干部車輛,圍攻法院工作人員,嚴重干擾了人民法院和其他國家機關的工作秩序,影響社會穩定。以各種手段相威脅,謾罵、攻擊甚至傷害接訪人員。這些人雖經各級各部門耐心地反復做工作,但仍屢訪不止,已成為一大社會問題。他們耗費了法院大量人力、物力、精力,使正常信訪工作受到很大干擾,同時極大地增加了法院在處理信訪問題工作中的經濟負累。
3、對無理鬧訪、纏訪人員制裁力度不強
未能堅決制裁違法信訪。對無理訪,數年纏訪的分析原因,理性處置,耐心勸其息訴的同時,對沒有達到個人目的而無理取鬧,蓄意煽動,抵毀法院形象,誹謗法官的無理上訪人的依法制裁不及時,對其他無理上記人沒能起到警示作用。
有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存在問題報告七
2019年在縣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府、市法院的有力監督支持指導下,我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決涉訴信訪問題,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涉訴信訪工作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重復訪、越級訪時有發生,影響了社會穩定。對此,我們深感責任重大。為了有效解決涉訴信訪問題,我們對涉訴信訪案件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找準原因,采取對策,盡快扭轉被動的局面。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真抓實管
一是正視現實,增強做好涉訴信訪工作的政治責任感。我院是涉訴信訪案件較多的單位,面對多年來形成的數十起誘因多樣、案情復雜、調處艱難的涉訴信訪重點案件,我們深感責任重大。為扭轉涉訴信訪工作的被動局面,維護社會穩定,我院多次召開黨組會議和審委會會議,分析形勢,剖析原因,研究具體解決措施,從講政治的高度把處理涉訴訪工作擺上重要日程。二是明確責任,落實任務。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將所有重點案件分解給每位領導,要求必須做到親自接訪勸返,親自研究不息訴罷訪的原因,親自進行協調處理,確保所包案件徹底解決。三是加強督促檢查,促進責任落實到位。為改變領導包案中只動嘴不動手、假包虛包的問題,我院制定了領導包案責任制,每月都定期聽取情況匯報,制定徹底解決問題的措施,檢查督促工作落實。同時,按照責任倒查的要求,對解決問題不力的案件責任人進行通報,確保了大多數重點案件經過包案領導艱苦細致的工作而息訴罷訪。
二、健全制度,完善機制
針對涉法涉訴訪案件不斷呈上升趨勢的局面,我院立足本職,以提高案件質量,突出社會效果作為信訪工作的切入點,努力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完善信訪工作機制。
(一)始終把信訪工作作為重要事項來抓。分析當前法院信訪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在堅持依法處理信訪工作這個前提下,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改進工作作風,強化信訪工作責任制,堅持“一把手負總責,主管院長具體抓”的原則,落實信訪工作的管理責任制。同時,將信訪工作納入法院黨組的重要議事日程,研究解決重大的信訪問題,定期分析信訪工作形勢,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一是完善信訪接待網絡。做到有訪必接,接訪必處、處訪必果的效果。圍繞信訪接待工作的特點,逐步完善以院長接待日為龍頭的信訪接待網絡。除此之外,對群眾來訪要求領導接見凡屬合理的,院領導均親自接待,接待時真誠相待,生人熟人一視同仁,使有理、無理的信訪都能及時公正妥善處理。二是落實信訪責任制。把信訪工作落實到法院干警的崗位責任中,形成以院長領導、立案庭為調控中心,各審判庭廣泛參與的、緊密聯系其他信訪部門的立體信訪網絡,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上級交辦的涉法信訪案件,實行院領導成員包案制,責任到人,一包到底。
(二)制定基礎性制度。根據轄區內涉法信訪工作的實際,按照各負其責、權責相衡、注重長效的基本思路,在對涉法案件的成因、特征進行深入調研和反復討論的基礎上,經過對各項信訪工作制度進行梳理、整合。編印下發了《關于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信訪接待制度》等制度,明確了法院信訪工作的基本原則、組織領導、工作內容、職責范圍、責任追究等內容,對全院的信訪工作進行了全面規范和指導,建立健全了制度體系。其中,重點改革了院長接待日制度。以往的院長接待制度在實際運行當中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常常造成接待盲目、接待重復等現象,降低了院長接待日的實際功能和效率。針對這一情況,我院將院長接待日制度做了必要的調整和修改,采取更加靈活的形式,著重在增強目的性和實效性上下功夫,根據不同類型的案情,按程序和院長分工接待。一是將被動接訪變為主動接訪。院長接待日為每周三的固定時間,采取預約制,通過大熒幕通知當事人,定時間、定地點接待上訪人。二是變盲目接待為有序接待。所有上訪人、信件均由信訪接待員登記,接待后認為應當由分管院長接待的,請示并報分管院長。三是變單一主體為多主體接待。院長接待中根據不同情況,必要時同該案相關的庭長及具體辦案人共同接待上訪人員,提高接待效率。
(三)建立完善農民涉法信訪預防、快速反應等長效機制。建立預防控制機制,防患于未然,將涉農案件中的矛盾化解在萌芽階段。辦案人員要善于從農村發生的各種執法活動、刑事案件、民事糾紛案件和信訪舉報中,發現影響穩定農村社會的不安定因素,將有關信息匯總分析,有重點地排查調處,變被動為主動,實現信訪工作關口前移,將矛盾糾紛就地及時調處化解。要建立快速反應處置機制。一旦發生農民涉法集體信訪、群體性突發事件,辦案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采取相應的措施,妥善進行處理,堅持耐心說服、積極疏導的理念,防止矛盾激化。
(四)切實解決重信重訪問題。群眾多次來信來訪,必然是要求解決的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處理,對上訪老戶包案到人,對于應由本院處理的問題,盡快了解情況,發出督辦函,由承辦人擬定解決措施,限期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寫成書面報告,由信訪人員書面回復信訪人處理情況;對法院已處理,但仍反復纏訴的來信來訪者,認真開導,做好說服解釋工作。
三、創新舉措,務求實效
今年以來,我院堅持更新理念,創新工作機制,以源頭預防為主要抓手,努力破解涉訴信訪難題。截止至7月,我院共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31件(其中重信重訪20件),已辦結回復18件,13件正在處理過程中。
(一)強化案結事了意識。案結事未了是涉法涉訴案件產生的主因素,以案結事了為辦案原則,積極開展判后釋疑、延伸服務等工作,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息訪。
(二)創新工作舉措。一是將涉法涉訴案件納入檔案化管理范圍。按照訴訟案件檔案管理的要求,專門印制信訪案件卷宗,依照案件處理流程,對辦結案件進行裝訂。二是將排查摸底工作制度化、經常化。堅持每季度進行一次涉穩矛盾糾紛摸底排查,對發現的問題、苗頭登記造冊,及時上報院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處理;三是完善接訪登記、記錄制度。對每一位來訪當事人或群眾均進行登記,涉及到反映問題的,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和辦案人進行現場處理,由接待人員對處理過程進行詳細記載。
(三)狠抓源頭預防。狠抓案件質量,從源頭上減少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進一步加強審判質量管理,加大案件質量評查力度,堅持案件質效一月一通報,一季一分析,半年一講評,年度一總結。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的原則,逐步提高調撤率,截止到七月份我院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到69%以上,有效地控制了信訪案件源頭。
(四)認真對待初次來信來訪問題。實踐證明,初次來信來訪問題解決不好,會導致一些當事人由“信訪”變為“來訪”,由“初訪”變為“重訪”,由“逐級訪” 變為“越級訪”,嚴重擾亂信訪工作秩序。努力提高信訪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實現接待、登記、答復、處理一條龍的崗位責任制,力爭將初信初訪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形成信訪工作的良性發展的局面。
四、解決涉訴訪的經驗和教訓
(一)處理涉訴信訪工作的經驗
1、緊緊依靠縣委領導和人大、政府的監督支持。涉訴信訪是十分復雜,調處難度大的突出問題,緊緊依靠縣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府的有力監督支持是扭轉被動局面有力保障。一要按照縣委、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抓好措施的落實,確保重點案件妥善調處,及時化解。二要及時將法院處理涉訴信訪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向縣委匯報,主動與政府溝通情況,提出妥善解決的建議,按照縣委和政府的具體部署攻艱克難,及時調處化解一批重點案件。三要與屬地黨政機關相互配合,及時做好調處和穩控工作。
2、堅持以人為本。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則,對每起案件深入研究分析上訪的訴求,找準上訪的原因,理清是非曲直。對有理訪或合理部分,要加大解決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關懷等措施,促使上訪人息訴罷訪。
3、提高司法能力。一是努力提高案結事了的能力。在處理案件中,按照調解優先的原則,能訴訟調解、執行和解的案件盡最大努力進行調處,減少因對裁判不服引發的新訪。二是努力提高減少質量瑕疵的能力。一些涉及上訪人的案件雖然實體處理沒有錯誤,便由于辦案人工作作風不端正,工作不負責任,出現案件質量瑕疵,引發上訪。要嚴格審判管理和監督,從細微處入手,最大限度減少質量瑕疵。三是增強處理復雜矛盾的能力。前題是要堅定信心,克服厭戰情緒,攻堅克難,為處理復雜矛盾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要把執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增強預防涉訴訪的警覺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訪發生,盡快使老訪息訴罷訪。四是增強程序引導能力。要通過程序引導,使上訪人從訪為訴,減少越級上訪和非正常訪發生。
4、落實責任制和追究制。要按照信訪責任制的要求,堅持一把手負總責,誰主管誰負責,誰辦案誰負責,把重點案件的責任落到實處。要嚴格落實信訪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不負責任,違法裁判等原因引發的信訪問題堅決追究政治責任和經濟責任,增強責任人的危機意識。
(二)處理涉訴信訪工作中吸取的教訓
1、從源頭上消化和遏制涉法信訪問題力度不夠
個別干警沒有充分認識涉訴信訪工作是一項艱難而復雜的工作,大局意識、司法為民意識、責任意識不強,切實把信訪工作貫穿到審理案件的每個環節,穩定當事人情緒,及時化解矛盾工作力度不夠。辦案人遇有信訪苗頭的案件不能及時匯報。對有鬧事苗頭的信訪案件,信息不暢通,溝通不及時,沒能把信訪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
2、對處理信訪問題增加的法院負累估計不足
多數上訪者情緒激烈、言行偏激,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有些人為達到個人目的,以各種手段對法院施加壓力。他們串聯、聚集,穿狀衣,下跪、哭訴,靜坐,圍堵法院和其他國家機關大門,攔截領導干部車輛,圍攻法院工作人員,嚴重干擾了人民法院和其他國家機關的工作秩序,影響社會穩定。以各種手段相威脅,謾罵、攻擊甚至傷害接訪人員。這些人雖經各級各部門耐心地反復做工作,但仍屢訪不止,已成為一大社會問題。他們耗費了法院大量人力、物力、精力,使正常信訪工作受到很大干擾,同時極大地增加了法院在處理信訪問題工作中的經濟負累。
3、對無理鬧訪、纏訪人員制裁力度不強
未能堅決制裁違法信訪。對無理訪,數年纏訪的分析原因,理性處置,耐心勸其息訴的同時,對沒有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