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中,行政工作涉及的范圍越來越廣,需要處理各種各樣的問題和挑戰。下面是一些行政總結的樣本,希望能為大家寫作提供一些參考。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一
法定代表人陰建軍,職務:局長。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婁國土資監罰〔〕號土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一、被申請人于年6月5日作出的處罰決定書相對人錯誤。李某已于1999年3月與離婚,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韓秀珍所有,處罰決定書相對人應是韓秀珍而不是李某。
二、被申請人作出的處罰決定書,認定申請人占用林地錯誤。2003年縣政府批準申請人取得0。3畝集體建設用地,批準用地之前此地早已沒有林木(政府修路時已將林木全部砍伐完),不屬林地。政府批準申請人取得建設用地,處罰決定書卻認定占林地,不符合事實。
三、被申請人作出的處罰決定書認定申請人非法占地不符合事實。處罰決定書認定申請人于1995年在位于三元村濱河北路邊,澗河一號橋北建房,現實際占地面積為1003。08平方米(占地時地類,其中三元村集體建設用地375。62平方米,三元村林地627。46平方米),建筑面積355。6平方米,2003年縣政府批準占用0。3畝,超占面積為803。08平方米(占地時地類,其中三元村集體建設用地175。62平方米,三元村林地627。46平方米),屬非法占用地,此認定不符合事實。而事實上八十年代初李貴堂和李景生就建了予制板廠,申請人于1997年8月10日購買了此予制板廠,當時訂了契約,并有李建峰代筆,李存懷作證(見證據5、6)。此予制板廠長27米寬21米,共計567平方米。2003年縣政府批準申請人另取得0。3畝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見證據7),申請人在此建造了房屋(見證據8)。購買予制板廠房屋占地和批準的0。3畝用地面積已達767平方米,還沒有包括院子占地,處罰決定書卻認定申請人違法占地達803。08平方米,違背事實,認定錯誤,依法應予撤銷。
綜上,申請人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依法向貴局申請行政復議,請求貴局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此致
山西省太原市國土資源局。
申請人。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二
申請人_x,男,46歲,漢族,系_縣_鎮大梨樹村_組村民。
申請人鄧_,男,34歲,漢族,系_縣_鎮_村_組村民。
申請人王某某,男,34歲,漢族,系_縣_鎮_x村(現_村)_組村民。
被申請人:_縣人民鎮府。
法定代表人:王某(_縣人民鎮府縣長)。
申請事項。
二、請求_x州人民政府依法對_鎮_村_組與_村_x組的土地權屬爭議進行重新確定;。
三、請求_x州人民政府依法對涉及三申請人的土地權屬界限予以明確。
事實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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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_鎮_村_組與_村_x組的土地權屬爭議一事,_縣國土局經調查后,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但雙方未達成協議。年1月10日,以“x府行決字[]1號”文件作出《關于_鎮_村_組與_村_x組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
_
縣政府所作出的處理決定存在以下錯誤和和違法之處:一是該處理決定上面使用的分界點之一“丫口墳”,實際上當地并沒有該地名,該決定混淆分界線,處理結果難以令人信服;二是該處理決定第三頁倒數第三行明確說明《_縣土地管理局關于_村_x村民組與大梨樹村_組村民組山林山界協議書》[1993]x土(監)字第2號是對1965年6月8日《山林邊界協議》和1992年《山林邊界協議》的否定,應當以該協議來明確雙方爭議的土地權屬界線。但最后處理決定內容卻是1992年《山林邊界協議》劃定的界限內容,完全與《_縣土地管理局關于_村_x村民組與大梨樹村_組村民組山林山界協議書》([1993]x土(監)字第2號)規定不符;三是該處理決定所劃分的土地權屬界限模糊不清,難以辨別,致使三申請人均難以依據該處理決定明確自家土地界線和土地權屬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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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的該處理決定,形式上似乎為當事人雙方明確了土地按權屬界限,解決了糾紛,實質上根本沒有為當事人(特別是三個申請人)明確土地權屬界線。若僅以此作為解決矛盾糾紛的依據和結果,雙方的矛盾早晚將會另行產生。
綜上,_縣政府的處理決定與實施不符,與法律相悖,嚴重侵害申請人利合法權益,為了維護土地劃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充分尊重土地使用的歷史和現狀,保障三申請人合法利益,我三人特向貴府提出復議請求,希望貴府能依法明斷,撤銷或變更_縣政府作出的x府行決字[]1號處理決定;對爭議的地塊,依照《_縣土地管理局關于_村_x村民組與大梨樹村_組村民組山林山界協議書》([1993]x土(監)字第2號)規定,依法重新進行土地邊界確定,并明確三申請人土地邊界和權屬范圍,以徹底化解_村_組與_村_x組的土地權屬爭議,維護三申請人應有的合法權益。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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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州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二月四日。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三
你好,關于土地承包證換戶主申請書來說:
榮縣雙古鎮村農業社: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因原因,自愿把自己在榮縣雙古鎮村社家庭承包經營的農用地(經營權證書號為號,戶主為;共有人為,共畝進行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其中耕地畝(其中田畝,土畝),流轉期限為自__年___月___日至__年___月___日止,共計___年,流轉價格為___元/年;非耕地畝,流轉期限為自__年___月___日至__年___月___日止,共計___年,流轉價格為___元/年。特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備案。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農業社意見: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四
申請人:楊xxx,曾用名楊x,女,白族,農民,1969年07月01日生,xxx省xx市人,住xxx省xx市xx鎮xx村委會xxxx號,身份證號5329xxxxxx,聯系電話138872xxxxx。
被申請人:楊xx,男,白族,農民,1942年08月生,xxx省xx市人,住xxx省xx市xx鎮xx村委會x社xxx號,聯系電話136xxxxxx。系xx市xx鎮xx村委會x社原社長,申請人楊xxx之父親。
案由:侵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仲裁請求:
請求被申請人返還其依職權強占的屬于申請人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份額0.80畝,并獨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楊xxx系被申請人楊xx的.女兒。1992年11月13日,申請人嫁到xx市xx鎮xx村,與李xx結婚,1993年離婚后回到xx市xx鎮xx村委會xx社娘家。1994年01月24日,申請人與趙xx結婚,1995年07月14日協議離婚后回到娘家。由于父親楊xx重男輕女,多次逼我離家出走,無奈之下,我只好離開家到xx市xx鎮打工為生。1904月21日,我與牛xx登記結婚,至今一起生活。期間,我的戶口一直和被申請人楊xx及弟弟及弟媳、侄兒在一起,直到現在。我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涉及的土地也和在被申請人承包經營權范圍內。
4月14日,在被申請人的一再逼迫之下,我只好將我的戶口從被申請人的戶口簿上遷出,獨立成戶,仍然為農業戶口。因為當時農村承包經營期還未屆滿,被申請人承諾在新的承包合同簽訂時更改承包經營權證,將應該屬于申請人的份額劃分給申請人。出于信任,申請人答應按照這種方式執行,屬于自己的承包經營份額暫時交由被申請人及其他家庭成員管理耕種。
申請人戶的承包經營權到期后根據國家法律規定繼續承包30年需要簽訂和統計新的承包經營情況。被申請人利用它當時擔任社長的便利私自更改承辦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情況將申請人從共有人中剔除將全部原先承包的5.58畝承包土地繼續承包霸占了申請人0.80畝的承包經營份額并據此辦理了xxxxxxx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事后,由于申請人一直在xx市打工居住,直到最近才得知事情真相。于是,申請人多次找到基層人民政府幫助解決,經xx市xx鎮xx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及xx市xx鎮司法所多次調解,被申請人拒不返還本應屬于申請人的土地承包經營份額。
申請人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土地承包經營依法受到法律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第六條也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被申請人楊xx利用自己當時擔任社長的便利,私自更改承辦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情況,將申請人從共有人中剔除,將全部原先承包的5.58畝承包土地繼續承包,霸占了申請人0.80畝的承包經營份額,并據此辦理了xxx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致使申請人在莫名其妙的情況下變成了失地農民,該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人楊xxx的合法權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19條、20條、21條之規定,向貴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望你們查明事實,依法處理,支持申請人的仲裁申請,判如所請!
此致
xx市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楊xx。
xx年xx月xx日。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五
申請人×××戶,隸屬單位(村組),聯系電話(手機)。
戶主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家庭成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與戶主關系。
申請人全權代表姓名,性別,民族,工作單位或住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手機)。(1、非戶主家庭成員作申請人代表時使用,但要有其他所有成年家庭成員書面委托;2、申請人眾多時使用,但必須是申請人之一)。
被申請人姓名(或戶名),(戶主)性別,民族,住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手機)。(訴個人時用)。
單位名,住所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和職務,聯系電話(手機)。(訴村、村民小組或其他單位時用。選訴村委會還是村經濟合作社,以承包合同上的蓋章單位為準。)。
第三人姓名(或戶名),(戶主)性別,民族,住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手機)。(本案處理結果與第3方有利害關系時使用。)。
單位名,住所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和職務,聯系電話(手機)。(第三人是企業或其他單位時用)。
一、仲裁請求。
(必須與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轉或土地承包權益等有關)。
二、事實和理由。
(事實經過——整個過程過來龍去脈一定要講清楚;第三人的身份、與被申請人或其他第三人之間的身份關系、與本案的利害關系等要講清楚)。
(提出上述仲裁請求的若干理由,但具體仲裁請求不需要重復再提。)。
平陽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指印)。
20xx年月日。
甲方(出讓方):鄉(鎮)村組,農戶姓名。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六
申請人:楊某某,女,現年70歲,文盲,土家族,住某某縣官和鄉新田村保田組(原屬保田村保田組)。
被申請人:王某某,男,現年69歲,初中文化,住某某縣官和鄉新田村保田組(原屬保田村田坎上組)。
申請人楊某某不服某某縣人民政府于2015年5月7日作出的江府發【2015】16號《某某縣人民政府關于官和鄉新田村保田組板粟山(屋后頭)林地權屬的處理決定》,該處理決定將爭議林地確權給被申請人王某某,與事實不符,嚴重侵害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依據《行政復議法》之規定向貴府提起行政復議。
申請事項:
二、確認爭議林地的使用權歸被申請人楊某某所有。
事實與理由:
本土地權屬糾紛系某某縣人民政府重復頒發自留山證所引發的山林確權糾紛,楊某某的自留山證及土地承包證四至抵界含蓋了爭議林地,與王某某的山林證存在沖突。核查爭議林地的歷史情況與使用現狀是確定權屬的事實基礎,然而某某縣人民政府對上述事實予以回避,僅僅從證據的三性決定山林權屬的歸屬,致使爭議處理缺乏事實依據,并存在嚴重的法律適用問題。具體如下:
本爭議林地屬于原保田村保田組所有,其林地權益依法應由其村民組成員享有,王某某不是該組村民,不可能也不應當對保田組的山林享有土地權益,王某某提供的《自留山證》、《承包證》缺乏事實依據,是重復或錯誤頒發的證件。
1、爭議林地所有權一直以來歸屬于原保田村保田組:
(3)、肖千方、肖應昌、胡尚子、胡其忠等人的證明,證實該土地原屬于保田組;
(4)、某某縣人民政府出具給楊某某的《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等。
2、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具有村組成員權的人員才可以對村組土地享有使用權,所有權歸村組:
(3)、《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5條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更是明確了村集體的土地由村組農戶使用的基本原則。
3、被申請人王某某不是原保田村保田組的村民,依法不可能也不應當享有保田組的土地權益,王某某提供的《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與事實不符,是錯誤頒證的行為。
(1)、此次山林糾紛系某某縣人民政府重復頒證引起的土地權屬糾紛,農村土地使用權只能由集體成員享有,查明該土地權屬淵源,爭議林地到底歸原保田組還是歸田坎上組所有,是認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的事實基礎。土地承包經營權或使用權是不動產中的用益物權,用益物權是從權利,根源于所有權,這是法律常識,土地所有權的查明是不能回避的。換句話說,若該土地原歸保田組,則爭議林地歸保田組的楊彩霞使用,反之若該土地原歸屬田坎上組,則爭議林地歸田坎上組的王某某使用。證據證明爭議林地歸保田組所有。
(2)、被申請人王某某辯稱“經保田、田坎上兩組同意,用我的一碗水綠肥坑自留山中20根樹子調換而得”,該辯稱可以證明爭議林地所有權屬于原保田組。王某某認為其土地權益是調換而得,既無事實依據,又與當時政策不符:王某某未提供充分證據證實調換事實存在,雖有肖地權、胡海林的調查筆錄,但該證據與村民的證人證言相悖;某某縣社員自留山證載明“自留山不許轉讓或買賣,不許開荒種糧”,王某某辯稱調換所得顯然是說謊,退一萬步講,即便存在所謂調換行為也是無效的;爭議山林屬于楊某某管理使用,村組無權對申請人楊某某的山林強行收回、流轉、私自轉讓或調換。
(3)、王某某提供的《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是錯誤頒發的證件。楊某某的《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四至抵界涵蓋了王某某《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中的山林,存在一地兩證、重復頒證的情形,頒證給王某某屬于重復頒證行為;王某某提供的該山林證、承包證與土地權屬現狀不符,依法應當糾正。
二、爭議林地依法應當歸屬申請人楊某某,理由是:
3、村委會及部分村民證明證實爭議林地屬于楊某某的山林;
4、某某縣人民政府頒發的山林證、承包證給楊某某,確認了使用權;
5、楊某某管理使用爭議林地至今。
三、某某縣人民政府處理決定認定楊某某提供的土地山林證、承包證不具有證據三性,從而認定證據無效,是信口雌黃,沒有任何事實依據,且適用法律完全錯誤。
1、某某縣人民政府認定楊某某提供的《某某縣社員自留山證》、《農業生產責任制土地、荒山、林木、水面承包合同》不符合證據三性,無事實依據。
楊某某提供的《某某縣社員自留山證》、《農業生產責任制土地、荒山、林木、水面承包合同》證據材料來源合法、內容真實、與爭議林地具有關聯性,完全符合證據的三性:
、與爭議林地的權屬具有密切聯系,具有關聯性。
綜上,某某縣人民政府認定楊某某提供的證據不具有證據的三性,無任何事實依據。
2、某某縣人民政府依據《貴州省林地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爭議各方只有一方持有有效證據的,爭議的林地應當明確給持有有效證據一方;證據中面積與四至不相符的,以四至為準。”確認爭議林地使用權歸王某某所有,是錯誤的。王某某與楊某某均執有山林證、承包證,其效力相等、地位一致,均是某某縣人民政府頒發的并蓋有公章的證件,均是有效的證據;除此之外,申請人還提供了證人證言,村委會調解紀錄,此類證據來源合法,客觀真實,均反映了土地的歷史現狀,反映了土地權屬的淵源,與楊某某提供的山林證、承包證相互佐證,形成了完成的證據鏈條,均是法律認可的有效證據;某某縣人民政府的錯誤還表現在:孤立地認定政府部門出具的是證據,其它的則不是有效證據,完全違背了綜合全面客觀的證據評定原則,犯了一面概全的錯誤;此案爭議源于一地兩證、重復頒證,除考慮證件的真偽外,更重要的是查明爭議林地的權屬淵源,否則是舍本逐末,所得結論必然錯誤。某某縣人民政府認定“只有一方執有效證據”,與事實不符,某某縣人民政府依此作出處理決定,適用法律完全錯誤。
綜上,楊某某是原保田組的村民,依法對保田組的山林享有使用權,某某縣人民政府一地兩證、重復頒證的行為是本糾紛的根源,處理山林權屬爭議,應當查明爭議土地的歷史歸屬及使用現狀,某某縣人民政府完全回避了對上述事實的查明,在無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認定楊某某提供的蓋有某某縣人民政府公章的山林證、承包證不符合證據三性,從而確認爭議土地使用權歸王某某所有,完全背離了基本事實與法律常規,是極端錯誤的。懇請貴府予以糾正,公平公正處理本案,依法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此致
貴州省某某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楊某某
2015年7月4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
申請人:楊某某,女,現年70歲,文盲,土家族,住某某縣官和鄉新田村保田組(原屬保田村保田組)。
被申請人:王某某,男,現年69歲,初中文化,住某某縣官和鄉新田村保田組(原屬保田村田坎上組)。
申請人楊某某不服某某縣人民政府于2015年5月7日作出的江府發【2015】16號《某某縣人民政府關于官和鄉新田村保田組板粟山(屋后頭)林地權屬的處理決定》,該處理決定將爭議林地確權給被申請人王某某,與事實不符,嚴重侵害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依據《行政復議法》之規定向貴府提起行政復議。
申請事項:
二、確認爭議林地的使用權歸被申請人楊某某所有。
事實與理由:
本土地權屬糾紛系某某縣人民政府重復頒發自留山證所引發的山林確權糾紛,楊某某的自留山證及土地承包證四至抵界含蓋了爭議林地,與王某某的山林證存在沖突。核查爭議林地的歷史情況與使用現狀是確定權屬的事實基礎,然而某某縣人民政府對上述事實予以回避,僅僅從證據的三性決定山林權屬的歸屬,致使爭議處理缺乏事實依據,并存在嚴重的法律適用問題。具體如下:
本爭議林地屬于原保田村保田組所有,其林地權益依法應由其村民組成員享有,王某某不是該組村民,不可能也不應當對保田組的山林享有土地權益,王某某提供的《自留山證》、《承包證》缺乏事實依據,是重復或錯誤頒發的證件。
1、爭議林地所有權一直以來歸屬于原保田村保田組:
(3)、肖千方、肖應昌、胡尚子、胡其忠等人的證明,證實該土地原屬于保田組;
(4)、某某縣人民政府出具給楊某某的《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等。
2、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具有村組成員權的人員才可以對村組土地享有使用權,所有權歸村組:
(3)、《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5條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更是明確了村集體的土地由村組農戶使用的基本原則。
3、被申請人王某某不是原保田村保田組的村民,依法不可能也不應當享有保田組的土地權益,王某某提供的《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與事實不符,是錯誤頒證的行為。
(1)、此次山林糾紛系某某縣人民政府重復頒證引起的土地權屬糾紛,農村土地使用權只能由集體成員享有,查明該土地權屬淵源,爭議林地到底歸原保田組還是歸田坎上組所有,是認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的事實基礎。土地承包經營權或使用權是不動產中的用益物權,用益物權是從權利,根源于所有權,這是法律常識,土地所有權的查明是不能回避的。換句話說,若該土地原歸保田組,則爭議林地歸保田組的楊彩霞使用,反之若該土地原歸屬田坎上組,則爭議林地歸田坎上組的王某某使用。證據證明爭議林地歸保田組所有。
(2)、被申請人王某某辯稱“經保田、田坎上兩組同意,用我的一碗水綠肥坑自留山中20根樹子調換而得”,該辯稱可以證明爭議林地所有權屬于原保田組。王某某認為其土地權益是調換而得,既無事實依據,又與當時政策不符:王某某未提供充分證據證實調換事實存在,雖有肖地權、胡海林的調查筆錄,但該證據與村民的證人證言相悖;某某縣社員自留山證載明“自留山不許轉讓或買賣,不許開荒種糧”,王某某辯稱調換所得顯然是說謊,退一萬步講,即便存在所謂調換行為也是無效的;爭議山林屬于楊某某管理使用,村組無權對申請人楊某某的山林強行收回、流轉、私自轉讓或調換。
(3)、王某某提供的《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是錯誤頒發的證件。楊某某的《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四至抵界涵蓋了王某某《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中的山林,存在一地兩證、重復頒證的情形,頒證給王某某屬于重復頒證行為;王某某提供的該山林證、承包證與土地權屬現狀不符,依法應當糾正。
二、爭議林地依法應當歸屬申請人楊某某,理由是:
3、村委會及部分村民證明證實爭議林地屬于楊某某的山林;
4、某某縣人民政府頒發的山林證、承包證給楊某某,確認了使用權;
5、楊某某管理使用爭議林地至今。
三、某某縣人民政府處理決定認定楊某某提供的土地山林證、承包證不具有證據三性,從而認定證據無效,是信口雌黃,沒有任何事實依據,且適用法律完全錯誤。
1、某某縣人民政府認定楊某某提供的《某某縣社員自留山證》、《農業生產責任制土地、荒山、林木、水面承包合同》不符合證據三性,無事實依據。
楊某某提供的《某某縣社員自留山證》、《農業生產責任制土地、荒山、林木、水面承包合同》證據材料來源合法、內容真實、與爭議林地具有關聯性,完全符合證據的三性:
、與爭議林地的權屬具有密切聯系,具有關聯性。
綜上,某某縣人民政府認定楊某某提供的證據不具有證據的三性,無任何事實依據。
2、某某縣人民政府依據《貴州省林地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爭議各方只有一方持有有效證據的,爭議的林地應當明確給持有有效證據一方;證據中面積與四至不相符的,以四至為準。”確認爭議林地使用權歸王某某所有,是錯誤的。王某某與楊某某均執有山林證、承包證,其效力相等、地位一致,均是某某縣人民政府頒發的并蓋有公章的證件,均是有效的證據;除此之外,申請人還提供了證人證言,村委會調解紀錄,此類證據來源合法,客觀真實,均反映了土地的歷史現狀,反映了土地權屬的淵源,與楊某某提供的山林證、承包證相互佐證,形成了完成的證據鏈條,均是法律認可的有效證據;某某縣人民政府的錯誤還表現在:孤立地認定政府部門出具的是證據,其它的則不是有效證據,完全違背了綜合全面客觀的證據評定原則,犯了一面概全的錯誤;此案爭議源于一地兩證、重復頒證,除考慮證件的真偽外,更重要的是查明爭議林地的權屬淵源,否則是舍本逐末,所得結論必然錯誤。某某縣人民政府認定“只有一方執有效證據”,與事實不符,某某縣人民政府依此作出處理決定,適用法律完全錯誤。
綜上,楊某某是原保田組的村民,依法對保田組的山林享有使用權,某某縣人民政府一地兩證、重復頒證的行為是本糾紛的根源,處理山林權屬爭議,應當查明爭議土地的歷史歸屬及使用現狀,某某縣人民政府完全回避了對上述事實的查明,在無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認定楊某某提供的蓋有某某縣人民政府公章的山林證、承包證不符合證據三性,從而確認爭議土地使用權歸王某某所有,完全背離了基本事實與法律常規,是極端錯誤的。懇請貴府予以糾正,公平公正處理本案,依法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此致
貴州省某某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 楊某某
《行政復議法》對復議范圍規定了 11 種情況,同土地確權登記有關的主要有兩項。
二是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在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中需要注意的問題有:
民事糾紛的處理。按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依法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們在土地權屬爭議中對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議,就屬于這種情況。如果當事人調解后事后反悔,應當知道依法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不要再作為行政案件受理。
復議前置。凡是涉及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沒有經過復議的案件,屬于違反法律程序的行為。
最終裁決。屬于根據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行政區劃的勘定、調整或者征用土地的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就是說不能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七
住址:_______市人民路_____號,電話:_______。
依法撤銷或變更市土地管理局“市字[]號文,即《關于對武未經批準擅自出租集體土地的處理決定》。
主要事實及理由:
武原為水縣xx鄉xx村三隊村民,xx年元月,根據國家關于對企業實行兼并、租賃、承包等多種方式尋求企業發展的政策,承包了農工商總公司下屬的機械廠,出任廠長,承包期為年,后經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批準,依法變更了公司名稱,為有限責任公司。
原機械廠面積為xx平方米,xx年xx月xx日領取了平方米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因當時該廠與少年管教所存在土地界線的爭議,故一部分土地憑證沒有申領。年月日武承包后,依法向縣土地管理局申領了《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面積為平方米,用途為工業用地,時間是年月日。
武出任廠長后,為使企業擺脫困境,經隊、村以及農工商總公司同意,組建了有限公司。公司因經營規模的擴大,準備新建部分廠房,于xx年xx月xx日正式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建房的用地申請,隊上簽署了同意辦理的意見,而恰在此時,村上與公司因承包租金問題發生爭議,不給報件蓋章并騙走了土地使用證,致使建房用地手續不夠完善。
有限公司為使企業正常運轉,起死回生,出租部分土地,以盤活土地資產,從總體上講是符合國家關于盤活土地資產有關政策的而市土地管理局對其進行的處理不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實事求是原則,而是不顧客觀實際和后果,欲將企業一棍子打死,這有悖法律關于保護國家、集體和個人合法權益的精神,是不適當的。具體來說,市土地管理局行政決定的不當之處主要是:
1.主體錯誤。市土地管理局[]號文的處理對象是武,而實際上武只是繼宏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將自然人與法人混為一體。主體錯誤,處罰不能成立。
2.適用法律錯誤。市土地管理局處理決定第一項處罰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該條文是針對非法轉讓土地,而非出租集體合法使用的建設用地。處理決定第二項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中發[]號文件的“精神”進行處罰,這不符合《行政處罰法》中關于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處罰權應遵循的有關規定。再者,中央號文件下發后,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亦下發了《關于貫徹的通知》,中央和自治區兩個文件通知的精神實質在《通知》中很清楚,即“切實保護耕地”、“凍結非農建設項目占用耕地一年”,而并非土地管理局處理文件第二項所行使的“收回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并重新安排給.村三隊集體使用”的法律依據。
處理決定第二項中“收回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并重新安排給村三隊集體使用“不符合法律規定。第一,繼宏公司法人代表武與三隊簽訂有合法的承包企業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承包企業時當然包括企業用地;第二,《自治區實施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四款規定:“鄉(鎮)村建設用地經批準后,不得隨意改變用途和出讓,嚴禁買賣和荒廢。生產經營停止后須將土地歸還集體。”繼宏公司不但未停止生產經營,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不應重新安排給三隊使用。
3.查明事實不清。
(2)建房時經過了集體土地所有人村和隊的同意;。
(3)房屋沒有辦下房產證是因為與村就承包費交納產生爭執,不蓋章無法申辦;。
(4)村將土地使用證原件騙走,導致相關手續無法申辦;。
(6)該地塊余平方米房屋只出租了房屋,而空閑地塊才出租了部分土地,市土地局將出租房屋的行為,按出租土地處理,顯然行政處罰行為不能成立。
4.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就公司來說,使用的土地在其前身機械廠時大部分為閑置土地,荒廢多年,就連集體租金都沒法上交,公司盤活土地資產,合理利用,這符合法律有關規定。《土地管理法》第7條規定:“國有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全民所有制單位或者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擴、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公司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閑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一種權利,又是一種義務,如果我們刻意去追求一種看似合法赦質不利于企業和社會發展的形式,這有悖法律立法精神。市土地管理局[]號文件決定讓公司在日內自行拆除平方米的房屋,在第二項中又規定“如該片土地繼續出租,聯營建廠,其土地使用權必須先轉權,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手續”,這說明該片土地是允許進行工業或建設使用的,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也批準為建設用地。市土地局不讓其補辦有關手續而必須先拆除后辦手續再蓋房子是沒有合理性的。自治區黨委、政府貫徹中共中央11號文件的《通知》第四點第二段中明確規定:“對于建設項目確需占用的土地,必須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后,按有關規定補辦用地手續”,而并非要求一律拆除。
綜上所述,綜觀本案的客觀事實和所涉及的法律,市土地管理局[]號文件處理決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處理明顯不當,根據《行政復議條例》第四十二條第四項的第1、2、5、點的規定,請求上級主管部門依法撤銷或予以變更市土地管理局[]號文件,以維護國家、集體、企業乃至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武某。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八
申請人:楊xxx,曾用名楊平,女,白族,農民,xxx年07月0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市灣橋鎮中莊村委會xxxx號,身份證號5329xxxxxx,聯系電話138872xxxxx。
被申請人:楊xx,男,白族,農民,1942年08月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市灣橋鎮中莊村委會x社xxx號,聯系電話136xxxxxx。系大理市灣橋鎮中莊村委會x社原社長,申請人楊xxx之父親。
案由:侵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仲裁請求:
請求被申請人返還其依職權強占的屬于申請人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份額0.80畝,并獨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楊xxx系被申請人楊xx的女兒。1992年11月13日,申請人嫁到大理市灣橋鎮甸中村,與李xx結婚,1993年離婚后回到大理市灣橋鎮中莊村委會9社娘家。1994年01月24日,申請人與趙xx結婚,1995年07月14日協議離婚后回到娘家。由于父親楊xx重男輕女,多次逼我離家出走,無奈之下,我只好離開家到大理市下關鎮打工為生。04月21日,我與牛xx登記結婚,至今一起生活。期間,我的戶口一直和被申請人楊xx及弟弟及弟媳、侄兒在一起,直到現在。我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涉及的土地也和在被申請人承包經營權范圍內。
xxx3年4月14日,在被申請人的一再逼迫之下,我只好將我的戶口從被申請人的戶口簿上遷出,獨立成戶,仍然為農業戶口。因為當時農村承包經營期還未屆滿,被申請人承諾在新的承包合同簽訂時更改承包經營權證,將應該屬于申請人的份額劃分給申請人。出于信任,申請人答應按照這種方式執行,屬于自己的承包經營份額暫時交由被申請人及其他家庭成員管理耕種。
xxx7年,申請人戶的承包經營權到期后,根據國家法律規定,繼續承包30年,需要簽訂和統計新的承包經營情況。被申請人利用它當時擔任社長的便利,私自更改承辦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情況,將申請人從共有人中剔除,將全部原先承包的5.58畝承包土地繼續承包,霸占了申請人0.80畝的`承包經營份額,并據此辦理了xxxxxxx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事后,由于申請人一直在大理市打工居住,直到最近才得知事情真相。于是,申請人多次找到基層人民政府幫助解決,經大理市灣橋鎮中莊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及大理市灣橋鎮司法所多次調解,被申請人拒不返還本應屬于申請人的土地承包經營份額。
申請人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土地承包經營依法受到法律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第六條也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被申請人楊練利用自己當時擔任社長的便利,私自更改承辦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情況,將申請人從共有人中剔除,將全部原先承包的5.58畝承包土地繼續承包,霸占了申請人0.80畝的承包經營份額,并據此辦理了xxx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致使申請人在莫名其妙的情況下變成了失地農民,該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人楊麗萍的合法權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19條、20條、21條之規定,向貴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望你們查明事實,依法處理,支持申請人的仲裁申請,判如所請!
此致
大理市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簽名/指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九
申請人×××戶,隸屬單位(村組),聯系電話(手機)。
戶主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家庭成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與戶主關系。
申請人全權代表姓名,性別,民族,工作單位或住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手機)。(1、非戶主家庭成員作申請人代表時使用,但要有其他所有成年家庭成員書面委托;2、申請人眾多時使用,但必須是申請人之一)。
被申請人姓名(或戶名),(戶主)性別,民族,住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手機)。(訴個人時用)。
單位名,住所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和職務,聯系電話(手機)。(訴村、村民小組或其他單位時用。選訴村委會還是村經濟合作社,以承包合同上的蓋章單位為準。)。
第三人姓名(或戶名),(戶主)性別,民族,住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手機)。(本案處理結果與第3方有利害關系時使用。)。
單位名,住所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和職務,聯系電話(手機)。(第三人是企業或其他單位時用)。
(必須與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轉或土地承包權益等有關)。
(事實經過——整個過程過來龍去脈一定要講清楚;第三人的身份、與被申請人或其他第三人之間的身份關系、與本案的利害關系等要講清楚)。
(提出上述仲裁請求的若干理由,但具體仲裁請求不需要重復再提。)。
申請人(簽名,指印)。
20xx年月日。
甲方(出讓方):鄉(鎮)村組,農戶姓名。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十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位于的土地為所有。
事實與理由
請求確權地塊名稱:,位置:,面積:未定。
一九七九年農村土地分包到戶時,當時xx鎮壓八甲村第一小組將籠古了口分包給高xx一家三口作為其承包地。由于當時此地塊位于牛路邊,來往牛馬糟蹋嚴重,生產隊隊委決定不丈量該土地,只是明確四至線為東至二隊水溝邊,南至牛路邊,西至林躍能開慌處老地埂為界,北至山腳老路邊。xxxx年,發包方xx鎮壓xx小組民村委(合作社)和承包方高xx一家根據云法發(1997)43號文件規定及我國農村土地法律法規規定及雙方協商,從新簽訂了《農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書》,該合同書明確籠古了口為高xx家的承包土地,同時載明該宗地的四至和面積,對該宗地未進行認真丈量,將該宗地塊面積寫明了1.2畝,但該宗地至原牛路實際面積比合同書上所約定的面積稍大。高xx死后,xxxx年xx月,高xx妻子黃xx由于沒有勞力,決定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本組成員黃zz。在xxxx年x月,為方便交通,xx鎮壓八甲一村民經過集體討論決定,將經過高xx家承包地的籠古了口的南邊牛路改告成簡易公路,因簡易公路比以前牛路稍窄,并且因為牛路改造使爭議地塊發生變形,從而模糊了本屬于xx小組集體土地牛咱與高xx承包土地的界線。xxxx年x月,八甲二組村民呂xx無視xx小組和高xx屬于該地塊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事實,以無端理由強占xx小組和高xx的土地,將碎石等雜物堆放在申請人的集體土地和高xx家承包地上,妨礙了xx小組和高xx家對該宗土地的經營使用權,侵害了xx小組和高xx家的合法權益,構成侵權行為。xx小組村民和高xx一家為此多次與侵權人呂xx交涉,但無任何結果,并說那里是他慌的土地,無奈只好向人民政府反映,望人民政府為我們xx小組全體村民作主,排除呂xx的侵占行為。同時,為我們xx小組與高xx家的土地界線確權,明確雙方的界線。
上述事實有書證文山州農村農村承包合同書《農村土地流轉合同》以及當時分包承包土地的村干部證明可以證實。事實證明:該爭議的土地及簡易公路邊土地屬于xx小組村民所有,呂xx在上面堆放碎石的'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本案例僅供參考,需依照當事人實際情況來填寫,如有必要可以讓律師代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所有權的主體有以下幾個:一為國家所有,二為集體所有。集體所有又分為鄉農民集體所有、村集體所有、小組集體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另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二款規定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由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發包。《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呂xx系八甲二組的村民,其沒有法定或者約定事由占有該爭議土地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5條的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第三十二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采取轉包、出包、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申請人認為,作為土地的發包方,是該地塊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將該地塊發包給,依法轉讓給,這是合法有效的。現因客觀原因導致集體所有的土地與承包地界線不明,那是與雙方之間的問題,而與沒有任何關系。現沒有與簽訂任何土地轉讓協議,也沒有法定事由,而無端侵占我村集體土地,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九條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致使該不動產或者動產受到損害的,惡意占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應該依法承擔責任。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關系關系到農村的穩定和社會的和諧,關系到國家基本的農村經營制度,關系到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長期穩定和土地承包經營關系的穩定,懇請行政機關依據事實和法律將爭議的土地的土地依法確認為所有,并排除侵占行為。
申請人: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十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東至:_________________現西邊;。
南至:_________________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_________________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_________________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年月日起至二o五年月日終止。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十二
茲有xx公司于20xx年1月7日在公共資源中心以掛牌方式競得位于xx縣工業園區的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xx平方米。
現我單位依據《土地使用權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xx縣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批準通知書》、立項備案及宜良環保部門批復、地籍調查表、各種費用繳納憑證等文件資料向你局申請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相關手續,請給予辦理為謝。
特此申請。
申請人: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十三
三亞市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對王先運、林竹金、王七蘭三人的土地權益侵害,特此提出調解或仲裁申請書。
原告: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職工王先運;
原告: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職工王七蘭;
原告:三亞市崖城鎮雀信居委會林竹金。
被告: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負責人。
追究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負責人對王先運、王七蘭、林竹金三人的土地侵權的違法行為,并追回合法的土地權益,歸還土地。
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職工王先運是該公司的一位農場老場長。王先運一直以來經營和管理該公司的農場土地,同時在七十年代初期到八十年代中期一直承包訪公司的農場土地。在王先運承包該公司的農場土地期間,王先運伙同林竹金、王七蘭于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零年間開墾得一塊面積為九點五七畝的園地。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誰開荒,土地的使用權歸誰。因此土地的使用權是王先運、林竹金、王七蘭三人。該園地位于崖州灣南山地帶的三腳石田,其四至是:東至港門村委會第二生產隊的土地;南至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園地;西至海邊青山子;北至港門村委會第二生產隊土地。
由于王先運承包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的農場土地期限是至一九八四年十二月止。王先運承包期滿后,王先運原想繼續承包,但是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的時任書記陳毓金卻把農場發包給出高價的麥光時與林武進。林武進承包后,種樹時卻種入王先運的開墾地,為此引起王先運與林武進兩人之間的土地糾紛爭執,在王先運離開后,林武進固執地種下樹苗是個真實的事實。因此王先運失去承包權。王先運只好將他們自己的的墾地發包給南山四馬村委會的黎族德金經營管理,并協議按收入合理分酬。
到了二零零四年三亞市國土局作土地權屬確認時,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的負責人卻沒有通知我們開荒者參與土地權屬的確認,并且隱瞞事實的真相,欺騙國土局把我們的墾地和農場地合并作土地權屬確認,共計面積約一百多畝。該土地現在的土地權屬編號是31-8-55,權屬于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現在這地塊由于南山深水港的建設需要,部分土地已被征用。由于現有編號31-8-55地塊中有我們三人辛苦開墾的土地,因此我們根據《物權法》,三亞航運公司應該是歸還我們的土地及權益。
據上述情況,特此提出土地調解或仲裁申請,請有關部門及領導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標準,做出公正、及時的處理,維護我們三人的合法權益。衷心感謝!
此致!
三亞市崖城鎮人民政府。
三亞市人民政府。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十四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案由:侵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仲裁請求:
請求被申請人返還其依職權強占的屬于申請人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份額________畝,并獨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________系被申請人________的女兒。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申請人嫁到________市________鎮________村,與________結婚,________年離婚后回到________市________鎮________村委會________家。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申請人與________結婚,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協議離婚后回到娘家。由于父親________重男輕女,多次逼我離家出走,無奈之下,我只好離開家到________市________鎮打工為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我與________登記結婚,至今一起生活。期間,我的戶口一直和被申請人________及弟弟及弟媳、侄兒在一起,直到現在。我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涉及的土地也和在被申請人承包經營權范圍內。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被申請人的一再逼迫之下,我只好將我的戶口從被申請人的戶口簿上遷出,獨立成戶,仍然為農業戶口。因為當時農村承包經營期還未屆滿,被申請人承諾在新的承包合同簽訂時更改承包經營權證,將應該屬于申請人的份額劃分給申請人。出于信任,申請人答應按照這種方式執行,屬于自己的承包經營份額暫時交由被申請人及其他家庭成員管理耕種。
________年,申請人戶的承包經營權到期后,根據國家法律規定,繼續承包________年,需要簽訂和統計新的'承包經營情況。被申請人利用它當時擔任社長的便利,私自更改承辦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情況,將申請人從共有人中剔除,將全部原先承包的________畝承包土地繼續承包,霸占了申請人________畝的承包經營份額,并據此辦理了________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事后,由于申請人一直在________市打工居住,直到最近才得知事情真相。于是,申請人多次找到基層人民政府幫助解決,經________市________鎮________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及________市________鎮司法所多次調解,被申請人拒不返還本應屬于申請人的土地承包經營份額。
申請人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土地承包經營依法受到法律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第六條也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被申請人________利用自己當時擔任社長的便利,私自更改承辦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情況,將申請人從共有人中剔除,將全部原先承包的________畝承包土地繼續承包,霸占了申請人________畝的承包經營份額,并據此辦理了________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致使申請人在莫名其妙的情況下變成了失地農民,該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的合法權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19條、20條、21條之規定,向貴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望你們查明事實,依法處理,支持申請人的仲裁申請,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十五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事實根據和理由: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行政復議機關。
(說明:本文書供當事人向作出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提出復議申請時使用)。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十六
__________________村農業社:
申請人因原因,自愿把自己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社家庭承包經營的農用地(經營權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戶主為____________;共有人為__________,共畝進行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其中耕地_______畝(其中田___________畝,),流轉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流轉價格為________元/年;非耕地畝,流轉期限為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__年,流轉價格為_________元/年。特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備案。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農業社意見: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十七
申請人___________(申請人是公民的,寫明公民的姓名、年齡、住所、郵政編碼、電話或者其他通訊方式;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寫明其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通訊方式。)
被申請人___________(被申請人是公民的,寫明公民的姓名、年齡、住所、郵政編碼、電話或者其他通訊方式;被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寫明其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通訊方式。)
對于申請人_________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所提出的仲裁一案,(可以寫明撤回仲裁申請的原因),現申請人請求撤回仲裁申請。
此致
________________(寫明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的名稱)
申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十八
申請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1、兩被申請人在租賃場地投資建造的不動產歸申請人所有,申請人予以適當補償;
2、本案仲裁費用由兩被申請人承擔。事實和理由:
關費用等。經審理,貴委于2011年1月10日作出(2011)京仲裁字第0017號裁決書,支持了申請人的絕大部分請求,對于不動產無償歸申請人所有的請求,仲裁庭認為沒有合同依據,不予支持。后,因兩被申請人拒不履行仲裁裁決,我們向北京市二中院申請了強制執行。經法院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現已順利收回租賃場地。由于對上述不動產的歸屬問題沒有解決,嚴重妨害了申請人行使所有者權利。因此,申請人依據《最高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及相關法律精神提出上述請求,并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北京京豐世紀汽車配件市場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6日簽訂的《補充協議》中的仲裁條款及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北京京豐世紀汽車配件市場有限公司、北京金旺世紀國際購物中心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25日簽訂的《協議書》,就上述未決事項提請貴委裁決。
此致
北京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北京國元通投資管理公司。
2012年10月29日。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十九
甲方(入股方):
住所:聯系電話:
乙方(受讓方):
地址:文家店街上聯系電話:
為了“響應貴州省省政府、銅仁市政府打造思南片區連片種植黑桃王國的政策號召”為了積極推進統籌城鄉發展工作,“政策推動,統一規劃,集中開發,規模經營,還利于民”的土地流轉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科學有序開展土地流轉工作,提高土地的規模化、集約化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鎮村組畝土地(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核桃種植及林下種養、種養及產品深加工等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為公司畝產利潤20%(具體計算方法根據專業合作社每年畝產年平均辦法利潤分配辦法執行,理事會、與監事會共同完成)。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__年,自_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經乙方經營銷售后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入股紅利。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以人民幣現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平均畝產值利潤20%。具體分配金額以當年平均畝產值利潤銷售收入經過理事會、監事會共同計算分配當年數額作為作為股權紅利。具體分配數額向全體股民張榜公布。
四、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__年月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后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但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4、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5、乙方向甲方提供季節性或長期性勞務用工,便按市場價格向乙方付清勞務用工工資。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5%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100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核定。
八、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愿調解的,依法向貴州省思南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優質土地糾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20篇)篇二十
申請人:_扎賚特旗__巴彥高勒鎮__和平村__瑪爾吐組_馬蘭生_農戶申請人戶主(或代表人)姓名_馬蘭生__,性別__男_,民族__漢,出生年月_19361119__,職業_農民__,家庭住址興安盟扎賚特旗巴彥高勒鎮和平村瑪爾吐屯,郵政編碼_137615__,聯系電話_***或***_。
一、仲裁請求。
__請求本人及老伴土地31.4畝土地所有權。
二、事實和理由。
本人由于95年尾欠三提五統(提留)于是將所有70畝土地由長子馬奎祥、次子馬奎林代種,后經過土地調整后本人擁有的31.4畝也由馬奎祥、馬奎林耕種并享受地補、本人年事已高經多次索要無果、司法調解無效,(村委會于今年9月份已經將土地補貼轉給本人,但土地不肯歸還)故提出申請要求給以仲裁土地所有權,同時附村委會裁決意見書。
此致
_扎賚特旗_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簽名/指印)。
_2013_年_11月_19_日。
注意:1.同時要提供有關證據(注意收集以前判決、裁定、調解、協商的有關材料)。
2.本申請書需提供一式5份,增加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要相應增加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