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更多申請書在個人發展和求職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以下是一些成功的申請書示例,希望能幫助大家寫出更好的申請書。
最新農村土地糾紛申請書范文(15篇)篇一
申請人___________(申請人是公民的,寫明公民的姓名、年齡、住所、郵政編碼、電話或者其他通訊方式;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寫明其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通訊方式。)
被申請人___________(被申請人是公民的,寫明公民的姓名、年齡、住所、郵政編碼、電話或者其他通訊方式;被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寫明其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通訊方式。)
對于申請人_________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所提出的仲裁一案,(可以寫明撤回仲裁申請的原因),現申請人請求撤回仲裁申請。
此致
________________(寫明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的名稱)
申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最新農村土地糾紛申請書范文(15篇)篇二
申請人:_扎賚特旗__巴彥高勒鎮__和平村__瑪爾吐組_馬蘭生_農戶申請人戶主(或代表人)姓名_馬蘭生__,性別__男_,民族__漢,出生年月_19361119__,職業_農民__,家庭住址興安盟扎賚特旗巴彥高勒鎮和平村瑪爾吐屯,郵政編碼_137615__,聯系電話_***或***_。
一、仲裁請求。
__請求本人及老伴土地31.4畝土地所有權。
二、事實和理由。
本人由于95年尾欠三提五統(提留)于是將所有70畝土地由長子馬奎祥、次子馬奎林代種,后經過土地調整后本人擁有的31.4畝也由馬奎祥、馬奎林耕種并享受地補、本人年事已高經多次索要無果、司法調解無效,(村委會于今年9月份已經將土地補貼轉給本人,但土地不肯歸還)故提出申請要求給以仲裁土地所有權,同時附村委會裁決意見書。
此致
_扎賚特旗_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簽名/指印)。
_2013_年_11月_19_日。
注意:1.同時要提供有關證據(注意收集以前判決、裁定、調解、協商的有關材料)。
2.本申請書需提供一式5份,增加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要相應增加份數。
最新農村土地糾紛申請書范文(15篇)篇三
近年來,農村土地糾紛問題日益凸現,農民因土地糾紛而申請仲裁的案件也越來越多。下面是的關于農村土地糾紛的仲裁申請書范文,希望對你有幫助。
申請人戶,隸屬單位(村組),聯系電話(手機)。
戶主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家庭成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與戶主關系。
申請人全權代表姓名,性別,民族,工作單位或住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手機)。
(1、非戶主家庭成員作申請人代表時使用,但要有其他所有成年家庭成員書面委托;。
2、申請人眾多時使用,但必須是申請人之一)。
被申請人姓名(或戶名),(戶主)性別,民族,住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手機)。
(訴個人時用)。
單位名,住所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和職務,聯系電話(手機)。
(訴村、村民小組或其他單位時用。
選訴村委會還是村經濟合作社,以承包合同上的蓋章單位為準。)。
第三人姓名(或戶名),(戶主)性別,民族,住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手機)。
(本案處理結果與第3方有利害關系時使用。)。
單位名,住所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和職務,聯系電話(手機)。
(第三人是企業或其他單位時用)。
一、仲裁請求。
1、(必須與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轉或土地承包權益等有關)。
二、事實和理由。
(事實經過整個過程過來龍去脈一定要講清楚;第三人的身份、與被申請人或其他第三人之間的身份關系、與本案的利害關系等要講清楚)。
(提出上述仲裁請求的若干理由,但具體仲裁請求不需要重復再提。)。
此致
平陽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指印)。
201年月日。
注意:1、同時要提供有關證據(注意收集以前判決、裁定、調解、協商的有關材料)。
2、本申請書需提供一式5份,增加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要相應增加份數。
申請人:__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指戶主)農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時使用)。
申請人戶主(或代表人)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職業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非戶主作代表人時,要有其他所有成年家庭成員書面委托)。
或: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職業,家庭住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以個人名義申請時使用)申請方代表人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工作單位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系電話(手機)_________。
(群體糾紛案件使用,但必須是申請人之一,并獲得其他申請人特別授權,最多不超過3人)。
被申請人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年齡_________,職業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訴個人時使用。
訴農戶時,參見申請人戶格式)。
被申請人單位名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_________和職務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訴村、村民小組或其他單位時用。
選訴村委會還是村經濟合作社,視其行為時明示的身份;不清楚的,以承包合同上的發包單位為準)。
第三人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年齡_________,職業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系電話(手機)_________。
(本案處理結果與第3方有利害關系時使用。
第三人為農戶的,參見申請人戶格式)。
或:第三人單位名,住所地址,郵政編碼(第三人是企業或其他單位時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________和職務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必須與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轉或土地承包權益等有關)。二、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經過整個過程過來龍去脈一定要講清楚;第三人的身份、與被申請人或其他第三人之間的身份關系、與本案的利害關系等要講清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出上述仲裁請求的若干理由,但具體仲裁請求不需要重復再提。)。
此致
________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
注意:1.同時要提供有關證據(注意收集以前判決、裁定、調解、協商的有關材料)。
2.本申請書需提供一式5份,增加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要相應增加份數。
最新農村土地糾紛申請書范文(15篇)篇四
尊敬的人民政府:
申請人:吳某男住某市某區某村
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周某雄男住某市某區某村
申請事項:請求政府就被申請人占據的申請人的土地作出調解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某村中學因擴建,另選校址需占用我的承包耕地2418.16平方米,當時因聽聞國家相關征地補償費(每平方米48元)與某村中學給出的補償費(每平方米15元)懸殊太多,懷疑其中有侵吞,剝奪因素,擔心自己以后的生活問題,所以遲遲沒有簽字同意領取補償費。
村委和某村中學又以調整土地交換的方式與我進行調解,提出的調解方案為調換其他村民土地給我,土地按相等面積平等交換。被申請人周主動與我商量,說與我家多年來無矛盾糾紛,理應優先考慮,希望我能與他交換。我因被申請人周是老黨員,老村委。以為其思想覺悟高,明事理,覺得與他交換不會有糾紛產生。加上村委大量的思想工作和土地已被施工中,無法種植。便于20xx年5月經村委,某村中學調解,同意與被申請人交換。同時還交換了某村中學代表周某貴和三元村委周圭的土地。其中周某雄拿出交換土地1400平方米,周某貴拿出交換土地50平方米,周圭拿出交換土地120平方米。按相等面積平等交換和征地所給15元每平方米的價格。總占地2180.16平方米補償費36272.4元,周某雄領取21000元,周某貴領取750元,周圭領取2100元,剩余12422.4元歸我。
后因某村中學施工停頓,部分征地被閑置,20xx年我父親吳某偉在我被征土地上耕地,被申請人周家人看見并阻止,之后被申請人周家便將我被征土地出租與別人耕種,連同我與他交換面積剩余部分一同霸占,我父親向村委和文閣鄉領導反映,要求被申請人周歸還交換剩余部分,被申請人反而叫我交還他拿出交換土地,違背交換協議,由于在此期間,我將被申請人交換給我的部分土地湊合我自己原有土地在政府的危房改造幫助下建了房屋,無法恢復原狀,被申請人周便提出要我將房子搬走的要求。至今仍拒不歸還和我交換剩余面積土地。鑒于多次請求處理無效,特此申請上級政府依法調解裁決。
此致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農村土地糾紛申請書范文(15篇)篇五
丙方: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根據我國的《合同法》等有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轉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
2.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3.該地的界限范圍:
4.現該地塊的用途為葬墳用地。
1、甲方保證把該土地塊賣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不能再次轉賣給其他的任何人。
2.土地用途為葬墳。
3、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元,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4、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5、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將按照我國的'《合同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追究甲方的責任。
6、該地由乙方獨立運作。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葬墳期間所需的泥土(即在荒土上任意一個地方挖掘),并且甲方有義務協調好甲方本村的村民,避免該村的村民無理取鬧,延誤葬墳的時間。
7.甲方的土地自今日起,一切權利歸屬乙方千古己擁有,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索要取土地。
8.在簽定協議之后,乙方具有處理此塊土地的權利,但是甲方無權利干涉。
9.甲方的土地自今日起,所轉讓(或賣)土塊(或巖石山頭)上的石頭和樹木均屬于乙方擁有,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石頭和樹木的施工利用。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甲方是認為乙方不要,并不退還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各方代表或買賣土地的本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4.本協議雖然部分空處用碳素中性芯筆填寫,但是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或簽字):____。
代表:____。
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
代表:___。
丙方(蓋章或簽字):____。
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農村土地糾紛申請書范文(15篇)篇六
審判長、審判員:
我接受黑龍江大慶市*村民委員會的委托,受黑龍江金諾律師事務所指派,作為瓦房村上訴養魚場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村村委會的委托代理人,經過查閱案卷,調查取證,庭審調查,以及被告及其代理人的意見,現根據一審開庭被上訴人代理人的答辯,依據事實和法律發表如下補充代理意見,請審判長予以考慮。
一、本案爭議的地塊兒是耕地不是灘涂。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2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水、灘涂、領海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一切其他海域從事養殖和捕撈水生動物、水生植物等漁業生產活動,都必須遵守本法。第10條國家鼓勵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個人充分利用適于養殖的水域、灘涂,發展養殖業。第11條國家對水域利用進行統一規劃,確定可以用于養殖業的水域和灘涂。單位和個人使用國家規劃確定用于養殖業的全民所有的水域、灘涂的,使用者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本級人民政府核發養殖證,許可其使用該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核發養殖證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集體所有的或者全民所有由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水域、灘涂,可以由個人或者集體承包,從事養殖生產。可見灘涂是指可以用于養殖的水面,而不是可以種植向日葵的耕地。對方代理人引用漁業法第11條時省略了全民所有的內容,也就是說由政府核法養殖證要同時滿足3個條件,1、有國家規劃用于養殖業;2、是全民所有;3、必須是水域或灘涂。而本案爭議土地這3者均不附和。證人也證實了該地以前是一直用于種甜菜的,后該種葵花。后被水淹另有原因,照片中可見雜草叢生,根本無法養殖。證人也證實了每年只有一季漲水,但不能因為水淹了就變成灘涂了。就象幾位農民所說,你水發到哪里,哪里就是你的了,那是一個什么樣的邏輯呢。
二、按對方代理人的說法,即便是按漁業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因使用國家規劃確定用于養殖業的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發生爭議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的程序處理。在爭議解決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破壞養殖生產。而我過的土地管理法第16條、草原法第16條、森林法17條全部規定了行政處理前置,不服處理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而且漁業法第40條,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無正當理由使水域、灘涂荒蕪滿一年的,由發放養殖證的機關責令限期開發利用;逾期未開發利用的,吊銷養殖證,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他也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再者他出示的是自己發包給其村民的養殖證,沒有直接出示自己的權屬證件。可見被上訴人是在利用當地政府工作中的漏洞來達到自己要求。
謝謝審判長,審判員。
代理人:
*年*月**日。
最新農村土地糾紛申請書范文(15篇)篇七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依照當事人和解、鄉、村調解、縣仲裁的方式,嚴格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規則》要求進行調解和仲裁。
發生土地承包糾紛的,村委會要先行調解,調解不成拿出書面意見到鄉鎮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鄉鎮調解不成的,鄉鎮要寫出調解意見到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立案。
仲裁委員會接到當事人仲裁申請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在5日內立案,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受理糾紛案件應具備以下幾個條件(1)申請人必須是與糾紛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2)有明確的被申請人;(3)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于仲裁委員會受理范圍。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后,應當在收到仲裁申請書5個工作日內,將受理通知書、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送達申請人,將受理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送達被申請人。
2、取證。
糾紛當事人應對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經查證屬實,方能作為定案根據,仲裁委員會可以向有關單位或公民調查取證,可以要求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補充證據,也可以自行調查取證。
3、調解。
仲裁委員會審理糾紛案件,應先調解,調解在自愿和事實清楚的基礎上進行。調解成立,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結果,由仲裁員簽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雙方簽收即發生法律效力。
4、裁決。
當事人雙方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未達成協議及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仲裁庭在開庭前5日內將開庭時間和地點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申請人接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未經仲裁庭批準,中途退出的可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未經仲裁庭批準,中途退庭的,可作為缺席裁決。
5、送達。
裁決書由仲裁委員會派人送達,雙方當事人簽收。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即發生法律效力。仲裁文書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受送達人是自然人,但本人不在場的,由其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仲裁文書送達后,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受送達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仲裁文書的,可以留置送達。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受送達人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理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將仲裁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即視為已經送達。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當事人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當事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前款規定的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已經送達。
6、起訴。
仲裁書送達之后一月之內雙主當事人有一方或雙方對裁決不服,可到縣人民法院起訴,最終結果以法院判決為準。如雙方當事人均在一月之內未去人民法院起訴,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應按裁決書履行。
7、執行。
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書,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請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發。
生法律效力后,即對仲裁當事人、仲裁機構及人民法院、社會公眾產生約束力。仲裁裁決生效后,就其確定的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再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機構及人民法院皆無權任意改變仲裁裁決,也不得受理當事人就該仲裁裁決所涉爭議提出的申請或者起訴。
最新農村土地糾紛申請書范文(15篇)篇八
申請人×××戶,隸屬單位(村組),聯系電話(手機)。
戶主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家庭成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與戶主關系。
申請人全權代表姓名,性別,民族,工作單位或住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手機)。(1、非戶主家庭成員作申請人代表時使用,但要有其他所有成年家庭成員書面委托;2、申請人眾多時使用,但必須是申請人之一)。
被申請人姓名(或戶名),(戶主)性別,民族,住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手機)。(訴個人時用)。
單位名,住所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和職務,聯系電話(手機)。(訴村、村民小組或其他單位時用。選訴村委會還是村經濟合作社,以承包合同上的蓋章單位為準。)。
第三人姓名(或戶名),(戶主)性別,民族,住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手機)。(本案處理結果與第3方有利害關系時使用。)。
單位名,住所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和職務,聯系電話(手機)。(第三人是企業或其他單位時用)。
(必須與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轉或土地承包權益等有關)。
(事實經過——整個過程過來龍去脈一定要講清楚;第三人的身份、與被申請人或其他第三人之間的身份關系、與本案的利害關系等要講清楚)。
(提出上述仲裁請求的若干理由,但具體仲裁請求不需要重復再提。)。
申請人(簽名,指印)。
20xx年月日。
甲方(出讓方):鄉(鎮)村組,農戶姓名。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最新農村土地糾紛申請書范文(15篇)篇九
被告一:昆山市淀山湖鎮安上村村委會主任:孫衛忠。
被告二:昆山市淀山湖鎮分管領導副鎮長:徐建波。
訴訟請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歸還原告的耕地(承包地)與住宅地權利。
二、判令被告補償原告六到七年多來為此苦苦上訪和起訴的時間、經濟等損失五萬元。
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理由:
三原告系昆山市淀山湖鎮人民政府管轄下的村民,于1998年7月31日取得第二輪《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該證受國法保護。2003年“安上村”有土地始被征用,且至今整個村莊早已被全部拆遷光;但原告未得到“征地補償”與“住宅地的補償”,原告上訪六-七年左右依然未得。
好不容易在2011年8月8日鎮政法委書記彭建明答應給原告征地補償,但依然不答應給原告住宅地補償;結果鎮干部對原告說“給原告的征地補償只有一萬多元一畝”(2011年江蘇省政策規定昆山市的征地補償標準是每畝田5萬元);而此時(2011年)的物價已經是當時的六倍左右了(當時,淀山湖鎮的房價是一千多元每平方;2011年時,淀山湖鎮的房價是六千多元每平方);所以原告我就不要這個不合算、不合理的征地補償了;原告我要“要回自己的耕地”(村里還有剩余的耕地沒有被賣掉),因為被告他們并沒有與原告我簽定“我同意賣掉我的耕地的協議”;也從來沒有正式告知我“我的耕地在什么時候被賣了,就不給我耕地了”。
綜上所述,被告違反了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違反了江蘇省征地補償標準政策;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具狀與法院,請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訴求“判令被告依法歸還原告的耕地(承包地)與住宅地權利”。
此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因為千燈法庭不受理、昆山法院不立案,蘇州中院依然轉昆山法院,且都不給我不受理的書面答復;所以我現在只得:到江蘇省高級法院起訴)。
具狀人:馮彩香。
文檔為doc格式。
最新農村土地糾紛申請書范文(15篇)篇十
與相鄰的土地權屬界線,根據歷史上形成的權屬界線和有關文件規定,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于年月日,經相鄰雙方實地核實,確認土地權屬界線正確無爭議。
本協議一式三份,界線雙方和縣國土資源局各存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附圖:_______________。
繪圖員:_______________繪圖日期:_______________
界線敘述:_______________。
敘述人:_______________。
界址簽章表。
界址線。
鄰宗地。
本宗地。
日期
起點號。
中間點號。
終點號。
相鄰宗地權利人。
(宗地代碼)。
指界人姓名。
(簽章)。
指界人姓名。
(簽章)。
簽訂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指界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指界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見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農村土地糾紛申請書范文(15篇)篇十一
申請人:楊xxx,曾用名楊x,女,白族,農民,1969年07月01日生,xxx省xx市人,住xxx省xx市xx鎮xx村委會xxxx號,身份證號5329xxxxxx,聯系電話138872xxxxx。
被申請人:楊xx,男,白族,農民,1942年08月生,xxx省xx市人,住xxx省xx市xx鎮xx村委會x社xxx號,聯系電話136xxxxxx。系xx市xx鎮xx村委會x社原社長,申請人楊xxx之父親。
案由:侵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仲裁請求:
請求被申請人返還其依職權強占的屬于申請人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份額0.80畝,并獨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楊xxx系被申請人楊xx的.女兒。1992年11月13日,申請人嫁到xx市xx鎮xx村,與李xx結婚,1993年離婚后回到xx市xx鎮xx村委會xx社娘家。1994年01月24日,申請人與趙xx結婚,1995年07月14日協議離婚后回到娘家。由于父親楊xx重男輕女,多次逼我離家出走,無奈之下,我只好離開家到xx市xx鎮打工為生。1904月21日,我與牛xx登記結婚,至今一起生活。期間,我的戶口一直和被申請人楊xx及弟弟及弟媳、侄兒在一起,直到現在。我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涉及的土地也和在被申請人承包經營權范圍內。
4月14日,在被申請人的一再逼迫之下,我只好將我的戶口從被申請人的戶口簿上遷出,獨立成戶,仍然為農業戶口。因為當時農村承包經營期還未屆滿,被申請人承諾在新的承包合同簽訂時更改承包經營權證,將應該屬于申請人的份額劃分給申請人。出于信任,申請人答應按照這種方式執行,屬于自己的承包經營份額暫時交由被申請人及其他家庭成員管理耕種。
申請人戶的承包經營權到期后根據國家法律規定繼續承包30年需要簽訂和統計新的承包經營情況。被申請人利用它當時擔任社長的便利私自更改承辦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情況將申請人從共有人中剔除將全部原先承包的5.58畝承包土地繼續承包霸占了申請人0.80畝的承包經營份額并據此辦理了xxxxxxx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事后,由于申請人一直在xx市打工居住,直到最近才得知事情真相。于是,申請人多次找到基層人民政府幫助解決,經xx市xx鎮xx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及xx市xx鎮司法所多次調解,被申請人拒不返還本應屬于申請人的土地承包經營份額。
申請人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土地承包經營依法受到法律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第六條也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被申請人楊xx利用自己當時擔任社長的便利,私自更改承辦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情況,將申請人從共有人中剔除,將全部原先承包的5.58畝承包土地繼續承包,霸占了申請人0.80畝的承包經營份額,并據此辦理了xxx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致使申請人在莫名其妙的情況下變成了失地農民,該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人楊xxx的合法權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19條、20條、21條之規定,向貴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望你們查明事實,依法處理,支持申請人的仲裁申請,判如所請!
此致
xx市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楊xx。
xx年xx月xx日。
最新農村土地糾紛申請書范文(15篇)篇十二
三亞市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對王先運、林竹金、王七蘭三人的土地權益侵害,特此提出調解或仲裁申請書。
原告: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職工王先運;
原告: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職工王七蘭;
原告:三亞市崖城鎮雀信居委會林竹金。
被告: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負責人。
追究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負責人對王先運、王七蘭、林竹金三人的土地侵權的違法行為,并追回合法的土地權益,歸還土地。
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職工王先運是該公司的一位農場老場長。王先運一直以來經營和管理該公司的農場土地,同時在七十年代初期到八十年代中期一直承包訪公司的農場土地。在王先運承包該公司的農場土地期間,王先運伙同林竹金、王七蘭于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零年間開墾得一塊面積為九點五七畝的園地。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誰開荒,土地的使用權歸誰。因此土地的使用權是王先運、林竹金、王七蘭三人。該園地位于崖州灣南山地帶的三腳石田,其四至是:東至港門村委會第二生產隊的土地;南至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園地;西至海邊青山子;北至港門村委會第二生產隊土地。
由于王先運承包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的農場土地期限是至一九八四年十二月止。王先運承包期滿后,王先運原想繼續承包,但是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的時任書記陳毓金卻把農場發包給出高價的麥光時與林武進。林武進承包后,種樹時卻種入王先運的開墾地,為此引起王先運與林武進兩人之間的土地糾紛爭執,在王先運離開后,林武進固執地種下樹苗是個真實的事實。因此王先運失去承包權。王先運只好將他們自己的的墾地發包給南山四馬村委會的黎族德金經營管理,并協議按收入合理分酬。
到了二零零四年三亞市國土局作土地權屬確認時,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的負責人卻沒有通知我們開荒者參與土地權屬的確認,并且隱瞞事實的真相,欺騙國土局把我們的墾地和農場地合并作土地權屬確認,共計面積約一百多畝。該土地現在的土地權屬編號是31-8-55,權屬于三亞航運公司第四家屬委員會。現在這地塊由于南山深水港的建設需要,部分土地已被征用。由于現有編號31-8-55地塊中有我們三人辛苦開墾的土地,因此我們根據《物權法》,三亞航運公司應該是歸還我們的土地及權益。
據上述情況,特此提出土地調解或仲裁申請,請有關部門及領導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標準,做出公正、及時的處理,維護我們三人的合法權益。衷心感謝!
此致!
三亞市崖城鎮人民政府。
三亞市人民政府。
最新農村土地糾紛申請書范文(15篇)篇十三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爭議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三項選填)。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住所:_______________。
二、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三、事件起因:_______________。
四、經協商,且經證明人證明有效,現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6、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五,證明人同意為本協議的公正性,有效性負責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證明方各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簽名: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蓋章)簽名:_______________(三方需按手印)。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
最新農村土地糾紛申請書范文(15篇)篇十四
申請人: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請求政府就被申請人占據的申請人的土地作出調解。
事實與理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政府。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農村土地糾紛申請書范文(15篇)篇十五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該組組長。
上訴人因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一案,不服________縣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立初字第________號民事裁定書,現提起上訴。
請求事項: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上訴人于________年按照國家實行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承包了________縣________鎮(當時為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__“南斗半”丘________畝稻田。________年,被上訴人按照國家實行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及集體實際情況,繼續將“南斗半”丘稻田發包給上訴人,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被上訴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在未經上訴人同意,亦未“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等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擅自作出“________小組關于土地平整以后稻田調動的決議和幾項制度”,將上訴人所依法承包的土地進行了個別調整,嚴重侵犯了上訴人的合法權益。上訴人在多次要求相關部門解決未果的情況下,遂訴至__________縣人民法院。
原審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未向法院提供書面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書,故上訴人不能被認為已經取得“南斗半”丘0.3945畝稻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且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遵循法定原則和程序發包,上訴人應依法向鄉(鎮)人民政府尋求解決,故本案不具有民事糾紛的可訴性,不屬于人民法院的范圍,裁定不予立案。
上訴人認為該裁定認定錯誤,具體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