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心得體會可以幫助我們回顧過去的成績和失誤,從中學習和成長。在下面的范文中,可以看到作者對自己的思考和經驗的深刻總結和概括。
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匯總17篇)篇一
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雜志發表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的重要文章《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文章指出,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將我國社會主義法治與依法治國理論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筆者認為,法治社會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建設的社會根基,只有筑牢這一根基,才能協調推進“三個一體建設”。民法典系調整人民群眾、各行各業社會生活與經濟生活的基本法,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其頒布施行應成為全面加強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契機。
以民法典頒布施行為契機,堅定全社會的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人們在內心深處對法治的一種情感,這種情感包括認同、信服、尊崇、敬畏等要素,體現的是對法律自覺自愿地忠誠和尊重。民法典的調整對象系全社會占比最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在一定程度上,民事主體的法治信仰狀況決定了全社會的法治信仰水平。一方面,民法典是人民合法權益保障的宣言書,它通過確認和保護民事主體各種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能夠讓人民群眾真真切切的感受到法律權利的“獲得感”;另一方面,民法典為民事主體的各類民事活動設定行為規范和基本遵循,同時通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貫穿與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則的保障,凸顯以人民為中心與保障人民權益實現的重要思想,體現秩序和充滿美德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社會。應借助生動、易懂、精準的民法典普法活動,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這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就在其身邊,且伴隨其一生,以此逐步培育并堅定人民群眾對法治的認同、信服、尊崇與敬畏等情感。
深刻領會民法典的精神要義,夯實全社會的法治理念。全社會要透過民法典深刻領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一是要進一步厘清國家機關履職用權的界限。民法典是調整民事社會關系的基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很多規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直接相關,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國家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必須清楚自身行為和活動的范圍和界限。二是要進一步強化國家機關執法司法為民的法治理念。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國家機關的決策、管理與監督等執法與司法活動要以不得違背法律法規隨意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決定為底線,要以充分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更好實現為追求,從而真正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優越性和以人民為中心思想的人民性。三是要透過民法典深刻領會服務大局的法治理念。毫無疑問,民法典要以確認和保護民事權利為首要任務,而民法典引入環境保護原則,重視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等制度創新體現了其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大局中的重要意義。
學好用活民法典,強化全社會的法治思維。法治思維是將法治的諸種要求運用于認識、分析、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是一種以法律規范為基準的邏輯化的理性思考方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引導群眾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全體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循的規范,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要較好地改變過去人民群眾遇事找人不找法的現象,應通過學好用活民法典以強化全社會的法治思維。一是全體社會成員要認真地對待民法典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以法律思維來指導各類民事活動的開展。二是倡導全體社會成員將遵循民法典作為一種基本生活方式。民法典構建的社會經濟生活基本秩序和踐行的權利保護理念,是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思想的生動體現,遵循民法典、遇事找法、化事靠法應逐步成為全社會的基本生活方式和新風尚。
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匯總17篇)篇二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并將于2021年1月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呼應了我國國情的現實需要,通過具體規范,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民法典》的頒布,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民法典》的頒布,讓公民更有尊嚴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由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標志著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志著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臺階。
正所謂“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是保護人民的法典,它關系著每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書。她很溫柔,守護陪伴著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很霸道,出臺之后,現行的民法通則、物權法等相關法律將不再保留。它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為它完全來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實踐。無論是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拋物、房屋價值想“提前變現”,還是在消費中遇到的“套路貸”、“校園貸”、“高利貸”;無論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還是游走在網絡中的q幣、網絡游戲裝備等等,民法典都給出了解答,豐富地展示了與人民生活相關的點點滴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這部自新中國成立_周年以來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不僅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也將為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提供給制度保障,發揮基礎性作用。
時過境遷,生活變化反映社會發展,生活進步得益于科技發展,《民法典》為中國創新創造保障開路。《民法典》也是市場經濟基本法,伴隨著民法典的不斷完善,“集中力量辦大事”的中國制度優越性不斷顯現,“中國名片”在世界范圍的影響力越來越強,中國車、中國橋、中國路等中國奇跡,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國式的發展。
改革開放40多年來,中國人民用勤勞和汗水創造了“中國力量”、“中國精神”、“中國效率”,一躍而上成為世界上第二大經濟體,成果來之不易,其中和諧安定、科學規范、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是關鍵,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不斷完善的體現,為中國創新創造提供了不斷成長壯大的優渥環境。民法典的出臺,彰顯了“中國之治”的力量,記錄著中國法治的改革歷程,是中國人民一生守護的人民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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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匯總17篇)篇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于5月28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并將于1月1日起生效。作為我國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頒布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從宏觀上看,民法典具有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社會規范和法律適用科學化等一系列重要意義;在微觀層面,民法典則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是調整一切民事主體的人身和財產關系的基本依據。
一、民法典的誕生:社會法制發展的里程碑。
從世界范圍來看,法律體系主要可以分為兩類,即成文法法系和判例法法系。法典是成文法的系統匯編,往往標志著成文法的階段性成就,從而成為特定社會發展階段的里程碑式的結果。
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范。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相繼頒布了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形成了較為完備的民事法律體系。20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收官之年。在這個時間節點,立法機關通過法典編纂的形式,將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不斷積累的立法和司法經驗予以總結,并回應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時代課題。由此,民法典無疑與歷史上存在的其他偉大法典一樣,成為社會發展達到階段性目標時具有標志性意義的豐碑,包含著濃厚的實踐和象征意義。
當然,我國民事法律體系的完善是采取“先分后總”的立法路徑,多數法律條文體現在民法典誕生之前已經通過的單行法律之中。因此,民法典的頒布在無縫對接現實生活的同時,不會對既有的社會活動產生系統性沖擊。但民法典也包含了諸多創新內容,是一部凝聚并閃耀著中國人首創精神與中華民族集體智慧的偉大法典。
二、民法典的內容:包羅萬象的社會百科全書。
我國民法典采用了創新的“七編制”,體例獨樹一幟。這七編的內容包羅萬象,幾乎涉及民事主體一切具有法律意義的社會活動,與社會民生、市場經濟發展等具有密切的聯系。
第一,總則編。總則編規定民事活動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和一般性規則,統領民法典各分編。總則編首先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一項重要的立法目的,確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守法、公序良俗、綠色原則等民法基本原則。總則編規定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等三類民事主體。民事主體是民事關系的參與者、民事權利的享有者、民事義務的履行者和民事責任的承擔者。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依自身意志決定法律關系的行為,是參與民事活動的主要途徑。總則編同時規定訴訟時效制度,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權利即不受保護,其功能主要是促使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維護交易安全、穩定法律秩序。
第二,物權編。物權是財產權的主要類型,物權編與社會生活密切相關的內容就是對財產權如何確權、具有哪些權能、如何保護等的規定。物權體系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所有權這一分編,分別規定了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和私人所有權,是財產確權的基本依據。用益物權分編主要解決在不動產所有權上設立利用權的問題,無論是利用農村土地從事家庭承包經營、建造住宅,還是利用城市土地建設建筑物或構筑物,都是建立在用益物權制度基礎上。擔保物權分編是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法典通過再造擔保物權的功能主義、簡化擔保財產的描述要求、統一動產和權利擔保制度、統一優先順位規則等,完善擔保交易規則,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改善營商環境提供源動力。
第三,合同編。合同編堪稱市場經濟的百科全書,維護平等交換、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促進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合同編通則是關于合同的一般性規定,包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保全、變更、轉讓、終止、違約責任等,涵蓋市場交易的一般規則。典型合同分編規定在市場環境下常見的、定型化的交易形態。民法典將原合同法的15種典型合同擴張到19種,增加了保證合同、保理合同、物業服務合同、合伙合同,以更加切合當下的現實生活和市場環境。當然,民法典并不排斥民事主體在這19類典型交易之外另行安排彼此之間的交易關系。基于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則,民事主體可以自主約定合同的內容,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法律上也承認其效力。
第四,人格權編。人格權法的單獨成編,是我國民法典在編纂體例上的最大創新。突出對人格權的保護,彰顯了我國民事立法以人為本、高度重視人權保障的基本理念。人格權與個人生活和商業活動均關系密切。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是自然人賴以生存的基礎性權利;名譽權、隱私權是個體人格尊嚴的反映;姓名權、肖像權等標表性權利具有商業利用價值;個人信息保護更是網絡時代的主要法律議題之一。為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鼓勵遺體捐獻的善行義舉,人格權編確立了器官捐獻的基本規則;為規范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人格權編明確了從事此類活動應遵守的規則。
第五,婚姻家庭編和繼承編。這兩編重點處理家庭中的民事法律關系,對社會生活有普遍性的影響。其中,婚姻家庭編的內容包括:結婚和離婚如何實施、具有何種效力;婚姻中家庭成員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收養關系的成立、效力以及如何解除。繼承編解決自然人死亡后的財富傳承問題,規定了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兩種主要途徑,以及遺產的處理程序。繼承編增加規定對繼承人的寬恕制度,對繼承權法定喪失制度予以完善;增加了打印、錄像等新的遺囑形式;修改了遺囑效力規則,刪除了現行繼承法關于公證遺囑效力優先的規定,切實尊重遺囑人的真實意愿。
第六,侵權責任編。侵害他人民事權利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侵權責任編可以視為對各種民事權利的保護法。在侵權責任編中,前三章是關于侵權責任的一般規定,對民事權利的保護具有普適性。其后各章則規定了各種特殊侵權責任類型,包括社會生活中常見的產品責任、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醫療損害責任、飼養動物致損責任、建筑物致損責任等,其在保障人民群眾人身權、財產權的同時,也起到規范人民行為的作用。
三、民法典的影響:與時俱進的法律規范調整。
民法典編纂,除對單行法律進行系統匯編外,還結合社會經濟的發展變化對法律規范作了相應的補充和完善。這些創新性內容,將產生深遠的社會影響。限于篇幅,試列舉部分內容。
第一,加強了對業主權利的保護。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是人民群眾最為關心的財產權之一。物權編對該權利的保護作了完善: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應當由業主共同決定;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按此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將不能未征求業主意見,擅自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外墻、電梯張貼廣告等營利。
第二,增加了關于居住權的規定。居住權立法創新符合我國社會變化,認可和保護民事主體對住房保障的靈活安排,有利于滿足特殊人群的居住需要,有助于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養老提供法律保障。例如老人可以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相應的機構,同時為自己設立居住權,從而實現以房養老;企事業單位也可以利用居住權作為吸引人才的重要制度砝碼。
第三,增加了禁止高利貸的規定。近年來,“校園貸”“套路貸”、暴力催收等亂象頻出,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為了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風險,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民法典合同編規定,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民法典明確借貸行為的法律效力、法律后果等,為今后處理相關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據。
第四,增加了對性騷擾的規制。本次立法借助人格權獨立成編的契機,將對性騷擾行為的規制作為單獨的條款予以明確,強化了對相關人格權益的保障。從條文內容上看,民法典將對職務型性騷擾行為產生更好的規制效果。
第五,強化了網絡環境下的個人信息保護。人格權編通過規定個人信息的定義、處理個人信息的程序要求、自然人對個人信息享有的權利、信息處理者的義務等,初步形成了一套個人信息的保護機制,為包括網絡環境下的各種個人信息利用情境提供了行為規范和依據。
第六,增加了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在協議離婚中,當事人提交離婚登記申請后30日內,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離婚申請;30日期滿后,需再次親自到登記機關確認申請,方能完成離婚登記。離婚冷靜期極大地改變了協議離婚程序,將有利于應對我國的離婚率數據不斷攀升、離婚行為非嚴肅化的社會現象,有利于減少輕率、沖動的離婚行為。
第七,完善了高空拋物墜物的侵權責任體系。我國侵權責任法對高空拋物墜物責任創立了具有本國特色的、基于公平責任的補償條款。民法典侵權責任編又對這一條款作了進一步完善:一是增加規定了物業服務企業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二是強調了公權力機關的調查和追責義務,以進一步震懾可能的侵權行為。
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匯總17篇)篇四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國民法典就此誕生。中國人民終于擁有了一部真正屬于自己的民法典,終于實現了新中國幾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著“人民至上”,我們不僅要細細體會和思考背后的含義,更要時時去領悟和踐行其中的真諦。
《民法典》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為它完全來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實踐。無論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拋物、房屋價值想“提前變現”,還是在消費中遇到的“套路貸”“校園貸”“高利貸”;無論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還是游走在網絡中的q幣、網絡游戲裝備。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給了解答,豐富地展示了與人民相關的點點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堅持問題導向。而問題的提出和解決,自然是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地體現人民的要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夠真正用來解決和調節現實生活中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回應社會關切。
我國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對現有民事法律進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統性、協調性。我國有物權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有20__年通過的民法總則,以及仍在繼續適用的民法通則等,單行法律數量多,內容龐雜,有的存在抵牾之處。如今,這些法律的主要內容以及司法實踐中形成的相關司法解釋,共同匯聚成了這部共1260條、10萬余字的民法典。經過整理、編訂之后,在劃定好的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等7個“樓層”里,民事法律各歸其位,類型清晰、秩序井然。
此前并沒有單行法律作為基礎的人格權,更是獨立成編了,具有鮮明的時代性。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做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決定以來,我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持續取得積極進展。建立健全完備的民事法律規范體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時期繼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基礎。全面總結我國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實踐經驗,對現行民事單行法律進行系統編訂纂修,將相關民事法律規范編纂成一部綜合性法典,對于以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地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國民法典編纂充分體現了民主立法、科學立法和依法立法,充分回應了“中國之問”和“時代之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之后,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民法典反映了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成果,為實現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堅實可靠的法治保障——民法典開啟了全面依法治國新時代,也開啟了我們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新征程。
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匯總17篇)篇五
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經濟社會生活中各種利益關系不斷變化,民法典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要堅持問題導向,適應技術發展進步新需要,在新的實踐基礎上推動民法典不斷完善和發展。
習近平指出,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維護民法典權威的有效手段。各級政府要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重要抓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把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不得違背法律法規隨意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決定。要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行政裁決等活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嚴肅處理侵犯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和人員。民事案件同人民群眾權益聯系最直接最密切。各級司法機關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審判水平和效率。要加強民事司法工作,提高辦案質量和司法公信力。要及時完善相關民事司法解釋,使之同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和精神保持一致,統一民事法律適用標準。要加強對涉及財產權保護、人格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的民事審判工作和監督指導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要加強民事檢察工作,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暢通司法救濟渠道,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堅決防止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要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等法律專業機構、專業人員的作用,幫助群眾實現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要發揮人民調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作用,加強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過社會力量和基層組織務實解決民事糾紛,多方面推進民法典實施工作。
習近平強調,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要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將其作為“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的重點來抓,引導群眾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全體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循的規范,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要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要聚焦民法典總則編和各分編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義和重點問題,闡釋好民法典關于民事活動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等基本原則,闡釋好民法典關于堅持主體平等、保護財產權利、便利交易流轉、維護人格尊嚴、促進家庭和諧、追究侵權責任等基本要求,闡釋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
習近平強調,要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立足我國國情和實際,加強對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論研究,盡快構建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為有效實施民法典、發展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論支撐。
習近平指出,各級黨和國家機關要帶頭宣傳、推進、保障民法典實施,加強檢查和監督,確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執行。各級領導干部要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能力和水平。
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匯總17篇)篇六
“從12月28日至1月26日的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3718位網民提出的114574條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岳仲明新近透露的這組數據,可見民法典之熱。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此前決定,醞釀多年的民法典草案將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這部新中國成立70年來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共7編加附則、84章、1260條,被譽為中國“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不僅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也將為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提供制度保障,發揮基礎性作用。
民法典自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1260條。律師從頭到尾都要熟讀、記憶、掌握每個知識點。需要無數個日日夜夜學習才能精通。
民法典自20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正所謂: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民法典,是保護人民的寶典!
這部法典,關系每一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書。她很溫柔,守護陪伴著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也很霸道,出臺之后,現行的民法通則、物權法等相關法律將不再保留。
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路上,要不忘學習《民法典》。讓《民法典》的為民思想和情懷,更加激勵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心和信心,讓即將全面建成的小康社會成為《民法典》行穩致遠的堅實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安排這次集體學習,目的是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推動民法典實施,以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更好保障人民權益。文章強調,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在民法典里,處處充滿著溫情,處處體現著正義,偉大意義諸多,人間冷暖也有體現。
比如,禁止放高利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事為沒有利息。
婚姻更加牢固,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婚姻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后30日內,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設置離婚冷靜期,為了自愿離婚的當事人在登記離婚中設置適當的時間門檻。促進當事人冷靜思考,妥善抉擇,既能夠保證當事人的離婚自由。又能夠保障雙方當事人做出正確抉擇,保護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以外,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賠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自己借的錢自己還。民法典草案吸收了現行司法解釋的有效做法,規定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或者夫妻一方以個人的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要負擔的債務,否則不予認定。
以上種.種,都體現著民法典的溫情,體現著保障公民從搖籃到墳墓的法治思想,在我國,甚至世界民法史上都有著重大意義。
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匯總17篇)篇七
民法典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部分法律條文中的“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立法機關之所以把“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一詞,這說明“要求”和“請求”二詞的含義肯定不一樣,二者有細微的差別。“要求”是指提出具體愿望或條件,希望得到滿足或實現。而“請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滿足。“請求”含有處于被動地位的意思,希望別人能按自己的意思辦。而“要求”是自己處于主動地位,帶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除了通過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用“請求”一詞外,立法機關用的都是“要求”一詞。看來,在立法者眼里,家事是可以天經地義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么“要求”,要么“請求”。不過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繼承編中,“請求”一詞只出現了一次,“要求”一詞一次也沒有出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個別語句的表述進行了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只是表達了當事人有請求的權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是支持還是不支持當事人的請求這層意思并沒有表達出來。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就表達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這層意思來。這前后的變化體現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實質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個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學習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運用到實務中去,在實務中成熟運用民法典也需要一個過程。
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匯總17篇)篇八
作為黨員干部要通過主動學好民法典,宣傳好民法典,解讀好民法典,更好地推動民法典的實施。
要立足于“民”,要與民法典中“人民至上”的思想同頻共振。《詩經》有云,“知我者謂我心憂”。知民心者,為民而行。民法典的誕生,體現的是為民立法典,向民心而行。黨員干部學習民法典要感悟“典”中的為民之心。只有與“典”中的為民之心產生同頻共振,才能融入其中,才能真正學在其中。其實,學習民法典的過程,也是激勵為民情懷的過程。民法典作為一部系統的法典,全部內容都是圍繞著人的權利書寫,是我國目前最長的、擁有法律條文最多的法律。可以說是集民法之大成。在學習中,黨員干部更要思考,在為民的實踐中是否也能形成像民法典那樣為民的系統做法和可借鑒、可推廣的為民經驗;是否也有要讓為民的工作更上一層樓的決心和勇氣。在學中有此思考后,更加積極地去踐行,在踐行中更加深悟民法典。
要創新于“法”,不斷創造與時俱進的宣傳、學習之法。比如在民法典誕生過程中,有媒體微信公眾號的“民法典與‘小明’的故事”“哪吒,喜得新‘新秘籍’”等宣傳圖畫和動畫視頻,不僅生動形象,淺顯易懂,更讓人耳目一新。要想讓群眾學好民法典,就要大力宣傳好民法典,讓群眾有興趣、有熱度。不僅要為民法典的學習造勢,更要與時俱進,簡單明了。
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匯總17篇)篇九
聆聽“民意關”,舒緩民情。圣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實施民法典要站在群眾的角度,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首先要知道群眾在想什么。黨員干部要堅持群眾路線,親近群眾,尊重群眾,用真情感動群眾,將心比心,才能讓群眾從內心接受民法典,學習民法典。只有常懷為民之心,想方設法聆聽群眾的原聲,才能知道群眾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才能找到工作的方向,打通民法典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維護“民權關”,化解矛盾。民法典開啟了中國法治的新時代,黨員干部要以身作則,先學法懂法,知法用法,明確自身行為和活動的范圍和界限,才能因勢利導,引導群眾建立法治意識。隨著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我國民事法律的不斷規范、完善和全面,為保護新時代下人民不斷提高的需求和愿望,人民的權利越來越受到重視。實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廣大黨員干部要廣泛開展普法工作,收集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案例,用案例正面教育群眾,引導其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教會其善用法律知識做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利,發揮民法典真實力量。
穩定“民生關”,解決民困。利民之事,絲發必興;厲民之事,毫末必去。解決民生問題是我們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具體體現。民法典不僅要求要強健民生福祉,還要遵循人民至上的理念,尊重人民尊嚴,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打造和諧社會,挺直民族腰板。黨員干部要將人民之事看作頭等大事,聚焦百姓關切問題,拉緊時間之弦,及時回應群眾的期盼。處理群眾民生之事,要時常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堅決厘清“踢皮球”“閉門羹”等現象,拉起干部作風紀律紅線,強化“四風”整治。將解決問題的態度和為人民服務的質量,作為考察黨員干部的標準,保障人民群眾幸福生活依法得到保護,做好民法典完美落地的把關人。
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匯總17篇)篇十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半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國民法典就此誕生,這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國人民擁有了一部真正屬于自己的民法典。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著“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要用法律武器維護人民權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決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止步于思想環節,而要體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各環節。
“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作為一部“新法”,對現有民事法律進行了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統性、協調性。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權利種類,確認和保障民事權利,加強對弱動群體的保護,回應了人民群眾需求,切實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黨員干部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價值取向,始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為了更好地維護人民權益,首先自身要學法法懂法,將法律學習及運用貫徹到工作始終。要自覺通過各種形式學習各方面的法律知識,強化法學理論素養,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及水平,全力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謀利益,運用法律武器切實保護人民的權益不受到侵犯。
公平正義是提升群眾獲得感滿意度的前提。新時代下,人民在物質生活極大豐富后,必然對公平正義有更高層次的需求。要順應人民的需求,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民法典確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權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關民事法律制度,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黨員干部要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守護好社會公平正義。“打鐵還需自身硬”,維護公平正義首先要從自身做起,要始終把公平正義作為一種品德修養、政治情操,要堅持公道正派、公正無私,堅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的觀念,堅持原則按規矩辦事,自覺抵制人情風、關系網,戒行“潛規則”“亂作為”,將公平正義貫穿于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人民服務至上,體現于為民辦好每一件實事,體現亍為民服務的每一細節。民法典貫穿人民服務至上的立法原則,對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和隱私權等諸多方面作了相關規定,充分體現了法律對人民安全的守護。要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堅守法律至上、權由法定、依法行權的思想,自覺運用法治思維為人民謀劃、發展、推動、完成工作,嚴格按照法律規范為人民想問題、作決策、干事情、定政策,堅決杜絕發生“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真心真意做好人民的“服務員”。領導干部更要做好模范,深入群眾,不群眾打成一片,把人民群眾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帶頭捍衛法治,依法辦事,堅決樹立法律權威性,保證人民的并福x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匯總17篇)篇十一
20__年5月28日,xx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民法典》施行后,《民法通則》、《民法總則》、《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侵權責任法》九部法律同時廢止。
利用實施前的時間,開始學習《民法典》,首先通讀《物權編》。通讀一遍后,并未發現特別明顯的變化;通讀第二遍后確實感受到了一些變化,可以預見這些改變將對社會規范產生影響,小結膚淺的心得體會,如有錯誤,歡迎指正。
一、增強意思自治的范疇。
意思自治,指在民事活動中,民事主體的意思表示是獨立且自由的,不受國家權力和其他當事人的非法干預。當事人根據自己的主觀判斷來決定民事法律關系的設立、變更和終止。《民法典》許多條文將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圍擴張更加廣泛且明確。例如第一分編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將不動產預告登記的范圍擴大到了不動產物權協議,不再局限于買賣房屋協議可以預告登記,未來自然人之間的不動產抵押合同,完全可以預告登記,登記機關不得拒絕。第二分編第二百六十四條明確了農村集體成員的查閱權、復制權。查閱權、復制權原本出現在《公司法》、《刑事訴訟法》中,本條將其用在廣大的村集體中,體現了從民法上保障村集體成員的自治原則,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降低了村干部的貪污腐敗發生。第二百七十八條關于業主共同決定的完善和修改,明確了小區業主的共決機制,增加了共決事項,降低了最低通過表決要求,有助于業主自治的操作性的提升,使得業主自治能夠更容易實現。第四分編中第四百零四條,將流押條款效力做了變更,從以前的無效條款變更為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這種相對緩和的改變,也體現了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更好在意思自治和維護抵押財產的交換價值兩者間做到了平衡。
二、橫空出世了居住權。
常見的用益物權為“城市一個農村兩,還有一個管大家”,既城市一個為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兩分別是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一個管大家則是地役權。但是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規定,居住權成為了一項全新登場的用益物權。居住權人有權依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目的是滿足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權合同應當書面且登記設立。設立居住權的房屋不得出租,除非雙方當事人約定。感覺很像租賃關系,居住權與租賃合同不同點是,1居住權原則無償設立(除非當事人約定)。2居住房登記設立。3不受租賃合同租賃期限20年以上部分無效的限制。4居住權屬于物權范疇。由此可見不動產登記機構未來將承擔居住權登記的業務的辦理,與日常生活對應的是,城市中的廉租房、公租房、長租房,以及以房養老的無房老人。居住權的設立對不不動產的價值應當產生很大影響,如果購買已設立了居住權的不動產,占有和使用仍為居住權人,勢必會導致不動產的價值受到影響,有可能體現為交易價格的腰斬。居住權的誕生將對房地產市場增加諸多不確定性,但肯定增加了執行不動產的難度。
三、擔保物權鼓勵登記。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條規定,動產抵押的設立仍采用意思主義,但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這句話已從動產浮動抵押的條款中擴大了所有動產抵押。意義在于動產抵押鼓勵登記。第四百一十四條規定,同一財產設立多個抵押的,按照登記優先的原則,該原則未變,只是在兩處抵押都登記時,舊法按債權比例清償,本條則是嚴格按照登記的時間確定先后清償順序,同一清償順位從此退出了歷史舞臺,進一步倒逼抵押權人不僅要登記而且還要快登記。第四百一十五條規定,質權和抵押權競合時,按照登記、交付的時間先后順序確定清償順序。
《民法典》物權編的變化雖不是,但對社會生活產生的影響是難以預料的。受認知所限,物權編小結中還有很多不全面的地方,原因是部分條文沒有完全領悟,有些認知甚至需要糾偏,無疑還需要進一步的學習和實踐,但對新事物的學習都是一個周而復始的過程,日積跬步,或許總有一刻能領悟之前不能領悟的,看到之前不曾看到的。
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匯總17篇)篇十二
我是文院的學生,但是考研想考法律碩士,選修民法學,主要是為了聽一下老師分析地一些案例。因為有些時候,光有理論知識是死板的,只有跟案例結合起來,才能理解地更加生動,記憶才能更加深刻,更有利于民法的學習。
就這樣,在每節課老師生動的案例分析下,那些生硬而又嚴肅的法律條文變得鮮活,對民法的了解也更加深刻。隨著學習的深入,逐漸發現,民法是一門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大部分需要維護的就是自己的民事法律權利。
首先,從民法的定義來說,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中發生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在我國《民法通則》中就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由此展開來看,民法是解決民事法律關系的法律依據。而民事法律關系是由民事法律規范所調整的'社會關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規范所確認和保護的社會關系。此時,民事法律關系又分為財產法律關系和人身法律關系,絕對法律關系和相對法律關系,物權關系和債權關系這三類。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不同于民法中的“人”,它可以是公民(自然人)、個體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法人和合伙組織等,國家作為一個整體,在特定條件下也能成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民事法律事實根據客觀事實是否與主體的意志有關,可以分為事件和行為兩大類。
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可以是公民。這里的公民是指具有我國國籍,根據我國的法律規范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自然人。其中由兩個屬性,是自然屬性和法律屬性。公民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公民的民事權利是從公民出生時開始,結束于公民死亡之后。民事行為能力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及無民事行為能力三種。其中,年滿18周歲的我國公民就具有了行使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權利或者年滿16周歲且經濟獨立的也可以行使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滿十歲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認自己的行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都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凡是未滿十周歲且不能辨認自己的行為能力的,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匯總17篇)篇十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過20xx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并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該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這是因為該法典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民法典》實施后,現行的《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被替代。
1、民法是對人們真實生活中行為的規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關于個人或私人的法。如隱私權和信息權,民法就是關于平等的民事主體公民或法人等的財產和人身關系方面的法律規范。
從市場經濟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為核心的私權經濟,這個特點符合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市場經濟的基本主體是私人(指有獨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體),其發展動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標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說民法又是權利法和平等法。即對任何一個民事主體的合法權利都要平等地保護。
如果說憲法重在限制公權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護私權利,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大到合同簽訂、公司設立,小到繳納物業費、離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2、民法通過強調人性,追求真、善、美,實現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稱為“帝王規則”的誠實信用原則,它要求民事活動要以依此原則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否則,就在承擔民事責任。
英國法學家梅因曾說:“一個民族,如果民法規范健全,說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法健全,說明它的社會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臺,表明了我國社會將進入一個文明進步的新時代。
3、《民法典》內容決定了民事權利和義務以及民事行為和責任問題,需要與民法意識、民法觀念的培育和普及有關。
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繼承和收養問題,涉及的財產方面的物權以及債權方面的合同問題以及侵權責任問題,都是基于民事法律關系的四要素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這就要求人們不僅要有權利意識,還要有義務意識;不僅要有行為的合法性意識,還要有責任意識。如果一個人沒有民法觀念,那么,他的人格觀念、權利觀念、利益觀念、自由觀念以及責任觀念就不可能完善。如果一個政府沒有民法觀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難說是一個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識的培養既是全民的自覺行為,也是政府責任。
4、民法典的貫徹實施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很多規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的行政決策和行政行為直接關聯,特別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民法典的實施,會很好地體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國社會已經進入快速發展的新時代,隨著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隨著經濟發展和國民財富的不斷積累,隨著信息化和大數據的時代的到來,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強,希望對權利的保護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這就要求各級政府和行政機關以及司法工作人員,要了解民法典的規范,了解公民權利與義務和責任的要求。各級政府要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重點,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把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
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匯總17篇)篇十四
尊敬的某某中學領導、教育輔導站、縣教育局領導:
本人某某某,男,1978年9月出生,1998年7月畢業于某某師范體育班,分配到某某中學任教。而后于20xx年8月至20xx年7月在貴州師范大學函授學習,修完專科教學規定的全部課程。
參加工作至今,本人自始至終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的一切法律法規,忠于黨的教育事業,熱愛本職工作,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但隨著時代的不斷向前發展,知識在不斷更新,作為教師想讓學生得到一杯水,自己必須具備一桶水,才能滿足學生的求知欲望,才能適應時代發展的潮流。在教育戰線上奮斗8年的我,深深體會到知識已不夠用,于是今年本人積極參加成人高考,并榮幸地被貴州師范大學錄取,為了能學習到更多的知識,更好地為我縣教育事業服務,本人已向錄取學校報到,并上交了一年的學費。因此,現本人特向上級領導提出申請,要求到貴州師范大學脫產進修學習。希望上級領導考慮我的實際情況,懇請批準我的申請為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某某中學教師某某。
x年12月16日。
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匯總17篇)篇十五
20xx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一件讓我非常激動的事情。因為在這之前就已經了解到民法典的編纂工作從1954年開始,由于多種原因一次次停止、打斷,而未取得實際的成果。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發放到手,我便迫不及待地打開了它。讓我眼前一亮的是民法典共有7編、84章、1260條,這么多的條款規定了些什么呢。通過瀏覽目錄,我了解到第一編為總則,它規定了民事權利能力及民事行為能力、法人、非法人以及民事法律行為時效等。第二編則是物權編,我注意到這一編較之前的民法通則新增了一些內容,如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將居住權編入用益物權等。第三編是合同,我了解到合同原來也有多種,在民法典中,我新學到的有技術合同、保管合同、準合同等,以前對于這些我都知之甚少。
在民法典正式頒布以后,高檢院、省院、市院及本院都高度重視,組織我們觀看“三人談講座”、專家解讀等視頻,讓我對民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比如,繼承編增設了遺產管理人制度。隨著私人財富的積累、家庭主義的式微以及個人主義抬頭,兄弟姐妹之間的遺產糾紛日益繁多,撕裂著社會,拖累著法院、檢察院等。為此,民法典規定由遺囑執行人或繼承人推選的人充任遺產管理人,執行遺囑,分配遺產。這不僅可以緩解親人之間的沖突,而且還可以減少法院的負擔,增進社會自治能力。又如,農地三權分置入典。此次民法典物權編在土地承包經營權一章界定土地經營權的內容,規定了土地經營權的設立登記規則,其實就是正式承認了土地經營權的物權性。這為農地市場化和農業規模經營進一步鋪平了制度之路。同時,民法典中還新增了居住權,明確居住權原則上無償設立,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或者遺囑,經登記占有、使用他人住宅,以滿足其穩定的生活居住需要。另外,繼承編還規定了遺產管理人的職責、報酬和責任,為管理人依法履職提供了法律依據。除此之外,繼承編還擴大了繼承人的范圍,規定了無人繼承時的處置原則,即收歸國有,用于公益,難能可貴。民法典的1260條條款,基本把每個人的社會生活都囊括了進去,從一家人的供用電、水、氣、熱力等到物業服務再到婚姻家庭關系到繼承及侵權和隱私,從一個人出生到一個人死亡,從一個家庭誕生到所有家庭的社會關系,民法典都全方位的保護了人民民事權利。我也終于理解了為什么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在專家解讀中,我還學習到了民法典的編纂歷程、重大意義、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讓我對民法典誕生的歷史背景有了一個了解,也更加深刻的讓我感受到民法典的來之不易及民法典是匯聚了幾代人社會生活規則的共識。編纂民法典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體現,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也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更是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就是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通過對民法典背景的了解,讓我感到更加的震撼。
作為檢察院最基層的一名干警,認真學習民法典,將增加我的知識儲備,提升我的業務能力,在工作中多方位的解決問題。同時,我還要宣傳讓更多的人了解民法典,讓人們了解這部屬于人民的法典,使其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保護自己的利益。
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匯總17篇)篇十六
民法典有多么大的意義,它的亮點是什么,這些大家看看新聞就可以心中有數。民法典的亮點在央視新聞的報道中,呈現出來不少亮點比如未成年人受性侵、降低行為能力的年齡、延長訴訟時效等等。
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呼應了我國國情的現實需要,通過具體規范,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民法典的頒布,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民法典的頒布,讓公民更有尊嚴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民法典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志著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臺階。
構建完備的社會財富保護體系,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讓公民尊嚴得到充分尊重、民眾智慧得到極大發揮、社會財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和應當具有的歷史價值。他建議,民法典頒布后,普法教育要及時跟上,尤其要通過教科書、現代通訊網絡進行普及,普法教育要進機關單位、進學校社區,走進千家萬戶。
學習民法典公開課心得體會(匯總17篇)篇十七
作為我國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直接以“民”命名的法典。
以“法典”命名,表明凡是納入民法典的規則,都具有基礎性、典范性的特點;以“民”命名,說明民法典把人民愿望置于首位,充分反映了人民的利益訴求。此次民法典草案亮點很多,最大的亮點就是為民立法、以民為本,最大化地謀求人民的利益。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就是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意愿,保障私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
“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新中國成立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對民事權利的保護逐漸加強。今天,我們之所以要頒行民法典,是因為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的需求提高,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長,對民事權利的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歷史時期,保障人民更加廣泛的民事權利十分重要。民法典的分則各編由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構成,既確認了個人享有各項具體民事權利,明確了這些權利的具體內容和邊界,又保護個人能夠正常行使和主張權利,免受他人不法侵害。
民法典不僅廣泛確認了各類主體的財產權,以滿足人們的物質生活需要,還廣泛確認了人格權,以滿足人們的精神生活追求。民法典對私權的充分保障,主要圍繞兩個方面展開:
一是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的要求,保護公民的人身權、人格權。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均受到民法典的保護。為避免列舉權利不完整,并為未來社會發展不斷創設的新的人格權益提供保護,人格權編還確認了對人格權益保護的兜底條款。針對他人發送垃圾短信、垃圾郵件侵擾個人私人生活安寧的行為,專門在隱私權部分規定了此種侵害隱私權的行為類型,并明確將個人私人生活安寧規定在隱私權之中,禁止非法進入、窺視、拍攝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禁止非法拍攝、錄制、公開、窺視、竊聽他人的私密活動,禁止非法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這些規則既有力回應了個人隱私遭受侵擾的現實問題,又為保障社會生活安定有序提供了法律依據。在互聯網和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泄露已經成為一種公害。人格權編專門規定了個人信息保護規則,在對個人信息進行正面確權的基礎上,對合法收集、處理個人信息的規則作出了規定。此外,針對網絡誹謗、網絡暴力、人肉搜索等網絡侵權現象,民法典積極應對,構建了預防與救濟一體的制度體系。人格權編中的禁令制度和侵權責任編中的網絡侵權規則對有效規范網絡侵害人格權的行為,實現對侵害人格權損害后果的預防等,具有重要意義。
二是完善財產權制度,強化財產權保護。財產權是人民群眾獲得美好幸福生活的物質保障,保護財產權就是保障民生。民法典在物權法和合同法等的基礎上,采用完善既有規則或增設全新規則的方式實現保障民生的目的。在財產權客體方面,民法典適應大數據的發展,將網絡虛擬財產等納入財產保護的范圍。民法典明確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自動續期規則,從而建立了財產權保護的長效機制。民法典通過完善征收征用、禁止非法限制個人行為自由等制度,防止公權力對私權的不當侵害,使每個人生活在安全的環境中,享受安寧的生活。民法典針對業主大會成立難、表決難,以及維修基金使用難的問題,完善了相關制度。民法典合同編為實現人民群眾居住的需求,注重維持租賃合同的穩定性,完善了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新增加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有利于規范租賃市場秩序、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利益。民法典采用租購并舉的體系,并輔之以居住權制度,為保障人民群眾的居住需求提供了多層次的制度供給。民法典增設的居住權制度,對于解決非繼承人的居住問題、離婚后需要經濟幫助的一方的居住問題等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為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提供了法律支撐。為適應農村土地改革的需要,民法典完善了土地經營權制度并與土地“三權”分置相銜接。民法典規定了土地經營權以約定的方式設立,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并明確了土地經營權變動的生效和登記規則,使其融入現有的物權變動規則之內。民法典同時明確了土地經營權的權利內容,即在約定期限內占有農村土地,自主開展農業生產經營并獲取收益。這些財產權利規則的創設或完善共同構成人民群眾民生保障的法律基石。
在確認對人身權、人格權、財產權保護的基礎上,民法典通過各項民事責任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的實現。例如,在產品責任制度中規定了懲罰性賠償,可以有效保護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再如,鑒于高樓拋物行為頻頻發生,民法典在總結我國侵權責任法立法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于侵權責任編中專門規定了高樓拋物致人損害責任規則,強化了有關機關在查找行為人方面的職責,有力保護了人們“頭頂上的安全”。
現代法治強調“規范公權,保障私權”。民法典助推實現公權與私權的良性互動,以私權保障規范公權力行使,是權利保障的宣言書。民法典通過充分保障私權,充分調動各類主體參與國家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有利于實現多層次、多維度的社會治理,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