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一
一、根據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甲方按照以下合同條款之(_)項原因,決定自__年_月_日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4、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6、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12、乙方主動提出辭職;
1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4、其他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
二、甲方按照相關勞動法規規定以及勞動合同書約定的條款,對經濟補償金做如下決定:
1、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2、按照合同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_月工資合計_元。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乙方(簽字):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二
乙方系甲方員工,于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入職,甲乙雙方勞動合同于年月日到期,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并在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基礎上協商一致,現就提前終止勞動合同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遵守: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勞動關系終止,工資及福利計算至勞動關系終止之日。
二、甲方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現一次性支付乙方補償金人民幣元正(元),該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簽訂前所有工資及加班費、終止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帶薪年休假加班工資、補償養老保險費用等。
三、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乙方確認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結,權利義務全部結清(甲方已結清乙方全部工資及加班費、終止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帶薪年休假加班工資、補償養老保險費用)。乙方聲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就上述事宜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包括向申請勞動仲裁、人民法院起訴),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糾葛和其他爭議。
四、為便于甲方有關結算事宜,乙方在本協議簽訂當日向甲方有關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甲乙雙方終止勞動關系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及負責人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返還上述補償金或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三
勞動合同終止則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因出現某種法定的事實,導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的勞動關系自動歸于消滅,或導致雙方勞動關系的繼續履行成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滅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主要是基于某種法定事實的出現,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實出現,一般情況下,都會導致雙方勞動關系的消滅。
勞動合同解除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解除分為: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36條)、勞動者提前通知單方解除即勞動者主動辭職 (37條)、勞動者隨時單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條)、用人單位單方通知解除(39條)、用人單位提前通知單方解除(40條、41條),前述各種解除的成就條件是不同的。
我國《勞動法》第23條只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但并沒有對勞動合同終止的具體情形作出明確規定。而20xx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終止的具體情形作出了列舉式的規定。該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因此,當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上述事實之一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勞動合同解除根據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可能會導致勞動合同解除違法,從而不能出現當事人預想達到的解除效果,甚至事與愿違地要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在勞動合同解除的諸多情形中,除了意定解除以及勞動者在人身受到威脅,被強迫勞動情形下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履行相應的法定程序外,其他均需履行相應的程序。
而對于勞動合同終止是否履行相應的法定程序,以及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均沒有做出明確規定,從而導致實踐中對于勞動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是否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義務,以及需要提前多長時間通知,各地掌握的尺度不盡一致,相對比較混亂。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以20xx年1月1日為分界點分段計算的原則,除了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金時,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應自20xx年1月1日起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年限外,其他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均應自雙方建立勞動關系起計算,即應按工作年限計算,只是20xx年1月1日前后,經濟補償金計算的數額略有不同。對于勞動合同終止經濟補償金的問題,《勞動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規規定,勞動合同自動終止的,用人單位是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而《勞動合同法》對于此問題做出了新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五)款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后,若用人單位不同意按照維持或高于原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以20xx年1月1日為分界點分段計算的原則,對于 20xx年1月1日后,因勞動合同終止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應自20xx年1月1日開始計算,20xx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屬于經濟補償金計算范疇。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四
不要以為勞動合同期滿就能馬上終止勞動合同,作為用人單位需特別注意,一不留神可能就變成違法終止需支付賠償金了。依據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工會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勞動合同期滿,但不能終止的情形有8種: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安排對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斷;在疑似職業病病人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七至十級:合同到期可以終止。
什么是“相應的情形消失時”?一般情況下是指醫療期滿,但并不絕對指醫療期滿。如果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的,醫療終結之日即可終止勞動合同,無需等到法定醫療期滿。雖患病但不需停工休息治療者,只要合同期滿,便可終止勞動合同。
參見:原勞動部勞辦函[1996]40號)規定,職工臨近勞動合同期滿才發病,累計醫療期未滿而勞動合同期已滿,且需停工休息治療的,根據勞部發[1995]309號文第34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期滿為止;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的,醫療終結之日即可終止勞動合同;對其中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不需停工休息治療者,只要合同期滿,便可終止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需續延合同到哺乳期滿。哺乳期為12個月,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至滿1周歲。
包括規定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不得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作這樣的規定,主要是為了維持勞動關系的穩定。如果一個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了十年,說明他已能勝任這份工作,而用人單位的這個工作崗位也確實需要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勞動者愿意,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維持較長的勞動關系。
在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國有企業進行改制前,用人單位的有些職工已經在本單位工作了很長時間。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職工難以適應這種新型的勞動關系,一旦讓其進入市場,確實存在著競爭力弱難以適應的問題。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五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一、甲方于20____年__月__日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至____止,工作崗位為____,訂立的合同編號為____。
二、現乙方自愿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并經雙方友好協商及同意,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認雙方的勞動關系于20____年__月__日正式解除。
乙方為單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獲得甲方支付剩余的個月工資及其他應付款項合共元并于本協議生效之日一次結清。
三、乙方應當于20____年__月__日前配合甲方的安排,辦清工作交接手續。
四、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因勞動關系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均完結。
五、本協議生效后,雙方保證不再就勞動問題產生任何糾紛。
六、本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
員工(簽名):用人單位(章):
20____年__月__日20____年__月__日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六
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條款之一原因決定解除、終止與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6、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1)乙方應于年月日前辦理調出手續;
(2)存檔費用由方負擔。
(3)住房公積金于年月日 (封存或轉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七
編號()。
本單位與________簽訂的勞動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其檔案及社會保險轉移手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轉移。
特此證明。
說明:檔案。
單位(蓋章)。
此證明一式三份,一聯存根留用人單位,二聯交職工使用,三聯存入職工本人此證明書已于本人簽字之日送達本人。
職工簽字:。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八
鑒于:
一、雙方于 年 月 日簽署的《xxx工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已經部分執行,建設方(xxx公司)已經事實上停止該工程項目的建設。
二、雙方確認,乙方已經完成原合同約定的設計工作量,甲方已經按原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相應的工程設計費。
三、雙方已經充分認識到終止原合同的法律意義,并同意嚴格認真履行本協議的各項約定。
據上,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正式終止原合同事項特訂立本協議:
1、甲方確認已經收到乙方移交與原合同約定之工程項目相關之所有的工作資料和成果文件給甲方。如甲方在后續工作中發現有未移交的乙方在履行原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與合同項目相關的一切函件、資料或檔案,甲方保留向乙方索取的權利,乙方不得拒絕。
3、本協議簽署后,雙方之間不存在原合同約定的任何權利和責任。
4、此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原件一份。
5、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有限公司乙方:xxx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簽署日期:20xx年x月x日
乙方代表: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九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有的用人單位刁難勞動者,不開具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扣押勞動者檔案,對社會保險問題含糊其辭等。有的意見提出,實踐中有的勞動者不辭而別,有的則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導致用人單位有關工作陷于混亂,影響正常的生產活動。有的意見認為,在很多勞動爭議案件中,由于勞動合同文本的缺失,導致了勞動關系難以確認,勞動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很難證明,案件難以處理,建議作出相應規定。本條的規定主要是針對實踐中存在的問題而規定的。
一、用人單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義務
在根據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都必須履行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義務,這包括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終止勞動合同、在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依法責令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等情形。用人單位出具證明的時間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義務,主要是考慮便于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
1999年國務院頒布的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是進行失業登記的必備條件,因此勞動合同法不僅將失業保險條例中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的義務,上升為法律義務,而且還規定了法律責任。在第八十八條中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人單位有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的義務
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著本人,按每一名勞動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勞動者有按照雙方約定,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辦理工作交接的義務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不能一走了之,還必須履行相應的法律義務,即按照雙方約定,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辦理工作交接的義務。之所以規定勞動者有辦理工作交接的義務,主要是考慮到用人單位的實際情況,為了保持用人單位相關工作的有序、順利進行,不至于因為勞動者換人后有關工作前后銜接不上,影響正常的生產經營。工作交接主要包括公司財產物品的返還、資料的交接等。
四、用人單位有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義務
在勞動者辦理交接手續的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支付經濟補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二條規定,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如果用人單位不及時發給經濟補償的,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了法律責任: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五、用人單位有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保存二年以上備查的義務
實踐中,發生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后的一些勞動爭議,往往因為時過境遷,勞動合同文本滅失,導致勞動合同的約定內容無從查證,法院難以判明事實,有時對勞動者極其不利。考慮到勞動合同文本是記載勞動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的基本文件,用人單位有保留相關檔案的義務,因此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有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文本保存二年以上備查的義務。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十
您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起就職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
現因下列第項情形,本公司決定于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您終止勞動合同:
2、您已經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
3、您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5、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門、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請您于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給予)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通知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現由乙方提出協商終止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已與甲方辦理相關的離職交接手續;。
三、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檔案和社保相關轉移手續;。
五、雙方履行完上述事項后,不再相互追究對方任何責任;。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十二
20xx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提早復習才是關鍵,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分為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很多知識點需要大家理解記憶。
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原條件續訂而勞動者拒絕
用人單位決定不續訂或降低條件續訂(不留用)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不營業)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不營業)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下列情形中,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有( )。
a.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b.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c.用人單位被責令關閉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d.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答案】abcd
【解析】選項abcd均屬于“不營業”,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2、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可導致勞動合同關系終止的有( )。
a.勞動合同期滿
b.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c.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
d.女職工在哺乳期
【答案】abc
【解析】選項d: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既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也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十三
尊敬的xx:
本單位與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其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移轉至______________。該職工在本單位的相關工作情況:
1、本單位與其最近一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該職工在本單位的所從事的工作內容或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該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共計為: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勞動合同終止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的`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合同范本《勞動合同終止協議》。
4、甲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為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手續;
5、乙方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十五
協議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用人單位)。
(用工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解除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簽訂的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______年)的勞動合同。乙方工資發放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作為甲方給予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時,終止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一切義務,自愿放棄因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所產生的一切權利。并確認雙方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及糾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后,雙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將屬于甲方的所有財物,文件和資料等歸還給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離職手續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暫時緩發包含本協議第一條在內的一切費用。
(四)未經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書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五)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十六
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條款之一(x)原因決定解除、終止與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1)乙方應于xx年xx月xx日前辦理調出手續;
(2)存檔費用由x方負擔。
(3)住房公積金于xx年xx月xx日xxx(封存或轉出)。
甲方:
乙方: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十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第條項之規定和勞動合同第條項之約定,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或的勞動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終止)。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前的工作_______崗位為,在甲方工作______年限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按月支付乙方,計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勞動者)。
蓋章:_____簽章: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_____。
勞動用工登記機關蓋章:_____。
勞動用工登記日期: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十八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雙方之間有關勞動關系及其他相關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與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
二、乙方應在上述勞動關系解除日期之前向甲方及用工單位交接工作完畢,結清全部財務手續,交還全部公司物品。
三、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前述款項清償了甲方與乙方因勞動關系履行及解除而應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和經濟補償,包括但不限于工資、獎金、補貼、加班費、帶薪假期、協商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等其它任何款項,是為最終、全面的補償。支付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未結款項及未了結事項。
四、乙方離開甲方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及用工單位的商業秘密,不從事損害甲方利益和名譽的活動。
五、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后三日內到甲方辦理檔案、社會保險轉出、領取離職證明等手續。如乙方未按時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關系轉移、領取離職證明或未按時辦理其他與離職有關的手續,由此導致的不利后果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六、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經過平等自愿協商,并已對簽訂后可能出現的各類情形有充分預見,無論本協議簽訂后出現任何情形,均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自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勞動權利義務關系。本協議履行后,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其他權利義務關系,不存在任何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張任何權利或提出任何請求。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x)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十九
編號: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你與我單位訂立了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從事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條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符合。
六、《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年月日甲方單位章:勞動者(簽名):送達時間:年月日簽收時間:年月日注:《證明書》一式四聯,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勞動終止合同(優質20篇)篇二十
公司(甲方)與(乙方)于年月日訂立(續訂)了以下第壹項合同:
1)有固定期限合同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工作期限合同。
根據《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雙方勞動合同的約定,現對該勞動合同按以下第4項辦理。
2)因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終止勞動合同。
3)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5)其它:
說明:
1)乙方社會養老保險證序號:。
2)乙方醫保個人編號:。
3)乙方住房公積金個人編號:。
5)被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憑本通知書到本人戶口所在地勞動就業管理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6)通知一式五份,用人單位一份(存入勞動者檔案),勞動者本人一份,單位所在地社保局一份,住房公積金管理辦公室一份,勞動者本人戶口所在地就業管理服務機構一份。
甲方:公司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