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一種法律文件,記錄了借款人和放款人之間的貸款協議。范文中的借款合同樣本覆蓋了不同場景和情況,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一
一、適用范圍:本協議書是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借款本息,經委托方同意,并出具書面文件時,由建設銀行(受托貸款人)與借款單位簽訂的委托貸款展期協議。展期協議只有和合同在一起才是有效的。
二、展期貸款的數額、期限、利率均按委托方的文件規定填寫。
三、本協議書的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同借款合同的規定一致,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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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二
在實踐中借款合同形成了較為固定的文本格式(由行業主管部門擬定的獨立的、統一的文本樣式),其文本模式由首部、正文、尾部、附件組成。見范例一、范例二。
1.借款種類。
借款種類是借款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條款,必須明確清晰。借款種類是根據借款人的行業屬性,借款用途以及資金的來源和運用方式等進行劃分的。劃分的目的在于,對不同種類的貸款發放所掌握的政策界限和原則有所不同。
根據借款人的行業屬性,借款種類分為農業、工業、基建借款等。根據借款的用途,借款種類分為固定資產借款、流動資金借款或者生產性借款、消費性借款等。根據資金的來源和運用方式,借款種類分為自營借款、委托貸款、特定貸款等。
2.借款幣種。
借款幣種,是指是人民幣借款還是外幣借款,如果為外幣借款,要寫明是何種外幣,如美元、歐元、日元等。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人使用借款的特定范圍,是貸款方決定是否貸款、貸款數量、期限長短、利率高低的重要依據,借款人必須如實填寫,并且借款人只能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能移作他用。
4.借款數額。
借款數額是指借款貨幣的數量,它是指借款人可以取得的最高借款額限。依實際情況,借款由貸款人一次或分次發給。
5.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是指借款人在一定時期內應收利息的數額與所貸資金的比率,是借貸當事人雙方計算利息的主要依據,因此,是借款合同的必備條款。借款利率從結構上劃分,可以分為基準利率、法定利率、優惠利率、差別利率、加息、帖息借款利率等幾種主要形式。我國現行的借款利率體制實行借款基準利率和法定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和管理。中國人民銀行依據國家有關貸款政策對各類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進行管理。各金融機構可以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浮動范圍內以法定利率為浮動基礎,自行確定各類、各檔次的借款利率。因此,一份借款合同究竟采用何種利率,應根據具體貸款的種類、用途、期限的不同來確定。
我國的法律、法規對民間借款利率沒有硬性規定,目前執行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發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簽訂民間借款合同時,采用利率應根據上述意見規定及具體貸款種類、期限的不同來確定。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貸雙方依照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的借款的使用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有效期限是指對當事人雙方均有約束力的時間范圍,借款方從貸款方取得第一筆貸款到還清全部貸款所占用的時間。履行期限是指當事人一方履行合同義務,另一方接受履行,合同當事人雙方實現權利、履行義務的時間界限。借款期限應根據借款種類、借款性質、借款用途來確定。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訂立借款期限條款必須詳細、具體、全面、明確,以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防止產生合同糾紛。
7.還款的資金來源和還款方式。
還款的.資金來源是指借款方可以用于歸還貸款的資金取得渠道,按照有關信貸管理辦法的規定,固定資產投資貸款還款的資金來源主要有:項目投產后所得稅前的新增利潤,新增折舊基金,基本建設收入,基建投資包干結余分成和經稅務機關批準減免的稅收以及其他自有資金。簽訂借款合同時按照有關信貸管理辦法對不同種類的借款寫明其還款的資金來源。還款方式是指借款方采用什么結算方式將借款歸還給貸款方,還款人是一次還是分次還清借款,是采用電匯還是信匯或者其它方式還清借款,必須在合同中寫明;并且應寫明每次履行的具體時間,如果有法律規定的還款方式,應依法定方式還款。
8.保證條款。
保證條款是借款合同保障貸款人實現債權的重要約定。對借款合同擔保的方式有保證、抵押、質押,因此,擔保貸款的種類有保證貸款、抵押貸款和。借款合同的擔保,當事人既可以采用由借、貸、擔保三方當事人共同協商簽訂擔保借款合同的形式,也可采用由擔保人在借款合同中簽字,并同時向貸款方出具書面還款保證書的形式。
9.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根據實際需要,可在合同中約定當事人雙方的義務。借款合同當事人雙方有以下權利與義務。
貸款人的主要權利。
(1)有權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或者按照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收取利息。
(2)有權按照約定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要求借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但公民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3)借款人無力歸還貸款時,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借款人作為貸款擔保的抵押物或者質押物,并優先受償。
貸款人的主要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
(2)對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借款人的主要權利。
(1)有權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取得貸款。
(2)有權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并依法取得收益。
借款人的主要義務。
(1)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2)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取借款。借款人未按時提款,應當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
(3)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如將借款挪作他用,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4)向貸款人支付利息,但公民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5)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支付利息。
10.違約責任。
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約束力,違反合同者應當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因此,借貸合同必須明確規定違約責任條款。
除上述主要合同條款外,借款合同當事人還可以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解除條款,爭議的解決方式以及當事人雙方商訂的其他條款等。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三
擔保是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保證合同履行,保障債權人利益實現的法律措施。因此讀者朋友們,當你們在簽訂借款合同時,可以留個心眼,請求借款人擔保。而擔保分五種,分別是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保證,是以保證人的財產和信用為擔保的基礎,屬于人的擔保。這里需要注意查看的是保證人是否具有保證的資格,而且保證人一定是借款人以外的第三方。不過如果要保證的話,保證人可以選擇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因此在借款時需要注意是否是連帶保證。從而使借款是可以找對人。
抵押,是一定的'財產為擔保的基礎,屬于物的擔保。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是不轉移財產占有,即是固定資產類,且需要在特定的財產登記處登記時才有效,可以以將來的財產設立抵押。從而做到抵押借款。
質押,是一定的財產為擔保的基礎,也是屬于物的擔保。不過與抵押相比,質押包括動產權利的質押,質押物需要交給債權人占有,比方說對方家的字畫,珠寶。而且質押還可以是權利的質押。不過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質押需要在登記時方能生效。
留置,也是一定的財產為擔保的基礎。該方式下的擔保是因特定的合同產生的,留置不需要事先約定但屬于合法占有。比方說對方欠你錢,但某天對方需要您進行轉賬,你將該部分錢先留下。該方式與債權屬于同一法律關系。
定金,是一定的金錢為擔保的基礎,又稱金錢擔保。一般定金的金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沒有履行義務將需要雙倍返還。定金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需要以書面的約定。
上述方式是在擔保時能很好的規避風險。從而保障債權人利益實現的法律措施。不過如果是比較好的朋友你需要考慮是否進行這樣的方式讓對方進行擔保。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四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應該包括以下部分的內容:
一、債務人的身份資料(包括營業執照),作為借款合同的必備附件。
簡單說,就是要債務人借錢的時候提供身份資料。
為什么要債務人借錢的時候提供身份資料呢?因為《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條件之一“有明確的被告”。打官司的時候,法院第一時間要求我們提供被告的準確身份資料,我們必須提供,否則法院不予立案。如果事先沒有債務人的身份資料,等到真的要打官司的時候,才向債務人要身份資料,一般情況下債務人肯定不愿意給。
沒有資料就立不了案,怎么辦?屆時只能委托律師去公安機關調查,如果朋上債務人不是本地人,那還得到外地公安機關去調查,相當的麻煩。
所以,簽訂借款合同時一定要債務人提供身份資料。債務人向你借錢的時候,什么要求都是會答應的。
二、要求債務人的配偶簽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明。
債務人借錢,為什么要配偶簽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明呢?
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4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簡單說,一人負債,夫妻償還。
所以,在實踐中,借款債務訴訟,我們都是把夫妻倆作為共同被告。同理,債權人也應該提供關于被告夫妻關系的證據,如果不在債務人向你借款的時候準備,等到要打官司的時候才收集,不僅浪費時間,而且不一定能夠收集到相應的證據。
三、要明確約定借款利息。
為什么要明確約定借款利息呢?因為:合同法211條規定“借款不約定利息的,視為無利息”。所以,利息必須明確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正常借款期限內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第二種:逾期利息。超出合同約定還款期限的利息。
現行的人民銀行規定逾期貸款利率為原利率上浮30%-50%。
第三種:打官司法院判決后,遲延履行判決書的罰息。
民訴法第23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也就是說,如果債務人未能按生效判決或仲裁裁決規定的期限履行,則從遲延之日起,即原約定利息加倍計算。
四、關于復利的約定。
什么是復利?就是利滾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7條規定“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由于司法解釋對復利的態度不支持,所以,建議大家在借款合同中盡量不要約定復利。
五、明確約定借款本息的還款順序。
這是一項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視的權利。對債權人有利的還款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約定不明確,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常常會按照先本金后利息來處理。
六、應該明確約定訴訟律師費承擔。
當債務人逾期還款,要打官司解決的時候,為維護債權人的利益,最好還是委托律師全程跟進。那么由此而發生的律師費,應該由債務人承擔、由違約方承擔。但如果你不明確約定,法院就不會支持。
七、關于債務擔保。
有條件的,應該盡可能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擔保有以下2種形式:
1、保證人。這是最簡單的擔保方式,擔保人簽字即可。
通常我們要求債務人的親屬提供擔保。理由有2點:1)如果其近親屬不同意擔保,那么就要打個問號,為什么連近親屬不信任債務人?2)尤其要求債務人的成年子女、父母擔保。因為,如果債務人有心逃債,經常會將財產轉移至父母子女的名下,尤其是子女。所以,要求成年子女擔保,可以斷其逃債的念頭。
2、抵押登記。
比如房屋、汽車等財產。但抵押登記的手續比較繁瑣,要辦理公證,登記,手續費。
八、要求債務人披露財產。
在信任的情況下,我們不需要辦理財產抵押登記,但可以要求要求債務人告知其財產情況并提供有關資料。
如:房屋產權證原件交給債權人、其他財產的復印資料。
掌握債務人的財產線索,一旦有動靜,債權人可以立即查封其財產。
九、應該約定管轄條款。
什么是管轄條款?就是萬一要打官司的時候,我們去哪里打官司的條款?債權人應當事先約定對自己有利的管轄條款。
因為:如果不事先約定,那么法院執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訴訟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也就是說,債權人要到債務人的地頭去打官司。是實踐中,這絕對是對債權人不利的。
以上是借款合同的9點主要內容。通過我們看到,簽訂借款合同是有很多法律技巧的。當事人與其在打官司的時候找律師,還不如簽訂合同的時候找律師,前一份好的借款合同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為什么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呢?舉例:法院判決給付還款本金10萬元,合同期內的利息是2分息元/月。債務人每月還款2000元。如果借款合同約定了還順序款為先利息后本金,那么債務人一輩子還不完。但如果沒有約定還款順序,那么債務人用4年2月可以還清本金,再用4年多還清利息。
可見,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約定還順序款為先利息后本金,可以促使債務人積極履行債務、積極支付利息。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五
每個人都會有手頭緊的時候,那么在借錢時記得要簽訂借款合同,還要了解一下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項。
公路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借款人因 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 萬元,期限為 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 公路。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 項目資本金指在 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 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4 本合同項下 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于 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2)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3)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 天征得貸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 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 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 還款本金數額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后,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a. 公路建成通車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
c.
6.1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 萬元。
6.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6.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7.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托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于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并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2 開立于 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于 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并享有 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 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后(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 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8.1 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 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 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于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 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 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并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項目建成后,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 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后 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 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11.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并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2.1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為 險、 險、 險;保險余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并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12.2 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為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為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于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 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 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 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 公路收費權。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 的違約金:
13.9.1 收到借據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 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14.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15.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16.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貸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關系到銀行的風險以及審核是否通過,借款人應在合同上注明借款用途并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這樣可以使銀行以及擔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實用途,對保護擔保人的權益而言更為公平。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借款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內容、條款達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銀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也就是銀行,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立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因此,借款合同應由借款人填寫,可以讓借款人理解合同內容、條款,銀行對條款負有解釋的義務,這樣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發生糾紛。
在實踐中,提前還貸的現象越來越多,而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還貸銀行可以根據貸款的具體情況來決定。貸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補償金是一個總體原則。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六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人們投資意識的增強,借款在人們日常生活中越來越普遍,簽訂借款合同成了不得不接觸的一個主要環節。借口人在簽訂銀行借款合同時要注意以下三點:
(一)明確借款用途。
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關系到銀行的風險以及審核是否通過,借款人應在合同上注明借款用途并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這樣可以使銀行以及擔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實用途,對保護擔保人的權益而言更為公平。
(二)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寫。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借款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內容、條款達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因此,借款合同應由借款人填寫,可以讓借款人理解合同內容、條款,銀行對條款負有解釋的義務,這樣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發生糾紛。
(三)簽訂合同后要注意履行方式。
在實踐中,提前還貸的現象越來越多,而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還貸銀行可以根據貸款的具體情況來決定。貸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補償金是一個總體原則。
溫馨提示: 上海投融提醒有貸款需求的朋友最好找一家正規專業的第三方投融平臺,先跟相關專業人士做全面了解的基礎上再做選擇打算。貸款需謹慎,貸前切勿支付任何費用!包括任何咨詢費用等。貸款需謹慎,謹防受騙!
一、債務人的身份資料(包括營業執照),作為借款合同的必備附件。
簡單說,就是要債務人借錢的時候 提供身份資料。
為什么要債務人借錢的時候 提供身份資料呢?因為《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條件之一“有明確的被告”。打官司的時候,法院第一時間要求我們提供被告的準確身份資料,我們必須提供,否則法院不予立案。如果事先沒有債務人的身份資料,等到真的要打官司的時候,才向債務人要身份資料,一般情況下債務人肯定不愿意給。
沒有資料就立不了案,怎么辦?屆時只能委托律師去公安機關調查,如果朋上債務人不是本地人,那還得到外地公安機關去調查,相當的麻煩。
所以,簽訂借款合同時一定要債務人提供身份資料。債務人向你借錢的時候,什么要求都是會答應的。
二、要求債務人的配偶簽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明。
債務人借錢,為什么要配偶簽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明呢?
第24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簡單說,一人負債,夫妻償還。
所以,在實踐中,借款債務訴訟,我們都是把夫妻倆作為共同被告。同理,債權人也應該提供關于被告夫妻關系的證據,如果不在債務人向你借款的時候準備,等到要打官司的時候才收集,不僅浪費時間,而且不一定能夠收集到相應的證據。
三、要明確約定借款利息。
為什么要明確約定借款利息呢?因為:合同法211條規定“借款不約定利息的,視為無利息”。所以,利息必須明確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正常借款期限內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 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 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第二種:逾期利息。超出合同約定還款期限的利息。
現行的人民銀行規定逾期貸款利率為原利率上浮30%-50%。
第三種:打官司法院判決后,遲延履行判決書的罰息。
民訴法第23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也就是說,如果債務人未能按生效判決或仲裁裁決規定的期限履行,則從遲延之日起,即原約定利息加倍計算。
四、關于復利的約定。
什么是復利? 就是利滾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7條規定“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 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由于司法解釋對復利的態度不支持,所以,建議大家在借款合同中盡量不要約定復利。
五、明確約定借款本息的還款順序。
這是一項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視的權利。對債權人有利的還款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約定不明確,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常常會按照先本金后利息來處理。
為什么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呢?舉例:法院判決給付還款本金10萬元,合同期內的利息是2分息2000元/月。債務人每月還款2000元。如果借款合同約定了還順序款為先利息后本金,那么債務人一輩子還不完。但如果沒有約定還款順序,那么債務人用4年2月可以還清本金,再用4年多還清利息。
可見,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約定還順序款為先利息后本金,可以促使債務人積極履行債務、積極支付利息。
六、應該明確約定訴訟律師費承擔。
當債務人逾期還款,要打官司解決的時候,為維護債權人的利益,最好還是委托律師全程跟進。那么由此而發生的律師費,應該由債務人承擔、由違約方承擔。但如果你不明確約定,法院就不會支持。
七、關于債務擔保
有條件的,應該盡可能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擔保有以下2種形式:
1、保證人。這是最簡單的擔保方式,擔保人簽字即可。
通常我們要求債務人的親屬提供擔保。理由有2點:1)如果其近-親屬不同意擔保,那么就要打個問號,為什么連近-親屬不信任債務人?2)尤其要求債務人的成年子女、父母擔保。
因為,如果債務人有心逃債,經常會將財產轉移至父母-子女的名下,尤其是子女。所以,要求成年子女擔保,可以斷其逃債的念頭。
2、抵押登記。
比如房屋、汽車等財產。但抵押登記的手續比較繁瑣,要辦理公證,登記,手續費。
八、要求債務人披露財產。
在信任的情況下,我們不需要辦理財產抵押登記,但可以要求要求債務人告知其財產情況并提供有關資料。
如:房屋產權證原件交給債權人、其他財產的復印資料。
掌握債務人的財產線索,一旦有動靜,債權人可以立即查封其財產。
九、應該約定管轄條款
什么是管轄條款?就是萬一要打官司的時候,我們去哪里打官司的條款?債權人應當事先約定對自己有利的管轄條款。
因為:如果不事先約定,那么法院執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訴訟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也就是說,債權人要到債務人的地頭去打官司。是實踐中,這絕對是對債權人不利的。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七
1.約定利息在合同簽訂當日支付部分利息,或當天直接從約定本金中扣除利息。
點評:按照法律規定扣除利息部分不應計算在實際借款本金中,上述做法將導致實際借款本金減少,出借人預期利益受損。
2.逾期支付利息,計算利息部分違約金;約定利息、逾期利息總額高于貸款基準利率四倍。
點評:該約定屬計算復利,俗稱“利滾利”,該約定法律不予保護。約定利息、逾期利息總額高于貸款基準利率四倍部分不予支持。
3.設定抵押權辦理在典當行等金融公司名下,單獨轉讓抵押權而未辦理主債權轉讓手續。
點評:抵押權屬于擔保物權,不能單獨轉讓,需隨主債權一起轉讓。如果未辦理債權轉讓手續將導致受讓人喪失抵押權之優先受償權。
4.借款借據應區分現金或轉賬的支付方式。
點評:資金的支付方式需明確,大額按慣例應以銀行轉賬方式,小額可以使用現金方式。建議借款借據全部由借款人手寫,明確收到現金和銀行轉賬的金額。
5.銀行取款記錄、轉賬記錄務必保留。
點評:借款合同系實踐合同,必須有一方實際交付標的物的行為,才能產生合同成立的法律效果。而銀行取款記錄、轉賬記錄等結合借款借據用以證明出借人以現金或轉賬方式履行了合同約定的借款交付義務。
6.轉賬時轉至借款人指定賬戶應出具書面的指定轉款賬戶函。
點評:實踐中很多出借人將款項轉賬至借款人指定的其他人名下,出于合同相對性考慮,應當由借款人出具書面的指定轉款賬戶函,以證明出借人按照合同約定和借款人指示履行合同的義務。否則很難說明已經履行了借款交付義務。
7.對于夫妻一方借貸行為,在訴訟時應否將配偶列為被告?
點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據此,應將夫妻雙方列為共同被告,以保障強制執行時的可操作性并實現訴訟目的。
8.幾種借貸合同無效和不予保護的情形。
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集資;。
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為了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借貸關系不予保護;。
因非法同居、不正當兩性關系等行為產生的“青春損失費”、“分手費”等有損社會公序良俗的情感債務轉化的借貸,不予保護。
9.借款用途需查清: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典型的例子是賭債。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八
(1)簽訂借款合同要依據國家信貸計劃和政策,確定信貸資金的分配方向和數額,堅持區別對待,擇優扶持的信貸原則。
(2)應掌握信貸方的資信情況。貸款方在簽訂借款合同前,應對借款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狀況進行調查,選擇與那些信譽良好、經營管理水平高,有發展前途的企業簽訂借款合同。
(3)貸款方應充分發揮自己的監督管理的職能作用,注意審查借款方的貸款用途,保證所發放的貸款專款專用,防止借款挪用貸款和不合理占用資金,減少或避免浪費貸款的現象發生。
(4)嚴格各項規章制度,確保貸款安全。為確保資金安全回籠,避免損失,保證借款方按期歸還資金。貸款方應與借款方簽訂擔保合同,明確擔保責任,同時注意審查擔保人的資格和償還能力。
(5)不得私自抬高或降低利率。借款合同中所規定的利率應按國家制定的統一利率簽訂。
(6)簽訂借款合同要注意條款齊備、文字含義清楚、用語準確、程度合法,以防止釀成糾紛,或無效、違法行為的發生,使簽訂的借款合同得以全面履行。
(7)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九
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的簽訂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簽訂銀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以下幾點: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借款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內容、條款達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銀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也就是銀行,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立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因此,借款合同應由借款人填寫,可以讓借款人理解合同內容、條款,銀行對條款負有解釋的義務,這樣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發生糾紛。
(二)借款人需要明確借款用途。
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關系到銀行的風險以及審核是否通過,借款人應在合同上注明借款用途并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這樣可以使銀行以及擔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實用途,對保護擔保人的權益而言更為公平。
在實踐中,提前還貸的現象越來越多,而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還貸銀行可以根據貸款的具體情況來決定。貸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補償金是一個總體原則,根據單貸款質的不同以及借款人的實際情況可予以適當減免。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十
1.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金錢。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一種作為特殊種類物的金錢,因此,原則上只發生履行遲延,不發生履行不能。
2.借款合同是轉讓貨幣所有權的合同。當貸款人將借款即貨幣交給借款人后,貨幣的所有權移轉給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處分所得的貨幣。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決定的,也是貨幣這種特殊種類物作為其標的物的必然結果。
3.借款合同一般為有償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無償合同(無息借款)。
4.借款合同一般為要式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當事人約定。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十一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經濟生活較為寬裕,資金使用效益被受到重視,民間債權債務關系日趨增多。那么,怎樣才能較好的保護民間債權債務關系的合法有序以及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呢?我們的處理經驗是:
1.訴訟時效問題。需要注意: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張債權必須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一般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
3.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但一定要明確約定,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無息借款。約定超出銀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只返還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賭債,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
5.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則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6.合伙經營期間,個人以合伙組織的名義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合伙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8.債權文書如辦理可強制執行的公證,則可不經法院審理,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9.還款期滿后6個月內必須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如過期則擔保人一般不承擔擔保責任。
10.為延長訴訟時效可以用郵政“特快專遞”不斷寄送追款函,郵件回執單必須明確注明寄送的內容,如“要求還款1萬元的函”、“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函”。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十二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月利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
六、違約責任: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則按應付款本金總額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按天計算);所欠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息標準加倍收取罰息(按欠付利息天數計)。同時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本金,并要求乙方承擔逾期期間的利息、罰息、違約金仍應計算至清償所有債務之日為止。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2、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3、因乙方原因(如2次逾期利息、經營不正常、違法經營、賭博等不良現象)影響了出借的資金安全,甲方有終止借款的權利。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十三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
貸款方:___
根據,經借款方申請,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明確各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大寫)______萬元。用于,預計分年用款為:
______年______萬元;______年______萬元;
______年______萬元;______年______萬元;
______年______萬元;______年______萬元;
第二條借款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準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貸款方審查憑以供應資金。貸款方保證在核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如因貸款方責任,資金供應不及時,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借款方在貸款方開立帳戶,根據工程情況將貸款按月(季)分次轉到存款戶支用,全部貸款由貸款方監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和收回貸款。
第四條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__月止,共為______年個月。其中建設期從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還款期從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分年還款計劃如下:
______年______萬元;______年______萬元;
______年______萬元;______年______萬元;
______年______萬元;______年______萬元;
______年______萬元;______年______萬元;
______年______萬元;______年______萬元。
第五條貸款利息,按年息______%計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約定歸還的,從次年開始未歸還的貸款作為逾期還款加息;挪用的貸款,從挪用期間加收罰息。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并計算復利。如因國家政策性的利率變動,本合同貸款利率根據政策相應調整。
第六條還本付息的資金,經各方商定,同意用貸款項目的下列資金償還:1企業自有資金;2。基本建設收入;3。交納所得稅以前的新增利潤和經稅務機關批準減免的稅金;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基金;5。實行投資包干分成部分。(附:貸款項目預計經濟效益表)
借款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方式提供擔保。擔保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全部貸款到期,貸款方發出逾期通知3個月后,借款方仍不歸還的,貸款方可以依據擔保協議向借款方或擔保方收回貸款。
第八條如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產品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協商簽訂變更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后失效。本合同簽訂后借款方如果超過3個月以上不使用貸款,合同即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份,借款方主管部門、保證方、 、 、等單位各執1份。
借款方:___(公章)貸款方:___(公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法人代表:___(簽字)法人代表:___(簽字)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
保證方:(公章)
地址: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
財稅部門意見
地(市)行審查意見
省分行審查意見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十四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______銀行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用于_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 (公章)
貸款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簽字)
法人代表: (簽字)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十五
銀行借款合同要怎樣寫才能保證雙方利益?以下由文書幫小編提供銀行借款合同閱讀參考。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公路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借款人因 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 萬元,期限為
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 公路。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 “項目資本金”指在 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 “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4 本合同項下 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十六
(二)借款人需要明確借款用途。
(三)簽訂合同要注意履行方式。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款人因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萬元,期限為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項目”指公路。
1.1.9“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項目資本金”指在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十七
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公章)貸款方: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簽字)法人代表:_________(簽字)。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十八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法人代表:
出借人:(下簡稱乙方)法人代表:
甲方是一家注冊資本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臵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人民幣)。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為。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_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八、因本協議產生之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
出借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十九
借款人: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因____,不能如期償還________年____月日簽訂的____元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項下的借款,向乙方申請延長借款期限。乙方經審查,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根據原合同應向乙方借用的資金借款人民幣元(大寫:____元整)應____于年____月____日到期。截止到年____月____日止,上述借款未還償還金額____元(大寫:____元整),現約定延期到________年____月日償還。
延期后的借款利率與利息,按原合同的約定執行。
1、從延期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上浮aa%確定(即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利率215;),為年利率____%。
2、從延期之日起計息,按月結息。
3、延期還款期屆滿時,當期利息與本金一并清償。
三、延期后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以及有關事項,仍按原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
四、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五、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二十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借款方:(公章)貸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通用21篇)篇二十一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條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
第八條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公章)貸款方:___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人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