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guī)章制度可以明確員工的職責和權利,促進團隊合作和協作,提高工作效率。規(guī)章制度是指為了維護組織的正常秩序和穩(wěn)定運行,制定出來的一系列具有權威性和強制性的規(guī)則和條例。它可以保障各個成員的權益,促進工作的高效進行,是組織管理的基石之一。我覺得我們需要對現有的規(guī)章制度進行全面評估和調整了。那么我們該如何制定一套科學合理的規(guī)章制度呢?首先要明確目標和原則,其次要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反復討論和修改,最后要公開透明地執(zhí)行和監(jiān)督。只有這樣,規(guī)章制度才能真正發(fā)揮其約束和引導作用。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規(guī)章制度范例,供大家參考。在制定和完善自己組織的規(guī)章制度時,可以借鑒其中的經驗和教訓,使之更適合于自己的實際情況。大家一起來學習吧!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優(yōu)質18篇)篇一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實驗員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6、圖書館,實驗室,電教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超負荷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1、食堂要定時檢查用電線路,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fā)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優(yōu)質18篇)篇二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店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都企業(yè)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 誰主管,誰負責 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保衛(wèi)部三級巡查制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企業(yè)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節(jié)日期間防火工作,并制定具體保衛(wèi)方案。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7.建立企業(yè)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強吸煙管理制度,商場為無煙商場禁止吸煙。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對發(fā)生火災或火線隱患整改不及時部門,將加倍處罰責任人。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并落實維護責任人。
消防監(jiān)控中心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員必須提前十五分鐘到達本崗位,做好交接準備。
二、上崗前必須按規(guī)定著裝,檢查儀容儀表,精神面貌良好。
三、檢查崗位的設備運行是否良好和交接巡視檢查、執(zhí)機注意事項。
四、 當班人員必須記錄本上填寫好設備運行、巡檢等情況,并要求字跡清楚,記錄齊全。
五、將消防應急工具,相關資料如數按規(guī)定擺放整齊。
六、 做好中控室衛(wèi)生清理工作,保證機器、地面、墻面潔凈。
七、接-班人員未到,在崗人員不得離崗,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請示處理辦法。
八、交接-班各項內容經確認后必須在交接-班本上簽名和時間,以示確認和負責。
九、如遇到突發(fā)事件等特殊情況,接-班者協助交-班者對事件進行處理,待事件處理告一段落,經交上級領導批準,再進行交接-班。
十、接-班人酒醉、情緒不穩(wěn)、意識不清、不得交接-班,應上報請示處理辦法
十一、交-班者要按本制度進行交-班,如未按規(guī)定辦,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見,要求交-班人員立即補辦,否則可以不接-班,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十二、消防中控室雙人執(zhí)機,不得單人交接執(zhí)機,不得電話信譽交接,應有文字體現。
消防監(jiān)控中心安全巡查工作制度
1、防火巡查每二小時一次內容應當包括:
連接的軟管長度不得超過2米。軟管應當經常檢查,定期更換,點火時需使用點火棒,用火結束燃氣閥門及時關閉,操作間的集煙罩和煙道入口處1米范圍內,應當每日進行清洗。排油煙管道應當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應當做好記錄;施工用火:開具動火證,明確專業(yè)資質動火人、看火人,滅火器、防火板等預防措施的配備,現場是否有化學危險品,有無油工交叉作業(yè),動火時焊機2、5米內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動火后30分鐘內不得離人做好清理不留火種;用電禁止隨意私拉亂扯電線電源,鋪設電氣線路應經設計、工程、保安部批準由專業(yè)持證人按用電設備的功率、臺數使用符合國家要求的標準電線器材,商場內配電線必須使用膠護外套電線禁止使用麻花線等簡易危險材料。
1.5米。疏散通道內不得設置攤位或者堆放貨物。
d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商場使用為甲級(90分鐘)防火門 查閉門器、順位器是否完好,防火卷簾下1米處不得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e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配電室、機房、庫房、廚房的人員責任落實與管理情況。庫房物品應分垛碼放,每垛占地面積不應大于100平方米。并保證“五距”:垛與垛間距不應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應小于0.5米,垛與梁間距不應小于0.3米,垛與柱間距不應小于0.3米,垛與燈間距不應小于0.5米。庫房內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于2米。庫存物品碼放不得擠占或影響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zhèn)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措施;鎮(zhèn)流器不應設置在悶頂內。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應小于0.5米。
3、 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巡查、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檢查記錄上簽名,存檔備查。
4、 巡查人員是保安部的安防力量,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有跟進有交接,對店鋪、個人的違規(guī)行為、危險舉動(吸煙、拍照、溜旱冰、帶寵物、長時間逗留在通道內、散發(fā)廣告、做客服調查、新聞媒體擅自采、顧客糾紛、客訴、擅自施工、危險搬運、著裝不整、斗毆等)要及時發(fā)現、詢問、制止,保證合法人的權益,保持商場的有序經營環(huán)境。通道內有無雜物門鎖杠推是否完好。安防執(zhí)勤時注意自我保護。
5、 巡查人員禁止利用工作時間閑談或辦私事,不得擅自進入獨立經營管理的區(qū)域,工作需要,應兩人以上經上級、區(qū)域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進入,并配合負責人的工作。
消防監(jiān)控中心工作制度
十、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消防監(jiān)控中心值班員制度
八、 注意儀容儀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按規(guī)定著裝和攜帶執(zhí)勤用品。
九、 認真填寫當值期間相關設施設備運行記錄,發(fā)生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當班未處理完畢的應交代接-班人員繼續(xù)跟進,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消防設備管理制度
一、 全公司的煙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組織測檢1~2次。
二、 自動滅火噴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組織排放檢查一次。
三、 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防水檢查一次公司內的地上消火栓。
四、 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五、 氣站的電子鼻的信號每季度由液化站測試一次信號。
六、 公司的消防加壓、送風、排煙風機,每月由工程部門啟動運行測試檢查一次。
七、 消防總控制聯動系統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關部門聯合啟動運行檢查一次。
八、 公司的各種電氣設備,每年聯合進行一次檢查。
九、 備用發(fā)電機,由工程部根據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檢查。
十、 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10升、推車式65~100升的泡沫滅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監(jiān)督各部位更換藥劑一次,其他器材損壞的要及時更換。
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guī)定
一、 按照消防規(guī)范要求,管理區(qū)域內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二、 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他用,責任部門應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guī)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三、 標識名稱及作用
1、 公共設施的標識
(1) 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其作用是為人們提示你所在樓層。
(2) 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住宅樓各層通道及樓梯內,其作用是在火災情況下可作應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們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3) 禁止吸煙標識,在管理區(qū)域內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禁止吸煙標識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fā)生。
(4) 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fā)生火災及時使用。
(5) 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分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火災時及時報警。
2、 消防設備系統的標識
(1) 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guī)范要求全為紅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說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或花灑系統供水的區(qū)域范圍。
(2) 消防栓的標識,在管理區(qū)域內所有消防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3) 高層、中高層排煙系統標識,在各層的走廊一方設有一個排煙窗,在相應的位置設有排煙窗控制裝置,上面注有“發(fā)生火災時,按下紅按鈕”的字樣標識。
(4)加壓送風系統標識,在各層的消防電梯廳,防火樓內梯
設有加壓送風百葉窗,發(fā)生火災時可向該區(qū)域內送風,避免煙霧火勢進入,使順利疏散。
(5)消防電梯標識,在每層的消防電梯廳內都標有消防電梯字樣,表示該梯為消防電梯。
3、 消防機房的標識
(1) 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2) 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3) 排送風機的標識,在管理區(qū)域內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4) 監(jiān)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jiān)探中心的門口,掛有監(jiān)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臺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4、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包括
(1)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
(2) 消防設備檢查保養(yǎng)記錄標識。
(3) 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識。
(4) 消防設備故障維修的標識。
(5) 監(jiān)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6) 滅火作戰(zhàn)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圖的標識。
(7) 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
四、相關文件記錄:無
管理處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 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qū)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二、 消防治安部每年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兩次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三、 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四、 溫、煙感控制箱體,指示燈,開關,探頭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五、 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表、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每月放水試驗一次。
六、 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七、 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更換,確保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八、 消防用廣播器材隨時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九、 消防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十、 加強消防設施器材的巡視、檢查、保養(yǎng)、更換,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十一、 消防設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變位置,嚴禁損壞丟失。
十二、相關文件記錄:無
消防監(jiān)控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設備動態(tài)及發(fā)現火災、火警的重要崗位,是整個大廈消防管理的心臟。為了加強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特定例如下制度。
一、 消防控制中心實行全天24小時專人輪流值班制。
二、 監(jiān)控中心的輪值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警覺性和高度的責任心,能熟練操作設備。
三、 值班人員在監(jiān)控中心不準吸煙、喝酒、會客,不準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 值班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特殊情況,應由其他輪值人員頂替方可離開。
五、 監(jiān)控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鈕)每日做一次手動操作檢查。
六、 消防監(jiān)控中心的設備外觀不附有灰塵為合格。
七、 監(jiān)控中心的設備出現故障當班人員無法排除時,應第一時間報告管理處主任,聯系技術人員前往維修。
八、 相關文件記錄:無
消防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 本管理區(qū)域內消防各系統屬遙控、連鎖自動裝置,故在操作前必須觀察各個系統是否設置在自動位置。
二、 首先觀察各系統電源信號是否正常。
三、 各系統的安全操作方法如下:
1、 煙感系統:當發(fā)生火情報警時,確認樓層后,首先通知保安人員到報警層觀察,同時與該層人員及時取得聯系。若為火險立即按滅火作戰(zhàn)方案處理,若為誤報,請保安人員將區(qū)域報警進行復位,后將值班室內的集中報警器復位。
2、 防火卷簾門系統:當群樓發(fā)生火警時,根據失火方位及火熱大小,可采取隔離法,及降落相應的防火卷簾門,值班員可根據現場報告情況遙控降落,就近人員也可擊碎報警按鈕降落,若以上兩種情況都不能降落時(觀察卷簾降落信號燈),可速派消防維修人員到當地打開鎖匙開關強迫降落。
3、 排煙系統:發(fā)生火災時,值班員遙控打開該層及其上下層的排煙閥。若失控時,通知人員就地打開該層的排煙閥,這是排煙風機自動啟動,啟動信號燈亮。若風機不能自動啟動,速轉入手動位置啟動,仍不能啟動時速派人到風機房內強行啟動。
4、 加壓送風系統:根據火災的不同方位,迅速打開相應的加壓風機,啟動信號燈亮,若失控時可派人到風機房進行手動操作。
這是相應的消火栓泵自動啟動,啟泵信號燈亮。若不能自動啟泵時,應立即轉入手動位置啟動,仍不能啟動時,速與水泵房人員聯系,或派人到泵房強行啟動。
6、 花灑系統:當某層發(fā)生火災時,失火部位的花灑噴淋頭爆破噴水,該層的水流指示器動作,監(jiān)控中心得到該層的報警信號。值班員觀察水位信號,水位降到下限,花灑泵自動啟動,相應的啟泵信號燈亮。若不能自動啟泵時,立即轉入手動位置啟動,仍不能啟動時速派人到泵房強行啟動。
7、 緊急廣播遙控設備操作說明
當需要啟動緊急廣播時,請嚴格按以下步驟操作:
(1) 將消防控制室中緊急廣播設備的搬把開關置“on”位置。
(2) 按下“f1”鍵,“叮咚”響聲后便向被選定的區(qū)域播出。
(3) 按下“stop”后再按下“f2”鍵。當磁帶機中放入有關消防疏散的磁帶后,該帶便將如何進行人員疏散的內容不斷向預選定的區(qū)域播出。
(4) 按“f3”鍵,此時,磁帶機輸出的有關人員疏散內容和消防指揮員現場指揮的信號并存同時播出。
(5) 如認為磁帶信號妨礙現場指揮,可按下“stop”后按兩下“f4”鍵,于是被選定的區(qū)域中只有現場指揮員的命令可播出,其它信號一概終止,使用完畢將第(1)項中各開關全部復位。
四、 操作完畢后,時刻觀察各個系統運行是否正常。
五、 火災撲滅后,要進行事后工作,即所有系統要復位,對所有系統的設備進行檢修。
六、 事故后要詳細整理記錄資料,總結操作經驗。
七、相關文件記錄: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員工進行消防培訓(主要是研發(fā)及品質對設備的使用培訓)。
5、因工作需要職員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主要是研發(fā)及品質對設備的使用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安全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公司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防火檢查記錄。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若發(fā)現本部門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公司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應急救援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手續(xù)。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管理部門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物業(yè)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安全管理部門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報告消防安全負責人并予以消除。
2、消防安全負責人在防火安全檢查中,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發(fā)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向公司消防安全負責人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負責人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部門應按規(guī)定向安全管理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安全管理部門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作業(yè),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
一人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5、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使用無廠家、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及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設備。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
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二)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員工發(fā)現在生產中發(fā)生火災事故,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態(tài)的擴大,并保護好現場,不得隱瞞和故意拖延,立即向企業(yè)主要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2、企業(y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及時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處理,對發(fā)生或有可能發(fā)生危急情況的,迅速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企業(yè)負責人對發(fā)生的需向有關部門報告的生產安全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以公司名義報告安監(jiān)等有關部門。
4、發(fā)生重傷、死亡事故,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體時,必須做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照相、錄像,并詳細說明。
5、清理事故現場時,要事先經事故調查組或安監(jiān)部門同意。
6、發(fā)生輕傷事故要進行現場照相,經安監(jiān)部門同意,由企業(yè)領導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劃分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按規(guī)定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并對干部職工進行教育。
7、企業(yè)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專長;
(二)與所發(fā)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8、發(fā)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安全教育不放過;預防事故重復發(fā)生的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并按照事故的性質和造成的損失危害程度,根據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9、發(fā)生事故,必須按照企業(yè)各級安全生產職責的規(guī)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責任、領導責任和主要責任。
11、事故查清后,應及時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填寫“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表”報送安監(jiān)部門。
12、事故處理結案后,公開宣布處理結果。
1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事故管理檔案,其內容應包括事故現場記錄、照片、鑒定材料、事故教育、改進措施等資料。
14、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定期進行事故的統計分析,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制。
3、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4、成立義務消-防-隊,當發(fā)生火警火災時,必須立即組織進行搶救工作。
5、對消防安全防護器材, 應定期檢測、檢查及維護保養(yǎng),確保隨時完好備用。
6、防火負責人職責
(1)負責本區(qū)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執(zhí)行上級有關指示和規(guī)定。
(2)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消防法》及有關規(guī)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單位工作的同時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3)經常采用各種形式向從業(yè)人員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識,對外來人員進行三級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區(qū)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進行檢查。
(5)對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現象和行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負責本區(qū)域消防器材管理,應認真維護保養(yǎng),保證良好備用。
(7)協助有關部門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責,全體員工必須注意防火安全,對火災危險現象及行為均應進行嚴肅的斗爭。
8、義務消-防-隊職責
(1)、義務消-防-隊員占員工總數的比例要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義務消-防-隊根據工作情況,分廠設大隊,下設報警、搶救、警衛(wèi)、滅火等小組。
(3)、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義務學習訓練、召開消防滅火演習。
(4)、義務消-防-隊要管理好滅火器材和作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5)、義務消-防-隊成員對本單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現象,有權向主管負責人提出建議和批評。
9、加強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對在防火重點單位上的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其進行消防專業(yè)知識的教育和訓練。
11、嚴格執(zhí)行動火制度和禁止生產區(qū)、庫房區(qū)吸煙的規(guī)定。
12、生產區(qū)都按一、二、三類畫定動火區(qū);凡在生產區(qū)內動火,必須按規(guī)定提前申請,方可作業(yè)。
13、在動火區(qū)動火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在動火中發(fā)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作業(yè)。
(2)不符合動火審批手續(xù)和違反動火的作業(yè),立即責令停止作業(yè)。
14、電氣設備的安全防火管
理
(1)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
(2)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安全的接地裝置和有可熔保險器,或自動控制器,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險裝置;電力網不準超負荷運行。
(3)對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的設備和容器,必須裝置足以能夠導除靜電的設施。
(4)存放易燃性氣體、液體、固體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設置變壓器和電熱器。
(5)變壓器、電動機、配電室等電氣設施和部位,要經常檢查維修,嚴格控制溫度、保持清潔、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溫和有腐蝕性的場所,其電線及電氣線路應使用暗線、防腐線。
15、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在儲存、運輸、使用等各個環(huán)節(jié)中的安全管理。
16、娛樂室、員工宿舍和招待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意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嚴禁亂用較大功率的電熱器(具)。
17、焊接作業(yè)的安全防火標準
(1)焊接動火,防火人員(看火人)由設備所屬單位指派。在槽罐內,潮濕地溝內,金屬構架及天車上焊接作業(yè),由檢修單位指派監(jiān)護人。
(2)焊接工作要合乎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壓力表要靈敏有效。
(3)乙炔和氧氣瓶要分開存放,其距離不得少于7米,距離明火不得少于10米。
18、電弧焊接(電焊)工具設備要符合標準
(1)1電焊機電源要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或接零)。
(3)一次線路于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易辨認,絕緣要良好。
(4)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擋板。
(5)電焊工作業(yè)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設備。
(6)焊工作業(yè),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
19、禁止在生產區(qū)域吸煙。
20、禁止在廠內焚燒雜草、垃圾。
21、禁止攜帶引火物及發(fā)火物進入危險場所。
22、禁止帶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機動車輛進入危險區(qū)內。
23、火災事故的搶救原則
(1)報警早,損失小,報警要沉著冷靜,及時,準確。
(2)邊報警,邊搶救,要及時撲滅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搶救,應首先切斷可燃燒的來源。
(4)先救人,后救物,應貫徹執(zhí)行救人重與滅火的原則。
(5)防中毒,防窒息,正確選用滅火劑,盡可能站在上風向,必要時要帶面具。
(6)聽指揮,莫驚慌,平戰(zhàn)結合,計劃周密,互相配合,積極主動。
(7)現場操作人員必須沉著、冷靜,正確判斷。指揮英明果斷。
24、消防器材與設施的管理標準
(1)所需消防器材,根據情況統一購買、配置,并登記備查。
(2)各種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挪用、移動、損壞、圈占或埋壓。
(3)必須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便于拿取的地方。滅火器放置地點應干燥、遠離熱源,不受高溫輻射,陽光爆曬、溫度適宜,不受化學物質侵蝕,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4)室內消火栓,設置在明顯并便于取用的地方,間距不宜大于50米,槍口離地面應為1.20米。
(5)室外消防栓,應根據需要沿道路設置,且宜靠近路邊,其間距和保護半徑不宜超過120米;消防給水壓力應滿足最大用水量時,水槍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應有明顯標志。
(6)嚴格執(zhí)行“三定一交”管理標準,即定點存放、定人管理維護、定期檢查并列為交接-班內容,保證消防器材經常處于良好、有效狀態(tài)。用過的和失效的滅火器應急時充裝或更換,空瓶不得放于生產施工現場、不得于實瓶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設施,均涂上紅色,以便識別。
火災搶救
25、有義務消-防-隊,有正規(guī)的晝夜執(zhí)勤制度,隨時做好滅火戰(zhàn)斗準備,一旦發(fā)生火災可立即搶救,及時搶救人員和物資。
26、發(fā)生火災時,千萬不要驚慌,應一面指定專人迅速報警,一面組織力量積極搶救。
27、報警后,起火單位要及時清理通往火場的道路,以便消防車能進入火場。
28、起火單位應派人在起火地點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車輛,使之迅速準確地達到火場投入滅火戰(zhàn)斗。
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學習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yè)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同相鄰單位和群眾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
二、防火巡查、檢查。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guī)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單位、科室負責人及職工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備案。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并定期進行檢修,保證完整、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
四、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fā)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三)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jiān)管,離開時要切斷電源;(四)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容易遭雷擊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并應在雷雨季節(jié)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五)燃氣、電氣管線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jiān)管,定期檢查。
六、火災隱患整改。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實際,制定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或是歷史遺留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匯報。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規(guī)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安排專人看管,嚴格收發(f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xù),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明確分工,相互協調,熟練掌握消防業(yè)務基本技能,能夠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發(fā)生火災后保護現場,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優(yōu)質18篇)篇三
第一條各種滅火器是預防撲滅火災的專用工具,必須處于完整良好的狀態(tài),方可達到迅速有效的撲滅初期火災,必須經常檢查、保養(yǎng)、維修。的性能、用途及保養(yǎng)使用方法。位防火負責人統一上報保衛(wèi)處。
第二條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必須由專人管理,不得隨意挪動,并能掌握各種滅火器材
第三條對所管理的滅火器材的規(guī)格、數量、有效期限及時清查登記,發(fā)現問題及時報本單
第四條對無火情火災動用或無故損壞消防器材者,按消防管理條例處理。
第五條對配備的滅火器材,無故損壞,原因不明者,一律由本單位出資如數購買。
第六條對各種滅火器材要加強管理,保持清潔。注意防凍,防暴曬,置于陰涼、干燥、通風的便取之處。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優(yōu)質18篇)篇四
1、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
2、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guī)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3、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4、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5、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6、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科室認真執(zhí)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7、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8、配合區(qū)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9、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各科室負責人應每日對本科室進行防火巡查。
3、辦公室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并認真填寫防火檢查記錄。
4、檢查情況應及時通報,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各科室負責人管理,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分管安全保衛(wèi)工作的領導負責,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
(一)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科室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向辦公室領導提出申請。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wèi)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1、建立義務消防隊,并在辦公室主任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及演練。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義務消防員進行培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優(yōu)質18篇)篇五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趙蔚書記負責領導,院防火委員會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并由院保衛(wèi)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日常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職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guī)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消防隊,在院防火委員會小組領導下,承擔全院范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科室職工在科室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做好醫(yī)療設備安全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發(fā)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
(六)按消防法規(guī)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危險品倉庫、高壓配電房、病區(qū)、氧氣塔、鍋爐房、計算機中心、職工集體宿舍、職工餐廳及地下病區(qū)食堂。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禁止煙火區(qū)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wèi)科審批同意后,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動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guī)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線路的使用、安裝、鋪設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定。
(十)任何部門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住宿人員),嚴禁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wèi)科同意,并落實責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zhí)行安全用電用火規(guī)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wèi)科負責購置布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職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qū)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部門)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職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項管理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fā)現火情及時報警,并參加撲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優(yōu)質18篇)篇六
一、防火工作依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自救的原則,依靠農貿市場內各租戶實行綜合治理,并接受公安消防局的領導和監(jiān)督。
二、農貿市場的防火管理實行分區(qū)、分工負責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三、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認真履行工作任務,切實抓好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工作。
四、認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知識、理論和各種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以及各種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充分發(fā)揮自身的主動性。
五、為及時發(fā)現險情,值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值班巡邏,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災隱患,嚴禁將危險品帶入本市場。對各種設施進行經常性的隱患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認真組織員工和廣大經營戶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進一步提高廣大經營戶學習消防“四個能力”。
七、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發(fā)生火災積極組織參加補救,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清除,對于安全生產、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改正,并書面報告整改情況。
八、加強農貿市場安全用電管理,疏通消防通道,嚴禁違規(guī)用火、用電,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tài),安全防火通道(包括過道、樓梯、安全出口)要時刻保持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雜物,不得擅自封閉安全出口, 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過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等設施設備,凡因個人或操作不當造成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具體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檔案,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經營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十、監(jiān)督動火作業(yè),動火時必須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十一、消防設施停水、停電原則上不過夜。特殊原因需要過夜,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并及時通知客戶加強防范。
十二、市場內所有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在發(fā)現火災后按程序進行處理,情況嚴重難以撲滅的,應及時打“119”電話求救,并協助維持火場秩序,配合對事故進行處理。
十三、租戶應自覺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guī)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器設施,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亂拉電氣線路,嚴禁擅自拆、改、裝電氣設施和用具。
十四、市場管理部門對違章用火、用電、電氣焊或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堅決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五、嚴禁經營和未經批準而私自貯存煙花炮竹、炸藥、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炮竹。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優(yōu)質18篇)篇七
1、明確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一)一般防火要求。
1、依法辦理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和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手續(xù)。
2、室內裝飾裝修采用不燃、難燃材料,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3、不得違規(guī)在建筑內安排人員住宿。
(二)安全疏散設施。
1、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疏散通道、出口、窗口處不得設置影響人員疏散逃生的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
2、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符合要求。
3、場所周圍消防車通道暢通。
1、滅火器配置數量充足,選型準確,放置位置明顯,便于取用,并定期維護。
2、室內消火栓水壓應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無遮擋;水帶、水槍應齊全好用;消火栓箱門應設置緊急開啟裝置;消火栓啟泵按鈕應能夠正常啟動消防水泵。
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設施完好有效,并定期維護。
1、每日班前班后進行防火檢查,營業(yè)期間定時進行巡查,建立防火巡查、檢查記錄。
2、禁止經營、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
3、電氣線路應當穿管保護;對電氣線路、設備進行定期檢查、檢測;營業(yè)結束時,應切斷營業(yè)場所的非必要電源。
4、凡是有易燃、可燃物的地方,均應嚴禁明火,在場所明顯處設置禁火、禁煙標志。
5、確需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時,場所應暫停營業(yè),并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清除施工區(qū)域內的可燃物、設置消防器材,確保動火作業(yè)安全。
1、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熟知:消防安全職責;本場所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
2、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每季度至少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并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員工上崗前應經過消防安全教育,達到“一懂三會”(懂本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警、會滅火、會逃生)的要求。
1、場所應在明顯位置懸掛包含“一懂三會”、消防安全承諾書、消防安全告知書等內容的提示牌。
2、場所應根據自身特點,按照《消防安全標志、標識圖列》(附后)設置消防器材、消防提示性、警示性等標識。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優(yōu)質18篇)篇八
尊敬的各位xx:。
你們好!
貫徹執(zhí)行《xxx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落實自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確保消防安全,我單位鄭重向社會承諾如下: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單位內部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
五、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我單位將自愿接受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嚴格按照相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做好消防工作,若有違反,依據《xxx消防法》和《__市消防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我單位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切實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接受監(jiān)督。
敬禮!
承諾單位: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優(yōu)質18篇)篇九
1.2.防范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責任
1.1.安全組、養(yǎng)修部負責執(zhí)行本制度;
1.2.各部門及全體員工履行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廠
內容:
1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wèi)人員及各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3.各部門要單獨成立義務消防分隊,分隊隊長原則上由部門主管擔任;
5.義務消防隊要定期培訓,熟悉各自業(yè)務、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7.消防器材非緊急情況下不準動用;
8.消防器材及設施嚴禁任何人挪動,挪用和破壞;
9.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緊急疏散通道;
10.不準占用消防設施及器材周圍1米范圍內的地方;
11.不準在消防設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
1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要專人負責、定點存放,依照危險物品的管理原則,加強管理。
生產區(qū)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故制訂以下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qū)內禁止吸煙;
2危險作業(yè)如動火、登高、進入密閉場地等須事先申請危險作業(yè)許可證;
3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fā)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設備、工件、衣服;
5未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設備,不準使用;
6停機修理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7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zhí)行鎖機/掛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設備,未經主管批準,不準使用;
9檢修設備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yè);
12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13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放置貨物;
15不準在焊接作業(yè)場所逗留;
17在用機器設備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摸、擦試;
18機器設備發(fā)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在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yè),一定要借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力而為,野蠻作業(yè);在使用搬動工具時,應小心操作,不準運行過快,遇轉彎及進出口時,應鳴號示警。
安全生產責任制
總經理安全職責
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具體要做到: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指示,把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工作列入企業(yè)的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要親自主持重要的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工作會議,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簽發(fā)有關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工作的重大決定。
2.負責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部門經理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監(jiān)察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制定并批準企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措費用。
5.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6.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方面的重要獎懲。
7.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生產廠長安全職責
生產廠長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要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業(yè)務范圍內的生產安全負責,并抓好以下工作:
1.堅持貫徹“五同時”的原則,監(jiān)督檢查分管部門對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2.組織制訂、修訂分管部門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各級動火。
4.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組織分管部門對報上級安全主管部門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7.定期召開分管部門安全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tài),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yè)安全生產法令、規(guī)定、指示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在本車間、本部門貫徹執(zhí)行,把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guī)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考核;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日活動,及時處理工人提出的意見。
4.每日組織一次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材等處于完好,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fā)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zhí)行。
7.負責組織并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fā)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公司安全督導員職責
公司安全督導員在生產廠長領導下,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guī)定,并檢查督促執(zhí)行。在業(yè)務上接受上級安全監(jiān)察部門的指導,有權直接向上級安全技術監(jiān)察部門匯報工作,并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yè)務指導。
2.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3.負責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公司和檢查落實。
二、三級安全教育。
5.負責安排并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反事故演習。
6.參加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作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技術要求,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7.負責公司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間工作環(huán)境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每天要深人現場檢查,及時發(fā)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9.參加公司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guī)格化。
生產副廠長安全職責
1、協助廠長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安技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guī)、標準及有關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定期檢查執(zhí)行情況。
3.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并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fā)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及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fā)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機械管理員責任制
1,對機電、起重設備,鍋爐,變壓器及自制機制設施的安全運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經常進行檢查,并督查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的進行。
2,對設備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
3,對新購進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合格證和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按制定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向有關人員交底,并進行鑒定和驗收。
4,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的會議,提出意見,同時督促落實,保證實施。
5,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事故的調查,從事故設備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的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工人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yè),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操作,嚴格執(zhí)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chuàng)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如發(fā)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yè)環(huán)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guī)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知訓練。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yè)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yè)加以勸阻和制止。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優(yōu)質18篇)篇十
一、 為切實加強xx大廈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廣大業(yè)主和住戶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大廈內火警、火災事故發(fā)生,保護全體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xx大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先交與大廈廣大業(yè)主和居民征求相關意見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實施。
二、 本管理制度適合于xx大廈內全體業(yè)主住戶和租賃本大廈住房的公司、集體宿舍及外租戶。
三、xx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消防機關依法監(jiān)管與指導,業(yè)主委員會全面負責,全體居民積極參入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建全嚴格而和諧的安全生活環(huán)境。
四、 業(yè)主委員會對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業(yè)主委員會主管負責人對消防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實行安全責任問責制。
五、 大廈內業(yè)主家庭中以房產所有權人為安全責任人。外來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廈上班的公司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外公司集體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員為安全責任人。外租房所有權人按治安管理規(guī)定,同為外租房的安全責任人,安全責任與租戶共擔。
六、 大廈物業(yè)服務人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利用廣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廣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 業(yè)委會物業(yè)人員按管理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檢修,缺損的要逐步補置。
八、 業(yè)委會物業(yè)人員按安全規(guī)范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記,設置火災事故或停電應急照明設施,火災報警系統要做到隨時可以發(fā)揮作用。
九、 在公安消防機關和社區(qū)的堅決支持下,徹底保障大廈各條緊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無障礙暢通。
十、 物業(yè)服務人員樹立嚴謹的敬業(yè)精神,加強完善專人值班制度。加強并堅持每日的五巡查重點工作(巡查各樓層配電箱、巡查大廈兩條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樓層消防設施、巡查電梯機房)。發(fā)覺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記錄備案。處理不了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爭取隱患苗頭不過夜。
十一、萬一發(fā)生火災事故,物服人員要及時報警119并啟動大廈火災緊急報警系統。組織處置初起火災,通知水泵房供應消防用水,疏散大廈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撲滅火災和配合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十二、在認真抓好居民住戶的安全環(huán)境外,業(yè)委會物業(yè)服務人員要加強大廈內公司、集體宿舍及短期臨時住戶的安全管理與監(jiān)督工作。物服人員有權定期與不定期的在集體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員工的陪同下,共同檢查區(qū)域安全問題。物服人員有權提出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建議。
十三、大廈內嚴禁大量存放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品。大廈內嚴禁生產、銷售各類危險物品。大廈通道里嚴禁燃放煙花、鞭炮之類危險品。
十四、無論新老住戶進行裝修工作,應由業(yè)主與裝修人事先與物服人員提出申請,并在物服人員依據有關規(guī)定指導下安全進行裝修。裝修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氣割之類工作,必須在動明火前報告物服人員,并做好施工現場火災預防措施后方可進行,并接受物服人員監(jiān)督。大廈物業(yè)將無償提供滅火器具現場備用。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優(yōu)質18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了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自治區(qū)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自治區(qū)行政區(qū)域內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規(guī)定;高層工業(y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規(guī)定所稱高層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二十七米的住宅建筑和大于二十四米非單層公共建筑。本規(guī)定所稱業(yè)主,是指高層建筑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所有權人;所稱使用人,是指以承租或者承包、受委托經營等方式實際使用高層建筑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單位及個人。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高層建筑消防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具體工作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實施;公安派出所負責管轄范圍內高層建筑的日常消防監(jiān)督檢查和消防宣傳。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法定職責,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實施相關管理。
第四條高層建筑住宅區(qū)的村(居)民委員會、業(yè)主大會或者業(yè)主委員會,建立由物業(yè)管理人員、保安員、巡防員、消防志愿者等參加的群眾性消防志愿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等社區(qū)消防安全活動。
第五條鼓勵、支持高層建筑消防技術研究和創(chuàng)新,推廣先進消防和應急救援技術。鼓勵、提倡高層建筑住宅業(yè)主、使用人配備滅火器、滅火毯、自救呼吸器和家用火災探測報警器等自救器材。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高層建筑火災撲救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配備特種裝備器材,加強高層建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指導高層建筑業(yè)主、使用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第八條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高層建筑實施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并指導開展下列工作:
(一)火災預防及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與演練;。
(二)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專業(yè)訓練;。
(四)消防設施標準化、標識化、規(guī)范化的建設。
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對高層建筑工程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進行監(jiān)督,落實建設工程消防安全責任。
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依法審核高層建筑工程設計方案時,應當保障高層建筑周邊消防車通道的寬度、間距、轉彎半徑等設計符合國家規(guī)定標準。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對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用于公共消防設施維修、更新和改造,以及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消防安全服務質量進行監(jiān)督。
市政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應當對高層建筑設置戶外廣告牌、店牌字號、景觀照明等設施進行監(jiān)督管理,確保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市政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供水企業(yè)保障高層建筑消防用水、維護市政消防供水設施進行督促、檢查。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消防車通道、消防撲救場地管理,保障消防車通道的暢通和消防撲救場地的正常使用。
第十條建設單位對下列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負責,存在火災隱患的,應當進行整改:
(一)已竣工但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物業(yè)管理及買受人的;。
(二)未依法經消防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
(三)未依法經消防備案或者備案后經抽查不合格,交付使用的;。
(四)消防備案后未被抽查,因建設單位責任造成建設項目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
第十一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依法對消防設計質量負責。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施工現場的外腳手架、支模架的架體應當采用不燃材料搭設,外腳手架的安全防護網,采用阻燃型安全防護網。
在建高層建筑內不得設置鍋爐房、廚房等生活功能區(qū)域;不得設置可燃物品、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庫房。擴建、改建高層建筑的,施工單位應當確定施工區(qū)域與其他區(qū)域的防火分隔、消防器材的配置、消防安全監(jiān)督員的管理范圍以及因施工致使其他區(qū)域消防設施不能正常使用等情況的消防安全責任。
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jiān)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施工所在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
第十四條高層建筑的業(yè)主、使用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一)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二)嚴格執(zhí)行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發(fā)現違章行為及時舉報;(三)保持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暢通,不得堆放物品、不得設置障礙物;(四)在樓梯、走道、電纜井、管道井等,不得存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車進行充電;(五)保護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六)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并依法或者按照約定承擔整改資金;(七)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第十五條高層建筑共有部分消防安全由全體業(yè)主共同負責,專有部分消防安全由相關業(yè)主各自負責。高層建筑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的,業(yè)主提供的房屋和相關場地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消防安全責任由業(yè)主、使用人共同承擔。
高層公共租賃住房,縣級人民政府應當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為使用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第十六條同一高層建筑由兩個以上業(yè)主、使用人的,業(yè)主、使用人應當委托物業(yè)服務企業(yè)。
物業(yè)服務企業(yè)依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委托合同約定承擔消防安全責任。業(yè)主、使用人應當將委托情況書面報所在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未委托物業(yè)服務企業(yè)的高層住宅建筑,由居(村)民委員會會同當地公安派出所組織業(yè)主、使用人確立消防安全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高層公共建筑,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會同當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督促業(yè)主、使用人共同協商確立消防安全組織,協商不成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定業(yè)主、使用人組建消防安全組織。
第十七條高層建筑業(yè)主、使用人應當與消防安全組織簽訂書面合同或者責任書,對消防安全管理事項、雙方的權利義務、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yǎng)、火災隱患整改費用落實方法和程序、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第十八條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組織承擔下列消防安全責任:(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組織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消防車登高面不被占用,在高層建筑每層醒目位置設置安全疏散路線引導圖;(三)督促和指導業(yè)主、使用人落實消防責任,勸阻、制止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對不聽勸阻、制止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四)利用廣播、電子顯示屏、公告欄、社區(qū)網絡等宣傳消防安全知識;(五)依法或者按照約定對共用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yǎng),每年至少對消防設施進行一次檢測,保障共用消防設施、器材有效,消防安全標志完好;(六)制定滅火撲救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撲救和應急疏散演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七)依法應當承擔或者約定承擔的其他消防安全責任。第十九條高層建筑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對所屬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參加專業(yè)培訓機構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
高層建筑內公眾聚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應當每半年對在崗人員,進行一次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引導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培訓。有條件的單位應當加強消防避險能力建設,配置消防救援逃生裝備。
第二十條高層建筑設有消防控制室的,業(yè)主、使用人、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消防安全組織應當制定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接處警操作規(guī)程,配備通訊聯絡、滅火器材和個人防護裝備。值班人員應當持證上崗,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每班值守人員不少于兩人。高層建筑發(fā)生火災,值班人員應當立即啟動應急處置程序。
第二十一條高層建筑內公共娛樂場所的經營單位和賓館、飯店、醫(y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應當確定疏散引導員,在火災等緊急情況下組織、引導在場人員安全疏散。
第二十二條高層建筑消防設施發(fā)生故障或者損壞的,業(yè)主、使用人、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或者消防安全組織應當立即組織維修;對不具有防火滅火功能的,應當更新或者改造。
第二十三條新建、擴建、改建高層建筑應當依法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消防備案手續(x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高層建筑使用功能,改動防火分區(qū)、消防設施等消防設計內容;不得使用不符合消防設計標準的裝修材料。高層建筑業(yè)主、使用人將住宅改建為賓館、餐飲等經營性場所或者庫房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第二十四條新建、擴建、改建高層建筑消防設計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高層建筑內人員密集場所應當設置智能應急照明和疏散逃生引導系統、漏電火災報警系統;配備移動照明燈具、防煙面具等避難救生設施。高層公共建筑每層均應當設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員施救進入的窗口;三層以上樓層可以在每層窗口、陽臺等便于操作的部位設置救生緩降器、逃生滑道或者逃生梯等逃生輔助裝置。
第二十五條高層建筑內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在禁煙、禁火區(qū)域吸煙或者用火;(二)在公眾聚集場所的營業(yè)期間進行明火作業(yè)或者使用電(氣)焊作業(yè);(三)在人員密集場所使用明火照明或者取暖;(四)燃放煙花爆竹。
第二十六條高層建筑內賓館、飯店、餐飲場所的廚房應當安置滅火設備,爐火、煙道等設施與可燃物之間采取防火隔熱措施,每三個月至少對廚房排油煙管道進行一次檢查、清洗和保養(yǎng)。
第二十七條在高層建筑內進行電氣設備安裝、線路敷設、維修的,應當符合有關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接拉電線;不得增加超過額定負荷功率的用電設備。
第二十八條高層建筑內使用燃氣采用管道供氣方式的,應當按照有關標準設計、安裝燃氣泄漏自動報警切斷裝置。使用其他易燃易爆危險品以及設置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符合有關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guī)定。不得在高層建筑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不得在高層建筑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氣。
第二十九條對高層建筑的外墻進行保溫、裝飾、裝修以及廣告牌設置的,應當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要求,不得影響高層建筑防火防煙性能和火災撲救行動。業(yè)主、使用人不得在消防車通道、消防撲救場地設置固定隔離樁、劃定停車泊位等,妨礙消防車通行、消防水源使用或者影響滅火救援行動。
第三十條高層建筑禁火、禁煙區(qū)域應當設置明顯警示標志;消防車通道、取水口,消防救援場地、施救窗口,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等應當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并加強日常管理。高層建筑主要出入口、電梯口、防火門等應當設置明顯標志,標明安全逃生路線和安全出口方位。高層建筑消防設施、器材應當標識使用方法。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一)施工現場的外腳手架、支模架的架體未采用不燃材料搭設;外腳手架的安全防護網,未采用阻燃型安全防護網的;(二)監(jiān)理單位發(fā)現施工現場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guī)定,不履行監(jiān)管職責,或者未及時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的。
第三十二條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組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一)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二)未組織進行防火巡查、檢查或者未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的;(三)未依法或者未按照約定對共用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yǎng)的;(四)未組織滅火撲救和應急疏散演練的。
第三十三條高層建筑內賓館、飯店、餐飲場所廚房的爐火、煙道等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未采取防火隔熱措施,排油煙管道未按期檢查、清洗和保養(yǎng),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履行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其他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門或者監(jiān)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規(guī)定,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其他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六條【施行時間】本規(guī)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優(yōu)質18篇)篇十二
為防止火災發(fā)生,保障師生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家教育部關于做好高等院校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規(guī)定:。
1.油庫內禁止煙火。
2.油庫的盛油罐、桶和管道不準有跑、冒、滴、漏油的現象。
3.油庫內使用的工具及裝卸設備必須是能防止產生火花的有色金屬制品或鍍銅工具。
4.不準穿帶釘子的鞋或能產生靜電的衣服出入油庫重地。
5.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汽油的保管貯存安全規(guī)定。
6.必須會使用消防器材,并使之保持完好狀態(tài)。
1.司爐工必須經過考試合格,持有上崗證,方可進行操作,操作過程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章制度。
2.各種儀表,閥門必須安全有效,如發(fā)現管道閥門漏氣或其他不正常現象,應及時采取應急措施,不得放任自流,不問不管,否則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
3.鍋爐房內嚴禁會客,操作人員工作時間禁止喝酒、睡覺、玩耍、擅離職守,認真做好當班記錄,詳細記錄本班運轉情況。
4.按要求做好水處理和排污工作,鍋爐房內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烘、烤衣物,保持工作場所干凈、整潔。
5.鍋爐內不準會客。認真做好當班記錄,詳細記錄本班運轉情況。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有關消防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積極參加消防訓練,掌握基本消防知識,熟練操作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消防設備,確保器材完好無損。
2.對廚房內燃氣燃油、管道、法蘭接頭、儀表、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防止泄漏。設備使用后做到立即切斷電源,清潔機器,確保可靠安全。
3.在烹調時要謹慎操作,防止鍋內油外濺,保持爐灶前清潔。
4.對食堂用火人員實行分工負責,責任到人,定期檢查考核各小組的食品衛(wèi)生,消防管理,制定相應的獎懲制度,賞罰分明,記錄備案。
1.本辦法由浙江大學飲食服務公司濱江分公司負責解釋,保衛(wèi)處、總務處負責監(jiān)督實施。
2.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優(yōu)質18篇)篇十三
為加強公司消防、防火、禁煙管理,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3.1安質環(huán)部負責組織本制度的編制、審核、修訂,安全生產副經理負責本制度的審批。
3.2安質環(huán)部負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并編制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定期組織進行演練,編制、完善相關管理臺賬。
3.3消防員、安全員巡檢內容應包括消防、防火、禁煙,并檢查出入人員有無攜帶火種、易燃易爆物品進公司,監(jiān)督入公司車輛安裝阻火器。
3.4安質環(huán)部消防隊是公司消防、防火、防爆、禁煙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全面負責公司消防、防火、防爆、禁煙的安全管理。
3.5各部門第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防火、防爆、禁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3.6公司所有從業(yè)人員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滅火的義務。
4.1.1生產過程中物質火災危險性分類:按照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或產生的物質,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
b.常溫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即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
c.常溫下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氣的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并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d.遇酸、受熱、撞擊、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機物或硫磺等易燃的無機物極易引起燃燒爆炸的強氧化劑。
e.受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f.在密閉設備內操作溫度等于或超過本身自燃點的物質。
d.常溫下與空氣接觸能緩慢氧化,積熱不散引起自燃物品。
a.對非燃燒物質進行加工,并在高熱或熔化狀態(tài)下經常產生強輻射熱,火花或火焰的物質。
b.利用氣體、液體或固體進行燃燒或作其他用途的各種物質。
4.1.2爆炸危險場所分為氣體爆炸危險場所和粉塵爆炸危險場所。
a.連續(xù)出現或長期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huán)境為一級;
b.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huán)境為二級;
c.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huán)境,或即使出現也僅是短時存在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huán)境為三級。
b.有時會將積留下的粉塵揚起而偶然出現爆炸性粉塵混合物的環(huán)境為二級。
a.一級:具有閃點高于環(huán)境溫度的可燃液體,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危險的環(huán)境;
b.二級:具有懸浮狀、堆積狀的可燃粉塵或可燃纖維,雖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危險的環(huán)境。
c.三級:具有固體狀可燃物質,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危險的環(huán)境。
公司生產區(qū):備品備件庫、生產綜合樓、成品庫區(qū)、浴室、配電房、公司主干道及其周圍。
加熱易燃液體時,應盡可能避免采用明火而改用蒸汽等加熱,若在高溫反應或蒸餾操作中,須使用明火或加熱易燃液體時,應盡可能避免采用明火而改用蒸汽等加熱,若在高溫反應或蒸餾操作中,須使用明火或煙道氣時,燃燒室應與設備分開或隔離,封閉外露明火,并定期檢查,防治泄漏。
禁火區(qū)除生產用固定火源外,所有動火作業(yè)必須按《動火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辦理動火證。
b.允許車輛進入的區(qū)域,車輛排氣管上必須裝有火星熄火器等安全裝置。
d.在易燃易爆區(qū)域,禁止穿著不符合靜電安全要求的化纖工作服。
a.防止易燃易爆物料與高溫設備、管道表面相接觸,可燃的排放口應遠離高溫表面。
b.嚴禁在高溫管道和設備上烘烤衣服或放置可燃化學品。
e.根據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的區(qū)域等級和爆炸性物質的性質,對公司內所有電氣動力設備、儀器儀表、照明裝置和電氣線路等,分別采用防爆、封閉、隔離等措施。
a.生產、貯存和裝卸可燃氣、液體的設備和管道應有導靜電接地裝置。
b.在絕緣管道上配置的金屬附件應有導靜電裝置。
c.防止雷電火花,根據工業(yè)建筑物和構筑物的等級,采取相應的防雷措施。
a.按物質的危險性采取相應的措施,通過工藝改革以火災爆炸危險性小的物質代替危險性大的物質,以減小火災爆炸的危險性。
c.生產過程中實現連續(xù)化和自動控制,以有利于安全生產。
4.2.2.2加強工藝參數控制,正確控制各種工藝參數,防止超溫,超壓和溢料、跑料。
a.生產裝置的平面布置及防火間距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執(zhí)行。易燃生產裝置與生產用固定火源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
b.生產過程中有易爆物質或壓力容器的公司房應采用敞開式或半敞開式建筑,泄壓比應符合要求。
c.散發(fā)可燃氣體的公司房應有防火花地面和良好的通風設備。
d.安裝一類防火防爆設備的生產場所應有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
a.對因反應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溫、超壓、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的設備,應有報警裝置,應有手動、自動緊急泄壓、排放等措施。
b.對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危險的設備,應裝防爆板,有條件的操作室應有防爆墻。
c.生產和貯存有壓可燃氣體的設備,應設置封閉式安全閥。
d.可燃氣體輸送管線和放空管的末端。必須安裝阻火器、水封和防靜電裝置。
e.受壓設備和盛裝易燃物質的設備之間應有一段安全距離(大于30米),距離不夠的必須設防爆墻。
a.可燃氣體的排空管應高于有人操作的設備2米以上。
c.排空管必須在避雷器的有效范圍內,且盡可能避免雷雨時排空。
a.公司實行消防區(qū)域負責制,根據工作需要和成員的具體條件加以適當分工,建立必要的會議、匯報、防火檢查及學習培訓制度,不斷提高業(yè)務能力。
b.劃分防火責任區(qū),指定區(qū)域防火負責人,明確職責,并落實防火任務,各部門第一負責人為防火負責人,負責所管轄區(qū)內的防火工作。
d.公司消防員、安全員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切實做好各單位的防火、滅火、救援工作。
e.公司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及變動應報當地消防監(jiān)督機關備案。
f.消防隊由公司自行管理,并接受公安消防隊的監(jiān)督和地方政府的監(jiān)督,接受其公司安全環(huán)保處的領導。
g.公司義務消防隊要積極參與消防培訓活動,加強公司義務消防隊的業(yè)務技術水平,由安質環(huán)部定期進行考核,確保義務消防隊的搶險救援能力。
h.公司安質環(huán)部應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普及消防常識,推動消防安全制度的貫徹落實。
a.公司消防設施規(guī)劃作為公司消防規(guī)劃的一部分,應納入公司總體建設規(guī)劃,公司消防設施建設應當與公司建設同步進行。
b.公司消防設施規(guī)劃編制應包括:公司內消防設施現狀圖、公司內消防設施規(guī)劃圖、公司內消防設施規(guī)劃說明書、基礎資料和附件。
a.新、改、擴建的建筑工程項目必須按照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技術規(guī)范要求進行防火設計、安裝、配置建筑消防設施,并報公安機關審批。
b.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后,建筑物的使用者或各單位的管理者須建立消防設施日常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負責日常檢查維修保養(yǎng)。
c.公司安質環(huán)部消防隊應對建筑消防的日常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進行監(jiān)督管理,保證建筑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d.公司區(qū)內消防器材的維護和保養(yǎng)由安質環(huán)部消防隊負責,若有損壞或其他問題時,應及時與公司安全生產副經理聯系恢復,本著“誰損壞誰負責”的原則承擔修復費用。
e.公司若需要在安裝消防設施時,應先向縣安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并得到相關部門同意后,方可安裝。
f.生產部(水泵房)供水系統保障公司的供水能隨時滿足消防用水,發(fā)生事故時全力確保水源供應。
g.非因火災事故或未經安全環(huán)保處的允許,禁止任何部門個人擅自啟用公司消防設施。
a.每年不定時召開消防安全會議,總結消防工作,并布置下一步消防工作的開展計劃。
b.會議決定的事項一定要落實,并定期檢查落實情況。
c.記錄內容要包括每一次會議參加人員的姓名、時間、會議地點、會議內容、會議決定的事項。
b.巡查形式不能走形式,要切實地查出問題,及時整改。
c.記錄內容應包括每一次巡查參加人員的姓名、時間、地點、內容、巡查出的問題及整改情況,整改人要簽字。
a.各部門要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
b.記錄內容應包括每一次檢查的參加人員姓名、時間、地點、內容、檢查出的問題及整改情況,整改人要簽字。
a.對轄區(qū)內的每一次動火要經過分析室分析取樣,合格并取得動火證之后才能動火。
b.記錄內容應包括每一次動火的過程、動火人員姓名、時間、地點、動火之前消防器材的準備以及動火原因等必須記錄在案。
a.對轄區(qū)內的火災隱患要做出詳細的整改措施,做到有患必改。
b.記錄內容應包括發(fā)現隱患的地點、什么原因、什么時候檢查到、什么時候整改完畢以及整改效果等,整改人要簽字。
a.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個人,應當予以獎懲,反之則懲罰。
b.記錄內容應包括什么原因受獎(受罰)、受獎(受罰)的時間等,都要有詳細的記錄。
a.對本公司內建筑消防設施要進行定期的檢查,對有問題的消防設施要進行及時的維修或更換。
b.記錄內容應包括每一次檢查參加人員的名單、時間、建筑名稱、檢查出的問題及維修、更換情況、維修或更換人要簽字。
a.對本公司的每一次火災事故都要進行原因分析,總結教訓。
b.安質環(huán)部消防隊負責火災事故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火災事故臺帳的建立和完善。
c.記錄內容應包括火災事故的時間、地點、經過、傷亡損失、事故原因及總結的教訓。
a.對本公司內的員工要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加強員工們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員工們的消防安全技能,使每一位員工都具有較強的處置初步火災事故的能力。
b.記錄內容應包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及效果,考過試的還要有分數記錄,授課人要在記錄上簽字。
a.各部門、職能部門按照滅火和搶險救援預案,每年至少進行兩次演練。
c.其他崗位要結合本崗位實際,參照相應的搶險救援方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
d.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a.公司應成立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對機構人員的設置要做出確定,分工要明確。
b.公司若出現火災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搶險救援指揮機制,并且指揮機構里的人員要根據各自的分工完成任務,達到搶險救援的最佳效果。
c.公司消防應急救援指揮部遵照《安徽拓源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設置、建立機構。
4.7.1公司員工違反規(guī)定,在禁煙區(qū)吸煙者,罰款500元;中層管理人員在禁煙區(qū)抽煙一次罰款800元,公司級管理人員在禁煙區(qū)抽煙一次罰款1000元,對違章吸煙三次(含三次)以上將予以除名。
4.7.2外來施工隊在公司禁煙區(qū)內吸煙的個人,罰款200元,并罰所在部門200元。外來學習培訓人員、聯系洽談工作業(yè)務人員、外單位駕駛員、臨時工等,在禁煙區(qū)內吸煙每人/次罰款200元,與上述人員有業(yè)務工作關系,并負有管理職責的單位,安質環(huán)部應及時向他們講清公司禁煙規(guī)定,若未向他們做交代而發(fā)生違章吸煙,罰接待部門200元。
4.7.3各部門行政管理責任區(qū)發(fā)現煙頭的,每個煙頭處罰該部門50元,生產區(qū)域發(fā)現煙頭的,處罰該煙頭所在位置的當班員工每個50元。
5.1《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公安部1990第6號令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優(yōu)質18篇)篇十四
根據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營運車輛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營運車輛消防安全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制度,定三級防火責任制,公司法人代表是營運車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各分公司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車輛承包者是三級責任人。
二、營運車輛要按規(guī)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和安全錘:28人(含28人)以下客運車輛配載不少于4公斤滅火器,不少于2個安全錘;28人以上客運車輛配載不少于8公斤滅火器,不少于4個安全錘。
三、滅火器及安全錘必須有固定架并放于適當位置,位置要醒目,便于取用,在發(fā)生火情時旅客和司乘人員能及時使用。
四、營運車輛承包者或司乘人員是車輛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車輛滅火器進行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定期進行年檢、打壓等。
五、司乘人員要具備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識,要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六、營運車輛內禁止旅客吸煙,車輛在發(fā)生故障時不準使用明火。
七、因車輛滅火器配備不足或滅火器失效,以及發(fā)生火情司乘人員逃離,不組織施救,或其它因司乘人員自身問題導致車輛火情擴大的,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優(yōu)質18篇)篇十五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協作機制文件精神,對縣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特制定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協作機制。
組長:
成員: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相關科室負責人
消防救援大隊防火監(jiān)督干部
聯絡人: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建管科
消防救援大隊副大隊長
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共同研究解決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會議召開時間、地點由組長溝通確定,聯絡人負責具體會議事項。
經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消防設計審查和消防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在工程取得審查和驗收合格文書后,5日內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將審批文書移交消防大隊一份存檔,確保消防救援大隊能夠隨時查閱工程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紙、竣工圖紙等資料,具體工作的開展由聯絡人具體實施,其他成員配合。
聯絡人負責對本領域新出臺的涉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相關政策、國家標準、地方性標準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進行收集整理,及時通報相關成員。
(一)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職責
一是負責對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的監(jiān)督。
二是將施工圖是否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強制性標準納入到年度勘查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專項檢查的內容。
三是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監(jiān)督檢查。
四是配合消防救援大隊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產品抽樣檢查工作。
(二)消防救援大隊職責
一是為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對施工現場的消防監(jiān)督檢查提供技術指導。
二是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產品抽樣檢查工作。
三是負責將日常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未取得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建筑工程通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依法查處。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優(yōu)質18篇)篇十六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充分保障酒店內旅客、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酒店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1、酒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3、酒店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酒店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部門須具備完整的消防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酒店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酒店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wèi)、值班負責人、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yǎng),統計好值班經理安全消防巡查記錄。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酒店內所有區(qū)域,包括停車廠、倉庫、辦公區(qū)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酒店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酒店內部門開關必須有專人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冰箱開關等統一由專人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部門下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tài)。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操作。
13、前臺、餐廳吧臺、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度過高引起火災。
14、吧臺酒水及裝飾物的擺放要與照明燈、射燈、裝飾燈、警報器、消防噴淋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guī)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fā)現泄漏、揮發(fā)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酒店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1、值班經理,每天進行防火檢查,同時酒店經常組織小組不定時的檢查線路及電源,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fā)生火情的隱患發(fā)現問題及時記錄整改。
2、部門經理、主管每周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領導(口頭或書面材料)。
3、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fā)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4、檢查酒店員工相關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采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以上規(guī)定希望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積極配合、嚴格遵守。
倉庫
1、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暢通。
2、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設備,所有線路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商品保持一定距離。
3、消防噴淋頭距離商品必須大于50cm。
4、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煙。
5、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
6、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廚房
1、燃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設備的損壞、帶故障運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fā)現損壞、銹蝕立即采取報修和臨時有效防護措施,并及時上報安全部直至隱患消除。
2、使用燃氣,須設有當班安全員,負責燃氣的當日監(jiān)管工作。
3、燃氣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不懂燃氣知識,不得操作燃氣具。
4、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須按程序報工程部進行改造。
5、使用燃氣具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特別是點火程序,應按先點火后開氣的順序操作。
6。不要將重物壓在輸氣管上。液化氣罐禁止碰撞敲打,嚴禁用火烤等方法對液化氣罐加溫。
7、燃氣操作間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發(fā)現燃氣外泄時,要采取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煙、開燈、動火。
8、使用爐灶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得離人,防止中間火焰熄滅,漏氣遇火發(fā)生爆炸。點火時,必須遵循先點火、后開閥放氣的程序。
9、經常檢查灶具及管道有無泄漏、軟管有無老化,發(fā)現漏氣應立即停用,打開門窗,不準動火和電氣開關,同時報告供氣部門。
10、對安全部門配置于燃氣使用區(qū)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檢查,不得挪用。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優(yōu)質18篇)篇十七
1、嚴格維護消防設備,要定期派人協助消控人員進行測驗,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以保證設備的完好狀態(tài)。
2、房間內的煙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3、要每年排放一次噴淋管網內的水,使噴淋系統管網內的水形成活水。
4、滅火裝置、消火栓、噴淋、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
5、配備的輕便手提式abc干粉滅火器及滅火推車,擺放位置須明顯易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隨意挪動。
6、滅火器由部門派專人負責保管及外表衛(wèi)生清潔,abc干粉滅火器每兩年由消防中心經過測試更換一次。
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優(yōu)質18篇)篇十八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110)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學校在校園內決不允許焚毀資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毀的不得隨便亂燒;要選擇遠離建筑物的空地,并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余燼完全熄滅后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guī)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問題和用電器故障等引起火災。
6、嚴禁在學校庫房、實驗室、微機室、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在辦公室內私自應用電熱餅和電熱玻璃插座等電器設備,預防火災發(fā)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