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買賣,人們可以獲取所需的物品和服務,滿足自身的需求和欲望。買賣的藝術在于細節,以下是一些關于買賣技巧和注意事項的總結。
簽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實用17篇)篇一
單就目前的二手車交易合同來看,基本內容是:交易雙方就某款車型構成買賣關系,雙方最終的交易價格及過戶費用,車輛進行交易的具體時間,交易前后的責任。
以目前最常見的合同為例,上面往往出現的是“因檔案不符或發動機、車架號碼鑿改等各種原因造成該車不能辦理正常過戶手續,甲方必須原款退還給乙方”等說明,可是在實際交易過程中,對于消費者購車后可能出現的保修,手續等方面的費用,二手車行往往是滿口承諾“有問題就回來找他”,但結果是一旦真到出現問題的時候卻是互相推諉責任,原因無非是“口說無憑”,合同中并未詳細注明。
在簽訂購車合同時,若原合同時沒有明文規定違約責任,消費者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要求對方補充進去,特別是對那些不能及時過戶的交易,應該在合同中強調,若交易過程中過不了戶,對方無論出于任何原因都應無條件全額退款。
但是要注意,若消費者通過其他渠道查詢到該車屬于“問題車”,則應盡快向對方提出退車要求,退時間拖到三個月以上,對方可能就會合理提出扣除折舊費之類的要求,消費者就很難得到全額退款了。
2、車況問題合同上談。
目前來講,二手車交易合同都沒有對交易車輛的車況進行明確登記,對此,業內的評估專家認為,車況問題是合同中最難體現的一點,年份不同的二手車,即使年份相同的二手車,除外觀上較為直接的瑕疵,更多的是用肉眼難以檢測到的內場,而這正是車況中最常見的。
建議消費者在簽訂購車合同時,及時對方難以提供詳細的車輛狀況說明,或者找權威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定,這要與車行進行協商,然后體現在合同中。亦或者讓對方在合同中著名那個,原車保證無大事故,無大的機械隱患,并根據與對方那個協商,在合同中說明,在排除自己使用不當的情況下,對方保證在雙方那個都認可的一段確切時間內,可對原車免費進行維修。
當然,若非利潤可觀,對方一般不會輕易同意,關于保修一項,很多車行在進行交易時,口頭上都表示可以保證,但我們消費者要做的是,承諾,必須體現到合同中去,因為只有這樣,才會相對有效。
3、隨車手續要齊全。
在較為詳細的二手車買賣合同中,一般都會有是否交付該車行駛證、購置附加費憑證及發票,購到合同的路票憑證,車船使用稅憑證,年票憑證、原車發票及購買的車輛保修以及保障期間。有一點也不要忽視哦,就是原車鑰匙應該有兩條,交車的時候應一起交付給購車者,如車行知識提供給購車者一條鑰匙,那就應該在合同中明確注明,若是事后發現,可能就會與對方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4、過戶實踐需做硬性規定。
估計在絕大多數的交易合同中,對車輛交易前后的責任作了明確界定,但合同內卻很少會明確規定詳細的過戶實踐。有些用戶可能急于用車,就支付了全額購車款,只是和對方商定20天內過戶,但是由于可能彼此比較忙,或者其他原因,結果拖了很長時間仍未能辦妥過戶手續,以致開車上路時比較提心吊膽。
其實在購買二手車中,類似這種的例子非常普遍,一旦出現了交通事故,這會給前車主及新車主帶來很大的麻煩。因此建議消費者在與二手車行簽訂購車合同時,不管與對方商定合適過戶,都一定要將具體的時限(如半個月內等)明確寫進合同里,如果過期仍然不能過戶,就應該按最初合同中的規定,讓對方全額退款,并將車退還對方。
5、合同文字描述應清晰。
現在二手車交易合同有些原文描述也含糊不清,易導致雙方理解誤差造成買賣糾紛。如某車行提供的一份購車合同:“如在辦理該車有關手續時,發現資料與有關部門檔案不符及有被盜搶記錄或扣車、則按購車款及維修費退回總款數,以實際數及單據為準。”這里對“按購車款及維修費退回總款數,以實際數及單據為準”的說明那個,就極易在退款依據及退款實際數額方面,讓人糊涂。特別是“維修數”在實際中難以界定,若消費者時候就此與車行爭論,肯定會出現各執一詞的場面,因為類似條款應以書面形式補充說明在合同上。
6、車輛處置權的確定合同中。
消費者與對方簽訂的合同中,即使有明確詳盡的規定,還要注意最重要的一點:它是否具有效力。也就是說,對方是否對該車具處置權。
建議消費者在與對方簽訂購車合同前,若對方并非原車主,一定要對方提供原車主授權的有效證明,以確認對方有權對該車進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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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實用17篇)篇二
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系,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是雙務民事法律行為。
1二手車交易流程。
二手車交易流程見圖所示。舊機動車市場在車輛過戶時實行經營公司代理制,過戶窗口不直接對消費者辦理。將車開到市場,有舊機動車經營公司為其代理完成過戶程序:評估―――驗車―――打票。買賣雙方需簽訂由工商部門監制的《舊機動車買賣合同》,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門保留一份。經工商部門備案后才能辦理車輛的過戶或轉籍手續。
等評估報告出來后,開始辦理過戶手續。辦理好的過戶憑證由買方保留,賣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復印件,以備日后不時之需。
二手車買賣合同是指政府為規范二手車交易市場設定的適用于買賣雙方的,保護雙方權益的地方性細節法規。目前,全國越來越多省市已經發布二手車買賣規范合同。
合同樣本。
之注意事項一:違約責任要細致。
在拿到買賣合同樣本時,如果原合同沒有明文規定違約責任,消費者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將具體要求補充進去,特別是對那些不能及時過戶的消費者,更是應該在合同中強調,若交易過程中過不了戶,對方無論出于任何原因都應無條件全額退款。
但是要注意,如果消費者考慮到可能通過其他渠道查詢到該車屬于“問題車”,則應注明相關事項,并盡快提出退車要求。退車時間盡量盡快,如果拖到三個月以上,對方可能就會合理提出扣除折舊費之類的要求,消費者就很難得到全額退款了。
建議消費者在拿到買賣合同樣本時,將車況問題注明于合同之上。如果對方難以提供詳細的車輛狀況說明,或者找權威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定,經過與對方協商后,體現在合同中。亦或者讓對方在合同中著名"原車保證無大事故,無大的機械隱患",并根據協商,在合同中說明,在排除自己使用不當的情況下,對方保證在雙方都認可的一段確切時間內,可對原車免費進行維修。
在較為詳細的二手車買賣合同樣本中,一般都會有是否交付該車行駛證、購置附加費憑證及發票,路票憑證,車船使用稅憑證,年票憑證、原車發票及購買的車輛保修憑證。有一點也不要忽視哦,就是原車鑰匙應該有兩條,交車的時候應一起交付給購車者,如車行只是提供給購車者一條鑰匙,那就應該在合同中明確注明,若是事后發現,可能就會與對方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現在有些二手車買賣合同樣本原文描述含糊不清,易導致雙方理解誤差造成買賣糾紛。如某車行提供的一份購車合同:“如在辦理該車有關手續時,發現資料與有關部門檔案不符及有被盜搶記錄或扣車記錄、則按購車款及維修費退回總款數,以實際數及單據為準。”這里對“按購車款及維修費退回總款數,以實際數及單據為準”的說明,就極易在退款依據及退款實際數額方面,讓人糊涂。特別是“維修費”在實際中難以界定,若消費者就此與車行爭論,肯定會出現各執一詞的場面,因為類似條款應以書面形式補充在合同上。
4結束語。
二手車買賣協議的簽署直接關系自身的合法利益,所以消費者不得不在這方面加以重視,辦理二手車轉讓的過程中,除了要事先了解車輛的具體車況外還需將實際車況寫進合同中,轉讓時應附帶該車的行駛證、購置附加費憑證及發票、路票憑證、車船使用稅憑證、年票憑證、原車發票及購買的車輛保修憑證。有一點也不要忽視,就是原車鑰匙應該有兩條,交車的時候應一起交付給購車者。
簽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實用17篇)篇三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簽,必須合適屋主的身份的真實性,屋主證件的真實性與其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先決條件,尤其在沒有第三方有力保證的情況下,這個問題更應該引起廣大二手房買家的注意。
二、確認房屋面積。
確認房屋的面積包括三個方面: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和戶內的實際面積;產權證上一般標明的是建筑面積;最保險的辦法是測量一下房屋內從一端墻角到另一端墻角的面積,即所謂地毯面積。
三、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這里指的是房子的水電等方面,驗房的時候要打開水龍頭看看水質和水壓方面的情況,觀察電線,確認房子的供電容量,以免夏天開不了空調。順便也打開電視看看能收到多少臺。現在一般都安裝數字電視,可看看屋主是否已經安裝。
四、注明付款過戶時間。
在實際操作中買方會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打給房主。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于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地產的過戶時間。
五、注明費用交接時間。
一定要注明水電煤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時間,精確到年月日,這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
六、了解以后的居住費用。
房子買下來了以后就是自己住,對小區的收費也必須做個全面的了解,例如關乎日常生活的水電煤是必須要了解的,此外還有物業以及停車費用的收取要了解。
七、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對雙方的意思寫明,會減少后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這點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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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實用17篇)篇四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規定期限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關于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管理部門規定的期限30日內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相關稅費由_____方向交納;或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附件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共有人(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乙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于________________。
簽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實用17篇)篇五
1、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許可證,則標志著開發商具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產權證的關鍵。
2、一定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3、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有一些開發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也由自己填好,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一旦發生此種情況,買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見,決不能草率行事。
4、一定要分清房屋暫測和實測面積。對房屋預售合同上的暫測面積和交房時的正式合同上的實際面積差異提出意見,并寫入正式合同的有關條款或增寫補充條款。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后,才能避免上當。
5、一定要講究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范。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的舉證困難。
6、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7、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最好請律師或行家從法律的角度代你審查合同文本,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簽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實用17篇)篇六
二手車交易流程見圖所示。舊機動車市場在車輛過戶時實行經營公司代理制,過戶窗口不直接對消費者辦理。將車開到市場,有舊機動車經營公司為其代理完成過戶程序:評估―――驗車―――打票。買賣雙方需簽訂由工商部門監制的《舊機動車買賣合同》,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門保留一份。經工商部門備案后才能辦理車輛的過戶或轉籍手續。
等評估報告出來后,開始辦理過戶手續。辦理好的過戶憑證由買方保留,賣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復印件,以備日后不時之需。
二手車買賣合同是指政府為規范二手車交易市場設定的適用于買賣雙方的,保護雙方權益的地方性細節法規。目前,全國越來越多省市已經發布二手車買賣規范合同。
簽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實用17篇)篇七
房屋買賣對人們來說非常的重要,那么房屋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就需要提前了解了,因為合同上的內容對于兩方來說都比較重要,所以要知道什么是房屋買賣合同,了解房屋買賣的合同,而且要知道房屋的合同怎么寫,因為房屋合同所代表的事情非常的多,所以寫合同的時候要多加的注意。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房屋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
3、房屋手續是否齊全,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后,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
4、房屋產權是否明晰,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采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于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轉讓時有一定限制。
7、對于標準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單位房屋是否侵權,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準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暖氣、天然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占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么全面,但對于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房屋價款、交易方式、合同主體、權利保證、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這主要表現為: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并轉移產權與買受人,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2、房屋買賣合同屬于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產權于另一方,轉移產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產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
以上講解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注意事項以及什么是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所包含的內容非常的多,注意在寫合同的時候務必要了解清楚,而且還要了解注意事項,知道了這些注意事項之后,才知道在房屋買賣合同上應該要注意哪些,那么在寫合同的時候就會多加的注意了。
簽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實用17篇)篇八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征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上海經適房申請條件。
一、申請對象。
(一)同時符合下列標準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可以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2年。
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于18萬元(含18萬元)。
(四)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二、申請條件。
家庭申請共有產權保障房的,全體成員為共同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應當共同生活,并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主要包括具有下列關系的人員:
(一)配偶(結婚需滿1年);。
(三)兄、姐與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弟、妹。
下列人員的申請,應當按照以下規定:
(一)配偶應當一同申請;。
共同申請人應當書面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員作為申請人代表,申請人代表辦理申請、選房等事項的行為,視同共同申請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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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實用17篇)篇九
由于商鋪投資屬于盈利性投資,通常情況下,商鋪的價格遠遠超過房屋價格。然而商鋪的投資會比較大,但是回報率也是相當高的。作為一筆投資,商鋪與住宅不盡相同,所以在簽訂商鋪買賣合同要小心謹慎,這樣才能避免日后的風險與糾紛。下面,法律直通車小編將為您介紹相關商鋪買賣合同糾紛的法律知識。
一、公用分攤面積
一般來說,商鋪的公攤面積占建筑面積的30—40%,有的甚至超過50%。對此,開發商當然自有說法,但對購買者來說,商鋪的單價高于住宅物業,即使允許范圍內的誤差,也可能會帶來幾萬元的價格變動,打亂購房者的預算。
要避免此情況的出現,建議購房者選擇按使用面積計價的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公攤面積的大小與產權歸屬,確定公用部位的規劃設計。只有事先約定嚴密詳盡,才能在前述情況出現時順利維權。
二、返租承諾
返租是商鋪發展商采用較多的促銷手段,是指購房者支付房款后,若干年之內將物業交給發展商經營出租,業主即可獲得固定的返租回報。從表面上看,返租帶給購房者的是穩賺不賠的收益,但事實并非如此。
以下這個案例或許能給購買者帶來一些警示。林先生購買了某在建大型商場的一個鋪位,與發展商簽訂了購房合同與返租協議書。雙方約定:林先生同意將物業租給發展商;發展商在三年內支付總房款22%的返租回報。
然而一年后,發展商未能按約交房,也沒有支付返租回報,當林先生告上法院,要求發展商支付違約金、返租回報金及滯納金時,卻被告知因林先生未將物業交付給發展商,雙方簽訂的返租協議不具備生效條件,他要求的返租回報不獲支持。
除了延期交房導致返租回報難以實現外,有相當多的發展商采取了非書面承諾的方式,僅將返租承諾寫入廣告或由售樓人員口頭承諾,而在購房合同上卻無相應約定。此情況下,如發展商不給予返租回報,購買者很難要求其兌現承諾。
三、貸款風險
個人商鋪貸款具有比例低、年限短的特點。一般不超過合同價款的60%,貸款期限也只有10年。另外,銀行對商鋪貸款者資質的審核也比住宅貸款更嚴。
當投資者考慮貸款買鋪位時,必須意識到貸款申請不能通過時,自己將面臨的付款壓力。
四、內、外銷商鋪未并軌
本市內、外銷商品住房已經并軌,但商鋪仍處于內、外有別的狀況,市民在購買商鋪前應先問清物業的性質,以免簽了合同卻辦不出產證。
中國自古有“一鋪養三代”的說法,商鋪雖然投資較大,但回報率普遍高于住宅。目前,購買商鋪出租已成為眾多投資者的首選。與住宅相比,購買商鋪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市民在簽訂商鋪買賣合同時應格外注意。
有這樣一個案例:一家建材公司去年在某建材市場購買了一個鋪位。簽合同時,雙方未約定市場性質。
搬入后不久,因建材市場競爭激烈,發展商將市場改為燈具市場,造成建材公司難以繼續經營。該公司與其他建材公司聯合找發展商交涉,發展商以合同中對此并無約定為理由,讓建材公司啞口無言。該案中,發展商的行為極大損害了業主的權益,令業主陷入了兩難的境地--繼續在燈具市場里經營建材,顯然會蝕本;而出售鋪位,又難免貶值。從該案中可以看出,購買商鋪與購買住宅所考慮的方面有所不同,對簽約的要求更高,市民絕不能隨意簽約。以下就是簽訂商鋪買賣合同時要注意的常見問題:
一要注意公用分攤面積。一般來說,商鋪的公攤面積占建筑面積的30—40%,有的甚至超過50%。對此,開發商當然自有說法,但對購買者來說,商鋪的單價高于住宅物業,即使允許范圍內的誤差,也可能會帶來幾萬元的價格變動,打亂購房者的預算。
要避免此情況的出現,建議購房者選擇按使用面積計價的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公攤面積的大小與產權歸屬,確定公用部位的規劃設計。只有事先約定嚴密詳盡,才能在前述情況出現時順利維權。
二要注意返租承諾。返租是商鋪發展商采用較多的促銷手段,是指購房者支付房款后,若干年之內將物業交給發展商經營出租,業主即可獲得固定的返租回報。從表面上看,返租帶給購房者的是穩賺不賠的收益,但事實并非如此。以下這個案例或許能給購買者帶來一些警示。林先生購買了某在建大型商場的一個鋪位,與發展商簽訂了購房合同與返租協議書。雙方約定:林先生同意將物業租給發展商;發展商在三年內支付總房款22%的返租回報。然而一年后,發展商未能按約交房,也沒有支付返租回報,當林先生告上法院,要求發展商支付違約金、返租回報金及滯納金時,卻被告知因林先生未將物業交付給發展商,雙方簽訂的返租協議不具備生效條件,他要求的返租回報不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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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實用17篇)篇十
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房屋認購協議書》的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一旦被購房者選中,開發商就必須向購房者預留該房屋,并就該房屋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購房者不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那么預留的作法就會給開發商的銷售造成影響甚至是損失。同時這也是開發商的一種促銷手段,以認購協議的簽訂給購房者一定的壓力,督促其盡快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使買賣成交。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開發商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但這里所指的費用,是指具有預付款性質的“訂金”而非作為訂立合同擔保性質的“定金”。而且,具有預付款性質的“訂金”,只要當事人是在合法、自愿的基礎上約定不予退還的,都應依法從其約定。
依據《合同法》和《擔保法》有關規定,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合同標的.總額的百分之二十;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因此在“定金”或“約定不予退還費用”的情況下,購房者很可能處于被動的地位,要么接受開發商的不平等條款,要么拒絕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而承受定金或訂金的損失。因此,提醒購房者慎簽《房屋認購協議書》,注意協議書采取的是“定金”方式還是“訂金”方式,有沒有“另有約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共列出了24條,其中有許多空白和選項需要雙方當事人選擇和填寫。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購房人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選擇和填寫相關內容時一定要認真審慎地對待。
第一、合同開始的雙方當事人項。關于“出賣人”和“買受人”的所有資料都要完整填寫,不可有空項。如果出賣方有“委托代理機構”或買受人有“委托代理人”,除要認真填寫相關內容外,還要有合法有效?“授權委托書”。如果是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代理未成年子女(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必須具備經公證的代理買受人是該未成年人監護人的證明文件。
第二、合同第一、二兩二條中的所有填空均應填寫。填寫的內容要與審查的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和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相應文件的內容、時間、文號相一致。
第三、合同第三、四、五條在審查和填寫時需要注意的是要結合所買房屋的實際狀況弄清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的概念和相互關系,具體了解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是否合理合法,分攤的比例關系是怎樣的。對合同約定的面積一定要心中有數,對收房時可能發生的面積上的變化要預先有防范,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律師建議:根據《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將于1月1日起實施)的有關規定,購房者預購商品住宅的,應堅持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及處理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誤差。
第四、合同第八、九條是有關商品房交付問題。這里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情況下交付期限應以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取得為準。遇有特殊情況需告知買受人的,一般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告知。按逾期交房的時間分別處理的時限通常以60日劃分。確定違約金的比例要適當,如果定得太低,就可能影響其約束力。其他條款涉及違約金的,也應考慮這方面問題。
第五、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中,除明確水、電、暖于入住時正常開通外,其他如燃氣、電話、寬帶網等,如有可能也應作出明確約定。
第六、第十七條中有關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和外墻面使用權問題,根據9月1日開始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其使用權和收益權應歸物業的全體業主所有。不經業主同意,出賣人無權使用。
在合同的選項的填寫時,除以上提到的事項外,還有不少需要注意的問題。為穩妥起見,購房者最好還是請有經驗的專業律師為自己把關。
三、合同附件不能忽視。
商品房買賣合同除主合同外,還包含四個附件,即房屋平面圖、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裝修設備標準和合同補充協議。附件一般附在買賣合同的最后,容易被購房者所忽視,而被不法開發商所利用。事實上,由于主合同只能采用法定的統一文本,所以合同的附件就顯得尤為重要。有以下幾點必須提醒購房者注意:
第一、房屋平面圖應標明每一個房間具體的尺寸以及墻體的寬度,還應標明陽臺的大小、空調機位等具體的設備位置。如果上述內容不明確,則房屋平面圖根本起不到準確指示的作用,對開發商來說也沒有明確的約束。
第二、無論是房屋平面圖,還是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和裝修設備標準,都應該使用準確的數字和具體的描述來表示其內容,而不應該使用概念化的詞語。像“高級”“名牌”“精裝修”這類詞語就不應該在附件中出現,而應明確,“高級”具體是什么標準、“名牌”到底是什么牌子、“精裝修”要達到什么裝修效果。
第三、根據民事法律的“意思自治”原則,商品房買受人完全可以不受格式條款的限制,與開發商進行協商,行使合同的修改和補充權,在主合同之外,簽定補充協議,以明確一些模糊概念,修正主合同中的不合理條款。
對于一個家庭來講,涉及到房產買賣的事情都是比較重大的,而其中關系到的房款也是比較多的。沒有人希望自己花高價買來的房產是有問題或者不能獲得所有權的。所以,在具體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就需要格外留心、注意。更多商品房買賣的內容,歡迎你到律師365網站進行詳細了解。
簽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實用17篇)篇十一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時候要注意什么?來看看小編給你分享的二手房買賣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第一、注意交易房屋的權屬情況。
主要指審查交易房屋有無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房屋不得轉讓,另外,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轉讓必須征得所有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第二、注意審查房屋價款、其他費用及傭金。
房屋價款應該由買房者與出賣人進行協商,但是,在實踐中,大多數二手房買賣都是通過中介機構進行的,因此,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價牟利,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賣人的委托價,最好在中介機構的組織下直接與出賣人進行協商。
除房價之外,還要明確交易稅費的承擔,另外,有些房屋有附屬設施的,也應該明確價款。
而對中介傭金應該明確委托價格、服務內容、傭金數額,并有必要對交易失敗后傭金的.退還做出約定。
第三、必須對付款方式進行明確、具體地約定。
這是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最為關鍵的一點,交易雙方常常由于某筆款項的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不明而產生糾紛。
付款方式一般分為雙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機構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機構代收、代付能夠適當降低風險,目前,房款一般分三筆支付,除定金外,還有首付款和尾款,每筆款項的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都應該明確、具體。
另外,如采取按揭購房或轉按揭購房的方式進行交易,對沒有申請到預期的貸款額度的解決方法要先前進行特別約定。
第四、注意對交房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包括交房時間、交房條件、相關費用的支付等。
買賣合同中應該明確約定交房時間,交房條件及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維修基金等相關費用的負擔。
第五、注意確定違約責任條款和救濟方式。
確定違約責任條款有利于防止違約行為的產生,維護守約方的權益,合同應該對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訂金或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免責情景、擔保方式進行明確的約定。
而一方違約后的救濟方式通常包括訴訟或仲裁,買賣雙方可以選擇適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第六、注意補充協議或補充條款的使用。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對雙方的意思寫明,會減少后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第七、通過中介進行交易必須注意有代理費明細單。
隨著中介市場的不斷完善,買賣雙方逐漸認識到信譽好的經紀公司能切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
因此,經紀公司的代理費越來越受買賣雙方的關注。
但是,目前市場上存在經紀公司代理費收取不明確的問題,在合同中只寫其占總房款的比例,而并沒有明細單,這中間就會存在信息的不對等,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因此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要求經紀公司明確寫明代理費的用途。
簽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實用17篇)篇十二
在拿到買賣合同樣本時,如果原合同沒有明文規定違約責任,消費者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將具體要求補充進去,特別是對那些不能及時過戶的消費者,更是應該在合同中強調,若交易過程中過不了戶,對方無論出于任何原因都應無條件全額退款。
但是要注意,如果消費者考慮到可能通過其他渠道查詢到該車屬于“問題車”,則應注明相關事項,并盡快提出退車要求。退車時間盡量盡快,如果拖到三個月以上,對方可能就會合理提出扣除折舊費之類的要求,消費者就很難得到全額退款了。
建議消費者在拿到買賣合同樣本時,將車況問題注明于合同之上。如果對方難以提供詳細的車輛狀況說明,或者找權威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定,經過與對方協商后,體現在合同中。亦或者讓對方在合同中著名“原車保證無大事故,無大的機械隱患”,并根據協商,在合同中說明,在排除自己使用不當的情況下,對方保證在雙方都認可的一段確切時間內,可對原車免費進行維修。
在較為詳細的二手車買賣合同樣本中,一般都會有是否交付該車行駛證、購置附加費憑證及發票,路票憑證,車船使用稅憑證,年票憑證、原車發票及購買的車輛保修憑證。有一點也不要忽視哦,就是原車鑰匙應該有兩條,交車的時候應一起交付給購車者,如車行只是提供給購車者一條鑰匙,那就應該在合同中明確注明,若是事后發現,可能就會與對方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現在有些二手車買賣合同樣本原文描述含糊不清,易導致雙方理解誤差造成買賣糾紛。如某車行提供的一份購車合同:“如在辦理該車有關手續時,發現資料與有關部門檔案不符及有被盜搶記錄或扣車記錄、則按購車款及維修費退回總款數,以實際數及單據為準。”這里對“按購車款及維修費退回總款數,以實際數及單據為準”的說明,就極易在退款依據及退款實際數額方面,讓人糊涂。特別是“維修費”在實際中難以界定,若消費者就此與車行爭論,肯定會出現各執一詞的場面,因為類似條款應以書面形式補充在合同上。
4結束語。
二手車買賣協議的簽署直接關系自身的合法利益,所以消費者不得不在這方面加以重視,辦理二手車轉讓的過程中,除了要事先了解車輛的具體車況外還需將實際車況寫進合同中,轉讓時應附帶該車的行駛證、購置附加費憑證及發票、路票憑證、車船使用稅憑證、年票憑證、原車發票及購買的車輛保修憑證。有一點也不要忽視,就是原車鑰匙應該有兩條,交車的時候應一起交付給購車者。
簽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實用17篇)篇十三
關于合同主體是個很關鍵的部分。一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來簽合同的話是最好的,省了很多步驟,而如果是代理人來簽合同的話,那就要看代理人的代理權限、行為能力、是否是表見代理。其他問題一般只要注意是否合法就行,主要的營業執照是否通過年審。
二、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要合法,如一般的公司交易不能進行黃金交易。還有就是要注意對方對標的所有權。
三、數量。
只有公司同意,買多少對我們法律顧問來說都沒什么關系。
四、質量。
質量是我最關心的問題,也是采購合同出現問題最多的地方。我審核合同時,關注最多的地方也就是質量問題。因為公司采購部門一般是獨立的(即先由申請部門向上一級申請采購,待批下來后由采購部門統一采購)因此采購部門給過來的合同對標的質量只是一筆帶過,而且連驗收標準也是模糊不清。
對于采購合同來說,一般都應該由申請采購部門提出質量要求以及詳細的驗收標準。
五、價款。
價款并不是法律顧問應該關心的問題,但是合同上我們應該記得價款得大寫。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這部分只要注意到合約里面有規定就可以了,一般采購部門會提供。
七、合同解除、中止、終止。
這里面主要是注意在什么情況下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以及雙方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中止或終止合同。
八、違約責任。
采購合同里的違約責任作為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的賠償方案,最主要的就是違約責任必須清楚,可操作性強。如對方沒有在規定的時間里完成送貨就得賠償總貨款的1%,違約責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寫上一句“如果沒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里送貨,所有責任由對方承擔”這樣雖然規定了違約責任,但是沒有一個具體可行的方案,萬一以后合同出事,還得找很多的證據證明自己的損失,操作性太差。
九、爭議解決方法。
這里面只要注意管轄法院,采購合約,如果是采購方一般都會要求在自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這個主要是看自己在合同中的地位而定。當然絕對不能既選擇仲裁又選擇法院,也不能在選擇仲裁時所選擇的仲裁不是唯一的。
采購合同里面還有一些很重要的東西如標的物所有權的歸屬時間、標的物風險轉移時間、以及關于知識產權等問題。
簽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實用17篇)篇十四
自古便有“一鋪養三代”的說法,商鋪雖然投資較大,但回報率普遍高于住宅。目前,購買商鋪出租已成為眾多投資者的首選。與住宅相比,購買商鋪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與購買住宅所考慮的方面有所不同,對簽約要求更高,因此市民在簽訂商鋪買賣合同時應格外注意,絕對不能隨意簽約。
一、注意公用分攤面積與實際使用面積。
一般來說,商鋪的公攤面積占建筑面積的30—40%,有的甚至超過50%。對此,開發商當然自有說法,但對購買者來說,商鋪的單價高于住宅物業,即使允許范圍內的誤差,也可能會帶來幾萬元的價格變動,打亂購房者的預算。
要避免此情況的出現,建議購房者選擇按使用面積計價的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公攤面積的大小與產權歸屬,確定公用部位的規劃設計。只有事先約定嚴密詳盡,才能在前述情況出現時順利維權。
二、要注意返租承諾的生效條件,杜絕非書面承諾。
返租是商鋪發展商采用較多的促銷手段,是指購房者支付房款后,若干年之內將物業交給發展商經營出租,業主即可獲得固定的返租回報。從表面上看,返租帶給購房者的是穩賺不賠的收益,但事實并非如此。
請看看如下這個案例。林先生購買了某在建大型商場的一個鋪位,與發展商簽訂了購房合同與返租協議書。雙方約定:林先生同意將物業租給發展商;發展商在三年內支付總房款22%的返租回報。然而一年后,發展商未能按約交房,也沒有支付返租回報,當林先生告上法院,要求發展商支付違約金、返租回報金及滯納金時,卻被告知因林先生未將物業交付給發展商,雙方簽訂的返租協議不具備生效條件,他要求的返租回報不獲支持。
除了延期交房導致返租回報難以實現外,有相當多的發展商采取了非書面承諾的方式,僅將返租承諾寫入廣告或由售樓人員口頭承諾,而在購房合同上卻無相應約定。此情況下,如發展商不給予返租回報,購買者很難要求其兌現承諾。
三、要注意貸款風險、量力而行。
個人商鋪貸款具有比例低、年限短的特點。一般不超過合同價款的60%,貸款期限也只有。另外,銀行對商鋪貸款者資質的審核也比住宅貸款更嚴。當投資者考慮貸款買鋪位時,必須意識到貸款申請不能通過時,自己將面臨的付款壓力。
四、要注意內、外銷商鋪未并軌。
有些城市中市內、外銷商品住房已經并軌,但商鋪仍處于內、外有別的狀況,市民在購買商鋪前應先問清物業的性質,以免簽了合同卻辦不出產證。
知識拓展:
范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達成下列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于20xx年8月31日前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鋪(面積為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______,產權人為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月租為__________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四條乙方在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整(小寫:__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金城飯店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如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遇國家征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八條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__________元,并支付轉讓費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后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余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__________元,并支付轉讓費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丙方(簽字)年月日。
簽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實用17篇)篇十五
買賣合同是市場經濟活動中最常見的合同之一。買賣合同可以口頭約定也可以書面簽訂。但筆者建議最好采用書面形式,以防糾紛發生時無據可依。那么,簽訂買賣合同時,我們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一起來看看:
簽訂合同前,審查對方的資質、核實對方的基本信息,簽訂主體只有真實存在,才具有訴訟主體的資格。如果當事人提供的是虛假信息,法院一旦無法送達,則可能有被駁回的法律風險。另如果當事人無權簽約,則所簽合同可能有無效的法律風險。
第一,合同中應約定標的物的詳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出廠時間等信息;如標的物為不動產,則應明確面積、門牌號、朝向等信息。
第二,當事人是否有權出賣上述標的物,是否有侵權行為,如為不動產,則是否有抵押權,是否有出租行為,他人是否有優先權等,為避免糾紛,上述信息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
合同中,不能出現“一車”、“一批”等容易出現歧義的描述,交易數量必須明確;并且,履行過程中如出現多于或少于約定數量如何處理,也應進行明確約定。
合同中應約定明確的質量標準,該標準將作為檢驗時,標的物是否合格的依據。如標準約定不明,則按照我國《合同法》第62條第(一)款的規定履行,但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通常標準往往是一個通用標準,是比較寬泛的、標準是比較低的,無法達到買受人的要求,不利于買受人追究出賣人的違約責任。約定檢驗的時間、標的物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處理方式等事項。
第一,標的物的價款金額必須明確,如為多次買賣、多種標的物買賣等,標的物的單價、對應的種類等必須明確,避免雙方的理解不一致,計算的最終結果出現差異。
第二,幣種應明確。如人民幣、美元還是歐元等,如幣種不一樣,金額也不一樣。
第三,價款的支付方式明確約定。如采用現金、轉賬、匯款還是支票等方式支付,在什么地點支付,如產生手續費、匯費等費用,由哪方承擔,一次性付款還是分期付款,如約定了定金,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支付期限明確。如期限約定不明,無法界定付款方是否逾期付款,無法追究付款方的違約責任。
第一,明確交貨的期限。如約定“一個月內交貨”,但未約定一個月的起始時間。因此,為避免歧義,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xx年x月x日前交貨。
第二,明確交貨的地點和方式。什么地點交貨,運輸費用由誰承擔,賣方送貨至指定地點還是買方自提等等,均應明確約定。
對合同中的每一個重要條款都約定專門的違約責任,如“交貨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每延期一天,賣方向買方支付相當于合同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貨到之日起3日內付款,每延期一天,買方向賣方支付相當于應付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如合同不具備履行的條件了,就要解除合同,因此,須提前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如“賣方逾期超過10天不交貨的,或者買方逾期超過10天不付款的,合同解除。”“賣方累計兩次交貨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合同解除。”“賣方在交付的貨物中摻雜摻假的,合同解除。”“加工產品所需要的原材料價格上漲到現在價格的30%以上的,合同解除。”
第一,如選擇訴訟,除不動產糾紛等專屬管轄外,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如約定仲裁,為避免約定無效,明確仲裁委員會的具體名稱。
第三,為了降低可能產生的訴訟成本,盡量選擇自身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作為爭議解決機構。
第一,簽字人應當是自然人本人,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如為單位的其他人員,由簽字人出具單位的書面授權委托書并作為合同附件。
第二,簽字(自然人主體)、蓋章要與訂立合同的主體一致。
第三,簽字時頁簽;蓋章時要加蓋騎縫。
第四,合同簽字、蓋章后保留合同原件。
簽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實用17篇)篇十六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保護購房者權益的重要法律憑證。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4月4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發布,自20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1)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購房者要具有強烈的合同意識,知道在合同中盡可能地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認真、完整地閱讀合同:提出質疑,對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認真調查清楚。
(2)簽訂合同前要了解開發商的基本情況,包括開發商的信譽、經濟實力、資信狀況及歷年在房地產市場的開發業績,并要求開發商出示有關開發建設和銷售的證件,如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及“五證”等。
(3)合同文本是否規范。應了解開發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設部和國家工商局聯合制定的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不是,應當提出疑問并特別注意合同條款的內容。
(4)所售商品房是否巳作了抵押。購房者在買房前,一定要弄清楚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如果房產在購買前就設定了抵押并不能如期解除抵押關系,抵押權人就有可能隨時要求實現抵押權,這樣,購房人不僅不能順利取得房產證,甚至會陷入一場糾紛之中。
(5)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要對開發商在售樓書、廣告中許諾的事項進行核實,并在合同中進行約定,否則購房人的權益很難得到保護。
(6)關于付款方式。如果在合同中選擇分期付款,應盡可能增加付款次數、拉長付款的間隔時間,以便減少付款后逾期交房的風險。
簽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實用17篇)篇十七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還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注明實得建筑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后用單價乘以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或者由賣方代理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后將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為買方)交付買方,由買方支付有關的費用。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后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后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