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可以減少離婚程序的時間和費用,簡化手續,提高效率。以下是一些權威機構發布的離婚協議范本,供大家參考使用。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一
離婚協議是指當事人雙方自愿離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關系,對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作適當處理而達成的一種書面約定。在我國協議離婚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辦理協議離婚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當事人雙方須有自愿離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實;
2、當事人須對子女和財產作適當處理;
3、辦理過結婚登記;
4、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離婚協議注意事項有哪些
1、離婚協議某些概括性條款的約定過于寬泛。比如,協議約定:“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
2、離婚協議內容不能過于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協議約定:“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
3、貸款房屋的約定和處理。夫妻在協議分割貸款房產前要注意銀行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如果不涉及銀行貸款,當事人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房地產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雙方均到場。
4、銀行存款的約定和處理。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銀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別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業的男士,往往還不知道家里的積蓄被存于哪個銀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為了使財產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財產的漏分,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共同存款的數額,以及現存于誰的名下、存于哪一個銀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5、給付金錢義務約定和處理。一般在離婚協議中,夫妻雙方僅對給付另一方的數額做了約定,不要忘記給付期限做約定。
6、孩子撫養費的約定和處理。一般可以約定撫養費給付到孩子十八歲,或獨立生活為止。但從現實情況看,上大學的階段甚至大學畢業后尚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階段,父母資助的情況相當普遍。在父母對撫養期限上做明確約定。比如,父母約定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大學畢業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學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權向其主張撫養費用。
7、探視權的約定和處理。在離婚協議中,探視權往往不被當事人所重視,只是在離婚協議中簡單寫上孩子歸某方撫養,對于探視的時間、地點、方式有明確約定的不多,為避免爭議,可以在協議上約定具體的時間地點次數。
所以在這里建議大家,如果真的`想要離婚,還是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畢竟離婚也是一件大事,每個人都應該慎重行事,以免造成更大傷害。
一、離婚協議書的主要內容
1、男女雙方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
2.離婚原因;
3.財產處理(婚前婚后);
4.子女撫養和教育;
5.住房的歸屬;
6、其他約定(債權債務等).
7、應附上: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雙方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結婚登記機關發給的結婚證。
二、辦理協議離婚必須符合的條件
1、當事人雙方須有自愿離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實;
2.當事人須對子女和財產作適當處理;
3、辦理過結婚登記;
4.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其程序如下:
四、離婚證的法律效力
3、在國外,離婚證的效力高于法院離婚判決書和離婚調解書。
五、注意事項
1、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
2、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于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或無民事行為能力者,不予辦理。
4、本辦理過結婚登記的,不予辦理。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二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要應當注意一點,那就是沖動時莫簽訂離婚協議。
如果你的性格容易情緒化,在沒有思想準備下容易沖動,就有可能在一時悲憤下做出傻事來。比如,憑一時的沖動,或一股勁頭,寫了離婚協議并辦理了離婚手續,而其中財產分割的條款對自己十分不利。這種情況下,一旦冷靜后再反悔,推翻原離婚協議,恐怕很難達到,只得自怨自憐了。如果他提出離婚,并草擬好了離婚協議,你最好不要急于簽字,除非條件對你非常有利。你需要時間來考慮和斟酌協議的內容。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三
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于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并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
離婚協議沒有具體的標準文本,只要把離婚雙方的財產、子女、撫養費等事情寫好就可以了。
【離婚協議書格式】書寫離婚協議書要點。
離婚協議的結構包括三部分:首部、正文和尾部。主要內容如下:
(1)首部。
包括標題,當事人的身份事項和序言。標題寫“離婚協議”或者“離婚協議書”。當事人的身份事項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住址、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寫上姓名和身份證號是最簡便的。在序言中應交代訂立離婚協議的目的、依據、程序等事項,例如,“為了登記離婚,結束已經破碎的婚姻,根據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過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離婚協議”
(2)正文。
包括離婚的意思表示和理由以及對、財產分割等事項作出的約定。首先寫明由于某方面的理由,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雙方自愿離婚。然后寫子女歸哪方撫養,對方支付撫養費的`數額、期限和方式;共同財產如何分割;現有住房歸哪方居住等等。特別注意的是,對于具體財產的描述一定要詳細且確定,從描述中能清楚無誤地判斷是什么財產。
(3)尾部。
包括對協議本身的說明各當事人署名以及訂立該協議的日期。對協議本身的說明主要是本協議的份數、存留處所和生效日期。雙方可以約定該協議自公證之日起生效,如無此約定,則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注意:協議內容必須合法。
例如,根據《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末成年人犯罪法》的有關規定,不得剝奪一方的自由,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財產權利,不得剝奪任何一方探視子女的權利,等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9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人,不得讓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如果離婚協議中約定讓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單獨居住,則因違法而無效。語言表述應明確,忌籠統、空話、模棱兩可的語言,尤其在財產分割方面,如果只寫雙方名字,將會導致履行時發生爭議。對子女撫養問題,不得寫“男孩歸我,女孩歸她。”應寫明其子(女)×××歸×××撫養。因為子女并非父母的私有財產,不能歸其所有。另外,撫養費建議有確定的數額,且有明確的支付時間。
簽離婚協議書還要注意什么?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離婚協議內容不能過于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協議約定:“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這樣一句話帶過肯定是不行的。
2、貸款房屋的約定和處理。夫妻在協議分割貸款房產前要注意銀行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如果不涉及銀行貸款,當事人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房地產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雙方均到場。
3、給付金錢義務約定和處理。一般在離婚協議中,夫妻雙方僅對給付另一方的數額做了約定,不要忘記給付期限做約定。
4、探視權的約定和處理。在離婚協議中,探視權往往不被當事人所重視,只是在離婚協議中簡單寫上孩子歸某方撫養,對于探視的時間、地地點、方式有明確約定的不多,為避免爭議,可以在協議上約定具體的時間地點次數。
5、孩子撫養費的約定和處理。一般可以約定撫養費給付到孩子十八歲,或獨立生活為止。但從現實情況看,上大學的階段甚至大學畢業后尚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階段,父母資助的情況相當普遍。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四
辦理離婚登記后,備案于民政局的離婚協議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難的,因此,簽訂協議時要有心平氣和、保持理智,同時,離婚協議內容要有操作性,不要過于簡單,條款的約定不能過于寬泛。比如離婚協議約定,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由于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沒有在協議當中體現出來,因此雙方意見很容易產生分歧,一方認為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另一方卻認為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這樣在不能協商一致情況下,只能訴諸法院。
另外,還要防止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隱匿財產,因此,不能做類似“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的約定,以避免離婚后喪失起訴分割對方隱匿的其它財產的機會。
經過婚姻登記管理部門登記即有法律效力,無需公證。但是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書效力更強,公證處事代表國家行使公證權,也就是說離婚協議的.內容經過了國家的認可。今后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離婚協議的內容不實,否則法院一定會支持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如果為了避免以后有麻煩,最好還是能公證一下。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五
(1)離婚協議內容過于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協議約定:“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子女撫養問題爭議不大,即使有爭議,也可以很容易通過法院解決。但財產問題卻漏洞較大,“財產已分割完畢”意味著雙方對財產的數額、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數目均已協議一致,并處置完結。但是,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協議當中卻沒有體現。這樣,會產生兩種對立的觀點:第一種,既然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第二種,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由于爭議較大,難以協商,因此,一般解決的方法只能訴諸法院。
(2)離婚協議某些概括性條款的約定過于寬泛,可能會傷害弱勢方。
比如,協議約定:“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等。一般情況下,在協議離婚時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建立在簽訂時雙方已知對方財產情況下的意思表示,但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隱匿了房產或存款,但根據這一條款,就極有可能失去了索要勝訴的機會,因此,該條款風險性較大。
(3)貸款房屋的約定和處理。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雙方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而變更主貸人,銀行一般會同意,并配合辦理貸款合同變更手續。但是,有些夫妻貸款周期較長,比如三十年還貸期間,并且每個月還款額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變更后的還貸人月工資收入不足貸款金額的二倍,銀行一般不會同意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除非當事人另行提供擔保人,或采取其他保險措施。因此,夫妻在協議分割房產前要注意銀行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另外,在辦理銀行貸款變更手續中,銀行一般會嚴格要求當事人雙方到場,一方到場銀行會拒絕辦理變更手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場,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師)委托辦理變更手續,相關委托書必須辦理公證。
如果不涉及銀行貸款,當事人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房地產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雙方均到場。因此,離婚協議的簽訂固然重要,但離婚協議的執行更為重要。離婚后的雙方當事人應當以誠信為本,相互配合。但在很多時候誠信只是一句空話,男女離婚后常常還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現象比比皆是。因此,離婚協議中應該明確一方沒有履行義務的懲罰措施,這樣,才能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對價的懲罰辦法、不配合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法律后果等。
最后提醒一點,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391號6月3日)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因此,如果因為夫妻離婚房屋產權人變更,是不用交契稅的。這樣,就可以避免房價1。5%—3%的契稅。
(4)銀行存款的約定和處理。
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銀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別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業的男士,往往還不知道家里的'積蓄被存于哪個銀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為了使財產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財產的漏分,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共同存款的數額,以及現存于誰的名下、存于哪一個銀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給付義務方在離婚后不履行義務,另一方也好及時到法院起訴,根據離婚協議記載的存款信息及時查到存款的支取情況及錢款的去向。
在很多離婚協議中,對于銀行存款的處理往往這樣約定:“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我們認為這樣約定有好有壞,好處在于這樣簡單寫省事兒又省力,節約墨水;不利之處在于,如果一方還有另一方不知道的存款,這樣約定處理方法后,即使離婚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還有銀行存款,也很難要求分割,畢竟,已經同意“離婚時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因此,這樣的約定對有錢不報者有利,這樣的約定,可能會使夫妻的財產分割實際上不公平。因此,為達到公正公平的目的,我們還是建議夫妻在離婚協議中,將截止到離婚協議簽訂之時,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情況詳細列出,包括開戶行、開戶名、賬號、存款余額、幣種等。這樣,離婚后一方若發現另一方沒有記載在離婚協議上的存款,便可以通過訴訟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隱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5)股票的約定和處理。
離婚協議中,當事人一般只會籠統地約定一方名下股票的總市值,這樣,如果一方不履行給付義務,而另一方再起訴到法院,由于不知對方的具體股市信息,查詢起來就會比較麻煩和困難。因此,在離婚協議時,如果寫明股東代碼、賬號,以及在何證券交易所開戶,將會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煩。
另外,現實中常常有請他人代為炒股的情況,即夫妻一方用共同財產炒股,但不是以自己的名字開戶,而是借他人的名義,在他人賬號下用夫妻雙方共有的資金進行股票炒作。很多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注意到這一點,并明確約定這部分股金為共同財產。但是,這樣的約定不能被法院直接采納,如果代炒人不承認代炒關系或戶頭借用關系,或對代炒的資金數額、股票種類有異議,法院將很支持夫妻一方的要求。因此,在離婚協議中上,制訂必要的條款讓代炒人簽字,甚至另行制訂一個關于股票情況的協議由三方簽字,是完全必要的。
(6)公司股權的約定和處理。
越來越多的婚姻糾紛涉及到公司股權的分割。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公司擁有股份時,通常的做法是,夫妻共同約定一方持股,給予另一方對價補償。如果這樣約定,只需雙方協議并收面明確價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約定,決定將一方擁有的公司股權部分或全部給付另一方的,還必須符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審理離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后,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7)給付金錢義務約定和處理。
一般在離婚協議中,夫妻雙方僅對給付另一方的數額和給付期限做了約定,比如,男方在辦理完離婚手續后的一個月內向女方支付人民幣十萬元。可是,這樣約定對于故意遲延履行一方沒有懲罰措施,因此,建議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給付部分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雙倍計算罰息”,這樣,若給付義務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會感到罰息的壓力,從而可以達到懲戒的目的。
(8)孩子撫養費的約定和處理。
一般可以約定撫養費給付到孩子十八歲,或獨立生活為止。根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時,父母就沒有義務再對孩子進行撫養費的支付,但從現實情況看,上大學的階段甚至大學畢業后尚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階段,父母資助的情況相當普遍。我們認為,在父母對撫養期限沒有約定的情況下,父母撫養期限適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階段完畢后;在父母對撫養期限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適用父母的約定。比如,父母約定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大學畢業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學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權向其主張撫養費用。實踐中很多當事人特別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來看,當事人的這種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決或調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的情況往往具備以下幾個條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損害他人權益。也就是說,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給付孩子的撫養費,法院很難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的訴訟請求。
(9)探視權的約定和處理。
婚姻法規定,離婚后不帶孩子的一方有探視孩子的權利,帶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撓。在離婚協議中,探視權往往不被當事人所重視,只是在離婚協議中簡單寫上孩子歸某方撫養,對于探視的時間、地點、方式有明確約定的不多,導致離婚后一旦產生爭議,還要再次通過法院確認,增加了當事人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我們婚姻律師在為當事人起草離婚協議時,對于探視權往往這樣書寫:雙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隨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x元,直到獨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兩次探視權,在每個月的單周五,根據女兒的意愿,在協議的地點探視女兒。遇有特殊情況,探視時間、方式由雙方約定。雙方也可以約定由另一方將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體明確一下接送的具體地點和方式。一般而言,每月探視的次數不宜過多,若探視過度頻繁,會給雙方帶來很多不便,并會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等孩子十周歲以上了,具體探視的時間及方式,還可以聽取孩子的意見,以孩子的獨立意志為轉移。
(10)關于戶口的約定處理。
離婚后,戶口遷移的問題也是離婚案件的難點。比如,離婚了,女方的戶口仍在男方為產權的房子里。而根據離婚協議的約定,女方應該在辦理完畢離婚協議手續的一段時間后將戶口遷出,而女方拒不遷出,給男方造成一定的損失或麻煩的情況如何處理。根據最新的戶口管理規定以及法院的審判實踐,法院一般不會受理以戶口強遷為訴訟請求的侵權案件,而是以歸口管理機關為公安機關為由讓當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門解決。而公安機關的答復往往是此類請求不符合強遷的法律規定,因此往往也是難以辦理。
此類糾紛在離婚案件中的比例雖然不大,但時常也有此類情況的發生,因為缺乏有效的相關規定,導致當事人投訴無門。那么,如何預防此類糾紛的發生呢?我們認為,辦法還是有的,就是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有義務遷出方不履行遷出義務的懲罰措施。戶口拒不遷出造成當事人最大的問題就是心理的困擾和房屋轉讓的不便。不妨在離婚協議中約定:若女方在離婚手續辦理完畢的三個月內不能自行將戶口遷出,每逾期一日應向男方支付x元的不便補償;若男方在轉讓該房時,因為女方戶口不能遷出原因對房價產生影響,女方應賠償男方差價部分。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補償不應寫成違約金,因為戶口遷出具有人身性質,若寫成違約金法院支持可能會有難度。而寫成不便補償,合情合理,同時也不違反法律規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較大。
另外,若男方轉移該房屋,而在轉移時因女方戶口沒有遷出對房價產生影響,具體影響的數額應由買賣雙方在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并書面告之女方。一般情況下,有了這樣的約定,有義務遷出一方,會積極配合另一方將戶口在最短時間內遷出,不一定要走到上法庭那一步。當然,協議時如果遷出義務一方不肯加上延時補償條款,另一方就得自己衡量是否愿意承擔法律風險了。如果上法院,法院可能會在判決書中加上“女方應在離婚后的三十日內將戶口遷出”之類的語句,但判決生效的執行問題往往也難以解決,當然,如果女方有條件遷出,則執行起來相對容易一些。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六
離婚協議書是指當事人雙方自愿離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關系,對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作適當處理而達成的一種書面約定。
1、男女雙方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
2.離婚。
離婚協議書是指當事人雙方自愿離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關系,對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作適當處理而達成的一種書面約定。
align=“center”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七
男女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登記結婚,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一子,取名________。因雙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2、男方/女方_在不影響兒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可每個月探望兒子,但應提前通知_男方/女方_。
三、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房產: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2、車輛:×年×月×日購有×牌汽車一輛,離婚后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3、股權、股票、債券等:(如前述依協議詳定)。
4、債權與債務:(如前述依協議詳定)。
5、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四、關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
男女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如有,內容依實際情況祥定)。
五、其他協議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部門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女方: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注意事項。
登記離婚時雙方自愿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一方反悔以協議顯示公平為由請求法院變更或撤銷該財產分割協議,法院經審查未發現訂立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一般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夫妻協議離婚時,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民政部門申請離婚。而且,他們應當在民政部門簽訂《離婚協議書》,并在《離婚協議書》中對婚內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夫妻債務承擔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通常情況下,如果是通過協議離婚,而且已辦完了離婚手續,男女雙方就應當按照《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對婚內財產進行分割。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能反悔。這是因為,《離婚協議書》是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協商一致的結果。對于任何一方來說,這都是對自己財產權利的一種自由處分,該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如果沒有特殊原因,都應當接受這一決定所帶來的法律后果。所以《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在現實生活中,個別當事人出于急于離婚方面的考慮,可能會在財產分割方面向對方當事人做出一些讓步,甚至是較大的讓步,這在法律上也是允許的,畢竟這是男女雙方在平等自愿前提下,協商一致的結果。
【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8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八
離婚協議,是指雙方均表示離婚,以及離婚后財產如何處理、子女歸誰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約定只有在雙方解除婚姻關系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說,離婚協議中的“協議”是附條件的,即以“離婚”為生效條件,若離了婚,協議內容有效;若還沒有離婚,條件不成就,協議當然不能生效。
離婚協議是否生效,往往是處于離婚邊緣的雙方當事人關注的問題。通常會出現這種情況,雙方離婚協議已達成,雙方均簽字認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記管理處辦理離婚手續時,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這是,另一方是否有權利要求一方必須執行協議內容,或向法院起訴時,法院是否一定會按離婚協議判決呢,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系、財產關系、撫養關系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對于人身關系的約定,即是否同意離婚的約定,是不能用書面契約來約束的,即法律不會干涉當事人之間是否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反復更改,但一旦當事人進行了要式登記,即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法律就對離婚的事實予以確認。但如果僅僅是雙方書面約定好一起辦理離婚手續,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行權,也不會授予法院有強制認可權。
其次,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系、以及子女撫養意見等與人身關系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為一體的,既然離婚沒有成就,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當事人對離婚協議中的意思表示是針對當時特定的環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狀態作出的。當然,雖然離婚協議沒有生效,但一旦簽訂有過離婚協議,其協議內容往往會成會法院根據具體案情判決的重要的參考依據。因此,不能說離婚協議沒有作用。
如果有幾份離婚協議,其效力如何認定?
首先應該強調,在民政局備案的那份離婚協議應具有最強的效力,除非當事人在之后的時間另有約定。既然已辦理離婚登記,在民政局登記之前所產生的離婚協議書自然也具備了生效條件。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中涉及到的約定,以民政局備案的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約定沒有涉及到而之前的離婚協議書有詳細的可操作的具體描述,應該說該約定為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若民政局離婚登記中的離婚協議沒有涉及,而之前的幾份離婚協議中的約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
1、離婚協議內容過于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協議約定:“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子女撫養問題爭議不大,即使有爭議,也可以很容易通過法院解決。但財產問題卻漏洞較大,“財產已分割完畢”意味著雙方對財產的數額、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數目均已協議一致,并處置完結。但是,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協議當中卻沒有體現。這樣,會產生兩種對立的觀點:
第一種,既然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
第二種,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
由于爭議較大,難以協商,因此,一般解決的方法只能訴諸法院。
2、離婚協議某些概括性條款的約定過于寬泛,可能會傷害弱勢方。
比如,協議約定:“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等。一般情況下,在協議離婚時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建立在簽訂時雙方已知對方財產情況下的意思表示,但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隱匿了房產或存款,但根據這一條款,就極有可能失去了索要勝訴的機會,因此,該條款風險性較大。
3、貸款房屋的約定和處理。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雙方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而變更主貸人,銀行一般會同意,并配合辦理貸款合同變更手續。但是,有些夫妻貸款周期較長,比如三十年還貸期間,并且每個月還款額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變更后的還貸人月工資收入不足貸款金額的二倍,銀行一般不會同意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除非當事人另行提供擔保人,或采取其他保險措施。因此,夫妻在協議分割房產前要注意銀行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
另外,在辦理銀行貸款變更手續中,銀行一般會嚴格要求當事人雙方到場,一方到場銀行會拒絕辦理變更手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場,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師)委托辦理變更手續,相關委托書必須辦理公證。
如果不涉及銀行貸款,當事人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房地產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雙方均到場。因此,離婚協議的簽訂固然重要,但離婚協議的執行更為重要。離婚后的雙方當事人應當以誠信為本,相互配合。但在很多時候誠信只是一句空話,男女離婚后常常還有怨恨的交融,一方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現象比比皆是。因此,離婚協議中應該明確一方沒有履行義務的懲罰措施,這樣,才能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對價的懲罰辦法、不配合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法律后果等。
最后提醒一點,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391號6月3日)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因此,如果因為夫妻離婚房屋產權人變更,是不用交契稅的。這樣,就可以避免房價1。5%—3%的契稅。
4、銀行存款的約定和處理。
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銀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別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業的男士,往往還不知道家里的積蓄被存于哪個銀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為了使財產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財產的漏分,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共同存款的數額,以及現存于誰的名下、存于哪一個銀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給付義務方在離婚后不履行義務,另一方也好及時到法院起訴,根據離婚協議記載的存款信息及時查到存款的支取情況及錢款的去向。
在很多離婚協議中,對于銀行存款的處理往往這樣約定:“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我們認為這樣約定有好有壞,好處在于這樣簡單寫省事兒又省力,節約墨水;不利之處在于,如果一方還有另一方不知道的存款,這樣約定處理方法后,即使離婚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還有銀行存款,也很難要求分割,畢竟,已經同意“離婚時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因此,這樣的約定對有錢不報者有利,因此,這樣的約定,可能會使夫妻的財產分割實際上不公平。因此,為達到公正公平的目的,我們還是建議夫妻在離婚協議中,將截止到離婚協議簽訂之時,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情況詳細列出,包括開戶行、開戶名、賬號、存款余額、幣種等。這樣,離婚后一方若發現另一方沒有記載在離婚協議上的存款,便可以通過訴訟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隱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5、股票的約定和處理。
離婚協議中,當事人一般只會籠統地約定一方名下股票的總市值,這樣,如果一方不履行給付義務,而另一方再起訴到法院,由于不知對方的具體股市信息,查詢起來就會比較麻煩和困難。因此,在離婚協議時,如果寫明股東代碼、賬號,以及在何證券交易所開戶,將會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煩。
另外,現實中常常有請他人代為炒股的情況,即夫妻一方用共同財產炒股,但不是以自己的名子開戶,而是借他人的名義,在他人賬號下用夫妻雙方共有的資金進行股票炒作。很多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注意到這一點,并明確約定這部分股金為共同財產。但是,這樣的約定不能被法院直接采納,如果代炒人不承認代炒關系或戶頭借用關系,或對代炒的資金數額、股票種類有異議,法院將很支持夫妻一方的要求。因此,在離婚協議中上,制訂必要的條款讓代炒人簽字,甚至另行制訂一個關于股票情況的協議由三方簽字,是完全必要的。
6、公司股權的約定和處理。
越來越多的婚姻糾紛涉及到公司股權的分割。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公司擁有股份時,通常的作法是,夫妻共同約定一方持股,給予另一方對價補償。如果這樣約定,只需雙方協議并收面明確價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約定,決定將一方擁有的公司股權部分或全部給付另一方的,還必須符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審理離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后,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7、給付金錢義務約定和處理。
一般在離婚協議中,夫妻雙方僅對給付另一方的數額和給付期限做了約定,比如,男方在辦理完離婚手續后的一個月內向女方支付人民幣十萬元。可是,這樣約定對于故意遲延履行一方沒有懲罰措施,因此,建議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給付部分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雙倍計算罰息”,這樣,若給付義務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會感到罰息的壓力,從而可以達到懲戒的目的。
8、孩子撫養費的約定和處理。
一般可以約定撫養費給付到孩子十八歲,或獨立生活為止。根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時,父母就沒有義務再對孩子進行撫養費的支付,但從現實情況看,上大學的階段甚至大學畢業后尚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階段,父母資助的情況相當普遍。我們認為,在父母對撫養期限沒有約定的情況下,父母撫養期限適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階段完畢后;在父母對撫養期限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適用父母的約定。比如,父母約定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大學畢業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學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權向其主張撫養費用。
實踐中很多當事人特別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來看,當事人的這種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決或調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的情況往往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不損害他人權益。
也就是說,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給付孩子的撫養費,法院很難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的訴訟請求。
9、探視權的約定和處理。
婚姻法規定,離婚后不帶孩子的一方有探視孩子的權利,帶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撓。在離婚協議中,探視權往往不被當事人所重視,只是在離婚協議中簡單寫上孩子歸某方撫養,對于探視的時間、地點、方式有明確約定的不多,導致離婚后一旦產生爭議,還要再次通過法院確認,增加了當事人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我們婚姻律師在為當事人起草離婚協議時,對于探視權往往這樣書寫:
雙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隨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x元,直到獨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兩次探視權,在每個月的單周五,根據女兒的意愿,在協議的地點探視女兒。遇有特殊情況,探視時間、方式由雙方約定。
雙方也可以約定由另一方將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體明確一下接送的具體地點和方式。
一般而言,每月探視的次數不宜過多,若探視過度頻繁,會給雙方帶來很多不便,并會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等孩子十周歲以上了,具體探視的時間及方式,還可以聽取孩子的意見,以孩子的獨立意志為轉移。
10、關于戶口的約定處理。
離婚后,戶口遷移的問題也是離婚案件的難點。比如,離婚了,女方的戶口仍在男方為產權的房子里。而根據離婚協議的約定,女方應該在辦理完畢離婚協議手續的一段時間后將戶口遷出,而女方拒不遷出,給男方造成一定的損失或麻煩的情況如何處理。根據現在的戶口管理規定以及法院的審判實踐,法院一般不會受理以戶口強遷為訴訟請求的侵權案件,而是以歸口管理機關為公安機關為由讓當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門解決。而公安機關的答復往往是此類請求不符合強遷的法律規定,因此往往也是難以辦理。
此類糾紛在離婚案件中的比例雖然不大,但時常也有此類情況的發生,因為缺乏有效的相關規定,導致當事人投訴無門。那么,如何預防此類糾紛的發生呢?我們認為,辦法還是有的,就是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有義務遷出方不履行遷出義務的懲罰措施。戶口拒不遷出造成當事人最大的問題就是心理的困擾和房屋轉讓的不便。不妨在離婚協議中約定:
若女方在離婚手續辦理完畢的三個月內不能自行將戶口遷出,每逾期一日應向男方支付xx無的不便補償;若男方在轉讓該房時,因為女方戶口不能遷出原因對房價產生影響,女方應賠償男方差價部分。
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補償不應寫成違約金,因為戶口遷出具有人身性質,若寫成違約金法院支持可能會有難度。而寫成不便補償,合情合理,同時也不違反法律規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較大。
另外,若男方轉移該房屋,而在轉移時因女方戶口沒有遷出對房價產生影響,具體影響的數額應由買賣雙方在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并書面告之女方。
一般情況下,有了這樣的約定,有義務遷出一方,會積極配合另一方將戶口在最短時間內遷出,不一定要走到上法庭那一步。當然,協議時如果遷出義務一方不肯加上延時補償條款,另一方就得自己衡量是否愿意承擔法律風險了。如果上法院,法院可能會在判決書中加上“女方應在離婚后的三十日內將戶口遷出”之類的語句,但判決生效的執行問題往往也難以解決,當然,如果女方有條件遷出,則執行起來相對容易一些。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九
協議離婚作為夫妻雙方平等協商終結婚姻的一種方式,民政部門在登記離婚的時候會要求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胡律師在日常工作中接觸到很多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有些當事人往往把離婚協議書寫的含糊不清,甚至出現與自己所要表達的內容不符的地方,在此,胡律師做一個簡單總結,談一下離婚協議書書寫的注意事項。
一、離婚協議書總體的內容主要要求清晰明確,最起碼不能出現語法錯誤。舉個例子,在財產分割中,有的當事人寫到:一、婚后財產魯axxxxxx轎車一輛歸女方所有。
二、婚后所有共同財產歸男方所有。婚后所有共同財產包含了婚后財產魯axxxxxx轎車,那么,這輛魯axxxxxx轎車到底是歸男方所有,還是女方所有?當然,我們可以看到這份離婚協議書的意思是要表達除魯axxxxxx轎車之外的其它夫妻共同財產歸男方所有。所以在第二條中一定要注明“其它”二字,以免引起錯誤理解。
二、離婚協議書的離婚原因多種多樣,大部分都寫“感情不和”也有寫“因第三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離婚原因多種多樣,終歸是離婚,離婚的原因事實求是的寫就可以了。
三、對于孩子撫養這一塊,胡律師看到的往往是約定了孩子的撫養費支付情況,但什么時間支付,通過什么方式支付沒有說清楚。一般可以寫明半年支付一次,可以通過到固定的銀行賬號打款的方式支付。另外,當事人往往忽略的是孩子的探視問題。為避免將來出現糾紛,可以約定何時去探望孩子,已經探望的方式。探視孩子的時候要考慮到將來孩子上學的情況,比如兩周歲的一個孩子,約定了星期一去探視,那么幾年之后,他上學了,星期一探望就明顯不合適了。這些因素要考慮進去。探視的方式是指把孩子帶走還是在另一方家里探視?如果帶走,什么時間帶走,什么時間把孩子送回來,這些都需要約定。因為看孩子男女雙方發生矛盾的情況很多見,主要原因就是當初約定不明,導致后來雙方各執一理,誰也不服誰。
四、關于財產分割問題,需要特別說明的就是財產分割應當清晰明確,比如一處房產,應當寫明房產的坐落位置,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子最好是注明兩證的證號。另外,在此需要說明的是一定要搞清楚房產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有些當事人,離婚協議書簽了,回頭才發現原來土地證或房產證還是在男方的父母名下。等于處分了第三人的財產,除非第三人同意并允許辦理過戶手續,否則,當事人的期望不可能達到,會生出很多事端。另外,有些夫妻雙方均同意把房產或財產歸孩子,因為離婚之后,孩子歸一方撫養,撫養孩子的一方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往往直接掌控財產,另一方在做出財產分割的時候要考慮到這一點,不能覺得只要是財產寫了給孩子就萬事大吉,對于此事的處理意見應當格外慎重。
五、關于離婚協議書的簽訂問題,協議離婚是本著合法、自愿的原則。如果一方不是出于自愿,而是受到心理強制或脅迫而去的民政局,在民族局工作人員面前一定要說明情況,請求幫助。如果自己簽字了,后來又說是自己是被欺詐、脅迫等原因簽訂,以此請求確認無效,往往面臨極大困難。
六、胡律師建議當事人在到民政局辦理離婚協議書時應當事先起草一下,寫的清楚明白后到民政局照抄上就是了,必要時可以找他人代為過目或起草,這些都有利于避免將來因為離婚協議書的書寫問題產生新的矛盾。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十
如何寫離婚協議書?內容固然重要,但是離婚協議的形式卻往往被當事人所忽視。想必大家都知道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到民政機關辦理登記手續,而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首先就要有一份合格的離婚協議,如果你寫的離婚協議不符合登記機關的要求,他們是不會給你辦理登記手續的。比如說,有一個當事人找我給她看離婚協議,我只看了她離婚協議的標題我就告訴她,這個協議民政機關通不過,為什么呢?她的離婚協議的標題寫的是“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這樣寫為什么不行。首先離婚協議所要解決的問題不光光是財產問題,還涉及到你們夫妻雙方是否同意離婚、孩子有誰撫養等很多婚姻家庭的問題,你這個協議的標題限制了你這個協議的內容,民政機關怎么能夠通過呢?所以大家在起草離婚協議時,不要單單重視了內容,而忽視了形式,從而在民政機關吃閉門羹。
二、離婚協議的內容大概分一下幾個方面。
1、夫妻雙方是否對離婚達成共識;。
2、婚生子女由誰撫養達成合意;。
3、夫妻對婚內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合意;。
4、夫妻的債權債務達成合意;。
5、其他。
三、離婚協議的內容要具有可操作性。
寫離婚協議除了可以按照以上幾個方面的內容來起草,值得注意的是協議還必須要具備可操作性,這個可操作性可以分兩個方面來說:
首先,離婚協議應該是夫妻雙方的合意,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是一方起草離婚協議,讓另一方簽字。既然離婚協議應該是雙方的合意,那么在寫離婚協議時也應當盡量考慮一下對方的可接受程度,否則如果對方不在離婚協議中簽字,這個協議也就是一紙空文。
曾就有一個當事人拿著起草好的離婚協議找我咨詢,我看完后感覺這個協議對她十分有利,夫妻幾處的共同房產都歸女方所有,而且孩子的撫養費用每月也十分可觀,我就在細節上給這位當事人做了一些咨詢。她聽后跟我說她前面也咨詢了很多律師,那些律師都建議她這也爭取,那也爭取,這樣有利那樣有利的,但是你為什么就這么簡單的幾點?我說,這個協議從大方向上來說對你已經十分有利,如果你還在細枝末節的地方和對方斤斤計較,很有可能把對方弄煩了,而不簽這個離婚協議,這樣你什么都得不到,如今男方著急和你離婚所以可以在財產方面不和你計較,但是如果你還步步為盈一點兒也不讓,很有可能對方反悔,這樣很難說今后誰的利益最大。我說的這一點也是很多當事人很容易疏忽的'地方,在離婚時刻意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反而得不償失,對方拒絕簽字。這就是我們要強調的內容需要有可操作性,否則離婚協議就是一張白紙——無用。
其次,離婚協議要在法律層面具有可操作性。很多當事人在離婚協議的內容上寫的很詳細,很完備,但是往往忽視了離婚協議生效后的法律可操作性,從而造成對方在不履行協議時法律的無法介入,這個時候就算有天大本事的律師估計也很難挽回你的損失,所以我們建議你最好能夠帶著你的離婚協議去找專業律師給你把把脈,以免以后造成你無法挽回的損失。
經常有人咨詢離婚后發現原來的財產分割協議不公平,或是對方隱瞞了夫妻共同財產,想重分或是再分財產。遇到這種情況,首先要看原來的離婚協議書是怎么約定的。通常來說,如果協議書里有“雙方各自名下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這樣的兜底條款,再想推翻原離婚協議要求重新分割或是再次分割就很難了。如果離婚協議書里有“雙方其他財產無爭議”這樣的兜底條款,那還得看具體情況,如果對方隱瞞了較大數量的財產,我個人認為無論從公平角度還是從當事人本意上講,還是可訴的。如果離婚協議書里沒有兜底條款,那除了已經分割的部分外,對于沒有處分的部分完全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具體到實踐中,用不用兜底條款,用什么樣的兜底條款,那就要因人因事去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表達形式了。
很多人認為起草離婚協議是一件很簡單的事,然而實際上要在法律層面上寫好離婚協議真的是一門藝術。
第一,網上的離婚協議范本僅是參考,不要完全照搬。
網上現成的離婚協議書范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況,要想離婚協議最終能實際解決您的具體問題,還要對“范本”進行補充。補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體細節。比如,財產明細,分割方式,財產放置于何處,如何交付,戶口遷移,如違約怎么處理;涉及子女的,則有優撫養費怎么支付,孩子的輔導班費用、醫療費用的承擔比例等等。
第二,寫離婚協議時要盡量細化。
離婚協議在的寫法上要盡量細化,對約定事項規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糾紛。比如,孩子撫養費問題,如果僅規定了每月孩子的撫養費數額,沒有就孩子參加課外輔導班的費用承擔做約定,隨著孩子的成長,課外輔導費用也會越來越重,基于此產生的糾紛往往很難解決。
第三,不要輕易變更或重寫離婚協議書。
不要因為離婚期間的思想波動,或由于一方隨意的要求而變更或推翻已有的離婚協議書。這里的勸告主要是為了防止由于對已更改離婚協議內容,而導致對您最為有利的離婚協議書被廢除或歸于無效。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十一
離婚協議書是協議離婚或法院速裁離婚所必須的法律文書,為防止以后因撫養權、撫養費或財產問題產生糾紛,在起草離婚協議書的時候應盡量的全面謹慎并規避相應的法律風險。
一、小孩撫養費的約定。
一般情況下,雙方會約定支付撫養費至小孩滿18周歲,但是現實是,很多孩子過了18周歲還在繼續上學,根本沒有經濟收入,且上學也需要花費一定的費用,故雙方可以約定支付撫養費至小孩大學畢業或者約定支付一定的大學費用。
二、小孩探視權問題。
很多的離婚協議只是簡單的.約定了一句:男方或女方可以隨時行使探視權。一旦日后關于何時何地探視孩子或如何探視產生糾紛就很難處理。故在離婚協議中,應明確的約定探望的時間、地方、方式,甚至可以加上在特殊節日(春節、生日等)的探視問題。甚至可以約定,可根據孩子自己的意愿改變探視權。
三、戶口遷出事宜。
離婚后,戶口如何遷出何時遷出是一個令人頭疼的問題,一旦一方不予配合,則會相當難辦。因此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類似“在離婚30天內,男方配合女方辦理戶口遷出事宜,如果男方不配合,則應支付x萬元的補償。”的條款。約定了懲罰措施的話,會督促對方履行相應的義務。
四、房產分割問題。
一般情況下,雙方會簡單的約定房產歸一方,另一方得現金補償。
其實房產還涉及很多問題,比如過戶的費用、房貸的償還等。因此在離婚協議中,應對房產現在的價值(可以估價)、銀行貸款數額、貸款的償還及房產過戶費用的承擔等問題進行明確的約定,以免日后產生爭議。另外,應明確約定現金補償的支付時間和方式。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十二
協議人:張××,男,生于××××年×月×日,漢族,××市××××公司員工,住××市×××路×××號×××室。
協議人:林××,女,生于××××年×月×日,漢族,無業,住××市×××路×××號×××室。
張××與林××于××××年×月×日認識、交往,于××××年×月×日在××××登記結婚,結婚證號為××字第××號。婚后雙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子張×。因近一年來張××經常酗酒,整夜不歸,不盡照顧家庭和兒子的義務。為此經常發生爭吵,矛盾日益激化,夫妻感情受到極大傷害。雙方都認為無法共同生活下去,協議離婚如下:
一、張××與林××自愿離婚。
二、兒子張×由張××撫養,林××每月支付撫養費××元,至張×18歲時止。
三、××××年×月×日雙方共同購買的××××單元房,系夫妻共同財產,現歸張××所有,張××一次性支付給林××人民幣××元。除此之外雙方確認沒有其他共同財產,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
四、雙方共同生活期間沒有夫妻共同債務。如有債務的`,系個人債務由欠債一方自行負責。
五、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人:吳××(簽名)。
×××年×月×日。
協議人:林××(簽名)。
×××年×月×日。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十三
拍發電報一般要求短小精悍,用語簡潔明了,所以寫唁電應盡量避免用修飾語,篇幅要短小,????唁電的寫作格式五部分的分法是就完整性而言的,實際上,電文中有些部分常可以省略不要。如標題。????唁電要表達一種悲慟之情,要寫得深沉、純樸、自然、催人淚下,萬不可油腔滑調。????敘述死者生前品德、情操、功績時,要突出本質方面,不可一一贅述或本末倒置。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十四
隨著我國人事制度的改革,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成為選拔人才的一條重要原則。在公開招聘人才的過程中,競聘演講稿具有重要的作用。下面本站小編給您精心推薦的演講稿范文,歡迎參考。
演講者總是抱怨準備太倉促。事實上,只要進行合理分配,時間根本不是問題。
除了雕琢核心觀點鮮明的文稿,制作形象生動的幻燈片和熟悉現場技術設備之外,更重要的`是搞清以下幾個概念并均衡分配時間:“說什么”-“怎么說”;“練習”-“預演”;“物質準備”-“心理準備”。
很多人都是在演講結束時才開始大徹大悟:“要是我處理那個問題時,稍稍多一點技巧就好了”;“要是能找到更多有說服力的數據來支持我的觀點就好了”。當然,演講過后最追悔莫及就是:“要是我有更多時間準備就好了。”這些都是事后諸葛亮,完全于事無補。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十五
協議人:張三,男,出生日期,工作單位,現住址。
協議人:李四,女,出生日期,工作單位,現住址。
張三與李四與×年×月登記離婚,現因雙方感情破裂協議離婚,協議如下:
一、張三與李四離婚。
二、婚生之女張×由李四撫養,張三自離婚之日起每月給付女兒張×撫養費1000元,至其獨立生活時止。張三可每星期六探視女兒一次,時間為早8點至晚8點,由張三自行接送。
三、婚前財產各自所有,詳見清單。
四、共同財產及現有存款5萬元全部歸李四所有,張三可于領取離婚證后3日內將其個人婚前財產、衣物取回,詳見清單。
五、現位于××市××區路×弄×號×室兩居室一套歸李四所有,李四給付張三房屋折價款10萬元,該房屋貸款由李四自行償還,張三協助李四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相關費用由李四承擔。
六、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
七、張三一次性給付李四生活幫助費30萬元。
上述第五項、七項均于領取離婚證后7日內執行。
協議人:協議人:
日期:日期:
附:財產清單。
1.離婚協議無須辦理公證,在離婚手續辦理完結時即可生效。
2.如一方未履行離婚協議,可經過訴訟程序解決。
3.如離婚后發現對方隱匿財產,可在發現財產兩年內到法院起訴要求分割。
4.雙方婚前、婚后達成的財產協議均有效,可按該協議分割財產。
5.如果一方或雙方開辦公司,對股東身份、份額的約定要征得其他股東的同意,不能損害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
6.子女撫養費包括子女的基本生活費、教育費及醫療費,今后如有大額醫療費、教育費等可雙方事先約定,如未約定依法雙方共同負擔,有爭議時可訴訟解決。
7.離婚后戶口遷移可雙方約定遷移時間,訴訟中一般不予解決此問題。
8.有多份離婚協議的,以最后一份為準。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十六
男方:,男,*族,**年**月**日出生,住所地,身份證號碼:
女方:,女,*族,**年**月**日出生,住所地,身份證號碼:
男女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登記結婚,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一子,取名________。因雙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2、男方/女方_在不影響兒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可每個月探望兒子,但應提前通知_男方/女方_。
三、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房產: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2、車輛:×年×月×日購有×牌汽車一輛,離婚后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3、股權、股票、債券等:(如前述依協議詳定)。
4、債權與債務:(如前述依協議詳定)。
5、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四、關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
男女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如有,內容依實際情況祥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部門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女方: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登記離婚時雙方自愿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一方反悔以協議顯示公平為由請求法院變更或撤銷該財產分割協議,法院經審查未發現訂立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一般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夫妻協議離婚時,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民政部門申請離婚。而且,他們應當在民政部門簽訂《離婚協議書》,并在《離婚協議書》中對婚內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夫妻債務承擔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通常情況下,如果是通過協議離婚,而且已辦完了離婚手續,男女雙方就應當按照《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對婚內財產進行分割。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能反悔。這是因為,《離婚協議書》是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協商一致的結果。對于任何一方來說,這都是對自己財產權利的一種自由處分,該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如果沒有特殊原因,都應當接受這一決定所帶來的法律后果。所以《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在現實生活中,個別當事人出于急于離婚方面的考慮,可能會在財產分割方面向對方當事人做出一些讓步,甚至是較大的讓步,這在法律上也是允許的,畢竟這是男女雙方在平等自愿前提下,協商一致的結果。
【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8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十七
離婚。
協議書。
中不僅應明確是表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愿,同時還應明確雙方離婚后比較重要的問題,如孩子如何撫養,財產如何分割等。離婚協議書寫得好,將為雙方日后的平靜生活創造良好基礎。反之,可能會婚雖然離了,但是還有許多遺留問題給雙方帶來麻煩。。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
(1)離婚協議內容過于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協議約定:“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子女撫養問題爭議不大,即使有爭議,也可以很容易通過法院解決。但財產問題卻漏洞較大,“財產已分割完畢”意味著雙方對財產的數額、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數目均已協議一致,并處置完結。但是,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協議當中卻沒有體現。這樣,會產生兩種對立的觀點:第一種,既然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第二種,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由于爭議較大,難以協商,因此,一般解決的方法只能訴諸法院。
(2)離婚協議某些概括性條款的約定過于寬泛,可能會傷害弱勢方。
比如,協議約定:“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等。一般情況下,在協議離婚時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建立在簽訂時雙方已知對方財產情況下的意思表示,但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隱匿了房產或存款,但根據這一條款,就極有可能失去了索要勝訴的機會,因此,該條款風險性較大。
(3)貸款房屋的約定和處理。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雙方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而變更主貸人,銀行一般會同意,并配合辦理貸款。
合同。
變更手續。但是,有些夫妻貸款周期較長,比如三十年還貸期間,并且每個月還款額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變更后的還貸人月工資收入不足貸款金額的二倍,銀行一般不會同意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除非當事人另行提供擔保人,或采取其他保險措施。因此,夫妻在協議分割房產前要注意銀行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
另外,在辦理銀行貸款變更手續中,銀行一般會嚴格要求當事人雙方到場,一方到場銀行會拒絕辦理變更手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場,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師)委托辦理變更手續,相關。
委托書。
必須辦理公證。
如果不涉及銀行貸款,當事人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房地產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雙方均到場。因此,離婚協議的簽訂固然重要,但離婚協議的執行更為重要。離婚后的雙方當事人應當以誠信為本,相互配合。但在很多時候誠信只是一句空話,男女離婚后常常還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現象比比皆是。因此,離婚協議中應該明確一方沒有履行義務的懲罰措施,這樣,才能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對價的懲罰辦法、不配合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法律后果等。
最后提醒一點,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1999〕391號1999年6月3日)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因此,如果因為夫妻離婚房屋產權人變更,是不用交契稅的。這樣,就可以避免房價1.5%-3%的契稅。
(4)銀行存款的約定和處理。
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銀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別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業的男士,往往還不知道家里的積蓄被存于哪個銀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為了使財產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財產的漏分,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共同存款的數額,以及現存于誰的名下、存于哪一個銀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給付義務方在離婚后不履行義務,另一方也好及時到法院起訴,根據離婚協議記載的存款信息及時查到存款的支取情況及錢款的去向。
在很多離婚協議中,對于銀行存款的處理往往這樣約定:“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我們認為這樣約定有好有壞,好處在于這樣簡單寫省事兒又省力,節約墨水;不利之處在于,如果一方還有另一方不知道的存款,這樣約定處理方法后,即使離婚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還有銀行存款,也很難要求分割,畢竟,已經同意“離婚時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因此,這樣的約定對有錢不報者有利,這樣的約定,可能會使夫妻的財產分割實際上不公平。因此,為達到公正公平的目的,我們還是建議夫妻在離婚協議中,將截止到離婚協議簽訂之時,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情況詳細列出,包括開戶行、開戶名、賬號、存款余額、幣種等。這樣,離婚后一方若發現另一方沒有記載在離婚協議上的存款,便可以通過訴訟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隱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5)股票的約定和處理。
離婚協議中,當事人一般只會籠統地約定一方名下股票的總市值,這樣,如果一方不履行給付義務,而另一方再起訴到法院,由于不知對方的具體股市信息,查詢起來就會比較麻煩和困難。因此,在離婚協議時,如果寫明股東代碼、賬號,以及在何證券交易所開戶,將會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煩。
另外,現實中常常有請他人代為炒股的情況,即夫妻一方用共同財產炒股,但不是以自己的名子開戶,而是借他人的名義,在他人賬號下用夫妻雙方共有的資金進行股票炒作。很多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注意到這一點,并明確約定這部分股金為共同財產。但是,這樣的約定不能被法院直接采納,如果代炒人不承認代炒關系或戶頭借用關系,或對代炒的資金數額、股票種類有異議,法院將很支持夫妻一方的要求。因此,在離婚協議中上,制訂必要的條款讓代炒人簽字,甚至另行制訂一個關于股票情況的協議由三方簽字,是完全必要的。
(6)公司股權的約定和處理。
越來越多的婚姻糾紛涉及到公司股權的分割。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公司擁有股份時,通常的作法是,夫妻共同約定一方持股,給予另一方對價補償。如果這樣約定,只需雙方協議并收面明確價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約定,決定將一方擁有的公司股權部分或全部給付另一方的,還必須符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審理離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后,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7)給付金錢義務約定和處理。
一般在離婚協議中,夫妻雙方僅對給付另一方的數額和給付期限做了約定,比如,男方在辦理完離婚手續后的一個月內向女方支付人民幣十萬元。可是,這樣約定對于故意遲延履行一方沒有懲罰措施,因此,建議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給付部分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雙倍計算罰息”,這樣,若給付義務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會感到罰息的壓力,從而可以達到懲戒的目的。
(8)孩子撫養費的約定和處理。
一般可以約定撫養費給付到孩子十八歲,或獨立生活為止。根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時,父母就沒有義務再對孩子進行撫養費的支付,但從現實情況看,上大學的階段甚至大學畢業后尚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階段,父母資助的情況相當普遍。我們認為,在父母對撫養期限沒有約定的情況下,父母撫養期限適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階段完畢后;在父母對撫養期限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適用父母的約定。比如,父母約定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大學畢業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學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權向其主張撫養費用。
實踐中很多當事人特別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來看,當事人的這種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決或調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的情況往往具備以下幾個條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損害他人權益。也就是說,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給付孩子的撫養費,法院很難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的訴訟請求。
(9)探視權的約定和處理。
婚姻法規定,離婚后不帶孩子的一方有探視孩子的權利,帶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撓。在離婚協議中,探視權往往不被當事人所重視,只是在離婚協議中簡單寫上孩子歸某方撫養,對于探視的時間、地點、方式有明確約定的不多,導致離婚后一旦產生爭議,還要再次通過法院確認,增加了當事人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我們婚姻律師在為當事人起草離婚協議時,對于探視權往往這樣書寫:雙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隨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x元,直到獨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兩次探視權,在每個月的單周五,根據女兒的意愿,在協議的地點探視女兒。遇有特殊情況,探視時間、方式由雙方約定。雙方也可以約定由另一方將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體明確一下接送的具體地點和方式。一般而言,每月探視的次數不宜過多,若探視過度頻繁,會給雙方帶來很多不便,并會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等孩子十周歲以上了,具體探視的時間及方式,還可以聽取孩子的意見,以孩子的獨立意志為轉移。
(10)關于戶口的約定處理離婚后,戶口遷移的問題也是離婚案件的難點。
比如,離婚了,女方的戶口仍在男方為產權的房子里。而根據離婚協議的約定,女方應該在辦理完畢離婚協議手續的一段時間后將戶口遷出,而女方拒不遷出,給男方造成一定的損失或麻煩的情況如何處理。根據現在的戶口管理規定以及法院的審判實踐,法院一般不會受理以戶口強遷為訴訟請求的侵權案件,而是以歸口管理機關為公安機關為由讓當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門解決。而公安機關的答復往往是此類請求不符合強遷的法律規定,因此往往也是難以辦理。
此類糾紛在離婚案件中的比例雖然不大,但時常也有此類情況的發生,因為缺乏有效的相關規定,導致當事人投訴無門。那么,如何預防此類糾紛的發生呢?我們認為,辦法還是有的,就是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有義務遷出方不履行遷出義務的懲罰措施。戶口拒不遷出造成當事人最大的問題就是心理的困擾和房屋轉讓的不便。不妨在離婚協議中約定:若女方在離婚手續辦理完畢的三個月內不能自行將戶口遷出,每逾期一日應向男方支付x元的不便補償;若男方在轉讓該房時,因為女方戶口不能遷出原因對房價產生影響,女方應賠償男方差價部分。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補償不應寫成違約金,因為戶口遷出具有人身性質,若寫成違約金法院支持可能會有難度。而寫成不便補償,合情合理,同時也不違反法律規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較大。
另外,若男方轉移該房屋,而在轉移時因女方戶口沒有遷出對房價產生影響,具體影響的數額應由買賣雙方在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并書面告之女方。一般情況下,有了這樣的約定,有義務遷出一方,會積極配合另一方將戶口在最短時間內遷出,不一定要走到上法庭那一步。當然,協議時如果遷出義務一方不肯加上延時補償條款,另一方就得自己衡量是否愿意承擔法律風險了。如果上法院,法院可能會在判決書中加上“女方應在離婚后的三十日內將戶口遷出”之類的語句,但判決生效的執行問題往往也難以解決,當然,如果女方有條件遷出,則執行起來相對容易一些。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十八
孕育本是一場生命延續的開場,是一種精神的傳承儀式,是另一個人生的開始。然而,人類進化至今,思想觀念的不斷開放,醫療技術的飛速發展,讓孕育從神圣的舞臺跌落至無關緊要的低谷。越來越多的女性開始因為早孕而暫時放棄腹中的生命,人流手術便成為她們人生之路中的一條必經之路。 那么,當您選了這條路時,請認真看好道路的狀況,切莫急躁,以免遺憾終身!
江西建設醫院專家,為了廣大女性朋友的健康,詳細為大家介紹人流手術前后的具體注意事項。
一、術前檢查
1、早孕試紙檢測(hcg):從妊娠的第7天開始,孕婦的尿液中就能測出一種特異性的激素: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簡稱hcg),通常在醫院進行的尿妊娠試驗檢查的就是它。自己在家用試紙查的只能做參考,只有醫院查的結果才能確定你是否懷孕。
2、b超檢查:檢查能否看到胎囊,并判斷胎囊的大小。主要是排除是否是宮外孕,如果看不到胎囊也有可能是時間短,醫生會讓你等幾天再復查b超。
3、白帶常規檢查:了解yin道內是否有有害微生物的存在,必要時還要進行其他的檢查。若存在有害微生物,容易引起上行性感染,人流前要進行抗感染消炎治療,否則加重感染還影響以后再次懷孕時的胚胎發育,誘發流產。
其中b超檢查是非常重要的。首先,是為了排除一下宮外孕,如果是宮外孕手術是肯定不能做的。 其次,避免空吸,太早的話,可能孕囊還沒有到達宮腔,具體有沒有一些異常的位置,我們做了b超以后就可以看清它的位置,在做手術的過程中就可以有的放矢避免空吸。
(溫馨提示:發現自己懷孕后而又不想生育時,應盡量爭取在10周內做人流。因為妊娠月份愈大,手術并發癥愈多,故不要等妊娠月份大了再行流產或引產手術。)
二、術前準備
準備做人流手術前1周內應避免性生活,術前1天要洗澡換衣,避免著涼和感冒。手術前需禁食、禁水四小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急、慢性的全身性疾病或嚴重的心、肝、腎功能損害;或者有急、慢性的生殖系統炎癥的女性,就不適合進行人流。手術當天早晨禁食或喝點糖開水。體溫超過37.5℃時應改日手術。手術時要與醫生密切配合,不要過分緊張。
先在當地婦幼保健院做一次b超,檢查一下妊娠時間多長,適合不適合做無痛人流,做手術之前要空腹,也不能說一點東西也沒吃,吃一些少量的白粥。出門以前準備一些人參泡開水裝在保溫瓶里,以備做完手術以后,可以立即服下。還有帶上一件衣服離開醫院的時候穿上,不要著涼了,還要記得帶上一片衛生巾。
特別注意要點一:應選擇正規的醫院,別拿自己的性命開玩笑。
正規醫院做一次人流手術需要用到的器材有:手術中的一次性耗材、負壓吸引器、b超、心電監護儀、麻醉機、呼吸機等。而無痛人流需要上麻醉,因此還包括麻-醉-藥品。
要點二:選擇合適的人流方法
人流對妊娠時間的要求相對藥物流產要寬,它適用于妊娠6-12周的終止。
人流出血量較藥物流產少,子宮出血時間較藥物流產短,一般術后10天內出血干凈。其缺點:有人流手術并發癥的可能。
人流按照術中麻醉方法的不同,可再分為普通人流及無痛人流兩種。其手術過程是一樣的,只是無痛人流在手術中使用了麻-醉-藥,而傳統人流則只采用局部麻醉。其麻醉效果不同:局部麻醉只能減輕疼痛,而靜脈使用麻-醉-藥能達到完全無痛的效果。
從手術來看,兩者適用和禁用的人群是相同的,但具體還需了解血常規情況,在醫生的建議下再決定何時用哪種手術方式。
三、術后恢復情況
無痛人流后一般是3個月就可以完全恢復了,不過根據個人的體質不同,恢復時間也是不一樣的。 無痛人流術后如果想要快速恢復,那么就要做好術后調養工作。
溫馨小知識科普:1、人流手術后的飲食需要發揮抗感染、補氣血、調心緒、防氧化的多重功效,食物搭配既要營養全面、品種多樣,又要避免過高的熱量的脂肪,為女人的全面康復提供最大的助力。
2、人工流產后多數在1個月左右卵巢就會恢復排卵,隨后月經來潮。因此,人工流產后只要恢復性生活,就要采取避孕措施,避免再次懷孕。
四、術后保健
1、適當休息:流產后一般應在醫院的觀察室休息1-2小時,術后建議休息兩周。最好避免參加體力勞動和體育鍛煉及過度疲勞和受寒受潮,但不需要絕對的臥床,適當下床活動活動也有利于宮腔積血排出,子宮恢復。平時身體虛弱、體質差、失血多者,可酌情適當延長補養時間。
2、遵醫囑按時隨訪(一般術后1-2周回計劃生育門診復診),以便及時發現并發癥及時治療。
3、適當補充營養:多吃一些富含蛋白質、維生素容易消化的食品,如新鮮水果蔬菜、瘦肉、鮮魚、蛋類、奶或豆制品等。
《做人流應注意事項》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余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
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模板19篇)篇十九
我們很多企業日益重視對員工的培訓,把它作為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有的甚至成為給予員工的福利。然而,企業常發生這樣的情形:想參加培訓的人沒機會,培訓內容過時或質量低劣,培訓者素質較低,管理者不支持培訓,受訓者對所學知識、技能抵觸……同時,在企業內,對于培訓也有不同的看法:高層認為,“從國外引進多好的培訓,中層卻貫徹不下去”;中層則說,“員工的素質真差”;基層則埋怨“上面思路不明,他們生病,卻讓我們吃藥。”結果,用心良苦的培訓換來幾乎所有人的不滿。究其原因,企業在重視員工培訓的同時,也走入了某些誤區,培訓效果因為這些誤區的存在而事倍功半。本人作為職業管理顧問,長期關注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從中總結?出企業培訓常見的十大誤區:
誤區之一:培訓只是培訓部的事,高層不重視,中層不支持,基層不理解,培訓部角色尷尬,就好比一個“孤獨的漫步者”。
企業高層常有這樣的認識:“企業所出現的各種問題,主要是因為員工素質不高,員工是人力資源部招聘的,培訓部是負責培訓的,員工素質不行是培訓部培訓得不好,所以這些問題不是我們管理人員的責任”。培訓部就好比一個“孤獨的漫步者”,在企業中獨自行走,低頭沉思,他們不了解外面喧嘩的世界,外面的人也總是向他們投去仰慕中略帶輕蔑的一瞥。這就是培訓部尷尬的角色。
“培訓是培訓部的事”是一種形而上學的偏見,培訓得不到其他部門的支持,不利于企業整體的運行。培訓部應充分發揮牽頭作用,得到足夠的授權,解決培訓需求分析、項目確定、內容設計、培訓評估的問題。培訓部應設定衡量本企業人才的標準,然后根據標準設定相關課程,組織培訓;在培訓部的監督下,由中層管理者負責在部門內實施“全程培訓”,培訓部應將精力集中在素質培訓方面,并在一系列培訓、考核后對人員的提拔和推薦有一定的發言?權,培訓部的重要地位應該加強。
誤區之二:對培訓定位認識不清,致使培訓與企業長期發展脫節,培訓并沒有真正為企業的經營戰略做出貢獻。
培訓的首要目的應該是滿足企業長期發展的需要,然而大多管理者對培訓認識不清,認為培訓就是組織理論學習和政治思想教育或者是某些技能的學習,無需與企業的長期發展目標聯系起來。企業領導?沒有將培訓放在戰略的高度來考慮,在經費緊張時首先削減培訓經費。與此相應,員工也就認為培訓就是離開工作短期休息,培訓沒有與企業發展目標相聯。
企業培訓由這種舊的觀念引導,沒有將培訓作為發展的動力,僅僅著眼于企業的短期需求,顯然跟不上企業的發展步伐。將培訓與企業長期發展目標相結合,讓培訓為企業發展提供知識幫助,才能夠真正實現企業花錢實施培訓的目的。
誤區之三:只對中基層員工培訓,忽視對高層培訓,或者籠統培訓管理層,員工的素質愈來愈高,而管理者卻沒有得到應有的提升。
許多企業盡管重視員工培訓,卻只是關注中基層員工的培訓,忽視對高管層的培訓。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企業的管理層實際上缺少相應的管理知識和必備的'技能。他們當中有很多人原來也是普通員工,只是服役比較長而被提拔起來,他們的個人素質卻沒有太大的變化,他們更加需要培訓。從企業的長遠發展來看,對他們的培訓比對一般員工培訓更為重要。企業應該重視對高層管理者的培訓,在企業經營戰略、生產管理、營銷規劃和人力資源管理等方面系統提升他們的理論。員工接受各種培訓,素質愈來愈高,而管理者藐視培訓,管理理念和技能并沒有提升,這就造成管理者與優秀員工之間的理念或技能沖突,員工的發展受到管理者的嚴重制約,對企業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誤區之四:輕視培訓后期監督和人才提拔,造成人才流失,人才流動下的憤怒與恐懼導致企業領導?傷心之余不再做培訓。
有些企業很重視培訓,并且為員工提供眾多的培訓機會,但卻忽視培訓的后期監督和人才提拔,讓員工感覺學而無用。人才的高流動率使高層面臨這樣一種困境:花費很多的人力、物力、財力在培訓上,培養了需要的人員,但卻留不住人才,最后為別人做嫁衣。辛辛苦苦培養的員工說走就走了,本來還很穩定的員工在培訓后反倒跳槽了。這些現象使得企業對員工的培訓心有余悸,不敢輕易“賠了夫人又折兵”。這樣一來,即使認識到培訓的特殊意義也會減少對培訓工作的投入。
有人說,企業花了這么多的人力、物力、精力來搞培訓,結果呢?為他人做嫁衣裳!由此管理者產生的憤怒和恐懼是可以理解的。但這些絕不是放棄培訓的借口。每個行業都有其經營成本,人員流動是企業的經營成本之一,沒法回避。把注意力集中在消極面的人,感受到的總是壓力;把注意力集中在積極面的人,感受到的就是動力。作為管理者,一方面要分析員工跳槽的原因,一方面要不斷改變自己的認識,因為許多時候就是因為管理者的失誤才造成員工的離職!管理者多從自身尋找原因,并切實改善,相信會減少員工的流失。管理者一定要明白,培訓并不是造成員工流失的原因。
誤區之五:鼓吹培訓是一種福利,忽視員工參加培訓的義務性,造成員工漠視培訓,想參加就參加。
一些企業鼓吹培訓是員工的福利,這種觀念是有害的,不利于鼓勵員工參加培訓以及提升培訓效果。通常而言,福利是對主要利益的附加,例如對薪資的附加,常見的福利如交通補貼、餐費補助、醫療保險等等。現今很多人只關心工資水平,至于有沒有培訓則無所謂,而培訓期間的優厚待遇,使人們常常把培訓當成了一種福利。既然是福利,有些員工認為也可以不要這種福利。究其原因,是很多人沒有充分感受到工作競爭的壓力。
將培訓視為一種福利,自然就不會發揮出培訓應有的作用。企業組織培訓,員工參加培訓都應該既是權力也是義務,因此員工有享受培訓的權力,企業也有約束員工參加培訓的權利。員工參加培訓也是一種義務,企業完全可以把員工參加培訓納入績效考評之中。
誤區之六:培訓沒有建立在科學的需求分析上,培訓沒有針對性,培訓項目設置不合理,導致培訓效果事倍功半。
對管理層來說,盡管已認識到培訓的重要性,然而卻不能保證培訓的有效開展,原因何在?因為他們沒有對培訓的具體需求進行深入分析。企業對員工的培訓需求缺乏科學、細致的分析,使得培訓工作帶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同時也就沒有針對性。企業在進行培訓需求分析和計劃?制定過程常見誤區有:
有些公司完全是由員工本人提出培訓需求,相關部門只是簡單地予以同意或反對;
有些企業對培訓需求的界定甚至只根據老總的一句話或者是老總自身的喜好和判斷來決定;
有些企業在需要培訓時,只是簡單地參考培訓公司的推薦而不做任何甄別;
有些企業是看社會上有什么熱門的培訓就引進什么培訓,完全忽視了培訓的具體目標。
總之,許多企業沒有將本企業發展目標、崗位技能要求和員工的生涯設計相結合來設計培訓。培訓前不進行細致深入的需求分析,對課程及設施不進行合理的設計,導致培訓需求不明確,讓培訓變成一種盲目的救火式、應急式、毫無規矩、偶然的、隨意性的工作。
誤區之七:監督手段不力、溝通渠道不暢和培訓方法不當等原因,造成培訓效果事倍功半。
許多企業重視培訓的前期準備、策劃和選擇過程,而當進入實施階段時,卻忽視了對培訓的監督和溝通。培訓實施需要必要的監督,以便實時掌控學員的學習信息,同時可以使培訓項目在不斷反饋過程中得以改善。而實際情況是,培訓一旦開始后就很少有人過問,直到結束時才進行簡單的考試?。通常的學員都是被動的學習,沒有主動地參加到培訓中去,培訓中缺乏溝通。同樣的培訓課程,有的學員學習效果很好、獲益匪淺,而有的學員卻所學甚少,就是因為溝通存在問題。培訓過程中缺少監督和溝通造成事倍功半。
在培訓方法上,企業大多運用傳統的模式授課,“培訓師講,學員聽”,從而產生枯燥、效果不好的弊病,使員工失去對培訓的興趣。許多培訓師根本沒分清培訓與教育的界限,培訓應是以學習和掌握知識和技能為中心,而關鍵在于改變學員的技能。我們還需要研究能夠切實改變學員技能的培訓方式和手段,國外探索出的討論式、學習式、講演式、游戲式、案例分析、模塊培訓等方法值得企業借鑒。
誤區之八:培訓缺少有效的評估機制,培訓成果缺乏轉化環境,造成培訓與實際工作脫節,以至于員工認為培訓意義不大。
我國企業較為重視培訓資金的投入等問題,卻未將精力放在培訓的評估工作上,沒有認識到培訓評估的重要性。可以這樣說,培訓評估是培訓活動長期有效開展的重要保證!部分企業已經認識到評估的重要性,但對評估的投入還不夠;或者不知從何處著手進行評估。培訓評估不全面也是常見的問題。多數的培訓評估僅僅對培訓課程中所授予的知識和技能進行考核,沒有深入到員工的工作行為、態度改變、績效改善、能力提高和為企業帶來的效益上,評估工作只是在最初級的層次上。企業對培訓活動的評估缺乏系統的紀錄,評估所用的方法、測試的內容、學員完成情況、測試的結果都能夠完整記錄在案的企業不多;即使有關培訓的內容都有所記錄,但這些記錄缺乏專業的管理,大多是零散的、無序的,沒有建立培訓信息系統。
有關培訓的研究表明,一般的培訓僅產生10~20%的轉化率,即80~90%的培訓資源/成果被浪費了,這是任何一個高績效企業都無法容忍的浪費。培訓的根本目的是學以致用,切實提高員工的工作技能。因此,培訓后返回崗位,員工需要一個能夠促進培訓成果轉化的環境,企業要激勵員工學以致用。但現實的工作環境中,存在著諸多阻礙員工進行培訓成果轉化的因素,如管理者的不支持、同事的不支持以及時間緊迫、資金短缺等原因。甚至還有些管理者自身不參加培訓,根本就不知道應提倡員工做什么。培訓成果缺乏轉化的環境造成“培訓沒有太大實際用處”的觀點產生,對培訓工作又是一大阻礙。員工經常學了就忘,培訓對工作幫助不大,培訓沒有與激勵、反饋機制掛鉤,所有這些都讓大家對培訓感到失望。
誤區之九:不注重培訓公司和培訓師的選擇,認為只要培訓課程定了,選擇哪家培訓公司和講師都差不多,企業重視投入,卻忽視產出。
培訓一般要選擇培訓公司來實施,企業培訓是一項教育投資,應講求經濟和時間兩方面的投資效益。而培訓機構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所花費的金錢和員工學到的知識。參加培訓和買東西不一樣,可以說,培訓機構和培訓講師的實力直接決定了培訓的效果。有實力的培訓機構,擁有優秀的講師,有良好的環境提供給學員及完善的教后服務等,當然在費用方面也要高一些。
目前我國培訓市場良莠不齊,魚目混珠;同時,企業缺乏對培訓公司實力的鑒別,認為只要培訓課程定了,選擇哪家培訓公司都差不多。同樣的課程選擇不同的培訓公司,最終的效果相差可能迥異!企業一方面應重視對培訓公司和講師的甄選,另一方面還要加強對培訓公司和培訓師的監督和評估,切實改變只重投入,忽視產出的情況。
誤區之十:培訓是個筐,什么都往里面裝,只要企業有什么危機,都會想到培訓,認為培訓幾乎是萬能的。
企業在逐漸重視培訓的同時,也走入了另一個誤區,那就是過分重視培訓,把培訓當成萬能的,培訓是個筐,什么都往里面裝。只要有危機,就會想到培訓,于是乎,培訓好象成為解救企業的萬能鑰匙!培訓真是萬能的嗎?我們是在談論培訓的重要性,但并非要培訓擔負“不可承受之重”。培訓只能解決“不能的問題”,解決不了“不為的問題”。
員工的行動能力是由觀念、知識和技能三者相互相承的。企業在設計培訓計劃時,思路應是全方位的,只有全面提高員工的觀念、知識和技能水平才能全面改善員工的行動能力。作為企業領導,不要將培訓看成是萬能的,對培訓產生完全的依賴也是有害的。我們必須以一顆平常心對待培訓。
1、與美容院的發展方向、規劃相結合。美容院培訓規劃、計劃主要是依據美容院發展規劃而擬定的,培訓為美容院實現發展方向做好人才保證工作,有“兵馬未動,糧草先行”之道理。
2、與美容院的發展實力、經濟基礎相結合。培訓工作要做到量力而行,美容院經濟實力強可實行全員培訓、普及培訓;美容院經濟實力弱可實行部分關鍵崗位人員培訓、重點培訓,量力而行。
3、與美容院的經營生產狀況相結合。員工接受培訓是必要的,但要以最短時間、最小規模影響、甚至不影響美容院當前經營生產任務順利完成為前提,來開展美容院培訓工作。如人員輪換培訓;根據生產周期比較空閑時培訓。
4、與美容院的人力資源有效使用、人才結構及其變化趨勢相結合。美容院的人力資源、人才結構是美容院開展培訓工作的基礎,同時它們又是客觀變化的;美容院只有結合美容院自身的人力資源、人才結構開展培訓工作,才能使培訓有的放矢,而且可以通過培訓的調節功能,達到“使人適事”的目的。
5、與美容院的人才培養工作相結合。員工培訓在人才培養中的作用、地位,不能忽視,通過培訓,培養挖掘美容院潛在的優秀人才,適時給予加薪晉升,激勵員工。當然也不能過度重視加新晉升,而導致形成“培訓就要提拔”的錯誤認識。
6、與美容院的人才引進、招聘工作相結合。一方面要立足于美容院人力資源,“自力更生”開展美容院培訓工作,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社會人才資源,采取短平快式的“拿來主義”,適度引進、招聘人才。
7、與美容院員工的個人素質、潛力、發展計劃相結合。美容院要求員工德才兼備,因此培訓既要注重員工技能的培訓,也要注重員工品德素質的培訓,使員工的品質與美容院文化相符。培訓內容符合員工崗位、員工要求,能更快挖掘員工潛在的能力,幫助員工實現個人職業計劃。
8、職前導向培訓與崗位培訓向結合。職前導向培訓是必須的,而且是一次的,短期的,初級的。使員工在短期內產生對美容院的信任感與熱愛心理,使員工基本掌握崗位的性質、特點和要求使之能順利正式上崗。但切忌用導向培訓替代崗位培訓,崗位培訓是不斷的、長期的,是從初級到高級不斷提高的培訓,是造就員工具備美容院特色專才的一項長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