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是一個時間周期,我們可以利用這個時間節點來做回顧和總結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年度總結范文,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參考和啟示。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一
根據省、市計生委的總體工作部署,為了更好地推動全市計劃生育工作的健康發展,結合我站實際,特制訂二0xx年度計劃生育服務站工作計劃。
一、 指導思想
在市人口計生委的正確領導下,以爭創省級優質服務先進市站為目標,以強化內部管理為載體,以內部工作體制的創新和改革為突破口,堅持以人為本的工作理念,進一步更新觀念,創新體制,鞏固項目,拓展服務,強力推進市站的建設和發展。
二、 工作要點
1、進一步鞏固和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查漏補缺,力爭使市站的硬件建設優中更優,強中更強。
2、 借鑒外地市先進市站的管理經驗,結合我站現狀,研究制訂符合我站實際的管理辦法和措施,切實加強市站的內部管理工作,堵塞漏洞,提高效益。重理思路,更新觀念,圍繞現行的政策法規,積極拓展和引進新的管理體制和辦法,激發各部門及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變被動為主動,努力增強市站的活力和動力。力爭通過一年的努力,使市站的內部管理水平躍上一個新的臺階。
3、 改革站內藥品管理模式,引進藥房托管體制,降低醫用投資成本,提高站內資金的運轉效益。
4、 強力推進婦科病的普查普治工作。積極開展下鄉普查婦科
病工作,有計劃地組織站內人員深入鄉村為育齡群眾方便、快捷的技術服務。
5、 積極穩妥地推進計劃生育手術保險工作。
6、 繼續鞏固和完善“國家生殖健康援助行動項目”。千方百計推進項目的實施,增強項目的知名度,努力把項目科室打造成市站的知名科室和拳頭科室。
7、 在市人口計生委的領導下,積極穩妥地推進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8、 切實做好對鄉所的指導和培訓。探索建立一種長效的鄉所培訓計劃,切實加強對鄉所技術人員的培養,努力提高鄉所人員的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
9、 組織對全市計生干部進行健康檢查,保障計生干部隊伍的身體健康,為他們全身心地投入到計劃生育工作中解除后顧之憂。
10、 加大市站的對外宣傳力度,提高市站的知名度。充公利用電視、信息網絡等媒體,全方位加強市站的宣傳工作,真正使群眾了解市站、走進市站、支持市站,從而推動市站的整體工作水平和服務能力建設。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二
地方統計立法調研是今年全省、全市統計工作的重點之一。根據全省地方統計立法工作部署,從4月份開始各地進入立法調研階段,圍繞立法調研工作開展活動,至6月份上報調研報告。為了增強立法調研的交互性和針對性,確保取得高質量的調研成果,圓滿完成調研任務,特制定我市課題調研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1、《江蘇省統計管理條例》基本框架。
《江蘇省統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1989年由省人大會頒布實施以來,除1997年省人大會針對與《行政處罰法》抵觸的個別條款進行過一次修改外,至今未作較大修改。在此期間,全國人大會已分別于1996年和20xx年兩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做了修改。《條例》有些條款已經與上位法相抵觸,多數條款已顯陳舊,不適應當前形勢發展的需要。經慎重研究后,省統計局確立了立法思路——徹底改造《條例》的框架體系,即廢舊立新,參照新《統計法》的框架結構,分章節地描述法律規范的內容。
《條例》擬由九章組成,分別是: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統計調查管理;第三章統計資料公布與使用;第四章信息化建設;第五章機構和人員;第六章調查對象權利與義務;第七章監督檢查;第八章法律責任;第九章附則。
2、《江蘇省統計管理獎懲辦法》廢立研究。
二、調研課題。
4、如《辦法》予以保留,則:
(1)《統計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一條所列行為、任用或聘用未取得統計從業資格人員從事統計工作、未按規定實施網上直報及社會調查機構違法調查、違法公布統計資料等行為的概念、情節如何界定。
(2)如何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結合統計工作實際,對行政處罰行為、種類、幅度進行細化、量化,制定科學合理的行政處罰(罰款)標準。
(3)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經催報后仍未按時提供統計資料、拒絕、阻礙統計調查等統計違法行為對統計工作的正常開展影響較大,處罰力度是否應該加大。
三、課題分解。
有關《江蘇省統計管理獎懲辦法》是予以保留,還是予以廢止,以及保留或者廢止后的相關問題(調研課題中3、4兩題)為各地必須調研內容。
有關《江蘇省統計管理條例》課題分解如下:
6、鐘樓區:對統計調查對象不接受統計調查義務的行為,如何界定、處置?
7、戚墅堰區:對統計調查對象不接受統計調查義務的行為,如何界定、處置?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地方統計立法調研將作為今年全市統計法制工作的重點內容,列入對各地的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展所長,各司其責。市局已經成立了由局長陳榮平任組長,分管局長吳志剛、總統計師楊敏等為副組長的省地方統計立法常州市調研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市的立法調研工作。各地也要抽選精干力量,成立由局領導為組長的立法調研組,擬定調研方案,并于3月31日前上報市局政法處。
2、深入調研。各地要抓好落實,按照時間節點安排好調研活動。要動員局內各部門、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和鎮(街道)統計機構積極參與立法調研活動,使得統計立法與統計工作實際緊密結合;要動員各種社會力量,以及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等專業力量,借力發力搞好調研;要采取深入鎮(街道)、企事業單位召開座談會,邀請法學專家召開研討會,走訪相關單位征求意見等多種形式,做到開門立法,集思廣益,確保取得實效。
3、力出精品。各地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要認真梳理調研成果,形成有價值、有分量的調研報告。主要突出“新、高、實”。新是指調研報告要是對國家統計法律法規的重要補充和完善,是其他省地方性法律法規未涉及或涉及不深的內容,要符合創新要求,人無我有;高是指調研報告要具有一定的理論水平,要有行政法理論支撐;實是指調研報告要切合統計工作實際,具有較強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各地的調研成果如果在起草地方性法律法規草案時被采用,或雖未采用但被吸納了精華,將在今年全市法制工作考核中得到加分獎勵。各地調研報告分《江蘇省統計管理條例》部分和《江蘇省統計管理獎懲辦法》部分于6月10日前上報市局政法處。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三
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以立良法、促善治、求實效為目標,重點圍繞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為疏解非首都功能、優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治理“大城市病”提供法治保障;同時圍繞人民群眾最需解決的問題,持續關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具體安排如下:
第三十七次常委會會議(5月)。
北京市旅游條例(表決)。
北京市氣象災害防治條例(表決)。
第三十八次常委會會議(7月)。
北京市停車管理條例(市人民政府提請審議)。
第三十九次常委會會議(9月)。
北京市停車管理條例(第二次審議)。
第四十次常委會會議(11月)。
北京市停車管理條例(第三次審議)。
第四十一次常委會會議(12月)。
北京市停車管理條例(表決)。
1、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
2、北京市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
3、北京市住房租賃管理條例。
1、北京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辦法。
2、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修訂)。
3、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1、做好下屆五年立法規劃編制的前期準備工作。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四
(一)代擬行政法規(4項)。
1、《融資擔保公司管理條例》(制定)(法規部、普惠金融部)。
2、《信托公司條例》(制定)(法規部、信托部)。
3、《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制定)(法規部、處非辦)。
4、《商業銀行破產風險處置條例》(制定)(法規部)。
(二)規章(11項)。
1、《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修訂)(審慎局、法規部)。
2、《銀行業監管統計管理暫行辦法》(修訂)(審慎局、法規部)。
3、《商業銀行新設債轉股實施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制定)(法規部)。
4、《銀行業金融機構股東管理辦法》(制定)(法規部)。
5、《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修訂)(法規部)。
6、《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制定)(創新部、法規部)。
7、《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修訂)(農村金融部、法規部)。
8、《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修訂)(外資銀行部、法規部)。
9、《慈善信托管理辦法》(制定)(信托部)。
10、《信托公司行政許可辦理事項實施辦法》(修訂)(信托部、法規部)。
11、《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修訂)(非銀部、法規部)。
(三)規范性文件(31項)。
1、《商業銀行凈穩定資金比例信息披露辦法》(制定)(審慎局)。
2、《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指引》(制定)(審慎局)。
3、《商業銀行押品管理指引》(制定)(審慎局)。
4、《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修訂)(審慎局)。
5、《商業銀行銀行賬戶利率風險管理指引》(修訂)(審慎局)。
6、《交叉金融產品風險管理辦法》(制定)(審慎局)。
7、《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制定)(審慎局)。
8、《中國銀監會市場準入工作實施細則》(修訂)(法規部)。
9、《中國銀監會市場準入后評估管理辦法》(制定)(法規部)。
10、《關于規范市場準入工作機制的通知》(制定)(法規部)。
11、《中資銀行海外機構布局和發展指導意見》(制定)(法規部)。
12、《關于做好行政處罰工作的若干規定》(制定)(法規部)。
13、《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市場化債轉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制定)(法規部)。
14、《關于進一步做好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有關工作的通知》(制定)(法規部)。
15、《關于嚴防和打擊逃廢金融債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制定)(法規部)。
16、《中國銀監會監管制度法律審查辦法(暫定名)》(制定)(法規部)。
17、《中國銀監會關于加強商業銀行股東管理的通知(暫定名)》(制定)(法規部)。
18、《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制定)(普惠金融部)。
19、《網絡小額貸款管理指導意見(暫定名)》(制定)(普惠金融部、法規部)。
20、《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信息披露指引》(制定)(普惠金融部)。
21、《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試點方案》(制定)(普惠金融部、法規部)。
22、《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業務指引》(制定)(普惠金融部、法規部)。
23、《國家開發銀行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政策銀行部、法規部)。
24、《政策性銀行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政策銀行部、法規部)。
25、《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制定)(大型銀行部)。
26、《中國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制改革與監管指引》(修訂)(大型銀行部)。
27、《養老金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制定)(大型銀行部)。
28、《關于加強農村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制定)(農村金融部)。
29、《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外資銀行開展部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制定)(外資銀行部)。
30、《信托公司專業子公司管理辦法》(制定)(信托部)。
31、《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本管理辦法(試行)》(制定)(非銀部)。
(一)代擬行政法規(2項)。
1、《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制定)(法規部、普惠金融部)。
2、《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修訂)(法規部、非銀部)。
(二)規章(5項)。
1、《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修訂)(辦公廳、法規部)。
2、《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修訂)(審慎局、法規部)。
3、《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修訂)(審慎局、法規部)。
4、《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修訂)(外資銀行部、法規部)。
5、《信托公司流動性管理辦法》(制定)(信托部)。
(三)規范性文件(9項)。
1、《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資本計量規則》(制定)(審慎局)。
2、《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指引》(制定)(審慎局)。
3、《商業銀行系統重要性評估和資本要求指引》(制定)(審慎局)。
4、《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監管辦法》(制定)(審慎局)。
5、《關于規范銀行業務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制定)(審慎局、法規部)。
6、《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電子信息保護管理辦法》(制定)(信科部)。
7、《銀行業金融機構云服務應用安全指導意見》(制定)(信科部)。
8、《金融租賃資產風險分類指引》(制定)(非銀部)。
9、《消費金融公司發行二級資本債有關事項的通知》(制定)(非銀部)。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五
市政府20**年度的立法工作,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二屆十次、十一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根據市委十二屆九次全會要求,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緊緊圍繞“十三五”發展的主題主線,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堅持以人為本、立法為民,堅持“立改廢釋”并舉,通過完善立法加強和改進制度建設,力求適應時代需要、符合人民意愿和解決實際問題。據此,對市政府20**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正式項目(10項)。
(一)保障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1、為了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無錫市實施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辦法(草案)》(市環保局起草)。
2、為了加強二次供水管理,防止污染,保證二次供水水質,保障居民身體健康,制定《無錫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辦法》(市市政園林局起草)。
3、為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正常使用,維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修改《無錫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市住建局起草)。
4、為了規范業主委員會活動,提升業主自我管理水平,制定《無錫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活動規則》(市住建局起草)。
(二)維護公共安全,保障經濟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為了加強公共消防設施管理,提高抗御火災能力,維護公共安全,制定《無錫市公共消火栓管理辦法》(市公安局起草)。
2、為了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預防特種設備事故,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修訂《無錫市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監察管理辦法》(市質監局起草)。
(三)激發社會投資活力,保障經濟社會秩序。
1、為了貫徹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和職能轉變的要求,提請市人大常委會集中修改《無錫市外送快餐衛生管理規定》、《無錫市體育經營活動管理條例》、《無錫市測繪管理條例》(市衛計委、市體育局、市國土局等起草)。
2、為了降低創業成本,激發社會投資活力,制定《無錫市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實施細則》(市工商局起草)。
(四)優化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促進社會公平。
1、為了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殘疾人平等充分參與社會生活,促進社會和諧進步,制定《無錫市殘疾人保護條例(修改草案)》(市殘聯起草)。
2、為了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制定《無錫市流動人口居住管理辦法》(市公安局起草)。
二、調研項目(4項)。
(一)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對安全生產監督立法開展調研。
(二)為了加強對統計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發揮統計工作在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科學決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對統計管理立法開展調研。
(三)為了調節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優化資源配置,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對不動產登記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立法開展調研。
三、工作要求。
(一)列入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的正式項目,起草部門應當盡早落實起草責任,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相關部門、組織和公民的意見。項目與相關部門關系密切的,起草部門應當充分征求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當充分協商;經過充分協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起草部門應當在上報送審稿時說明情況和理由。項目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相關部門、組織或者公民對其有重大意見分歧的,起草部門應當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和聽證會,認真研究各種意見,并就相關制度設計進行社會穩定等風險評估。在上報送審稿時,起草部門同時提交論證會、聽證會意見的處理情況以及風險評估等相關材料。列入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計劃的正式項目,起草部門還應當按照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要求開展起草工作。
(二)列入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的調研項目,責任部門應當充分調查,深入研究,形成書面調研報告。屬于地方性法規(草案)調研項目的,還應當形成法規初稿,未形成法規初稿且立法條件不成熟的,原則上不作為地方性法規制定計劃建議項目;屬于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調研項目的,如立法條件成熟,可以轉為正式項目或者列入度制定計劃。
(三)列入政府規章立法后評估計劃的項目,責任部門應當按照《無錫市規章立法后評估辦法》規定,對立法內容、實施績效、存在問題等進行認真調查和分析,按照相關標準、程序和時間要求推進評估工作。責任部門于20**年3月31日前報送評估工作方案,經市法制辦審核確認后組織實施。評估報告于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報送市法制辦組織評審。評估工作中形成的相關資料,應當歸檔備查。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六
地方統計立法調研是今年全省、全市統計工作的重點之一。根據全省地方統計立法工作部署,從4月份開始各地進入立法調研階段,圍繞立法調研工作開展活動,至6月份上報調研報告。為了增強立法調研的交互性和針對性,確保取得高質量的調研成果,圓滿完成調研任務,特制定我市課題調研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1、《江蘇省統計管理條例》基本框架。
《江蘇省統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1989年由省人大會頒布實施以來,除省人大會針對與《行政處罰法》抵觸的個別條款進行過一次修改外,至今未作較大修改。在此期間,全國人大會已分別于和20xx年兩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做了修改。《條例》有些條款已經與上位法相抵觸,多數條款已顯陳舊,不適應當前形勢發展的需要。經慎重研究后,省統計局確立了立法思路——徹底改造《條例》的框架體系,即廢舊立新,參照新《統計法》的框架結構,分章節地描述法律規范的內容。
《條例》擬由九章組成,分別是: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統計調查管理;第三章統計資料公布與使用;第四章信息化建設;第五章機構和人員;第六章調查對象權利與義務;第七章監督檢查;第八章法律責任;第九章附則。
2、《江蘇省統計管理獎懲辦法》廢立研究。
二、調研課題。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七
市人大常委會20xx年的立法工作,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xx大、xx屆三中、四中全會等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推動中央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實現立法決策和改革決策相結合,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為梅州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制保障。
按照市委部署,在廣泛征求意見、調查研究、論證評估、統籌協調的基礎上,20xx年法規項目安排如下:
(一)報批法規案1件。
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
(二)提請常委會審議的法規案1件。
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條例。
(三)預備項目2件。
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梅州市清涼山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這些立法項目請有關方面搞好調研和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會按照“成熟一個審議一個”的原則視情況在20xx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審議。
20xx年,市人大常委會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依據立法法所賦予的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的立法權限,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努力實現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適應。繼續做好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報批工作,重點做好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條例的起草和審議工作,確保法規按計劃提請常委會審議。
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在市委的領導下,充分發揮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切實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統籌組織協調,加強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與市法制局、法規起草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明確責任,密切配合,積極推動立法進程。加強和改進法規審議工作,充分聽取各方意見,主動進行協調,廣泛凝聚共識。
探索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的立法理念和價值取向,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健全人大代表參與立法機制,更多發揮人大代表參與起草和修改法規作用;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健全法規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機制,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發揮好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的作用。
增強社會各方面對立法過程的了解和參與,使立法過程成為引導社會輿論、凝聚各方共識、普及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的過程,為法規正確、有效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八
市人大常委會20**年的立法工作,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等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推動中央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實現立法決策和改革決策相結合,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為梅州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做好法規草案審議工作。
按照市委部署,在廣泛征求意見、調查研究、論證評估、統籌協調的基礎上,20**年法規項目安排如下:
(一)報批法規案1件。
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
(二)提請常委會審議的法規案1件。
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條例。
(三)預備項目2件。
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梅州市清涼山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這些立法項目請有關方面搞好調研和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會按照“成熟一個審議一個”的原則視情況在20**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審議。
二、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強重點領域立法。
20**年,市人大常委會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依據立法法所賦予的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的立法權限,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努力實現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適應。繼續做好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報批工作,重點做好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條例的起草和審議工作,確保法規按計劃提請常委會審議。
三、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主導作用。
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在市委的領導下,充分發揮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切實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統籌組織協調,加強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與市法制局、法規起草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明確責任,密切配合,積極推動立法進程。加強和改進法規審議工作,充分聽取各方意見,主動進行協調,廣泛凝聚共識。
四、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
探索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的立法理念和價值取向,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健全人大代表參與立法機制,更多發揮人大代表參與起草和修改法規作用;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健全法規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機制,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發揮好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的作用。
五、加強立法宣傳和輿論引導。
增強社會各方面對立法過程的了解和參與,使立法過程成為引導社會輿論、凝聚各方共識、普及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的過程,為法規正確、有效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九
根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損害經濟發展環境行為的紀律責任追究暫行規定》(鄂發[20xx]21號)和當陽市紀委下發的關于開展《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損害經濟發展環境行為的紀律責任追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執行情況立法調研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經局黨組研究決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以下《暫行規定》執行情況立法調研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黨的xx屆六中、七中全會精神,進一步鞏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通過對《暫行規定》實施效果、立法技術情況的調研,為修訂完善《暫行規定》奠定基礎,推動《暫行規定》的進一步落實,建立健全經濟發展環境投訴處理機制,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我市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
二、主要任務。
此次活動需重點抓好五項工作:
(一)學習宣傳。通過組織黨員干部集中學習、自主學習、座談會等形式,深入學習領會《暫行規定》;通過宣傳資料、標語、宣傳欄、宣傳牌等多種宣傳形式,在局機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為立法調研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二)總結分析。了解《暫行規定》貫徹落實的基本情況,尤其是適用情況,認真分析總結實施過程中的經驗與不足,為進一步落實《暫行規定》提供借鑒。
(三)自查自糾。調動全體機關黨員干部的積極性,結合本單位實際,分析《暫行規定》制定設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滯后、漏洞、不適應等問題,針對《暫行規定》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新行為、新情況、新問題,以及如何進一步嚴明紀律、加大對損害經濟發展環境行為的糾正和查處力度,建言獻策。
(四)交流經驗。召開旅游單位、旅游項目引資企業代表座談會,結合宣講《暫行規定》,收集整理損害發展環境的突出問題、亟待解決的問題,征求對改進機關作風、優化發展環境的意見和建議。
(五)建議總結。針對《暫行規定》的貫徹實施和修訂完善,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具體安排。
從20xx年7月30日開始,至20xx年9月3日結束,為期一個月,活動分為4個階段。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5日)。
1、成立活動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局長彭永生為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郭亞清、張帆,黨組成員、工會主席國春喜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暫行規定》執行情況立法調研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游方群同志兼任,制定《當陽市旅游局《暫行規定》執行情況立法調研工作方案》,負責日常工作事務,確保立法調研活動的順利進行。
2、8月2日,組織全體機關黨員干部集中學習《暫行規定》,認真領會《暫行規定》的相關內容,并于制作一期《暫行規定》宣傳專欄,營造良好的輿論與學習氛圍。
(二)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8月6日至8月13日)。
1、8月7日,了解《暫行規定》貫徹落實的基本情況,尤其是適用情況,并認真分析總結實施過程中的經驗與不足。
2、8月9日,針對《暫行規定》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分析討論《暫行規定》內容的科學性、合理性、規范性、全面性、適應性以及可操作性等立法技術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修定意見和建議。
3、8月13日,結合單位實際,研究確保《暫行規定》貫徹落實的辦法和措施。
(三)交流經驗階段(20xx年8月14日至8月22日)。
1、8月16日,召開本地旅游企業代表座談會,宣講《暫行規定》,并聽取他們在發展環境方面遇到的問題,以及看法和建議。
2、8月20日,召開旅游項目引資企業代表座談會,宣講《暫行規定》,重點聽取東方國際大酒店項目所遇到的損害發展環境的突出問題和亟待解決的問題,積極出臺解決措施,力保東方國際大酒店項目順利完工。
3、8月22日,召開關公文化旅游城項目代表座談會,認真聽取和了解他們關于發展環境方面的看法和意見,尤其是損害發展環境最突出、對他們影響最大,以及最亟待解決的問題,成立專班研究解決方案,積極組織協調溝通,必要時尋求政府相關機構的支持和幫助,盡一切努力優化發展環境,確保關公文化旅游城項目在當陽落戶生根發芽。
(四)建議總結階段(20xx年8月23日至9月3日)。
1、建議總結。結合單位實際,根據《暫行規定》的實施情況、立法技術方面的問題,以及本單位確保《暫行規定》貫徹落實的辦法和措施,歸納總結《暫行規定》修訂完善、貫徹落實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專題調研工作報告上報市紀委。
2、考評。接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績效考評。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十
市政府20xx年度的立法工作,以黨的xx大、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二屆十次、十一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根據市委十二屆九次全會要求,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緊緊圍繞“十三五”發展的主題主線,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堅持以人為本、立法為民,堅持“立改廢釋”并舉,通過完善立法加強和改進制度建設,力求適應時代需要、符合人民意愿和解決實際問題。據此,對市政府20xx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保障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1、為了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無錫市實施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辦法(草案)》(市環保局起草)。
2、為了加強二次供水管理,防止污染,保證二次供水水質,保障居民身體健康,制定《無錫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辦法》(市市政園林局起草)。
3、為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正常使用,維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修改《無錫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市住建局起草)。
4、為了規范業主委員會活動,提升業主自我管理水平,制定《無錫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活動規則》(市住建局起草)。
(二)維護公共安全,保障經濟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為了加強公共消防設施管理,提高抗御火災能力,維護公共安全,制定《無錫市公共消火栓管理辦法》(市公安局起草)。
2、為了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預防特種設備事故,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修訂《無錫市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監察管理辦法》(市質監局起草)。
(三)激發社會投資活力,保障經濟社會秩序。
1、為了貫徹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和職能轉變的要求,提請市人大常委會集中修改《無錫市外送快餐衛生管理規定》、《無錫市體育經營活動管理條例》、《無錫市測繪管理條例》(市衛計委、市體育局、市國土局等起草)。
2、為了降低創業成本,激發社會投資活力,制定《無錫市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實施細則》(市工商局起草)。
(四)優化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促進社會公平。
1、為了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殘疾人平等充分參與社會生活,促進社會和諧進步,制定《無錫市殘疾人保護條例(修改草案)》(市殘聯起草)。
2、為了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制定《無錫市流動人口居住管理辦法》(市公安局起草)。
(一)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對安全生產監督立法開展調研。
(二)為了加強對統計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發揮統計工作在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科學決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對統計管理立法開展調研。
(三)為了調節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優化資源配置,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對不動產登記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立法開展調研。
(一)列入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的正式項目,起草部門應當盡早落實起草責任,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相關部門、組織和公民的意見。項目與相關部門關系密切的,起草部門應當充分征求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當充分協商;經過充分協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起草部門應當在上報送審稿時說明情況和理由。項目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相關部門、組織或者公民對其有重大意見分歧的,起草部門應當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和聽證會,認真研究各種意見,并就相關制度設計進行社會穩定等風險評估。在上報送審稿時,起草部門同時提交論證會、聽證會意見的處理情況以及風險評估等相關材料。列入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計劃的正式項目,起草部門還應當按照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要求開展起草工作。
(二)列入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的調研項目,責任部門應當充分調查,深入研究,形成書面。
調研報告。
屬于地方性法規(草案)調研項目的,還應當形成法規初稿,未形成法規初稿且立法條件不成熟的,原則上不作為20xx年度地方性法規制定計劃建議項目;屬于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調研項目的,如立法條件成熟,可以轉為正式項目或者列入20xx年度制定計劃。
(三)列入政府規章立法后評估計劃的項目,責任部門應當按照《無錫市規章立法后評估辦法》規定,對立法內容、實施績效、存在問題等進行認真調查和分析,按照相關標準、程序和時間要求推進評估工作。責任部門于20xx年3月31日前報送評估。
經市法制辦審核確認后組織實施。評估報告于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報送市法制辦組織評審。評估工作中形成的相關資料應當歸檔備查。
市人大常委會20xx年的立法工作,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xx大、xx屆三中、四中全會等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推動中央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實現立法決策和改革決策相結合,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為梅州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制保障。
按照市委部署,在廣泛征求意見、調查研究、論證評估、統籌協調的基礎上,20xx年法規項目安排如下:
(一)報批法規案1件。
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
(二)提請常委會審議的法規案1件。
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條例。
(三)預備項目2件。
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梅州市清涼山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這些立法項目請有關方面搞好調研和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會按照“成熟一個審議一個”的原則視情況在20xx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審議。
20xx年,市人大常委會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依據立法法所賦予的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的立法權限,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努力實現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適應。繼續做好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報批工作,重點做好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條例的起草和審議工作,確保法規按計劃提請常委會審議。
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在市委的領導下,充分發揮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切實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統籌組織協調,加強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與市法制局、法規起草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明確責任,密切配合,積極推動立法進程。加強和改進法規審議工作,充分聽取各方意見,主動進行協調,廣泛凝聚共識。
探索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的立法理念和價值取向,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健全人大代表參與立法機制,更多發揮人大代表參與起草和修改法規作用;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健全法規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機制,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發揮好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的作用。
增強社會各方面對立法過程的了解和參與,使立法過程成為引導社會輿論、凝聚各方共識、普及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的過程,為法規正確、有效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十一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2011年立法工作計劃來源:中國.浙江人大網發布時間:2011-2-189:59:42http://d/sy/syxxllnew&g_id=ffb19174-0a30-4d5c-9953-3ee04e8903bb&t_id=cms_info2011年省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工作,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八八戰略”和“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按照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總要求,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不斷提高立法質量,為促進我省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浙江省人大常委會2011年立法工作計劃。
一、安排好法規案審議工作。
(一)繼續審議的法規項目2件。實施節約能源法辦法、實施食品安全法辦法已經省人大常委會初審,2011年繼續安排審議。
(二)初次提請審議的法規項目10件。具體是:科學技術進步條例(修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條例、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修訂)、資源綜合利用條例、禁毒條例(修訂)、河道管理條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修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修訂)、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修訂)。
(三)列入立法調研的法規項目28件。具體是:人民調解條例、國防教育條例(修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條例、循環經濟促進條例、工傷保險條例、旅游管理條例(修訂)、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促進條例、實施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辦法、電網設施建設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條例、公路養護管理條例、浙中城市群協調發展促進條例、雁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修訂)、實施防震減災法辦法(修訂)、農村合作醫療條例、濕地保護條例、森林公園管理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條例、農業機械化促進與農業機械安全管理條例、灘涂圍墾管理條例(修改)、錢塘江管理條例(修改)、海域使用管理條例、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土地登記條例、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實施代表法辦法(修改),工作計劃《浙江省人大常委會2011年立法工作計劃》。對上述法規項目,有關方面應當制定工作方案,抓緊調研和起草工作,為明年立法作好準備,個別條件成熟的,在2011年安排常委會會議審議。
二、加強溝通和協調,督促起草單位做好法規草案起草和提請審議工作加強協調,督促有關起草單位按照立法工作計劃確定的法規項目和審議時間,做到起草工作組織、任務、時間、責任“四落實”。有關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要提前介入法規草案起草工作,密切與起草單位的溝通聯系,把重大分歧解決在起草階段,提高法規草案的質量,確保按期提請審議。加強督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二類法規項目的調研,為做好明年立法工作作好充分準備。
三、督促法規配套規定的制定和修改加強對地方性法規配套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督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抓緊制定和修改法規配套規定,從制度上、機制上保證法規配套規定的制定工作,促進法規的有效實施。
四、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按照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要求,更加重視法規的修改完善,更加重視社會領域和民生方面的立法,促進經濟領域立法和社會領域立法及其他領域立法的均衡發展。進一步拓寬立法項目征集渠道,完善立法項目論證機制,增強立法項目選項的科學性、可行性,使立法更好地服從和服務于我省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堅持和完善常委會組成人員事先立法調研,不斷深化立法調研工作。選擇重要法規開展立法聽證和網上在線交流,進一步促進立法公開,擴大公民有序立法參與。進一步完善立法溝通協調機制,不斷形成立法工作整體合力。不斷豐富和完善人大代表參與立法的方式和渠道,更好地發揮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體作用。完善立法技術規范,提高立法技術水平。
五、加強立法宣傳培訓積極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本質特征、基本經驗及重要意義,不斷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后有關地方立法理論和實踐問題的研究。繼續采取立法重大事項新聞發布、法規實施座談、專題講座、條文釋義等方式,多渠道、多層次、多角度開展新制定法規的宣傳,完善法規宣傳機制,提高立法宣傳的針對性、實效性。加強業務交流和培訓,做好立法工作指導。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十二
20xx年,是“十三五”規劃關鍵之年,也是計生協事業發展具有承前啟后的重要意義的一年,沱湖鄉計生協圍繞中國計生協的工作部署和省、市、縣衛生計生委的中心工作,堅持穩中求進、改革創新,以增強計生協組織的生命力、凝聚力為目標,以加強基礎建設、強化計生民生服務、注重品牌主題宣傳等為重點,更好地發揮計生協在落實計生基本國策、加快計生工作轉型發展的生力軍作用,為促進社會穩定進步做出新貢獻。主要工作如下:
貫徹落實國家衛計委《關于在機構改革中加強計劃生育協會工作的通知》、《關于加強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文件,切實落實計生協工作和活動經費;完成“入序”、“參公”和機關“三定”工作,縣級配備3-5名專職工作人員;鄉鎮明確配備一名專職副會長,2-3名工作人員,抓好村級計生協規范化建設。
進一步加強計生基層群眾自治工作,做好宣傳、協助落實和維權服務工作,配合做好再生育人群的優質服務工作;及時修改完善基層群眾自治章程、計生村規民約,規范工作流程。總結和推廣流動人口計生“協會+黨支部”服務管理模式,進一步擴大流動人口計生協工作覆蓋面和影響力。
20xx年,主動適應新常態,努力開創新局面,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繼續推進“生育關懷幸福家庭”活動深入開展,全面做好人口基金各項工作,更好地為計生困難家庭服務。
1、計生特殊家庭幫扶(占項目資金比例20%):包括緊急慰藉一次性給予3000元救助,圓夢行動一次性給予1萬元限額內據實補助;特扶家庭綜合保險;親情牽手、結對幫扶、志愿服務等。
2、扶貧濟困(占項目資金比例30%):元旦、春節、“母親節”、“5.29”期間開展救助、慰問、幫扶活動,原則上按500-1000元標準救濟;對大病或發生意外事故的家庭進行緊急救助,原則上不超過5000元標準。
3、助學成才(占項目資金比例20%):對當年考取全日制本科院校的計生困難家庭新生,原則上按20xx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資助。杜絕撒胡椒面式平均資助,要把有限的資金真正救助到特別困難的計生家庭。
4、基層村、居委會計生專干家庭家庭意外傷害保險。
5、計生家庭優生優育保險。
6、暖心工程、點亮工程:為計生特扶家庭提供軟件產品,幫助提高他們的精神生活質量;為弱視少年兒童提供遠程弱視康復服務,幫助改善弱視少年兒童的視覺健康。
7、青春健康俱樂部:重點是提升項目水平,培養師資隊伍和管理人員能力,充分發揮青春健康俱樂部功效。
利用紀念中國計生協成立35周年、省計生協成立30周年和“5.29”會員活動日等,開展主題宣傳活動,圍繞重點項目廣泛宣傳衛生計生工作成就和經驗,發揮“三支隊伍”(計生協會員隊伍、人口國策志愿宣傳隊和人口國策志愿服務隊)作用,弘揚科學人口觀、新型婚育觀和幸福家庭觀。
鞏固和深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形成反“四風”長效機制,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認真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強化黨員教育監督管理,增強廉潔自律意識,保持和發揚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十三
為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2014年禁毒工作安排,不斷推動禁毒各項工作往縱深發展,全面實現創建?無毒單位?的總目標,再創禁毒工作新業績,現制定我局2014年禁毒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創建‘無毒單位’、構建‘和諧鞏留’?的總體目標,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并舉?的工作方針,明確禁毒責任,夯實基礎工作,強化預防教育,創新幫教形式,嚴抓重點整治為重點,把解決當前突出問題與推動禁毒工作長遠發展相結合,積極推進全局禁毒工作不斷深入開展。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十四
計劃生育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為進一步貫徹上級有關計劃生育工作會議精神,落實計生工作的各項任務、措施、目標,切實抓好我系統計劃生育工作,確保全系統計生工作順利達標。結合系統實際,制定本年度工作計劃及方案。
一、健全工作機構,落實工作責任
計劃生育工作是教育系統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為進一步加大
計生工作力度,明確計生工作責任,經研究,今年調整健全教育系統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由裴誠局長任領導小組組長、紀委書記李聯生為副組長,魏新萍、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教育系統計劃生育工作,計劃生育日常工作由魏新萍同志負責,并將系統內計劃生育工作列入年終目標考評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各地校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并指定專人負責具體抓好本單位全年計劃生育工作。
二、完善各項制度,落實計生措施
1、建立計生調查制度。一是各校要在年初對本單位的育齡夫婦計劃生育情況進行一次摸底調查,掌握實情;二是縣教體局每半年對全系統干部職工及流動人口育齡夫婦計劃生育情況進行跟蹤調查,發現問題,及時擬出處理意見,并向領導如實匯報情況。
2、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各校校長是本單位計劃生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計生專干是直接責任人,如有違反計劃生育現象,將追究當事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按政策嚴肅處理。
3、建立宣傳教育制度。堅持計生宣傳教育工作,宣傳計生政策和法律條規,宣傳教育干部職工育齡夫婦要認真執行計生工作要求,做到持證懷孕、憑證生育、杜絕計劃外生育。
4、堅持定期孕檢。要嚴格按照縣計生部門的要求,積極配合,認真參加環孕檢,如出現計劃外懷孕現象,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嚴格節育規定。各校要認真抓好干部職工育齡夫婦的節育工作。嚴格執行節育有關規定,不得利用結扎、上環弄虛作假,否則按違反計劃生育規定處罰。
6、堅決禁止選擇性別妊娠。凡妊娠16周以上醫學原因需要進行終止妊娠手術的,必須經縣計生委批準,到指定計生服務機構或醫療保健機構施行。凡符合生育政策懷孕后未經計劃生育部門批準而擅自進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夫妻,一律取消生育指標,且不再安排生育指標,如果再行生育,視作計劃外生育,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和經濟處罰。
三、落實利益導向,實行獎勵機制。
積極向系統內干部職工流動人口宣傳計生政策導向,引導育齡青年干部職工自覺計劃生育,鼓勵申領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并落實獎勵措施,按照《條例》規定,對貧困的獨生子女學生實行優先照顧減免學雜費。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十五
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聽取反貪污賄賂報告列入其中2013-4-276:27:44來源:《人民日報》(2013年04月27日04版)新華社北京4月26日電(記者霍小光、陳菲)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委員長會議日前分別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2013年立法工作計劃、監督工作計劃。根據計劃,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將審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等法律案、聽取審議關于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報告等。
2013年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開局之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加強重點領域立法,進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參與立法的工作機制,拓展人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加強立法調研和論證,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同時,要編制好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統籌安排未來五年立法工作。
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初次審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案、航道法、軍事設施保護法修正案、行政訴訟法修正案、社會救助法、中醫藥法等法律草案;繼續審議特種設備安全法、環境保護法修正案、商標法修正案、預算法修正案等法律草案;適時安排審議資產評估法草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和落實《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需要修改的法律。此外,列入立法預備項目、視情況在2013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審議的主要是,修改水污染防治法、著作權法、行政復議法、紅十字會法,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慈善事業法、單行稅法等。
在監督工作方面,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著力加強對經濟工作和重大民生工作的監督,綜合運用專題詢問、專題調研、跟蹤監督等方式方法,加大監督力度,增強監督實效,增強監督工作透明度。
今年常委會還將聽取和審議關于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城鎮化建設、農村金融改革發展、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等專項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于“十二五”規劃綱要實施中期情況的報告,以及年度計劃、預算、決算和審計工作報告。執法檢查和專題詢問是人大監督的重要形式,2013年將檢查可再生能源法、氣象法、行政復議法、義務教育法實施情況,圍繞傳染病防治、國家財政科技資金分配使用、農村扶貧開發等開展專題詢問。此外,人大常委會還將圍繞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情況等開展一系列專題調研,加強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十六
2017年公司綜合辦公室將根據集團總體發展戰略,緊緊圍繞公司的重點中心工作和集團對綜合辦公室的要求,特此制定綜合辦公室2017年度工作目標計劃。
一、行政后勤管理方面。
1、提高辦公室行政服務意識,優化辦公室人力組織結構提升服務能力。
(1)總務后勤工作事無巨細,擺正心態服務為先。后勤無小事,做好后勤服務保障是綜合辦公室的工作職能。切實做好會務安排及訪客接待招待工作,提升集團企業形象。做好辦公樓辦公環境、職工宿舍、職工食堂、塑木生產車間現場的環境衛生管理:
2017年春節前完成起草制定衛生檢查和督導相關管理規定流程,將辦公區域的安全環境衛生工作落實到部門,安全衛生3月份起依據衛生督察規定流程。將辦公樓工作區域的安全環境衛生落實到部門。4月至6月上旬創建評優處罰考評管理機制(列入職業安全衛生考評項目)并試運行。
7月份起將安全職業管理納入綜合辦公室工作常態化管理。12月中旬開始,對后勤、集團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等綜合辦公室工作績效評估總結,找出差距并在2017年工作中進行改進。不斷相互學習取長補短與時俱進,提高綜合辦公室人員自身的職業素養和業務能力,與集團同舟共濟,同命運共呼吸實現自身價值。
(2)加強后勤總務人力配置,提高服務能力。根據今年后勤工作狀況,后勤亟待增加1名水電維護崗位人力編制。2017年1月份向集團提請增加人力資源編制,爭取在2017年春節(1月底)前到崗。具體崗位職責工作和要求在招聘前,報人力資源部。
(3)2017年元月份(春節前)明確綜合辦公室人員工作分工,做到職責清晰工作目標任務明確。根據集團要求實現工作績效考核。
(4)積極做好各部門及項目工地相關工作的溝通協調,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2、率先垂范樹立節約意識,做好日常行政事務成本控制。
(1)按照集團公車管理、私車公用等車輛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做好公車使用管理和私車公用用車管控,做好集團機動車輛管理。提高各部門工作效率,進一步降低用車費用支出。3月份將出臺相關車輛管理辦法。根據集團用車規定出臺具體實施時間節點,將車管工作做實做細。切實履行自己的監督管理職責。
(2)加強辦公固定資產的管理,做好辦公用品的發放及管控。嚴格執行《職工手冊》有關辦公用品的驗收、保管發放制度流程。
3、規范綜合辦公室辦公流程。
下發集團綜合辦公室的所有文件、通知、材料函件(含電子文檔)等,辦公室造冊編號登記,根據具體要求由辦公室主任簽署意見流轉至總經理、董事長簽署閱辦意見,交相關部門或承辦人完成。辦公室負責跟催并將落實情況及時反饋給總經理或董事長。工作事項完成后,將相關圖表等材料作為附件存檔,收文存檔期限暫定三年,到期后造冊經總經理批準后銷毀或送有資質的單位處理。
(3)集團辦公室辦公行文。集團辦公室主責承辦對外申請、報告、請示等,集團各業務部門草擬的對外報告、申請、函件等上行文由辦公室登記分發文號,成文后留存原件存檔。集團內部各部門申請、報告、通知等上下行文,向辦公室申領文號并登記編號,成文并留存存檔。
(4)加強文檔資料管理。在做好收發文存檔管理的同時,外聯申報項目做到一個項目一份檔案。按申辦流程從集團批準確定立項到申辦成功。辦公室相關資料(含電子檔)編號按建檔。
二、產業政策經營外聯工作方面。
1、產業政策經營。
(1)2017年3月底前完成省高新企業認定上報,協調財務部、咨詢公司做好評估審核等相關事項,爭取2017年9月份申報工作完成。
(2)根據集團2017年總體生產發展規劃,2017年5月底前完成《投資500萬元塑木產能擴大項目》工信局立項,6月份完成項目節能評估及環境評估。并持續跟進工信局該項目后續工作進展。
(3)2017年度完善政策經營作業流程,使該項工作程序化、規范化,逐步達成產業政策經營產業化經營模式目標。
(4)多渠道收集獲取國家相關產業政策扶持項目信息。主動加強與省市區工信局、科技局、發改委、住建局、中小企業局及街道的溝通。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外聯負責人、行政專員(該工作項目將列為每月主要績效考核項目)每天半小時上網瀏覽相關政府門戶網站,了解政府產業政策導向及項目信息,由行政專員每周匯總項目信息。有價值的政策信息提請建集團申請內部立項啟動申報程序。
(5)12月中旬起編制2017年工作總結及2017年工作目標計劃及外聯年度經費預算。
3、外聯工作。
(1)積極完成董事長、總經理日常交辦接待任務及綜合辦公室日常對外接待工作。
(2)構建與政府相關業務部門和諧的工作關系和友誼。日常多溝通多交流,并采取靈活多樣的公關形式,培育暢通的工作渠道。為集團業務多元化發展打下基礎。
(3)外聯工作延伸,協調協助銷售部門提升集團知名度,拓展產品銷售市場及業務。
三、集團環境安全衛生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度,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3月底前完成安全保衛制度的制定,包括塑木公司、施工現場安保管理、施工安全審查相關制度起草工作于4月起開始實施。
(2)6月份起逐步將安保、生產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常態化管理并制定事故追究制度。7月至10月份強化綜合辦公室在安保、生產安全工作中的監督、檢查和指導職能,減少和杜絕生產安全事故、盜竊案件等安全事故的發生,避免員工人身傷害、集團財產損失。
2、做好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掌握基本的安全消防技能及職業安全健康常識,保護職工身心健康,保障集團公司生產施工工作的正常進行。
(1)2016年12月25日前完成制定2017年度集團職工生產安全培訓計劃,3月下旬至5月底完成各施工工地的安全保衛、施工安全初步培訓。6月份至12月份按培訓計劃適時進行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和材料存檔備查工作。安全培訓工作計劃,完成月度季度年度培訓工作。不走形式、不走過場,杜絕形式主義。培訓后對培訓效果進行考評,采取考試、問卷等不同形式評估,成績交人力資源部納入員工績效考核。
(2)指導集團各項目工地制定安全培訓工作計劃并按計劃落實實施。
(3)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管理。建立臺賬,證照到期提前一個月,提醒相關人員參加審驗換證。
3、強化集團安全工作的常態化管理。
(1)加強日常檢查力度,做到每周每月及節日放假前安全保衛檢查,督導集團各項目工地遵照執行。
(2)做好安全生產管理臺賬、安全管理相關作業表單的登記及存檔。例如消防器材每月巡檢表、每周安全檢查表、項目工地及門衛值班日志等。
4、編制事故救援預案,每年至少進行2次應急演練。
(1)2016年12月25日前,編制《緊急事故救援預案》、《緊急事件演練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綜合辦公室具體實施。2017年6月前、11月消防宣傳月各做一次《緊急事件救援預案》演練。
(2)相關文字材料、圖片存入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十七
×年,全市各級計生協會要認真貫徹好中國計生協第六屆一次理事會精神,緊緊圍繞新時期計劃生育工作新任務和協會職能作用的發揮,探索創新工作思路、工作機制和工作方法,落實優質服務活動,反映群眾需求,真正解決群眾困難,引導群眾執行和落實好計劃生育政策,為構建新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今年初,中國計生協和省計生協要進行換屆,召開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對當前協會的發展方向和新思路、新方法提出新的要求,同時對于各級計生協組織建設工作要有新的安排。因此,我市各級計生協要繼續加強組織網絡建設工作,要通過認真傳達貫徹中國計生協和省計生協六屆一次理事會精神,使各級計生協工作人員要真正認識到,協會組織建設是各級計生協會一項長期和艱巨的工作任務,要繼續為構建協會工作發展良好環境而繼續拼搏,進一步抓好“中央兩辦”號、號文件,××發號和省計生協、號文件精神的落實。屆滿的縣(區)、鄉鎮(辦)、要做好按時換屆,抓住換屆機遇,補充和增強協會干部力量,尤其抓好各級常務、專職副會長和秘書長的配備工作。各縣區要在建立企業和流動人口、市場計生協的基礎上,認真幫助、促進其健全工作制度,正常開展工作。每個縣區都要建立-個工作開展好,作用發揮強的示范性企業、流動人口和市場計生協會。鄉鎮、村級協會組織建設,要重點抓好專職人員配備到位,專職人員配備率要達到%以上,同時也要以抓好制度落實、制度規范來推動工作,減少三類協會,今年三類協會的比例要下降到%以下。消除“掛牌”協會,擴大一類協會的比例。要轉變作風,深入基層,幫助基層干部解決困難和問題,指導工作的開展,各縣區常務、專職副會長要保證在月和月前各上報一篇專題調研報告。
今年宣傳教育工作重點要繼續抓好:“一法三規一條例”、中國計生協和省計生協六屆一次理事會精神、關愛女孩、艾滋病預防和生殖健康為主要內容的宣傳;要重視抓好不同類型的典型事跡宣傳,運用典型激勵推動面上的工作;進一步保持“兩刊”工作穩中有升,做好讀刊用刊工作;要把“五二九”、“九二五”、春節等節日集中宣傳同日常宣傳結合起來,宣傳手段和形式要多樣化、經常化。今年我市要新建立個高規格的協會文化大院。各縣區計生協要和計生委宣傳部門密切配合,認真開展一次以上大型宣傳活動,同時要指導基層協會做好經常性的宣傳活動。在開展宣傳教育工作時,要注意宣傳的層次性和針對性,認真分析不同人群的心理特點和思想狀況,抓住帶有傾向性問題進行宣傳教育,要注意方式、方法,針對農村群眾思想狀況,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娛樂活動。
今年,要繼續擴大計劃生育村民自治試點,充分發揮計生協會在村民自治中的模范作用,要把工作重點放在機制和方法的創新上,搞好建章立約、完善民主監督機制。繼續推廣和完善計劃生育村情民意懇談會在內的民主評議制度、計劃生育村務公開制度,生育證公開發放、村干部職責、舉報獎勵制度等,使之系統化,規模化。要在協助村委搞好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的同時,主動配合村委開展好爭創“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先進模范村”活動。
一是要深化優質服務,拓寬服務渠道,提高群眾滿意程度,堅持以群眾要求為中心,把優質服務貫穿到“三生服務”中去,激發廣大會員和育齡群眾婦女參與計劃生育的積極性;二是要根據各自特色,主動整合資源,結合實際開展富有特色的便民服務活動;三是要繼續總結和發揮我市“六個結合”服務經驗,創造更好更完善的服務機制;四是在社區要建立“計劃生育綜合服務中心”,進行便民服務為育齡婦女、會員排憂解難。
去年,我市、縣區計生協都派人參加了中國計生協舉辦的地市級協會秘書長培訓班和縣區級協會會長培訓班,開闊了視野,學習了許多理論性知識,獲益匪淺。今年,市計生協和各縣區計生協要分別開展培訓活動,研討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協會工作,當前的重點工作以及實施程序,協會規范化管理操作要求等。并要將培訓計劃、培訓內容上報到省、市計生協。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各縣區要積極邀請省市領導參與培訓,指導工作。今年市協會打算在四月份舉辦一期全市培訓班,參加人員包括縣、鄉和部分試點村。
做好信息工作是加強自我宣傳、總結經驗、促進交流的有效手段。各縣區要將信息工作作為協會開展日常工作的重要內容予以重視加強,要將其與改進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有機結合起來,認真做好工作信息的收集、上報工作。今年市協會要將信息工作作為反映縣區開展日常工作的重要方面來衡量。今后全市信息工作要半年一通報,不僅要通報上報的信息數量,還要通報被省市采用的信息數量;不僅要將信息發到省計生協,還要發到縣區主管領導和計生委主任,要讓縣區的主要領導掌握協會的工作動向,督促工作水平的提高。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十八
(2009年12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委員長會議通過2010年3月30日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精神修改)。
2010年是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標志性的一年。立法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正確把握當前立法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深刻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要求,突出重點,抓緊制定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更加注重社會立法和資源環境保護立法,統籌考慮需要修改完善的法律,做好督促制定配套法規、督促指導法規清理、法律宣傳培訓和理論研究工作,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實現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目標。
一、安排好法律案審議工作。
按照實現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目標任務的要求,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2010年工作要點提出的指導思想和工作部署,在反復征求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區分輕重緩急,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對2010年法律案審議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繼續安排常委會審議的法律案9件。
月四審)等法律草案,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初審或者再審,2010年繼續安排審議。其中選舉法(修改)擬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
(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的法律案14件。
(1)2月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行政監察法(修改)國務院提請審議。
(八)委員長會議提請審議。
以上項目初次審議時間,可以視情適當調整。
(三)預備項目12件。
基本醫療衛生保健法、社會救助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修改)、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修改)、出境入境管理法、大氣污染防治法(修改)、能源法、考試法、電信法、資產評估法、兵役法(修改)、慈善事業法,有關方面應當抓緊調研和起草工作,視情況在2010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二、督促起草單位抓緊法律草案起草工作。
按照立法工作計劃確定的立法項目,起草單位要集中力量,抓緊起草工作。有關專門委員會要提前介入法律草案起草工作,密切與起草單位的溝通聯系,把重大分歧意見解決在起草階段,提高法律草案的質量,確保按期提請審議。
三、
督促指導做好法律配套法規制定、修改和法規清理工作。
按照委員長會議通過的《關于法律配套法規制定的工作程序》,有關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要加強溝通,督促國務院等方面抓緊制定或者修改完善法律配套法規,保證法律有效實施。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集中開展法律清理工作的基礎上,督促指導開展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清理工作,確保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法律法規清理任務。
四、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
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擴大公民對立法的有序參與,認真研究采納人大代表立法議案,運用多種形式更好地發揮各級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加強立法調研和論證,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加強立法技術規范研究和應用工作,抓緊立法技術規范(試行)。
(二)的研究工作。與時俱進,不斷提高法律案審議的質量。結合常委會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法律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地選擇一到兩件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法律,開展立法后評估試點工作,探索建立立法后評估工作機制。加強對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的備案審查工作,維護法制統一。
五、加強立法宣傳、培訓和法律理論研究工作。
做好常委會新制定法律的宣傳工作,特別是做好在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法律的宣傳工作,引導社會公眾正確理解新制定的法律,為法律正確、有效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選擇適當時機,采用多種形式,集中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本質特征及其在推動改革開放、現代化建設和依法治國進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強立法工作業務培訓,常委會法制工作機構舉辦地方人大立法工作機構培訓班。重點做好選舉法的宣傳培訓。進一步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理論研究。開好地方立法研討會。
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大全(19篇)篇十九
4、如《辦法》予以保留,則:
(1)《統計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一條所列行為、任用或聘用未取得統計從業資格人員從事統計工作、未按規定實施網上直報及社會調查機構違法調查、違法公布統計資料等行為的概念、情節如何界定。
(2)如何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結合統計工作實際,對行政處罰行為、種類、幅度進行細化、量化,制定科學合理的行政處罰(罰款)標準。
(3)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經催報后仍未按時提供統計資料、拒絕、阻礙統計調查等統計違法行為對統計工作的正常開展影響較大,處罰力度是否應該加大。
三、課題分解。
有關《江蘇省統計管理獎懲辦法》是予以保留,還是予以廢止,以及保留或者廢止后的相關問題(調研課題中3、4兩題)為各地必須調研內容。
有關《江蘇省統計管理條例》課題分解如下:
6、鐘樓區:對統計調查對象不接受統計調查義務的行為,如何界定、處置?
7、戚墅堰區:對統計調查對象不接受統計調查義務的行為,如何界定、處置?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地方統計立法調研將作為今年全市統計法制工作的重點內容,列入對各地的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展所長,各司其責。市局已經成立了由局長陳榮平任組長,分管局長吳志剛、總統計師楊敏等為副組長的省地方統計立法常州市調研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市的立法調研工作。各地也要抽選精干力量,成立由局領導為組長的立法調研組,擬定調研方案,并于3月31日前上報市局政法處。
2、深入調研。各地要抓好落實,按照時間節點安排好調研活動。要動員局內各部門、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和鎮(街道)統計機構積極參與立法調研活動,使得統計立法與統計工作實際緊密結合;要動員各種社會力量,以及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等專業力量,借力發力搞好調研;要采取深入鎮(街道)、企事業單位召開座談會,邀請法學專家召開研討會,走訪相關單位征求意見等多種形式,做到開門立法,集思廣益,確保取得實效。
3、力出精品。各地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要認真梳理調研成果,形成有價值、有分量的。
調研報告。
主要突出“新、高、實”新是指調研報告要是對國家統計法律法規的重要補充和完善,是其他省地方性法律法規未涉及或涉及不深的內容,要符合創新要求,人無我有;高是指調研報告要具有一定的理論水平,要有行政法理論支撐;實是指調研報告要切合統計工作實際,具有較強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各地的調研成果如果在起草地方性法律法規草案時被采用,或雖未采用但被吸納了精華,將在今年全市法制工作考核中得到加分獎勵各地調研報告分《江蘇省統計管理條例》部分和《江蘇省統計管理獎懲辦法》部分于6月10日前上報市局政法處。
為深入學習《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損害經濟發展環境行為的紀律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精神,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優化我市經濟發展環境,根據宜都市紀委《印發關于開展〈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損害經濟發展環境行為的紀律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執行情況立法調研的。
的通知》(都紀文[20xx]15號),現制定本局《暫行規定》執法情況立法調研階段工作方案如下:
一、調研目的。
通過對《暫行規定》貫徹實施情況的調查研究,了解實施成效,總結分析《暫行規定》實施的經驗和不足,為進一步落實《暫行規定》提供借鑒;分析《暫行規定》制度設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存在的問題,總結糧食部門建章立制工作經驗,為修訂完善《暫行規定》奠定基礎;推動《暫行規定》進一步落實,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我市科學發展、安全發展。
二、調研內容。
(一)《暫行規定》實施的效果。
1、《暫行規定》貫徹落實的基本情況(特別是適用情況)、取得的主要經驗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2、各科室、機關工作人員對《暫行規定》的了解程度和對《暫行規定》實施情況的評價。
3、依據《暫行規定》對損害經濟發展環境行為追究紀律責任的典型案例及其剖析。
(二)《暫行規定》的立法技術情況。
1、《暫行規定》中對損害經濟發展行為的情形設定是否全面、科學、明確,紀律責任追究方式設定是否合理,隨著實踐發展有哪些內容需要修訂。
2、《暫行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有無矛盾的內容,有無不銜接的地方。
3、《暫行規定》體例和框架、條文和字句是否科學、規范。
(三)對《暫行規定》貫徹實施和修訂完善的意見和建議。
三、具體安排。
(一)工作啟動(20xx年7月下旬)。
1、局機關組織學習貫徹省、市相關會議精神,制定下發本局具體工作方案。
(二)工作實施(20xx年8月)。
1、深入學習宣傳。組織黨員干部深入學習《暫行規定》,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為扎實開展立法調研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2、總結實施效果。認真總結《暫行規定》貫徹落實的基本情況、取得的主要經驗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3、廣泛征求意見。召開機關座談會,結合宣講《暫行規定》,認真了解損害發展環境的突出問題,征求對優化發展環境的意見和建議。
4、開展調查研究。對《暫行規定》的實效性、可操作性、適應性和技術性進行分析,提出修訂完善《暫行規定》的意見和建議。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研究進一步嚴明紀律、加大對損害經濟發展環境行為糾正和查處力度的辦法和措施。
(三)。
工作總結。
(20xx年9月上旬)。
1、撰寫《暫行規定》執行情況立法調研。
工作報告。
于20xx年9月7日前報紀委調研室。
2、結合立法調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意見和建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安監局成立以局長劉青為組長、局班子成員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紀檢組,鄒莉兼任辦公室主任,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
(二)抓好統籌結合。把開展《暫行規定》執行情況立法調研融入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特別是貫穿于改進工作作風、優化發展環境的各項工作中,與“三抓一促”活動相結合,與治庸問責相結合,切實做到統籌推進,確保工作實效。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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