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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故鄉故鄉讀后感(精選14篇)篇一
汪曾祺的《故鄉的食物》,樸實,卻觸動人的情思。
時光荏苒,有多少人漸行漸遠,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難忘。這就是《故鄉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懷念。
汪曾祺以他樸實卻詼諧的文字,訴說著自己的懷念,從“端午的鴨蛋”對高郵的懷念和自豪,“故鄉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義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對昆明的喜愛……很多很多,但這些更讓我們明白:美食,不僅僅是味蕾的滿足,還有情。
民以食為天,文字與食物,最美的結合。食物之美誘惑的是味覺,文字之美是一種升級,讓你有種酣暢淋漓的感覺,渾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會實現。
汪曾祺的感受,從古至今,何人不有?從蘇軾的“但愿人長久,千里共嬋娟。”王安石的“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到余光中《鄉愁》中鄉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郵票,一張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墳墓,一灣淺淺的海峽”,鄉愁四韻,對故鄉的思念,人人皆有,異鄉的食物,再鮮腴的食物,在無可方比的味道,和家鄉思念的沉淀相比,著實微不足道。
故鄉,美食中的回憶,永感激。
故鄉,味蕾中的纏綿,永品鑒。
故鄉,舌尖上的味道,永難忘。
初一故鄉故鄉讀后感(精選14篇)篇二
我的故鄉雖沒有名揚海外,也沒有華麗輝煌,但在我眼里,沒有一個人不說咱故鄉美。
我的故鄉是中國著名的教育之鄉,紡織之鄉,建筑之鄉,有世界第三大的南通家紡城。所以當有人問我你的故鄉是哪里?我會驕傲地說:通州。
我的故鄉不大,但我敢說我的故鄉別具特色。這里春天鳥語花香,油菜花布滿田野,香飄萬里,不時有蜻蜓或蝴蝶在花瓣上飛舞,它們無憂無慮地嬉戲著,遠遠看去,大片的油菜花與翩翩起舞的蝴蝶和蜻蜓構成了一幅醉人的風景畫,讓人觀賞之后心情舒暢。
夏天的通州又是另一番味道,熱火朝天,金紅一色。農民伯伯還忙著在田野里種莊稼,他們臉上豆大的汗珠,讓我想起種莊稼的人是多么不容易,我們應該珍惜他們的勞動成果。太陽如一個紅氣球一樣掛在天空中,十分耀眼,烤著大地,把田野染成金紅一色,熱烈一片。
秋天的通州是黃燦燦,碩果累累,涼風習習的。陣陣微風吹來,樹葉沙沙作響,路邊的向日葵也迎風擺動著,它們露出可愛的笑臉。果園里的果子個個都熟透了,顏色十分鮮亮,大個大個的,遠看,如一個個大頭娃娃!如果隨手摘一個,咬上一口,啊,是那樣的香甜可口。
冬天,對于我的故鄉通州來說,又是另外一番景象了。滴水成冰,銀裝素裹。萬物的喜好都相同了,都喜歡上了白色。踩在柔軟的雪地上,那是何等一種感覺,我無法用語言表述。地上的水潭有些已凍成冰塊,頑皮的小孩總喜歡在上面踩一踩,溜一溜。
當然,通州人一定也是最熱情、最好客的,他們那種待人接物的態度,我甚至都無法用語言來表述,就讓大家去想象吧!
通州,通州,美麗獨秀!
初一故鄉故鄉讀后感(精選14篇)篇三
這時,魯迅先生又寫道:“非常難。第六個孩子也會幫忙了,卻總是吃不夠……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錢,沒有規定……收成又壞。種出東西來,挑去賣,總要捐幾回錢,折了本;不去賣,又只能爛掉……”“母親說,那豆腐西施的楊二嫂,自從我家收拾行李以來,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個碗碟來,議論之后,便定說是閏土埋著的,他可以在運灰的時候,一齊搬回家里去;楊二嫂發見了這件事,自己很以為功,便拿了那狗氣殺(這是我們這里養雞的器具,木盤上面有著柵欄,內盛食料,雞可以伸進頸子去啄,狗卻不能,只能看著氣死),飛也似的跑了,虧伊裝著這么高低的小腳,竟跑得這樣快。”
這看似平凡又嗦的文字,其實正恰恰表現了中國人的那種愚昧,又恰恰體現了中國人的那種悲哀。對此,我也實在不想再說些什么,大家都能體會到。
最后,魯迅先生說:“我在朦朧中,眼前展開一片海邊碧綠的沙地來,上面深藍的天空中掛著一輪金黃的圓月。我想:希望本是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這實在是一種無奈的感嘆,一種凄涼。也許,我們永遠也無法體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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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故鄉故鄉讀后感(精選14篇)篇四
我的故鄉位于黑河沿岸,這里物產豐富,風景優美,素有“水果之鄉”的美稱。白里透紅的桃籽、紅艷艷的蘋果、黃澄澄的鴨梨、瑪瑙似的紅棗?而我最喜歡故鄉質樸無華的沙棗。
每年五一前后,沙棗樹便舒活筋骨、抽枝長葉。不久橢圓形的小葉上長出許多銀色小斑點。葉子雖然不起眼,卻孕育著博大的愛。
端午節前后,沙棗樹經過春風春雨的洗禮,便悄悄地開花了。小小的,米黃色的花朵散發出馥郁的花香,引來數不清的采蜜能手——小蜜蜂。
到了七八月,枝上便掛滿了一串串綠色的小豆豆——沙棗。此時的沙棗還未成熟,澀澀的。等到九、十月間,沙棗由綠變黃、由黃變紅,還散發著一股特殊的香味,這便是沙棗成熟的標志。你若是摘一個放進嘴里,軟軟的、甜甜的,吃了一個還想吃第二個第三個……這時候,人們總是忙里抽空,把沙棗撿回來,涼干收藏,便成為冬天極好的食品。
沙棗不但花香果美,而且有頑強的生命力。它不講究土壤的貧脊,不論在沙漠還是在村頭巷尾,只要有泥土、有水份,都能生根發芽;它不占有人們的勞動,不用澆水施肥,修枝打插都能自己生長。它根系發達,鉗子一般的虬枝牢牢盤根錯節地埋在泥沙下面,防風固沙。因此故鄉的人們總是把它視為抵抗風沙和干旱的能手,是最可愛的樹。
今天,在建設小康社會的道路上,不是也有這樣的人嗎?他們不為名,不為利,兢兢業業的勤懇工作,默默無聞地奉獻著,他們才是最可愛的人。
我愛你,故鄉的沙棗樹,我愿做像你一樣的人。
初一故鄉故鄉讀后感(精選14篇)篇五
這是一本關于藝術的書。書中作者抒發了對中國歷朝歷代的陶瓷器皿、來自名山大川的奇石異卉、書畫,及一些世界名畫的欣賞和對幾位藝術大師的議論。這些名畫和大師們的作品,是人類藝術的瑰寶,他們棲身在世界各地的博物館中,被無數愛好者膜拜。
本書的作者是上海作家協會副主席趙麗宏所著。之所以取名《靈魂的故鄉》,全由作者對畫家高更(油畫大師,名畫《山腳下》的創作者)離開他熟悉的繁華都市,在遙遠貧窮的塔希提島上找到了他所向往的藝術和人生。在常人眼里,這有點不可思議,但畫家對他的選擇致死不悔,他把在海島上尋求到的歡樂與美定格在畫布上,成為不朽的藝術。高更是在塔希提島,可以說是貧病交加的客死他鄉,但是人們在他的小屋門口看到一塊牌子,上面是高更自己刻的字“快樂之家”。由此作者感慨畫家找到了靈魂的故鄉。
“羅丹的兩刀”這一章節中是這樣寫的。有人問羅丹:雕塑的訣竅是什么?羅丹回答:鑿去多余的一切。這真是極其精彩、及其精辟的結論,高度概括了雕塑家的創作過程。然而、何為必要,何為多余,這也許要使所有的藝術家反復思索斟酌,甚至苦惱,羅丹自己也不例外。有時候連人的雙手也成為多余,這似乎不可思議。羅丹用無數心塑成了巴爾扎克雕像,身披長袍的文豪高昂著雄獅一般粗狂威武的頭顱,傲然面對著污濁的世界,長袍中伸出一雙手,一雙精細的、有力的、活靈活現的手,這雙手寫出了《人間喜劇》的手,曾使雕塑家花費了許多的功夫。然而當有人指出這雙手和整個作品粗狂雄健的風格不協調時,羅丹毫不猶豫的削去了那雙進行雕鑿而成的手。這狠心而又大膽的兩刀使《巴爾扎克》成為一尊獨具魅力的不朽之作。
羅丹的這兩刀,使所有從事藝術創作者的人都得到了啟示——為了得到藝術的完美,必須盡可能地刪除一切冗枝贅節。有時候你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動了很多腦筋,留了許多汗水,卻造就了一些節外之枝,寫詩、作文、編戲、繪畫,都會遇到這種情形。這時候,不妨學一學羅丹。如果發現贅筆而不愿意刪除,那大概永遠也成不了一流的藝術家。深思,難道只有藝術創作上是這樣的嗎?……大師說的真好:鑿去多余的一切。
“圣母與民女”中說道: 達.芬奇500年前的預言在當時引起了整個世界的驚訝。現在看來并不是異想天開,人類的飛翔早已超越了地球。在達.芬奇的年代,還沒有解剖學這門科學,人類對自己身體的了解非常可憐。達.芬奇冒著風險解剖尸體的故事,幾百年來一直廣為流傳。在中世紀,這樣的行為被認為是對上帝的冒犯或者是瘋子行為。在黑暗中,年輕的達.芬奇就著微弱的燭光解剖尸體,研究人類的肌肉骨骼和身體的結構,需要何等的勇氣和膽量。被解剖的尸體不會醒來,而正是因為對人類的構造有了科學準確的了解,作為一個現實主義的畫家,他的作品中所展示的人物形體,可以說是無可挑剔。即使是在攝影術高度發達的今天,達.芬奇依然顯示出了他的高超。很多畫家可以根據照片把人的形態和肌膚描繪得分厘不差、纖毫畢現,然而和達芬奇相比,在真實這一點上,仍然看不出有多少高明之處。而對達芬奇而言,在他的時代能將寫實的風格發展到這樣,實在是一種了不起的發明和創造。這樣的發明和創造,正是建立在科學的態度上。
每次翻開這本書都感覺是站在博物館的巨作前,它告訴我有關這件作品的作者的經歷、創作背景、作品的亮點……從中獲得的不僅僅是美得感受,更是對藝術家創作精神的尊重、人格的尊重。
初一故鄉故鄉讀后感(精選14篇)篇六
時間過得真快,一晃了,我已經不是小孩了,而是開了公司當上了大老板的大人了,也都也該回家鄉看看了。
一進村口,我就看見了柏油馬路上不但比以前寬了而且還比以前干凈了許多,因為有機器人在打掃,人只要坐在家里用監控看著就行了,現在村子里的人都講文明了,不像以前垃圾亂扔,也不像以前一樣把器材破壞,令我最想不到了就是現在的高樓大廈了,一座座平方如今變成了一棟棟60多層的樓,變得真是太好了!這時該見見我的家人了,我找到了我家的樓房,一到家我急忙敲門,一看是一個白發蒼蒼的人給我開門,我想:這是誰呢?使勁一想哦原來這是媽媽,媽媽、爸爸看見我回來了很高興,于是我就帶著爸爸媽媽一起去玩了,回來之后我就想:是不是該見見我的同學了?”
初一故鄉故鄉讀后感(精選14篇)篇七
看完魯迅先生的《故鄉》,我頓時覺得有些失落。魯迅的兒時好朋友閏土,經過漫長的時間不見,竟與魯迅存在著一層“可悲的厚障壁”。剛要與閏土再見面時,魯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記憶又從新浮起。可見到閏土后,卻發現閏土與他疏遠了,魯迅感到非常難過,也為這個間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閏土也并沒忘記和魯迅兒時的快樂時光,只是他覺得不能像兒時那樣“不懂事”,他們有著階級的差異,在那時,他們有著大人們所沒有的天真。仔細品味他們的話,小時候的“閏土哥”“迅哥兒”以及長大后的“閏土哥”“老爺”這其中有著多么微妙的變化啊!變的是閏土,他忘記了童年的真誠的友誼,這樣,他就失去了一件寶貴的東西。
《故鄉》中描寫了“回憶中的故鄉”和“眼前的故鄉”,兩方面形成鮮明對比,突出了主題。這個對比又是由一系列的對比描寫組成,包括少年閏土與中年閏土在語言、外貌、行動和心理上的對比;楊二嫂由“豆腐西施”變成“圓規”的對比;少年閏土跟“我”的友誼與中年閏土跟“我”的隔膜的對比;“我”跟閏土的隔膜與宏兒想念水生的對比;以及蒼黃的天底下蕭瑟的荒村與月夜西瓜地的美景的對比,等等。通過這一系列對比,不僅表明在苦澀嚴峻的現實生活面前,作者夢幻破滅的悲涼心情,更抒發了對人與人不再隔膜的“新的生活”的期盼,從而充分表現了小說的主題。
雖然魯迅書上說他離開自己的故鄉沒有特別不開心的,但是他的心里還是挺舍不得那兒的,舍不得那兒的人們,舍不得那兒的環境。舍不得那兒的點點滴滴,他一定很痛苦,因為他深愛自己的故鄉!深愛自己的祖國!他希望自己的故鄉自己的祖國能快點強大起來,人民富裕起來!
最后,魯迅通過自己的想法結束了這篇文章,他想告訴我們,無論我們身在何處,心中一定要時時裝著自己的家鄉自己的祖國,因為她是我們永遠的母親!
初一故鄉故鄉讀后感(精選14篇)篇八
魯迅,偉大的文學家、翻譯家和新文學運動的奠基人。
魯迅寫的《故鄉》,講述了他與閏土小時候的一些事情。閏土會捕鳥、看瓜,魯迅在那段時間很快樂,可正月過了,閏土必須回家。一開始,他們還相互送了幾次禮物,但后來再也沒有見面。我明白了:快樂的時光是短暫的,只有好好珍惜時間,快樂才是永遠的。
可小時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費時間。有時,晚上有一個十分好看的電視,就看了起來,看完了才想到作業沒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業,馬虎潦草,效率很差。隨著年齡的增長,漸漸懂得珍惜時間。
“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這句諺語大家應該不陌生吧,也告訴我們應當珍惜時間。
魯迅先生曾經說過:時間就是生命。無端地空耗別人的時間,其實是無異于謀財害命的。瞧,這就是魯迅先生的名言。讓我們把它作為座右銘吧!
讀了《故鄉》這本書,我有許多感觸。
小說描寫了作者魯迅兒時在故鄉的生活和現在真實的故鄉對比,揭露帝國主義的侵略,封建帶給人們的苦難與舊時代的黑暗社會與痛苦抒發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強烈欲望。
魯迅曾經在日本留學學醫,認為救死扶傷還不如成為作家讓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敗侵略者。
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閏土,少年的閏土還是一個勤勞善良膽大活潑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為社會的壓迫使他變成一個迷信麻木的人。
從閏土身上可以看出舊社會的黑暗與勞動人民的苦難,我們應該為我們生活在一個和平而又繁榮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魯迅先生在小說最后寫道:“我想希望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正如這地上的路:其實世界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這句話表達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實現夢想這還是不會成功的。只有踏上這一條路,勇敢的去實踐去追求你想要的這才是真理。
我們應該報答現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現在的時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夢想。
老舍也是因為黑暗社會的壓迫而不得不自殺,從而失去了中國第一個諾貝爾文學獎的機會。他筆下的祥子和閏土一樣如此。
就趁現在,珍惜現在的時光,好好學習,努力的去實現自己的夢想吧!
讀完魯迅先生的《故鄉》這篇文章,我最想說說文中的閏土了。
魯迅在文中回憶閏土是講了一個活潑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藍的天空中掛著一輪金黃的圓月,下面是海邊的沙地,都種著一望無際的西瓜,其間有一個十一二歲的少年,項帶銀圈,手捏一柄鋼叉,向一匹猹盡力地刺去,那猹卻將身一扭,凡從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個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閏土和魯迅認識了,并成為了形影不離的好朋友。那時,閏土的家境雖然不好,但是他見多識廣,知道許多事。魯迅的家境很好,是個地主少爺。卻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閏土還想他講了許多稀奇的事:獾豬、刺猬、角雞、鵓鴣……使魯迅終生難忘。
讀了《故鄉》這本書,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話是這樣寫的:“我在朦朧中,眼前展開一片海邊碧綠的沙地來,上面深藍的天空中掛著一輪金黃的圓月,我想:希望本是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這句話對當時和現在都有著獨到的詮釋。《故鄉》這本書。它主要是想告訴人們空有希望不去奮斗,那希望也就無所謂有,而如果為了希望去奮斗,那希望也就無所謂無。雖然實現“希望”困難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實踐了,那么就會有實現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輩輩用自己的雙腳走出來的路,是祖先們實踐出來的路,也是祖先們探索出來的路。
剛開始我讀《故鄉》時以為太無聊了,常常浪費時間,寫作業不認真。匆匆忙忙地寫,馬虎潦草,效率很差,隨著年齡的增長,我才知道原來讀書是多么的有趣,也漸漸懂得了珍惜時間。還記得:“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這句諺語嗎?相信大家不會陌生吧,而這句話的含義就是在告訴我們應當珍惜時間。
魯迅先生曾經說過:時間就是生命。無端地空耗別人的時間,其實是無異于謀財害命的。瞧,這就是魯迅先生的名言,讓我們把它作為座右銘吧!
放下書,抬起頭,望著窗外唧唧喳喳叫著的鳥雀,落在電線桿上,心中也為魯迅惋惜那段友誼。想著:我會和我的朋友像這樣疏遠嗎?淡淡的,心中一松,不會的,現在可不是那墮落時代,連故鄉也不會離我遠去,朋友我更會永遠記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撿貝殼……”“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來到的時候,魚都像青蛙似的有兩只腳……”“老爺……”“這就是水生,我家現在困難,我……”
閏土那經過三十年磨損而相差巨大的話語,久久回蕩。
三十年后,因為那封建社會的帝國主義,使兒時天真活潑,健康快樂,見多識廣的閏土,不見了;帶來的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民,手也不像當初那么細嫩,而是滿手褶皺,口子;眼深陷進去,看起來似乎有什么煩惱令他睡不著覺。在他的家里,多子,饑荒,苛稅,兵,匪,官,紳,都苦得他像一個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這么被泯滅了。
那時,魯迅第二次見到閏土的時候,閏土叫了魯迅一聲老爺,讓魯迅好不驚訝。
當魯迅母親說:“不要叫他老爺了,還是照舊,叫迅哥兒。”
他卻搖了搖頭,說:“老太太說什么呢,這不和規矩,不行。”
魯迅的心也頓時涼了,心中的那些話語也漸漸消失了,一時竟不知說什么好。一顆主仆關系的種子,已在閏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說什么也覺得陌生。
這就是封建社會的帝國主義造的孽。
在篇小說中,魯迅主要表現了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對客觀現實的反映,作品通過記憶中的故鄉和現實目睹的故鄉對比,揭露帝國主義的侵略,封建主義的壓榨給人民造成的苦難,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農村破產,農民痛苦生活的現實。
另一方面,集中體現了魯迅先生對“人性”探索的意義。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會傳統觀念的影響,勞苦大眾精神上受到極大束縛,古訓筑成的高墻,使人與人隔膜起來。突出反映了魯迅對“國民性”的拯救。
我們改變不了環境,于是只有隨著環境所變。而閏土就是這樣,有事我也想,他是長大了,還是變傻了,友誼畢竟不是用身份地位與金錢可以衡量的`啊。
我們也會嗎?不,不會的,我們有最好的朋友,永遠都是朋友。我們不會忘記,我們的關系不會有隔膜。
想必大家都知道這本《故鄉》是魯迅先生寫的。在這里,每一個靈動的文字都是一節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動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駐心底的風景。
此書中,有很多文章。讓我記憶深刻的,就是阿長與《山海經》了。阿長是魯迅兒時的保姆,這篇文章記敘了“我”兒時和長媽媽相處的七件事,刻畫了一位雖然沒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熱心幫助孩子解決問題的保姆形象,我覺得魯迅先生對她充滿了尊敬、感激和還念之情。
還有魯迅與兒時閏土的喜愛,可真有趣!但中年閏土可不一樣了,閏土說出來的第一句話就是:“老爺!……”我們就知道,他們之間已經隔了一層可悲的厚障壁了……變化真大。
在這里還有許多著名的文章:瑣記、吶喊,狂人日記、阿q正傳、仿徨……。
這本書使我印象深刻。
幾周前牟老師就推薦《故鄉》這篇文章讓我們讀,文章的作者就是被稱之為“民魂”的魯迅先生。
《故鄉》講述了魯迅先生回故鄉的故事。
本文描述了魯迅先生與故鄉難以割舍的鄉情,對少年閏土的美好回憶,楊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魯迅先生再見到分別三十多年的閏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魯迅先生遠離故鄉,內心的悲哀和希望。
魯迅先生對閏土的描寫用了很多的筆墨,先是詳盡的回憶作者少年時與閏土在一起的快樂,天真的少年不會因為身份的不同影響他們純真的友誼。再講述作者三十年后見到閏土時的情景,魯迅涌在心頭的那些快樂的事兒還未連珠炮的吐出來,就被閏土的一聲“老爺”給生生壓回去了,從驚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閏土的心靈已經隔上了一層可悲的厚壁。我相信,這一聲畢恭畢敬的稱謂對魯迅的打擊是巨大的,從少年無話不說的好朋友到低下頭來叫“老爺”,再到為了生計在草灰里埋盤子,機智勇敢的少年變成了辛苦麻木的閏土,這讓魯迅倍覺世態的炎涼,和底層人民的無奈。這是人性的悲哀,是時代的悲哀。
文章還描寫了二十年前賣豆腐的楊二娘,從“豆腐西施”到現在的高顴骨薄嘴唇,圓規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語言,自私的行為,無不讓作者感到悲涼,故鄉對他再也沒有了什么留戀。
作者內心氣悶,但又從后輩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們的將來能真正好起來。
從魯迅的《故鄉》中,我們可以看到魯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塵封的大院。童年的魯迅,仿佛是一個生活在天堂的魔鬼,豐衣足食卻寸步難行;而閏土則是生活在地獄的天使,生活艱辛但充滿快樂。閏土的童年必須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樂。魯迅的童年雖豐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著“之乎者也”。
閏土還可以去做無窮無盡的新鮮事,看無邊無際的海洋;而魯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沒有了自由,多少財富都是破銅爛鐵。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畢竟是幾十年前的封建社會,離現在已經有那么漫長而浩瀚的一段歷史。可是,到了現在的社會,大人們還是大同小異、異曲同工地為我們打造一個標準童年:束縛。
我覺得束縛再加上比較再加上無窮無盡的學習,與監獄相比也已經只有毫厘之差了。作為社會未來的新動力,我們的生存狀態難道沒有理由受到關注嗎?大人們總是以為吃飽穿暖學習好,就是一個孩子的全部,可這些卻恰恰是我們這些孩子最忽略的。我們需要自由,我們要親身經歷,我們也要知道許多新鮮事,我們要一個快樂的童年,我們要逃離束縛!
《吶喊》是魯迅先生自《狂人日記》后的第二本經典小說集,是世界的名著,這本書中有些文章是我們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鄉》,《藥》,《孔乙己》。在《藤野先生》中魯迅先生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在日本的首都東京留學時,看到和聽到當時中國人民的麻木不仁從而使魯迅先生強烈的愛國意識蘇醒。當然,在《吶喊》這本書中,像這樣的文章還有許許多多,魯迅先生寫這些文章是為了讓當時的中國人民看了以后,能夠清醒過來。
我學習了一本魯迅的作品——《故鄉》。故鄉主要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講述的是魯迅對童年往事的回憶,魯迅先生用純樸的語句的刻畫了自己難以忘卻的人物形象及其特點。第二部分講魯迅的著名小說,其中便有家喻戶曉的《阿q正傳》,更有婦孺皆知的《孔乙己》。
故鄉以少年閏土的形象為中心,描繪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藍的天空中掛著一輪金黃的圓月,月下是海邊的沙地,種著一望無際的碧綠的西瓜。少年閏土有一副“紫色”的圓臉,脖子上帶著“明晃晃”的“銀白”色項圈,海邊有五色貝殼,“紅的綠的”都有,鬼見怕也有,觀音手也有,還有各種顏色的鳥類:稻雞、角雞、鵓鴣、藍背……在這里,沒有一種色彩不是鮮艷的,明麗的,任何兩種色彩之間的對比都是鮮明的,它們構成的是一幅“神異”的圖畫,一個五彩繽紛的世界。“一個十一二歲的少年,項帶銀圈,手捏一柄鋼叉,向一匹猹盡力的刺去,那猹卻將身一扭,反從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聽,啦啦的響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輕輕地走去……”它幽靜而不沉悶,活潑而不雜亂。靜中有動,動中有靜,和諧自然,是一個令人心曠神怡的世界。
看完《故鄉》中那個見什么人說什么話的豆腐西施還有劇中主人公從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銀項圈的小英雄閏土見到老爺時歡喜而又凄涼的神情,從而體現了當時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勢力壓迫和打擊下的情形,當然在吶喊這本書中,像這樣的文章還有很多,魯迅寫這些文章是為了讓當時的中國人看了以后能夠清醒過來,激勵半夢半醒的國人,用還有指責和批評的語言說明當時社會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國人早日蘇醒,重整我中華雄威!
魯迅先生曾經說過:時間就是生命。無端地空耗別人的時間,其實是無異于謀財害命的。我們應當珍惜時間。
初一故鄉故鄉讀后感(精選14篇)篇九
這個故事主要講述了在奧沙克區一個叫比利的男孩靠自己勤勞的雙手,歷時兩年實現了自己的夢想——擁有兩只獵犬。從此他們形影不離,并肩作戰,贏得了大賽的冠軍,最后他的兩只獵犬為了救比利,死在了山獅鋒利的爪下,那兩只獵狗的墓間,長出了一叢絢爛的紅色羊齒草。
這是一個感人而勵志的故事,小主人公為夢想堅持不懈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他為了實現買到兩只獵犬的夢想,一個十一歲的孩子,用了整整兩年時間不停勞作,雙腳劃出血淋淋的傷痕他不顧。當每次只能收入一、兩美分時,他沒有因為距離目標遙遠而放棄。因為他有堅定的信念,他要得到兩只獵后終最后終于攢夠五十美元的時候,他捧著錢罐流著淚,把錢數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正如文中爺爺說的:“”這是用誠實工作換來的錢。”此時我的淚水也奪眶而出,不禁為比利感到高興。是的,我們要靠自己的雙手,辛勤的勞動去創造生活。有夢想,去堅持,跌倒了爬起來,只有堅持下去,才會有實現夢想的可能。“我們命定的目標和道路,不是享樂,也不是受苦,而是行動,在每個明天要比今天前進一步。”亨利。沃茲沃斯的這句話正詮釋了比利的精神。
讀著比利的故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記得打乒乓球的時候,打了一盆又盆球,渾身酸痛,手臂發麻。我一次又一次的對自己說太不容易了,我要放棄。讀了這個故事后,我不禁問自己,我難道不應該為自己的夢想堅持嗎?打乒乓球還能比比利的兩年辛苦勞作更累嗎?我和比利可是同齡人啊。是啊,我應該向比利一樣。不輕言放棄。為了自己的乒乓球夢,我應該勤學苦練。草木不經霜雪,則生意不固。吾人不經憂患,則德惠不成。我不禁在心里對自己吶喊:加油,健丞,像比利一樣逆風飛翔。
莎士比亞說:在生命的顛沛流離中,最容易看出一個人的氣節。我們這一生,并不止于生于渺小與等待死亡,而應該向苔花學習,哪怕如米粒一樣微小,在春風陽光照不到的地方,依然像美麗高貴的牡丹一樣,大膽自豪地盛開。
當我合上這本書,我的眼睛控制不住地濕潤了。比利、老安、小丹在樹林中獵浣熊的情景在我腦海中像放電影一樣一遍遍回放。當面對五十美元巨款。比利那句:不管怎樣,我一定要想出辦法。也一遍遍在我耳邊回響。當我讀完《紅色羊齒草的故鄉》那一株紅色羊齒草永遠刻在老的記憶之中。
初一故鄉故鄉讀后感(精選14篇)篇十
“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這是許多中國人心中的魯迅。然而,作為一個偉大的歷史人物,魯迅絕不是短短一句詩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時候,我對這些“所謂大作家”是很不感興趣的。記得最“害怕”的兩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魯迅,寫了那么多好長的課文還要背全篇,何況這些課文一點也不“好玩”,簡直是受罪!一向到初中,魯迅留給我的印象,便僅僅是那一篇刪改過的《故鄉》——《少年閏土》。
隨后,《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藤野先生》、《阿長與《山海經》》,接連給了我數次重新認識魯迅的機會。隨著年齡的增長,知識面漸漸擴大,我也漸漸明白了他為什么能擁有“民族魂”這般偉大的稱呼。然而,人們口中那個“戰士”魯迅、“批判家”魯迅卻遲遲未出現,出現的更多的是講師生情、親情、友情的魯迅。
直到《故鄉》出現了。
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當于四五篇短課文的小說,將以往我們對《少年閏土》的一種情懷提出來了。12段到30段沒有什么變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卻筆鋒一轉,“畫風突變”,尖酸刻薄的楊二嫂出場,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變化的閏土,這就不僅僅是一篇小說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寫了“變”。閏土和楊二嫂在以前是完美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此刻,過往如一場醒來的美夢,或者說此刻是一場噩夢。
之后,作者寫了“變”的原因---這是文章的核心。長大的閏土有了階層意識,與作者有了隔閡。這是一種毒害,是封建思想對現實主義者、對千萬人民的毒害!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這才是魯迅的文章----要喚醒麻木的人們。喊口號的文章是沒有用的,像魯迅這樣的小說、散文,加上時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條獨一無二的救國路,也成就了這樣偉大的作家。
最終,作者留下了“期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與閏土的孩子絲毫沒有隔閡,沒有階層的隔膜,就像以往的“我”與少年閏土一樣,而作者最期望的是孩子長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閏土的杯具。僅有時代“變”,才能改變這一切。對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此刻,我最終明白為什么小學課本里僅有《少年閏土》了。對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僅有長大了,才會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質。我相信,即便魯迅在世,他也會這樣選擇吧。這就是《故鄉》,完美而黑暗的復雜社會,一群變化著的人們......
初一故鄉故鄉讀后感(精選14篇)篇十一
我讀過許多關于狗的故事,但讓我印象最深刻的,還是《紅色羊齒草的故鄉》。
男孩比利的愿望就是要一對浣熊犬,因為家庭經濟的關系,父母一直沒有同意。比利就準備自已存錢買,他開始設捕獵夾、捉龍蝦、抓小魚和挖蔬菜給捕魚人。采果子送到爺爺的店賣……經過兩年的努力,最終比利終于得到兩只心儀的浣熊小獵犬——老丹和小安。
比利和他的獵犬一起捕獵,甚至還捉住了浣熊鬼。比利帶著他的獵犬參加了捕浣熊大賽,獲得了選美大賽和捕浣熊的冠軍,得到了極高的聲譽。
讀了這本書后,有三種力量深深打動了我:堅持、合作、忠誠。
初一故鄉故鄉讀后感(精選14篇)篇十二
昨晚夢到我和高中好友合力救了一個人,一個小說里的人,然后被警察找到,我們驚呼,我國法律不允許這樣的,這是私藏罪犯......
……嗯……這本來就是一個記錄做夢的號……。
我和歐陽要幫青柳雅春逃出國內,在一個渡口,有便衣警察追他,我們攔住警察,青柳雅春過了鐵索橋以后用刀割斷了大橋,警察過不去了,就走了。
后來我回去的路上過河卻不小心掉進江里,水越來越深…岸邊無人救我。忽然洪水就把我沖到了淺灘……我得救了,身上的羽絨服巨沉。
在我對《金色故鄉》著迷的時候,我十分堅信青柳雅春,對他同情,為他祈禱,我想如果我遇到這樣的人也一定會幫他。但是夢里我的確幫了他,卻被后果嚇到驚醒,看來我還是怕牽連自己……我那么佩服小說里的那些人,那些幫助過青柳雅春的朋友、前戀人、路人、警察、前同事……那一個個充滿正義感的人。
正義一直在,屈辱不算什么,懂你信你的人會一直站在你身后。
對不信任你的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快跑吧。
初一故鄉故鄉讀后感(精選14篇)篇十三
這個題目挺有趣:《追故鄉的人》。
看著這些淡樸的文字,想到的都是鄉間農事,心中有的更是共鳴,不能言傳,卻感受到了作者對原本鄉間的懷念。零碎的文題,有的只有一個字,有的有兩個字,不是很長,卻是我這個孩子感到了一種幽幽的回音,這老物件們的思想呵,那么詩情,那么優美,以最質樸的訴說使我們從塵世的喧嘩回到了淡淡的過往,這過往是灰色的,很細膩,卻更加的蒼老,就如同那書中的一張張黑白的插圖,那么的古樸,充滿著一股曠野之力,深沉而憂傷,憂傷得不是它們離開自己,而是所有的鄉村,將不像原來一樣存在。他追的,恐怕就是鄉情了吧。
這本書,語言是質樸的。記得作者寫到殺的雞時,聯系了人的生活。人能把雞吃了,雞若是可以,也能吃人。作者用這個例子證明了人性的貪婪,也暗示著,鄉村快不復存在。原來的世界,在作者那懵懂的世界,是“追”——追星星,追月亮,追磨坊,追風,全是少年的青春,到今日,只能追那已逝去的故鄉了。
這本書更是喚醒了我心中沉睡的美景,試想,鄉村之晨,花草樹木,莫不生長,蓬勃生機,更是惹人喜愛。讀好書如同與一個高尚之人談話,讓我無時無刻提醒自己,改變自己心中的污點吧,追追你那樸實自然的故鄉吧!
朝花,是得拾的;舊事,是得提的。別讓質樸,成殤。
初一故鄉故鄉讀后感(精選14篇)篇十四
也許是由于讀者和評論家精彩評價的緣故,當我第一眼見到《紅色羊齒草的故鄉》這本書時,就已經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輕輕地翻開書頁,展開了閱讀之旅……這是一個讓我內心一次次震撼,讓我一次次落淚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節在我腦海中始終揮之不去。
這本書主要描寫了少年比利一直渴望能夠擁有屬于自己的獵犬。經過不懈的努力和辛苦的勞動,比利終于如愿以償地得到了一對非常可愛的棕色小獵犬——老丹和小安,并且在爺爺和爸爸的幫助下,兩只獵犬被訓練成狩獵高手。勇敢忠誠的老丹、機敏睿智的小安與比利朝夕相處,一起穿越山頭捕捉浣熊,結下了生死與共的情誼。在一次狩獵時,比利遭遇兇惡的山獅,生命受到威脅,危在旦夕。老丹為保護自己的主人與山獅奮力搏斗,用生命捍衛了自己的職責與尊嚴。深情的小安不愿獨活于世,拒絕進食,絕世而亡于老丹的墳墓上。比利搬家時,去老丹和小安的墳墓告別,他驚喜地發現它們的墳頭長滿了象征真愛、純潔,據說只有天使才能播種的紅色羊齒草。
在書里我讀到了主人公比利所擁有的愛,那是他爺爺和父親為培養他成長為優秀的獵人,而給予無私偉大而又默默無聞的愛;更有比利和老丹、小安之間情真意切,榮辱與共的生死之愛。我也讀到了比利、老丹和小安那堅定不移的信仰,英勇無畏、不畏艱險的拼搏精神,以及他們勇于擔當、一諾千金的責任感;更有比利、老丹與小安之間彼此的信任、忠誠和堅持,以及不離不棄,矢志不渝的友情,這些無不令我肅然起敬。
看完全書,感觸特別深刻,比利、老丹和小安的精神以及他們身上所散發出來的光芒使我感動不已。回想自己,生活在溫暖的家庭,天天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逍遙日子,老是以自我為中心而不顧他人感受;做事馬虎拖拉,學習缺乏拼搏精神,沒有毅力,甚至把一次次的失敗都歸結于別人,而從來不會去檢討自己。
記得父親經常對我嘮叨:“毅力”和“堅持”、“為人”和“做事”,然而我卻置若罔聞,依然我行我素。當我讀懂了《紅色羊齒草的故鄉》的時候,我才知道以前自己是多么愚蠢和無知。每當我想起每日父親為我準備豐盛早餐的時候;幫助我分析題型的時候;幫我批改試卷到深夜的時候,我就無地自容,羞愧難當。《紅色羊齒草的故鄉》這讓我反省、讓我溫暖的故事,我一遍又一遍地讀,每一遍我都能感受到讓我熱淚盈眶而無從抗拒的巨大力量。
比利離開了陪伴他成長為優秀獵人的狩獵場,他沒有忘記老丹與小安,還有它們墳頭充滿傳奇色彩的紅色羊齒草,以及被落葉掩埋的記憶。
是的,和比利一樣,我也不會忘記我童年的生活,不會忘記曾經讀過一本書叫《紅色羊齒草的故鄉》,更不會忘記作為一個優秀學生所必須具備的大愛與堅持、忠誠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