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內容應包括勞動雙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內容與職責、工作時間與休假、薪酬與福利、勞動保護與安全等方面的內容。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有風險嗎篇一
出 租 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通信事業,擴大國家公眾通信網的覆蓋區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就租用通信基站用房/地等事宜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租賃標的
租賃標的采用以下第( 1.4 )種方式:
1.1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 樓頂的 平方米場地用作乙方自建輕體房作為無人值守基站機房,并提供樓頂平臺供乙方自行安裝室外天線設備。乙方可根據基站需要安裝框架或支架。甲方提供院內相應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樓內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應纜線。
1.2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 的 平方米房屋用作乙方建設無人值守的基站機房,并提供樓頂平臺供乙方自行安裝室外天線設備。乙方可根據基站需要安裝框架或支架,以及對房間進行機房改造。甲方提供院內相應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樓內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應纜線。
1.3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 樓頂的 平方米場地用作乙方自建基站,提供樓頂平臺供乙方自行安裝室外天線設備。乙方可根據基站需要安裝框架或支架。甲方提供院內相應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樓內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應纜線。
1.4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楊崗村的 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設通信塔(塔)及無人值守基站機房。甲方提供基站所處宗地內相應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樓內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應纜線。
1.5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 的 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設通信塔(塔),并提供位于 的 平方米房屋用于建設無人值守基站機房。甲方提供基站所處宗地內相應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樓內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應纜線。
第二條 租賃房屋、場地產權應明晰
2.1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以及對房屋及場地擁有合法權利的證明文件,并提供復印件交乙方留存。甲方應保證對租賃房屋及場地擁有完全產權,排除任何第三方對于本場地及房屋的利益要求。如因第三方主張權利,影響乙方租用房屋或場地的,甲方應承擔乙方搬遷費用, 退還乙方已付的未到期部分租金,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相應損失;如乙方繼續租用的,應當酌情減免租金。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因乙方建設的是國家公眾通信網,應盡可能保持機房位置固定。該房屋、場地租賃期為 10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合同到期后可續簽,甲方需優先乙方確認是否續簽合同。租賃期滿前,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5天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3 租賃期內,因不可歸咎于乙方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繼續使用房屋或場地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未履約時間比例退還乙方已預付的相應租金。
第四條 租金價格、付款方式
4.1 租金價格:雙方商定,本合同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伍仟伍佰 元/年,(小寫:5500元/年)(含稅);其中房租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年,(小寫: 元/年)(含稅),場地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伍仟伍佰 元/年,(小寫:5500元/年)(含稅)。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伍仟伍佰元整 ,(小寫: 5500 元/年)(含稅)。稅金由甲方承擔。
4.2 租賃期內房屋及場地的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均已經包含在租金中,除電費、水費及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無須再就房屋及場地的使用事宜向甲方或其他方支付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取暖費、空調費、燃氣費、公共設施維護費、維修基金等費用。
4.3付款方式:由甲方開出合法稅務經營性租賃發票,乙方根據本合同甲方確定的帳戶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支付。
帳 號:
戶 名:
第五條 租賃房屋、場地的改造、裝修
5.1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場地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乙方設施的保養和維護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6.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未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6.3乙方可根據需要在不影響房屋安全及建筑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對租用的房屋進行裝修及安裝,自主決定施工單位及有關通信設施設備的安裝。甲方應提供施工便利,并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管理費用。
第六條 用電及電費支付采用以下方式
6.1根據乙方的通信工程和基站設備運行的需要,甲方同意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不少于 kw的用電需要,同時承諾在甲方有電源使用時不得無故中斷給乙方的供電,以保證乙方通信基站的正常工作。電費按照以下第 1 種方式進行結算:
1、由乙方自行與電業局簽協議,直接搭接電業局電源解決,但甲方需提供施工中的方便。乙方基站電費由乙方自行與電力局結算。
2、電費由乙方與甲方進行結算,每季度/半年/年一次。結算金額根據甲方提供電源處電表或乙方機房內電表的計量據實進行結算,電價按 元/每度(含稅)支付。
3、電費由乙方采取按季度預付的形式支付給甲方,在預付下一季度電費后,如果合同終止或基站停止運行,則應根據電表產生的實際計量按多退少補的原則結算電費。電價按 元/每度(含稅)支付。選擇以上第2或第3種方式進行電費結算的,經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一致認可用電數額后,由甲方先提供電業局繳費發票復印件和地稅局正規收款收據(單位)。/甲方先提供電業局開具的與合同名稱相符的繳費發票復印件或地稅局開具的發票(私人)。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發票收據后,在費用分攤單上蓋章簽字認可后,在 30 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轉帳方式支付電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7.1 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7.2 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7.3 遇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政策性房屋拆遷,甲方應提前三個月向乙方提出解除執行合同,并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用于租賃房屋(或場地)建基站的租金。
7.4本合同簽訂后,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場地產權發生變更,按以下方式處理:
1、如甲方轉讓房屋,應提前 3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購買該房屋,則乙方已付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可充抵購房款。
2、租賃期內,房屋所有權人或經營管理權人發生變更的,本合同對變更后新的所有權人或經營管理權人繼續有效,新的所有權權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承繼本合同甲方的所有權利義務。甲方應向新的所有權人或經營管理權人如實告知房屋及場地租賃情況、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并作好交接工作,不得影響乙方正常使用。
3、無論甲方的產權發生何種變更,乙方放置的各種通信設施所有權均歸乙方所有,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各種通信設備與設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關系協調工作,若因關系未協調到位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方應按實際情況退還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及其利息。
8.2 在租賃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面解除合同,除當年的租金退還給乙方外,還需賠償0.5倍年租金作為違約金。
8.3 合同簽訂或乙方支付給甲方房屋(或場地)租金后,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基站設備正常開通運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則甲方需退還乙方租金,并承擔安裝和拆遷基站的工程費用。
8.4甲方不得無故阻撓并應協調確保乙方自由進入房屋、場地。因甲方原因影響乙方施工、運行維護,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8.5如果有人就乙方對房屋或場地的使用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稱“侵權指控”),聲稱乙方侵犯其合法權益,甲方應負責解決全部糾紛、承擔全部責任,且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應賠償乙方就此所承擔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權指控中所產生的通信設備重新選址及搬遷費用、訴訟費用、調查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生效法律文書中確定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因不可抗力導致出租房屋毀損或造成損失、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雙方或一方應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20日內以書面形式告之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10.2“不可抗力” 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嚴重妨礙雙方或一方履行 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的事件或現象。包括地震、臺風、洪水、水災、戰爭等。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1.1 甲方應允許乙方的技術人員24小時隨時進入場地進行維護工作,并給予積極配合。
11.2 甲方同意乙方安裝專用的接地裝置,如因沒有條件安裝接地裝置時,甲方同意乙方將接地裝置連接到甲方的接地網上。
11.3 甲方同意乙方修建通信管道和引入光纜到乙方租用甲方的房屋內,如乙方修建通信管道破損甲方場地,由乙方負責將其恢復原狀。
11.4 為維護雙方合作,甲方發現任何人有偷盜、毀壞乙方安裝、設置在租賃房屋、場地的設施、設備等行為時,應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時通知乙方。
11.5 在租賃期內,甲方拉閘斷電,造成設備停止運行,除立刻恢復用電外,甲方須賠償斷電后造成的損失,乙方有權以破壞通信為由對甲方進行起訴。
11.6 甲方若盜用乙方基站用電,每發現一次則減免乙方基站3個月的電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2.1 所有與合同履行有關的爭議均需由雙方友好協商或提交調解解決。
12.2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或調解無效,則通過 (2) 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程序和規則進行仲裁
(2)在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3 糾紛處理期間,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當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 附則及其他
13.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合同由雙方簽字并加蓋印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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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場地租賃合同有風險嗎篇二
8、租賃期內,如乙方基站所在土地或建筑物發包、整體出租、出讓,甲方應保證使新的承包人或承租人或所有人繼續履行此合同。
9、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全部或部分乙方應付帳款,否則,該轉讓行為無效。
10、甲方負責保證房屋能夠正常使用,如有漏水情況及時維修,以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租金或電費。
2、保證承租期間用房安全,不隨意破壞房體承重結構和已有設施,不在基站以外的地方堆放物品,設臵障礙。
3、自覺遵守甲方對進駐單位的有關規定,愛護甲方各種設施,凡屬乙方管理不善和人為原因而造成所租房屋內有關設施的丟失、損壞,由乙方照價賠償。
4、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嚴格按照合同約定使用土地和房屋。
5、乙方保證所建基站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政策。
6、保障安全用電,定期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常規維護及檢修。
7、乙方設備的維修、保養及更新改造由乙方負責,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8、乙方保證所用設備不影響甲方的電視系統、計算機系統及其它通信系統的正常工作,如產生干擾,乙方應設法盡快排除。
9、乙方在施工、維護設備時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
10、乙方維護人員應遵守甲方管理制度,進出大門應出示相關證件。
1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對甲方所提供的場地進行地勘,檢查該場地是否適合乙方用途。
七、聯絡與通知
為了適當履行合同,雙方同意建立聯絡人制度,聯絡人有權代表本方與對方進行交涉,并且負有將本方有關合同履行的重要事項告知對方的通知義務。聯絡人有義務就對方提請確認的事項進行確認或者報告本方解決。聯絡人的變更應當及時通知對方。
聯絡人
甲 方:
乙 方: tel:
八、變更和續約
1、租賃期間,如甲方將房屋或場地出賣給第三方,應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該第三方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的權利,承擔本合同中甲方的義務,同時,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2、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3、在租賃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租賃期滿后,如乙方需繼續租用應提前與甲方進行協商,辦理續租手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一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 因此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除應賠償全部損失外,還應按合同總金額20%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對于乙方一次性提前支付全部合同費用的,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時,甲方除應按照上述第1項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全部賠償費用違約金外,還應在收到乙方同意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返還提前收取的剩余費用及同期銀行利息。甲方逾期返還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金額3%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履行金。
3、甲方因為政策變化、城鎮規劃導致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甲方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甲方退還剩余租金,乙方按時搬遷,因此問題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甲方不承擔違約金。
十、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其它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乙方對所建設施及安裝的設備、天線、饋線等擁有產權。
3、本合同附件:租賃房屋的權屬證明及單位營業執照或自然人身份證
4、本合同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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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租賃物名稱、位于地點、數量及用途:
甲方將自有權屬的下列物品(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租金及交付時間和方式:
1.合同履行期內,年租金為(大寫:元人民幣整)含稅。
2.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從乙方進駐施工現場之日起30日內,乙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的同一月份支付當年的租金。甲方必須向乙方出具地稅局監制的正式發票。如甲方不能提供發票,乙方將從付給甲方的租金中扣除稅金代開發票。稅金低于20%的,按照20%扣除,稅金高于20%的,按照實際稅金扣除。
四、 甲乙雙方的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租期內乙方對租賃物的使用權,如有任何第三方對租賃物提出異議,由甲方負責解決。如因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在正式使用租賃物前將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 1通知后5日內將租賃物交付給乙方使用。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電力的正常使用,甲方向乙方提供10kw的電力容量。乙方所用電力通過自備電表計量,按供電部門的收費標準由乙方預付電費,每季度結算一次。
4.甲方保證在乙方對設備進行安裝、檢修時提供必要的配合。
5.甲方保證在乙方進行必要的房屋裝修時給予必要的配合。
6.乙方自行辦理安裝通信設備和天線的相關審批手續。
7.甲方如發現乙方設備被人為破壞或發生故障,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解決問題或排除故障。
8.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正常使用租賃物,如出現爭議由甲方出面解決處理。
9.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間無償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場地用以堆放建材、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方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的權屬發生變更時,本合同對新的產權人仍然有效。
2.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時,從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之日起,本合同進行變更和解除,不經協商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期如數向乙方提供租賃物時,應向乙方支付年租金20%的違約金,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2.除供電部門、甲方供電設施的正常檢修和故障搶修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如甲方擅自對乙方進行停電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賠償金,其賠償數額以乙方的實際損失為準。
3.乙方沒有按期、足額地向甲方交付租賃費,除及時補交租賃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未交部分2%的滯納金。
4.合同履行期內發生不可抗力,雙方免責。
七、合同期內乙方在租賃物上建造的各種設施、設備,其產權歸乙 2 機械及其他堆放物。方所有。
八、合同期滿后,租賃物由甲乙雙方協商續約或由乙方拆走其建造的各種設施、設備。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雙方商定由秦皇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其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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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場地租賃合同有風險嗎篇三
甲方(出租方):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規定,甲、乙雙方經
第一條 租賃場地
1.1 甲方作為該場地的使用權人,同意將座落在 (以下簡稱:
1.2該場地【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該場地【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雙方約定,該場地租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賃費用
3.1雙方約定,該場地總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整)。
第四條 支付方式
4.1 雙方約定該場地租金的支付方式為:乙方土建工程完成后,由乙方憑甲方提供的稅
4.2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場地租金【含】按法律規定應當繳納的稅費。
4.3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土建完成后30日內支付該場地的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每日需按該租金的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4.4雙方約定采取其他方式:?
第五條 設備安裝
5.3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設備安裝期間盡可能不要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對施工中產生的垃圾應及時進行清理,保持場地的整潔。
第六條 基站用電
基站正常用電所需供電總容量為 千瓦的交流380伏三相五線制電源。經雙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 ) 種方式提供基站的用電電源:
(一)甲方提供
(1)該配電工程的樓內部分由乙方實施;
(2)乙方將配電箱安裝在甲方的配電間內,單獨安裝計量電表;
(3)甲方應將供電部門的月度電費帳單費用除以總用電量,作為當月每度電的分攤電價;
電表單位名稱: 業主識別號(身份證號或組織機構代碼): 電表戶號:
電費單價: 元/度
(5)基站投入使用后,甲方保證按時按量向所屬供電局上繳電費,保證向乙方正常供電,
(二)乙方自行解決
(2)甲方應配合乙方接電施工,接引外電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使用及維修
7.1甲方承諾,在租賃期內,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基站的有關設施設備;乙方因維護和改善公用移動通信質量,更新或改造通信設備的,甲方應予以支持和配合。
7.2乙方承諾,在基站使用期間,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保證基站通信設備符合國家標準。
7.3 甲方因該場地變更使用用途的,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并避免對乙方的通信設備產生干擾或影響。
第八條 合同的續簽
8.1 為確保公眾利益,維護移動通信網絡的正常運行。甲方承諾,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的,甲方應予以支持,并配合續簽合同。
8.2 該場地需續租的,則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10日協商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本合同到期新合同未訂定的,本合同的有效期將自動順延六個月,雙方應在該時間內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8.3雙方同意,租賃期滿,在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時,場地租金經協商達成一致的,按協商數額確定; 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按下列第 種方法確定:
(一)在原場地租金基礎上, 參考當地統計局發布的房地產價格指數,重新確定。
(二)經有資質的土地評估機構評估測算的該場地所在區域同類土地市場租金水平一次確定,評估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
8.4在雙方租賃期滿但新合同未簽定,或在解除本合同但乙方還未落實新基站前,甲方應繼續保證基站的正常運行,不得中斷通信電源,不得阻撓乙方工作及維護人員進出基站。
第九條 其它條款
9.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
9.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連同附件壹式 四 份。其中,甲方持兩 份、乙方持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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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場地租賃合同有風險嗎篇四
基站即公用移動通信基站是無線電臺站的一種形式,那么基站場地租賃合同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基站場地租賃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甲方(出租方):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承租方):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場地用于設置移動通信基站(以下簡稱:基站)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場地
1.1 甲方作為該場地的使用權人,同意將座落在 (以下簡稱:該場地)出租給乙方,作為設置基站用場地。
1.2該場地【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該場地【未】設定抵押。
1.3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該場地用于安裝無線設備、傳輸設備、天饋線、天線支架、走線架以及 安裝電源 等設施設備,并負責提供與此相配套的光纜或電纜入戶通道。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該場地租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賃費用
雙方約定,該場地總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整)。
第四條 支付方式
4.1 雙方約定該場地租金的支付方式為:乙方土建工程完成后,由乙方憑甲方提供的稅務機關認可的發票,以【銀行劃帳】方式按照一次性支付。
4.2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場地租金【含】按法律規定應當繳納的稅費。
4.3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土建完成后30日內支付該場地的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每日需按該租金的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4.4雙方約定采取其他方式: 。
第五條 設備安裝
5.1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 2日內,向乙方交付該場地,由乙方進行基站設備安裝工作。 5.2甲方承諾積極配合乙方的基站設備安裝工作,并提供通信、電力及管線位置,以及人員和車輛進出、設備材料運送和堆放、電梯和樓道使用以及臨時用水、用電等便利。
5.3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設備安裝期間盡可能不要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對施工中產生的垃圾應及時進行清理,保持場地的整潔。
第六條 基站用電
基站正常用電所需供電總容量為 千瓦的交流380伏三相五線制電源。經雙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 ) 種方式提供基站的用電電源:
(一)甲方提供
(1)該配電工程的樓內部分由乙方實施;
(2)乙方將配電箱安裝在甲方的配電間內,單獨安裝計量電表;
(5)基站投入使用后,甲方保證按時按量向所屬供電局上繳電費,保證向乙方正常供電,如遇停電,應提前 5日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可預計的情況除外 。
(二)乙方自行解決
(2)甲方應配合乙方接電施工,接引外電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使用及維修
7.1甲方承諾,在租賃期內,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基站的有關設施設備;乙方因維護和改善公用移動通信質量,更新或改造通信設備的,甲方應予以支持和配合。
7.2乙方承諾,在基站使用期間,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保證基站通信設備符合國家標準。
7.3 甲方因該場地變更使用用途的,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并避免對乙方的通信設備產生干擾或影響。
第八條 合同的續簽
8.1 為確保公眾利益,維護移動通信網絡的正常運行。甲方承諾,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的,甲方應予以支持,并配合續簽合同。
8.2 該場地需續租的,則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10日協商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本合同到期新合同未訂定的,本合同的有效期將自動順延六個月,雙方應在該時間內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8.3雙方同意,租賃期滿,在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時,場地租金經協商達成一致的,按協商數額確定; 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按下列第 種方法確定:
(一)在原場地租金基礎上, 參考當地統計局發布的房地產價格指數,重新確定。
(二)經有資質的土地評估機構評估測算的該場地所在區域同類土地市場租金水平一次確定,評估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
8.4在雙方租賃期滿但新合同未簽定,或在解除本合同但乙方還未落實新基站前,甲方應繼續保證基站的正常運行,不得中斷通信電源,不得阻撓乙方工作及維護人員進出基站。
第九條 其它條款
9.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
9.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連同附件壹式 四 份。其中,甲方持兩 份、乙方持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郵政編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鑒于:
1、甲方系出租房產的完全合法、排他的產權人。
2、 乙方為發展移動通信事業、增強移動通信信號的接收效果,增強信號覆蓋,改善周邊的通信環境,需租用甲方場地。
3、 雙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場地
2.1 甲方對租賃場地享有所有權/使用權。甲方保證租賃行為已經取得產權人的同意。
2.2 甲方自行處理任何與本租賃場地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并自行承擔責任。若因甲方未能處理上述事務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條 租賃用途
4.1起租日: 年 月 日,終止日: 年 月 日止。共 年 。
基站場地租賃合同有風險嗎篇五
甲方:
乙方:
為適應通信事業發展,優化通信基礎設施,完善網絡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場地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作為雙方共同遵守的依據。
一、租賃物基本情況和租賃用途
1.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租賃物位于,建筑面積平方米。具體租賃范圍及位置詳見附件。
二、租賃期
本協議期限為年,自年月日止。甲方應在時雙方商定年費用為,合計整(整),其中,稅金(實際以稅務局征收為準)。按月/季/半年/年結算,甲方需配合乙方完成基站建設,基站開通后乙方收到國家正式合法有效發票(稅金甲方自負)30天內轉賬支付。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不承擔除本合同約定的費用以外的任何其他費用。,其中乙方應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上述租金支付至甲方如下銀行賬戶,若以下賬戶信息發生變更,甲方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否則發生款項流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可根據其內部的具體管理規定決定以租賃物租金/租賃物管理費/物業管理費名義收取本合同項下的租賃費用,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
賬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甲乙雙方續簽租賃合同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本合同租賃費用的。在租賃期內,該租賃物如因贈予、繼承等發生所有權轉移的,本協議對新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四、電費采用如下方式
1.直供電方式:
甲方應配合乙方向供電局申請380v、15kw、63a電源.乙方自付電費。在乙方供電工程未完成及基站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臨時用電,電費由乙方按實際用電量付費,電費標準。
2.轉供電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負荷為30kw的380v或220v(選擇一種)供電電源,并提供供電線路安裝路由。甲方配電室至乙方基站的供電線路施工及工程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機房內安裝電表一塊)。甲方同時應提供壁壘接地線(根據測試結果定);并在乙方租用的基站機房建成后一周內提供電源。
(2)轉供電方式下,電費根據乙方單獨計量電表讀取數據按實結算。每月日前,且收到甲方提供的相應金額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正式發票(如不能提供發票的',應提供總電費發票復印件、電費分攤表、相應金額收據等)后,乙方按元/度以銀行轉賬方式向甲方支付。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本協議項下提供給乙方的場地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出租權或有關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還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若發生甲方欲將所有權/使用權/管理權轉移給第三方的情況,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合同對第三方繼續有效。由甲方協助乙方向第三方移交權利和義務。
2.該通信基礎設施,屬乙方資產,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通信設備的安全保衛工作,以確保設備運行良好。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拆移通信設備,不得將該系統設備挪為他用。甲方若發現該設備系統故障或丟損,應及時通知乙方解決,以確保雙方共同利益。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場地設施損毀或滅失,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三相五線電源的申請,.租賃合同存續期間,乙方工作人員有權隨時進入租賃物進行必要的檢修工作,甲方允許乙方于租賃期內共享政策.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切斷租賃物的水電供應。
4.因甲方原因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并補償由此造成的拆遷等費用。
6.其他:
六、乙方權利義務
1.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由乙方負責在該場地增設通信鐵塔系統,并負責進行該系統的設計、安裝與調試。
2.乙方應負責通信基站設施的所有投資并享有相應的所有權,甲方不得擅自對乙方的設備、設施、系統進行任何變動、拆改。
4.在協議期內,如遇甲方需改變房屋結構等因素,應提前30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進行相應設備調整。
5.租賃期間,乙方確保設備放置符合安全要求,如建設維護人員中發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負責.
七、合同的續簽、解除與終止
1.租賃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物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終止。
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有以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其他非乙方原因導致無法正常使用租賃物的情形。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逾期十五日未接收甲方交付的租賃物;
(2)逾期繳納租金超過三十天;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或破壞租賃物結構,嚴重影響租賃物質量的;
(4)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約定主張解除合同,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之日解除。雙方應于日內辦理移交手續。
八、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一方無故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于當年年租賃費用50%的違約金。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凡本合同中約定的履行義務方未能按約履行義務的,履行義務方均應按當年租賃費用萬分之五的標準向接受義務方支付違約金。履行義務方拒絕履行義務或逾期履行義務超過三十日的,接受義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3.如果甲方有賠償和/或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如果最近一筆付款不足以抵扣的,則可從下一筆付款中繼續扣除。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款項支付方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五權解除本合同。
九、免責條款
租賃房屋被拆遷的,政府拆遷補償政策中關于承租人所應享有的補償款和安置權利歸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停業損失補償、經營損失補償、從業人員補償、過渡費、搬遷補助費、異地安置費、裝修/設備/設施/系統的補償等),其他拆遷補償及安置權利均歸屬于甲方。
十、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均提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爭議解決前,雙方應繼續嚴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
十一、其他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乙雙方的文件往來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一方給予另一方的通知或函件,以快遞方式郵寄至本合同第一頁所載的地址并以對方為收件人或以專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視為已經送達。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