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報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應該是準確無誤的。那么什么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報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自主創新情況調查報告篇一
11.實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認定制。對于國家科技計劃、國家知識創新工程產生的科技成果、國家重點工程攻關取得的科技成果在本市實施轉化的項目,或科技水平高、市場前景好、符合我市產業發展重點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由市有關部門認定為我市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在“市創新專項”中設市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對經認定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擇優予以支持。
12.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實現一定規模生產的,經認定,政府對收取的項目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中的純收益予以返還。購置用于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的生產經營用房,可免收交易手續費和房產登記費。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或用于非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所享受的優惠須全額退還。
13.經認定的軟件與集成電路、光電子、中高檔數控系統、清潔能源、精細化工、海洋與生物工程等高新技術產品以及重大國產化裝備,自投產之日起3年內,由同級財政部門按其實現的產品銷售額分別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
14.以股權投入方式轉化科技成果和職務發明的,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該成果所占股份30%的股權;以技術轉讓方式進行轉化的,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轉讓所得稅后利潤30%的權益;企業自行實施轉化或以合作方式實施轉化的,在項目贏利后5年內,成果完成人每年可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不低于10%的收益。其中,主要完成人所得的收益要占50%以上。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國有獨資)實施公司改制,經出資人許可,可將前3年國有凈資產增值中(不包括房地產增值部分)不高于35%的部分作為股份,獎勵有貢獻的員工特別是科技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
企業自主創新情況調查報告篇二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指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在廣大職工中開展的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工程活動(以下簡稱“創新工程”),調動企業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舉措;是適應當前形勢,搶抓發展機遇,推動企業科技進步和產業升級,增強市場競爭能力的重要載體。同時,也是開拓企業工會工作新局面的有效切入點。為此,必須進一步激發職工創新熱情,深入開展“創新工程”活動,努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開創企業工會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進一步提高對開展“創新工程”活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
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各企業得到了快速健康發展。然而,各企業中人才資源缺乏、科技含量偏低等因素,已成為影響企業長足發展的一個重要瓶頸。因此,在企業中開展“創新工程”,是工會履行建設職能,服從服務于經濟工作大局,開創工會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舉措和有效切入點,是加快職工隊伍知識化進程,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迫切需要,這必將推動企業進一步做強、做大、做優,實現經濟新跨越。因此,各級工會要統一思想,提高對開展“創新工程”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把“創新工程”作為貫徹落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具體體現,作為尊重勞動、尊重創造、尊重知識的具體體現,作為促進經濟發展的強大動力,繼續深入開展。
二是要加強宣傳,營造“創新工程”良好氛圍。要引導教育廣大職工轉變觀念,樹立和增強經濟技術創新意識。同時,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和各類宣傳陣地,廣泛宣傳開展“創新工程”的意義,宣傳在“創新工程”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和創新成果,激勵廣大職工投入到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社會的實踐中來,不斷擴大其社會影響力,為深入實施“創新工程”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是要認真調查研究,堅持分類指導。各級工會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注重研究企業實施“創新工程”中遇到的新問題,并根據企業的不同特點,分類指導。要走科技興企之路,突出創新、創先、創優。同時,還要抓住企業和員工共同關心的問題,圍繞企業的發展目標,針對企業發展的難點、重點問題開展活動。
四是要建立和完善開展“創新工程”的激勵機制。工會要主動會同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領導研究和制定“創新工程”的`表彰、獎勵辦法,充分發揮勞模、技術能手、能工巧匠等在“創新工程”中的骨干作用。對在活動中取得優秀成果的員工,在其待遇上應予以傾斜,擴大激勵效果。
五是要整合資源,加強教育培訓工作,努力提高職工素質。要充分利用社會各類教育資源,培養適應現代化科學技術發展要求的知識型人才。同時,還要以崗位練兵、技術比武等為有效載體,開展各種形式的競賽活動,構筑企業員工施展才華、提高技術素質的平臺,培養和造就一批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促進人才資源向人才資本轉變。
六是要切實加強對“創新工程”的領導。實施“創新工程”是一項系統工程,意義深遠,內容豐富。因此,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統籌規劃,常抓不懈,形成黨委領導、行政支持、工會牽頭、全社會參與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組織落實、責任目標落實和措施落實。要努力探索“創新工程”活動的新形式、新內容,為創新活動豐富內容、增添色彩,極大地調動和保護企業職工參與“創新工程”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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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自主創新情況調查報告篇三
32.大力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海內外優秀人才。來連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合同的高層次人才,市政府為其一次性發放一定標準的安家補貼。其中,兩院院士30萬元;依據《大連市引進人才若干規定》認定的高層次人才15萬元;境內外全日制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的畢業研究生6萬元。用人單位以1∶1的比例予以匹配補貼。
用人單位引進高級人才的住房貨幣補貼、安家費、科研啟動經費等費用,可依法列入成本核算。來連工作海外優秀人才的醫療保險、配偶就業、未成年子女就學等問題優先予以妥善解決。
33.支持企業培養和吸引人才。支持企業推進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民營企業博士后科研基地和大學生見習基地建設。對于進入工作站或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市政府給予一定的項目啟動經費補貼;建立工作站或基地的企業應以不低于1.5倍的比例匹配資金。建立職業經理人培訓考試制度。
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對有突出貢獻的高技能創新人才,可破格參加技師、高級技師考評。實行高技能創新人才政策津貼、企業津貼制度,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和社會地位。
34.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在涉農區市縣建立市級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市政府依照國家、省規定精神提供資金支持,保證基地每年培訓量達到15萬人次。大力推進“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對于列入計劃的畢業生,可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委會等組織的相應職務,其人事關系由服務所在地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免費代理。同時在保證其工資待遇不變的情況下,市政府對每位列入計劃的大學生按國家、省規定給予一定補貼。
35.完善國民教育體系,新增就業者的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3.5年以上。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注重從青少年入手培養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加強科普工作和科普基地建設,啟動建設大連市科技館,提升自然博物館等科普基地功能,支持科普作品創作,并充分發揮各級各類科學技術協會和學會的重要作用。市財政科普經費預算要逐年增加,到達到人均2元。
36.完善政府科技獎勵制度。設立大連市科學技術功勛獎、自主創新企業獎、創新型企業家獎、科技進步獎等,獎勵在我市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集體。
企業自主創新情況調查報告篇四
23.加大對大連高新園區的扶持力度。鼓勵科技資源向高新園區聚集,增強其區域科技資源統籌能力和創新能力。加大對高新園區的科技投入和政策支持。“十一五”期間,市財政設立高新園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園區內創新孵化基地及技術創新平臺建設等。
拓展高新園區發展空間。以旅順南路軟件產業帶為基礎,規劃建設大連高新技術產業走廊。比照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對涉及村、鎮采取行政托管方式封閉管理。把大連高新技術產業走廊建設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一安排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對高新技術產業基本建設項目,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24.鼓勵在連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科技創新。對于面向本市重點產業發展的產學研合作項目,市科技計劃優先予以支持。
支持在連高校、科研院所組建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在此基礎上爭取組建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從“市創新專項”中給予一定的組建經費支持。
25.大力發展科技企業孵化器。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自認定之日起,享受國家規定的免征營業稅、所得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
經認定的從事科技企業孵化、科技成果轉化、咨詢和科技信息服務等的科技中介機構,由同級財政通過專項資金予以扶持。
在“市創新專項”中設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各類綜合孵化器和專業孵化器建設,發展二次孵化基地,培育創新孵化集團。鼓勵孵化器通過吸納各類資金和提供服務參股被孵企業。
大連開發區、高新園區、保稅區和農業、工業園區對孵化畢業企業進區建廠,可在使用土地、租賃辦公用房和標準廠房等方面給予相關費用返還政策。
26.依靠科技創新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大對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的支持力度,建設農業科技孵化器和農業創新示范基地,引進、推廣農業新品種、新技術,市政府通過農業新品種引進專項資金予以支持;建立農業新技術、新品種風險補償機制,對在農業新品種選育、引種和新技術引進推廣過程中發生的風險損失通過農業推廣資金給予一定補償。
27.推進公益類科研機構改革。在實行分類改革的基礎上,對重新界定的公益類科研機構,逐年增加人均科學事業費。對公益類科研機構加強科研條件和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給予支持。對于已轉為企業的市屬開發類科研機構,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延長2年稅收優惠政策。
企業自主創新情況調查報告篇五
37.加強對自主創新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科技資源統籌配置與分工協作管理的體制和機制。成立市推進自主創新工作協調機構,由市長負責,市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下設辦公室,主任由主管副市長兼任。協調機構實行工作例會制度,主要負責審定全市自主創新專項規劃,統籌資源配置,研究、決定全市自主創新工作的重大事項,明確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協調自主創新工作的實施,并監督考核自主創新工作的績效。
38.建立科技創新指標考核制度。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各相關部門和區市縣領導政績考核體系。
39.市各有關部門和各區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國家、省相關政策和規定及本規定要求,制定具體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