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應該具有明確的條文和明確的違約責任,以保證其有效執行。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實施對于組織來說至關重要,下面是一些成功案例的分享。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一
為加強對門衛工作人員的管理,規范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守則
1、熱愛本職工作,做到堅守崗位,文明服務,不得擅離職守,認真執行領導指定的任務,樹立高度的組織紀律觀念,對政府機關大樓的安全負責。
2、上崗時注意形象,做到服裝整齊,儀表端正,精神飽滿,態度和藹,禮貌待人,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隨便會客、聊天,不擅自把無關人員帶進機關,不得在院內飼養動物,嚴禁在門衛室內進行娛樂活動。
3、全天24小時守衛,遵守考勤制度,做到無遲到、早退、缺勤,因事、因病離崗或請假民須提前報告。經批準并確定代班人員后方可離開,不得擅離崗位。
4、愛護辦公設備設施,熟悉有關設備的操作、使用,按照安全、節儉的原則,使用機關院內的水、電等設施。
二、崗位職責
1、負責機關大院內的一切安全保衛和清潔工作,忠于職責,勤巡勤查勤掃。防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機關院內;對陌生人員或可疑人員要詢問,發現可疑人員要提高警覺,對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每日堅持打掃機關大院室外及值班室衛生,始終保持機關環境衛生整潔干凈。
2、對出入大院的外來車輛和人員進行登記,嚴防閑雜人員進入大院推銷業務、亂竄或作案,維護機關院內治安和正常的辦公秩序。負責檢查公物外出情況,并進行登記,出門物資在未查驗清楚前不得放行。
3、熟悉本機關人員、車輛等基本情況,對外單位及外地來機關辦事的車輛,應問明情況。外單位的車輛在下班后和公休日,不準在機關院內停放;非來辦事的車輛,不準停放在機關院內。
4、要熱情接待前來辦事的群眾,并正確指引有關部門的位置,接待集體上訪人員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態度,人數較多并有聚眾鬧-事苗頭時,要及時關上大門,并迅速通知區信訪辦,防止有關人員沖擊機關辦公場所。
5、加強防范檢查,要以防火、防盜、防破壞為主要內容,隨時巡查機關各部位防火、防盜及防漏(水、電)情況,并填寫好巡查日志。工作日內每晚7:00前要對辦公樓進行全面檢查,查看各辦公室和走廊的門窗、電器是否關好,如發現未關好的,要立即與相關辦公室或人員聯系,夜間要定時巡視機關大院。
6、嚴守大門,辦公時間要求敞天大門,非辦公時間大門半閉、小門打開,晚上8:00后全閉,次日早上7:00開門。
7、發現偷盜等違法犯罪分子,應想方設法擒獲;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警和向政府辦報告。發現火險迅速報警,并盡力組織撲救。
8、協助做好防汛、森林防火期間的值班工作。積極認真地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違規責任
門衛人員對機關院內安全有直接責任,必須確保機關安全。一旦出現問題,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與工資掛鉤。在職責范圍內出現失(盜)竊等安全保衛問題,除賠償相關損失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扣發工資或辭退處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安機關對保安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安部負責全國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級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對保安服務活動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條? 省級公安機關負責下列保安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二)核發、吊銷保安服務公司的保安服務許可證、保安培訓單位的保安培訓許可證;
(三)審核保安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變更情況;
(五)依法進行其他保安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直轄市公安機關除行使省級公安機關的保安服務監督管理職能外,還可以直接受理設立保安服務公司或者保安培訓單位的申請,核發保安員證,接受保安服務公司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提供保安服務的備案。
第四條? 設區市的公安機關負責下列保安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一)受理、審核設立保安服務公司、保安培訓單位的申請材料;
(三)組織開展保安員考試,核發、吊銷保安員證;
(四)對保安服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五)依法進行其他保安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下列保安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一)對保安服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二)協助進行自行招用保安員單位備案管理工作;
(三)受理保安員考試報名、采集保安員指紋;
(四)依法進行其他保安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負責對自行招用保安員單位保安服務活動的日常監督檢查。
第六條? 各級公安機關應當明確保安服務主管機構,歸口負責保安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鐵路、交通、民航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負責對其管轄范圍內的保安服務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機關負責對其管轄范圍內的保安服務進行監督管理。
第七條? 保安服務行業協會在公安機關指導下依法開展提供服務、規范行為、反映訴求等保安服務行業自律工作。
全國性保安服務行業協會在公安部指導下開展推薦保安員服裝式樣、設計全國統一的保安服務標志、制定保安服務標準、開展保安服務企業資質認證以及協助組織保安員考試等工作。
第八條? 公安機關對在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中有突出貢獻的保安從業單位和保安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保安員因工傷亡的,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公安機關應當協助落實工傷保險待遇;保安員因公犧牲的,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烈士推薦工作。
第二章? 保安從業單位許可與備案
第九條? 申請設立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向設區市的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五)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和法律、行政法規有資格要求的資格證明;
(六)組織機構和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材料;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第十條? 申請設立提供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除向設區市的公安機關提交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1000萬元以上注冊資本的有效證明文件;
(二)出資屬國有獨資或者國有資本占注冊資本總額51%以上的有效證明文件;
(三)符合《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守護押運人員的材料;
(四)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標準的專用運輸車輛以及通信、報警設備的材料;
(五)槍支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設施情況的材料。
保安服務公司申請增設武裝守護押運業務的,無需提交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材料。
第十一條? 申請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或者外資獨資經營的保安服務公司(以下統稱外資保安服務公司),除了向公安機關提交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合同;
(二)外方的資信證明和注冊登記文件;
(三)擬任的保安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副總經理等主要管理人員為外國人的,須提供在所屬國家或者地區無被刑事處罰記錄證明(原居住地警-察機構出具并經公證機關公證)、5年以上保安經營管理工作經驗證明、在華取得的保安師資格證書復印件。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設立的保安服務公司重新申請保安服務許可證,擬任的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副總經理等主要管理人員為外國人的,除需提交前款第三項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外國人就業證復印件。
第十二條? 省級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嚴格控制、防止壟斷、適度競爭、確保安全的原則,提出武裝守護押運服務公司的規劃、布局方案,報公安部批準。
第十三條? 設區市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設立保安服務公司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確認是否屬實,并將審核意見報所在地省級公安機關。對設立提供武裝守護押運和安全技術防范報警監控運營服務的申請,應當對經營場所、設施建設等情況進行現場考察。
省級公安機關收到設立保安服務公司的申請材料和設區市的公安機關的審核意見后,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二)不符合《條例》第八條、第十條和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應當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 取得保安服務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后30個工作日內將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報送核發保安服務許可證的省級公安機關。
取得保安服務許可證后超過6個月未辦理工商登記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失效,發證公安機關應當收回保安服務許可證。
第十五條? 保安服務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分公司設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設區市的公安機關備案,并接受備案地公安機關監督管理。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安服務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保安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負責人和保安員基本情況;
(三)擬開展的保安服務項目。
第十六條? 保安服務公司擬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向所在地設區市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設區市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并報所在地省級公安機關。省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報材料后15個工作日內審核并予以回復。
第十七條? 省級公安機關許可設立提供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以及中外合資、中外合作或者外商獨資經營的保安服務公司的,應當報公安部備案。
第十八條? 自行招用保安員從事本單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開展秩序維護等服務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自開始保安服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設區市的公安機關備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單位法人資格證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保安服務分管負責人和保安員的基本情況;
(三)保安服務區域的基本情況;
(四)建立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的情況;
(五)保安員在崗培訓法律、保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情況。
第三章? 保安員證申領與保安員招用
第十九條? 申領保安員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
(二)身體健康,品行良好;
(三)初中以上學歷;
(四)參加保安員考試,成績合格;
(五)沒有《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情形。
第二十條? 參加保安員考試,由本人或者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組織到現住地縣級公安機關報名,填報報名表(可以到當地公安機關政府網站上下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考試費。報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證件;
(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
(三)初中以上學歷證明。
縣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受報名時留取考試申請人的指紋,采集數碼照片,并現場告知領取準考證時間。
第二十一條縣級公安機關對申請人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規定的,上報設區市的公安機關發給準考證,通知申請人領取。
第二十二條? 設區市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本地報考人數和保安服務市場需要,合理規劃設置考點,提前公布考試方式(機考或者卷考)和時間,每年考試不得少于2次。
考試題目從公安部保安員考試題庫中隨機抽取??忌鷳{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
第二十三條? 申請人考試成績合格的,設區市的公安機關核發保安員證,由縣級公安機關通知申請人領取。
第二十四條? 保安從業單位直接從事保安服務的人員應當持有保安員證。
保安從業單位應當招用持有保安員證的人員從事保安服務工作,并與被招用的'保安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第四章? 保安服務
第二十五條? 保安服務公司簽訂保安服務合同前,應當按照《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對下列事項進行核查:
(一)客戶單位是否依法設立;
(二)被保護財物是否合法;
(三)被保護人員的活動是否合法;
(四)要求提供保安服務的活動依法需經批準的,是否已經批準;
(五)維護秩序的區域是否經業主或者所屬單位明確授權;
(六)其他應當核查的事項。
第二十六條? 保安服務公司派出保安員提供保安服務,保安服務合同履行地與保安服務公司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應當依照《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在開始提供保安服務之前30個工作日內向保安服務合同履行地設區市的公安機關備案,并接受備案地公安機關監督管理。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安服務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保安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服務項目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保安員的基本情況;
(三)跨區域經營服務的保安服務合同;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七條? 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關系國-家-安-全、涉及國家秘密等治安保衛重點單位不得聘請外資保安服務公司提供保安服務。
為上述單位提供保安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不得招用境外人員。
第二十八條? 保安服務中使用的技術防范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或者行業質量標準。
保安服務中安裝報警監控設備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范。
第二十九條? 保安員上崗服務應當穿著全國性保安服務行業協會推薦式樣的保安員服裝,佩帶全國統一的保安服務標志。
提供隨身護衛、安全技術防范和安全風險評估服務的保安員上崗服務可以穿著便服,但應當佩帶全國統一的保安服務標志。
第三十條? 保安從業單位應當根據保安服務和保安員安全需要,為保安員配備保安服務崗位所需的防護、救生等器材和交通、通訊等裝備。
保安服務崗位裝備配備標準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第五章? 保安培訓單位許可與備案
第三十一條? 申請設立保安培訓單位,應當向設區市的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二)符合《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文件;
(三)申請人、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主要管理人員和師資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
第三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對培訓所需場所、設施等教學條件進行現場考察,并將審核意見報所在地省級公安機關。
省級公安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和設區市的公安機關的審核意見后,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一)符合《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核發保安培訓許可證;
(二)不符合《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應當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三條? 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訓機構對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保安員進行槍支使用培訓的,應當在開展培訓工作前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省級公安機關備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人資格證明或者批準成立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分管負責人的基本情況;
(三)與培訓規模相適應的師資和教學設施情況;
(四)槍支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設施建設情況。
第三十四條? 保安培訓單位應當按照公安部審定的保安員培訓教學大綱進行培訓。
保安培訓單位不得對外提供或者變相提供保安服務。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 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的日常監督檢查,督促落實各項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 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條例》規定,建立保安服務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和保安員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管理制度。
保安服務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標準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保安服務公司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保安服務公司基本情況;
(二)設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保安服務經營活動情況;
(三)保安服務合同和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留存制度落實情況;
(四)保安服務中涉及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設備安裝、變更、使用情況;
(六)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公務用槍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設施建設情況;
(七)保安員及其服裝、保安服務標志與裝備管理情況;
(八)保安員在崗培訓和權益保障工作落實情況;
(九)被投訴舉報事項糾正情況;
(十)其他需要檢查的事項。
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對自行招用保安員單位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備案情況;
(二)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留存制度落實情況;?
(三)保安服務中涉及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設備安裝、變更、使用情況;
(五)依法配備的公務用槍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設施建設情況;
(六)自行招用的保安員及其服裝、保安服務標志與裝備管理情況;
(七)保安員在崗培訓和權益保障工作落實情況;
(八)被投訴舉報事項糾正情況;
(九)其他需要檢查的事項。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保安培訓單位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保安培訓單位基本情況;
(二)保安培訓教學情況;
(三)槍支使用培訓單位備案情況和槍支安全管理制度與保管設施建設管理情況;
(四)其他需要檢查的事項。
第四十條? 公安機關有關工作人員對保安從業單位和保安培訓單位實施監督檢查時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出示執法身份證件。
對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意見應當如實記錄,并由公安機關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簽字;被檢查單位負責人不在場或者拒絕簽字的,公安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注明。
第四十一條? 公安機關在監督檢查時,發現依法應當責令限期改正的違法行為,應當制作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送達被檢查單位。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中應當注明改正期限。
公安機關應當在責令改正期限屆滿或者收到當事人的復查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對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第四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在辦公場所和政府網站上公布下列信息:
(二)保安服務許可證、保安培訓許可證、保安員證的申領條件和程序;
(四)保安服務監督檢查工作要求和程序;
(五)舉報投訴方式;
(六)其他應當公開的信息。
第四十三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保安服務或者保安培訓許可,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違反法定程序準予保安服務或者保安培訓許可,或者對不具備申請資格、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保安服務或者保安培訓許可的,發證公安機關經查證屬實,應當撤銷行政許可。撤銷保安服務、保安培訓許可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批準,制作撤銷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二)收繳許可證書;
(三)公告許可證書作廢。
第四十四條保安服務公司、保安培訓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終止的,發證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辦理許可注銷手續,收回許可證件。
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 保安服務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嚴重后果的,除依照《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外,發證公安機關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吊銷保安服務許可證:
(一)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國家秘密;
(三)其他嚴重違法犯罪行為。
保安培訓單位以培訓為名進行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可以依前款規定,吊銷保安培訓許可證。
第四十六條? 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關系國-家-安-全、涉及國家秘密等治安保衛重點單位違反《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依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保安服務公司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四十七條? 保安培訓單位以實習為名,派出學員變相開展保安服務的,依照《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并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在保安服務監督管理中有下列情形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違反《條例》規定,應當接受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的備案而拒絕接受的;
(三)接到舉報投訴,不依法查處的;
(四)發現保安從業單位和保安培訓單位違反《條例》規定,不依法查處的;
(六)接受被檢查單位、個人財物或者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七)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保安服務公司經營活動的;
(八)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保安服務許可證和保安培訓許可證包括正本和副本,正本應當懸掛在保安服務公司或者保安培訓單位主要辦公場所的醒目位置。
保安服務許可證、保安培訓許可證、保安員證式樣由公安部規定,省級公安機關制作;其他文書式樣由省級公安機關自行制定。
第五十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設立合資、合作或者獨資經營的保安服務公司的管理,參照適用外資保安服務公司的相關規定。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二
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嚴格按照公安部2002年5月1日頒發《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走群防群治的路線。為保證賓客及員工的生命、財產的安全,保證酒店的正常營運。根據酒店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奧羅國際大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把消防工作納入日常管理,把各項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杜絕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酒店消防安全。
一、? 酒店防火制度
4.? 各通道樓端出口等部位要經常保持暢通,疏散標志和安全出口指示燈要保證完好;
5.? 裝有復印機、電機的部位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用酒精清洗機器部件時,要保持室內通風。進行大量清洗機器進,要到室外通風地方進行,如無法移動機器的須打開門窗保持空氣流通,機器周圍不準堆放可燃物。
二、火源管理制度
火源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是直接關系到企業財產、員工生命安全的大事?;鹪垂芾肀仨毴珕T參加,各部門積極配合。為加強酒店的火源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5.? 酒店范圍內動火作業須報酒店防火安全責任管理人同意后方可進行;
8.? 防火責任管理人對臨時用火,固定用火都必須做到定人、定崗、定責,切實遵循“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原則,把本崗位的火源管理好。
三、電源管理制度
電源在生產、生活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酒店,可以說離開電源正常的經營秩序將無法進行。電源管理直接影響著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抓好電源管理、促進安全生產經營是我們不可忽視的重要項目,現制定酒店轄區的電源管理制度,望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8.? 在配電及電集中的場地必須懸掛禁令標志,并有專人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四、化學危險品管理制度
2.? 在存放地點配備專項消防滅火器材,并由專人負責維護保養,嚴禁挪作它用;
6.? 嚴禁攜帶放射性物品進店。
五、安全檢查、整改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檢查是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處理的最有效的辦法,只有積極開展檢查,才能發現一些比較難發現的問題。根據酒店點多面廣的問題,現特制定消防安全檢查、整改管理制度。
6.? 對各部門存在的人為造成的火災隱患,除對直接責任人作出處理外,同時還應追究主管領導的責任。
六、建筑防火審批制度
七、消防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4.? 對使用過的消防器材要及時補充和進行技術處理,保證器材的完好性;
6.? 轄區內的消防車道、倉庫出口、疏散樓道和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八、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是消防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是預防火災區重要手段之一,是貫徹群眾路線,搞好消防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消防安全培訓教育是提高全民消防意識、掌握消防知識的一個行之有效的辦法,為搞好酒店的安全教育培訓,特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 酒店所有員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
7.? 每季對全體義務消防員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教育和業務培訓,每年進行兩次摸擬火災撲救工作。
九、火災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在酒店區域內無論是發生火警或火災事故,事后應向酒店防火安全責任人先作口頭,繼后提出書面報告,并按事故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1.? 召開事故發生的分析會,找出事故原因、事故責任人,落實責任制;
2.? 對大的火災事故要上報消防支隊,對火災事故原因進行分析鑒定,責任落實到人;
3.? 對事故責任人根據火警、火災事故的情況進行分析、處理、責任落實到人;
4.? 對酒店發生火災事故,待火災撲滅后,應用口頭形式向消防主管部門匯報,查明原因、落實措施、處理結果,用書面材料形式報消防主管部門。
十、隱患整改制度
5.? 對整改隱患所需的費用涉及人員及各部門一定要大力支持配合不能拖延;
6.? 對歷年來遺留的問題一時又難以整改的問題,防火安全委員會應用書面形式向消防主管部門匯報,征得上級的支持、理解。
十一、消防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1.? 酒店消防設備、器材的添置、配備、維護、保養、管理由消防中心負責;
2.? 消防器材、設備根據重點部位和一般部位的滅火需要和滅火性質而進行配置安裝;
4.? 定期的對酒店內消防設施、設備、各種消防閥門、水泵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能正常運轉。
十二、車庫消防安全制度
1.? 在車庫內嚴禁煙火;
3.? 車庫內嚴禁加油和修車;
4.? 消防通道嚴禁停車,嚴禁通道堆放雜物,必須保持暢通;
5.? 嚴禁動用各消防器材以作他用,并保持良好的備戰狀態;
6.? 嚴禁油箱漏油的車輛進入車庫,并及時清除車庫內外的油漬;
7.? 車庫內的滅火器和火險隱患處理情況在交接-班時注明請對方驗收。
十三、餐廳防火制度
2.? 在使用酒精燈和火爐時,要遵守操作規程,不要在燃燒時添加材料;
3.? 在進行大型宴會或集會等人員眾多的情況下,要保證出入口和消防通道的暢通;
5.? 餐廳內所使用的備用酒精存放不得超過一天的用量,應放在餐廳內并由專人負責;
6.? 發現有異常情況,及時通知消防中心;
7.? 熟記內部報警電話。
十四、廚房防火制度
1.? 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禁超負荷運行;
5.? 爐灶要保持清潔,排煙罩要經常擦洗,要經常檢查設備、管道有無漏氣現象;
6.? 使用火源時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離開爐灶,以防發生意外;
7.? 下班前要有專人清理爐灶,檢查并確認火頭全部熄滅,閥門全部關緊后方可離開;
8.? 要熟悉廚房內的消防器材位置;
9.? 發現有異常情況及時通知消防中心;
10.? 要熟悉內部報警電話。
十五、前廳防火制度
2.? 前廳各部門工作人員要隨時注意客人扔掉的未熄滅的煙頭和火柴棒等,以防著火;
4.? 行李寄存處內嚴禁煙火;
6.? 前廳工作人員若發現異常,立即通知消防中心;
7.? 愛護所有的消防設施設備,發現有損失應及時通知消防中心;
8.? 應熟記內部報警電話。
十六、客房消防管理制度
1.? 定期檢查電源、電器設備是否完好,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2.? 及時清理退房衛生,嚴禁隔夜打掃、清理;
4.? 加強住房的消防安全管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排除;
5.? 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無阻;
6.? 一旦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匯報至保安部。
十七、洗衣房的消防管理制度
洗衣房內大功率的電器設備較多,容易產生大量的熱量,加上布草堆放特別多,且是易燃物品,極易因溫度過高而發生火災。洗衣房消防管理應做好以下幾點:
1.? 所有的電器設備須經常檢查,以免因故障而發生火災;
2.? 嚴禁在此區域亂拉電源線路及增設大功率電器,防止電源線路超負荷運作;
3.? 保證當天收進的布草當天清洗,以免發生意外;
4.? 對堆放物品進行定期通風檢查,以防止集溫過高而引發自燃;
5.? 不允許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保證消防安全通道暢通;
7.? 維護、保養好區域內的消防器材,并熟記消防器材的的擺放位置;
8.? 一旦有火險隱患,立即知會保安部進行整改。
十八、康體部防火制度
康體部的電器設備多,用電量大,易出現超負荷使用。在營業時間內,需要使用大量燈光,電器,如果安裝不良或電器線路發熱、絕緣層加速老化損壞、發生漏電、短路而引起火災,移動燈頭的插頭和插座如接觸不良,會因接觸電阻過大而發熱。燈具的.位置與可燃物的距離過近時,極易因溫度過高而烤燃起火??刁w部防火工作切記以下幾點:
1.? 所有使用的各種電器設備需經常檢查,以免因設備故障而發生火災;
2.? 各營業點內不許亂接搭電線,一切用電需控制在額定范圍內;
5.? 嚴禁在康體營業點內吸煙,應設有專門的吸煙室;
6.? 康體營業點內不得堆放其它任何可燃物;
7.? 走道安全通道保持暢通,不準堆放雜物;
8.? 所有員工在工作崗位上密切注意喝酒過度而又吸煙的客人;
10.? 熟記消防器材擺放位置;
11.? 熟記內部報警電話。
十九、工程部防火制度
1.? 工程部在施工場地,重點要害部位,嚴禁吸煙和未經允許動火作業;
2.? 工程部人員必須經常檢查電機設備和系統,發現隱患,及時進行處理;
3.? 定期對電機設備和系統進行維護保養,清潔工作;
4.? 嚴禁電機設備超負荷運轉使用;
5.? 工程部內嚴禁放置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6.? 經常性檢查本部區域消防系統和消防器材是否處于完好狀態;
7.? 發生火災時,注意應先切斷電源和關閉有關電機設備和系統的電源。
(一) 配電間安全規定
1.? 嚴格遵守酒店規章制度,精通業務,熟練掌握配電間系統的繼電保護回路。
3.? 堅持晝夜值班制度,值班期間認真負責,一絲不茍。認真監護電壓、電荷變化情況,填寫運作記錄,嚴禁值班期間脫崗、離崗、擅離職守。
4.? 非本室工作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入內;
5.? 本房電話,保證暢通,不得外借和私人占用;
7.? 發現電器故障,應立即排除,并逐級匯報,嚴禁誤操作,使故障和停電面積擴大;
9.? 對室內的儀器設備,要經常檢查,并按規定睿期檢查;
10.? 停電清掃檢修時,嚴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體擦洗;
11.? 嚴禁在室內存放食物,避免引誘小動物造成電器設備短路引起火災;
13.? 對違反上述規定,并造成事故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鍋爐房安全保衛制度
1.? 鍋爐房入口應寫有“鍋爐重地,閑人謝絕入內”及“安全第一”的標牌,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鍋爐房。
3.? 當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上班不不得穿拖鞋及背心;
4.? 鍋爐房內不準洗澡、洗衣,涼烤衣物和堆放雜物;
5.? 鍋爐房操作間禁止會客,禁止串崗閑談;
6.? 鍋爐房應設置必要的滅火器材并配有會使用該滅火器的人員;
7.? 無人操作時應切斷電源,關門落鎖。
(三)鍋爐房、配電房、發電機房的消防管理制度
3.? 未經準許,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因工作需要進入的需以登記的方式進入;
5.? 嚴格履行交接-班手續,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7.? 配電房應嚴格執行供電局規定和電工防火守則等有關制度,對電工用具設施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8.? 過程中使用不合格的產品;
9.? 嚴禁在配電間、發電機房內堆放物品,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改;
10.? 保護、保養好區域內的消防滅火器材,保證其完整好用;
11.? 做好防雨、防潮措施,維護好co2滅火系統的啟動裝置;
12.? 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在配電間進行電氧焊;嚴禁動用明火。
13.? 定期對配電間的零部件進行檢修,各種線路接頭必須接緊,防止電弧的產生;更換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的部件。
(四)液化氣站的管理制度
液化氣站屬酒店重點消防保護部位,為防止消防事故的發生,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 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嚴禁脫崗;
2.? 嚴禁攜帶火種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氣站;
3.? 在更換液化氣時,必須加強區域內的安全防范,以防萬一;在換氣和轉移鋼瓶時,嚴禁擲、砸、滾、撞,應輕裝輕卸:
5.? 維護、保養好區域內的消防器材,保證其完好,不得挪作它用;
8.? 液化氣站外墻應設有明顯的嚴禁煙火標志,以示警戒。氣站10米范圍內嚴禁煙火。
二十、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庫房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并設有明顯的標語牌;
3.? 保證庫房門口及區域范圍的通道暢通,嚴禁在進出貨時堵塞通道;
8.? 值班人員下班前認真檢查庫房,確認無問題后關閉電源,方可鎖門離開;
10.? 嚴禁庫房內住人,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庫房;
11.? 嚴禁私拉亂安電源、超負荷用電現象發生。
二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為了更好地貫徹《消防法》和結合本酒店實際情況,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之規定,制定本項考評和獎懲制度。
6.? 對在撲救重大火災事故過程中臨陣逃脫者,將報送公安機關處理;
7.? 為嚴格消防安全管理,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影響或損失的,采取一票否決制。
二十二、防火檢查及火險整改
4.? 各部門在整改中通力合作,優先于其它工作安排解決;
5.? 無法整改的及時上報,并爭取臨時防范應急措施;
6.? 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防火責任人如不按期整改隱患,發生火災事故將追究有關責任。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采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
六、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組織各部門進行。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
二、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必須佩戴統一制作的證章。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的責令其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
四、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和被檢查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五、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6)營業結束或下班后,清除煙頭、發熱源等雜物情況;(7)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六、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3)消防水源狀況;(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狀況;(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9)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嚴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門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嚴禁在營業、生產、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五、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消防控制室管理規定
一、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個班次不應少于2人,并實行崗位操作責任制;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具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并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訓證書》,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三、消防控制室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放化學危險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四、操作值班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在控制室會客,嚴禁脫崗、睡崗和酒后上崗。
五、控制室內應設置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制定火災發生后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六、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設備檢測、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運行情況登記、記錄制度。
七、對建筑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消防控制室操作值班人員崗位職責
一、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進行嚴密的監視和運用,認真履行崗位操作責任制,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統所采用消防設施系統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三、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作好系統功能實驗,協助技術人員做好修理、維護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四、經常向單位負責人和保衛部門報告建筑消防設施的運行情況,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
五、確認發生火災后,要立即直撥119報警,不得遲報和不報。并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組織撲救火災決策當好參謀。
六、要積極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完成消防部門和上級領導布置的工作任務,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自覺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單位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并出具月報告書。
六、單位必須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七、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確定專門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有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生產、經營或工作,立即進行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檢查或抽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指定專人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后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報告報消防機構。
六、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后存檔備查。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要組織進行檢查驗收。
八、對本單位無力進行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動用明火需到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申請,并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三、對批準使用的明火施工區域,由用電管理部門和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進行現場監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營業期間施工。
四、營業場所、車間、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七、易燃易爆車間、倉庫的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九、對消防用電的檢查和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配電室防火管理規定
一、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落實交接-班制度,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非電工人員進入配電重地。
二、線路、設備的敷設和安裝必須符合“電氣設計技術規范”,嚴禁帶電維修作業和超負荷運行。
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定時檢查設備運轉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報告,并認真處理和做好記錄。
四、嚴禁在室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電室內和變壓器周圍應保持清潔,嚴禁存放雜物。
五、室內應保持干凈、清潔,夏天應有良好的通風散熱,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設施。
六、關好門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動物飛禽撞入室內。
七、配足配齊相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維護保養,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一、生產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二、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定期測溫檢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部位,貯存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
三、貯存危險物品應按照性質分類,專庫存量,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與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四、生產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庫)房場所,嚴禁動用明火和帶入火種,電氣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
五、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曬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七、裝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八、運輸危險物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并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抵觸的危險物品不得同車運輸,嚴禁攜帶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
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一、專職消-防-隊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員組成,義務消-防-隊員由管理人員及員工組成,統一由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管理。
二、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對專職消-防-隊員每月進行一次培訓,對義務消-防-隊員每季度進行一次培訓。
三、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半年組織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進行一次滅火疏散演練。
四、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要服從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根據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五、根據人員變化情況對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及時進行調整、補充。
六、培訓主要內容包括:
1、防火、滅火常識,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適用范圍;
2、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災撲救、組織人員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災現場的保護。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應當成立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以下簡稱演練)領導小組。
二、演練領導小組由指揮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組成。
三、領導小組根據單位實際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組織員工進行一次演練。
四、預案演練組織中的各小組成員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中的各級、各類人員,必須按照演練的統一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位置。
六、對通過演練暴露出的問題,由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根據演練領導小組提出的意見,對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七、以上各組成員根據工作班次安排,必須由兩組人員組成。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生產、經營、辦公等區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私拉亂接電線者;
3、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違規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者(不包括賠償金);
6、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違規安裝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規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三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
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
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
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教學樓防盜門的關鎖工。
作。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四
1、在校上課期間,門衛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衛人員驗證后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墻入校。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應按學校請假、考勤制度辦理請假手續,在門衛做好登記后方可出門,門衛不得私自為不請假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并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3、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系或電話聯系,確認屬實后,做好登記后,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衛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衛設二人(值周教師),分白班和夜班輪流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交班時要做好交班記錄。
2、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后半小時開大門,其余時間關閉大門開小門。
4、搞好值班室衛生,要長期保持干凈。
5、要認真核對書報雜志,準時送入各辦公室。
6、夜間值班人員要及時與白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并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并緊急向學校匯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警。
匪警:110火警:119交通警:112急救中心:120。
7、學校門衛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五
1、門衛人員承擔著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職責,必須時刻提高警惕,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嚴格落實來客審查登記制度。從嚴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校內學生?進出校門注意查驗有關證件并做好登記。所有外來人員進校前須進行盤查,并提醒來訪者按以下途徑聯系:屬上級檢查聯系工作的同志必須由學校有關領導接洽后方可進入,屬學生家長?來訪必須由相應班主任?接洽后方可進入(上課期間一般不得進入校內),屬教職工來客必須由教職工接洽后方可進入,屬給學校配貨的供貨商必須由總務處接洽后方可進入,屬其他商業來訪,一律由相關校長視情況接洽后方可進入。所有外來人員進校前必須按規定登記后方可進入。對超過學校有關規定時間進出校門的學生應逐個登記,并將情況報告政教處。如發現門衛不按規定執行一次扣款5元,造成后果的按規定嚴肅處理。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門衛人員必須盤查并作好登記。學校物品出門必須持有總務處出具的出門證或校級領導聯系后方可放行,教師?私人物品出門須由教師接洽后方可放行。對可疑物資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查實來源無誤后方可放行。如發現門衛不按規定執行一次按可疑物資折值扣款。
5、學生家長必須經聯系到相關班主任并獲得同意后方能在班主任陪同下與學生會面,會見學生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正在上課,必須先在外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并必須制止在校門口隨意擺攤設點,發現一次不制止扣款5元。
7、門衛人員須做好校內巡邏工作,確保學校設備設施和花草樹木安全?,晚上放學后在規定時間內督促檢查教學樓上學生及時就?,檢查教師辦公樓、教學樓上各室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等。并做好值班記錄?,政教處一周一統計一通報,發現問題及時搞好整改。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與值日領導匯報。
8.上班期間,值班老師須嚴格遵守值班紀律,不可以做其它與值班無關的事(含看電視),不可以擅自離開崗位。上崗期間瀆職離開崗位,發生事故要追究其責任,按照規定嚴肅處理,發現一次扣款5元。
9. 遇到學生生病去醫院治療,要有家長的請假條和家長來接學生,才可以同意學生離開學校。沒有家長寫的請假條,沒有家長接的學生,不可以開門讓學生離開學校。發現學生違反學校規定,值班人員須馬上通知班主任,對學生進行教育。發現門衛隨意私放學生進出一次扣款5元。
10.門衛上班時限:每周日下午1:00-----周五下午放學止(如遇到特殊情況只要有學生在?;顒映猓?,法定節假日必須有人24小時值班,并經常在校園內巡視,學校發值日補貼,發現一次不按要求到崗的扣款30元。
11.門衛報警程序:校園里發生可疑人員或有暴-力事件發生,按照信息傳遞制度須及時報告政教主任處理,政教主任再報告分管安全?校長;若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在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學校隨后啟動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12. 門衛開關門時間:有學生在校期間:早晨在起床鐘響前10分鐘開門,晚上下自習熄燈號響后20分鐘關門;其他時間:冬季早晨6:30(夏季早晨6:00)開門、冬季晚上10:00(夏季晚上10:30)關門。違反一次扣款5元。晚上遇到急診病人可靈活處置!
13.門衛人員必須按以下要求上崗:一是佩戴值勤證;二是穿制服上崗;二者最低須選其一,發現一項都沒落實的一次扣款5元。
14.為確保學生食品衛生?安全,禁止學生攜帶不衛生?食品飲品進入校園,發現一次扣款5元。
15.門衛必須按時做好校門口和門衛室里的清潔衛生,不得讓閑雜人員隨意進入門衛室。發現一次扣款5元。
16.為了便于聯系,所有教職工應提供最新聯絡方式,若號碼變化應自行盡快到門衛室更改;學校配備警械須搞好保管,不得遺失或外借,否則按損失扣款。
1.門衛人員必須熱愛學校,責任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必須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保衛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門衛人員值勤時要著裝規范、文明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必須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7.教育門衛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閑雜人員閑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煙、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衛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衛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情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六
一、 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管理與安排。
二、 值勤期間嚴禁瞌睡、酗酒、抽煙、吃零食;不準嬉笑、打鬧、看書報、聊天;禁止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 衣容嚴整,文明值勤,禮貌待人。遇到領導要敬禮,以示尊敬;回答別人的問話時,要起立。
四、 嚴禁小攤小販、收購廢品者或推銷人員等一切無關人員進入;外出的自行車或摩托車對于陌生人或行跡可疑者(包括外來人員)要主動上前詢問,如有必要并讓其出示有效證件做好登記。
五、 對于外來車輛要問清楚其來意并做好發放車牌與登記工作。凡是外出車輛經查證后沒有相對應的車牌的,一律不予放行;報告給管理處后,經核實確實是其本人的再給予放行。
六、 對于搬家或外出攜帶貴重物品或大件物品者,如不能確定其身份要問清楚并核實做好登記。
七、 值勤人員要嚴查細問、敢說敢問;注意觀察可疑的人或事,一旦發現情況立即上報。
八、 夜間巡邏時,應該有重點性、針對性,對于要害部位要細查、嚴查、多查。
九、 做好交接-班登記工作,交接-班時要清點好物品是否完好無損;物品如有損壞或丟失及時上報,對于人為的破壞追究其責任人并按原價賠償。
十、 嚴格請銷假制度。對于無故曠工或無故不參加會議者,管理處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希望有關人員能夠遵守以上規定,對于違反者:情節較輕并為初犯者,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為嚴重、影響比較惡劣或屢犯不改者,給予處罰或予以除名。
保安管理制度
1、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內各項規章制度。
2、 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廉潔奉公,潔身自好,敢于同不法分子作斗爭。
3、 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
4、 儀容整潔,文明執勤,禮貌待人。
5、 值勤期間禁止酗酒、吸煙、吃零食;不準嬉笑、打鬧;不準會客、看書報;不準做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
6、 不準包庇壞人,不準貪污受賄,不準徇私舞弊。
7、 不準擅自帶外人進單位留宿,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單位主管部門領導批準。
8、 愛護執勤用品及設施,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9、 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
10、 完成上級領導交付的其他任務。
保安操作規程
一、 工作時間安排:
1、 值班崗保安實行24小時值班制。
二、小區巡邏:
1、 巡邏周期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每次將轄區內所有樓層及小區外圍巡查一遍。
2、 巡邏規律:不制定規定路線,但不留“死角”、“偏角”。
三、檢查各崗位執勤情況:
日常巡視檢查執勤情況有各班班長或隊長負責。
1、 要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交接雙方要檢查各崗位,交接是否認真,手續是否辦妥,儀容儀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交接物品是否完好無損,是否有待辦事項等,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做好登記。
2、 隊長或班長檢查巡視每班崗不少于兩次,確保各崗位無事故發生。
3、 巡視時,發現有不認真或違紀等情況,要及時糾正,并責其改正,做好紀錄并上報。
4、 本班值勤中遇到疑難問題時,隊長或班長應立即到場,按有關規定處理,不能解決的不要擅自做主,要及時上報。
四、重大事件的處理:
(一) 重大災害處理:
1、 發生火災時:保持頭腦清醒、冷靜、不慌忙,尤其是當班負責人要有秩序的組織人員疏散并向119報警。報警時要說明地點、單位、電話、火災性質并及時上報,同時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搶救性工作:一是斷電、斷氣,轉移易爆易燃物品;二是按科學方法處理,如:消防電不能斷,電路發生火災不能用水滅火等;三是指定專人引導消防車進入;四時防不法分子乘機破壞。
2、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一要向交通局通報,二要保持好現場并派專人看護現場,三要控制當事人,四要指揮疏導交通。
(二) 遇到違法犯罪、偷盜搶動的處理:
1、 保持鎮靜、斗智斗勇,能制服立即制服,敵強我弱時想辦法穩住并立即通知友鄰哨位或取的小區群眾取得的支援,設法制服罪犯。
2、 犯罪分子逃跑或追不上時,掌握罪證,人證,物證齊全,時間地點清楚,記住人數,相貌特征,衣著,除采取充分人力,快捷的交通工具追逐以外,并及時報告公安部門協助其破案。
3、 對于作案留有跡象的要保護好現場,并派專人看管以免現場被破壞,給案件偵破帶來難度。
4、 如有受傷群眾,要及時將受傷者包扎,搶救,對圍觀群眾知情者要錄取旁證,并記清姓名,單位,聯系方法。
5、 業主、住戶發生刑事案件,應首先物業公司上報并向公安部門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6、 事發后,除上述外,尋問業主,住戶是否保險損失的物品及價值,必要時出示證明,以便保險公司賠償。
(三) 聚眾鬧-事、斗毆、打架:
1、 勸阻業主,離開現場緩解沖突。
2、 防壞人乘機進入,報復或偷盜財物。
3、 說服圍觀群眾離開,確保目標安全。
4、 分析動向,認清鬧-事人。
5、 監視可疑人物。
6、 如果是外來人員進入小區內鬧-事、斗毆,勸阻無效時,如必要可撥打110報告公安部門。
監督考核制度:
為了提高保安隊伍的綜合素質,樹立良好的形象,務必落實考核制度,通過考核從中找差距,找缺點以便使管理部門能夠及時做好調整改進,并制訂相關措施。
1、 首先,對在崗保安進行定期教育學習,不斷加強軍事化訓練。
2、 強化保安員的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
3、 加強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
4、 物業公司每月定期對保安員進行抽查或組織考試 。
5、 對于成績優秀者結合平時工作表現進行一定獎勵,成績較差者采取一定處罰措施,并責其寫出整改措施,連續三次不達標者解除勞務合同。
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為進一步完善小區管理制度,保障小區安全,及時快速的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或面臨的緊急情況,并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特規定如下:
一、 設立應急分隊長一名由保安隊長兼任,應急分隊隊員由在崗保安擔任。
二、 應急分隊隊員要隨時提高警惕,注意并發現小區內的可疑人、物或事以及其它異常情況。
三、 應急分隊隊員除負責一般的值勤外,還必須熟練掌握其它專業技能,如擒拿格斗,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并不斷培養臨危不懼,遇事冷靜,英勇果斷的`良好品質與意識。
四、 應急分隊隊員要聽從調遣指揮與安排;應在每一時間內趕到突發事件現場,在應急分隊隊長的指導下對事件進行處理。
五、 應急分隊隊員在處理各類突發事件時,要嚴格遵守物業管理處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自處理,自作主張,隨時要向有關負責人請示報告。
突發事件的分類與所采取的相應措施:
a:當遇有搶劫或人命案時
1、 當遇有搶劫時,保安員應主動上前幫助被害人制服歹徒。
2、 如果歹徒持有兇器,保安員不要盲目與歹徒搏斗,要講究技巧與策略,必要時可采取正當防衛,但防衛不可過度。
3、 制服歹徒時應交付公安機關處理或直接扭送至公安機關。
4、 歹徒如未被制服而逃跑,應當記清楚其相貌特征及身高等,并報告給公安機關,必要時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1、 當在小區內發現人命案時,保安員不要驚慌,必須保持冷靜。
2、 首先要逐級上報,由公司領導直接報告給公安機關,必要時亦可由保安員撥打“110”報警電話,報告公安機關。
3、 要注意保護好現場,應急分隊隊長應排專人看護現場,保安員無權勘探現場。
4、 公安人員到達現場后,案件發現人應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
b:遇有打架斗毆時:
1、 在小區內發現打架斗毆現象時,保安員應上前阻止并勸解。
2、 阻止勸解無效的情況下,應上報給應急分隊隊長。
3、 保安員不要參與到其中,應保持堅定,公平的立場。
4、 如有外人進入小區內尋釁鬧-事,保安員應阻止其進入,阻止無效的情況下,報告給應急分隊隊長,由其報告給公安機關,應避免與其發生正面沖突。
c:當遇有火災時:
1、 發生火災報警時,保安員應快速趕赴火災現場。
2、 弄清著火物質,根據不同著火物質采取相對應的滅火措施。
3、 如火勢較小時,可由保安員用滅火器或消防栓進行撲救,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火災由電路引起造成,不要用水進行撲救,應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工作。
4、 如火勢較大并呈蔓延趨勢,應及時上報同時撥打“119”報案,報案時應說明地址、單位、報案人、管理處電話及著火物質,并組織疏散住戶,如有電梯,應勸阻住戶切勿搭乘電梯,以確保安全。
5、 滅火工作結束后,保護好現場,做好保衛工作,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追查火災原因.?
一、實行24小時著裝值勤,自覺遵守值班制度,做到愛崗敬業,忠于職守,文明執勤,優質服務。
二、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災害為重點的“四防”工作。
三、按規定時間開啟、關閉大門和偏門,對進入小區的外來與暫住人員進行查詢。
四、嚴格遵守巡邏制度,不脫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做好車輛出入小區管理工作,及時制止車輛亂停放、損壞公共設施、損壞綠化的行為,努力維護小區正常秩序。
六、認真做好難以投遞的報刊、雜志、信件、電報等收件登記,及時處理。
七、制止廢品收購人員及小商販進入小區,制止亂貼廣告行為。
八、保持值班室及主入口區域的清潔衛生,督促做好轄區內的保潔和綠化養護工作。
九、盡力為住戶排憂解難,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七
2、工作中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工作前要有良好的工作狀態,嚴禁酒后上崗,堅決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
4、不得擅自移動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確因工作需要移動時須請示車間領導同意,工作結束后,必須立即恢復。
5、禁止跨越運行中的設備,確因工作須跨越時要走跨梯
6、凡在兩米及兩米以上以上高空作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安全帶要掛在堅固的構件上并認真檢查,防止安全帶移位和下沉。
8、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桶、滅火器、消防栓、消防帶等)完好、齊全、定置擺放。
9、生產區域禁止睡覺和非工作時停留,禁止吸煙和明火,禁止堆放油布、雜草等易燃易爆物品。
10、非生產人員,不準進入生產區域,禁止隨意操作設備。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八
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設專職門衛或由前臺接待人員承擔門衛職責。
對生產工廠、倉庫或其他辦公、經營重地,建立門衛值班制度。
三.管理資料。
凡出入本公司人員均須驗明身份,對來賓憑介紹。
人或證件填寫來客登記單后才允許入內。來賓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
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行政部出具的出門證才予放行。
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門衛須過問并記錄出入時間。
人員因病離開,須將有關證明給門衛交驗。
門衛記錄員工遲到早退時間。門衛負責管理公司辦公場所的汽車場、自行車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辦公場所大門均應下車推行。
門衛仔細盤查欲進入辦公場所的可疑人員,將其勸退,或報安保部門協助處理。
四.門衛人員。
門衛屬公司安保部領導。
門衛崗位職責另行規定。
門衛的雇傭。
1).門衛崗位可為臨時非正式員工,特殊狀況為正式員工。
2).門衛不宜招納休的人員。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應、機動潛力,應招聘青壯年擔任。
五.附則。
本制度由安保部解釋、補充,經總經理批準頒行。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九
1、門衛人員承擔著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職責,必須時刻提高警惕,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嚴格落實來客審查登記制度。從嚴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校內學生進出校門注意查驗有關證件并做好登記。所有外來人員進校前須進行盤查,并提醒來訪者按以下途徑聯系:屬上級檢查聯系工作的同志必須由學校有關領導接洽后方可進入,屬學生家長來訪必須由相應班主任接洽后方可進入(上課期間一般不得進入校內),屬教職工來客必須由教職工接洽后方可進入,屬給學校配貨的供貨商必須由總務處接洽后方可進入,屬其他商業來訪,一律由相關校長視情況接洽后方可進入。所有外來人員進校前必須按規定登記后方可進入。對超過學校有關規定時間進出校門的學生應逐個登記,并將情況報告政教處。如發現門衛不按規定執行一次扣款5元,造成后果的按規定嚴肅處理。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門衛人員必須盤查并作好登記。學校物品出門必須持有總務處出具的出門證或校級領導聯系后方可放行,教師私人物品出門須由教師接洽后方可放行。對可疑物資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查實來源無誤后方可放行。如發現門衛不按規定執行一次按可疑物資折值扣款。
5、學生家長必須經聯系到相關班主任并獲得同意后方能在班主任陪同下與學生會面,會見學生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正在上課,必須先在外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并必須制止在校門口隨意擺攤設點,發現一次不制止扣款5元。
7、門衛人員須做好校內巡邏工作,確保學校設備設施和花草樹木安全,晚上放學后在規定時間內督促檢查教學樓上學生及時就寢,檢查教師辦公樓、教學樓上各室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等。并做好值班記錄,政教處一周一統計一通報,發現問題及時搞好整改。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與值日領導匯報。
8.上班期間,值班老師須嚴格遵守值班紀律,不可以做其它與值班無關的事(含看電視),不可以擅自離開崗位。上崗期間瀆職離開崗位,發生事故要追究其責任,按照規定嚴肅處理,發現一次扣款5元。
9. 遇到學生生病去醫院治療,要有家長的請假條和家長來接學生,才可以同意學生離開學校。沒有家長寫的請假條,沒有家長接的學生,不可以開門讓學生離開學校。發現學生違反學校規定,值班人員須馬上通知班主任,對學生進行教育。發現門衛隨意私放學生進出一次扣款5元。
10.門衛上班時限:每周日下午1:00-----周五下午放學止(如遇到特殊情況只要有學生在?;顒映猓?,法定節假日必須有人24小時值班,并經常在校園內巡視,學校發值日補貼,發現一次不按要求到崗的'扣款30元。
11.門衛報警程序:校園里發生可疑人員或有暴-力事件發生,按照信息傳遞制度須及時報告政教主任處理,政教主任再報告分管安全校長;若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在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學校隨后啟動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12. 門衛開關門時間:有學生在校期間:早晨在起床鐘響前10分鐘開門,晚上下自習熄燈號響后20分鐘關門;其他時間:冬季早晨6:30(夏季早晨6:00)開門、冬季晚上10:00(夏季晚上10:30)關門。違反一次扣款5元。晚上遇到急診病人可靈活處置!
13.門衛人員必須按以下要求上崗:一是佩戴值勤證;二是穿制服上崗;二者最低須選其一,發現一項都沒落實的一次扣款5元。
15.門衛必須按時做好校門口和門衛室里的清潔衛生,不得讓閑雜人員隨意進入門衛室。發現一次扣款5元。
16.為了便于聯系,所有教職工應提供最新聯絡方式,若號碼變化應自行盡快到門衛室更改;學校配備警械須搞好保管,不得遺失或外借,否則按損失扣款。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實驗樓、教學樓、學生宿舍等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
1、學生出入校門應穿校服或出示學生證,上課時間禁止學生外出,學生請假外出憑班主任簽發的出門證出校.
2、外來人員辦事出入校門必須經被訪人員同意,持有效證件到門衛辦理出入登記手續。禁止推銷、散發廣告和閑散人員進入學校。
3、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和寵物進入校園。
4、禁止外單位車輛和出租車進入校園。進校送貨的車輛,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在門衛登記方可進校,并接受門衛檢查。上級主管部門車輛進校也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并通知有關領導方可放行。
5、攜帶物品出校須持相關部門的證明,經檢查后方可放行。下班后和節假日禁止攜帶物品出校。
6、校園內不準騎行摩托車、自行車,汽車、摩托車、自行車按規定地點停放,汽車、摩托車在校園內不準鳴號。非本校人員機動車,未經批準不得在校內過夜。
7、廢品收購人員要經有關部門同意,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校園內收購廢品,并接受門衛檢查。
8、中午12:40~13:40(冬季)、12:40~14:00(春季)為靜校時間關閉大門,禁止人員出入。
9、校大門在晚22:00關閉,禁止住校學生外出,對晚歸住校學生要進行登記,按校規校紀處理。
根據近期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加強校園自防工作意見,堅持“安全是學校工作的生命線”的理念,我校完善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二、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
三、門衛值班室有報警電話,門衛人員要堅持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
四、門衛人員值班時間佩戴紅袖標,文明執勤,行為規范,友善待客。
五、門衛人員按照學校規章制度認真檢查出入人員的刷卡情況,車輛、物資等。
六、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七、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八、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須先在門房等候。
九、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十、對滯留校門口及學校周圍的校外閑雜人員要密切注意,勸其離開,有重大問題及時告知校長室。
十一、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火爐是否熄火等。
十二、門衛人員應嚴格按照門衛安全管理制度執行自己的本職工作,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
十二、年度內門衛人員無違紀、失職行為,如有,追究相應責任。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一
1、門衛人員承擔著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職責,必須時刻提高警惕,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嚴格落實來客審查登記制度。從嚴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校內學生進出校門注意查驗有關證件并做好登記。所有外來人員進校前須進行盤查,并提醒來訪者按以下途徑聯系:屬上級檢查聯系工作的同志必須由學校有關領導接洽后方可進入,屬學生家長來訪必須由相應班主任接洽后方可進入(上課期間一般不得進入校內),屬教職工來客必須由教職工接洽后方可進入,屬給學校配貨的供貨商必須由總務處接洽后方可進入,屬其他商業來訪,一律由相關校長視情況接洽后方可進入。所有外來人員進校前必須按規定登記后方可進入。對超過學校有關規定時間進出校門的學生應逐個登記,并將情況報告政教處。如發現門衛不按規定執行一次扣款5元,造成后果的按規定嚴肅處理。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門衛人員必須盤查并作好登記。學校物品出門必須持有總務處出具的出門證或校級領導聯系后方可放行,教師私人物品出門須由教師接洽后方可放行。對可疑物資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查實來源無誤后方可放行。如發現門衛不按規定執行一次按可疑物資折值扣款。
5、學生家長必須經聯系到相關班主任并獲得同意后方能在班主任陪同下與學生會面,會見學生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正在上課,必須先在外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并必須制止在校門口隨意擺攤設點,發現一次不制止扣款5元。
7、門衛人員須做好校內巡邏工作,確保學校設備設施和花草樹木安全,晚上放學后在規定時間內督促檢查教學樓上學生及時就寢,檢查教師辦公樓、教學樓上各室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等。并做好值班記錄,政教處一周一統計一通報,發現問題及時搞好整改。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與值日領導匯報。
8.上班期間,值班老師須嚴格遵守值班紀律,不可以做其它與值班無關的事(含看電視),不可以擅自離開崗位。上崗期間瀆職離開崗位,發生事故要追究其責任,按照規定嚴肅處理,發現一次扣款5元。
9. 遇到學生生病去醫院治療,要有家長的請假條和家長來接學生,才可以同意學生離開學校。沒有家長寫的請假條,沒有家長接的.學生,不可以開門讓學生離開學校。發現學生違反學校規定,值班人員須馬上通知班主任,對學生進行教育。發現門衛隨意私放學生進出一次扣款5元。
10.門衛上班時限:每周日下午1:00-----周五下午放學止(如遇到特殊情況只要有學生在?;顒映猓?,法定節假日必須有人24小時值班,并經常在校園內巡視,學校發值日補貼,發現一次不按要求到崗的扣款30元。
11.門衛報警程序:校園里發生可疑人員或有暴-力事件發生,按照信息傳遞制度須及時報告政教主任處理,政教主任再報告分管安全校長;若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在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學校隨后啟動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12. 門衛開關門時間:有學生在校期間:早晨在起床鐘響前10分鐘開門,晚上下自習熄燈號響后20分鐘關門;其他時間:冬季早晨6:30(夏季早晨6:00)開門、冬季晚上10:00(夏季晚上10:30)關門。違反一次扣款5元。晚上遇到急診病人可靈活處置!
13.門衛人員必須按以下要求上崗:一是佩戴值勤證;二是穿制服上崗;二者最低須選其一,發現一項都沒落實的一次扣款5元。
15.門衛必須按時做好校門口和門衛室里的清潔衛生,不得讓閑雜人員隨意進入門衛室。發現一次扣款5元。
16.為了便于聯系,所有教職工應提供最新聯絡方式,若號碼變化應自行盡快到門衛室更改;學校配備警械須搞好保管,不得遺失或外借,否則按損失扣款。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充分發揮門衛的作用,確保師生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師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特制訂本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門衛24小時堅守崗位,如有事須請假,代崗人員自行安排。周末白天由學校行政成員輪流值班。星期五和星期六的晚上由門衛值班,下午5點前到校。星期日下午3點前門衛必須到崗。
2、在工作期間,門衛室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車輛出入校門必須問明原因。非因工作關系,自行車、機動車一律停在校外兩側,不得放入校內。
4、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的思想。按時開門、關門,堅守崗位。
5、外來人員入校必須問清來龍去脈,嚴格履行入校登記手續。堅決杜絕校外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6、學生出入校門須憑走讀證或班主任簽字的、學校統一印制的請假條,否則,一律不準放行。學生外出引發安全事故,追究門衛責任。
7、堅決禁止撿破爛人員入校。
8、門衛負責打掃校門口衛生,保證清潔無垃圾。
9、學校出現失盜情況,如跟門衛失職有關,將視性質輕重予以罰款。
10、門衛每月報酬與工作績效掛鉤。如出現工作失誤,將從中扣除處罰金額。吃喝等生活費自理。
11、門衛必須保證態度良好、身體健康,如盡責不夠或身體不適,不能勝任此項工作,學校有權辭退。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二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是了更好地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學校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而制定的。下面是門衛安全管理條例,歡迎參閱。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門衛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衛人員驗證后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墻入校。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應按學校請假、考勤制度辦理請假手續,在門衛做好登記后方可出門,門衛不得私自為不請假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并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3、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系或電話聯系,確認屬實后,做好登記后,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衛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衛設二人(值周教師),分白班和夜班輪流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交班時要做好交班記錄。
2、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后半小時開大門,其余時間關閉大門開小門。
4、搞好值班室衛生,要長期保持干凈。
5、要認真核對書報雜志,準時送入各辦公室。
7、學校門衛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為維護好本單位環境秩序及管理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管理制度:
一、門衛行為要求。
(一)著裝整潔。
(二)熱情接待來訪群眾。
(三)盡職盡責,工作期間不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四)品行良好,無不良嗜好。
(五)遵紀守法,服從工作安排。
二、門衛工作職責。
(一)對外來人員加強檢查,制止身份不明人員進入單位。
(二)加強對外來車輛進出單位管理,指揮、督促院內車輛有序停放,下班期間及節假日,除經領導批準,禁止外來車輛進入院內。
(三)嚴禁無牌及嚴厲不明車輛進入院內;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及車輛進入院內。
(四)加強院內巡察,經常性對水、電、營房設施進行檢查,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五)及時開關電梯及電梯空調,下班后及時鎖好車庫、院門。
(六)遇到雷電、火災、暴風雨等特殊情況,對營區加強檢查,主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遇突發安全事故時及時匯報。
(七)嚴禁擅離崗位,嚴禁請人代崗,遇有特殊情況須請假時,應經領導批準。
(八)嚴禁上班期間飲酒、賭搏、睡覺。
(九)嚴禁私接電源、亂拉電線。
(十)負責收取郵件、包裹、報刊,做好登記并及時分發到各個科室。
(十一)保持院內環境整潔,每天早晨上班前及下班后,負責清掃大門口附近及院內衛生、停車場廁所衛生,保證無明顯污跡。
二0年七月十八日。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門衛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衛人員驗證后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墻入校。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應按學校請假、考勤制度辦理請假手續,在門衛做好登記后方可出門,門衛不得私自為不請假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并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3、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系或電話聯系,確認屬實后,做好登記后,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衛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衛設二人(值周教師),分白班和夜班輪流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交班時要做好交班記錄。
2、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后半小時開大門,其余時間關閉大門開小門。
4、搞好值班室衛生,要長期保持干凈。
5、要認真核對書報雜志,準時送入各辦公室。
6、夜間值班人員要及時與白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并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并緊急向學校匯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警。
匪警:110火警:119交通警:112急救中心:120。
7、學校門衛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三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系,各有側重,要規范操作,有利于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職守。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系 ,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后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閑雜人員,精神病患者,來歷不明人員隨意進校,發現異常情況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處置。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八、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準并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小學門衛值班制度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門衛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衛人員驗證后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墻進入校內者。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應按學校請假、考勤制度辦理請假手續,在門衛做好登記后方可出門,門衛不得私自為不請假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并憑有效證件填好外來人員登記表。
3、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系或電話聯系,確認屬實后,做好登記后,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衛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衛設二人,分白班和夜班輪流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交-班時要做好交-班記錄。
2、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后半小時開大門,其余時間關閉大門、小門。
4、搞好值班室衛生,要長期保持干凈
5、要認真核對書報雜志,準時送入各辦公室。
6、夜間值班人員要及時與白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并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并緊急向學校匯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警。
匪警:110? 火警:119? 交通警:112? 急救中心:120
7、學校門衛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學校安保人員(門衛)崗位職責
學校安保(門衛)崗位是一個關系到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塑造學校形象的重要崗位。因此,全體安保人員必須高度重視,認識負責,努力履行崗位職責。
一、崗位要求
1學校安保人員應加強自身學習,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技能,要自覺樹立從事安保工作的光榮感和責任心,注意培養愛崗敬業的職業精神,無私無畏的道德、品行,主動熱情的服務意識,精明強悍的防衛本領,努力爭做一個有理想、有道德、守紀律、肯奉獻的新一代安保員。
2學校安保員在自覺、自律的基礎上,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擇優錄用后方可上崗。安保人員要珍惜崗位,鉆研業務,除能勝任日常的門衛安保工作外,還應正確保管和使用防暴器具等,要具備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文明值勤
1學校安保人員要堅持文明值勤,樹立良好形象。規范配戴,站姿端正,坐姿大方,注意保持儀容儀表的端莊整潔。要注意文明用語、微笑服務、堅持原則、認理服人。要忠于職守、嚴于律己、廉潔奉公、注意保密。
2學校安保人員要做到在崗期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打瞌睡、不串崗閑聊、不干私活、不會私客、不準與校內外人員發生爭執、謾罵,動粗斗毆。
三、安保防范
1、學校安保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學生離校制度,貨物車輛進出校制度等,對因公來校人員,要禮貌用語,熱情接待。對私自擅入人員,要堅持原則,堅決勸阻,把好大門,對個別學生無理由混出學校及社會閑雜人員混入學校,要堅決制止,切實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學校安保人員要提高警惕,加強防范。一旦發生險情事故,要臨危不懼,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護現場并及時報警。要切實協助學校、社區、公安、消防等部門做好 防盜、防災、防事故、防破壞工作,為學校安全和社會治安作貢獻。
四、接受監督
1、學校安保人員要心系崗位,用情職業,安保人員有權利和義務就加強學校安保工作向有關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能主動提出改進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學校安保人員在崗期間應識大體,顧大局,遵章守紀,要自覺接受派出單位和用人學校的考核,對存在的問題與不足,要虛心聽取意見,努力加以整改。
(一)保安部工作準則:
1、當值期間必須著裝整齊、儀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許抱胸插手。
2、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佩戴工牌,經員工通道出入,同時打卡備案。
3、做到無條件服從上級分配,聽從上級管理。
4、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時,當值不準離崗)。
5、熟練掌握保安部崗位工作特點、職責與要求。
6、接觸客人要十分有禮貌,并注意語氣態度。
7、處理問題時,力求做到容忍寬大,以理服人。
8、當值時不得聊天、閱書報、寫私函、聽耳機、吸煙、吃零食、打私人電話,并謝絕來訪,如屬要事,要保安部當值負責人批準方可。
9、當值時只能與客人保持一種工作上的關系,不得在崗上與客人拉扯、閑聊。
10、當值時不得利用個人職權與客人進行任何私人交易。
11、當值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費或禮物。
12、當值時不準睡覺、不得帶有醉意。
13、嚴禁當值時隨意離崗,如需吃飯、喝水、去衛生間,需領班批準并派他人替崗后,方可進行。
14、殊情況,嚴禁使用酒店客用設施。
15、熟悉本酒店各種報警裝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并熟練掌握其使用方法。
16、一旦發現火警,無論程序大小,都必須按規定的程序上報,并立即采用有效措施。
17、熟悉酒店各部門出口通道,包括員工通道、客用通道、消防通道等。
18、無特殊情況,不得私入客房、倉庫、辦公室、廚房、服務員工作間等。
19、不得以權謀私或者做任何有損酒店名譽的事情。
20、當值期間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護違法犯罪分子。
(二)保安部請假制度:
1、本部員工無論因何種原因需請假時,必須填寫請假報告單,并逐級審批備案后方能有效。
2、主管、領班請假需經理批準方可。
3、保安員請假需經主管批準方可,但必須先經領班批準。(事假超過半天,需部門經理批準)。
4、嚴禁越級請假。
5、無請假報告單休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6、原則上不準調休,如遇特殊情況經經理批準方可。
7、對于請假者如有超假的,一律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事假超假一天以上的按曠工處理)。
8、如果休假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歸隊,應有電話、電報和證明方可考慮補辦事假。
(三)保安部獎懲制度:
1、獎勵——有下列表現之一者本部將給予獎勵或晉升參考。
1)對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貢獻者。
2)拾到客人錢財繳公者。
3)舉報本部員工違章亂紀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議,該建議被采納者。
5)對工作盡忠盡職,受客人或外部門來函表揚者。
6)為酒店聲譽和財產,勇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者。
2、懲罰——警告處分,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如累計三次以上予以辭退。
1)當值時不注意儀表、不佩戴工牌,經多次指出而無明顯改觀者。
2)不服從工作分配,不服從上級指揮者。
3)經常遲到早退又不打卡備案者。
4)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5)當值時睡覺者。
6)當值時濫用權力,以權謀私者。
7)當值時抽煙、吃零食、聊天、聽耳機、不聽從勸告者。
8)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私入客房、倉庫、服務員工作間、辦公室、廚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當值員工擅入酒店者。
11)該管的事不管,膽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誤者。
12)對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者。
13)工作中欺騙上司者。
3、懲罰——辭退,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立即辭退。
1)不請假,曠工兩天以上者。
2)無論何種原因與客人、酒店員工打架者。
3)索取、私藏小費者。
4)利用職權與客人進行非法交易者。
5)盜竊酒店物品、客人錢財,以及主使或參加酒店員工盜竊酒店、員工財務者。
6)拉皮條者。
7)不服從上級管理,出于私利謾罵上級者。
8)嚴重工作失誤,造成酒店損失者。
9)不愛護保安裝備、消防設施、辦公室設施,造成嚴重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立即辭退。
(四)保安部監督員工打卡制度:
1、保安員二十四小時定崗于打卡處,臨時離開要獲得領班批準,并派人替崗。
2、員工打卡時,保安員要認真核對工牌,無工牌或工牌不符者不予打卡,必要時收回工牌交值班經理處理,不允許代人打卡。
3、檢查打卡機運行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報告。
4、真執行物品出門查驗制度,檢查出門物品有無違規現象,必要時需開據放行條。
5、認真執行出入來訪制度,進行來訪驗證和登記。
6、嚴格控制辭職員工和辭退除名員工進入酒店,阻攔酒店員工穿制服出酒店。
7、對外來施工人員每天進行來訪登記,如發現有外來施工人員在規定施工時間以外還沒有離開酒店,立即報值班領班。
(五)保安部裝備器材使用制度:
1、日常使用的對講機、警械、鑰匙、雨衣、大衣在交接-班時雙方領班共同檢查清點并記錄簽收。
2、臨時用品,如大衣、雨鞋、雨衣、手電、應急燈等要有交接登記,歸還時領取人簽名,檢查有無損壞、丟失,否則按酒店規定賠償。
3、機械只有押款時攜帶,平時由監控室保存,只有領班和主管可以使用。
4、保安部備用品專柜鑰匙平時監控員處,夜班時放保安當值領班處。
5、保安部備用品專柜每月清點一次,由監控員和主管檢查記錄使用情況。
(六)外來單位進店施工管理制度:
1、若有在酒店范圍內進行施工的單位,在進場時必須持有聘請施工部門簽發的申請或證明,經保安部及工程部核對批準后方可辦理入場施工手續。
2、請施工的部門,在填寫申請或證明時,要求寫清施工單位名稱、人數、施工區域、工時及負責人等。由施工單位負責人持申請或證明及參加施工人員的有效證件到保安部辦理入場施工手續。
3、保安部向施工單位發放臨時施工卡,并收取證件抵押金人民幣叁拾元整,工期完成后,憑工卡到保安部秘書處注銷并退回押金。
4、辦理施工手續的同時,施工單位負責人要與酒店簽定防火責任書,確定施工防火責任。
5、任何施工單位和個人進入酒店施工必須走員工通道,并配戴臨時施工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營業區域和使用客用設施,施工結束后,所帶出酒店的工具和其他物品,須有聘請單位簽發的放行條。
6、施工期間,要遵守酒店各項規定,如需增加人員時要及時補辦手續。
7、施工期間,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禁止在施工現場亂拉、接電線。
8、如施工需要明火操作時,必須到酒店保安部遞交申請,辦理動火證,并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和做好清理現場周圍可燃物等安全防范措施。
9、要及時清理工程垃圾,保證施工現場清潔,嚴禁在消防疏散通道內堆放雜物。
10、對施工單位入場施工不辦理臨時施工卡、手續不全的、現場管理混亂、未辦動火證而動用明火操作的,根據施工性質,保安部有權給予相應的處罰和追究當事人責任。
(七)消防設備管理制度:
1、消防設備、器材是用于預防和撲滅火災的安全防護設施,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動消防設備和器材,不準在消防設備、器材旁及消防通道堆放雜物,不準將消防設備、器材挪作非消防用途。
2、因公施工、作業需動用或移動消防設備、器材的部門,需書面向保安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動用或移動,并在施工、作業完結后將設備、器材恢復原位。
3、工程部和保安部要認真做好消防器材、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修工作。發現遺失、損壞或失靈的設備、器材,要立即向消防委員會報告,爭取補救措施,并追查原因及做好記錄。
4、工程部當值人員和當值消防主管要每日、周對消防設備、器材進行例行檢查,每周要對煙感、溫感等報警裝置進行測試,并向消防委員會書面報告測試結果,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5、工程部和保安部每月要對酒店所有的煙感、溫感等報警系統及自動噴淋、氣體滅火、自動報警和緊急廣播系統及防火卷簾門、排煙風機排煙閥等聯動設備和應急照明系統進行一次詳細的維護保養,并做好保養記錄。
6、工程部經理和消防主管要定期或不定期(每周不少于兩次)檢查酒店的發電機房、變壓器、鍋爐房、油庫、廚房、木工房等重點部位,發現問題要立即派人整改,做好記錄。
7、保安部消防主管每月須對酒店所有的干粉滅火器進行壓力表、保險塞、壓把、噴射軟管的檢查,并將滅火筒搖晃數次,防止筒內的粉末受潮沉淀結塊,并做好記錄。
(八)監控中心管理制度:
1、監控員要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監控員必須服裝統一、整潔、不留長發。
3、當值期間要精神集中,認真細致做好監控記錄,不準撤離崗位。
4、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詳細將本班的監控情況知會下一班。
5、監控室內嚴禁吸煙、禁帶火種,不準喧嘩吵鬧,不準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6、每天要對各種儀器設備進行清潔,保持室內無塵等衛生。
7、任何人調用錄像帶或查閱文件、檔案,需預先填寫《查閱(調用)申請表》,經保安部經理批準簽名后方可。
8、當值監控不得隨意操縱中心內之一切儀表、按鈕、設備等。嚴禁非監控員操作中心內之一切設備。
9、當值監控員或其他經批準進入監控室的人員,不得無故占用(長用)中心之通信設備。
10、監控中心僅限保安部當值監控員、當值領班、消防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進入。
11、因工作需要的pa、工種技工、大堂am、值班經理等,須經當值監控員允許后方可進入,工作完畢后及時離開,不得無故逗留。
12、消防監控中心之管理直接履屬消防主管。
(九)停車場安全管理程序:
1、當值時對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來車時要將車輛指揮到位,要檢查車輛有無損壞,車門有無上鎖,車輛排列整齊。
2、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禮貌及文明用語,要做到舉止大方,不亢不卑,避免與客人發生爭執或沖突,不準向客人索取小費。
3、當值時要站到車場較明顯的位置,指揮車輛時動作手勢要標準、正確。
4、當值時不得群集閑聊,不得隨意離崗、竄崗,有事不要大聲叫喊,使用對講講機時注意用語,不講與工作無關的問題。
5、當值時不得睡覺、看報、不得吸煙、吃零食。
6、指揮車輛泊位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態的司機,防止撞傷、碰傷、擦傷等。
(十)安全工作條例:
1、要求身體素質好,工作和訓練時,嚴禁危險動作,如摔跤、逞強、過度用力、開過分玩笑等。
2、著裝要合身,不要過緊或過松,避免工作操作時受傷。
3、受外受傷時,要立即報告領班,并盡快處理傷口,傷勢嚴重者,要及時到酒店醫務室進行處理。
4、處理緊急事故時,要考慮安全因素,如戴手套、穿雨衣、雨鞋。按正確的操作程序操作,熟練酒店制定的各種緊急程序(火災、水災、臺風等)。
5、對不衛生的地面、阻塞的通道、容易造成摔傷的區域,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清理。
6、對不懂的設備、器材不要亂拆卸,要請專業人員來處理,觸動或打開可能有危險的包裹,發現異常氣味、聲音要查找出原因并向上級報告。
7、不過量飲酒、吸煙、不暴飲暴食,保證充足睡眠,養成良好的飲食、起居、衛生習慣。
8、不得亂用警棍、手銬等警用器材,不得使用恐嚇、危險語言,避免引起暴-力行為。
9、如遇到意外攻擊,只有采取適當的自衛,以保證自身的安全為準則。
9、本條例只適用于保安部員工。
(十一)保安部各崗位職責:
1、保安部經理崗位職責:
1)工作職權:
a.根據部門各級員工的工作表現情況,有權進行表揚或獎勵、批評或處分,有權提升或建議總經理提升工作積極、認真負責、業務熟練、有管理潛質的員工。
b.有權調動保安、消防人員及其它部門人員對危急事件,如刑事犯罪、火警等事件進行緊急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c.對酒店治安保衛、消防等不夠嚴密和完善的方面,有權向總經理建議逐步嚴密完善等。
2)工作職責:
a.對總經理負責,負責保安部全面工作。
b.對酒店治安、安全保衛工作負有重要責任。
c.負責對下屬考核、培訓。
d.負責酒店保衛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落實。
e.負責全酒店員工治安防范宣傳教育。
3)業務要求:
a.熟悉和掌握酒店內部治安情況,了解和掌握社會治安情況及其對酒店的影響,對治安工作要有敏感性和預見性,防患于未燃。
b.善于組織策劃酒店的安全保衛工作,在危急情況下能夠沉著冷靜,善于指揮和決策,使危急事件能夠得到迅速妥善的處理。
4)工作內容:
a.協助各部門制定崗位安全制度,并督導落實。
b.對酒店員工進行法制教育,生產安全教育及遵紀守法教育。
c.積極開展治安檢查和消防檢查。
d.組織策劃重大節日、重要接待任務的安全保衛工作,屆時要在酒店內值班,并督導任務的落實情況。
e.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和偵破酒店內發生的各類案件。
f.了解和掌握酒店內部員工的情況,配合人力資源部一起做好違紀人員的幫教工作。
g.注意防止因自然災害而造成酒店和賓客、員工的生命財產的損失。
h.建立和完善酒店治安工作檔案。
2、安全主管崗位職責:
1)熟悉酒店的運作及有關的安全法則、酒店的員工守則。
2)安排下屬各崗位的工作,不斷巡視酒店各區域、督導當值各崗位的工作,并進行獎懲、評定和考勤。
3)認真完成工作日記,并詳細記載當值時間內發生的事件(包括時間、地點、人物、原因、結果以及遺留問題),非常事件要及時上報。
4)迅速妥善地處理各類事件(包括突發事件)并對一些案件調查,寫出調查報告。遇
重大案件發生須立即匯報,保護現場并向警方報案,協助警方的調查工作。
5)下屬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使保安員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保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
6)熟悉酒店的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緊急出口以及酒店的緊急疏散程序。
7)控制好酒店停車場的安全,保障酒店車道的暢通。
8)完成交給的'其它任務。如:施工現場及人員的安全督導、施工辦證工作等。
9)對自己主管的工作負責制定計劃,做好總結,并及時向上級匯報工作情況。
10)熱情接待來訪。
11)協助經理當值期間發生的問題。
3、主管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和上級的有關指示、規定。
2)掌握酒店的火災特點,努力做到“六熟悉”,即:熟悉酒店的平面布局、建筑特點、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況;熟悉酒店的火災危險性和相應的防火措施;熟悉重點消防保衛部位存在的火險隱患和控制方法;熟悉各有關的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及其貫徹落實情況;熟悉義務消防組織建設情況及其防火、滅火能力;熟悉消防設施器材、裝備狀況。
3)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推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并督促落實。
4)對保安員及酒店員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提高遵守法規和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
5)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時及時上報并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6)協助主管部門對電工、焊接工、油漆工、服務員、保安員等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和考核工作。
7)組織專職(義務)消-防-隊的學習和訓練,制定滅火作戰計劃,負責組織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7)止各種違反消防法規、制度、規定的行為,根據情節提出處理意見并做好記錄上報。
8)協助建立和完善防火檔案。
9)發生火警立即報告,同時組織員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參與火災原因的調查和對責任人的責任追查。
10)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部門、個人,向行政領導提出表彰及獎勵的建議。
4、保安部領班職責:
1)職權:
為便于領班的管理工作,領班享有以下權利:
a.對下屬工作不準繩、不服從管理者,領班有簽黃單的建議權。即:領班可向上級建議、請示,給下屬簽單處罰。
b.領班必須對本班員工進行嚴格考核,掌握他們的工作情況,為其升降職向上提供建議。
2)職責:
a.正常情況下,領班兼任樓層巡邏崗,負責檢查各崗位運轉情況,處理一般的突發事件,并將事件書面報告部門經理。
b.除有重要情況需向上級報告、填寫值班記錄外,不得在辦公室逗留。
c.當值時,必須保證不缺崗。如各崗警衛需去衛生間、喝水時,該崗均由領班代替;如有特殊情況需調人時,必須向上級匯報,批準方可。
d.病事假履行請假手續,嚴禁隨意離開,找人代班。
e.每天當值的遺留問題,除在值班記錄本上記錄外,必須向當值總負責人匯報。
5、監控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專業知識,掌握消防、安全之監控技術,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并立即報告。
2)熟練掌握各類監控設備、報警系統、廣播系統、聯動系統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嚴禁違章操作及非專業人員操作。
3)控屏幕情況要隨時報告,發現異常立即定點錄相,并做好記錄及時上報。
4)愛護各種設備、器材,注意了解設備設施的運作情況,有問題要及時報告,并通知工程部派員修理,保證正常運作。
5)一旦發現警情,立即簡要清楚通知警情附近值班保安查看實情并做好詳盡記錄,本班問題本班解決。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工作記錄要詳細、準確,并做好交接-班簽名。
7)當值期間要做到“四不準”:不準吸煙、瞌睡、吃零食,不準閱看與工作無關的資料,不準將無關人員帶進監控室,不準擅自調用電腦內與工作無關的資料。
8)接聽電話或使用對講機時,要使用禮貌、專業的用語,不準講與工作無關的事件,不準撥打私人電話。
9)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6、樓層巡邏崗位職責:
1)巡邏中發現有礙安全情況發生須及時報保安部及各相應崗位,并配合當值總值處理安全問題。
2)巡邏時不得長時間停留在某一處,不得使用客用設施。
3)接報外,不得進入服務員工作間。
4)沒有部門經理批準或協調,不得擅自查房、進房。
5)熟悉酒店內部區域及走火通道的分布情況。
6)巡邏時檢查各處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報告消防中心。
7)熟練掌握各種消防設施的使用及報警裝置的使用。
8)遇火警時沉著冷靜,要立即通知消防中心或總機,并組織現場有關人員積極查找火源,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有效措施滅火。
9)促客房來訪制度的實施,對嚴重肇事者,協同前臺經理及客房部人員處理。
10)檢查緊急出口是否處于暢通狀態。
11)檢查樓層施工人員工作,動火的有無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排除施工現場對消防及安全有危害的隱患。
12)如遇可疑人員要盤查,注意醉態客人的動向。
13)遇偷盜情況須及時報保安部當值主管,把盜賊捉拿,經詢問后,即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14)遇滋擾現象,應勸阻其有關人員離開酒店。
15)巡邏中遇客人應站立讓路向客人問好。
7、大堂崗位職責:
1)工作范圍在大堂內。
2)在大堂內發現無法自行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報告保安部主管及前臺當值經理,并隨時配合各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處理安全方面問題。
3)在擔任大堂保安時,不得使用客用設施,不得進入營業區域、前臺及其辦公室。
4)注意衣冠不整的客人進入大堂,應勸其離開。
5)在大堂內應干涉有大聲喧嘩和多人聚集的現象。
6)嚴禁客人在大堂內飲用自帶飲料。
7)未經總經理批準,任何施工單位禁止在大堂施工。
8)未經批準不得在大堂錄像。
9)意進入大堂到處亂竄的人,并同時通知其它崗位加強監控。
10)夜班注意員工的不軌行為(如偷盜物質、拉皮條)。
11)檢查各處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12)注意醉酒者行動,有情況時報告主管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處理。
13)密切注意有無破壞酒店之設施行為。
14)對餐廳不消費而占位者勸其離開。
15)客用沙發禁止躺、臥。
16)大堂站崗應選定幾個利于監察情況且不妨礙客人的地方,站姿要跨立,注意著裝整齊,不許在大堂中不停轉悠。
17)工作需要外,不得與大堂各部門員工交談。
18)監督上下電梯的客人情況,禁止施工人員使用客用電梯。
8、大堂前門崗位職責:
1)定崗于大堂前門處。
2)大堂前門外車道暢通,遇車輛停泊于主車道時,應馬上勸其離開,引導其停泊于道邊車位或停車場內。
3)注意進出人員情況,不允許外來人員損壞花草,不允許外來人員長時間滯留于正門廣場,不允許酒店員工停留于前門廣場上。
4)指揮車輛在通道兩側翼處按規定停泊,如遇接待任務需預留車位的,應以障礙物按要求預留車位。
5)注意與客人接觸時,從語言中充分體現尊重客人,為客人服務,向客人解釋時要耐心,動作中小跑,敬禮的姿勢應規范化。
6)定崗時還應該注意前門安全情況。
7)注意阻止任何施工單位及個人由前門經大堂進入酒店樓層施工。
9、停車場崗位職責:
1)定崗于停車場內。
2)指揮引導車輛有序停泊。
3)做到有禮貌地接待每一位來停車的客人。
4)在車駛進停車場時,應表現積極,快步或小跑到車輛前,以手勢示意,引導客人停到適當位置。
5)注意沒必要強求客人車輛停泊某處,不能讓客人感到你為難他。
6)對客人有不解之處應用到有問必答,有耐心。
7)維護車輛及車場的安全。
8)干涉任何在主車道上的閑人,讓其迅速離開車道。
9)禁止酒店員工在停車場內停留。
10)迅速地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包括在車場內的斗毆及鬧-事。
11)注意酒店停車場的各類設施。
10、打卡崗位職責:
1)定崗于員工打卡處,維護打卡秩序。
2)按照酒店人力資源部的有關打卡制度,嚴格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無工牌者記錄下來,上報當值領班。
3)檢查下班員工的手袋、行囊、包袱等攜帶物品,有無擅自將酒店之文件、物品等帶出,如遇此情況,應立即報告當值領班。
4)為外來人員辦理入店手續,并作好登記。
5)為外來施工單位和個人辦理入店施工手續,檢查施工工具并監督施工人員在酒店內的個人行為。
6)監督和杜絕員工替人打卡現象,維護高峰期打卡秩序。
11、夜總會保安崗位職責:
1)完成主管(值班)分派工作,確保所管區域內安全。
2)認真完成站崗、值勤巡邏任務,認真填寫當班記錄(值勤巡邏時禁止吸煙)。
3)維持好ktv場所的治安秩序,防止場內起哄、爭吵、斗毆和無理取鬧。若有上述事件發生,要將肇事的雙方帶到場所處或保安部妥善處理。避免造成壞的影響和妨礙客人進行正常娛樂活動。
4)娛樂場所人多情況復雜,要密切注意場內動向,防止酒店和客人的物品被盜和遭受損害。若發現可疑的人要注意監視,發現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制止并擒拿罪犯,保護酒店和客人生命財產安全。
5)場內若發生事故,如火警、爆炸等,要穩住客人,及時搶救并組織疏散客人離開現場,防止事態擴大。
6)娛樂活動結束,請客人有秩序地離開場地,要協同服務人員清理場地,檢查有否客人遺留物品,危險品、火種等,關閉音響、燈光并鎖門。
7)向接崗人員交待清楚崗上情況。
8)完成上級交派的其他工作。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四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
2、門衛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門衛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征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后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借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校門須有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早晚按時開關大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采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查驗學生證、工作證、出入證、身份證的制度。避免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影響學校正常秩序。
2、本校學生憑學生證進入校園,進校后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開校園的,必須有班主任的簽字手續或家長陪伴,在門衛室登記后,方可出校門。
3、來校會客人員應當遵守會客時間并履行會客登記手續方可入校;來校辦事人員應當向門衛說明情況,登記后或經門衛與校內業務部門電話聯系核準后方可入校。
4、上課期間,任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其它時間經允許進入校園的車輛須按指定地點有序停放。接送學生車輛一律按規定地點停靠,不得在校門附近停放。
5、節假日和平日夜間,門衛對出入學校的人員及所攜帶的物品要嚴格盤查,注意發現可疑情況,確保學校安全。
6、對沒有證件,又無法核實其身份的,門衛有權禁止其入校。
7、嚴禁無關人員在值班室及周圍逗留、閑聊。
8、凡外來人員進入校園,須告知來訪事由及對象,經查實征得對方同意,進行詳細登記,留下有效證件后,方可進入校園;嚴禁商販進入校園叫賣、推銷、收購,不允許非本?;蚺c本校無關人員(包括小孩)進校閑逛、打球。
9、對違反門衛制度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按有關規定其相關責任。
文檔為doc格式。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五
1、執行保安任務的人員,必須規范著裝,各種標志配帶齊全,舉止文明,認真負責地堅守工作崗位,并保持工作范圍的地面場所清潔衛生。嚴禁工作期間在工作場所吸煙。
2、保安人員有權監督檢查出入校門的物品、車輛證件等。來往學校執行公務的人員,驗明證件后方可準行。
3、學校大門在早、中、晚學生出入后隨即關閉;側門于晚上11時落鎖。
4、正常上課期間學生一律不能走出校門,確需請假出門者,必須持有本人請假條、班主任簽字和政教處批準的字據;課間和課外活動期間不允許學生出門購物。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業務對口部門或者主管領導批準不得入校,準入車輛一律從后門出入,進入校園車輛由保安督促其按指定車位停放。
6、禁止一切肩擔叫賣的小商販、收買、拾荒人員進入校園。外單位需要借用設施組織活動的,須事先聯系,經校長同意后,門衛接到通知方可進入。
7、非保安值班人員不得在保衛值班間閑座,不得與值班人員閑談,值班保衛人員按規定時間做好交接班,未經批準不能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允許請他人代為值班。
8、遇到突發事件,當班保安要前后們互相通氣,機智處理,及時匯報學校主管領導,按照程序啟動相關預案。
9、保安人員既要嚴格執勤,又要禮貌執勤,熱情服務,用自己的.良好素養塑造學校文明形象。
10、保安人員要愛崗敬業,妥善處理好履行崗位職責、遵守紀律、服務學校三者之間的關系。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六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做好門衛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出門證在門衛辦公等待家長到校接回家,學校門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出門證存檔備查。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傳達室進行登記,經過與有關成員內線電話聯系同意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傳達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傳達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4.會客結束,必須由會客教師在會客單上簽字后交門衛存檔。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3.實行上學期間只進不出,放學期間只出不進的`制度。
1.學校門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學校門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七
一、 門衛人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覺悟與自身素質,進一步增強為校為生奉獻的精神,增強為生服務意識,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的'意識,正確處理糾紛和矛盾,愛崗敬業,認真、負責、努力工作。
二、 門衛人員要著裝上崗(試用期無制服的用袖標即可),精神抖擻,堅守工作崗位,崗上不得躺臥、溜達,不得看書、看報、玩手機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吸煙、吃東西。
三、 學生、老師及工作人員憑證進入校區,要嚴查證件。
四、 大件物品出門要持“物品攜出證”。
五、 學生晚上超過入校時間回校要做好登記。
六、 大膽管理,文明用語,禮貌待人,態度和諧,舉止文明得體,尊重他人人格,不得使用侮辱性語言和肢體動作。
七、 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出現值班空檔。
八、 門衛值班人員要對外來車輛進行嚴格檢查(警車、消防車等公務車除外),查清去向,出校園時要查看是否私自拉有學校物品。
九、 門衛值班人員要積極配合公安、消防工作,努力做好校園安全防范和服務管理工作,積極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 搞好值班室及值班點的衛生,東西排放有序、整潔,登記內容清楚齊全。
十一、 所有人員必須愛護公物、裝備,如無故損丟應照價賠償。
編后語:安保處懇切希望廣大教職工、學生配合并監督安保,為共建美好和諧校園,我們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