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業領域中,合同協議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確保各方的合作和交易的順利進行。在下面提供了一些常見的合同協議參考,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級要注意(實用17篇)篇一
就業協議書需要注意的地方和作用。其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制表。就業協議書是作為學校列入派遣計劃的重要依據,由學校發給畢業生簽字,用人單位蓋章,畢業生本人保存一份作為辦理報到、接轉行政和戶口關系的依據。
簽訂就業協議書是國家為規范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避免混亂,杜絕就業欺詐行為,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嚴肅性,為維護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的合法權益而采取的一項必要措施。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每人僅有一份,必須認真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丟失需公開登報申明,并由公安機關出具證明方能補辦。
從法律意義上說,協議書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備合同(或契約)的性質和特征。因此,就業協議書應該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聘用關系、明確權利、義務的協議。
該協議應具有以下特征:
1、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必須相一致。
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民事法律行為,必須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立。只有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雙方當事人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間意思表示的內容不一致,協議都不能成立。
2.、協議雙方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協議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畢業生,另一方不論是行政事業單位還是其他任何單位,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雙方沒有上下和高低之分。
3、協議應具體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為確立一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因此,不發生任何法律后果、不涉及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協議是沒有法律意義的。
4、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
協議既然是雙方當事人依法達成的,就會產生相應的法律后果,因而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也得到國家法律的承認與保護。因此,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嚴格地履行各自應承擔的義務。
1、主體不同。
就業協議適用于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學校是就業協議的見證方或簽約方,就業協議對用人單位的性質沒有規定,適用任何單位;而勞動合同只適用于勞動者(含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不含公務員單位和比照實行公務員制度的組織和社會團體以及軍隊系統)之間,與學校無關)。
2、內容不同。
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愿意接受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并列入就業方案,而不涉及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所享有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時間不同。
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就業協議應在畢業生就業之前簽訂,而勞動合同往往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才簽訂。
4、目的不同。
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是對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的大體認可,并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和高校就業部門同意,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和將來雙方訂立勞動合同的依據。
5、適用法律不同。
就業協議發生爭議,除根據協議本身內容之外主要依據現有的畢業生就業政策和法律對合同的一般規定來加以解決,尚沒有專門的一部法律對畢業生就業協議加以調整。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依據《勞動法》來處理。
1、查明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一般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指標和錄用自主權。
2、有關條款的內容必須明確。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簽約時,盡量采用示范條款。如確有必要進行變更或增加,亦應在內容上必須明確。
3、注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
由于畢業生就業協議簽訂在先,為避免在日后訂立勞動合同時產生糾紛,應盡可能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體現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并明確表示在今后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予以確認。
4、對合同的解除條件做事先約定。
畢業生就業協議一經訂立,就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1、“畢業生情況及意見”欄由學生本人填寫,“應聘意見”要在與用人單位簽約時填寫。
2、“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欄由用人單位填寫,“用人單位意見”欄中簽署用人單位意見并蓋公章,“上級主管部門意見”欄中簽署人事局或上級主管部門意見并蓋公章。
3、“學校意見”欄分別由畢業生所在系和學院就業指導處簽署意見、蓋章。
4、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如有其他約定,在協議書第四頁備注欄中注明,也視為就業協議的內容。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級要注意(實用17篇)篇二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有什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簡稱“就業協議書”或者“三方協議”。
是為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畢業生所在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定的協議。
協議書也是學校派遣畢業生的依據,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將根據協議書的內容開具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同時轉遞學生檔案。
如果畢業生未簽定就業協議書,學校將把其關系和檔案轉遞回原籍。
每位畢業生各擁有唯一編號協議書(一式三份),實行編號管理。
重要作用。
協議書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建立就業關系的正式憑證,也是畢業生畢業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門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的必備材料之一,因此,畢業生必須妥善保管。
就業協議書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訂立的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實質上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
求職最終簽署的合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簽約一定要慎重,同時協議書的填寫更加不可忽視。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
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
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
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級要注意(實用17篇)篇三
簽訂時間:首次建立勞動關系,必須在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到期前最好完成續簽。
如果相應截止日遇到節假日的,一定在節假日之前完成相應簽訂工作。
一旦未按照法律規定的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依法就應承擔二倍工資的懲罰。
不少用人單位有一種誤解,工資、社保之類的都依法發放了,似乎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并沒什么影響,在此必須重點提示:涉訴時,仲裁和法院只審查簽沒簽書面勞動合同這個事實,而不會考究沒有簽訂對勞動者有無影響。
2
簽字和蓋章: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注意核實用人單位的名稱和公章一致,并通過工商登記確認用人單位合法存續;而用人單位一定核實勞動者的簽字為本人簽字,且簽字與勞動者平時字體一致。
合法有效的簽章是簽訂勞動合同的必備條件,實踐中,該環節經常會出現五花八門的問題,比如,勞動者用消字筆簽字的;勞動者找人代簽,事后不認可的;甚至hr當面看著勞動者簽字,最后鑒定簽字不是本人簽訂的。
雖然這些情況都是一些極端情況,但需要提醒注意:比如盡量用用人單位自己準備的筆,讓勞動者用平時的筆體當面簽署等。
3
試用期勞動合同:避免單獨就試用期簽訂所謂試用期勞動合同。
不少用人單位習慣于簽訂單獨的試用期勞動合同,但這樣的后果將是該試用期勞動合同被視為一份未約定試用期的短期勞動合同。
一旦這樣,首先,試用期約定本身不合法;其次,試用期勞動合同到期,將被認定為第一次勞動合同到期,再簽勞動合同將屬于第二次簽訂勞動合同;最后,用人單位如果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將被認定為違法解除。
試用期本就是第一次訂立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種類和期限依法可以約定的條款之一,用人單位無需單獨就該條款簽署協議。
4
勞動合同蓋章的方法:勞動合同文本應該有頁碼,并且加蓋騎縫章或者每頁簽字確認。
在某案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兩份勞動合同有關工資條款的那頁在工資金額上完全不同,但其他條款一致。
案件的.爭議焦點之一就是哪份勞動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由于勞動合同沒有加蓋騎縫章,雖然最后法院結合其他證據認可了用人單位的證據,但該類爭議通過加蓋騎縫章等方式完全可以避免。
5
勞動合同條款以及勞動合同管理:勞動者領取以及借閱勞動合同一定要有書面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為此,用人單位首先應當避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采用空白的勞動合同,因為這樣有可能被認定為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另外,用人單位也應當避免簽署完勞動合同卻不交付勞動者,并且,交付勞動合同時應當讓勞動者簽署已經領取勞動合同的文件。
有一個小細節需要注意,即如果有人借閱勞動合同,一定留存借閱證明。
我們就處理過勞動者借走勞動合同,又以用人單位未簽書面勞動合同要求二倍工資的案件。
6
特殊人員勞動合同:法定代表人、高管、負責人力資源的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將近,普通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問題并不太多,不少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問題出在法律代表人、高管等特殊人員。
由于我國法律沒有將特殊人員排除在外,所以,這類人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嚴格依照法律規定仍然需要支付二倍工資。
雖然有部分地區,比如北京對該類人作出特殊規定,部分司法判決也未支持二倍工資,但畢竟這些都是司法實踐對于法律的修正,在法律未修訂之前,用人單位還是應當全員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
7
勞動者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對于勞動者拒簽勞動合同,在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應當及時以該理由終止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如果遇到以各種理由拒絕簽署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時,一定及時采取措施,避免因為時間原因讓單位陷入被動。
另外,用人單位需要注意,勞動者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該有相關的證據,比如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發出書面通知催促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等。
當然,勞動者面對不及時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時,也應當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
8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符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的,如果勞動者自愿,仍然可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勞動者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符合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是說一旦雙方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屬于違法,如果雙方是在自愿的情況下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該行為仍然受法律保護。
實踐中,我們也會遇到勞動者符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情形,但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事后又向仲裁申請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案例,雖然最終支持勞動者的不多,但在此也提示用人單位在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應當向勞動者解釋清楚相關區別,并留存書面證據。
9
補簽勞動合同: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合意可以補簽勞動合同。
補簽勞動合同能否免除用人單位未及時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該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需要看一下具體補簽的時間,還要看補簽時雙方確認的簽訂期間的處理等情況。
北京的有關會議紀要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將日期補簽到實際用工之日,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達成合意,勞動者主張二倍工資可不予支持,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補簽勞動合同并非其真實意思表示的除外。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雖然補簽勞動合同,但未補簽到實際用工之日的,對實際用工之日與補簽之日間相差的時間,依法扣除一個月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寬限期,勞動者主張未訂立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可以支持。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級要注意(實用17篇)篇四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有什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簡稱“就業協議書”或者“三方協議”。
是為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畢業生所在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定的協議。
協議書也是學校派遣畢業生的依據,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將根據協議書的內容開具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同時轉遞學生檔案。
如果畢業生未簽定就業協議書,學校將把其關系和檔案轉遞回原籍。
每位畢業生各擁有唯一編號協議書(一式三份),實行編號管理。
協議書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建立就業關系的正式憑證,也是畢業生畢業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門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的必備材料之一,因此,畢業生必須妥善保管。
就業協議書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訂立的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實質上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
求職最終簽署的合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簽約一定要慎重,同時協議書的填寫更加不可忽視。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
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
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
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就業協議書的作用
一、就業協議是制定就業計劃的依據
就業協議書經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學校就業主管部門負責人簽署審批意見并加蓋公章之后,納入畢業生就業方案。
經學校審批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學校統一匯總上報省就業辦審核,列入就業計劃。
就業協議書一經簽訂蓋章,即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學校將以此為根據統一成計劃下達執行。
用人單位也將以此為根據做相應的人事及其他安排,畢業生的求職過程也算完成了。
二、就業協議是進行畢業生派遣的根據
1997年原國家教委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明確規定了地方主管畢業生調配部門和高等學校依據三方就業協議書,按照國家下達的.就業計劃,向畢業生核發報到證,進行派遣。
派遣畢業生統一使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
就業協議是進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學校根據政府審核批準的就業計劃,發給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畢業生持報到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單位報到,并辦理戶籍關系的遷移。
三、就業協議是確認就業意向和勞動需求的憑證
就業協議是確認用人單位愿意接收畢業生、畢業生愿意去用人單位就業、學校審核并同意派遣的書面憑證。
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經過雙向選擇,以簽訂就業協議的方式確定預期的就業關系,明確相互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就業協議書的簽訂,表明用人單位的勞動需求與畢業生的就業意向達成一致。
學校參與就業協議的簽訂,是對畢業生就業過程進行規范和管理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學校及時了解、掌握畢業生擇業情況,防止或減少就業過程中的違規操作,避免有些學生與多個用人單位簽約,或簽約之后又隨意違約等現象。
在一定程度上,學校直接參與就業協議的簽訂,對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制約和約束作用,有利于維護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擇業、擇人過程中的合法權益。
四、就業協議是進行勞動統計的重要依據
就業協議能夠準確反映用人單位的勞動需求,以及用人單位的所有制性質、單位性質和單位所在地等信息,反映勞動力市場對畢業生的需求狀況。
學校每年依據就業協議書來編制就業計劃,落實當年的就業率指標,向國家提供相關就業數據。
同時還可以通過對就業信息進行統計、分析和對比,及時調整專業學科設置,促進教學改革更好地適應勞動力市場需求的對比。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級要注意(實用17篇)篇五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于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飘厴I生;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準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了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了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注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準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準后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后、用人單位、畢業后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于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準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人及電話: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租用期為xx年,月租金為xx元整(人民幣)(月租金包含物業費和中央空調費),付款方式為xx付。押金xx元。租賃期滿后退還。
第二條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若與用人單位簽定本協議,用人單位應同時出具同意接收結業生的證明。用人單位如對畢業生有其他要求可在“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約定”一欄注明。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后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后方可解除協議。
畢業生意見:___________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級要注意(實用17篇)篇六
其實,就業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又叫三方協議。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對于學校來說,主要通過就業協議來統計學生是否已經就業。簽了就業協議書,學校就認為你已經找到工作了,許多學校讓學生簽主要是為了統計就業率。學生的檔案會根據就業協議所簽的省份或城市的人才市場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由學校打過去。
如果學生不簽就業協議,檔案、戶口就要回原籍,轉到當地人事部門。人事部門會適當地考慮要安置未就業的大學生就業,可能會給找一些機會,在一年之內,還能按應屆生考公務員。如果這段時間,能找到有人事權的的單位,還可以跟學生簽就業協議,還能轉戶口、檔案,等于是多一次機會。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級要注意(實用17篇)篇七
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注: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后再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
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
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如果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以勞動合同為準。
(一)大學生簽三方協議首先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d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五)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后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后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無回天無力?;蛘吣鎭眄樖?,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級要注意(實用17篇)篇八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大學生簽就業協議注意事項,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從實習生到職業人,是千百萬大中專院校學子人生的第一步跨越,在這關鍵的人生轉型期,就業協議扮演了極為重要的過渡角色:而作為粘合學生與用人單位意愿的重要載體——就業協議,在實踐當中卻屢屢釀造爭議,現就就業協議相關法律問題梳理解答如下:
就業協議,又稱三方協議,是《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該協議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印制,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簽署,明確三者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義務的書面協議。該協議依據的是原國家教育委員會1997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經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未經學校同意,畢業生擅自簽訂的協議無效。”
在性質上,就業協議屬民事協議,實習生畢業前在用工單位實習,與用工單位建立的是雇傭關系而非勞動關系,因為實習期間實習生雖然得服從實習單位的實習管理,但是對實習單位并不具有依附性,反倒在身份歸屬上仍然依附于供其完成學業的學校,所以實習生不具有勞動者身份,在獲得勞動者身份以前簽署的就業協議也不適用勞動法而僅受合同法調整。違反就業協議的任何一方均須承擔違約責任。
在內容上,就業協議既包括了學校對學生的就業過程進行行政管理的內容,例如:移轉學生檔案、發放報到證等內容,也包括用人單位和學生平等自愿協商的內容,其中關于違約金的內容就是這種雙方平等協商后約定的內容。違反這些內容的行為就是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教育部關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管理辦法規定:畢業生在協議書上簽署個人意見之后,用人單位或學校兩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協議書上簽字,畢業生即不得單方面終止協議的簽訂工作。畢業生違約時,必須辦理完畢與原簽約單位的解約手續,然后將原協議書交還招生就業工作處,并換取新的協議書。
按照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后生效的合同往往較先生效的合同更具法律效力,若兩份協議并無沖突,應當同時履行。如:就業協議未規定實習報酬,而實習協議規定了確定的實習報酬數額,在就業協議簽訂以后,應當繼續履行實習協議規定的內容,若就業協議規定的內容與實習協議相沖突,則應當以后生效的就業協議為準。
就業協議由于涉及到學校方、高校就業辦等主體的管理要求,其涉及學生和用工單位的權力義務內容往往極為簡單的,許多用工單位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往往在簽訂就業協議的同時簽訂補充協議或附加協議,譬如:關于實習報酬、人身損害、保密義務等條款。
由于補充協議往往基于就業協議而產生,其與就業協議構成從合同與主合同的關系,若補充協議與就業協議條款無沖突,應當并行履行。若條款有沖突,譬如:就業協議約定的違約金為5000元,而補充協議規定的違約金為1萬元,此時應當遵照主合同即就業協議的約定5000元執行。另一反面,就業協議往往有學校一方的管理界入,其更能體現締約時的公平合理原則,而實習生與用工單位的雙向補充約定,雖屬于自由約定,但實習生締約的弱勢地位明顯,應當從保護實習生角度去理解條款間的'沖突。
就業協議通常有期限規定,協議到期終止,用工單位應當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但許多用人單位往往在就業協議中規定“效力順延條款”即如果畢業生在一定期間內改變就業意向,在該期間內不繼續履行就業協議中的相關約定,必須依據就業協議支付違約金。
案例:某大學生王某是20xx屆畢業生。畢業前,他與一家網絡公司和學校簽訂就業協議書,協議規定,王某第1年為見習期,服務期為3年,每差1年支付1萬元違約金。20xx年7月,公司與王某簽訂了勞動合同,期限4年,并規定了3個月的試用期。工作1個月后,王某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被拒絕。公司扣留了他的檔案,并要求支付4萬元違約金。
王某認為,試用期間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網絡公司要求交違約金或賠償金沒有道理。網絡公司認為,王某是公司依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引進的外地生源。而勞動合同產生的基礎是三方協議,如果要解除勞動合同,前提是要首先解除三方協議,所以王某應當首先承擔違反協議的相關責任。
本例中網絡公司通過就業協議約定服務期以及違法服務期的違約責任,而實際上關于服務期是勞動合同中方可約定的內容,用人單位企圖把見習期、服務期、違約金的效力延伸到勞動關系中,這實際上是不成立的。因為:就業協議本身是有時效限制的,在畢業生拿到報到證去單位辦理入職手續后,該協議因履行完畢而自動終止,其有關的條款也隨之失去效力。而在勞動關系建立以后,相關的權利義務受《勞動法》調整,根據《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王某只要履行提前三十天即可解除合同,其辭職權受法律保護。因此單位以違反就業協議為由要求王某承擔違約責任不能成立。
因此,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適用不同的法律規范,單純的“效力順延條款”只是用工單位的一廂情愿,并不能起到真正的約束作用。
1、事實勞動關系風險規避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已經畢業的學生“以實習的名義”尋找工作,用工單位接納以后往往只是發一些實習補貼,其實習報酬標準往往與最低工資的標準相去甚遠,由于已畢業的學生其身份已是適格的勞動著,其與用工單位所建立的關系為勞動關系,受勞動法調整(合同簽訂、最低工資、工傷責任、社會保險等)。如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這也意味著用工單位應在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將承擔雙倍工資的懲罰責任。招用這類“有實習生之名,而無實習生之實”的畢業生,會給企業帶來極大的風險。而用工單位在就業協議終止后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也會給未來的事實勞動關系爭議留下了隱患。
基于此,對于用工單位而言,第一,在選擇實習生時,應當鑒別實習生的身份,要求實習者提供在校學生的身份證明,并控制好學生的實習期間。避免因學生身份關系的轉變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從而承當不必要的風險和責任。第二,在就業協議終止后應當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具體的簽訂日期可以根據報到證、勞動手冊、畢業證等確定。
2、人身損害風險規避
按照《勞動法》和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受傷后,應當進行工傷認定,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或者由沒有辦理工傷保險的單位支付。但是實習生和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在勞動當中受到了傷害卻很難按照《勞動法》或者《工傷保險條例》來進行工傷認定。
雖然學生實習受傷不能按照勞動案件來處理,但并不意味著實習生在勞動中受到的傷害應當由其自己負責。在這一法律關系中,實習生與學校和用人單位三方同時發生了法律關系:學校作為學生的施教者、監護人和實習活動的指揮安排者,應當預見實習生在實習勞動中必然存在和可能出現的風險,并且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在實習生發生人身損害后,學校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果學校與用人單位事先對于責任的分擔有約定的,雙方可以按照約定分擔責任,但該項約定不能構成任何一方對實習生受傷的免責。
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降低發生事故傷害的可能性,避免發生人身傷害事件,對于易發生人身損害的企業,可以考慮為實習生購買意外傷害險等轉移風險。
3、學生違規及違約風險規避
畢業生在實習期間,其勞動過程與普通勞動者并無二致,工作中間也會發生操作失誤、造成企業損失、嚴重違紀等情形,我們把這一類風險統稱為“實習生違規風險”,而另一方面,在實習生簽訂就業協議以后,企業也面臨著實習生因為選擇更好的單位、讀研等而產生的“違約風險”。
對于第一類風險,企業應對的重點應當是管理上的投入,譬如加強對實習生的操作培訓、與實習生簽訂保密協議、加強內部的管理控制等。對于實習生造成企業重大損失的情形,應當事先在協議中規定好損失的計算辦法以及損失的承擔辦法。
對于第二類風險,由于實習生違約成本極為低廉,企業為了違約金而去打官司也往往得不償失,所以規避風險的重點應當是做好事先防范工作,譬如:嚴把實習生的招用關,加強前期遴選的投入,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沒有必要過多的投入培養資源;譬如:特殊待遇、高價培訓等。
就業協議無小事,無論對畢業生還是對企業,都不可等閑視之。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級要注意(實用17篇)篇九
對于面臨畢業的大四狗來說,最近比較頭疼的不只是寫論文啊寫論文,還有學校要求必須簽的就業協議。那么大四的學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時要注意哪些事項呢?今天小編就為大家梳理了一下關于就業協議的那些事。
協議書。
》的簡稱,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就業協議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制表。
對于大學生而言,簽署就業協議要慎重承諾,一旦承諾就要嚴格信守。
大學畢業生簽訂協議過程中可能會面臨下面幾種風險:
就業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將成為雙方的。
勞動合同。
期限,由于大學生是初次就業,缺乏明確的職業規劃,不宜將第一次期限約定的非常長,以便在不合適的時候及時作出調整。
就業協議強調的是“三方簽約”,畢業生一旦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在征得用人單位同意并交納違約金后才可重新簽約。由于就業協議每個畢業生僅有一份,所以畢業生違約時,必須辦理完畢與原簽約單位的解約手續(有原簽約單位的書面退函,交納完畢違約金),然后將原協議書上交還高校就業工作處,并換取新的協議書。
就業協議的違約金:違約金雖然是對雙方的一個保障,也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雙方的承諾需要通過違約金來約束,尤其對于企業來說,由于畢業生往往是先就業再擇業,一遇到更好的工作就不惜毀約,極大的增加了企業招聘成本。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單位利用畢業生急于就業的心理,漫天要價,趁機牟利。所以,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時要慎重考慮,量力而行,對于那些違約金約定數額較高的企業,畢業生應該考量自己可能承受的風險及承受能力,而不要“病急亂投醫”。
大學生在實際工作中運用自己的學識是非常重要的,甚至超出了勞動報酬的重要性,因此對于日后的工作崗位以及工作內容等要有明確的約定。
: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也是大學生畢業后作為勞動者最大的權益,因此對于勞動報酬應當約定明確。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就業協議的作用僅限于對學生就業過程的約定,一旦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就業協議就失效了,不能替代勞動合同,不是確定勞動關系的憑證。一旦勞動合同簽訂并生效,就業協議也就完成了歷史使命。
需要提醒的是,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時,如果有關于工資待遇、住房等的補充協議,在日后訂立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對協議內容應給予認可。
除了時間一個在先一個在后以外,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還有許多不同:
從內容來看,就業協議主要包括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愿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并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而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計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兩者的管轄權也不同,因為就業協議屬于民事合同,相關爭議和糾紛由法院直接受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勞動合同屬于勞動法調整,因此勞動合同產生的糾紛屬于勞動爭議,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對仲裁裁決結果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臨近畢業,又到了大學生簽訂就業協議的時間。大四狗可千萬不能因為學校催的緊就隨便簽一份就業協議來應付哦!
大學生張某,是外地在滬就讀的大學生,成績優異,被上海一家房產公司相中并簽訂了就業協議,約定企業為其辦理大學生畢業入滬手續,以及必須工作兩年的約定,并約定了違約金5000元。
報到后,張某很快在公司的幫助下辦妥了戶籍手續;待到公司要求簽訂勞動合同時,張某卻不愿意簽訂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而只愿意簽訂一年,以至于協商不成,張某一怒之下辭職離開了公司。
公司隨即將張某訴至法院,法院在審理后認為張某不遵守就業協議的約定,無理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構成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專家點評:
用人單位的要求應被支持。根據《就業協議》,公司已經按照約定履行了提供工作崗位、辦理戶籍的義務;而雙方依法建立勞動關系需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公司有權要求張某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且書面勞動合同的內容并未超出雙方在就業協議中的約定,是有約定依據的。但張某拒簽,其行為客觀上造成了雙方無法簽訂勞動合同,使得勞動關系處于非法狀態,并且其離職行為也違反了協議約定,應支付違約金。
小馮畢業前與一家單位的市場部簽了就業協議,并在7月份畢業后來到這家單位上班。但是工作了不久他就感覺,自己的身體狀況很難適應單位高強度的工作方式,而且現有工作也不適合其今后發展定位,于是在8月底向單位提交了解除協議申請,雖然單位答應了他的離職要求,卻以違約為由,要求其必須繳納5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小馮覺得很委屈,身體不好無法勝任工作是客觀原因,再說現在還處于試用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憑什么說自己違約?自己在公司已經了一個多月,一分錢的工資都沒有拿到,反而還要交5000元?由于小馮不肯交違約金,單位就拒絕幫助其辦理離職手續,雙方的僵持讓小馮感覺損失很大。專家點評:
單位要求不應得到支持,如前所述,就業協議是小馮與公司簽訂的約定將來建立勞動關系的民事合同,7月份畢業后小馮已按照約定與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原就業協議已經履行完畢;而雙方的勞動關系受勞動法律法規調整。如果小馮仍處于試用期內,依據勞動法規定,小馮隨時可以解除勞動關系;若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么屬事實勞動關系,小馮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系而無須支付違約金。
但反之,如果在報到后,畢業生因為發生疾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用人單位則應該按照在職人員的有關規定處理,即使處于試用期,單位也不能將隨意其辭退。
在畢業求職的過程中,除了關注就業協議簽訂的風險外,大學生還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建議或許值得考慮:
不要輕易交保:一些企業在簽訂就業協議的同時為了保障協議的履行,要求學生繳納一定金額的押金。這往往成為大學生受騙的陷阱。
不要虛假陳述:誠信是一項收益最穩定長期投資,而欺騙終有一天被拆穿,大學生在投遞。
簡歷。
面試等過程中不能過度夸大甚至欺騙。
不要希望一勞永逸:一些畢業生在接到用人單位的用人通知后,往往會認為萬事大吉,可以放松自己了,但是故步自封的人很容易被淘汰。應屆畢業生一方面要不斷充實完善自己,以適應用人單位的需要;另一方面要盡可能掌握更多的專業技能,以適應有可能遇到的各種工作。
最后,小編希望大家都能順利找到好工作,順利畢業!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級要注意(實用17篇)篇十
第一、不要輕易簽字。
在拆遷中,包括北京在內,拆遷補償協議基本都不是在完全平等自愿的情況下簽訂的,但不管怎樣,你一旦在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上簽字,事后想反悔難度非常大,盡管合同法規定在欺詐、脅迫或威脅的情況下簽訂的協議可以在撤銷,但在現實中是行不通的,包括全國法制狀況最好的北京也是這樣,原因有兩個:一是舉證難度大,你如何向法院拿出證據證明你是在欺詐、脅迫或威脅的情況下簽字的;二是拆遷具有的特殊性,這個我相信你能夠明白,我就不細說了。
實踐中,有些地方的拆遷,僅是口頭與拆遷戶約定補償安置條件沒有書面協議,或者拆遷戶簽訂補償協議后自己手里沒有書面協議。
更可怕的情況是有些地方讓拆遷戶在拆遷方提供的空白紙上簽字,補償條件由拆遷方事后填寫,我們鄭重的提醒正在經歷拆遷的人,堅決不能犯這樣的.低級錯誤,因為后果不堪設想。
我們經常說一句話,一字值千金,對于一般的老百姓而言,絕大部分人可能一生也遇不到自己寫出來的字能夠價值千金,但在拆遷中,你的簽字估計用一字值千金也不能形容它的價值,所以在拆遷中請你一定要慎重簽字。
第二、不要輕易簽收。
很多人不大明白什么是簽收,簡單講就是拆遷方送給你書面資料讓你簽字以證明你已經收到這份書面資料的簽字就叫簽收。
一般情況下,凡是要你簽收的,都是對你產生法律效力的文書,所以建議拆遷戶要慎重,不明白的最好不要簽收,已經簽收但不明白意思的,強烈建議你咨詢專業拆遷律師。
第三、不要將證件等原件書面資料交給拆遷方。
實踐中,有些地方,為了不讓拆遷戶通過法律維權,會以核查證件等為名將你的與房屋有關的資料特別是房產證、土地證,交費的憑證等收上去,你再想要回來時他們會以種種理由推諉。
當你選擇法律維權時,復議機關或法院會以缺少證據資料為名不受理你的案件,所以我們提醒你要保管好與房屋有關的資料,特別是原件資料絕不能交給拆遷方。
非給不可的情況只能給他們復印件。
第四、不要輕易報價。
這主要因為,一是地方政府出臺的拆遷補償安置條件是明顯偏低的;二是在實際補償安置中對有的人補償高對有的人補償抵,主要看拆遷戶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這種情況下,你要過早的報出自己的補償條件,事后如果是同樣的條件,有的人比你拿的補償安置條件高你就會后悔,但你自己已經報價想反悔恐怕難度很大。
為了不使自己被動或得到不合理的補償時,我們建議你不要輕易報價。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級要注意(實用17篇)篇十一
一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只能簽一個單位,不能每張簽一個單位。這三份中一份交所簽協議單位,一份自己保留,一份返回年級辦公室(作為畢業派遣的根據)。返回年級辦公室的那份最好在簽訂后立即上交,方便學校及時把握就業情況,為大家提供更好的就業服務。協議書最遲在5月份前必須上交,因為5月就要上報本院的就業計劃到省上,作為大家最后走向的根據。
二 在協議書封面上,每位同學有一個電子信息庫的對應編號,所以,在簽協議中,一定不能使用別人的協議書與單位簽約,否則是無效的。而且因此引發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如果有同學沒簽約,那么也請在5月份前將協議書返回年辦,年級將根據你的考研情況或其他情況,填報你的檔案去向。
三 簽協議過程中,大家采取慎重態度。特別是協議書備注欄,在跟單位簽約時,有些單位會填上比較高額的賠償金或者到單位工作幾年內不能考研的規定等,如果自己不接受,可以積極與單位協調,在雙方都達成共識的情況下,最好當面簽訂協議。在單位強烈要求簽約而自己暫沒拿定主意前,不要貿然簽訂協議??梢砸韵牒图胰嗽偕塘康壤碛赏窬埽o自己一個思考時間,但一定還盡可能地給自己保留這個機會。而協議一旦簽訂,在沒得到對方同意解約的前提下,必須履行合同規定,違約將承擔相應的嚴重后果,違約一方面會給單位造成用人名額的浪費,另外一方面也會讓自己承擔賠償等違約責任。
四 協議書請大家一定妥善保管。一旦遺失,補辦起來會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如果你正有單位需要你馬上簽約,而你因為等待協議書的補辦而錯失這個機會,肯定是誰都不愿看到的結果。所以,請同學們一定妥善保管自己的協議書并慎重簽約,但不可猶豫太過,免得錯失機會。如果要重新申領協議書,必須將原協議書與單位解約后,拿回學校才能補辦新的協議書。禁止個別同學,已跟單位簽約,但又后悔不愿去,向學校謊稱遺失,補辦新的協議書。如果出現上述情況,那么對于其中一個違約合同的一切后果(法律的或經濟的)由自己承擔,并且在沒有和以前單位解約再簽第二個單位的情況下,通常情況下畢業派遣以第一份協議為根據,上報派遣計劃。第二份違約協議一切后果自己承擔。
干練風格為主,衣著干凈、整潔。女同學建議不要過度打扮,否則容易給人一種沒有事業心的印象。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級要注意(實用17篇)篇十二
1、正確區分協議期、試用期和見習期這三個時期,這直接關系到畢業生的權益維護。
協議期:是從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開始,一直持續到簽訂勞動合同之后或者雙方終止協議為止。在協議期內,雙方已經確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
試用期:主要針對勞動合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勞動合同的時間應在試用前,而不是試用合格后。過去一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借口辭退。根據有關規定,試用期與勞動合同的期限應一致。
合同中約定了見習期的',不再另行約定試用期,畢業生見習期為6個月至12個月,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2、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
3、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它與單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稱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4、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有1個月或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學生可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6、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于“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7、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蓋章。
對于違約現象,協議中寫明為“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一方解除協議不當或違反本協議條款規定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元”。學生要明白,不能把違約當兒戲,一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并會影響自己的誠信記錄。用人單位對手持多份協議、“身在曹營心在漢”的學生是相當忌諱的。
錄用條件:雙證(畢業證和學位證)、職業資格證和身體健康狀況。
違約金:3000元至5000元。
9、勞動合同內容: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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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應該如何規定。
關于畢業生簽約后違約的規定。
畢業生違約學生認為很正常。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級要注意(實用17篇)篇十三
就業協議書注意事項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就業協議書有什么作用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以下由文書幫小篇推薦就業協議書注意事項參考。
1、就業協議書每位同學一式四份,并在第一頁封面蓋有學生學號,請各位同學在領取就業協議書時確認自己拿到的學號與自己無誤。
2、本科推免生、研究生碩博連讀生無就業協議書。
3、就業協議書遺失申請補辦,程序是:個人寫申請說明遺失原因,學工組老師審核后簽字蓋章,交就業指導中心,公示,一周后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對于謊稱就業協議書遺失而補辦的,學校將公開通報批評。
4、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是整體,正式簽定后分別由學生個人、用人單位及學校保存;學生簽約后欲與其它用人單位簽約的,須與之前的用人單位辦理解約手續后,憑解約單位的解約函(蓋有單位公章)、一式四份協議書及解約申請到系里找學工組老師簽字,方可辦理新的'就業協議書。(具體流程請看就業指導科相關文件說明)
5、一般情況下簽定就業協議書的流程如下:
a、確定用人單位錄用你;
b、將一式四份的就業協議書當中個人部分填寫完整;
c、將四份協議書交給用人單位,請他們填寫完用人單位部分,一定要蓋好章;
d、將四份協議書拿到系里找學工組老師簽字、找辦公室李老師蓋章;
e、將四份協議書拿到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蓋章;
g、個人將其中一份交給用人單位保存;
h、個人保存最后一份協議書。
請同學們在簽訂協議的時候按上述流程依次辦理。
特別提醒同學們在簽訂就業協議的時候注意附加條款,不要在附加條款留空的時候在附加條款下面隨意簽名。
6、關于就業相關注意事項等,在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網站的辦事指南一欄有具體說明,請務必仔細閱讀。關于簽約、解約、改派等手續上面均有詳細解說。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級要注意(實用17篇)篇十四
1、就業協議書每位同學一式四份,并在第一頁封面蓋有學生學號,請各位同學在領取就業協議書時確認自己拿到的學號與自己無誤。
2、本科推免生、研究生碩博連讀生無就業協議書。
3、就業協議書遺失申請補辦,程序是:個人寫申請說明遺失原因,學工組老師審核后簽字蓋章,交就業指導中心,公示,一周后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對于謊稱就業協議書遺失而補辦的,學校將公開通報批評。
4、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是整體,正式簽定后分別由學生個人、用人單位及學校保存;學生簽約后欲與其它用人單位簽約的,須與之前的用人單位辦理解約手續后,憑解約單位的解約函(蓋有單位公章)、一式四份協議書及解約申請到系里找學工組老師簽字,方可辦理新的就業協議書。(具體流程請看就業指導科相關文件說明)
5、一般情況下簽定就業協議書的流程如下:
a、確定用人單位錄用你;
b、將一式四份的就業協議書當中個人部分填寫完整;
c、將四份協議書交給用人單位,請他們填寫完用人單位部分,一定要蓋好章;
d、將四份協議書拿到系里找學工組老師簽字、找辦公室李老師蓋章;
e、將四份協議書拿到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蓋章;
g、個人將其中一份交給用人單位保存;
h、個人保存最后一份協議書。
請同學們在簽訂協議的時候按上述流程依次辦理。
特別提醒同學們在簽訂就業協議的時候注意附加條款,不要在附加條款留空的時候在附加條款下面隨意簽名。
6、關于就業相關注意事項等,在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網站的辦事指南一欄有具體說明,請務必仔細閱讀。關于簽約、解約、改派等手續上面均有詳細解說。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級要注意(實用17篇)篇十五
因為這個關系到學校的畢業率。
像你這樣的問題,我當時畢業的時候也遇到過。
如果你要去福州工作,公司肯定要你的檔案,而你的檔案現在還在學校,如果不辦理就業協議書,你的檔案是沒有辦法轉走的,除非等你畢業的半年以后。
對你的工作影響程度你自己斷定吧,因為你沒有檔案,所以用人單位沒有辦法確認你的學歷等等證明。
補充。
沒有和你簽勞動協議嗎?
如果沒有簽那么可能是私營企業,或者你還在試用期,有些公司也是在你試用期結束以后才和你簽合同的。
[本地畢業生可不可以不簽就業協議???]。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級要注意(實用17篇)篇十六
1-如果你非常想去這家單位的話,就在個人意見欄填寫“同意到xxx單位工作”。
2-如果對方向你承諾解決北京戶口,一定要把這一條寫到三方后面的備注欄里,例如“xx公司承諾為本人解決北京戶口”,這是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當然,公司也會在里面寫上“違約金xxx”。
3-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4-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5-有些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取消違約金這一條規定?;蛘弑M量降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6-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7-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以防單位在填寫的時候,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而無法挽回。
8-三方協議書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系的法律文件,對勞動關系沒有約束力。因此,簽訂了三方協議并沒有進入就業的“保險箱”,還需要接受用人單位實習期、試用期的進一步考察。
就業協議書的重要性級要注意(實用17篇)篇十七
就業協議書要如何寫,以下由文書幫小編推薦這編就業協議書閱讀參考。
1、就業協議書每位同學一式四份,并在第一頁封面蓋有學生學號,請各位同學在領取就業協議書時確認自己拿到的學號與自己無誤。
2、本科推免生、研究生碩博連讀生無就業協議書。
3、就業協議書遺失申請補辦,程序是:個人寫申請說明遺失原因,學工組老師審核后簽字蓋章,交就業指導中心,公示,一周后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對于謊稱就業協議書遺失而補辦的,學校將公開通報批評。
4、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是整體,正式簽定后分別由學生個人、用人單位及學校保存;學生簽約后欲與其它用人單位簽約的,須與之前的用人單位辦理解約手續后,憑解約單位的.解約函(蓋有單位公章)、一式四份協議書及解約申請到系里找學工組老師簽字,方可辦理新的就業協議書。(具體流程請看就業指導科相關文件說明)
5、一般情況下簽定就業協議書的流程如下:
a、確定用人單位錄用你;
b、將一式四份的就業協議書當中個人部分填寫完整;
c、將四份協議書交給用人單位,請他們填寫完用人單位部分,一定要蓋好章;
d、將四份協議書拿到系里找學工組老師簽字、找辦公室李老師蓋章;
e、將四份協議書拿到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蓋章;
g、個人將其中一份交給用人單位保存;
h、個人保存最后一份協議書。
請同學們在簽訂協議的時候按上述流程依次辦理。
特別提醒同學們在簽訂就業協議的時候注意附加條款,不要在附加條款留空的時候在附加條款下面隨意簽名。
6、關于就業相關注意事項等,在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網站的辦事指南一欄有具體說明,請務必仔細閱讀。關于簽約、解約、改派等手續上面均有詳細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