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完善和修訂應與時俱進,適應社會發展和組織變革的需要。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份規章制度的模板,希望對大家的規章制度制定工作有所幫助。
企業信訪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一
為了進一步規范衛生工作程序,增強衛生行政工作透明度,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為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服務,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我局在堅持“依法行政”的基礎上,向社會鄭重推出服務承諾制度。
1、實行首問負責制,態度和藹,不得推諉扯皮,不得使用服務禁語;縣便民服務中心衛生局窗口做到解釋“一次清、一口清”,一般事項書面資料審查齊全、合格的,即于25分鐘之內辦結;承諾件自收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到現場審查;大型重點項目,實行綠色通道,經審查符合辦證基礎條件的,先予以“同意籌建”。
2、醫務人員拒絕患者及其親友饋贈的紅包、禮品,拒絕接受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當的利益。衛生監督員在執行公務時出示證件,表明身份,文明執法、秉公辦事,執法時提倡運用文明用語,做到廉潔奉公,遵紀守法,禁止故意刁難,索賄受賄等;執法公正、合理,處罰公平、公開,每季度對行政罰款案件進行公示。
3、衛生醫療機構執行醫務公開、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嚴格按財政及物價部門核準的項目標準收費,不私設收費項目;尊重患者的選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執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單制”,不超標準收費,不自立項目收費。
4、嚴格醫護人員資格證、職稱評審資格工作,嚴格按照程序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衛生許可證。
5、認真做好舉報投訴案件受理調查,凡屬本局職責范圍內的案件,保證在3個工作日內到現場調查,7天內把調查結果通報舉報投訴人,一般在30天內結案,如違法情節嚴重的按相應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6、接到突發事件報告,保證在30分鐘內做好出發準備;陸地區域內1.5小時內到達,通航海島6小時內趕到現場,非工作時間延緩半小時。
對責任人違反承諾內容和工作要求,在履行公務活動中有違反職業道德、工作紀律,甚至有違法行為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批評教育、經濟賠償、行政處分,直至撤職、辭退處理。
廣大群眾或單位如發現有違諾情況,可直接到局紀委投訴,一般問題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每拖延1天,向投訴者賠償人民幣10元;遇到特殊情況,無法在承諾時間內處理完畢的,由局紀委負責作出解釋。局紀委投訴電話:,地址:。
企業信訪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二
1、電話鈴聲響兩聲后,必須接聽電話;鈴響五聲后,應向來電人道歉。
2、接到電話,首先應該問好,報公司名稱“您好,天竺工坊”。
3、打電話過程中應該經常使用基本的禮貌語言。
4、接打電話過程中,應保持笑容,聲音要自然清晰,音量最好較普通聊天時稍大,能夠讓對方聽清楚你所講的內容。
5、電話旁先備妥電話記錄本,左手拿聽筒,右手準備記錄。
6、清楚的記錄每一個咨詢者的姓名、咨詢內容、是哪個地方的人、為什么要咨詢。
7、重復一遍電話內容中的重要內容,以檢查記錄是否有錯,例如:電話號碼、姓名、聯系地址、咨詢事項等。
8、在咨詢完畢后,禮貌道別,確認對方先掛掉電話后,自己才能掛斷電話。
9、負責咨詢服務的人員應該清楚的了解公司批發和加盟的基本要求和條件,以便清楚的回答客戶所提出的問題。
10、若有在自己能力范圍內不能處理的問題,記錄下來請上級領導指示,處理。
11、咨詢服務最重要的一點是準確的登記電話記錄,以方便回訪。
12、接轉電話,應告知對方姓名、大概事項。
13、下班時,將傳真設置為自動接收狀態。
企業信訪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三
第一條為了保持×公司各級組織同職工群眾的密切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和大局穩定,逐步形成大信訪格局,使信訪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信訪條例》,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所稱信訪,是指本公司職工、社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采取書信、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公司及所屬單位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等,依法和依照工作職責應當由本公司各單位、部門處理[文秘站網-]的活動。
1、堅持實事求是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政策為準繩,重證據、重調查研究。
2、堅持保護信訪人信訪權利原則。對進行檢舉、揭發的信訪人及其反映的問題,要嚴格保密。嚴禁對信訪人進行壓制和打擊報復。
3、堅持疏導教育原則。及時、就地依法解決來信來訪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
4、堅持"分級負責,歸口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思想教育為主,做好疏導和超前工作,減少進京上訪,減少越級上訪,控制集體上訪,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5、凡發生系統內職工越級上訪,上訪者所屬部門接到×公司通知后,必須立即派人將上訪人員接回本單位妥善處理。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來信,熱情接待來訪,傾聽職工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把問題解決在本單位、本部門。
第五條各單位要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訪人的原則,成立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設置信訪機構,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信訪干部。公司本部各部門、實體公司、所屬單位的二級單位要設兼職信訪人員,建立信訪網絡,暢通信訪渠道。建立健全河南×系統的信訪工作體系,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第二章信訪人。
第六條信訪人是指采用書信、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公司和各單位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的職工、社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第七條信訪人可對下列事項進行信訪:
1、對本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批評、建議和要求。
2、檢舉、揭發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和失職瀆職行為。
3、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
4、其他信訪事項。
第八條信訪人應遵循逐級上訪制度,對信訪事項應當先向與信訪事項直接管理的單位提出。
第九條多人反映共同問題的,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話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訪形式的,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得超過3人。
第十條信訪人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信訪秩序,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第三章工作職責。
第十一條×公司所屬單位的黨政主要負責人是信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承擔直接責任,其他班子成員做到"一崗雙責",對信訪工作負有一定責任。
×公司機關各部門、有行政職能的專業公司、中心負責人,對分管專業內的信訪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十二條各單位、部門應當建立負責人閱信、接訪包案等制度。對重要和重大信訪事項,主要負責人要親自負責并主持處理。
第十三條各單位、部門要重視信訪工作,配齊專(兼)職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信訪部門的具體職責:
1、受理來信,接待來訪。
2、貫徹好上級信訪指示精神,承辦上級機關或信訪部門及本級負責人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
3、向所屬各單位及有關責任單位轉辦、交辦、督辦信訪事項;。
4、協調、參與有關重要信訪事項處理,指導檢查所屬單位、責任部門的信訪工作,并進行跟蹤、督辦和檢查。
5、在查辦信訪件中,發現有違法違紀問題,需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查處的,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根據領導的批示進行分辦處理。
6、對已經或正在通過訴訟、行政復議、仲裁解決的信訪事項,信訪部門一般不予受理,應告知信訪人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
7、加強調查研究,定期做好信訪的統計、分析和信訪資料的管理工作,及時向領導提×信息并做到上情下達;×公司所屬各單位每半年向×公司辦公室上報統計數據(報表格式附后)。
8、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五條信訪工作人員職業道德范圍:
1、秉公辦事,文明接訪,不得以權謀私。
2、對信訪事項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信訪人及信訪事項要有保密意識。
3、不得將檢舉、揭發、控告材料轉送給被檢舉、揭發、控告的人員和單位。在轉辦檢舉、揭發和控告信訪件時,可通過抄錄或摘錄轉辦;轉辦要準確及時。
4、不得丟失、隱匿和擅自銷。
毀信訪材料。
5、辦理信訪事項實行回避制度。
第十六條單位、部門發現本單位對信訪事項處理有誤的,應當重新處理。上級發現下級對信訪事項的處理、復查有誤的,有權直接處理或責成下級重新處理。
第十七條信訪部門應及時分析信訪工作中反映的情況和職工群眾的愿望,定期向領導匯報。重要信息,隨時報告,并提出建議,改進工作。
第四章信訪受理。
第十八條信訪實行分級管理制度。各單位信訪部門是代表本單位處理信訪事務的主管協調部門,要按照職權受理信訪人提出的屬于本單位內的信訪事項。各主管部門負責對有關主管業務內的信訪事項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的信訪事項,由所涉及的單位協商受理;有爭議的由×公司辦公室協調或請示×公司主管信訪工作的領導指定牽頭部門并由各部門聯合辦案。部門解決不了的,根據不同情況,由分管副總經理牽頭解決。涉及重大事件及分管副總經理無法解決的問題,報請總經理研究處理。
第二十條受理信訪事項處理完畢時,應向信訪人答復。信訪人對處理意見不服或要求書面答復的,受理單位應當出具書面答復意見。
第二十一條對不持答復意見越級到×公司走訪的信訪人,除特殊重大問題外×公司信訪主管部門只做登記、咨詢、解釋,一般不做處理。
第五章受理時限。
第二十二條信訪部門直接受理的信訪事項,要在30日內辦理完畢,并根據情況將辦理結果答復信訪人;情況復雜的,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第二十三條領導交辦、上級轉辦的信訪事項,要在60日內辦結,并將辦理結果報告單位領導或上級信訪部門。
第二十四條對超過5人以上的集體上訪事項,應在3日內報告×公司信訪科;對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緊迫的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要在當日報告×公司信訪科。同時,要采取果斷措施,防止不良影響的發生。
第二十五條對來訪者提出的問題,當時能予答復的要給予明確的答復;當時不能答復的,要在接訪后的30日內給予答復;對有署名的信函件,要在30日內以書面或其他形式答復來信人。
第二十六條×公司發函轉辦要結果的信訪事項,一般事項要在收到之日起60日內辦結;特殊事項要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辦結;緊急事項要依據轉辦的時間要求辦結,并將結果報×公司信訪科。
第六章信訪秩序。
第二十七條受理信訪事項的部門和工作人員、治安保衛人員及信訪人應當共同維護信訪秩序。
第二十八條任何人不得煽動、脅迫他人參加集體上訪或者防止他人退出集體上訪(黨員、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不得策劃、參與集體上訪)。
第二十九條信訪人不遵守信訪規定的,信訪部門可以給予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無效的,信訪部門可請求治安保衛部門將其帶離接待場所。
第三十條信訪部門發現來訪人員有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精神病人,應采取相應措施,妥善處理。
第七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信訪工作實行目標管理考核制度。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制定適合本單位的信訪管理辦法和考核細則。
第三十二條×公司將依據《××公司信訪工作考核細則》每年一次對各單位的信訪工作進行考評。考評結果作為評選雙文明單位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三條對出現影響社會穩定、影響×業聲譽重大信訪事項的單位,×公司將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單位、部門在信訪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推諉、敷衍、拖延的,×公司辦公室下達督辦單進行督辦;造成嚴重影響的,給予通報批評,并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第三十五條信訪工作人員在信訪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工作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企業信訪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四
為進一步做好政協信訪工作,根據全國委員會辦公廳《政協關于學習和貫徹賈慶林主席就政協信訪工作所作的重要批示的通知》(政全廳發〔2005〕32)要求,結合國務院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規定,特制定成都市政協機關信訪工作制度。
一、信訪事項受理。
l、對政協委員和人民群眾的來信及上級部門和相關單位轉來的信訪件,應統一編號,按規定進行登記,做到不漏登、不錯登。
2、對隨信寄來的領導批示或其它物件,應登記注冊,并保持信封和郵票的完整,以便核證投信時間和地址。
3、對政協委員和人民群眾來訪,應熱情接待,耐心詢問,認真作好記錄,并請來訪人閱看記錄確認后簽名,對來訪問題能當面答復的`要當面答復,不能當面答復的應在規定時間內答復。
4、對信訪處理結果、回復情況等應進行登記,登記做到準確無誤,字跡清楚,條理分明。
二、領導接待信訪日。
1、由市政協秘書長、副秘書長,機關紀檢員,機關黨委書記輪流值班接待信訪。由秘書處負責安排。
2、領導要堅持值班、帶頭執行信訪制度,認真處理疑難信訪案件,認真解決信訪工作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3、信訪接待時間每周安排半個工作日。
三、領導閱批。
l、對政協委員和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及上級部門和相關單位轉來的信訪件,由承辦信訪工作的人員提出擬辦意見報信訪負責人審簽。重要信訪要及時報送領導閱批。
2、領導閱批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天,重大信訪件和信訪中反映的急難問題,辦公廳負責人應及時研究處理。
四、信訪辦理、督辦。
1、信訪承辦人員在辦理信訪件時,應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一般信訪件一個月內辦理完畢,重大信訪件不得超過三個月,信訪件辦理完畢,要及時報送處理結果,附有關材料說明。對不能及時辦理的,應書面說明情況。
2、對上級部門和同級黨委、政府領導批交辦的重大信訪件,應指定人員辦理。
3、承辦信訪件,必須做到及時受理、調查充分、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4、對不屬本部門責職范圍內處理解決的信訪件,應做好解釋工作,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與有關部門聯系,移送有關材料,由有關部門辦理。
5、對交給下一級辦理的信訪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畢,并加強督促檢查。
l、對受理政協委員和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除匿名信、重復信和含糊不清的信件外,在調查處理結束后,原則上都要把調查情況和處理意見給來信來訪人復信或直接回訪。
2、復信、回訪要掌握政策,講究策略,保守機密,有針對性地做好疏通、引導和解釋工作。
3、對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已作恰當處理,而信訪人員思想不通的,應作重點回訪對象。
4、受理來信來訪后,一般在一個月內復信,特殊情況在一個月內不能辦理的,也應復信或回訪說明不能及時辦理的原因。
六、信息反饋。
l、應定期召集信訪分析會,分析情況,全面掌握與本機關工作職責有關的信訪信息。
2、信訪件中帶有傾向性、苗頭性的信訪信息要及時報送領導和上級機關。
3、對信訪件中反映的重要情況、重要問題可以選擇作為專題調研社情民意信息,促使問題的解決。
七、信訪統計分析。
1、信訪統計工作由承辦信訪工作的秘書處負責收集、匯總,實行按季度統計,全年統計匯總。
2、信訪統計應分門別類,力求數據準確。
3、做好信訪統計分析,寫出信訪情況分析報告報送領導參閱。
八、信訪檔案管理。
l、信訪工作的有關文件、資料、信訪件材料,每年都要進行清理登記,立卷歸檔。
2、做好信訪檔案的保密工作,信訪檔案一般不對外借閱,如確因需要借閱的,借閱者須持單位證明,并經負責信訪工作的領導批準。
3、對信訪反映的人和事,要按照有關規定遵章守紀,保守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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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訪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五
(一)限時辦結制是指各窗口單位在受理申請人的各種申請,辦理相關業務等必須在規定的承諾期限內辦結的制度。
(二)本制度中申請人是指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及個人辦證者,在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的情況下,為正式受理,期限從正式受理之日算起,以受理通知書時間為憑。
(三)實行限時辦結制度分類處理,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1、咨詢件:對于申請人的咨詢,要熱情接待,耐心解釋,一次性解釋清楚,并當場填寫咨詢件受理通知書,交申請人,直至達到申請人滿意為止。
2、補充件:對于申請人請求合法,手續不全的項目屬于補充件。應當場向申請人填發補充件通知書,作好解釋工作,一次性詳細填清告知申請人所需要補充的手續及資料。
3、退回件:對于申請人申請項目不合法或申報資料缺少主件的,屬于退回件,應當在受理時填發退回件通知書,并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一是即辦件:程序簡便,申請材料齊全,可以當場辦結的為即辦件。即辦件要即收即辦,現場30分鐘內辦結;二是承諾件:手續齊全,請求合法,但需要審核、踏勘現場后方能辦理的項目,屬于承諾件。承諾件在受理時要及時填發承諾件通知書,明確承諾的辦結時效,必須在承諾期內辦結。三是信訪件。按信訪有關規定時限辦理。四是上報件:需要到上級部門審批的項目,即謂上報件。由窗口單位協助服務對象在上級規定的承諾時限內辦結。
企業信訪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六
(一)堅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的原則。對群眾來信來訪中的正確意見和要求,要熱情歡迎,虛心采納,做好處理或轉辦工作。
(二)堅持按政策辦事的原則。處理來信來訪的問題,必須作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政策或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為準繩,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做好處理工作。
(三)堅持“黨政分工,歸口處理”的原則。對來信來訪中提出的問題,應按內容性質,及時轉給有關部門處理和答復。
(四)堅持保密的原則。對屬于檢舉、控告的內容和檢舉、控告人,在處理過程中應做好****。
(一)登記。對來信來訪首先要分別做好閱信和接待工作,并對信訪內容和信訪者的姓名、單位、職務等逐一登記清楚。
(二)送閱。對比較重要的信訪內容,要及時送院領導過目或作匯報,根據領導的批示再作處理。
(三)轉辦。及時轉給有關單位或部門承辦處理。
(四)督促催辦。經常督促承辦單位報告的處理結果要認真審查,看是否符合政策和學院的規章制度,處理是否恰當,如發現辦理不當,應責成承辦單位重新處理。
(五)審查處理結果。對承辦單位報告的處理結果要認真審查,看是否符合政策和學院的規章制度,處理是否恰當,如發現辦理不當,應責成承辦單位重新處理。
(六)答復和匯報。對處理結果應及時通知信訪人,如信訪人對處理結果有不同意見,還應重新調查處理。對重要的信訪問題,要向領導匯報處理結果。
(七)立卷。對已處理的問題,除答復信訪人外,還應將有關處理材料立卷存查。
(一)接待來信來訪要熱情耐心,以禮相待,誠懇交談,耐心聽取意見,并做好記錄。對專家教授、中層干部及有重要問題的來訪者,院長辦公室負責人應親自接待、處理,并將情況報告黨委或有關領導。
(二)對來信來訪人提出的問題,要按輕重緩急,及時答復,做到處理及時、準確、不丟、不漏,件件有著落,個個有回音。
(三)要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做好答復處理意見的把關工作。
(四)做好院領導接待日群眾來訪接待工作,及時處理來訪人提出的問題。
企業信訪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七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學校保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共國家民委黨組印發《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保密工作的意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_發〔__〕_號)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保密工作是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保守國家秘密是每一個公民的基本職責和應盡的義務。全校師生員工要不斷增強保密意識,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保密法律法規和學校保密管理制度,確保國家秘密安全,杜絕失泄密事件發生。
第三條學校保密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積極防范、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原則,既要確保黨和國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利學校各項工作的開展。
第二章保密機構。
第四條學校設立保密委員會,在上級保密部門的指導和學校黨委的領導下,負責貫徹落實黨的保密工作方針政策及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研究部署學校保密工作,組織審定學校保密規章制度,審查審批學校保密工作重要事項,指導、協調、監督各單位保密工作等。
第五條學校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保密辦”)設在學校辦公室,負責貫徹落實學校保密委員會有關保密工作的任務和要求,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以及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培訓;負責涉密文件、資料的接收、保管、傳閱、使用、歸檔、銷毀等工作。
第六條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各職能部門和教輔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保密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日常保密工作和保密文件、資料(含復印涉密文件)的領取、保管、清退等工作。
第三章保密事項范圍。
第七條保密范圍包括上級機關及有關單位發給學校的秘密文件、電傳、資料等。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第八條學校工作中涉及下列事項應按照有關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規定執行:
(一)中央領導人來校視察及來訪的高級別外賓未公開的活動安排;。
(三)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送的不宜公開的重要情況和問題;。
(四)有關組織、人事、教學和科研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項;。
(五)涉及學校要害部門、要害部位的秘密事項;。
(六)涉及國防科研項目的秘密事項;。
(七)處理重大政治、刑事案件的秘密事項;。
(八)全國各類考試和學校考試試題(卷)及標準答案要點;。
(九)其他需要保密的項目。
第四章定密工作。
第九條定密工作是指學校依法對工作中所產生或派生的國家秘密事項確定密級、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觸范圍,對在保密期限內的國家秘密變更密級、變更保密期限和變更接觸范圍或者解密工作的總稱。
第十條凡學校各單位在日常工作中產生或派生的各種屬于國家秘密的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圖片資料、音像等,或屬于國家秘密但尚未形成一定載體的事項,均應納入定密范圍。
第十一條凡涉及國家秘密事項的單位和個人,應及時根據定密工作程序規定,由承辦人提出具體意見,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報學校保密委審批,確定涉密事項的保密等級、保密期限和接觸范圍。
第五章涉密人員管理。
第十二條涉密人員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教學、科研、生產、管理等工作中,經常接觸、知悉和掌握國家秘密事項崗位工作的人員。按照其掌握國家秘密重要程度劃分為核心、重要和一般涉密人員。
第十三條涉密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組織人事部門應會同保密部門依據相關保密規定對擬進入涉密崗位人員進行崗前審查,各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保密規定對涉密人員進行保密教育、管理和檢查。
第十四條涉密人員上崗前應經過保密教育培訓,掌握保密知識技能,簽訂保密承諾書,自覺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監督檢查,嚴格遵守有關保密法規和規定,不泄露、不傳播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障其所涉及的秘密事項的安全。
第十五條涉密人員離崗離職時應提前做好調整安排,實行脫密期管理制度。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簽訂保密承諾書,不得違反規定就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第六章文件、資料保密。
第十六條國家秘密文件、資料是指記錄有國家秘密信息的載體(以下簡稱涉密文件)。內部件是指不屬于國家秘密,但不宜公開的內部資料和文件。
第十七條學校黨政涉密文件的收發、登記、傳閱、保管、歸檔、銷毀等工作,由學校保密辦直接管理。各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涉密文件、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傳遞、移交等工作。內部件應當作為內部事項管理,不得擅自公開。
第十八條涉密文件的制作、收發、傳遞、承辦、借閱、復制、保管、清退、移交、銷毀等各個環節,均要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第十九條向校外傳遞涉密文件應通過機要傳遞。確因工作急需隨身攜帶機密、秘密級文件、資料或密品時,須經保密委主任批準,方可辦理登記手續;攜帶絕密級文件、資料時必須兩人以上;不準攜帶涉密文件、密品出入公共場所和辦理私事。
第二十條承辦涉密文件必須及時辦理,工作調動或退休時,個人承辦的涉密文件必須及時清退。涉密文件閱讀需要在機要文件閱文室進行,閱文時要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第二十一條密級文件、資料原則上不準復制,確因工作需要,經批準后復印,復印件視同原件一樣管理。
第二十二條保密辦負責全校密件以及內部件的銷毀工作。由保密辦具體組織實施,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銷毀,更不得當作廢品出售。涉密文件的銷毀由保密辦直接送成都市涉密載體銷毀中心統一銷毀。
第二十三條通過非公開渠道或特殊手段獲得的涉密文件,其密級、保密期限和接觸范圍,按提供該密件的部門的要求確定,或由最初使用該密件的部門、單位確定。
第七章涉外活動保密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項涉外活動,應在批準的范圍內進行。對尚未批準對外開放的部位或項目確需對外開放時,應報保密辦審核,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方可開放。
第二十五條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涉及到國家秘密事項時,有關業務部門應會同保密辦事先擬訂安全保密方案,規定保密紀律。保密辦應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六條參加外事活動不準攜帶涉密文件、密品。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時,須經學校保密委員會主任批準,保密辦備案,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第二十七條涉密人員因公出境,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國際合作與交流處、保密辦等按規定進行保密審查,并對涉密人員進行保密提醒教育;涉密人員因私出境,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第八章辦公設備和網絡管理。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所稱辦公設備是指計算機及存儲介質、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掃描儀、碎紙機、照相機、攝像機等具有信息存儲和處理功能的設備。
第二十九條未經加密的辦公自動化設備,均不得傳輸、儲存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信息、文件、資料。
第三十條涉密計算機必須與互聯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物理隔離,并設置開機密碼、用戶密碼、屏幕保護密碼。嚴禁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移動存儲介質。
第三十一條存儲國家秘密信息的電子載體,應按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存儲在計算機信息系統內的國家秘密信息應當采取保護措施。存儲涉密信息的便攜式計算機應同涉密文件一樣管理。
第三十二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應實行單位領導負責制。各單位建立網絡信息發布審查機制,遵循涉密不公開、公開不涉密、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存儲或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維修應以不泄露國家秘密為原則。當計算機出現故障,廠家上門維修時,管理人員必須在場監督。如需送出維修,必須對硬盤拆卸進行封存保管后,方可送出維修。
第三十四條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電子載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電子載體應及時銷毀,嚴禁將涉密辦公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維修涉密計算機、制作涉密光盤、銷毀涉密電子載體必須在本單位內部進行或到四川省國家保密局指定單位,非定點單位不得承擔上述三項工作。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要嚴格敏感資料數據信息在線傳輸管理,加強手機使用保密管理,嚴禁通過各類網絡傳媒、論壇,互聯網電子郵箱,qq、微博、微信等即時通信工具,網盤、云盤等網絡存儲服務,普通手機、固定電話等談論、處理、傳輸國家秘密或內部敏感資料數據信息,防止發生失泄密現象。
第九章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管理。
第三十六條保密要害部門應當是各單位內部涉及重要國家秘密事項的最小行政單位或其絕大多數內設部門涉及重要國家秘密事項的行政單位或涉及絕密級項目和重要國家秘密事項的單位。保密要害部位應當是存放、保管國家秘密載體、密品的專用、獨立、固定場所。
第三十七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確定,由保密辦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初步意見報校保密委員會通過,并報有關上級部門備案。
第三十八條學校組織人事部門要做好保密要害部門(部位)調入人員的審查工作,對不適宜在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的人員及時調離。保密辦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人員調入和調離工作。
第三十九條學校保密委員會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工作要經常進行檢查和監督,并指導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制定保密防范措施,開展保密教育。
第四十條保密要害部位(部門)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要領導要切實擔負保密工作責任,對本單位人員進行經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檢查,配備必要的保密防范設施與裝置。要把保密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獎懲;結合本業務工作制定相關保密管理規定,并建立嚴格的保密工作責任制。
第十章宣傳報道和涉密會議管理。
第四十一條擬公開宣傳報道、展出的事項,主(承)辦單位的領導負責保密審查。凡屬國家秘密事項,除經上級主管業務部門和保密工作部門批準外,不準利用公開的報刊、廣播、電影、電視、錄像、展覽等進行宣傳報道。
第四十二條內部宣傳報道和展覽,不得涉及絕密、機密級事項,涉及秘密事項須經學校保密委員會審查同意,進行非密化處理后,才能宣傳和展出。
第四十三條召開涉密的黨政及其他會議,主辦單位要根據會議的涉密情況,規定與會人員范圍,明確保密要求。
第四十四條其他重要的涉密會議,主辦單位會同保密部門共同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會議密件應有專人管理,會議結束時要認真清理清退。密件傳遞、攜帶按本規定第十三條辦理。
第四十五條凡召開涉密會議,不準使用無線話筒和手機,不準使用非保密本記錄涉密內容,不準將涉密內容向無關人員泄露或擅自擴大傳達范圍。涉密會議不得錄音,如需錄音,須經會議主管領導批準。大型涉密會議應使用移動通信干擾器。
第十一章獎懲。
第四十六條凡嚴格遵守保密法紀及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有突出成績者;凡能及時糾正他人違反保密制度行為,堵塞失、泄密漏洞,避免黨和國家利益遭受損失者;凡堅決同出賣黨和國家秘密的行為作斗爭,為保護黨和國家秘密的安全做出突出貢獻者,學校對單位及個人給予先進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七條各單位發現、發生失泄密事件,應立即采取補救及防范措施,將損失限制在最小,并第一時間向學校保密委員會報告。學校保密委員會發現失泄密事件,應立即調查處理,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保密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及時評估失泄密影響及后果,積極采取補救、防范措施,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的失泄密責任。
第四十八條保密工作納入各單位以及教職工年終考核內容之中。對違反保密法律法規和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的,不嚴格執行失泄密報告制度或故意隱匿不報,以致影響查處工作和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并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規定由學校保密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企業信訪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八
1、有關餐飲加盟企業人員調度、評估事項之處理,有關本餐飲加盟網人事運作制度建立與修訂。
2、餐飲加盟企業員工任免遷調考勤、考績、獎懲、退休及撫恤辦理事項。
3、餐飲企業人事資料建立、更新(含對保及雇用契約)事項。
4、員工出勤、公差、請休假管理事項,各項保險業務辦理事項。
5、餐飲加盟企業各項制度、核決限及各種員會章程擬定事項,餐飲加盟企業人員召募應征事項等之處理。
6、工作檢討計劃、人員盤點,人力計劃編訂事項(依25日人員盤點資料),員工薪資核算。
7、餐飲加盟企業組織職責之規劃及修訂。
8、薪資獎金辦法擬定,各項福利措施之擬定事項。
9、員工薪給辦法擬定事項。
10、餐飲加盟企業各級人員升級之資格評審規劃推動人員出勤狀況,餐飲加盟網人力發展之規劃與推動。
企業信訪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九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建立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
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辦公室、人事政工、紀檢監察和主要業務科室負責同志任成員。領導小組應當定期召開會議,聽取信訪工作匯報,研究解決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局機關各科室、直屬單位和基層工商所負責人為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要明確專人負責,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要建立“三縱三橫”信訪處結網絡,即以市局辦公室為中心的市局、縣局至工商所的三級信訪網絡,以公平交易局為中心的市局、縣局至工商所的“12315”三級舉報申訴網絡,以消費者協會為中心的市局、縣局至工商所的三級消費者投訴網絡。各個信訪網絡互相聯系,互相交叉,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明確信訪原則,堅持依法接訪。處理人民來信來訪,要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
及時、就地解決與疏導相結合的原則。要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以事實為依據,注重調查研究,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
(二)市、縣工商局辦公室是本局信訪工作的主管部門,應。
配齊配強信訪工作人員,負責對本局及下屬單位信訪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考核,辦理綜合性信訪事項。各科室、直屬單位要根據自己的職責密切配合,積極辦理有關信訪事項,不能推諉、扯皮。本局不能解決或暫時無法解決的問題,要講明情況,耐心解釋。對信訪人的控告、檢舉,應認真核實,有錯必糾。對信訪人的合理建議和正當批評,應虛心接受,積極采納。
(三)對下級工商局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及時轉交當地工商局辦理。對應當通過訴訟、行政復議、仲裁解決的信訪事項,或其他部門職權范圍內的問題,告知信訪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或轉交有關部門辦理。
(四)保護信訪人的正當權利,嚴禁對信訪人進行壓制和打擊報復。對進行控告、檢舉的信訪人及其反映的'問題應當保密,不得將控告、檢舉材料轉交或泄露給被控告、檢舉的單位和個人。辦理信訪的工作人員與信訪事項或信訪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五)對信訪人不合理的要求,要認真疏導教育;對個別糾纏不休、無理取鬧者,要予以勸阻,并進行批評教育;對不聽勸阻、無視法紀、破壞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六)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本著為民、便民、利民的原則,設立專門接待場所,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電子信箱及公開接訪的時間、地點等信息,方便信訪人投訴舉報。各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建立局長接訪日制度。要充分利用現有紅盾信息網絡,與系統內上下級單位以及地方政府信訪部門實現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為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查詢信訪事項辦理情況以及法律法規政策咨詢提供方便。
三、嚴格工作程序,提高信訪工作質量。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人民來信來訪,應按照省局暫行規定要求程序辦理:
(一)接信處理:各科室收到群眾來信后,應做好收信、閱信、登記、告知和辦信“三見面”工作;對利用電子郵件、傳真和電話反映信訪事項的,按照來信程序辦理。
(二)接訪處理:各科室接待群眾來訪時,應做好接談、
登記、接訪、告知和維持來訪秩序工作。
(三)有關科室接到“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受理的申訴、投訴、舉報,屬于信訪事項的,按照群眾來信來訪受理程序處理。
(四)信訪事項辦理:
根據重要信訪事項和一般信訪事項的辦理程序和時限要求,
認真做好答復、復查、復核、歸檔、統計分析及督辦工作。對重大、復雜、疑難的信訪事項可以舉行聽證。聽證應當公開舉行,通過質詢、辯論、評議、合議等方式,查明事實,分清責任。
四、堅持及時、快捷,搞好信息報送。
實行重大信訪信息及時報送制度,對出現的越級上訪、集體上訪等重大集體上訪事件及時報告。各縣級局出現重大信訪事件,要在及時做好處理工作的同時,于事發1小時內向市局報送信息,并及時續報處理進展情況。報送重大信訪信息,要注明時間、地點、人數、事發原因、事態進展以及所采取的措施等情況。報送信息要及時快捷、準確無誤,以便各級領導依此做出正確決斷。重大信訪信息要逐級上報,不得越級報送。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重要、緊急、異常信訪信息的報送工作,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采取有力措施,確保信息暢通,維護社會穩定。對違反《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信訪工作暫行規定》第25條有關規定以及漏報、遲報和瞞報信息的,要進行通報批評,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五、落實信訪職責,實行目標管理。
(一)實行信訪工作領導負責制。各單位要將信訪工作列入議事日程,一把手負總責,確定一名負責同志分管,實行領導小組成員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信訪工作,解決信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縣級局領導班子成員要堅持親自閱批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堅持每月一次公開接訪。
(二)建立健全信訪工作機制。按照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的原則,認真、依法處理信訪事項,接受群眾監督。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加強與同級信訪部門的聯系與溝通,取得信訪主管部門的支持與指導。對地方黨委、政府及其信訪部門交辦、轉辦的信訪事項,要認真辦理,按時答復。
(三)建立排查調處機制,排查不穩定因素。通過采取定期排查與重大節日、活動期間排查相結合的方式,及時獲取各類上訪苗頭,盡最大努力將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和本系統內;對發生的群眾集體上訪,要及時采取措施,把上訪群眾盡快動員回所在地方或單位。
(四)做好信訪信息調研工作。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調查研究,形成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材料,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服務。各縣級局開展專題調研每年不少于2次,并至少向市局報送1份有分量的調研報告。
(五)加強信訪隊伍建設。市局各科室、各縣級局、各工商所及大型市場均應配備專(兼)職信訪員,加強信訪人員的學習培訓,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信訪工作制度,規范信訪工作程序。各縣級局要設立信訪接待室,實行掛牌接訪,文明接訪。實施信訪工作關口前移,結合消費者投訴服務站點進農村、進社區工作的開展,加大基層信訪工作的力度,為消費者投訴舉報提供便利,及時化解社會矛盾。
(六)各單位要把信訪工作納入總體工作目標,堅持每兩年評選一次信訪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按照信訪工作考核辦法,市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單位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對在信訪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企業信訪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十
(一)首問負責制是指中心各窗口單位工作人員對辦事人了解、咨詢的事項首問負責回答和解決的.制度規定。
(二)首問負責是指最先受理辦事人員咨詢、投訴的窗口單位及工作人員,作為首問負責的部門和工作人員,負責處理和協調、督促相關部門解決問題。首問人是指各窗口單位第一位被上門辦事的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辦事人)詢問到的工作人員。
(三)首問人責任。
1、對辦事人咨詢、辦理、投訴的問題,無論是否屬于本部門所轄范圍的事情,首問部門或工作人員都必須主動熱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搪塞、冷漠拒絕辦事人。
2、凡辦事人咨詢、辦理、投訴的問題屬于本單位范圍的事情,首問部門或工作人員能立即答復、辦理的,必須當場答復、辦理,并一次性告知有關事項,并認真填寫受理通知書,做好解釋工作。如由于客觀原因不能當場答復,或不屬于本人或單位窗口職責范圍內的問題時應做到:
(1)立即將辦事人帶到中心相關窗口咨詢、辦理。
(2)可用電話協調解決的,當場與相關領導、單位窗口聯系解決。
3、辦事人如提出的辦理事項屬于聯辦件的項目,首問單位及窗口要領辦事人到中心業務科協調辦理。
4、首問人在接待辦事人時,應熱情大方,文明用語,為辦事人著想,體現服務意識,展示中心形象。
企業信訪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十一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企業信訪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十二
一、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制,辦公室主任在校領導的領導下主持辦公室工作,并協助校領導協調部門和院(系)的工作,作好服務;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按分工認真負責地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并對主任負責。
二、崗位負責制。全體工作人員依據辦公室工作職責,按照崗位職責及崗位所規定的工作任務,務實高效,保證完成本崗位的工作任務,做到服從安排,聽從統一指揮。
三、首問責任制。辦公室全體人員均為首問責任制人。首問責任人要以高度認真、負責的態度和禮貌用語接待來電、來訪者,盡職盡責為其排憂解難。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推諉或敷衍了事。首問責任人應及時按信訪工作制度,辦理有關材料的擬辦請辦工作,盡快把問題解決。
四、限時辦結制。對領導交辦的工作,根據要求,按質按量,限時辦結,不延時,不推諉,切實體現工作效率和水平。
五、服務承諾制:為學校中心工作服好務,為學校領導決策服好務,為全校師生員工服好務;堅持“六個不讓”:不讓領導布置的工作在我手里延誤,不讓傳遞的批件在我手里中斷,不讓辦理的文件在我手里積壓,不讓各種差錯在我手里發生,不讓前來辦事的人因我而受到冷落,不讓學校和部門形象因我而受到影響。
六、請示匯報制。對領導交辦的事宜,要及時認真完成或認真督促相關單位完成,要及時請示匯報進展或完成情況,不得擅作主張或不了了之。
七、工作總結制。辦公室每周召開主任會,總結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議定有關事項。每兩周召開一次全體工作人員會,組織學習、總結、布置工作,商討解決工作中的新問題。
八、來文來電來信處理制度。辦公室所有文件、材料均由專人負責處理。來文處理要嚴格執行收發文登記、文件辦理、簽發、傳閱和借閱、平時分類、收集等各項規章制度,堅持來電來信登記制度。
九、安全穩定保密制度。牢固樹立安全穩定高于一切的意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為促進校園和諧穩定積極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保密工作。
十、辦公室所有人員要從全局出發,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相互支持,團給合作,緊密配合,對交叉工作要主動協商,不推諉,共同完成工作任務。
企業信訪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十三
一、為了保持我局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利,加強和規范我局信訪工作,根據《信訪條例》以及國家發改委《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規定》,建立本制度。
二、信訪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受理屬于我局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傾聽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意見,幫助解決各種問題,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于我局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
三、對待來電、來訪要熱情周到,耐心聽、認真記、主動問、盡心答。能夠解決的及時給予辦理,不能及時解決的要做好解釋工作,力爭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初發階段。
四、我局受理的信訪件或上級機關、上級領導批辦以及其他部門轉辦的信訪件,由辦公室負責做好登記、呈批、轉辦和催辦工作。辦結后,屬于價格投訴舉報的由檢查所負責整理歸檔,其他信訪件由辦公室負責整理歸檔。
五、各股所辦或具體承辦人辦理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并將辦理結果答復舉報人;情況復雜的,經局主要領導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并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
六、對上級機關、上級領導轉交辦的信訪事項,辦結后由承辦股所辦或具體承辦人及時將辦理結果形成書面報告,由辦公室反饋相應機關和領導。
七、辦理信訪的工作人員與信訪事項或信訪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八、嚴格執行信訪工作紀律和價格舉報保密制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嚴禁將舉報信轉給被舉報單位和被舉報人,防止打擊報復。
九、各股所辦工作人員,在信訪工作中要認真負責,依法辦事,若出現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失職、瀆職行為,將嚴格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信訪條例》的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刑事責任。
企業信訪工作制度(模板14篇)篇十四
3.接待展廳來訪客戶,初步了解客戶需求。
4.根據客戶需求,將客戶引導至相應部門/個人。
5.記錄銷售顧問組織客戶進行試乘試駕的信息。
6.對銷售部員工的考勤簽到和外出去向登記工作進行監督和記錄。
7.提供文件錄入、打印、復印等行政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