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育是一種全面發展的教育,它注重培養學生的各個方面的能力。以下是幾篇學校總結的精選范文,你可以從中找到一些寫作的思路和技巧。
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專業15篇)篇一
為確保我園師生在發生意外事故時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應對突發事件,根據教育系統領導小組要求,特制定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李炳春
成員:王文友、王倩
具體措施:
一、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前進行一次相關的主題安全教育。在活動過程中服從指揮,及時提醒、教育學生活動注意事項,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能力。
二、發生意外事故,立刻啟動應急預案。馬上撥打求救電話,無條件服從現場總指揮工作安排,第一時間搶救受安全威脅的學生。帶隊老師迅速將自己負責學生轉移到安全地方,并協助搶救工作,及時清點學生人數,馬上報告現場負責人及上級領導。
三、切實做好善后工作。
應急電話:
醫療急救中心:120 匪警:110
交通事故:122 消防:119
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專業15篇)篇二
1、各項活動均以孩子為中心,工作人員注視幼兒各項活動。
2、注意園舍、活動場地、活動器具、玩具、用具的使用安全,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等事故的發生。
避免觸電:檢查線路、插座、接線板的擺放。
避免砸傷:檢查各類物品的`擺放。
避免摔傷:檢查教師組織幼兒活動時的情況。
避免燙傷:檢查飲用水溫、飯菜的溫度,以及這些物品的擺放是否規范。發現問題及時指出、糾正,并作好記錄。
3、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吃藥時仔細核對,有毒物品專人管理,并嚴禁放在幼兒易,接觸部位。各種消毒藥品、幼兒藥物保管和服用由保健老師負責。
4、建立健全兒童接送制度,不丟失幼兒。
(1)安排好早值班、晚值班人員,做好值班記錄。
(2)接送時間:來園7:30~8:30時。
離園16:00~17:00時。
(3)要求家長按接送時間接送幼兒。
(4)接送幼兒,原則上由幼兒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負責,總之接送人員必須穩定,接送人員必須是幼兒認識的。如有特殊情況請人代領,必須事先請幼兒帶條或與本班老師聯系。
2、檢查時間:每周一次小檢查,每月一次大檢查。
3、專人負責:值周老師。
日常配合操作:值日老師。
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專業15篇)篇三
每一個幼兒園的食品安全,對于每一個幼兒來講都是至關重要的,所以每個幼兒園都必須在食品安全方面制定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提供的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一、幼兒園建立由園領導、后勤組長為食品衛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保健為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幼兒園食堂在取得衛生局發放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辦。
三、幼兒園食堂需符合上級部門的規定創設合理、衛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并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培訓,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帶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采購食品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食堂采購有后勤部負責,幼兒園指定送貨單位,保健員驗收,禁止三無食品、腐爛變質的食品進入廚房。
(2)采購原料必須做到無害無毒,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動植物及有礙人體健康的原料,不使用無商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國家《食品標簽通用標準》的食品原料。
(3)采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采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偽劣食品,采購的原料須有專業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點心的原料。
(4)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采購的發票都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票應當與當天的菜單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并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6)加工蔬菜做到反復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保存48小時,并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范、整潔、有序。
(8)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員負責,做到安全衛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凈,用前消毒,消毒后要用紗布蓋好,并放在規定的位置。
(9)食堂應有食堂工作人員保持衛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污物,垃圾桶隨時蓋嚴、并及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10)脫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須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煤氣要每天小查檢查,每周大檢查,用后及時擰緊開關。
六、飲水衛生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提供給幼兒的飲水設備必須具有衛生許可證。
(2)由總務處負責,保健室監督,定期請專業人員做好飲水機內部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員每天對幼兒的保暖桶和水杯進行消毒,嚴禁使用隔夜水,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壺要上鎖。
七、保健老師每天應認真做好食堂從業人員的晨檢工作,一旦發現有腹瀉、皮膚發炎出膿等不適合工作的癥狀應讓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療。
八、廚房工作人員要將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后將廚房的門鎖好,工作時間無特殊情況不準離開廚房,保證廚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進入作案。
九、廚房倉庫、儲藏柜要及時上鎖,由專人保管鑰匙。
食品原料采購索證制度
1.采購員要認真學習《山東省采購食品索證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購索證要求。
2.采購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設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方索取產品的檢驗合格證和化驗單,同時注意檢查核對。合格證明中記載的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批號等必須與產品相符,不得涂改、偽造。
3.所索取的檢驗合格證明由采購部門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4.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霉生蟲、有毒有害、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料,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識不清以及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5.不得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給的食品。
6.采購乳制品、肉制品、水產制品、食物油、調味品、酒類飲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劑以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應當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應嚴格索證;生肉、禽類應索取獸醫部門的檢疫合格證,進口食品及其原料應具有口岸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檢疫合格證書。
7.驗收員在驗收食品時,要檢查所收購食品有無檢驗合格證明,并做好記錄。
庫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庫房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倉庫內要定期清掃,保持倉庫、貨架清潔衛生,經常開窗或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檢查驗收工作。.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4.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做好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5.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墻、離地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霉變。
6.肉類、水產品、禽蛋等易腐食品應分別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明顯標識并有溫度顯示裝置。肉類、水產品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絕生熟混放。
7.冷凍設備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過1cm)、氣足。
8.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安裝符合要求的擋鼠板;不得在倉庫內抽煙。
粗加工管理制度?http://?
1.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洗滌區或池,并要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場所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類、水產類、蔬菜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要分開使用,并要有明顯標志。盛裝海水產品的容器要專用。
3.各種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須先檢查質量,發現腐爛變質、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不得加工。
4.蔬菜類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地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無雜草、無爛葉。
5.肉類、水產品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區或池進行。肉類清洗后無血、毛、污,魚類清洗后無鱗、鰓、內臟,活禽宰殺放血完全,去凈羽毛、內臟。
6.做到刀不銹、板不霉、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加工結束及時拖清地面,水池、加工臺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切菜機、絞肉機等機械設備用后拆開清洗干凈。
7.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檢查食品原料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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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溫度不低于70攝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內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調后至使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攝氏度或低于10攝氏度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放涼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熱后方可食用。
5.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揩擦。
6.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氣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8.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2.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衛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徹底浸泡清洗,易造成農藥殘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時間應在30分鐘以上,然后沖洗干凈。
3.各種工具、用具、容器需按照食品生熟不同分開使用,用后及時清洗,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凈后立放。
4.糕點存放在專庫或專柜內,做到通風、干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多的帶餡糕點存放在冰箱內,做到生熟分開保存。
5.按規定要求正確使用食品添加劑。
6.各種食品加工設備,如絞肉機、豆漿機、和面機、饅頭機等用后要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清洗、晾干備用。
7.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面板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8.做好食品臺賬登記與食品留樣、飲用具消毒等記錄,飯菜實行48小時留樣并做好記錄。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2.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健康查體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專業15篇)篇四
1、建立健全幼兒安全管理網絡,成立幼兒園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的職責。實行分工合作、責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崗位職責中。
2、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預防異物入耳、鼻及氣管以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3、保健員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不準吃錯藥。保健室藥品標簽清楚,不得存放、使用過期的藥品,消毒藥品專人管理。
4、認真貫徹衛生防預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5、對幼兒加強安全教育,各班根據實際通過游戲、兒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學活動對幼兒進行防拐騙、綁架等自我防護意識的培養,開辟專欄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有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6、工作人員進行衛生保健知識的業務學習。每學年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工作,加強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救助培訓及演練(如:消防演練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杜絕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對場地進行全面考察,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8、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并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外來人員來訪的一律要求實行登記。堅持規范使用“代接條”,凡幼兒呼不出稱謂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帶幼兒離園。
9、嚴格現金管理制度,支票財務章按規定分開保管,現金保存不超過2000元。教職員工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10、下班后,各班教師要負責關好門窗,整理好教室內的物品。及時關燈,電視、電扇、飲水機等電器插頭應拔下。門衛或值班人員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嚴防各類事件的發生。
11、每月進行安全檢查并有記錄。實行安全事故及時上報制度,發生一般事故做好記錄,幼兒園內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后,應在2小時內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情況,并報當地的有關部門。不得漏報。
附:常見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由于缺乏自身保護能力或客觀因素和條件所限等原因而發生的擦傷、劃傷、骨折、跌傷、脫臼、吞入異物等事故。
(2)責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員責任心不強、照顧兒童不細心,擅離崗位,不執行安全制度或園內其他規章制度而發生的服錯藥、食物中毒、骨折、縫針、燒(燙)傷、兒童被冒領、走失、高處墜落、體罰、觸電、溺水等事故,經積極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傷害的,為責任事故。
(3)重大事故:導致兒童死亡、殘疾、重要組織器官損傷或增加兒童嚴重痛苦的事故為重大責任事故。
1、門衛人員應認真對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進行檢查,對神情異樣的外來人員要仔細盤查,嚴禁其進入園內。外來人員出示介紹信,身份證或工作證,門衛查驗后請示園長或相關領導,批準后要求其填寫登記表,準其入園,但不得隨意接觸幼兒。
2、教職工騎自行車、摩托車出入園時要下車推行,園外的車輛除特殊情況外不得進入幼兒園或在幼兒園停放。為幼兒園送拉貨物的車輛應在采買人員的指引下方可入園。
3、進入園內的車輛要謹慎慢行,凡撞壞門,墻等設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單位承擔維修費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壞園門設施。
4、謝絕外部人員來我園玩耍、散步、鍛練、閑逛等。嚴禁商販,傳推銷人員進入我園。
5、幼兒園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門衛做到按時開門、關門。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幼兒園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絕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園內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接回去時,家長必須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簽字同意接走的字條,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字條存檔備查。
5、因特殊情況,家長需要探視送藥物給幼兒,家長必須持班主任簽字同意進入的字條,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字條存檔備查。
1、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門衛必須在園門口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幼兒園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幼兒園,并做好解釋工作。
1、幼兒園保衛人員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幼兒園。
2、保衛人員對帶出幼兒園的物品要請示幼兒園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師生和幼兒園的人身財產安全。
1、幼兒園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幼兒家長到幼兒園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幼兒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幼兒家長要進幼兒園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孩子,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大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幼兒園。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幼兒園的車輛,需經幼兒園的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3、嚴禁家長的車輛入園。
1、為確保幼兒的安全,每天由家長憑接送卡按時接送幼兒。
2、要正確使用接送卡,課前家長把幼兒送入教室教師把卡給家長,放學后家長持卡接人。
3、如接送人有事不能來接送,要委托他人接送,家長應事先通知本班教師,代接人應帶好幼兒的接送卡,并在登記本里簽名。
4、請家長注意保存好接送卡,不得丟失,萬一丟失,家長應在當天放學前到幼兒園(班級)掛失、補卡,以免出差錯。
5、要求各位家長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1、值班包括節假日、雙休日、防汛值班、上課期間的值班(值周、值日)以及按上級要求進行的其它值班。
2、幼兒園安排教師值班班時要有行政領導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值班。值班人員和帶班行政必須保證全天候通訊暢通。
3、值班人員應做好當天值班情況記錄,協助幼兒園處理突發事件。
1、幼兒園每月組織一次全園性安全檢查,并及時做好記錄,確保不留任何安全隱患。
2、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認真分析本園的安全工作情況,分析預測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3、值日行政人員做好事日常安全檢查工作,認真檢查食堂、教室、功能室、消防設施、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幼兒活場地及幼兒活動的安全。
4、教師必須每天對本班幼兒的活動場地、活動器械及幼兒活動的安全進行檢查,特別關注檢查幼兒的身體狀況,是否攜帶不安全物品,有無不安全行為,檢查用電安全,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報告,并做好詳細的記錄,確保幼兒的安全。
5、廚房工作人員每天應檢查爐火、柴油、用電以及食品的安全,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報告。
1、幼兒園教職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性向幼兒園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園長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季度日30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幼兒園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3、幼兒園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定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4、當班教師對工作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園長報告并妥善處理。
5、幼兒園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幼兒園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6、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獎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1、重大安全隱患應設立警戒線,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確定整改時間。
2、幼兒園教職工要根據幼兒園或區域安全責任人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要求幼兒園或安全責任人驗收,并由驗收人簽字認可。
3、幼兒園根據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書面上報整改結果。
1、幼兒園用電線路的安裝和電器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
2、嚴禁在幼兒園范圍內使用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熱取暖器等。
3、幼兒園任何用電設備在安裝、使用和撤除過程中都要指定專業人負責,持有電力入網證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兩證”人員才能從事強電操作并建立電工管理檔案。
4、堅持“人走電斷”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一切電器設施設備。
1、各功能室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記制度,對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進行詳細入庫、檢查、使用情況記錄。
2、各功能室負責人應對師生開展有關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時對功能室進行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助相關人員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3、幼兒園師生必須在管理員或專業教師的指導下使用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未經許可或指導嚴禁擅自動用。
1、幼兒園全體師生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維護消防安全、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2、指定專人負責園內消防安全,建立園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應重點開展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1、把好采購關:采購員杜絕買腐爛變質、三無(無廠家、無商標、無生產日期)食品。
2、把好驗收關: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衛生制度,按衛生要求驗收保管好購進食品。
3、把好消毒關:搞好廚房清潔消毒工作,炊具、餐具天天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并負責保管好。
4、工作人員要定期進行體格檢查,確保健康上崗,上班時必須安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口罩,搞好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5、努力提高業務素質,餐點制作過程要確保衛生和安全,杜絕傳染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6、搞好幼兒進食衛生,飯前便后要用流動水洗手,不喝生水,做到一人一巾一杯,并天天消毒。
7、預防燙(燒)傷事故,滾燙食物要加蓋并放在安全位置。
1、幼兒園的食堂必須“兩證”齊全,從業人員身體健康,并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身體檢查。
2、建立幼兒園食堂、餐廳衛生責任制度、采購管理制度、食品儲藏管理制度、菜品留樣制度。
3、嚴把食品采購、運輸、驗收入庫三個環節,堅持食品原料索證制原則。
4、幼兒園應把衛生防疫知識教育納入教育教學計劃,切實開展對師生的衛生防疫知識教育。
5、幼兒園在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指導下開展流行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1、安全教育的目的:
幼兒園安全宣傳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增強師幼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護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2、幼兒安全教育:
(1)內容:
a、在公共場所、參加游覽、外出散步或戶外活動時,應教育幼兒不得隨便離開集體有事告訴老師。
b、為了孩子的安全,教育幼兒不要隨身攜帶玩具及銳利的器具,更不應把它放在口、鼻、耳中,以防傷害。
c、教育幼兒在運動或游戲時應按順序,避免碰撞。沒成人帶領不能自已過馬路,與成人一同過馬路時,應遵守交通規則,走人行道,上街走路要靠右行。
d、講解和宣傳科學常識,讓幼兒懂得玩火、玩電的危害。
e、教育幼兒沒有成人看護不從高處往下跳或從低處往上蹦。
f、教育幼兒不爬桌椅、不爬窗臺、扒窗戶。不從樓梯扶手上往下滑。
g、開門時要先推門,手不放在門縫中。
h、乘車外出時不在汽車上來回走動、打鬧。
i、不使用棍棒在室內外追打。過往樓道要輕聲,走路有序。
j、學會保護自己,不輕信生人的話,未經允許不跟生人走。
k、能說清楚自己的姓名、園名、家長姓名、家庭住址和家長所在單位名稱。
l、大班幼兒逐步學會要根據天氣、身體變化,自己增減衣服。
(2)形式:
a、以生動形象的方法在幼兒一日活動中對幼兒進行教育。
b、模擬演練。
c、利用家園欄、家長學校、家長資源等向家長進行宣傳教育。
d、利用社會各種節日,如愛牙日、消防日等重大活動進行教育。
e、創設環境加強教育指導。
3、教職工安全教育:
通過學習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精神、查閱安全教育相關網站、請有關安全專業人員來園作講座
等多種方式,豐富提高教職工安全知識,提高其搞好安全工作的意識和能力。
1、幼兒園要建立符合園情實際的安全工作考核獎懲細則,安全工作管理員要按照職責要求,認真組織日常安全工作的檢查考核,達到每日一檢查,每周一公布,每月一總結。
2、幼兒園要對安全工作高度負責的教師進行表揚獎勵;對工作不負責的教師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嚴肅處理,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層層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一)預防燙傷
1、幼兒洗手、洗澡、洗腳、洗頭前,教師先試水溫,調節好后適宜再洗。
2、熱湯、熱粥等食物,溫度適宜再端入班中,并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要放在幼兒飯桌上或附近的地上,分發食品不要越過幼兒頭頂傳遞,要從側面送到幼兒面前。
3、教師提出水壺或保溫桶均要加蓋,要注意周圍的孩子。
4、幼兒不得出入廚房,不得接近有火、有電、有煤氣、有熱水的地方。
(二)預防外傷
1、教育幼兒不打鬧,更不能拿著玩具或樹枝等投擲、掄打,學會保護自己,同時也不傷著別人。
2、教育幼兒不以小刀,玻璃片等危險物品做玩具,晨、午、晚檢時,注意發現幼兒衣袋里有無不安全物品。
3、教育幼兒不要背著手走路,以免失去平衡,摔傷面部,體育鍛煉或戶外活動時,不要穿硬皮鞋。
4、幼兒在大型玩具上活動,教師要注意照顧保護,戶外活動時,孩子均要在教師的視眼中。
5、教育兒童不要爬到窗臺及樓道欄桿上游戲或向下張望,以免發生摔傷事故。
6、每月檢修大型玩具,發現損壞及時修理,修好之前停止使用。
7、對兒童不要拖、拉、抻、拽,防止發生關節脫臼。、1、班上不得存放過氧乙酸、泡騰片等有腐蝕性物品,對上述物品,保健室應采取用多少泡多少,助理教師用完有剩余及時送回保健室。
2、幼兒內服藥由保健醫生按頓送到班上服用。
(四)預防異物進入耳、鼻及器管
1、教育兒童不要把紙團,扣子等塞到鼻、耳里,也不要把扣子,別針放在嘴里。
2、幼兒哭泣時不要吃東西。
(五)預防幼兒遺失
1、傳達室門衛注意隨時關好大門,防止幼兒出走。
2、外出活動時,教師隨時清點人數。
3、交接班時,交清幼兒人數。
4、日托教師下班時,將尚未接走的幼兒交到值班老師手中,并寫好名單。
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專業15篇)篇五
1、門衛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門衛安全管理制度,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園內,確保教職工及幼兒的`人身安全和園產的安全。
2、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串崗,做好外來人員的查詢登記工作,嚴把第一關,不得讓外來人員隨意進入幼兒園。
3、外來人員到我園辦事,登記后,門衛值班人員要注意行蹤,來園時間,離園時間,找誰辦什么事,核實登記,發現行為異常或攜帶不明物入園要提高警惕,有情況要及時報告,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入園。
4、外來人員如找園長,請出示證件,再和園長取得聯系后,登記方可入園。
5、平時關鎖好大門,不得讓幼兒擅自離園或讓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兒出入,防止幼兒走失,家長中途接孩子,請出示門禁卡(沒帶卡、請和班上老師聯系)填寫會客單,教師簽上姓名后、方可帶孩子離開,嚴禁幼兒誤接或丟失。
6、門衛人員要做好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秩序維護工作,嚴禁各種車輛堵到幼兒園大門外,要保證幼兒園大門,安全出口暢通無阻,發現幼兒園周邊環境存在著安全治安隱患要及時報告。
7、如遇到鬧事者,可打一鍵通報警。
8、管理好幼兒園各班鑰匙,嚴禁亂放及丟失。
9、每天做好幼兒園安全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記錄。
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專業15篇)篇六
為進一步規范園內管理,強化教師職責,確保幼兒安全,本園特制定以下安全工作制度。
一、值日教師上午7:30到校,下午1:30到校(夏季下午2:00),負責當天的環境衛生和安全工作,認真填寫日志,除上課外其余時間都必須在園內巡視(負責時間上午7:30至11:20,下午1:30至4:50),并和本班教師共同在園內巡視,互相協調,特別是上、下午放學,值日教師直至幼兒都接走方可離園。值日教師要盡職盡責,當好一天班,如有事故發生,值日教師負全部責任。(如有醫藥費用都自己付,并處理好與家長之間的糾紛。)另外,值日教師特別注意剛入園的幼兒,以及上、下午第一節課,防止幼兒外出,兩教師互相配合,誰沒課誰負責,同時,清走園內的家長。至于園內幼兒玩的玩具,值日教師要多動嘴,有序地組織幼兒,不能任其散漫不管。另外,要特別注意的`是不準幼兒玩自來水,以免弄濕衣服造成生病的后果。我們在園的教師要做到人人有責,安全第一,警鐘長鳴。值班教師燒水時要注意用電安全,誰人為損壞幼兒園財產誰賠償,另外,特別注意幼兒飲水,自己掌握水溫,誰值班燙傷幼兒誰負責,處理辦法同上。
二、每天上、下午第一節課的教師到班級一定要進行晨、午檢,如發現幼兒有什么異常情況,立即向上級反映,及時診治,教師要做好晨、午檢記錄。
三、幼兒在班級做作業、上課時,在崗的教師要跟班,不私自離開崗位,管好班級紀律,認真上好每節課。課堂上幼兒有什么事故發生,誰上課誰負責,處理辦法同上。
四、教育幼兒不要在園內的墻壁和課桌上亂涂亂畫,更不能用小刀劃桌子。不允許任何幼兒帶危險品入園,如小刀、小石頭、木竹片等,以免戳傷皮膚。另外,經常提醒幼兒不玩水、不玩火,注意不要觸摸電線、開關,不去人多、車多的地方等。同時,不準幼兒帶零食在園內吃。
五、發現有事故,值日教師和本班教師要及時處理,需送醫院的要及時送、及時治療,并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
六、如值日當天發生事故,情節嚴重的,對幼兒園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值班教師必須自己解決好并離開幼兒園。任何人不得違規違紀,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七、本園的各項活動均要以幼兒為中心,教師要關注幼兒的各項活動。
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專業15篇)篇七
1.成立家委會和家教指導聯系網絡,形成園長負責,家長參與,教師指導,后勤參加,人人重視的局面。
2.每學期開學召開班級或全園家長會一至二次。
3.家委會每學期活動1~2(期初或期中、末)。
4.每學期向家長開放半日活動一次或二次,召開各類型的家長會。
5.每月通過家園聯系、家園宣傳欄、家長接待等形式,及時了解幼兒生活、學習、健康情況,增長育兒知識。
6.針對不同層次、不同水平的家長需求,在教養孩子中的問題,有的放矢地開設家教講座并指導,發揮家長學校的作用。
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專業15篇)篇八
一、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各班、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幼兒園每月要對幼兒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要對幼兒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
緊急電話(如110、 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
園內外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當地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制度;加強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幼兒園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五、加強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得將幼兒趕出教室、幼兒園。
六、不得組織幼兒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幼兒園還要教育幼兒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按時到園、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八、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政府和教育局。
九、幼兒園要經常檢查園內圍墻、擋土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專業15篇)篇九
一、為了保障幼兒園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依照《上海市中小幼兒園幼兒傷害事故處理條例》及有關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校的'具體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幼兒園應著力發揮家長在幼兒園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讓家長了解幼兒園的安全制度和措施,要告知家長在幼兒園安全工作中應承擔的義務。
三、家長在幼兒園安全工作中義務:
1、幼兒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
2、幼兒在生活中的異常現象須及時向幼兒園反應,并積極解決。
3、要積極參與各種家園互動的活動,并協助幼兒園完成相應的工作。
4、在特殊時期,幼兒園實行的特殊政策,家長應積極配合。
6、在幼兒傷害事故的處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毆打教職員,不得侵占、破壞幼兒園房屋、設施和設備,不得擾亂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7、幼兒園應通過多種方法,讓家長參與幼兒的教育過程,使家長有機會交流經驗、提出建議,有機會為幼兒園提供所需資源,改善幼兒園的運作。
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專業15篇)篇十
1、幼兒來園和離園值班教師負責照顧,交接班不能有空檔,必須清點幼兒人數,簽字確認。
2、幼兒戶外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活動前后一定要清點人數,確保幼兒的安全。
3、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鬧亂跑,進園后不得擅自離開幼兒園,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使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具體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每天晨、午檢工作,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來園(如:別針、紐扣、尖針、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內。
5、每天下班前要對全園活動室進行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遺留在室內。
6、值班教師負責保管幼兒藥物,給幼兒服藥必須核對(姓名、劑量),防止發生錯誤。
7、園長經天早晚要巡視一遍園所,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教師在活動中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
8、意外事故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包括家長作。
然后必須寫出事故報告,并根據產生影響程度、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戶外活動和放學由兩老師負責,其他時間由當班老師負責。
9、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湯、熱菜、熱開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開飯時一定要注意稍涼后再給幼兒吃,防止燙傷事故。
10、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地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11、幼兒玩大型玩具要加強監護,隨時糾正幼兒的不安全動作,組織活動要有秩序。
活動完后,要清點幼兒人數。
12、幼兒室內外活動時,教育幼兒不要大聲喧嘩,要有秩序、不亂跑亂撞,劃定活動范圍,所有教師到位。
13、幼兒五個環節的安全防措施一定嚴格執行,針對具體情況對幼兒加強常規教育,不得有半點疏忽(就寢、入廁、戶內外活動、出入園)。
14、堅持下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變相體罰幼兒,杜絕因上述情況造成事故。
15、值班時不會客,不打、接電話,如有急事,須經領導同意后予以安排。
16、值班教師下班前,檢查并關閉門窗、水管、電源等。
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專業15篇)篇十一
4、幼兒園大門必須按規定時間開、關,早7:00開、早8:50關,下午4:30放學時開、下午6:30關。
8、未經允許,校內不準設攤,不準放個體商販入內買賣;。
9、不準家禽、寵物入校;。
10、傳遞郵件和報刊,做到發放及時、認真細致,不出差錯;。
14、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改室內線路,不得使用未經幼兒園允許的電器;。
16、門衛工作由總務處負責分管。
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專業15篇)篇十二
一、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脫離工作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二、做好來客登記工作,拒絕身份不明人員進入幼兒園,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幼兒園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嚴守會客制度,防止壞人混入校內,制止閑雜人員和非在校小孩人員進入校區喧鬧。
三、兩到校前30分鐘開大門,疏導學生安全進入幼兒園,制止學生攜帶食品進入幼兒園,制止非幼兒園人員進入幼兒園。
四、如有家校結合的'`家長進入幼兒園,需持標志牌方可放行。
五、上課后關掉大門,學生上課時間外出,須有班主任或相關科室的放行條登記后方可放行;教職工或家屬攜帶重大物品出校,須經幼兒園門衛過目后放行。
六、上、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進、出幼兒園,關注校門情形,防控傷害事件發生。
七、放學后,注意巡視幼兒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生的情景,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反映和聯系。
八、做好教師車輛的停放指揮工作。
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專業15篇)篇十三
為維護幼兒園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幼兒園門衛制度如下:
1、門衛人員上崗執勤要衣冠整齊,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以理服人,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工作職責,24小時內必須有人在崗,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2、上課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幼兒園,須憑班主任或有關老師批條,并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幼兒園。
3、學生翻越圍墻進入校內者,應及時上報幼兒園。
4、除上級領導檢查及特殊情況外,禁止一切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5、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并填好會客單。
6、外訪人員進入幼兒園,必須遵守幼兒園有關規章制度,門衛有責任維護并保證幼兒園教學有序進行。
7、報刊信件的及時分發。在節假日如有重要信件,及時通知有關老師。
8、對危害幼兒園安全的人和事,有權采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報告幼兒園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
9、在節假日、晚上必須進行巡視,及時開啟報警設備,有情況及時查看,報警防盜裝置需經常調試如有損壞及時報告。
10、負責門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販進入校內買賣,門前嚴禁擺攤設點。確保校門通道整潔暢通。
上述各項,務必嚴格遵守,門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如有不聽勸止。蓄意尋釁鬧事者,門衛應及時制止和處理并報告幼兒園,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專業15篇)篇十四
我大班三位老師深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予余力的做好安全工作。現將安全教育工作總結如下:
我們開展了一系列的行為規則活動和安全主題活動,并利用日常生活中的突發事件,和幼兒探討、共同制定行為規則,使行為規則被幼兒接受,養成遵守規則的習慣。
1、教室、寢室每日通風換氣、保持干凈,并閉窗消毒半小時;
2、保證桌椅的安全、衛生;
3、每周清洗、消毒玩具;
4、保證幼兒的水杯和毛巾每天清洗消毒;
5、及時預防傳染病的發生。
檢查活動場地的安全性,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確保幼兒安全,發現大型玩具有松了的螺絲釘,及時匯報,做到及時消除不安全的隱患,保障幼兒安全。
制作“有電,不要觸摸”、“不摸插頭開關”、“小聲說話”等圖標,提示幼兒:小心觸電,不玩插頭開關,小聲說話、保護嗓子。
充分利用家園專欄,班級博客,向家長宣傳安全教育,達成家園共識,引起共鳴。
學會正確撥打特殊號碼:110、119、120,學習正確表述困難、得到營救。
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專業15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規范中小學、幼兒園治安保衛工作,保障中小學、幼兒園及其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安全,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建立健全校園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根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舉辦的各類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下同)的治安保衛工作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中小學、幼兒園治安保衛工作貫徹積極預防、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遵循“誰主管、誰負責”、“誰開辦、誰負責”的原則,突出保護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
第四條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是本單位治安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治安保衛工作并將相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分管校(園)長、治安保衛機構或專職治安保衛(保安)人員、年級組長、班主任和任課老師。
第五條中小學、幼兒園必須設置治安保衛機構或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保安)人員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中學應設立治安保衛機構,小學和幼兒園應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負責本單位治安保衛工作。
(二)中小學、幼兒園至少應聘用2名專職保安人員,寄宿制的至少應聘用3名專職保安人員;在校師生員工人數超過1500人的應按照不低于總人數的2‰聘用專職保安人員,寄宿制的應按照不低于總人數的3‰聘用專職保安人員。
(三)專職保安人員應從保安服務公司聘用或由單位自行招用,具備相應的政治、業務、身體素質,年齡不高于50周歲,經有關法律和業務知識、技能培訓,考核合格取得保安員證后方能上崗。
(四)治安保衛機構、專職治安保衛(保安)人員應定期對本單位師生員工開展安全知識宣傳、防范技能培訓等工作,落實門衛管理、值班巡查、安全檢查、重點守護、應急處置等內部防范措施,及時制止發生在本單位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并在第一時間報告公安機關。
(五)中小學、幼兒園應為保衛(保安)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條件,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
第六條中小學、幼兒園應在出入口等場所、內部重要部位采取以下實體防護措施:
(一)在校園出入口安裝堅固的金屬防護門,在主要出入口設置機動車輛減速裝置,有條件的可設置防車輛沖擊設施。
(二)具有防護條件的',應在校園圍墻等周界設施上設置防攀爬設施;
(三)在校園內部存放貴重物品、重要教學設施、危險化學品和放射物質、現金票據、檔案資料等物品的重要部位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防盜安全門,采用堅固的金屬防護欄對其窗戶實施防護,按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保險柜(箱)保管重要物品。
(四)在校園內部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墜落、溺水、擠踏等事故的場所、部位設置相應的防護設施和警示標志。
(五)根據校園內部具體情況,對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場所、部位設置相應的實體防護設施。
第七條中小學、幼兒園應在主要出入口等場所、內部重要部位采取相應的技術防范措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校園主要出入口、學生集體宿舍主要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裝置,主要出入口攝像機應適當外延,保證能夠覆蓋門口人員活動區域,有條件的應將圖象聯入轄區派出所治安監控中心。應在門衛(傳達)室隱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裝與公安機關聯網的緊急報警裝置,確保緊急情況下能夠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警。
(二)在校園圍墻等周界設施上設置周界報警裝置,有條件的應安裝視頻監控裝置并實現與周界報警裝置的聯動。
(三)根據需要在校園內部存放貴重物品、重要教學設施、危險化學品和放射物質、現金票據、檔案資料等物品的部位安裝入侵自動報警、視頻監控、門禁控制等一種以上的技術防范裝置,有條件的應在學生集體宿舍出入口安裝門禁控制裝置。
(四)有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應在校園內部主要通道、停車場,行政、教學樓的通道、電梯廳、電梯轎廂,會場、食堂、體育場館內和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裝置。
(五)視頻監控系統應采用數字硬盤錄像機作為圖像記錄設備,24小時進行圖像記錄,保存時間應不少于30天,錄像回放能夠清晰顯示監控區域內人員體貌特征、出入車輛號牌等情況;入侵報警裝置應與公安機關聯網或與本單位值班室(監控室)相聯;應對圖像記錄、入侵報警等設備實施可靠的安全防護。有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應建立安全防范控制中心(監控室),通過安全管理系統實現對入侵報警、視頻監控、門禁控制等系統的管理和控制。
(六)校園技術防范建設所涉及的技術系統配置,應采用成熟、可靠的技術和設備,選用的產品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并經檢驗或認證合格。技術防范設施的勘察設計、方案論證、安裝施工、竣工驗收等應符合國家、行業和省有關標準、規范、規程。
設置上述實體防護設施、門禁控制等裝置不能妨礙緊急情況下的逃生行為。
第八條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以下治安保衛工作制度:
(一)門衛管理制度。由專職保衛(保安)人員負責查驗、登記進入校園的人員、物品和車輛,嚴防來歷不明人員、未經批準的校外機動車、非教學用危爆物品、劇毒化學品、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和可能傷人的動物進入校園。
(二)值班巡邏制度。組建護校、護園隊,規定職責任務、巡查線路、時間和具體要求,落實值班、巡邏措施;寄宿制學校、幼兒園應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
(三)安全教育制度。針對不同時期的防范重點,確定教育培訓內容,開展經常性的交通、消防、治安安全知識教育和防范技能培訓,增強師生員工防范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學生接送制度。小學、幼兒園應建立低年級學生、幼兒上學、放學時的接送制度,明確接送時間、手續等。
(五)安全檢查制度。定期檢查并及時整改校園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做好校園內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相關人員教育穩控工作。
(六)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制度。有接送學生、幼兒上、放學車輛的中小學、幼兒園,應加強車輛使用管理,做好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工作,確保接送學生車輛性能良好。
(七)重要部位管理制度。明確重要部位責任人、管理職責和工作要求,落實管理措施。
(八)安防設施管理維護制度。落實專門人員負責安防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確保運轉正常、發揮作用。
(九)其他相關治安保衛工作制度。
第九條中小學、幼兒園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加強校園消防管理。
第十條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把加強校園治安保衛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全面掌握中小學、幼兒園治安保衛工作狀況,加強監督、檢查、指導,健全工作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中小學、幼兒園舉辦單位(個人)應及時、足額解決所舉辦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治安保衛工作所需人、財、物等問題,無條件落實各項防護措施。
第十一條公安機關應將中小學、幼兒園作為治安保衛工作重點,依法嚴厲打擊各類侵害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會同相關部門深入開展校園及其周邊地區治安秩序整治,嚴密控制可能危害校園安全的各類重點人員;加強校園周邊地區的治安巡邏和對形跡可疑人員的盤查詢問;加強校園周邊擁堵、易發交通事故路段的交通管理、對學生上學(放學)的交通護導和校車的交通安全監管;加強對校園內部安全的監督檢查和防范宣傳教育,及時發現并督促整改各類安全隱患,落實防范措施,預防案件事故。
第十二條針對可能發生的各類涉校突發事件,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制定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公安機關和中小學、幼兒園及其主管部門(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警校聯動、快速反應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及時妥善處置涉校突發事件。
第十三條對在中小學、幼兒園治安保衛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教育部門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存在治安隱患的,公安機關應責令限期整改并處警告;逾期不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相關主管部門取消評先創優資格;對不履行職責,導致發生重大案件、事故或者造成學生、教職工傷亡的,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為青少年和兒童提供非學歷教育的各類知識、技能培訓、輔導等機構參照本規定有關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本規定由江蘇省公安廳、江蘇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