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有助于維護組織的形象和聲譽,增強員工對組織的歸屬感和認同感。下面是一些規章制度的案例分析,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和應用。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一
為了對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場所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及時進行控制,規范相關的程序和對變更過程及變更所產生的風險進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為變更因素發生事故,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本公司各種變更的適時性動態管理。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生技科。適時地組織各相關部門對公司內發生的各項變更進行評價和采取針對性的措施。
相關部門:各部門、車間。響應主管部門號召,對各項變更采取動態管理。
4資料與要求。
4、1本文件的變更指管理變更、人員變更、工藝變更、設備設施變更、場所變更;變更管理是指對人員、工作過程、工作程序、技術、設施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
4、1、1管理變更:政策法規和標準的變更,公司機構和人員的變更、管理體系的變更等。
4、1、2人員變更:新入廠職工、內部崗位調動、離崗復崗、臨時來廠人員等。
4、1、3工藝變更:因新、改、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原料及介質變更,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等變更,工藝設備的改善,操作規程的變更等。
4、1、4設備設施變更:因更換與原設備不一樣的設備和配件,設備材料代用,臨時性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4、1、5場所變更指工作場所、環境發生變化。
4、2管理變更時,由生技科組織相關部門在全公司范圍內培訓、學習。
4、3、1新員工入廠和廠內員工調換崗位的,按照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中有關資料進行三級教育。
4、3、2外來施工隊伍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中有關資料執行。
4、3、3進入企業參觀、學習的人員,由接待部門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并指派專人負責帶隊。
4、4、1由工藝變更的技術負責部門制定所需的新規程、制度,并對使用單位、人員進行工藝變更培訓教育。教育資料包括變更的資料、使用注意事項、新的規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變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
4、5、1由變更負責部門制定新的技術操作規程、制度等,并對使用單位進行變更培訓教育。教育資料包括變更的資料、使用注意事項、新的規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
4、5、2在報廢、拆除生產設施時,按照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資料執行。
4、6場所變更時由場所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其職工進行變更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項。
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6相關記錄。
會議記錄。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二
為消除或減少由于工藝、設備和人員等變更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加強變更過程中的事故風險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有關人員、機構、工藝、技術、設施、作業過程及環境變更程序的管理。
3.1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制度。
3.2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執行本制度,并提供培訓、監督與考核。
3.3各車間負責工藝、設備和人員變更管理制度的執行,并對本制度提出改進建議。
4.1.1變更申請。實施變更時,變更申請人填寫“變更實施計劃申請書”;
4.1.2變更審批。“變更實施計劃申請書”填好后,逐級上報主管部門和主管領導審批,并填寫“變更申請表”。
4.1.2.1審批內容。
(2)變更涉及的相關技術資料。
(4)變更帶來的健康安全環境影響(危害分析及風險削減措施)。
(5)涉及操作規程修改的,審批應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規程。
(6)對人員培訓和溝通的要求。
(7)變更的限制條件(如時間期限、物料數量等)。
(8)強制性批準和授權的要求。
4.1.5變更結束后,變更主管部門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4.1.6變更后及時組織對相關人員的安全及專業知識進行教育培訓。
5.1工藝設備變更范圍包括:
(1)生產能力的改變。
(2)物料的.改變(包括成分比例的變化)。
(3)設備、設施負荷的改變。
(4)工藝設備設計依據的改變。
(5)設備和工具的改變或改進。
(6)工藝參數的改變(如溫度、流量、壓力等)。
(7)安全報警設定值的改變。
(8)儀表控制系統及邏輯的改變。
(9)軟件系統的改變。
(10)安全裝置及安全聯鎖的改變。
(11)非標準的(或臨時性的)維修。
(12)操作規程的改變。
(13)試驗及測試操作。
(14)設備、原材料供貨商的改變。
(15)運輸路線的改變。
(16)裝置布局的改變。
(17)產品質量的改變。
(18)設計和安裝過程的改變。
(19)其他。
6.1企業根據企業人力資源定員相關標準,明確生產單元或員工配置的最低要求,包括:崗位設置、員工的數量等。
6.2人員的變更必須在不影響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實施,應嚴格執行人員變更管理流程,確保上(替)崗人員具備上崗能力及資格。
6.3應按“持證上崗、同崗替代、備員補充”的原則安排上(替)崗,以滿足安全生產最低標準。
6.4企業根據風險控制的要求組織對關鍵崗位進行辨識。關鍵崗位人員變更前,基層單位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應評估人員變更對現崗位安全生產的影響,選擇合適人選。
關鍵崗位包括但不限于:
(1)工藝危害分析結果認定的高風險作業的崗位。
(2)國家法規制度的特種作業崗位。
(3)實施風險管理和危害分析的崗位。
(4)從事關鍵設備檢測、檢維修的崗位。
(5)審批作業許可的崗位。
(6)對關鍵崗位人員進行考評與提供培訓的崗位。
(7)管理和監督承包商作業的崗位。
(8)環境、職業衛生監測崗位。
6.5企業應明確關鍵崗位人員任職的知識、技能、資質與特定經驗的最低要求。依據崗位培訓需求矩陣,確定人員上(替)崗前的培訓內容和考評方式。并有計劃培養關鍵崗位的后備人員,確保關鍵崗位人員變更的順利實施。
6.6對上(替)崗人員要進行技能考評,考評方式可以是提問、考試、現場模擬操作等;高風險作業項目的考評應包括現場模擬操作演示。考評人員應具備相應知識、技能和經驗,可以是企業管理人員、員工的主管領導、安全管理專職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資深員工和專(兼)職教師等。
6.7替崗應經屬地單位主管領導審批核準后執行;調離、調入、轉崗經雙方單位領導同意,人事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6.8關鍵崗位變更人選不能滿足知識、技能、經驗最低要求,須停止變更。
6.9關鍵崗位人員變更應填寫“變更申請審批表”,所涉及的文件、資料應及時歸檔。主要包括:
(1)人員變更的審批信息。
(2)發生崗位變更員工的個人信息。
(3)變更過程中的培訓及考評信息。
(4)確保滿足崗位最低要求所采取的其他措施信息。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三
為規范公司生產設備設施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資源,達到節能降耗,提高工廠經濟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規定。
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的管理。
3.1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閑置、報廢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屬于國家發改委頒布淘汰落后的機電產品。
3.1.2經質量技術監督局鑒定為不合格、報廢的`機電產品。
3.1.3屬于生產技術改造,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機電產品。
3.1.4屬于生產工藝改變,長期閑置未用的機電產品。
3.2申請制度和規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機電產品由使用部門和保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閑置、報廢申請表》.
3.2.2由設備科現場確認后簽署意見報主管總經理和公司領導審批后由財務部統一辦理報廢。
3.2.3特種設備報廢后還應在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登記。
3.2.4生產設施建設中設計改變而變更設備。
3.2.5該設備不能滿足現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
3.2.6該設備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設施設備變更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生產設施設備變更申請表》,交設備科核實,報主管總經理審批。
3.2.8變更設備的購買嚴格按化工廠物質計劃,購買制度執行。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四
為規范信息系統的配置、變更和發布的流程,使系統配置和變更等工作能順利實施,保證硬件設備和軟件系統的正常運行。
2.2.1核心設備的配置和變更,包括服務器硬件變更、服務器操作系統配置和變更、各級交換機的.配置和變更。
2.3.1.1對于新上線的信息系統,應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配置和實施計劃,確保系統能順利投入使用。
2.3.1.2對于在用的信息系統,因管理工作需要進行變更的,應調研變更的涉及范圍和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涉及面廣影響較大的需填寫《信息系統變更申請表》,并制定變更實施計劃。
2.3.1.3對于在用的軟件業務系統,科室因業務工作需要,要求對軟件系統進行系統缺陷修改或功能完善的,須填寫《信息系統軟件功能新增修改申請表》。
2.3.2審批
2.3.2.1涉及面小且影響輕微的或必須立刻實施的信息系統變更,可由信息科負責人審批。
2.3.2.2 涉及面廣且影響較大的信息系統變更,先由信息科負責人審批,再上報主管院長審批。
2.3.2.3 對于科室提交的軟件系統功能的修改變更,先由所屬的主管職能部門審批,再由信息科負責人審批,如涉及開發費用的需由主管院長審批。
2.4實施和發布
2.4.1對于新上線的信息系統,按照制定的計劃方案進行實施。
2.4.2 對于在用的信息系統,信息科需細化實施方案,必要時制定風險應對計劃,通知本次變更所涉及的科室和人員作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再按照實施方案進行具體的變更實施。
2.4.3 軟件系統的發布,按照《信息系統軟件版本變更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2.4.4 對于新安裝的計算機終端,在投入使用前應由所涉及到的業務系統的責任維護人員進行檢查和配置,再進行分發使用。
2.5 記錄
2.5.1信息系統配置或變更實施完畢,持續正常運行后,需進行相關配置的記錄,填寫《信息系統配置記錄表》。
3.1《信息系統變更申請表》
3.2《信息系統軟件功能新增修改申請表》 3.3《信息系統配置記錄表》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五
確認合理的設計變更簽證程序,從而控制設計變更、簽證的費用。
適用于所有在建工程的設計變更及簽證項目。
3.1.工程部是簽證實施的.見證部門。
3.1.1.項目主管確認簽證及設計變更實施的情況及工程量。
3.1.2.部門經理負責簽證的審批。
3.2.設計部是設計變更的見證部門。
3.2.1.項目主管對設計變更單進行確認及說明變更原因。
3.2.2.部門經理負責設計變更的審批。
3.3.預算部對設計變更及簽證進行費用核算。
4.1.設計變更。
4.1.1.工程在施工過程,若發現施工圖紙屬于較大結構性問題,必須及時上報公司主管老總,并與設計單位聯系研究決定,由設計單位出修改施工圖或變更設計通知。
4.1.2.設計部審核設計變更,經主管人及部門經理簽字蓋章確認后,轉發給工程部。
4.1.3.工程部主管人員每月5日前,整理匯總上月1日至30日(31日)發生的設計變更單,并在每張變更單上注明實施情況。匯總單經主辦人及經理確認后,送預算部。
4.1.4.預算部確定核實設計變更費用后,作為工程結算價的一部分。
4.2.簽證:
4.2.1.簽證項目發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及時確認簽證單。認真核實簽證工程量及詳細說明施工工藝及實施情況。
4.2.2.簽證單需監理、工程主辦人及部門經理三人共同簽認,并加蓋各自公章確認。
4.2.3.點工簽認:
4.2.3.1.在工程簽證中原則上不認點工形式出現。如有特殊原因需發生點工且數量較大時,必須由主辦人員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
4.2.3.2.點工原則上是以現定額站規定(每工22.80),故在稅前進行結算。
4.2.3.3.若按定額站人工價規定進行施工有難度,經部門經理認可,以書面形式在簽證單上寫明原因、工作內容,由預算部、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員共同談定點工單價。
4.2.4.各種土方工程不得有土方簽證單,該項目操作執行《關于建筑垃圾清運及土方工程的暫行管理方法》。
4.2.5.每月5日前,工程部主管人整理上月1日至30日(31日)發生的簽證單,匯總確認后送預算部。
4.2.6.預算部確定核實簽證費用后,作為工程結算價的一部分。
4.3.備注:
4.3.1.設計變更、簽證項目發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員須當日發生當日確認,事后補辦的設計變更、簽證預算部不予計算,事后補辦設計變更、簽證不予計算。
4.3.2.設計變更、簽證單每月分別作匯總表,見附表一、二。
4.3.3.所有設計變更、簽證單上有關價格、費用的確認時,需由預算部參與確定。
4.3.4.設計變更、簽證單均一式五份,送預算部的設計變更、簽證單必須為原件。
4.3.5.預算部在辦理結算時有權復查簽證、變更的內容,若發覺與定額不符時,不予結算。
4.3.6.若發生特殊情況難以結算的項目,則注明由審價單位作最終確定。
陳總、xxx、xxx、xxx;設計部、預算部、工程部、配套部全體人員。
注:1、持有本文件者應嚴格按此文件要求執行。
2、若認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處應及時向本文件的審批人提出修改意見。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六
1、工程部各專業施工圖數量不得少于3套,其中有1套用于工程部存檔,1套用于項目部存檔,1套用于現場監理日常工作需要。
2、存檔的圖紙應落實保管責任人,用于現場監理日常工作的圖紙應裝訂成冊,方便查閱。
3、工程部收到施工圖/設計變更通知單后,應在24小時內在施工圖收發臺帳/設計變更通知單上登記,施工單位收到施工圖/設計變更通知單后,應在臺帳上簽字確認,并記錄接收時間,時間單位精確到小時。
4、被替代作廢的施工圖,應做出明顯標識,并不得和新圖存放在同一處,已發給施工單位的`應在發放新圖的同時收回。
5、工程部收到設計變更后,專業工程師應在72小時內,將變更內容在項目部存檔原圖上標注,并將其中一份變更單交資料員存檔。
6、施工單位以工作聯系單的形式提出的工程變更。變更內容在不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且不會導致造價變化的情況下,工程部可以以經工程部經理審批的工作聯系單回復單回復施工單位,并抄送預結算部和總工室;變更內容可能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或者會導致造價增減,工程部應與總工室聯系,由總工室決定是否變更,變更內容以設計變更的形式下發。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在施工單位的工作聯系單上直接簽字回復。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七
1.經批準的設計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據。各項目部/施工隊/全體施工人員都必須按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設計有問題或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需要進行設計變更及材料代用,應提出設計變更申請,辦理簽證后方可更改。
2.1.小型變更:不涉及變更原設計原則,不影響質量和安全經濟運行,不影響整潔美觀,且不增減預算費用的變更事項。
2.2.普通變更:不涉及變更原設計原則,不削弱部件強度(性能),不影響部件的質量和工藝,不影響生產運行和經濟性,一次變更工程費用在1萬元~5萬元以內(不含5萬元)的設計變更。
2.3.重大變更:變更原設計原則,變更系統方案和主要結構、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的代用等設計變更項目。(一次變更經濟費用在5萬元及以上)。
3.2.因施工需要所提出的小型及普通設計變更,由項目部直接向監理提出,重大的設計變更必須由項目部事先報公司總工程師(工程管理部專業工程師)同意后,方能按3.1.條執行。
3.3.設計下達的小型設計變更通知單經監理工程師簽證后方可實施。
3.4.設計下達的普通設計變更單須附有工程預算變更單,并經項目法人或監理工程師簽證后方可實施。
3.5.設計下達的重大設計變更單須附有工程預算變更單,當涉及初步設計主要內容的設計變更和總概算的修改應由原審批單位進行審批。并經建設單位和監理工程師簽證后方可實施。
3.6.小型和普通設計變更可按簽證后的電子郵件或傳真件實施,重大設計變更必須收到原件后方能實施。
4.設計變更單及有關事項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傳遞到公司相關部門(工程、質量、物資、計劃經營)。
5.設計變更實施后,項目部應以設計變更反饋單的形式形成設計變更閉環管理。
6.凡有關變更的文件資料,如設計變更聯系單、設計變更通知書,變更后的施工圖紙、各種文件、會議記錄、均應交資料員妥善完整保管,并作為工程竣工資料移交。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八
為了規范變更管理,清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建立變更管理制度,對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工藝技術指標、設備工作參數及聯鎖、報警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風險辨識和控制。
一、職責。
1技術員負責對操作規程、工藝技術指標、設備工作參數及聯鎖、報警等變更實施管理。
2辦公室負責對管理制度等文件變更實施管理。
3其它各部門負責其職責范圍內有關變更的管理。
二、程序。
1變更管理要求。
(1)明確變更資料;
(2)規定實施變更的程序;
(3)對由于變更可能導致的風險進行評價;
(4)根據評價結果,制定控制措施;
(5)將變更的資料,及時傳達給相關人員,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
(1)工藝、技術變更,主要包括:。
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
原料介質變更;
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工藝設備的改善和變更;
操作規程的變更;
工藝參數的變更;
公用工程的水、電、汽、氣的變更等。
(2)設備設施的變更,主要包括:。
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安全設施的變更;
更換與原設備不一樣的設備配件;
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臨時的電氣設備等。
(3)管理變更,主要包括:。
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更;
人員的變更;
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管理職責的變更;
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1)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法律法規和標準等文件變更按安全有關法律法規的獲取和貼合性評價、文件控制程序執行。
(2)其它變更按以下變更程序執行:。
變更申請。在實施變更前,變更申請人應填寫變更實施表,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變更審批。變更實施表應逐級簽署意見,并經主管領導審批,以確定是否需要進行變更及對變更進行風險評價,制定控制措施。
變更實施。變更批準后,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實施,實施過程嚴格按制定的風險控制措施進行風險控制。
變更驗收。變更實施后,變更主管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前,應將變更狀況書面告知相關人員,并對其進行教育培訓。
(3)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應滿足設備管理制度、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和安全廢棄和處置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的要求。
(4)變更完成后,實施變更部門將變更實施表復印一份交安全處備案。
三、引用標準。
文件控制程序。
安全有關法律法規的獲取及貼合性評價管理程序。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九
為了規范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特建立變更管理制度。
1、變更管理是指對管理、工藝、技術、設備、操作方法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和管理。以避免由于變更造成的對安全生產的影響。
2、實施變更前變更申請人應寫出變更申請報告,明確說明變更的內容、方法和范圍。
3、對變更內容必須進行必要的風險分析(評估),確定變更產生的風險,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控制防范措施。
4、變更申請報告應逐級上報并得到批準,形成受控文件。
5、變更實施過程應由實施部門監督管理,實施過程要嚴格控制,嚴禁超越審批的'范圍。
6、變更實施后申請變更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考查驗收,確保達到變更計劃的要求。
1、嚴禁在廠生產區域內吸煙及攜帶火種(火柴、打火機、bp機、手機)。
2、嚴禁未按規定辦理動火手續,在生產區域內違章動火。
3、嚴禁穿帶鐵釘鞋進入生產區域。
4、嚴禁未經批準而未戴防火罩的機動車進入生產區域。
5、嚴禁就地排放輕質油品、廢液、氣等化學危險品。
6、嚴禁在各個生產區域內用鐵質金屬工具敲打物質(設備)及地面。
7、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隨意挪用或損壞消防器具及設備。
8、嚴禁損壞生產區域內的防火防爆氣體檢測設施。
9、嚴禁亂接電源,違章使用電爐等電熱設備;
10、嚴格防雷、靜電接地系統的管理措施;
11、規范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與管理;
12、做好電力設施的保養工作并定期巡查。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十
根據《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50號)和國家工商總局、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國務院法制辦《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號)精神,我公司已于xxx年11月16日作了“三證合一”變更,公司稅號由變更為。
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年04月05日。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十一
為了規范變更管理,消除或者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特建立變更管理制度。
1、變更管理是指對管理、工藝、技術、設備、操作方法等永久性或者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操縱與管理。以避免由于變更造成的對安全生產的影響。
2、實施變更前變更申請人應寫出變更申請報告,明確說明變更的內容、方法與范圍。
3、對變更內容務必進行必要的風險分析(評估),確定變更產生的`風險,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操縱防范措施。
4、變更申請報告應逐級上報并得到批準,形成受控文件。
5、變更實施過程應由實施部門監督管理,實施過程要嚴格操縱,嚴禁超越審批的范圍。
6、變更實施后申請變更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考查驗收,確保達到變更計劃的要求。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十二
1.應盡量減少施工中的設計變更與簽證,如若不可避免,按本制度執行。
2.各現場專業工程師要有強烈的責任心,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把好工程質量關,并努力降低工程造價。在工程開工前,仔細研究圖紙,并組織圖紙會審,將施工圖中出現的問題提前解決,對工程圖紙不齊全的部分,需及時督促設計單位補充、修改圖紙。
3.工程設計變更的具體經辦人是項目部經理,具體負責與使用單位、設計單位、施工承包單位聯系,并負責分發設計變更通知單。
5日內補辦完設計變更通知單。
5.設計院以郵寄、傳真等方式的.設計變更資料,由項目部第一經手人負責簽收并報送項目經理。
6.項目經理審核、簽字確認后轉發專業工程師組織實施。
7.各專業工程師在接到設計變更資料后應當天分發到施工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并監督實施。
8.設計變更的內容完成后三天內由分管的專業工程師填寫執行結果,并報送項目經理審核。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防止工藝設備變更環節中產生的風險帶來的危害,規范工藝設備變更環節的管理,確保作業人員健康和安全,根據集團公司《工藝設備變更管理規范》,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控股企業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規定中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是指各單位生產運行、檢維修、開停工、技改技措等過程中的工藝設備變更管理。新、改、擴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變更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條變更應實施分類管理,基本類型包括工藝設備變更、微小變更和同類替換。
(一)工藝設備變更是指涉及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工藝參數等超出現有設計范圍的改變(如壓力等級改變、壓力報警值改變等)。
(二)同類替換是指符合原設計規格的更換。
(三)微小變更是指影響較小,不造成任何工藝參數、設計參數等的改變,但又不是同類替換的變更,即“在現有設計范圍內的改變”。
第五條公司安全環保處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規定。并對程序的執行提供咨詢、支持和審核。
第六條公司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規定的執行,并提供培訓、監督和考核。
第七條各單位執行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規定,并提出改進建議。
第八條員工接受工藝設備變更管理培訓,執行工藝設備變更管理規定。
第九條本規定所涉及的工藝和設備變更范圍主要包括:。
(一)生產能力的改變;。
(二)物料的改變(包括成分比例的變化);。
(三)化學藥劑和催化劑的改變;。
(四)設備、設施負荷的改變;。
(五)工藝設備設計依據的改變;。
(六)設備和工具的改變或改進;。
(七)工藝參數的改變(如溫度、流量、壓力等);。
(八)安全報警設定值的改變;。
(九)儀表控制系統及邏輯的改變;。
(十)軟件系統的改變;。
(十一)安全裝置及安全聯鎖的改變;。
(十二)非標準的(或臨時性的)維修;。
(十三)操作規程的改變;。
(十四)試驗及測試操作;。
(十五)設備、原材料供貨商的改變;。
(十六)運輸路線的改變;。
(十七)裝置布局改變;。
(十八)產品質量改變;。
(十九)設計和安裝過程的改變;。
(二十)其他。
第十條所有的變更應按其內容和影響范圍正確分類。微小變更和工藝設備變更管理執行變更管理流程,參見附錄a。同類替換不執行變更管理流程,同類替換范例見附錄b。
第十一條變更申請人應初步判斷變更類型、影響因素、范圍等情況,按分類做好實施變更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提出變更申請。微小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c,工藝設備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d。
第十二條變更申請人應充分考慮健康安全環境影響,并確認是否需要工藝危害分析。對需要做工藝危害分析的,分析結果應經過審核批準。
第十三條變更應實施分級管理。應根據變更影響范圍的大小以及所需調配資源的多少,決定變更審批權限。在滿足所有相關工藝安全管理要求的情況下批準人或授權批準人方能批準。
公司專業部門組織的工藝設備變更由公司業務主管部門審批。二級單位組織的工藝設備變更由二級單位審批,微小變更由三級單位負責審批。
(二)變更涉及的相關技術資料;。
(三)變更內容;。
(五)涉及操作規程修改的,審批時應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規程;。
(六)對人員培訓和溝通的要求;。
(七)變更的限制條件(如時間期限、物料數量等);。
(八)強制性批準和授權要求。
第十五條變更申請應經相關的工藝技術、安全環保人員審查通過后,由技術負責人審核和變更批準人批準。
第十六條變更應嚴格按照變更審批確定的內容和范圍實施,主管部門應對變更過程實施跟蹤。
第十七條變更實施若涉及作業許可,應辦理安全作業許可票,具體執行《作業許可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變更實施若涉及啟動前安全檢查,應進行啟動前安全檢查,具體執行《啟動前安全檢查規定》。
第十九條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確保變更涉及的所有工藝安全相關資料以及操作規程都得到適當的審查、修改或更新。
第二十條完成變更的工藝、設備在運行前,應對變更影響或涉及的如下人員進行培訓或溝通。
(一)變更所在區域的人員,如維修人員、操作人員等;。
(二)變更管理涉及的人員,如設備管理人員、培訓人員等;。
(三)承包商和(或)供應商;。
(四)外來人員;。
(五)相鄰裝置(單位)或社區的人員;。
(六)其他相關的人員。
第二十一條必要時,主管部門和單位應針對變更制定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包括變更目的、作用、程序、變更內容,變更中可能的風險和影響,以及同類事故案例。
第二十二條變更所在區域或單位應建立變更工作文件、記錄,以便做好變更過程的信息溝通。典型的工作文件、記錄包括變更管理程序、變更申請審批表、風險評估記錄、變更登記表以及工藝設備變更驗收報告等。
第二十三條變更實施完成后,主管部門和單位應對變更是否符合規定內容,以及是否達到預期目的進行驗證,提交工藝設備變更驗收報告,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所有與變更相關的工藝技術信息都已更新;。
(二)規定了期限的變更,期滿后應恢復變更前狀況;。
(三)試驗結果已記錄在案;。
(四)確認變更結果;。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五)變更實施過程的相關文件歸檔。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十四
為了加強變更規范管理,清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提高工作質量,促進變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特制訂本制度。
1、人員的調動,必須由用人單位寫出需用人計劃、申請,報勞資處審核,主管經理審核,方可人員調動。
2、管理的改變,任何人無權做出管理改變,確需管理改變,由單位寫出申請報主管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方可進行管理的改變。
3、工藝操作指標的變更。
3.1使用單位不準隨意變更工藝控制指標,尤其是各種化學反應的壓力溫度、原輔材料及產品質量等重要控制指標。
3.2各單位技術負責人要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及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定額的查定,監督工藝指標執行,優化操作技術及工藝技術,消化吸收外來經驗和技術。從實踐中找出影響安全,成本和生產過程控制的不合理的工藝指標,及時提出變更意見。
3.3各級技術管理人員要深入現場,督促檢查工藝指標的執行情況,了解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變更意見。
3.4工藝指標變更程序。
一般指標變更由生產車間技術負責人向公司主管部門提交工藝控制指標變更申請表。由生產技術負責人協調設備、安全、調度、供應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對工藝指標變更申請進行論證。由技術部門編制工藝指標變更通知單,經公司技術負責人批準,下發生產單位,調度室,并報總工辦備案。重要或較大的'工藝控制指標變更,需報總工程師批準簽發。
3.5.工藝配方變更、原材料替代、設備技術變更。
3.5.1生產單位不準私自變更工藝配方(優化試驗配方除外),降低原輔材料質量標準,變更品種。
3.5.2對于優化配方的試驗和新型原輔材料的采用、替代,由生產單位和生產處提出可行性分析報告及試驗方案,編制試驗計劃,上報總工程師批準,總經理簽發后,由生產處和相關單位組織實施。
3.5.3關鍵設備及裝置的更新、大修要由生產處、總工辦、設備處和有關技術人員廣泛搜集新設備、新技術信息,研究在用設備、裝置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造方案,經公司負責人審核,報總工程師同意,經經理辦公會批準后,適時安全實施。
4.1人員的管理,由勞資處存檔。
4.2工藝、技術的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原則,總工辦負責統一管理技術檔案,車間可以復印,保存復印件。
4.3設備檔案由設備處負責管理,車間可以復印,保存復印件。
4.4要加強技術保密管理,嚴格遵守管理的規定。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實用15篇)篇十五
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股長和分管局領導。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1998年國務院令第250號)。
審批社會團體的成立、變更和注銷。
(二)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五)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
(六)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范圍、成員分布、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征。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一)籌備申請書。
(二)業務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
(三)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四)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五)章程草案。
(一)申請成立。
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籌備。
籌備成立的社會團體,應當自登記管理機關批準籌備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籌備期間不得開展籌備以外的活動。
申請籌備成立社團發起人提交相關資料后,60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籌備的決定,收到完成籌備工作的社團的登記申請及有關文件后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并登記。對不予登記的,應當將不予登記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依照法律規定,自批準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應當自批準成立之日起6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備案。登記管理機關自收到備案文件之日起30日內發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社會團體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變更備案。
社會團體修改章程,應當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
(三)注銷登記。
社會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注銷備案:
1、完成社會團體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他原因終止的。
社會團體在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及其他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間,社會團體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社會團體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辦理注銷登記,應當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業務主管單位的審查文件和清算報告書。
登記管理機關準予注銷登記的,發給注銷證明文件,收繳該社會團體的登記證書、印章和財務憑證。
綜合運用明察暗訪、專項檢查、綜合檢查、個案調查及跟蹤問效等手段,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履行職責、依法行政、完成任務、開展管理服務的工作效率、效果進行監督檢查,推進機關效能建設。
對不抓制度落實、不認真執行制度、違反行政權力運行規定或不按照行政自由栽量權標準行使的行為,都要依紀依法嚴格追究責任,保證行政權力合法、公正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