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管理規章(模板17篇)篇一
第1條為規范單位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單位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單位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單位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5條聘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聘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聘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單位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8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9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定。
第10條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單位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1條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申報勞動部門失業登記備案,符合失業待遇條件的,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被勞動教養的;
(5)單位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6)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7)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單位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單位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4條非單位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員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15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第16條勞動合同期滿單位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17條單位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
第18條員工每天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根據季節時間相應調整)。
第19條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制度。
綜上所述,就是關于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及管理規定的具體介紹。由此可見,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及管理規定制定的內容是詳盡的,方便勞動者了解與此有關的問題,而且對于單位和勞動者都有一定的保障和約束力。通過上述的介紹,想必大家已經了解到了關于勞動保障的相關內容,如果大家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需要了解,可以咨詢找法網的專業的律師為您答疑解惑。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模板17篇)篇二
酒店員工每月休息兩天(炊事班師傅、配菜人員除外,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有事請假(不發工資)回店銷假,書寫請假條,經批準后方可離崗,否則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發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兩百。
全體員工必須要服從安排,聽從指揮,當天工作必須要當天高標準地完成,上班時間不許會客、接打電話、看電視、做私活。
各項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結,總臺每天要與酒店結清當天帳目,各員工予支資金,不得超過當月工資的一半,員工工資在一般情況下按月發放(特殊情況可適當推遲,但不得超過一個月)。
四、財產物資管理。
各員工要愛護管理好酒店所有財產物資,各類工器具、餐具、工作服等物品,誰損壞誰照價賠償,用當月工資抵扣,如不夠者用下月工資繼續抵扣,直至扣完為止。
每星期日下午集中學習兩小時,學習內容包括事時政治、業務訓練和文體活動,根據具體情況可交替進行安排。
每星期六下午為集中打掃除時間,各員工按照自己分管的衛生責任區認真進行打掃清理,不許出現衛生死角。做到墻壁干凈、地面整潔、無灰塵廢棄物;門窗玻璃干凈明亮無污垢斑跡;洗手間無蚊蠅異味。
七、獎懲責任制。
建立檢查考試獎懲責任制,每月15日下午進行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和各項業務技術的考試,檢查考試合格者獎現金5元,不合格者罰款2元。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模板17篇)篇三
為了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服務于每一位學生,特制定以下食堂管理規章制度,望各位員工自學遵守。
一、嚴格遵守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樹立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文明服務,態度和藹,主動熱情,禮貌待人,熱愛本職,認真負責。
二、從業人員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
三、服從領導。從業人員應切實服從工作安排和調配,依時完成任務,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所分配的工作,不得損毀食堂形象。
四、愛護公務。食堂的一切設備,餐具有登記、有帳目,不貪小便宜,對無故損壞各類設備、餐具者要照價賠償,偷盜食堂財物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1.轉移、挪用、截留、偷盜食堂食品現象的。
2.擾亂學校食品安全生產、流通、經營秩序,危害食品安全行為,妨礙有關機構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或涉嫌犯罪的。
3.履行監管職責、預防應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職責不到位,涉嫌失職瀆職犯罪的。
4.以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為名違規收費的。
5.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對事故進行隱瞞、謊報、緩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緩報,阻礙他人報告的。
6.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未積極有效地開展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的;拒絕、阻礙、拖延接受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或提供虛假情況的。
7.其他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違法行為或涉嫌犯罪的。
五、保持食堂、廚房、庫房等環境衛生清潔,健全嚴格的清洗、消毒、隔離、衛生、清潔制度。徹底清除蒼蠅老鼠等,餐具應經常消毒,垃圾要及時處理,衛生實行區域包干制,必須做到整潔清爽。確保食堂衛生符合規定的標準要求。
六、從業人員上班不得遲到、早退、礦工,上崗時不得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食堂形象。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得私自離職或早退,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七、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廚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的發生,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管理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就職時,除應辦理員工保證書投保信用保險外,另應依本辦法繳存身份保證金。
第二條、員工應繳存的身份保證金,其金額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10萬元整。
(二)第一、二階職員:6萬元整。
(三)第三階職員:4萬元整。
(四)第四階職員:3萬元整。
(五)其余正式任用職員:2萬元整。
(六)服務員:1萬元整。
第三條、身份保證金一時難以繳足者,依下列的規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額至10元單位,四舍五入),累積至前條規定金額為止。
(一)第四職階以上員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總額扣存4%。
(二)第五職階以下員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總額扣存3%。
第四條、員工身份保證金的利息,按國家銀行核定的儲蓄部放款利息計算。其計息日訂為每年12月20日統一辦理。未滿100元的零數不予計息。
第五條、員工在職期間,其身份保證金不得發還。但為購買本公司股票經董事會批準者,得于等值金額發還購買,惟其所購股票應寄存總公司,充為身份保證金。
第六條、身份保證金及前條規定所購股票,不得贈與、轉讓、或抵押。
第七條、員工如有違反法令或本公司規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損害時,除依法追訴外,其身份保證金及依第五條提存的股票,悉數充為賠償金。
第八條、員工離職時,其身份保證金及提存的股票,須自離職日起逾滿六個月,經本公司查明確無未了事情或虧短公款后始得發還。
第九條、員工身份保證金不能一時繳足者,按月于發薪日扣存,其保管及運用,均由本公司負責辦理。
第十條、本辦法經董事長核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模板17篇)篇四
第一條、為規范本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本職工作、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產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用工自主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
第五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健康證等合法證件。
第六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應當已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并如實填寫《面試人員登記表》,不得提供虛假信息。
第七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第八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崗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九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條、企業招用職工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
第十二條、企業與職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企業、職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企業原則上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對部分特殊崗位的職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十五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應當將加班憑證交付職工,作為職工要求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的憑證。
第十六條、年休假、婚喪假等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十七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正常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十八條、企業可以按照不同崗位實行年薪制、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具體工資標準以勞動合同約定的為準。
第十九條、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企業可以安排職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第二十一條、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或依企業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處理,并可按規定幅度從職工工資中扣除。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二十二條企業用工當月為職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二十三條、職工必須遵守公司考勤和辭職等有關制度。
第二十四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優先適用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并向全體職工公布。本企業向每位職工發放員工手冊,職工閱后簽字以此作為已向職工公示的證明。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的解釋與修改權歸行政部。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從__年__月__日啟用。
1、在街道勞動保障所的領導下,開展宣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和咨詢服務工作。
2、負責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掌握就業、失業人員就業狀況,并及時更新信息,建立基礎臺賬,實行動態管理。
3、收集、發布就業信息,開展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了解、掌握培訓需求,收集、發布培訓信息,掌握有培訓意向人員的信息并及時上報,組織推薦轄區就業困難人員到公益性崗位就業。
4、做好就業援助對象的日常動態管理工作,受理就業援助申請,建立管理臺賬和及時更新信息庫,做好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申報工作,為就業援助對象提供各種再就業援助服務。
5、配合市、區勞動監察部門對轄區內的用人單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及時采集和維護用人單位在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勞動標準、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基本信息。
6、負責指導本轄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簽訂旅行情況報告備案工作,協助做好勞動爭議的調解工作。
7、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社會保險擴面工作,督促本轄區應參保企業和個人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辦理本轄區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等參保、續保手續;為轄區內服務對象查詢社會保險參保情況,做好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申報工作。
8、做好本轄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了解本轄區內退休人員基本情況,并建立基本信息庫,發放社會化管理服務聯系卡,指導建立退休人員自管組織,開展日常文體娛樂、定期走訪慰問、醫療保健等方面活動;對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各類人員進行資格認證和體檢預約。
9、完成街道勞動保障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一條勞動競賽作為調動勞動者積極性,實現人的生產能力最大化和提高勞動生產率,充分動員廣大職工為公司拼搏奉獻,建功立業,把勞動競賽活動落實到實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對本年度勞動競賽進行定位。
(一)要做到三個“有利于”。是否有利于調動職工的勞動熱情;是否有利于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是否有利于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
(二)勞動競賽應定位在隊伍素質的提高上。讓職工體現自身價值,提高自身素質,尋求自身發展,一方面增強“靠本事上崗,憑貢獻取酬”的`競爭意識;另一方面要廣泛發動職工開展科技攻關、技術招標等競賽活動,讓職工在生產實踐中實現自身價值,從而增強企業的后勁和競爭力。
(三)勞動競賽應定位在為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服務上。要把競賽滲透到提高質量、降低成本、節約能源、安全生產、市場開拓、新品開發、實現效益等多個領域和環節,讓競賽真正發揮作用。
第三條根據勞動競賽定位,制定勞動競賽計劃書,并上報上級工會和同級黨委進行審批。
(一)勞動競賽計劃書要須跟進市場,瞄準市場變化來開展,為市場競爭服務。
(二)必須從戰略的高度,把競賽的重點放在提高服務質量,提升品牌上。
(三)必須使勞動競賽活動成為企業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四)使勞動競賽向高層次發展,做到長賽不斷線,短賽攻關鍵,年年有新招。
第四條勞動競賽的實施管理。
(一)成立勞動競賽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二)宣傳勞動競賽的內容、目的、意義,將職工吸引到競賽活動中來。
(三)調查、分析、推動競賽活動。及時與公司有關方面取得聯系,積極爭取支持和幫助,推動競賽活動順利開展。
第五條對勞動競賽活動進行深層次的拓展。使競賽更具有效益性。
(一)由單純完成產值競賽向提高經濟效益和實現綜合目標轉變,采取以產值、安全、效益、服務等綜合目標進行評價。
(二)競賽向科技創新、提高勞動者素質轉變。廣泛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活動,由苦干變巧干,讓先進的管理手段變為先進的生產力。
(三)由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向精神物質獎勵并重轉變。充分體現市場經濟的內在規律和社會主義“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
第六條組織開展勞動競賽總結、評比、獎勵工作。做好先進經驗推廣的工作。
第七條要做好競賽的宣傳報道和推薦工作,及時總結宣傳競賽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確保競賽活動取得顯著成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本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產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用工自主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五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六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應當已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并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提供虛假信息。
第七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健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第八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崗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九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條、企業招用職工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
第十二條、企業與職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企業、職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企業原則上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但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許可后,可對部分特殊崗位的職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十五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應當將加班憑證交付職工,作為職工要求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的憑證。
第十六條、年休假、婚喪假等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十七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正常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十八條、企業可以按照不同崗位實行年薪制、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具體工資標準以勞動合同約定的為準。
第十九條、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企業可以安排職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下一個工資發放日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第二十一條、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或依企業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處理,并可按規定幅度從職工工資中扣除。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二十二條、企業用工當月為職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一節、勞動紀律與職工守則。
第二十三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實行打卡考勤的,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請假必須報經部門經理或主管同意,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5、職工辭職應當經用人單位批準,并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第二十四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2、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3、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4、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保持企業環境衛生清潔。
5、愛護公物,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
6、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間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8、關心企業,維護企業形象,不做有損企業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9、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第二節、獎勵與懲戒。
第二十五條、為增強職工責任感,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企業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職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可分為表揚、晉升、獎金三種。
第二十六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可視情給予表揚、晉升、獎金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3、舉報損害企業利益行為,使企業避免重大損失的。
4、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二十七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三種。
第二十八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給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6、擅自帶外人到生產車間逗留的。
7、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8、違反企業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9、其他程度相當的情形。
第二十九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為嚴重違反紀律,可視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企業生產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企業利益受損的。
3、將企業內部的文件、賬本給企業外的人閱讀的。
4、連續曠工時間超過__日,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__日的。
5、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元以上的。
6、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元以上的。
7、違反企業保密制度,泄露企業商業秘密,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視做嚴重違反紀律。
9、其他程度相當的情形。
職工違規違紀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除按規定給予警告、解除勞動合同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模板17篇)篇五
1、為了加強合同管理,切實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合同法》、《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2、嚴格執行公司合同簽訂程序和工作要求。
3、嚴格履行合同條款,維護企業形象。如發生爭議,要積極尋求解決辦法,做到不卑不亢、堅持原則、有理有節。確實得不到解決,要及時向公司匯報。
二、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中標后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總經理、工程部正負經理、項目負責人負責與建設方洽談,并簽署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合同的'主要條款商定后,由公司項目負責人負責起草文本,交由公司總理、工程部經理審核,保證合同的公平公證性。
3、施工合同在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交公司工程部一份進行備案。
三、內部合同的簽訂。
1、在總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后,公司工程部經理、經營部經理與項目負責人進行洽談:公司管理費總額、如何交納;公司管理人員的配合、公司的配合;工程施工質量要求、施工安全要求、進度要求。
2、所有事項都洽談完成后,項目負責人與公司簽訂施工承包合同內部協議,本協議一式叁份,公司兩份存檔。
3、工程部副經理監管項目負責人與各勞務公司(或分包隊)簽訂的勞務合同,對于勞務合同中不合理條款可建議修改,確保維護雙方的正當權益。
4、由公司與項目簽訂的材料擔保及供應合同,應根據工程進度嚴格履行,及時提供材料供應情況(由公司派駐工程管理人員負責匯報),協同財務部門及時結賬。
四、所有工程合同、協議必須及時存檔備案統一編號專人保管;并做好。
對于工程中查閱合同及協議內容時必須經工程部副經理同意,查詢完畢后及時歸檔;原則上不得帶出公司。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模板17篇)篇六
勞動仲裁案件裁決結果相關統計數據顯示,超過一半的案件是企業敗訴或者部分敗訴。說明很多企業還存在管理不規范的地方,比如規章制度不規范、加班費計算不足額等。
實踐中,很多中小企業、尤其是初創小微企業重視產品、重視銷量,卻忽略用“法律思維”管理企業,輕視勞動法,直到承擔相關賠償責任才后悔不已。以下是常見勞動法問題以及相關提醒,供各企業和勞動者參考。
規章制度是企業的靈魂,貫穿于企業日常管理方方面面,是用于規范企業全體成員及所有經濟活動的標準和規定。規章制度不僅實體內容需具備合法性與合理性,在制定程序上也要符合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對此有明確規定。
常見的規章制度制定不合規情形如下:
1.未經平等協商程序確定。比如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未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
2.內容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違背公序良俗。比如入職交押金、罰款、扣證件,違反計劃生育開除、強制消費等。
3.未履行公示和告知程序。比如只在辦公室內張貼。
4.超越勞動管理工作的范疇。比如沒有合理理由卻要求員工統一剪短發。
法律風險:不合規的規章制度在仲裁或訴訟中將不能作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要承擔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企業依據不合規的制度解除員工勞動關系,可能要支付賠償金。
規范做法:
1.結合企業生產特點擬定初稿,提交給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
2.歸納各方意見,最終確定。
3.公示和告知。可以采取簽收法、考試法、傳閱法、培訓簽收法。
其他提醒:留檔保存好會議通知、簽到文件、會議紀要等材料,以便爭議發生時舉證。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模板17篇)篇七
第一條為規范本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和全體員工。
第三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產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用工自主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一節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五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六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應當已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并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提供虛假信息。
第七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第八條公司加強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崗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九條公司招用員工于七天考察期后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按照公司規定簽訂一至三年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試用期為0―3個月。
第十一條公司與員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嚴格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
公司、員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十三條公司原則上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部分特殊崗位的員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十四條公司根據經營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屬于加班的應按公司規定流程填寫加班申請表并審批。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十五條員工基本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員工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并按公司規定辦理完離職手續后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
第十七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或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理,并可按規定幅度從員工工資中扣除。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十八條公司用工當月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公司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一節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準時參加早例會接受點名;
(4)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5)員工辭職應當經公司批準,并按規定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第二十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2)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5)愛護公物,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6)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間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8)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不做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9)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二節獎勵與懲戒。
第二十條按本公司員工手冊獎懲制度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優先適用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已由員工代表大會(或全體員工)討論,并與工會協商后確定,并向全體員工公布。本公司向每位員工發放員工手冊,員工簽收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模板17篇)篇八
為規范單位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單位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單位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
單位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勞動用工、人事管理權、工資分配權、和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
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
員工應聘職位時,應滿18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8條
單位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
單位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3個月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0條
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1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2條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單位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3條
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申報勞動部門失業登記備案,符合失業待遇條件的,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單位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單位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5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單位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單位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條
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單位下列損失:
(1)單位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單位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
(3)對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18條
非單位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知悉單位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員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規定賠償單位的損失。
第1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單位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單位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0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1條
勞動合同期滿單位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2條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3條
單位
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
第24條
員工每天正常工作時間為:
第25條
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制度。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模板17篇)篇九
為使本公司業績蒸蒸日上,從而造就機會給每一位員工有所發展,嚴格的紀律和有效的規章制度是必要的。本手冊將公司的員工規范、獎懲規定集一冊,希望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學習、自覺遵守,以為我們共同的事業取得成功的保證。
第二條公司信念。
1、熱情一以熱情的態度對待本職工作、對待客戶及同事。
2、勤勉一對于本職工作應勤懇、努力、負責、恪盡職守,作風誠實。
3、服從一員工應服從上級主管人員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4、整潔一員工應時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職業形象,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與美觀。
第三條生效與解釋。
5、本員工手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6、公司的管理部門有權對本員工手冊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和補充應通過布告欄內張貼通知的方式進行公布。
7、本員工手冊印制成冊,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1、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2、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應當已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并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提供虛假信息。
3、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4、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崗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5、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1、企業招用職工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
2、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
企業、職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4、企業原則上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但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許可后,可對部分特殊崗位的職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5、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應當將加班憑證交付職工,作為職工要求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的憑證。
6、年休假、婚喪假等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三節工資福利。
1、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正常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2、企業可以按照不同崗位實行年薪制、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具體工資標準以勞動合同約定的為準。
3、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企業可以安排職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4、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5、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或依企業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處理,并可按規定幅度從職工工資中扣除。
第四節社會保險。
1、企業用工當月為職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一節勞動紀律與職工守則。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實行打卡考勤的,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5)職工辭職應當經用人單位批準,并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第二節獎勵與懲戒。
為增強職工責任感,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企業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職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可分為表揚、晉升、獎金三種。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3)舉報損害企業利益行為,使企業避免重大損失的;。
(4)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警告、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三種。同時,用人單位可酌情減發職工相應報酬。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給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攜帶危險物品入超市的;。
(6)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企業生產秩序的;。
(7)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企業利益受損的;。
(4)連續曠工時間超過**日,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日的;。
(5)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元以上的;。
職工違規違紀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除按規定給予警告、解除勞動合同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模板17篇)篇十
第一條、為規范本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民法典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
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產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用工自主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五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六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應當已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并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提供虛假信息。
第七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健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第八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崗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九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條、企業招用職工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
第十二條、企業與職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民法典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
企業、職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企業原則上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但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許可后,可對部分特殊崗位的職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十五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應當將加班憑證交付職工,作為職工要求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的憑證。
第十六條、年休假、婚喪假等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十七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正常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十八條、企業可以按照不同崗位實行年薪制、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具體工資標準以勞動合同約定的為準。
第十九條、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企業可以安排職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
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下一個工資發放日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第二十一條、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或依企業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處理,并可按規定幅度從職工工資中扣除。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二十二條、企業用工當月為職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一節、勞動紀律與職工守則。
第二十三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實行打卡考勤的,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請假必須報經部門經理或主管同意,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5、職工辭職應當經用人單位批準,并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第二十四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2、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3、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4、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保持企業環境衛生清潔。
5、愛護公物,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
6、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間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8、關心企業,維護企業形象,不做有損企業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9、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第二節、獎勵與懲戒。
第二十五條、為增強職工責任感,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企業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職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可分為表揚、晉升、獎金三種。
第二十六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可視情給予表揚、晉升、獎金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3、舉報損害企業利益行為,使企業避免重大損失的。
4、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二十七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三種。
第二十八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給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6、擅自帶外人到生產車間逗留的。
7、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8、違反企業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9、其他程度相當的情形。
第二十九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為嚴重違反紀律,可視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企業生產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企業利益受損的。
3、將企業內部的文件、賬本給企業外的人閱讀的。
4、連續曠工時間超過xx日,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xx日的。
5、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xx元以上的。
6、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企業經濟損失xx元以上的。
7、違反企業保密制度,泄露企業商業秘密,造成企業經濟損失xx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視做嚴重違反紀律。
9、其他程度相當的情形。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模板17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規范本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和全體職工。
第三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產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用工自主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五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六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應當已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第七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第八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崗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九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條企業招用職工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9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
第十二條企業與職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
企業、職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應當將加班憑證交付職工,作為職工要求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的憑證。
第十五條年休假、婚喪假等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十六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正常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企業可以安排職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八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第十九條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或依企業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處理,并可按規定幅度從職工工資中扣除。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企業用工當月為職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一節勞動紀律與職工守則。
第二十一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4)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5)職工辭職應當經用人單位批準,并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第二十二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2)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4)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保持企業環境衛生清潔;
(5)愛護公物,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
(6)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間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8)關心企業,維護企業形象,不做有損企業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9)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第二節獎勵與懲戒。
第二十三條為增強職工責任感,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企業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職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可分為表揚、晉升、獎金三種。
第二十四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可視情給予表揚、晉升、獎金的獎勵: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3)舉報損害企業利益行為,使企業避免重大損失的;
(4)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二十五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三種。同時,用人單位可酌情減發職工相應報酬。
第二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給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擅帶外人到生產車間逗留的;
(6)其他程度相當的情形。
第二十七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為嚴重違反紀律,可視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企業生產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企業利益受損的;
(3)將企業內部的文件、帳本給企業外的人閱讀的;
(4)連續曠工時間超過3日,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5日的;
(5)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
(7)違反企業保密制度,泄露企業商業秘密,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
(8)二次以上警告視做嚴重違反紀律;
(9)其他程度相當的情形。
職工違規違紀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除按規定給予警告、解除勞動合同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優先適用勞動合同。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生效。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模板17篇)篇十二
第1條為規范單位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單位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單位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單位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5條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員工應聘職位時,應滿18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8條單位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單位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至3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10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1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2條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單位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3條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申報勞動部門失業登記備案,符合失業待遇條件的,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單位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單位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單位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單位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條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單位下列損失:
(1)、單位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單位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18條非單位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知悉單位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單位的損失。
第19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單位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單位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0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1條勞動合同期滿單位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2條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3條單位 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
第25條 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制度。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模板17篇)篇十三
第1條為規范單位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單位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狀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單位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單位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5條聘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個性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聘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聘用不貼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單位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8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9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務必經員工本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定。
第10條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能夠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單位不一樣意續延的除外。
第11條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能夠解除勞動合同,由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申報勞動部門失業登記備案,貼合失業待遇條件的,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雙方協商一致能夠變更勞動合同的資料,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職責等。
第1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
(4)被勞動教養的;
(5)單位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能夠辭退的;
(6)女職工在貼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7)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單位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能夠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能夠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單位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4條非單位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員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15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貼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第16條勞動合同期滿單位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17條單位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
第18條員工每一天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根據季節時間相應調整)。
第19條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制度。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模板17篇)篇十四
第___條為規范單位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單位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___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單位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___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___條單位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___條聘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___條聘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聘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___條單位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___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___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___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定。
第___條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單位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模板17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規范本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產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用工自主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五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六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應當已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并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提供虛假信息。
第七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健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第八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崗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九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風險提示: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條、企業招用職工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____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
第十二條、企業與職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企業、職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企業原則上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但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許可后,可對部分特殊崗位的職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十五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應當將加班憑證交付職工,作為職工要求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的憑證。
第十六條、年休假、婚喪假等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十七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正常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十八條、企業可以按照不同崗位實行年薪制、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具體工資標準以勞動合同約定的為準。
第十九條、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企業可以安排職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下一個工資發放日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第二十一條、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或依企業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處理,并可按規定幅度從職工工資中扣除。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二十二條、企業用工當月為職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一節、勞動紀律與職工守則
第二十三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實行打卡考勤的,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請假必須報經部門經理或主管同意,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5、職工辭職應當經用人單位批準,并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第二十四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2、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3、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4、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保持企業環境衛生清潔。
5、愛護公物,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
6、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間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8、關心企業,維護企業形象,不做有損企業形象和利益的行為。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9、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第二節、獎勵與懲戒
第二十五條、為增強職工責任感,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企業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職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可分為表揚、晉升、獎金三種。
第二十六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可視情給予表揚、晉升、獎金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3、舉報損害企業利益行為,使企業避免重大損失的。
4、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二十七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警告、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三種。
第二十八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給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6、擅自帶外人到生產車間逗留的。
7、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8、違反企業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9、其他程度相當的情形。
第二十九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為嚴重違反紀律,可視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企業生產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企業利益受損的。
3、將企業內部的文件、賬本給企業外的人閱讀的。
4、連續曠工時間超過____日,或者________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____日的。
5、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______元以上的。
6、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______元以上的。
7、違反企業保密制度,泄露企業商業秘密,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______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視做嚴重違反紀律。
9、其他程度相當的情形。職工違規違紀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除按規定給予警告、解除勞動合同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模板17篇)篇十六
第一條、為規范本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本職工作、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產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用工自主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
第五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健康證等合法證件。
第六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應當已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并如實填寫《面試人員登記表》,不得提供虛假信息。
第七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第八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崗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九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條、企業招用職工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
第十二條、企業與職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企業、職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企業原則上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對部分特殊崗位的職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十五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應當將加班憑證交付職工,作為職工要求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的憑證。
第十六條、年休假、婚喪假等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十七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正常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十八條、企業可以按照不同崗位實行年薪制、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具體工資標準以勞動合同約定的為準。
第十九條、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企業可以安排職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第二十一條、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或依企業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處理,并可按規定幅度從職工工資中扣除。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二十二條企業用工當月為職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二十三條、職工必須遵守公司考勤和辭職等有關制度。
第二十四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優先適用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并向全體職工公布。本企業向每位職工發放員工手冊,職工閱后簽字以此作為已向職工公示的證明。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的解釋與修改權歸行政部。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從__年__月__日啟用。
1、在街道勞動保障所的領導下,開展宣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和咨詢服務工作。
2、負責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掌握就業、失業人員就業狀況,并及時更新信息,建立基礎臺賬,實行動態管理。
3、收集、發布就業信息,開展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了解、掌握培訓需求,收集、發布培訓信息,掌握有培訓意向人員的信息并及時上報,組織推薦轄區就業困難人員到公益性崗位就業。
4、做好就業援助對象的日常動態管理工作,受理就業援助申請,建立管理臺賬和及時更新信息庫,做好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申報工作,為就業援助對象提供各種再就業援助服務。
5、配合市、區勞動監察部門對轄區內的用人單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及時采集和維護用人單位在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勞動標準、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基本信息。
6、負責指導本轄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簽訂旅行情況報告備案工作,協助做好勞動爭議的調解工作。
7、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社會保險擴面工作,督促本轄區應參保企業和個人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辦理本轄區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等參保、續保手續;為轄區內服務對象查詢社會保險參保情況,做好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申報工作。
8、做好本轄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了解本轄區內退休人員基本情況,并建立基本信息庫,發放社會化管理服務聯系卡,指導建立退休人員自管組織,開展日常文體娛樂、定期走訪慰問、醫療保健等方面活動;對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各類人員進行資格認證和體檢預約。
9、完成街道勞動保障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一條勞動競賽作為調動勞動者積極性,實現人的生產能力最大化和提高勞動生產率,充分動員廣大職工為公司拼搏奉獻,建功立業,把勞動競賽活動落實到實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對本年度勞動競賽進行定位。
(一)要做到三個“有利于”。是否有利于調動職工的勞動熱情;是否有利于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是否有利于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
(二)勞動競賽應定位在隊伍素質的提高上。讓職工體現自身價值,提高自身素質,尋求自身發展,一方面增強“靠本事上崗,憑貢獻取酬”的`競爭意識;另一方面要廣泛發動職工開展科技攻關、技術招標等競賽活動,讓職工在生產實踐中實現自身價值,從而增強企業的后勁和競爭力。
(三)勞動競賽應定位在為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服務上。要把競賽滲透到提高質量、降低成本、節約能源、安全生產、市場開拓、新品開發、實現效益等多個領域和環節,讓競賽真正發揮作用。
第三條根據勞動競賽定位,制定勞動競賽計劃書,并上報上級工會和同級黨委進行審批。
(一)勞動競賽計劃書要須跟進市場,瞄準市場變化來開展,為市場競爭服務。
(二)必須從戰略的高度,把競賽的重點放在提高服務質量,提升品牌上。
(三)必須使勞動競賽活動成為企業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四)使勞動競賽向高層次發展,做到長賽不斷線,短賽攻關鍵,年年有新招。
第四條勞動競賽的實施管理。
(一)成立勞動競賽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二)宣傳勞動競賽的內容、目的、意義,將職工吸引到競賽活動中來。
(三)調查、分析、推動競賽活動。及時與公司有關方面取得聯系,積極爭取支持和幫助,推動競賽活動順利開展。
第五條對勞動競賽活動進行深層次的拓展。使競賽更具有效益性。
(一)由單純完成產值競賽向提高經濟效益和實現綜合目標轉變,采取以產值、安全、效益、服務等綜合目標進行評價。
(二)競賽向科技創新、提高勞動者素質轉變。廣泛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活動,由苦干變巧干,讓先進的管理手段變為先進的生產力。
(三)由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向精神物質獎勵并重轉變。充分體現市場經濟的內在規律和社會主義“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
第六條組織開展勞動競賽總結、評比、獎勵工作。做好先進經驗推廣的工作。
第七條要做好競賽的宣傳報道和推薦工作,及時總結宣傳競賽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確保競賽活動取得顯著成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本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產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用工自主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五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六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應當已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并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提供虛假信息。
第七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健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第八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崗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九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條、企業招用職工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
第十二條、企業與職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企業、職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企業原則上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但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許可后,可對部分特殊崗位的職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十五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應當將加班憑證交付職工,作為職工要求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的憑證。
第十六條、年休假、婚喪假等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十七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正常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十八條、企業可以按照不同崗位實行年薪制、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具體工資標準以勞動合同約定的為準。
第十九條、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企業可以安排職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下一個工資發放日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第二十一條、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或依企業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處理,并可按規定幅度從職工工資中扣除。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二十二條、企業用工當月為職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一節、勞動紀律與職工守則。
第二十三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實行打卡考勤的,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請假必須報經部門經理或主管同意,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5、職工辭職應當經用人單位批準,并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第二十四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2、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3、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4、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保持企業環境衛生清潔。
5、愛護公物,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
6、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間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8、關心企業,維護企業形象,不做有損企業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9、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第二節、獎勵與懲戒。
第二十五條、為增強職工責任感,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企業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職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可分為表揚、晉升、獎金三種。
第二十六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可視情給予表揚、晉升、獎金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3、舉報損害企業利益行為,使企業避免重大損失的。
4、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二十七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三種。
第二十八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給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6、擅自帶外人到生產車間逗留的。
7、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8、違反企業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9、其他程度相當的情形。
第二十九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為嚴重違反紀律,可視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企業生產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企業利益受損的。
3、將企業內部的文件、賬本給企業外的人閱讀的。
4、連續曠工時間超過__日,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__日的。
5、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元以上的。
6、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元以上的。
7、違反企業保密制度,泄露企業商業秘密,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視做嚴重違反紀律。
9、其他程度相當的情形。
職工違規違紀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除按規定給予警告、解除勞動合同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單位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單位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單位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單位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聘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聘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聘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聘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單位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8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9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定。
第10條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單位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1條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申報勞動部門失業登記備案,符合失業待遇條件的,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單位規章制度的;(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4)被勞動教養的;(5)單位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6)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7)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單位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單位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4條非單位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員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15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第16條勞動合同期滿單位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17條單位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
第19條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制度。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模板17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和工作(以下統稱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其健康,以利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特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的女職工。
第三條凡適合婦女從事勞動的單位,不得拒絕招收女職工。
第四條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條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六條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高空、低溫、冷水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七條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