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執行和監督需要有專門的機構或人員負責,以確保規章制度的有效實施。接下來為大家整理了一些規章制度范本,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一
第一條我廠環境保護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推行清潔生產、實行生產全過程污染控制的原則;實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原則;堅持環境保護工作作為評選先進的必要條件,實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條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配備與開展工作相適應的環保管理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運行狀況。
第四條每年根據公司下達的環境監測計劃開展環境監測工作。企業環境管理制度。監測時如有超標情況,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不得私自減少監測次數或停止監測。
第五條每月3日上報前一個月的環境報表。
第六條生產辦除開展常規監測外,要承擔對突發性的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工作。
第七條外排污水和大氣的監測外委進行。
第八條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第九條積極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全員的環保意識。重點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環境日”的宣傳工作。企業環境管理制度。
第十條完善環保各項基礎資料。
第十一條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環境管理,承攬環保設施施工的單位,要持有上級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施工許可證,在施工過程要防止產生污染,施工后要達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對有植被損壞情況的,施工單位要采取恢復措施。
第十二條污染防治與三廢資源綜合利用:。
(二)開展節水減污活動,采取一水多用,循環使用,提高水的綜合利用率;。
(六)凡在生產過程中,開停工、檢修過程產生噪聲和震動的部位,應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聲達標排放。
第十三條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為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應積極推行清潔生產,采用清潔生產工藝。
第十五條凡由于設計原因,使建設項目排污不達標,設計單位除負設計責任外,還應免費負責修改設計,直至排污達標,并承擔在此期間由于排污不達標造成的排污費和污染賠款,對由于施工質量造成生產裝置污染處理不能正常運行,施工單位應免費限期進行整改,直至達到要求。在此期間,發生的環保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十六條生產辦要將環保設施的管理納入設備的統一管理。
第十七條環保設施需檢修或臨時搶修,要對其處理或產生的污染物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并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保證污染物得到有效處理和達標排放。
第十八條污染事故是由于作業者違反環保法規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污染事件,事故的處理按*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污染事故級別劃分根據國家污染事故劃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開展事故調查等工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12小時內將事故報告或簡報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公司安全環保部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
第二十一條凡外來施工的承包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時,簽訂雙方要明確環保要求及規定,施工隊伍主管部門要監督檢查,發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油集團、管理局、實業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生產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二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大事故,避免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了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1、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死亡事故。
2、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重任事故。
3、不發生一次經濟損失超過2000元。
4、爭創市、縣優良工程。
1、設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十多萬元。
2、安全教育、培訓管理人員每季度一次,新工人進場要進行三級教育。
3、安全檢查:段部每季度檢查12次,站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時總結各站組工地檢查情況,總結各站組工地安全生產動態,及排除安全隱患。
安全生產責任制工。
1、明確各級負責人、各類工程人員、各職能部門和員工在生產中應負的安全職責。
2、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各自在自己職責范圍內各負其責。
3、認真落實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為祿豐腰站魯家村石灰廠保駕護航。
4、每年逐級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納入祿豐腰站魯家村石灰廠管理目標納入祿豐腰站魯家村石灰廠工作考核。
5、每年由祿豐腰站魯家村石灰廠“安委會”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投入應按照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合理提取。
2、安全投入使用每年根據實際由“安委會”報請石料廠提取,建立??钯~戶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投入使用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寫出投入計劃,報石料廠安委會批準方可使用。
4、安全投入如當年未能使用完,應當轉入下一的`安全投入計劃內,不得挪作他用。
5、如當年安全投入不夠,應由“安委會”寫出計劃報石料廠批付。
1、作業時必須辦理申請、審核和批準手續,要明確作業的地點、時間、范圍、方案、安全措施、現場監護等。
2、作業時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及安全員指揮,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3、無證或手續不全、作業票過期、安全措施沒落實、地點或內容更改等情況下,一律不準作業。
4、特殊作業時,必須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資格驗證,并懸掛相應的警示標識,明確現場監護人員職責。
5、作業前必須準備好安全及救援設施,設施應指定專人負責。
6、作業中途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匯報,加強聯系,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繼續施工,不得擅自處理。
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三
為了合理利用可再生資源,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又要切實加強環境保護,走可持續發展之路,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環境保護工作,首先要認真落實責任制??偨浝硎黔h境保護的第一責任人,應把環保工作放到重要地位,緊繃環境保護這根弦,認真研究,精心布布置,對公司的環保工作負全責。
二、配備與開展工作相適應的環保管理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運行狀況。
三、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四、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有關部門及崗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環境保護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五、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辦公室主任兼職環境保護干事,負責環境保護日常管理工作,切實做到環保無小事,事事有落實。
六、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有關措施,生產、拆解、儲存等重點區域要定期檢查,防止有重金屬及其它污染物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
七、環境保護小組成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環保意識,經常檢查、督促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一旦發現問題,及時清理,消除隱患。
八、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管理制度及有關環境保護的義務。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門,公司安全環保部門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
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四
機關檔案工作的發展歷程,就是機關檔案工作不斷制度化、規范化的過程。1955年1月17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和省(市)級機關文書處理工作和檔案工作暫行條例》(中央辦公廳秘書局起草,中共中央批準)和1957年2月28日《國家機關文書立卷工作和檔案室工作暫行通則》(國家檔案局起草,國務院批準)頒布實施,分別對黨、政機關的檔案工作提出了規范要求。1961年12月31日,經中央辦公廳批準,國家檔案局發布施行《機關檔案室工作通則》(1964年10月14日修訂),規定了各級黨、政、軍機關和企業、事業、人民公社、人民團體等單位檔案室工作要求,實現黨、政檔案工作的統一管理。1983年4月28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機關檔案工作條例》(廳發〔1983〕64號),確立了沿用至今的機關檔案工作體制、機構、干部等內容,規定了機關檔案工作基本業務要求。
之后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與《機關檔案工作條例》一并為機關檔案工作提供了根本的法律法規保障。國家檔案局以此為依據,相繼發布《機關檔案工作業務建設規范》《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與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規定》《歸檔文件整理規則》等規范和標準,為各地區各部門機關檔案工作的開展創造了良好的制度環境。近年來,隨著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和檔案管理實踐的不斷進步,檔案管理越來越趨向專業化、精細化,這對機關檔案制度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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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足機關檔案制度體系缺環。
機關檔案工作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機關檔案工作條例》等宏觀層面上的規定,也有《機關檔案業務建設規范》《歸檔文件整理規則》等針對某一方面具體工作、微觀層面的規范和標準,但缺乏一個中觀層面、承上啟下的制度辦法,使機關檔案制度體系存在明顯缺環,影響到相應法律法規及規范標準的執行。
2
完善機關檔案業務要求。
現行機關檔案工作規范和標準大多制定時間較早,機關檔案業務要求缺位現象比較嚴重,比如檔案用房面積、技術和設施設備要求,錄音、錄像、實物等門類檔案歸檔與管理要求等都缺乏明確規定,導致各地區各部門在進行業務建設或指導時標準難以統一,影響了相關工作的開展。另外,電子文件、電子檔案管理的整體性、原則性、關鍵性要求也不夠充分,無法適應新形勢下機關檔案工作的新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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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會貫通相關規范標準。
在現行的幾十項檔案規范和標準中,大部分都與機關檔案工作有關。由于機關檔案人員流動性大、專崗專責難度較高,加之還承擔其他工作,很難將這些分散的要求悉數掌握。所以,《規定》的制定思路就是把相關規范和標準的核心要素抽取出來,再加上新形勢下的新要求,打造一個涵蓋各種載體、各個流程的制度規范,便于機關檔案工作人員把握和執行。另外,檔案標準一般為推薦性質,原則上可自愿執行,而這些標準又與檔案資源質量息息相關,因而需要規范性文件賦予其強制執行力。
制定過程。
《規定》的制定過程經歷了草稿、初稿、征求意見稿、送審稿等階段,稿本先后迭代十余次。主要過程如下:
認真調研、論證,進行充分準備。20__年,對《規定》制定的可行性、必要性開展調研、論證,并在湖北召開專題會議進行討論研究。在此基礎上,草擬了《關于〈機關檔案工作規定〉(暫定名)相關情況的匯報》,提出了制定《規定》的主要理由、工作目標、實現路徑、工作計劃,形成《規定》草稿,報請批準實施。
正式啟動編制工作。20__年3月,經報批同意,確定《規定》編制工作任務和要求。成立了《規定》起草工作組,擬定了編制方案,正式啟動《規定》的制定工作。
廣泛征求各地區各部門意見。20__年5月,形成《規定》初稿,在廣東召開專題會議對初稿進行討論、論證。20__年1月,在北京召開專家咨詢會,聽取中央和國家機關協作組組長單位專家意見。4月,根據專家咨詢會提出的意見,形成《規定》征求意見稿,并向各地區各部門廣泛征求意見。
反復修改,形成送審稿。20__年8月,對各地各部門反饋的628條意見進行逐條研究、處理,采納402條,部分采納114條,形成《規定》送審稿。9月底,召開評審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編譯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安監總局檔案館、民航局檔案館、中國人民大學檔案學院等單位專家對《規定》進行討論、論證并通過評審。
正式對外公布。20__年10月—20__年10月,根據專家組、各部門提出的修改意見,調整規范名稱,并對送審稿內容進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國家檔案局審查批準后,于20__年10月11日正式對外公布。
主要目標。
《規定》以問題為導向,以解決如下問題為主要目標:
1
機關檔案工作的組織、領導問題。
按照《規定》頒布之前的機關檔案工作組織建制,機關存在機關辦公廳(室)、機關檔案部門、檔案鑒定小組等與機關檔案工作密切相關的組織形態。不過,這些組織一般限于在某一范圍或領域開展工作,很難統籌協調信息化、解密劃控等重要工作。從多年的實踐經驗來看,檔案工作開展較好的機關,一般會由分管檔案工作的單位負責人、辦公廳(室)(或承擔該職能的其他綜合辦事機構)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檔案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處理本機關、本系統檔案工作重大事務和重要事項,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這種行之有效的做法值得在更大的范圍內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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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機構設置及檔案人員配備問題。
經過多年不斷調整,各地區各部門完全意義上的檔案處室數量較少,不少單位是以保密檔案處、機要檔案處等名義出現。個別單位的檔案工作是由其他處室甚至是事業單位代為承擔,部門名稱完全沒有體現檔案工作屬性。如果不予以規范,將會影響檔案工作在機關的正常開展。另外,檔案人員是否專職、是否正式在編、是否專業等機關檔案工作中的老大難問題,由于之前缺乏明文規定,也給檔案工作隊伍的建設和發展帶來了一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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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指導職責的主輔關系問題。
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檔案工作,負責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和檢查。為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的推動作用,《機關檔案工作條例》賦予行業主管機關對本系統一定的監督、指導與檢查權限。實踐中,有些行業主管部門以此為據,對本系統檔案工作提出了管理方法和要求,但有些與地方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甚至與國家相關要求不一致,導致地方機關無所適從,既影響了地方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行使權利,也影響了國家檔案資源建設。所以,明確監督指導職責的主輔關系和各種權責邊界成為一項需要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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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工作任務與檔案社會化服務約束問題。
兩辦《意見》對檔案工作的任務進行了擴展,提出“確保檔案部門實現對電子文件形成、積累和歸檔的全程監督指導”?!兑幎ā沸枰源藶閾?,相應調整機關檔案工作的基本任務。另外,兩辦《意見》倡導外包服務,但對于服務外包的類型、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在服務外包中的監督指導作用并沒有明確。實踐發現,不規范、不加限制的外包可能會帶來涉密信息泄露的風險,甚至會導致機關檔案核心業務流失,影響檔案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體制機制的正常維系,因而需要對外包的范圍和要求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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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用房的設置、面積、選址和設施設備問題。
檔案用房類型不足、面積不清、條件較差是機關中的常見現象。實踐中,檔案用房有“三分開”的說法,但未在規范和標準中明確表述,影響了機關檔案用房的安排與布局。另外,機關檔案用房的面積、選址、承重,以及溫濕度調控、安防、消防等也無明文要求,又不宜照搬《檔案館建設標準》《檔案館建筑設計規范》規定,因而需要進一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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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檔案的規范管理與檔案信息化問題。
檔案的規范管理涉及形成與收集、整理與歸檔、保管與保護、鑒定與銷毀、利用與開發、統計與移交多個流程。這些流程和要求散見于不同的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中,需要重新梳理并形成一以貫之的管理體系和要求,同時也需要根據新形勢、新要求對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另外,機關檔案信息化存在的癥結問題也需要進一步明確,比如檔案信息化與機關信息化同步建設要求、檔案信息化建設各方的權責關系、電子檔案的屬性與管理要求等。
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五
為提高農村貧困居民的抗災減災能力,解決好農村困難群眾基本住房安全問題,改善農村居住環境,根據中央和省委、省級政府的統一安排,截至目前20xx年已下達兩批危房改造任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鄉鎮領導負總責”的原則,各責任鄉鎮人民的政府責任人向市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組長簽訂如下責任書:
一、經農村危房改造領導組研究決定,20xx年安排你鄉鎮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第一批戶,第二批戶,共戶,10月底前完成建設任務,11月底前完成竣工驗收工作并徹底完善網上信息錄入工作。
二、鄉(鎮)人民的政府、辦事處要切實加強領導,成立專門機構,組建專門班子,具體承擔組織、協調、指導村、組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市區政府下達的計劃任務分配到村到戶,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各鄉(鎮、辦事處)要明確專人負責。
三、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實“六到戶”,即:一是任務到戶,7月10日前要把全部任務分解到戶,改造要求落實到戶;二是公示到戶,每個危房改造戶都要按照村上“四議兩公開”的程序進行公示,接受村民監督;三是建檔到戶,建立健全紙質檔案和農戶檔案信息系統,按要求及時進行信息錄入并按階段逐步完善;四是監督到戶,村鎮助理員要對施工過程進行逐戶監督檢查,并做好記錄;五是標識到戶,危房改造完工后統一加掛標識牌;六是驗收到戶,各鄉鎮要及時組織、抽調相關人員對危房改造戶逐戶進行驗收,并填寫好驗收資料。對驗收不合格的予以整改,直至整改完畢,由各鄉(鎮、辦事處)及時組織人員再次驗收。
四、做好農村危房改造資料報送工作,按要求填寫相關資料,及時報送,
改造前、中、后的照片及公示照片必須完整、清晰。每月15日以前將危房改造月報表加蓋公章后,傳真至6777721。
五、嚴格按照《**市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和《關于解決好農村困難群眾住房問題的意見》(黔政發20xx25號)文件要求做好改造工作,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安全,嚴防發生任何安全和質量事故。
六、加強資金管理,做好改造補償工作。各鄉(鎮、辦事處)嚴格按照標準發放補助資金,確保資金到位,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克扣。
七、今年危房改造任務采用百分制考核辦法,與市區政府和各鄉(鎮、辦事處)所簽目標責任相掛鉤,年底按照實際得分所占比例作為各鄉鎮的最終得分。具體各項分值分配比例如下:
(1)所建房屋質量符合標準,數量與所分配任務一致的,得50分。
(2)每月15日前及時報送危房改造月報的,得10分。
(4)11月15日前將竣工驗收資料及時報送且資料完整的,得15分。
(5)網上錄入及時且11月底前徹底完善網上錄入信息的,得10分。
(6)對未完成改造任務的鄉鎮,每一戶在總分中扣除5分。
(7)對超額完成改造任務的鄉鎮,每多一戶在總分中加5分。
八、各鄉(鎮、辦事處)是農村危房改造的責任主體,在農村危房改造中發生的一切問題,包括任務完成情況、質量、安全、穩定、資金使用等,各鄉(鎮、辦事處)要負完全責任。
(一)發現環境保護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環境保護違法行為的舉報后不及時予以查處的;。
第九條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
(三)截留、擠占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或者將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挪作他用的;。
(四)擅自使用、調換、變賣或者毀損被依法查封、扣押的財物的;。
(五)將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或者財物截留、私分或者變相私分的。
第十條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為被檢查單位通風報信或者包庇、縱容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損害,或者導致發生群體性事件或者沖突,嚴重影響社會安定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一條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人員給予降級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職或者留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三)擅自拆除、閑置或者不正常使用環境污染治理設施,或者不正常排污的;。
(四)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造成環境污染事故,情節較重的;。
(六)被依法責令停業、關閉后仍繼續生產的;。
(七)阻止、妨礙環境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八)有其他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進行建設、生產或者經營行為的。
第十二條有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三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監察機關在查處環境保護違法違紀案件中,認為屬于對方職責范圍內的,應當及時移送。
監察機關認為應當給予有關責任人員處分的,應當依法作出監察決定或者提出給予處分的監察建議。
第十四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和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委托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以及其他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人員有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應當給予處分的,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本規定由監察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六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耿病,保護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健康工作,經職業健康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職業健康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部門、本間的職業健康管理臺賬及相關檔案,并妥善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并以標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范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采取技術改造、配備必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健康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部門、車間各作業場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部門、車間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現,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七
1、目的明確公司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和各級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應做的事情和應負的責任。
2、范圍適用于公司范圍內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職責管理工作。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批準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2、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編制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3、公司人力資源部參加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的編制。
3.4、分公司經理根據機構設置負責劃分項目分公司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5、各部門負責制定未列入本職責范圍本部門各崗位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4、資源需求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工作流程。
5.1、總則。
5.1.1、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有關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把尊重人、關心人、愛護人作為公司經營理念,不斷完善職業健康安全條件,規范職工安全行為,在確保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安全、保障國家和投資者的財產免遭損失的前提下開展工作。
5.1.2、公司實行以各級行政正職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推行逐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制度,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以下簡稱“五同時”)。
5.1.3、各級副職和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主管業務范圍內對健康安全和環境工作負責。
5.1.4、必須貫徹“四不放過”的原則,發生事故后,應立即進行調查分析。調查分析事故必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嚴肅認真,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
5.1.5、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核心,黨、政、工、團組織主要負責人,以及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各專業公司和有關職能部門行政正職參加的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機構,負責決策和協調全公司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安全監察部為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統一歸口管理全公司安全監察工作。項目分公司和專業公司成立相應的組織。各級、各部門密切配合,圍繞著統一的部署,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5.1.6、項目分公司經理應根據分公司機構設置和分工、本職責的有關規定,確定分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的安全職責。對未設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項目,由專業公司經理根據人員分工和本職責的有關規定確定其安全職責。專業公司經理對下屬有關人員的職責可根據其崗位職責和本職責的規定作調整。
5.1.7、本制度未制訂安全職責的崗位,由所屬部門制定,使每個崗位都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做到各負其責。
5.2、各級與各部門的安全職責。
5.2.1、公司總經理職責。
5.2.1.3、批閱上級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5.2.1.5、審批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計劃,并組織實施,對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目標負全面責任。參加或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會,及時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形勢,部署安全工作。
5.2.1.11、在向職代會報告的同時報告安全生產工作,主動接受員工和員工代表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監督和建議。
5.2.2、公司黨委書記(副書記)職責。
5.2.2.4、在干部考核、選拔及雙文明建設評比工作中,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
5.2.2.5、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領導和指導基層黨群組織及時解決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
5.2.2.6、責成紀檢部門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職責。
5.2.3.2、負責組織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教育工作;
5.2.3.4、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實;
5.2.3.7、組織或協助總經理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4、公司經營副總經理職責。
5.2.4.1、對分管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5.2.4.2、負責在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4.3、確保承發包合同中有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要求和獎懲規定。
5.2.4.4、負責組織實施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
5.2.4.5、負責落實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
5.2.4.6、督促公司有關部門及下屬單位安全獎勵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5.2.4.7、督促分管部門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實施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2.4.8、督促分管部門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督促定期組織檢查執行情況。
5.2.4.9、負責審批勞動防護用品、營養津貼的發放標準。督促及時采購發放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
5.2.5、后勤多經副總經理職責。
5.2.5.1、對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負責多經單位安全監督機構的建立健全。
5.2.5.2、負責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并定期組織檢查執行情況。
5.2.5.3、批閱有關多經單位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5.2.5.4、負責組織并主持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的安全大檢查,組織實施整改方案,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2.5.5、主持多經單位的安全工作會議。
5.2.5.6、審批多經單位年度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5.2.5.7、負責組織、督促及時采購、發放職工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
5.2.5.8、主持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發生的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6、紀委書記職責.參與公司的安全生產活動,經常了解安全生產情況,督促各級黨員干部和各有關職能部門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負責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落實到干部考核工作中去.按照規定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對由于違紀而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督促制訂整改措施;凡因領導干部瀆職、失職、對安全生產領導不力、上級的安全生產措施得不到落實、領導干部違章指揮、安全生產秩序混亂等原因造成事故時,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5.2.7、公司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職責。
5.2.7.2、負責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技術責任制;
5.2.7.4、組織編制并審核公司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5.2.7.5、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考試及取證工作。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工作。
5.2.7.6、組織編制并審批公司投標用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負責確定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編制模式和編制標準。負責組織由公司管理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措施的審查及審批。
5.2.7.7、掌握主要施工機械的安全使用情況。
5.2.7.8、參加公司安全大檢查,審定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方案;
5.2.7.9、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決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
5.2.7.10、組織施工安全設施的研制及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5.2.7.11、審批技術革新及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7.12、參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事故的技術鑒定及技術防范措施的審定。
5.2.8、公司總經濟師(副總經濟師)職責。
5.2.8.1、組織并督促分管部門在進行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8.2、在組織檢查、總結經營工作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總結安全工作。
5.2.9、公司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職責參與公司的安全生產活動,經常了解安全生產情況,負責審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排、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費;督促財務部門確保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費和安全獎勵的開支;監督、指導做好員工工傷和企業財產保險工傷工作,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負責協調保險賠償處理工作。
5.2.10、公司工會職責組織貫徹執行全國總工會頒發的工會勞動保護監督的有關條例,開展群眾監督網活動。
2101v對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群眾監督工作全面負責;
5.2.10.7、審議安全獎懲辦法,按照規定參加有關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0.9、把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問題,列入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進行審議;
5.2.10.11、會同女職工委員會,做好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5.2.10.13、督促行政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經費,按規定在生產工作現場設置可靠充足的勞動保護設施。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和發放,對不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用品,應要求有關方面予以完善、補充或更換。
5.2.11根據國家勞動保護和上級工會有關文件,支持并動員廣大員工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監督活動,為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獻計獻策;指導和組織基層工會實行民主管理,群策群力制止侵害員工勞動保護權利、威脅員工人身安全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切實發揮安全生產中的群眾監督作用;參與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獎懲條例的審定,并就涉及員工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等方面的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協助行政完善其內容;幫助、教育員工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個人防護能力,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勞動競賽,表彰安全生產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規定參加員工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行政組織的安全大檢查活動,檢查勞動保護、職業健康措施計劃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并敦促行政限期解決;及時反映員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協助行政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2.12、公司總經理工作部職責。
5.2.12.1、負責制定辦公區域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負責管理和監督檢查。
5.2.12.2、負責合理安全調度辦公用車。保障應急情況下的用車。
5.2.12.3、負責及時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資料送交有關領導批閱,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認真處理。
5.2.12.4、協助領導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傳遞安全生產信息,及時印發有關安全學習的文件材料。協助做好重傷及以上事故現場的攝影攝像工作。
5.2.12.5、負責訂閱、分發安全報刊、規程、規范和資料。
5.2.13、公司政治工作部職責。
5.2.13.1、在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工作作為一項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作用。
5.2.13.2、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部門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協調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5.2.13.3、緊密圍繞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積極開展生動活潑的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活動,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2.13.4、在雙文明建設評比工作和參加干部考核工作中,把安全業績作為集體和個人的重要考核內容。
5.2.13.5、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反映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5.2.13.6、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4、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責。
5.2.14.1、負責組織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凡未經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工作。
5.2.14.2、負責安排調換工種人員進行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考試工作。
5.2.14.4、負責按定員編制和要求,配備合格的安全監察部門人員;
5.2.14.8、負責員工工傷保險工作;
5.2.14.9、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確保安全獎勵的提取;
5.2.14.13、參加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管轄范圍內員工和領導干部的安全考核工作和安全生產獎懲考核工作,負責辦理違章和事故責任人員的行政處分手續。參加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的工作。
5.2.15公司衛生所職責(設在人力資源部)。
5.2.15.1負責夏季防暑藥品的采購供應工作。
5.2.15.2協助組織新入廠人員的體檢和職工的定期體檢,對有職業禁忌和職業病者,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2.15.3負責建立職工健康檔案。負責做好工傷人員的搶救、醫護,協助鑒定傷情。
5.2.15.4參加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工作。
5.2.15.5負責普及心肺復蘇等各種急救知識,協助不設衛生所的工程點配置急救藥品。
5.2.15.6掌握職業病危害崗位的情況,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
5.2.15.7監督檢查飲食、飲水和環境衛生,負責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治理措施。
5.2.16公司財務部職責。
5.2.16.2負責及時承付安全獎勵用款;
5.2.16.3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員工工傷和公司財產保險工作。
5.2.17公司經營開發部職責。
5.2.17.1負責在進行經營活動、預算定額管理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5.2.17.2在組織編制公司施工計劃及綜合進度時,應根據工程規律和季節施工特點,組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17.3在簽訂由公司管理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項目時,必須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確要求和獎罰規定,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同意后,方可簽約。
5.2.17.5對于錄用的分包單位,按規定預留安全施工的保證金,待分包項目完工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審核后予以結算。
5.2.17.6參加公司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檢查。參加分包單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8公司審計職責。
5.2.18.2負責審計經營承包中安全費用的正確使用和事故損失費用情況。
5.2.19對發生重大經濟損失事故進行審計并參與事故調查處。監察部職責。
5.2.19.1協助考察各級領導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生產政績狀況。
5.2.19.2配合做好干部的遵章守紀安全教育工作。
5.2.19.3參加因干部的失職和瀆職行為而造成的重傷及以上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并監督執行。
5.2.20公司工程管理部職責。
5.2.20.4負責安全設施的研制開發工作;
5.2.20.6參加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規范、規程的制定和審查;
5.2.20.8負責分包單位技術管理和技術能力的審查;
5.2.20.10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負責組織季度施工機械安全大檢查;
5.2.20.16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參加竣工移交后的工程,因質量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及發生在分公司造成重傷以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報告工作。
5.2.21體系部職責。
5.2.21.4提出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的培訓需求;
5.2.21.5負責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活動的實施;
5.2.21.7負責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的獲取、識別、確認、公布和更新;
5.2.21.8主管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信息交流;
5.2.21.9為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評審提供資料;
5.2.21.10負責對糾正預防措施實施效果進行驗證和評價。
5.2.22公司器材管理部職責。
5.2.22.5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本部門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用具的按期檢查和試驗。
5.2.23多種經營產業部職責。
5.2.23.5督促、檢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格審查與管理;
5.2.23.6組織和參加多經企業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防范措施并監督實施,負責多經企業人身事故的統計和上報。
5.2.24分公司經理職責。
5.2.24.1主持分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工作,直接主管安全監察部門;
5.2.24.5保證安全獎金的建立和使用,確保安全工作嚴格按獎懲規定實施;
5.2.24.7組織并參加分公司的安全施工大檢查;
5.2.24.8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24.9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并主持重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25分公司黨總支書記(副書記)職責。
5.2.25.6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26分公司生產副經理職責。
5.2.26.4負責組織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教育工作;
5.2.26.5組織并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組織實施整改措施;
5.2.26.6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實;
5.2.26.7負責組織實施并協調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5.2.26.8協助分公司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26.9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防范措施的貫徹執行。
5.2.27分公司經營副經理職責。
5.2.27.1對分管部門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5.2.27.2負責在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27.5負責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
5.2.28分公司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職責。
5.2.28.1對分公司的和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5.2.28.2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5.2.28.3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5.2.28.6負責組織施工安全設施的研制及安全標準化設施的推行工作;
5.2.28.7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負責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5.2.28.8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提出技術性防范措施。
5.2.29分工會(包括分公司、專業公司分工會)職責。
5.2.29.1宣傳國家及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遵章守紀和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知識的教育。
5.2.29.2督促行政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條例和標準。落實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的“五同時”。
5.2.29.3督促并督促行政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措施和計劃。
5.2.29.4督促行政做好對新進廠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對換崗人員、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做到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5.2.29.12監督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情況;
5.2.29.13會同女職工組織做好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5.2.29.14組織開展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和競賽活動;
5.2.29.16參與傷亡事故及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及時上報事故和職業危害情況。
5.2.30分公司辦公室職責。
5.2.30.1負責制定辦公、生活區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負責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生活鍋爐和為生活服務的場所、設施的維護管理。
5.2.30.2負責飲食衛生和生活區衛生環境管理工作。
5.2.30.3負責辦公用車的安全調度及應急情況下車輛的保障。
5.2.30.4在分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作用。
5.2.30.5及時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資料送交有關領導批閱,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認真處理。
5.2.30.6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部門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協調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作用。
5.2.30.7緊密圍繞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實際,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生動活潑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2.30.8協助領導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傳遞安全生產信息,起草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時印發有關安全學習的文件和材料。負責訂閱、分發安全報刊和資料。
5.2.30.9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反映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5.2.30.10協助工傷事故的搶救和事故現場的攝影攝像工作,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1分公司人事教育部門職責。
5.2.31.1負責組織直接分配到分公司的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凡未經(分)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工作。
5.2.31.2負責安排調換工種人員進行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考試工作。
5.2.31.3協助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5.2.31.4協助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把干部的安全生產政績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
5.2.31.5經常深入現場調查了解職工勞動條件,協助解決職業健康安全制度和職工保健中存在的問題。
5.2.31.6協助組織職工及新入廠人員的身體健康檢查和有毒有害作業工種人員的職業病普查工作。
5.2.31.7負責安全考核的實施和安全獎勵的提取。
5.2.31.8嚴格執行有關臨時工安全管理的規定。在簽訂計劃外用工合同時,應明確有關安全條款的要求。
5.2.31.9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2分公司財務部門職責。
5.2.32.1確保勞動保護費用的開支。負責按已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勞動保護用品購置計劃的需求,及時提供資金。
5.2.32.2負責及時承付安全獎勵用款。
5.2.33分公司經營管理部門職責。
5.2.33.1在進行經營活動的同時,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負責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33.2在組織編制分公司施工計劃及綜合進度時,應根據工程規律和季節施工特點,組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與環境保護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33.3在簽訂內部承包合同或分包工程項目時,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獎罰規定。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同意后,方可簽約。
5.2.33.4在招用分包單位時,必須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審查其安全資質。不合格者,嚴禁錄用。
5.2.33.5對于錄用的分包單位,必須預留其施工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十,或工程款的百分之五,作為安全施工的保證金,待分包項目完工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審核后予以結算。
5.2.33.6負責組織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參加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檢查,參加分包單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4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門職責。
5.2.34.1負責在組織、管理施工活動及進行生產調度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5.2.34.2負責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同時,組織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并在施工中組織貫徹落實。負責審查一類作業指導書中的安全措施和審定二類作業指導書中安全措施,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
5.2.34.3負責制定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細則和考核辦法。負責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劃和總平面的布置與管理。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環境衛生、防止“二次污染”、保護成品措施的執行情況的管理、監督與控制。
5.2.34.4負責在檢查、驗收工程項目的同時,檢查、驗收工程項目中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設施,做到“三同時”。
5.2.34.5在生產調度會上,檢查、匯報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施工動態,及時協調交叉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改善作業條件,促進安全施工。
5.2.34.6負責安全設施的研制開發工作。
5.2.34.7在推行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組織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組織培訓。
5.2.34.8負責現場機械安全使用情況的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存在的問題。負責做好施工機械用、管、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參加大、中型起重機械的負荷試驗工作。
5.2.34.9負責安排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有關項目。
5.2.34.10負責分包單位技術管理和技術能力的審查。
5.2.34.11負責安全施工措施的分發管理工作。負責分發安全規程、規范和安全資料。
5.2.34.12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定期組織施工機械安全大檢查。
5.2.34.13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報告工作。
5.2.35分公司器材管理部門職責。
5.2.35.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倉儲物資及危險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并負責制定現場的實施細則。
5.2.35.2負責采購、保管、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特種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資材料、小型機械、配件、工器具,確保采購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試驗和鑒定。
5.2.35.3組織倉庫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倉庫管理、危險品保管的專業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危險品發放、領用簽字手續;負責做好劇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設備中安全防護設施的催交供貨。
5.2.35.4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負責做好物資和設備倉庫、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5.2.35.5、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本部門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用具的按期檢查和試驗。
5.2.36、分公司衛生所職責。
5.2.36.1、負責夏季防暑藥品的發放供應工作。
5.2.36.2、負責新入廠人員和高處作業人員的體檢,對有職業禁忌癥者,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2.36.3、負責工傷人員的及時搶救和醫護,協助做好傷情鑒定工作。
5.2.36.4、負責普及心肺復蘇等各種急救知識。
5.2.36.5、掌握職業病危害崗位的情況,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
5.2.36.6、負責飲食、飲水等生活衛生和環境衛生的監督檢查和控制,負責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治理措施。
5.2.37、分公司保衛部門職責。
5.2.37.1、組織制訂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方案,加強治安防范,做好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防破壞等“四防”工作。
5.2.37.2、認真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負責開展治安和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網絡。
5.2.37.3、負責消防器材的配置、維護管理和防火、防爆、劇毒、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37.4、負責組織定期的防火、防爆專業性安全檢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5.2.37.5、負責組織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負責火災、爆炸、中毒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
5.2.37.6、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5.2.38、專業公司經理(副經理)職責。
5.2.38.1、對本單位在各工程點所承擔的項目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5.2.38.2、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規定,負責組織編制、批準本單位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措施,并組織實施。
5.2.38.3、在計劃、布置、檢查施工時,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貫穿到每個施工環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
5.2.38.4、負責配置保證各工程點安全施工的各項資源。
5.2.38.5、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施工機具、安全工器具、職業健康安全防護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和鑒定工作。
5.2.38.6、按時提出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上級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
5.2.38.7、負責組織對未設分公司由本單位管理的工程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與落實,批準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一類作業指導書(但不包括大型起重機械的拆、裝作業指導書),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對各工程點重要的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5.2.38.8、負責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負責提出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5.2.38.9、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會,組織每月一次的安全施工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掌握本單位在各點的安全文明施工動態,負責安排解決存在的問題。
5.2.38.10、貫徹執行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5.2.38.11、負責對分包項目進行安全監督與管理。
5.2.38.12、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并主持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2.39、專業公司黨支部書記(副書記)職責。
5.2.39.1、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作為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支部對安全生產的保證監督作用。
5.2.39.2、把安全工作列入黨支部的重要議事日程,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活動和重要問題,動員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5.2.39.3、領導和帶領本單位黨群組織,緊密圍繞公司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形勢,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對職工進行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2.39.4、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和職工思想動態,及時解決職工中的思想問題,糾正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
5.2.40.1、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
5.2.40.2、組織并主持安全工作規程、管理規定的學習與考試。組織并實施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5.2.40.3、負責組織編制未設分公司由本單位管理的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及重要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負責審核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一類作業指導書,批準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二、三類作業指導書。辦理重要工程項目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報審,并親自進行交底。
5.2.40.4、負責布置、檢查、指導班組技術員編制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檢查班組技術員按規定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
5.2.40.5、組織編制本單位技術革新和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40.6、負責組織本單位安全設施的研制和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5.2.40.7、負責對分包單位施工項目進行安全施工技術上的監督與指導。
5.2.40.8、參加本單位的安全檢查,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5.2.40.9、參加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
5.2.41、項目專業公司(系指專業公司在項目分公司的機構)經理(副經理)職責。
5.2.41.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規定,組織編制本單位的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措施,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5.2.41.2、在計劃、布置、檢查施工時,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貫穿到每個施工環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
5.2.41.3、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施工機具、安全工器具、職業安全防護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和鑒定工作。
5.2.41.4、按時提出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上級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確保本單位施工場所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2.41.5、負責組織對跨班組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落實。對重要的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5.2.41.6、負責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認真組織與檢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動。
5.2.41.7、主持召開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會。組織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負責安排解決存在的問題。
5.2.41.8、貫徹執行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5.2.41.9、負責對分包單位的施工項目進行安全監督與管理。
5.2.41.10、受本專業公司經理委托組織并主持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2.42、班組長職責。
5.2.42.、1對本班組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直接管理責任。
5.2.42.2、負責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與執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規程、規定制度和措施。帶頭遵章守紀,及時糾正并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5.2.42.3、認真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動,及時總結與布置班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動記錄。
5.2.42.4、認真進行每天的“站班會”和班后的安全小結。
5.2.42.5、每天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督促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5.2.42.6、負責進行新入廠人員的第三級安全教育和變換工種人員的崗位安全教育。指派專人帶領新工人上崗工作。
5.2.42.7、在工程項目開工前,負責組織本班組參加施工的人員接受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對未簽字的人員,不得安排參加該項目的施工。施工中,嚴格按作業指導書(任務單)的要求組織施工。
5.2.42.8、負責本班組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的檢查、落實并簽證確認。對危險作業的施工點,必須設安全監護人。
5.2.42.9、負責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做好每日安全巡查。
5.2.42.10、負責按規定安排對本班組使用的施工機械、安全工器具、職業健康安全防護用具進行檢查維護,保證安全使用。
5.2.42.11、督促本班組人員進行文明施工,收工時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5.2.42.12、貫徹實施安全施工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做到獎罰嚴明。
5.2.42.13、組織本班組人員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及時改進班組安全工作。
5.2.43、班組(專業、項目)技術員職責。
5.2.43.1、負責本班組(專業、項目)的安全技術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
5.2.43.2、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與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程、規定、制度及措施。
5.2.43.3、負責一般施工項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填寫以及交底工作,并監督檢查措施的執行情況。
5.2.43.4、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和施工項目開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的檢查。
5.2.43.5、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定期進行施工機械、安全工器具、職業安全防護用具的檢查和維護。
5.2.43.6、參加班組(專業、項目)的事故調查分析,協助班組長填報事故登記表。
5.2.44、施工人員職責。
5.2.44.1、認真學習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規定、規程、制度和措施,自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
5.2.44.2、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及職業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進行可靠性檢查。
5.2.44.3、施工項目開工前,認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書上簽字。
5.2.44.4、作業前檢查工作場所,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下班前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5.2.44.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專業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
5.2.44.6、正確使用與愛護安全設施,未經本單位專職安全員批準,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設施。
5.2.44.7、施工中發現不安全問題應妥善處理或向上級報告。對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有權拒絕施工并可越級報告。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2.44.8、認真參加安全活動,積極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議。幫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
5.2.44.9、發生人身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調查事故時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防范措施。
5.2.45、公司安全監察部職責。
5.2.45.1、組織制定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經批準后監督執行。
5.2.45.2、負責制定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批準后組織貫徹實施。
5.2.45.4、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2.45.5、負責匯總并參加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5.2.45.6、協助公司領導組織召開公司安全工作會議;負責組織召開安全專業會議。
5.2.45.7、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學習、考試及取證工作,負責對新入廠人員進行一級安全教育。
5.2.45.8、督促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取證工作。協助組織安監人員的培訓和中層干部的崗前安全教訓培訓工作。負責專業消防人員和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
5.2.45.9、參加工程投標文件和屬公司管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查。參加公司自身基建項目“三同時”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審查未設分公司的工程及租賃在外的大型起重機械的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作業票。
5.2.45.10、協助公司領導定期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5.2.45.11、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
5.2.45.12、負責對分公司和專業公司進行安全考核。
5.2.45.13、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保健、防暑降溫和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采購、發放,并監督試驗、鑒定工作。
5.2.45.14、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措施,并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2.45.15、組織制定公司本部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方案。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網絡,加強治安防范,做好以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防破壞為主的“四防”工作。
5.2.45.16、協助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競賽活動。
5.2.45.17、負責公司范圍內消防器材的調配與公司本部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工作。
5.2.45.18、負責對劇毒、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防火防爆工作的安全監督管理。
5.2.45.19、負責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45.20、對環境保護和生活與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2.45.21、參加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參加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人身傷亡事故、火災、爆炸、中毒、交通等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的管理工作。
5.2.45.22、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5.2.45.23、對公司所屬多種經營企業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治安保衛、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實行歸口管理。
5.2.46、分公司安全監察部門職責。
5.2.46.1、負責制定分公司年度或工程項目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批準后組織貫徹實施。
5.2.46.2、負責匯總并參加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批準后監督實施。
5.2.46.3、協助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分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負責對新入廠人員的第一級安全教育。
5.2.46.4、參加現場生產調度會,布置、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5.2.46.5、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業施工組織設計和單位工程、重大施工項目、危險作業以及特殊作業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并監督措施的執行。
5.2.46.6、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措施,審查施工防塵、防毒、防輻射及環境保護措施,并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2.46.7、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施工動態,監督、控制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和職工的作業行為,協助解決存在的問題。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2.46.8、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環境衛生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與控制。
5.2.46.9、負責現場環境保護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5.2.46.10、參與膳食、飲用水等生活衛生、環境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對現場醫療救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2.46.11、負責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46.12、監督職業防護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鑒定工作。審批職業防護用品發放標準規定外的防護用品和特殊防護用品。
5.2.46.13、負責制定防暑降溫措施并監督措施的執行。
5.2.46.14、負責組織安全網絡活動;定期召開安全員工作例會。監督檢查專業公司和有關部門安全工作。指導班組進行安全建設。
5.2.46.15、負責制定分公司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實施細則,負責對專業工地和有關部門進行安全考核。嚴肅查處事故和違章違紀行為。
5.2.46.16、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貫徹落實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監督承發包項目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辦法的實施。
5.2.46.17、協助分公司領導組織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助領導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項目)原則督促整改。
5.2.46.18、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5.2.46.19、參加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人身、廠內交通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的管理工作。
5.2.47、專業公司(工地)專職安全員職責。
5.2.47.1、監督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狀況和職工的作業行為。
5.2.47.2、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2.47.3、參加本單位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作業項目開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檢查開工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監督安全施工措施的執行。審查三類作業指導書。
5.2.47.4、參加本單位安全工作例會和生產調度會,協助本單位領導布置、檢查、總結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2.47.5、協助本單位領導布置與檢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動;監督、檢查班組每天的“三交、三查”(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查衣著、查“三寶”、查精神狀態)站班會。
5.2.47.6、負責本單位施工現場和安全衛生責任區內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環境衛生措施執行情況以及生活衛生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5.2.47.7、負責本單位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工作。
5.2.47.8、負責本單位防火防爆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47.9、督促并協助本單位有關人員做好職業防護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試驗、鑒定工作。
5.2.47.10、協助本單位領導組織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新入廠人員進行二級安全教育。
5.2.47.11、參加本單位安全大檢。
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八
2、運輸散料車輛要嚴密遮蓋,防止遺撒、揚塵。卸料時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揚塵,車輛不準夾帶泥沙出現場。
3、施工現場內的水泥和其它飛揚的細顆散體材料應安排在庫內存放或嚴密遮蓋。
4、高層或多層建筑清理施工垃圾時,必須搭設封閉式臨時專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灑。
5、攪拌機應設置除塵裝置。攪拌機前面及運輸車清洗處,必須設置沉淀池,廢水經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線。
6、加強控制大氣污染、四環路以內施工現場的大灶、茶爐全部采用清潔燃料。
7、施工現場的臨時食堂,應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淘油,防止污染。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時清理出現場。
8、貫徹食品衛生法、加強施工現場衛生防疫工作、杜*物中毒及事故發生。
9、施工現場的強噪聲設備,必須封閉使用,并合理安排作業時間,減輕噪聲擾民。
10、對人為的施工噪聲應有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嚴格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噪聲擾民事件發生。
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九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施工現場管理水平,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
一、甲乙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強化安全意識,通過健全規章,加強防范,完善施工管理,發揚敢管、敢抓、敢處分的“三敢精神”,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期限:自進場施工至工程完工為止。
三、甲方責任及義務:
1、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整體布置,管理,負責開展日常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發現的的問題及薄弱環節,督促限期整改。
2、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甲方應及時答復或三天內處理、解決。
3、向乙方及時傳達上級、地方政府部門等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文件精神。
四、乙方責任及義務:
1、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檢查中發現隱患或違章作業應及時停業整改。如有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匯報,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則”落實。
6、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購置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備案證,各項指標均應達到合格標準,嚴禁不合格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并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儲存、發放臺帳。
8、應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階段核驗制度?;A、主體、竣工階段,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相關機構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嚴格執行《工傷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事故發生后,應在兩小時內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事故詳情,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或錄像。對事故的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xx鄉人民的政府乙方:
(簽章)(簽章)責任人:
責任人:
年月日
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十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開展環境保護統計工作。
二、堅持實事求是,上報的統計數據要做到真實可靠。
三、準確、及時、全面系統地搜集、整理和分析環境保護的統計資料,正確反映本單位對環保法規的執行情況。
四、及時、準確地將環保情況提供給公司領導,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五、按時完成上級環保部門及本單位安排的環保統計工作;每年對公司“三廢”排放量進行一次考核。
六、負責環保原始記錄管理,并積累、整理本專業統計數據資料,做好歸檔工作。
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十一
(2)公司所屬各施工單位必須遵守本制度。
2.組織機構。
(1)各項目經理部必須成立現場環保領導小組。組長由總工程師擔任,設專(兼)職環保員一人,負責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的日常管理工作,技術管理部為常設辦事機構,負責處理日常管理工作。
(2)各項目經理部必須建立有效的環境保護組織機構和自我保證體系,并保持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工作的正常運行。
3.職責。
(l)公司技術管理部主要職責。
2)認真學習環保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深入施工現場,對各單位的環保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不斷提高全公司環境保護管理水平。
4)組織各單位環保員進行業務學習和交流,積極推廣環??蒲懈镄碌软椈顒?。
5)負責制訂、吏新公司的《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及控制措施》、《環境目標、指標》、《環境管理方案》、《重要環境因素清單》等有關環境管理體系文件。
(2)項目經理部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及其他上級部門下達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及工作任務,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檢查。
2)組織項目部人員學習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規章制度,加強環境保護意識。
3)組織實施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及時配備環保設備。
4)負責施仁現場的環境監測,確保各項指標符合要求。
(3)環保人員的主要職責。
l)貫徹執行環境保護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
2)工程施工前到所在區環保局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3)掌握并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編制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并落實執行。
4)制訂并組織實施施工現場的環保治理方案及治理措施。
5)負責施工現場的環境監控,進行施工現場噪聲測定報告、噪聲測定原始記錄、污染源登記表等環保資料的積累和整理。
6)每月組織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現場環保工作的教育,并做好《應知應會教育》的記錄。
7)每月按規定對所在工地環保工作進行檢查評分,同時填寫《施工現場檢查評分記錄表》(環境保護部分)。
8)按照公司《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及控制措施》、《環境目標、指標》、《環境管理方案》、《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和《程序文件》及《管理手冊》要求,填寫、編制項目部《環境因素調查表》、《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及控制措施》、《環境目標、指標》、《環境管理方案》、《重要環境因素清單》、《環境法律、法規遵循情況統計表》、《環境目標、指標完成情況統計表》、《施工單位環境管理監督檢查表》,并按時向技術管理部上報。
9)協助領導及時妥善處理重大污染事故、施工擾民等問題,及時上報公司并做好相關的記錄《環境信息記錄表》。
10)積極組織施工現場環保宣傳教育、普及環??蒲懈镄碌软椈顒?。
(l)防止大氣污染措施。
l)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施工現場應采取覆蓋、固化、綠化、灑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濘、不揚塵。施工現場的材料存放區、大模板存放區等場地必須平整夯實。
2)施工現場不得使用鍋爐、燒煤的茶爐、大灶等;現場食堂必須使用清潔燃料,設施符合環保要求。
3)規劃市區內的施工現場,澆筑混凝土量超過100耐的施工現場,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未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工地,必須在攪拌設備上安裝除塵裝置并將攪拌棚封閉。
4)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物應在庫內保存或嚴密遮蓋。
5)建立灑水清掃制度,配備灑水設備并指定專人負責灑水及清掃。
6)建筑物內的施工垃圾清運必須采用封閉式專用垃圾道或封閉式容器吊運,嚴禁凌空拋撒。施工現場應設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施工垃圾清運時應提前適量灑水,并按規定及時清運銷納。
7)施工現場出人口必須設置洗車池,施工車輛出人現場要嚴格清洗車輪,防止泥砂帶出現場;運土方、渣土車輛必須封閉,運輸和卸運時防止遺撒。
8)市政道路施工銑刨作業時,應采用沖洗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灰土和無機料拌合,應采用預拌料,碾壓過程中要灑水降塵。
9)遇有四級風以上天氣不得進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工序的施工。
10)拆除舊有建筑時,應隨時灑水,減少揚塵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內清運完畢,并應遵守拆除工程的其他有關規定。
(2)防止水污染措施。
l)施工現場必須設清洗處、排水溝、沉淀池,廢水經沉淀處理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2)現制水磨石作業必須控制污水流向,設置沉淀池,污水沉淀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3)施工現場臨時食堂,用餐人數在100人以上的,必須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廢水經除油處理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3)防止施工噪聲污染措施。
1)施工現場遵守《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規定的降噪限值,制訂降噪制度。在四環路內,施工過程中使用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設備,應按事先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環保部門申報。
2)凡在居民稠密區進行有噪聲作業時,必須嚴格控制作業時間,晚22時至早6時不得作業。
3)制訂人為活動噪聲管理、獎罰制度,特別要杜絕出現人為敲打、叫嚷、野蠻裝卸等現象。
4)電鋸、電刨、攪拌機、空壓機等強噪聲機械必須安裝在工作棚內,工作棚四周必須嚴密遮擋,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5)施工現場應定期進行噪聲值監測,監測方法執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gb12524),噪聲值不應超過國家或地方噪聲排放標準。
(4)內業資料。
1)環保資料應做到齊全(不散失)、清晰(字跡工整、不涂改)、準確(不錯記、不漏記)、及時(與工程同步進行)。
2)借閱環保資料時,應辦理借閱登記手續。
3)環保資料應由專人保管,除特殊規定外,工程竣工后應保留半年至一年,備查。
4)記錄表。
a.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組織機構和自保體系及人員分工。
b.施工現場環保工作制度和措施。
c.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針對性的環保技術措施復印件。
d.施工現場污染源登記表。
e.施工現場噪聲監測記錄和環保自檢記錄表。
f.施工現場職工應知應會教育記錄和考核記錄。
g.施工現場所在區域環保局批復的《排污申報登記表》。
5.附則。
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范文(12篇)篇十二
1、為加強企業環保工作,改善礦區生態環境,制定本制度。
2、礦山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任務和目標是:積極推進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努力實現礦產資源集約化、開采方式環?;?、生產工藝清潔化、道路運輸無塵化、企業管理制度化、閉坑礦區生態化,促進礦業經濟與生態環境和諧發展。
3、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領導、員工要認真學習和自覺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處理企業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認真執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積極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1、建立由法定代表人負責的企業環境保護工作機構,設立環保礦長、明確主管部門、落實企業環保管理人員。
2、定期召開企業環境保護工作例會,分析企業環保工作形勢,研究決定企業環保工作重大事項。
1、重視企業生產產生的廢水、粉塵、固體廢物以及噪聲的污染防治,保護礦區環境。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企業的日常生產管理中。
2、堅持“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積極做好企業生產產生的廢水、粉塵、廢渣和噪聲污染治理,提出治理規劃,落實治理資金,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污染治理。
3、加強對企業環保治理設施的運行和維護管理,落實專人管理,做好運行臺賬記錄,建立應急處理機制,確保各類環保實施正常運行,各項污染治理措施落實到位。
4、自覺接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申報企業生產和排污狀況,及時報告有關情況。企業生產工藝和生產規模發生重大改變時,及時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1、本制度是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企業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和管理的基本依據,企業各級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