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業和法律領域,合同協議被廣泛應用于各種交易、合作和合約事務中。合同協議是為了明確雙方權益和義務,保障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而訂立的一種書面合同,它具有法律效力和強制力。那么如何撰寫一份嚴謹有效的合同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協議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一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鑒于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獨家發起設立乙方,且乙方計劃在中國境外發行股票并將該等股票在中國境外上市。為此,甲乙雙方愿意為了避免同業競爭,就雙方業務關系的若干事宜,協議如下:
1.1本協議避免同業競爭范圍是:乙方(包括其附屬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由和境外任何地域所從事的主營業務。
1.2乙方的主營業務(簡稱“競爭性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勘探、生產及營銷;煉油、石油化工產品的生產及營銷;石油、天然氣管道運營;原油、成品油、天然氣、石油化工產品的進出口貿易;石油、天然氣、煉油和石油化工的勘探、生產及營銷的合資、合作經營。
1.3對本協議所定之避免同業競爭范圍和乙方的主營業務的范圍的任何變動,均須按雙方另行達成的協議作出。
甲方承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會而且將促使其附屬公司不會單獨或連同、代表任何人士、商號或公司(企業、單位),發展、經營或協助經營、參與、從事與本協議規定的乙方主營業務產生競爭的業務(本協議第4條、第5條所述內容例外),但經獨立董事審查同意后由乙方書面同意者除外。
3.1如果甲方有任何與乙方主營業務產生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機會,應立即通知乙方,并在上述通知發出后30天內,盡力促使該業務機會按乙方董事會能合理接受的條款和條件首先提供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上述通知后,應盡快召開至少有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出席的董事會,討論是否接受甲方通知的業務機會。
3.2乙方對根據本協議第2條規定書面同意甲方經營的競爭性業務項目(包括國內、國外)均具有優先交易權。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第5.2條和5.3條的原則執行。
4.1甲方承諾對未轉入乙方的且列于附表一的五套化工裝置,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二年內(“收購期”),按乙方要求并經雙方協商后將其中的三套化工裝置(_________石化二套、_________石化一套)轉讓給乙方。除非乙方書面表示放棄受讓上述三套化工裝置,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該等資產。若乙方書面放棄該等資產的受讓權,或在收購期滿時未作出受讓表示,甲方可將該等資產出讓給第三方或自營。在收購期內,乙方可以根據市場狀況與甲方協商,并按協商后的適當方式經營上述該等資產。對于其余二套裝置,甲方應按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簽訂的有關上述裝置購買權協議的規定,予以處置。
4.2甲方或其下屬企業所全資擁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列于附表二的銷售企業的營運和管理,應符合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部分石油公司油產品的銷售業務監管合同》之規定。
4.3乙方同意甲方繼續保留石油化工后續加工業務。甲方承諾該等業務的發展對乙方主營業務不構成重大影響。
4.4在中國境內甲方與外國公司簽訂的_________個對外合作開采石油資源合同,其合同權益已經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批準,且通過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對外合作石油協議權益轉讓合同》轉給乙方。在《對外合作開采陸上石油資源條例》修改之前,甲方與外國公司簽訂新的對外合作合同,甲方應在對外經濟貿易部合作部批準的前提下,盡最大努力將其合同權利和義務按不劣于前述合同權益轉讓的條件轉予股份公司。
5.1甲方現有境外項目是:甲方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境外合作方(政府、公司、自然人)簽訂的,正在執行或繼續有效的,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石油化工及相關的油品生產、儲運和銷售項目(“境外項目”)。
5.2甲方承諾對沒有轉入乙方的境外項目,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不時按乙方要求,并經雙方協商后轉讓給乙方,但該等項目之轉讓應遵守境外項目所在地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政性命令。此外,只要乙方上市地國家法律禁止或事實上導致禁止該上市地投資人直接或間接地向境外項目所涉國家石油和天然氣項目融資或投資,甲乙雙方之間將不對該等境外項目轉讓或買賣。在境外項目未轉讓期間,甲方可以繼續按有關已簽訂且有效的合同和計劃從事經營。
5.3如果甲方擬向第三方轉讓、出售、出租或許可第三方使用境外項目,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下稱“出讓通知”)。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愿意收購上述境外項目,但該等收購由于任何管轄法律或其他情況之限制而不能完成或將對乙方主營業務造成重大影響者,則乙方可以不收購該等境外項目并應盡快通知甲方,列明其不能收購的原因。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通知之前,在遵守原協議及有關法律的前提下,不得將所涉及的境外項目向第三方轉讓、出售、出租或許可第三方使用。
5.4如果乙方在收到出讓通知后并非由于前款原因而未收購任何境外項目時,則甲方可以在發出上述出讓通知_________日后,向第三方轉讓、出售、出租或許可第三方使用該等境外項目,但其條件不應優于擬向乙方轉讓的條件。
5.5雙方同意_________所屬中國境內_________和_________項目,以及已經完成和正在進行的_________國項目,不構成對乙方主營業務重大的競爭影響,應由甲方繼續持有經營,乙方對甲方在_________中的`權益和_________在上述_________項目、_________項目和在_________國的項目中的權益沒有優先購買權。
如果乙方按本協議第4條、第5條規定,因某種原因在收購期內沒有實施收購,或放棄收購權,應將未收購理由以公告形式并在乙方下一個年報中進行披露,公告內容應包括乙方獨立非執行董事的陳述,說明是否對此已審核同意。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者外,甲方根據本協議作出的保證和承諾均代表其本身及其下屬的全資子公司、分公司而作出。凡本協議提及甲方之處,除另有規定,均應包括甲方自身及前述公司。
雙方同意賠償對方由于違反本協議導致對方遭受的一切損失、損害和開支。
本協議自生效日起生效,直至發生以下情形為止(以較早為準):(a)甲方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持有乙方股份低于30%,或(b)乙方股份終止在香港聯交所及任何其他的證券交易所上市。
10.1根據本協議發出或作出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應以書面方式按下列有關地址或傳真號碼(或收件人五天前事先書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或傳真號碼),交付或發送予另一方:_________。任何如此標明收件細節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a)如以函件交付或作出,在實質送達有關地址時,或(b)如以傳真交付或作出,傳真成功發出后視為已經送達。
10.3除非取得本協議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本協議的另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10.4本協議和本協議提及的有關文件,應構成協議雙方就所述一切事宜之整體協議和理解,并應取代雙方對本協議所述一切有關事宜的所有先前口頭或書面協議和安排。
10.5甲方和乙方應作出、簽署或促使作出或簽署為使本協議條款生效而必需的所有進一步的行動、契據和文件。
10.6由于違反本協議而賦予任何一方的任何權利補償,均為附加于和無損于其可享有的所有其他權利和補償,而執行或尋求或者未能執行或尋求該項權利和補償亦不會構成一方對任何其他權利和補償的放棄。
10.7對本協議的任何修訂,均須以書面作出并經本協議雙方簽署。
10.8本協議正本一式九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各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管轄并應依據中國法律作出解釋。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國法院的管轄。
12.1在本協議內,除上下文另有規定者外,下列用語應有以下定義:生效日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即乙方成立日。
12.2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12.3附屬公司指與一家公司(“該公司”)有關,且該公司對其(a)持有或控制過半數投票權,或(b)有權享有一半或以上營利,或(c)有權控制董事會之組成,又或(d)持有過半數已發行股本的另一家公司、企業、單位或具有法人地位的其它實體。
12.4第三方指所有非甲方全資擁有的經濟實體(公司、企業、單位)和自然人。
12.5雙方協商指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之原則,協商并達成收購乙方具有優先交易權業務的書面協議。該協議須以一般商業條件為基礎。
12.6本協議所述“條款”和“章節”,除上下文另有規定者外,概指本協議內之條款和章節。
12.7乙方和甲方的用語在上下文許可的情況下,應包括其有關合法繼承人及經準許的受讓人。
12.8加入的標題僅作為提供方便之用,不應對本協議的解釋有任何影響。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二
在生活中,協議書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避免雙方之間的同業競爭及其不良后果,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上達成了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定義
2.甲方承諾
甲方保證現在公司上市時不構成同業競爭。
3.甲方承諾
甲方保證以后也不從事與乙方構成同業競爭的業務。
4.雙方協商處理避免同業競爭事宜。
5.雙方協商乙方今后從事新業務與甲方構成同業競爭的處理事宜。
7.附則
7.1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代表)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三
報告期內,科勝石油(股份代碼:430284,掛牌日期:8月8日)的實際控制人冷傳波除投資控股該公司外,還控制有博達技術、科勝博達、勝利四維、科勝投資、香港博達科技、博達吉泰等企業,其中,博達技術、科勝博達、勝利四維、科勝投資、博達吉泰曾從事與公司相同的業務。為避免同業競爭,博達技術、科勝博達已變更了經營范圍,將客戶資源及商業機會轉移至公司,并停止開展業務;勝利四維、科勝投資、博達吉泰將客戶資源及商業機會轉移至公司,并停止開展業務,且已開始辦理注銷手續;香港博達科技全部股權已轉讓給無關聯第三方。同時,為避免產生新的同業競爭或潛在同業競爭,實際控制人亦出具了相關的避免同業競爭承諾。上述情形與ipo過程中普遍遇到的同業競爭情形基本相同,且解決思路及方式亦大致相同。
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四
為了避免雙方之間的同業競爭及其不良后果,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上達成了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定義。
2.甲方承諾。
甲方保證現在公司上市時不構成同業競爭。
3.甲方承諾。
甲方保證以后也不從事與乙方構成同業競爭的業務。
5.雙方協商乙方今后從事新業務與甲方構成同業競爭的處理事宜。
7.附則。
7.1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五
為了避免雙方之間的同業競爭及其不良后果,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上達成了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定義。
2.甲方承諾。
甲方保證現在公司上市時不構成同業競爭。
3.甲方承諾。
甲方保證以后也不從事與乙方構成同業競爭的業務。
5.雙方協商乙方今后從事新業務與甲方構成同業競爭的處理事宜。
7.附則。
7.1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代表)簽字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六
公司與另一重要股東——騰達樓宇在經營范圍上有兩處相近,其一是“計算機及外圍設備、建筑材料批發兼零售”;其二是“計算機網絡系統集成服務?!弊罱鼉赡?公司與騰達樓宇在經營計算機及外圍設備、建筑材料批發兼零售業務時,主要客戶對象不交叉重疊,沒有發生事實上的同業競爭情況,同時騰達樓宇在最近兩年沒有經營過系統集成業務,因而與天房科技在系統集成領域沒有發生事實上的同業競爭情況。
為避免將來發生同業競爭行為的可能,騰達樓宇作出如下承諾:“本公司將不在中國境內外直接或間接從事或參與任何在商業上對天房科技構成競爭的業務及活動;將不直接或間接開展對天房科技有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活動或擁有與天房科技存在同業競爭關系的任何經濟實體、機構、經濟組織的權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該經濟實體、機構、經濟組織的控制權;本公司將在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框架內,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以股東身份謀求不正當利益;將于年5月30日前,完成我公司經營范圍的修改,減少與天房科技相近的經營范圍,即減去“計算機及外圍設備、建筑材料批發兼零售”、減去“計算機網絡系統集成服務”。自年11月30日至2013年5月30日不會在上述經營范圍內發生與天房科技同業競爭的行為;若違反上述承諾,本公司將對由此給天房科技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面、及時和足額的賠償?!?/p>
2013年5月17日,騰達樓宇變更經營范圍事項獲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騰達樓宇變更后經營范圍為“自動化設備、計算機產品開發、技術咨詢(不含中介)服務;辦公用品及設備、裝飾材料批發兼零售。(以上經營范圍涉及行業許可的憑許可證件,在有效期限內經營,國家有專項專營規定的按規定辦理。)”騰達樓宇變更后經營范圍與天房科技不存在相同或相近之處。
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避免雙方之間的同業競爭及其不良后果,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上達成了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定義。
2.甲方承諾。
甲方保證現在公司上市時不構成同業競爭。
3.甲方承諾。
甲方保證以后也不從事與乙方構成同業競爭的業務。
5.雙方協商乙方今后從事新業務與甲方構成同業競爭的處理事宜。
7.附則。
7.1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代表)簽字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八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市簽署。
甲方:
乙方:
鑒于:
1.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具有中國法人地位的國有企業,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乙方是經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由甲方作為獨家發起人擬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為了避免雙方之間的同業競爭及其不良后果,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上達成了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定義。
1.1?甲方包括。
1.2?乙方包括。
2.甲方承諾。
甲方保證現在公司上市時不構成同業競爭。
3.乙方承諾。
乙方保證以后也不從事與甲方構成同業競爭的業務。
5.雙方協商乙方今后從事新業務與甲方構成同業競爭的處理事宜。
6.違約責任。
7.附則。
7.1?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九
上海嶸石技術實業技術有限公司的前身為上海派爾科技術實業有限公司,上海派爾科技術實業有限公司原股東為石康明、洪代文,經營范圍變更后與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再相同,之前的經營范圍同公司存在一定程度上類似。205月27日,石康明與周艷艷、洪代文與安婷婷分別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石康明將其所持上海派爾科技術實業有限公司80%的股權作價80萬元轉讓給周艷艷;洪代文將其所持上海派爾科技術實業有限公司20%的股份作價20萬元轉讓給安婷婷。此次轉讓行為真實合法,周艷艷為石康明的外甥女,雙方沒有其他協議或利益安排。
上海奧雪高分子納米材料有限公司原股東為石康明、李吉琴,經營范圍同公司并不類似,在實際經營過程中也未從事同派爾科化工相同或類似的業務活動。年5月16日,石康明與安婷婷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石康明將其所持上海奧雪高分子納米材料有限公司50%的股權作價25萬元轉讓給安婷婷。此次股權轉讓行為真實合法,安婷婷為石康明配偶金宗蓮的外甥女,雙方沒有其他協議或利益安排。
上述股權轉讓各方均出于自愿、真實的意思表示,且上述股權轉讓事宜業已履行必要程序,股權轉讓價款已實際支付,且已辦妥股權轉讓的工商登記手續。上述股權轉讓后,嶸石技術和奧雪高分子不屬于派爾科化工的關聯法人,但報告期內由石康明實際控制,故報告期內嶸石技術和奧雪高分子是派爾科化工的關聯企業。公司實際控制人石康明不再以任何方式繼續控制嶸石技術、奧雪高分子,兩家公司與派爾科化工在業務、資產、人員、財務、機構等方面均相互獨立。
故此,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石康明沒有從事與公司構成同業競爭的行為。公司與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控制的企業之間不存在同業競爭情況。
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十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于20xx年7月1日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
分乙方補齊,超額部分乙方可以作為下一年度的租金進行抵扣。
廣告位由甲方承擔。
二、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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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十一
承諾:“在本公司作為桂林三金藥業股份公司(以下簡稱“三金藥業”)的控股股東期間,目前沒有將來也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單獨經營、通過合資經營或擁有另一公司或企業的股份及其他權益)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與三金藥業構成競爭的任何業務或活動,不以任何方式從事或參與生產任何與三金藥業產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三金藥業產品的業務活動。本公司將通過派出機構和人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總經理)以及控股地位促使本公司直接和間接控股的公司或企業履行上述承諾中與本公司相同的義務,并承諾如從任何第三方獲得的任何商業機會與三金藥業經營的業務有競爭或可能有競爭,則本公司將立即通知三金藥業,并盡力將該商業機會讓予三金藥業。”
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鄒節明向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銷的《避免同業競爭承諾書》承諾:“在本人作為桂林三金藥業股份公司(以下簡稱“三金藥業”)的控股股東或主要股東、或被法律法規認定為實際控制人期間,目前沒有將來也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單獨經營、通過合資經營或擁有另一公司或企業的股份及其他權益)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與三金藥業構成競爭的任何業務或活動,不以任何方式從事或參與生產任何與三金藥業產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三金藥業產品的業務活動。本人將通過派出機構和人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總經理)以及控股地位促使本人直接和間接控股的公司或企業履行上述承諾中與本人相同的義務,并承諾如從任何第三方獲得的任何商業機會與三金藥業經營的業務有競爭或可能有競爭,則本人將立即通知三金藥業,并盡力將該商業機會讓予三金藥業。
本公司控股股東林旭曦女士、張杰先生分別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業競爭承諾書》,均承諾:
“在本承諾函簽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均未生產、開發任何與股份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生產的產品及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產品,未直接或間接經營任何與股份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經營的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也未參與投資任何與股份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生產的產品或經營的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其他企業。”
“自本承諾函簽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將不生產、開發任何與股份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生產的產品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產品,不直接或間接經營任何與股份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經營的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也不參與投資任何與股份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生產的產品或經營的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其他企業。”
經營相競爭的業務或產品的方式,或者將相競爭的業務納入到股份公司經營的方式,或者將相競爭的業務轉讓給無關聯關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業競爭?!?/p>
“如上述承諾被證明是不真實或未被遵守,本人將向股份公司賠償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p>
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十二
本人作為xxx(以下簡稱“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為避免與公司產生新的或潛在的同業競爭,本人承諾如下:
1、本人及本人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將不在中國境內外直接或間接從事或參與任何在商業上對公司構成競爭的業務及活動;將不直接或間接開展對公司有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活動或擁有與公司存在同業競爭關系的任何經濟實體、機構、經濟組織的權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該經濟實體、機構、經濟組織的控制權;或在該經濟實體、機構、經濟組織中擔任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營銷負責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或核心技術人員。
2、自本承諾函簽署之日起,如公司進一步拓展其產品和業務范圍,本人及與本人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將不與公司拓展后的產品或業務相競爭;可能與公司拓展后的產品或業務發生競爭的,本人(或本公司)及本人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按照如下方式退出競爭:
a、停止生產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產品;
b、停止經營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
c、將相競爭的業務納入到公司來經營;
d、將相競爭的業務轉讓給無關聯的`第三方。
3、本人離職后2年內,將遵守以上約定,避免與公司的同業競爭。
4、若違反上述承諾,本人將對由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面、及時和足額的賠償。
5、本承諾為不可撤銷的承諾。
承諾人:
日期:
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十三
北京威卡威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威股份”)擬向龔斌發行股份購買龔斌所持寧波福爾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爾達”)全部股權。本次交易完成后,龔斌將持有京威股份2,734萬股股份,約占京威股份總股本的x%。龔斌現就有關避免與京威股份同業競爭事宜承諾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下屬全資、單獨或與他人聯合控股或能夠形成實際控制的子公司目前未從事與京威股份及其各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主營業務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二、本人承諾不在中國境內及境外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在商業上對京威股份或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主營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或活動;本人促使本人下屬其他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不在中國境內及境外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在商業上對京威股份或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主營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三、如本人或本人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存在任何與京威股份主營業務構成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業務機會,將促使該業務或業務機會按公平合理的條件優先提供給京威股份或其全資及控股子公司。
龔斌(簽字)。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日。
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十四
參照企業ipo的要求,擬掛牌新三板企業也應具有獨立性,實務中對于公司的獨立性審查也比較嚴格。獨立性主要表現為公司應在資產、人員、機構、財務、業務5個方面獨立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
關于公司的獨立性方面,無論是上市企業還是擬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都無法回避兩個重要的問題: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問題。因為這兩個問題都涉及到發行主體的利益,從而直接關系到中小股東的權益。對于ipo的企業來講,同業競爭是紅線,不可觸碰;關聯交易是黃線,必須規范。但對于到新三板掛牌的企業,一般不會有上市公司那樣嚴苛的要求,在實務中處理的原則是:公司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盡可能不要有同業競爭,如果有相同或競爭的業務,就要剝離、停止和規范;另外,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要盡量規范和避免。對于同業競爭和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的界定,新三板的尺度要比ipo更寬。
一、新三板之定義。
新三板是相對于舊三板而言,現在的新三板特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nationalequitiesandexchangeandquotations,neeq,以下簡稱“股轉系統”),其是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股轉公司”)運營的,為未能達到主板、中小板以及創業板上市要求,但符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報價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規定的掛牌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公開轉讓提供交易的平臺。
其實,現在的股轉系統與原來三板市場有很大的不同,不能簡單地加個“新”字就能解釋,應該稱為“股轉系統”比較合理,為說清問題,則延用大家都比較熟悉的“新三板”稱呼。
二、關聯交易。
(一)定義。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第三十一條規定:掛牌公司的關聯交易,是指掛牌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或者義務的事項?!渡钲谧C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1.1條規定,關聯交易是指在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與上市公司關聯人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或者義務的事項。故關聯交易的定義是指公司或是其附屬公司與在本公司直接或間接占有權益、存在利害關系的關聯方之間所進行的交易。
(二)新三板對關聯交易的認定和要求。
1、如何認定為關聯交易。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第三十二條規定:掛牌公司的關聯方及關聯關系包括《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規定的情形,以及掛牌公司、主辦券商或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根據實質重于形式原則認定的情形。對于關聯方的認定,目前股轉公司的審核態度是公司關聯方根據公司法和會計準則確定即可,可不參考ipo標準。
2、監管部門要求。
關聯交易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形是允許存在的,監管部門對于公司關聯交易的基本態度是減少和規范。公司存在的關聯交易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實體上應符合市場化的定價和運作要求,做到交易價格和條件公允;。
(2)在程序上必須嚴格遵循公司章程和相應制度的規定;。
(3)在數量和質量上不能影響到公司的獨立性;。
(4)必須對關聯交易進行信息披露。
(三)解決方案。
對公司確實存在關聯交易的情況,應該對此進行處理并解決。公司在掛牌上市前,需根據自身情況采取以下方法處理關聯交易事項,以便順利實現掛牌:
1、主體非關聯化。
2、業務非關聯化。
即購買發生關聯交易所對應的資產和渠道等資源,并納入公司的業務運營體系;。
3、程序合法化。
即嚴格按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對關聯交易進行審批和表決;。
4、價格公允。
即準備足夠的證據證明交易的價格遵循市場定價機制。
(一)定義。
所謂同業競爭,可借鑒已經失效的《股票發行審核標準備忘錄第1號》的定義:同業競爭是指一切直接、間接地控制公司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自然人或法人及其控制的法人單位與公司從事相同、相似的業務。故同業競爭是指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從事與發行人相同、相似的業務,從而使雙方構成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的競爭關系。
(二)新三板對同業競爭的認定和要求。
在具有同業競爭的兩家公司之間,尤其是具有控制與被控制關系的兩家公司之間,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可以任意轉移業務與商業機會,這樣很容易損害被控制公司和投資者的利益。所以,為維護掛牌公司和以中小股東為主的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很多國家的資本市場對同業競爭都實行嚴格的禁止。
(三)解決方案。
同業競爭如果存在,對掛牌是一大障礙,因此,如果判斷公司存在同業競爭的情形,必須采取各種措施解決,具體如下:
1、收購合并。
將同業競爭的公司股權、業務收購到擬掛牌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吸收合并競爭公司等;。
2、轉讓股權和業務。
由競爭方將存在的競爭性業務或公司的股權轉讓給無關聯關系的第三方;。
3、停業或注銷。
直接注銷同業競爭方,或者競爭方改變經營范圍,放棄競爭業務;。
4、作出合理安排。
5、多角度詳盡解釋同業但不競爭。
關于這點前面已經提及,不再詳述對于律師來說,只要發現有同業競爭的情況,必須如實披露,在法律意見書中對此進行詳細說明,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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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十五
作為【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鄭重承諾如下:
4、本承諾為不可撤銷的承諾;
5、若違反上述承諾,本人愿意對由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及其他責任,賠償方式為一次性支付給公司違約金300萬元人民幣。
特此承諾!
承諾人:
簽訂日期: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十六
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威股份”)擬向龔斌發行股份購買龔斌所持寧波福爾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爾達”)全部股權。本次交易完成后,龔斌將持有京威股份2,734萬股股份,約占京威股份總股本的3.65%。龔斌現就有關避免與京威股份同業競爭事宜承諾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下屬全資、單獨或與他人聯合控股或能夠形成實際控制的子公司目前未從事與京威股份及其各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主營業務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二、本人承諾不在中國境內及境外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在商業上對京威股份或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主營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或活動;本人促使本人下屬其他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不在中國境內及境外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在商業上對京威股份或其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主營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三、如本人或本人下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存在任何與京威股份主營業務構成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業務機會,將促使該業務或業務機會按公平合理的條件優先提供給京威股份或其全資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無正文,僅為《避免同業競爭承諾函》簽署頁)(此頁無正文,僅為《避免同業競爭承諾函》簽署頁)。
xx(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十七
本人作為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目前從未從事或參與與公司存在同業競爭的行為。為避免與公司產生新的或潛在的同業競爭,本人承諾如下:
1、本人及本人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將不在中國境內外直接或間接從事或參與任何在商業上對公司構成競爭的'業務及活動;將不直接或間接開展對公司有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活動或擁有與公司存在同業競爭關系的任何經濟實體、機構、經濟組織的權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該經濟實體、機構、經濟組織的控制權;或在該經濟實體、機構、經濟組織中擔任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營銷負責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或核心技術人員。
2、本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間,或擔任公司董事、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期間以及辭去上述職務六個月內,本承諾為有效承諾。
3、若違反上述承諾,本人將對由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面、及時和足額的賠償。
4、本承諾為不可撤銷的承諾。
特此承諾!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十八
在具有同業競爭的兩家公司之間,尤其是具有控制與被控制關系的兩家公司之間,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可以任意轉移業務與商業機會,這樣很容易損害被控制公司的益。所以,為維護上市公司本身和以中小股東為主的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很多國家的資本市場對同業競爭都實行嚴格的禁止。
我國《公司法》第149條第1款第5項規定:“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對同業競爭嚴厲禁止。同時,與證券發行相關的法律法規也都把發行人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之間不存在同業競爭是企業上市或者掛牌的基本條件之一。
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十九
如果是定制化的服務倒還可以用“差異”去“緩沖”價格管理上的不足。相同公司、同樣的服務內容、不同地區,價格差異較大,客戶追究起來一句“不同的……”也就基本解釋“清楚”了。可是,如果服務是同質化非常強的情況,又碰上公司價格管理“撲朔迷離”,那我們的兄弟姐妹恐怕就要在客戶面前“心潮澎湃”了。
比如“通標服務”,相信很多外貿易公司都至少和兩個國際知名通標服務公司來往密切。知名的通標公司,大都是國際性的,其實驗室就像組成企業的各個“模塊”,遍及世界各大洲、地區、國家、省、重點城市,他們以地區和國家為單位,在不同的地區和國家建立功能相同的實驗室,以便將自身的同質化服務輻射到地球的每一個目標角落。
因為各實驗室相對獨立,服務內容完全同質,一旦各實驗室業務輻射范圍在管理上碰上沒有明確界定的情況,加之價格政策管理“寬松”,為了完成各自的市場任務而形成的“內部惡性價格競爭”就是一個非?!昂侠怼钡淖詺埇F象了。
但是,管理的境界就是精益求精,這種慣性的惰性思維作為管理者自然是要不得的。
因此,如何實現“適度”的實驗室管理,避免殺傷力極強的內部惡性競爭同時又不會增加市場的“盲點”,是我們需要時刻解決和完善的問題。
所謂態度決定行為,所以有必再次強調一下,為什么內部惡性降價是一個殺傷力極強的行為。用戰爭的說法,這叫“前方打仗,后方窩反”,兵家大忌,最直接的后果――利潤降低,能拼到內部互搶的程度,利潤本來就不厚了,再這么兩虎相斗,搶到的也是雞肋一塊;間接的,形象啊(面子――在中國的小名),堂堂國際的,還知名的,鬧內訌,客戶就是不在意,也是出于目前供求環境的劣勢地位。什么服務精神、技術領先、專業專注……再美麗的企業文化也經不起這么折騰啊,再說,這世界還有比市場環境變得更快的嗎,抓不住客戶的“心”,沒有堅實的忠誠顧客基礎,想保住行業領先的地位?!
管理的結構性是我們經常談論的焦點。所謂“結構性”講的就是“主次”和“層次”;主次形成統一,層次避免沖突,而這正是我們在管理中要達到的目的和避免的現象。既然各個實驗室的輻射范圍各有側重(將側重,而非界限就是要體現張弛有度,避免增加“盲點”――適度管理),從這個意義上說對于同一地區,不同實驗室的主次地位是不同的,換句話說,“我的地盤,我做主”,所以不同實驗室對于同一地區的價格權限首先需要(也完全可以實現)明確劃分;而實現了“價格權限的地區性分配”也就實現了整體價格管理的“層次”性結構,自然從理論上首先避免了“沖突”的產生。
避免同業競爭協議(模板20篇)篇二十
所謂同業競爭,是指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從事與發行人相同、相似的業務,從而使雙方構成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的競爭關系。
從競爭的一般意義來講,企業之間存在競爭是市場條件下促進經濟和進步的重要原因,但由于掛牌企業與其控股股東之間存在特殊的關系,如果兩者之間構成直接或間接的競爭關系,不僅不利于整個社會競爭的有序進行,而且還有可能出現控股股東利用控制與從屬關系進行各種內部活動和安排,從而不僅損害國家的利益而且還可能做出有損于上市公司利益的決定,并進而侵害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