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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一
被繼承人: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王友廉女士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病身故,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后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占或企圖侵吞、奪占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在完全自愿的條件下簽署本協議,簽署本協議后均不得違背協議書中所明確的內容。
三、各繼承人自愿協商確認,將被繼承人名下財產位于____________房屋進行分割,遺產具體分割如下:
兒子:分得上述遺產三分之一;
兒子:分得上述遺產三分之一;
女兒:分得上述遺產三分之一;
以上所分割方法是在整個房屋及地皮出讓后的所有收入(即現價值總額)下計算分割,不得隱瞞,任何一方不具備購買或擅自出讓的`權利,必須由三位繼承人同意后方可進行整個房屋及地皮處理。
四、第三款所述被繼承人財產具體為:
位于哈爾濱市道外區街號私產房屋一套;市值人民幣共計元(大寫____________)。
五、經各繼承人同意,為方便辦理拆遷貨幣化補償及其他買賣相關事宜,繼承人和繼承人有償放棄第三款所述被繼承人財產。作為應分得相應遺產份額的補償,繼承人:一次性給予繼承人共計人民幣元(大寫)和一次性給予繼承人共計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
六、以繼承人和繼承人出具的補償款收條(簽字、印手印)作為憑證,否則視為繼承人給予的貨幣補償沒有履行。
七、如有繼承人單方違背本協議內容,視為其自動放棄繼承權及其他繼承人給予的貨幣補償,剩余繼承人將其放棄部分等份分割繼承。
八、經各繼承人同意,如協議簽署后發生糾紛,以本協議內容作為司法機關析產憑證,本協議在哈爾濱市道外區簽署,由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一式五份,繼承人各執一份,證明人各執一份,簽字、印手印之日起生效。
協議人簽字。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證明人:
證明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二
男方:
女方:
協議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達成離婚協議并登記離婚,現雙方協商一致自愿對離婚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如下:
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坐落于市路弄號層室的.房產,離婚后屬于方的共有份額歸方所有。
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上述房產向銀行抵押借款所產生未償債務,離婚后由方繼續承擔清償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如發生違約,則由違約一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男方:
女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系被繼承人子女,被繼承人之妻子已經先于被繼承人去世且無遺囑,現被繼承人除甲、乙雙方外再無其他已知的同一順序財產繼承人,甲、乙雙方針對遺產繼承問題協商一致約定如下:
一、遺產范圍。
經甲、乙雙方清查確認,被繼承人遺產范圍如下:
1、現金:xxx元;。
2、銀行存款:xxx元;。
3、房產:位于xxxxxxx房產一套;。
4、其他財產及債務:無。
雙方按照等額繼承的方式平等分配遺產,分配方案如下:
1、遺產中的貨幣資產部分雙方平均分配,貨幣資產總額xxx元,雙方各繼承xxx元。
2、遺產中的房產部分由甲方繼承,甲方作價補償乙方人民幣xxx元。
3、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作價補償后,前述房產歸甲方所有,被繼承人原有的`占有、使用、處分、收益權利及房屋拆遷補償時的補償權益完全由甲方享有。乙方對甲方享有房屋權益時所需要辦理的相關手續隨時予以配合。
4、其他再無爭議,如有未經發現的遺產或債務部分,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原則協商處理。
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分配遺產,如有違反,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造成守約方的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約定協助甲方實現關于房產包括拆遷補償在內的權益,如有怠于協助或另行主張對房屋的其他權利,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已支付的作價補償款,且不改變甲方對房屋已經擁有的所有權益。
四、其他約定。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的規范范圍內進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后以書面形式補充約定。
3、為保證本協議表的意思的真實性,由雙方共同信任的兩位見證方對協議書的簽訂過程及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予以見證。
4、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甲乙雙方與兩位見證方各持一份。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xxx。
乙方:xxx。
見證方: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四
被繼承人:
被繼承人于年月日去世,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后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占或企圖侵吞、奪占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利于被繼承人孩子成長原則,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遺產范圍內扣除元作為孩子撫養費用。
一。
四、被繼承人與其妻之夫妻共同財產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一套,房產證號為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一套,房產證號為__________。
五、位于被繼承人的房屋歸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償還;位于的`房屋歸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償還。
六、為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分割遺產后不再共有遺產或其部分。繼承人折價補償給繼承人共計人民幣元,作為繼承人應分得全部遺產份額的差額,支付后,繼承人不再享有繼承被繼承人其他任何財產的權利。
七、本協議一式五份,各繼承人執一份,調解人執一份,公證機構留存一份。
繼承人:__________。
繼承人:__________。
繼承人:__________。
繼承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五
被繼承人: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王友廉女士于20xx年5月9日因病身故,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后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占或企圖侵吞、奪占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在完全自愿的條件下簽署本協議,簽署本協議后均不得違背協議書中所明確的內容。
三、各繼承人自愿協商確認,將被繼承人名下財產位于哈爾濱市道外區街號房屋進行分割,遺產具體分割如下:
兒子:分得上述遺產三分之一;
兒子:分得上述遺產三分之一;
女兒:分得上述遺產三分之一;
以上所分割方法是在整個房屋及地皮出讓后的所有收入(即現價值總額)下計算分割,不得隱瞞,任何一方不具備購買或擅自出讓的權利,必須由三位繼承人同意后方可進行整個房屋及地皮處理。
四、第三款所述被繼承人財產具體為:
位于哈爾濱市道外區街號私產房屋一套;市值人民幣共計元(大寫)。
五、經各繼承人同意,為方便辦理拆遷貨幣化補償及其他買賣相關事宜,繼承人和繼承人有償放棄第三款所述被繼承人財產。作為應分得相應遺產份額的補償,繼承人:一次性給予繼承人共計人民幣元(大寫)和一次性給予繼承人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六、以繼承人和繼承人出具的補償款收條(簽字、印手印)作為憑證,否則視為繼承人給予的貨幣補償沒有履行。
七、如有繼承人單方違背本協議內容,視為其自動放棄繼承權及其他繼承人給予的貨幣補償,剩余繼承人將其放棄部分等份分割繼承。
八、經各繼承人同意,如協議簽署后發生糾紛,以本協議內容作為司法機關析產憑證,本協議在哈爾濱市道外區簽署,由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一式五份,繼承人各執一份,證明人各執一份,簽字、印手印之日起生效。
協議人簽字。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證明人:
證明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
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六
家庭遺產分割方法與明細:
家庭遺產,存款與房屋財產總價值按照協議人三人平分方式,分割遵循公平、自愿、互信原則,協議人家庭遺產分割明細如下: 長子 ,分割取得 房屋財產(折合 人民幣 ) 與存款 人民幣 ,總計金額 人民幣 ; 次子 ,分割取得存款 人民幣 ,總計金額 人民幣 ; 長女 ,分割取得存款 人民幣 ,總計金額 人民幣 ; 家庭遺產分割協議說明條款:
一.協議書在全部協議人簽訂后生效,各協議人按照協議書寫明數額取得的遺產存款。自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各協議人應得存款須在七日內以現金或者銀行轉賬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則分割遺產完畢。
二.本協議所述房屋,經協議人三方協議,僅由協議人甲取得,協議人甲對房屋具有唯一所有權,房屋產權由協議人甲自理;由此房屋產生的利益由協議人甲享有,由此房屋產生的費用或虧損由協議人甲承擔。
三.按照協議書規定分割遺產完畢后,協議人三方互訖,不存在任何債務關系,各協議人不再共有遺產或其財產。各協議人獲得相應遺產后須謹慎妥善使用,如使用不當造成虧損以及債務,由當事協議人自行承擔,與其他協議人無關。
四.協議人作為已故父母之子女,具有瞻仰、祭掃已故父母墓地的義務。骨灰下葬、墓地管理、修葺等相關費用開支,由協議人三方平均承擔。
五.本協議共三頁,一式三份,經協議人簽字按手印后生效,協議人每人各一份,各協議人須妥善保管本協議。
六.本協議是各協議人的真實意愿表達,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不得反悔,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
協議人 甲:
協議人 乙:
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七
男方及男方家人:
女方:
男方與女方20年4月17日登記結婚,20年3月27日系登記離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修建位于修文縣扎佐鎮大龍村八組的一棟3層自建房,此房屋在離婚協議中女方放棄,現男方及家人要求復婚,雙方對房屋的分配重新達成以下協議:
一、男方家人認可:位于修文縣扎佐鎮大龍村八組的一棟3層自建房屬于男方及女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
二、男方自愿重新分配此房屋,男方同意位于修文縣扎佐鎮大龍村八組的自建房第二層歸女方個人所有,屬于女方復婚前個人財產。
三、此房屋的相關的土地權益、其他附屬設施權利包括通往第二層的過道、樓梯、院壩等必備的通道、水電附屬設施、第二層內的家具家電的`所有設施設備隨房屋一并轉讓。
四、若此房屋被征收或者因侵權滅失,獲得征收款或者賠償款,女方享有120平方米對應的補償款、產權置換安置房屋產權或者侵權的款項。
五、若此房屋可以辦理產權證或者宅基地使用證,男方及家人應將女方登記為共有人,共有的份額為30%。
六、男方及男方家人對此次重新分配不持任何異議,均認可此分配,并且不對此房屋提出權利主張。男方保證此房屋沒有設置抵押,保證男方家人不對此房屋提出權利主張。
七、男方及家人不遵守約定,侵害女方房屋權益,導致女方不能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收益權、使用權等,男方應按照市場價或者評估價以現金形式賠償女方房屋價值。
八、男方及家人、女方均應嚴格遵守此約定,若男方及家人違反約定,侵害女方的權益,違約者賠償女方守約金30萬元。
九、此協議經男方及家人、女方簽字生效,各方各持一份。
男方及家人:
女方:
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八
甲方(遺贈人):×××(寫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寫明遺贈財產的基本情況),在甲方死亡后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
(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
二、乙方應于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元,醫療補助費××元(可以約定其他費用)。
三、乙方應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遺贈,其遺產可按法定繼承處理。
四、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理遺贈的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財產損壞或者送給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五、乙方應當按時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協議。如果連續三個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六、本協議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九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王友廉女士于20xx年5月9日因病身故,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后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占或企圖侵吞、奪占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在完全自愿的條件下簽署本協議,簽署本協議后均不得違背協議書中所明確的內容。
三、各繼承人自愿協商確認,將被繼承人名下財產位于哈爾濱市道外區街 號房屋進行分割,遺產具體分割如下:
兒子: 分得上述遺產三分之一;
兒子: 分得上述遺產三分之一;
女兒: 分得上述遺產三分之一;
以上所分割方法是在整個房屋及地皮出讓后的所有收入(即現價值總額)下計算分割,不得隱瞞,任何一方不具備購買或擅自出讓的權利,必須由三位繼承人同意后方可進行整個房屋及地皮處理。
四、第三款所述被繼承人財產具體為:
位于哈爾濱市道外區 街 號私產房屋一套;市值人民幣共計 元(大寫)。
五、經各繼承人同意,為方便辦理拆遷貨幣化補償及其他買賣相關事宜,繼承人和繼承人有償放棄第三款所述被繼承人財產。作為應分得相應遺產份額的補償,繼承人: 一次性給予繼承人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和一次性給予繼承人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六、以繼承人和繼承人出具的補償款收條(簽字、印手印)作為憑證,否則視為繼承人給予的貨幣補償沒有履行。
七、如有繼承人單方違背本協議內容,視為其自動放棄繼承權及其他繼承人給予的貨幣補償,剩余繼承人將其放棄部分等份分割繼承。
八、經各繼承人同意,如協議簽署后發生糾紛,以本協議內容作為司法機關析產憑證,本協議在哈爾濱市道外區簽署,由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一式五份,繼承人各執一份,證明人各執一份,簽字、印手印之日起生效。
協議人簽字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證明人:
證明人:
簽約地點:哈爾濱市道外區號 簽約時間:年 月日
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十
被繼承人李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意外身亡,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后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占或企圖侵吞、奪占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利于被繼承人孩子成長原則,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遺產范圍內扣除____________元作為孩子撫養費用。
三、各繼承人承諾遵守被繼承人遺書中的意思表示,簽署本協議前后均不得違背遺書中所明確的內容。
四、各繼承人確認,依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名下所有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二分之一屬于被繼承人之妻吳____________女士所有;余下的二分之一作為被繼承人遺產進行分割,各繼承人繼承此遺產的四分之一。
五、被繼承人與其妻吳____________之夫妻共同財產為:位于________市區號房屋一套;位于________市區號房屋一套;股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市值____________元;奧迪a6汽車(車牌:)一輛;被繼承人在公司的股權價值;應收債權____________元。
六、位于北京市區號被繼承人的房屋歸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償還;位于________市區號的房屋歸吳____________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吳____________償還;被繼承人在公司股權依據遺書歸吳____________所有。
七、應收債權____________元歸所有;位于________省________市區號房屋歸吳____________女士所有。
八、為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分割遺產后不再共有遺產或其部分。繼承人吳____________女士折價補償給繼承人、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為繼承人、應分得全部遺產份額的差額,支付后,繼承人不再享有繼承被繼承人其他任何財產的權利。
九、被繼承人所負債務____________元,由繼承人共同承擔;為處理被繼承人后事所有開支共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從被繼承人遺產中扣除。
十、本協議在________市區簽署,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或與本協議內容相關的糾紛,由________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本協議一式六份,各繼承人執一份,主辦律師執一份,公證機構留存一份。
繼承人:____________繼承人: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
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十一
被繼承人: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李 于 年 月 日意外身亡,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后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占或企圖侵吞、奪占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利于被繼承人孩子成長原則,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遺產范圍內扣除 元作為孩子撫養費用。
三、各繼承人承諾遵守被繼承人遺書中的意思表示,簽署本協議前后均不得違背遺書中所明確的內容。
四、各繼承人確認,依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名下所有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二分之一屬于被繼承人之妻吳 女士所有;余下的二分之一作為被繼承人遺產進行分割,各繼承人繼承此遺產的四分之一。
五、被繼承人與其妻吳 之夫妻共同財產為:位于 市區號房屋一套;位于 市區號房屋一套;股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市值 元;奧迪a6汽車(車牌:)一輛;被繼承人在公司的股權價值;應收債權 元。
六、位于北京市區號被繼承人的房屋歸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償還;位于 市區號的房屋歸吳 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吳 償還;被繼承人在公司股權依據遺書歸吳 所有。
七、應收債權 元歸所有;位于 省 市區號房屋歸吳 女士所有。
八、為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分割遺產后不再共有遺產或其部分。繼承人吳 女士折價補償給繼承人、共計人民幣 元,作為繼承人、應分得全部遺產份額的`差額,支付后,繼承人不再享有繼承被繼承人其他任何財產的權利。
九、被繼承人所負債務 元,由繼承人共同承擔;為處理被繼承人后事所有開支共計 元人民幣,從被繼承人遺產中扣除。
十、本協議在 市區簽署,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或與本協議內容相關的糾紛,由 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本協議一式六份,各繼承人執一份,主辦律師執一份,公證機構留存一份。
繼承人: 繼承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十二
甲方:,系丙方之母。
乙方:,系丙方的同胞兄弟姐妹。
丙方:
因權利人___去世,現將有關登記在其名下的處房屋贈與、繼承事宜,經各方協商同意,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狀況:
1、該房屋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剩余面積系丙方出資添附。
2、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登記所有權人___________。
現戶主:__妻:
現住__號,經房主__與妻子商議,將__院子由其子女所##繼承。
并修善改造:
繼承。
人:長女:__二女:__三女:__四女:__父母雙方與其子女一致商議通過##繼承贍養和房屋改造等方案如下:
一、子女無任何理由推托贍養義務,共同料理兩老人日常起居生活至終。
二、房屋改造為一門四戶三層格式,面積勻等,每戶現定價為起始10萬元,(注:工程錢不夠時再平均續拿),面積按院內實際尺寸為準。
五、父母、子女要和睦相處,與事要共同商議,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他人利益。
六、此房只能自己住或出租,不得轉讓變買。如私自轉讓變買,由其父母和姊妹有權收回。
七、以上商議以由父親__,母親長女:__夫:__二女:__夫:__三女:__夫:__四女:__夫:者__共同商議表決無異議。
八、此協議一式五份,簽字蓋章有效,并起法律效力。
簽字:
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系被繼承人_________ 子女,被繼承人之妻子_________已經先于被繼承人去世且無遺囑,現被繼承人除甲、乙雙方外再無其他已知的同一順序財產繼承人,甲、乙雙方針對遺產繼承問題協商一致約定如下:
經甲、乙雙方清查確認,被繼承人遺產范圍如下:
1、現金:_________元;
2、銀行存款:_________元;
3、房產:位于_________房產一套;
4、其他財產及債務:無
雙方按照等額繼承的方式平等分配遺產,分配方案如下:
1、遺產中的貨幣資產部分雙方平均分配,貨幣資產總額______元,雙方各繼承______元。
2、遺產中的`房產部分由甲方繼承,甲方作價補償乙方人民幣______元。
3、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作價補償后,前述房產歸甲方所有,被繼承人原有的占有、使用、處分、收益權利及房屋拆遷補償時的補償權益完全由甲方享有。乙方對甲方享有房屋權益時所需要辦理的相關手續隨時予以配合。
4、其他再無爭議,如有未經發現的遺產或債務部分,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原則協商處理。
1、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分配遺產,如有違反,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造成守約方的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約定協助甲方實現關于房產包括拆遷補償在內的權益,如有怠于協助或另行主張對房屋的其他權利,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已支付的作價補償款,且不改變甲方對房屋已經擁有的所有權益。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的規范范圍內進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后以書面形式補充約定。
3、為保證本協議表的意思的真實性,由雙方共同信任的兩位見證方對協議書的簽訂過程及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予以見證。
4、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甲乙雙方與兩位見證方各持一份。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十四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系繼子女與繼母關系,甲方的父親楊明生在世時與乙方班向蘭同居生活數年時間,20_年元月25日患病,經送興義市人民醫院搶救治療無效,于同月30日死亡,其死后留有遺產,與黃生良轉讓得位于復興鎮水利局一樓一套私有住房和存款205293元。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
一、楊明生與黃生良轉讓得的位于復興鎮水利局宿舍樓一樓一套私有住房歸楊明生與前妻生育的長子楊波所有。
菊借得貳仟元,以及留給楊明生父母各壹萬元作養老金,余下部份分班向蘭得伍萬元(其中包括楊林拿給楊明生到興義醫療費捌仟元在內)。楊波和楊梅得柒萬壹仟貳佰玖拾叁元。
三、楊明生生前還有產生的債權債務由楊波享有和承擔。
四、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印后即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給對方造成損失,由反悔方承擔責任。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為據。
甲方(簽名蓋印):
乙方(簽名蓋印):
日期:
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十五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女方之夫。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男方之妻。
男女雙方系夫妻關系,于年月日在登記結婚。現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夫妻共有財產房屋的歸屬約定如下:
第一條、房屋所有權歸屬。
1、位于省市區街號幢單元號(建筑面積為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丘地號為:權字第號)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家具、家電等所有家具物品的70%歸女方所有。
第二條、其它。
1、本協議未明確說明的所有其他財產的歸屬,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
2、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房產所有權的歸屬。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十六
家庭遺產分割方法與明細:
家庭遺產,存款與房屋財產總價值按照協議人三人平分方式,分割遵循公平、自愿、互信原則,協議人家庭遺產分割明細如下: 長子 ,分割取得 房屋財產(折合 人民幣 ) 與存款 人民幣 ,總計金額 人民幣 ; 次子 ,分割取得存款 人民幣 ,總計金額 人民幣 ; 長女 ,分割取得存款 人民幣 ,總計金額 人民幣 ; 家庭遺產分割協議說明條款:
一.協議書在全部協議人簽訂后生效,各協議人按照協議書寫明數額取得的遺產存款。自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各協議人應得存款須在七日內以現金或者銀行轉賬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則分割遺產完畢。
二.本協議所述房屋,經協議人三方協議,僅由協議人甲取得,協議人甲對房屋具有唯一所有權,房屋產權由協議人甲自理;由此房屋產生的利益由協議人甲享有,由此房屋產生的費用或虧損由協議人甲承擔。
三.按照協議書規定分割遺產完畢后,協議人三方互訖,不存在任何債務關系,各協議人不再共有遺產或其財產。各協議人獲得相應遺產后須謹慎妥善使用,如使用不當造成虧損以及債務,由當事協議人自行承擔,與其他協議人無關。
四.協議人作為已故父母之子女,具有瞻仰、祭掃已故父母墓地的義務。骨灰下葬、墓地管理、修葺等相關費用開支,由協議人三方平均承擔。
五.本協議共三頁,一式三份,經協議人簽字按手印后生效,協議人每人各一份,各協議人須妥善保管本協議。
六.本協議是各協議人的真實意愿表達,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不得反悔,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
協議人 甲:
協議人 乙:
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十七
甲方:
乙方:
一,全部遺產為房產_處,價值人民幣__萬;銀行存款人民幣__萬元;兩項合計人民幣___萬元。
二,首次分割,乙取得自己的`法定份額全部遺產的50%,包括房產、銀行存款,共計人民幣__萬元。
三,剩下的50%再次分割,甲與乙共同平分,雙方各自應得遺產數額__萬元。
四,房產由乙取得,甲方應得的房產價款與銀行存款在本協議簽訂后30日內一次性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___。
乙方:___。
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十八
被繼承人: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 于 年 月 日去世,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后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占或企圖侵吞、奪占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利于被繼承人孩子 成長原則,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遺產范圍內扣除 元作為孩子撫養費用。
一。
四、被繼承人與其妻 之夫妻共同財產為:位于 房屋一套,房產證號為 ;位于 房屋一套,房產證號為 。
五、位于 被繼承人的房屋歸 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 償還;位于 的房屋歸 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 償還。
六、為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分割遺產后不再共有遺產或其部分。繼承人 折價補償給繼承人 共計人民幣 元,作為繼承人 應分得全部遺產份額的差額,支付后,繼承人不再享有繼承被繼承人其他任何財產的權利。
七、本協議一式五份,各繼承人執一份,調解人執一份,公證機構留存一份。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年 月 日
最新分配遺產的協議書(精選19篇)篇十九
為促進家庭和諧,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糾紛,甲、乙為座落于深圳市羅湖區黃貝嶺下村430號(樓高二層)1棟,黃貝嶺下村520號(樓高二層)1棟,黃貝嶺下村424號(樓高1層)1棟,鐵皮屋一間(沒有門牌)的拆遷分配歸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深圳市羅湖區黃貝嶺下村430號(樓高二層)1棟,黃貝嶺下村520號(樓高二層)1棟,黃貝嶺下村424號(樓高1層)1棟,鐵皮屋一間(沒有門牌)房屋為被拆遷房屋,房屋所有權人原為彭英愛,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房屋權利人為乙方張活飛,歸乙方張活飛所有,為乙方張活飛的個人財產。
第二條:本協議不改變乙方對甲方應盡的法定贍養義務,也不改變乙方對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財產繼承份額權利。
第三條:本協議效力約定:除雙方書面協議可以改變本協議約定內容之外,任何協議或單方指定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本協議法律效力高于除雙方協議之外的任何協議及其它指定行為(包括公證文書在內)。
第四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三份內容完全相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簽約地點:深圳市羅湖區向西路向景樓15號一樓。
見證人: